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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稽核科岗位职责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2 07:52:0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稽核科

一、稽核科;

直接上级:财务部经理;

下属部门:总账报表岗位;稽核岗位;会计档案岗位; 部门性质:审查各项财务收支,登记总账,编制财务报表;

管理权限:受财务部部长的委托,行使对财务部的所有会计凭证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进行复审、根据审核无误的总账及其有关明细账余额编制会计报表。

管理职能;对一切经济事项逐笔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提出意见,向总经理汇报进行处理,审查各项财务成本计划指标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具备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4.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要求。 职业道德:1。敬业爱岗; 2.热爱本职工作; 3.依法办事; 4.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 6.保守秘密;

主要职责:1。检查外来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审计其手续是否齐全;

2.认真审核记账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经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方可入账。

3.每月编制总账科目余额平衡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保证总账与明细账相符。

4.月、季、年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会计报表、对报表间有对应关系数字进行审核。上报有关部门。

5.管理会计凭证和账表。每月疑义了,整理各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6.审查财务成本计划。审查各项计划指标计算是否正确,计划是否切实可靠。

7.财务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归档。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长期保存以便查。

8.审查各营业点的收入、成本、费用。每月根据各产品直销点的销售清单,认真审核。对各项营业费用的发生额分析考核,月末、年末对营业点的库存产品价值进行计算,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2篇:岗位职责稽核

稽核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当班期间应精神饱满,行为端庄,按公司标准着装,充分展示防损部的精神风貌,时刻维护部门的形象;

2.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与员工在岗看报纸、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散漫,与人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3.交接班时相互交接清楚,每个班次需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的传递给下一班次。如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给予跟进。

二、具体职责:

1.根据消防、安全监督、建筑安全、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政策程序要求,对配送中心内部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及员工操作安全进行专项查核;

2.及时发现配送中心在安全方面的风险机会点并现场予以纠正,与相关部门管理层沟通查找机会点存在的原因,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进问题的解决;

3.有效监控商场在消防和安全标准方面的一致性和合规性,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事故的发生;

4.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及公司的食品安全政策程序要求,对配送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查核,及时发现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风险机会点,与相关部门管理层沟通查找机会点存在的原因,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进问题的解决;

5.及时发现配送中心的损耗风险,与相关部门管理层沟通查找机会点存在的原因,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进问题的解决,从而有效降低商品的损耗;

6.通过对营运关键操作流程的检查和回顾,识别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机会点,与相关部门管理层沟通查找机会点存在的原因,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进问题的解决,确保公司营运标准得到有效执行,保护配送中心利润免遭损失;

7.汇总分析专项查核中发现的例外问题并报告给部门管理层,从完善流程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例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8.协助部门管理层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

9.协助部门管理层进行内部调查的取证工作;

10.协助部门管理层通过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人员在安全、质量保证、诚信及防损方面的意识。

推荐第3篇:稽核岗位职责

经理(稽核队长)(副经理、副队长)岗位职责 (副职协助工作,按分工做好岗位职责工作)

一、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负责稽核部门(稽核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稽核人员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二、拟订稽核工作计划、稽核工作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调整、完善稽核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完成对所辖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及县级联社本部的序时稽核、项目稽核。定期向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报告工作。

五、做好稽核人员任务分工,检查、考核稽核员对序时稽核、项目稽核的完成情况。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所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七、负责审查稽核报告等资料,汇总稽核情况、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批后执行。督促信用社和有关部门对稽核移送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反馈。

八、对稽核员反映、报告的可疑问题和重要线索,及时向上级部门、分管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进一步核查。重大案件(事故)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及时报告。

九、拟写、审查稽核工作简报、文件、总结等工作材料。

十、对稽核人员的工作奖惩。

十一、定期召开稽核工作例会,听取稽核人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稽核问题。

十二、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组织稽核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及业务知识,完成稽核人员培训教育任务。

十三、负责稽核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相关操作和报表数据的录入、上报等工作。

十四、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工作资料,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做好单位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

十五、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批后执行。

十六、遵守法律规章和单位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按照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业务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作。

十七、完成单位分配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组长(副组长)岗位职责

(副职协助工作,按分工做好岗位职责工作)

一、负责稽核实施方案的拟订,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辖网点序时稽核工作任务。做到时间连续,稽核内容覆盖到全部业务。

三、按现场稽核操作规程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稽核工作任务。

四、对所属稽核人员合理分工。

五、审核稽核工作底稿、稽核报告、取证材料等,汇总稽核情况,拟写稽核报告,审议稽核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后执行。规范地使用稽核管理系统。

五、稽核发现的可疑问题和重要线索,要先电话后书面报告稽核部门或领导。

六、及时解决稽核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遵守稽核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七、做好稽核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八、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工作资料,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做好单位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

九、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批后执行。

十、遵守法律规章和单位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按照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业务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作。

一、完成单位分配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主查人岗位职责

一、制订具体稽核实施方案,报稽核组长或稽核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依据批准的稽核方案,做好有关规章、制度性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稽核目的需要组织实施现场稽核。

四、执行稽核工作规程,认真、仔细查阅资料,完整、全面编写稽核工作底稿,合规、合法收集稽核取证材料,规范地使用稽核管理系统。

五、对稽核中发现的可疑问题和重要线索及时向稽核组长汇报。

六、签收并管理好调阅的档案资料,稽核事项结束后完整交还给被稽核单位。

七、汇总稽核资料,撰写稽核报告,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做出稽核评价,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

八、稽核项目结束,做好稽核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九、按时上报工作

计划、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工作资料,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做好单位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

十、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批后执行。

十一、遵守法律规章和单位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按照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业务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单位分配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员岗位职责

一、完成分配的稽核工作任务。

二、对稽核发现的违规、违制、违纪等问题,按授权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及时报告。

三、做好后续稽核,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报告。

四、执行稽核工作规程,认真、仔细查阅资料,完整、全面编写稽核工作底稿,合规、合法收集稽核取证材料,规范地使用稽核管理系统。

五、对所管辖信用社稽核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稽核报告,上报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对稽核发现的可疑问题和重要线索向组长汇报。

六、妥善保管调阅的资料,稽核事项结束后完整交还给被稽核单位。

七、汇总稽核情况,实事求是地分项目拟写稽核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做出稽核评价,提出初步整改、处理意见和建议,供稽核组长或主查人撰写汇总稽核报告时参考,并在稽核报告上签名。

八、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工作资料,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做好单位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

九、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批后执行。

十、遵守法律规章和单位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按照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业务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完成单位分配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稽核部门(稽核队)综合岗位职责

一、做好部门办公室事务管理、会务,文件收发、传达等日常工作和各项后勤事务工作。保管、使用业务印章、重要资料。

二、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的收集、整理和

三、做好稽核例会、稽核学习的准备、召开工作。

四、编制、汇总填报有关稽核工作报表,起草、审核稽核工作文件、报告和稽核工作计划、总结。做好报表统计、报告和各种书面报告收集、拟写报送工作。

五、收集有关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做好稽核问题归集、处理、移送和督促工作。

六、做好稽核问题台账管理和稽核发现问题违规积分移送工作。

七、做好稽核管理系统维护、运行管理工作。

八、完成稽核管理系统对SC6000非现场监测工作。

九、受理来信、检举工作。

十、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工作资料,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做好单位上下、内外的协调沟通。

十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批后执行。

十二、遵守法律规章和单位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讲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按照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和业务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工作。

十三、完成单位分配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推荐第4篇: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合法、合理、有效地组织、使用各项资金,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内部应设立稽核岗位,指定专人负责。稽核人员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实施稽核工作。

第二条 财务收支计划的稽核。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核各项财务计划费用预算,保证其编制的计划依据可靠,数字准确,项目齐全,指标衔接,切实可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三条 对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的审查。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预算,计划以及有关制度;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正确归属,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如有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偏离计划,违反制度的业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 原始凭证审核,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的复核。

一、根据会计、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原始凭证所反

映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盖章)等。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二、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帐凭证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确,记载的经济内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三、抽查帐簿记录,检查是否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业务需要设置帐簿,帐簿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帐,是否按规定结转,帐帐、帐实是否相符。

四、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说明清楚。

五、经常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核对债权债务。

推荐第5篇: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集团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财务系统。

1.3 释义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是在XX控股集团财务中心内部设置内控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XX控股集团财务会计制度,系统地检查、复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检查复核财务核算、流程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改进的内部监督机制。

1.4 原则

1.4.1 防范性原则

及时发现和纠正集团所属单位实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偏差,防范企业财务风险,不断提高集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的质量。

1.4.2 经常性原则

财务内部稽核按照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职责与相应的职责分工对所属单位进行经常性稽核,并对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1.4.3 规范性原则

财务内部稽核,以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XX集团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据,稽核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及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与职责划分

2.1.1XX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设置内控部,对XX集团财务系统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与财务有关的业务流程进行稽核复查。

2.1.2 XX集团所属单位财务部设置会计稽核岗位,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稽核人员。负责对各所属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及有关财务业务实施日常稽核。

2.2 对集团业务部门与财务有关业务稽核,根据稽核的性质、范围、规模和复杂程度,上报集团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3财务内部稽核的方式

3.1 事前稽核:主要包括对各种经济合同、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资金收支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稽核。

3.2 事中稽核:主要包括对财务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支出、各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稽核。

3.3 事后稽核:主要包括对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各种资产的帐实相符情况、债权的存在状况进行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稽核。

4财务内部稽核的种类

4.1 全面复核

内控部按照稽核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对XX集团所属单位某一时期的全部会计业务进行全面稽核。

4.2 稽核抽查

包括实地抽查稽核和报送抽查稽核。内控部按照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记录进行抽样稽核;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抽样稽核;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进行抽样稽核。

4.2.1内控部实施内部财务稽核抽查,每年不少于6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2 内控部每季度必须稽核一次存货和债权管理情况,每半年至少稽核一次成本费用管理情况。

5稽核内容

5.1 会计凭证稽核

稽核会计凭证各项要素完整;摘要描述清晰准确;印鉴及有关审批签章齐全;数字(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准确;根据业务要求有原始凭证作附件支持;具有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5.2 稽核会计账簿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与账簿一致;账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一致;上下期账簿衔接数字真实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5.3 稽核会计报表要核对报表形式、报表勾稽关系、上下期报表衔接数字等内容,符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

5.4 稽核检查收款、付款控制程序和收入、成本费用、各种资产管理控制程序的合规性、合法性、正确性。

5.5 稽核其它财务会计资料、各种票据、合同、纳税管理资料及其管理情况的合规性、规范性。

6 稽核实施

6.1 内控部按照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实施稽核工作,根据稽核工作情况总结分析问题,提报稽核报告,集团财务中心对稽核报告审阅批示,内控部就需要整改的事项向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6.2 对仅涉及会计业务的问题,被稽核单位的财务部门立即组织财务会计人员整改。

6.3 对涉及内部管理控制、经营业务管理较复杂等方面的问题,应向XX集团财务中心汇报,财务中心组织业务部门拟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6.4 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应在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结果反馈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

6.5 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根据被稽核单位财务部门反馈的整改结果,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跟踪,持续改进。

6稽核报告

6.1 专项稽核报告

专项稽核。对发现各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务政策、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事项,造成直接或间接重大财务风险、税收风险等事项,组成专项稽核组织,通过调查取证分析研究、评估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及防范措施,做出重大事项稽核报告,上报XX集团财务中心审批。

6.2 综合财务稽核报告

根据内控部工作计划对所属单位实施财务稽核,对财务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通过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做出财务稽核报告,上报财务中心内控部审批。

6.3 集团财务中心收到内控部财务稽核报告做出评价,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进行审批,给予意见反馈。

7罚则

7.1 对不配合集团财务稽核的,列入KPI业绩考核,经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调查落实后,加减考核分。被处罚人属于财务主管人员以上的,除给予经济处罚。

7.2 对拒绝集团财务稽核的,列入KPI业绩考核,经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调查落实后,加减考核分。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由集团财务中心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7.3 对收到稽核整改通知,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整改的各层次财务人员,经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调查落实后,给与降职降级并调离财务岗位。

8附则

8.1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内控部负责解释、修订。

推荐第6篇:稽核科业务流程

稽核科各项业务经办手续及流程

一、养老保险关系对外转移业务流程

①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人员提供转移申请。②社保稽核科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③申请转入地提供准许转入接收函。④社保稽核科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⑤转往外省的需领导审批签字后报财务等待转移基金。

二、职工退休业务流程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档案。②报社保中心稽核科初审档案。③报社保中心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复核档案签字盖章。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意见盖章→⑤报社保中心稽核科计发养老待遇。⑥报唐山社保复核档案及待遇计发表盖章。⑦退休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存折复印件报退管科。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发放业务流程:①办理人员提供死亡人员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火化收据。②社保中心稽核科开具丧葬抚恤金审核表。③死亡人员参保单位、档案管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④社保中心稽核科开具丧葬抚恤金清单。⑤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财务。

三、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①根据工作计划制定稽核方案。②提前3日发出《社会保险

稽核通知书》,将有关进行稽核的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③稽核人员审核被稽核单位有关材料→⒈经核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社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即《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⒉经核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即《社会保险稽核责令改正意见书》,拒不改正的,社保经办机构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推荐第7篇:营养科岗位职责、制度

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1、

2、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质量检查标准等。

4、负责职组织开展营养诊疗工作。开设营养门诊、参加危重病人及特殊营养治疗病人的查房、会诊,组织营养查房且每周1~~2次,组织科室病历讨论等。

5、负责指导、检查营养医师和营养师的营养诊疗工作、监督肠内营养质治疗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肠内营养医嘱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积极支持和鼓励营养医务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7、示范基地医院还应承担教学工作,负责安排、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培训与技术考核等专业教育工作。

8、

9、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医用营养品有索证确认的责任。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索证确认。

10、指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事故发生。

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营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病历。

2、负责所管病区病人的营养查房:下列病人初级医师每天查房1~2次:病危、病重、腹泻、呕吐、新开肠内营养治疗2天内、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当日的病人、特殊病人。除前述病人外的其他管饲病人、糖尿病、肾病、低盐饮食的病人,每周查房一次。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参与营养会诊: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对个体化营养质量方案(包括治疗膳食、肠内营养、肠外营养)的制定必须由临床营养科会诊后进行专科处方。

4、

5、完成营养门诊工作: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1次/周。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传工作。

6、

参与营养制剂的进货记质量的监管。

临床营养科营养(技)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营养医师的指导下,协助营养诊疗工作,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治疗食谱制定、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个性化营养食谱设计、膳食指导建议和营养宣传工作。

2、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的具体操作:膳食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生化指标的检测等工作。

3、负责治疗膳食制作质量的监管与指导,配置肠内营养制剂或营养配置室配置员的业务和技术指导、监管,负责营养制剂配制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营养医嘱的有效执行。

4、负责营养配置室和病人食堂的感染监控。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5、负责营养治疗制备部门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等相关制度的管理,组织并参与营养食堂卫生的检查与指导,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6、对本科室内采购、领用的营养治疗产品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和储存,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

7、

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四)临床营养科护士工作职责

1、

2、在科主任和/或护士长领导下,协助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分发营养治疗医嘱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3、

4、负责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和/或肠外营养制剂。根据营养治疗核对制度,负责对配置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审核确认。

5、负责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完成院感的卫生学检测。

6、参与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科研和新技术、新项目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五)治疗膳食配制室专业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和加工要求制备各类治疗膳食。

2、完成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的要求。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常规。

(六)临床营养科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食堂、餐厅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在营养师的指导下,负责各种饮食制作和配送的监督管理

3、负责食堂各岗位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的制订。

4、负责食堂成本控制和核算,上报伙食费月报,及时分析每月收支月报表。

5、负责考察市场,参与食品定价洽谈负责考察市场。

6、负责食堂设备和厨餐具的管理。

7、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签合同及其管理。

8、参与征求患者意见,负责病人投诉的处理。

(七)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1、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食堂仓储食品的出入库、保管好质量控制。

2、负责食品的验收入库工作,严禁过期、霉烂、变质、有毒、有异味、含有毒化学成分和污染的食堂入库。

3、落实出入库存管理规定,确保出入库存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

4、按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做好食品的验收、入出库和储存工作。

5、负责仓储食品的出库月报工作。

6、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八)采购员工作职责

1、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食品采购工作。

2、做到按计划采购,确保医疗营养膳食按时制作与供应。

3、熟悉食品质量标准,按要求定点选购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的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食品。

4、负责购回食品经验收后的分类入库。

5、负责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支票和有关票据,预借采购用款,主动与核算员结清公款及票证,不得拖欠。

6、凡涉及5000元以上现金的采购业务,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有领导指派2个人以上参与采购。

7、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临床营养科肠内营养液配制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师的领导下,根据营养医嘱,准时、准确完成全院管喂病人各餐次所需营养素的配制。

2、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即配液前、中、后查;核对科室、床号、姓名、营养素名、剂量、用法、时间。

3、及时做好营养素的记账和转账工作。

4、负责营养素瓶及配液用具的消毒工作。

5、负责配液室门、窗、煤气、空调的安全工作。

6、按肠内营养配液室工作制度严格做好卫生消毒隔离工作。

(十)营养厨师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按营养师制定的食谱及病人膳食原则负责病人的各类饮食的制作。

2、负责各类饮食原料采购的定量。

3、负责各类食物原料的洗、切等粗、细加工,并控制成本。

4、负责包干区的卫生,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

5、按分工负责爱护餐具和厨具的维护和保管,节水,节电,节气,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烹调、分发过程中防止污染,生熟用具封开。

6、值班厨师负责飞正班时间病人饮食的制作与配送,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超出处理范围时及时上报。

面点师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按营养师制定的食谱及病人的膳食原则负责病人所需要的面点制作。

2、负责各种加工面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有遇疑问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确保各种膳食质量和食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3、按治疗膳食原则,不得随意更改食谱,不得随意增减食品成分配料,不得随意改变烹制工序,使用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围和卫生标准。

4、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5、确保按时开餐。

(十二)营养科厨工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各类食品的加工。

2、对腐败变质,死因不明的食物不得加工。海鲜类不与其它肉类混合清洗,必

须无血、无异味。所加工食品不得混合存放。

3、负责加工区域的整洁卫生,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底、边)。

4、负责操作切肉机、绞肉机,保证用后机器清洁卫生。

5、在厨师指导下做好蒸菜,掌握蒸菜上笼、下笼时间及当餐数量。

(十三)订餐员工职责

1、在营养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到病房预定病人的饮食工作。

2、按饮食医嘱为病人订餐。不收取现金,准时、准确、热情、耐心、周到服务。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熟悉膳食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传好订餐流水、清空流水、电池充电、打印好发饭表和各种统计单。

5、负责保障好在职及特殊首长的订餐工作,及时报告情况,记帐病人及时记帐。

6、办公室订餐员保管好现金,预订新入院首长当天饮食,饭卡充值及出院退卡及时、准确不出错。

(十四)营养配餐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病人饮食的分菜和送餐工作。

2、按“三查五对”(即发餐前、中、后查,对科室、姓名、床号、品种、数量),保证按订单、按时、按量发放病人饮食。

3、按发放表备饭菜,不得浪费。

4、熟悉当天的菜谱品种,热情、周到为病人服务。

5、帮助因各种情况不能打饭的病人送餐到病房。

6、按分工负责摘洗菜,负责打扫并保持包干区的卫生。

7、随时保持餐车内用具摆放整齐及清洁卫生,正确使用两条毛巾(红毛巾擦洗餐车外面,绿毛巾擦洗餐车里面)并做好消毒工作。

(十五)值班员工作职责

1、在营养科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非正班时间和节假日的值班。

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科室工作不间断进行,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管理员报告,并有相应人员代岗方可离岗,不得擅自脱岗。如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领导

3、完成每日工作任务,值班室要保持清洁完成每日工作任务,热情接待来访、来电、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并负责卫生间、电梯间、办公室日常清理工作。

4、值班室要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不准晾、挂衣物等,不准在室内吸烟、饮酒、会友,禁止外来人员在值班室留宿,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各工作间及办公室。

5、非工作时间内,定时巡视各楼层、检查水电、门等情况确保安全无隐患。

6、节假日白天设干部值班,值班干部要忠于职守,做好考勤,见擦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巡视各工作间,查对治疗饮食单,确保病人就餐质量。负责处理紧急事宜,保证科室工作正常运转。如有特殊、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汇报。

7、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

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和下班前均需查阅、掌握全科新开管饲和治疗饮食医嘱信息。

2、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查阅病历及饮食医嘱、充分了解病人基本情况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后,到病房进行查体、询问膳食等,了解病人疾病及营养需求,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做好营养健康宣教和饮食行为指导,开除或调整营养治疗医嘱。

3、下列病人需每天查房2次:病危、病重、、腹泻、呕吐、新开管喂营养治疗2天内、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

4、除第3条外的其他长期管喂病人、糖尿病、肾病、低盐饮食的病人,无特殊情况,每周查房1~2次。

5、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副主任营养医师、主治营养医师及科主任每周一次大查房与平时选择性查房相结合。查房重点是危重病人、疑难病人、特殊病人、部分新开管饲营养治疗的病人,或病例讨论等教学查房。查房时,应有营养医师、营养护士和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6、更换主管医生、营养师查房。因休假3天以上等原因更换时,交接医师或营养师应对第三条所指病人进行床边查房,特殊病人作书面交接班。

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出诊人员必须是副高职称(含)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临床营养科每周至少开设营养门诊1个半天(包括独立门诊及联合门诊)。

2、

3、出诊营养师应按时出诊,不得迟到和擅离岗位。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出诊时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确实需请假的须有本科同级别医生顶替,不能出诊时需提前一天告知门诊。

5、营养门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等问题。

6、营养门诊内的设备设施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7、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8、

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病房护士/营养护士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医用营养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电子病历有营养医师直接录入)。

2、

3、临床营养科主任或副高级职称以上营养医师负责监督确认肠外全营养混合液医嘱的合理性。

4、

5、营养护士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制备部门。

营养(技)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相关人员配置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6、营养护士应遵守核对制度,对配置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营养制剂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7、

医师到病房监督检查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肠内营养制剂和肠外营养混合液的情况,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营养会诊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营养技师在接到会诊电话和会诊邀请单后,前往会诊。

2、院内普通会诊须在约定会诊时间24小时内前往会诊科室,向临床科室医生和病人了解并分析病情,保证患者当日就餐,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管喂病人开出营养治疗医嘱,对于会诊单或辨症施膳要求者,须在12小时内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3、院内及真会真实值疑难病人、由医务部组织的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后,经科室领导同意,由主治以上(含主治)医生按时前往会诊,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管喂病人开出营养治疗医嘱,对于会诊单或辨症施膳要求者,须在12小时内提供书面意见或指导。

4、院外会诊,必须征得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前往。

营养科工作交接班制度

1、凡正班时间休息超过1天者,均应与接班者当面交接班。

2、交接班对象:病危、病重、腹泻、呕吐、特殊病人。

3、交班内容:病人科室、姓名、诊断、营养情况、饮食医嘱、营养治疗医嘱、特殊病人食谱、注意事项。

4、下列情况需对交接班对象写书面交班记录:周

六、周日、节日值班、休假超1周时。

5、休假超1周时对位病危、病重、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

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

1、肠内营养配置室消毒控制制度

(1) 工作人员进入配置室需按六步法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2) 台面消毒:每次操作完毕,用消毒剂、取专用洁净毛巾擦拭台面。

(3) 空气消毒:每日06:30打开空气净化机,配置结束后关闭。每日09:00、15:00通风两次,每次1小时。每日中午12:00-----13:00紫外线空气消毒1小时。

(4) 营养液灌装容器: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再消毒、六保洁。先用蒸汽消毒30分钟,温度100℃在永远红外线消毒柜消毒30分钟,温度125℃,放消毒柜中保存。

(5) 检测:每月科室定期进行空气和营养素瓶等监测,并配合感染科每季度定期做好配置室空气、工作人员、台面等生物学检测。按II类环境要求,空气细菌总数≦200cfu/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m3。

2、餐具和烹调用具消毒监控制度

(1) 餐具和烹调用具清洗执行五道程序: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 消毒方法:

A、碗筷等餐具在远红外线消毒柜消毒,温度125℃时间为30分钟。

B、盆、勺等烹调用具以流通蒸汽消毒,温度100℃、时间30分钟,火煮沸消毒30分钟。

(3) 病人餐具应专用,新入时配发一套已消毒餐具,病人用后自己保存。出院时收回消毒。

(4) 个别传染病入餐具,新入时配发一套已消毒餐具,病人用后自己保存。出院是专人收回,单独清洗后用蒸汽消毒30分钟,在常规消毒柜消毒。或用一次性餐具。

(5) 监测:积极配合医院感染科技地方疾控中心每月检测一次。

3、积极配合感染控制工作,设感染控制联络员,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展开检查工作。

营养科工作职责

1、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2、临床营养科营养医师工作职责

3、临床营养科营养(技)师工作职责

4、临床营养科护士工作职责

5、治疗膳食配置室专业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6、临床营养科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7、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8、采购员工作职责

9、临床营养科肠内营养液配置员工作职责

10、营养厨师工作职责

11、面点师工作职责

12、营养科厨工工作职责

13、订餐员工作职责

14、营养配餐员工作职责

15、送餐员工作职责

16、值班员工作职责

营养科规章制度

目 录

1、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2、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3、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4、营养会诊工作制度

5、营养科工作交接班制度

6、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 (1)肠内营养配置是消毒监控制度 (2)餐具和烹调用具消毒监控制度

7、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8、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管理制度

9、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10、营养食堂管理制度

(1)原材料采购准入制度

(2)仓库进货、出库制度

(3)病人饮食制度

(4)饮食查对制度

(5)个人、环境、食品卫生制度

(6)厨房设备维护制度

(7)水、电、煤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8)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9)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11、食堂设备维护维修制度

12、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与考核制度

食堂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1、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厨师长岗位职责

3、厨师人员岗位职责

4、面点师岗位职责

5、蔬菜拣洗员岗位职责

6、清洁、洗碗工岗位职责

7、食堂主管岗位职责

8、采购员岗位职责

9、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食堂各类人员工作制度

1、食堂工作制度

2、食堂卫生工作制度

3、食堂仓库管理工作制度

4、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5、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6、原材料采购 与索证制度

7、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9、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0、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11、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12、食物留样制度

临床营养科的工作流程

(1)住院患者营养评价工作流程

(2) 营养查房工作流程

(3)营养门诊工作流程

(4)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流程

(5)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流程

(6)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流程

食堂各类人员工作制度

目 录

1、食堂工作制度

2、食堂仓库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5、原材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6、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7、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8、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0、送餐员卫生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使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3、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14、食品留样制度

食堂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目 录

1、食堂经理岗位职责

2、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3、食堂主管岗位职责

4、采购员岗位职责

5、保管员岗位职责

6、厨师长岗位职责

7、厨师人员岗位职责

8、食品加工人员岗位职责

9、面点人员岗位职责

10、订餐员工作职责

11、送餐员工作职责

12、餐厅服务员岗位责任制

13、清洁、洗刷工岗位职责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1、食堂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2、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3、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4、食堂卫生制度

5、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6、个人卫生制度

7、餐厅卫生制度

8、送餐卫生制度

9、原材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0、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11、食品留样制度

食品原材料采购、仓储、加工卫生管理相关制度

1、原材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2、食堂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3、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4、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5、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6、食堂卫生制度

7、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8、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9、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推荐第8篇:稽核专员岗位职责

1.具体实施公司的稽核工作,并提交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报告。2.收集编制稽核工作底稿,并提交稽核报告草稿。.3.建立稽核文档并实施有效管理。4.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具体指导。

推荐第9篇:稽核部岗位职责

稽核中心组织架构图 篇2:稽核专员岗位职责

稽核专员岗位职责

稽核专员岗是公司关键指标:妥投率的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是核查员工在订单跟单过程中是否有效跟单和有效挽留做出核查工作并依据规范做出考核和情况汇报工作。

第一条:每天检查员工在跟单过程中是否存在未按照跟单规范和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跟单工作并进行考核;

第二条:每天检查员工是否有按照跟单规范和业务管理规范以及质检规范的要求执行服务用语和服务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每天检查员工的通话记录,当客户表示需考虑或者需要和家人商量、不确定购买的不允许下单。否则按虚假下单处理(误操作及时取消除外); 第四条:每天抽听有异常的(客户退回或保留的录音)从中找出录音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录音中的问题反馈给当时下单员工和告知员工改进建议。如有需要,会及时的开专题录音分享培训,争取关键指标的提高;

第五条:在每天抽检过程中第一时间把录音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反馈给领导,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杜绝客户投诉和隐患的发生;

第六条:做好在每个月的各类疑难问题汇总并形成相关内容,每月汇总一次交至主管处,为未来员工培训和新员工入职提供相关依据;

第七条:如有异常情况,直接告知主管助理列入早会内容,进行重要话术进行统一讲解和对相关问题统一口径,并对违反业务流程操作及现场纪律等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在跟单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物流反馈的问题等情况或者有异常的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物流部解决处理,以便一线员工能够更加有效的处理订单;

第九条:负责每周和每月的周报及月报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给领导审阅,同时,完成公司安排之其它工作。篇3:稽核部工作职责

稽核部工作职责

稽核部是负责对分支机构、事业部及投资子公司进行日常业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下设档案管理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分支机构、事业部进行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并出具稽核报告。

(二)负责对分支机构、事业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经公司授权负责对投资子公司进行年度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负责建立公司各类担保业务的审核制度,并参与新品种业务及大额业务(超受理机构权限)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对分支机构、事业部受理的各类业务进行月度检查和风险案例跟踪,对其操作合规性进行考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负责对担保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对库房进行日常管理。

(七)负责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借、调他证工作。

(八)个人资信查询系统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工作。

(九)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各项担保业务及经济活动中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员工的操作规范性和工作责任心,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稽核是指稽查和审核,是对公司各项担保业务和经济活动的操作合规性的监督检查。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手段,稽核结果是对各分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比、任职资格审定、确定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稽核工作的实施部门是稽核部,稽核部专设稽核人员。

第二章 稽核对象、稽核范围及稽核依据

第四条 稽核的对象是公司各分公司、所有业务部室。

第五条 稽核的范围包括担保业务、财务收支及担保业务相关管理等方面的操作合规性。具体包括公积金担保业务、公积金衍生市场性业务(转按揭担保、二手房阶段性担保、期转现阶段性担保、留学贷担保等)、对公及对私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他新型担保业务等。 第六条 稽核工作的依据主要有: 1.业务活动中涉及的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 2.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要求。

第三章 稽核内容与稽核方式

第七条 对于公积金担保业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否按规定执行风险甄别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反担保措施、与中介合作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业务流程时间是否符合规范、归档资料是否完整等。

第八条 对于公积金衍生市场性业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收件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严格按公司发文规定进行流程操作、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公司规定、风险业务是否及时上报等。

第九条 对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收件资料是否完整、调查报告是否如实反映情况、业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评审意见及反担保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贷后检查是否及时有效、是否按规定执行月度报告及风险上报制度等。

第十条 对于其他新型担保业务,稽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有效落实评审意见、操作流程是否合规、有无擅自突破操作规定等。

第十一条 对于财务收支方面,稽核内容主要包括收费标准和流程是否合规、备用金是否符合规范、各类财务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等。

第十二条 对于内控管理方面,稽核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及时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重要印章及凭证保管是否符合规范、员工权限设置是否符合岗位制衡要求等。

第十三条 对于上述主要稽核内容,常规的稽核方式包括月度检查、专项稽核、半年度稽核与年度稽核,具体操作时采用实地稽核和

网上数据稽核相结合、全面稽核与抽样稽核相结合、过程稽核与结果复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稽核人员每月进行月度检查,每季度适时安排专项稽核,每年进行半年度及年度稽核,在分支机构负责人调职或离职时进行离任稽核,对于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稽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领导指示而定。

第四章 稽核流程与稽核要求

第十四条 完整的稽核流程包括:制定稽核计划、发出稽核通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开展稽核工作、形成稽核报告、确认报告内容无误、领导审核批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复查等环节。

第十五条 为保证稽核效果,稽核人员应做到以下事项: 1.严格制度,实事求是,通过现场检查、核对报表、抽查档案、访查客户等多种方式确保稽核工作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出现的问题。 2.在稽核频率方面,对于风险程度相对较大、或开展时间不足3年的业务,检查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月一次;对于风险程度较低且开展时间超过3年的业务,检查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稽核地域方面,对于各分支机构,原则上做到每季度至少实地检查一次。 3.稽核工作完毕后,应据实完成稽核报告或汇总表格呈核。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并在稽核报告或汇总表格上签字确认。稽核报告的时间要求为: (1)月度检查:在检查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报表形式汇总,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次月实地检查时向分支机构负责人反馈。

(2)专项稽核:以报表或报告形式汇总,稽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领导。 (3)半年度及半年度稽核:结束检查后,应保存完整的稽核记录,并由分支机构经理签字确认,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分支机构稽核报告以及稽核总报告,经各方确认无误后上报公司领导。

(4)离任稽核:稽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形成稽核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

(5)突发、重大事件的稽核:事件发生后或接领导指示后,立即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调查,调查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情况报告,交由领导审核。 4.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时,应会同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 5.对于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分支机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有效整改,稽核人员负责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确保整改事项办结。

第十六条 各分支机构须全力配合做好稽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稽核人员对公司各分支机构执行稽核任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分支机构详尽查询,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调阅一切资料、账册、台帐及有关档案,分支机构应尽力配合,不得虚报、瞒报或躲避。

2.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月度报告和风险上报制度。 3.对于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支机构须根据稽核报告或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稽核部。篇4:稽核员岗位职责

稽核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招待酒店的财务制度,服从上级管理,爱岗敬业,要有较强的责任心,按照酒店财务部的要求及时、认真查吧台各种单据的使用,结算单的复核工作。

2、必须坚持制度、坚持原则,认真、细致的进行核查,对于核查过的数据资料签字负责,如果复查出现问题,必须追查稽核员的责任。

3、要认真做好稽核日志、报表,对于查出来的问题详细记录,次日班前上交财务部阅示。

4、对在核查过程中发出的问题,属于计算和归并错误,当即进行调查整理数据,如因核查不细或徇私包庇的错误,必须追查责任人和稽核员的责任。

5、稽核的内容为:

(1)收银员所交营业报表、账单、营业款与实际是否一致,使用交易所号张数与传菜部接手单据张数是否一致,核对每张结算的详细情况、正确与否。

(2)核对第个营业点的消费金额、账单、结算情况有无遗漏。

(3)核实挂帐单位手续是否齐全。

(4)核对发票的发放与账单是否相符,有价票据使用是否正确、合法。 (5)核实营业部、前厅管理人员在使用折扣权利及采单是否符合制度。

(6)核对编号账单号码是否连续或缺号。

(7)核对各营业点的酒水销售情况。

(8)及时编制当日的各种报表、稽核结果。

(9)月底认真做好各类报表的汇总,数据的分类,调整工作,及时准确为会计核算提供真实的正确入账依据。

龙璇大酒店

2006年6月1日篇5:稽核专员工作职责

职务说明书

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

一、基本资料

二、工作关系

1、对内联络

2、对外联络

三、工作概要

1、工作摘要

2、工作内容

四、任职资格

1、基本要求

2、应掌握的其他技能

3、工作经验的要求

五、职位关系

核准: 审核人: 制表人: 张国曙 制表日期: 2004年11月26日

说明:1.此职务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由部门最高主管收执;一份由人力资源部收执,作为考核、升迁、调职、培训及工作检讨的重要参考资料。 2.此职务说明书的审核人为该职务的直接主管。

推荐第10篇:稽核审计部岗位职责

农村信用社审计部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检查督促全辖各信用社及其网点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联社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实施

二、组织实施各信用社执行信贷计划、现金计划和财务计划情况。

三、稽核各信用社营运及经济效益情况,通过稽核审计,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信用社经营管理发挥谋士作用。

四、检查信用社各项业务发展的真实情况,医治虚假经营,当好金融“医士”。

五、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帮助信用社改善经营,促使信贷资产按照效益、安全、流动的原则开展业务。

六、围绕联社整体工作,与其它部门搞好协调工作。

七、分析反馈经济、金融业务活动和稽核审计工作情况,草拟稽核审计方案,整理稽核审计记录,完成稽核审计报告。

八、承办联社领导与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稽核审计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经理管理全县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教育部室人员履行职责、深入钻研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业务,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审核制定本科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审核本部拟定的各种

文件材料。

三、定期向经理报告工作,分析反馈经济、金融业务活动和稽核审计工作情况。

四、负责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深入基层了解信用社工作动态,指导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稽核审计人员的指导工作,促进稽核审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六、协调与本联社有关部室及地方审计部门的关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稽核审计部综合岗位职责

一、负责搜集、整理有关文件、报表资料,掌握被稽核审计对象业务经营活动动态,并建立业务档案。

二、编制和填报有关稽核工作报表,并起草稽核工作文件、报告和稽核工作计划、总结。

三、负责信用社业务、财务活动的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做到序时稽核有汇报,专项稽核有报告。

四、草拟稽核审计实施方案,整理稽核审计记录,写出稽核审计报告,并在职权范围内对信贷、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

坚持查库制度。

五、收集有关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实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稽核审计部内审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领导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开展稽核审计工作。

第二条 负责草拟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和稽核审计报告等,对确定的稽核审计项目制定具体的稽核审计计划、稽核审计方案。

第三条 负责做好所承担稽核审计项目的有关文件、报表、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等基础工作,按规定建立和管理稽核审计档案。

第四条 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稽核审计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出稽核审计结论和决定,并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条 参与调查研究,了解下级稽核审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本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业务问题,提出做好本岗位稽核审计工作的措施。

第六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稽核监察部岗位职责

科左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稽核监察部岗位职责

稽核监察部现有人员10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稽核员8人。

稽核岗位主要职责:负责稽核监督、离任稽核、日常业务稽核和督导、内控制度运行情况监督;对稽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查清事实、确定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一、稽核监察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稽核监察部全面工作的安排与指导。根据上级和本联社领导的意见,结合全辖业务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定期总结本部门工作,及时向领导和上级稽核监察部门报告工作;分析反馈经济、金融业务活动和稽核工作情况。

(三)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坚持按程序开展现场稽核工作,明确审计稽核人员业务分工和岗位职责,审核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意见,并报联社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稽核人员的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促进稽核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五)稽核检查工作开始前,研究制定稽核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期限、方式及重点。

(六)审核本部门拟定的各种文件材料。

(七)协调与本联社有关科室及地方审计部门的关系。

(八)经党委同意,及时通报审计处理决定。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稽核监察部(内勤)稽核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和填报有关稽核工作报表及对上级主管单位及本联社上传下达的文件的搜集、整理及报送。

(二)健全稽核工作档案,做好审计档案和各类文件的归档。将稽核检查组移交的稽核相关资料、稽核部门的收文和发文 及时进行归档。

(三)负责基层网点的事后监督工作,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出现问题严格问责;做好传票的审查、监督、保管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汇报。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稽核监察部(外勤)稽核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稽核检查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现场稽核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开展稽核检查工作。

(二)严守审计工作程序,合法取证,完整、全面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形成事实确认书。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检查、延伸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三)及时提交稽核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发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提出整改和处理建议。

(四)负责信用社业务、财务活动的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做到序时稽核有汇报,专项稽核有报告

(五)落实首查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在稽核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跟进、整改、复查的检查方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收集有关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实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稽核监察部替班小组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营业网点柜面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用社规章制度。

(二)负责联社辖区各营业网点柜面业务和操作风险的检查与辅导。

(三)负责顶岗替班检查工作,落实全面性的柜面服务检查。

(四)向联社领导提出书面检查报告。

(五)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通报检查结果。

稽核监察部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12篇:稽核专员岗位职责

稽核专员岗位职责

稽核专员岗是公司关键指标:妥投率的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是核查员工在订单跟单过程中是否有效跟单和有效挽留做出核查工作并依据规范做出考核和情况汇报工作。

第一条:每天检查员工在跟单过程中是否存在未按照跟单规范和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跟单工作并进行考核;

第二条:每天检查员工是否有按照跟单规范和业务管理规范以及质检规范的要求执行服务用语和服务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每天检查员工的通话记录,当客户表示需考虑或者需要和家人商量、不确定购买的不允许下单。否则按虚假下单处理(误操作及时取消除外);

第四条:每天抽听有异常的(客户退回或保留的录音)从中找出录音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录音中的问题反馈给当时下单员工和告知员工改进建议。如有需要,会及时的开专题录音分享培训,争取关键指标的提高;

第五条:在每天抽检过程中第一时间把录音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反馈给领导,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杜绝客户投诉和隐患的发生;

第六条:做好在每个月的各类疑难问题汇总并形成相关内容,每月汇总一次交至主管处,为未来员工培训和新员工入职提供相关依据;

第七条:如有异常情况,直接告知主管助理列入早会内容,进行重要话术进行统一讲解和对相关问题统一口径,并对违反业务流程操作及现场纪律等进行通报批评;

第八条:在跟单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物流反馈的问题等情况或者有异常的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物流部解决处理,以便一线员工能够更加有效的处理订单;

第九条:负责每周和每月的周报及月报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给领导审阅,同时,完成公司安排之其它工作。

第13篇:稽核员岗位职责

稽核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酒店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工作的安排。

二、复核各班的前台收银账单和原始单据,核对营业报表和当日各

种消费项目明细表,发现错漏,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确保每一笔无误。

三、抽查前台当天未结账的余额是否正确。

四、检查入住登记表、押金单据号的连续性,以及客人的签字是否

一致,是否留有客人电话等。

五、复核各种优惠折扣、手续是否完备,并编制优惠折扣明细统计

表。

六、复核各种签单、挂帐及信用卡,并与应收帐款明细账核对。

七、对前台应收账款和迟付进行监督复查。

八、负责仓库物质的申购、保管、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领用和发放酒水,监管酒水类过期日期并作好调剂,保证快过

期商品尽快销售。

十、保管好物质,预防鼠害、虫害等。注意防潮、防火、防盗。 十

一、每月底进行物资(含酒水、布草、低值品、固定资产等)盘点

并制明细表,对盘亏物质上报领导,并追查原因。

十二、对酒店的各环节收入进行掌控和控制,保存归档各部门的账

目、单据和报表等

十三、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14篇:稽核员岗位职责

稽核员岗位职责与流程

财务经理/稽核员 [管理层级关系] 直接上级:财务部经理 直接下级:稽核员 [岗位职责]

一、执行酒店财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的安排。

二、稽核各班次的收银员送审的账单和原始单据,核对营业报表和当日各种消费项目明细表,发现错漏,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确保酒店每一笔收入正确无误。严格执行酒店的财务和既定的开支标准,拒绝一切违反原则的结算。

1、稽核各种签单、挂账及信用卡,并与应收账款明细账核对;

2、稽核各种优惠折扣,手续是否完备,并编制优惠折扣明细统计表;

3、完成每日现金结算情况报表,包括客人人数、平均消费、餐次、营收等情况,交成本会计填制成本报表。

4、审核收银员完成的各种报表,收银员所做的报表和收银机的清机报表,电脑报表是否一致,以及报表是否跳号。

5、审核客房前台当天未结账的余额是否正确。

6、检查入住登记表上的签字是否一致。

三、稽核库房是否做到物资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损耗变质,票据是否按财经制度上传,发现差错、盈损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处理。

四、审核记账的完整和合法依据,审核账目的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稽核客房前厅、餐饮等各部门和各类账目、挂账数据、房价、房号等信息的电脑输入是否正确,节省客人的结账时间。

六、审核对外结算组每天的账目和单据数字与凭证的正确和完整与否。

1、熟悉了解酒店对外签订的结算协议、合同、纪要的收费标准、结账方式、并负责保管这些协议,合同或纪要。

2、负责核算及检查酒店发生的所有应收账款账目,及时登账并反映客户欠款情况,确保应收账款户的正确性。

3、按合同、协议等规定的时间及时核对后把结算清单、账单书面通知付款单位付款,并加强检查的收款情况,做好催收工作、防止错结、漏结、迟结。

4、对未按合同、协议规定时间把账款汇交酒店的客户,正确及时反映酒店与客户间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将欠款情况和催讨情况书面报告经理。

七、对酒店各环节的收入进行掌握和控制,保存和归档各部门的账目与单据、营业日报表。

第15篇: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会计资料及原始凭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防止和减少会计工作差错,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订内部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

1、在公司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一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各种法规、素质具备的人担当稽核工作,对已经审核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防止会计差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内容完整。

2、稽核人员不得由出纳兼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差错,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并反馈给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处理整改。稽核人员对经其稽核的会计资料负责。

二、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以及价格是否存在异常等现象。

2、审查结算票据是否存在超额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规定的金融机构管理等。

3、审查会计科目运用是否准确。记账过程中会计科目设置是否正确无误;成本归集当中是否有效区分了成本费用与资本性支出,是否有误列、挤列成本的现象。

4、审查公司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应按季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与对方单位相互签认,检查有无呆账的存在,并报会计主管确认后及时做出处理。

5、审查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及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经办人是否在法定授权范围内正确行使其权利和承担义务。

6、审核公司财务收支及计划执行情况是否正常,各项目收入成本是否及时入账,收入与成本的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各项指标是否衔接等。

7、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审核各项财务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有无呆滞现象。

9、审核工程结算与预算的差异,审查工程结算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是否符合合同的内容。

10、审核发票各项填写是否正确,收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时,应暂停付款,及时查明原因。

三、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

(一)职责

1、确保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2、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会计工作中的落实和执行。

3、尽量减少日常会计工作差错,提高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4、加强会计监督与审查力度,杜绝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5、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资产、实物的完整。

(二)权限

1、发现的会计核算问题,有权要求相关会计人员改正,并向会计主管汇报。

2、发现的内控制度的缺陷,可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要求处理。

3、发现的不合法、不合理、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要求退回经办人,促其提供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

4、有权参与单位内部财产清查、材料盘存等专项工作,有权调查经济业务的相关事项。

四、稽核工作的方式、方法

1、一般性复核,对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数字计算的准确以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会计科目运用进行复查。

2、实质性复核,通过对经济业务表面现象进行相关调查和技术处理,分析其实质,恢复其本来面貌。

3、实地调查,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得其基本数据以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询问相关人员,对经济业务不明白、不清楚、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可以询问相关人员以分辨真伪。

5、查询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逻辑关系,复核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稽核工作的处理方式

1、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保守秘密,并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实,按逐级负责制原则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

2、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3、建立稽核工作台账,对发现重大问题进行记录,并追踪落实,纳入考核。

第16篇:内审稽核制度

内审稽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审稽核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审稽核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经营所进行的内审稽核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内部审计监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一名,由监事会任免,负责内部审计机构的全面管理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了解、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七条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应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第八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审计规范、审计程序及有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高管人员离任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条 审计工作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对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

2、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和管理情况;

3、会计报表、会计资料、会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

4、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

(三)公司内设机构及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四)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审计工作;

(五)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部门或个人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如反映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审计人员因被审部门或个人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而导致无法作出内部审计制度判断时,应及时报告监事会,审计人员不应负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四章 审计权限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各项资产证明;

(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七)重要经营决策过程记录;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查;

(二)要求被审公司部门有关责任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四)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五)对被审计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六)责令被审计部门限期调整账务;追缴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

(七)可以随时调阅公司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五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次年经营计划,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将审计重要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第十六条 审计工作程序

(一)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

内部审计机构填制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在实施审计前五天,将内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部门或个人。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1)被审计部门或个人名称;

(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3)对被审计部门或个人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审计部认为需要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二)成立审计小组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内部审计项目计划,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制,必要时可选调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

(三)确定审计方式

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的实行年度定期审计和年中不定期审计,各被审计部门或个人应按规定报送月、季、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四)实施审计

审计小组依据内部审计计划,由主审人员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具体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被审计部门或个人、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收集证明材料、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

(2)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证明材料的相关性;

(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证明材料的充分性;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

审计人员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包括:

(1)被审计部门或个人的名称:

(2)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实施的时间;

(3)审计过程记录;

(4)编制者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5)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6)索引号及页次;

(7)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被审计部门或个人的有关情况;

(3)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

(4)审计评价意见;

(5)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其依据。

(六)作出审计决定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报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被审计部门或个人应当签收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被审计部门或个人必须执行审计决定。

(七)审计决定复议

被审计部门或个人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决定。

第十七条 审计终结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完成该项审计后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为十五年。

第六章 违规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簿、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员的。

第十九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批准后可对其进行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严重失实的;

4、未能保守公司秘密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运营之日起实施。

xxxx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安全稳健运行,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小额贷款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记录等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会负责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小额贷款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成文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

第九条 公司各岗位设置应当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应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第十条 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防止贷款过度集中,通过实行授信组合管理,制定在不同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区县的授信分散化目标,及时监测和控制授信组合风险,确保总体授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营运资金应按照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贷款操作规程,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

(一)贷前调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报告授信调查掌握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不因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调查结论。

(二)贷时审查应当做到独立审贷,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

(三)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

(一)调查人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

(二)审查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

(三)贷后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四)放款操作人员应当不当操作风险负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本公司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行业的会计规范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五条 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应当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对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机构负责人和分管会计的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条 公司具有专业从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有权获得公司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当局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质量监测、预警机制,严密监测资产质量的变化,及时发现资产质量的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提示,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审稽核制度,加强对公司业务操作、财务收支等各项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公司持续不断的改善经营管理,控制成本,规避经营风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控制人员发现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管理层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

(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对审计发现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对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跟踪不力等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业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高级管理层应当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分,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

xxxx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一)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

1、借款人的关键人员如经营决策人员、主要执行人员和技术人员失踪或无法联系;

2、借款人拒绝提供与信用审核有关的文件;

3、借款人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如隐瞒资产、债务或抵(质)押品真实情况;

4、借款人无恰当理由突然改变会计政策或核算方法以及折旧计提方式、存货计价方式等;

5、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撤回或延迟提供与财务、业务、税收或抵押担保有关的信息或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6、借款人的竞争者、供应商或其他借款人对借款人的负面评价、媒体的负面报道;

7、借款人改变主要授信银行,向许多银行借款或不断在这些银行之间借新还旧:

8、借款人频繁更换会计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

9、借款人卷入法律纠纷;

10、借款人有破产和解或破产重整经历;

11、社会公众对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品质、行为反映不良;

12、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纳税额大幅度下降;

13、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有赌博、涉毒、嫖娼等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14、借款人在银行的存款不断减少或出现异常变化;

15、借款人缺乏财务计划,如总是突然向银行提出借款需求;

16、借款人经常接到供货商查询核实存款情况的电话;

17、借款人的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行为异常;

18、借款人的主要业务频繁变化;

19、借款人的核心盈利业务削弱和偏离; 20、借款人以往的合作伙伴不再与其合作;

21、借款人付息或还本拖延,经常申请延期支付,或申请实施新的贷款;

22、贷款抵押品情况恶化;

23、借款人或其主要股东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

24、主要股东向其他人转让或拟转让股权;

25、其他银行提高对借款人的利率;

26、借款人关联交易增多;

27、借款人现金流出现问题;

28、借款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

29、借款人的还款记录不正常或未按合同还款;

30、借款人欺诈,如在对方付款后故意不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31、借款人弄虚作假(如伪造或涂改各种批准文件或相关业务凭证);

32、借款人主要业务或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动。

(二)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

1、现金流出现问题;

2、出现内部欺诈问题;

3、主要业务人员行为异常;

4、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故障;

5、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二)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项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四)报告事项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由董事会研究确定。

三、罚则

(一)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办理情况。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一些影响公司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xxxx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本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本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本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做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本公司披露信息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语。

第三章 应传递和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本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

(一)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三)融资情况;

(四)重大事项;

(五)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前条所述重大事项主要包括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

(一)重大风险事项

1、遭受重大损失;

2、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3、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4、本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6、主要业务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7、本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8、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

9、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大变更事项

1、变更本公司名称、股票简称、本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

4、本公司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或者拟发生变更;

5、本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

6、经营情况或者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7、订立与经营相关的重要合同,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8、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聘任或者解聘为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法院裁定禁止本公司大股东转让其所持本本公司股份;

11、任一股东所持本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信托;

12、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包括独立董事的配备情况;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

(四)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情况。

第九条 信息披露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按信息披露的类型遵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信息披露职责

第十条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董事长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本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对本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有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董事信息披露的责任:

(一)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授权,董事个人不得代表本公司或董事会向股东和媒体发布、披露本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第十三条 监事信息披露的责任:

(一)监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监事会对涉及检查本公司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对外披露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董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当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层信息披露的责任:

(一)高级管理层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本公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及时和完整。

(二)高级管理层有责任和义务答复董事会关于涉及本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本公司其他情况的询问,以及董事会代表股东、监管机构做出的质询,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

(一)持有、控制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其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涉及本公司股权变动、质押等事项负有保证信息在2日内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传递的责任。

(二)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要求传递本制度所要求传递的各类信息,并履行本制度所列的各项原则。

(三)本公司财务部应保证对外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第十六条 本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本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信息披露规则,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要求参加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律,防范风险,认真负责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第十九条 本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归档保管。

第五章 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的程序

第二十条 本公司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工作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一)定期报告遵循下列程序:

1、本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3、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

4、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二)临时报告遵循下列程序:

1、在本公司有重大事项发生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公司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2、董事会秘书得知应披露信息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或根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组织起草披露文稿;

3、董事会秘书负责进行程序性审查并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六章 保密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在与各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中,只限于本系统的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或非法获取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内幕信息。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正常的工作会议,对本制度规定有关重要信息,与会人员有保密责任。

第七章 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督促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并根据需要要求董事会对制度予以修订。

第八章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因本制度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本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

第二十八条 因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同时负有保密责任,若擅自披露本公司信息,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运营之日起实施。

第17篇:会计稽核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会计稽核的依据、组织形式、方法和要求等内容。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计财部及相关部门,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公司会计稽核管理制度,并交股份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

2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依据

2.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

2.2财政税务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

2.3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

计财部设置总帐稽核岗,负责对公司所有会计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与复核。

4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

4.1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4.2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5稽核工作的主要方法和要求

5.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5.1.1检查原始凭证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等。

5.1.2检查原始凭证所记载的业务内容是否正常、合理,经办负责人员、业务的程序和手续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5.1.3审核各种原始单据凭证的手续是否完备,应填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主管人员是否审批同意等。

5.1.4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

5.2对微机凭证的审核

拟制:审核:批准:

5.2.1审核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结帐和更正错误的除外。

5.2.2审核凭证的制作与原始凭证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5.2.3审核微机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的签名等。

5.2.4审核机内会计凭证的客户核算、供应商核算、部门核算、个人往来、材料入库计划价、库存商品型号与发票号等项目是否输入齐全、准确。

5.2.5审核微机凭证是否连续编号。

5.3对会计帐簿的审核

5.3.1审核会计帐簿是否根据审核通过的机内会计凭证登记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记录的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完整,是否能够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5.3.2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

5.3.3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

5.4对会计报表的审核

5.4.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5.4.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5.4.3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之间、勾稽关系是否准确,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5.4.4会计报表批注、编表说明是否漏项,与相关报表数字口径是否一致。

5.4.5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是否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是否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报出日期,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章是否齐全。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于2002年9月第一次修订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8篇: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财务监督机制,提高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集团资产安全完整,制定本制度

二、权限

1、对发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问题,属于会计业务的要求会计人员限期改正。

2、对发现内部管理缺陷,分析拟写内控稽核报告,提出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制度建议,送呈有关部门讨论修订整改方案,并关注整改工作进展。

3、对发现的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对有损企业、集团利益的行为及时上报集团处理。

4、参与各公司内部财产清查,库存盘点,有价证券清理等专项稽核工作,调查有关经济事项。

5、关注企业制度流程实施效果,保证企业、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稽核工作方法:

1、一般性复核:稽核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的逻辑关系稽核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稽核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数字计算准确性。稽核会计科目运用的正确性。

2、实地调查,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掌握经济事项的相关信息,取得真实数据。稽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四、稽核的方式:

1、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2、对有损集团利益的行为要逐级上报,未果情况可越级上报。

五、稽核的工作范围:

1、稽核会计凭证各项要素完整,摘要描述清晰准确,印鉴及有关审批签章齐全,数字(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准确,业务内容真实,会计凭证具有可靠性。

2、稽核会计报表的准确性,符合集团的统一要求和财务制度

3、稽核收、付款流程,会计核算方式,资产定期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

4、稽核其他会计资料、各种票据、收付款、合同等管理情况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5、稽核预算执行、考核情况,保证企业实现经营目标。

6、稽核年度财务预决算事项。

第19篇:财务稽核制度

财务稽核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科设置稽核人员,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

稽核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

(三)负责对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四)负责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第四条

稽核工作形式。

(一)专项稽核。就特定的稽核目的和要求, 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 针对某一会计事项或会计业务进行重点稽核。

(二)全面稽核。按照稽核任务和范围要求, 对某一时期全部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的系统稽核。

(三)常规性稽核。即每天应对前一天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稽核。

第五条

稽核主要内容。

(一)会计凭证;

1

(二)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表;

(四)预决算报表;

(五)其他会计资料。第六条

稽核主要方法。

(一)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业务相符。

2、记账凭证确定的会计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要求填写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是否简明扼要、文理通顺。

4、制单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

5、错账调整有无根据,调账金额较大时应附有错账调整说明。

(二)会计账簿。

1、各明细账户余额是否与有关总分类账户的余额相等。

2、各账簿记录的经济业务有无差错。

3、各往来账户是否定期催报、核对,有无长期挂账且未查明原因的错账、呆账。

4、现金是否存在长期白条抵库,突击盘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每月与银行进行核对,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三)会计报表。

1、按统一格式填制的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2

2、按各种报表之间钩稽关系,审查数字是否核对一致。

3、抽查部分报表中数据与明细账核对是否相符。

4、会计报表的数字是否真实正确。

5、报表说明是否简明扼要、叙述准确。

(四)固定资产。

1、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

2、参与财产清查,检查固定资产盘存情况。

3、参与年末会计年度决算期进行的财产清查,监督财产清查质量,核对清查盘点表。

4、发现账账、账实不符要检查不符原因。

5、对于固定资产损益以及非常损失,要查明情况,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

稽核时间安排。

1、复核记账凭证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记账凭证装订之前进行。

2、核对会计账簿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每月初上一个月会计账簿打印完毕后进行。

3、核对会计报表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会计报表编制完毕后进行。年度预决算稽核可以安排在报表编制过程中进行,以便及时发现、纠正编报过程中的错误。

4、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某些专项进行重点稽查工作。

3

第20篇:内控、稽核制度

**县中医医院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稽核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规范经济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经财务规章制度;

(二)约束医院内部涉及经济事项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涵盖医院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四)保证医院内部涉及经济事项的部门、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第四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采用的基本方法:

(一)内部牵制。医院内部岗位的设置应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二)授权审批。明确规定涉及经济事项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

(三)会计控制。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四)预算控制。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的管理,实行责任预算制度。

(五)财产保全。健全财产保全控制制度,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风险控制。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财务风险和业务活动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七)内部报告。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五条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 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分级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印章和密押的管理。

第七条 预算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方法

1、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捆绑使用,综合平衡。医院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将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医院的各项收支。

(2)零基预算原则。取消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办法,主要根据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和核定部门支出预算。

(3)统筹兼顾原则。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首先保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其次保重点建设项目和单位债务偿还支出,最后在有余地的情况下才能安排干部职工的各项奖励福利支出。

(4)量入为出原则。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严格控制基本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5)定额管理原则。就是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实行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对人员经费的管理采取“超编按编制、缺编按实有”的方法;对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采取“分类分档”的办法制定不同的综合定额标准,取消原预算安排中明确的税收收入预算定额和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定额,使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的制定更加合理、规范和科学。

(6)调剂平衡原则。对各县直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视同税收收入捆绑编制预算,各单位不再按照组织政府非税收入50%的比例编制支出预算,政府非税收入的安排视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核定的定额标准安排支出。对有事业经营收入的单位(主要指县医院、中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中心、血站)参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不超过经营收入总额90%的比例编制支出预算。

(7)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余府发[2005]15号),提高对增收节支工作的认识,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严禁超预算、超计划用款和铺张浪费。

(8)节支偿债原则。对有债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建立正常的偿债机制,在预算确保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的情况下,首先确保有计划地安排预算单位偿债支出,以逐步减轻债务压力,增强政府信誉,防范财政风险。

2、程序

- 2

(三)对于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制度。

(四)实行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条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门是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保管、发放与核销。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购收费票据和结算凭证。

(二)收费票据的申购按规定统一在财政局购买。

(三)按照内部牵制和定量控制的原则,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票据库房,建立票据的入库、领用、结存登记制度。定期与领用部门、人员核对收费票据的领用缴销情况,及时催交长期未缴销的收费票据。

(四)医院领购的票据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收费范围限于本单位内使用。各类票据不得混用。不得擅自相互转移、借用、代开和转让票据。

(五)健全票据领用、缴销手续。票据领用人员必须是财务部门指定的收费人员。票据领用时,必须详细登记票据名称、起止号码、领取日期,由领用人、发放人分别在登记簿上互相签字;计算机票据则由专人将领用票据输入计算机,由领用人使用。票据缴销时,及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

(六)对财务部门出纳人员使用的财政收入票据,由会计对出纳人员使用的收入票据进行逐页核销工作,并进行缴销登记。

(七)对使用过的保存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的或尚未使用但已不再使用的票据的销毁,书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销毁。

(八)病人出院时,收费结算人员向病人收回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病人若遗失临时收据,收费结算人员应要求病人出具相关遗失证明,方可冲抵医药费用。病人若遗失医药费收据,财务部门应凭据病人的相关证明提供收据复印件。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制度

(一)建立退费审批制度。由有关临床医技等业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交收费。特殊情况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批。

(二)退费申请者必须向收费人员提供原缴费凭证,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退费。

(三)收费人员在办理退费时必须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退费工作完成后,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支出管理控制制度

(一)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一支笔签字,相关人员必须签署支付性质及签名,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各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按照医院财务会

- 4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要进行备查登记。

(六)按照国务院批准施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八)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会计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不符的查明原因,对长期未达的账项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九)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十)加强对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除按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规定外,对办理银行业务的各种相关票据,要专设登记簿记录,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审核,防止重要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十一)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门诊、住院结算人员必须每天足额上缴所收取的现金,出纳人员应每日登记日记账,每日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日清日结。

(十二)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财务部门在每月核签银行对账单时,要和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抽查出纳、门诊、住院结算人员的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是否相符。

第十四条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一)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1、计划编制。药品和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实际工作进度编制采购、供应计划,送财务部门备案。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批程序。药品及库存物资按计划进行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大宗超计划物资采购的审批,由医院决策层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管理

(1)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

- 6行立项。项目预算必须有财务、审计部门参与,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2)固定资产购建时,由资产管理、使用、财务、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大批同类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4、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相关单据上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帐卡。

5、建立固定资产三级账卡制度。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资产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同时按设备品名记载使用部门配置情况;使用部门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调拨、报损手续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在登记卡上记录财产增减情况,并在本部门建立相应的数量台账。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账、账卡相符。

(四)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

(五)对固定资产变动的控制,如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按了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要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清查盘点时,财务、审计等部门派员监盘。盘点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账目,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控制制度

(一)工程项目决策控制。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决策程序为:预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职代会讨论——决策层意见,确保工程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二)健全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加强制约与监督。

(三)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由决策层授权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业务。对于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由被授权人明确规定其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四)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竣工验收的程序实施工程项目建设。

(五)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核控制,由审计或财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重点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查结果备案存查。

(六)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1、工程项目质量建立法人负责制,工程项目授权负责人向单位法定负

- 8(5)其他需要提交的财务报表。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竣工财务决算做到报表内容齐全、数字真实、说明清楚。各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

4、竣工审计。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第十七条 债权、债务管理控制制度

(一)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与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和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1、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由收费室负责。每日终了,将当日住院病人费用汇总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进行会计核算;月末,财务部门及时与住院结账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2、应收医疗款:由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月末,将明细科目余额与医保结算中心及住院结账处等部门进行核对。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障金:由财务部门负责。明确债权及债务的记录、核算、对账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三)债权控制措施

1、应收款项控制

(1)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财务部门定期与医保结算中心核对帐目,保证账账相符。加强对医保结算中心核定的退报、外地就诊、超总控等费用的核对工作,及时催收医保结算费用。

(2)建立出院病人个人欠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个人欠费的审批权限作出规定,出院病人欠费,担保人必须的欠费单据上予以签字,对大额债权必须采取保全措施。原则是采取谁经办谁负责,以加强欠费催收工作。对个人欠费进行账龄分析,催收人员根据分析结果以函证、上门催收等形式进行催收。

(3)建立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账务登记工作,分门别类记录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情况,便于清理和催收。规定结账日期,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报销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向借款人员发出催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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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四)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六)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及时进行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企业稽核科岗位职责制度
《企业稽核科岗位职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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