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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稽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2:14: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县中医医院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稽核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规范经济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经财务规章制度;

(二)约束医院内部涉及经济事项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涵盖医院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四)保证医院内部涉及经济事项的部门、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四条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采用的基本方法:

(一)内部牵制。医院内部岗位的设置应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二)授权审批。明确规定涉及经济事项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

(三)会计控制。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四)预算控制。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的管理,实行责任预算制度。

(五)财产保全。健全财产保全控制制度,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风险控制。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财务风险和业务活动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七)内部报告。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五条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 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分级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印章和密押的管理。

第七条 预算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方法

1、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将部门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捆绑使用,综合平衡。医院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将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医院的各项收支。

(2)零基预算原则。取消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办法,主要根据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和核定部门支出预算。

(3)统筹兼顾原则。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首先保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其次保重点建设项目和单位债务偿还支出,最后在有余地的情况下才能安排干部职工的各项奖励福利支出。

(4)量入为出原则。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严格控制基本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5)定额管理原则。就是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实行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对人员经费的管理采取“超编按编制、缺编按实有”的方法;对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采取“分类分档”的办法制定不同的综合定额标准,取消原预算安排中明确的税收收入预算定额和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定额,使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的制定更加合理、规范和科学。

(6)调剂平衡原则。对各县直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视同税收收入捆绑编制预算,各单位不再按照组织政府非税收入50%的比例编制支出预算,政府非税收入的安排视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核定的定额标准安排支出。对有事业经营收入的单位(主要指县医院、中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中心、血站)参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不超过经营收入总额90%的比例编制支出预算。

(7)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余府发[2005]15号),提高对增收节支工作的认识,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严禁超预算、超计划用款和铺张浪费。

(8)节支偿债原则。对有债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建立正常的偿债机制,在预算确保工资发放和基本运转的情况下,首先确保有计划地安排预算单位偿债支出,以逐步减轻债务压力,增强政府信誉,防范财政风险。

2、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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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制度。

(四)实行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条 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门是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保管、发放与核销。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购收费票据和结算凭证。

(二)收费票据的申购按规定统一在财政局购买。

(三)按照内部牵制和定量控制的原则,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票据库房,建立票据的入库、领用、结存登记制度。定期与领用部门、人员核对收费票据的领用缴销情况,及时催交长期未缴销的收费票据。

(四)医院领购的票据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收费范围限于本单位内使用。各类票据不得混用。不得擅自相互转移、借用、代开和转让票据。

(五)健全票据领用、缴销手续。票据领用人员必须是财务部门指定的收费人员。票据领用时,必须详细登记票据名称、起止号码、领取日期,由领用人、发放人分别在登记簿上互相签字;计算机票据则由专人将领用票据输入计算机,由领用人使用。票据缴销时,及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

(六)对财务部门出纳人员使用的财政收入票据,由会计对出纳人员使用的收入票据进行逐页核销工作,并进行缴销登记。

(七)对使用过的保存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的或尚未使用但已不再使用的票据的销毁,书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销毁。

(八)病人出院时,收费结算人员向病人收回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病人若遗失临时收据,收费结算人员应要求病人出具相关遗失证明,方可冲抵医药费用。病人若遗失医药费收据,财务部门应凭据病人的相关证明提供收据复印件。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制度

(一)建立退费审批制度。由有关临床医技等业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交收费。特殊情况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批。

(二)退费申请者必须向收费人员提供原缴费凭证,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退费。

(三)收费人员在办理退费时必须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退费工作完成后,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 支出管理控制制度

(一)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一支笔签字,相关人员必须签署支付性质及签名,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各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按照医院财务会

- 4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要进行备查登记。

(六)按照国务院批准施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

(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八)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会计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不符的查明原因,对长期未达的账项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九)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十)加强对与货币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除按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规定外,对办理银行业务的各种相关票据,要专设登记簿记录,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审核,防止重要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十一)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门诊、住院结算人员必须每天足额上缴所收取的现金,出纳人员应每日登记日记账,每日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日清日结。

(十二)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财务部门在每月核签银行对账单时,要和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对。抽查出纳、门诊、住院结算人员的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是否相符。

第十四条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一)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1、计划编制。药品和物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实际工作进度编制采购、供应计划,送财务部门备案。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批程序。药品及库存物资按计划进行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大宗超计划物资采购的审批,由医院决策层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管理

(1)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

- 6行立项。项目预算必须有财务、审计部门参与,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2)固定资产购建时,由资产管理、使用、财务、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大批同类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4、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相关单据上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帐卡。

5、建立固定资产三级账卡制度。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资产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同时按设备品名记载使用部门配置情况;使用部门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调拨、报损手续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在登记卡上记录财产增减情况,并在本部门建立相应的数量台账。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账、账卡相符。

(四)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

(五)对固定资产变动的控制,如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按了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要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清查盘点时,财务、审计等部门派员监盘。盘点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账目,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控制制度

(一)工程项目决策控制。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决策程序为:预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职代会讨论——决策层意见,确保工程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二)健全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加强制约与监督。

(三)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由决策层授权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业务。对于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由被授权人明确规定其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四)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竣工验收的程序实施工程项目建设。

(五)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核控制,由审计或财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重点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查结果备案存查。

(六)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1、工程项目质量建立法人负责制,工程项目授权负责人向单位法定负

- 8(5)其他需要提交的财务报表。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竣工财务决算做到报表内容齐全、数字真实、说明清楚。各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

4、竣工审计。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第十七条 债权、债务管理控制制度

(一)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与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和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1、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由收费室负责。每日终了,将当日住院病人费用汇总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进行会计核算;月末,财务部门及时与住院结账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2、应收医疗款:由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月末,将明细科目余额与医保结算中心及住院结账处等部门进行核对。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障金:由财务部门负责。明确债权及债务的记录、核算、对账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三)债权控制措施

1、应收款项控制

(1)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财务部门定期与医保结算中心核对帐目,保证账账相符。加强对医保结算中心核定的退报、外地就诊、超总控等费用的核对工作,及时催收医保结算费用。

(2)建立出院病人个人欠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个人欠费的审批权限作出规定,出院病人欠费,担保人必须的欠费单据上予以签字,对大额债权必须采取保全措施。原则是采取谁经办谁负责,以加强欠费催收工作。对个人欠费进行账龄分析,催收人员根据分析结果以函证、上门催收等形式进行催收。

(3)建立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账务登记工作,分门别类记录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情况,便于清理和催收。规定结账日期,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报销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向借款人员发出催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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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四)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六)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及时进行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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