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稽核制度
总则
1、目的:为保证我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2、财务稽核范围:包括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有价证券与相关帐表、现金、银行存款的检查与审核。
3、适用范围:涉及公司资产的各项业务及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稽核内容
1、记账凭证稽核内容
每一交易行为的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金额合计是否与记账凭证所填金额一致。
记账凭证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记账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记账凭证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2、账簿稽核内容
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已与记账凭证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余金额,是否与总账、内部银行(名称是否改变)辅助核算表当日收、付、余金额相符。
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
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3、库存稽核内容
检查库存现金是否与现金日记账相符,是否存在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的情况,检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检查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每月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是否及时、准确。
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是否与有关账表、凭证单据相符。
检查库存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保险柜钥匙及密码是否保管严密。
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检查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限额是否适当,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4、报表稽核内容
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财务稽核工作的管理
1、稽核人员的职责
对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写出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财务审计部部长定期和不定期对稽核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财务审计部设稽核岗位,稽核人员不能编制会计凭证,达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稽核人员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及时向财务审计部部长报告。
稽核人员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相关资料,
必要时并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每次稽查的具体情况要做记录,正确的在相应的单据上签字,不正确的要求相关人员纠正。必要的情况下应形成稽查报告,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建议,提交财务负责人,及时处理,以保证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