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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2 07:47:1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研究

摘要:基于公务员现状,本文分析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改革的背景与意义,针对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的现状做了说明。着重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对政策的可行性做了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公务员历史发展特点可行,分析政策中采用到的管理方法,需要理论,公平理论,期望理论,政策的法律依据,分析对职级并行对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产生的影响,积极影响以及局限性和政策中界定不明确的部分,针对我国的国情特点以及国内外情况最后给出建议与意见。

关键词:职级并行;晋升;薪金收入

引言:近年来,公务员一直是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公务员的稳定,“金饭碗”吸引着大批的就业应届生。可是这几年国考的风光已经远不如前,无论是报考的总人数,还是单个职位的竞争比都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这种现象的背后肯定存在一定原因。所以研究公务员的改革很有意义。

一、山东省潍坊市公务员现状

以一名分配到山东潍坊市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小孙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小孙开始进入岗位兢兢业业,过了两年以后,发现办公室里的其他人都喝茶看报混日子,对工作敷衍,而且很多人都经常不在岗,同办公室的大姐告诉小孙,公务员是铁饭碗考核不出大问题就行,反正一时半会又晋升不了。小孙当初一心一意考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看到办公室里其他人都这样,小孙也开始对工作怠慢。结果最后发现工资不够养家糊口,而且自己职务不高,只能熬年头,于是开始敷衍工作,自己也开始有了副业,虽然知道不符合公务员相关的法律,小孙只能偷偷的干。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现象,不仅对他们来说不够公平,也不利于提高其积极性,更不能激励其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山东省公务员“到主任科员就等着退休”也是一部分基层公务员的真实写照。

二、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不利影响

首先,晋升制度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容易出现“找关系”晋升的情况公务员是民众心中的铁饭碗,一旦进入编制体制内,只要没有重大错误就不会考核出现问题。这种机制不改善,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没法提高。其次,身份问题,很多县级基层公务员受“天花板”的影响,职级并行以后带来的荣誉感和社会认知度是客观存在的,这也是为什么先行公务员下很多人挤破头也要当官的真正原因。再次,县级以下公务员的工资是不是有“顶蓬”县级以下的人员工资能不能超越所在单位的“最高行政级别”县级以下公务员能不能达到厅级乃至更高,这也是问题,文件中没有明确。最后,晋升工资会加重地方财政负担,公务员职级并行,对于基层公务人员而言,就相当于增加地方财政负担。

三、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公务员内部考核机制。效率低下的工作状态由于公务员考核不健全造成的。标准按“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准过于模糊和空大,从而使得考核缺乏一定的客观公正性。所以要加强平时考核,更加注定不定期和平时考核,量化管理,简历日常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采用合理的科学的考核方法,选取科学的考核方法,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因地制宜,促进考核向更加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制定根据能力与工作业绩的晋升制度。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职级晋升制度,制定根据能力与业绩晋升的相关制度,保证政策的顺利运行。在公务员晋升上,以山东省县级为例,如果一般的官员想要达到正科级的待遇,除了一定的年数等待,还要与相应的工作能力,条件与资格。通过一定的程序以后,也可晋升。

(三)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有关法律,对公务员工资的具体设定,工资调整依据以及幅度,公务员工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公务员工资与地方财政水平相挂钩,国家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能力,向地方中西部落后地区转移财力。

(四)规范津贴补助制度。应将现有的工资津贴制度进行改善,有“暗补”改成“明补”,施行透明津贴补助办法,对擅自动用发放津贴的单位给予大力打击。建立各级公务人员的财产明细。

(五)完善公务员的退出机制。破除原有的公务员“铁饭碗”的思想,实施公务员辞退,退休机制,,对部分岗位实施聘任制,制定严格的监督系统机制,公务员的工作更多的有民众打分。健全公务员养老金保障制度,改变公务员只进不出的现状。公务员职业化,公务员合理的退出机制。稳定化,职业化,打破终身制。

推荐第2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下面是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2.实施范围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3.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4.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把关。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应对预案。

#拓展知识

# 工资待遇:

以工资待遇为例,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但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曾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更多相关文章: 1.2.3.

4.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解读 5.6.7.8.9.10.

推荐第3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下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下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一、背景

早在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就明确提出“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

10年来,“适当挂钩”的方案一直未出台。这就形成了目前的局面,待遇只与职务挂钩,基层公务员遭遇“天花板”,职务晋升无望、工资又涨不上去。

建立科学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改变公务员晋升渠道单一的状况,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晋升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强化职级在确定公务员工资、福利、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作用,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

一是我国县级以下政府机关公务员数量在我国公务员总数中占较大比重,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道路狭窄。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已达到708.9万人,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超过90%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其中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县级以下政府机关由于受到机关级别的限制,大多数公务员的级别都在办事员,科员这个级别以下。例如,在我国,一个中等县,科级以上的职务通常只有百人以上,正科实职的官员不超过50人。有幸晋升副科级以上职务已经是十分的幸运了,大多数公务员都在科员、办事员这个级别都走完了自己的仕途,这样导致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的职务晋升道路过于狭窄,出现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必然导致僧多粥少,往往容易出现跑官买官等不正之风。

二是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薪酬体系中,职务工资所在比重过大,级别工资所在比重过小,级别激励效果不明显。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 1 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反而由于级别目前只与级别工资挂钩,但与占公务员收入大头的津贴并不挂钩,最终导致级别晋升的激励效果不大。

正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体制存在种种弊端,中央及时出台了在《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出台,将会给整个基层公务员队伍带来积极、正面的价值引导。

二、现状

一是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行职务与 2 职级并行制度,加大级别工资在整个工资福利体系所占的比重,对于那些没有晋升到领导职务,但是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资历较老的公务员通过晋升职级同样可以提高自己的工资待遇,能够获得组织和同事的认可,提高自己的职业荣誉感,激发自己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有利于极大地激发整个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

二是能够促成公务员的职业化,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通过完善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等公务员职位分类,能够使各行各业的公务员始终安心一个行业、领域的工作,能够极大地提高国家公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提高治理社会的管理水平,能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同样,这项制度的良好的落实也要努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政策。科学的公务员分类是建立这一制度的根基。分类管理是实现公务员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务员法确定的一个重大原则,也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公务员分类管理是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基础。我国法律层面仅仅对综合管理类的职务进行了划分,并没有对行政执法职务划分做出明确规定,导致职业发展渠道比较单一。因此可以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基于以“事”为中心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职位分类能够使各类不同的人才走不同的职务晋升渠道,使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考核和评价体系。公务员的考核结果是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不称职的,不能晋升职务和提高工资待遇。县级以下机关的公务员考核由于考核标准往往不够科学,存在着不够细化,又由于县级以下机关的考核人员碍于人情的考虑, 3 往往很多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都成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考核成了流于形式,起不到正真的评价和督促作用。因此要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体系。例如,考核的标准要明确,具备可操作性,考核的具体量化标准要与分管的具体业务相结合,公务员所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量完成多少,完成的效果如何都要有具体量化的评价标准;考核的评价主体要有适度的独立性,能够摆脱人情关系的干扰,做出独立的、客观的判断,考核的标准要与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减严格挂钩,增强考核的公信力和严肃性,正真形成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推荐第4篇:辽宁省率先完成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辽宁省率先完成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尹蔚民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在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试点,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

早报记者 岳怀让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步入地方实施阶段。

据《辽沈晚报》3月21日报道,《辽宁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已完成,审议通过后将在辽宁全省推行。

上述报道称,据统计,辽宁省公务员人数达31.7万。若按照国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占比60%计算,辽宁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人数或超19万。本次方案通过后,他们将成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受益者。

报道还表示,辽宁共有100个县(市、区),实施方案通过后,将不设试点,统一铺开。本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工作年限将作为职级调整的重要依据,划分出不同级别对应的不同年限。

早报记者搜索发现,这是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文件以来,公开报道中首个完成地方实施方案的省份。

九成公务员科级以下

另据《春城晚报》3月20日报道,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崔茂虎在参加当地节目时透露,云南正在针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预计年内推行。

此前的全国两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记者会上透露,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刚刚进行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所谓“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指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道路。让那些不能实现职务晋升的公务员,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合理的待遇。

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消息,2013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这其中,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

基层公务员待遇低、压力大,晋升空间小,通过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善这一现状成为当务之急。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基本称职”需延长1年

今年1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动员部署。

当时,包括山东、陕西、福建在内,多个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已接到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

文件显示,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其中,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上述文件还要求,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文件还列出了实施范围—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

全国多地已低调试点

今年3月,尹蔚民在全国两会透露,早在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在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试点,目前已达到预期目的,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未公布进行试点的是具体哪4个县。但据《南方周末》报道,早在2007年,湖北远安县就低调试点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时间长达3年。2013年7月起,江西九江、广东佛山南海区、甘肃陇南礼县以及东北某县也开始低调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安徽、福建两省则在此前就把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一工作提上日程。

《新安晚报》曾在2013年12月报道,安徽省发布《关于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到,“十二五”后两年,安徽将深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另据《东南快报》消息,2014年7月,福建省发布《2014年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责任编辑:HN022)

推荐第5篇: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见议供参考采纳) 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这是一次基层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的配套改革,为他们拆除了“天化板”,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以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这项改革确实让基层公务员欢欣鼓舞。如何搞好“顶层设计”,使美好的愿景变成现实?网上熙熙攘攘,众说纷纭。

我国公务员工资上一次调整是2006年,此后7年间,没有再调整。公务员工资改革核心在于公平,要做好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必须要引入比较机制。此次职级并行空间,上限只能晋至正处级。 我赞同并从工作年限.资历.能力来界定公务员工资改革职级并行的空间,并从这三个方面加以探讨。

一,工作年限(即工龄)。办事员任期满三年按科员对待;科员满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满八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这样,从参加工作起,办事员8年晋副科;16年晋正科;26年晋副处级;36年晋正处级(指待遇)。一般情况下,以本科毕业25岁参加工作,按现行退休年龄,一个人一生直到退休,才能享受到正处级待遇!这个晋职级空间还可以从资历能力上来平衡。

二,资历。资历主要以任职时间长短来界定。比如:同样任职10年,正科副科就要有区别;同样任正科职时间长短有区别。可在同级别上相应提高档次工资。

三,能力。能力是很难评定的,最会惹事非招争议。可以从发明创造或获奖等硬项来考评。比如:连续几年评上优秀公务员,获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工作者),视授奖级别次数而增加档次工资。

四,不可忽视的各种补贴。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组成中,职务和级别工资约占30%,各种补贴占70%的大头。由于各种补贴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如本县生活费补贴:科员比副科级少170元,副科级比正科级少220元,正科级比副处级少240元,再到正处级?科员工资仅此一项补贴就有近千元的落差。忽视各种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有名无实了。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实现并行的前提,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 五,莫忘掉退休老干部。

1,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一项一项落到实处。习近平强调,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切实解决好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

2,我们参加早、退休早的下层机关人员,同样是弱势、低收入人群。我等老朽:年纪轻者已过古稀,年高者80甚至90有余。艰苦奋斗几十年,老来收入却与同是机关事业单位,晚退休人员相差悬殊, 本县机关上世纪五十年代参加工作,2001年9月前退休的公务员退休费:基本工资,正科级1200多元;副科级1100多元;科员900左右,全国统一规定,有表可查。补贴吗?有取暖费补贴,住房提租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生活补贴。(2014年又涨点生活补贴正科级170元;副科级130元;科员140元) 满打满算,退休费加补贴:正科级2900至3000元间;副科级2700多点;科员在2400至2450元之间。就這些!年节福利有的单位有点不多,有的单位一桶油一斤月饼皆无。

3,工资改革也要关注体制内的不公平。本地是艰苦边远地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的工资都很低。我等参加早、退休早的机关干部更少得可怜。同一县域、同一单位、同一级别人员,在职的正科级高出我们

八、九百元;2001年10月1日后退休的高出

五、六百元。事业单位退休早教师等人员情况也大体这样,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老教师退休金都是2400上下。现在,早退休科级干部比企业早退休人员高一些,科员級别和企业晚退职工己拉平。 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年代。然而,爹娘生的早,当然参加工作早。2000年末,正是50年代参加工作人员退休的高峰期。所以参加早、退休早的命不逢时没赶上。而参加晚退休晚的没拉下。形成参加早的不如参加晚的,年龄老的不如年纪小的,工作条件苦的不如环境好的,贡献多的不如贡献少的待遇差距。

4,说困难。有些老夫妻双方都有养老金或子女有成,并不缺钱。也有许多老干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城里的大姑娘可找,找的是农村伴侣。老來老伴没收入,子女无承受能力。老夫妻生活、看病都靠一人支撑,徘徊在温饱线上。

5,分配不公使老人们心理不平衡。人非草木,熟能无情嘛!有一老友说:见到从前自己的下属.徒弟,同样级别,但60年代后期或70年代参加工作、年龄都少十几或二,三十岁,退休后待遇高出自己五百元很得意,就觉得矮人半截。死后抚恤金都少一万元。有的老同志自我安慰:"不怕开得少,就怕死得早,想开点呀''! 体制内的分配不公,有悖中央领导关于:"老干部是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意愿。所以,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应合理确定早退休老人们待遇。

推荐第6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改革

辽宁中公教育:http://ln.offcn.com

2月2日,记者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辽宁省将于年内启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于日前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动员部署。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已经接到《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并将按照国家文件推行。辽宁省有100个县(市、区),这100个县(市、区)的公务员将成为最先受益的群体。

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职务与级别制度是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目的在于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同时也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基层公务员可凭借工作年限、工作能力等提升级别,进而提升工资,让公务员有更强的工作动力。

又讯 辽宁省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同时,辽宁省将推进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试点,解决部分异地居住人员资金垫付和往返报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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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

公务员工资职务与职级并行框架方案(见议供参考采纳) 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这是一次基层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的配套改革,为他们拆除了“天化板”,开辟了职级晋升通道,以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这项改革确实让基层公务员欢欣鼓舞。如何搞好“顶层设计”,使美好的愿景变成现实?网上熙熙攘攘,众说纷纭。 先看下工资表

我国公务员工资上一次调整是2006年,此后7年间,没有再调整。公务员工资改革核心在于公平,要做好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必须要引入比较机制。此次职级并行空间,上限只能晋至正处级。 我赞同并从工作年限.资历.能力来界定公务员工资改革职级并行的空间,并从这三个方面加以探讨。

一,工作年限(即工龄)。办事员任期满三年按科员对待;科员满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满八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这样,从参加工作起,办事员8年晋副科;16年晋正科;26年晋副处级;36年晋正处级(指待遇)。一般情况下,以本科毕业25岁参加工作,按现行退休年龄,一个人一生直到退休,才能享受到正处级待遇!这个晋职级空间还可以从资历能力上来平衡。

二,资历。资历主要以任职时间长短来界定。比如:同样任职10年,正科副科就要有区别;同样任正科职时间长短有区别。可在同级别上相应提高档次工资。

三,能力。能力是很难评定的,最会惹事非招争议。可以从发明创造或获奖等硬项来考评。比如:连续几年评上优秀公务员,获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工作者),视授奖级别次数而增加档次工资。

四,不可忽视的各种补贴。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组成中,职务和级别工资约占30%,各种补贴占70%的大头。由于各种补贴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如本县生活费补贴:科员比副科级少170元,副科级比正科级少220元,正科级比副处级少240元,再到正处级?科员工资仅此一项补贴就有近千元的落差。忽视各种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有名无实了。职级与待遇挂钩是实现并行的前提,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 五,莫忘掉退休老干部。

1,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一项一项落到实处。习近平强调,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切实解决好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

2,我们参加早、退休早的下层机关人员,同样是弱势、低收入人群。我等老朽:年纪轻者已过古稀,年高者80甚至90有余。艰苦奋斗几十年,老来收入却与同是机关事业单位,晚退休人员相差悬殊, 本县机关上世纪五十年代参加工作,2001年9月前退休的公务员退休费:基本工资,正科级1200多元;副科级1100多元;科员900左右,全国统一规定,有表可查。补贴吗?有取暖费补贴,住房提租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生活补贴。(2014年又涨点生活补贴正科级170元;副科级130元;科员140元) 满打满算,退休费加补贴:正科级2900至3000元间;副科级2700多点;科员在2400至2450元之间。就這些!年节福利有的单位有点不多,有的单位一桶油一斤月饼皆无。

3,工资改革也要关注体制内的不公平。本地是艰苦边远地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的工资都很低。我等参加早、退休早的机关干部更少得可怜。同一县域、同一单位、同一级别人员,在职的正科级高出我们

八、九百元;2001年10月1日后退休的高出

五、六百元。事业单位退休早教师等人员情况也大体这样,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老教师退休金都是2400上下。现在,早退休科级干部比企业早退休人员高一些,科员級别和企业晚退职工己拉平。 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年代。然而,爹娘生的早,当然参加工作早。2000年末,正是50年代参加工作人员退休的高峰期。所以参加早、退休早的命不逢时没赶上。而参加晚退休晚的没拉下。形成参加早的不如参加晚的,年龄老的不如年纪小的,工作条件苦的不如环境好的,贡献多的不如贡献少的待遇差距。

4,说困难。有些老夫妻双方都有养老金或子女有成,并不缺钱。也有许多老干部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城里的大姑娘可找,找的是农村伴侣。老來老伴没收入,子女无承受能力。老夫妻生活、看病都靠一人支撑,徘徊在温饱线上。

5,分配不公使老人们心理不平衡。人非草木,熟能无情嘛!有一老友说:见到从前自己的下属.徒弟,同样级别,但60年代后期或70年代参加工作、年龄都少十几或二,三十岁,退休后待遇高出自己五百元很得意,就觉得矮人半截。死后抚恤金都少一万元。有的老同志自我安慰:"不怕开得少,就怕死得早,想开点呀''! 体制内的分配不公,有悖中央领导关于:"老干部是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意愿。所以,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应合理确定早退休老人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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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如何落实

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如何落实?

“职务与职级并行”必须统筹推进,既要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和“简政放权”,让“公务员热”回归理性;同时,在基层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也需要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这是深改组自成立以来,推出的又一个重镑的改革方案,让基层公务员特别是青年公务员再一次看到了职级上升的通道和希望。

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回顾

人们都知道,近年来,国家数次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提上日程。如中央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实际上,早在2006年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中便已对职务和职级并行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这部法律,2007年后有多个省份开始出台了一系列职务和职级并行的方案和政策,然而,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基层公务员“彼时”期盼的改革步伐来到他们身边还不够快。这一次深改组在中央核心层面上将这一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给基层青年公务员再次带来了盼头和希望。

基层公务员占我国公务员总数超过2/3的比例,基层公务员更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服务基层群众的主体,他们在树立良好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怎样能够让基层公务员更加努力地“执政为民”?当然需要更好地激发他们对于职业的尊严感和热爱感。事实上,如果一个基层公务员从办事员开始做起,到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到正处级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或许也是一个基本上不可能实现的过程。实际情况表明,基层公务员能够按职务晋升到主任科员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也是屈指可数的;而大量的基层公务员很可能在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的岗位上就到了已退休年龄。这主要是源于基层领导职务职位有限,“僧多粥少”,基层公务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原因。基层公务员的数量庞大和职务有限之间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更好地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群众。

笔者认为,深改组提出的“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方案当然是值得肯定的。因为,通过打开另一条通道,可以使更多的基层公务员通过晋升职级获得相应的待遇、荣誉感和认同感。但是,也应该认识到“职务与职级并行”必须统筹推进,既要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和“简政放权”,让“公务员热”回归理性,让更多的人不再拥挤独木桥;同时,在基层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也需要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改革。

让“公务员热”回归理性

公务员职业在我国是一个热门行业,从这几年的公务员报名情况来看,虽有一些冷门职位无人问津,但是,总体来讲,公务员热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基层,年轻人的第一选择往往都是进入公务员队伍,认为公务员队伍有保障、有权力、有尊严,还可以为“家里人办点实事”;如果他们挤不进公务员队伍,也会通过各种关系挤进与公务员体系并行的国有企业或者各种事业单位。这是公务员热的典型表现。

因此,首先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让“公务员热”回归理性,我认为,这种现象背后的根源是政府权力的不规范运用,甚至滥用。长期以来,让群众感受到的是“有人在政府当差就有底气,不怕被人欺负。”所以,才会造成在基层通过各种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渠道挤进公务员队伍的现象。而要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从根源上将政府的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制度管权,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此外,中央政府在力推的“简政放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政府放权,让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获得更多的自主权,政府减少一些审批权和处罚权,从而让市场和社会活起来。那么,当市场和社会有了力量,群众就会从中感受到,在市场上做一些生意,在社会中从事一些服务行业,也能让自己过上好的生活,更能活得有尊严,也再不需要向行政部门“低头弯腰”。相信到那时会有更多的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这条路,不再需要费尽力气地挤公务员的这座独木桥。

此外,公务员在基层的结构和配置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按照《公务员》法来说,我国公务员共分为3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然而,事实上对基层公务员队伍来说,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比例占较大数量,而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行法类的公务员占比较低。这就会造成公务员队伍在基层的不断庞大,而这种庞大表现在人员和经费等种种方面。

所以,有了这样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到了基层时你还会发现经常有人说起,基层公务员人员编制不够,经费紧张,以及没有精力做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其中最终的根本原因是公务员的结构和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因此,我认为,公务员结构和职能调整一定要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运用好公务员聘任制等手段,让公务员队伍中有更多的专业技术类人才,少一些综合管理类人才,才能够让公务员队伍更有活力。

配套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

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个好方案,落实还需要一系列条件的支撑,不然,“好经又会被歪嘴和尚念歪”,会严重损害政策的权威性。

人们更关注的是“如何进行考核”的问题,既然要对基层公务员业绩表现突出和优秀的人员进行职级晋升,那么第一个碰到的问题是,如何进行“考核”。现有对政府公务员的考核体系,每年都是进行打勾的方式进行,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往往碍于面子,在年终考核时大家都会“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在基本称职或以上的等级。因此,就需要注意,如果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业绩考核,晋升职级仍然是一件模糊的和没有依据的事情,而造成的后果又会是“一把手”有更大的话语权,为腐败现象滋生带来机会。

其次,县乡级财力有限,一些地区难以承担挂钩后的财政压力,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而事关财力的问题,是需要中央根据“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一具体细化的政策,来通过财政渠道配以相应的资金,更需要中央的统筹设计顶层安排,这样才能为基层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解决另外一个后顾之忧。某县有基层公务员算过一笔账,县直机关这个层级的科级公务员约有近1000人,“假设职务与职级并行后,会有1000名科员晋升到副科级,预计月工资每人涨500元左右,照此计算,每年县财政的人员开支就要多出600万元”。那么,这相当于县财政目前人员开支的2~3倍。

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因此,要积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推荐第9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影响分析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影响分析

中共XX区委组织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是中央深改组自成立以来,推出的又一个重镑改革方案,让基层公务员再一次看到了职级上升的通道和希望。《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综合各类媒体报道,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影响作一分析。

一、《意见》实施对基层的积极影响

(一)增加基层公务员收入。多年来,公众就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公务员群众属于高薪阶层,工资高、隐性收入多。其实,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不仅工资不高、待遇较差、工作环境恶劣,而且晋升渠道狭窄,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一个科员。最近一两年,给公务员涨工资的呼声日渐高涨,而每当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必然引发社会上出现截然相反的声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这次深改小组审议通过的《意见》,是对三中全会《决定》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而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导致很多基层公务员感到钱途渺茫、当长无望。以前,公务员确实有很多福利和隐性收入,但对基层公务员来说,完全不是这样,他们的工资和收入几乎可以划等号。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组合拳的实施,公务员越来越不好当了,一段时间甚至出现了公务员离职潮。近年举行的国考,报考人数和参考人数双双下降,也印证了公务员不再是香馍馍的传言。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让基层公务员不升职也可涨工资,不但让基层公务员看到了钱途,而且可能改变他们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基层公务员有了想头和奔头。

(二)吸引优秀人才选择基层。《意见》使公务员晋升方式更趋合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优秀人才是一项利好政策。从近两年的基层公务员参考情况来看,基层公务员难于晋升以及衍生出的待遇不易增长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公考时很多基层职位遇冷的问题,相关岗位不仅招不到优秀人才,甚至连报名者都寥寥无几甚至零报考。由于入职后多年无法晋升提高自身待遇,使得不少基层公务员岗位成为了一些大学生的跳板,工作一两年要么寻求上调机会,要么转行另行择业,优秀人才很难踏踏实实地长期坚持下去。目前在一些地区,市级公务员经常三五年就能实现一级晋升,而县以下公务员明显存在晋升慢的问题。虽然《意见》没能抹平这种差距,但已经有效缩短了这一差距,使得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正向更公平的趋势发展。《意见》以直接增加公务员基本工资的方式实施,只要符合任职年限等条件,基层公务员都可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优惠。《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政策正加大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力度,也有助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意见》的实施,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快步前进。

(三)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大多数的公务员在基层,数以百万计,但现有制度供其升职的领导职务非常有限,由于职务晋升的僧多粥少,以及公务员薪水与职务的绑定,使得很多基层公务员待遇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一边是大部分基层公务员的注定升职无望,以及薪酬待遇在职务提不上去的情况下的长期走低,另一边则是包括生活压力、社会评价压力在内的各种煎熬、忍耐或者离开,成为可能性最大、但也最消极的无奈选择。基层留不住人才,积累够一定工作经验要么再考,要么离开,这与国家层面长期以来反复重申重视基层的决心相较,显得非常不匹配。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制度,就是在提拔之外,尝试给基层公务员另一条路。不当官也可以涨待遇,于普通公务员来说,安于本职工作、立足基层同样可以得到考核、晋升机制的肯定,这是在给注定要做分母的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多一种可预期的希望。同时,因为职级薪酬在职务序列之外的按步骤调整,有助于改善基层公务员的收入水平,这也与目前公务员涨薪幅度侧重基层相吻合。随着这项制度的推广和普及,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这有利于基层公务员安心在基层长期工作,也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的问题。

二、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解决好考核走过场的问题。《意见》中明确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半年。现有的公务员考核办法,每年都是进行打勾的方式进行,往往碍于面子,在年终考核时大家都会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在基本称职或以上的等级。因此,就需要注意,如果不建立完善科学管用的业绩考核机制,晋升职级仍然是一件模糊的和没有依据的事情,而造成的后果又会是一把手有更大的话语权,为腐败现象滋生带来机会。

(二)解决好财政负担问题。全市各县区财力有限,难以承担挂钩后的财政压力,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而事关财力的问题,是需要根据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一具体细化的政策,来通过财政渠道配以相应的资金,更需要统筹设计顶层安排,这样才能为基层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解决另外一个后顾之忧。

(二)引导好社会误解问题。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肯定是基层公务员重大利好。诚如中央深改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要把好事办好,应防对此举误读。不少媒体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读为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当于打破了目前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多开辟了一条更易上升更为宽阔的通道。然而,但绝不等于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因为,无论你是什么层级的公务员,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只是一种制度可能,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梦想成真。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根本目的并非像某些媒体所渲染的,是为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而是意在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让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成为基层公务员实现职业梦的同时,随着加强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跟进,也对公务员履职尽责岗位表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与其说是福利诱惑,实质是压力动力。

三、几点建议

(一)突破单位级别限制。就制度改革本身而言,首先,应解剖现行制度积弊的体制性成因。一直以来,公务员的职级与职务是紧紧挂钩的。弊端之一是,没有职务,职级就无法晋升。县以上有处级的调研员、巡视员等虚职;科级及其以下没有虚职。弊端之二是,公务员职级过度依赖其单位的级别,导致庙大和尚大、庙小和尚小,一个能干的基层公务员到退休可能只是科级,而国家部委中的能力普通者退休前至少是处级,明显不公平。这是体制性问题,须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调整。其次,应尽可能明确这项改革的目标:处级目标应是职级与职务相对分离,分开考评、升降,并建立相应待遇制度。职级对应的考评、调整,应主要以德、能、实绩、资历为依据,但也要考虑其所在单位的级别。县以下公务员的职级,可以到县处级,特别突出者可以到地厅级;或者按公务员分级,合理确定职级的上下区间。

(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公务员职级改革,还需诸多关联性制度改革措施的配套。应健全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取消事实上的铁饭碗。对每个公务员职位,须作尽可能明确的职责规定,并对其履职状况进行内外部评价。比照事业单位的聘期制,对部分公务员也实行聘期、任期制,打破终身制。应对不同种类的、同职级的公务员,应按照公务的复杂性、危险性、紧迫性程度,实行合理的差别待遇:如刑警的待遇应高于大多数种类的公务员。另一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及相关激励机制问题。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在提升干部的职级时,应公开对组织、公众承担证明义务,并对被晋级者的德、能、绩及法治意识、守法状况承担担保责任;对于不公平、不正当的升降,应严格追究负责人的责任。概言之,在此项改革中,要注重对症下药、方法缜密、公开公平、厉行法治,特别是管束好各级负责人,丝毫不能含糊。

(三)严格执行已出台制度规定。《意见》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实职级别很难提升,只得争取非领导职务,一些基层公务员为达到待遇晋升,不得不千军万马争官干,加剧了基层官场的腐败和跑官要官等现象。同时也要注意,在对一定级别官员予以问责时,只免职务、不动职级,客观上让很多问责形同虚设,亦是职务职级并行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落实好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这个好政策,要更加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还需要严格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不然,好经又会被歪嘴和尚念歪,会严重损害政策的权威性。

推荐第10篇: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吉林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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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吉林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不过,这项措施出台伊始,便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有网民吐槽,称这项措施“奇葩”,这在全世界都还属首例;也有的表示怀疑,既然之前有人能从拉绳下面钻过去,以后也不排除有人能从护栏上面跨2015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热点:诚信通道,上海华图事业单位考试转载。

近日,福州市在部分路段的交叉口,设置了能够伸缩、高约1米的护栏。每个护栏由一名协管员负责,在早晚高峰期时段,当斑马线红灯时关闭护栏,阻挡闯红灯的行人与非机动车,确保安全通行。报道称,伸缩护栏作为一种全新的尝试,是否长期使用或者在该市范围推广,取决于试运行的效果。

毋庸讳言,行人闯红灯现象眼下在不少城市已是普遍现象,城市管理者也曾想过多种解决办法,但效果并不明显。此次福州出台的这项“硬”举措,能否收到预期效果,还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按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的晋升职务相应增加工资的办法执行;津贴补贴,原则上按晋升后职级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标准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等依据工作岗位职责发放的补贴按实际所任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按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规定条件晋升职级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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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到地市以上机关后,按现行干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职务。如明确的职务层次低于职级,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的工作。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印发之日,即2015年1月15日起实施。晋升职级的人员,自晋升职级的下月起执行晋升后职级相应的工资待遇。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因年度考核不称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人员,按新任职务重新确定能否晋升职级,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除新录用公务员外,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受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职级,处分期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处分期满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晋升职级。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根据处分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影响确定任职年限条件延长的时间,具体办法按前述第2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受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后按新任职务重新计算任职年限,之前与新任职务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参照管理前在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参照管理前在相当行政管理岗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参照管理前只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参照管理后所任职务,按照与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任职年限。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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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

据了解,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国家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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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将并行 专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待遇有望提升

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将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

公务员待遇会随着职级的提升相应提高,将有利于解決基层公务员的腐败问题。

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 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深改小组此次审议的《意见》,是对三中全会《决定》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而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以致于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科员待遇。

苏海南指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

内容,是干部制度的一项改革,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他们能够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贡献增多,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此外,在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县以下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偏低,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职级将与工资待遇挂钩。当一个公务员基于自身工作能力、承担责任和所做贡献等提升到相应的职级后,他的工资待遇也能够得到合理的调整和改变。

提高公务员正向预期 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

“基层公务员处在第一线,同时由于职级层次决定其收入也比较低,不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士气必然受到影响。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试点,试点成熟后可能会全面推开。” 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此前的这番话道出了目前公务员单一晋

升通道的弊端。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向人民网记者分析指出,职务职级并行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难度降低,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待将大大提高,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正向心理预期、改变腐败动机,将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

分配制度改革放进全面深改大盘子 体现整体性协同性

此次中央深改小组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在苏海南看来,这将会涉及农民土地转让收益分配问题。此外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问题,表明中央是把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里面,作为一个方面的改革来统筹研究、相互联系,决策充分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

据悉,目前,安徽、山东、江苏、

河北、辽宁等省已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蒙古、福建等省区也在近期先后推出在县级以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职务职级并行相当于多一条晋升通道 公务员晋升“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

【会议摘要】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现状 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

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XX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

影响 对“非领导职务”影响不大

XX年前,汪玉凯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建议,并对此做过调研,“职务与职级并行,就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他认为,本次将公务员团队中的多数——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作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适用对象,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

序列职务除了领导职务,还有非领导职务。具体到县以下机关,共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乡科级副职与副主任科员对应,科级正职与主任科员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与处级、副处级对应。

汪玉凯认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非领导职务”仍会保留,“跟领导职务相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

第12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方案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单位试点

方案

5省份公务员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6个文件。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5省份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国家行政学

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对新京报记者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据了解,对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计划。今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XX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深改组会议审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xx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强调

鼓励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

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互动

xxxx张高丽出席

12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xx、xx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xx12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

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xx、xx、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

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把握试点条件。

会议强调,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设计。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均等化发展,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深入研究新时期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特点,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关键是要整合用好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和服务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等基本文化权益。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抓

下去,除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派驻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党风廉政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

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这两项改革试点涉及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试点方案先在基础扎实、需求迫切的地方开展试点。这是新生事物,新开门面要站在高起点上,有整体性考虑和系统性设计,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制度。

会议强调,进行改革试点,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改革试点的实施条件差异较大,要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群众实践,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务必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让群众受益。

会议指出,要抓紧制定明年工作要点,特别是要提出一些起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把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

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有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13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月15日

(此件发至县级)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2006年我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公务员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从目前情况看,公务员提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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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需要切实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要求,现就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个人资历;坚持公平公正,统一职级晋升条件,严格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坚持向基层倾斜,缓解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

二、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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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全文。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实施范围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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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开展深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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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把关。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应对预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2015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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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意见下发

2015年02月03日16:11南方都市报 微博我有话说(168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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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科级基层干部满15年可享副处待遇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如果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南都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等多个省份获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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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区市例外

《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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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比如,上海崇明县、广州市天河区一级政府就不属于这个范围。

释疑

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升迁比仅4 .4%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国家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

现实情况却是,中国在职公务员队伍中,逾60%在县乡两级基层。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但供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却有限,“僧多粥少”让很多基层公务员待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曾撰文表示,中国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例如某省的一个县,整个县的正处级也就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和县政协主席几个职位,乡镇或者县教育局等县直机关都只是科级单位。公务员通过升职来提高待遇,非常难,被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这也导致近年来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不稳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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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严重的问题,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以江门为例,近五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长此以往不利于中国政府的转型。

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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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以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昨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举行,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县以下机关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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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解读

当不上领导也能涨薪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的提出是为了解决很多基层公务员在职务有限的情况下待遇上不去的问题。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与职务也即职位挂钩。职务提上去,职级才能升上去,收入才能提高。一个公务员如果没“当官”,就不能享受“官”的薪水。“但是,职务是有限的,”许耀桐表示,“尤其是在县以下的基层单位,职位更紧张。”

所以,对于县以下基层公务员而言,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更加迫切。这种“双轨制”的制度设计实施后,在职务有限的情况下,那些勤勤恳恳的、通过考核的公务员,尽管没有当上领导,也可随工作年限和经验的增长而获得更高的职级,待遇也能随之提高。

许耀桐说,实行这种“双轨制”可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特别优秀的能上升到更高职位上去,自然可以享受高的薪水,也让勤勤恳恳的人在自己的职位上可以获得职级和薪水上的提升。

进展 5省份已试点职务与职级并行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提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对新京报记者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为基层公务员开辟一条上升渠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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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据了解,对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国家有关部门早有计划。公务员改革最新消息显示,今年初,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时,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就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明确提出,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据公务员改革最新消息,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5省份都已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如福建今年7月发布的《实施方案》就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现状 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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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影响 对“非领导职务”影响不大

10年前,汪玉凯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建议,并对此做过调研,“职务与职级并行,就相当于给公务员增加了一条晋升通道。可以不当官,但也能享受到官员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

他认为,本次将公务员团队中的多数—县以下机关的公务员,作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适用对象,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序列职务除了领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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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还有非领导职务。具体到县以下机关,共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乡科级副职与副主任科员对应,科级正职与主任科员对应,调研员、副调研员与处级、副处级对应。

汪玉凯认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非领导职务”仍会保留,“跟领导职务相同,副调研员、调研员的职位也很有限。所以‘非领导职务’对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这项改革,没有多大影响”。

第14篇:人保部:公务员工资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

人保部:公务员工资建立职务与职级并

行的制度

中国广播网,公务员工资应该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不完全按照职务高低来决定工资差别。 通俗地讲,某些由于机关职务数量有限当不了“长”的公务员,如果其本身能力强、专业管理水平高、工作努力、资历深,贡献很大,那么他的级别也可以提得较高,与当“长”的级别差不多,他的收入水平也能够与相同职级的“长”一样,这样做可以避免单一按照职务定工资,引导大家都去争当官、当“长”,以至有些机关出现“五官科”,六个编制,五个长,只有一个兵。既按照职务高低定当“长”的公务员的工资,也按照能力、贡献等确定的职级高低定没有当“长”的公务员的工资,这样能够更好地调动各类公务员的积极性。

第15篇: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江苏中公教育http://js.offcn.com/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什么是职务与职级并行

江苏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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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据了解,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 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 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据统计,我国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总数近60%。受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限制,县、乡两级绝大多数公务员退休之前都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的待遇。

目前全国约有省部级现职官员3000人,据估算,公务员队伍中能晋升到省部级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四。

有研究表明,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从县处级升迁为厅局级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几十年还是副科长。

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所以实际占了近七成。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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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普及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普及

“5加2”、“白加黑”、“夜总会”,还要犯上“副科病”?当基层公务员抱怨自己工作繁重、压力极大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普及。这意味着,未来,公务员即使走不通“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自己的待遇。

王刚涨工资了,418元,不多,但还是让这名在甘肃陇南市礼县干了多年的公务员兴奋了好一阵。

过去的18年,王刚一直是正科级,没想到,在退休之前,他等来了体制的福利。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会议同时还要求,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对于这项改革,另一个更形象的说法是,公务员不升职也可以加薪,工资可能比局长还高。王刚所在的甘肃礼县,正是试点之一。早在《意见》被审议前,他就已经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第17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重点问题待厘清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重点问题待厘清

编者按:2014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要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职务与职级并行,是针对我国现行公务员管理主要问题的切实之举,符合公务员成长发展的规律和现实需要,也为国外公务员管理实践所普遍遵循,应当在今后的改革中加以切实推进。投稿信箱:lilun@people.cn张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重点问题待厘清

级别是职位因素与品位因素的统一。《公务员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级别与职务相对应,是能力和业绩的体现,这是职位因素。一定的职务层次必然对应一定的级别,职务晋升应当在级别晋升中体现。但是,级别同样要体现资历,这是品位因素。因此,公务员晋升职务可以带来级别晋升,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带来级别晋升。一定的职务层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同一职务层次内,年资高的人一般应当比年资浅的人职级高。级别应与待遇挂钩。级别必须能够为公务员带来物质上的激励,才能有效体现对其工作业绩与个人价值的肯定,并相应地为公务员带来职业满足感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也只有如此,级别的激励作用才能得到实现。级别与待遇挂钩,不仅要体现在工资收入上,也应当相应地体现在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上。在地方改革中,由于级别仅与工资待遇挂钩,大大限制了级别的激励作用,如公安系统改革中就出现了民警因待遇不能与级别配套对接,由警员序列转回非领导职务序列的情况,套改的初衷难以达到。此外,级别待遇的档差应合理设置,以强化级别晋升的激励作用,从而减少公务员对职务晋升的依赖。【详细】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三大难题待破解“职级与职务并行的根本目的是破除官本位。发达国家的公务员一般关注的都是职级,而非职务,因为只要职级高,也会有高收入和社会地位。我国要推行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也要达到这样的效果。”竹立家说。“一项改革能否成功,取决于具体的改革方案是否细化、具体化。”竹立家说,中央深改小组会议作出了部署,这意味着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可能会尽快出台,将明确职级晋升上限等问题。竹立家认为,现行的《公务员法》极有可能启动修改。“实行了近十年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养老制度、薪酬制度等制度设计已经滞后,亟待修改,以便适应职务与职级等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需求。”【详细】汪玉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利于突破基层干部“天花板”

之所以选择在县级以下推行此项制度,汪玉凯指出,是因为在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工作,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他举例谈到,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职务。多数公务员一辈子,基本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很少。可以说,基层干部的发展会遇到这样的“天花板”。就如何推行此项制度,汪玉凯最后向记者谈到,其实就是在职务与待遇挂钩的基础上,职级也跟待遇挂钩。目前公务员的收入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包括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各地区的补贴以及其他补助。之前,各地区的补贴与职务挂钩,所以公务员收入很大程度上受到职务的影响。通过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助于打破职务决定收入的“官本位”瓶颈,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务员群体的工作积极性。他指出,公务员只要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乎要求,就能不断提高职级。但是,对于公务员队伍当中哪些人最应该涨工资,哪些人暂时不涨,这取决于公务员考核机制。可以明确是,公务员工资上涨绝不是“齐步走”。【详细】胡仙芝:职务职级并行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难度降低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向人民网记者分析指出,职务职级并行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难度降低,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待将大大提高,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正向心理预期、改变腐败动机,将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此次中央深改小组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苏海南看来,这将会涉及农民土地转让收益分配问题。此外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问题,表明中央是把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里面,作为一个方面的改革来统筹研究、相互联系,决策充分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详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评论专栏 人民日报评论员:让慈善事业激发爱心能量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是民间的事业,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从政府职责出发,一方面要做好减法,无论是落实减免税政策,还是鼓励兴办慈善组织,都要求政府部门简化程序、做好服务;另一方面要做好加法,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让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信息公开更加规范,用法治涵养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明确政府与慈善组织的角色定位,实现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就能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慈善事业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因而我们责无旁贷。”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既需要慈善组织严格规范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信息公开,也需要每个单位、每个组织、每一个人都能传递爱心、参与慈善。慈心为人,善举济世。让我们每个人的爱心充分涌流,让宝贵的慈善资源在扶贫济困中得到充分利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我们的国家将更充满爱。【详细】光明日报:激活传统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毋庸讳言,许多传统早就淡出了人们的生活,或尘封在历史记忆中,或记录在书本上。环顾宇内,没有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是靠抛弃自己的传统实现的。中国也是一样,这就如同一个人不可能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这是我们党对中华传统文化经过长时间反思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澄清了许多模糊认识,消除了许多不必要的疑虑。现在看来,一个国家越是走向现代化,它的文化传统就越显得珍贵。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完全可以经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弘扬传统文化不可能冲击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也不会导致复古倒退。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我们大大方方地把优秀传统文化请回来,理直气壮地加以弘扬。这是因为,中华传统文化是炎黄子孙繁衍生息的血脉根本、中国人心灵得以安顿的精神家园、当代中国与其他文明对话交流的宝贵资本,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头活水。【详细】中国组织人事报:讲诚信才能得公信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是反映一个干部政治纪律强不强的“显示屏”,是检验为政廉不廉的“晴雨表”,也是考验一个干部对组织诚不诚的“试金石”。当一个干部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表时,就要想到这不仅是向组织报告个人的有关事项,其实也是在向组织报告个人的人品。是如实报告,还是敷衍了事,反映的是不同的品质、不同的德行。一些干部在报告个人事项时,总是遮遮掩掩,讳莫如深,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实情,与组织上“躲猫猫”,企图浑水摸鱼、蒙混过关,暴露出这些领导干部诚信观念的缺失。有的怕这怕那,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不敢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有的掩耳盗铃,睁眼说瞎话,填表丢三落四,存在不报、迟报、瞒报、谎报等现象。说到底,这些都是一种欺骗组织的行为,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品行。“言而无信”是作风不实、品行不正的一个重要表现,必将损害其在群众中的形象,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也得不到组织的肯定和重任。【详细】新华每日电讯:纠错与改革推进中国法治进步临近岁末,还有一件与法治相关的大事件不得不提。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法官突发心脏病不幸去世,享年仅47岁。这位“官阶”并不算高的法官逝世,赢得了整个律师界的尊重和哀悼。这让人看到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价值观,让人们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可能路径。他的突然离世是改革的不幸,却也让人看到中国司法改革被公众寄予了厚望。邹法官走了,中国的司法改革却还需要点灯者不怕“背黑锅”、任劳任怨、忠厚笃实地推进下去。2014年的“纠错进行式”和洪波涌动的司法改革,让法治中国建设有了实质进展。改革之路道阻且长,期待未来有更多司法改革举措出台,不负公众期待。【详细】 ■ “法治中国”·专家解读专栏 张恒山: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法来自人民、体现人民共同意志,所以,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家治理所依据的法,并非来自人民之外的某个机构、组织的命令、强制,而是源自人民自己的意志。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由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人民代表们通过特定的程序、规则对未来的各种事务加以讨论、协商所形成的对未来事务加以处理的共同的意见、方案,代表着全体人民对这些未来事务处理的意志、意愿。这些意见、方案就是未来人们处理政务、事务的依据、根据,就是法。这种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据、依据的法来自于人民的共同意志,所以,人民理所当然地在依法治国中处于主体地位。【详细】林尚立:用法治体系全面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机统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法律与制度基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层面展开。因而,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建设和发展必然带来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来说,法治体系建设既是其基本任务,也是其得以确立并产生效能的关键。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借助有效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得到有效运行,获得巩固和完善。所以,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取向的法治体系建设,必将全面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与运行,并孕育出一套与之配套、保障其运行的体制机制。【详细】俞可平:没有法治的民主是残缺的民主从根本意义上说,法治的实质是保障公民的权益。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素,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它本质上是为民主政治服务的。民主才是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离开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民的权益,法治就成了无本之源。民主与法治的这种关系,对于今天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现实而言,同样适用。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详细】夏春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建设法治中国,决不能照搬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核心要义之一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正确把握、深刻认识党和法治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详细】■ 学习问答

1、如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答:城乡基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依托,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使之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城乡居民自治中,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努力实现全覆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转化为社会群体意识和人们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景象。【更多】

2、人民民主为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

答:马克思主义自产生以来,就以推翻专制和剥削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社会为己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为争取实现人民民主而不懈奋斗。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就明确指出,“没有广大人民的民主,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在1945年的延安,毛泽东与来访的民主人士黄炎培探讨了历史周期律和民主问题。黄炎培对毛泽东说:“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毛泽东满怀信心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更多】

3、促进平等的原则和途径有哪些?答:平等不仅是当今中国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平等的实现,既需要平等理念的弘扬,也需要社会改革的促进,需要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平等的实现,首先需要生产力的发展来保证。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遗余力地发展生产力。只有把蛋糕做好做大,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到蛋糕,并且使每个人分到的蛋糕更多更大。【更多】■ 编读往来 这里,是我们与您沟通的桥梁,您的建议,《党政干部学习文选》愿意听,您的想法对《党政干部学习文选》很重要! 我们开辟“编读往来”这个栏目,旨在加强编辑与读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把文选办得更好,满足读者和网友的需求。她是我们与您沟通交流的使者。如果您对我们的文选有更好的建议,或者对某篇文章有不同的见解,您都可以点击留言处畅所欲言。对于您的问题我们会及时反馈。您的参与定会成为推动杂志更快更好发展的动力,我们期待着您的参与!>>>留言

第18篇:职务职级并行会议信息

11月4日下午,某某区区委组织部召开全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全区62个部门、19个乡镇,共162位组织人事线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区人社局局长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作了讲话,强调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广大干部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有关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和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要加强文件的学习宣传工作、要落实职务职级并行相关的各项制度。

第19篇:辽宁省考面试热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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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考面试热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热点概述

据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根据《意见》,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简单来说,此举就是以给待遇补偿的方式,来缓解公务员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这对于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释放升职压力,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而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缩小公务员群体的收入差距。

模拟题

据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根据《意见》,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辽宁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公安招警 | 村官三支一扶 | 党政公选 | 医学考试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信用社 | 选调生 | 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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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对此《意见》的下发实施,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待遇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下发实施,对中国在职公务员中超过60%在县乡两级基层的公务员来说可谓福音。

根据我国现行公务员法,国家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换句话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个人职业发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径。而基层公务员数目庞大,可是供他们升职的领导职务却极为有限,这一方面造成了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局面,并进而使得一些基层公务员萌生退意、离开公务员队伍,造成基层单位人才流失严重;另一方面,也严重影响了一些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比如个别基层公务员因为晋升无望而丧失了工作干劲儿,混吃等死、消极对待工作,这必然直接影响到政府机关整体工作的有效运转,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而《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对于加强基层公务员对于建设、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将会发挥重大的作用。

第一,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基层公务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状。通常来讲,一个县的正处级有限,辽宁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政法干警 | 公安招警 | 村官三支一扶 | 党政公选 | 医学考试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信用社 | 选调生 | 军转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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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和县政协主席几个职位,而乡镇或者县教育局等县直机关都只是科级单位。这意味着公务员想要通过升职来提高待遇,非常困难。而建立这一制度,可以改变“挤独木桥”的现状。

第二,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有力提高长期扎根基层的公务员的待遇。意见规定,每一层级公务员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可享受其上一职级待遇。如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效解决长期扎根基层的公务员待遇水平过低的问题。

第三,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改变基层人才流失的现状。因为基层公务员晋升通道不畅、晋升机会少、待遇水平等,使得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以江门为例,近五年来超过三成的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各种方式离开了乡镇基层机关。而建立这一制度将起到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让更多基层公务员愿意长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第四,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以提高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基层单位行政效率。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出来后,让基层公务员看到,即使升不到正科级,但只要好好做事,职级就可以不断提高,这样多年后还有机会拿到副县级的工资待遇。可以说这为被机遇关在门外的基层公务员打开了一扇窗,对基层公务员来说是很大的激励,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高基层单位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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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畅通合理的职级上升通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结果,也必将为我国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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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职务职级并行最新消息: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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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笔试于11月30日下午17:00圆满落幕,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些考生神采飞扬、一身轻松地迈出考场;有些考生则垂头丧气,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出考场;也有一些考生泰然自若,一副结果与我无关的样子。但笔试已经尘埃落定,无论欢喜还是忧伤,分数就在那里,不增不减,所以,做好后续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已于11月30日17点正式落下帷幕,国考面试我们也要提早备考,辽宁中公提醒考生提前收藏:2015国考成绩查询入口,近期许多考生纠结自己到底考的怎么样,过线没过线,为此辽宁中公提醒考生可以先关注下历年国考笔试分数线来预测下自己的一个考试情况,具体考试成绩期待1月10日成绩查询,辽宁中公与你不见不散。

公务员工资改革:公务员离职有多层原因,部分地区数据也显示,2013年公务员离职人数和前几年并无大的变化,有副厅级干部表示,“只有到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且市场真正发挥作用时,才有可能出现离职潮。”

现状 公务员职务决定其待遇

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按照5级划分: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中组部2008年发布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一名分配到乡镇、从办事员做起的大学毕业生为例,干3年后,有资格升到科员;做满3年科员,有资格升到副科长。此后,如果仕途顺利,才有机会升到正科、副处、正处等其他行政职务。

汪玉凯说,全国公务员队伍中,来自县以下机关的约60%,也就是说,多数公务员都在县以下机关,“由于行政职务的职位非常有限,比如县以下机关,正处级只有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少数几个。所以多数公务员都是在科员、办事员这两个级别之间,就走完了个人仕途。有机会升迁到副科、正科的都不多。”

汪玉凯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现行体制职务与待遇挂钩,以职定级、以职定薪,“公务员如果想提高待遇水平,只有职务晋升也就是升官这一条通道。这就导致了很多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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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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