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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0:34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运用好制度化管理模式,用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对照和制约,用一种行为来规范和要求。为实现管理常效化,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形成“自律、务实、协作、进取”的行为规范。现将管理制度订立如下:

一、办公秩序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做到秩序井然、仪表端正、举止得体,室内保持清洁,桌面摆放齐整。区域卫生各人包干,公共部位专人负责。 3.上班时间内,坐姿要端正,身体自然挺直,不得弓腰曲背、歪靠趴桌,不得将腿脚搭在椅子扶手或跷在桌上。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 4.上班时不得半倚、半坐在办公桌、矮柜或窗台,不得跷二郎腿、抖腿,不得将脚退出鞋子外面。

5.上班时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与人交往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

6.员工在工作中,无论接待客人还是与内部员工工作交流,态度必须友好,以礼待人,不得使用污言秽语。

7.提倡团结友爱,互助共进精神,反对背后议论,搬弄是非及其他影响员工之间的行为。

8.员工在工作时,遇到客人询问,不准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9.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串门,相互闲聊。因工作原因,需进入其他办公室,必须做到先轻敲门,方可进入。 10.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得做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接私活,不得用电脑打游戏、打扑克、看电视剧、聊天,不得用手机玩微信和发红包等。

11.上班时间内,员工尽量避免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严禁抽烟、更不得大声喧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12.员工在离开办公桌或会议室时,应将椅子搬回原位。

13.员工之间如发生打架斗殴或试图伤害他人均属严重违纪行为,不论何种理由,一经发现立即解雇。

14.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例会制度。每年的6月底前和12月20号前必须(遇节假日提前到休假前一日)向本部门分别提交上半年、全年个人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下年度的工作计划。由部门集中交送办公室,建立个人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人也必须向公司办公室提交部门的总结材料。

15.公司要建立各部门人员每半年小结公示牌,部门负责整理收集,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张贴公示。(将樯牌设在醒目处)

16.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的标记制度,由部门负责人标记公示,也可委托他人公示。(位置设在区域走道口) 17.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原规章执行。

二、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1.负责公司内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内部沟通衔接及对外事务,做好来客的接待工作。

2.负责行政会办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要求督办的工作落实和贯彻情况。

3.负责公司文件管制工作,建立公司档案收存制度,做到人人有档案、事事进档橱、样样有台账、部门有专管、实现信息平台共建、知识交流共享,同时做好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

4.负责相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后勤服务及车辆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勤制度

1.工作制: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每周6个工作日,每日工作7个半小时的作息制度。 2.上班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2:30—5:30(可分为夏季和冬季作息时间,高温季节下午向后顺延半小时)。

3.其他工作制度:

(1).不定时的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管理层(外勤、部分值班人员、司机等)因工作性质需要机动的工作岗位。

(2).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及哺乳期的女职工。

4.考勤范围:

除公司高级职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人员均在考勤之列。

5.考勤办法:

(1).一律采用打卡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一旦发现,每次按扣一天工资处理。

(2).员工偶尔忘记打卡,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并需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

(3).上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除领导交办公事外),如单次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当事人半天工资。

四、请假制度

1.员工凡因家中有事,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流程。先到所在部门负责人处领取公司统一规格的请假条,本人填好请假条中的相关事项,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两天以上则需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留存,同时做好手中工作交接。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获批后方可请假。

2.部门经理对员工病假,3天以内事宜,做好内部调整工作,安排并指定职务代理人,病假超过3天以上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3.员工在病假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可通过电话续假,也可通过他人转告部门领导,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应手续。凡无故不打招呼而缺勤,一律作旷工处理。

4.员工在请假期间如果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问题,其相关安全责任均与公司无关。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原管理制度执行,并在执行中逐步完善。

五、员工加班制度

1.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当天事情当天干,本周任务超前办,不提倡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如投标之类)需经领导批准,获批后,员工必须服从加班。

2.为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准,对员工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36小时。公司将通过员工内部调休、换休办法来替代员工的加班付出,调休自换权力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把控运行,部门负责人调休要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流程: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2.办公费用管理:

(1).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设专人保管。使用部门需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确保纸张利用率。办公室每月25日前须向财务报送办公用品购用存报表,领用按部门统计,以便财务考核。办公费用报销时,经办人必须完善相关签字手续。

(2).驾驶员出车费用报销。每张单据都要由本人签字,交财务审核签字,办公室签字确认,再送领导批报。油耗与里程是否相符,办公室要把关,坚持每周拍一次里程表,每月分析一次单车油耗、保险费、强制性小车费用开支等。其他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原制度执行。 3.出差费用管理:

(1).员工出差应尽量选择最为经济安全的交通工具、住宿条件。员工赴外地非长期出差,能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公司将按其住宿费和每月出 差津贴标准的50%进行现金返还。 (2).员工连续出差(30天以上为连续出差),目的地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为其寻找安全、干净交通便利的出差地住所。

(3).出差津贴主要用来补偿出差期间的餐费,除出差期间经批准宴请客户外,不得再报销在外出差期间的餐饮饭费。

(4).出差人在出差前可预借差旅费,出差时预借差旅费尽量减少现金携带,提倡使用银行卡结算。所携带现金及随身物品由携带人自己负责安全,单位不承担任何损失。

(5).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如连续乘车超5小时以上(含5小时)可购硬卧车票。符合条件未购卧铺票的,可按节约差额的50%予以补助。

(6).一般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火车硬座、动车二等车厢、三等车厢,费用按标准列支,住宿标准不超过200元。市内日交通费用和出租费用不超过40元,本省范围内每天出差津贴为60元,外省的津贴为80元。

(7).公司部门负责人出差连续乘坐火车需5小时以上(含5小时)可购买火车硬卧车票,动车二等车厢、三等车厢,如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须领导批准,费用按实列支,住宿标准日费用不超过300元。市日交通费用和出租车费用不超过60元,出差津贴每天100元(含省内、省外)。如同性别员工在同一目的地出差,非特殊情况应选择合并居住,住宿标准按实不按人累积计算。如陪同客人出差,应事先获领导授权。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原制度执行。

七、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1.批报程序:凡有业务招待,经办人首先要得到领导批准。申报人填写报销单,开出的票据必须正规,招待的事由必须写明,提供的费用清单必须真实,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部门负责签字,领导报批。

2.部门正常对外办事用烟,由经办人填写《外出用烟申请单》,三包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超过三包经分管领导批准。

3.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凡有领导参加的按领导安排执行,领导不在场的,必须先请示领导再作安排。如时间仓促不好与领导直接请示的,也可按单次招待费5人以内,原则上每桌不高于1500元,5人以上单次招待每桌不高于2000元。特殊客人单次招待费每桌不高于2500元(烟酒可除外),限主要城市,一般地区适当降低标准。重要接待原则上由董事长、总经理参与陪同。

4.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原制度规定执行。

八、财务管理制度

1.资金管理:

业务人员应将所收到的各种款项及时送交公司财务审计部,公司财务审计部当日将现金或者银行票据等及时送存银行入账。

2.资金的使用:

(1).每月制定使用计划,按资金和费用标准权限使用,不得越权动用资金。

(2).需经银行支付的,由经办人填写《银行支付申请单》,经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报领导批准后办理银行支付手续。

(3).本公司除工资、计划内动用现金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现金的,需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并经部门(项目)经理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支款手续。支款人员必须查明借款人是否有欠款,若有首先扣回借款,否则不予支付。若因支款人把关不严,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拖欠,损失的由支款人承担一切责任。

3.资金的保管与安全:

(1).现金保管采用限额备用金制度,超过限额一律送存银行,备用金必须放在保险柜。若因不按规定存放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2).现金存取超过伍万元,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3).财务审计部对重要的银行空白凭证要妥善保管。

(4).企业的网银操作须由两人操作,网银盾必须存放保险柜,注意密码保密工作

(5).资金结存报告制度:现金出纳银行会计,要将现金及银行的收、支存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

4.材料物资管理:

(1).采购:

按经营计划所需要材料、工程时序进度和市场预测估算确定采购量,填写《材料物资采购申请单》及《银行支付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2).入库:

货到必验,查数量、验质量,确保外观完好、无损、无滴漏或变质现象。

(3).准确计划:

确保货物与采购单相符,相关检测报告俱全。

(4).批报结账:

所采购材料须经检验入库,凭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单》、《材料物资入库单》及《材料物资验收溢损报告单》与有效发票,经集团采购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结账。

(5).领用出库:

材料物资出库必须凭批准的《材料物资领用单》或已办全相关手续的财务付货联,方可领用出库,否则按入账成本的1.2倍追偿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5.保管与报告:

(1).物品堆放整齐、保持清洁。存放按进货时间和批次库存。

(2).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3).保管人员定期向总承包部和(项目)负责人报送《材料物资进、出、存报表》。

6.报损:

除人为原因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外,其他由保管员填写《材料报损审批单》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审计部销账。

7.盘点时间:一般在年终或项目结束后。 8.一次性消费品记入相关费用中。

九、值班制度

1.上班时间要保持着装整齐。

2.坚守岗位,确保不脱岗,在岗不离岗。3.信息畅通,确保手机不盲音,24小时不关机。

4.员工下班时,要加大重大部位的巡查次数,并做好检查登记。5.对陌生人前来公司有事,要做好相关跟踪了解的服务工作。 6.发生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发现电路损坏,要及时告知维修。 7.重要来电,重要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十、奖惩制度

1.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果断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客人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3).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后有明显收效者。

(4).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忠于职守、严格按章办事、忍辱负重、无私奉献、业绩显著者。

(5).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苦干、自觉奉献。

(6).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高,对提高公司或本部门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

(7).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者。

(8).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工作提出正确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者。

(9).遇到事故挺身而出,为保护财产或他人生命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 (10).在公司内外参加各种技术比赛取得名次者。

(11).在本行业中,除能干好本职工作外,还能刻苦学习考取相关证书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A).一年中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的。

(B).挪用公款、公物数量较大的。 (C).不服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拒绝加班的。

(D).不服从公司管理分配的。

(E).不遵守公司工作制度,造成不必要浪费的。

(F).造成不安定因素或引发事故的。

(G).涂改或提交虚假发票以得到各种经费的。

(H).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屡教不改的。

3.奖惩的办法、奖励的批准权限、奖励程序的具体细则要求均按集团公司原规定执行。

十一、总承包直属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管理。各个分项都需要制度完善和人的追踪落实。具体做到:

1.提高管理职能,强化服务水平,深入施工现场,看项目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到人,制度是否亮化,用制度管人是否形成氛围,加强检查和监督。

2.管理方法上讲究软着陆,避免硬扳功。语言表达多思考,遇到矛盾不激化,遇到困难不绕道,做到主动沟通对接。

3.加强项目班子团结重要性的宣导,只有团结管理才能形成合力。大事讲民主,决定的事情执行要果断。强调实践检验,深入一线。 4.提倡人性化管理。用良好的心态统领人,用较好的方法培育人,用执行定额的杠杆调动人,用亮化制度的手段感染人,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5.加强直属项目的月度检查制度,对各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材料供给、定额用工、财务管理等工作强化过程控制。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均按集团原规章制度执行

2017年2月26日

推荐第2篇: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参考

目 的: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考勤细则

1、出勤

1.1、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六天工作制。市场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班时间9:30-18:00, 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1.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

1.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的,未登记的视为矿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1.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9:40以后算迟到,2小时后到办公室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

5、早退:18:00前无故离岗者均为早退。

2、请假

2.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办公室请假或在当日上午9:30前用适当方法向办公室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3.2、迟到 :员工每月上班,在15分钟内不作迟到处理,超出15分钟算迟到;每个月有二次迟到不扣工资,迟到两小时以上的扣半天工资,累计三次迟到,按每次扣20元计;累计五次迟到,每月另扣50元。 3.

3、早退:视为迟到处理。

4.4、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推荐第3篇: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包括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械具、设备等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其他资产。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有预算计划、申购报告,报财务部门审核,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公司领导审批。固定资产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验收、填单、使用、调剂、转移、报废和分类登记,实行“账卡”管理。财务部负责核算工作,对固定资产的验收、使用、调剂、转移和报废等方面负责监督和管理。各单位所占用的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由集团办委托其代为管理,承担资产的使用、保管、养护责任。财务部要定期与代管单位核对账实,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的计价及折旧的提取,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折旧的计提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集团财务部、办公室和资产代管单位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要进行认真清查、盘点,并以盘点表形式上报公司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单位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盘活(包括出租、联营、出借等),应先提出意见,报办公室、财务部门等部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3.固定资产因自然损耗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及预算报告,经各单位总经理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批。维修完工报账,由集团办及有关职能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 1 同对维修的决算进行逐项验收审核,维修耗用材料要有明细工料单和验收人签字,维修费用记入使用单位。

4.修缮、土建、设备的购置安装等决算付款,必须按规定扣留一定比例的保修金或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根据情况再予以核付。5.固定资产的报废,先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各单位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财务部派人现场核实,确需报废的由以上部门会商提出处理意见,分别按照审批权限批准。

6.对因责任事故或保管责任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报耗的,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废意见,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按当事人承担责任大小确定赔偿的,按程序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集团公司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1.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法定期限所规定的时间或合同在其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未有规定的,按预计使用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2.公司发生的开办费以及长期资产等,按新会计制度规定进入损益。

推荐第4篇:集团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经费按照各个分公司分别核算原则,各个分公司发生的费用,分别纳入各个分公司成本考核管理。

第二条 分公司各级主管应认真核对当级权限内的报销申请,按照经济节省的原则,如实在报销申请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分公司副总签字报销权限为无特殊情况支出五千元(含五千元)以内,超过五千元部分或遇重大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核。

第四条 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一律填报申领计划交行政人事办公室统一采购,各分公司不得自行购买报销。

第五条 各分公司因工作需要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或工程机具、机械,一律按层层审批的原则,上报采购计划交采购部统一采购,各分公司不得自行购置报销。

第六条 交际应酬费及送礼按以下标准报销:

1、合同金额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内的,不得列支交际应酬费;

2、合同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五万元(含五万元)以内的,按千分之五列支交际应酬费;

3、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含十万元)以内的,按千分之十列支交际应酬费;

4、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按最高不超过千分之十五列支交际应酬费。

第七条 员工外出在市内办事,一律向行政人事办公室申请借用公交卡,办事完毕后及时归还行政人事办公室。

第八条 出租车费用管理规定:

1、市内办事,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乘坐出租车,需乘坐,须经得部门主管同意,方可报销出租车费。

2、因公事加班人员,加班时间超过夜间22:00时,可申请出租费用,报销时须附加班申请单复印件。

以上规定自2013年6月13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行政人事办 2013-6-5

推荐第5篇: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双赢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执行到位,提高员工达成工作目标的能力,激发敬业精神,矫正偏差行为,做到奖惩分明,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惩权限与流程第三条

集团总部奖惩权限

(一)集团总裁对集团顾问、副总裁、总裁助理、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二)除总裁以外的其他集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板块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行使奖惩权;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各部门副总监/副主任、总监助理/主任助理、主管、副主管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四)集团各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有权对所辖下属企业行使奖惩提案权,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四条

下属企业奖惩权限

(一)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车间)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二)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车间)负责人行使奖惩权;

(三)科室(车间)负责人对本科室(车间)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科室/车间副职、技术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人员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科室/车间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五条

原则上不得越级越界行使奖惩权(特殊情况除外)。第六条

奖惩流程

(一)提案人填写《奖励呈报表》(见附件1)或《处罚通知单》(见附件2)→批准人签署意见→集团行政人事中心(下属企业办公室)汇总备案并发布奖惩公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下属企业财务部)执行奖惩并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二)提案人为具有奖惩权的管理者时,由其直接填写或安排相关人员填写奖惩表单,签署批准意见后执行奖惩并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三章

奖惩等级与额度第七条

奖惩等级

(一)奖励分为五个等级:嘉奖、记功、记大功、贡献奖、加薪升职奖。

(二)惩罚分为六个等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

(三)获得奖励或受到处罚者,将在集团总部(下属企业)进行书面通报,影响力较大的奖惩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在全集团进行书面通报。第八条

奖惩额度

(一)集团总监助理(主任助理)及以上人员(含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4、贡献奖一次奖励20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贡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罚20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罚50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罚100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罚2000元;

10、降级降薪处罚。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集团主管、副主管、技术员,下属企业科室(车间)负责人、科室(车间)副职、技术员、班组长:

1、嘉奖一次奖励50元;

2、记功一次奖励15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300元;

4、贡献奖一次奖励5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贡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罚5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罚15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罚30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罚500元;

10、降职降薪处罚;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集团总部(下属企业)基层员工:

1、嘉奖一次奖励30元;

2、记功一次奖励6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20元;

4、贡献奖一次奖励200元;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特别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且贡献巨大者,给予加薪升职奖励;

6、警告处分一次处罚30元;

7、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处罚60元;

8、记过处分一次处罚120元;

9、记大过处分一次处罚200元;

10、降职降薪处罚;

11、违纪情节特别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且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

奖惩等级认定第九条

奖励原则集团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第十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性端正,堪为同仁楷模者;

(二)热心为公司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三)勤奋履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优异者;

(四)为公司及员工的利益,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者;

(五)能及时反映不利于公司的情况,维护公司利益者;

(六)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七)拾金不昧者;

(八)完成本职工作后,能指导或帮助别人完成工作任务者;

(九)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十)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工效优良,提前或超额完成重大工作任务者;

(二)敢于举报违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1000-5000元者;

(三)维护团体荣誉,团队协作精神佳或规劝同事遵守厂规厂纪堪为表率者;

(四)有强烈的责任感,质量意识强,发现质量隐患并提出合理整改意见者;

(五)积极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经济效益明显者;

(二)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工作开展无任何差错,提前或超额完成工作指标者;

(四)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五)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贡献奖: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二)面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极力采取措施而为公司减少损失在5000-20000元者;

(三)维护公司、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经核实确有实际功绩者;

(四)在公司以外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五)超额完成任务,成绩特别突出者;

(六)当年内获记功三次者;

(七)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加薪升职奖:

(一)在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并为公司带来显著效益者;

(二)工作方式优秀,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50000元以上重大效益者;

(三)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显著效果者;

(四)紧急关头临危不惧,采取果断措施,使公司避免20000元以上重大损失者;

(五)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六)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第十五条

惩罚原则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公司和其它员工利益、违规违纪、不道德等不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一)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规范、清洁、打扫者;

(二)上班时间喧哗、打闹、嬉戏者;

(三)不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和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者;

(四)未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者;

(五)上班时间串岗,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闲谈、游荡者;

(六)有妨碍各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之言论者;

(七)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一)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从事私事者;

(二)浪费公司财物或因过失造成损失情节较轻者;

(三)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者;

(四)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五)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件,知情不报者;

(六)检查或督办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七)损坏、丢失普通文件或积压公务者;

(八)在工作场所发泄个人情绪或私愤者;

(九)经上级主管认定具有同等情节,或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应条款者。第十八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造成损失赔偿另计: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者;

(二)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者;

(三)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情节较轻者;

(四)上班时间睡觉或在工作场所严重妨碍他人工作者;

(五)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者;

(六)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七)上班时间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八)未经使用人或主管允许,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尚未造成损失者;

(九)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应条款者。第十九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玩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蒙受1000-5000元损失者;

(二)对主管或同事打击报复,或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和指挥,经指出仍不改正者;

(三)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

(四)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签到(打卡)或代他人签到(打卡)者;

(五)私自动用或损坏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者;

(六)遇紧急事件借故离开,临危不救,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或同事受到人身伤害者;

(七)删除、遗失、毁弃公司重要文件资料者;

(八)在对外活动中给公司形象造成较大损害者;

(九)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降薪处罚,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年度记大过二次;

(二)集团领导、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组织指挥不力、管理无序、工作不作为等,导致执行力不强、缺乏团队精神、工效低下、目标计划完成较差者;

(三)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等导致亏损严重者;

(四)消极怠工,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五)不按作业流程操作,致使设备受损或材料浪费,情节严重者;

(六)玩忽职守而导致事故,给公司造成5000-10000元损失或给员工造成较大伤害者;

(七)在公司内打架,先动手打人造成后果者;

(八)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一)泄漏公司机密,或未经有批准权的领导核准,擅自允许外人进入公司禁区参观者;

(二)私刻公司印鉴或模仿公司各级领导签字或篡改公司文件者;

(三)组织、煽动或参与罢工,或者散布谣言,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者;

(四)故意损毁机器设备及公司其它设施设备者;

(五)玩忽职守而导致事故,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或给员工造成重大伤害者;

(六)盗窃公司或个人财物者;

(七)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者;

(八)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或被通缉者;

(九)吸食毒品、参与邪教或非法组织者;

(十)威胁、侮辱或殴打上司,或者对同事恶意攻击、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其他重大过失,导致严重结果,经主管上级核实者;

(十二)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第二十二条

连带责任一个月之内,同一部门员工如出现同类过失三次,从第四次起,其直接主管承担连带责任,即直接主管与过失员工同等处罚。

第五章

申诉第二十三条

申诉程序

(一)受奖惩员工均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二)受奖惩员工如认为奖惩不当或有失公平、公正,应在该奖惩决定公布三天内向作出奖惩决定的主管的上一级领导提出申诉;

(三)各级领导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裁决和答复;

(四)中层及以上人员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可直接向集团总裁(下属企业负责人)申诉申请裁决,集团总裁(下属企业负责人)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1双赢集团有限公司奖 励 呈 报 表

部 门

受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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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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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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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批准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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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推荐第6篇:集团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

版本号:A3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公司员工荣誉感,规范仪容仪表,打造整齐、统

一、规范、专业化的团队,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经理级以下人员(含试用期入职七日后的员工);公司经理级人员及股东另行规定。

二、工作服种类及特色:

1、本公司的工作服一律为蓝色(食堂厨师、厨工除外)。工作服不区分;管理人员和员工统一着装。

2、本公司的工作服分为夏装和冬装两种,夏装为天蓝色短袖两件;冬装深蓝色外套两件,上衣共4件。

三、工作服制作、发放、领用及回收:

1、本公司工作服的制作由财务部招商承制,并按员工实际人数加制5﹪至10﹪以备新进员工工作服的发放。

2、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新进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回收及工作服加制数量的统计、相关信息的传报。

3、凡属本公司员工在入职七日后,即由行政人事部登记直接发放工作服。

4、员工除入职七日后由行政人事部登记直接发放工作服外,其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领用工作服必须先写申请,经本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再次到前台领用新工作服,且再次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员工工作服以旧换新时:

A、必须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整齐叠放交回前台,凡未清洗干净、整齐叠放的工作服前台工作人员拒绝以旧换新;

B、若工作服有损坏或丢失的,视当时具体情况扣取一定成本金;

6、因临时增加工作任务而招聘的按天或按小时计算工资的临时工不发放工作服。

四、工作服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年限:新工服以2年为期限(旧工作服以1年为期限),从领用之日起计算。凡在公司入职满2年(旧工作服1年)的员工,工作服确实破旧需更换的,公司免费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2、公司作业员和仓管因工作性质特殊,特别规定其工作服使用年限为:新工作服1.5年,旧工作服1年。

3、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由于本人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损坏的,需重 新领用,由本人出钱购买(若属损坏的必须以旧换新)。

4、工作服若属员工人为损坏的,给予罚款30-100元。

五、员工着装规定:

1、每个员工应爱护使用工作服,否则给予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2、公司所有员工(经理级以下)进入公司区域必须穿着工作服。

3、穿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仪容仪表大方得体。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性员工发不过耳,不准留长胡子、长指甲,女性员工不得浓妆艳抹、奇装异服,金银或其它饰物佩戴应得当。

5、员工穿工作服,无论是夏装还是冬装都必须扣好所有的纽扣;在天热时,从衣领第一粒纽扣算起,男性可允许有两粒纽扣不扣,女性可允许有一粒纽扣不扣,其它的纽扣必须全部扣好。

6、员工穿工作服,必须将衣领整理整齐,严禁翻领,严禁工作服折皱、脏乱、有污迹;严禁卷袖子、卷裤腿;严禁打赤脚、穿拖鞋。

7、员工穿工作服,要求男性一般情况下将衬衫扎在长裤里,也可不扎在长裤里,但严禁男性穿工作服时,衬衫的一边扎在长裤里,另一边撒在外面;严禁女性在穿工作服时不扣纽扣将工作服当风衣穿。

8、为便于区分和加强管理,规定无论是任何时候只要是进入公司区域:办公室、作业场所和仓库重地的都必须穿戴作服、佩戴厂牌;周末及节假日不加班或轮休的员工未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严禁进入公司。

9、特殊场所或情形下不穿工作服的必须事先报备行政人事部另行评定。

10、违反以上规定,给予罚款30-50元,情况严重的由行政人事部评定。

六、特别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外出政府机关部门办事,在外可以不身穿工作服,但事毕回到公司区域必须穿工作服,如无特殊原因事毕回公司未穿工作服的,将以不遵守公司制度给予罚款30-50元处理。

2、员工离职时,工作服领用未满半年的,在结算工资时扣除工作服的成本金。

七、各部门履行的管理职责:

1、各部门班组长、主管、经理应督促其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班组长每天应检查督促本班组成员按规定穿工作服;主管、经理每天应检查督促本部门成员按规定穿工作服;并对违规情况给予月度优秀员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分或罚款。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公司所有员工(经理级以下)是否穿工作服进行巡查;对未穿工作服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罚款30-50元,情况严重的另外处罚。

3、行政人事部在巡查时若发现有员工不穿工作服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的,可直接对员工本人进行罚款,同一个员工一个月违规三次以上的(含三次),本部门班组长、主管和经理人员连带罚款50-100元。

4、各部门主管人员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制度。

八、附表:工作服更换申请表

九、本制度从以下签明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如有增删修改,另行通知!

文件签发:

生效日期:

推荐第7篇: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弘远益民物资采购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超过10万以上的采购须以招标的形式进行。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企业营运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属生产型企业须总经办、设备维修部等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签约。属公司总部采购的项目,应报董事长批准。

(三)、职责分离

物资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或各分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部门、分公司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

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定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物资,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

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需求部门或分公司同意,并报有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时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行政人事综合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行政人事综合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物资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计划——采购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及分公司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上报总部领导逐级审核批准后,交公司总部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采购。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企业营运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工程、维修、分公司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

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务人员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行政人事综合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总部统一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总部行政人事综合部将合同传真至物资需求的项目或分公司。

4、计划、仓储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总部行政人事综合部。物资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未尽事宜报董事长批准后可随时修改调整。

(附招标管理流程)

弘远益民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一、本流程仅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物资、服务等采购进行规范。

二、(议)标采购条件的与生产经营有关服务采购。

三、公司其它大宗设备、固定资产等采购流程可参照执行。

四、审批权限

1、招(议)标采购规模在1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由总裁审定中标单位,董事长复核。

2、招(议)标采购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办公会审定中标单位。

五、组织实施

1、公司对通过招(议)标采购的物资、服务应成立招(议)标领导小组。

2、招(议)标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任副组长,下设招(议)标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董事长制定人员组成,办公室常设机构为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

4、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公司招(议)标业务的组织、开标、议标、评(定)标等招(议)标工作。

六、具体操作流程:

1、拟定招(议)标书

2、招(议)标书由公司供销部根据招(议)标事项制作。

3、招(议)标书主要包括招(议)标事项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

4、发放招(议)标书

5、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将已制作好的招(议)标书在两个工作日内寄送给所有合格的供应(服务)商或公司。

6、合格供应(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已有的供应(服务)商目录,他人推荐、介绍的公司(或个人)。新推荐的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

七、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书:

1、合格供应(服务)商自收到招(议)标书起,两至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把投标书送(寄)回到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供应(服务)商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并按具投标人手印,以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2、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投标书。记录收到投标书的时间和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的信息。

3、单笔采购,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少于三家。若规定时间内,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再次寻求新的有投标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来再次投标。

5、经过两次投标后,如投标单位仍不足三家,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查明原因后,报公司招(议)标领导小组并在得到同意后与供应商进行单体议标询价,并按审批权限报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6、如出现无人投标的特殊情况,将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采用直接议价方式,按审批权限报招(议)标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采购。

八、开标

1、投标单位全部投标后,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在两个工作日内召集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本次招标小组,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开标。

2、开标时,招标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拆标、唱标,另有专人负责监督唱标,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专责人员负责做好记录。

九、议标

1、开标后,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招标小组指定专人接通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议标。通过采用开放式通话形式(电话免提功能),让在座成员可从中了解议标情况,或召集各投标单位现场议标。

2、现场电话议标确认为各投标单位最终的投标结果,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专责人员负责做好档案记录。

十、评(定)标

1、议标后,招标小组各成员根据议标结果,采取隔离方式对投标单位进行打分。

2、评分完毕后即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人员汇总评分表,计算各投标单位总分并当场公布各投标单位得分。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

3、评分排名结果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报招标领导小组按审批权限审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一般为总分最高的投标单位。

4、评(定)标和打分过程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专人记录,并由各成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负责将有关记录归档保管,以备日后核查。

5、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根据每次招标采购物资制作相应的评表打分表格。

一、签订合同

1、定标后,由供销部负责通知中标单位,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若出现中标单位弃标的情况,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评标结果由高到低的次序从确定的投标单位排名中逐次挑选,直至最终完成物资或服务的采购。若最终合同无法签订,则取消招(议)标结果,重新选择供应商重新招(议)标。

推荐第8篇: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则 ………………………………………………………………………… 1 第二章

责 ………………………………………………………………………… 1 第三章

资金预算管理 …………………………………………………………………… 1 第四章

账户管理 ……………………………………………………………………… 2 第五章 现金管理 ……………………………………………………………… 3 第六章 银行存款管理 …………………………………………………………… 4 第七章 网银管理 ………………………………………………………………… 4 第八章

银行票据业务管理 …………………………………………………………………… 5 第九章

外汇资金管理 …………………………………………………………………… 5 第十章

内部结算管理 ………………………………………………………………… 6 第十一章 融资管理 ……………………………………………………………… 7 第十二章 担保管理 ………………………………………………………………… 7 第十三章 资金信息管理 …………………………………………………………… 7 第十四章 监督与考核 …………………………………………………………… 8 第十五章 附 则 ………………………………………………………………… 8

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鸿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保证营运、业务资金的需求及资金运用,减少沉淀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权分明,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成员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资金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现金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第四条 集团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 的资金管理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

统一调度是指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各成员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公司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集团公司各方面,保证集团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有偿使用是指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资金往来,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并对集团各单位资金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对资金业务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与披露。 第七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所在单位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八条 集团实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集团预算管理。 第九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厉行节约、以收定支、留有余地、保证重点。在资金预算安排上,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优先保证业务开展、重点项目、应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纳税款和员工薪酬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非业务性支出,原则上在预算支出总额范围内不能调剂资金。

第十条 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与审批。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年度资金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及对外投资等各项收支预算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年度资金预算应经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报本单位董事会审批执行。

第十一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资金预算,逐月分解落实,分级负责,积极组织资金的收入,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控制资金支出,保持资金总量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第十二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月度资金预算,经成员单位有权审核人审核后,通过资金预算系统每月1 日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本月资金预算,集团公司财务部对成员单位资金预算进行复核与审批。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用款依据不足、手续不完整以及其预算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不足的,集团公司财务部有权要求其重新编制。

第十三条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确需追加预算外的资金,经本单位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可通过资金预算系统追加预算,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并说明用途,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季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资金收入、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原因,存在不足,从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章 账户管理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规范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行为,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办理资金收支业务的银行。

第十六条 银行账户分为基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 第十七条 集团根据资金归集模式,将集团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分为支出账户和收入账户。原则上应将基本账户定义为支出账户,支出账户用于各成员单位对外资金的支付和提现,不作为资金收入账户;将收入专用户或一般结算户定义为收入账户,收入账户用于各成员单位资金的收入和资金归集;其他专用账户一般指纳税专用账户(个别地区有)、各类保证金账户、财政账户、安全押金账户等账户,此类专用账户集团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但应授权集团公司财务部查询;临时账户必须严格控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制。

第十八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原则上只能在集团公司确定的银行范围内开立账户,并且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纳入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九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不得隐藏原有资金账户和未经批准私设账户,不得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金;确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范围外的银行开设账户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并纳入账户监管体系,此类账户一般不得存放大额资金。

第二十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保管预留银行账户印章(包括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分开保管;银行U盾视同印章管理。

第二十一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定期检查账户使用情况,对不需用的账户,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做好账户开销户登记,妥善保管销户资料,并将销户信息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库存现金备用金限额,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现金支付一般用于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购买商品等且对方不具备转帐条件的、确需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二十四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应充分利用银行(或支付平台)各项收付款服务,减少现金收支业务,除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支付,原则上应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第二十五条 各项现金支出,须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禁止任何单位截留现金直接支付,或自财务部借款再转支付给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 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纳入财务结算,不得自行收入、自行支付现金(坐支现金),资金不得账外循环。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必须按有关授权审批制度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门方可付款。

第二十七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及时、逐笔记载现金收支金额、时间、来源、用途等项,每个工作日终了,出纳人员应认真清点库存现金,账目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要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二十八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严格现金管理,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或私自保管;不准保留帐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九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库存现金盘点,确保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如发生差错,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查找,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要分别不同性质区别对待,正确处理。

第六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条 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所有经济业务,必须通过银行或财务公司办理结算。出纳人员根据银行或财务公司存款收付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录入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核对并打印存款日报表,核对无误后,随有关凭证、单据一并交会计审核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应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对存款业务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 每月终了,集团各成员单位会计人员应将“ 银行存款日记账” 与“ 银行对账单”(或“财务公司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若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三十二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出纳必须对付款票据与收款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汇款的用途、金额等进行核对,检查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核对是否履行各级审签流程,方可办理付款。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有关单据、合同等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审核。

第三十三条 各类往来账款应及时、准确地办妥货款结算手续,并登记入账;按月清理各类往来款项、认真核对各类保证金占用情况,对逾期未收的各类应收款项,逾期未解冻保证金等,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有效催收或办理解冻手续。

第七章 网银管理

第三十四条 网上银行支付是指以Bank Internet Web为媒介,将公司以电汇、支票方式改用以网络电子方式进行的支付。

第三十五条 网上银行支付开通需经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向银行提出开通申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请。

第三十六条 网银支付职责

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复核管理员根据付款凭据对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复核管理员可以是财务负责人或资金主管。如复核管理员出差期间可以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

第三十七条 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网银操作员需要妥善保管USB Key 和操作员密码,操作员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要定期进行修改。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

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出纳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八章 银行票据业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银行票据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电汇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集团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制度》、《票据实施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的安全完整。

第三十九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的管理,成员单位应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有价证券的收付情况、使用情况、背书转让情况、到期获兑情况等,及时、完整地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以便集团公司财务部全面、及时掌握全集团的承兑汇票和有价证券持有情况。

第四十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空白票据的管理,会计人员认真做好空白票据购入、领用、核销、作废等登记工作,并按月检查核对,严禁集团各成员单位对外出借票据。

第九章 外汇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外汇资金风险意识,控制外汇头寸,充分利用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金融工具降低外汇风险。

第四十二条 进行外汇交易时,应对外汇交易产生的汇率风险、外汇信用风险、外汇利率风险及国家风险充分识别、预测,及时把握风险的动态变化情况。

第四十三条 针对外汇风险的不同形成原因、风险头寸和结构以及国家外汇政策,选择不同的外汇风险控制方法,趋利避害。

第四十四条 选择外汇产品时,产品的期限应与交易及自身资金融通需求相匹配,以更有效控制风险头寸。

第四十五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得办理各类投机性外汇交易。

第十章 内部结算管理

第四十六条 集团公司在内部管理上采取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剂、融通运用的模式,通过吸纳集团各成员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第四十七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领导确定各公司的资金占用额及资金占用费用率(即利率)。

第四十八条 为便于集团公司财务部掌握资金收支盈余情况,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各公司相关部门按周编制“资金需求表”, “资金需求表”经集团各成员单位领导审批后,交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集团及各成员单位“资金需求表”,确定每周的资金收支方案交财务总监及集团总裁审批。

第四十九条 日常收付管理

1、集团公司总部正常业务开支的款项经审批后,交集团公司财务部确认后付款;

2、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的内部往来拆借、外单位借款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同时对外单位和个人借款必须由集团总裁或总裁授权分管副总裁签字确认。

3、对集团各成员单位每周的“资金需求表”进行汇总后,根据周资金收支方案,负责集团各成员单位资金调度、收付安排;

4、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日常资金拆借、外单位的资金拆借利息计算核对、并负责收取;

5、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资金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加强与出纳人员的沟通,及时掌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握资金的收支动态及结合情况。

第十一章 融资管理

第五十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对外融资应遵照如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第五十一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融资活动应依据本单位股东会(或董事会)确定的融资方案执行。

第五十二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相关法规、制度,指导和监督集团财务公司规范经营,为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服务。

第五十三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融资合同,监督融资活动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范出现违规、违约风险,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二章 担保管理

第五十九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十条 对外担保的具体制度另行规定。

第十三章 资金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资金报表,包括《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银行承兑汇票收支情况月报表》、《银行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月报表》。具体报表的内容格式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制订。

第六十二条 集团财务人员应保守集团资金信息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作任何披露。

第六十三条 集团财务人员在与外部单位洽谈资金业务时,若涉及到公司秘密,应提示对方注意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章 监督与考核

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对资金管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预算、账户管理、资金信息报告制度、票据管理以及融资管理、担保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五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企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资金的内控体系,并定期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六十六条 集团各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的,应追究该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1、不按照资金管理的规定使用、任意调动资金的;

2、违规对外拆借、挪用资金的;

3、违规对外担保、融资的;

4、未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任意开设银行账户的;

5、未建立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造成资金的失窃、贪污事件的;

6、现金未及时入账、银行存款的未达账项长期不清理的;

7、银行票据未建立备查登记制度,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

8、其他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资金损失的。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中任何与上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背离的部分将被视作无效并被相关条款替换。

第六十八条 经财务总监提议,本制度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以及公司经营环境与状况的变化进行修订。任何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由财务总监与相关领导协商后解决。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集团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制度

推荐第9篇: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员工的定义:员工是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本管理制度中,主要是指进入公司工作后,通过试用期,表现良好,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视员工具体工作表现,由部门主管向公司提出同意转正建议,经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会同部门主管考评后,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四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专项福利。

第五条 法定福利:

1、法定福利主要为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3、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4、为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利益,增添员工稳定因素,社会保险中,公司承担的部分,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即向公司提出离职,由员工自行全额承担;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离职,由员工自行承担50%;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不满三年离职,由员工自行承担30%;员工在公司满三年以上离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 统一福利:

1、工作餐: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工作日免费午餐。

2、工作保障:公司为不同岗位员工提供必须的工作保障,如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3、生日福利:以员工向公司行政人事办公室提交的身份证上载明日期为准,遇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员工生日,由行政人事办公室向员工送上生日贺卡,并发放礼金50元。

4、年节福利:逢重大节日如春节、中秋等,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员工享有年节礼品(或礼金待定)。

5、健康保障: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一次常规体检。

6、员工业务生活:

(1)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2)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3)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不定期视需要开展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4)公司鼓励员工自行参加与本职岗位有关的各种职业技能、岗位职称、执业资格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取证,凡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以上员工,参加此类学习并取得证书的,公司一次性奖励一千元。

7、休假福利: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休假福利;

(2)员工年休假福利,按《集团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3)员工婚假、产假、据理假、哺乳假、丧假等,按《请假制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专项福利:

1、专项福利享受对像,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

2、通讯津贴:

(1)公司员工按级别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副总经理以上员工每月享有300元通讯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200元通讯津贴,普通员工每月享有100元通讯津贴。

(2)每月15日向财务室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3、交通津贴:公司员工每月可享受100元交通津贴。

4、工龄补贴:公司员工在公司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次年工资增加100元工龄补贴。

5、特殊津贴:

(1)结婚礼金,在公司工作满2年且为首次结婚的员工,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500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只能享受一人。

(2)吊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300元/人。

以上规定自2013年6月13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行政人事办 2013-6-5

推荐第10篇: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 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部门

第三条 集团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印章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及管理工作,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对分公司各类公章进行日常使用及管理。

第三章公章的种类及定义

第四条 公司印章:集团公司、分公司向工商部门登记的公司印章。

第五条 法人章: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各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

第六条财务章:集团财务部门财务工作专用章。

第七条合同章:对外合同签订时所使用的专用章。 第八条其他类型公章:集团某些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印章,如人事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和备案

第九条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 1 章)的刻制,需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集团财务部备案,并从备案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发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集团总经理提出申请,待批准刻制后应向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未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以公司为名的各类公章。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二条 集团公章由财务部经理专门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集团副总及总经理签批核准后,到财务部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法人章由财务部经理专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银行承兑等需加盖法人章确认的业务。

第十四条集团合同章由财务部经理专门保管。主要用于集团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各部门盖章前须先到综合部处领取并填写《合同会签单》,由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或法务人员、企划考核部经理、集团分管副总、集团总经理一一签批核准后,到财务部加盖公章。如遇紧急合同签订需使用公章的情况,应由使用人电话联系集团总经理并说明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并电话联系财务经理确认后,方可到财务部加盖公章,但事后需补签审批手续。

2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专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公司预留印鉴等业务使用。财务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各类发票盖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六条其他类型部门章,由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管,由各部门内部使用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十七条设置登记簿做好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登记薄要由专人负责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六章 印章的废止、更换

第十八条 印章出现公司名称更改、印章使用损坏时,印章保管人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至集团总经理,并待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废止印章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登记档案,同时刻制新的印章,新印章遵从本制度第四章第九条之规定保管及使用。

第十九条印章出现遗失或被盗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至集团总经理,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报说明。同时刻制新的印章,新印章遵从本制度第四章第九条之规定保管及使用。

第七章 印章管理人的责权

第二十条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印章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第二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使用人负部分责任;未按公章使用流程及经审批同意就允许使用人使用的,印章保管人对印章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类印章的使用仅限集团公司区域内,禁止 3 任何部门或个人将公章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或有重要事项须将公章带往外面使用的,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并注明外出使用后,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在印章外出期间,使用人仅可将印章用于所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开具员工个人相关证明,需按照规定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核准签批后方能使用。如证明涉及经济担保等情况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否则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按情节共同负责。

第二十四条 印章管理人不得在使用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第二十五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二十六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集团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缺席。

第二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八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 员工与公司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以上规定自2013年6月13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行政人事办 2013-6-5

休假申请单

公司领导:

本人 ,部门 ,现申请休年休假 天(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请批准为感。

申请人:

部门主管意见: 分管副总意见:

休假申请单

公司领导:

本人 ,部门 ,现申请休年休假 天(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请批准为感。

申请人:

部门主管意见: 分管副总意见:

第12篇:集团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根据《公司行政办公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行政办公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集团公司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公文撰写

(一)公文草拟。根据工作需要和集团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公司发文由总裁办公室草拟,涉及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职责,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的,由各部门、子公司草拟文稿。

(二)公文审核。指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要公司统一行文的公文,各部门、子公司自行发文。

(三)公文复核。指公文正式印刷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

一、规范等。

(四)公文签发。将经审核的文稿上报集团领导签字,批准发文。公司级公文由集团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发,各部门、子公司或某特定业务范围的行文,由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发。

(五)公文的印刷、用印。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即可印刷和装订。如需加盖公章的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

二、公文发放

指将公文发放到公司高管、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确定发文后,总裁办公室文档秘书要在《昂展集团发文登记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或子公司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部门或子公司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公司高管、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处,各部门及子公司内部的传达由各部门及子公司自行管理。各部门、子公司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三、公文传阅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门阅看时,经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在《会签文件》上审批后,原文件附《会签文件》交由公司高管、各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阅看,阅看人员提出相关意见后签字确认。

四、公文归档

公司发文由总裁办公室及时归档,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各部门或子公司自行发放的文件,如有必要应及时报送总裁办公室备案归档。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源节流,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口总裁办公室管理,各部门人员均需到公司前台秘书处的领取、使用并自行保管。

二、办公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办法

(一)总裁办行政主管及前台秘书根据日常办公用品的实际消耗及需求情况,及时进行采购补充。

(二)如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另行购置办公用品,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后统一提交总裁办公室。

(三)总裁办公室经办人员根据所批复的申请,制定采购计划及预算,报经总裁办公室主任审核,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后进行采购发放。

(四)公司新到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总裁办公室根据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供得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以保证新到人员的正常工作。

(五)总裁办公室经办人员要以做到办公用品齐全、质优价廉、库存合理、开支适当为原则,并要建立相关台帐。

第三章办公设备(软件)更新、维护及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软件)的正常使用,发挥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的最大功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和范围

(一)公司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照相机、摄像机、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会议室彩电、音响、投影仪等。办公软件是指各类因办公需要而购买或专业制作的软件。

(二)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会议室彩电、音响、投影仪等设备,均由总裁办公室通知定点维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前来检查、维修、保养。

二、更新、维修及维护保养

(一)办公设备的更新是指办公设备的升级或更换、移动存储设备的采购、各类耗材的补给、特殊配套设备的购置。办公设备发生各种故障不能使用时即可进行维修。办公软件的更新是指由于工作需要而要购置或升级的各类应用软件。

(二)需要进行办公设备更新时,由各部门使用人填写《办公设备(更新(或维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由总裁办公室负责采购。总裁办公室按照《行政办公用品(设备)招标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考察、报价工作,经总裁办主任、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审批后采购、发放。

(三)总裁办公室设备采购经办人要妥善保管办公设备保修、维

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三、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脑及外设使用时要注意防尘、防磁、防静电、防水、防腐等。

(二)移动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和U盘。移动硬盘使用时须注意,在硬盘高速运转时严禁硬盘受到外力碰撞,严禁挪动硬盘。移动硬盘和U盘在断开与电脑的连接时,一定按照电脑提示进行相关操作。严禁强行拨出。

(三)会议室投影设备的使用由总裁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及培训严禁使用该设备。每次关闭投影仪的时候都需等待投影仪的lamp灯完全熄灭后,才能关闭电源。

(四)日常文档及数据由各部门自行备份。总裁办公室提供杀毒软件,日常杀毒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处理。

(五)各类办公设备严禁外借、外用。严禁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处理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看DVD盘;严禁利用电脑从事不健康活动或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活动;严禁利用网络传播淫秽及危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第四章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协调公车的使用,对公司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裁办公室主任统一负责公司办公车辆、司机的管理及交通

安全教育;公司所有的车辆及司机出车由总裁办公室主任安排行政主管专项统一安排、调度。

二、公务车辆要定人、定车、定期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单位因公要车要随叫随到,保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工作。

三、司机出车统一由总裁办公室主任或授权行政主管批准,凡私自用车要追究责任,所造成一切车辆人身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概不负责。

四、司机要建立行车记录,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内容包括:车辆行驶里程、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日期、大中小维修日期、车辆损坏程度及原因、零件更换情况、维修费用等。

五、为降低维修费用,单位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送修需开具修车单,一式两份,证明修理内容,单位与修理厂凭修车单结算。外出遇急需修理时,可先与修理厂联系修理,回公司后及时补办修车单。

2011年4月12日

第13篇: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

l 总则

1.1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这里所说价格管理是指企业内部对产品和对外劳务协作的定价管理。

1.2 为贯彻执行《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体系,规范公司价格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制定价格管理制度。

1.3 公司价格管理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接受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认真执行本部门归口管理的价格和收费结算标准。

2 价格决策层的组成与分级管理的职责

2.1 价格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财务、生产、销售、配套、物资、质量、设计、工艺、劳动人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分管经营、财务、生产、技术的副总任副主任。

2.2 决策层的职责

2.2.1 根据财务部门提出的定调价方案等重大价格事宜,通过认真研究作出决策,下达执行。

2.3 财务部门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责

2.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收费标准。

2.3.2 制订公司价格管理制度、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制定价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3.3 建立价格信息系统,传递有关价格资料。

2.3.4 编制定调价方案,审核定调价报告,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下达书面定调价通知。

2.3.5 编制产品零配件定额成本,制定修改企业内部核算价格。 2.3.6 编制出厂价目录,公司内部核算价格目录。

2.3.7 负责对进厂物资及外协、劳务等价格的定价、审核检查工作。

2.3.8 指导有关部门、分厂(分公司)等的价格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价格纠纷。

2.3.9 监督检查价格执行情况,处理价格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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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在价格管理中的职责。

2.4.1 接受财务部门的价格业务指导,经常分析生产变化对分管范围内的价格及收费标准的影响。

2.4.2 对本部门分管执行的价格提出调整建议方案,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2.4.3 对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发生的不符合实际的价格情况。

3 内部计划价格管理

3.1 内部计划价格是公司内部统一结算的依据,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加强管理。

3.2 内部计划价格包括原辅材料、毛坯件、成零件、工具及自制工装、备品备件、热处理、废品收购、风、电、水、汽、车辆运输、理化、计量、修理修配等内部劳务协作价格。

3.3 内部计划价格由有关部门提出制订或修订目录和建议价格,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3.4 内部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分类差异率超过10%的,应进行全面修订,对于个别品种差别较大时进行部分调整。

3.5 内部计划价格的制订原则:一物一价;相互比价。 3.6 内部计划价格的制订要求。

3.6.1 外购部分:应低于社会价格或持平。

3.6.2 自制部分:一般应略高于实际成本或低于社会价格。 3.7 内部计划价格的编制依据

3.7.1 技术设计资料:产品零件材料消耗定额,辅助材料定额,产品综合明细表,生产工艺路线表,工时定额,新老产品的定额成本。

3.7.2 企业有关的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资料。 3.7.3 产品零件工序加工工艺及工时定额。 3.7.4 各种物资价格市场信息行情。 3.8 内部计划价格的编制办法

3.8.1 外购材料、工具、配套件计划价格的制定,是以市场采购价(不含税)为基础,加上一次性杂费(包括运费、损耗等),即按市场采购价(不含税)加乘一个平均杂费率。

运杂费加成率=运杂费(计入材料部分)100%

材料实际价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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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计划价格=市场价×(1+材料计划价格) 因货源供给价格不同,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对于大宗而规格不多的材料和低易品可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分别制订计划价格,上下之间差价不大的要按品种分档,制定一个中间价格。

3.8.2 毛坯计划价格的制订

a 机下料计划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零件工艺材料消耗定额十落料费 b 铸件毛坯计划价格=工艺定额重量×铸件材料计划单价 c 锻打件计划价格=工艺定额重量×锻件材料计划单价 d 铆件计划价格=铆焊件材料价格十工费成本 3.8.3 成零件计划价格的制订

成零件计划价格=毛坯计划价格十外加工费十自制加工费,若成零件是全部外协、外购的,参照外购(不含税)进价来制订。

3.8.4 自制工具、备件计划价格的制订

a 自制工具、备件计划价格=原材料计划价格×单位消耗定额十工费单价×工时定额×高精度设备动用系数十热处理费用。

b 工具、备件维修费用,各修理部门可按修复工时定额计价。 3.8.5 热处理计划价格

热处理计划价格=热处理零件重量×热处理工艺计划单价 3.8.6 内部劳务协作价格的制订

计量、理化、风、电、水、汽、车辆运输、修理修配、复印、打字等内部劳务协作价格参照国家、江苏省协作价格及市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订。

3.8.7 对于新增零部件,财务部门应在收到产品零件价格核定申请一周内制订结束。

3.8.8 计划价制订后,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认真执行,财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3.8.9 制订的计划价尽量与实际成本接近,差异要合理。 3.9 各部门计划价分工协作要求

3.9.1 采供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制订物资计划价格,并负责认真执行。采供部门应认真把好进货的审核关,并为财务部门修订计划价格提供详细物资目录。

3.9.2 采供部门和工具制造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制订外购、自制工具计划价格,并负责认真执行。采供部门和工具制造部门应为制订标准工具、自制工具提供有关价格目录及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加工工艺、工时定额等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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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设备制造部门为财务部门提供外购、自制备品备件的详细目录、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和加工工艺、工时定额等资料。

3.9.4 劳资部门为制订有关产品、零件价格提供工序工时定额资料。

3.9.5 产品开发部门提供产品明细表、工艺部门提供材料消耗定额、辅料定额及工艺路线等详细资料。

3.9.6 协作配套部门提供外协、外购毛坯件、半成品件、成品件详细目录及有关图纸及工艺。

4 对外劳务协作价格的管理

4.1 各部门对外提供劳务协作加工定价,可参考国家有关工艺协作价规定,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行情,考虑协作的复杂程度,由财务部门、提供劳务部门、客户三方采取协商的办法。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4.2 对外劳务协作的分工和归口。

4.2.1 热处理分厂负责热处理工艺协作的计价。 4.2.2 质量部门负责理化试验协作的计价。

4.2.3 质量部门负责有关计量协作和基准检验协作的计价。 4.2.4 运输部门负责有关运输劳务协作的计价。

4.2.5 各对外承接工艺协作加工的部门、分厂(分公司)均需向生产部门提供各种工艺协作的原始资料,以利于正确计价收费。

5 外购、外协价格的管理

5.1 外购、外协价格实行合同管理。外购、外协价格包括原辅材料、外购工具、备件、产配件、零部件、毛坯件、工序协作及零星加工费。

5.2 本公司产品零件外协扩散的价格,由生产部门、协作配套部门根据外协管理有关程度,外协部门提供有关必要核价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确定。

5.3 自制工具、工位器具在委托外单位制造前,由工具制造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加工工艺及有关图纸等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制订价格。

5.4 工具委托外单位修理价格,由工具制造部门、财务部门、修理单位参照省协作价及市场行情商定。

5.5 自制工具工序协作前,由工具制造部门将有关工具工艺卡片等资料报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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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备品备件在委托外单位制造前,由设备制造部门提供有关材料定额、工时定额、加工工艺及有关图纸等资料,报财务部门审核制订价格。

5.7 财务部门实行外协外购价格岗位负责制,价格通知单需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重大价格事项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5.8 全资、控股子公司外购、外协价格,由威孚公司授权后自行确定,但定价、调价时应及时将定、调价资料报财务部门备案。

5.9 为便于价格管理,所有外购物资均应按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采购地点、采购人员等项目输入计算机,按月报财务部门。6 出厂产品价格的管理

6.1 出厂产品定价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为基准,以市场需要状况为依据。 6.2 出厂价格系所有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包括汽油机、弹簧、工具、设备、液压件、精铸件、汽车空调、汽车消声器及其他物资等。

6.3 产品销售价格由财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及同行业的销售价格情况定价,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必要时销售部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4 公司在确定产品出厂价格的同时,可确定出厂价格浮动幅度,由销售部门在确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执行。

6.5 对于外单位来求援的原材料及各项物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6.5.1 凡属五金件、汽配件、零配件、工具等外购物资的供应,按现行进价加运杂费及管理费率计价出售。

6.5.2 凡自制工具、外单位委托制造设备对外销售,以经营成本为依据,由供需双方、财务部门共同协商定价。

6.5.3 凡属呆滞积压物资,由有关部门、财务部门联合协商定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5.4 长期积压在库的商品,可由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协商降价办法,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5.5 对于闲置、报废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设备的成新状况提出建议价,价格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售。

7 内部产品销售价格

7.1 内部销售价格包括偶件商品、偶件成零件、总成、总泵、铸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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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内部销售价格由有关部门提出目录,财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

7.3 制定内销价格应由工艺部门提供工时定额,提供材料定额资料。当工时、材料定额发生变化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内销价格。

7.4 新品、新件因试制期间成本较高,可暂定内销价格,当产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再行重新制定。

7.5 内销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制造成本而低于销售价格。

7.6 财务部门应每月对内销价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 合同管理中有关价格管理规定

8.1 公司范围内订立的对外经济合同所涉及的价格事项,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8.1.1 公司对外联营、合资合作、投资合同中所涉及的价格事项,按公司联营、合资合作、投资方面管理制度中的价格规定执行。

8.1.2 销售合同中的价格管理,根据公司价格管理制度中的销售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8.1.3 物资采购合同中涉及价格事项,其零星采购或批量价值3000元以上,合同订立前须经财务部门审核。

8.1.4 产品外协加工合同中的价格管理,严格按外协加工管理制度中的规定程序,在签订对外协作合同前,报财务部门审核。

8.1.5 标准工具采购合同中的价格管理,其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价值超过lOOO元以上,合同订立前须经财务部门价格审核。自制工装、夹具、模具等工具外协价格,应在对外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

8.1.6 备品备件采购合同中的价格管理,其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价值超过l000元以上,合同订立前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设备委外维修、专机制造中的零件外协价格应在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

8.1.7 新品试制过程中涉及外协时,应在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 8.1.8 设备采购、工程物资采购,其价格应在签订合同前经财务部门审核。其他工程建设,涉及价格事项,完工后财务部门参与决算审核。

8.1.9 公司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公用设施委外维修,涉及价格事项,完工后财务部门参与决算审核。

8.2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经济合同审核发票报帐,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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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下列经济合同订立后必需交财务部门一份: a 对外联营、合资合作

b 物资采购合同,包括备品备件、标准工具采购合同 c 产品零件外协加工合同 d 工装夹具模具等外协外购合同 e 设备委外维修、专机制造中的零件外协 f 新品试制过程中,涉及对外协作合同

g 设备采购、工程物资采购、其他工程建设合同

h 公司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公用设施委外维修方面的经济合同 i 其他不涉及现金流出的经济合同、各职能部门自行保管 9 价格监督与检查

9.1 财务部门执行价格检查时,可行使下列职权: a 讯问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并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b 查询复制有关违反本价格规定行为的有关依据。 c 对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有权奖惩。

9.2 财务部门执行价格检查时,有关部门应认真配合。

9.3 对举报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经财务部门查实后,对举报人员有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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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集团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豫园商城规章制度 编号:

豫园商城 战略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三茅人力资源网:http://www.daodoc.com

HR找资料上三茅资料:http://zl.hrloo.com/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战略管理的组织及职能 .......................................................................1 第三章 战略规划内容 .......................................................................................2 第四章 战略管理过程 .......................................................................................3 第五章 附则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战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保证各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战略制定遵循“科学、客观、可行”的原则;战略实施遵循“快速、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 战略管理是指对企业战略进行制定、选择、实施和控制、评价,直到达到战略目标的全过程。战略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战略制定、战略实施、战略评价。

第二章 战略管理的组织及职能

第四条 第五条 公司的战略管理组织分豫园商城、子公司两个层次。 豫园商城战略管理职能

(一)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战略决策机构,负责明确提出公司的使命和愿景;确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审批和签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二)战略管理委员会

对公司战略规划部拟订的公司战略规划和所有子公司拟订的业务发展规划草案进行质询、提出修改建议;讨论并确定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报请董事会审批;对战略规划部分解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进行监控和支持;对豫园商城和子公司执行战略规划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三)战略投资部

负责收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行业、竞争对手、宏观环境等信息;收集公司各业务单元的信息,并为制定业务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向公司高层提供缜密的市场

环境分析和有条理的建议;协助公司高层制订公司的远景发展目标和致胜的整体发展战略;制订高效率的战略规划程序,主持年度战略规划制订程序,确保业务战略制订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收集战略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分析业务发展战略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向懂事会提供分析报告和评估建议。

第六条 子公司战略管理职能

子公司是负责相应业务发展战略的制订和执行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制订整体战略规划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建议;依据公司确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制订子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接受豫园商城的质询并进行修改完善;执行战略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七条 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可分为长期(五年至十年)和中期(三年至五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 集团总部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的分析内容包括:

(一)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现状及预测;

(二)目标客户需求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竞争对手经营现状及发展预测;

(四)行业及专业技术研究和应用现状和未来发展;

(五)公司现有内部资源和可利用的外部资源分析。

第九条 子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及业务的发展方向;

(二)公司及业务经济指标;

(三)公司及业务技术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

(四)公司及业务组织管理目标;

(五)公司人员目标;

(六)公司及业务发展措施及关键步骤;

(七)业务定义及业务组合设计;

(八)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 战略管理过程

第十条 战略制定

(一)由董事会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的战略思想;

(二)战略规划部根据公司领导班子的战略思想,对公司外部环境、内部资源和能力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进行分析,同时听取各子公司的建议,初步提出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三)战略管理委员会对战略计划部提出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质询,提出修改意见呈报董事会;

(四)战略规划部根据董事会的意见修改和完善战略规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下发总部及各子公司。

第十一条 战略实施

(一)战略目标分解:将公司的战略目标从两方面进行分解,一方面是按照战略管理的层级分解为豫园商城战略目标、子公司战略目标,另一方面是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年度经营目标;

(二)制定支持战略、实施战略的各项政策:战略规划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支持战略实施的激励及其它政策;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及子公司业务战略,制定有关支持战略实施的激励及其它政策。以上政策经战略管理委员会质询,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组织机构调整及变动:战略规划部根据公司战略的要求,制定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子公司制定的组织结构调整方案,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后实施;

(四)战略宣贯:公司战略规划部及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及子公司业务战略的要求,配合宣传部门对战略的内容、意义、目的、实施步骤等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得战略实施成为全公司上下的统一和自觉行动。

第十二条 战略评价与反馈

(一)各子公司根据本单位业务战略实施效果进行总结,上报公司战略规划部;

(二)由公司战略规划部根据子公司对业务战略实施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战略实施评估意见(如战略实施结果与战略目标差异较大,战略计划部还需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调整建议)上报战略管理委员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对战略实施结果进行研究,做出战略继续实施或战略规划调整的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十三条 战略调整

(一)当公司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重大机遇或重大威胁时,此时,不仅要及时对公司战略目标和战略部署进行重大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公司还要适时做出新的战略决策;

(二)公司战略实施结果与战略目标出现重大偏差时,公司领导层需及时对偏差进行研究,并做出战略调整或战略目标的决策;

(三)当出资人对公司的经营目标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改变战略目标时,公司可按要求制定新的公司战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战略规划部负责修订、解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5篇: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保障企业战略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价值思维理念的直接体现,也是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干部保障,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去年下半年对集团公司系统企业领导班子集中考察情况的分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修订印发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公司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改革与创新。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分级分层、授权适度有序的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对于集团公司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管理创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五年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解决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实现干部管理创新,是集团公司党组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成果。去年以来,集团公司着眼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研究制定了新的五年发展纲要,明确了“1118”发展目标和建设“以电为主的国内一流能源集团”的远景目标,今年又提出了“转方式、调结构、推创新、提效益”的工作思路和“9129”的奋斗目标。实现新的战略目标,对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才能更好地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

是坚持价值思维理念,加快推进管理创新的现实需求。集团公司成立以来,资产由14个省(市、区)扩大到25个,装机容量从2554万千瓦增加到7697万千瓦,各级企业领导班子从117家增加到328家,领导人员从600余人增加到1400多人。近年来,集团公司坚持“价值思维”理念,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年”活动,逐步建立起了三级管控模式。随着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和四大产业板块的推进,必须要有新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以满足管理授权和管理责任的需要,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是不断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以制定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为标志,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文件和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遵循干部成长的基本规律,改革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干部管理机制,畅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通道,是强化干部管理,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的需要,也是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自身成长的需要。

坚持四原则,建立干部管理新体系

此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按照“集团公司抓重点、抓关键、管少管精管好,二级单位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统一,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思路,建立完善分级分层管理、授权适度有序的干部管理体制,既对二级单位给予管理授权,较好地调动和发挥了各方积极性,又能够抓住重点,实现对大型骨干企业的有效控制。集团公司对二级授权单位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度约束、日常

监督等方式实施,这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制度体系,规范公司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各

二、三级基层企业的职级,统一规定二级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基层企业班子的职数,统一规定干部的任职条件;对干部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几大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作为国有骨干企业,集团公司在修订制度的过程中,较好地贯穿了这一原则,同时注意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实现了组织选聘与市场化选聘的有机结合。

坚持贯彻中央精神与继承创新相结合。我们认真研究了中央新近印发的一系列制度和文件,并且与原有制度进行了比照,保证了中央精神在集团公司的贯彻落实。将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在干部管理中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认真加以总结、归纳、完善,使工作实践上升为理论经验,并在制度中固化下来;同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在管控模式、企业级别、职数管理、两权分离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

坚持可操作性与指导性相结合。在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调研活动,并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做到从领导人员管理的内容、程序到方式方法,都尽可能的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制度体系的可操作性。对于一些中央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包括一些尚处于探索实践过程中的综合考核评价、一岗多职锻炼、退出机制等做法,也都提出了指导性的要求,为今后改革和创新奠定基础。

坚持授权到位与稳步实施相结合。由于长期以来干部管理主体在集团公司,个别区域在领导班子职数及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还不能很快承担起领导人员管理的责任,有一个稳步推进、逐步授权的过程。给予授权的二级单位,必须具备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件。因此,通过此次干部管理授权,也是对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一次督促和提升。

一体四机制,创新干部管理体制机制

此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一个体系,改革四个机制”,即建立公司系统干部管理三级管控体系,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培养锻炼机制、晋升激励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三级管控体系,逐步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体现市场经济特点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管控体系,是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造就高素质领军人才的关键所在。此次干部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完善三级管控,在管理授权全部到位后,集团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干部由652人减少为379名,占企业领导人员总数的25.8%,70%以上干部的日常管理由二级单位负责。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和理顺了“两权分离”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二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新印发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对公司系统干部的管理授权、职务序列、职级职数、选拔任用、后备管理、培养锻炼、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监督约束、改任退出等

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指导公司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的制度体系。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逐步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和规范不拘一格选拔干部机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在坚持选人范围的开放性、选拔过程的竞争性、测评方法的科学性基础上,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实行有针对性的选拔方式,形成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逐步实现竞争性选人用人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推行全员竞争上岗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到龄改任、考核退出等制度,逐步实现公司系统干部队伍的动态管理。建立优进绌退的后备干部队伍动态管理制度,每3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调整,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动态考核调整。三是推行竞争择优的外部人才招聘机制。根据集团公司事业拓展对各类领导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打破行业、身份、体制和地域的界限,通过组织招聘和市场化选聘等途径,积极引进企业急需领导人才。

创新干部培养锻炼机制,逐步推进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制度化。干部的成长成才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教育培养是基础工作,实践锻炼是重要途径。一是加强理论培训。实行干部岗位培训制度,创新和丰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规定干部任期内的培训时间,后备干部的集中培训,实行述学、考学等制度,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加强实践锻炼。坚持把多岗位锻炼、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作为干部实践锻炼的主要方式。完善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通过建立从基层生产一线逐级遴选干部制度,解决交流干部后顾之忧,以及在职级、薪酬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等措施,为健全完善“走下去”、“选上来”、“广交流”的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奠定基础。三是积极推进“千名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在去年大规模考察的基础上,从职级、专业、年龄等角度综合考虑,建立门类齐全、数量充足、梯次配备的后备干部队伍,对确定的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实行有针对性的培养锻炼,加快成长成才,满足集团公司战略推进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创新干部晋升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实施适度有效的激励是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客观需要。一是明确职级、职务序列。这次修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配套下发《单位级别、领导人员职级和领导班子职数的暂行规定》等,对企业级别、干部职级、班子职数等都进行了明晰界定,规范了职务和职级管理。二是落实职级待遇。着眼于调动在基层企业长时间任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完善原有发电企业主要负责人调整职级待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把晋升职级、享受待遇的范围扩大到风电、煤矿等规模以上企业班子正职,落实了任职时间较长干部在改任非领导职务时的职级待遇问题。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调整业绩考核职能等措施,初步建立了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创新干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干部日常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有序可控。严格管理监督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执企能力,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履职能力。结合去年公司系统干部集中考察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订工作巡查、任职试用、岗位退出等制度,加大对干部的管理力度。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健全日常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工作巡视制度等环节,制定了完善的干部日常监督制度,保证干部日常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有序可控。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建立了干

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用人严重失察等情形,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通过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结合《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学习贯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创建活动的载体作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抓手,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大胆创新结合起来,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今年要重点结合创建星级企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等工作,对创建活动考评细则、评比表彰等内容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使创建活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能够体现价值思维的理念。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评机制,更好地发挥干部考核在集团公司科学发展中的导向作用。要按照“树立导向、改革创新、体现特点、简便易行”的总体思路,制定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使干部考察与业绩考核“并轨运行”,建立多维度、全方位、开放式考评体系,充分发挥干部综合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是畅通领导人员晋升和退出通道,更好地发挥职业通道对领导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在执行好现有职级晋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畅通的职务、职级晋升通道,鼓励干部在熟悉的岗位上安心工作。探索实施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以此为突破口,辅以任期制、考核评价结果运用、退出管理办法、末位淘汰等措施,真正实现领导人员“能上能下”。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关执政根基,事关人心向背,事关民族复兴。在华电集团,一个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它必将为集团公司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作者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第16篇:集团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健康、长期稳定发展,根据消防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所有部门。

一、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正常安全经营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行政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日常管理维护、监督、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安排行政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3.

4、行政部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3.6、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

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负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等记录;

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消防安全培训;

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组织制订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岗位防火责任:

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

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

排除;

3、发生火灾(火警)立即组织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必要时及时报警(119)求助。

四、防火安全检查

1、公司行政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

1、经营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六、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七、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使用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燃料的仓库,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燃料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

5、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八、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3、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4、燃气使用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九、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进入本部门后进行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

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

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由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学习,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使用操作方法;

3、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十、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季度要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4、所属办公区、售后、仓库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一、火灾事故报告处理

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十二、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违反动火、用电管理规定,在禁火区内动电、动火作业,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的。本制度自二O一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白银盛年商贸园 二O一六年三月一日

第17篇: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B版(06.9.1发布)职责范围与规章制度党办-3A-01-007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保密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机密、秘密。

1.4 保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保密重点和抓好公司保密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保密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保密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保密范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机密事项。

4 保密工作的范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内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范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内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保密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内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共 3 页第 1 页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科技档案材料的保密要求

5.1.1 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对科技保密项目进行一次划定工作,包括提密、降密和解密的意见。

5.1.2 科技保密项目要做到执行者、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三通知”。

5.1.3科技保密工作与产品技术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下达技术文件计划时,应明确密级。

5.1.4 科技材料要按要求归档集中管理,单位与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晒发,复印和借阅时,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手续办理,并承担保密义务。

5.1.5 公出、实习、考察收集到的秘密级以上的技术资料,必须及时归档,不得保存在个人手中,更不得借阅他人或转让。

5.2 涉外事项的保密要求

5.2.1 对外接待、技术交流、签订科学协议等,都应在分管领导指定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介绍公司的技术数据、经营管理目标和文件资料等。

5.2.2 引进项目和对外贸易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文件、资料,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公开发表和应用时,经主管部门报分管领导或上级批准。

5.2.3 发往国外的电传、电报、电话和文件等,均不得涉及内部机密并留底稿备查。

5.2.4 出国人员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提出保密要求,出国人员回国后,要在15天内向党委组织部门交保密纪律和安全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5.3 计算机站(室)、电传室和复印室保密要求

5.3.1 计算机站(室)、电传室和复印室要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要按机要人员管理。

5.3.2 计算机站(室)和电传室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凡进入室内的人员,不准携带提包等物品。

5.3.3 计算机站(室)内的有关保密的文件、资料、软件等,应由专人保管,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转录复制。

5.3.4 到电传室发报的单位,必须填写发报承办单,经主管领导审批;收到电传文稿后,电传人员应按要求登记,填写收支承办单,由有关领导签收。电传人员不得泄露电传文稿中的机密事项。

5.3.5 复印文件材料、资料,应办理申请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批。绝密文件不允许复印;机密、秘密文件确系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复印的残页要统一处理。

5.4 文件资料的保密要求

5.4.1 凡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收发、传递、借阅、催办、检查、清退和立卷保管工作。其他人员均不得携带、代收、代发机密文件。档案室按规定收回归档,不得遗失。

5.4.2 一般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阅览室登记、翻阅。秘密级以上或内部档案资料,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不可抄录、出公司或转借。

5.4.3 密级以上文件,其转递和移交要单封、单发、单收,严格履行手续,并由专人负责送递。

共 3 页第 2 页

5.5 公章、介绍信的保密要求

5.5.1 严格履行上级有关刻制公章的规定式样、手续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刻制部门刻制。

5.5.2 启用公章、印鉴时,应有主管领导批准、签字,未经批准,保管人员不得使用印鉴。

5.5.3 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章,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5.5.4 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模,作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部门封存或销毁。

5.6 保密手册

5.6.1 保密手册由专人负责发放和收回。

5.6.2 特殊情况需要保密手册,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方可领用。

5.6.3 保密手册的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如工作需要可保存一年,到期收回。

5.6.4 保密手册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不得转借他人

共 3 页第 3 页

第18篇: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深圳市仁豪家具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一章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公司领导(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购买。 购入固定资产报价要经财务部审核,采购合同要报财务部备案,否则不予支付价款。 购入固定资产必须经相关技术人员(房屋建筑物由城建部门出具《峻工验收报告》,机器设备由公司机器设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机器设备验收报告》)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要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根据发票(或《送货单》、收据等)、合同和验收报告进行付款,缺少任何一项文件不准付款。房屋建筑物必须按照合同付款,不准多付,每次付款必须要有《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否则不予付款。要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工程对质量的要求确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年限,最低一年以上。 第二章固定资产使用和维修的管理 固定资产施行按部门分级管理,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损坏或丢失固定资产照价赔偿,机器设备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进行操作,以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机器设备缩短使用时间或

损毁,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照价

1/3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深圳市仁豪家具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赔偿。 内部调拨,要先申请,经公司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调拨手续。由调出部门开具《调拨单》(一式四联),门卫凭《调拨单》(门卫联)放行,《调拨单》经调入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给调出方一份,报送财务部一份。 固定资产按照其要求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时间,发挥其正常功用。固定资产维修和管理部门要编制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并按计划时间进行大修理,以保证固定资产正常功能,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要报财务部备案。固定资产日常修理由固定资产维修和管理部门负责,由于固定资产维修和管理部门日常维护未做,造成固定资产丧失其功能的,固定资产维修和管理部门要负一定的经济责任,根据损失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机器设备维修部门经对每一项机器设备建立卡片,祥细记录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购入时间、单价、制造厂家、维修记录、预计使用年限和使用部门等情况。 第三章 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 固定资产资到了使用年限,经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其已到报废年限,由评审部门出具《固定资产报废报告》,经总经理批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的清理工作。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如果有多余固定资产需要出售,或由于技

2/3

——深圳市仁豪家具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术进步需要更新,购买新设备,出售旧设备等固定资产销售,须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销售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销售,销售价格要经总经理审批,报财务部备案。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3 财务部 2007-02-24 第十二条

第19篇: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发挥财务人员的管理、服务、监督、参谋职能。信合集团财务人员的管理目标是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团队,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为集团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

1.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人员的统一管理工作。公司集团下属各公司、厂部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各公司、厂部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

2.财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由集团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考察,公司聘用。如有缺任,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现优胜劣汰,竞争上岗。

3.建立完善的财务人员责任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定期进行。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目标,本着客观公正、综合评价的原则,对财务人员按绩效考评办法予以考评。考核情况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结果与本人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财务人员续聘、奖惩、晋升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财务部在充分听取和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处理。 集团公司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的编写

1.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向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提供财务报告,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报表等有关资料。

2.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有关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公司的扎账时间为每月31日,集团各独立核算单位必须在次月7日上报会计报告。

4.驻外各单位的扎账时间为每月31日,次月5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财务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在次月10日前向集团公司领导上报汇总(合并)报表。

第20篇: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全体职工。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总裁、各子公司总经理是该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3.2 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和执行本管理规定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查,对违规行为向其所属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3.4 安全生产管理员就生产安全办理下列事项:

3.4.1 按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执行;

3.4.2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就其不合格要进行处罚,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3.4.3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主管报告; 3.4.4 安全操作证的培训和考核; 3.4.5 设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6 主持工伤事故鉴定;

3.4.7 协助总办制定或修订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3.4.8 参预所有竣工生产项目的安全验收;

3.4.9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贯,上级安全部门指示的传达和贯彻。 4 管理内容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规程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

4.1.2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操作证书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验明其有效性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书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 4.2 生产现场的安全

4.2.1生产设备要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2.2 各种设备和仪器运行,操作者应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4.2.3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2.4 生产场所,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2.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铮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2.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2.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配电线路操作规程》,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2.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部门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引车、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3 个人防护

4.3.1 员工上班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工作证,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生产现场不准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

4.3.2 非生产员工或非当班生产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应戴工作帽); 4.3.3 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进厂,必须持乐清市防疫站健康证明,在职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总办每半年安排一次健康检查,不宜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4 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4.4.1 对从事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工作岗位员工,综合办每年安排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病决定;

4.4.2 禁止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工作,禁止儿童进入生产和工作场所;

4.4.3 由于与本公司有关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事故;

4.4.4 发生安全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为: a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 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 4.4.5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分为:

a 一般事故:轻伤,总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 大事故:重伤,总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 重大事故:重伤或至残,总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 特大事故:人员死亡或损失金额达10000元以上;

4.4.6 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事故程度接受事故的处理;

4.4.6.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要时,应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 4.4.6.2 立即向单位主管报告,事故单位主管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4.6.3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见第 条),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和当事人必须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4.4.6.4 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4.4.6.5 以通报或其它形式教育职工;

4.4.7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部门主管(经理或值班经理)汇报,事故调查处理表,记录事故经过,具体按下面规定办理;

4.4.7.1 一般事故,由当事人和班组成员、事故部门主管、设备安全管理员,在事故24小时内,进行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工伤认定和处理意见。事故处理表的基本情况和经过、原因分析由部门主管填写。当事人、班组长签字交设备安全员填写防范措施、工伤认定和处罚意见,由主管总裁批准后,交还安全管理员备案,有关资料记入职工档案; 4.4.7.2 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由安全管理员组织有关部门及主管总裁以上领导会同事故部门主管、当事人和班组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在三天内召开调查分析会,进行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安全管理员会同工伤鉴定小组确定工伤与否。事故调查表填办同上款;

4.4.7.3 因特殊原因,事故处理在时间上可适当放宽;

4.4.8 事故查清后,如果有关方面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安全管理员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总裁批准; 4.4.9 事故奖惩按下列条款执行:

a 一般责任事故,当事人以损失5~50%赔偿;

b 大事故及以上事故,当事人以损失5~25%赔偿;

c 大事故发生部门,予以经理及以下主管200以下处罚;

d 重大事故发生部门,予以主管副总裁及以下主管500元以下处罚; e 特大事故发生部门,予以总裁及以下主管2000元以下处罚;

f 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一般事故按《员工奖惩规定》第5.7条处罚,造成大事故按5.3条款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按5.5条款处罚,千万特大事故按5.6条款处罚,触犯刑律,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g 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安全管理员应及时提请奖励;

4.4.10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4.5 工伤鉴定

4.5.1 本公司工伤事故由“工伤鉴定小组”确定,但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由主管副总裁批准,特大事故由主管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记录在事故处理表中;

4.5.2 工伤鉴定小组由下列部门人员组成: 组长 安全管理员 组员 工会主席或代表 总办主任或代表 机修班班长 人力资源部干事 企管部干事

4.5.3 工伤事故鉴定小组成员认为有必要对工伤事故性质需开会表决时,出席成员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并经出席成员半数以通过;对于工伤事故性质清楚,责任明确以及有前例条件,以较简单手续办理,由组长确认,不必召开会议; 4.5.4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下列情形之一非责任事故者,在24小时内填报事故调查处理表,可认为工伤事故:

a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主管临时指定或用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伤亡;

b 在紧急情形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c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主管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造成的伤亡; d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造成致残或死亡;

e 员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他人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伤亡;

4.5.5 工伤事故的医疗费和工伤工资

当事人将已处理的“事故调查处理表”(复印件)和医院证明、医疗费发票一并交总办(综合办)核实,报主管总裁批准给付;已办理保险应先向保险部门索赔后给付。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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