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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8 12:08:14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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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营销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营销部门完成,公司营销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营销部总监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行政部,一份保存于公司营销部,营销总监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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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营销总监汇总建档。 第六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营销总监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 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营销经理、营销总监、在总经理的主持下召开客户信用审查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 客户信用审查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营销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 每个客户都要求收集基本的信息资料,并汇总制成电子版本,并实时更新,每季度抄送财务部门备存一份。电子版本表格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由营销总监、财务经理及总经理组成)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 产品赊销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应收账款动态分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天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营销部门主管及业务跟单员立即联系客户催收。

第十三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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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或总经理授权特批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四条 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财务部、营销主管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五条 对信用额度在10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客户,营销总监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3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除营销总监走访外,主管市场的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四章 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动态分析表》,提交给营销部门、总经理。每月初5日应收账款会计提供所有欠款客户对账单并与业务跟单员核对,核对确认后财务负责打印出客户对账单,并交给业务员到企业进行对账确认,业务跟单员应负责落实客户对账单每月12日之前收回,并及时送交财务部存档。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对照《客户信用额度表》和《应收账款动态分析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营销部主管及总经理。同时应检查实际收款客户与银行回单客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财务经理处理。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客户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营销部门主管,并电话催收;

超过11-60天时,由营销部门主管上报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超过6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总经理报董事长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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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有货款催收的实际情况及结果,跟单业务员均要及时在《应收账款超期催款记录表》登记,并于每月末抄送财务部一份。

第十九条 业务员外出催帐要按财务部确认的催款对象及催款额进行催款。 第二十条 催收或清收帐款由营销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催收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营销总监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第二十一条 所有客户的账款均应按销售合同确定的收款方式收款。

第二十二条催收或清收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催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第五章 坏帐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应按公司相关内部规则的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 营销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按公司相关内部规则的规定赔偿。货款期限到后超过6个月仍未收回的视同呆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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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二十八条 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按公司相关内部规则的规定赔偿。

第六章 应收帐款交接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接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之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 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二条 “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三条 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三十五条 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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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三十七条 其他

1、该管理制度经批准日起执行。

2、“其他规定”与本制度有相矛盾之处的“其他规定”经董事会通过的以“其他规定”为准,“其他规定”未经董事会通过的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3、本办法未涉及及不详清楚的部分以财务的解释为准。

核准人:

核准日期: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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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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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本办法。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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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4.1.1 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1.2 负责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1.2

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4.2.1 业务部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 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5.2 应收账款的催收

5.2.1 销售部业务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 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5.2.2 销售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 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销售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2.3 销售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 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 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5.3 应收账款的清查

5.3.1 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5.3.3 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 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采购供应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采购供应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5.4 应收账款的考核

5.4.1 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 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5.4.2 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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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0目的

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物业服务费、销售配合服务费、综合补贴费、顾问费等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内容。

2.2适用于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3.0职责

3.1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记录、整理、对账确认,提供催缴数据及账龄分析;3.2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充分完整的债权基础资料,按时催收到期款项。 4.0 制度内容 4.1 应收账款形成

4.1.1物业服务费:根据经营业务合同与收费系统数据及会计每月核对的《项目收款台账》数据确认一致。

4.1.2销售配合服务费:根据《前期销售配合服务合同》,每月5号前项目负责人或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按上月实际人员配备情况,出具上月销售配合服务费对账单,交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由项目负责人与开发商核对确认。4.1.3其他费项:根据经营业务合同约定,应收客户除物业服务费、销售配合服务费、顾问费以外的合同款,包括开办费(属收入性质的)、广告费、租赁费、场地费等,按收款期限由该合同款项业务负责人与客户确认。

4.1.4财务部根据已确认的各项合同款,在财务系统中进行账务处理,形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记录。同时对按采购合同约定已预付的供应商货款进行账务处理,形成预付账款记录。 4.2应收账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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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应收账款的管理应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长效机制,对每一笔应收账款业务的发生都明确责任人,以便于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减少坏账损失。4.2.1.1 项目经理或业务负责人为提供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各种费项收缴的第一责任人。

4.2.1.2经济合同、协议签署后,业务部门必须将正式合同、协议原件在2个工作日内(外地以邮戳为准)交分公司财务部及总部财务中心备案归档。4.2.2会计在收到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分管项目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登记《合同款应收台帐》,对合同、协议所记载的各种收费及其他内容进行详细记载,按不同费项进行分类管理。对应收账款定期清查,督促业务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及时清理。

4.2.2.1对已确认的应收债权,会计每月通过账务处理对各费项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财务系统应收账款记录数据与收费系统应收数据一致;每月15号前向分公司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提供截止上月末的往来单位应收未收账款明细清单,包括费项的回笼、欠收情况,为该费项的及时收缴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4.2.2.2对暂时无法收回的应收债权,会计每月根据《合同款应收台帐》清理债权情况,同时按往来单位分别做《往来对账函》交业务负责人与相关往来单位对账确认(须业务负责人签字,往来单位盖章),根据已确认的《往来对账函》在《合同款应收台帐》内详细记录该项应收债权,每月15号前向分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业务负责人通报情况。

4.2.2.3会计在每月损益结转完成后,应对应收账款按业主、往来单位明细进行账龄分析(每月20号前),通过OA将分析结果上报财务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汇总上报财务总监,分公司财务部及财务中心对相关分析表进行备档。4.3应收款项催缴

4.3.1财务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收款工具积极配合项目或业务部门收取各类费项。4.3.1.1财务管理员根据项目催费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在收费系统查看业主欠费明细,及时提示项目负责人进行费项催缴。

4.3.1.2对到期应收账款,财务部将书面通知该账款的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催收账

款。责任人应每周向财务部反馈一次催款情况。应收账款到账后,分公司会计应及时做账务处理。

4.3.1.3因管理或特殊情况需减免应收款项的,必须报请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方能减免。

4.3.2 对已到期暂未收回的应收款项须按合同约定的比率计算滞纳金,并按时催缴。滞纳金原则上不能减免,确需减免的,须报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 4.3.3各项目或业务部门应根据长效催费机制,制定具体的催收计划,将清欠工作落实到人。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缴费通知单、信函、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等。对应收款欠费达12个月或欠费金额大于3000元的,公司在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后,对仍然拒交的应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收取。因责任人原因导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5.0相关文件

5.1《白金管家收费系统操作规程》 5.2《项目收款台帐管理规定》 6.0相关记录

6.1《项目收款台账》 6.2《合同款应收台帐》 6.3《往来对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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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清欠办负责合同的审核,归档,和应收款的呆坏账清理。稽查办负责应收款及其帐务的巡查监视监督。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营销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销售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清欠办,一份保存于销售办,销售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业务联系人、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办事处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销售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销售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信息中心、销售经理、财务经理、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资信管理工作小组,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并维护到ERP系统中去。

第九条:“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信管、财务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和开出发票的录入系统。销售办要随时检查信用的底数,便于及时和业务员沟通,预防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正常业务开展不顺。

第十四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五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和清欠办会签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根据认证管理要求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总经理、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和稽查办。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

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二十三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二十五条: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

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 发现,分别给于罚款或者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的;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的;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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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根据青天一字。。。。。。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清欠办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

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职、调动手续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稽查办应随意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 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七章;帐务稽查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帐务稽查办公室负责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红数等所有涉外经营活动的检查,审计,抽查,监督。并对上述行为的结果拟定处置意见,上报公司领导。

第四十二条:对于往来帐务(截至2007年5月30日)各业务员、办事处、业务经办人员若主动提报整改的,挽回经济损失的一律从轻处理。一旦查处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第四十二条:稽查办根据客户性质,市场情况,应收款情况以及各方面的信息汇总前期对正常业务户全面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业务员、办事处根据稽查办的工作安排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必须每月提供各项余额的对账情况,库存情况;

2、提供业务变化情况,包括对方业务经办人的更换,法人代表的更换,重大的组织机构变化,企业性质和公司名称的变化和更改。。。。。。

3、配合稽查办联系稽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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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坏账损失,防范财务危机;为了避免工作人员面临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用、财务、会员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管理应收账款。

第三条 信用、财务、会员服务中心等部门应按分工明确、责权对应、责任清楚。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协会因授权等发生的应收款项,其涵义与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科目相同。

第二章 应收账款限额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根据协会资金运用和需求情况,确定费用缓交的限额(即:应收账款的总规模)。

第六条 财务部在每年 12月28日之前将下年《应收账款限额表》,送达给信用管理部。

第七条 如有必要,财务部可以同时确定季限额或月限额,作为信用管理部确定长期赊销合同的依据。

第八条 财务部制定的限额送达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在信用管理部对外赊销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须经总裁批准。

第三章 费用缓交管理

第九条 会员服务中心等接到客户的缓交费用申请后,将相关资料转给信用管理部。由信用管理部负责确定赊销额度的审批。

第十条 除非有特别情况,协会不批准会员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费用缓交申请。

缓交申请书中应承诺交费时限和 CS条款。

对于经济确实困难的社会人士、对于贷款上学的大学生提出的信用资格考试及相关费用的缓交申请,无论是否超过了财务部的应收账款限额,信用管理部均应批准缓交申请。

缓交批准后,应为申请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入《应收账款管理台账》,跟踪记录、监控该单位的信用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调整赊销额度。

第十一条 信用管理部批准的赊销额度不得超过财务部门确定的应收账款限额。

第四章 商账催收

第十二条 会员服务中心等负责应收账款未到期时的提示付款和逾期 15日内的欠款催收,并制作催收记录,催收未果的应收账款应当连同催收记录立即移交给信用部门负责。

第五章 本制度的评价、完善与反馈

第十三条 制度的定期评价。每年于 9月1日之前,对本制度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是:本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本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根据评价的结果,完善本制度。

第十四条 制度的不定期评价。协会内每一位员工和每一个部门均有权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建议应当详细说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信用管理部应根据口述内容制作书面的建议书。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订建议后,立即向总裁汇报,由总裁决定是否修订或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修订建议。

第十五条 制度评价后,如需要完善,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原批准人或其继任者批准后执行文件更改。

第六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辞退处分,性质与情节严重的,将记入违规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或者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

第七章 记录

第十七条 本制度使用的记录有:通用记录《制度评价、完善与反馈表》、《信用监督体系奖惩情况表》、《文件更改申请表》格式见文件管理制度;专有记录《应收账款限额表》、《应收账款管理台账》,文书格式见附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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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销售产品,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公司采取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而尚未收回的货款,包括已经开具销售发票形成的应收账款、发出商品、暂借商品。

第三条 应收帐款的监督控制部门为公司财务部,管理执行部门为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和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负责客户信息档案的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1、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2、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3、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4、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各区域业务人员负责收集。

第六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重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区域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 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区域经理、财务部经理、在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主持下按年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 信用额度和期限确定以后,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 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特殊情况下,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一条 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二条 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申批单》,由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经理严格按照预先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 财务部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月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凡超过信用期限的,及时通知财务部经理,由财务部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第十四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于月后10日前提供一份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经理,业务发展部、外贸部据此编制清收计划,经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十六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的〈帐龄明细表〉以及编制的清收计划,及时清收欠款。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并将反馈信息给财务部和有关公司领导。

第十七条 对超过收款期限一个月以上的,由财务部下达限期清收通知,限令经办业务员催收。超过规定期限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按公司每年下达的销售经济责任制规定考核执行。其中:

1、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财务部按照国家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提取的坏账准备视同经办业务员发生的费用处理。

2、逾期六个月以上的,财务部或着审计部介入催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承担。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在收取欠款时,若收取的欠款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贪污、挪用货款。

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业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本部门经理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销售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导致公司蒙受坏账损失时,由公司根据业务人员当年的销售业绩,按一定比例赔偿经济损失。

计算公式:坏账赔偿额=坏账损失额×坏账赔偿率

1、坏账赔偿率根据坏账损失率确定:

坏账损失率小于2‰的,坏账赔偿率为20%;坏账损失率大于2‰(含)不足4‰的,坏账赔偿率为30%;坏账损失率4‰以上的,坏账赔偿率为40%。

2、坏账损失率=坏账损失额/该业务员当年的销售额

3、业务发展部、外贸部经理、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对坏账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分别按业务人员赔偿额的20%、30%赔偿公司损失。

4、计算的坏账赔偿数额当年业务人员销售提成不足以抵扣或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批扣减;如果经过业务人员的努力,以后的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以给予适当的豁免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业务发展部、外贸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形成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部门经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由经办人员负责处理抵顶来的货物。但不得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二十五条 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部门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部门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事、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公司2010年销售政策涉及本制度内容的,上半年按2010年销售政策执行,下半年按本制度执行。

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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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全案/王德敏编著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4章应收账款交接

第17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应收账款交接后××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5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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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公司营销,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签单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信息反馈、合同的审核归档和应收款的呆坏账清理;营销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营销部门完成,公司营销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销售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财务部,一份保存于营销部,营销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业务联系人、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该客户的营销员对客户的访问、调查收集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单位性质、资金情况、口碑、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营销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0.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营销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营销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营销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在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由副总经理、各店店总、财务经理、营销经理组成的公司资信管理工作小组,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并维护到系统中去。

第九条:“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营销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调查、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营销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必须经“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挂账、签单的管理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及担保

1、新签单挂账客户(一般控制在回款期限3个月内),由经办营销员报请营销经理同意第一时间交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及签字样板。签订的合同及签字样板(详见附表);签单挂账协议及签字样板经营销、财务审核无误后财务部填写签单、挂账通知单(详见附表),各经营店方可凭单办理签单、挂账手续

2、超过信用限额或回款期限的,由经办营销员填写《签单挂账延期审批表》(详见附表)营销经理签字,经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未签订合同的,必须有店内中层以上人员担保,具备资格的担保人员填写《客户签单、挂账担保书》经资信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予签单。第十三条:营销员负责每日各自客户签单核对,各店店总负责本店每日所有签单客户的审核、审查。如有漏签、代签、冒签、挂账不清时,第一时间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和开出发票的录入系统。营销部要随时检查信用的底数,便于及时和营销员沟通,预防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正常业务开展不顺。

第十五条:凡前次签单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和店内中层以上人员提供担保外,一律不再允许签单挂账。

第十六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签单金额、期限、方式等。

第十七条:对信用额度在5万元以上或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营销经理每月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万以上或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营销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月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根据管理要求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明细表〉,提交给总经理、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和营销部。营销部门应于月后2日前上报本月应收账款分析及客户档案、客户考勤、客户拜访、新增客户、流失客户等资料。

第十九条:营销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二十条:营销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签单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二十一条:营销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营销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

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营销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二十三条:营销员收帐时应收取应尽量采用电汇方式,电汇到公司制定账户,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印章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未经总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二十五条:属于固定给予优惠折让的客户,各店营销人员上报《客户优惠、折让申请表》,经公司批准,交公司财务部,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给予折让者,罚款100元,并承担全部损失。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折让、回款期限、菜品质量、服务等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店总或总经理,并在不超过1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营销员在客户消费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 发现,分别给于罚款或者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单不报或积压退单;

3、不依规定图利;

4、对外透露企业关键经营信息;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的;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的;

第五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营销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月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营销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营销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

第二十九条:营销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营销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20%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营销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允许该客户签单挂账。否则相关损失由营销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签单人姓名、欠款金额、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营销经理、店总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公司财务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20%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营销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监交人为所属上级领导,凡营销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客户资料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营销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离职营销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监交人签字后,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营销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职、调动手续

第三十九条:营销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营销部应随意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营销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 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推荐第9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3.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4.收款方式

4.1 账款收取方式分为:银行转账、现金或票据。

4.2 以银行转账收款方式为最优,不允许收取商业承兑汇票。若收取支票和银行承兑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章印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 4.3 原则上不能直接收取现金。

4.4 任何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

(2)截留、挪用、坐支货款未及时上缴纳; (3)使用假印鉴套取资金的;

(4)因过失造成应收款项大额坏账的; (5)侵占、贪污收回款项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5.1 财务部

5.1.1 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账务处理,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5.1.2 负责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a)按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监控管理。 b)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5.2 业务部

5.2.1 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5.2.2 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5.3 仓储部门

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出库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据一致,确保出货货物安全、及时送达客户。

6.工作内容

6.1应收账款的核算

6.1.1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6.1.2 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业务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

6.1.3 业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发票记录,回款记录和对账、催收记录。

6.1.4 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销售交易情况和货物所有权交割情况的有效凭证,包括经过授权审批的合同,经过授权审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签收回执及相应客户印章。以上材料应作为销售货物、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6.1.5 发生销售退回,由仓储部门、品质部、业务部负责。仓储部依据客户退货单清点产品,确认无误后办理销退手续;品质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并跟踪客退维修进度务必今早返退客户;业务部对客退信息及时跟踪及销退单的处理;财务部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相关账务处理。 6.2 应收账款的催收

6.2.1 业务部对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6.2.2 业务部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报备财务部登记。信用期限内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不能放松监督以防发生新的拖欠。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销售部门领导审阅。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从信用清单中除名,并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信用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再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2.3 销售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6.2.4 对于以上处理方式都已使用任然无法收回应收货款的,由业务部经办业务员出具说明报告,经由总经理签字后,交予财务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6.3 应收账款的清查

6.3.1 业务部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异议的,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部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6.3.2 业务部、财务部、仓储部门应定期(至少每季度末)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和库存商品,对已经发货实现物权转移的必须开具发票,核实确认应收款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务部人员应追究其责任。

6.3.3 财务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业务部、采购部共同说明情况,经业务部、采购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6.4 应收账款的考核

6.4.1财务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6.4.2公司对造成坏账损失的销售业务人员,追究责任,扣减提成奖励。6.5 应收账款管理费用

6.5.1 在管理和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发生的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期费用计入损益,不得挂账。

6.5.2 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签订协议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交财务部账务处理,折扣部分作为损失处理。 6.6 坏账核销管理程序 6.6.1 坏账损失确认原则

6.6.1.1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6.6.1.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 6.6.1.3 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诉讼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 6.6.1.4 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6.6.1.5 逾期三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企业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 6.6.2 坏账损失应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经审批后处理。

6.6.3 坏账损失企业内部处理程序

6.6.3.1 业务部提出坏账核销申请,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提供企业内部证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6.6.3.2 财务部根据核销申请经核实后,出具具体意见提交总经理审定。 6.6.3.3 涉及诉讼的坏账损失,由企业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6.4 注意:所有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业务部门负责追索。

6.6.5 “坏账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财务部处理。

6.6.6 凡发生坏账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应按坏账金额的20%扣减业务员的工资,可分月分期扣减,直至扣完为止。

7.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总经理审定授权,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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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公司的产品销售,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地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管理。

三.权责部门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具体负责:账款催收;客户真实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客户品质的判断与反馈;市场及行业情况的预测与反馈;客户风险信息的反馈(客户单位采购人员离职,管理团队变更);解决影响应收款确认的各种事项。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应收款项账务处理与对账;分析与风险提示;保护性手段的发起;定期客户拜访;超期应收客户拜访与协商;联系和推动催收程序。

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四.客户资信管理规定

4.1.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销售部门完成。

4.2.公司销售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部门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市场营销部,销售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1) 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通过对客户的访问来收集。

2) 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3) 客户的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4) 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4.3.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2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部门经理汇总建档。

4.4.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分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4.5.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

交部门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4.6.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销售经理、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4.7.“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4.8.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他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以内,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4.9.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五.产品赊销的管理

5.1.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部门经理严格按照预先对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物管部(仓库)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5.2.财务部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每10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天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财务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汇总并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3、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4、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章发出。

5、对信用额度在2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分管领导(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六、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1、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销售部门、主管市场营销的分管领导。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安排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账前要再次与财务部门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有误,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2、清收账款由销售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每到一客户处,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账款,并填写应收账款回款明细表,若

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账。

3、业务员收账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4、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货款。

5、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6、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 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7、销售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报来的《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分管领导。

8、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1)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2)超过11~3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分管领导,派员上门催收,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3)超过3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分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七、坏账管理

1、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三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账的须报经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2、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30%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3、销售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账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

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以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账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账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 20%以上的金额。

4、业务员发现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部门经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并妥为处理以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5、“坏账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6、凡发生坏账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50%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八、应收账款交接

1、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1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3、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4、“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管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经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管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5、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6、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部门经理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同意而自行发放由出纳人员负责。

7、业务人员办理交接时由部门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8、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管人负责接手清收(财务部应与客户办理对账,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账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管人负责。

九、本制度由公司制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

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

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八条: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成立由负责各市场区域的业务主管、业务经理、财务经理、在总经理(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

第九条:“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

第十条;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它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凡初次赊销信用的新客户信用度通常确定在正常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户确实资信状况良好,须提高信用额度和延长信用期限的,的必须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形成一致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第十一条: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业务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内主管应收帐款的会计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部门经理,由财务经理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 第十四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 十五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主管业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六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经理走访外,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

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超过1-10天时,由经办人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

超过11-60天时,由部门经理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派员上门催收, 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20%的计奖成绩;

超过61-90天时,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个案处理(如提请公司法律顾问考虑通过法院起诉等催收方式),并扣经办人该票金额50%的计奖成绩;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业务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二十四条: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二十五条: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 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第五章:坏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以上的金额。

第三十条: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十一条:“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第三十二条: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六章: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条: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一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就不予办理离职;

第三十五条: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帐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三十六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并监交人签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档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条:业务人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帐单,遇有疑问或帐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级人员移交时,应与完成移交手续并经主管认可后,方可发放该移交人员最后任职月份的薪金,未经主管同意而自行发放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三十九条:业务人员办交接时由业务主管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诉民、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应收帐款交接后一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帐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财务部应随意对客户办理通讯或实地对帐,以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帐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下面是我们公司的应收帐款管理概况,肯定存在不尽合理之处,请大家予以指点,谢谢!)

在应收帐款的管理上,公司最高层的态度最最关键,因为这会直接决定着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应收帐款管理的态度。比如我们公司,因为高层非常重视应收帐款回收情况,因此业务主管、财务主管不敢有丝毫怠慢,必然会督促下属人员做好相应的工作。

我们公司的应收帐款管理,主要是通过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来实现的,其中财务部门处于比较强势的监督控制地位,主要是管理应收帐款,督促业务人员回收货款,而非直接向客户催款;业务部门相对显得弱势,负责与客户联系的一切事宜(包括取得订单、回收货款等),并承担所有回收责任。(这与公司高层的态度直接相关)

我们公司的客户分为两类,一类有信用额度及帐期,一类没有。关于前者,信用额度及帐期一年确定一次,一般根据对方的注册资金、出货量、历史信用状况等确定。至于后者,一般针对新客户,而且只是暂时的,条件适当的时候,可以由业务主管提出申请,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及帐期。

对于客户的管理,主要是按区域划分,不同的区域设置相应的业务主管及业务人员,并形成清晰的责权利关系。

应收帐款管理的具体操作细节: 针对第一类客户:

客户要货的时候,由业务人员帮忙填写订货单。因为业务人员负责的客户相对固定,因此对于客户的应收帐款情况就很清晰,所以业务人员自己会注意到该客户是否有超帐期、超信用额度的状况,若有,则取消该笔业务,待客户前面的货款回收后再予继续。如果客户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业务人员把填好的订货单交给财务。财务取得订货单后,就核查该客户的应收帐款情况,核实出货金额是否确实在信用额度之内,且无超帐期情况,核实一致则开具增值税发票,准予出货,不一致则通知业务人员取消该笔订单,直到货款回收后予以继续。

在上面的程序中,财务人员是控制关键点。如果该笔业务不符合应收帐款政策,则财务人员有权利、也有责任取消业务。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取消该笔业务,而是准予出货,那么一旦出现问题他就要承担责任。一般来讲,财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太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业务人员直接负责应收帐款的回收,他们的报酬就是按照回收额来确定的,所以他们有动力。此外,如果应收帐款没有及时回收,业务主管、公司高层也将会予以关注(财务人员负责每日提供应收帐款管理报告,有问题的应收帐款一览无遗),因此业务人员也有压力。

实施上面的控制程序,一般不会出现超信用额度的情况。而超帐期的情况却很难控制。对于超帐期的客户,一方面停止出货,一方面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报告,延长回款期限,并承诺何时按何金额回收,这样也强化了他们的责任。在这样的操作程序下,一般来讲不太会出现坏帐问题。

针对第二类客户:

这类客户由于没有信用额度和帐期,属于款到发货。当客户要货时,由业务人员填写订货单,并同时取得支票或其他支付结算凭证,一并提交财务,财务核对无误后开增值税发票准予发货。由于某些原因无法立即取得支票原件时,则先取得支票传真,由业务人员在传真上签字确认后与订货单一起提交财务开票发货。如果业务人员无法提供支票或支票传真,则财务不予受理,擅自受理则需承担责任。

款到发货的方式,具体操作起来很不方便,一般针对新客户,且是暂时的。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由业务主管提出申请,给予业务人员一定的支票回收期,或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及帐期。如果出了问题,业务主管、业务人员都要承担责任,所以他们也会比较慎重考虑。

总的来看,我们公司应收帐款管理的特点主要是:

1、公司高层高度关注,这样的关注是实实在在的,并因为高层的关注,层层往下,高层-->主管-->业务人员,最终使得管理政策的落实。

2、财务部门监控地位的落实,这主要是由1决定的。虽然货款最终是由业务人员收回的,但是财务人员在其中处于管家地位,并及时上报应收帐款回收情况,使得高层-->主管-->业务人员的层层关注得以具备相应的条件。

3、形成一种清晰的权利、责任关系,主要是通过各种政策、申请报告等书面文件来加以确定。财务人员、财务主管、业务人员、业务主管,都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通过一些书面文件使得责任得到强化,因此每个人都会根据各种政策作出理性的分析决策,实行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得公司得以一种有序的状态运行。

第12篇: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泰科博曼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的催收措施和方法

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因此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同时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确保信用管理职能的实现。信用管理部门一般由财务总监领导,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为成员。其基本职能包括建立、管理客户信用档案、信用风险分析、科学制定客户的信用额度、负责清收应收账款等。

对客户信用调查。企业应对自己的客户信用状况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记录。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分析,便盲目的赊销,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并经内部授权批准后方可提供,以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另外,对提供信用的客户,企业还应随时了解其信用状况的变化。若对方出现信用恶化,经营状况不佳时,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规划和控制的基本策略与措施。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和客户的信誉情况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期间和收账政策三方面。①信用标准是客户获得商业信用应达到的最低标准,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表示。②信用期间是企业允许客户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这个期间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必须谨慎确定。③收账政策是指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企业所采取的收账政策与措施。合理的信用政策应将信用标准、信用期间和收账政策三者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三者的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各种成本的影响。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企业除了信用管理外,应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多下工夫。在产品质量上,应采取先进的生产设备,聘用先进技术人员,生产出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应收账款就会大幅下降。同时,在服务上,企业应形成售前、售中、售后一整套服务体系。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应当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企业应当按照考核机制相应扣减工资。

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货款。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客户目的非常明确,愿意迅速付清货款,享受现金折扣。因此,企业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一般不用过问。而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应按其拖欠的账龄、金额进行排队分析,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越长,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越大,产生坏帐的可能性越大。通过分析,确定优先收账的对象,

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或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而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达到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

加强销售人员的回款意识:

我们应该销售人员培养成良好的习惯: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

1、因为时间是欠款者的保护伞,时间越长,追收成功率越低:

2、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户拖欠之日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超过,应马上采取行动追讨;

b、如期限是3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40天;

c、如期限是6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80天;

d、如果不马上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同时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

已被拖欠款项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账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信,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假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追讨函件,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财务主管岗位职务说明书

1.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 5.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对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6.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工作

7.比较精确地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10.向总经办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计划的具体情况,提出有益的建议。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11.负责定期财产清查。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13.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14.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1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财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6、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账和使用对应的账簿,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账,要求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登记及时,帐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17、按照公司财会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公司各种核算和其他业务往来账工作。

18、及时了解、审核公司材料、设备、产品的进出情况,并建立明细账和明细核算,了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19、负责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

20、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明细核算工作,固定资产辅助明细账,及时办理记账登记手续。

20.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处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速度和准确性 岗位权限

1. 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监督权;对厂内所有物资有清核权

2. 对本部门人员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奖惩决定权和工作绩效考评权;对本部的所有资源有调配权

3.对本部的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权;公司战略制定参与权,公司运营决策建议权和参与权,公司资本运作监控权,财务报表审核权,资金违规运作拒绝和举报权

会计职位说明书

1.工作概要

会计核算;费用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计划编制;会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纳录申报。 工作内容 1.全权

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根据会计凭证逐笔按时地登记银行日记账、有价证券、财务的增减,债权债务资本、收入费用、成本、财务成果等明细账及总分类账;

对账。根据会计核算要求,经常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核对日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本公司资金财产的完整无缺; 结账。月末对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结账;

编制财务报告。按时编制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资金的增减情况,税金的缴纳、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等;

每季进行一次财务活动分析。为领导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全部报表报送本公司领导及财政税务等部门; 每月初按时向税务申请报税,缴纳各种税款(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等);

每月按期对会计凭证进行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并归入会计档案;

负责对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专业材料)的保管; 负责财务印章的保管。 工作绩效评估; 2.承办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绩效评估。 3.报审后承办 4.配合

配合其他部门有关的工作。 与其他部门合作的记录是否良好。

出纳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工作职责:

1. 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 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编制资金收支日报表,

3. 协助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汇总表和月度资金结算表; 4. 按时发放工资、奖金,并填制有关的记账凭证;

5. 严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 6. 负责库存现金、空白结算凭证、有价票据、印章的安全管理工作; 7. 负责公司收据的开制和公司取得的发票收据的审核工作; 8. 负责融资过程中的相关单证填制。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泰科博曼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日

第13篇: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店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挂账程序:

1、挂账客户的确定:由营销部对信誉较好且符合酒店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酒店管理系统上建立挂账客户名录,并根据签定的挂账协议将协议价与有效签单人及时通知前厅和财务部稽核。

2、前厅结账:有挂账权的协议客户消费后必须在结账单上签名确认,前厅收银根据结账单与顾客签名做相应挂账处理。

3、核对分单:每月3号前由财务部稽核员统计出挂账客户上月的累计挂账金额,于每月5号前将月挂账单与营销部人员核对,将相关挂账单据分派到各相关收账员。

4、与客户对账:营销部各收账员于每月15日前将挂账单送至客户核对,确认无误后,根据挂账金额开好发票准备收账。有异议的挂账单由营销部带回与财务和前厅、餐饮等营业部门核对,核对无误后再与客户确认。

5、结账收款:营销部收账员原则上应保证在每月月底将上月挂账款收回,并通知财务部进行稽核与销账。收账过程中如遇到客户要求部分减免或打折等特殊情况,营销人员应请示总办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发票开具规定;

1、挂账客户的发票,原则上应由财务部出纳员开具,所开收款人名称应与挂账客户名称一致,所开金额应与所核对确认的挂账金额一致。

2、特殊单位客户,需要收账员携带空白发票的,则由财务部出纳员登记好发票相关资料后,由收账员签字领用,收账员返回酒店后应立即交回发票。

三、收账责任:

所有应收账款原则上由营销部负责予以收回,营销部经理为总责任人,但营销部应根据业务划分情况将责任具体到人,挂账回收的情况将直接与营销人员的个人效益考核相挂钩。

四、坏账处理:

1、原则上当月应收回上月的挂账,营销部对第二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应评估风险,第三个月还未收回的挂账则应考虑取消该客户的挂账资格,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酒店坏账率应尽量控制在5‰以内。

五、公司签免单处理方法:

公司有效签免人每月限量签免,且结账单上必须注明招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招待原因。

某某大酒店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第14篇:销售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销售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遵照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以及本公司货款回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管理的销售区域。

应收账款含货已发出暂未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发出商品。

二、应收账款责任人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作为该地区所属商业往来货款的直接责任人,对货款的回收承担责任。

三、应收账款管理及考核

1、应收账款回款期限:应收账款的回款期限从货物发出日起开始计算。货物发出后6个月回款为正常的回款周期,超过6个月未回款,即为超龄账款,按照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应收账款考核标准:

(1)正常经营过程产生的超龄账款:

货物发出后超过6个月未回款的,应收账款责任人应承担该货款超期相应的责任,具体考核办法为:按该笔货款销售结算价(销售金额-相应的结算费用)的40%考核;以后公司每个月对上述货款清理一次,如果仍然未收回货款,每个月按销售结算价10%的标准考核;依次类推,累计扣款额达到该笔货款销售结算价的100%,停止扣款。应收账款考核后收回,则在收回的次月退回该笔货款相应的考核扣款。

(2)客户破产或改制形成的呆坏账:

A、发货6个月内(含6个月)经确认无法收回或单位破产的:对责任人按销售结算价的100%进行考核。

B、发货6个月以后破产的:应取得客户单位的破产证明,分公司或办事处承担相应坏账销售结算价的70%。

3、应收账款及时回款奖励

(1)为激励及时回款,按照回款的期限给予及时回款奖励,发货后在6个月内回款给予2%的商务运作费。

(2)回款期限的计算依据:

回款期限按月计算,不精确到日;回款日以账款到达公司账户为准,银行汇票及3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现金,3个月以上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收款人承担第4个月至贴现日止的贴息,则可视同现金,贴现率按年利率2.4%计算。

4、应收账款的预警

财务部每月对超龄应收进行预警,编制超龄应收账款预警及考核明细表,下发到各办事处,各办事处应及时通知应收账款责任人进行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由外派财务汇总在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应收账款超龄的原因、清收措施及预计回款期限报公司财务部。

5、应收账款的对账

应收账款责任人负责与所管理的经销商进行账务的核对工作,确保账务相符。对账要求如下:

(1)所有经销商必须确保每年一次的书面对账,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对账单原件寄回公司财务部。

(2)超龄应收账款的对账不受上条限制,随时发生及时对账。由财务部发出应收账款对账表,货款回收责任人须在当月完成对账工作。

(3)对账单必须取得对方经销单位的确认,并加盖真实、合法的财务章、业务章或公章。

6、应收账款的催收 A、诉讼收款

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诉讼收款的,全部由办事处提出诉讼处理方式并承办,其费用自理。回款后按正常结算并返还考核扣款。

一年以上的超龄账款原则上由公司移交股份公司法律中心清收,经办事处申请可由办事处承办。由办事处承办收回的货款,费用由办事处承担,结算费用按正常回款结算。由公司承办、办事处协助收回的,由办事处承担诉讼费用,公司返还考核扣款,并按销售结算政策的50%结算。

B、应收货款与客户资产置换的处理办法

(1) 因客户经营不良无力偿还以物抵债,必须经公司批准同意或法庭裁定方可进行。

(2)必须进行评估确价,确价按法庭裁定或协调评估价确定。

(3)取得资产后须由公司和办事处协同按确价变现,核销应收账款,并按变现金额进行费用结算、考核扣款的返还,变现金额低于应收账款的,差额部分视同坏账,按应收帐款考核标准对办事处进行考核。

7、资产侵占

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律相关条款追究责任人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四、应收账款移交

1、应收账款责任人异动,在接交责任人接任后,经商业往来单位确认的账款视同在任时期的货款管理。

2、商业不确认的呆坏账,以及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在接交后90天内,对货款进行清理发现的呆坏账,对原任应收账款责任人按应收账款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在业务接交时,应对商业往来货款进行清理,对于商业已确认的往来货款必须接交,并加快收款,享受收款的提成与奖励(具体提成及奖励的确定视交接情况而定)。

4、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接交的往来单位货款,其货款回收责任期限不变,特殊情况交财务总监批准延期。

5、原应收账款责任人离任时,销售提成应在新任应收账款责任人就任三个月内,经货款清理后未发现呆坏账后方可享受。

五、销售退回的管理及考核

货物发出后,原则上不予退货,特殊情况经销售部、客服部审核批准后交物流公司退回,并按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由于特约经销商撤消倒闭,库存积压原因向公司退、换货的,应收账款责任人承担以下方面的责任:A、所有退、换货的运输费用。B、税金损失。C、生产日期超过一年的,按产品结算价的70%赔偿;生产日期在1年以内的,按结算价的50%赔偿。

2、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包装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退、换货损失,由于出厂日期超过6个月而引起对方商业拒收造成的退、换货损失,免于对应收账款责任人考核。但因经销商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及包装破损,不予退货。

3、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货物短少或破损及国家政策原因退货等情况,由公司根据数量、运输方式等界定处理方式,应收账款责任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4、因国家政策改变导致的滞销退货,报公司销售部、客服部,由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责任免除

往来欠款单位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避免的因素而导致无法偿还本公司货款,且能出具相关书面证明的,免于考核。

七、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

第15篇: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应收账款在销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范,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制度。

一、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跟踪记录:

二、事前控制:(签约到发货)

从初识客户到维护老客户,业务人以及经办业务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选择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

对客户的审查内容(5w):

1、who 人员素质,销售业绩,社会关系

2、where 地理位置,物流配送情况

3、when 从事本行业的时间,何时开始合作,有否合作经历

4、what 信用档案,有无不良纪录

5、why 关键点,为什么要合作,合作原因,合作动机,合作前景

对客户的评定等级

a 类客户,回款2个月内

b 类客户,回款5个月内 (最好预付一部分货款)

c 类客户,回款8个月内 (必须预付一部分货款)

d 类客户,回款时间相当长,不可靠 (必须货款两清)

签约时要对销售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审查核对,合同的每一项内容,都有可能成为日后产生信用问题的凭证。合同是解决应收账款追收的根本依据。

在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的主要内容 :

1、明确交易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验收标准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确定合同期限;

4、签订时间和经办人签名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印章(避免个人行为的私章、单一签字或其它代用章);

5、电话订货,最好有传真件作为凭证。

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市场部经理审核确认才可以盖章。

三、事中控制:(发货到收款)

1、发货查询,货款跟踪。每次发货前客服部必须与销售合同保持核对;公司在销售货物后,就应该启动监控程序,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收账策略,在货款形成的早期进行适度催收,同时注意维持跟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由销售人员和客服中心进行全程跟踪)

收账策略如下:

a 类客户,按常规合同

b 类客户,最好预付一部分货款

c 类客户,必须预付一部分货款

d 类客户,必须货款两清

2、回款记录,账龄分析。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每隔一个月或一季度必须同顾客核对一次账目,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不能使管理脱节,以免造成账目混乱互相推诿、责任不清;并且详细记录每笔货款的回收情况,经常进行账龄分析,管理制度《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制度》。

有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

1、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2、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3、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4、客户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以上情况会给应收账款的管理带来困难,定期对账避免双方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造成呆、死账现象,同时对账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

四、事后控制:(欠款到追收)

1、欠款到追收。对拖欠账款的追收,要采用多种方法清讨,催收账款责任到位。原则上采取大区经理负责制,再由大区经理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员身上。如果是单一的大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由客服中心定期对其进行沟通、催付。对已发生的应收账款,可按其账龄和收取难易程度,逐一分类排序,找出拖欠原因,明确落实催讨责任。对于确实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应采取订立还款计划,限期清欠,采取债务重整策略。应收账款的最后期限,不能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期限是60天,最后收款期限不能超过80天);如超过,即马上采取行动追讨。

(1)(2)

2、总量控制,分级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计划、控制和考核。销售人员是应收账款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对销售人员考核的最终焦点是收现指标。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并在结款日按时前往拜访。

追款三步骤:

①、联系:电话 联系沟通 债务分析 分析拖款征兆

销售人员或客服中心要适时与客户保持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信息并分析客户拖款征兆。

②、信函: 期限 实地考察 保持压力 确定追付方式

销售人员要对客户进行全程跟进,与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与客户开诚布公的沟通,被拖欠的机会就会越低。并且给予客户一个正确的观念,我们对所有欠款都是非常严肃的,是不能够容忍被拖欠的。

③、走访:资信调查 合适的催讨方式

销售人员要定期探访客户,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款,或电话催收。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收,不应有等待的心理。遇到客户风险时,采取风险预警和时时、层层上报制,在某个责任人充分了解、调查、详细记录客户信用的情况下,由主管、经理等参与分析,及时对下属申报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协助。

3、对已拖欠款项的处理事项

①、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②、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事由,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③、追讨文件:建立账款催收预案。根据情况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视情况及时发出;

④、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明确最后期限的含义;

⑤、要求协助: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进行仲裁或诉讼。

五、预警管理

1、每一客户会计年度终结,必须取得欠款人对所欠款的书面确认。

2、任何应收款应在发货之日起,逾期一年零六个月,一律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通知公司法律顾问启动催讨程序。

『 1 』『 2 』

第16篇:店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店面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店面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建立系统、全面、严密的规章制度。

一、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

1、从店长到部门经理以及营销人员,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赊销会给店面带来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从表面看只是资金不能按时收回,而实际上它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风险:一是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上的风险,如应收账款迟迟无法收回,就会增加店面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二是回收数额上的风险,一旦应收账款成为呆账、坏账损失,就会导致店面财务状况恶化。

2、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主要是确定信用标准,根据事先调查研究的情况,对信用好的客户才允许赊销。确定信用期限、信用折扣很重要,为促使消费者及早付清赊销款而给予一定优惠条件,可以用现金折扣,也可以用实物赠送,这个折扣的大小要与店面自身承受能力相平衡,是否对店面利益有好处相比较,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加强内部审计在应收账款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断完善监控体系,改善内控制度,二是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无异常应收账款现象,有无重大差错、玩忽职守、内部舞弊、故意不收回账款等情况,店面要想持续长足发展、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所以必须从实际工作出发加强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以求得利润最大化。

二、明确责任主体,严密责任划分。将财务人员、营销人员、收银员纳入责任主体范畴。

1、营销经理负责顾客信息调查与掌握、合同签订与履行、顾客管理与沟通、挂账协议管理、签单管理、债务追讨、信息反馈与提供。

2、财务人员负责登记账务、管理签单、核对账务、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

3、收银员负责结账时顾客的签单核对等。

三、严格的办事程序规定。应严密规定顾客信息调查与报告、登记账务、核对账务、管理签单、分析账务和信息反馈与提供、欠款催收等工作的程序。

1、签字挂账规定

〔1)顾客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营销经理(或店长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营销经理必须填制顾客挂账申请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2)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姓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结账方式、结账日期、违约处理等,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3)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账。

(4)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帐。

(5)个人一律不允许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挂帐。

2、应收账款的催收

(1)应收账款由营销经理(或店长安排专人)负责催收,财务人员负责提供应收款数据、应收款签单等。

(2)各店面财务每月10日内将《应收帐款帐龄明细表》提交于店长,店长根据账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督促账款回收工作,及时跟踪回款情况。

(3)签单账期为30天-45天,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信息及时反馈于公司财务部。

(4)营销经理到财务领取签单,并做好相应登记。 (5)营销经理收回欠款后,必须及时到财务报账并上交钱款,由财务开据收据、营销经理在经办人一栏中签字、出纳员在出纳一栏中签字确认;若没有收回欠款时,营销经理要及时将签单交回财务。经数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必须及时上报总经理。

(6)签单若有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责任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7)营销经理在外出催款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并将催收记录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3、餐费签单及传递的管理

(1)吧台收银员对签字账单的合法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单人是否有签字权,是否注明签字人的单位名称、字迹是否属实、清楚、签单金额和消费金额是否相符等,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收银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2)店面会计,应对账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审核责任,若经会计审核过的账单不符合规定且出现呆账、死账的,该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3)店面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店收银员全部赔偿。

第17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管理[4]

一、应收账款的事前管理

1.评定信用等级、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企业应收集客户的信用信息.并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拟赊销客户的品质、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以往业务记录、企业信誉等进行深入的调查,对宏观经济环境、产业背景、政策和监管环境、基本经营和竞争地位、管理素质、财务状况、担保和其他还款保障进行评价。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受评对象的违约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根据调查的结果评定信用等级、建立档案,并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信息可以通过调查对象公布的财务报告取得,也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取得:商业代理机构或资信调查机构提供、委托往来银行信用部向与客户有关联业务的银行索取、与同一客户有信用关系的其他企业相互交换、业务人员掌握的客户资料、实地调查、往来信息反馈、网络数据和其他公开资料等。

2.制定信用政策

企业应根据不同的信用情况,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基于成本收益原则和客户动态信用状况,从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款政策三方面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信用标准是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也是企业对可接受风险提供的一个基本判断标准。如信用标准太严,虽可使企业遭受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有所降低,但却不利于企业的销售;反之,如信用标准太宽,虽有利于企业的销售,但义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可见.企业信用标准的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与风险。在信用标准制定时,企业应以逾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通过综合分析.找出最优平衡点。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适当的延长信用期限可扩大销售量,但信用期限过长将会造成应收账款占用的机会成本增加.同时也加大了坏账损失的风险。为促使客户尽早付款,企业在规定的信用期限同时可附加现金折扣的条件.即客户如果能在规定的折扣期限内付款,即能享受到相应的折扣优惠。收款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公司应采取的收款策略,企业在制定收款政策时,应该权衡增加收款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的得失。在信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按信用等级对客户执行不同的信用标准。同时要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的动态变化随时调整其信用额度,从动态上保持信用政策执行的一贯性。

二、应收账款的事中管理

1.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是企业催收应收账款最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企业应制定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在经济往来中,除即时结清外,均要签订书面的合同。避免人情经济业务往来,依法办事,严格履行合同,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实行严格的合同审批程序,应层层把关,并对标的额较大、内容重要的合同,及时请法律顾问审查把关,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要建立、完善合同台账制度。注意收集、记录、整理及保存各类凭证。尤其是变更、解除合同时,要及时向对方索取书面凭证,做好法律防范的基础工作。由于订立合同把关不严或因证据不足无法追讨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实行应收账款挂账审批制度和台账制度。

明确责任人,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长效机制,对每一笔应收账款业务的发生都有明确的责任人,以便于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减少坏账损失,从源头上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不能仅仅是在其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按账龄对应收账款的数额进行简单的分类,而应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对应收账款总额进行控制,定期统计应收款金额、账龄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个相关部门,为制定新的信用政策提供依据。建立应收账款定期清查制度,以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结合动态信用管理,及时催收账款。

3.做好定期对账和债权确认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本单位明细账余额与客户单位往来余额对不上的现象,使得客户有借口说往来账目不清楚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给企业造成损失。这主要是对账工作脱节所致。企业应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以确保双方在应收账款数额、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认可一致。对账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记录,而不是口头承诺。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应从业务的第一笔起就应由营销人员定期与客户对账并将收款情况及时反馈给财务部门,确保双方在货款数额方面的认同。营销人员可以按其管理的单位对产品发出、发票开具及货款的回笼进行序时登记。并定期与客户对账,由对方确认,从而为及时清收应收账款打好基础。

三、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1.建立应收账款回收业绩考核制度和催收制度。

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利益,避免短期行为.重视企业可持续发展,应将销售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回收率等指标结合起来考核经营者业绩。也应将应收账款回收力度列入对有关业务人员的考核内容,与奖惩挂钩,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分明。对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责成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同时组织力量加紧催收,制定具体的催收计划,使清欠工作要落实到人。确定合理的催收账制度。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但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如遇以下几种情况时可不必履行法律程序:诉讼费用超过债务求偿额;客户抵押品折现可冲销债务;客户的债款额不大,起诉可能使企业运行受到损害;起诉后收回账款的可能性有限。确定科学的讨债方法。一般的催讨方法有:电话催讨,信函催讨,律师催讨,诉讼催讨等。企业还可以委托信誉良好的代理机构协助催讨。若客户确实遇到暂时困难,经努力可有起色,企业可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比如:可以接受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可以改变债务形式,同意债务人制订分期偿债计划;还可以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甚至减少本金数额,激励其还款等。如债务人故意赖账,或确实资不抵债,已达到破产界限,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借助法律手段,以期尽早的收回账款,或在破产清算的时侯得到部分清偿,及时止损,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2.提高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

应收账款产生之后,企业除了积极催收以外,还应积极对其进行利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是银行根据商务合同交易双方之间的赊销行为而设计的一种金融产品,它是一种专门为赊销设计的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和风险担保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产品卖方将商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受让银行提供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需求压力.加速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属于变现能力较强、风险低的优质资产,其变现能力仅排在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之后。因此,企业为了解决临时的资金紧张,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以其作质押。银行和企业都能获益。随着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通过应收账款出售和质押进行融资的业务也将逐步开展起来。因此,企业可以积极尝试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提高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尽可能的减少坏账的产生。 [编辑] 应收账款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分析[5]

(一)举债经营,造成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

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不断增加,一方面使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另一方面又迫使企业不得不举债经营。为了维持经营,大量举债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致使经济效益下降,而且也使企业迈向了资不抵债的边缘。

(二)现款回收率低,造成贴现成本高

企业为了及时收回货款,大量吸纳承兑汇票成为可能。有的企业现款回收率不足10%,承兑汇票占了70%以上,为及时变现应急,不得不承担高额的贴现息。

(三)以物易物抵账,成本上升效益下滑

以物易物相互抵账、抹账来清理应收账款实属企业间的无奈之举,多数以物抵债的价格都在高出当前市场价格的40%以上。抵回的实物,企业一方面再以高价抵出,另一方面则根据需要用于生产或以当前市价赔款销售,其结果是企业获取了维持基本生产所需资金,但承担了巨额损失,出现了顾此失彼的尴尬局面。

(四)贴点换钱造成资产流失

近期以来,企业为了求得生存,尤其是国有企业借助一些私营企业的“灵活”手段,将应收账款以15%~25%的巨额损失换取所谓的“贴点”。这种贴点换钱的做法虽然暂时缓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其恶果不容忽视:一是打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二是助长了腐败之风;三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面对以上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称为必然。 [编辑] 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买方市场竞争压力所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买方市场使企业间竞争加剧,企业出于竞争的需要,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量和市场占有份额,常常采用赊销手段进行促销,特别是企业推销新产品时,赊销对于开拓新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2)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应收账款管理目标。企业营销中往往把扩大销售量放到第一位,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国有企业对领导人的考核,往往过分强调产销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等,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坏账发生额等指标考核力度不足。

(3)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管理者侧重于日常的成本支出控制,对现金的流出有较严格的审批制度,但对应收账款及赊销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够重视,造成应收账款管理职责不清,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应收账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办法,企业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是虽然制度建立了不少,但只是应对上级检查,实际工作中并不按制度去执行、去控制、去考核。结果导致对损失的应收账款无人追究、无法追究责任。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清欠手段单一,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有关责任人责任心不强,业务人员变更时交接不清,责任不明,造成后接手的人不管前面人经办的事,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催收。

(4)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时间较短,经济立法不健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可乘之机恶意诈骗货款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趁企业改制之机,钻法规的空子,或破产、或兼并、或重组将资产转移,而债务则由严重资不抵债的原企业承担,造成企业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在执法上,受地方保护关系网及执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影响,往往是官司胜诉了,但货款却收不回来,执行难是众所周知的事。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2001年前销售给山西五台山某矿业公司药剂货款为32万元,2002年通过在山西当地法院起诉,并胜诉,拿到了法院裁决书,经过多方努力才由法院强制执行,收回现金13万元,至今该公司还欠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19万元货款没有执行收回来。

[6]

(5)企业的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上没有建立应收账款台帐管理制度,不能及时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大多企业只是在年终财务决算补充表中,按账龄对应收账款的数额进行简单的分类,因平时会计人员不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所以也就不能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上报应收账款详细情况分析表,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配合,造成应收账款清收不及时;有的企业没有建立或坚持定期清查对账制度,长期不同客户核对往来帐。由于交易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及票据传递记录等都有发生误差的可能,通过定期对账就会及时发现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就可能造成债权债务方账面金额不符,给清收货款带来很大困难。目前国有企业每年财务决算都要进行审计,往来帐由会计师事务所抽取部份客户发查询函,也会发现有些对不上账的情况,但企业制度不严格,责任不明确,发现有金额不符企业也没有人跟踪介入查清原因,调平往来帐户余额。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坏账管理制度,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账龄甚至多达几十年,而这部分资产其实早已经收不回来了。 [编辑] 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一)加强应收账款的控制措施

1.确定适当的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标准较严,可使企业遭受坏账损失的可能减小,但会不利于扩大销售。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较宽,虽然有利于刺激销售增长,但有可能使坏账损失增加,得不偿失。可见,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的竞争情况、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和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权衡,确定合理的信用标准。

2.加强产品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管理

在产品质量上,应采取先进的生产设备、聘用先进技术人员,生产出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争取采用现销方式销售产品。如果生产的产品畅销,供不应求,应收账款就会大幅度的下降,还会出现预收账款。同时在服务上企业应形成售前、售中、售后一整套的服务体系。

3.确定应收账款最佳持有额度并对客户使用奖惩政策

确定企业应收账款的最佳持有额度是在扩大销售与控制持有成本之间的一种权衡,企业信用管理部门要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目标,以确定一个合理的应收账款持有水平。为了促使客户尽早付清欠款,企业在对外赊销和收账时要奖罚分明。即对于提前付清的要给予奖励,对于拖欠付款的要区分情况,给予不同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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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

不管企业采用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账损失的发生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企业要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预先进行估计,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金制度,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措施

1.实施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

赊销企业有必要在收款之前,对该项应收账款的运行过稗进行追踪分析,重点要放在赊销商品的变现方面。企业要对赊购者的信用品质、偿付能力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应将那些挂账金额大、信用品质差的客户的欠款作为考察的重点,以防患于未然。

2.认真对待应收账款的账龄

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把过期债权款项纳入工作重点,研究调整新的信用政策,努力提高应收账款的收现效率。

3.谨慎对待应收账款的转换问题

虽然应收票据具有更强的追索权,但企业为及时变现应急应收票据贴现,会承担高额的贴现息。另外,企业可通过抵押或让售业务将应收账款变现,这些虽然都可以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但都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并增加业的偿债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4.进一步完善收账政策

企业在制定收账政策时,要在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之问进行比较、权衡,以前者小于后者为基本目标,掌握好宽严界限,拟定可取的收账计划。

(三)应收账款的催收措施

1.企业内部对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

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小,企业的财务部门通常只是向业务员提示应收账款即将到期或已经逾期的期限,并为业务员提供业务发生的有关原始单据,供业务员催款使用。但在大的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应该设立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财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收回欠款的奖励制度,加速逾期账款回收。

2.定期分析应收款账龄以便及时收回欠款

一般来讲,逾期时问越长,越容易形成坏账。所以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向业务部门提供应收账款账龄数据及比率,催促业务部门收回逾期的账款。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都应把逾期的应收账款作为工作的重点,分析逾期的内容有:客户的信用品质发生变化了吗、还是因为市场变化,客户赊销商品造成库存积压、客户的财务资金状况因什么原因恶化等等。考虑每一笔逾期账款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收账方法。

在向客户催收货款时,必须讲究方式才能达到目的,催收应收账款的方式一般有:

(1)由公司内部业务员直接出面。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可能与客户有多年的交情,见面易于沟通,这是其他人所做不到的。

(2)由公司内部专职机构出面。在业务员的协调下,可以集中多人的智慧采取最佳方式与客户接触和谈判,避免可能的极端行为给催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委托收账公司代理追讨。当做了种种努力,仍未能收回客户欠款时,为了避免耗费无法预测的追讨成本,这笔逾期应收账款的追收工作可以委托专业的收账公司继续追收。总之,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要想提高销售量和市场的占有率,就必须进行赊销,应收账款对企业来说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尽量降低三角债、呆帐和坏账事件的产生,避免企业的资金在非生产环节上沉淀,是保障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行的一种重要措施。

第18篇:应收账款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应收账款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它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商业信用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企业适应市场发挥了重大作用;另一方面,伴随着商业信用的发展,各种应收账款不可避免,客观上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并容易造成大量坏账损失。由于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加大,应收账款管理研究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对应收账款的运行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控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对策,尽可能减少坏账损失。

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社会信用基础较薄弱,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完备,应收账款管理方式单一,信用管理体系尚在探索和建立之中,有关政策法规尚未出台。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逾期应收账款总额一般不得高于10%,而在我国,企业由于受到经营环境、自身问题、销售和收款的时间差、商业竞争等各方面的影响,高达60%以上,并大部分已形成实际的呆账、坏账,却长期得不到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经济效益[1]。所以,我国还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应收账款的管理模式。鉴于我国对应收账款的研究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因此如何采用一个合理有效的模式是企业的当务之急。

本论文主要通过对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现状的分析调查,针对其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就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对企业应收账款应进行事前财务分析、事中决策控制、事后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等一系列强化管理的对策措施。

二、应收账款的概述

(一)应收账款管理目标、计价及核算

1.应收账款管理目标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流动资产。其目标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也包括:对应收账款安全性的调查、对未来销售前景和市场情况的预测和判断。

2.应收账款的计价及核算

应收账款由于在交易中往往实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退回与折让制度,使得企业最终收到的金额与成交当时确认的金额并不一定相同。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均不会产生影响;现金折扣对应收账款入账价值产生影响;销售退回,一般根据红字发票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同时调整存货记录。销售折让需要根据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二)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影响

1.积极影响

(1)促进销售,增加企业市场份额

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不断扩大销售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占有率,才能提高其竞争力。特别是在市场萧条的情况下,赊销可促进销售。因此适度利用赊销而增加的应收账款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经营手段。 (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存货的积压

当存货数量过多时,企业一般会采用较为优惠的条件进行赊销,将存货转为应收账款。这样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偿债水平,增加资产的流动性,而且也能减少费用支出和损失的产生。

2.消极影响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应收账款事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企业带来收益,但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具体表现为: (1)逾期应收账款风险直接体现在坏账风险上

有些企业在赊销过程中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不健全,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这就容易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直接成为坏账。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会对企业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

(2)应收账款产生会延长企业的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时间长,直接延长企业营业周期,阻滞了企业资金的循环,造成企业资金紧张,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虚夸企业经营状况,增加企业的税金支出

当前,我国企业实务中遵循的记账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因此,企业在有应收账款的前提下,企业的账面利润其实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往往是夸大了其经营成果。按照我国会计制度要求,以3%-5%的坏账准备率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额度,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据统计,我国企业发生赊销业务后,坏账严重,账款拖欠时间长,平均坏账率达5% ~10%,而美国则为0.125% ~0.15%;我国企业逾期账款时间平均为90多天, 而美国企业只有7天;另外,应收账款的存在意味着企业已经实现了销售收入及取得了相应利润。而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所以需缴纳的税金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4)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 由于企业的货款不能及时回收,导致资金流滞后于物流,影响企业资金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效率。为了顺利实现企业既定目标,融资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也相应地减少了企业扩大再生产或进行其他投资的机会。

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一)国内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6638亿元,同比增长24.4%。11月当月实现利润5421亿元,同比增长17.9%;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月实现利润总额为1024亿元,同比下降14.2%。但2015年10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总额为71317亿元,同比增长20.7%。

又根据2015年6月中国商务部贸易研究院对500家外贸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中国出口业务的坏帐率高达5%,是发达国家的10-20倍,中国外贸企业每年新增的海外坏帐正逼近300亿美元。中国企业出口贸易累计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欠款难以追回,每年新增的海外坏帐正逼近300亿美元。我国出口企业海外逾期应收账款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普遍存在,二是欠款拖欠时间长,三是总量规模大。

国内有关学者对应收账款各有观点,具体如下:

廖长香,认为应收账款周转率及资产周转率是评价资产质量的两个重要指标,一般认为,这两个指标越高,说明财务状况比较好,短期偿债能力强;该比率的上升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好转的迹象,但如果二者与前期相比有明显的上升,而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的余额增长比例超过了利润增长比例,说明企业赊销业务增大,企业存在大量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导致企业资产质量的下降,由此断定,企业应收账款质量下降而引起企业总资产的质量下降。

张子健,占慧莲,谢续朋认为: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公司通常采取赊销政策来吸引顾客,扩大销售额,但赊销导致了应收账款增加,也为公司带来了风险。如果大量应收账款没能及时收回,甚至发生坏账的话,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当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的现状不容乐观。

(二)国外现状

H.J.Davidson和Gabriela F.del Angel采用马尔可夫链方对应收账款质量问题做了研究,从应收账款的账龄和规模两方面对应收账款质量进行深入分析,使企业更加了解企业应收账款质量情况。Lev and Thiagarajans以证券分析师常用的衡量盈余质量的指标作为基础,结合财务学、经济学理论提出了存货、研发费用、应收账款、资本化支出、毛利、销售和管理费用、劳动生产率、实际税率、坏帐准备、顾客订单、后进先出法存货计价和审计意见12个指标来衡量盈余质量。Konan Chan将企业的流动应计项目区分为裁决性流动应计项目与非裁决性流动应计项目,从而进一步证实了公司管理层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使当期盈余上升,而使未来盈余显著下降。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程度取决于公司的赊销程度,而不同行业的赊销程度是不同的。如果一个公司的赊销程度越高, 那么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外较常运用的几种应收账款管理方法。

1.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利用“锁箱系统”) 2.测评客户的信用状况(采用信用评分手段) 3.预测公司破产的可能性(利用Z 计分模型) 4.预测公司破产的可能性(利用巴萨利模型) 5.推算信用限额(利用营运资产分析模型)

6.确定企业的信用期限7(利用净现值法) 从上所知,美国采用的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企业风险,当前我国企业要吸收其精华部分,不断改进自身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减少坏账损失,使企事业单位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提供的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可信。

四、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市场上尚未形成健全的客户信用管理机制

我国市场尚未形成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凭借主观来确定信用。另外,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失信企业缺少必要的约束机制。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结果显示,由于企业间不讲信用,互相拖欠贷款构成连环债链的资金总额已达3000到4000亿元。另外,国内一些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只限于数量方面,没有对其应收账款成本、账龄、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料分析。

(二)会计人员监管薄弱,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目前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仍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控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人治化管理。许多企业并没有建立详细的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在管理控制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导致业务部门盲目放账、滥用信用资源,使企业遭受巨大的应收账款风险损失。财务部会计人员没有专门负责对应收账款定期定向清欠,没有建立定期清查制度。许多企业对账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文字对账依据或长期不与欠款单位对帐,仅仅口头承诺。

(三)缺乏规范的财务处理方法,坏账准备存在随意性

许多企业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方法不规范,只是在日常记账的基础上,并按照账龄在资产负债表的补充材料中进行简单的分类,没有对应收账款建立定期清 查制度,没有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对账管理,并且存在人为的调整利润。我国的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逐年增加,作为应收账款的抵减账户,坏账准备的计提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尽管财政部有规定上市公司不允许计提秘密坏账准备,并且对于多计提的坏账应按原渠道冲回,而不能作为增加本年度利润处理,但仍有相当部分上市公司由于存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以及会计差错调整等问题。

(四)各部门对应收账款管理权责划分不够明确

大部分企业的组织机构及职能设置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企业中与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一般有市场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这些机构交叉管理,职责划分不清,缺乏协调和沟通,使企业不能对产品订货情况、销售情况、货款回收和销售获利等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内部监控,也没有具体的责任主体对应收账款的回收负责。坏账发生时,各部门相互推诿,致使应收账款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产生大量的坏账,并且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对不上、收不回,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明确的权责划分,没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没有严格的管理办法,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最终也无法追究责任[]。

(五)缺乏专门的应收账款管理部门,应收账款回收不力

由于企业未采取必要的事前控制措施,当企业一旦遇到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情况,不能采取合理科学的收账策略来化解风险,减少自身的损失。大多数企业未设置专门负责应收账款管理的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使应收账款管理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11。企业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不能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及欠款情况分别建立档案,致使企业产生账龄分析难、账目不清等问题,因此不能做到合理管理应收账款的数额及结构,使企业忽视对客户生产经营活动的追踪调查,最终导致应收账款形成大量的呆账、坏账的局面。同时,由于企业对逾期的应收账款未采取有效合理的催收方式,在收回逾期账款的同时也破坏了商业关系。

(六)“滞后”的应收账款跟踪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模式

从赊销活动的业务流程上看,企业忽略授信前管理和交易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其控制的着眼点仅是注重交易后的应收账款追讨,缺乏一套科学的客户资信审查制度和客户授信管理制度。主要表现为:①财务部门不及时与业务部门核对,销售与核算脱节,问题不能及时暴露,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账龄老化。②企业未实行应收账款定期对账制度,交易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及票据的传递、记录等都有可能出现差错。

五、应收账款管理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1)内部原因

1.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不足,企业风险意识不强

11崔利卿.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J].经营管理,2010. 我国一些企业由于技术力量薄弱、规模小、成本高,在与其他企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就必然导致其市场占有份额小,当生产能力超过市场份额,就会产生供大于求的局面,造成产品积压。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赊销成为此时的主要竞争手段,这样企业将会造成回收不顺畅、应收账款多、资金短缺等诸多问题.而企业为了片面扩大销路,提升市场占有率,在未对付款人资信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赊销策略去占领市场,从而忽略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不能收回的问题。

第19篇:应收账款

改善××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建议

一、××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及常用方法

(一)管理目标

1、加快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企业发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扩大销售、增强竞争力。而应收账款是否能够及时收回,不但反映了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也反映出企业管理应收账款方面的效率。因此,反映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应收账款的周转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国际通行的重要财务比率指标,其作为评价企业资产周转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用的公式是: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作为财务分析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收账款周转率能够反映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衡量企业的货款回收能力,显示企业的营运状况。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快,资产变现损失风险越小,企业的偿债能力越高。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的好坏,体现了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是企业制定货款回收政策的依据。

2、减少应收账款成本

企业有了应收帐款,就有了坏帐损失的可能。不仅如此,应收帐款的增加还会造成资金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增加。企业要充分认识和估算应收帐款下列3项成本:

一、机会成本

应收帐款作为企业用于强化竞争、扩大市场占用率的一项短期投资占用,明显丧失了该部分资金投入于证券市场及其他方面的收入。企业用于维持赊销业务所需要的资金乘以市场资金成本率(一般可按有价证券利息率)之积,便可得出应收帐款的机会成本。

二、管理成本

企业对应收帐款的全程管理所耗费的开支,主要包括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费用,应收帐款帐簿的记录费用,收帐过程开支的差旅费、通讯费、人工工资、诉讼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坏帐成本

因应收帐款存在着无法收回的可能性,所以就会给债权企业带来呆坏帐损失,即坏帐成本。企业应收帐款余额越大,坏帐成本就越大。

以上前2项构成应收帐款的直接成本,第三项为应收帐款的风险成本,这3项就是企业提供给客户商业信用的付出。 着力应收帐款投资的规划与控制,制定有利企业的信用政策

应收帐款投资成本与收益并存。企业采用赊销方式,虽要耗费一定代价,但也可以开拓并占领市场,降低产成品的仓储费用、管理费用。为双边衡量应收帐款的边际产出与边际投入,提高应收帐款的投资效益,企业从实际出发,制定以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帐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政策十分必要。

一、确定适当的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给予客户最低的信用条件,一

(二)常用方法

1、信用期间与折扣条件

信用期间是企业允许顾客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企业给予顾客的付款期间。例如,若某企业允许顾客在购货后的50天内付款,则信用期为50天。信用期过短,不足以吸引顾客,会使销售额下降;信用期过长,对销售额增加固然有利,但所得的收益有时会被增长的费用抵消,甚至造成利润减少。因此,企业必须研究确定恰当的信用期。

信用期的确定,主要是分析改变现行信用期对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延长信用期,会使销售收入增加;与此同时应收帐款、收帐费用和坏帐损失等也增加。决策时可列表计算各种信用期下收入成本费用的净增加额,然后采用净增加额最大的信用期。

上述信用期分析的方法是比较简略的,可以满足一般制定信用政策的需要。如有必要,可以进行更精确的分析,如进一步考虑销货增加引起存货增加而多占用的资金,以及在信用期内提前付款给予现金折扣造成收入和成本的变化等。

现金折扣是企业对顾客在商品价格上所做的扣减。

向顾客提供这种价格上的优惠,主要目的在于吸引顾客为享受优惠而提前付款,缩短企业的平均收款期。另外,现金折扣也能招揽一些视折扣为减价出售的顾客前来购货,借此扩大销售量。折扣的表示常采用如5/

10、3/20、N/30这样一些符号形式。其含义为:5/10表示10天内付款,可享受5%的价格优惠,即只需支付原价的95%;3/20表示如在20天内付款,则只需支付原价的97%;N/30表示付款的最后期限为30天,此时付款无优惠。

企业采用什么现金折扣,要与信用期间结合起来考虑。比如,要求顾客最迟不超过30天付款,希望顾客20天、10天付款,能给予多大折扣?或者,给予5%、3%的折扣,能吸引顾客在多少天内付款?不论是信用期间还是现金折扣,都可能给企业带来收益,但也会增加成本,现金折扣能使企业缩短收现期、增加销售数量,但同时也使企业的销售价格下降,因此,应当综合考虑折扣所能带来的收益与成本孰高孰低,权衡利弊,抉择决断。

因为现金折扣是与信用期间结合使用的,所以确定折扣程度的方法和程序实际上与前述确定信用期间的方法和程序一致,只不过要把所提供的延期付款时间和折扣综合起来,看各方案的延期与折扣能取得多大的收益增量,再计算各方案带来的成本变化,最终取得最佳方案。

2、日常管理与内部监控

二、目前××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收账政策不够完善 应收帐款的收帐

应收帐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款项,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帐,使企业蒙受损失,这些措施包括对应收帐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对坏帐损失的事先准备和制定适当的收帐政策。

(一)、应收帐款回收情况的监督

实施对应收帐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可以通过编制帐龄分析表进行。

帐龄分析表是一张能显示应收帐款在外天数(帐龄)长短的报告,由应收帐款帐龄、账户数量、金额和所占百分比等项目构成。利用帐龄分析表,企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

1、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这部分款项未到偿付期,欠款是正常的;但到期后能否收回,还要待时再定,故及时的监督仍是必要的。

2、有多少欠款超过了信用期,超过时间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有多少欠款会因拖欠时间太久而可能成为坏帐。

(二)、收帐政策的制定

企业对各种不同过期账款的催收方式,即收帐政策是不同的。

对过期较短的顾客,不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市场;

对过期较长的顾客,频繁地信件催款并电话催询;

对过期很长的顾客,可在催款时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等等。

催收账款要发生费用,某些催款发生的费用还会很高(如诉讼费)。一般来说,收帐的花费越大,收帐措施越有力,可收回的账款应越大,坏帐损失也就越小。因此制定收帐政策,要在收帐费用和所减少坏帐损失之间做出权衡。制定有效、得当的收帐政策很大程度上靠有关人员的经验;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讲,也有一些数量化的方法可予参照。根据收帐政策的优劣在于应收帐款总成本的最小化,可以通过列表比较各收帐方案成本的大小对其加以选择。

2、存在坏账风险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经营环境的影响

2、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3、销售与收款时间差较大

三、改善××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建

(一)加强内部控制

(二)完善收账政策

第20篇:应收账款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销售难、收款更难”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争取客户订单,企业需要提供近乎苛刻的优惠条件,利润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客户拖欠账款,甚至产生大量呆账、坏账,利润被大量侵蚀。企业间“三角债”相当严重,形成了恶性循环。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0%以上的企业深受“三角债”困扰,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高达上万亿元。国家曾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根除此顽疾,但前清后欠,效果不明显。企业间的相互拖欠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一、目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销售已成为商家争取客户、扩大销售额和经营规模的最有效手段,以信用方式为主的结算方式已日趋成为取代现金结算而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间交易形式。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虽然利润表上的盈利数额非常可观,但实际上现金流量表上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却捉襟见肘。企业无法将盈利转变为可供支配的现金流,从而无法把握投资机会,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甚至于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就中国的企业群体而言,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企业能否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不仅直接决定了流动资金的周转水平和最终营业利润,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销售业绩和市场竞争力。但是,我国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

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真正负责,因此也没有人对收款问题承担责任。在外部信用风险增大时,便产生大量拖欠账款,而且是在被拖欠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开始催收。其结果是前清后欠,屡禁不绝,包袱越背越重。

2.销售部门考核扭偏

由销售部门承担收账职责虽然改变了应收账款无人管理的状况,但实际上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拖欠风险,因为销售业务人员的目标和能力在于销售而不在于收款。实际情况是:许多业务人员在销售激励机制下,盲目放账,而事后收款力度又不够,虽然销售额上去了,却往往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呆账、坏账损失。

3.财务部门难以控制信用销售和收账

由财务部门负责虽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专门管理,但往往与实际相差太远。因为财务部门实际上不了解客户情况和交易背景,无法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对于应收账款要么控制过严,企业销售额下降;要么失去控制,拖欠仍会大量发生。

二、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

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在赊销收益率和应收账款持有成本两者之间进行权衡,进而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并最终使企业的效益和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实际上,也就是追求最好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其中,收账部门的工作主要是提高应收账款的流动性指标。另外,按照效益性的要求,应收账款要保持在一定合理的规模上,以便既能实现较高的销售收入,又不至于发生太高的持有成本。而且,应收账款发生之后应该及时催收,以免形成坏账损失。

三、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

在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缺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内企业现在已经越来越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大都采取了相关举措,比如:设置信用部门或者明确相关部门的信用管理职能、制定信用管理目标和政策、对应收账款加强监管和催收的力度等。但总体而言,信用管理的职能还是相对薄弱。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

1.建立切实可行的信用管理目标

首先需要对企业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对企业目前应收账款状况和客户来往的情况做具体深入的分析。可从以下几点入手,建立信用管理目标:①确保快速收回应收账款;②维持公司利润和销售的最大化;③维持和客户的关系;④提高公司的形象。

2.建立客户信用资料档案

信用部门集中保存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不能再零散无序。这些资料应该包括企业与银行及主要客户交往的历史资料,主要有客户的基本信息、近期的财务报表、开户银行的证明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已公布的一些信用等级、信用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调查报告、合同或订单、付款记录及往来信函等。建立这些完整的档案亦可防止因业务人员的离职而导致客户资源流失的情况。信用部门应逐步完善自身对客户的信用评估职能,根据已收集的信用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3.制定严格统一的信用政策,并在企业信用部门内部严格执行

从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款政策三方面制定企业的信用政策。在制定时,应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成本收益原则和客户信用状况,制定出准确、规范的信用政策。在信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按信用等级对客户执行不同的信用标准,同时要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的动态变化随时调整对其的信用额度,从动态上保持信用政策执行的一贯性。另外,在信用政策制定时,要区别对待不同产品,不能采取一刀切的信用政策。

4.建立信用管理人员的奖惩激励制度

通过赊销责任制或者销售收款责任制的方式,将销售和信用部门的信用管理职能统一起来。可以采用销售人员销售和收款一条线负责制,将完成货款回笼作为销售人员业务流程的重要环节,对其考核标准采用销售额和货款回笼额双层次指标,同时将其与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挂钩。

5.加强客户信息反馈工作的力度

一方面,企业应制定客户信用等级评级标准,另一方面,业务人员要对在具体业务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客户信用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对老客户,可以按季度或者月份定期对其信用情况进行总结;对新客户和零散业务客户,应该在每笔业务结束后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总结,并且按相应标准,由业务人员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量化评分,并将这些相应的资料作为客户信用资料纳入客户档案。企业应该把客户以后的表现和业务人员的总结进行及时的比较,加强考核力度。

四、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

应收账款从其存续的时间上划分,可以分为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和逾期应收账款。对于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企业关心的是能否或有没有必要提前变现;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则必须想办法尽快收回,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越长,其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

1.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

企业的财务部门应配合信用部门的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设计和填报各种表格,随时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的动态情况。财务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上报的销售记录进行汇总,然后写出分析报告,做出应收账款明细的月报,送信用部门的主管经理。同时,财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收回欠款的奖励制度,加速逾期账款回收。

2.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

信用部门应根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对客户的欠款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定期公布应收账款的催收计划。企业对每项应收账款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收回。企业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企业有关部门还应分析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掌握客户最新的财务信息,防止客户转移资产和抵押物。

由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企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况:①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欠款是正常的,但到期后能否收回,还要待时再定,故及时的催收仍是必要的。②有多少欠款超过了信用期,超过时间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有多少欠款会因拖欠时间太久而可能成为坏账。对不同拖欠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做出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3.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企业在收到全额货款前,一定要把所有的销售资料保管好,以此作为催收乃至诉讼的依据。这些销售资料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往来传真和信件、货运单据、信用申请表等一切能够证明企业对应收账款具有权利的文件。

(1)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原则。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是企业维持市场份额的关键。因此,对于非恶意的客户应继续保持业务往来,力争以最低的成本完整收回欠款,并获得客户违约金或其他补偿;对不良客户应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将应收账款的损失降到最低;对资信很好的客户,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如果客户仅仅处于暂时的付款困难,可以适当延长信用期,不能轻易得罪客户。

(2)逾期应收账款的收款方式。企业的收款方式并无明确标准,企业信用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机动地运用各种手段,既要维护企业利益,减少企业损失,又要尽可能地维持与客户的关系。企业向客户追收货款必须讲究方式,才能达到收回货款的目的。

(3)必须考虑收账成本。在收款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必须考虑收账成本,也就是要从效益的角度考虑。因此,企业应尽可能采取最低的收账成本,将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以下一些收款方式可供借鉴:

第一,由企业内部业务员直接出面:因为业务员亲自参与业务交易,对客户情况最熟悉。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可能与客户有多年的交情,见面易于沟通。

第二,由企业内部专职机构出面:优点是可以集中多数人的智慧,采取最佳方法与客户接触谈判,避免可能出现的极端行为给追收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业务员的配合和支持。

第三,委托社会追账机构出面:一般在客户态度强硬、故意欺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委托专业的追账机构,管理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个较为有效的管理方式。它不但能节省企业的资源,减少并控制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能够降低坏账风险,增加现金流入,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质量。

(4)逾期应收账款的收款程序。一般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程序从逾期之日开始,先通过电话、函件、传真、E-mail等较礼貌的方式,提醒客户账款已到期,应予付款。如果提醒没有结果,应通过对客户的现有资料进行分析,了解该笔业务发生的背景和可能无法收回的因素,寻找解决的方案。经过多次的函电、传真、及上门催收无结果后,对客户的催收压力应逐步增强,执行催收的每一步骤应形成文字记录,传真、函电等必须留底,以便作为坏账损失报损的文字依据。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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