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章程规章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9 12:04:2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务公开制度

二道区***街道党工委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全局性和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活动安排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

(三)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领导干部述职及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五)制度建设。建立首问负责制、文明接待制、廉政建设监督制、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党务公开制度。

二、公开形式

适宜在本单位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有关会议、印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中公

开的,要通过有关会议、工作动态、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要通过公开栏、公开电话、政府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开,便于党员群众了解情况和进行监督。

三、公开程序

公开的内容要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清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公开顺序进行。

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有时效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必要时再次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书记和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公开负总责;党组织其他成员分别对所承担的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党委(支部)、纪工委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

(二)建立监督机制。党务政务公开接受街道干部、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五、督查落实

(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三)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四)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反馈、督办。

(五)建立党务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六、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

(一)党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二)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四)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五)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委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1.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2.未按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3.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说明的;

4.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5.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6.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4.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5.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6.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四)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推荐第2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纪依法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党务公开一般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党外公开以村(居)务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主要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点提公开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定期公开的时间可与村(居)务公开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季度首月的15日前要对本季度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内容。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联系方式和本级、上级监督电话以及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程序。第一步,由村(居)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公开内容,拟定公开事宜,形成书面材料。第二步,由组织委员交村(居)党支部书记审查签字。第三步,填写公开报告单,按时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开。第四步,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党员、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组织研究,及时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公开整改措施和结果。第五步,立卷归档。

五、党务公开的监督。各村(居)要成立党务公开监督组,监督员可由村(居)老党员干部、教师、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3人组成,组长从监督员中推荐产生。重点监督党务公开的真实性、针对性、合法性、严肃性。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推荐第3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工作对象的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确定。特别重大事项要报团市委机关党组审核把关。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镇党委审批后公开。

六、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推荐第4篇:党务公开制度

直属机关工委党务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从机关工委实际出发,制定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员发展公开制度

为严格把好“入口”关,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使之全过程都能置于党内外广大群众的严密监督之下,机关工委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七公开”;

1、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向群众公开;

2、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向群众公开;

3、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向群众公开;

4、近期发展对象名单向群众公开;

5、党组织考察活动向群众公开;

6、支部大会同意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结果向群众公开;

7、支部大会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结果向群众公开;

二、评先评优公开制度

创先争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一种组织形式,它对于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员的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完

成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使此项工作更好地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做到:

1、在创先争优规划的制定中要体现民主性。在制定活动方案时,应广泛征求所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机关实际的措施。

2、严格坚持标准。在定期检查考核中,要认真记载考核内容,严格对照党章、《准则》和创先争优的条件,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真正使评选出的党支部和党员具有榜样作用和典型意义。

3、评选程序要公开。要使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清楚创先争优的评选程序和评选方法、步骤,使他们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力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推荐第5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形式和时间。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时间可与社区务同时进行,确定为每季度一次。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2、公开的内容。党组织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组织决策程序和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民主听证和决策过程中的党员旁听情况,任用干部的条件、办法和结果,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和结果,党内选举结果的通报,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奖惩情况,“双培双带”对象和任务,无职党员的岗位职责,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情况,发展党员的标准、程序和全程联名推荐情况,党费收缴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困难党员的救济情况,扶贫造血工程开展等情况。

3、公开的程序。第一步,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公开内容,拟公开事宜,形成书面材料。第二步,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审查,党(总)支部书记签字。第三步,填写公开报告单,按时在公开栏或广播、会议等进行公开。第四步,党(总)支部委员负责收集党员、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组织研究,及时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公开整改措施和结果。第五步,立卷归档。

4、党务公开的监督。成立监督组,监督员分别由社区老党员干部、党总支领导、社区民代表等人组成,组长从监督员中推荐产生。重点监督党务公开的真实性、针对性、合法性、严肃性。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推荐第6篇:党务公开制度

三坪厂党务、厂务公开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全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好党的依靠方针,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使我三坪分公司的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经三坪分公司党支部大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现制定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有利于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也有利于国有企业管理的公开运作。既是一种民主管理形式,又是一项“阳光”政策。工作分工责任制如下:

一、厂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及分工

1、党务工作:党委办公室、团委、计划生育办公室承办。具体公开党委的通知、党费收缴、党员培训、“双文明一体化”考核情况和团的活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政策规定等。

2、政务工作:长办公室承办。具体公开企业改组改制方案、企业发展规划、重要基建和技改方案、工程招标和承包的项目及结果、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年度和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阶段性生产经营状况及具体措施、行政通报、通知、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电话费和交通费使用情况等。

3、民主管理:工会承办。具体公开职代会决议、工会活动通知、会费收缴、职工救济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检查情况、平等协商会议召开情况、低保金申请救助情况、红旗车间工会竞赛考核情况等。

4、廉政建设:纪委、保卫科承办。具体公开领导干部的购房情况、礼品上交、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其他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和治安保卫情况、通报布告、违纪人员处罚情况等。

5、生产经营:财务科、计划科、考核办公室承办。具体公开全经济效益情况、产品营销清欠情况、生产任务计划、工作生产成本完成情况、职工福利费公益金提取使用情况、各种税金上缴情况、经济责任制方案、考核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等。

6、干部管理:组干科承办。具体公开干部任前公示、任免通知、干部聘用包括副科级干部选拔任免前的群众推荐、民意测评及研究结果、职称评聘的政策规定、评聘结果;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内容、方法、结果等。

7、经济分配:工资科承办。具体公开领导干部的工资及全部收入情况、工资调整和晋级方案、综合奖及各类单项奖金分配方案、招工政策、减员分流的指标;职工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存及使用情况等。

8、物业工作:物业公司承办。具体公开物业公司的《工作简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职工售房政策、住房改革方案及实施结果、领导及生活公司工作人员煤气费、水电费的收缴情况等。

9、物资采购:物资供应公司、基本建设科、审计科承办。具体公开由外购物资的数量、价格、供货单位、验货情况,各单位领用材料情况和工程招标、承包的项目及结果情况等。

10、职工培训:职工学校、安全监察处承办。具体公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班次、人数、时间以及上级有关职工培训的规定、上级各类学校招生情况和职工安全生产奖惩情况等。

以上公开内容要用16k或8k纸张,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每月月初及时报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1份存档(设在工会组织宣教部),经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另外1份由各承办部门在厂务公开栏中进行张贴公开。

二、区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三、

(一)区务公开的内容:

四、

1、重大事项公开。具体包括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和区队班子会、圆班会做出的

决议和决定;区队(车间)生产、安全等规划指标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内部人事安排及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民主评议区队(车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果及评选的各类先进结果;各种扣罚款的原因、金额及使用情况;分配方案、计分标准和奖惩规定;职工互助储金收支、困难救济使用、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收缴情况、通知等。

2、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具体公开区队生产的月计划、日计划及各班的任务完成情况等。

3、经济分配公开。具体公开区队(车间)当月工资、奖金总额、分值以及各班职工出勤、得分和工资、奖金分配结果等。

4、材料消耗情况公开。具体公开每月区队材料领取、消耗情况以及班组材料节支降耗情况等。

5、奖惩情况公开。具体公开对区队、职工个人的奖励、扣罚款的通报、区队对班组、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等。

(二)区务公开的形式

1、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按照《陶阳煤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及时讨论审议本单位的重大事项。

2、区务(班务)公开栏。

3、区队(车间)领导班子会、生产圆班会、班前班后会、学习会等。

(三)班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班务公开的内容:

班务公开是区务公开的基础。具体内容有:

1、班组内部经济分配及奖惩情况;

2、班组内部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

3、民主评议班组长结果;

4、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班务公开的形式:

班组民主管理会是班务公开的基本形式,班组全体职工直接参加,共同决定班组内部的重要问题和事项。任务完成情况、材料消耗、职工得分等事项在公开栏中公开。

(四)区务、班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凡需要区队(车间)、班组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事项必须公开的原则;

2、坚持职工主人翁权利必须得到落实的原则;

3、坚持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信、实事求是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严肃执行制度的原则。

(五)区务、班务公开具体实施要求

对区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要求是:

1、区队(车间)制定的年度生产规划必须提交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每月的生产工作安排及研究制定的各项措施,通过班前班后会向职工进行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区队(车间)圆班会形成的决议及时在公开栏重要事项栏内公布。

2、区队(车间)内部人事调整安排,在认真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需经车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实施。

3、坚持每年在车间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区队(车间)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评议结果及奖惩情况通过公开栏、班前班后会和文件形式向职工反馈。各类先进评选必须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原则,充分尊重职工的意见,评选结果及时在公开栏中进行公布。

4、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区队的重要事项。遇有紧急重要事项随时召开,形成书面材料,会后及时报送工会组织部存档。

5、区队(车间)经济分配方案需经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当月工资、奖金总额及分配情况每月一次在公开栏公开;每位职工出勤和劳动得分当日公布。

6、各种扣罚款原因、数额和使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在公开栏公布。

7、将上月每班材料计划指标、实际消耗数额、超支原因及领用的材料数量、名称和消耗情况列出详细表格,于当月初在公开栏中公开。

8、职工困难救济,要注明被救济人姓名、困难原因和金额,每月一次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公开。党费、团费、会费缴纳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将收费清单张贴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

对班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要求是:

1、对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班子会、生产圆班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中涉及本班组的有关事宜,如生产作业计划、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施工要求等,要及时召开班组民主管理会进行通报,

让每个职工都清楚、明白,发动人人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努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班组制定的内部计分分配办法必须召开班组民主管会讨论决定,每位职工出勤、劳动得分及扣分、加分情况及时在公开栏内公布。

3、班组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劳动竞赛制度、内部奖惩制度等,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车间职代会通过的各项制度精神,经班组民主管理会讨论通过,方能实施。

4、通过班组民主管理会对班组长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公布。

5、职工生活福利事项,主要包括生产劳动条件的改善、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困难补助、文化娱乐活动等。开展活动时,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困难补助必须经过全体讨论。纪委、工会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区务(班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凡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年底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不能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并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区务公开员通报罚款,在“双文明一体化”考核中加以扣罚:

(1)对区务、班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给全工作造成被动的;

(2)不按照文件规定内容公布或公开栏版面内容有缺项的;

(3)公布的内容不真实的;

(4)公布的内容不及时的;

(5)不在区务(班务)公开栏中公布,而在区队学习室乱贴乱挂的;

(6)随意损坏公开栏或公开栏版面卫生不好的;

(7)车间职工(代表)大会不按时召开的。

三、实行厂务、区务公开坚持的原则

1、政治性原则。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搞好厂务公开,充分体现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公开,完善企业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

2、合法性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搞好厂务公开。除属企业产生的国家秘密、内部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能公开外,应公开的都应及时进行公开。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准确,不回避“热点”问题,不避重就轻,不搞形式主义。

4、连续性原则:在继承中发展创新,坚持职代会为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同时建立厂务、区务公开栏等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

5、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重点、分层次实施,属全性的特别重大事项由采取其他相应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公开。

四、组织领导

厂务公开是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总责、纪委工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分工落实”的机制下进行。为切实做好厂务、区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厂务、区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真正抓出实效。厂务、区务公开栏的工作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协调,纪委、工会检查考核,有关单位(科室)共同实施,共同推进,认真落实责任制,坚持各项公开制度。科(区)长、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区务(班务)公开的第一责任者,对搞好和本单位的区务(班务)公开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承办单位要领导重视,明确一名人员为兼职公开员报工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落实责任、按时公开。同时,各区队(车间)的区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和车间工会,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制度,促进区务、班务公开活动的深入发展。纪委、工会每月对各承办单位的公开情况检查一次。对不按时更换内容的,给予单位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罚款,记入“双文明一体化”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单位领导和兼职公开员,年底将给予表彰奖励。

推荐第7篇:***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企务公开相结合;

5、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六个方面:

1、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企业发展计划、企业改制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使用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等情况。

5、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6、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五、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1)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4)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六、监督保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实行预公开制度。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4、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库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我库的党务公开工作。

推荐第8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

(1) 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 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 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党支部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发挥党政领导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供应科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1、供应科重大问题主要范围

(1)供应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供应科奖惩工作。 (5)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职工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供应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9)重大基建项目和企业发展计划。 (10)职工收益分配和住房问题。 (11)其它重大问题

2、供应科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党政联席会议是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供应科科长、供应科书记、供应科副科长、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等。党政联席会议由科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科长负责决策。

3、供应科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如党政联席会认识不统一,意见严重分歧,待进一步沟通、磋商)→科长决策,向全体职工公布。

党支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1、《党章》第二章明确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重大问题都交给党和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凡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领导自身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本人要在24小时内,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请示报告。

3、在工作和生活中,对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例如严重自然灾害、紧急事件、重大事故等,由于各种原因,组织还没有作出决定或者来不及作出决定,但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提出解决方法,此时党组织负责人应该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拿出主张和解决方法,但事后一定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4、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在调研基础上,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三)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党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成果的长效机制制度

1、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

3、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4、建立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制度

5、建立工作定期评议制度

6、建立日常行为档案制度

学习日制度

1、明确领导职责。学习日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宣传委员认真组织学习,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

2、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学习时间安排表,明确学习任务、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规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星期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抽出1小时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如有中心学习任务,可随时增加学习时间。

4、执行考勤登记。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登记制度,及时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地点、因故缺席的人员及理由等实行学习登记建档。

5、交流学习体会。党员干部职工要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和研讨论文,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心得交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通报学习情况。办公室要整理学习情况,发布政治学习简报,适时通报反馈学习收获,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成果。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每月召开一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不许有特殊不参加生活的党员。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要文献和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章。

2、检查支部党员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3、检查支部党员在思想工作、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检查支部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情况。

5、检查支部党员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6、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7、三会一课”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部分,是支部建立重要内容,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都要认真对待,服从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本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达到纠正缺点,消除思想和工作分歧,增强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激励表彰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围,特指定本制度。

一、权利激励

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来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荣誉激励

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来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

三、物质激励

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实物奖励。

四、政治激励

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党支部学习制度

1、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党小组长定期检查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评定意见。

2、每次集中学习,党员主动签到,支部书记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3、供应科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学习手册。

4、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或党员自学,都认真作好学习笔记。

5、每位党员教师自选主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6、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先请假,征得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应及时补课。

7、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活动与支部核心组政治学习相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

8、党支部安排学习活动,三所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一切其他的活动让位于此,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岗位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

2、在第一条基础上,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前一段时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虚报。

3、根据要求党员可向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思想情况,要敢于讲真话,有必要做好纪录。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

5、年期根据汇报情况和实际调查,群众反映,评出优秀党员和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发展党员申请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参加有党支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外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行为规范》。

3、申请入党的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4、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实事求是,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党委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听取党外意见,并向党委如实汇报。

6、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7、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小组确定召开预备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发出通知。

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会。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预备期为一年。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于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日常考察由党小组长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

4、预备期到期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不符合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与半年,不超过半年),不符和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5、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支部,所在党小组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建议,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对本人提出的申请由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表决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

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

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7、积极配合支部做好青年教师的工作,在思想、生活、业务等诸方面给予关心指导。

党支部民主管理制度

1、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在事关供应科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在做决策之前,支部要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2、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事关供应科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的落实过程中和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教工代表会议进行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每年年底党支部向党员报告上一年支部的工作情况和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及设想,听取大家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2、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长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3、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4、党员因外出务工、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6、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材料。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课制度

1、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

2、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

3、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4、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

5、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堂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6、党支部根据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青年参加听讲。

7、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臵适量的思考题。

8、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制度

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性机制的工作十分重要,应确定长效性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工作的现实需要。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去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都离不开制度成果,即长效机制建设。

2、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作为重要方式。经常性教育是集中教育

中共图局物资供应科总支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推荐第9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局党组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局党组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月一次,即时公开内容即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 局党组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

- 1

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化的检查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三条 党务公开考核坚持实事求是、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党务公开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公务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作实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党务公开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党务公开领导机制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1、是否认真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2、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4、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能否认真负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 3

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监督制度落实,群众投诉处理得当。

第七条 党务公开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出台考核评分细则,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八条 党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抽查、季度检查和年度考核表彰的方法。

第九条 检查的基本程序是:

(一)各单位、各股室自我检查、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

(三)考核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四)平时抽查方法: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党务公开监督员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平时抽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表彰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党务公开领导组研究后进行通报。

- 5

(七)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第五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和管理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二)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未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可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党组织批准予以解聘。

第六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第七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

- 7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本局系统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以批评教育、诚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

- 9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第二条 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监督员工作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 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 11

推荐第10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2014年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二、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三、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五、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六、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七、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置意见箱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第11篇:党务公开制度

XXXX党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全院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县卫生局党委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XXXX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目录如下:

1、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2、党务依据申请公开制度

3、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4、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5、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6、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7、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8、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9、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0、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11、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

12、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

13、党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XXX党支部

XXXX年1月11日

- 12

党务依据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

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4

(五)其他免予通报的情况。

第九条 对有专门要求的决定、决议和会议内容等应按要求在相应的范围 和层次内进行通报。对有些不适宜立即公开的内容,应掌握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条 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年年底前对本年度开展党内通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党组织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第十二条 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对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 各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 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诱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医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 导,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二条 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及时听取和整改反馈。

第三条 监督检查方式

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医院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党支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党务公开情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党支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五)要求被督查支部就党务公开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到各党支部实地查看党务公开阵地;

(七)定期检查各党支部网上公开情况;

(八)以网站、信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九)进行民意调查和测评;

(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

(十一)对发现和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四条 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支部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委派专人与本人诫勉谈话,要责成被检查人及支部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 8第九条 各基层党组织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

落实到位,根据医院《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1、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党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能否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对上级下发的党务公开文件及时签批,并亲自与有关人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联系点,并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党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内容审核、情况登记、资料归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以及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党内事务听证、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各项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二)载体建设情况

1、是否设立党务公开网站、网页或专栏,确定专门的党务公开信息员,对网站或网页信息资料及时更新维护。对适宜向社会和全体党员公开的事项是否全面通过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上传是否及时、准确。

2、党务公开栏建设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了高标准的公开栏,公开栏设置位置是否醒目,样式是否美观,内部板块分配是否合理,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3、文件资料查阅室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专门的文件资料查阅室,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配备了必要的设施为党员群众阅文提供便利。

4、结合单位特点,创新完善公开形式。能否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邀请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听证(质询)会议等做法,使党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有效。

(三)公开机制运行情况

1、公开内容是否全面。是否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目录,对公开目录规定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公开形式是否多样,对每个公开事项是否落实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能否结合单位特点,把党务公开与其他各类公开统筹结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

- 1011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针对影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把社会各界、基层和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决策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大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党内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防止武断,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党内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四)前瞻性原则。要明确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工作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五)可行择优原则。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三、决策内容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研究并提出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二)影响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意见;

(四)重要的党务活动,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决策程序

(一)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目标;

(二)拟定方案、科学论证。根据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布通告,设立公开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征求意见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同时广泛征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务公开监督员以及老干部、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收集情报信息、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可供决策者选择的两个以上备选方案;

(三)方案选优、集体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党员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大事项,在讨论前可以组织听证会或组织群众对方案进行公开选优,然后召开会议作出决策。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

(四)组织实施、跟踪分析。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对决策作出必要的修正和完善,必要时可作出新的跟踪决策。有的决策作出后,可先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组织实施。

五、决策要求

(一)党内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三)召开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四)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

(六)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八)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与会者。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结果,由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向单位工作人员通报;

(九)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策事项的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等由会议同时确定;

(十)党内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单位内设各机构必须认真落实,并及时将结果报告党组织。

- 14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 分管领导应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审核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 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作出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16

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 医院设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分管领导担任。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党务公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代表党组织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公开信息,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协助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

第三条 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涉及党务公开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事件;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态度和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报会、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答记者问、接受媒体采访等。

第五条 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情况;发言人根据实际需要或按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临时性新闻发布。

第六条 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新闻发布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新闻发布稿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

第七条 常规性信息定期按时发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得隐瞒或拖延。

第八条 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每次新闻发布活动后,要及时进行发布效果评估,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 18

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制度

为不断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央、省和市委有关要求,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 确定公开咨询议题

全市卫生系统党的组织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在解决本单位有较大影响的特殊事件,都应考虑召开公开咨询会。

第二条 确定公开咨询人员

在参加公开咨询会的人选产生上,应体现广泛性、随机性、代表性的原则。为确保公开咨询能代表更广泛的民意,相关决策更加科学规范,在公开咨询人员产生的过程中,重点走好三步:

第一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代表;

第二步,在党员代表中产生公开咨询人员,公开咨询人员人数由各党组织具体研究确定;

第三步,从公开咨询人员中产生执行各项制度的公开咨询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条 明确公开步骤

(一)咨询事项提起。咨询事项的动议一般由党组织直接提出,也可以根据党员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出。

(二)公开咨询会准备。确定举行公开咨询会后,应制订公开咨询会方案、提前告知党员代表、确定公开咨询陈述人、准备相关材料。

(三)举行公开咨询会。公开咨询会的主要议程包括:

1、书记员查明公开咨询参加人身份和到场情况,要求公开咨询参加人填写《公开咨询会签到册》,提交参加公开咨询会的有关手续。会议开始前,宣布公开咨询纪律和公开咨询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公开咨询事项和意图,介绍到会人员情况,告知公开咨询参与人权利和义务;

3、公开咨询陈述人介绍公开咨询事项有关内容;

4、参加公开咨询会的党员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咨询陈述人做出解答。

(四)公开咨询结果办理。召开公开咨询会后,要高度重视参加公开咨询会党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决策性的公开咨询,党组织要进行归纳研究,合理的予以采纳,未采纳的向党员代表说明理由,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和反馈,接受党员代表监督。有关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各位党员代表进行反馈。

第四条 严格公开咨询管理

党组织要成立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工作。要把开展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工作中拒不采纳党员群众合理意见建议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在党员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党组织书记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12篇:党务公开制度

温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健全温宿县质监局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惩治预防体系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局党支部讨论、决定、组织下列工作:

1、研究贯彻落实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组)的重要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

2、研究决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调动、奖惩等事项;

4、讨论、检查党支部织自身建设工作;

5、研究决定所属党支部织请示的重要事项;

6、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7、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协商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8、对必须由局党支部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

1、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党支部成员在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3、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4、党支部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支部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5、党支部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要如实记录;

6、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7、党支部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党支部织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月举行一次。如有特殊原因,可临时召集或推迟召开。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由办公室通知党支部成员和列席人员,并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

2、党支部会议的议题应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3、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可随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5、党支部议决事项,会前应当有充分的准备。提交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应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并提出有依据的议案;

6、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会议议题先行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好会议做好准备。议决的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7、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才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党支部会议时,会前应向主持人请假;

8、党支部会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9、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议决。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应当逐个讨论表决;

10、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如果出现意见分歧或者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11、党支部会议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必要时,可以编发会议纪要。根据工作需要形成的党支部文件,由党支部书记签发,也可由党支部书记委托党支部其他成员签发。会议涉及机密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秘密。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2、局党支部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3、每位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因故缺席人员,须提交书面发言。会后,主持人(或委托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4、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班子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会议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改进领导作风和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前,一般由局党支部、支部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级党支部、支部的中心工作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并通知每位成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所征求的意见于民主生活会前向班子成员通报,以便班子成员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思想交流,保证民主生活会集中精力解决主要问题。

5、民主生活会要发扬民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体现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6、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7、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8、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支部、党支部解决的,要制定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责成有关人员抓落实。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便党内外监督。

9、每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整改不明显和没有整改的要提出限期整改的措施。

10、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要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11、民主生活会的日常管理由党支部、支部组织负责。

领导干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系统各单位正副科级在职领导干部,均须依照本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商品房、门面房屋,购买私车,租赁土地,兴办、承包第三产业,在企业入股等情况;

2、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4、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工作学习、进修的情况;

5、在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可能会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家庭遇到特殊困难时,需要上级党支部织给予理解、支持与帮助的有关情况;

6、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军队干部转业、战士退伍安臵、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提拔情况;

7、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在本人任职部门职权范围内从事经商、承包工程等活动情况;

8、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9、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

10、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二)述职述廉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相结合,要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一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进行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

(三)述职述廉工作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

二、述职述廉的范围和内容

(一)述职述廉范围 :局领导班子、二级单位为单位述职述廉对象。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个人述职述廉对象。

(二)班子述职述廉内容

1、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目标和措施执行情况,包括责任制牵头工作落实情况。

3、当年发生在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4、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上级质监部门当年做出的纪律规定执行情况。

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情况。

6、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情况。

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年度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三)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内容

1、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的部署、决定、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本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分工,对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3、本人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作风建设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4、本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其它有关情况。

5、本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方面情况。

6、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建议。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和程序

(一)述职述廉由局纪检监察室按规定的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二)述职述廉工作程序

1、局领导干部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写出述职述廉报告。

2、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

3、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对局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 行无记名评议。

4、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上报十堰县质监局、县纪委。领导干部个人的测评结果须按规定上报十堰县质监局、县纪委,归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妥善保存。

七、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办法所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指:全局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

3、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礼物情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 (4)本人、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5)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根据规定需要报告的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况;

(7)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4、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样表附后),报告发生事项以及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人员、财物情况等内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规定需事前请示批准的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5、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由本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留存,其他两份分别报县纪委、十堰县局纪检监察室。

6、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

7、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保密。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领导班子内部或本单位机关内部予以公开。

8、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本办法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规定的落实。领导干部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党员、群众对报告人报告事项有反映,或报告事项与事实明显不符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责成其说明情况;仍不能说清问题的,由有关部门调查;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好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搞好学习活动,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水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与局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4、党委成员从自我做起,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5、履行监督职责,对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对管理权限内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不正之风。

九、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1、参加范围:局党委成员,总工,工会主席。

2、学习时间:原则上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3、学习方法:以精读原著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参加中心学习人员在每次集中学习前应准备学习体会以在学习时交流发言,每人每年交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4、基本要求:积极开展“述学、考学、评学”工作。领导干部在每年的述职报告中要客观求实地反映和提供自学、中心学习组学习等情况;备存学习书目、笔记、心得体会等材料,以供上级部门做定性评价;注重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驾驭县场经济、依法行政、应付复杂问题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十、党建工作制度

1、加强机关党员教育,全面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宗旨教育、党性教育和党员培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的良好风气;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坚强的政治堡垒。建立健全局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等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发展制度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3、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党支部织的战斗力。在党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把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发扬民主的优良传统系统化、制度化;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民主生活的管理;

4、加强质量管理,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未培养、不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坚持“质量第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5、加强监督管理,严守党的纪律。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搞好党员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十

一、丹江口县质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政务公开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党务政务公开包括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民主科学决策、干部人事工作、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 ——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质监局工作职责及科室工作职能。

3、质监业务工作的审批、许可、办证、年审事项。

4、质监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

5、质监收费政策、标准及收费项目。

6、质监工作发展目标、规划等计划

7、驻村联系点及共建共驻工作开展情况。

8、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9、质监法律法规宣传。

10、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情况。

11、全局党员发展。

12、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执行落实和责任追究情况。

13、干部培养选拔任用。

14、机关党支部织构成体系。

15、党费收缴情况

16、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17、领导干部廉政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全局性重大事项决策。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

3、基建工程招投标、预决算及物资采购。

4、干部交流、选拔、任免。

5、机关工作人员调配、分工、考核、奖惩。

6、机关工作人员晋职晋级、职称评聘、先进评选等政策、制度及结果。

7、调资。

8、机关发展党员。

——其他应对外对内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党务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分别公开。

(1)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编印宣传资料和制度汇编、制发《水务信息》等载体公开;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会议公开;

(4)运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站等手段公开;

(5)通过党务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墙和服务窗口等形式公开。

(6)人事调动,干部任免,评先选优等临时性工作一事一公开。

(三)工作要求

(1)改进服务。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效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完善监督。采取集中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以促进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3)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四)保障措施

1、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将党务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

2、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督查制度,由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督查事宜,督查的内容包括党务政务公开情况,文明办公情况和廉政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当事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五)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十

二、工作人员廉政守则

1、不准用公款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不准借婚丧或喜庆之机收取工作对象及其他人员的财物。

3、不准索取或借用工作对象的钱款,交通和通讯工具以及其它物品。

4、不准超标准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好处或回扣。

5、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公车或工作对象的钱款,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6、不准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为企业提供方便和优惠条件。

7、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领取报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服务。

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装修,购买住房,用公款公物建盖私房和多占住房。

9、不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超越职权乱扣物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随意吊销证照。

10、不准贪污、截流、挪用、私分公款和其它规费以及罚没钱物。

11、不准办关系案、人情案、为经济违法或被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隐满实情,出具伪证。

12、不准干扰、阻碍涉及配偶、子女和其它亲友违法经营案件的调查处理。

13、不准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或刁难、报复、打骂服务对象。

14、不准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它影响形象的活动。

十二、丹江口县质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丹江口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副局长职责

1、县质监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县质监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2、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质监局工作中的重要行政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处理。

3、局长组织考察培养党员、干部考核与任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绩考核,带领干部职工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系统内反腐倡廉教育;指导系统文明创建工作。

4、县质监局发布的决定、通知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由局长签署

5、县质监局工作中的重大紧急事项,由局长临时处臵,须报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的,事后应立即报告。

6、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分工负责制。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做好工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局长报告;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副局长处理涉及其他副局长分管工作的事项,应主动协商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决定。

7、局长、副局长在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大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批示、决定和命令;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政策法规办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励精图治,廉洁高效。

8、县质监局保持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局长外出时,由局长指定副局长代理其工作。会议制度

县质监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局长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1、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讨论决定质监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3)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局务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科室、分局、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指示;(2)决定和部署质监局的重要工作;(3)讨论研究报请十堰县质监局、县委政府审定的重要议案;(4)通报情况,协调工作;(5)讨论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局务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3、局务扩大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科室科长(主任)、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本局的工作;(2)通报本局的形势,协调各部门工作;(3)就一些重大问题征求各科室、各单位的意见。

局务扩大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4、局长专题办公会议。副局长受局长委托或按照分管的工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涉及本专题的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指定分管的相关科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会议纪要的编写落实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5、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务扩大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次局务会议、局务扩大会议均作会议记录并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6、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务扩大会议的开会时间,要相对集中,以保证局领导既能集中时间参加会议,又能有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7、县质监局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8、切实改进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参加县质监局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参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和局办公室请假。召开各种会议,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精心安排,会议要议而有决。

十三、调查研究及民主协商制度

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局长、副局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应定期、不定期地直接到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

2、县质监局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服务承诺制。在公共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重大政务与社会反应敏感的政务在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栏里公布,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

3、县质监局在决定重大问题之前,应通过适当渠道,广泛听取基层和各界人士的意见,或安排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提供决策依据。

4、加强县质监局与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定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

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重要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合理解决信访提出的正当要求。

6、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县质监局做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各相关科(室)、局直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分管领导及局办公室要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对于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可组织专班进行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十

四、重要事项通报工作制度

根据县纪委《关于切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1、重点工作通报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

2、局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推进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点工作通报的具体组织工作。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推进和完成以下重点工作,要向社会进行通报:

(一)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和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

(三)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兑现情况;

(四)突发性质量安全事件和质量纠纷的处理情况等;

(五)县质监局作出的贯彻中央、省、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工作决定,对质监发展影响重大的重要决策;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通报的事项。

4、重点工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报:

(一)县质监局信息公开网站;

(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政务信息(工作简报);

(四)党务政务电子公开墙;

(五)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5、县质监局重点工作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进行通报。重大突发性事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通报。

6、进行重点工作通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县质监局拟请县政府通报的重点工作,由业务主管科室(单位)提出,报局批准后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

(二)拟以局名义通报的重点工作,由业务主管科室(单位)提出,报局批准后提交局办公室进行通报。

(三)局属各单位拟通报的重点工作,由本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通报,并报局办公室、局纪委备案。

7、重点工作通报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重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四)通报内容应实事求是、通俗易懂,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必须合法可靠。

8、

局办公室负责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协调推进工作,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工作通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督促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根据公众的合理意见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局办公室要制定推行重点工作通报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点工作通报工作。

9、局纪检监察室负责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并及时处理群众对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的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0719-5238183。对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贯彻执行不力和不正确执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

10、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开展的重点工作通报情况纳入年度量质化目标任务责任考核范围。

十五、督办工作制度

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机关办文办事效率,形成政令畅通,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督办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局重大决策、重大部署的执行情况;

(二)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交办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

(三)由上级部门、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四)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目标及日常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五)行政执法案件、群众来信来访的落实情况;

(六)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七)日常性工作及其他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八)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落实等事项;

2、成立督办工作小组 组长:局长兼,副组长:副局长兼,成员:各科室分局所负责人。职责分工如下。

(一)政务督察室负责公文督办,日常工作督办,领导交办事项督办及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督办事项;

(二)局纪检组长负责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及局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督办事项;

(三)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群众来信来访落实情况的督办;

3、督办工作的程序及办法

(一)督办工作的确定。重大决策、部署、领导交办工作,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安排工作,日常性工作等从作出决定当日起列入督办工作。公文、信访、年度工作目标、岗位目标等工作从领导批示日或责任人确定日起列入督办工作。

4、督办结果的通报

(一)日常性工作,领导重要批示,重点、难点工作每周通报一次。每周由督办人将工作进展情况提交局务会进行通报。

(二)公文督办,行政执法案件,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交办工作及其他相对较长的工作每月通报一次,每月由督办人将工作进展情况提交局务会议通报。

(三)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岗位目标、重大决策和部署等长期性工作,可按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通报,由督办人按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确定的督办时间进行通报。

5、督办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所有督办工作均以确定的最终完成时间为正常督办时间,超过时间的该督办工作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作为年终总评扣分依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可由被督办人提出申请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经同意延长的督办人要给予延长。

(2)督办人在通报前要认真核准工作完成情况,若出现通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督办人要承担督办责任,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年终总评作扣分处理。

(3)被督办工作完成后,将不再进行通报。

十六、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要按照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办理;发文应按照拟稿、审核、签发、打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办理。

1、县质监局收到的文件,由办公室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正副局长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公文处理要准确、及时、安全、统

一、高效、不积压。

2、属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任务,由局长及分管副局长阅批。

3、属于全局性或重大事项,由局长先审批,或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4、属于局领导已经明确分工范围的日常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审批;紧急、重要事项处理后,应报告局长,并相互通气。

5、局下属各单位及其他部门报送审批的文件,除紧急事项外,均应经局办公室呈送局领导审批。报局长、副局长审批的文件,一般应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办理。

6、审批文件应提出明确的批示意见,表示出“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圈阅则表示阅知。

7、需要办理的公文,局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紧急公文应提出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适合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局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8、局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各科室起草公文必须按照工作内容确定文种。

9、草拟公文应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选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序数和必须用汉字的以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草拟、修改、签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

10、公文由局领导签发。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必须由局长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签发。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

11、公文送局领导签发之前,应送局办公室按行文要求进行审核。

12、精简文件,严格控制行文数量。凡可面言解决或通过电话解决的问题一律不行文。

13、严格管理印章。局机关印章包括科室印章都须专人管理,加盖县水务局印章的公文必须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履行签批手续之后,局办公室按批示意见办理。其他用印必须写明理由,由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科室印章由科长管理。凡未履行签批手续的公文和合同等一律无效。 十

七、公务活动制度

局长、副局长及单位领导的公务活动应按照有计划安排、从严掌握和廉洁高效的原则办理。

1、精减会议。少开会、开短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规模和规格。会议讲话要精炼。

2、减少事务性活动。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各种开业、剪彩等礼仪性活动。

3、县质监局招待费按接待制度规定执行。局长、副局长及局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接待纪律,控制接待标准。

4、县质监局领导下基层要轻车简从,遵守有关规定。提倡直接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去调查研究。

5、局长、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要廉洁奉公、率先垂范,不接受公款宴请和公款高消费娱乐;不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亲朋好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办私事说情。

6、局长、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离开局机关当日不归的,应及时告知局办公室。副局长离开本行政区域或休假时,应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经同意后,将外出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告知局办公室。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本行政区域或休假,三天以内的,应由本人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办公室报告,超过三天的,应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经同意后将有关事宜报告分管副局长和局办公室。

十八、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进和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通过谈话、谈心了解掌握干部和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工作单位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职工之家”良好形象,增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之间的团结,达到沟通思想,消除误解,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特制定《丹江口县质监局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制度》。

一、谈心的含义

谈心是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的相互交谈,交流思想,沟通情况。

二、范围对象 范围:领导班子。

对象:局一把手与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职责内的中层干部之间。

三、谈心时间

(一)一把手每周确定半天为谈话、谈心日,具体时间由一把手与谈话人通过办公室提前约定。

(二)遇有下列情况,一把手或一把手委托的领导班子成员适时安排与干部谈话、谈心:

1.干部调入调出、职务升降、离岗或退休时; 2.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诫勉、处分时; 3.干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4.干部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

5.发现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

6.对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需要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7.干部主动要求和一把手谈话、谈心和一把手需要同干部谈话、谈心时。

四、主要内容

1.互相交换对质监党务、政务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2.交谈对所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发展思路; 3.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疑惑和遇到的困难进行交流; 4.对党和国家发生的时事政治相互交流; 5.对共同关心的问题相互交流。

6.听取谈话对象对自己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观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促其改正。 7.有误解的消除误解,增进与谈话对象之间的团结。 8.征求谈话对象对自己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的意见,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

五、注意事项

1.谈话、谈心可以在各单位内谈,也可以由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深入基层去谈。

2.一般情况下,以个别谈话为主,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3.一般情况下,如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安排与干部谈话、谈心,由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确定内容,提前通知谈话人;如干部主动找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谈心,应提前预约,并告之谈话、谈心的主要意向和要求。

4.原则上根据谈话内容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谈话、谈心活动。

六、具体要求

1.局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职责内的中层干部之间互相谈心,要求每季度一次以上。 2.各科室、二级单位也要按层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必要的谈心活动。

3.执行领导干部谈心制度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制度落到实处。 4.局党支部负责对谈心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 5.领导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的谈心活动可由所在地党支部织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工作方便,直接交谈。

七、谈心双方注意事项

(一)领导方注意事项

1.以诚相待。以心交心,推心臵腹,注意倾听谈话人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心里话。

2.有针对性。力戒空泛,注意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讲求效果。 3.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对一时思想不通的干部,要耐心说服,提高认识;对犯错误的干部,要帮助分析原因及危害,指明方向,鞭策改进;对当场能够答复解决的问题要当场答复解决,对一时难以答复解决的要尽量在最短的时限内答复解决。

4.坚持原则。按党性原则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进行谈话,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光提希望。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明确指出,对发现的错误要严肃批评。 5.及时经常。要谈话、谈心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同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状况和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安排,坚持经常。

(二)下属方注意事项

1.开诚布公。一般性的工作谈话、谈心,要主动地把本单位的情况和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特别是履行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完成的责任目标、工作中的失误及原因、打算和要求、建议和意见等情况讲清楚,作到客观真实;对专题性谈话,要勇于敞开思想,阐明观点,把事情的经过、原委以及自己的想法、看法和意见、要求讲明。

2.珍惜机会。通过与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思想认识的提高。特别是对领导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思考,认为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并付诸实际行动;有异议的,要加深理解,争取形成共识;实在想不通的,要通过进一步的谈话、谈心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

八、组织措施

1.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谈话、谈心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月份有重点。并负责落实过程中的联络、沟通、服务、记录、梳理、归档等事务性工作及谈话、谈心后有关事项的办理。

2.每季度领导班子就谈话、谈心情况要召开一次专题会,总结规律,查找问题,特别是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扩大谈话、谈心成果。平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注意相互协调、通气,统一思想和行动,保证谈话、谈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3.要把落实好谈话、谈心制度作为质监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把手亲自带头,一级抓一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

其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支部织的决议、指示并制定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取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听取局近段时期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及支部其他重要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每个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需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的决定,每个党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充分开展讨论和修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或支部扩大会议,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讨论确定局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2、研究讨论的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决议,要自觉遵守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要带头执行决议。

3、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由组织委员记录并整理归档。

(三)党小组会议制度

1、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支部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及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小组长应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将会议时间、地点、中心内容事前告知每个党员,并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将会议情况归纳总结。

3、会议要指定专人将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如实记录、记录由小组长保存。

(四)党课制度

1、根据形式和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其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在近期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教育等。

2、党课由支部书记承担讲课任务,也可直接参加局党委组织的各种党课教育。

3、每个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对学习内容认真消化吸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十、局机关理论学习制度

为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以局年度机关学习计划所列内容为主。

二、学习方法:

1、自学。自学是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以各科室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每周五下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按学习计划安排表执行。

3、参加培训。根据全县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上级业务培训安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收看录像。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及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收听收看有关电教记录片;

5、其他形式。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征文、考试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管理和考核:

局机关干部学习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1、局全体干部应自觉服从学习安排,不得无故缺席;

2、学习时应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经常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

3、建立学习考勤登记制度。集中学习时局办公室做好记录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并做好记录。机关干部学习情况将定期检查并进行通报;

4、述学述考。各科室年底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年度考核时要考核学习情况,并将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班子成员参学率达不到60%、其他科级干部及科长达不到70%、副科长及其他干部达不到80%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参学率达不到50%的不得评为称职等,并写出书面材料向全体职工报告。

二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有关保密制度与纪律,不泄漏国家秘密,不该自己知道的秘密不问、不看、不听,不在私人通信及电话中涉及秘密内容,不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和交接保密文件,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不用公用电话、手机、明码电报办理秘密事项。

2、严格“三密”文件的登记和保管,“三密”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保管传递,并以密件处理夹送领导传阅,批阅人应按规定时间在办公室阅办。批阅后及时退回办公室,如当天批阅不完的,要将文件交回办公室专人保管,第二天取回继续批阅。不得将“三密”文件带出办公室。

3、严格遵守“三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专人签收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保密要求、保密范围提供档案,不得随意扩大保密范围或降低档案密级。

4、“三密”文件不准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摘录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办理。复印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保密等级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三密”资料。

5、密级的划定应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保密主管部门核准密级范围的文件材料,可在文头显要位臵注明“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字样。

6、正在办理的传批文件和会商情况,一般不对外提供。

7、各种“三密”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和按时归档、清退。销毁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

8、接待来信来访中,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要讲究方法婉转解释,既要保密,又要解决问题,不得在文印室、档案室接待客人。

9、发现失密、泄密时,要及时报告。如不遵守保密规定而造成失泄密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局及局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印章须分别经局长、副局长签字批准。

二十二、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使信访工作更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信访条例》为依据,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制本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制,为质监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群众的问题,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

3、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得将领导批示原文告知来信来访者。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尊重信访者的民主权力,对举报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证举报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5、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要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6、疑难案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

五、信访工作首问责任:

凡来电来访者向局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信来电的职工为首问责任者。首问责任者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电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或科室、单位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或科室取得联系。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失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按《信访条例》所规定的责任追究处理。

二十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为了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在干部中经常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文明服务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三、坚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文明礼貌、敬老爱幼、讲道德、守信誉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13篇:党务公开制度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6年党务公开制度范文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二)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三)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情况。

(四)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五)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包括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评比条件、范围、推荐形式、公示候选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六)党内监督情况,包括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一)公开的形式

1、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员大会,党内有关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可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传达、定期通报、文件传达,或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 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一般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适时公开。

第14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

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企务公开相结合;

5、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

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

进一步提高;

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六个方面:

1、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企业发展计划、企业改制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2、党支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谈话诫勉情况;重要情

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家属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礼品礼金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使用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

等情况。

5、党支部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6、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五、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1)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接待电话;(4)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六、监督保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会集体

讨论作出决定。

2、实行预公开制度。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公布每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

关问题。

4、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在坚持上述制度的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

督制约机制。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工会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库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我库的党务公开工作。党 务 公 开 制 度

http://xzh.2000y.net/userdir/81391906/news.php?id=20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所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所党支部审批后公开。

六、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述 职 制 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强化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特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如下:

一、述职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2、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措施、方法和机制的做法及成效。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4、妥善解决党建工作经费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改善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方面所做的工作。

二、述职方法及步骤

1、撰写报告。支部书记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2、履职述职。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要形成书面述职报告,每年

12月25日前一式三份交市局党办。在年终时,市局党组将组织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会议,由各党支部书记在会上进行专项述职。

3、组织评议。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书面述职报告及会议专项述职,党组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其进行认真评议,并做出评价。

4、通报结果。评议结束后,对评议结果下发通报。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较好的,要通报表扬,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推荐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贯彻执行情况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5、落实整改。各基层党支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党 建 工 作 例 会 制 度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提高基层党组织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特制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如下:

1、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五号为党建工作例会日,总结本季度党建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讨论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研究制定下季度党建工作计划,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等。

2、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坚持每半年上一次党课,由支部委员轮流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课。

4、利用党日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歌咏比赛、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意识。

5、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审查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按期讨论他们的发展或转正问题。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与党员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原则

党务公开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组织建设: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党组织人员分工和办公电话、履行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

2、重大事项: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及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党组织和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根据公开的内容不同,采取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三种公开形式。

1、公开范围。根据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原则,结合来凤经济开发区工作实际,确定将固定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开内容在来凤经济开发区工委及机关党支部中公开,随时公开内容根据报批情况实时选择公开范围。

2、公开形式。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形式、范围。来凤经济开发区党务公开主要通过会议、文件传阅、下发文件、来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发区网页、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3、公开程序。党务公开工作实行审核批准制度。公开前必须填写《党务公开审核表》,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内由开发区工委集体审核或由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事项报县委决定。

4、公开时限。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的进行再次公开。

第15篇:党务公开制度

为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采用固定的公开栏形式,局党总支以网络公开为主,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公开的内容逐条、

逐项予以公布。

三、党务公开的责任

各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第16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党务公开审批制度

1、决定或办理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时,实行预公开制度,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初步方案,公开期限一般不低于10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和调整,并及

时公开。

2、镇党委党务公开,一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公开的初步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后实施公开。

3、各村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由党组织研究后实施,并由表及里党组织

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公开。

4、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

5、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工作的承办与落实。

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意见收集: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函)、联络党务公开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单位应以适当形式给予回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由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

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四、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登记册》,全面记载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情况,并适时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一、全镇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监督。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致富带头人、群团组织、离退休干

部职工代表等。

三、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四、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五、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

一、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监督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为 为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单位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到位;

(二)、对党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三)、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四)、协调处理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支部按规定聘用一定数量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

(一)、监督党支部及支部领导人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是否经常监督检查、研究安排党务公开工作;(二)、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四)、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搞好党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

民意测评的方式进行。

三、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

档案。

四、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县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严格要求、促进工作的原则进行。县党务公开办负责对各党委(党组)、县直机关工委直属的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各党委负责对下属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

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㈠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坚持制度化; ㈡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㈢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㈣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到位; ㈤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办理和反馈。

㈥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第三条党务公开工作原则上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全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事项及公开面大的公开项目要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 第四条督查、检查、考核要周密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县党务公开办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实施,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图形式。

第五条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要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以及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要严格依照《平凉市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

究。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一、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记录簿》、《党务公开内容记录簿》、《党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工作记录簿》、《群众意见处理情况记录簿》等有关台帐,对历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工作资料,要分类记录、保存。

二、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分类、归档保

存。

三、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专人负责处理,办理情况和结果,应当视情公开。

四、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向反映人专门反馈,听取

其意见。

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精神、重要决定、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2、研究提出全镇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实施意见,解决党务公开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听取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单位党组织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汇报,讨论决定其请示的有关问题。

4、研究决定向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党务公开工

作事宜。

5、对收集、反馈的有关镇级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意见。

二、基本要求

1、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

开。

2、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组长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3、领导小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领导小组会议。

4、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搜集汇总,由组长确定,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召开前一天通知到各成员,会议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

5、领导小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意见不统一时,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讨论。

三、会议落实

1、会务人员要负责如实、详尽、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会议记录应及时送请缺席的领导小组成员阅知。

2、会议议定的事项,根据需要可印发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或督办落实。

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向上反映经验,向下通报情况。

镇党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一、镇党务公开工作实行每季度一次的通报制度。

二、通报主要采取会议、党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形式进行。

三、通报的内容包括: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的情况,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总体工作情况,各级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情况,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利益和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等。

四、定期通报的方式、内容由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经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

五、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7篇:党务公开制度

大杨树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审核把关制度

第二条

各级党组织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三条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核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四条

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并提出公开的范围、形式、载体、时限等相关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并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提出公开的具体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六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签批的意见,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并负责做好材料的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七条 党务公开内容发现失实的,必须立即更正,并作出说明。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八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党务信息,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九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十一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二)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在作出公开决定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

监督员制度

第十二条

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等。

第十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三)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第十六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

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虚心听取他们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第四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对适合通过网络公开的内容,应统一在常熟市党务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

(一)知晓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的了解程度。

(二)满意度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等情况的满意程度。

第二十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情况与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相挂钩。

第五章

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

第二十八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并存入档案。 第二十九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资料归档制度

第三十条

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三十一条

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材料及领导签批的《党务公开事项审核单》。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制度、资料等。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会议材料、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的原件、领导签批意见的原件、整改措施及反馈意见的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

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第三十三条

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并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七章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四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五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第三十六条

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密的内容资料进行公开的;

(四)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以及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五)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未按规定处理和反馈,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第三十七条

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责令责任人、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三)情节严重,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8篇:党务公开制度

市委党校党务公开制度

党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下辖各党支部,通报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党委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校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发挥党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党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1、党校重大问题主要范围

(1)党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党校奖惩工作的制度设计及安排。 (5)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党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9)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10)教职工收益分配等问题。 (11)其它重大问题

2、党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党委会议是党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党委会议成员为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政工科长、纪检科长等。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党委书记负责决策。

3、党委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党政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委会讨论通过(如党委会认识不统一,意见严重分歧,待进一步沟通、磋商)→校领导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3 市委党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1、《党章》第二章明确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重大问题都交给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凡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领导自身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本人要在24小时内,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请示报告。

3、在工作和生活中,对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例如严重自然灾害、紧急事件、重大事故等,由于各种原因,组织还没有作出决定或者来不及作出决定,但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提出解决方法,此时党组织负责人应该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拿出主张和解决方法,但事后一定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4、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在调研基础上,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 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6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

(1) 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 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三)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2、关于各类班次的班主任建设工作 (四)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校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中层干部竞聘制度

中层干部在党校队伍中是一支中坚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部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责任人,抓好这支队伍的建设是搞好党校教学管理的关键,为做好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特制订下列办法。

(一)党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竞聘岗位,制订竞聘方案。

(二)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任务、要求等,制订相应的岗位条件,由竞聘者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参加竞聘。

(三)成立中层干部考核小组,依据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听取竞聘者的演讲、考察等方式进行,通过考核择优录用。

(四)中层干部竞聘由校党委组织。竞聘录用人员由校党委会审定。

(五)对竞聘上任的中层干部,校党委按岗位目标确立工作职责,并赋予一定的权力,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任期满后落聘或聘期内解聘或自动离职,不再保留原岗位津贴待遇。中层干部任期3年,可连续参加公开竞聘。

8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成果的长效机制制度

1、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

3、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4、建立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制度

5、建立工作定期评议制度

6、建立日常行为档案制度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 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 发展、转正。

3、党委会,每逢重大问题召开。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研究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决定党校重大问题等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学习日 制 度

1、明确领导职责。学习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宣传委员认真组织学习,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

2、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学习时间安排表,明确学习任务、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规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星期五上午为政治学习日,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抽出1小时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如有中心学习任务,可随时增加学习时间。

4、执行考勤登记。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登记制度,及时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地点、因故缺席的人员及理由等实行学习登记建档。

5、交流学习体会。党员干部职工要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和研讨论文,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心得交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通报学习情况。办公室要整理学习情况,发布政治学习简报,适时通报反馈学习收获,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成果。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每两周召开一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不许有特殊不参加生活的党员。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要文献和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章。

2、检查各支部党员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3、检查各支部党员在思想工作、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检查各支部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情况。

5、检查各支部党员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6、组织各支部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7、三会一课”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部分,是党委组织支部活动重要内容,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都要认真对待,服从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本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达到纠正缺点,消除思想和工作分歧,增强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激励表彰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围,特指定本制度。

一、权利激励

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来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荣誉激励

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来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

三、物质激励

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实物奖励。

四、政治激励

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党支部学习制度

1、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支部书记定期检查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评定意见。

2、每次集中学习,党员主动签到,支部书记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3、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学习手册。

4、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或党员自学,都认真作好学习笔记。5 每位党员教师自选主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6、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向党委事先请假,征得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应及时补课。

7、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活动与党委中心组政治学习相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

8、党委安排学习活动,各支部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一切其他的活动让位于此,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岗位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

2、在第一条基础上,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前一段时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虚报。

3、根据要求党员可向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思想情况,要敢于讲真话,有必要做好纪录。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

5、年期根据汇报情况和实际调查,群众反映,评出优秀党员和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发展党员申请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党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参加有市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外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行为规范》。

3、申请入党的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4、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实事求是,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党委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听取党外意见,并向党委如实汇报。

6、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7、校党委召开各支部书记联席会,确定召开发展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发出通知。

8、召开发展党员的全校大会。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校党委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预备期为一年。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于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日常考察由党支部书记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

4、预备期到期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不符合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与半年,不超过半年),不符和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5、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支部,所在党支部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建议,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对本人提出的申请由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表决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教育制度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以及党员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确定。

2、教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特色理论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二是教育教学专业理论教育、科学技术教育。

3、党员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轮训、上党课、讨论、个别谈话、文化活动、自学。

4、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原则,突出党性,注重实效,以正面教育,以自我修养为主,做到双管齐下。

5、党员教育要先调查分析,摸清情况然后制定计划,明确任务。

6、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找出来,总结完成后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18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组合自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委和同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员大会是党委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审议、通过党委工作报告。

3、制订党校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

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

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7、积极配合支部做好青年教师的工作,在思想、生活、业务等诸方面给予关心指导。

21

发展党员制度

1、党委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2、党委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3、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2

党支部民主管理制度

1、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在事关党校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在做决策之前,支部要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2、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事关党校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的落实过程中和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教工代表会议进行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监督。

3、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每年年底党支部向党员报告上一年支部的工作情况和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及设想,听取大家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3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2、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3、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4、党员因外出务工、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6、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材料。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24

支部改选工作制度

一、做好改选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关于改选的有关事项。

2、起草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酝酿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4、支部委员会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及时报署党委审批。署党委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1、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听取意见。

2、进行正式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3、主持人宣布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支部、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并进行工作分工。

四、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和委员会的分工情况,报请署党委审批。

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的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25

党课制度

1、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

2、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

3、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4、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

5、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堂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6、党支部根据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

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青年参加听讲。

7、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置适量的思考题。

8、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

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26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制度

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性机制的工作十分重要,应确定长效性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工作的现实需要。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去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都离不开制度成果,即长效机制建设。

2、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作为重要方式。经常性教育是集中教育

27

第19篇:党务公开制度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

党支部制度

2011年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不得截流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4、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5、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6、坚持和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1、《党章》第二章明确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凡属重大问题都交给党和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凡涉及到本部门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到领导自身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本人要在24小时内,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请示报告。

3、在工作和生活中,对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例如严重自然灾害、紧急事件、重大事故等,由于各种原因,组织还没有作出决定或者来不及作出决定,但又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提出解决方法,此时党组织负责人应该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拿出主张和解决方法,但事后一定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

4、党组织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在调研基础上,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给予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

二、支委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民主生活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

(五)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 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指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指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七)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自觉地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特殊党员。

2、考核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一次。支部应建立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考勤制度,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批准后才离开。支部应该每半年在党内公布一次党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出勤情况。

3、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计划的管理,做到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4、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民主生活会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5、支部及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制度

(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3、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4、落实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1)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其行使职权有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伤、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的规定。

(2)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从业行为的规定。 (3)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请的规定。

(二)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协商工作。

2、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

(三)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1、收费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2、减轻幼儿家长负担工作

(四)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执行收支两条线及财务监督工作

2、推行园务公开

3、推行领导干部任职、离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成果的长效机制制度

1、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

3、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4、建立扩大党内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制度

5、建立工作定期评议制度

6、建立日常行为档案制度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三 会 一 课 制 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 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

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 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学习日 制 度

1、明确领导职责。学习日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宣传委员认真组织学习,办公室负责学习考勤。

2、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季度学习时间安排表,明确学习任务、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规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星期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每个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时间抽出1小时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如有中心学习任务,可随时增加学习时间。

4、执行考勤登记。建立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登记制度,及时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地点、因故缺席的人员及理由等实行学习登记建档。

5、交流学习体会。党员干部职工要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和研讨论文,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心得交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通报学习情况。办公室要整理学习情况,发布政治学习简报,适时通报反馈学习收获,进一步巩固、提高学习成果。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每两周召开一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不许有特殊不参加生活的党员。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要文献和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章。

2、检查支部党员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3、检查支部党员在思想工作、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4、检查支部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情况。

5、检查支部党员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6、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7、三会一课”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部分,是支部建立重要内容,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都要认真对待,服从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本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达到纠正缺点,消除思想和工作分歧,增强团结,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激励表彰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围,特指定本制度。

一、权利激励

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来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荣誉激励

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来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

三、物质激励

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实物奖励。

四、政治激励

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学习制度

1、制订明确的学习计划,党小组长定期检查每位党员的学习笔记,并认真做好评定意见。

2、每次集中学习,党员主动签到,支部书记认真作好考勤记录。

3、医院为每位党员统一发放学习手册。

4、每次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或党员自学,都认真作好学习笔记。

5、每位党员自选主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6、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先请假,征得支部书记同意,但事后应及时补课。

7、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党员学习活动与支部核心组政治学习相结合;党员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

8、党支部安排学习活动,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一切其他的活动让位于此,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1、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岗位中积极进取争先创优。

2、在第一条基础上,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前一段时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必须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虚报。

3、根据要求党员可向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思想情况,要敢于讲真话,有必要做好纪录。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

5、年期根据汇报情况和实际调查,群众反映,评出优秀党员和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发展党员申请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参加有党支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外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行为规范》。

3、申请入党的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4、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内容实事求是,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党委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听取党外意见,并向党委如实汇报。

6、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7、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小组确定召开预备党员大会,参加人员、列席人员、时间、地点,发出通知。

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会。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预备期为一年。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的汇报,个别谈心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讲评,分配一定的工作等方式,对于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3、预备党员日常考察由党小组长和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登记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

4、预备期到期向上级党委申报,上级党委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于不符合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与半年,不超过半年),不符和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5、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支部,所在党小组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的建议,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6、对本人提出的申请由支委会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表决做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员教育制度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任务以及党员目标和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确定。

2、教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理论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社会主义特色理论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二是教育教学专业理论教育、科学技术教育。

3、党员教育的方法:主要有轮训、上党课、讨论、个别谈话、文化活动、自学。

4、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原则,突出党性,注重实效,以正面教育,以自我修养为主,做到双管齐下。

5、党员教育要先调查分析,摸清情况然后制定计划,明确任务。

6、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找出来,总结完成后作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部分向党员大会报告。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讨论,组合自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委和同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交给的学习任务。

2、组织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进行宣传,开展党的政策的宣传,大力表彰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技术,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生活会,并按党章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党的工作方法,负责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3、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

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

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7、积极配合支部做医生的工作,在思想、生活、业务等诸方面给予关心指导。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发展党员制度

1、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2、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3、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支部民主管理制度

1、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在事关医院发展、稳定和教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在做决策之前,支部要通过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2、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事关医院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的落实过程中和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进行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每年年底党支部向党员报告上一年支部的工作情况和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及设想,听取大家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2、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长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交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3、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4、党员因外出务工、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6、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材料。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7、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支部改选工作制度

一、做好改选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关于改选的有关事项。

2、起草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总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酝酿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4、支部委员会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安排、选举办法等,及时报署党委审批。署党委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1、支部书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听取意见。

2、进行正式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3、主持人宣布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总支、支部书记,并进行工作分工。

四、将选出的总支、支部书记和委员会的分工情况,报请署党委审批。

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的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课制度

1、党课是用讲课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内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

2、党课内容主要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系统地向党员讲授党的基本知识,使党员增强党的观念。

3、党课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教育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

4、党课教育要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以统一党内认识,推动当前工作。

5、党支部要认真制订年度党课教育计划,确定每堂课的时间、内容、形式及主讲人。

6、党支部根据年度党课教育计划做到一个季度安排一次党课,出席对象有全体共产党员、发展对象,亦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青年参加听讲。

7、党课的主讲人必须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并布置适量的思考题。

8、全体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听好党课,做好笔记,接受教育,达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也不得迟到或早退。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制度

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性机制的工作十分重要,应确定长效性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工作的现实需要。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去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都离不开制度成果,即长效机制建设。

2、做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把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作为重要方式。经常性教育是集中教育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第20篇: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决定在我校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我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内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四、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也可利用电子屏幕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制度范文
《党务公开制度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