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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度的改革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24 09:03:33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行政制度改革

李克强总理曾经说过“凡事想要做成的话,总是要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作出可能的选择。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当然也是简政放权。如果说机构改革是政府内部权力的优化配置,那么转变职能则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这项重大改革实现了“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部门办审批”,实现了“一口进、一口出,进一个门办全部事”的格局,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更好、更全面、更接地气地实现以人为本,从根本上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在以往30多年的改革进程中,伴随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但这项改革远没有完成。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职责边界不清晰,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过多,包括前置审批过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行政性垄断过多。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同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有利于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一些政府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时,还不同程度存在流程繁琐、时限过长、收费偏高等问题,既不利于提高行政效能,又影响了政府形象。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可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推动政府创新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由事前审批向更多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必然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勇于对政府削权和限权,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通过公开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如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由实施管理向提供服务转变,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在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事务环节多链条长的情况下,必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加强监管和服务,必须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不断有新作为、新突破。通过多设路标、少设路障,抓紧把规范市场运行、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则、标准、治理体系建立起来。

理清一套清单。推行行政审批清单化管理模式,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统一备案、统一登录、统一公告,确保真正实现“一口进、一口出”,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审批局集中办理,并编制了《办事指南》和《权力清单》,将操作流程固化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确保“职权事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使政府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树立一个标准。按照“于法有据”的原则,依法设置审批事项,对自行设定的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对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杜绝搞变相审批,对没有纳入行政许可目录管理的,一律不再审批。通过对审批流程多次梳理、论证、优化,彻底取消“重叠”要件,对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通过标准的不断规范,有效解决了以往审批系统运行速度慢、流程繁琐复杂、工作效率低下、缺乏有效后台监管等问题,使总体压缩办理时限达到1/3以上,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从100多天压缩到50天以内,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推进了新的管理机制落地生根。

打造一套机制。围绕实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着力在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监管工作体系上下功夫。在服务大厅内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同时安排专人专项负责,一旦接到意见和投诉,直接记录在案,并将情况反馈到对应的窗口,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内部的监督力度,通过后台审查的方式强化内部的监督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记录问题、处理问题,建立起由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创造一串红利。通过改造升级,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审管分离”,彻底改变了过去政府职能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重审批轻管理、重审批轻服务,以审代管的现象。所有审批事项都在行政审批局现场办结,在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关键是要向依法依规的市场主体发出“前行、前行、再前行”的信号,向依靠劳动创业创新者亮起“可以、可以、再可以”的绿灯,对那些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要及时亮出黄牌,甚至出红牌罚下场。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各类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适用范围 当面试题目涉及李克强总理谈改革、谈放管服、谈简政放权、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都可以借鉴材料中的观点和对策。具体适用如下:

如题干(看图题)涉及审批权力寻租、群众为盖章跑断腿、4.4米上审批图等问题。原因分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贯彻落实好这项改革要求和任务,对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重大改革的目标之一,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部门办审批”,实现了“一口进、一口出,进一个门办全部事”的格局,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更好、更全面、更接地气地实现以人为本,从根本上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如题干涉及为什么要“简政放权”和“放管服”,可以引用李克强总理的观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关键是要向依法依规的市场主体发出“前行、前行、再前行”的信号,向依靠劳动创业创新者亮起“可以、可以、再可以”的绿灯,对那些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要及时亮出黄牌,甚至出红牌罚下场。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各类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当题干中涉及为什么要大力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或者是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意义)。对策分析中可以适用如下观点:

第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同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有利于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可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推动政府创新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由事前审批向更多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

第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必然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勇于对政府削权和限权,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通过公开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相关真题 例题:

近年来给省都在减少行政审批流程,湖北是近几年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制度最多的省份,请就湖北这一举措谈谈你的看法。(2014年6月13日湖北省公务员) 加分回答: 表态分析: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通过这一重大改革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部门办审批”,实现了“一口进、一口出,进一个门办全部事”的格局,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更好、更全面、更接地气地实现以人为本,从根本上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例题: 现在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权限,谈谈你的看法。(2016年6月20日内蒙古公务员) 加分回答: 意义分析:

第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释放改革红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加快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推动政府创新管理方式,主动适应由事前审批向更多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

第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有效减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通过公开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推荐第2篇: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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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户籍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基本国情,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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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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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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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 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三、创新人口管理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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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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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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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抓紧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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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网s.yingle.com 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敢于担当,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法规,落实经费保障。公安部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跟踪评估、督查指导。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严肃法纪,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全面阐释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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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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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昂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为了使人民陪审员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我院专门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针对陪审功能的发挥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一、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情况

1、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我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名,均为藏族、男性、乡镇干部,年龄在30-35岁之间,今年我院没有增选人民陪审员,因为法官人数与人民陪审员人数相等,根据上级要求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经超过法官人数的三分之一。

2、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

我院5名人民陪审员均为我院提名报人大批准方式产生。

3、我院人民陪审员完全按照《决定》规定的方式遴选,没有违背《规定》的标准。

4、我院没有长期不能履行职责的人民陪审员,所以尚未建立人民陪审员的退出机制和轮替机制。

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情况。

1、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范围

我院完全依照《规定》执行,因重大案件集中于刑庭所以人民陪审员仅参与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我院民事案件多数为调解结案,而且立案调解居多,所以在民事和执行案件中都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

2、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

到目前为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4件,占本辖区内普通程序案件的7%,人民陪审员没有参加其他程序。

3、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均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全员轮流。

4、我院人民陪审员固定分配于刑事审判庭。

5、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了庭前阅卷、庭审发言、评议阶段发表意见,没有起到对法官的监督作用,与审判组织配合较好,积极性较高,希望陪审员今后多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提高对参与庭审工作的认识。

三、人民陪审员的保障问题

1、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仅解决了培训费用,其他经费未得到保障,因为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均为乡镇干部,所以没有给予补贴。

2、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没有受到安全方面的威胁。

四、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情况

1、我院人民陪审员由院党组统一管理,不定期联系和

沟通。

2、我院没有人民陪审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情况。

3、我院人民陪审员进行了3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以理论为主, 2007年在西藏法官学院培训20天,在司法处培训7天,2008年年初我院和司法局联合培训3天。

五、其他

1、我院有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每人参审两件。

2、我院参与陪审的人民陪审员占陪审员总数的40%。

3、参加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都是乡镇干部,年龄在30-35岁之间,一名32岁,一名34岁。

4、2005年5月-2009年7月期间,年度审理案件最多的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2件。

针对以上问题,要充分发挥陪审员在社会正面影响力的优势,提高陪审员与社会的沟通效果,增强法院裁判的说服力,还应该提高陪审员的地位,建议对陪审的社会地位从法律上比照人大代表对待,凸显其在当地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增加他们的社会荣誉感和使命感,从而达到更充分的发挥陪审员的参审、陪审作用,扩大公众对法院裁判结果的认知度。

昂仁县人民法院

2009年7月13日

推荐第4篇:学生会制度改革

“som”有限责任公司遵循管理学院党委及团委的宏观调控,以广大青年学生为客户服务群体,以最大需求的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理念,以最终实现对客户的覆盖及企业影响力为利润考核目标,以客户满意度为主计算年终绩效。

为了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加快新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强公司校园影响力,公司注重内部规划与建设,现将公司内部结构公布如下:

一、公司职能部门配置

首席执行官ceo:“som” 责任有限公司中制定企业战略和目标,把握企业的前进方向,高层管理人员的团队建设,对外代表公司创立企业文化,对活动的监管、开展与否有最终决策权。

行政管理部:建设和完善企业文化,负责企业的固定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会议记录与公文,企业物资分配及核准开支,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调配及客户、员工权益维护,负责建立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的工作,负责公司招聘规则、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企划执行一部:负责公司品牌文化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文化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二部:负责公司品牌体育类项目的推广、企划工作;组织、参与、指导企划及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体育类项目的营销推广工作。

企划执行三部:研发技术部,肩负着研制、开发新型项目,完善活动功能的任务,并且进行试点工程的构想组织和完善,参与公司发展规划工作,并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som”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结构图

二、ceo及分管董事

首席执行官ceo:胡 韬

行政管理部分管董事: 程 铭

人力资源部分管董事: 王 帅

企划执行一部分管董事:赵 月、周 正

企划执行二部分管董事:孙琳琳、张 壹

企划执行三部分管董事:孙千慧、孙 阳

管理学院团委以学生会为平台推进试点工程,大胆创新成立“som”责任有限公司,将持续引导学生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于实践之中,使学生们在工作的历练成长中积累企业管理技能,增长才干,助推基层共青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欢迎广大师生客户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为使应院团总支学生会成为一个更有凝聚力的战斗集体,以正会风,使其规范高效,特将会议制度进行如下改革:

1.实行例会制

(1)常委会议: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3)全体干部会议:(两周一次)

(4)各部门会议:例会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两天通知与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安排时间。

(5)各部门同所管辖的班委会议:会议由各部门制定并提前三天通知办公室备档,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时间及地点。(紧急会议除外)

2.(2)(3)项由素质拓展部负责会议出勤考核(此项与干部考核挂钩);

3.(2),(3),(4),(5)项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6.会议应准时召开,主席团办公例会、各班班干部会议、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由办公室牵头联系,部长办公例会由各分管副主席牵头联系;主席团办公例会有事者须及时向主席请假,各部门办公例会向各分管副主席请假; 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7.会议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及详尽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进行文字记录;各部门办公例会须设有专人负责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送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8.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9.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和设想,并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间可进行修改补充,若无异议,一周后生效。

注:如有特别情况,另需通知

推荐第5篇:六大制度改革

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怎么走?首推六项制度建设。10月12日下午,众所瞩目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会议公报指出,要“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

具体而言,未来12年,中国将建立和完善农村六大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广泛认为是2020年前中国农村改革的政策框架。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执政党在农村改革30年后,再一次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农村改革的首要目标。

确立农村发展目标

此次会议确立的中国农村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明显进展,基本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中国决策者认定,当前农村依然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而“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为了改变上述局面,中国农村改革将有三大任务:首先就是“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其次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第三是“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而在制度建设中,“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是首次提出。

农地制度改革为首要任务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次会议,农地制度的改革是核心内容。其中主要有两大关键点:一是农地承包权从30年不变,改为“长久不变”;二是提出了征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最值得期待的就是征地制度改革。

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基本原则就是要缩小征地范围,把政府强制性的征地权限于公共利益的范围。而对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农用地转用,有望在严格执行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按公平市场价交易。

当然,征地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十七届三中全会只是提出了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关键还在于如何修改《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确定新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框架。改革依然会有阻力,任务十分艰巨。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除了上述制度建设,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的措施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2000年后,中国决策者确立了农村政策的“六字方针”,所谓“多予、少取、放活”。在“少取”方面,近年来变化甚大。始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已全面完成,取消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三提五统”等各种收费,农民负担大为减轻。

在“多予”方面,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民的补贴,诸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目前种粮农民每亩地年均可获得补贴70元以上。同时,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每年可获人均80元的补助;2007年,中国还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低保制度。

在“放活”方面,由于长期城乡分治,利益格局难以短时间调整,改革创新的难度最大。但正因此,推进改革的空间也最大,这也正是此次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原因所在。诸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金融支持等,都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此次会议把农村制度建设放在整个农村改革的首位,这说明中央决策者对“放活”已有清醒认识和决断。学者指出,未来中国农村的改革重在“放活”。同时,“多予”也会继续强化,比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加大对农民和农业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等。

推荐第6篇: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成就

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的利益与生产成果紧密联系,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民收人增加较快。从总体来看,中国广大农村已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向小康社会迈进。

二、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党和政府还大力支持农民在集体的土地上兴办乡镇企业,发展

二、三产业,后来的土地管理法对此加以确认。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使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大量农民参与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经验

一、农村改革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拥护,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家庭承包制也需要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对按人分包、不断调整、难于流转的土地承包办法,必须进行改革。政策既要保持长期稳定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央有部署,基层和群众都有要求,势在必行。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总的指导原则,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保持农村形势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必须以统一组织实施;以强化所有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为基本内容;具体形式,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尊重群众的意愿、农民实际利益,。

四、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放活农用土地使用权,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五、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要与村镇、道路、水利、学校、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项建设以及计划生育、陈欠清理、农村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等项工作相结合。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集体土地产权不完整。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还有待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同几级集体组织与农民的权利关系,法律规定不够明确,集体土地权未能受到严格限制。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其对集体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及收益权都缺乏法律保障和规范,权利行使渠道不完善。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还需加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土地管理和利用最核心的环

节、最基础的支撑。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慢于城镇,且确权登记质量还不够高,没有完善而系统的农村土地地籍档案作支撑,承包地、林地、建设用地还未实现统一登记、一张图管理。

3.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相对薄弱。土地规划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措施。目前,农村土地规划却只落实到了乡镇一级,缺少村社层面的土地规划指导农村建设布局。

4.农村土地市场不健全。长期以来,农村土地的流转大多为自发、私下的,没有统一的交易规则,其流转更类似于大海捞针式的选择机制,不仅流转规模不大、价值实现形式相当有限,更缺少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

5.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狭窄。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受市场不健全、流转范围有限等制约,农民很难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变现其土地财产、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跃增和财富的积累。

6.征地制度亟待改革。近十几年,我国农村土地征地的政府强制性、行政定价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等始终存在争议,导致征地政策制定、实施中仍面临重重矛盾和压力,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呼声仍然很高。

7.耕地保护缺乏市场化的奖惩机制。目前,耕地保护手段仍较单一,引导集约节约合理用地的价格杠杆、财税制度等尚未有效形成,尚未形成市场化的耕地保护利益机制,没有调动起市场主体参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必须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耕地保护制约和激励机制,让保护耕地有利可图。

推荐第7篇:教学制度改革

教学制度改革

如何在职业教育教学中进行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学生个体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与开放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制度,是职业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中面对的现实课题。在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教学改革,可以真正体现职业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有利于调动学生的 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贯彻按需施教、因材施教的原则,保护和培养学生的个性。试行学分制改革还有利于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培育学生的终身教育观念,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立。更为现实的意义是整合现有的区域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因此,积极试行学分制试点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教学改革以及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切入点。

一、试行学分制是社会需求和职业学校内部改革的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那种千人一面,规格单一缺乏个性的职业教育模式,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迅速发展的经济和社会需求。那些思想品德素质良好、文化基础素质、职业技术素质以及创业素质等较强的,具有较强的岗位应变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人才,才能在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升级优化,行业热点不断变化的市场中,找到自己的坐标。现在大多数职业学校还或多或少的带有计划经济的\"统一专业,统一计划,统一规格,统一管理\"的痕迹,在人才培育和教育上表现为依赖\"有什么师资就开什么专业\",没有真正做到\"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就结合学校条件开设什么专业,培养什么人才\",\"学生需要什么,学校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社会对人才规格多样化的需求,需要职业学校改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不断调整目标和方向,注重自主意识和竞争观念的培养。职业学校的教学既要适应经济发展对某类\"通才\"的培养,又要满足越来越细的社会分工对\"专业人才\"的供给。通过施行学分制,可以找到一条解决人才培养与使用\"两张皮\"现象的途径。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增加了国民接受更多教育的机会。社会进步和济发展更求通过提高受教育年限、层次以及终生教育增强国民的综合素质。近几年来,大学扩招拉动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规模的不断扩大,提高了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但是,普通高中办学目标的单一性和 不断的选拔、淘汰制度,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要求的多样化,也不能满足学生自主发展的全面要求。职业学校一方面为了自身的生存,一方面要肩负起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重任,而面对的是一个文化素质差异较大、个性多样的特殊群体。就职业学校自身而言,目前不少学校在校生的构成就比较复杂,既有传统意义的职业中专班,又有综合高中班。综合高中班每一个学期又在不断的分流,职业中专班又分为就业准备班和高考准备班。再加上实习条件的限制,规模性的实习难

以施行,造成了课堂理论教学与技能实践教学无序转换,客观上难以达到教学要求,影响了学校的形象。在职业学校积极试行学分制改革,可以很好的贯彻按需施教、因材施教的原则,调动每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兴趣和爱好,挖掘他们的最大潜能,让每一个学生积极面都得到闪现,让他们在积极愉悦中得到发展,真正作到\"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人人成材\",达到就业有技术、有门路,高考有希望、能升学,即使走向社会也是一个合格公民的目标。从单一行政区域来看,仅高中阶段层次的学校教育可以划分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又可以分为传统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另外还存在大量就业前和就业后培训的社会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和机构,分属于不同的行业、单位和部门,并且还有许多是混合共存的,它们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沟通。在专业设置上,表现为热门专业大家抢着办,不顾是否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不考虑办学的周期性长、慢等教育规律,使得区域内职业教育龙头不强,缺乏亮点,学校和教育机构无重点特色专业,个性不强。每个学校都是小而全,除去教育部门主管的职业学校之外,其它学校和机构\"老死不相往来\",缺乏必要的交流和沟通,区域内教育资源不能发挥最大效益。从单个学校来说,虽然经过多年的办学积累,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模式,同时它也会束缚学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工作依赖\"惯性\",长时间形成\"惰性\",思想不够解放,教学改革步子不快,评价制度不够科学,教师工作压力小,积极性差,无法施展自身才能。通过试行学分制改革,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做到不同类型之间的教育可以相互沟通,不同单位和部门所属学校之间的学校通过学分互认,做到课程互选,专业共建,突出特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办学体制的改革,共同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从学校内部来说,试行学分制可以激活学校用人制度的改革,调动教师的工作和学习两方面的积极性。学分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将原有的单一的固定的课程体系大打破,构建起一个包括选修课程在内的课程体系,学生不仅仅是对课程的选择,也包括着对教师的选择和承认,使得教师人人感到有压力,有动力,自觉的去研究和开发新课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来适应被\"解放了\"的不断提出新要求的学生,丰富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技能,培养他们的能力。

二、学分制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成绩考核和学分计算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原山东省教委《关于加强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为我们实施学分制教学改革提供了指导依据。《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验,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要建立校际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学分相互承认的机制,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学校选择课程。对于从其

他高中阶段学校转入的学生,承认其相应的学习经历或学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承担着 实施高中阶段文化基础教育和培养职业能力的任务。文化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列为必修课程。专业课程应当按照响应的职业岗位(群)的知识、能力要求设置,突出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学校根据需要开设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满足社会需求和职业分化、变化的需要。

教育部制定和颁布了一批重点专业的教学计划,学分制改革学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与变化情况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三年,三年总周数为150周,教学时间为110周,周学时为30。

学分制试点的课程可以分为必修课、限修课和任选课。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为必修课,它包括教育部规定开设的文化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是学校和学生双方都必须开设和学习的课程。限选课是学校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以及办学条件,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开设的课程。限修课可以是单设课程或组合课程,也可以是综合课程,要以学生的发展专门化需求而设置。任选课是为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开设的课程。包括人文、社科、艺术、体育、人口、资源、环境、法制、军事、管理、科普等方面的课程和对专业基础知识依赖性不强专业课程或专业技能训练课程以及前沿科学常识。这些课程学生可以自主选修,其形式可以是班级组织教学,也可以是专题讲座。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比例应不少于10%,学校根据实际逐步扩大比例。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学校公布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进行选课。学校应在学期结束前3-5周内公布下学期各年级要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和任选课。学校允许免修部分课程,学生可以获得学校批准后边学习边工作。对于已经通过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对课程的考试,也可以申请该课程免修。鼓励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允许跨校选修课程,提倡本校综合高中班学生选修职业中专专业课程。成绩考核和学分的计算。根据职业学校的现状和学生的心理特点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时学分为宜,也便于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时,可以参加相应课程考核,并结合平时学习情况平定学习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应占到一定比例。学校应规定学生每学期修习课程学分的上限和下限。文化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实行教考分离制度,每门课程修满规定课时,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限选课程和实践课程的考核,一般由学校组织实施。必修课和限选课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限选课补考仍然不及格者,需要重修该门课程或改修其它限选课程,必修课程补考仍然不及格者需要重修。部分难度较大,有相当部分学生难以达到统一教学要求的课程,可以采取分层次

教学的办法来解决,设不同的教学要求和评价标准组织教学,将考核成绩换算为标准学分。积极吸引社会、行业参与考核与评价,要重视学习过程的考核。在规定学期学分上下限基础上确定完成学业总学时数,并制定符合实际的记分标准。设置奖励学分,鼓励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科技发明竞赛和社会公益事业。允许学生兼修第二专业,达到基本学分,可以获得双学历证书。根据学生修习获得学分情况,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一定修业期限。

三、搭建教学改革平台,保障学分制顺利实施

学分制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单个的职业学校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在一定区域内积极创设条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体师生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实行学分制对于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要改变传统 的学生管理方法和措施;要不断完备教学设施。要加强各类中等教育层次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

实行学分制,对广大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选修课成的开设和比例的不断扩大,时间课程要求的提高,对教师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相对提高,传统的固定的只能胜任一二门课程的教师将难以适应,\"双师型\"的复合型的教师越来越受到欢迎。面对教师学生授课学习的\"双向\"选择带来的危机,教师只有不断接受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改善自身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局限水平和创新能力,改革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才能从容应对,提高开课能力,不至于\"下课\"。要制定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支持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培训和技能顶岗锻炼,鼓励教师转专业研习和开设创新课程。要制定相应政策,允许教师跨校兼课,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带动作用。学分制改革带来的是教学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课程安排的复杂化以及学生管理的表面无序化,给整个学校管理提出了新课题。要求学校管理人员熟悉学分制教学改革管理制度,树立为一线教师、为学生、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学校要逐步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学秩序,要建立班主任和导师制并存,相互沟通协调的学生管理机制。

学分制教学制度改革学校的基本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那些办学规模小、层次底,无专业特色,管理水平低下的学校是严峻的考验。试点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发挥特长、突出特色结合重点专业建设,增加投入,不断完善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满足学分制对教学设施多样化的需求。要重视校外教学基地网络建设,加强校际间合作,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最大程度的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改革现行的学籍管理制度和会考制度,允许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重新选择专业和转学,转学或转专业后已修学分相互承认。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

人中专和普通高中的相同课程学分相互承认,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以直接转为学分,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转换为相应的学分。转专业后已修的未列入新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学分,记入任选课学分。

推荐第8篇:医疗制度改革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题

【背景材料】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习题】

请你结合社会实际情况,围绕“农村医改中政府应如何发挥作用”这一话题,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鲜明,立意正确。字数800—1000 字。

【范文】

坚持以人为本 确保农民病有所医

——政府应加快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取得过显著成就,也走过一些弯路。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表现在: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等等。一个国家医疗卫生体制的健全与否,是关乎国民健康和社会兴衰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我国现阶段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建设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 大局。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医改中的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要强化责任,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医疗资金的投入,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渐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发展水平的差距,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其次,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体制各项体系制度。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最后,政府要重视医学教育的作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服务;要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要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加大医学教育投入,采取多种培养方式,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合格医生。

加快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长期的任务,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农村医

改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农村医疗体制改革,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民心所向、民生所系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任重道远。

点睛论点

文章站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高度,提出“确保农民病有所医”的观点,进一步紧扣题目要求,进而具体深入分析提出“政府应加快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观点,既有----------------------- Page 2-----------------------

较高的理论高度,又有具体主题,避免了虚无空洞。以二级标题设计论点,写作过程中递进式论述,前后呼应,浑然一体。

■妙言隽语

1.我国现阶段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建设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

2.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医改中的主导作用。

3.加快农村医疗体制改革,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民心所向、民生所系的内在要求。

■文章点评

文章结构完整,脉络层次清晰,观点鲜明。通篇内容贯穿着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主线进行叙述,内容详实具体,论证得当有力,结尾总结全篇,可谓佳作!

推荐第9篇:人事制度改革

浅谈基层科研院所的人事制度改革

改革和完善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是推进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科技工作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经过十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我国科研机构已较普遍地实行了院(所)长负责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工作积极性。但是,目前科研机构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用人机制不灵活,分配制度不适应科技工作新形势等问题,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已成为推进我国科技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地区级的科研院所我们在改革中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做法

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是新形象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条件。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部署,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先后建立了干部管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考察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近年来,单位不但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而且立足于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开拓创新,重点突破,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解放思想,转化观念,深化人事体制改革

经济要发展,科技是基础,人才是关键,管理是保障。“十一五”期间,农科所党委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硬道理,不 - 1 -

断更新观念,深化人事体制改革。一是要打破科技人员安排使用制度,率先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增强危机感,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要破原有机构,按照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设置岗位,彻底解决人浮于事的状况,转变终身制的旧观念,树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观念,不断引进各方面人才。三是打破过去事业单位论资排辈、铁工资的旧观念,树立按岗位、按贡献、按效益大小分配收入的新观念,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

2、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为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结合实际,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围绕抓落实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的培养管理使用上建章立制,并依据《干部管理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办法》、《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实行诫勉暂行规定》、《关于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的意见》、《加强试用期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引入竞争择优机制,推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进一步加大竞争上岗、择优选拔工作力度,把竞争机制引入领导班子建设中来。在中层领导干部中中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办事,把握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公开竞争职位、条件、程序、方法;二是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职工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确定竞争候选人;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四是测评,民主测评和领导推荐各占40分,当场公布竞争候选人得分情况,排出名次;五是严格考察,充分酝酿讨论,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手续。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一是建立课题(项目)立项的奖励。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地区级及横向合作课题(项目)的科研人员,均可获得立项资助与奖励;二是建立主持课题(项目)的奖励。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地区级课题(项目)的第

一、

二、三主持人,都可获得不同金额的补助性奖励;三是建立新品种审定与技术成果鉴定的奖励。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定名新品种或技术成果通过了鉴定,可获得重奖;四是建立专业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的奖励。在国家级、省部级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学术著作可获得奖励;五是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六是建立省部级奖励的再奖励机制。这些行之有效的奖励措施,不仅加大了科研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而且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5、加强交流与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

实行干部交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因

此,要不遗余力地对科技人员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交流,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能进能出,合理流动。并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组织各层次人员学习与培训培训。此外,为增强科研后劲,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防止出现人才断层的局面。

作为地区级科研院所人事制度改革由制度创新向机制创新推进,改革的成效也逐步显现出来。一是扩大了民主,提高了用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了科技人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了用事业选人,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的良好氛围。三是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干部工作已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之下,体现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求,对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干部基础性工作不够细致,执行制度还缺乏力度;

2、对干部的跟踪考核较少,了解平时工作动态不及时,最终评价干部不够十分准确。

3、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运行机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下一步工作中,还应当进一步把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增加干部队伍活力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结合,抓住难点,大胆探索,务求实效。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力度,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推进干部交流努力形成一种干部“能上能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推荐第10篇:公务员制度改革

公务员制度改革

案 例:在上海浦东新区,公务员不再是“终身制”职业了。年初,新区公布了6个聘任职位,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职位类型集中在金融规划、经济分析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目前有5个岗位的人选已经确定,并在日前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约,聘期为1至3年。

案例分析:公务员岗位不再是“铁饭碗”,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所以,这项举措可以说是一个勇敢而积极的尝试。此前,温州等地区已经率先在这方面作过探索,并引起了社会热议。但由于上海浦东新区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域,并在今年一月份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试点探索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其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其此次招聘公务员的举措,对于推进我国公务员任用制度改革,具有更加广泛的推广意义和价值。

公务员岗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一经录用便等于捧上了“铁饭碗”,基本终身无忧。这是我国目前的公务员制度中,被广为诟病的一个问题。在这种缺乏基本的生存和竞争压力的环境中,不少公务员难免丧失积极进取的心态,产生“混日子”的想法,既然干好干不好都一样,只要不犯大错,就没有失业的危险,干吗不让自己活得舒服点呢?于是,便出现了喝茶看报过一天,能一天干完的工作非要拖上两天等种种现象。这也导致了行政系统服务意识不足,工作效率低下及人浮于事的现象。不仅如此,公务员岗位的安逸和牢靠,还对当前的就业趋势产生了不良影响。最近几年,公务员报考热度持续升温,每年都有数十万大学毕业生挤破了头,要往公务员队伍里“钻”,甚至出现了所谓的公务员“考霸”,这种畸形的就业观不能说和公务员的“饭碗过铁”没有关系,而且也是导致我国目前就业结构性失衡的重要因素。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引入竞争淘汰机制,使公务员队伍真正流动起来。此次浦东聘任公务员在体制上实现了两项重大突破,即实行了合同制管理及协议工资制度。这意味着,这些招聘岗位不再是一份“终身免检”的工作,而要视个人工作情况来决定是否续约留用,这就极大地拓宽了公务员岗位的“出口”,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对于最大限度地激发被录用者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行政系统的工作效能,无疑具有促进作用。

公务员的行为规范里明确道明:勤政为民,钻研业务,务实创新,与时俱进。通过这种竞争性的规范,会促进公务员更认真地履行其行为规范,对整合公队员队伍有很大作用。一支专业、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正常稳定运转的基本保证。浦东新区的公务员招聘,尽管涉及岗位数量还比较少,其进一步的试验效果和推广程度如何也有待观察,但其在制度上的进步性毋庸置疑。当然,我们应当看到,招聘制的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新增成员,从本质上讲,它属于“优化增量”,对于改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生态坏境,在短时间内还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何通过制度设计“盘活存量”,激发现有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仍然是我们面对的现实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脑子应该更活一些,步子应该可以迈得更大一些。

以上就是公务员制度的改革的一方面,由于比较新,所以和教材上的内容联系较少,但是这个问题反映的却是我们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突破,希望这个例子能领导公务员队伍进入到一个更为良好的状态中去。

第11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请谈谈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来研究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内容,将公车改革列入今年政府工作年度计划,为我国的公车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指明了方向,进一步表明中央对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决心和力量。今年“两会”后,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抓紧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车管理使用改革,今年要拿出改革方案,在一些部门试行”。

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状况也没有严格的制度,导致现行的公务用车存在数量越来越多,费用支出过大、使用效益低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选择该课题作为研究课题,其研究结果能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因此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2、我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的现状

我国当前的公务用车制度,是沿用前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控制、编制管理、单位所有、按需配给的模式。在当时经济发展条件下起到一定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这种制度的弊端已经越来越突出。我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主要有其四:

(一)运行成本高,财政负担沉重.

(二)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

(三)公车私用现象严重

(四)超编配车,盲目攀比

3、我国公务用车现状弊端的原因

(一)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二)既得利益集团的“官本位”思想造成的阻力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财政监督制约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四)其他的相关方面原因

如:落后的公共交通体系,与我国当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适应;公车管理存在着难度大、问题复杂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4、国外公务用车管理可以借鉴的经验有哪些?

(一)公车数量少

国外一些国家公务车的使用数量严格控制,必须达到国家领导层才能有公车和司机,如新加坡给总统、总理和资政3人配备专车及司机,由他们上下班及公私出行使用

(二)严格监控

各国都明令禁止公车私用,美国惩罚为“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车权,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

(三)国产化、低排量

许多国家都规定公务用车一律使用国产汽车,而且严格禁止豪华、高排量车。

(四)适当的交通补贴

国外政府大多是以距工作地远近来确定车贴数额,并大力提倡使用节能低耗的交通工具

上下班。

5、国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模式及优缺点

我国公车制度改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到目前,经历了十几年探索和发展,各地因地制宜地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车改模式,即货币化公车改革、半货币化公车改革、加强管理公车改革三种模式。且三种公车改革模式都有一定的利弊因素。

(一)货币化公车改革

按照公务员行政级别、岗位发放适当交通费用补贴。

(二)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缺点

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势有:使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是我国公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之一。能够有效减轻公务用车带来的沉重财政负担。

货币化公车改革存在的缺陷为:①货币化车改既不合理又不合法。②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不明显,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③货币化车改模式不能充分体现社会公平。④易成为滋生新的腐败的温床。

(三)半货币化公车改革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即取消机关公务用车,由政府后勤部门组建新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或出租车租赁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定期结算。方法有三种:①按年度核定各单位用车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计费用车。②向公务员发放数额不等的乘车卡(IC卡),实行公车有偿使用,以年度结算,超支不补,结余转入下年使用,或按结余金额的30%-50%以现金形式奖励个人。③按职级核定公务用车补贴限额,个人凭车辆燃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有效票据在个人补贴限额内报销,超支自负,结余转下年使用或按比一定例奖励个人。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缺点。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势有:货币化公车改革,通过取消公务用车,组建新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或出租车租赁公司,实行乘车卡、实报实销等方式。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存在的弊端为:新组建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或出租车租赁公司,对已经饱和的城市出租车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四)加强管理公车改革

加强管理公车改革的优势有:加强管理公车改革,对低效浪费和公车私用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起到了节约行政成本和提高车辆使用率的目的。

加强管理公车改革存在的缺陷为:对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管理,手续繁琐,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集中管理的车辆没有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资金不能有效的形成良性循环。

(五)全面系统进行车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1、要想根本杜绝公车造成的恶劣影响,需要完善公务用车制度的法律法规。

2、建立刚性的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提高政府公务用车预决算的明确性和透明度,做到政府公务用车信息公开。

3、积极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4、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完善后勤服务机构的建设。

6、如何不断优化车改方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一)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

(二)大规模的用车社会化

(三)适当的车辆交通补贴

(四)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第12篇:薪酬制度改革

相关人士称,《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或将在一个两月内正式公布。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审议通过《方案》,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对《方案》进行了审议。

《方案》核心在于,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调控的办法,其中由中组部、国资委等方面任命的拥有行政级别的央企高管——尤其是金融类央企高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降薪、限薪。

不过国资委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称,所谓“薪酬将削减至30%”的说法并不确切。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则表示,此轮改革绝不是单一降薪,也不是一刀切。苏海南曾受邀参加前期相关部委对《方案》制定的讨论。

本轮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确定了“完善制度,调整结构,加强监管,调节水平,规范待遇”的原则,苏海南说,所谓完善制度,就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央企类型,结合不同的央企高管选拔任用,制定、完善薪酬差异化制度;调整结构是要明确在央企高管薪酬中,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各自占多大的比重,这是和差异化薪酬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加强监管是指中央有关部门要对政策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调节水平是指调节不合理的偏高、过高的央企高管薪酬水平;规范待遇则是要把薪酬之外,央企高管在履职待遇中存在的各种漏洞堵死,使之规范化、公开化。

上述人社部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尽管现在部分央企特别是海外上市公司,为了安抚投资者,对外披露的实际上是高管的名义工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之间还有很大差额,这也是央企上市公司在财务上要处理的难题。据悉,本次《方案》中对此也有表述,既要求上市央企高管的薪酬要公开,而且还要及时公开实际薪酬。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中央只有实施强制国企对外公开高管薪酬,才能对国企高管、央企高管中的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真正起到调整、限高的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先后启动多轮央企高管海选,目前央企中有许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管,2004年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这类负责人的薪酬,可根据人才市场价位,采取招聘和应聘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预计本次《方案》也会确定差异化的制度安排。

除了限薪、降薪方面的差异化调控以外,本次《方案》中更值得关注的是央企负责人的中长期激励。目前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此前国资委发布的《暂行办法》中,虽然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构成中包括中长期激励单元,但具体激励办法一直没有出台。

2009年,人社部曾会同中组部、财政部、国资委等方面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在央企中实行“中长期激励”,但由于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任期规定未作调整,中长期激励政策也就没有在央企中开展起来。此次制定的《方案》则明确,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据介绍,新增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任期激励收入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

上述人社部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国外大型企业,尤其是进入世界500强的国外企业,多注重对企业高管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而目前央企主要负责人的一个任期最长是3年,属于短期激励,在股权激励方面更是滞后。

因此他认为,在对央企高管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降薪的同时,下一步将首先在国有银行领域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并推出股权激励试点,等待试点成熟后,将进一步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推行股权激励政策。

经济观察报获悉,由财政部制定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细则已经基本成型,预计在公布国有银行股权激励试点之前,该项政策也将正式颁布

第13篇: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人事制度管理已不能适应新型形势下发展的需要,其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干部”过于笼统,人事管理模式过于单一和呆板,同时管理的权限过于集中,不顾其工作性质和职责的区分,千遍一律的套用同样的人事管理模式去进行人事管理,用人单位缺乏必要的自主权。

二、干部民主推荐存在拉票贿选的问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民主推荐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坚持民主推荐有利于克服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从而广开视野,好中选优,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减少用人失察失误。但是,部分别有用心的干部却利用民主推荐这个环节,到处托人情、拉关系、找门路,利用电话、信息、请客等方式,让朋友、亲人、部下为自己拉选票,为自己提拔使用创造机会。

第三、实际存在着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出现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能官不能民等怪现象;体现了退休、解职、人齐、淘汰制度的不健全;并且领导干部老化日益严重,从根本上来讲不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老中青不能更好的结合。

第四、缺乏竞争机制和社会调节机制,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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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选用上还存在论资排辈等消极传统用人思想,各级领导班子群体结构不佳,配置欠妥,干部的任用上不能扬长避短、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非所学,而且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严重;干部激励机制不合理或说是缺乏,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总体来说就是流动渠道不畅通,不能很好的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民群众无权随时随地的对各级领导进行监督,没有评议、撤职、罢免那些犯有官僚主义和失职干部的有效方法。

第六、人事立法不系统、不健全,法治建设亟待加强;人事工作神秘化,选人用人缺乏法治,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任人唯亲”等思想和做法;在一些考评制度上很大程度还会受领导的意见左右。

第七、岗位设置滞后,按岗位聘用操作困难。聘用制的核心是按岗聘用,虽然人事部也制定了聘用指导意见,但由于具体的措施没有出台,操作起来困难很大,尤其是对岗位设置的条件和标准没有一个科学的界定。

第八、整体配套改革推行缓慢。事业改革是一个庞大的工程系统,涉及管理体制、机构编制、

财政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人事改革不可能单兵突进。 第

九、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干部人事培训制度和干部岗位责任制。现在有不少干部缺乏现代化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干部职责不清,功过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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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的弊端中我们能感觉到人事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在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难度、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阻碍人事改革的顺利进行,其阻力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几千年来的“官本位”的影响根深蒂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学而优则仕,文人奋斗就为当官,做人上人;有的入党也是为了给自己捞一个政治资本,为升官发财做铺垫。

第二、为政者黑白通吃,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长时间的执政结成了很广的亲缘关系和朋友从属关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牵一发,动全身。

第三、投机倒把、卖官鬻爵,一个地区的某个官员一个人说了算,形成土皇帝、地头蛇。如果摇动这个地盘上的干部,必须惊动其“老大”、保护伞。

第四、有不少表面是公开招聘,实则是为其亲属量身定做,因人设岗,几乎都把条件限制死了,如条件为仅限中央司法部直属高校、某某专业、男性、某某名族、年龄多少、升高多少......除其主要官员的亲属外再无合适人选。

第五、等级关系严密,好些干部当空降兵,经上级研究决定,派下去做过场,所谓的民主就是领导意识;某特殊部门还存在世袭,比如说监狱,老爸走了,儿子从一般职员一下升为监狱长。

第六、阳奉阴违、愚弄百姓。轰轰烈烈的公开选拔,全是作秀,实际是早就内定了,最多开始挂个“临时”,一转眼就变成正式的了。

除上述以外还有很多阻力,在这里我就不一样叙述。要想全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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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人事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并取得成功,必须首先扫除这些阻力。经过不懈的努力,当有一天民主的选举不在是作秀,公开的招聘不在是为人量身定做,领导干部的任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选人用人不在是领导或少数人说了算,而有合理的选人有人机制,培训、晋升、激励的机制已健全的时候,就说明我的人事改革取得了成就,我的人事制度已进一步完善了,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第14篇: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

1.收入分配公平的判断依据应当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社会经济领域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缩小收入差距、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靠发展,二靠改革。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在发展中解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根本任务。现阶段收入分配公平与否的判断依据还是要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④如果我们实行的分配政策能够迅速发展生产力,那么这样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可以说效率就是公平,公平是为了效率。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决定分配。社会的再生产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这四个环节中,如果分配环节扭曲,社会再生产的其他过程也会随之扭曲。因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会导致经济增长的成果不断向少数人手里集中,而社会大多数成员的收入水平无法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甚至可能下降,这样就会导致生产规模与消费规模不对称,有可能发生经济危机,这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病。

2.初次分配应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从正义的角度说,作为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收入初次分配的公平,首先社会要尽可能保证“机会均等”和“公平竞争”,使人们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劳动就业。在我国,由于收入差距大,加上法规不健全,劳动者教育和就业的起点就不一样,公平竞争也很难做到;其次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的依据是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或者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贡献,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践中,由于对收入分配认识上的偏差或客观条件的制约,还存在诸多不公平的分配现象。如在一些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实行着平均分配,不同岗位劳动者的收入未能充分体现岗位特点和贡献大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合同工和正式职工工之间收入分配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同样的劳动岗位和劳动贡献得到的是不同的收入;由于行业垄断,不同行业劳动者收入差别较大;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甚至凭借手中的权力使分配过分地向自己倾斜,与普通职工和技术人员的收入差距悬殊。这些都导致了收入分配中事实上的不公平。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⑤作为点睛之笔的“社会主义”应该主要体现在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上。而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从所有权来看,在国有企业中,劳动者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虚位的因而是残缺的,他既不能通过“用手投票”约束使用者,也不能“用脚投票”转让所有权,因此资产的收益性对劳动者来讲是不具备或不完整的。在我国目前劳动力总量供给过剩、资本供给短缺的情况下,劳动力在要素市场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尤其是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中,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的非熟练、非技术劳动力的劳动报酬更是被压低到极限,并且缺乏基本的劳动保障,长期处于被资本剥夺的境地。加上我国的工会组织形同虚设,新的《劳动法》现实中很难推行,致使我国的劳动力价格远远低于其价值,更谈不上“按劳分配”。

3.再分配要关注解决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也开始市场化、产业化,市场经济的两极分化使这些问题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低收入人群尤为突出。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我们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需求。这种资源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触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商品房的价格居高不下等。以“按需分配”为基本原则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今天的社会生活是十分重要的。尽快地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向广大人民群

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劳动就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会大大增加社会生活的安全感和公平感,这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4.加大伦理建设力度。十七大制定了“提低、扩中、调高、打非”的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原则。“提低、扩中、调高”虽然属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但如果实施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运用遗产税等税收手段调节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这本身对伦理分配有积极的作用。而“打非”,就是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这能有效限制伦理分配中“恶的分配”。通过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和惩处,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消除垄断利润,能提升广大群众的公平感。

我国社会目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社会转型期。当前我国社会的道德缺失已经触发并加剧了很多社会问题,如像“三鹿奶粉”折射的食品安全问题、山西“黑砖窑”、“黑煤窑”反映出的劳动安全问题、上海“楼脆脆”代表的豆腐渣工程以及诚信却失、贪污腐败问题等等这样一些令国人颜面丢尽的丑闻。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我国伦理道德建设,形成适应转型时期的新的伦理道德架构。社会转型时期,强势群体的普遍道德感和责任观是解决众多社会问题的一剂良药,大众道德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强势群体道德责任意识的影响。通过伦理道德建设,实施诸如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组织各种对贫困地区和个人捐献、馈赠活动等,不仅能缓解因贫富差别带来的社会矛盾,而且能弘扬爱心和社会文明,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

第15篇:反腐制度改革

推进各项改革从源头预防腐败

推进各项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各项基本制度,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是铲除滋生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一、准确把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注重领域拓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必须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当前,发生腐败工作的领域已从过去比较集中的党政权力机关部门,逐渐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原来的一些清水衙门也出现了教育腐败等问题。因此,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领域,不能只局限在政治、经济领域,要拓展到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认真总结腐败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和常见模式,分析研究腐败发生原因、特点、规律,寻求源头治本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抓住腐败源头。 “源头”是产生腐败的根源,腐败总是伴随权力而产生,滥用权力就是腐败的源头。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总是具有腐败的主观动机、发生腐败的客观机会、缺乏监督的公共权力三要素,抓住腐败源头,就要从思想上教育好领导干部不愿腐败,

从制度上制约监督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从惩治腐败的结果上让领导干部不敢腐败。按照人性的一般原则,每个人都有自私自利的倾向,人的行为总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一旦拥有了公共权力,少数意志薄弱者就可能通过公共权力的行使,背离公共利益的目标,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利益,用公共权力在市场中寻找租金,实现权钱交易。但趋利避害也是人的本性,人们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考虑利益成本及其后果,一旦核算成本不合算或者得不偿失,其行为就不会发生或自行中止。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惩防体系建设这个核心,从源头上预防权力滥用滋生腐败问题。

更加注重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事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和方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最重要最基础的源头就人的思想,首先是要加强人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其次是要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的权力体系,防止权力绝对化。再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防止权力投机取巧钻政策和制度的空子,而滥用职权发生腐败问题。注重预防也要讲究方法,将预防腐败从源头上归口梳理,在政治领域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在经济领域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在文化领域抓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在社会领域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将预防腐败研究引向具体,使反腐败的目

标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对策更有针对性,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指明方向。

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思路

进一步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建设,就是一个民族灵魂的建设、精神世界的建设,廉政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承担着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政文化素质的责任。腐败现象之所以蔓延泛滥,除了体制机制层面的原因外,还因为它获得了社会上的文化支持和心理容忍,官员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腐败文化象癌症一样,潜伏在社会里,随时可能变异、扩散。当前,许多人在痛恨官员腐败的同时,却也享受官员腐败带来的好处;在咒骂贪官腐败的同时,却又羡慕贪官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所以艰难,就在于缺乏一种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反腐倡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氛围,如果人们对腐败现象、腐败问题、腐败分子产生羡慕、推崇、容忍、庇护等不良心理状态、行为表现,久而久之就会出现一种不良局面,形成一种不良文化。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开展思想反腐和文化反腐,牢牢把握廉政文化主动权,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当前,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的态势,案件发生率仍居高不下。因此,从体制机制、制度法规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遏制官员腐败的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需要,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2008年5月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惩防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职责,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呈现出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我们必须进一步认识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按照五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逐步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进一步认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性。权力是政治的强制力,是在社会产生又凌驾社会之上的东西,当权力处于没有制约和监督条件下,便会被滥用而走向腐败;权力又是一种物质力量,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能仅靠精神的力量,制约权力从根本上必须依靠制度。从近三年的发生的案件情况看,部门的一把手是案发集中区,究其原因,主要是部门的一把手集人权、财权、事权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就容易发生腐败,一旦权力集中于某部门或个人,又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就容易造成部门专权、个人专断,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案件。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更新权力观念,树立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权力要有边界、要受监督的理念,按照权力制约和协调的原则,权力设臵要必须、取得要有据、配臵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着力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不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办法。

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也是行政许可,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当前,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缩减清理审批项目,保留合法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无合法依据的项目,整合审批职能权力,按照审批、监管、服务职能适度分离的原则,对审批职能较多、办件量较大的部门,专设审核审批科,统领本部门所有审批项目,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流程及联审联批的工作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办理的项目,实行窗口受理、协同联系、同时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跟踪督办、限时快办等服务,改变过去单一的建设审批向行政综合服务领域延伸,减少公共权力产生腐败的机会,提高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的效果。

推行公共资源市场优化配臵。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臵,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途经。公共资源市场化配臵要依托市招投标中心配臵平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处臵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逐步取消政府对竞争性、有限性、垄断性公共资源指令性配臵方式,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化配臵的,都要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配臵,通过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严格控制对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快行政管理职能与具体作业职能分

离,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减少公共权力管理公共资源的范围,提高预防腐败的治本效果。

推行政府办事公开制度。政府办事公开,就是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办理公共事务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知道。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从本质上讲,是承认和尊重人民群众至高无上的国家主人地位的表现,是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重要举措。当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对市政重大方针政策和领导决策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公开,并根据不同层次的要求,通过听证会、公开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子政务网等形式,把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文件、会议、简报等宣传方式,把需要公开的事项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说清楚,避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发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社会对公共权力监督制约的力度,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效果。

第16篇: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

第一节 背景导读

关键词 社会福利均等化 上海户籍新政 全国推行居住证

一、理论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制定和形成了一套以户为单位,以人为对象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统计、常住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等内容。虽然户籍制度管理包括诸多内容,但掌握和控制住户与人口在地区之间的迁移,是户籍制度长期以来最重要的内容。户籍制度不仅仅是指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规定及配套措施,在此基础上还包括城市商品粮油供给制,城乡不同的医疗保健制等辅助性措施。户籍制度不仅仅是管理上的身份证明,同时也是与经济地位和社会福利待遇等相联系的社会身份的证明。

二、政策背景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要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小城镇集聚,进一步增加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投入。

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该意见在“推进城乡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三、当前状况

户籍制度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 我国政府开始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试点, 但一直进展缓慢。近年来, 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的战略目标, 户籍制度改革再次被提上中央议事日程。

2010年初,北京市教委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正式确定了小升初和小学入学时间表。政策中明确提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与北京户籍学生一样享受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外来人口子女都有学上。市教委副主任罗洁表示,本市将力争用3—5年时间使外来人口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待遇”。届时,除了免试就近入学外,外来人口子女还将享受参加推优、特长生、电脑派位等政策,而此前这些优待只是北京户籍孩子才能享受。

第二节 原因和意义

一、改革的原因

我国户籍要改革,是因为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有很多弊端,具体表现如下:第一,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不利于现代国家公民权利的实现

迁徙自由是现代国家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

第二,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造成了人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享有不平等的权利,其根本原因是户籍制度承载了太多的附加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户口簿不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而且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最突出的就是在就业和受教育两方面,如有的城市规定:某些行业和工种必须持有所在城市的户口才能被录用;教育方面也是如此,许多持农业户口者在城市里工作多年,有稳定收入,但因为子女没有所在城市的户口,不得不交纳一定的借读费,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由于“户籍制度”而失去。第三,户籍制度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发展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户籍管理制度,户口迁移政策统得过死,由国家统一分配户口迁移计划指标的做法,难以适应不同地区需要。如受指令性政策限制,农村妇女嫁到城市,其户口难以迁入城市,今后子女随父落户也不容易;到城市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投资办厂、购房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人才都不能落户,其身份、地位得不到确认,给生产经营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也给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意义

※户籍制度改革牵涉范围广,现实矛盾多,难度和复杂程度有目共睹,很有必要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讨论来累积更多共识。从经济上来讲,可以增添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扩大内部的需求;从政治上来讲,可以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的人平等的待遇。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这是国家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需要。而城镇化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农民的身份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有力的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普及。农民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既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有关,还受到城乡二元结构下存在的其他制度的制约,最典型的就是户籍制度。由于户籍与社会保障制度挂钩,其决定了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享有日渐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一个城镇居民到老年时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而一个获得城镇户口无望的年轻人不得不为自己的老年存一份钱、依靠私人保险。

第三节 对策措施

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彻底废除与户籍登记相关的任何附加福利,是赋予户籍登记以明确人口信息的专门职责,是以常住人口为标准设计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因此,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放宽户籍限制”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淡化户籍对城市公共资源与社会保障的屏障功能,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的安全感、归属感,做到所有常住人口同城同待遇。第一,户籍制度改革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分区、分阶段推广

我国户籍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依法自由迁移,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城市综合承受力对人口容纳量又有一定限制, 因此现阶段的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各城市依据其自身的人力资源结构而推出不同的政策,吸引所需要的人才,满足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户籍准入条件的逐步降低,户籍制度从放宽准迁条件出发, 从主要条件到次要条件,从技术条件到经营条件,从经济需要条件到生活需要条件,从少到多, 逐步就会实现欲迁徙公民的自由迁移。

※户籍制度应当随着城市的等级而循序渐进,要承认地区差异,因地制宜逐步改革,在本辖区内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的方案。要从小城市到中城市, 大城市, 直到特大城市的层层升级。

目前小城市应当完全放开户口限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当前仍然应当控制人口, 但是不能控制人才。户籍制度改革应当在时间上循序渐进,近中期以打破一定区域内的城市迁移羁绊为重点,放松某一区域内部人口迁移的约束,但对跨区域的人口迁移仍需保留一定的约束力; 远期在社会经济发展达到较高程度,各种相应条件都已经具备时,逐步取消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迁移的约束,完善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人口流动机制。在改革中可以选择一两个省区作为试点, 实施户籍改革的一些政策,然后再全部推广。

现阶段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包括所有外来人口, 因此针对不同类别的外来人口采取不同的政策, 首先要解决两类人群的户籍问题: 一是渐次转移的劳动力应优先转移那些对城市公共资源的增量需求相对较低的群体, 如在城市打工年限相对较长的农民工。二是户籍登记应优先给需要城市户籍的群体, 如投奔生活在大中城市的直系亲属。

第二, 户籍制度改革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体系, 废除不合理的条文规定

一个国家,一个区域在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口集聚,不会按人的主观愿望在城镇体系中的特定规模等级分布,而是受以区位为依托的空间规律作用的牵引,按所有城镇各自的功能集积程度及相应的人口容量有序分布。除此之外,从宪法的高度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迁移的权利,自由迁移是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宪法中关于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条文从有到无,给限制人口流动的种种政策合理化,在户籍改革逐步完善的今天,也已具备了将公民自由迁移的权利上升到宪法高度的条件,同时以宪法为依据,制定户籍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使户口登记、户籍管理规模化。

第三, 改革相关的配套政策

※一是改革间接阻碍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城镇配套政策。改革城市就业政策, 统筹城乡就业;改善办学体制, 放宽城市义务教育段与高中教育段入学的户口限制;改革住房政策;建立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就业方面要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彻底废除有关限制农民工就业的规定,打破城市职工对就业岗位的垄断,给农民工和城市职工平等的择业机会。

※二是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体系,缩小城乡之间的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的差别,从而使户籍作为差别化分配社会资源的功能淡出历史舞台。

※三是改革间接阻碍城市化性质人口迁移的农村配套政策。健全土地使用的实权承包和流转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协调城乡计划生育政策,逐步缩小城乡计划生育政策的差异。第四, 完善户籍制度管理方式

要建立户口登记与人口登记并存的管理方式,建立户籍管理与口籍管理并轨的双籍管理机制, 取消大城市内部的不同区域户口的利益差异及现行社会经济政策对户籍的制约作用,同时建设以居民现住地为管理立足点的属地化管理模式, 适时地将城市行政管理基础从户籍人口转向常住人口。户籍管理从以户为中心的静态管理向以人为中心的动态管理过渡;加速农村的户籍改革, 实现农村户籍管理城市化;以计算机技术为途径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剥离户上的附加条件,取消户口的称呼,由一种或者几种证和卡来代替其功能,有单独的社会管理部门来管理( 建立人口管理部门, 负责人口的登记, 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而不是作为公安机关的附属功能之一。

第四节 命题预测

近些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今年以来,从官方到学界、再到民间,各种声音和讨论更是不绝于耳。我们崇信人生而自由,人生拥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但是户籍制度使城市居民跟农民还有城市居民之间地位不平等,有违宪法精神,已经到非革新不足以平息民怨,非革新不足以与时俱进的地步。可以从以下方面应用:

一是从经济方面进行命题,考生可以从户籍改革制度可以增添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扩大内部的需求的角度展开论述: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还可以从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进行论述。

二是从民生方面进行命题,考生可以从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的人平等的待遇,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等,还可以从坚持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思考论述。

考生在复习的时候,首先要把握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对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制度产生的具体问题,增加对这些问题理论分析的储备,把握政策方向,这样才能在作答的时候做到有章可循。

第17篇:户籍制度改革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公民权利;户籍歧视;二元化结构

绪论

户籍作为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我国户籍记载的事项主要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学历程度、搬迁记录等。而户籍制度是国家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的社会制度,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的主要依据。

(一)研究当代户籍改革方略的意义

在加速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严重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户籍制度需要改革,这是大势所趋,因此加强对户籍改革方略的研究为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具有重大的意义。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

1.有利于明确户籍改革的目的。有人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有人认为户籍改革是为了放宽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农村建设,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但我认为户籍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生存权,能够享受同样的利益。一项改革的目的决定了改革的方向及最终的命运,因此明确户籍改革的目的是十分重要的。

2.有利于确定改革的方向。户籍改革是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改良还是完全废除现行的户籍制度?对此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些人认为户籍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福利剥离开了,因此在实行“一元化”的前提下只需对户籍制度进行改良就行了;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应当借鉴外国的经验,废除户籍制度,用身份证制度来代替现在的户籍制度。

3.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对户籍和人员迁徙的管制,不仅符合社会选择的方向,还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并发挥公民基本权利的效用。

(二)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结构

要研究当代户籍改革方略当然要先了解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结构。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国家为了解决城乡差别引致的农村人口向城镇大量涌进的压力,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将全体社会成员的职业、居住和生活空间固定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制度。二元社会结构,最早由荷兰经济学家博克提出,是指国内存在两种生活条件、方式和观念等的相互独立运行的社会子系统。

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样,中国就不仅从法律上违背了1954年《宪法》对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的规定,还正式确立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已经明显不适应时代的要求。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国家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需要”,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还可以有效地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众多弱势群体的公民权利。

一、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影响下产生的社会问题

由于历史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二元化”户籍制度带有深深的身份烙印,不仅存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诸种严重的等级差异,还因户籍的地域差别产生了“户籍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六大方面:

(一)不经济的住房。

在北京、上海、深圳这样大城市的无房者中,没有当地户口的人数占去总比例的40%左右。尽管如今不少城市降低了对外来人口的落户要求,但进城后的风险和经济成本也随之

提高了,其中经济成本的提高主要体现在购房价格上。很多地方规定,准予落户的条件是要在居住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而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3864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全国均价也要1754元/平方米。可是当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为14908.61元,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年收入只有5791.12元。面对如此高的房价,就算降低落户门槛的条件,又如何让中、低收入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在城市安家立业?

(二)不统一的社保。

我国当前户籍制度背负很多有关社会福利的限制,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社会保险的不统一问题,而这样的问题对农民工尤为显著和严重。在这里介绍一个政策:不管在哪里交社会保险费,等到退休的时候都只能回原户籍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比方说,一海南人在北京打工,就算按照北京的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缴纳保险费,如果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元,而当他退休的时候海南的缴费基数才1000元,那他退休的时候也只能享受1000元的待遇!另外,虽然我国已经实施新农村建设,各类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初步构建,但是比起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没有达到现代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三)不均衡的就业局势。

2009年11月21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如今许多学生到外省读大学就是希望毕业以后到发达城市谋求一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带来的优厚福利待遇的城镇居民户口。因为没有本地户口,既无法享受城市优待,也会比别人付出更多的精力与财力才能换取某种便利,而这也是人才流失最大的原因,不仅使各地人才不均衡,大大限制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使得东部各大、中城市就业压力异常膨胀,西部偏远地区人才奇缺,极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正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艰难转型的中国不得不面临诸多发展中的问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愿意种地、能够种地、并且会种地的农民正在变得越来越少。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2亿多农民工中,愿意回农村定居的只占8.8%。其中,超过9成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到农村。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16岁到65岁农村人口)有5亿,其中有2.4亿人离开农村,流失的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主要是青壮年,近一半留下的农村劳动力年龄在50岁至65岁之间。村家指出,越来越多的中国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定居,缘于中国城乡之间收入水平、劳动环境、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差距依旧明显;缘于种粮收益仍然较低,农业生产无法实现年轻人的理想;缘于农村缺乏可靠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农村环境污染也在日益严重。

韩光耀说,现在户口的作用已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了。最近进行的人口普查,好多也不是凭借你原来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去核对人口的。城市和城市之间,一城之中,人户分离的现象已越来越普遍。市场化条件下,人才按照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价值规律流动,如果没有开放的户籍管理政策,人才的社会化是不可能的。中国加入WTO之后,人才流动的需要,人才和国际接轨的需要,要求应聘求职的人做社会化公民,哪里有发展的机遇就到哪里去择业发展,不必人走家搬。常驻的概念是相对的,以后人们也不会只有一个居住的场所、一个居住的城市。招聘单位惟才是用,不必问户籍在哪里。地方政府部门更是要海纳百川,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把户口限制在统计人口的作用上。最终实现不迁户口,来去自由。我们现在对世界各地的留学生都能做到来去自由,为什么国内不同省市之间的人不能不迁户口来去自由呢?从实质上淡化户口的作用,户籍就不会成为制约人才流动、分割人才市场的人为障碍,这是一种管理方式和管理观念的改变。人才流动的自由度提高了,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自然也就提高了。(《中国青年报》 邓琮琮)益加剧;还缘于大量农民早已失去了家乡的土地。

第18篇:户籍制度改革

1.根据材料

2、

3、

4、5概括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的问题。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晰。字数在150字以内。(20分)

2.根据给定材料针对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弊端给出相应的对策。要求:分析准确、概括全面、条理清晰。字数在300字以内。(30分)

3.写一篇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性文章。要求:观点明确、题目自拟、条理清楚、行文流畅。字数1200字左右。(50分)

1.参考要点

材料反映出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强化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身份色彩,对城乡区别对待。主要表现在:首先,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平等,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无医疗保险;其次,子女教育权利的不平等;再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住房问题上受到歧视;最后,人身损害赔偿的两个标准。这种差别阻碍人口流动,不利于城市化进程。

2.参考要点

第一,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户籍管理立法步伐。尽快把“迁徙自由”重新写入宪法;

第二,建立全国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为原则;

第三,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改变户口管理方式,实现迁徙自由,取消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迁徙的行政限制;

第四,加快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户籍管 - 1 -

理科技含量;

第五,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异。逐渐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

第六,采用身份证管理制度,由身份证承担所有与户籍有关的管理。除公安机关办案需要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查阅他人的户籍档案。

3.参考文章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

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之所以要改,并非户籍本身有多大问题,而是在于户籍背后、附着在户口本之上的那些衍生物、那些特权。明白了这一点,就把握了目前科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在于把长期受户籍制度保护的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陬等各种制度从户籍中剥离出来,还户籍制度本身应有的面目。鉴此,个人建议目前户籍制度改革中要做以下一些工作:

一、应该择机修改《宪法》,重新恢复和确立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1982年制定的宪法中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没有得到确认和恢复。现在,应该对宪法进行修改,重新确立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同时,加快立法进程,制定和颁布确保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的《户籍法》(或称《户籍登记法》),废止沿用近半个世纪的《户口登记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户籍管理将按照在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修改《选举

法》中农村和城市按不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的规定。取消《城市规划法》中有关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等限制规定,主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发展中解决“城市病”。

二、在《户籍法》中确立以实际工作和生活是否需要为条件的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进行户口登记管理的新模式,以登记制取代审批制。在哪里居住,就可以在哪里登记户口。如泰国的事后迁移政策,对符合居住条件、遵守当地制度及已生活一定期限的居民,本地政府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市场经济原则和条件法定原则,它的作用是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经济收入、当地税赋负担等)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这种方法往往较行政手段更有效。

三、彻底实行户籍与社会福利待遇脱钩的政策原则。取消一切附加在户籍上的政策规定和条件,恢复户籍的本来面目和社会功能。凡是与户籍挂钩的就业、教育、住房、计划生育和社会保障等均应完全脱钩,有关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一切政策法规应一律废止或修订。逐步降低地方政府对资源的垄断支配程度,提高社会生活的市场化、货币化程度,进一步扩大实行福利保障付费享受制度,最终将户籍尤其是城市户口的含金量降为零,恢复户籍的本来面目,消除任何人对户籍的非理性眷恋,利于人口在全国范围内能合理有序地流动起来。

四、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行政机构的应对变革、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缩水、生产与分配的重大调整、社会保障体制的重新构建等等,必然会有重重阻力,但改革户籍实是大势所趋,因而必须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来减少阻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首先,它是一项系统工程,靠公安部一部之力不可能真正成功,需要一个更具权威的、能跨部际协调、得到充分授权的机构来统领这项工作。其次,开征如日本住民税类似的税种,但凡户籍迁到居住所在地,就要向居住地政府依法交纳该税种,该税种与享受当地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再次,废除以户籍为依据的城镇就业制度,建立开放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制度。第四,每个公民配发一个以身份证号为基础的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险号,将自己在各地就业时缴纳的个人保险金和单位缴纳的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其余缴存国家设立的保险基金库,作统筹安排;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依法缴纳保险金是公民和用人单位的义务。第五,农村的土地资源应实行合理流动,对现行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改革。允许农民以土地作为财产进行抵押、入股、转让、租赁等,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解放一部分农民向城市合理流动,加快城市化进程。

第19篇: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的改革

农民工在城市整个的就业技能培训以及自己的小孩上学的义务教育不再与户口挂钩,就是说将来以实有人口的方式在这三个方面安排整个城市的规模,而不仅仅是像原来那样根据户籍人口的模式来安排。打通以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就更加顺畅,对我们国家将来城镇化的提高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户籍制度

就在昨天,一条本是普通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新闻,因其中一条措施与“户籍制度”有关,便迅速成为各大新闻网站的头条。该措施说,“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该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与“国务院要求取消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同样引起关注的,是“居住证可以转上海户口”的“上海户籍新政”,尽管相关政策细则尚在酝酿之中,但该项改革措施已获得舆论高度评价,称上海这一自1978年以来第四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引发全国连锁效应。

而今年1月,广州市高层领导表示,将在花都、番禺试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市内户口准入制。

除此之外,备受关注的社保改革,公众呼声最高的“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也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

就业、医疗、养老„„2009年,户籍制度正成为社会力求变革、寻求机遇的一个突破口——通过户籍制度改革,给地方引进人才和技术,激活地方经济;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创业和就业;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工失业”的民生诉求。

多方努力的“户籍制度改革”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推进?“户籍制度”下累积起来的身份壁垒会不会在这一年被破除?这一场改革会不会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借思想解放的浪潮推进社会文明进程?都是人们分外关注的。

仔细看来,无论是上海户籍新政,还是国务院的“要求”,都不足以对户籍制度产生根本性的冲击。前者,被当作人才引进的奖品和工具;后者,虽是前所未有的举措,但同样属于“政策杠杆”。

所谓“户籍制度文化”,是长期户籍制度之下社会权益的不合理所形成的观念。农村孩子生来就是农村户口,进了城的农村居民是“跳了龙门”;即便是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也因着经济上的差距有着身份的差异。前不久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讲上海话有没有文化”的争论中,一部分人所谓“烧香赶走和尚”的论调即是这类文化的代表。在一些人看来,城市原住民才是城市的主人,所有外来者则是客人。客人不能抢了主人的饭碗,更不能抢主人的头衔“户口”。如此观点,凸显了自大与自闭,而对以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的城市而言,是不利于发展的。

一直以来,我们许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被看成“改革开放前沿”,所谓改革开放,不仅是对外开放,还有对内开放。对外寻找发展通道,对内谋求合作机遇,而户籍制度改革便是对内开放的一种。如何调整户籍制度下的利益格局,破除户籍制度背后的地方保护壁垒,冲破传统的“户籍制度文化”,是2009年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使命

农民工在城市整个的就业技能培训以及自己的小孩上学的义务教育不再与户口挂钩,就是说将来以实有人口的方式在这三个方面安排整个城市的规模,而不仅仅是像原来那样根据户籍人口的模式来安排。打通以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就更加顺畅,对我们国家将来城镇化的提高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现在我们国家流动的农民工有1亿6千万人,本次文件的出台对于推动我们

国家的城镇化,对于我们国家弥补、打通、消除城乡的地位起了一个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将来配置资源的时候全部在教育、就业等技能培训方面,要以实际人在那个地方就配那个地方。

第20篇:户籍制度改革

曾经使数以亿计中国农民向往成为“城里人”的梦想开始变成现实的户籍制度改革,在经历前几年的紧锣密鼓后,各地方正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近期,各地纷纷出台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力争打破城乡二元制结构,取消户口“农”、“非”之分,建立“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与此同时,郑州已出台的“新政”却被叫停,上海正实施的“规定”惹来非议„„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他们更想知道:中国户籍制度究竟应该怎样改?

户籍改革 各地措施

上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于10月1日开始施行。据《规定》,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山东:9月底,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从现在起到明年9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重庆:从9月1日起,重庆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打破城乡二元制户籍结构,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

湖南:9月27日,湖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强调:本省明年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

郑州:8月20日,郑州市发出通知,暂停自2003年8月以来实施的以“投亲靠友”为代表的“户籍新政”,执行此前的老标准:只有与户主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外来人员才能迁转户口。

深圳:广东省深圳市6月29日作出决定,将该市现有的27万农民在10月31日前全部变为城市居民,原集体所有土地收归国有,从而深圳将成为中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户籍改革 政府行动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横亘在中国城乡之间的户口藩篱开始出现松动。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政策改变城乡二元制的现状,逐步降低“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户口间的待遇“落差”。

据公安部和有关专家估算,目前,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1亿。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人口的合理流动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

1997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

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商品房或

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了新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夫妻分居、父母投靠子女等几个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01年,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批转《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2004年9月,公安部废止了1084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

户籍改革 势在必行

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人们越来越发现:变革旧的户籍制度,迫在眉睫。

现行户籍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阻碍了城市的发展,阻碍了农业现代化,不利于我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

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城市关门”抑制了劳动力、人才的自由流动。

户口管理使中国公民具有不同身份。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待遇不同。

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启动。大量入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不可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及社会地位,影响了他们投身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

现行户籍制度已不能对我国的人口流动进行有效的管理。

户籍改革 路在何方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户口迁移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问题。如果不从背后的这些制度逐个改起,却希望通过户口管理制度改革来解决所有问题,是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

公安部:“户口”不会取消 将从五方面着手推进户改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鲍遂献强调,户籍管理制度作为我国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长期存在,“户口”现在、将来都不会取消。

最近,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称,中国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从严格户口登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户籍管理立法、加快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等5个方面着手。

媒体:改革切忌短视的维修 政策出台前应预判其效果

《人民日报海外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户口迁移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各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问题。如果不从背后的这些制度逐个改起,却希望通过户口管理制度改革来解决所有问题,是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出台有关外来人员的各种政策时,公众往往会下意识地挑剔是否“歧视”。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来沪3天须登记”遭到非议。许多政策,出台前应充分酝酿,预判它推出后的反应及实施效果。

《南方都市报》:暂住证、居住证制度并没从根本上解决不合时宜的户口管理办法,不疏而堵,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对其维护和修正,很快演变为糟糕的法规。一项改革如果不从方向上对过去的制度加以纠正,它就可能因为短视的维修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人大代表:户改要成功 必须去掉户口“衍生物”

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认为,户籍改革要想成功,必须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就是将附着在户口背后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从户口簿上去掉。那时,迁徙自由,才是自然形成的。

专家:健全相关制度 启动配套改革方能治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李佐军: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使户籍登记能够准确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职业状况。

北京大学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任董正华:尽早出台《户籍法》,将公民迁移自由的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不仅要农民工出入城自由且主动,又要使城市企业、资金能出城发展,这样才能消除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平的增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专家王太元:改革能否切实推行,关键要看相关制度、相关部门是否能配套改革。只有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真正一视同仁,不分地区、不分户口性质,才能真正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

户籍理论问题研究专家刘宏斌:问题不在于人口流动,而在于外围条件和制度如何适应人口流动的现状。户籍制度的改革不是形式上的一种创新,它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背景连接:建国以来户籍变迁的3个阶段

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大致经历了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期、1958年至1978年的严格控制期和1978年以后的半开放期3个阶段。这一制度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自由迁徒期

第二阶段1958~1978年严格控制期

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958年正式确立了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

★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1975年修正的《宪法》颁布,取消了关于公民迁移自由的条文

★1977年11月确立从农村迁往城市、从小市迁往大市的控制原则

★1980年10月确定对于迁移进行指标与政策的双重控制

★1984年国务院发文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落户

★1992年底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成立

★1997年开始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1993年9月3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由此起步

★1998年7月22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旨在解决夫妻投靠等部分城市户口迁移当中的突出问题

关于制度的改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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