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策划书
“居家养老”
志
愿
服
务
策
划
书
襄阳民间义工协会
一、项目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到来,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适应现在的社会变化。谁来养老?在哪养老?这是当下牵动政府以及每个社会成员的重大课题。作为人们日常居住于生活的“社区”,不可避免的成为辅助社会、支援家庭的中间环节,“邻里帮扶和社区日间照顾”也日渐成为可发展的新型养老模式。 襄城区长虹社区的102家属院与鼓楼家属院建立时间长,里面居住着原102建筑公司与原鼓楼商场的离退休工人,他们现在的岁数均已达到70岁以上。通过走访交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老人不愿被送去养老机构,有些想进福利院的,但没有福利院居住,居家养老几乎成了老人的首选,而失能长者的需求也主要就是三大块:基本物质保障、医疗救助、寂寞排解,社区日间照顾可以是满足失能长者需求的好方法和新尝试。
二、理论基础:
(一) 生态观理论,强调整合服务对象个人、家庭、朋友、邻居以及整个社区的资源,从而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二) 社区照顾模式是通过运用社区的各种正式与非正式资源,尽量做到使需要照顾的老人能够继续留在社区或他们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下维持独立的生活,而同时又能获得必要的照顾,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
(三) 将民间志愿者服务与社区工作方法相结合,充分发挥民间义工协会的优势,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心理特点展开服务,运用倾听、同理心等工作技巧,怀旧、生命回顾等
三、总体目标:
(一)因为目前经费短缺、条件有限,因此我们只能先考虑选取襄城长虹社区的102家属院与鼓楼家属院的独居老人,为他们提供社区日间照顾,同时构建邻里帮扶机制,实现居家养老和社区照顾的有机结合,构筑邻里相扶、守望相助的温馨社区。
(二)我们的长远目标,肯定是要覆盖到所有的长者,我们将建立“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小组,每个星期组织活动,定期到老人家走访,倾听他们的需求。
四、阶段性目标:
(一)第一阶段的阶段目标——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到襄城长虹社区102与鼓楼家属院进行入户调查;确定受益群体,并制作完备的护老者信息材料。
(二)第二阶段的阶段目标——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并且有系统的培训工作。
(三)第三阶段的阶段目标——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结对帮扶,对外联系合作单位和个人,为下一步开展服务做准备。
(四)第四阶段的阶段目标——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组建襄阳民间义工协会“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小组,为服务对象提供多种为老服务。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3月1日-21日)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居家养老”活动策划书与宣传资料,同时准备好入户调查登记表格。
第二阶段(2014年3月
22、
23、
29、30日)入户调查工作:到襄城区长虹社区开展入户调查与宣传工作,同时对独居老人做好登记。
第三阶段(3月31日-4月6日)招募“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志愿者,同时开展培训工作,
第四阶段(3月31日-4月11日)组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小组,同时与美发公司与中心医院联系,做好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加盟到襄阳民间义工协会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中来,为老人提供专业的志愿服务
第五阶段(4月12日-12月31日)“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实施,同时每位老人家里配备一本“服务日记簿”,志愿者的每次服务都会有详细的记录,这也是我们对志愿者评估的依据。
第六阶段(2015年1月)“居家养老”志愿服务考评与总结
(一)组织志愿者开展评估、分享。
(二)请我们的服务对象及其家人开展评估。
(三)请襄城长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评估。
襄阳民间义工协会
2014年2月10日
推荐第2篇:养老策划书
居家养老策划书
(一)养老服务项目概念及说明
居家养老是老人通过一个电话或网络的一个指令就可以 在家享受到便捷的上门服务,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虚拟养老院。老人不必住在养老院中被动接受服务,在家就可以挑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分为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求等六大类涵盖日常生活照料的服务项目。服务完毕,按约定向老人收取费用。 响应政府号召,弘扬孝文化,壮大养老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普及养老新概念;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探索、总结社区助老、养老 经验和新模式;为政府分忧,替儿女行孝;使老人拥有一个美好、快乐、幸福的 晚年与生活环境。
(二)市场调查和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00年的8811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
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人口生育率和出生率下降,以及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提高密切相关。目前中国的生育率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也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可以预见,21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
(三)市场细分与定位和发展战略
一、养老服务市场细分与定位
1、围绕老年人健康护理方面的服务市场
(1)老年公寓:目标群体是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和孤寡老人,为身边无子女、或子女工作特别忙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2)医疗保健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内容包括定期体检、家庭病床、紧急救护和康复医疗等。
2、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方面的家政服务市场
(1)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困难的老年人,包括家庭饭桌,做家务,代购物品,帮助出行,协助联系老年人的亲属等。
(2)有偿家务劳动服务:由老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为老年人购买所需的服务,如钟点工,家庭保姆等。
3、绕老年人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市场
(1)文化娱乐: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如 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2)老年大学:老年大学的课程,基本上围绕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而设置,包 括健身舞、书法、绘画、计算机、烹调、吹拉弹唱等内容。
(3)老年再就业服务中心:目标群体是低龄老年人,为他们发挥自己的经验和 知识提供就业咨询。
4、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老年人群体理应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但是,社会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 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必将成为养老服务产业的 重要内容之一。
5、特色服务最具代表性的是“临终关怀”服务。为生命垂危的老年人提供病危前后的护理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体验人间的关爱。养老服务内容众多,市场开发潜力巨大,必须正确定位市场,提供有效服务,才能促进养老服务 产业的顺利发展。
二,发展战略
1、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技术核心 是“居家乐 221 养老服务系统”。 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老人准入管理。系统通过对老人生活需求分析,将自动生成老人所需服务项目,经老人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老人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老人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征求意见,并以老人满意 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2、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带给社区老 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生活配送 6 大类 53 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 凡年满 60 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 A、B、C 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援助、体验、自费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
3、进一步建立养老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资支助养老事业,形 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养老资金筹措机制, 制定扶持优惠 政策,根据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容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用地、用电、用水、贷款和税收等方面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 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 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 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 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 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5、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6、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 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 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 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 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四)服务与价格策略
一,通过示范带动,结合民政部倡导的全国乃至国际城市间的养老互动,把广大老年人的家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既具有安全保障和发挥余热又能快乐、幸福生活的家,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互动养老、自助养老、社工服务、救助等有机结合为一体,建立健全一个真正的为老、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二,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并通过慈善捐助保本运营,以及社会参与者多赢、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公益性、规范性、系统性、示范性、引导性、孵化性、创 新性的方向,联合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团体、个人等社 会各界的力量。通过不断探索、创造、改进、总结居家养老新模式,使居家老人 的“六个老有” (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替政府分忧,帮社会 解难、为人民服务,为社区增光。
(五)促销、市场拓展策略与设计促销、一 、活动营销 根据地区特色可以与当地的老年协会或老年大学合作举办麻将、书法赛、个人选秀赛、老年时装展、歌咏赛老年戏曲卡拉 OK 大赛、厨艺大赛,一则会非常 吸引老年人参加;二则会引起媒体的报道。三则会提高贵家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树立一个良好品牌形象。
二、公益营销
组织机构的护理医疗人员,免费为当地老人测血压、拍背、翻身或者教他们 如何做晨练等。
三、会所营销
利用养老机构自身会所区域,聘请专业养生老师及技能老师,向周围居住的老人传授养生常识和各种娱乐活动项目等,既提高了养老院的荣誉,同时可以吸 引当地的老人注意,还可以近距离的了解周边老人的生活情况。
四、口碑营销
谁是“口碑领导者”?他们可能是行内的专家,可能是媒体的记者,也可能 是喜欢每天发表新评论的博客。 如何让你行业中的 “口碑领导者” 爱上你的企业、品牌及产品,就是口碑营销需要做的工作。
五、线上营销
1、添加友情链接 与关于老年人网站建立养老院主站链接或者有一些知名网站建立友情链接。 现今很多老年人懂上网,可在相关的老年人网站申请链接,让更多的人链接到家 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浏览。
2、发帖子推广 到当地及周边地区的人气网站和论坛做广告。 毕竟老人住养老院的费用是由子女负担, 网络信息传递非常快, 子女一般会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的网站。
3、登陆各大搜索引擎登陆搜索引擎,可以说是网站对外发布的标志,目前在国内运营的各大搜索 引擎,包括 Google、百度、北大天网、一搜、中搜、搜狗、37
21、MSN 等等。且由于搜索引擎收录新网站有一定的工作周期,一般为1周至2月不等,故而此项工作要早动手越好。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不要使用那些所谓的自动添加工具。 所以如果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被哪个搜索引擎给收入, 这么说如果哪家子女要在网站搜索养老服务的网站,很容易搜索到家馨的网站。
4、建立网站用户 QQ 群怎样留住网站用户,怎样发展网站用户,人气很重要!建立相关的 QQ 群有 利于口碑推广于宣传!让你的用户都免费为你推广吧!这样一来可以保留原有的顾客,二来借用 QQ 群宣传结合原有顾客的口碑推广来吸引新的顾客。这样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队伍就慢慢庞大起来。
5、电子邮件推广电子邮件推广是利用邮件地址列表,将信息通过 Email 发送到对方邮箱,以期达到宣传推广的目的。 电子邮件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互联网应用。它方便快捷, 成本低廉,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联络工具。电子邮件推销类似传统的直销方式,属 于主动信息发布,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6、博客推广建议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增加博客的功能!建立会员制!客户能够在网站建 设自己的搏客空间!好处有一是培养客户对自己网站的粘度!能长时间在网站! 二是极大增加网站的访问机率!从而大大提高网站的收录量。
六,、线下营销
要树立家馨养老服务机构良好的形象,一是刊登经常性广告.以反复传递重 要广告词语;二是偶尔刊登广告介绍最新信息、新的服务项目等等。
1、电台广播:因为算是广播的主要受众之一,最好能以普及养生知识等手: 段做宣传。
2、地方电视台:建议找专业的摄影师拍几幅照片,不仅要拍生活环境、娱: 乐设备、娱乐场所等,还要拍老人们天伦之乐的生活还有医生们尽职尽责的神情 以及有亲和力并整洁的工作人员。这样在电视上播放,就可以达到理想的广告效 果了。
3、宣传单、海报:可以到人多的地方去发。例如:购物广场、老年会、老: 年俱乐部、老年公园、交通路线、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等。
4、交通广告:交通广告指设在公交车、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上的: 广告。这些广告 一般列上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服务项目以及如何前往。这 类广告可引起顾客的兴趣,其广告效果相当显著。
5、户外广告:交通路线、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等行人和车辆较多的地方设: 了立路边广 告牌、标志牌来进行推销。
6、户外广告的优点: 1.信息传播面广; 2.费用较低; 3 持续时间长; 4 可选择宣传的地区。
七,项目营销
1、创办老年人培训中心聘请技术比较高的培训教师, 创办各种培训班, 面向东丽区或塘沽附近地区 以及本养老院招收。比如养生常识、保健运动(太极拳、舞蹈、气功等)培训班、。 棋牌类技巧培训班、戏曲歌剧培训班、养花养鸟技巧培训班、书画技法培训班、电脑技巧培训班等等。
2、开夕阳无限老年人用品店销售老年人流行服饰,老年人保健器材等。
八,形象营销橱窗、宣传单页、社区宣传海报、店员服饰、店铺色彩等都是我们可视的形 象代表利用多变的思维模式, 公司的形象设计应季应景而变,给予消费者客户以 感官刺激。
九,事件营销 针对有些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传统认识误区,还可以进行征文或者联合媒 体进行大讨论。养老是我们国家未来面临老龄化的主要问题。我们也可以就此问 题进行讨论。 十,电话营销电话营销已经慢慢的变成一种主流,因为与其他销售方式相比,它更为企业节省资源;至少不会浪费时间、经理、金钱在路上。
1、帮企业赚钱,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更有效的利用资源
2、帮企业省钱,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率
3、节省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接触到最大范围的目标客户
4、快速建立人脉,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信任关系
5、收集外部信息,可以更清楚地把握客户的需求,了解行业动态
6、树立良好的公关形象
7、塑造公司品牌影响与价值
8、提高内部沟通管理
9、快捷的客户服务
(七)投入与产出分析
一,前期投入:
1、租金投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选址应该选择在人流比较大的市区,有助于 吸引人们的注意,合理租金应控制在 10 万元以内。
2、房屋改造和简单装修费用,约投入 2 万元。
3、基本设施配备:电脑 3 台,打印机一台,电话 3 台,预计投入 2 万元。
4、开业仪式和前期相关宣传费用约 10 万元。
5、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费用 1 万元。 以上前期投入共计 25 万 二,养老机构年度运营投入:
1、员工工资: 经理一人计 4000/月,一年 48000 会计二人计 2500/人/月,一年 60000 活动策划人二人计 2500/人/月,一年 60000 话务员 3 人计 2000/人/月,一年共计 72000 高级服务人员 10 计 2000/人/月,一年计 240000;固定家政服务员 20 人计 1000/人/月,一年计 240000;兼职服务员预计投入 100000 元
2、开办讲座、咨询会、培训中心一年预计投入 20 万元
3、办公费用、设备耗材、维护等 10000 元
4、运营期宣传费用约 5 万元 以上费用合计 108 万元。对于这些费用可以采取大学生创业贷款来解决,或者是以入股方式筹集资金。
三、养老服务机构收入预测
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投资回收周期比较长的行业,因此在开办之初,主要着力发展 会员,入会的老人可以享受更优惠的服务,同时可以培养机构的长期顾客,从而 实现长期盈利目标。第一年预计预计入会 100 人,入会费 50 元每人,平均每人 每年约消费 8000 元,培训中心每年约盈利 10 万元,加上非入会老人的消费预计 20 万元。第一年预计盈利 110 万。预计以后每年的盈利率可达到 5%。
(八)风险控制与管理
一,损失控制。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 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 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 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二,风险保留。如果损失发生,家馨养老服务机构将以当时可利用的 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无计划 自留指的是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 排。当我们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 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 般来说,无资金保留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 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 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 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三,加强养老服务监督力度。建立国家监管、地方监督委员会、中介市场监督和受益人监督的全程监督监管体系,负责监管养老服务的日常管 理工作,以确保养老服务环节的正常运作;完善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养老 服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立准备金制度。通过建立养老服务准备金制度来弥补养老服务 运营活动中可能的损失和相关政策变化造成的损失,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推荐第3篇:居家养老服务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法
规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责任,如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损害老年人权益将被追责。
子女赡养义务写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条例》的说明。他用一组数据表明北京亟须一部规范居家养老的法规。北京比全国提前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超300万,而这些老人中,有90%选择在家养老,6%的在社区养老。这两种方式合称为居家养老。
《条例》明确指出,居家养老就是指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主导,还要依托城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所以,《条例》基本原文照搬了上位法中有关家庭赡养责任的内容,在第四条规定了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八项养老服务中用餐居首
柳纪纲介绍,《条例》并非按以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的内容所写,而是以老人最亟须的服务如何解决为导向制定,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原创”。
《条例》第三条,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为八大类,包含了老人用餐、医疗卫生服务、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等。八大类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统筹、企业参与,本着就近便利、价格合理的原则向老年人提供。在具体实施上,政府部门会出台一些扶持和补贴政策。
“可以看到,我们把就餐写到第一位,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老人居家养老,对用餐便利的需求最明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
拟对《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不当导致老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条例》草案经人大审议后,将于1月29日投票表决。如顺利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还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办法。人大常委会也计划在今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解读1 老年人就餐怎么实施?
《条例》草案此前的审议稿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食堂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但上会的审议稿没有这条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称,这项在老年食堂开放中给予了宽泛的规定,没有列那么全面。北京目前有3500家老年餐桌,立法调研中也得知有不少大型餐饮企业对老年人配餐有参与想法。根据本条例,政府部门可通过制定措施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用餐服务,方式可以多样。
在老年人用餐方面,政府会给企业一个引导,但不会限制价格,将主动权交给市场。此外,还会对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给予补贴等。这方面民政局、老龄办还将出台下一步配套措施。
解读2 社区养老设施怎么配建?
在养老设施保障方面,《条例》提出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对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现状,区县政府有责任配置,对于滥用社区配置的养老设施,应收回并用于养老服务。
《条例》中相关罚则写明,擅自改变政府配置的养老设施拒不整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退赔补贴资金和相关费用。
刘维林介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在此前颁布的相关法规里已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条例只给出指向性规定。同时,条例规定鼓励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养老设施配置。
解读3 医疗卫生服务怎么便利?
目前,社区卫生机构配备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品种不能满足需求。原因有三:一是出于用药安全考虑,一些药品只能在大医院用;二是社区医疗机构与
二、三级医院配备使用药品的具体品种、规格不同;三是多数社区医疗机构不具备储存大量药物的条件。
草案第十三条对社区用药的保障作出规范,规定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改革、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储备。
但有些问题还难以依靠本条法规一步到位解决,市人大代表臧美华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使医疗资源逐步向社区深入。
刘维林坦言,入户诊疗从法律上来说依然有障碍,但这种诊疗方式恰是居家养老需要的,所以不会一直搁置,总会找到办法解决。
解读4 养老服务人才如何保证?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政府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推进职业教育。
刘维林称,全市达到专业化标准的养老人才缺口很大,这块服务在市场基本是空白。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北京市正准备建设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体系。被培养的主体之一就是近10万人的家政服务员队伍,希望通过培训可以让这些家政服务员,尤其是服务对象是老人的服务员,都可以具备养老护理的资质。
解读5 惠及范围是否全覆盖?
有代表提出,《条例》中明确了政府职责,一些服务的提供还需由政府财政补贴。但惠及范围是北京市户籍老人,还是对在京居家养老的老人,并不明确。代表担心,大量的政府补贴如用不到刀刃上,会造成浪费。
市人大相关部门介绍,现在这个法规是起引领推动作用的,刚性不够。但对创新性的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方面纳入,给予了引导性规定。
法规大部分内容覆盖了在京老人,包括户籍老人也包括长期在京居住生活的老人。法规实施后,市政府、民政局、老龄委等相关部门会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针对不同情况,出台不同内容。
政策会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地方财政主要补贴的是户籍人员;但一些外地来的常住人口,他们本人、子女也为北京做出了很大贡献,所以一些政策也会惠及他们。 ■ 探访
小区无老年餐桌 老人自己拎菜上楼
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老人社区就餐和医疗还存不方便
近日,新京报记者在海淀区四季青镇的一些小区走访发现,大多数小区还未设置老年餐桌,一些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的照料也存有缺憾。
8旬老人自己买菜做饭
1月24日下午,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园北里小区,84岁的李淑芬刚从超市出来,左手拄着手杖,右手拎着一袋菜。超市的师傅从楼中出来跟她打招呼:“李奶奶,我帮你把米放在家门口了。”
跟李淑芬上到4层,门口放着师傅送上来的米和面粉。她说,女儿住在回龙观,自己和外孙女住。“闺女每周给我送一次菜,有菜,也有肉。我要还缺什么就到下面社区超市买,重的东西,米啊、面啊,师傅们就给我扛上来。”
李淑芬的外孙女在外企工作,平时回家晚,午饭要老人自己做,有时晚饭也是她做给外孙女吃。“老年餐桌这几年老听说,但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小区是回迁房,农民多,他们都有儿女在身边,不需要这个。但我们需要的也没办法。”老人说。
餐饮企业积极性不高
记者在西四环沿线的几个社区走访发现,都没建老年餐桌。对此,四季青镇相关负责人刘斌表示,希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基层能尽快落实,让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得到照料。
他介绍,2009年,北京市提出推广“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那时起,完善居家养老的配套设施建设,我们就一直在做。但几年来也没全面建起来,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小区需要老年餐桌的老人确实不多,我们也拿出补贴给没办老年餐桌的小区老人送餐,但餐饮企业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某餐饮企业曾从海淀区拿到一年10万元的补贴资金,为老人送餐。该企业能辐射10个左右的社区,每年服务人数近4000人次。这家餐饮企业的老板说,“每天配餐都没有定额,每一顿饭怎么安排,也是众口难调。”
上门看诊就是量量血压
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都有社区医务室。但行动不便的老人如遇感冒发烧等常见病,社区医生能否入户诊疗,却没统一规范。
常青园北里的刘美娟老人说:“我们跟大夫都熟,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就是在家看的。”但也有老人就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该小区社区医生解释:“由于北京卫生部门有规定,入户诊疗不能破皮,凡是破皮的都要到医疗单位。所以我们一般到老人家中,也就是量量血压等简单检查。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我们可以把他们搀扶到医务室,但遇到突发情况,还是应拨打急救电话。”
刘斌称,现在社区医生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都配备齐了,“但要实现比较现代的家庭医生的照料水平,一方面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基本上行动方便的还是会选择到大医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制度设计上的衔接,针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出台可执行的办法。”
刘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还希望民政部门多与基层沟通,了解他们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新京报记者 吴为
■ 焦点
杜德印:草案名称调整不求“大而全”
“需要修改一条修改一条,需要修改一款修改一款,需要修改一句修改一句,需要修改一词修改一词,需要修改一字修改一字。”昨日下午,在朝阳代表团分组审议会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
自启动立法调研直到昨日提请审议,《条例》的名称和养老模式的选择等,都有重大调整。杜德印表示,这些重大调整反映了对提高立法公正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探索过程。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起施行。同年,北京启动《北京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但昨日提请审议的草案名称已改。
杜德印表示,草案名称的调整,不再制定“大而全”的北京市实施办法,而是针对北京96%的老人面临的较突出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体现出“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原则。
立法之初确定的居家养老模式是“政府主导、社区为主”,但调研发现,“社区为主”难以承载起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目前专业养老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老人真正需要的是“医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而具备专业护理素质的家政员数量偏少。
据此,《条例》将养老模式调整为“政府主导,以专业公司的专业服务、专业运营为主,社区为基础”;同时明确了各相关主体间的权责。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即专业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性互助服务。
且《条例》还埋下“伏笔”,明确政府有培育居家养老商业保险的责任,“市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 新京报记者 王姝
■ 观察
人大首次牵头起草法规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进行四审。从立法设想到提交人大审议,一年时间的锻造打磨,一部专门针对居家养老的法规即将出炉。据了解,这也是首部由市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这是去年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此外,法规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能更充分发挥民主,引起社会更高关注。这不仅是人大立法工作的进步,对法规本身是宣传,为法规实施打下基础。
从立法程序上,以往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均由市政府主导起草,一般来说时间较长,程序也较多。但这一次,《条例》是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自己提交法律案进行审议。
刘维林说,由于这部法规涉及全市300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在保证质量上还要加快速度。过去一年,这项法规经过多次调研,他自己参与的就有50多次,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意见,在政协立法协商。从最初的近30条,修改到22条,最精简的时候法规草案只有15条。四审的法规草案为20条。
经过人代会审议,法规还将吸纳代表的建议、意见,1月29日,将由7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同表决。 新京报记者 郭超
■ 互动
删养老配套设施指标代表担心执行难到位
昨日朝阳团分组审议,来自朝阳区法院的市人大代表李有光提出,此前征集意见时,对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曾制定了800平方米这一指标,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认为,不应制定类似不能马上实现、“一刀切”的数据指标。《条例》删除了这一数据指标。“有利有弊”,李有光说,“指标少了,评判标准缺失,如何保证执行到位?”
来自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的市人大代表陈巴黎也提出,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为例,虽然规划中对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有明确要求,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社区执行不到位,“对于社区养老设施配建,哪些部门负责监督,哪些部门负责验收,《条例》应明确”。
两人发言结束后,同在审议现场的朝阳区委书记程连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先后发言。“关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历史上已几次反复,配建的难度较大”,程连元说。杜德印强调,“只要政府下了决心,养老设施配建肯定能做好”。
“我的爱人是名医生,”市人大代表宋光成说,经常有得了急病的邻居打来电话求助,“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所以就会上门,给病人诊断、开药、输液。但这里面有问题,离开医院后,她有没有资格在社区执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杜德印再次“答疑”,表示离开医院的医生在社区内只能遵循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提供志愿服务。此外,可以按照目前的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加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 建议
人大代表、北京市消防协会副理事长刘学锋:北京市去年11月13日至23日,单是在家烧死的老人就有9位,“这在和平年代是很惊人的数字,政府应该管一管”,因此应该为失能、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安全报警装置,一旦遇到火情就能直接报警,而不单单是像上述条例中提到的只提供紧急救援呼叫设施。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务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学良:养老应该鼓励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应由政府建立养老引导资金,为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并设置一些必要条件,也不能一刀切,如何补贴应该以征信系统做支撑,比如年满70岁,按照家庭收入不同,给予老人补贴。
市人大代表温瀚英和刘颖:要给予老人居家养老良好的配套,目前一些老旧小区的老楼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建议应该出台配套标准,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政协委员、北京安贞医院医生、大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主任王以新: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需要所在家庭与医疗团队自愿签订协议,团队要为老人提供规范的服务。还可以运用智能医疗设备实现慢性病的长期管理,像“一键式”智能呼叫器、跌倒报警系统、血压、血糖自动测量上传系统,这些新技术可以便于医生及时发现问题。
推荐第4篇:养老服务策划
郴州逸园养老服务项目策划
一、项目说明(公司简介)
随着老龄人口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出现,老年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敬爱老人一直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如何使老年人的生活愉快安详越来越得到政府和社会、家庭的重视,养老服务项目应运而生,养老服务也被认为是拥有巨大发展潜能的朝阳产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觊觎。
本项目以提高老年群体生活质量,打造温馨舒适老年人之家为宗旨,注重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追求,让老年人享受一个温馨、健康、快乐的老年生活,同时,帮助成人家庭减轻照料老人的负担,让他们“放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勇往直前”。
该项目公司逸园拟建在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主要目标顾客是郴州市区及周边镇老人,该地位于市南郊,距市中心仅9公里,交通十分便捷,镇边有风景秀丽的仙岭水库,水质清洁,碧波荡漾,四周风景宜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避暑的好去处。夕阳之家旨在为郴州老年人打造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公司内部各种硬件设施齐全,包括聊天室,棋牌室、书画间、健身室、老年餐厅、接待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在这里,老人家属可以很方便地来看望老人,老人们也可以通过视频与子女聊天,同时,考虑到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我们更是配有24小时诊室,专业的医生护士随时为老人提供便利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同时,组织老年人集体学习、集体比赛出游等活动,开展各种各样的文娱活动,为不仅实现老有所养,更让老年人有一个快乐的精神生活,保持积极快乐的生活态度,实现老有所乐。
二、市场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
(一) 传统养老方式面临大挑战。
据权威部门猜测,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老龄人口的比例将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50年,我国60岁合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分别达到4.5亿合3.35亿,这意味着每3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
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的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最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正在遭遇困难。首先,生育率下降直接导致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成倍增长。夫妻两人供养双方4位老人,抚养1个后代的“421”形式将成为中国今后几十年主流家庭形式。其次,死亡率的下降推动寿命延长。1999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正在向发达国家的水平(74岁)迈进。随着父母寿命的提高,赡养时间逐步延长;同时,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里会出现两代老人,赡养数量开始增多。另一方面,子女的年龄也在相应提高,供养者的老龄化,将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产生;另外,现代化生产节奏不断加快,劳动强度增加。忠孝两难全,由于时间精力所限,成年子女越来越感到照料老人的担子沉重。单独依赖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料问题是不可能的。
(二)政府能力有限,“银发市场”需求大
要彻底解决规模庞大的老龄人口养老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明显不足,中国目前有养老院42000所,收养老人不足100万人,收养能力不足1%,而且目前中国的养老院多事民政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开办的,是一种纯粹的政府行为,不能向老人提供最基本生存环境之外的更高的需求,由于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政府福利性的养老机构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跟不上老人们多方面的需求,近几年也有少数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在不同程度上填补了养老服务的一些空缺,但是起步较低,定位不高,选择有限,远不能满足各层次的需要;庞大的老年消费群体处还处在不断递增的趋势中,而我国的老年行业却是刚刚起步,真正意义上的老龄产业还未形成。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截止2000年底的统计数字,我国有退休人员3700余万人,保守估计这一群体的退休金、再就业收入、赡养费可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而到2030年,退休人员将达到1.5亿人。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有待于开发的消费市场,这其中尚不包括城镇非退休老年人合农村老年人的消费。
中国老年人现在已经成为庞大的消费人群,带来了老年人产品合老年人服务的巨大市场需求。但是中国老龄产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展不成熟,政策还不配套。目前我国老年人市场年需求非常保守地估计也超过6000亿元,到2010年将达到亿元。但在目前市场上,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合服务尚不足1000亿元。中国老年产业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老年人的需求十分庞大,十分迫切;另一方面老年产品合服务的供应严峻不足,老年产业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形势。
受政策影响中国提前进入老龄化,04年60岁以上人口达到10.98%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7.6%,预计2015年老年人数量将超过2亿,2044年更是将达4亿,占人口比重将超过25%。而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更将触动商人的神经。目前,我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3.8万个,养老床位120多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不到9张,与发达国家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70张的水平尚有差距。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安慰、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都严重匮乏。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进入物质丰富时代,国家对离休人员不断加薪,同时社会上尊老风气日浓,儿女对父母的投入也越来越多。因此老年人手中持有大量现金。据中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城市中42.8%的老年人有存款。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与时俱进,传统思想不断受到冲击,尤其是消费观念,中美两个老太太买房的故事早已深入人心,人们在逐渐改变“重积蓄,重子女”的传统观念,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人们越来越舍得花钱,尤其是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人越来越健康。因此老年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总之,老年人会有越来越多的需求,老年人市场将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他们渴望有品位的生活,他们更加注重文化素质讲究生活质量。他们渴望紧跟千变万化的世界,从而不被这个世界所抛弃所遗忘,甚至他们想证明自己并没有老去。因此,他们对学习外语电脑、娱乐、旅游等毕将充满兴趣。而步入暮年身体大不如以前,因此健康成为老年人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在食品、保健、医疗等方面会有特殊要求。老年人的心理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脆弱。因此他们渴望关爱,渴望周到热心的服务。
政策方面,日前,全国老龄办、发改委、民政部等10个部门专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在我国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并规定对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因此这注定我们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三、SWOT分析
(一)主要机会
(1).郴州市老龄人口比例大,老龄人口数量大,社会养老事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0―14岁人口为84.77万人,占总人口的19.47%;15―64岁人口为314.01万人,占72.12%;65岁及以上人口为36.62万人,占8.41%。与2000年相比,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上升了1.49个百分点,而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42个百分点,截至2008年底,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38.92万人;同时近年来空巢老人家庭上升也很快, 已占老人家庭的26 % , 一些大城市的空巢老人问题更为突出。全国独居老人的比例也从1987 年的近4 %上升到11 % , 这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严肃的课题。
(2)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面向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其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 (3) 现今社会上民办养老机构较少且大多盈利微薄,没有一种好的管理方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在规划设计上也没有充分科学和合理地从老年人角度考虑,同时,民办养老机构老人的心理护理亟待加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难以得到满足;
(4)郴州经济发展迅速,人们收入不断提高,据了解,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27元,增长9.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9644元,增长9.6%;经营性净收入2193元,增长14.2%;财产性收入386元,增长9.7%;转移性收入2270元,增长11.2%。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19元,增长10.2%。其中,工资性收入1815元,增长9.7%;家庭经营现金收入2380元,增长9.6%;转移性收入207元,增长6.3%;财产性收入117元,增长42.9%,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上各种社会保障也越来越完善,老年人手中大多都有存款,家庭支付老年人的赡养费用也高了,这样就为盈利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5)在老年人服务和服务设施方面,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明显满足不了需求,据统计目前我国社区中的诊所, 18.9 %的老人需要, 仅有0.5 %的老人得到服务;保健指导, 36.8 %的老人需要, 仅有9.3 %的老人得到服务;家庭病床, 42.5 %的老人需要, 仅有14.8 %的老人得到服务; 定期体检, 57.8 %的老人需要, 仅有7.6 %的老人得到服务; 应急服务, 45.1 %的老人需要, 仅有0.7 %的老人得到服务。这些都为老年服务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二)主要威胁
(1)观念落后, 意识不足;
虽然各级政府对于老龄化的问题相当重视,但是在少数个别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是家庭子女养老观念,因此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一些职能部门和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事业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服务意识差。这些必然给社会公众带来了一些对于社区养老的负面心理影响,对于养老服务社区的开发产生一些阻力。同时,在政策方面,民办养老服务的行业指导和行业管理缺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不完善、落实难;
(2)竞争者带来的压力;
市场经济决定了哪里有发展潜力和盈利,资金就会拥至哪里,有商机必然有商家,虽然目前郴州此类商家尚少,但不容置疑的是,在可预见的将来,竞争者必将纷至沓来,这将带来一定的压力与风险,同时,国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在中国的不公平竞争惯例也是一个威胁。
(三)优势
(1)专业化的服务队伍;
逸园相对于政府福利性的养老机构和社会上其他的养老服务公司在服务人员上有着很大优势,公司服务人员需要经过不间断的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和学习,相对的其他素质要求也要求比较高,他们是一支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他们了解老年人的心理,了解市场、熟知顾客需求、具备专业素养、提供优质服务、深受顾客的喜爱。 (2)独一无二的地理位置;
仙岭水库鸟语花香,环境相当静谧优雅,自然景观独秀,气候宜人,是休闲、避暑好去处。这里有丰富的生物资源,以其生态系统之完整性和原始性,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回归大自然,返璞归真,这一切都有利于身心健康。
(3)产品服务体系具有自己的特色;同时通过走品牌文化之路有利于项目的推广和普及。
(四)劣势
由于前期成本比较高,可能在价格上的竞争力稍弱,同时,作为行业的引领者,已有的经验比较有限。
四、营销计划
(一)目标市场
逸园主要面向三类目标顾客群体:
其一,本身文化程度、收入水平较高的企事业单位老年退休人群。这类顾客较高的文化素质,决定了他们对于老年生活有着较高的追求,他们不但希望自己的老年生活拥有较好的医疗、家政等服务保障,更希望晚年生活能够丰富多彩,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要求。
其二,经济收入、文化素质较高的中年子女。这类人群一般工作较为忙碌,缺乏足够的陪伴父母、照顾父母的时间,但他们非常孝敬父母,关心父母的老年生活于身心健康,希望父母可以在一个适宜的居住环境中安度晚年。
其三,有一定收入、不喜城市中心区的喧嚣生活环境、追求安逸平静的老年生活的退休老人。这类老人也许收入并不丰厚,但他们对于养老生活有着自己的追求;
(二)产品策略 产品定位:
本项目产品定位为郴州市退休老人品质生活的主张者和身心健康的维护者,是老年人养老的理想之地。 服务项目:
我们为入家老人提供一系列齐全的服务,逸园内部拥有完备的设施,专业的服务团队,老人们完全可以在此享受到老年人的快乐。逸园主要的服务项目有: (1)老年聊天室,只是符合老年人心态的一个服务项目,聊天室是老年人的心理俱乐部,老人们在此“交流过往,话话家常”,有共同爱好的老人在此告别心理的孤独,这里是老年人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老年在此会有很多与自己有共同话题的朋友圈子。 (2)健身房,里面有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各种健身器材,是适合老年人锻炼身体的最佳场所;
(3)生活娱乐俱乐部,是有特别兴趣爱好的老人们的集合地,里面包括棋牌室、书画室、阅读间、舞蹈室等,有共同兴趣爱好的老人们可以组织自己的舞蹈队,合唱团,同时,夕阳之家还会专门组织各种比赛,是老人们的生活不再孤单无聊,而是其乐融融; (4)营养特色餐饮窗口,鉴于老年人营养保健的重要性,我们逸园配置有专职的营养配餐师,并开设餐厅,为老人们提供饮食营养服务,你可以选择营养师的配餐,也可以在自己的厨房做菜,我们还将开设特色窗口,提供配餐和各菜系特色,在这里你可以尝遍天下,当然更可以一展伸手,与大家分享您带来的美味。
(5)怀旧影院,让老人在经典怀旧影片和音乐中回味自己的激情岁月;
(6)24小时诊室,专业的医生护士随时为老人提供便利的服务和安全保障,对于患病老人,可选择专人专业护理。同时,拥有专门的为老年人设立的心理咨询;保障老人们身心健康。
(7)特别护理项目,主要是针对部分行动不便老人、高龄、患病老人提供的专门专人服务。
(三)价格策略
采用高价格策略,区分于普通养老院和其他养老机构,在消费者心中确立一个高档次,可靠、优质服务的老年人期望的颐养天年的养老场所。
(四)渠道策略
1、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进行产品服务的推广销售;
2、通过网络和传媒
3、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和接待中心,专车提供接送服务,并接待有意向的顾客实地参观了解;
4、通过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宣传
(五)促销策略
1、活动营销
与郴州市老年协会和各种老年团体合作举办麻将、书法赛、腰鼓赛、戏曲大赛等,一方面吸引老年人参加,另一方面也会引起媒体的报道,起到宣传作用,再者也会提高逸园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提高知名度,树立品牌。
2、公益营销
设立老年活动公益金,组织逸园护理医疗人员,免费为当地老人测血压、拍背、翻身或者教他们如何做晨练等。
3、通过郴州电台和郴州日报宣传,在上面投放广告;
4、逸园体验周
以较低的而价格邀请老人们来逸园体验一周,使老人们有真切直观的感受,激发“欲望”;
5、户外广告
在大型社区(涌泉小区、明桂园等)、交通路线、商业中心、车站(天龙站、汽车总站、火车站等)等行人和车辆较多的地方设了立路边广告牌、标志牌;
五、投入与产出分析
投资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生产成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行政办公及其他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等,职工工资80万元,行政办公及其他管理费用100万元,维修费用20万元,年均总成本为200万元,收入按90%的入住率,300个床位,入住床位为270个,入住每个人每年20000元,则每年收入为5400000元,减去费用200万元,每年可回收资金为340万元,2000÷340=5.88年,所以,需要5.88年之后收回投资成本,开始盈利。
六、风险控制与管理 (1)风险
主要有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客源风险和客户风险、管理风险等,政策风险目前比较小,因为目前面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采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项目的态度,并还有相应的优惠鼓励政策;由于本项目的差别化领先战略,目前竞争者的力量也是相对较弱的;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成本收益大小,所以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本项目的主要风险来自客源和客户风险,一是如果入住率的不足,造成房租、人工费和取暖费等硬性开支不能得到有效摊薄,导致开办一年内甚至更长时间可能出于净投入状态,不能实现资产的良性循环。二是入住老人的收费风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系统还很不完善,虽然我们面对的是有较高收入的顾客群体,但是一旦老人及子女的财务状态恶化,造成入住老人不能及时续费,养老机构又不能强行将老人赶出门,造成亏本的问题。三是老人的意外伤害风险。老人属高发意外伤害和突发死亡率较高的人群,一旦产生纠纷,诉讼和调解对养老机构都带来人力和物力上的负担。
(2)风险管理
由以上风险法纳西而知风险来源,为控制风险而进行的风险管理就围绕风险来源而设:聘请专业人士加盟管理队伍,学习利用国外养老服务管理经验,把管理风险降到最低;
在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健全以前,对入住的老人在入住时采取收一定的额押金、要求担保人等办法降低风险,并寻找愿意合作的保险公司,为入住老人集体购买保险,当老人重病时由保险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将部分风险转移。
推荐第5篇:养老服务协议
编号:_________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3.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4.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1.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2.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7.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1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2.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6篇: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调查报告
专业:新闻学
班级:01班
姓名:金丽
学号:2011169
3一、引言
目前,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在国家经济还欠发达的现状下,人口未富先老,大量老龄人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重礼节、讲孝道的民族,如何服务老年人,让他们能安度晚年成为重中之重。为了了解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现状,促进养老服务事业良性发展,在肖云老师的帮助下,利用此次寒假的机会,对两所分别是城市和农村的养老院,进行了有关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问卷调查。
二、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2年2月7日、8日
调查地点:云南省保山市养老院、云南省保山市水寨乡养老院
调查形式:发放四份问卷,由服务人员填写两份,由入住老年人填写两份,收回四份。
三、调查结果
经过对相关人员的询问和对问卷的查看,我简要总结了城市和农村养老服务队现状的异同点。
㈠相同点:
①所调查的这两所养老院都是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每月定期收取一些基本费用;
②所调查的这两所养老院都未给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
③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人员中女性居多,且年龄都在36岁以上。老年人对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无太高要求,但在交谈过程中得知,老人更
希望服务人员要通情达理,自己能与其谈心,且不要经常轮换;入住养老院的老人都认为最好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经常于子女在一起;
④服务人员都认为当前养老服务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不愿意长期从事这一工作、缺乏必要的技能、政府不够重视。服务人员都认为,可以通过提高报酬和福利待遇的方法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水平。 ㈡ 不同点:
①城市养老院每月基本收费远远多于农村养老院。城市养老院提供的服务明显多于农村养老院提供的服务。农村养老院的居住条件、就餐条件等都与城市的存在很大差距。
②城市养老院入住人员和服务人员都多于农村养老院。城市养老院平均一位服务人员照顾2-3位老年人,农村的平均是一位服务人员照顾5-8位老人。城市养老服务人员有工作时间的规定,而农村的是随叫随到;
③城市养老院所入住的老年人多为有退休金的退休工人,农村养老院的多来自家庭环境很差、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家庭或是无生育能力无子女家庭;就观念而言,城市老年人希望得到更多精神层面的照料,而农村老年人只是希望吃饱穿暖不病就可以了;
④城市养老服务人员大多获取过养老护理资格认证书,没有的也在准备去培训考取。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则没有考取过,也没打算考取。城市养老服务人员的收入高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且城市养老机构是设有激励措施的,而农村养老机构没有;
四、调查分析
虽然调查结果只来源于四份问卷和部分询问,但在我国同云南省保山市、云南省保山市水寨乡经济水平相当的地方是很多的,这个结果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我国,公办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占养老服务机构的大半,有重要的地位。公办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费用较个体私营的低,这是大部分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重要原因。每月虽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只是基本的生活费。入住老年人逐渐增多,这就要求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要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给老人强加一些额外的费用。
法律观念、维权意识淡薄使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在遇到侵害时,无法及时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近些年传出有老年人被服务人员虐待的事件,其实这折射出了很多体制上存在的漏洞。很多养老机构认为给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并不重要,并且,这种观念很普遍。给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其实是给老年人的生活加一道安全护栏。建议各级政府可以到所管辖的养老机构进行调查,没有给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要责令其提供,实施监督。
年龄在36岁以上的人,一般都具备照顾老年人的能力和经验,所以很多养老机构都会乐意录用,女性居多是因为女性在照顾人这一方面更为细心体贴。当然也有男性,在体力方面女性就逊色于男性,这就是很多养老机构女性居多,但也有男性的原因。由于老年人自身条件每个人都不相同,所以建议养老机构在选用服务人员是要注重年龄、性别的构成,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人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城市和农村养老机构之所以存在很多差距,
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经济水平,当然生活观念、家庭环境等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对于一部分城区各种条件都不错的养老机构,政府应鼓励,使其保持并逐步完善。对于大部分条件不太好的养老机构,政府应该多多支持,加大宣传,影响或是改变一些落后的养老思想。建立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注重服务人员沟通能力和技能的培养,让老人感觉温馨,多谢人文关怀。再有,应培养一种关爱老年人的社会风气,让他们能在这样的氛围中,安度晚年。
五、调查心得
在此次调查中我发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里过的好坏与否,可以直接反映出这个地方经济水平生活水平和道德水平的发展程度。我也从这次实践中学会了如何同需要进行调查的人沟通,说明我的来意,让老年人不惧怕。当然也遇到了困难,农村养老机构中仍有不识字的老人,无法看懂问卷,也有听力不太好的老人,沟通很困难。
老年人其实很容易就被忽略被忘记的,老年人也很容易就感到孤独的。我们确实应该多多关心他们。
推荐第7篇:养老服务产业政策
养老服务产业政策
国家政策的高度关注与支持
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在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发展老龄服务业。内容如下:“
3.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十二五”期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在目标和任务中明确指出:“
(三)建设方式。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通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在第四节发展老年服务业中明确指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十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
极参与、共同发展老年服务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三)要培育和发展老年消费市场。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消费需求,要积极研制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十七)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和有关捐赠,要实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十八)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热情关注、积极支持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福利设施的建设,按照信贷通则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4、《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中明确指明:“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5、《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其中,在第六章基本社会服务中明确指明:“
基本养老服务。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
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适度提高供养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居家养老,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增强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行。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专业化的老年养护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增加养老床位300多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支持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实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培养培训具有资质的专业养老服务人员。”
6、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明确规定管理机构将得到减免租金、税收、水电等优惠。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精神,现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湖北省养老产业政策
1、《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1年,湖北省政府出台的《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中,第十一章服务业发展规划内容中明确指明:“
二、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和病患陪护,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等,鼓励创办家庭服务企业,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家庭护理、家庭教育、清洁卫生、幼儿服务等家政服务,大力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做大做强一批规模较大的家
政服务企业。”
2、《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在目标和任务中明确提出:“
1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项目支持、政策优惠等扶持措施,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不断开发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2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社区现有资源,采取新建、扩建、改建、购买、置换等方式,建设一批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
3、《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2011年10月,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在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一章中明确提出:“
(六)家庭服务业
3建设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等形式,大力发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着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便捷有效的养老信息平台。继续推进城乡养老机构建设。”
恩施州地方政策支持
《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恩施州政府发布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以下简称《意见》,在主要措施中明确指出:“
(四)加大对社会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1.优先审批项目。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项目和设施,应予优先立项和审批,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列入规划(包括已建成)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不得挤
占或改变用途。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或占用养老服务场所的,应按照有关拆迁办法给予补偿安置。乡镇、村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投资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条件具备的,可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实行民营。公共财政投入且闲置的国有房产,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批准可改造为养老服务机构。
2.加大财政补贴和信贷支持力度。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取得《社会养老机构批准设置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经有关部门审核达到《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合格标准的,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一是对社会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建设补助,新建房屋、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租赁房屋改建、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按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对社会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营运补助,达到《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合格标准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营运补助,每收住本辖区1名老年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奖励。社会创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的,民政部门应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社会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医疗、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对于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可通过贴息方式予以支持。金融部门应加大对社会创办养老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
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的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减免养老服务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服务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予以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收视费。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投资者在核算运行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经审计符合规定的,可从年度经营结余中提取收益,其额度应不高于年度
经营结余的30%且不超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原始投入的5%,同时应承担亏损的相应责任。
4.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对外服务。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符合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其收费标准按补偿成本原则确定,报同级物价、财政、民政部门核准并备案。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成本适当高于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其赢利主要用于设施建设、服务拓展和服务质量提升。营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自主确定,实行明码标价。
《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16日恩施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恩施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第八篇构建和谐社会中明确提出:“
第二十七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增强社会养老服务功能。整合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体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发展养老服务,健全养老设施和社会照料服务网络,重点加强农村养老院建设、新建州老年公寓和州老龄综合服务中心。强化社区老龄服务功能,倡导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尊敬和精神关爱。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
推荐第8篇:养老服务情况汇报
支持社会力量供给养老方面情况
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
一、推进“互联网+”养老,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全覆盖。我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虚拟服务平台(平安一键通),为80周岁及以上老人,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紧急救助、社区生活、医疗康复、心理咨询、居家养老等服务信息。目前,我区共有1150位老人免费享受了平安一键通服务。
二、引进社会力量,大力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我区共有9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中平沙镇7个,南水镇2个。9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均以采购服务方式引进服务机构,通过长者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知识讲座、学习培训、心理咨询与辅导、歌舞、书画、图书、棋牌、上网阅览等服务,受惠长者达7000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受到长者及社区干群的一致好评。
三、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为充分调动民办养老机构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区今年对接收我辖区户籍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养老床位每月300元资助。
存在问题:社会力量支持社区养老覆盖率不高。
整改措施:加快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鼓励社工服务机构进驻。我区两个镇,19个社区,目前只有9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不到50%。到2020年,力争达到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100%,让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老年人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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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馨人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池州馨人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居家养老服务方案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我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和当地老人生活特点,制定如下居家养老服务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在市区范围内各居民区设服务站点,建立一体化服务体系,全方位服务于老年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
2、坚持自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共享原则;
二、服务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行动不便人群。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
2、日常陪护。
3、家政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
5、精神慰藉服务。
6、健康咨询服务。
(三)服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
1
池州馨人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经济条件,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同,提供相应不同的有偿服务。
三、实施方案
1、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2、组建各类服务队伍。包括专兼职服务队伍,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由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优先聘用下岗工作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主要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③专业服务队伍,由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3、制定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对市区老年人状况摸底并进行详细分类建档
①掌握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病残老人、高龄老人,以及无偿(指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有偿(主要指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对象)的老年人情况,并建立花名册。
②建立老年人服务需求档案。
5、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
有专门的场所,包括服务站办公室(配备桌椅、电话、电脑、档案柜(箱)等办公设备)、室内外老年活动场所(配置电视、书报、文体器材等)等。
6、签订服务协议。
在对市区为老服务资源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寻找信誉好、服务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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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馨人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家政、医疗、餐饮、超市等服务商,如:卫生服务站、物业、液化气站、家电维修中心、餐饮店、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成为我公司加盟商,实行挂牌服务,做为我公司的服务提供单位或提供者。
7、印制服务手册。
发放助老服务卡、爱心助老卡、爱心优惠卡、社区便民服务卡等,发放到老年人手上,加大宣传,真正实现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目的。
8、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联系,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9、做好服务活动登记,填写好《服务登记表》。
池州馨人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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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养老服务政策
【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 2015年1月19日)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2015年2月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2015年1月19日)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国家计生卫生委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2015年1月13日)
【2014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8号,2014年12月30日)
商务部 民政部《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公告(2014年第81号,2014年11月24日)
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急商服贸函〔2014〕899号,2014年11月14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2014年11月1日)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325 号,2014 年10 月30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年9月12日)
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发〔2014〕105号,2014年8月26日) 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2014年7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100号,2014年7月8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民办函〔2014〕222 号,2014 年6 月20 日)
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4〕53号,2014年6月1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358号,2014年6月16日)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2014年6月10日)
民政部等部委《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2014年5月28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2014年4月17日)
民政部 中国保监会 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民发〔2014〕47号,2014年2月28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2014年2月2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2014年1月28日)
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7号,2014年1月26日)
【2013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2013年12月30日)
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3〕23号,2013年12月27日) 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号,2013年12月13日)
民政部《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民发〔2013〕207号,2013年12月13日)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2013年9月28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9月6日)
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2013年7月30日)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36号,2013年7月19日)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2013年6月28日) 《养老机构设立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2013年6月28日)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3〕56号,2013年4月28日)
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13〕67号,2013年2月17日)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意见”。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相关政策,以下科易网对近期出台的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进行了汇编。
福建省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做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0年,福建省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每个市、县有1所以上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
《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强化政府主导和引领作用、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加快实现医养结合、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此,《意见》从优先提供养老用地、分类给予税费优惠、加大公共财政补贴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新疆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统筹规划、土地供应、社区设施网络、农村养老、医养结合、市场培育、财政投入、队伍建设、补贴政策、社会力量投融资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大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疆要基本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城乡统筹、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家庭服务、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80%以上的城市居家生活老年人得到养老服务的全面支持,80%以上的乡镇和4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服务能力大幅度增强。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是:统筹规划养老服务发展,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发展养老产业。为此,《实施意见》从加大养老服务业投融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江苏省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4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江苏省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其中,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和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城乡所有老年人。符合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到乡镇(街道)四级互联互通,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
为了实现确定的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三大具体工作任务,并从编制养老服务业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导性强、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为了鼓励护理型床位建设,江苏省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鼓励护理型床位建设的政策措施,统一公办和其他所有制性质、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补助标准,从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上海出台政策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措施,对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了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划。
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提出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和建设老年宜居社区,进一步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五个方面,提升老年人在社区生活的宜居程度。围绕\"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推动养老服务格局继续深化、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养老服务土地、税费、财政、融资等政策体系。在土地政策方面,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用地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新增供应,鼓励利用存量自有土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协议出让规定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在税费政策方面,落实好国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还规定:养老机构使用有线电视,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付费优惠。在财政补贴政策方面,完善政府购买为老服务目录和办法等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的财政补贴政策和机制。在拓展融资渠道方面,探索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鼓励发展各类养老服务业保险产品。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
通知要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深化改革、地方为主、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原则,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破除阻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使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通知指出,要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促进试点地区率先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服务机构和产业集群,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第11篇: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书
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项目建设与经营方案
名称: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会宁县会师镇桃花山新区
项目单位:会宁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单位性质:民办
一、服务项目概述及说明
二、现状与分析
三、细分与策略
四、策略与设计
五、拓展策略与设计
六、制与管理
七、估算
八、业型家政服务业风险分析
九、性研究结论
十、家政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养老服务项目概述及说明
(一)邻里情”居家养老概念说明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
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复护理、应急救助、娱乐学习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
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指整个公司里面没有住一个来人,是区别于传统养老院的新型服务模式,仅是一个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具体是以一套虚拟的网络管理系统为载体,整合社会上的优秀服务资源,并设置电话预约接听作为服务平台,顾客可以随时拨打服务电话预约服务,机构会派服务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门服务的一种家居养老服务模式。
二.居家养老的优点非常明显:
(1)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
在社区利用闲置的房屋略加改造或在自己的家庭设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 节约政府大量投资。据有关部门测算, 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养老机构, 每增加一个床位就要多投资 10 万到 15 万元。 同时, 可以提供就业岗位, 使下岗待业者能够找到服务的机会, 调动了社区的闲置资源。目前, 在城市社区中, 有不少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低龄老人和下岗工人, 他们是开展社区老年工作的重要资源。
(2)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住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由于远离自己生活过的街区,平时难以与亲人见面, 心理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和忧伤感。居家养老则使老人不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 家庭熟悉的环境能帮助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 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年人精神愉悦。
(3)是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
相对来说, 居家养老所需费用较低。这样,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 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4)是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居家养老的基础是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老人照顾, 有针对性开展老人服务, 真正使社区资源和设施得到充分利用, 在满足老人需求的同时, 也促进了社区文化的建设。
(5)是改善了生活质量。
虚拟养老院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机构养老院同等的人性化关爱与社会化服务,较好地解决了高龄、空巢、特困老人生活困难和缺乏精神慰藉等难题,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6)是推动了产业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空间很大,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前景。虚拟养老院作为养老服务产业的孵化器,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将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分散的养老服务资源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化员工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制度化管理考核等工作机制,有效克服了目前社会上的家政企业小型化、零散化,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和品牌效应,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规模和品牌效应,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
(二)市场现状与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呈加速之势
我国老龄人口具有数量大、增长快的特点。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0.46%和7.10%,2005年这两个比例分别达到了13.01%和9.07%。从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至900万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人。约占总人口30%。老年人口的剧增,尤其是高龄老人的增多,使养老问题越来越重。
二.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结构核心化的趋势。要不了多久,我国将普遍出现“四二一”家庭成员构成,即一对年轻夫妇抚育一个孩子而赡养四位或六位老人(父母、岳父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每lO个年轻人赡养1个老年人,如今这一比例已经达到3比1。与此同时,人口高龄化、失能趋势也愈益明显,目前我国80岁及
以上高龄人口快速增加。另外,由于工作流动性的增强(特别是大量的农民进城),致使很多子女家庭无法与父母在一起。空巢家庭增多,子女难以照顾年老的父母,家庭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
三.老年人生活改善,市场购买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在老年人福利和养老问题方面的关注度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消费水平也随着有了很大的提高,购买力增强,需求空间也增大,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老年人越来越希望自己的晚年生活得更加舒适和丰富多彩,但是又不愿意离开家庭住到养老院,这就给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很大的市场,比起自己手脚不灵活的做各种家务,打个电话叫专门的服务机构更让他们觉得省心省力还安心。
四.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既然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功能又逐步弱化, 那么必须开拓创新, 探索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近年来, 在全国各地实践中逐步为人们所认可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 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模式, 这种养老模式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功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实现了互补结合。具体来说, 居家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养老院养老而言, 可谓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 是一种扬长避短的养老模式。
一、市场细分
针对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不同的经济水平导致的购买能力的差异,将机构的服务市场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重点援助的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家庭。
即如果没有外界社会和政府的帮助,无力自主生存,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老人。
(三)市场细分与策略
该类老人家庭一般有三种不同的特殊情况:
1、“三无”老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子女老人家庭。
2、子女无力赡养的特困家庭老人。
3、空巢贫困老人。
B类:年满60周岁的政府一般援助的老人家庭。
即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其收入低于最低消费水平的难以维持现状生活的老人,或者收入不稳定,生活没有保障的老人。
C类:年满60周岁的不享受政府特殊援助的老人家庭。
即有高于一般人均水平的收入来源,且收入状况比较稳定,不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的老人。
二、细分策略
1.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所服务的社区或地域范围内,获得政府援助的老人的名单以及所受援助的程度和其他详细情况,确定目标服务群体的一些基本情况。2.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分为A、B、C三个层面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或者是有偿的服务。 3.可以将政府提供的现金补贴的一定百分比转化成等值甚至可以设当超值的养老服务,让老人得到更加实实在在的优惠。 4.对机构曾经服务过的每一位老人建立档案,不仅方便实行全程满意度跟踪调查,还可以根据老人之前常需要的服务预测其需求特征,建立并维持好关系。
三、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实现运作市场化。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在创建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主导、引领、扶持和管理监督作用。首先是支持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其次是提供优惠扶持政策,通过《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对符合政府援助的对象,分别按每人每周4次、3次、2次和每人每月2次、1次(A
1、A
2、A3和B
1、B2)每次3小时的标准,为老人进行购买服务。让经济收入不同的老人共享“老有所养”大平
台。同时,我们学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我校设立家政服务部作为运营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过企业职业化的员工队伍,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市场化的发展项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为虚拟养老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一流服务。
四、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
“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带给社区老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生活配送6大类53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凡年满60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A、B、C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援助、体验、自费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与此同时,“邻里情”虚拟养老院还引入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品质。
(四)价格策略与设计
根据细分市场策略制定价格策略,同时还要参考地区的其他类似行业的收费水平。一般的,可以根据两种不同的定价方式差异化的制定服务价格:
1、按照服务的项目收取费用,即按照提供的服务的不同的类型收费。机构提供的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每项目收费标准:
2、按照服务时间收取费用。
(1)、0~2小时之内的一般性家政服务,收费为60元 (2)、超过两小时,每小时加收20元
(3)、预约每星期周一到周五固定上门服务,时间在0~2小时之内的收费方式如下:
每星期5次:收费每次50元
每星期4次:收费每次45元
每星期3次:收费每次65元
每星期2次:收费每次80元
注:超过时间的部分按照每小时加收20元累计计算
(4)、预约每月上门服务的,收费按月结算,每月1800—2000元。
(五)市场拓展策略与设计
一、强调关系营销策略
根据养老服务产业的特殊性,重点实施关系营销策略,对顾客进行科学的细分与管理, 方法比较灵活多样。建立和谐有利的商业关系, 需要企业与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强调不仅要争取顾客和创造市场,更重要的是维护和巩固已有的关系。
1.建立消费者数据库, 使企业能够准确掌握消费者的有关信息, 使商品能够准确定位,同时,使企业的促销工作更具针对性,从而提高营销效率。
2.对重要顾客设立专门的关系经理,对顾客进行主动管理。
3.实行会员卡制度,对享受机构服务超过一定次数或时数的忠实顾客发放会员卡,可以享受打折或减价等等其他的优惠条件。
二、广告推广策略
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和价值观念,开展必要的推广。 1.有针对性的选择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时间。做电视广告要注意选择比较能博得老年人亲睐的时间段要注意符合老年人的习惯,比如他们通常都不会在晚上11点之后守在电视机旁而是多半都极影睡觉了,此时广告播的再频繁再感人也无济于事。 2.注重口碑宣传。
(1)、在上门服务过程中,员工可以下意识的强调本机构的名称、服务,给顾客留下良好印象。
(2)、让被服务的顾客觉得“值”。包括服务态度要良好,服务及时,留给人本机构服务标准化、专业化的印象。 (3)、暗示顾客去口碑宣传 3.联合有关社会资源,如康复中心,或者各大医院,组织“免费健康普查”活动,专门就老年人患病率比较搞的一些常见疾病给予免费的咨询和检查,树立形象,增强信任感。
三、多样化的组织
建立一套以机构正式雇佣的长期稳定的员工为主体,加之以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辅的组织形式,达到降低经营成本而不保持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1.机构的正式雇员:由机构组织人力部招募,结合养老服务社会化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相结合,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后的人员提供就业渠道。另外,“40.50”由于年龄以及经历等方面的特点也比年青一代更容易被老年人接受与认可,他们往往更有耐心,也更懂得老人的喜好和需求。 2.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只要由“尊老”“爱老”的有爱心的家庭主妇、在校大学生和健康的退休老年人组成,不定期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3.兼职队伍:只要是由在校大学生或社会福利单位等组成的服务群体,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六)、投资估算
一、项目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14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54%,流动资金67.2万元,占总投资46%。
二、资金筹措
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与可能,安排如下资金方案:银行贷款50万元,占总投资的34.5%;企业自筹95.2万元,占总投资的65.5%。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即实行‚三专一封闭‛和报帐制度。具体操作人员实行‚专人、专事、专办‛,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投资明细
项目 规模 投资额
实训室 80平方米 30万元
运输车 2辆 25万
实训设备 20台套 28万元
办公及培训200人次 12万元
其他费用 50万元
合计 145万元
第八章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业风险分析
我国家政服务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市场需求急速增长。目前,国内在册的家政公司达55万余家,行业从业人员约为1600万人。但是,我国的家政服务业发展依然不规范,蕴含了很多风险,例如行业管理风险、企业经营风险、雇主消费风险和家政人员从业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家政行业的正常发展。
传统的家政服务只是为家庭提供简单的服务,如保姆、钟点工等。随着居民对家政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今的家政服务已延伸到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20多个领域200多个服务项目。不同层次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给家政服务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目前家政行业还面临小、散、弱的局面,存在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居民找不到家政服务、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企业又不知道谁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等,严重影响了行业发展和居民服务需求的满足。
家政服务业是低门槛行业,却正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一直以来,家政服务行业始终存在着保险投保率低、风险承
受能力较低等问题。目前,我国家政公司的注册资金只需3万元,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家政公司遍地开花。但同时,国家未出台规范家政服务行业的配套法律法规,行业市场出现的许多问题还没有规矩可循。
在我国,家政人员依然属于非正规就业工种,没有被列入《劳动合同法》的规范范围。家政员不需要持证上岗,政府对于家政人员既没有行业准入标准,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在市场运行中仅仅依靠宪法、民法、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政府规章来规范,因此一旦雇主和家政员出现纠纷,并没有行业法规可依。
家政服务行业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雇主消费风险、家政员从业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往往共同表现为:身份安全风险、身体健康风险、法律保障风险、纠纷赔偿风险等。身份安全是由于不能对保姆和雇主身份认定造成的‘假保姆和假雇主’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身体安全则体现在保姆的身体是否健康,是否有传染病,雇主家庭成员是否身体健康等;法律保障风险体现在,由于经济和社会各种原因,家政员还不能享受到一般城市居民所有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纠纷赔偿风险则体现在,一旦发生纠纷,高额赔偿金将给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带来难以负担的打击。
在面对家政行业的风险时,要去考虑如何去防范和控制这些可能的风险。要想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家政服务行业中的风险,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管理,正确引导。家政公司应该加强中高层管理队伍建设,对公司的员工予以有效的管理。如果能从源头控制住家政服务人员可能存在的危险举动,就有利于降低风险,控制风险。
2、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一般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还较低,只有通过严格、高效的培训,才能尽快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如果家政服务员自身的素质提高了,那也就不太可能会发生不该发生的案件了。
3、加强督导,加大行业监督力度。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地监督家政公司,督促家政企业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有效处理好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另外,家政保险日趋完善,家政公司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教育引导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家政公司也应该及时为员工过后买家政保险,这些不仅有利于明确责任,更能使各方得到合理及时的赔偿,给自己的发展带来便利。另外,有关单位应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商,为一线家政企业和员工设置多层次的险种,更加完善家政行业的保险制。
第九章可行性研究结论
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程,我国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逐步合理,特别是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表明我国经济社会正沿着科学健康的轨道向发达国家的水准快速前行。家政服务业,做为新兴的第三产业,就是适应发展需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崭新行业。它顺应了家庭服务消费需求上升的现实状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由于时代发展的速度较快,在现实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水平、物质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较以前有了巨大的变化,人们正朝着快捷、便利、具有个性化、理性化上发展,很多人由于忙于事业对于家庭中的家务、老人和孩子无暇照顾,给家庭带来很多麻烦和困难。开展家政服务工作,正是适应了群众的这一需求,通过家政服务工作,能使天真活泼的孩子有人照料,年迈的老人有人服侍,卧床的病人有人护理。从而使他们的亲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这就是家政服务事业的社会意义。为这些人群提供家政公司服务,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和困难,正是该项目的目标市场和顾客。
家政服务业正在趋于成熟,也被人们认可,希望由繁琐家务中解放自己的人群越来越多。因此,家政服务在市场的占有率也相应有了一定规模,它的潜在市场会有一定发展,其市场潜在容量与市场发展趋势将会是越来越好。
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在提供200多就业岗位的同时,相应的职工家属也同时迁居落户,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在所难免。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家政服务中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满足人们的要求。本项目重点围绕县城用户群,为广大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护理、家教、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同时面向社会其它群体,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会宁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12篇: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书
营销策划(课程设计)报告
项目: 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书 院 系: 专 业: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导师姓名: 完成日期:
养老服务项目策划书
一、养老服务项目概念及说明
居家养老是老人通过一个电话或网络的一个指令就可以 在家享受到便捷的上门服务,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虚拟养老院。老人不必住在养老院中被动接受服务,在家就可以挑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分为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应急求等六大类涵盖日常生活照料的服务项目。服务完毕,按约定向老人收取用。响应政府号召,弘扬孝文化,壮大养老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普及养老新概念;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探索、总结社区助老、养老 经验和新模式;为政府分忧,替儿女行孝;使老人拥有一个美好、快乐、幸福的 晚年与生活环境。
二、市场调查和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12年的1.3亿,占总人口的比例由3.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性别间的死亡差异使女性老年人成为老年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预计到204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0%。同时,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加,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多万人。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人口生育率和出生率下降,以及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提高密切相关。目前中国的生育率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也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可以预见,21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
三、市场细分与定位和发展战略
(一)、养老服务市场细分与定位
1、围绕老年人健康护理方面的服务市场
(1)老年公寓:目标群体是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和孤寡老人,为身边无子女、或子女工作特别忙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2)医疗保健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内容包括定期体检、家庭病床、紧急救护和康复医疗等。
2、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方面的家政服务市场
(1)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目标群体是所有困难的老年人,包括家庭饭桌,做家务,代购物品,帮助出行,协助联系老年人的亲属等。 (2)有偿家务劳动服务:由老年人或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为老年人购买所需的服务,如钟点工,家庭保姆等。
3、绕老年人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市场
(1)文化娱乐:目标群体是所有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如 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
(2)老年大学:老年大学的课程,基本上围绕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而设置,包 括健身舞、书法、绘画、计算机、烹调、吹拉弹唱等内容。
(3)老年再就业服务中心:目标群体是低龄老年人,为他们发挥自己的经验和 知识提供就业咨询。
4、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老年人群体理应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但是,社会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 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必将成为养老服务产业的 重要内容之一。
5、特色服务最具代表性的是“临终关怀”服务。为生命垂危的老年人提供病危前后的护理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体验人间的关爱。养老服务内容众多,市场开发潜力巨大,必须正确定位市场,提供有效服务,才能促进养老服务 产业的顺利发展。
(二)发展战略
1、依托科技、优化流程,实现管理信息化。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技术核心 是“居家乐 221 养老服务系统”。 该系统包括呼叫中心客户端、老人居家客户端、平台服务组件平台、通信及信息传输四部分,形成了由工单生成、工单流转、监控考评、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服务预测六大功能模块,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老人准入管理。系统通过对老人生活需求分析,将自动生成老人所需服务项目,经老人确认后,养老服务中心指派服务商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按照服务项目,系统每个月形成1份收费清单,养老服务中心按约定向老人收取服务费用。系统从老人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回访、征求意见,并以老人满意 度来考核服务质量。信息系统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进行有效监控,实施规范管理。
2、分类施养、个性选择,实现服务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带给社区老 人服务内容涉及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娱乐学习、生活配送 6 大类 53 项,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所有服务项目。在服务对象选择上, 凡年满 60 周岁的社区老人都将纳入服务范围,并分 A、B、C 三个层面为老年人提供援助、体验、自费服务。这种分类服务方式,丰富了养老服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服务需求。
3、进一步建立养老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把居家养老服务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资支助养老事业,形 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养老资金筹措机制, 制定扶持优惠 政策,根据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容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用地、用电、用水、贷款和税收等方面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 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 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 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 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 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5、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6、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 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 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 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 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四、服务策略与价格策略
1、通过示范带动,结合民政部倡导的全国乃至国际城市间的养老互动,把广大老年人的家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既具有安全保障和发挥余热又能快乐、幸福生活的家,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互动养老、自助养老、社工服务、救助等有机结合为一体,建立健全一个真正的为老、敬老、养老服务体系。
2、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并通过慈善捐助保本运营,以及社会参与者多赢、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公益性、规范性、系统性、示范性、引导性、孵化性、创 新性的方向,联合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专业团体、个人等社 会各界的力量。通过不断探索、创造、改进、总结居家养老新模式,使居家老人 的“六个老有” (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化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替政府分忧,帮社会 解难、为人民服务,为社区增光。
五、促销、市场拓展策略与设计促销
(一)活动营销
根据地区特色可以与当地的老年协会或老年大学合作举办麻将、书法赛、个人选秀赛、老年时装展、歌咏赛老年戏曲卡拉 OK 大赛、厨艺大赛,一则会非常 吸引老年人参加;二则会引起媒体的报道。三则会提高贵家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树立一个良好品牌形象。
(二)公益营销
组织机构的护理医疗人员,免费为当地老人测血压、拍背、翻身或者教他们 如何做晨练等。
(三)会所营销
利用养老机构自身会所区域,聘请专业养生老师及技能老师,向周围居住的老人传授养生常识和各种娱乐活动项目等,既提高了养老院的荣誉,同时可以吸 引当地的老人注意,还可以近距离的了解周边老人的生活情况。
(四)线上营销
1、添加友情链接 与关于老年人网站建立养老院主站链接或者有一些知名网站建立友情链接。 现今很多老年人懂上网,可在相关的老年人网站申请链接,让更多的人链接到家 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浏览。
2、发帖子推广 到当地及周边地区的人气网站和论坛做广告。 毕竟老人住养老院的费用是由子女负担, 网络信息传递非常快, 子女一般会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的网站。
3、登陆各大搜索引擎登陆搜索引擎,可以说是网站对外发布的标志,目前在国内运营的各大搜索 引擎,包括 Google、百度、北大天网、一搜、中搜、搜狗、37
21、MSN 等等。且由于搜索引擎收录新网站有一定的工作周期,一般为1周至2月不等,故而此项工作要早动手越好。这里要特别强调一点,不要使用那些所谓的自动添加工具。 所以如果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被哪个搜索引擎给收入, 这么说如果哪家子女要在网站搜索养老服务的网站,很容易搜索到家馨的网站。
4、建立网站用户 QQ 群怎样留住网站用户,怎样发展网站用户,人气很重要!建立相关的 QQ 群有 利于口碑推广于宣传!让你的用户都免费为你推广吧!这样一来可以保留原有的顾客,二来借用 QQ 群宣传结合原有顾客的口碑推广来吸引新的顾客。这样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队伍就慢慢庞大起来。
5、电子邮件推广电子邮件推广是利用邮件地址列表,将信息通过 Email 发送到对方邮箱,以期达到宣传推广的目的。 电子邮件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互联网应用。它方便快捷, 成本低廉,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联络工具。电子邮件推销类似传统的直销方式,属 于主动信息发布,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6、博客推广建议家馨养老服务机构的网站增加博客的功能!建立会员制!客户能够在网站建 设自己的搏客空间!好处有一是培养客户对自己网站的粘度!能长时间在网站! 二是极大增加网站的访问机率!从而大大提高网站的收录量。
(五)线下营销
要树立家馨养老服务机构良好的形象,一是刊登经常性广告.以反复传递重 要广告词语;二是偶尔刊登广告介绍最新信息、新的服务项目等等。
1、电台广播:因为算是广播的主要受众之一,最好能以普及养生知识等手: 段做宣传。
2、地方电视台:建议找专业的摄影师拍几幅照片,不仅要拍生活环境、娱: 乐设备、娱乐场所等,还要拍老人们天伦之乐的生活还有医生们尽职尽责的神情 以及有亲和力并整洁的工作人员。这样在电视上播放,就可以达到理想的广告效 果了。
3、宣传单、海报:可以到人多的地方去发。例如:购物广场、老年会、老: 年俱乐部、老年公园、交通路线、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等。
4、交通广告:交通广告指设在公交车、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上的: 广告。这些广告 一般列上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服务项目以及如何前往。这 类广告可引起顾客的兴趣,其广告效果相当显著。
5、户外广告:交通路线、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等行人和车辆较多的地方设: 了立路边广 告牌、标志牌来进行推销。
6、户外广告的优点: 1.信息传播面广; 2.费用较低; 3 持续时间长; 4 可选择宣传的地区。
(六)项目营销
1、创办老年人培训中心聘请技术比较高的培训教师, 创办各种培训班, 面向东丽区或塘沽附近地区 以及本养老院招收。比如养生常识、保健运动(太极拳、舞蹈、气功等)培训班、。 棋牌类技巧培训班、戏曲歌剧培训班、养花养鸟技巧培训班、书画技法培训班、电脑技巧培训班等等。
2、开夕阳无限老年人用品店销售老年人流行服饰,老年人保健器材等。
(七)、形象营销橱窗、宣传单页、社区宣传海报、店员服饰、店铺色彩等都是我们可视的形 象代表利用多变的思维模式, 公司的形象设计应季应景而变,给予消费者客户以 感官刺激。
(八)、事件营销 针对有些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传统认识误区,还可以进行征文或者联合媒 体进行大讨论。养老是我们国家未来面临老龄化的主要问题。我们也可以就此问 题进行讨论。
(九)、电话营销电话营销已经慢慢的变成一种主流,因为与其他销售方式相比,它更为企业节省资源;至少不会浪费时间、精力、金钱在路上。
七、投入与产出分析
(一)前期投入
1、租金投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选址应该选择在人流比较大的市区,有助于 吸引人们的注意,合理租金应控制在10万元以内。
2、房屋改造和简单装修费用,约投入2万元。
3、基本设施配备:电脑3台,打印机一台,电话3台,预计投入2万元。
4、开业仪式和前期相关宣传费用约10万元。
5、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费用1万元。以上前期投入共计25万 。
(二)养老机构年度运营投入
1、员工工资: 经理一人计 4000/月,一年 48000 会计二人计 2500/人/月,一年 60000 活动策划人二人计 2500/人/月,一年 60000 话务员 3 人计 2000/人/月,一年共计 72000 高级服务人员 10 计 2000/人/月,一年计 240000;固定家政服务员 20 人计 1000/人/月,一年计 240000;兼职服务员预计投入 100000 元
2、开办讲座、咨询会、培训中心一年预计投入 20 万元
3、办公费用、设备耗材、维护等 10000 元
4、运营期宣传费用约 5 万元 以上费用合计 108 万元。对于这些费用可以采取大学生创业贷款来解决,或者是以入股方式筹集资金。
(三)养老服务机构收入预测
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投资回收周期比较长的行业,因此在开办之初,主要着力发展 会员,入会的老人可以享受更优惠的服务,同时可以培养机构的长期顾客,从而 实现长期盈利目标。第一年预计预计入会 100 人,入会费 50 元每人,平均每人 每年约消费 8000 元,培训中心每年约盈利 10 万元,加上非入会老人的消费预计 20 万元。第一年预计盈利 110 万。预计以后每年的盈利率可达到 5%。
八、风险控制与管理
(一)损失控制。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 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 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 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二)风险保留。如果损失发生,家馨养老服务机构将以当时可利用的 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无计划 自留指的是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 排。当我们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 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 般来说,无资金保留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 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 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 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三)加强养老服务监督力度。建立国家监管、地方监督委员会、中介市场监督和受益人监督的全程监督监管体系,负责监管养老服务的日常管 理工作,以确保养老服务环节的正常运作;完善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养老 服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立准备金制度。通过建立养老服务准备金制度来弥补养老服务 运营活动中可能的损失和相关政策变化造成的损失,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13篇:养老市场策划书
养老网市场调研策划书 目录
一. 前言
二. 调研目的
三. 调研内容
四. 问卷设计思路
五. 调研区域
六. 调研方法
七. 分析方法
八. 研究结果与建议
一. 前言
如今的中国已步入老年型社会,未来中国人口类型将从轻度老龄化转变成深度老龄化,进而转化成重度老龄化,因此,老年人如何养老的问题成为了21世纪一个重大的人口问题,对于老年人而言,如何养老,如何充实晚年生活,如何能做到“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 老有所教 老有所学 老有所为 老有所乐”是很现实也是很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而新型的休闲居家型养老方式在中国仍然是一块空白,有着很大的市场前景,因此,我们必须抢占 开拓与发展着一市场使其能够成为新型服务业中的领头羊。
社会发展到今天,人已经成为最宝贵的资源,这是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的。企业要管理好这种资源,更是要遵循科学的原则和方法。
二 .调研目的
通过客观深入的市场调查和科学严谨的统计分析,充分了解养老市场供需空间和价格趋势确定目标客户群及其对产品和价格取向对项目的现有规划提出建设性建议,合理规划养老计划。 随着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为更好建设最佳人居生态社区,充分了解市民对住宅消费的需求,现拟进行“福天下养老 尊老善老”的问卷调查,树立政府爱民亲民形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长,占有率过大,而人口老龄化将导致诸多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的大幅度增加,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从而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 资源的正确合理分配; 三.调研内容
宏观市场的调查
(1) 宏观经济及市政规划
(2) 养老地产现状
项目自身情况调查
(1) 产品的整体研究与特性分析
(2) 项目的地理位置(区域特性 区域交通情况 项目周围环境)
(3) 产品公司组成(开发商 设计单位 承建单位 策划公司 物业公司)
需求市场调查
(1) 未来市民置业意向
(2) 购买偏好(地段 价位 户型与结构 面积 建筑风格设计 装修档次 配套设施重要性)
(3) 购买决策(决策参与 决策影响因素 信息渠道的重要性排序)
(4) 购买行为(适宜置业时期 销售行为主动性 付款方式)
(5) 价格支付能力
(6) 对物业配套的需求
(7) 购买人群
竞争市场调查
(1) 基本情况
楼盘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开发商 总投资 开工竣工日期 容积率
类别 档次及整体布局 装修材料水平硬件设备 配套服务功能及功能分区 公开销售日期 销售率 付款方式 车位配备 物业管理公司及费用
(2) 营销策略
目标客户选择决策市场定位与宣传重点营销组合策略
四.问卷设计思路
主体问卷调查,走访小区,企业单位 ,私营业主等,集中访谈问卷调查阶段,访谈单位,同时实施街坊,收回问卷,把收回的的问卷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问卷调查应该有很多需要我们考虑,
(1)经费预算编列,每个阶段的经费都要说清楚
(2)养老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怎样 条件怎样等
(3)调查一些养老住宅老年人们的第一感觉,要让每个老年人觉得就像自己的家一样那么的亲切温馨,让老年人心里有安全感
(4)一定要了解老年人的爱好,习惯,喜好什么,要让老年人觉得舒服,同时调查好老年人所希望的区内的公共设施有哪些尽量满足他们
五.调研区域
对行业内相关的专家、厂商、渠道商、业务(销售)人员及客户进行访谈,获取最新的一手市场资料;
·千讯行业研究对养老院产品长期监测采集的数据资料;
·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政府部门和官方机构的数据与资料;
·养老院行业公开信息;
·养老院业内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季报、年报和其它公开信息; ·各类中英文期刊数据库、图书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文献资料; ·行业资深专家公开发表的观点;
·对行业的重要数据指标进行连续性对比,反映行业发展趋势;
·通过专家咨询、小组讨论、桌面研究等方法对核心数据和观点进行反复论证
六.调研方法
(1)宏观调查
房管,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访谈报刊文献资料收集和分析
(2)项目自身情况调查
项目规划谈论会,现场考察,人员访谈,自来偶手机整理
(3)需求市场调查
专项访谈调查,报纸公开问卷调查,入室主体问卷,统计数据交叉分析
(3) 竞争市场调查
现场踩点调查,报刊文献收集与分析,深度访谈
七.分析方法
(1)测量方法
(2)资料收集及处理分析方法
(3)被访老人自我评价的健康状况
(4)抽样调查
八.研究结果与建议
研究的结果我感觉挺满意的,随着现代的飞速发展,老龄化越来越多,未了让老年人有个美好的晚年,那么养老院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福天下养老网采用候鸟式养老,是个不错的方法,候鸟式养生养老,意味着要在全国各个风景优美的养生圣地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候
鸟式养生网络。这意味着几十上百家养生基地,上百亿的投入,专业化的技术,统一的标准,标准化的设施和服务,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庞大的专业化服务队伍……这一切,显然不可能由那一家企业来独自承担。
全国互动养老即老年人合法拥有一套住宅的产权或者居住权,便可免费到全国进行居住养老,我公司的养生互动联盟单位即为全国互动养老的固有资源,老年朋友购买养生互动联盟加盟机构的一处养老机构的产权或居住权便可到其他加盟机构进行居住,从而实现到全国各地的免费居住,真正达到全国互动养老。
我的建议就是更好的完善养老机构 ,让天下所有老年人都能安详晚年,让他们感受社会是多么的美好。
第14篇:机构养老服务手册
机构养老服务手册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
1 编者的话
上海市自197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是中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静安区则是上海市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区。据2008年底的统计数据,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27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7%,高出全市老年人口平均比例5个百分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养老事业得到了政府乃至全社会的重视,“老有所养”问题正在通过“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形式逐步落实。为了让社会成员更多地了解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政府关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关于规定和优惠政策,我们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将养老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规定,政府对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等节选出要点,以问答的形式汇编成册,供大家参考。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愈加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全社会就会愈加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静安区的养老服务事业将会前景无限。
因节选项目的文件资料较多,难免有疏漏和不足,诚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如发现有错误之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 以便更正。有关养老机构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将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网址:www.daodoc.com )、上海静安区民政局门户网站(网址:mzj.jingan.gov.cn )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点击阅读。如需详细咨询有关问题,请拨打电话62537705,或至静安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咨询访问。
二○○九年七月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篇
一、《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可适用哪些范围? 答:《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适用于本市专为老年人新建的福利院、敬老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其他建筑改造为养老设施、原有养老设施的改、扩建及新建的托老所也可参照执行。
二、设置养老设施的指标是什么? 答:具体指标如下:
(一)每床建筑面积。福利院、敬老院、老年护理院按其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由高到低分为
一、
二、三级3个等级。福利院、敬老院每床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一级≥4O平米;二级≥30平米;三级≥25平米的规定。老年公寓每床建筑面积指标不应小于4O平米。
(二)绿地面积。绿地与基地面积之比,新区不应小于45%,中心城旧区不应小于30%,且均应有集中绿地。
(三)容积率。养老设施的容积率,新区不应大于0.3,中心城旧区不应大于0.6。
三、用房及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养老设施用房应由老年居住用房、公用服务用房、医疗用房、健身活动用房、行政辅助用房以及其他用房所组成。
(一)老年居住用房。应包括卧室、卫生间等空间,老年公寓还宜包括起居室、厨房、阳台等空间;公用服务用房应包
5 括厨房、餐厅、公用小厨房、公用浴室、洗衣房等空间;医疗用房应包括医务室、观察室等空间;健身活动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含阅览、棋牌室)、康健室(房)等空间;行政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库房、接待室、小卖部等空间。
(二)老年居室面积。卧室每床位的净面积指标不得低于5平米的规定值,单人卧室的净面积不得低于8平米。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应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得大于6床。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40%;二级设施应以双人卧室、三人卧室为主,四人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50%;三级设施可以三人卧室、四人卧室为主。老年公寓应配置以单人或双人为主的一室、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独立型居住生活单元。老年公寓的起居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平米,厨房不应小于5平米,卫生间不应小于4平米。
四、设施应有哪些配置? 答:应当按以下要求配置:
(一)卧室。应配置床、床头柜、桌、坐椅、吊扇、呼叫器等设施。一级养老设施宜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及衣架、书架等家具。老年公寓应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及衣架、书架等家具。
(二)卫生间。应配置坐便器、洗面盆、呼叫器等设施。一级养老设施及老年公寓还应配置浴缸或淋浴器。公用浴室
6 应设坐便器、淋浴器、呼叫器、衣物柜、取暖设备、坐凳,并宜设独用浴间。
(三)公用厨房。应配置操作台、灶具、炊具、洗涤池、排油烟器、冰柜(箱)、库房等设施。公用小厨房应配置微波炉、灶具、洗涤池等设施。老年公寓套内厨房应配置排油烟器、灶具、炊具、洗涤池、操作台、吊橱等设施。
(四)洗衣房。应设水池、洗衣机、烘干机等设施。
(五)医务用房。应根据养老设施类别、等级,配置相应的医疗器械、医护用品、消毒设施及空调、取暖设备,并应有相应的诊断用桌、椅、床。
(六)活动室。应配置彩电、音响、呼叫器、空调及相应的桌椅等设施。
(七)值班室。应配置传呼监护系统、电话、担架及轮椅等设施。
五、无障碍设施有哪些要求?
答:无障碍设施范围:主要指:出入口、厅和走道、楼梯、电梯、居室、厨房、卫生间、门、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
(一)出入口
出入口不少于二处。主要出入口无台阶、顶部应设雨篷。如设台阶时,其高差不宜大于400mm,并应设置轮椅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宜大于1/20,坡道的净宽应大于900mm。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挡台,栏杆扶手的高度高位扶手不宜大于
7 900mm,底位扶手宜为650mm,扶手的直径不宜大于48mm,挡台高度不宜小于50mm。
养老机构建筑主要入口内外,应留有1500mm×1500mm的轮椅回旋面积。
(二)厅和走道
养老机构建筑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00mm。 老年人出入,经过的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槛,地面不宜有高差。
公共走道、通过式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扶手,其高度不宜大于900mm。扶手横杆的直径不宜大于48mm,或选用成品板式扶手,扶手距墙面的净距为35mm-50mm。走道两侧墙面下部宜设350mm高的踢脚板。扶手宜选用成品管状或板状扶手,表层为合成树脂,内。芯为钢质或铝质材料,安装应坚固、耐冲击,其承重量应不小于1.5KG。
(三)楼梯
楼梯不得采用扇形踏步。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不应小于320mm,高度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O mm,踏面和平台的饰面材料应选用防滑材料。
楼梯两侧离地高900mm和650mm处应设连续的栏杆与扶手,沿墙一侧扶手应水平延伸。
(四)电梯
8 机构建筑层数在三层及以上的,应设电梯。养老机构建筑的电梯,其候梯厅及轿厢尺寸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床进出方便。
电梯轿厢门开启净宽不应小于900mm,门开闭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5秒,门扇关闭应采用光幕感应的安全装置。轿厢内设低位操纵按钮。沿轿厢周边应设高度不大于900mm的介助安全扶手。轿厢正面壁上部应设安全镜或采用镜面不锈钢,以利看清背面人员情况。
(五)居室
卧室内净宽不宜小于3.3m。卧室床长边的一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200mm。床间距离不应小于1200。
靠通道的床位端部与墙面问距不应小于1.05m。
(六)厨房
养老机构建筑的公寓设有单独厨房的,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应留有1500mm×1500mm的轮椅回旋面积。
(七)卫生间
独用卫生间应设座便器、洗面盆(及淋浴设备),座便器高度不应大于450mm,浴缸及淋浴助浴椅高度不应大于450mm,浴缸高度不应大于400mm。
座便器两侧应安装安全抓杆,其高度不宜小于70Omm,水平长度不小于700mm,其中靠墙侧的安全抓杆应设\"L\"安全抓杆,其垂直部分与水平部分的长度均不小于700mm,安
9 全抓杆的直径不宜大于42mm,材料应选用金属材料。
浴缸或淋浴处应分别设置安全抓杆,浴盆内侧应设距盆底为900mm和600mm上下二层水平安全抓杆,水平长度为1200mm。淋浴处面对淋浴龙头的正面应设\"L\"安全抓杆,其高度不宜大于900mm。
卫生间的门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门扇宜采用推拉门,不得设门槛,地面不宜有高差。
(八)门
公共外门净宽不应小于1.20m,卧室、走道门净宽不应小于1.Om。应便于轮椅或担架进出。
(九)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
老年人居室床头应设紧急呼叫装置或对讲系统。 电视开关应选用宽板防漏电式按键开关。安装高度离地面为1000一1100mm。插座应选用安全电源插座。
优惠政策篇
11
一、上海市有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凡举办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儿和弃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院、残疾人寄养康复站、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站、室)、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经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凭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一)对养老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垦复基金、耕地占用税。
(二)对社会福利机构所使用的电、水、电话、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性收费,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收费。
(三)免缴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有关费用;免缴燃气和自来水增容费;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用电,按标准减半征收配电贴费,免缴供电贴费。福利机构的工作用车,免缴公路养路费。养老机构建造的项目,原则上应按规定配建民防设施,确实有困难的,经市民防办同意后,免缴人防工程建设费。
(四)环卫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和粪便清运等费用,予以减免。
(五)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经当地民政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可以向社会募集款物。所募款物,必须全部用于改善收养人员的生活和改善自身设
12 施设备条件方面,同时,接受捐赠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六)对于进口用于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的设备和残疾人专用康复器材及专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七)对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八)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福利机构安置城镇下岗待业人员比例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再就业工程有关税收优惠。
(九)“万人就业项目”中的助老服务社吸纳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也可从事机构养老服务,依照“万人就业项目”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十)对于吸纳“双困”人员占70%以上的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参照“万人就业项目”优惠扶持政策,由市、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酌情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
(十一)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需要贷款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开业贷款,担保的开业
13 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放宽到5年;社区养老机构吸纳本市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劳动保障部门可按实给予贴息支持,每人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十二)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一般可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过签订契约,形成约定的服务关系,其结算业务纳入城镇医疗保险管理。
(十三)对规模较大、参保人员占住养人员60%以上、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其内设医疗机构的一般费用,纳入医保联网的帐户段、自付段结算。
(十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设的家庭病床,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纳入医保结算。
(十五)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符合一定护理等级标准的老年人,试行将部分专项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十六)新增养老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床。(十七)享受社区助老服务补贴的对象入住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后,仍享受社区助老服务补贴。
(十八)在全市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保费由市、区县分别资助1/
3、养老机构自我承担1/3。
二、静安区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社会力量在我区兴办养老机构,在享受上海市优惠政策基础上,还可享受以下区域优惠政策:
(一)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在享受上海市政府一次性补贴后,本区再叠加补贴10000元/床。
(二)养老机构自开业之日起三年内,视租金支付和机构运营情况按年度给予租金补贴每天每平方米0.30元。
(三)经年检合格且行业评比达标的养老机构,每收住一名静安区户籍困难老人给予120元/月的运营费补贴。
养老机构设置篇
一、设置养老机构应向何部门提出申请?
答:目前养老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有意在静安区申办养老机构的组织和个人应向静安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什么对象可以申请设置养老机构? 答:境内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和个人可以出资申请设置养老机构。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与境内组织合资、合作形式申请设置养老机构。
三、如何申请设置养老机构? 答: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申请设置养老机构的,应当以单位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书上应当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申请设置养老机构的,应当以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
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设置养老机构的,应当以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书上应当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与境内组织合资、合作申请设置养老机构的,应当同时提出申请。境内组织应当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申请时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申请时应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条件
1、符合本市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3、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与居民住宅、单位用房等相连的,有独立的出入口。
4、有食堂、厕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
5、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6、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其中,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护理人员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7、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
8、有规定数额的资金。
五、设置养老机构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 设置养老机构应提供的材料为:
1、《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申请表》。
2、设置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合作双方协议书。
7、房屋场地租赁协议书。
8、机构章程。
9、设置资金证明。
10、总体建筑设计方案图纸。
六、设置养老机构的审批要求是什么? 答:申请设置养老机构,应首先向设置养老机构的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150 (含150) 张床位以下或投资额1000(含1000)万元以下的由区民政局审批。原来由市民政局设置审批的养老机构(150张以上床位或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现委托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凡符合设置条件的养老机构,发给申办者《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养老机构,发给申办者《不批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告知书》。
七、设置养老机构的审批时限是多少? 答: 除涉外养老机构以外,区民政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
八、《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是否有有效期? 答: 150 (含150) 张养老床位以下或投资额1000(含
19 1000)万元以下的, 《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的有效期为一年。150张养老床位以上或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 《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的有效期为二年。
养老机构执业篇
21
一、养老机构申请执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养老机构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申请表》。
(三)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五)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六)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护理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八)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九)内设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十)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服务工作标准。
二、审批养老机构执业申请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养老机构执业.应向设置养老机构的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150 (含150) 张床位以下或投资额1000(含1000)万元以下的由区民政局审批。原来由市民政局执业审批的养老机构(150张以上床位或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现委托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凡符合执业条件的养老机构,发给申办者《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照》。还不符合执业条件的养老机构,发给
22 申办者《养老机构准予执业前需整改告知书》。完全不符合执业条件的养老机构,发给申办者《不批准养老机构执业告知书》。
三、申请养老机构执业的审批时限是多少? 答:区民政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四、什么时候可以执业和收住老年人? 答: 养老机构必须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照》后,方可以执业和收住老年人。
23
养老机构年度验审篇
24
一、年度验审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的行政主管部门。
二、年度验审条件是什么?
答:当年登记执业的养老机构,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度验审。
三、年度验审内容有哪些? 答:年度验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
(二)符合《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基本标准》的规定。
(三)养老机构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的名称是否一致。
(四)养老机构所在地与核准的场所是否一致。
(五)养老机构的收费和支出情况。
(六)养老机构的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是否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七)养老机构合并和变更,是否按照设置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八)养老机构募集财物的数量及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九)合资、合作设置养老机构的股东或出资人是否按
25 照章程或合同规定缴清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
(十)营利性养老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十一)养老机构是否从事超越服务范围的活动。
(十二)养老机构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证照的行为。
(十三)养老机构执业证照的期限是否到期。
(十四)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
四、验审时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一)《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照》及副本。
(二)年度验审报告。
(三)年度验审自查小结。
(四)年度财务报表。
(五)审计报告。
(六)其他有关材料。
五、出现何种情形为年度验审不合格?
(一)养老机构取得执业证照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
(二)年度中,养老机构连续发生老年人非正常死亡事故3起以上(包括3起)。
(三)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6
养老机构处罚规定篇
27
一、养老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处以罚款?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改正,期限不超过半年;逾期不改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未经批准设置养老机构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执业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养老机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经批准,擅自合并、解散养老机构的,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在什么情况下中止扶持优惠措施?
答:有下列情形的养老机构,有关部门有权中止给予扶持优惠措施;必要时,可以追回有关费用:
(一)擅自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和场地从事其他经营服务活动的。
(二)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养老机构的房屋和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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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按《上海市养老机构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
(四)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擅自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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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养老机构须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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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要入住养老机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人,因家庭无人照顾或照顾有困难,可由本人或亲属(如无亲属则由本人和单位)提出入住养老机构申请。
(一)向养老机构咨询入住手续,预约床位登记。
(二)申请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应在院外医疗机构做好体检(肝功能、胸透、血常规等),同时填写入住养老机构申请表(需在两星期内完成)。
(三)养老机构验审老人的有关申请资料,并安排与老人见面,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对符合机构养老要求的老人可办理相关入院手续(与本人、亲属或单位签订入院协议书、交纳有关费用等),向申请人发出入住通知。
(四)申请人接到机构通知后即可入住。
二、“三无”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应如何办理?
答: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确定老人的“三无”身份,符合“三无”条件、本人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一)老人所在地居委会负责协助街道调查了解老人的有关情况,帮助老人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二)所在地街道民政部门在核查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复核备案。
(三)所在街道民政部门负责联系安排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有关事宜。
31
三、上海市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市、区(县)福利院:
一、
二、三级市、区(县)福利院托管费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一、
二、三级护理的收费标准分别为480元、300元、150元。专门护理实行面议。
街道、乡镇养老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养老机构的托管费和护理费合计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
二、三级养老机构的托管费和护理费合计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50元。专门护理实行面议。
社会办养老机构:自主定价,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确认。
四、离、退休孤老进养老机构需要缴纳的费用,原单位是否能补助?
答:根据沪价行(1999)第234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孤老的托管费、护理费本人负担三分之一,原单位负担三分之二。
32
法规政策目录篇
一、《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3 1998年6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发布, 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DGJ08—82—2000],自2000年3月15日起实施
三、《上海市养老机构设置细则》
上海市民政局沪民事发[1999]第4号,自1999年2月19日起执行
四、《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民政部令第19号,1999年12月30日发布并施行
五、《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2001年6月5日[沪府办发](2001)34号,自7月26日施行
六、《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2005]42号
七、《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34 沪民福发[2008]5号
八、《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暂行)》
沪民事发(2001)24号
九、《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通知》
沪民福发(2008)33号
十、《上海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办法》
沪民事发[2000]16号
十一、《上海市养老机构处罚暂行办法》
沪民事发[2001]第9号
十二、《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促进养老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
静民发[2008]76号
十三、《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关于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有关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
静民发[2008]94号
35
第15篇: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规范养老服务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以及紧急呼叫与救援等服务。
第三条 养老服务应当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养老服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等因素,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财政投入。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养老服务活动。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教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参与相关养老服务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的相关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承担。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有关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养老服务组织等开展养老服务。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第九条 支持成立养老服务相关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第三方评估,参与标准制定、质量监督等活动,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发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养老服务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养老服务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爱老氛围。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老年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并满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绿色建筑等要求。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闲置的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场所适宜用于养老服务的,优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将其闲置用房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的,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部门会同民政、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等部门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三章 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
第十六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 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免费培训,向家庭成员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餐饮家政、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考虑为老年人服务的便利性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分片区布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均衡覆盖城乡社区。
第二十一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
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新建住宅区的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已经建成的住宅区由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每百户十五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等设施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鼓励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助急等服务。
推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引入社会力量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者运营老年人助餐点、日间照料、全托半托、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放所属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 第二十三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通过智能终端、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
鼓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为行动不便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第二十四条 建立应急服务机制,对发生意外的老年人及时给予救助。城乡特困对象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接受救助所需承担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老旧住宅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鼓励、支持已经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部门应当给予指导。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有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资金补助。
第二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老年人集中居住社区,并完善配套设施。
第二十七条 鼓励邻里互助养老和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服务。
第二十八条 外埠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城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户口安置、医保结算、公共交通、进入公园等方面给予便利。
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
第二十九条 养老机构建设应当符合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条件。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行政许可后,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条件的,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批准设置为事业单位的,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符合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并提供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条 公益性养老机构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经营性养老机构设施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优先保障供应。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老年人,申请入住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的,应当优先收住。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推动医疗、养护、康复融合发展。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在内部依法设立医疗机构或者卫生室、医务室等卫生设施,也可以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康复设备或者设置康复区,开展专业化康复服务。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并提供便利。 符合条件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和老年护理院等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申请纳入相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结算范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其纳入。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康复护理为重点的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第三十三条 养老机构因故暂停或者终止养老服务,应当提前六十日向原许可机关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原许可机关应当在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养老机构暂停或者终止养老服务的,应当按照安置方案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制定和实施安置方案,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五章 人才培养和激励
第三十四条 民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法规范养老服务用工,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第三十五条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在养老机构设立实习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从事养老服务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第三十六条 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执行与医疗卫生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七条 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相应等级,由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在本省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
第六章 扶持和优惠措施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提供补贴、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或者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承包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 第三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需要政府保障、入住政府投资举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的老年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确认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民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
第四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 民政部门根据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结果,确定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的等级、类型以及补贴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第四十二条 鼓励发展品牌化和连锁经营的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鼓励合理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养老服务特色产业基地。
对采用先进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可以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四十三条 政府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开发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符合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优质养老服务组织,可以纳入中小企业转贷方式创新企业范围。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帮助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通过发行债券、证券等渠道融资。
支持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全资、股权合作、股权投资、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促进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第四十五条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应当向提供合同服务、合作提供健康养老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鼓励、支持发展面向养老服务的各类保险,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因疾病或者伤残需要长期护理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护理保障。
鼓励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投保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为入住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给予补贴。
第四十六条 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对与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和引导企业开发、生产、经营适应老年人养老需求的产品、用品。
第四十八条 养老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电视基本维护费按照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养老服务设施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免收一次性接入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优惠力度。
第四十九条 鼓励、支持发展相关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学校和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情况登记档案或者记录卡。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用、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鼓励志愿者和老年人结对,重点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
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对养老服务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并提供相关便利。 第七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督,组织专项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条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养老服务标准纳入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加强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工作,促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第五十二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老年人口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老年人信息的动态管理,并主动征询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养老服务供给信息。 第五十三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公布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诚信档案,接受社会查询。
第五十四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对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的投诉举报,应当在二十日内核实处理。
第五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府投资举办或者接受政府补贴的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审计监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五十六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价格管理监督,及时查处未落实收费优惠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挪作他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不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老机构未经批准暂停、终止养老服务,或者暂停、终止养老服务未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或者个人骗取补贴、补助、奖励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补贴、补助、奖励数额二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三)对接到的投诉举报未在二十日内核实处理,造成后果的。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养老服务组织,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以及其他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购、助医、助急等养老服务的组织。 本条例所称养老机构,是指经民政部门许可依法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饮食起居和照料护理等养老服务的机构。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16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一、基本要求
1、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2、应有个人的服务预案,其内容应包含计划、工作流程、技术操作规范等。
3、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4、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80%。
二、生活照料服务
1、饮食服务:饭菜无焦糊,送餐及时,饭菜较合老年人口味,餐后卫生清理及时。
2、起居服务:协助穿脱衣服和入厕方法得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无褥疮。
3、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擦洗身子、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4、代办服务:代领、代购的物品及处理的文书资料符合老年人要求。
三、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老年人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
2、医疗协助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6、精神关爱服务
精神支持服务: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有效的谈心、交流。
7、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8、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9、安全守护服务:安全设施的安装: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排查:了解老年人家庭设施的安全状况,不定期检查水、气、取暖、降温等设施运行情况,排除安全隐患。非责任事故为0。
10、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教育服务:提供适宜老年人阅读的报刊书籍,板报涵盖与老年人相关的话题,开展老年人书画、象棋、摄影等比赛活动以及教育培训活动。
11、体育休闲服务:建有老年活动室或室外文体休闲场地,配备一定的体育、娱乐器材,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活动。
12、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服务耐心、及时,使老年人对咨询的问题有所认知。
13、权益维护服务:应能通过法律程序和相应的手段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14、慈善救助服务
救助、救济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及时、全面享受到政府或社会所提供救助、救济服务。
15、志愿或无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与志愿者团体建立联系,使老年人可从社会获取低酬或无偿的服务。
博望区中爱城乡助老服务中心
第17篇:云南省养老服务政策
印发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2〕11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3日
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0号)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 发展成就
“十一五” 期间,我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1.社会养老服务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办发〔2010〕85号,以下简称《意见》) 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52个,民办养老机构56个,床位14334张;农村敬老院659个,床位30000张。全省养老床位达到44334张。
3.社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启动了28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和9个省级爱心护理试点建设项目,开发了老年人求助“一键通”、“一号通” 呼叫服务网络信息平台,设立“54321” 便民咨询和服务热线,为独居、病残、高龄等老人购买以护理为主的“居家养老” 上门服务。
4.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深入开展孝亲敬老主题教育和敬老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普遍增强。积极开展评选表彰“云岭十大孝星”、征集敬老公益广告、慰问特困老年人和长寿老年人、老年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了“关爱老人、共建和谐、共享和谐” 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挑战和机遇
虽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还存在养老机构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薄弱、社会化程度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工作机构和人员缺乏等问题,与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不相适应。
1.老年人口增长加快,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全省总人口为4596.64万人,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508.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07%。预计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600万人。老龄人口增长速度加快,将直接导致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负担加重等问题出现。
2.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传统养老模式受到挑战。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快速增长,家庭结构逐渐向小型化方向发展,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此外,由于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留守老人剧增;人均寿命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比例逐步增长,子女赡养老人能力降低,传统的“养儿防老” 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3.养老服务需求剧增,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从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常规需求,向保健休闲、体育锻炼、科学养生、文化娱乐等方面延伸,必将带动老年服务市场的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成为新兴产业。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党的十七大提出“老有所养” 的战略目标;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省第九次党代会强调“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因此,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我省桥头堡建设战略的实施、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公共财政更多投向民生领域,以及“十一五” 期间社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具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内涵和功能定位
(一)内涵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及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发展过程。
(二)功能定位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食堂、法律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政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辅具。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倡议、引导多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
经济,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一是生活照料。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的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入厕、洗澡及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二是康复护理。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三是紧急救援。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鼓励在老年养护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老年养护机构还应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务。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老有所养” 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加强机构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在“十二五” 期间,社会养老服务基本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让全体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建设成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为老服务。以关爱老年人生活为导向,着眼于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养老问题,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并在不断加强老年人生活保障的同时,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依托社区的服务作用、平台作用,保障绝大多数老年人老有所养;发挥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优先解决孤老
优抚对象、“三无” 老人、“五保” 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和护理问题。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为支撑、政策扶持为导向,动员、鼓励社会各界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租赁承包、参股联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为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统筹全省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年投入、分步实施,重点保障城乡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在规划实施中,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构建覆盖全省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 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床位,70%的城市社区和10%的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日间照料中心)。
四、主要建设任务
到2015年末,全省各州(市)、县(市、区) 至少有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000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达到70000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争取达到44000张;城市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床位数达到36000张。
(一)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十二五” 期间,建成1个集生活照料、康复服务、培训和科研等为一体的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在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的基础上改(扩) 建1个为老年人、残疾人康复和科研服务的省康复辅具中心。在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州(市) 和县(市、区) 各新建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对其余州(市) 及县(市、区) 已有的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扩建,完善设施功能。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应按照不低于总床位数20%的比例设置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床位。
1.以2010年末各州(市) 人口总数为基数,每个州(市)建设1个州(市) 级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规模分类如下:
——100万人口以下的州(市),建设床位200张以上;
——100万至300万(不含300万) 人口的州(市),建设床位400张以上;
——300万人口以上的州(市),建设床位500张以上。
2.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规定的最低100张床位的建设规模,以2010年末各县(市、区) 人口总数为基数,县级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分类如下:
——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建设床位150张;
——20万至50万(不含50万) 人口的县(市、区),建设床位200张;
——50万至80万(不含80万) 人口的县(市、区),建设床位250张;
——80万至100万(不含100万) 人口的县(市、区),建设床位350张; ——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设床位500张。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
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按照已明确的全省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继续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完成规划内剩余435所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任务,确保全省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发挥好敬老院为农村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作用。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向分散供养的“五保” 老人、留守老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农村敬老院应按照不低于总床位数10%的比例设置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床位。
(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有需求并有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扶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完善和开发服务项目内容,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日间照料中心) 建筑面积按国家建设标准确定,床位数按城市和农村分别不少于20张、10张来设置。依托社区内拥有的“一站四室”、“星光之家”、“卫生服务中心”、文娱活动场所和兴建社区老年人日托站等服务设施,为居家和短期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教育学习、代购代办、日托、短期寄养等服务。
(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
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 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有效利用医院、疗养院、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闲置场所、设施设备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以创业促就业。健全吸引外资和境内外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在我省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兴办老年人爱心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护理、临终关怀服务。街道和社区要兴办养老机构,就近收住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积极扶持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老年人协会发展,打造养老服务社会化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兴建各类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护理的养老机构。以经济、身体条件较好的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发开放型、多功能创新型的老年人颐养新村。
(五)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按照建设“数字云南” 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3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数据库管理,及时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需求和资源供应信息。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依托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增设服务热线、居家呼叫等便捷有效的服务需求信息沟通渠道,到2015年末基本建成覆盖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
(六)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公办养老机构应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理顺运行机制,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有条件或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机构负责运营。负责运营的机构应坚持公益性质,通过服务收费、慈善捐赠、政府补贴等渠道筹集运营费用。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建设补助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推动社会专业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养老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机构收养政府供养对象,共享资源、共担责任。
(七)资金筹措
1.筹措方式。“十二五” 期间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中央支持,省、州(市)、县(市、区) 财政专项安排,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发展改革部门补助,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
2.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资金承担比例。对中央和省批准实施的公办建设项目, 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州(市)、县(市、区)分级承担。对省批准实施的项目,按照四类地区由省、州(市)、县(市、区)按照比例承担配套资金,具体是:一类地区(昆明、玉溪) 分别按照投资总额4∶4∶2的比例承担;二类地区(曲靖、楚雄、红河、大理) 分别按照投资总额5∶3∶2的比例承担;三类地区(保山、丽江、昭通、普洱、临沧、文山、西双版纳、德宏)分别按照投资总额6∶3∶1的比例承担;四类地区(迪庆、怒江)分别按照投资总额7∶2∶1的比例承担。今后,省、州(市)、县(市、区)资金配套比例,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
3.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民办城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和民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在争取中央支持的基础上,省按各地发展目标予以一定的综合财力补助,由州(市)、县(市、区) 落实配套资金并统筹实施。建设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 按照6∶3∶1的比例
承担。民办城市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每张一次性补助1500—2500元,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每张床位每年补助600元运营经费。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属城市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属农村的,新建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租赁项目每个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每个每年补助24000元运营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统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建立健全由民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沟通。民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机构养老行业管理,并通过有关老年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评估、评审制度,对养老机构财政资金落实使用、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的服务技能和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健全政府补助的低收入、高龄、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入院评审制度,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养老机构的设施条件、项目种类和服务标准,通过成本核算,确定收费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尤其是在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中要把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作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纳入规划一并实施。县(市、区) 人民政府要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并制定工作计划逐年实施。
(二)政策保障
由民政、老龄等部门制定出台《云南省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管理规定》、《云南省养老机构管理规定》、《云南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道德规范、岗位技术标准、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技术工资标准规定》、《云南省养老服务事业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民政部门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制定养老机构内发生入院老人意外伤亡事故的处理办法。涉及保障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养老机构税费优惠政策等问题,按照《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 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收费问题,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58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金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省级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在规划期内,省财政厅安排省本级财政资金不少于5亿元,省民政厅安排省本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不少于5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既定省预算切块资金不少于0.8亿元,专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各级要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对各级承担的建设、运营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的比重。养老机构和低保、特困、高龄老年人政策性补贴问题,按照《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2〕57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金融支持保障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凡符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兴办或合伙兴办养老机构,可按照每人不超过5万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妇女个人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按照每人不超过8万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兴办经营性养老机构的,经办银行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兴办养老机构并招用失业人员就业的,可按照招用人数每人5万元以内,申请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上述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期限不超过1年,延期、逾期不贴息)。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按照有关程序申报批准,财政部门给予贴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提供按揭贷款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购置养老服务经营用房兴办养老机构。
(五)人才保障
教育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在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设立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生活护理、卫生保健等专业,开展知识讲座、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养老服务事业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养老服务业从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评定,进一步健全养老护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地位,稳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保证服务质量,力争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养老机构管护人员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定配置,农村敬老院管护人员数与实际入住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0;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3;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至少要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省民政厅、教育厅和团省委、省妇联要积极培育和发展青少年志愿者和社工队伍,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和社工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
求。
(六)监督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加强建设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项目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制定《云南省养老服务质量监督评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保证养老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公平、及时、优质的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对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关老年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信息查询、服务投诉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省民政厅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实施进行中后期评估验收,定期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视察。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18篇: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1: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2: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篇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2.上门照料服务:由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窠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3.和合式服务:把志趣相投的老人组合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专门场所,让老年人可以发挥自身兴趣和特长,缓解身心,扩大交际面。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休息、配餐、理发、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护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图书阅览、书法绘画、远程学习培训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休息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日托室管理制度
1.定期向老人宣讲卫生保健知识,做好老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2.保持日托室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
3.统一日托室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许任意搬动。
4.保持休息室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1—2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5.日托室内不许吸烟。
1.日托室开放时间,上午8:00——17:00 2.请勿在休息室中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任何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
3.不随便搬动设施,爱护床具、被褥等公共物品,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4.在日托室中休息,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文明、礼让。
5.注意节约用电,做到随手关闭照明灯、风扇或取暖设施的电源。
1.用餐人员按规定时间就餐。
2.用餐人员进入食堂后,须按顺序排队打饭,不许插队,做到礼让、有序、避免浪费。
3.提倡文明用餐,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得随意浪费水、电。不得随地泼洒污水。
4.用餐人员必须按自己饭量盛饭打汤,避免造成浪费。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受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篇4: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兴化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48号)和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08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兴化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篇5:居家养老服务站职责
______镇
1、对本站服务范围内老年人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统计;
2、接受本社区居民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咨询,受理养老援助服务;
3、培育相对稳定的养老服务队伍;
4、介绍联络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
5、跟踪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适时制定改进服务的措施。
______镇
1、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常事务管理,保证服务站的正常运作;
2、组织对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做好服务人员的考勤、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妥善安排服务人员上门开展服务;
4、经常听取服务对象与家属的意见,及时了解服务情况,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5、监督、指导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
_____镇社区(村、居)服务对象需求情况调查统计表
______镇
服务人员名册
服 务 协 议
甲方: (服务对象) 乙方: (服务人员) 丙方: (居家养老服务站)
为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协议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需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每月服务时间为 小时;
2、乙方须按确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3、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服务费为 元/小时,由甲方按月及时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不迟于次月的5日;
4、丙方应加强对乙方的考勤考核,及时听取甲方的意见或建议,协调处理好甲、乙双方间的服务关系;
5、本协议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各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其他方。若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6、本协议一式四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与社会服务对象(家属)各执一份。
第19篇:居家养老服务培训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一,居家养老服务定义: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妇联好阿姨服务中心结合各镇妇联组织配合民政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产生的养老需求,形成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文明执业: 文明执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服务人员进入被服务对象家庭后,应处理好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文明礼貌地对待所服务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当家庭内部发生矛盾时,不要参与其中,必要时可以适当做些劝解.努力做好服务人员的本职工作,更好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生活习惯,不损害服务对象财产,不带外人至服务对象处.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2.守时守信,尽心尽责: 服务人员首先要遵守工作时间,信守诺言;守时守信,按时按点至被服务对象处,有特殊情况需向被服务对象说明.服务人员需尽心尽责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积极主动完成约定的职责,不要让服务对象提醒; 服务人员的工作是以时间为计算的,工作中应自觉高标准要求自己,合理安排,讲求效率,努力通过自己的劳动服务,为服务对象创设整洁,温馨,有条理的家庭环境; 服务人员要积极主动,讲究信用,以自己的尽心,爱心和关心,换得服务对象的称心,放心和安心,成为服务对象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得力助手.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3.热情和蔼,体贴温馨,善解人意:
一,对被服务对象热情和蔼,富有爱心,付出体贴温馨的服务,保障被服务对象的生活环境舒适,洁净.二,服务人员应认真踏实做好家务,把让服务对象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在服务过程中,态度亲切和气,为人谦虚厚道,经常主动征询服务对象的意见,与服务对象的家人,亲朋好友都要亲切谦和,重视他们对自己的评价; 三,服务人员要善解人意,理解服务对象的需要,有时老人心情不好,说话语气重了,做到不与他们计较,体谅他们的心情.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
4.善于沟通,不说长道短: 服务人员直接地面对服务对象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如果相处不好,就很难把工作做好.服务人员需与服务对象家庭建立相互信任和融洽的关系,可使双方心情愉快.与服务对象沟通需注意以下几点: (1)善于倾听,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2)主动征询意见,交流改进; (3)产生矛盾,及时解决,不在背后议论.要以诚相待,善解人意;不要当面不讲,背后说长道短.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一般包括做饭,洗衣,清洁(卫生),晒被等日常生活照顾及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项目.服务人员需根据需要照顾的服务对象的状况,提供相应的服务; 如饮食服务,需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经常征求老人的意见,咸淡冷热,生熟可否,应尽量迎合他们的口味.如卫生(清洁)服务,要及时清扫房间,认真打扫,不遗漏,不马虎,保持室内洁净; 如洗衣服务,则需合理洗涤,保障衣服的整齐与洁净.如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服务人员应耐心的与老人多沟通,多了解,为老人创造一个温馨的生活空间.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类别: 居家养老服务的类别,主要依据服务对象的类别而划分得来;主要的区别是以服务时间的长短来分: A类:每个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 B类:每个月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C类:每个月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以上服务时间内,每周提供服务对象的服务次数,项目等皆有所不同,各服务人员皆需依协议书的内容尽心尽责为服务对象服务.服务人员每次为服务对象提供之服务不少于2小时.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四,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1.为服务对象确定服务人员------ 2.服务人员为被服务对象提供称职的服务------ 3.服务人员每次服务后,被服务对象对其进行确认及评价,并记录在服务卡上------ 4.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展开服务,并接受评价------ 5.每个季度结算服务费用至服务人员------ 6.过程中妇联组织及服务中心需对服务人员之服务效果跟踪回访------ 注:服务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五,居家养老服务注意事项: 一,协议书须知:服务人员需与服务对象及好阿姨服务中心签定《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二,安全须知: 1.防火安全: 使用电器,煤气用具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使用时应保证其电源关闭及煤气阀门关闭;做饭或烧开水时,人不宜离开时间太长,且火源周边不能有易燃物;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或电器用具起火时,应立即先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抢救.2.防盗安全:财物安全同样要注意,出入家门带好钥匙,关闭好门窗.3.意外事故的处理: A在老人家庭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自己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B不得以任何理由带陌生人到服务对象家中;
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资料
五,居家养老服务注意事项: C如果有人敲门,必须问清情况,认为安全时才开门; D服务结束后,一定要把门关好,并向服务对象交代清楚.4.交通安全及呼救常识: A不乱穿马路,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应靠路边行走;注意来往车辆,过马路时,需注意车辆状况;穿越马路,应走人行横道线; B文明乘车,乘坐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确保安全.C呼救常识: 火灾报警:发生后应立即切断家中的电源,气源,然后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发生地点.联系电话.火灾状况; 公安报警:拨打110电话; 医疗救护:若身边的人突然受伤或生了重病,而又无法前往医院救治,可拨打120电话进行求救(说明地址,急救者的年龄/性别,受伤情况等)
第20篇: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甲方:xxxxxxxxx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同意共同遵守《上海市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上海市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_____________类型,可享受每天________________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_________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___________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
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______次,每次不准超过______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有特殊情况请在补充协议说明。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xxx服务中心(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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