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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08:29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本企业在市区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或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金华市解放西路77号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一份。

您好!

我单位定于3月7日在杭州九阳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资格预审文件送交地点)召开评审会议,请贵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并带如下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合同部分,请提供原件;

2、公司资质、五证、相关人员上岗证件,请提供原件;

3、公司获奖证书原件等。

感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第2篇: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市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XX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

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追加等额保障金。

4、本企业在XX县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三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

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

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XX县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企业、招标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一份。

推荐第3篇:职工工资转移介绍信

姓名职务

资)

级别(档次)

调出单位级别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标准特区津贴 档次调入单位合计 标准0 职务工资(岗位工资) 职务(档次)

工资发放

起止时间

旅费 标准工资已发至年月,从年月起由调入单位发给。 已发元,由调入单位凭单据报销,多退少补。 备注 ——

调出单位(盖章):经办人: 填发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4篇:职工工资集体协议书

XX县发电厂职工工资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XX县发电厂工资集体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集体合同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调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经营情况,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同行业其它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对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1、工资分配制度:全厂生产后勤执行企业内部岗位工资分配制度。

2、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标准,依据静乐县发电厂企业内部岗位工资,全厂平均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

3、工资分配形式: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安全奖金+加班工资+夜班补助+绩效增资工资。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市本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月平均货币工资收入应接近1600元。

三、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假的规定。企业加班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办法。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薪标准:月工资÷21.75×200%。

2、运行加班职工补助按小夜补2元、大夜补7元执行工

资。

3、绩效增资工资严格按厂里规定向一线职工倾斜一线比后勤多40-60元。

4、防寒、高温补助工资也倾斜一线。倾斜一线职工标准为50元,后勤没有。

四、甲、乙方商定,企业每月对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月终以银行代发支付,并在厂内公示工资清单;如遇休息日应提前发放,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五、职工因公(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婚假、丧假、探亲期间的工资待遇,因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的规定和标准支付。

六、职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待遇标准和办理方法:

1、企业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

3、甲、乙双方商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甲方给企业住厂职工提供住房。

八、每月2月份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调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事项,双方应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调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二、本协议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其它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如有克扣或拖欠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报送当地劳

动行政部门备案。

甲乙双方指派代表立监督检查小组,甲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XXX,乙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XXX,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队,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本协议生效之日10日内向职工公布。

十五、本协议有效期从2012年元月至2012年12月。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XX县发电厂XX县发电厂工会

(盖章)(盖章)

单位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签字)

2013年2月8日2013年2月8日

签定地点:山西省XX县发电厂

推荐第5篇: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依法平等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的行为。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对劳动者和企业来说,是双赢的局面。一方面,它能缩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当企业效益下滑时,工资协商制度更能促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克时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7年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该《条例》成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全国首创性地方法规。

但是目前该制度在推行中还存在不小困难,特别在非国企中普遍存在“四不”情况:企业不愿谈,担心协商工资损害了企业方的利益;职工不敢谈,担心提出协商要求被企业解雇;职工对相关工资法规政策不熟悉不会谈;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能谈。“四不”问题的核心是用人单位一方。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的,应怎么办?目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拒不执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如何处罚的内容。

关键是政府的主动介入。

在去年底今年初金融危机的影响波及我国、导致许多企业生产发生严重困难之时,各级政府、各级工会都大力倡导通过“协商薪酬”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凝聚职工与企业共迎挑战、共度难关、共谋发展。在企业、行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时,政府更应当成为职工共享企业、行业发展成果的坚强推手。

毋庸讳言,我国是个政府主导型国家,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中起很大的主导作用。政府对企业工资水平是否和谐有能力了解,也有能力干预。如何干预?奖惩两手同时使用而已。

奖励,就是对做得好的企业进行先进表彰和物质奖励,可以包括企业评优挂牌、企业出资人推荐担任商会领导、政协委员,主流舆论进行表彰报道等。没有哪个企业家会说:我只关心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些政府表彰关我何事,与我何益。物质奖励就是用货币或实物进行奖励。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财政收入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完全可以实施这一措施:须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让职工得实惠的制度,让职工满意,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相对广大职工的实惠,政府对企业家进行物质奖励所支付的财力可能微不足道,但是却收效甚大。

惩罚,就是对做的不好的企业进行直接批评,也包括主流舆论进行曝光。现代社会,政府对企业评价的高低、“企业公民”的美誉度高低构成了企业财富的重要部分,企业荣誉的的减损直接影响市场客户和消费者的评价、进而影响企业的订单和收入。政府应充分利用职权和权威促成企业改变错误行为和短视行为,促进企业进行集体协商。

职工和工会不会谈怎么办?大力培养工会律师。

工会法第四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律师中精通企业工资制度的非常少,其原因在于律师代理职工利益的案子收入普遍提不上来,久而久之失去了工作动力。因此,必须下决心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规定让职工从集体协商受益中拿出一定比例补偿律师,只有保障工会律师的合理收入,才能激发工会律师的工作热情。

工会律师应该受到政府和各级工会的尊重。须知,政府和各级工会不是万能的,在诉讼领域,工会律师能够发挥独特和积极的作用。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硬性规定所有企业开展

集体谈判必须“齐步走”,而是规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并且将开展集体谈判的要约权平等地授予劳资双方,实际上是允许劳资双方对集体谈判有一个逐步认知、加深理解并自觉接受的过程,以便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企制宜地加强贯彻实施。如果企业不愿意协商,政府和各级工会也不能行政命令。

在党和政府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职工或工会都不可能与用人单位处于尖锐对立的局面,但是当双方直面工资协商问题时,矛盾或对抗在所难免。工会律师代理纠纷从中斡旋直至启动诉讼程序是很好的解决手段。

就开展工资谈判而言,如《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当出现“本单位利润增长的;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的”四种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以在集体谈判中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但最终是否增长工资,以及增长多少工资,增加的工资额度如何合理地再分配等等,还是取决于劳资双方的谈判能力和谈判结果,此时,工会律师就大有作为。

大力培养工会律师不是对某个律师钦点御批,而是最终依靠律师自身的素质去获得广大职工的尊重。工会律师是受人尊敬的职业,如果说工会是职工之家,那么工会律师就是职工之友。工会律师首先应仗义执言,其次应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和出色的谈判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无愧工会律师的称号。

推荐第6篇:职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某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文件

某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职工工资支付

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一九九九年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适应集团公司重组改制的新形势,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指挥部基本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管理的实际,就职工工资支付问题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职工在制度工作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处理等问题。

第三条

工资支付项目是指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所有项目,即: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基本奖金、月度生产奖金、上岗津贴、地区性补贴、其他津补贴和效益工资。

第四条

各单位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将工资支付给职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条

工资支付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工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纪录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二、正常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七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岗位规范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工作量),用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受行政、刑事处分等人员另有规定)。工资支付项目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基本奖金、月度生产奖金、上岗津贴、地区性补贴、其他津补贴、效益工资等。

第八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工单位应视同其

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党、政、工、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党、工、团、妇联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独子护理假、疗养、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假期内,用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

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外,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事后又不能予以补休时,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公休日=(技能工资+岗位工资)×200%/21.5天

节假日=(技能工资+岗位工资)×300%/21.5天

(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均含地区生活补贴)

第十二条

工伤

劳动者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

因病、非工伤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1、

技能工资、教师、护士工资补贴之和为基数:工龄不满2年扣发40%;工龄满2年不满4年,扣发30%;工龄满4年不满6年扣发20%;工龄满6年不满8年扣发10%;工龄满8年以上不扣发;

2、

岗位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0天以上按天扣发;

3、

月度生产奖金:当月病假天数超过5天按超出天数扣发;

4、

效益工资:按天扣发;

5、

临时生活补贴:病假满六个月的次月起减半计发;

6、

其它照发。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原劳动部劳部发(94)479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事假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月度生产奖金、知贴、边贴、基本奖金、效益工资、沙漠临时生活补贴、岗位性津补贴等按天扣发,其它照发。

第十五条

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停发,由生育保险统筹金中支付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产后休长假期间停发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岗位性津补贴,其它照发,期间可列入升级范围。

第十六条

旷工

劳动者旷工期间,停发当月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沙漠临时生活补贴,其它项目按天扣发。

第十七条

脱产学习

1、

脱产学历教育:脱产学历教育的,从离开岗位的次月起停发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沙漠临时生活补贴、岗位性津补贴,其它照发。

2、

脱产培训,从离岗满六个月的次月起停发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沙漠临时生活补贴,离岗次月停发岗位性津补贴,其它照发。

3、

脱产学习教育期满后返回岗位的次月起恢复所停发工资。

第十八条

行政处分

1、

行政警告、记过(党内、团内警告):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停发半年,临时生活补贴半年内减半计发,其它照发。

2、

行政记大过(党内、团内严重警告):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停发半年,临时生活补贴半年内减半计发,半年内不享受知识分子浮动、知贴,其它照发。

3、

降职、撤职:取消因职务晋升增加的工资(未干满一个聘期的),月度生产奖、效益工资停发一年,临时生活补贴一年内减半计发,知识分子浮动级、知贴一年内停发,其它照发。

4、

留用察看:执行生活费待遇,其标准按原工资的70%发放。计算生活费时原工资中扣除技能工资中的知浮固定级和浮动级、知贴、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

第十九条

刑事处分

1、

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羁押)期间,停发当月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临时生活补贴,其它按天扣发。对于不起诉又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单位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补发所扣工资;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部分所扣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临时生活补贴不补发);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及免于起诉的,扣发工资不予补发。

2、

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工资,不计算连续工龄,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其生活费。

3、

拘役期间,停发当月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临时生活补贴,其它项目按天扣发。

4、

缓刑、监外执行期间,可安排适当工作,凡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可计算连续工龄,按原工资的65%支付生活费,计算生活费时原工资中扣除技能工资中的知浮固定级和浮动级、知贴、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缓刑、监外执行和拘役期满后正式分配工作的,技能工资按规定重新确定,岗位工资按新分岗位的初始档予以确定。

5、

因错判经复查而宣告无罪释放的,可补发工资,在补发工资时,对当事人停发工资期间按照指挥部调整工资政策应增加的工资一并补发;经复查认为原判过重,改为免于刑事处分的不予补发。

第二十条

待岗

职工待岗期间,岗位工资、月度生产奖、效益工资、临时生活费停发,技能工资按70%计发,其它照发,不计算考核期。

第二十一条

试岗

职工在试岗期间,岗位工资减半计发,月度生产奖金、效益工资停发,其它照发。

第二十二条

待业

职工待业期间,只发放生活费,标准为400元/月,不计算考核期。

四、其它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日工资标准计算:日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计算。

计算公式:日工资标准=[技能工资(含地贴)+岗位工资(含地贴)+工龄工资+基本奖金+教师护士补贴+技师津贴+知贴+边贴]/21.5天

第二十四条

当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应得工资。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

个人所得税;

2、

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的抚养费、赡养费;

4、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代扣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况,用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1、

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指挥部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条款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可从工资中扣除,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如扣后剩余部分低于库尔勒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五、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推荐第7篇: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工资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也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为明确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白溪乡制定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1.2012年底前,全乡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覆盖面达到80%以上,其中企业覆盖面力争达到100%,未建工会的企业,要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动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2.对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工会将代表职工方启动要约程序,敦促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协商后的职工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能付诸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情况。

3.工资协议签订后,企业要在7日内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工资协议》及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协商双方代表的资格、协议的条款内容、协商的程序等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法出具《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

4.白溪乡党委政府建立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委员会,聘请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负责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直接参与基层工会与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以推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荐第8篇:.9职工工资 方案文档

兴泰实验学校后勤员工工资方案

(2012年9月修订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劳资政策,有效提高学校的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切实保障后勤员工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工资方案。

一、后勤员工工资

工资结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工资扣除部分

工资扣除部分=按规定扣除的费用+考核不到位应扣部分

厨房班长:应发工资=基本工资+校龄+岗位+考核工资+动态工资 厨房师傅:应发工资=基本工资+校龄+岗位+考核工资+动态工资 厨 工:应发工资=基本工资+校龄+岗位+考核工资+动态工资

清洁工:应发工资=基本工资+校龄+岗位+考核工资+动态工资 生活老师:应发工资=基本工资+校龄+岗位+考核工资+动态工资 (备注:动态工资是指学期考评优秀的职工、或是敢于挑重任的职工,如果不符合本条件,动态工资给予取消或不能享受)

根据厨房工作的需要,厨房工作人员的个人职务、岗位以及所肩负责任的不同,故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与一般的厨工工资不同。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本学期开始厨房设食品安全奖,根据岗位责任的不同进行奖励,厨房班长(每学期1500元),班长助理(每学期1000元)、厨房师傅(每学期1000元),厨工(每学期500元)由部门负责人考评。以上奖金学期结束放假时发放,如果学期厨房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则取消以上奖金,并追究承担相应责任。此食品安全奖的奖金只设为厨房工作人员享有,其他人员不得享受。

二、工资标准

除基本工资、校龄工资外,考核部分具体实施按规章制度的细则进行考核得出绩效。

三、假期工资

寒、暑假是教师的法定假期,职工理应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后方可离校休息,并根据需要在开学前提前到校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寒、暑假离校休息前及提前到校的工作时间按工作日工资(不另算加班费),例如7月份学校在10号放假,后勤员工因工作需要要上班到21号,其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上班按实际天数进行计算(备注:7月份上21天班,10天放假其计算方法是实际上班工资除以31天乘以21(即是实际上班天数)加上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以31天乘以10(即是本月放假天数)。

注:考核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上报主管领导经核实后,财务室实行发放。

四、加班工资

后勤员工因学校特殊原因或特殊事情需要加班,按每人每天40元加班费(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如学校不提供伙食,则每人每天补20元伙食费,员工休假期间学校则不提供伙食或补助伙食费。

五、学校职工享受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学校职工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评、制定报校长审批。

六、(1)、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扣除20元全勤安全奖,事假一天(含一天);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无全勤安全奖(¥100元)并加扣除所误误工工资30元一天。事假超过一周,病假超过两周,还要按比例扣除基本工资(¥50元一天)。会议和集会,一个学期

请假最多3次,超过3次,每再请一次扣除¥50元。备注:病假必须提供政府级别医院的医生证明,无政府级别医生证明每天扣50元。

(2)、婚假、丧假各5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只扣除月全勤安全奖(¥100元);产假(是指本人)3个月(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只发最低工资。(丧假是指直系亲属;婚假是指本人结婚,家属或亲属结婚按事假计算)。

⑶、由于后勤工作的特殊性,故厨房工作人员、清洁工、生活老师如有特殊请假需提交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总务办批准,两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所扣除的请假工资作为其他人员的增岗补贴(以月为单位),例如:厨工张三请假,所扣除的请假工资平均奖给其他厨房工作人员。

七、清洁工、厨房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司机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穿不同的服装,从2011至2012年第二学期开始穿岗位上班工作服(岗位工作服由学校提供),不享受教师校服服装,学校不再补助服装费用。

八、附则

1、工龄工资

每做满一年加30元,加到200元封顶,记入本人月工资总额。

2、岗位变动

新进员工的转正定级,都应按其实际岗位的变更,对其工资标准进行相应的变更。

3、新员工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按试用期月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其进入实际岗位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4、对员工的岗位档次,每年进行一次集体评议,优胜劣汰,能

上能下,充分激励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推荐第9篇: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操作程序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操作程序

一、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和工会领导担任,一般3人);

二、确定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

确定企业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每方代表由3-7人组成,双方代表人数相等。

三、拟定方案,提出意向。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意向,相对方应当自接到协商意向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同意协商的,双方应约定协商开始日期。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协商方案(工资集体协调建议书),其中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及其增长幅度是协商的关键,应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和比较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双方事先均应确定好协商的力争目标和确保目标,准确好有关意见和资料。提出方应书面提出具体的协商意向书。

四、进行协商,拟定草案。要规范协商过程,进行充分协商,并认真做好协商记录。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职工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草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在

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上正式签字盖章;

五、报审备案。工资集体协议应按规定报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报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备案。报审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职工人数及工资水平状况、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协议的说明(包括协商代表及其产生的说明、协议主要内容的说明、协议签订程序的说明等)、协商记录、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上年度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出具《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

六、公告并实施。工资集体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告。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工资集体协议规定的义务。可建立由双方代表参加的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协助企业实施协议,并对企业工资实际发放和行政方履约情况进行调查、跟踪、验证。

七、职工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程序重新签订合同,并提出审查。

推荐第10篇:综采队职工工资分配制度

综采队职工工资分配制度

为认真落实工区全额计件工资分配方案,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奖优罚劣,向技术及苦脏累岗位倾斜的原则,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更好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分配方案。 一:生产班各岗位工种工资分配系数如下:

煤机手11分,支架工 头尾10.5分,中部10分。前后部溜子司机各9分。支护工10分。转载机司机9.5分,集控台(电工)10.5分,盘区司机,一部司机,二部司机,一部下口小娄司机9分。皮带巡视清理工8.5分。

二:检修班各岗位工种工资系数如下:

煤机检修兼开煤机11分,支架工10分,支架组长10.5分。支护工10分,支护组长10.5分。电工10分,电工组长10.5分。三机检修工10分,组长10.5分,皮带检修及司机9.5分,检修组长10.5分。检修泵站10分,组长10.5分。集控台9分。质标化9分。排水工12小时制10分。

每天工前会必须公布前一天的计分情况出勤情况,包括扣分加分。计分数每天上墙公布,接受监督。月底严禁找工,找分现象。

长春兴综采队

2013年10月8日

第11篇:同意职工工资担保证明

同意职工工资担保贷款证明

******银行:

我单位职工

同志自愿以本人工资收入作担保为其家庭向贵行申请贷款

万元,期限

个月。本单位根据该同志表现、家庭状况、资信状况,证明并同意以下事项:

1、该同志在我单位现任职务(岗位)

,年工资收入

万元。

2、该同志为人诚信,在本单位工作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拖债、赖债行为。

3、该同志本次贷款用途真实,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本单位内部制度规定。

4、本单位将督促该同志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如其(或配偶)违约,本单位同意在收到贵行(社)书面催收通知单次月起将该同志在本单位每月工资收入所得存入其(或配偶)在贵行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并配合贵行从应支付的其他报酬、奖金、法定经济补偿金等应付款项中优先偿还其(或配偶)贷款本息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如该同志工作发生调动、辞职、退职、退休(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情形)等情形时,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本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贵行。

特此证明和承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本证明由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出具

第12篇:企业职工工资状况问卷调查表

2010年企业职工工资状况问卷调查表

说明:为真实了解我区现阶段企业员工工资收入情况,为政府部门合理制定工资政策提供参考, 区总工会开展此次调查活动,请按要求认真配合如实填报。(请你镇、街道辖区内10个企业中开展调查,向职工发放调查表,并于3月15日前将调查表送至区工会组宣部。)

1、你所在的企业名称(全称)

2、你所在的企业类型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股份制企业

D.私营企业

E.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F.外商投资企业

G.其他

3、你的性别

4、你的年龄

5、你的工龄

6、你的学历()

7、你的技术职称()

8、你的职业资格等级()

A.大学以上

B.大学

C.大专

D.大专以下

A.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A.初级工 B.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B.中级工C.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C.高级工 D.技师D.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E.高级技师 E.未评定技术职务 G.其他

9、你所从事的行业()

A.

B.

C.

D.

机械机电 纺织服装 商业服务业 餐饮服务业 E.F.G.H.轻工食品 建筑装修 石油化工 其他

10、你的岗位(工种)

11、2010年度你的年薪(含加班工资)元?

12、2010年度你的奖金及福利是多少(除年薪外)元?

13、2010年,你的月收入()

A.1000-1500元B.1500-2000元C.2000元以上

14、你觉得你所在的行业受金融危机冲击大吗?()

A.大B.不大C没有影响

15、2010年度较2009年度,你的收入(),变化幅度是%

A.增加了B.减少了C.没有变化

第13篇:企业职工工资状况问卷调查表

2009年企业职工工资状况问卷调查表

说明:为真实了解我市现阶段企业员工工资收入情况,为政府部门合理制定工资政策提供参考,市劳动保障局、统计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函

[2008]224号),开展此次调查活动,请按要求认真配合如实填报。

1、你所在的企业名称(全称)

2、你所在的企业类型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股份制企业

D.私营企业

E.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F.外商投资企业

G.其他

3、你的性别

4、你的年龄

5、你的工龄

6、你的学历()

7、你的技术职称()

8、你的职业资格等级()

A.大学以上

B.大学

C.大专

D.大专以下

A.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A.初级工 B.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B.中级工C.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C.高级工 D.技师D.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E.高级技师 E.未评定技术职务 G.其他

9、你所从事的行业()

A.

B.

C.

D.

机械机电 纺织服装 商业服务业 餐饮服务业 E.F.G.H.轻工食品 建筑装修 石油化工 其他

10、你的岗位(工种)

11、2008年度你的年薪(含加班工资)元?

12、2008年度你的奖金及福利是多少(除年薪外)元?

13、2009年,你的月收入()

A.增加了B.减少了 C.没有影响

14、你觉得你所在的行业受金融危机冲击大吗?()

A.大B.不大C没有影响

15、2008年度较2007年度,你的收入(),变化幅度是%

A.增加了B.减少了C.没有变化

第14篇:搅拌站职工工资计算办法

搅拌站工资计算办法

(2011年8月27日下午基建办公室会议商定)

1、搅拌车司机

基本工资750元+绩效工资(车次#15元)+年功+通讯费30+生活补助

2、操作员工资

基本工资1300元+绩效工资+加班费+年功+通讯费30+生活补助

绩效工资计算办法:当月混凝土产量

3、材料员

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各项目部材料员平均数)+年功+通讯费30+晚值班10元/晚+生活补助

第15篇:铁路职工工资、工作大汇报

我是个铁路职工!!月收入1500多!!普通职工1400多!调车:1700多!机关科室人员:1900多!科长:2800多!站长:4000-6000多!(不包括年底的一些有猫呢的钱)!我们站是呼局效益最好的一个单位!!上班一般是4班倒!3班倒!上班时间为12个小时!(7:30---19:30分;19:30---7:30分);一个班的工作基本是一个班都在干活!夜班不能睡觉!夜班也是干一晚上!!去年大年我们分福利:有一副对联,两袋大米,两通油!没了,铁路职工工资、工作大汇报,工作汇报《铁路职工工资、工作大汇报》。(我们这地方单位的工资:老师最少1800,公务员:2000,银行:2300,网通:2200,海关:4000,)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内地铁部系统是垄断部门、「计划经济的怪胎」,它有自己的企业、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自己监督自己,外界无从过问,犹如「独立王国」,因此腐败问题丛生。

第16篇: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处理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处理

时间:2012-6-20 | 来源: 整理 | 浏览:371 次

申诉方:严某等26人,某棉纺厂合同制工人

被诉方:某棉纺厂,法定代表人:李某,厂长

1992年10月棉纺厂招收了26名女工。在3个月试用期后,工厂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这26名女工的工资。1993年2月底,26名女工在正式成为该厂职工后,厂均未发给工资,只是每人发了60元生活费。为此,26名女工找到厂长交涉,厂方说要研究一下。结果是厂长去了境外,其他管理人员作不了主。女工们无奈只得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公正裁决,补发全部拖欠工资,并保证以后按月发工资。

某棉纺厂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1991年开业,1992年扩大了生产规模,同时招收了26名女工。在签定用工协议时,棉纺厂提出试用3个月,每月工资12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240元。然而在试用期的3个月,工厂以这些女工应当交纳保证金为由,没有发给工资。在女工成为正式工后,工厂仍未发给工资,只给了每人60元生活费。其理由是企业近来没有资金,由于订单接得不多,流动资金都购买了原料了,等过一段时间再补发。

[处理结果]

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如下调解协议:

(1)棉纺厂在1993年3月1日将拖欠26名女工工资发给其本人。

(2)棉纺厂向每位女工赔偿拖欠工资损失费250元。

(3)棉纺厂保证每月10日向职工发放工资。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颁发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必须及时、严肃处理,以使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有所保障。

第17篇:关于职工工资结构调整的规定

关于职工工资结构调整的规定

为弘扬全体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树立忠于企业、团结协作的良好企业风气,对每一位任劳任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工厂工资组成结构设基础工资、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计时工资、满勤工资,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基础工资:

1.一线生产人员:

1.1月基础工资600.00元/人(含夜餐补助);

1.2车间主任根据每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给予每人每月2天病事假,病

事假期间每天扣除20.00元基础工资,超出2天病事假,每天扣除基

础工资40.00元,旷工一天扣除50.00元,职工因公负伤的,依照医

院开具的医嘱休息,不计入病事假天数(每天扣除基础工资20.00元);

1.3业绩综合评定:由厂长主持、全体车间主任、质检对每一位员工进行

月工作表现打分评比,具体如下:

1.3.1产品进入油田在1-3个月内出现断杆等严重质量事故,取消全厂员

工月基础工资,并对相应责任工序做处罚;

1.3.2车间一次质量抽检不合格每人扣2分,月生产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每

人加5分;

1.3.3一次设备保养不到位扣2分,月设备无故障的加5分(不占机台的

不参加此项评比);

1.3.4一次卫生打扫不彻底扣2分,月卫生打扫全部达标的加5分;

1.3.56违反劳动管理制度的每项扣2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协作

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不分份内份外的加5分;

以上评定基分100分,加减评定分数后除以100即为综合评定系数。

1.4月基础工资扣除病事假扣款后,乘以全厂月生产任务完成率,再乘以

综合评定系数,即为月基础工资。

2.电工、维修人员:

2.1月基础工资600.00元/人(含夜餐补助);

2.2生产厂长根据每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给予每人每月2天病事假,病

事假期间每天扣除20.00元基础工资,超出2天病事假,每天扣除基

础工资40.00元,旷工一天扣除50.00元,职工因公负伤的,依照医

院开具的医嘱休息,不计入病事假天数(每天扣除基础工资20.00元);

2.3业绩评定:

2.3.1设备完好率=(设备月工作总小时-故障小时数)/月设备实际工作

小时X100%

2.3.2设备维修合格率,由车间主任在设备维修申请、完工单中的结果一

栏对维修情况结果进行评定打分,月末平均所有维修任务的平均得分

即为设备维修合格率。

2.3.3月基础工资扣除病事假扣款后,乘以全厂月设备完好率,再乘以设

备维修合格率,即为月基础工资。

3.质检人员、仓储人员、司机:

3.1月基础工资600.00元/人(含夜餐补助);

3.2生产厂长根据每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给予每人每月2天病事假,病

事假期间每天扣除20.00元基础工资,超出2天病事假,每天扣除基

础工资40.00元,旷工一天扣除50.00元,职工因公负伤的,依照医

院开具的医嘱休息,不计入病事假天数(每天扣除基础工资20.00元);

3.3业绩评定:

3.3.1质检:每周由质检部对质检人员检验完成的产品进行两次抽检,每

月8次抽检合格率的平均值即为质检人员检验合格率;

3.3.2违反劳动管理制度的每项扣2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协作

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不分份内份外的加5分;以上评定基分100分,

加减评定分数后除以100即为综合评定系数。

1.4月基础工资扣除病事假扣款后,乘以全厂月生产任务完成率、乘以检

验合格率再乘以综合评定系数,即为月基础工资。

二、计件工资:

按照2011-11-6计件工资标准执行。

三、岗位技能工资:

根据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操作技术水平等评定要素制定本

工资标准:

车间主任:300.00元/月

电工:1200.00 元/月

维 修 工:1200.00 元/月

转序司机:900.00元/月

门卫:800.00元/月

四、工龄工资:

4.1在本厂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年工龄工资120.00元;

4.2在此基础上,每连续工作增加一年的员工,年工龄工资增加24.00元;

4.3累计10年封顶;

4.4员工一年内矿工一天、连续请假超过10天、年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之

一者,取消当年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厂长特批的除外);

4.5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4.6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五、满勤工资:

5.1满勤工资足额为100.00元/月,

5.2员工当月内无任何请假、迟到、早退、矿工、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可足额领取满勤工资,反之,则不予计发;

5.3员工当月病假2天以内(含2天,须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院证明),

或事假一天以内,满勤工资按80%发放;

5.4员工病事假超出5.2标准,取消当月满勤工资。

六、计时工资:

在员工从事没有工资计件标准的工作,按照每小时5.00元的计时标准。

七、质检人员计件工资按照一线工人计件平均工资的75%执行;

库管人员计件工资按照一线工人计件平均工资的65%执行;

希望全体员工,以集体利益为重,弘扬“我在菁华、我很重要”的企业文化,

勇于承担责任,互相尊重、理解、信任、沟通、协作,厂兴我荣,厂衰我耻,为菁华稳步发展壮大做出应有的努力。

此规定自2011年11月份执行。

第18篇: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企业首席代表(企业法人):

为依法建立企业工资调整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需要双方就职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现将《要约书》送交给您,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商讨建立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制度;

2、商讨本年度的职工工资调整事项。

二、正式协商的时间、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年月日进行首轮协商,并视进度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

2、地点:建议在企业(地点)进行协商。

三、双方协商代表的确定:我方将派出(3至5人)名代表出席会议。其中,首席代表是,另有表、、、、同时,我方从本单位外聘请了专家作为代表出席会议。请您按照人数对等原则选派协商代表出席会议。

四、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您提供下述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

以上建议希望您采纳,并于十五日内作出书在答复。企业工会

年月日 抄报:(地方总工会)

第19篇: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2012年12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

201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批准

2013年6月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行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可以分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

第三条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平等、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下区域同行业企业达到十家以上,应当以行业为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以以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区域工资集体协商。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导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使工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监督检查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开发区(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授权或者委托,负责管理辖区内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和工资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级工会应当指导、帮助、参与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问题。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方代表组织,可以从熟悉劳动保障、经济、法律、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帮助协商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第二章

协商内容

第九条

协商双方应当就下列内容进行协商: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

(二)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三)年度工资水平或者工资总额、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四)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

(五)福利待遇;

(六)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标准;

(七)病事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有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八)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九)违约责任;

(十)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应当就最低支付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等进行协商。双方协商的最低支付工资标准,应当高于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定额和工时工价标准,应当遵循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原则。

实行年薪制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应当就职工工资增长和企业经营者年薪增长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行协商。

第十条

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确定工资等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以下列因素作为协商依据:

(一)企业方生产经营状况;

(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三)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

(四)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经济增长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五)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六)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率;

(七)其他与职工工资有关的因素。

第十一条

如果发生企业方用工需求减少等情形,为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经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可以采取灵活用工等措施。

如果因工资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定协商代表与企业方进行协商,同级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加协商会议,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做好协商工作。

第三章

协商代表

第十二条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每方代表为三至七人,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每方代表不超过十一人,双方代表人数对等,不能兼任。协商代表任期自协商代表产生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履行期满之日止。

双方协商代表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及其他可能妨碍集体协商关系的,应当回避并另选派他人。具体回避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由企业、行业、区域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不能参加协商的,须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应当从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行业、区域尚未建立工会的,首席代表可以由行业所在区域相应一级的工会主席担任,也可以由上级工会选派或者在上级工会指导下从行业、区域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协商的,须书面委托本方其他人员担任。

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方首席代表由行业协会主席或者企业代表组织负责人担任。尚未建立上述组织的,由企业共同推荐产生;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

第十四条

协商双方均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协商代表,受委托的协商代表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一,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每个企业工会推选一名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全体职工推选),在本企业公示三天,职工无异议后上报行业工会或者区域工会。行业工会或者区域工会选派其中二至十名,经所有代表同意后作为正式代表,其余人员可作为列席代表参与正式协商。

职工方协商代表确定后,应当报上级工会组织备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及行业、区域内各企业的职工进行公布。

第十六条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中企业方代表,由每个企业推荐一名,行业协会选派其中二至十名,经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后作为正式代表,其余人员可作为列席代表参与正式协商。

第十七条

列席代表在协商期间具有建议权,可以在休会期间与正式代表交换意见。列席代表在正式协商时只能听取意见,不能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

协商代表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委派或者推选出新的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

(二)征求本方人员的意见,并向其报告协商情况和回答询问;

(三)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陕序,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己方要求、条件,5不得采取收买、欺骗、威胁对方协商代表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劳动时间的,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其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任期内,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职工方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意见。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协商期间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第四章

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

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第二十四条

职工方提出或者答复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确有困难的,上级工会可以代替本级工会提出要约或者作出答复。

第二十五条

企业、行业、区域工会应当在工资集体协商开始的五个工作日之前向上一级工会报告,上一级工会可以指派人员对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第二十六条

在协商开始的五个工作日之前,企业方应当如实向职工方协商代表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和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职工方应当向企业方协商代表提供职工方协商意向。

第二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采取协商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次会议由提出协商意向一方的首席代表主持。

会议内容应当有书面记录,记录由双方首席代表和记录员签字确认。记录员由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

第二十八条

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在七日内由企业方制作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导致协商无法进行的,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重新协商。

第二十九条

工资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形成后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职工的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方可通过。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合同文本经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合同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都具有约束力。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合同覆盖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协商,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或者认可协议。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或者认可协议确定的标准不得低于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条

工资集体合同应当在协商开始之日起六十日内订立。工资集体合同期限最长为一年,每年至少协商一次,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企业方应当在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及下列材料按照规定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工资集体合同送审表;

(二)协商双方代表名单;

(三)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名单及认可协议;

(四)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白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如果没有异议,应当及时向协商双方送达审查意见书,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如果规定期限内协商双方未收到审查意见书,视为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审查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协商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收到时间;

(三)审查意见和理由;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工资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注明修改意见,并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审查意见通知协商双方,工资集体合同不能生效。协商双方应当就修改意见及时协商,对审查意见无异议的,应当经协商一致后修改工资集体合同,并重新报送审查;一方或者双方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三十三条

企业方应当在工资集体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将合同文本向全体职工公布。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所涉及的各企业要将合同文本与企业认可协议一同向职工公布。

企业、行业、区域工会应当同时将工资集体合同正式文本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

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签订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或者破产、兼并、解散、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发生较大变化的;

(五)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本地区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可以实施行政告知;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企业,应当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不良信用企业,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档案纳入政务公开的范围。

对不良信用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取消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和荣誉称号。

第三十六条

地方工会对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各乡镇、街道应当成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小组,对辖区内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帮助。

第三十七条

企业、行业、区域应当成立由双方协商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企业或者本行业、本区域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

企业、行业、区域应当将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因程序、内容等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一方或者双方均可以提请本方上级进行协调处理,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各方,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完毕。争议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十条

协商双方因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方违反工资集体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方承担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或者不答复对方提出的协商要约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工资集体合同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续签的;

(三)无正当理由始终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场排斥对方合理意见和主张,造成工资集体合同无法正常签订的;

(四)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

第四十二条

企业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扣发、降低协商代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补发应得的劳动报酬、恢复并补偿福利待遇;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协商代表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三条

企业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补发和补偿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不能恢复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给予本人上年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

企业方未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意见,擅自变更职工方协商代表岗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原岗位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违规方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二)阻挠监督检查的;

(三)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拒绝协调处理的;

(四)不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可以参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20篇:职工工资保证资金托管协议

附件二:

职工工资保证资金托管协议

甲方(保证资金支付方): 浙江电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资金监管方):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丙方(保证资金托管方):中国建设银行分(支)行

为了加强对职工工资(含农民工工资下同)保证资金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此协议书。 释义:职工工资保证资金托管服务指丙方受甲、乙双方委托,为其托管职工工资保证资金,并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职工工资保证资金的存储、支取和返还等金融服务。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此授权丙方托管甲方缴交的职工工资保证资金元(金额须大写)。丙方对职工工资保证资金实行管理。

甲方应按乙方核定的保证金额度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保证金专户。

第二条: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立账户需办理如下手续:

1、提供与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本协议)

2、填制“开立账户申请书”并签订“账户管理协议”

3、提供存款账户开户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其开立存款账户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三条:本协议书作为甲方、乙方和丙方存储、支取职工工资保证资金的凭据。甲方支取职工工资保证资金时,需向丙方出具本协议书和乙方出具的《工资保证金支

取通知书》。缺少上述要件的,丙方不为甲方办理保证资金支取手续。

第四条: 甲方将资金存入职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后,可享受银行相关定期存款利率,如中间支取时达不到相关定期利率存款条件的按银行活期利率结算。

第五条: 丙方接受甲方、乙方委托提供保证金托管服务。对职工工资保证资金不足部分不垫款,对职工工资资金划付具有监管责任。丙方在收到甲方存入的职工工资保证资金后,当即出具《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通知乙方。

第六条:本协议缺少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签字盖章,均视为无效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或单位公章)

乙方监管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或单位公章)

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

兹证明公司,为承建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在建设银行五一路支行开设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全称:,帐号:),存入工资保证金元 (大写:)。

特此证明。

建行五一路支行

年月日

------------------------

工资保证金支取通知书

建设银行五一路支行:

经与公司协商,同意从该公司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全称:,帐号:)中,支取现金元 (大写:),支付职工工资。 特此通知。

山西省通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年月日

职工工资承诺书
《职工工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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