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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24:50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专职承诺书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

孝感市财政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如下,对下述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1、在***公司专职从业;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公司。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30日向贵局备案。

5、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记账之日起,保证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能在较长时间(指1年以上,含1 年)内合法使用场所。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年 月

推荐第2篇: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本人(身份证号码:),承诺

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1、在(机构名称)专

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上海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自觉

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

到(机构名称),与(机构名称)签署劳动合同。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

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

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贵局备案。

5、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保证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并

能在较长时间(1年以上)内合法使用该场所。

6、保证与(代理记账机

构名称)解除劳动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3篇: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市(县/区)财政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1、在 (机构名称)专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 (机构名称)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 (机构名称),与 (机构名称)签署劳动合同。

3、保证自 (机构名称)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保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贵局备案,并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6、保证与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解除劳动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市(县/区)财政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1、在 (机构名称)专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 (机构名称)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 (机构名称)、与 (机构名称)签署劳动合同。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与 (机构名称)解除劳动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每人独立填写一张。

推荐第4篇: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承诺书

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

承诺书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承诺如下,并对下述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1、在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专职从业;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主管部门备案。

5、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保证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能在较长时间(1年以上,含1年)内合法使用该场所。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代理记账业务

成都工商代理

代理记帐业务

一、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

1.代购帐薄及记帐凭证(费用由业主自理)

2.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根据业主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aa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

4.记帐及结帐;

5.编制会计报表。

二、代理记帐的工作时间业主业务量而定,一般每月集中记帐一次,业务量大的每星期一次,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三、代理记帐的人员安排 我公司派出相应业务水平的会计专业人员,并保证业主在与本ababa 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期内绝不中断记帐服务。

四、相应的税务服务我公司记帐人员可为客户办理纳税申报以及纳税事务咨询服务

五、业主应提供的基本条件

1、配备合格出纳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各有关业务人员予以必要的配合。

六、聘请我公司代理记帐的优点

1.会计工作不会中断;

2.纳税申报及时准确;

3.会计人员的品德、水平过硬;

4.无需考虑会计人员的住房、医疗、社会保险以及迁户、招工等问题;

成都工商代理

5.除代理记帐外,我公司还可以提供验资、会计报表年审、资产评估等代办业务,并可及时aa获得最新财税政策信息,服务范围十分广泛。

如上述还不清楚详情可以咨询成都工商代理

推荐第6篇:代理记账承诺书

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

承 诺 书

_________区(县)财政局:

本人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如下,并对下述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1、在___________________专职从业;遵守国家财政纪律,执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淮南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到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

后30日内向贵局备案。

5、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期,保证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能在较长时

间(指1年以上,含1年)内合法使用该场所。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推荐第7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根据《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以及客户需求,确定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签订。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三)《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由专人签订和保管。

(四)《委托代理记账协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之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确定责任会计;

2.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3.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5.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6.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7.代理机构应按照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委托代理的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承办代理 记账业务,超出委托协议约定范围的业务需要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委托协议,才能确定代理关系。

三、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四)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

(五)代码证注册号、有效期;

(六)纳税识别码、地税微机编码、国地税经营期限、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八)预留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附《客户基本信息情况表》。

四、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一)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依据《委托代理记账协议》进行会计原始资料的传递。会计资料的审核,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应填写《原始凭证交接清单》(见附件2),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应正常,判断应正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数量和单价应符合要求等;

2.审核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以及应符合节约原则等;

3.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应完备,应填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应都已签名或盖章,主要人员应审批同意等;

4.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应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和小写金额应相符等;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更正。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

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3.出错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要注明“订正某年某月某日某 号凭证”字样,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张数必须大写。

4.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 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以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记账凭证填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后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对于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员印章或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准确。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炼;

(三)账簿

1.代理记账机构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会计代理机构,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4.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订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写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6.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

1) 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录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应留有适当的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4)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堵塞在账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5)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θ’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说来,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θ’应当放在‘元’位;

6)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不在上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7)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未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未的余额结转次页。

8)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代理机构,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四)会计报表的编制及报送

1.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要求报送代理客户及相关部门。

2.报表的编制应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3.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报送代理客户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应符合代理记账客户的要求。

4.对外报送的纳税资料应使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时间必须符合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

5.各种财务报告的编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6.各种财务报告在报送前,必须经由相关指定人员进行审核,也可按要求聘请相关机构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验证,并由相关主管人员及编制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代理客户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7.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代理客户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8.财务报告报送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整理,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归档。

(五)会计工作交接

1.专职从业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首先通知代理客户,同时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专职从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有价证券、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专职从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6.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2)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 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8.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9.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

的连续性。

10.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责任会计内部交接应填制《会计交接情况表》(见附件)。

(六)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范围: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其他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附件)

3.专职从业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专职从业人员按照档案交接办法交由代理客户,如不能及时进交接应交由档案室专职人员进行保管,专职从业人员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财会人员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对损坏和丢失会计档案,要查清原因,认真进行处理。

5.会计档案的保管及销毁应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6.年度终了应编制《年度会计档案移交清单》(见附件3),办理移交手续。

质量控制标准

一、内容

(一)《委托代理记账协议》的质量控制标准:

1.《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采用行业统一格式,其签订应由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2.《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内容签订应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体现双方的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明确性。

3.委托人、受托人要严格按照《委托代理记账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4.《委托代理记账协议》的终止必须经由双方负责人协商确定。

5.《委托代理记账协议》的归档及销毁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二)企业信息资料的质量控制标准

由主管会计定期或不定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核代理客户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同时将审核结果进行登记备查。

(三)原始凭证的质量控制标准:

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应符合节约原则;应填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应都已签名或盖章;主要人员应审批同意;摘要和数字应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和小写金额应相符等。

2.会计主管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按规范的要求处理。

3.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应符合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四)记账凭证的质量控制标准:

1.由会计主管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粘贴、编号及错误凭证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

2.审核记账凭证的录入、打印、装订应符合规范要求,应加盖制单人员、审核 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员印章或签字。

3.审核记账凭证的保管、交接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五)账簿核对的质量控制标准:

主管会计应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所代理客户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六)会计报表编制的质量控制标准:

1.主管会计人员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报表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2.报表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3.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报送部门及代理记账客户的要求。

4.对外报送的纳税资料应符合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时间应 符合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

5.各种财务报告的编制应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6.各种财务报告在报送前,应经由相关指定人员进行审核,应按要求聘请相关机构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验证,并由相关主管人员及编制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送。

7.财务报告的保管、交接、销毁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七) 会计交接的质量控制标准

1.专职从业人员的交接工作应符合《会计交接管理办法》;

2.年度终了专职从业人员应按要求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3.专职从业人员的交接清单与《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应按要求归档。

(八) 档案管理的质量控制标准

1.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本企业建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2.主管会计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专职从业人员会计档案的归档情况进行审核。

1) 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归档的应及时、完整。

2) 专职从业人员应按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及时归档。

3) 专职从业人员对代理客户的当年会计档案,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按照《档案交接管理办法》交由代理客户保管,对不能及时进行交接的会计档案应及时上报,并交由档案室专职人员进行保管。

3.会计档案的保管及销毁应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8年3月9日

推荐第8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Agent Accounting Norms 为建立规范的代理记账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受托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2、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5、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要求及相应责任;

6、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依法经营,强化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无遗漏。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委托方应当正确填制或者依

1 法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资料。

3、委托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收集、整理、保管好所有的原始凭证资料。负责做好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或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辅助账、往来明细分类辅助账(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等基础性工作,并接受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

4、委托方在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5日前为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对账单等。还应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相关财务信息资料。

5、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资料,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6、做好会计凭证资料传递过程中的交接、登记、保管工作。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5日前,委托方有责任将该月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原始凭证整理并粘贴完毕,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交接地点进行交接,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自觉接受代理记账机构指导,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委托方自行负责代理过程中的资料复印。如需代理记账机构帮助,其费用自理。

8、应及时准确地将收到的工商、税务部门文件、信函、传真等资料复印件和电话内容转交或转达代理记账机构。

2

9、委托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和信息:

⑪相关的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 ⑫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⑭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⑮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⑯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及纳税专户帐号; ⑱企业报税的计算机代码;

⑲分管税务局、所(税务专管员)联系电话; ⑳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⑴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出纳的联系电话; ⑵内存不小于4G的U盘一个(用于申报纳税或拷录相关资料); ⑶其他。

10、委托方应为代理记账机构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责令各有关业务人员积极支持、配合其工作。在申报纳税期间或向有关部门报送财税资料表单时,委托方应响应代理记账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等相关印鉴。

11、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2、合同终止,及时到税务机关更改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会计人员备案手续。

3

13、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委托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委托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

4、按有关规定审核委托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录入)记账凭证,登记(输出)会计账簿、核对账目,及时编制(输出)会计报表,同时执行审核程序,并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5、负责及时、按规定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决算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方面有关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6、对委托方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可以依法拒绝。

7、代理记账机构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代理范围内的属于委托方的所有会计资料。

4

8、对因工作便利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和财务机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9、分析委托方税收、财务处理是否合理、合法。

10、负责解释委托方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就有关经营管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愿望提供管理建议书、财务分析报告。

11、协助清查委托方重要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确保委托方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会计核算真实可靠,提高委托方经营管理效益(费用另计)。

12、协助对委托方往来帐进行核对,并对委托方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评估。

13、协助委托方处理其他有关财税问题。

14、代表委托方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会务费由甲方承担)。

15、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记账机构有权查阅委托方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经营设施。

16、对委托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下达禁令,并提出整改意见。

17、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四、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代理记账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 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

5 密。

3、廉洁自律。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代理记账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代理记账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委托方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委托方负责人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代理记账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努力维护和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1、代购空白的常用表单、记账凭证、账簿及财务报表;

2、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到国、地税报到进行税种鉴定和核查,办理备案手续;

4、协助收集、归类、整理及审核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资料;

5、编制(录入)、审核记帐凭证和科目汇总表;

6、登记(输出)会计帐薄、核对账目;

6

7、编制(输出)、审核和报送会计报表;

8、填制(输出)纳税申报表;

9、整理、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

10、分析委托方税收、财务处理是否合理;

11、解答委托方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12、协助清查委托方重要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确保委托方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会计核算真实可靠,提高委托方经营管理效益;

13、协助对委托方往来帐进行核对,并对委托方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评估;

14、协助委托方处理其他有关财税问题;

15、代表委托方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六、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采取“ 1+3 ”模式,设置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外勤会计、主办会计、稽核会计等四个工作岗位,人员以代理记账业务量多少灵活增减。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①最终审核记账凭证,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②最终审核财务报表,分析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③最终审核纳税申报表,分析税收处理是否合理,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④解答委托人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7 ⑤协助解决委托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疑难和困惑; ⑥协助委托人做好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⑦协助委托人做好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工作; ⑧协助委托人处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2、外勤会计

①外勤会计应及时、主动地与委托方联系取得原始会计资料,使用票据交接清单接收票据;

②及时对原始凭证进行初步审核、归类整理,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处理;

③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由外勤会计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报送;

④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就纳税情况与委托机构沟通; ⑤根据委托人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⑥协助委托人办理发票购领、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⑦协助委托人做好税务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

⑧协助委托人处理相应税务沟通,税务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⑨由外勤会计整理会计记录资料,将会计资料送回委托方存档,指导委托方管理会计档案;或者由外勤会计负责将会计资料归入代理记账分户档案盒;

8 ⑩初步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3、主办会计

①将外勤会计传递来的经外勤会计初步审核、归类整理好的原始凭证资料,再次进行审核和整理;

②然后采用手工或利用计算机财务软件编制记账凭证;由主办会计将通过审核的凭证打印整理出来。

③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审核过的记账凭证编制单科目汇总表和会计科目汇总表;

④登记会计账簿,根据审核过的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根据审核过的会计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

⑤核对账目,由主办会计对账簿、账户记录进行核对; ⑥错账更正,若有错误,按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⑦编制(输出)会计报表等;

⑧填写(输出)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并负责办理纳税申报,包括电子申报、语音申报和邮寄申报等。同时协助外勤会计做好税务方面工作,并就纳税情况与委托机构沟通;

⑨全面解答委托人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⑩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委托人经营的财务情况说明,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稽核会计

9 ①负责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原始凭证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②手工帐时,对会计科目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协助主办会计做好账目核对的工作;

③负责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报表;

④负责对纳税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税款计算的合法性、合理性; ⑤清查委托方的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监督委托方出纳工作;

⑥协助清查委托方重要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确保委托方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会计核算真实可靠,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⑦协助对委托人往来帐进行核对,并对委托人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评估。

七、代理记账工作流程规范

1、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接触洽谈,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等有关事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建立客户档案。

2、接票。根据委托方业务量的大小确定交接票据时间,一般是在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5日。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外勤会计使用票据交接清单接收票据。要求外勤会计应及时、主动地与委托方联系取得原始会计资料,接收票据时应使用票据交接清单,清单上至少应注明:清单编号、交接时间、票据张数、票据金额、交接人员签章。

10

3、会计业务处理。根据委托方业务量的大小确定会计业务处理时间,一般是在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10日。

①审核归类整理原始凭证。由外勤会计及时对原始凭证进行初步审核、归类整理,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处理;

②编制记账凭证。由主办会计将外勤会计传递来的经外勤会计初步审核、归类整理好的原始凭证,再次进行审核,然后采用手工或利用计算机财务软件编制记账凭证;

③审核记账凭证。由稽核会计负责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进行最终的审核;

④打印整理凭证。由主办会计将通过审核的凭证打印整理出来; ⑤编制科目汇总表,由主办会计根据审核过的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⑥登记会计账簿,由主办会计根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⑦核对账目,由主办会计负责、由稽核会计协助对账簿、账户记录进行核对;

⑧错账更正,若有错误,由主办会计按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⑨编制(输出)和审核财务报表。由主办会计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编制财务报表,由稽核会计负责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进行最终的审核;

11 ⑩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方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由外勤会计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报送。

4、纳税申报。每月1日至15日。先由主办会计根据审核的会计资料计算确认纳税数据,编制(输出)纳税申报表。再由稽核会计负责对纳税数据进行审核,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进行最终的审核。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方负责人签署后,由外勤会计或主办会计协助委托方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5、会计资料整理、归档,回访关怀委托方 。每月10日至20日。 ①整理、装订。由主办会计负责,将记账凭证连同原始凭证资料 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装订成册。要求装订时加具会计凭证封面, 会计凭证封面至少应注明:委托方名称、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年度、会计期间、记账凭证张数及起止号数、主办会计、档案保管。主办会计还应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②由外勤会计回访委托方,并及时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委托方出纳对账,与委托方负责人沟通、商谈安排下月工作。要求外勤会计向委托方返回会计资料时,双方要在会计文书资料送达回证上签字。按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约定,由外勤会计负责保管、整理归入代理记账分户业务档案盒。

会计资料在代理记账机构内部各工作岗位之间传递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流程规范,不得随意变更先后顺序。并且每一程序移交、接交人员必须在《会计资料内部传递程序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12

八、代理记账的管理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足额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工作。

2、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委托方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3、不得在委托方或通过委托方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4、务必按代理记账工作流程规范,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每一项会计基础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5、协助委托方收集、归类、整理及审核原始凭证资料,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合规的凭证应拒绝入账。

6、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委托方负责人和受托方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委托方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委托方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7、对委托方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可以依法拒绝。如阻止无效立即向代理记账机构汇报。

8、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报告等资料应全部归入代理记账分户业务档案盒。

9、由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和关怀委托方,向委托方了解

13 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与客户沟通、交流,接受客户评价,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并传达给其他相关部门,督促加以改进。

10、由市场开发部负责建立、完善投诉调处机制。开通投诉管道,接受委托方投诉,负责做好调查核实、协调处理、回复安抚等工作,让委托方满意。

11、代理记账人员应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钻研会计业务,不断提高会计技能,积极、主动参加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会计业务培训、交流学习、专题讲座等活动。

12、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经由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九、代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代理记账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代理记账日常会计档案由代理记账机构代为保管。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3、对每一委托人建立分户业务档案,由代理记账机构档案室负责保管,内容包括:委托人概况、代理记账委托合同、原始凭证、会

14 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报告、纳税申报表以及票据交接清单、会计文书资料送达回证、会计资料内部传递程序表等相关资料。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代理记账机构留存的财务报告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对委托人的会计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装订整齐,摆放有序,便于查找。会计档案按季度定期归档,按统一文号整理,并编制页码,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

6、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提供查询、借出、复印和抄录服务,并在会计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做到无遗失、无错漏、无损毁。

7、严守会计档案机密,确保会计档案信息安全。

8、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将委托方上年度会计档案进行移交。移交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会计资料。

9、在甲方不拖欠代理费的情况下,在代理记账委托合同终止后4个月内,乙方将甲方上年度和本年度的会计档案全部进行移交。未了的会计事宜按会计交接规定执行。

10、会计档案移交时,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编制移交清册,逐一登记造册,并由委托方进行签收。

11、切实指导委托方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5

推荐第9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根据《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以及客户需求,确定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签订。

(一)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二)《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使用统一的格式。

(三)《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应由专人签订和保管。

(四)《委托代理记账协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之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确定责任会计;

2.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3.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要求;

5.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6.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7.代理机构应按照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委托代理的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承办代理 记账业务,超出委托协议约定范围的业务需要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委托协议,才能确定代理关系。

三、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四)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

(五)代码证注册号、有效期;

(六)纳税识别码、地税微机编码、国地税经营期限、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八)预留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

(九)附《客户基本信息情况表》。

四、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一)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依据《委托代理记账协议》进行会计原始资料的传递。会计资料的审核,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应填写《原始凭证交接清单》(见附件2),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应正常,判断应正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数量和单价应符合要求等;

2.审核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以及应符合节约原则等;

3.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应完备,应填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应都已签名或盖章,主要人员应审批同意等;

4.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应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和小写金额应相符等;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更正。

(二)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

1.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

3.出错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要注明“订正某年某月某日某 号凭证”字样,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张数必须大写。

4.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 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以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记账凭证填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后至合计数

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对于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员印章或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准确。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炼;

(三)账簿

1.代理记账机构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会计代理机构,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4.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订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写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推荐第10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 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

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郑州亿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28日

第11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绍兴县超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协议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6、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四、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1) 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 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 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 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 协助做好委托人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2、记账会计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整理会计原始单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2) 整理会计记录资料,协助管理会计档案;

(3) 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公司经营的财务情况说明,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 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3、报税员

(1) 填写各项税务报表及附表,办理纳税申报,包括电子申报和语音申报; (2) 根据企业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3) 协助企业办理发票购领、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4) 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

(5) 协助企业处理相应税务沟通,税务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4、交接单据

(1)定期到委托人所在地交接相关单据和资料; (2)保证票据安全和保密。

5、会计档案保管

(1)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对委托人的会计档案进行科学分类,装订整齐,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2)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提供查询、借出、复印和抄录服务、移交会计档案,做到无遗失、无遗漏、无损坏

(3)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保管到期的会计档案及时清理造册,按规定程序报批销毁;

(4)严守会计档案机密,确保会计档案安全。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会计上门使用交接清单取票。

3、做账。录入人员用财务软件制单,会计人员审核、结转、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5、回访。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

六、代理记账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工作;

2、代理记账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第12篇: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承诺书

东莞市财政局: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承诺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1、在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专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与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签署劳动合同。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贵局备案。

5、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保证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在较长时间(1年以上)内合法使用该场所。

6、保证与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解除劳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

承诺书

东莞市财政局:

本人 王巧燕(身份证号码:431121198602043425),承诺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1、在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专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

2、保证自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与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签署劳动合同。

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保证与东莞市清溪威信企业事业代理服务部解除劳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第13篇: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

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

甲方 :

乙方 :苏州常兴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及委托目的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会计信息资料,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办理委托业务,即对甲方的会计业务进行代理(简称代理记账),包括纳税申报。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委托业务。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义务:

1.及时(要求于次月3日前)为乙方的代理记账业务提供所要求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本约定书的约定事项提供代理记账业务有关的合作; 4.按本约定书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

1.按照本约定书的要求,及时办理代理记账有关事项;

2.乙方代理记账的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会计责任。

3.如果由于乙方专业的问题造成甲方账目的入账错误或者报表错误,甲方应当改派专业人员负责更正,防止错误的发生。

4.乙方指派的人员应该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1 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会计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

⑴为甲方选用恰当的会计原则设计适用的会计凭证、账薄格式、设置有效的账户组织体系、会计核算形式、资产计价标准、成本计算方法和会计报表格式等。

⑵代甲方办理薄记工作,即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记录,代为编制分录、办理日记账记录,过账和处理其它簿记性会计事务,代理纳税申报。

⑶为甲方编制基本的会计报表和应甲方的要求编报各种会计报表资料。

2.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业务,如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需经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3.乙方对在接受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四、代理记账业务收费

乙方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每秀度费用一次性预收。

五、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本约定书订立时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本约定事项的履行,双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二O一

年_____月_____日

二O一

年_____月_____日

第14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1

四川****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1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业务操作流程

(一)、与客户接洽

1、了解企业的情况,确定合作意向,针对企业的要求确定会计工作流程;

2、签定代理记账合同;

签定合同时告知委托人(客户)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内部建档

1、登记总台帐《代理记帐登记表》、《代理记帐年度收费管理表》、《月度收费统计表》、《帐表费登记表》;

2、为客户创建内部代码及相应的档案,分配责任会计和外联人员;

3、根据客户情况我们有专人定期和不定期上门或电话与客户沟通解决问题,定期配合我们填制客户回访表,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经营和账目情况,为了规避风险,我们会定期会不定期提出财务建议书。

(三)、日常会计服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2、每月25日后上门收取或让客户邮寄的原始凭证;

3、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2人一组,分别进行记帐和审核工作,

2 打印和装订记帐凭证;按客户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供部分账簿的电子版。

4、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月末进行转帐与会计结算业务,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6、会计部总监负责审核当月所有发生账目,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

(四)、报税和交税

1、每月末,正确核算和申报企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填制税收缴款书。

2、季度和年末根据企业的会计帐簿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调整项目,核算企业所得税税额,向税务部门报送企业所得税相关报表和代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编制和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3、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对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到财政部门办理年检等手续。

4、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及网上申报、扣款。

(五)、其他增值服务

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由专人与客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可提供上门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所有涉及财务、税务、工商的各种事务。

1、免费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纳税策划,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管理建议,提供现金流量分析、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2、办理年终财务决算和所得税汇算;

3、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增资验资、改制等;免费协助企业办理工商年检;

4、代办审计、评估、司法会计鉴定及其他全套会计业务。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一)、本公司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业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档案管理办法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业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六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客户审查、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5、一个会计年度后,可以将账本、凭证移交客户自已保管。

三、为实现我公司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4 2.档案装具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特殊载体的档案使用专门的档案装具。

3.档案借阅利用要符合档案安全要求。

四川****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0日 5

第15篇: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制度

定西煊林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编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财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重开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重开;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本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主管或总 2 经理进行监交。委托单位亦可派人旁观移交过程。接管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五、委托单位终止委托代理记帐事项

1、当委托单位不需要本公司代理记帐时,本公司将所保管的委托单位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移交给委托单位。

2、由经办委托单位会计事项的主办会计整理好所需移交的会计资料等,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所移交物件进

3 行清点,经清点无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移交清单交委托单位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六 电脑记账操作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等。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人员一般不得使用,特殊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理、调试后,应及时检查和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的正确性。

3.次月10日前对上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啟和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4.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5.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6.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7.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4 8.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10.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11.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12.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第16篇: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信手拈来

一、代理记账的含义、内容、服务方式

1.代理记账的含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2.代理记账的内容:①审核原始凭证;②填制会计凭证;③登记会计账簿;④编制财务报表;⑤填制纳税申报表和各种税费缴款书;⑥纳税申报;⑦装订会计凭证;⑧财务政策传递;⑨日常电话答疑。

3.代理记账的服务方式:代理记账合同流程代理记账业务一般分为送达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①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凭证等资料送到代理记账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派人去客户住所取资料,在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工作;②上门服务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指派会计人员到客户住所进行记账工作。

二、代理记账服务流程一目了然

代理记账的一般工作流程,具体来讲有10个:

(1)接收票据。

(2)整理票据。

(3)做凭证。

(4)用会计电算化输凭证。

(5)出科目汇总表。

(6)出报表。

(7)报税。

(8)整理报表。

(9)登账。

(10)对账。

从整体来讲可以就五个方面细说: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20~30日)

(1)届时客户将当月做账票据送到该公司,或该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账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2)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人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账;编制财务报表。

3.做账(时间:每月25~30日)

(1)记账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税款计算。

(2)审核会计对记账会计做账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

(3)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

(4)为客户代理记账,并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4.报税(时间:每月l~10日)

外勤会计将审核会计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外勤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5.回访(时间:每月10~20日)

由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与出纳对账,安排下月工作,及时反馈给客户税务最新的各项政策、通知。

三、怎么拓展代理记账业务

代理记账业务的拓展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讲,这就和我们以前学到的市场营销学有很大的关联。

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公司营销方式主要有:

1.行业互助营销:新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一般来说规模都不大,资源有限,可以通过与上下游单位的相互合作来获得业务。

上游可以与代理注册公司合作,遇到需要新注册的公司业务可以推荐给代理注册公司,承接代理注册公司客户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下游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合作,推荐审计、律师等业务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承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客户的代理记账业务。这样也可以形成一条龙服务,让客户方便。

2、关系营销:关系营销自古以来就长盛不衰,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仍然是非常重要的营销方式。不论古代、现代,国内、国外,关系营销都是企业的常用方法,甚至是某些企业的发家之本。

对代理记账公司来说,在各行业的朋友是很好的关系营销资源,可以通过他们向企业宣传会计代理记账的好处、推广代账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并给予一定的费用作为回报。有些地区可以通过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成为工商、财政等政府部门的推荐或指定代理记账业务承接单位。

3.广告营销:广告营销主要包括纸媒体广告、广播电视媒体广告、网络媒体广告等方式。

相对来说,会计代理记账公司规模不是很大,广播电视媒体广告成本相对较高,效果不明显。虽然网络媒体广告发展很快,但是纸媒体广告仍然占有重要位置。因为很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多在中年左右,习惯了从报纸等纸媒体获取信息,包括广告信息,所以在纸媒体做广告仍然有一定效果。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管理者的年轻化,网络媒体广告将是未来的主流,在相关网站做广告,可以吸引客户并提高知名度。广告营销还包括E-mail、QQ、手机短信等非常规营销方式,本网站为会员免费提供相关资料。

4.电话(传真)营销:传统方式的电话(传真)营销在本地区范围内仍然很有效,电话(传真)营销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可以在电话或传真里向客户简单介绍代理记账的好处,培养他们代理记账的习惯。

很多公司一开始并不知道有代账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准备自己招聘会计人员,但是了解代账会计代理记账的优势(主要是价格,会计人员工资大约1000~2000元/月,代理记账大约200~1000元/月各地有差异)之后,很快就决定采用代理记账服务。

最优秀的电话业务代表甚至可以一两个电话就搞定一个客户。电话(传真营销的前提是获知潜在客户的电话号码等相关资料,现在市场已经有销售此类相关资料,并且按行业、地区分类很详细,与工商局等政府部门良好的关系也会有很大帮助。

四、开代理记账公司的窍门一点通

l.代理记账机构应该具备的条件:

根据规定,在我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亦称会计证,下同)的专职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申请成立代理记账机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

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1)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报市财政局核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①申请部门须先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②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须持有《会计证》,其中至少有3名从事财务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专职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和工作单位证明,兼职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提供允许兼职的有关证明。

③代理记账业务的法人代表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④经营状况良好,内部制度健全,具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需的场地、必要的办公设备、资金等基本条件。

(2)申办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须向财政局递交如下申请资料:

①申办代理记账的书面申请。

②填写《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该表可向市财政局会计科索取。

③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的副本(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

④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和会计专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的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

⑤机构设立的章程以及代理及账工作规程、内部审核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⑥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3)市财政局会计科收到申请资料后,派员实地了解申请单位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分批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并集中刊登公告(登报费用由代理记账机构分担)。

(4)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其代理业务,应接受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5)代理记账机构实行年检制度。

(6)申请单位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如果发现报送虚假资料的,一年内取消其申请资格。

五、代理记账也要留个心眼儿

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也要留几个心眼儿,这里说的心眼儿就是看你做事的仔细程度了。

首先在接收票据时首先看票据是否有涂改、挖补等现象,票据上的公司名称填制是否正确、齐全,日期有无空缺、过期,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有无封口、错误,票据是否有经手人,领导准报,看完票据写交接单从而划分责任范围,交接单要分类写并标名张数。做完凭证会计主管审核再输凭证。

报表做完检查借贷是否平、报表与报表是否相符。

报税时先检查报表、填制是否齐全。

报完税后先检查税票、再检查税表、然后装订成册。

登完账时要打出本月合计、累计并结出余额,现金、银行账要做到日清月结,登完账对账要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在当前代理记账行业中也存在着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第二,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第三,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代理记账存在的这些问题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然而客户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使得

提供给代理记账员的资料有问题,而极易造成代理记账员稍不留心就出现问题。

代理记账会计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也很多,钱来的并不容易。作为代理记账会计也不能只想到赚钱,面临的职业风险也越来越大。现就存在的主要职业风险和如何防范做些探讨,供有关人员参考。

1.代理记账会计存在的主要职业风险。

(1)来自假账、假报表的风险。

企业发展需要有资金支持,向银行借款是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但是向银行借款要求符合贷款条件,具有还款能力,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有很多的企业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指标,还想借到贷款,别无选择,只有编制假财务报表,这项任务自然落到代理记账的会计身上。做还是不做是两难选择。不做将有被老板“炒鱿鱼”的可能。做就得承担风险。现在商业银行也增强了风险:意识,报表要求要素齐全,制表人、会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必须签字并盖章。除此之外,还要到企业看一下账,会计还得再做一套和报表相吻合的假账。有的老板心术不正,借款的目的就是骗钱。到期不能偿还,被银行起诉,司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是会计做的假账、假财务报表,并从中得到了“好处”,结果会计也被卷了进去。有一位会计为此被判了一年半徒刑,个人经济损失很大,觉得十分冤枉。

(2)来自税务方面的风险。

有报道说我国有近70%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偷漏税行为,个体私营企业尤为突出。个体工商业主中有一部分人,文化基础较差,纳税意识淡薄,胆子却比较大,总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挣得钱,还得缴税,很不情愿,于是就打起了逃避应纳税款的歪主意。但是需要会计具体操作,这就给代理会计也带了职业风险。甚至有的个体老板在招聘会计的时候,明目张胆地提出,不会“纳税筹划”的不用。有的会计为了迎合老板的心理,多拿几个工钱,积极“出谋划策”。目前,一些企业流行一种做法,就是愿意聘请税务局的家属,做代理记账会计,好处是减少麻烦,有了问题,一通融就完事大吉了。其实,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规避风险。如某国税分局副局长的嫂子,在某厂做兼职会计,因涉嫌企业偷税,她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接受调查,涉税金额较大,情节比较严重,案件正在审理中,被判刑的 可能性很大。目前,在税收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的形势下,纳税评估体系比较科学健全,税务征收、稽查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还抱有侥幸心理,是十分危险的。

(3)来自其他方面的风险。

个别私营业主除了打银行、税务的主意外,还在客户身上“做文章”。坑、蒙、拐、骗,不择手段。往往先给某些人一些利益做诱饵,引其上钩,得手以后,翻脸不认人,构成诈骗罪。老板推脱说自己不明白财务,会计却掉进了圈套。极个别的老板采取“丢卒保车”的策略,自己作案,别人代替坐牢。我和一位曾经做过代理记账的会计聊天时问他,那家企业不是小有名气吗,你怎么辞职了?他说,我整天担惊受怕,总觉得这位老板好像在变魔术或在演杂技,不是在走钢丝绳,就像在“玩火”。事隔不久,那家企业的现任会计被司法机关传讯,接受案件调查。总经理被抓了起来。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方面的风险。

2.加强自我保护的防范措施

(1)经常学习财税及相关经济法规,不断更新知识。

有人说,代理记账会计像一个“没娘的孩子”,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人给缴,会计继续再教育培训费没有人给报销。现在知识更新速度又快,很多经济法规见不到,学不着。这就需要自己舍得花钱,进行必要的智力投资。自费订阅少而精的报刊,经常登录会计网站,就得全靠自己的悟性、留心和不断努力了。我见过一位代理记账会计剪辑《中国税务报》的文章,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已经几年了,形成很实用的资料。他对我说,税务专管员在其他单位遇到了问题还打电话向他请教。代理记账会计只有明白相关法规,才能心明眼亮,不能等吃了亏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2)看准老板,看准企业。

有人说,“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对代理记账会计来说,看准企业很重要,但看准老板更重要。对品行不端的老板要敬而远之。对于那些一门心思只想偷漏税的企业,我们不

要介入,一旦步入,就说明风险已经到来,麻烦事也将不断发生。有些老板说的话很中听,但很难看透,这就需要我们积累经验,进行分析判断。有的人待业时问较长心里着急,但不能“饥不择食”,也不能“剜到篮子就是菜”。要有选择的慎重应聘。企业老板对税收方面的态度直接影响着该企业所承担的税务风险,对于在接手后才发现这些企业存在着种种恶劣现象,要果断撤退,免得“夜长梦多”,受到牵连。

(3)根据自己的胜任能力,量力而行。

代理记账会计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特长,在一个行业或比较接近的行业中选择企业,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不要涉猎多个行业,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难以进行深入的研究。不能承揽自己不能胜任的业户。听说我们邻近的县城里有一名60多岁老会计,从事代理记账工作有10多年了,他只做铁选行业的会计,户数限定4家。达到了里手行家的地步。他编制账凭证的时候,桌面上先铺上报纸,再把原始单据等放在上面,装订完的记账凭证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像是印刷厂准备出厂的产品。账簿上的字迹像是会计参展的阿拉伯数字和汉字交织的书法作品,极少有更改现象。最重要的一条是,他以从来不做假账而出名,被当地税务机关誉为“信得过会计”。他管账的企业是税务机关的免检单位。他多一家也不做,有的企业找他想做专职会计,答应给他高薪,他婉言谢绝。他管账的企业知道后,对他更加器重。与此相反,也有的代理记账会计为了赚钱,不懂装懂,样样通,样样松。字迹龙飞风舞,难以辨认,记账挖、刮、勾、抹手艺俱全,假的能做成真的,撒谎都不脸红。这样的会计也有可能红极一时。其实是坑害了客户,又搞臭了自己的声誉。

(4)健全财务手续,划清经济责任。

代理记账会计在上任前,首先,应主动和企业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一定要把住交接关。对烂摊子,不能轻易接手。有的企业前任会计因为某种原因不辞而别,新任会计更应当谨慎从事,把“丑话说在前头”。必要时应当建议老板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后监交。

在日常工作中对原始单据必须要有交接单,收到多少张原始凭证,多少张附件单据,都得交接清楚,这个交接单不仅可以防止和老板及出纳员之间发生扯支的现象,而且,面对税务等部门查账,可以证明我们只是兼职会计,老板给我们什么我们就做什么,我们做得这些不是我们会计凭空捏造的。接收的单据必须手续齐全,经手人、验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亲自签章,打好基础,养成习惯。

代理记账会计在辞职前,应提前一段时间向企业写出书面辞呈,让企业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在交接过程中,把应当交代清楚的事项拉出清单,逐一说明,不留任何后遗症。

(5)自律勤勉,尽职尽责。

代理记账会计要讲究职业道德,其身要正。对企业和股东负责,发现问题夏时和有关人员沟通,有话说在当面。有的老板不懂税法、缺少风险意识,他们有时候的一些举措也是无意识的,我们发觉后应当及时提醒他,讲明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把前因后果说透。必要时提交文字材料。明智的老板会同情、理解和支持代理记账会计工作的。至于有的老板在知道了利害关系后仍执迷不悟,代理记账会计必须自己守住底线,把握好尺度,除了在单据、交接单上明确责任外,还应该敢于说“不”。没有必要为了这几百块钱而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上去。对得起别人,也要对得起自己。

第17篇: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上门取票,整理原始凭证

3.就本月账务,税务情况与企业沟通信息

4.录入记账凭证,审核,记账

5.打印凭证,编制财务报表

6.税务部门申报

7.银行交税,装订凭证送还客户

代理记账详细内容

1.建账

2.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和账簿)

3.清理乱账,旧账

4.制定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5.为企业管理者及出纳人员提供财务知识培训

6.代办验资

7.代办审计

8.代办评估

9.财务管理咨询

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详细内容

1.新公司的税务登记代理

2.税务登记变更代理

3.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代理

4.企业减免税申请代理

5.企业所得税汇算代理

6.纳税审查代理

7.纳税申报代理

8.其他疑难事项代理

工商代理

工商代理详细内容

1.代办省市区各类工商执照,经营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

2.代办年检,变更,增资,验资

3.代办评估,审计,记账,报税和申请一般纳税人

4.代办工商法规咨询,疑难问题解答

第18篇: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在企业,会计主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会计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专门的技术方法,全面、连续、系统、综合地反映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并向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的一项管理工作。

代理记帐是针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单位而提出的。所谓代理记帐是指具有特许资格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替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从事会计记帐业务的行为。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在名称上一般以“服务咨询”或“会计管理”为主,会计事务所也有此业务,比如:武汉智通联合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规则。根据规定,从事代理记帐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委托人示意要求作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应当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等。

第19篇: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一) 常年代理业务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二)专项代理业务

1.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2.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3.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4.代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续;

5.代理或协助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

6.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7.代理出口退税业务;

8.代理集团申报提取管理费;

9.代理申报研发费;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三)担任常年税务及会计顾问

1.提供日常财税知识咨询,包括电话咨询、上门咨询、网上咨询。

2.指导或协助企业办理日常涉税事项;

3.协助或指导企业进行财税知识培训,免费参加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定期组织客户参加税务咨询列会;

5.每月发放一期《税务咨询信息》,每年赠送《企业财税法规汇编》。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业务。

(四)税务筹划

1. 进行不同目的税务审阅,揭示现存税收结构中存在的税收风险和有待改进的环节;

2. 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结构和财务运作特点,对经营过程中涉税项目进行分析,挖掘节税潜力;

3. 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思路,为公司确定、改变经营方针与战略提供相关内部税务政策的调整与改进建议;

4. 帮助公司贯彻实施税收筹划方案。

(五)代理企业建账、记账业务

1.记账服务能为您解决以下问题:

a.使用电脑进行代理记账,能为您提供及时的财务会计信息,如:往来款明细;成本费用分项明细;当期损益等。

b.能长期稳定财务,可避免频繁更换公司的财会人员;

c.能节约费用,支付代理记账费比招聘职员的费用低,并不用交纳四金; d.代理记账比一般的财会人员更专业,做账时,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纳税风险。

e.员工工资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而代理记账费用可全额在税前列支。

2.代理记账业务工作程序:

a.鉴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指派专人上门指导,根据公司情况,设立公司账簿,进行建账初始化;

c.指导出纳完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贷收发存明细账;

d.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

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来源:未知 作者:京审 点击: 261 次 时间:2010-03-25 13:56 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而代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企业来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2008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

代理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就是将一定时期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括地反映在具有一定格式的表格之中。各单位会计必须定期提供“通用”的财务报告(会计报表),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及时、全面地了解会计单位财务信息的需要。会计报表主要是以单位的账簿核算资料为依据编制的。会计报表所提供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信息,对于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代理编制会计师报表是指由会计师事务所来帮你编制会计报表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上来看,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控制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全过程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就开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组织和时间等。控制的状态是动态控制。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京审拥有多年的“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经验,成功为多家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如果您需要“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和其他审计服务,可以联系京审, 京审愿为您提供最优的服务。

财务外包 财务外包(Financial Outsourcing),财务外包是在西方国家发展较快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是企业将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某些事项或流程外包给外部专业机构代为操作和执行的一种财务战略管理模式。财务外包根据其外包形式可分为传统财务外包和现代网络财务外包。

传统财务外包主要是将整个财务管理活动根据企业的需要分解成若干模块,如总帐核算、往来帐款管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报表系统、纳税申报等模块,将这些模块中企业不擅长管理或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部分外包给那些在该方面居于行业领先水准的专业机构处理。如将财务资金管理外包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将应收帐款外包给收帐公司去管理等。

现代网络财务外包是利用提供财务应用服务的网络公司(如ASP,即应用服务提供商)搭建的网络财务应用平台,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企业将全部或部分财务系统业务外包给服务商,由服务商通过互联网上的专营网站替代企业执行财务操作流程及财务信息的生产职能,而分析、决策的职能仍由本单位高层财务管理人员执行,同时服务商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并给予必要的咨询和指导的一种财务外包方式。现代网络财务外包是网络技术普及后传统财务外包发展的高级形式,各项外包财务职能通过网络技术平台形成有机的逻辑联系,这种方式还可以实现整体财务职能的外包,而且效率极高。

第20篇: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流程的具体步骤

1.协议签定 签定财务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我们建有严格的保密制度,所有代理协议签定时均同时附有一份保密协议,以保障客户之利益。 2.票据交接 客户派出纳/文员将当月需做账票据送到我公司,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为保证工作及时性,在每月的15日左右交接为宜。对于新设立尚无专职财务人员的客户,我们将帮助您:开设会计帐户,建立基础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进出银行回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帐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 3.客户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社保费、通讯费、运输费、邮递费等);银行单据(提现、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借款单等);发票(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增值税清单(销项汇总清单、销项明细清单);财务、纳税申报报表上所需盖的公章、印鉴等;工商年检、税务年检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 4.账务处理 核算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对票据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进行会计核算、帐务处理,税款计算。审核会计师对软件会计账务处理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为客户代理记帐。纠错—为客户提供因前期不规范的账务处理,导致后续会计差错的账务处理纠错服务。 补账—对客户前期未规范建账或因计税差异、申报差错等原因而导致少交税 (漏税)多交税(溢交) 的账务处理。 清账—针对客户企业注销清算审计或企业变更、重新注册账务清算等事项,提供最合理账务处理咨询。

5.纳税申报 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免费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专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服务(捆绑代理记账服务包含或者单列专项服务)。

6.情况反馈 本公司返还税单、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与客户出纳/文员等相关人员对账,协调下月工作。及时通报和反馈给客户最新的各项财税政策、通知。以\"月访\"制度不断聆听客户意见,根据客户需求建立客户专项档案,做到实时更新。国税和地税的报税的具体区别---------国税为销售买卖

地税为服务都什么情况下才得往工商局 税局和专管员那里跑呢?-----一般情况下 是不需要的,

1、网上申报报不了

2、企业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

注册代理记账公司需要的程序

第二章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 在北京市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经所在区、县财政部门(以下称为审批机关)

批准,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七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条 已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设立的财会咨询、会计服务等机构,可向审批机关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审批。

第九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附表1);

(二)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表(附表2);

(三)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协议或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清算办法以及全体股东签章等事项;

(四)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情况表(附表3)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情况表(附表4)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 办公场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批机关审批。申请代理记账增项的公司,除报送相关材料外还应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审批机关应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附表5和附表6)。

(二)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告。批准文件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2、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姓名;

3、代理记账机构的办公场所;

4、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5、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四)申请人应当持批准文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由审批机关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附件7)。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下列资料报市财政部门: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12)

2、代理记账机构全部从业人员情况表(附表13)

第十二条 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应统一编号,并在证书“发证机关”处加盖审批机关公章,并负责证书的后续管理。颁发、补发、更换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第十三条申请人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如遗失,代理记账机构应自行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应携带补发证书申请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发证书。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因毁损影响使用的,可向审批机关申请依旧换新证书。

第十五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原文太长了,具体的可以去财政局网站去查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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