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股份认购协议书
股份认购协议书
1、股份认购协议书
甲方: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xx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是由深圳xx集团、广东xx投资有限公司、江苏xx股份公司等五家股东参股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高科技产业、国际贸易等方面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曾成功地承建或参与在xx项目、xx软件等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开发,企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XX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对公司增资扩股的决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增资扩股计划书,并进一步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彼此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协议如下: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进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规定:乙方计划本次增资扩股总额为5000万股整。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达到10000万股。
2.认购份额规定:除原有老股东以外,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5%。
3.认购价格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乙方经审计后的XX年度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高认购价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的20%。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
4.认购方式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乙方开户银行账上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
5.认购时间规定: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XX年12月30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股东入股手续。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1000万股整,计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人民币)。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于XX年12月30日之前汇至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上。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下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并电传给甲方。
第六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甲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乙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文件清单附后)。
2.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乙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由于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杨某某
XX年7月20日
乙方:苏州xx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丁某
XX年7月20日
2、股份认购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卡账号:
托管席位名称:
托管席位号:
鉴于:
1、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XX股份”)系依法设立并在XX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XXXX万股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经XX年XX月XX日召开的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XXXX】XX号文件核准。
2、XX股份已经与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证券”)签署了《保荐暨代销协议》,聘请XXX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3、乙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乙方已经知悉XX股份披露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信息。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________万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股票________万股。
2、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元。
3、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其中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4、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主承销商XXX证券发出的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XXX证券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认购款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甲方保证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缴纳认购款项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各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保荐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保证用于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款项,乙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六条转让与放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寄送达,任何通知一经被通知人签收即为送达。如派专人送交,通知送达至被通知人之地址时,视为已正式送达。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六个月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3)发行人本次发行失败;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条未尽事宜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一条协议正本本协议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单列的签署页签署有效。
本协议签署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陆份作为申报材料及备查文件。
3、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
甲方(机构认购人适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自然人认购人适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湖南富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良
鉴于:
1、甲方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2、乙方是由陈美良、李祥龙、刘久胜等十三名股东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2月16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对公司定向私募的增资扩股决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私募说明书,并完全同意乙方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新章程,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乙方的快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协议如下: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乙方计划本次增资扩股总额为1500万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达到4500万股。
2、认购价格: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份认购价为每股1.5元人民币。
3、认购方式: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认购资金必须在20XX年2月25日16时之前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如遇特殊情况,认购时间需顺延,乙方将另行通知,逾期未交纳的,本协议终止。
4、认购时间: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认购时间将顺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万股整,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于20XX年2月25日16时之前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第六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存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工商注册变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中止本合同执行或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由乙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认购股份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执行或造成乙方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认购股份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湖南富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认购人适用)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认购人适用)
签字:法定代表人:陈美良
年月日 年月日
推荐第2篇:股份认购协议书
XX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
购
协
议
书
XX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卡账号:
托管席位名称:
托管席位号:
鉴于:
1、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XX股份”)系依法设立并在XX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XXXX万股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经XX年XX月XX日召开的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XXXX】XX号文件核准。
2、XX股份已经与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证券”)签署了《保荐暨代销协议》,聘请XXX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3、乙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乙方已经知悉XX股份披露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信息。
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________万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股票________万股。
2、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元。
3、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其中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4、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主承销商XXX证券发出的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XXX证券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认购款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甲方保证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缴纳认购款项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
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各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保荐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保证用于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款项,乙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六条转让与放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第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寄送达,任何通知一经被通知人签收即为送达。如派专人送交,通知送达至被通知人之地址时,视为已正式送达。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六个月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3)发行人本次发行失败;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条 未尽事宜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一条 协议正本
本协议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单列的签署页签署有效。 本协议签署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陆份作为申报材料及备查文件。
推荐第3篇:股份认购协议书
甲方:上海x 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x x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是由深圳x x集团、广东x x投资有限公司、江苏x x股份公司等五家股东参股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高科技产业、国际贸易等方面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曾成功地承建或参与在x x项目、x x软件等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开发,企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XX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对公司增资扩股的决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增资扩股计划书,并进一步对甲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彼此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协议如下: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进发展。
第二条 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规定: 乙方计划本次增资扩股总额为5000万股整。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达到10000万股。
2.认购份额规定:除原有老股东以外,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5%。
3.认购价格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乙方经审计后的XX年度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高认购价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的20%。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确认为准。
4.认购方式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到达乙方开户银行账上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
5.认购时间规定: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XX年12月30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股东入股手续。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1000万股整,计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人民币)。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于XX年12月30日之前汇至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账上。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下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并电传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甲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乙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文件清单附后)。
2.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东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乙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由于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 x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杨某某
XX年7月20日
乙方:苏州x x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丁某
XX年7月20日
推荐第4篇:股份认购协议书
XX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 购 协 议 书
XX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 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卡账号: 托管席位名称: 托管席位号:
鉴于:
1、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XX股份”)系依法设立并在XX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XXXX万股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经XX年XX月XX日召开的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XXXX】XX号文件核准。
2、XX股份已经与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证券”)签署了《保荐暨代销协议》,聘请XXX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3、乙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乙方已经知悉XX股份披露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信息。
2 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________万股;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股票________万股。
2、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元。
3、认购款总金额:乙方同意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其中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4、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主承销商XXX证券发出的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XXX证券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认购款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甲方保证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缴纳认购款项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 3 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各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保荐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保证用于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
4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款项,乙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六条
转让与放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寄送达,任何通知一经被通知人签收即为送达。如派专人送交,通知送达至被通知人之地址时,视为已正式送达。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六个月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3)发行人本次发行失败;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条 未尽事宜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一条 协议正本
本协议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单列的签署页签署有效。 本协议签署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陆份作为申报材料及备查文件。
推荐第5篇:股份认购合同5[1]
辽联集团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NO:
甲方:辽联集团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
公 司 资本:万元整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一、乙方自愿入股,分享企业经营成果,承担企业风险责任;
原则上只给分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骨干员工配股。配股比例上限为总经理
10-15%;部门经理5%;骨干员工1-2%;乙方如暂时无法拿出部分现金,
可向集团借贷,利息按年息18%计算。
二、辽联集团分公司共有资产万元。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所得。按
出资比例成立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任命总经理等。
三、乙方以现金入股,集团大股东买一赠一,即公司内部职工购买一份股份,
集团大股东赠送一份股份; 即半价售给内部职工。
四、乙方认购辽联集团公司内部职工股份-----股,每股壹千元,计
------------元。
乙方支出现金元;集团大股东赠送元;占公司股份%。
五、股权收益。每年利润的一定比例(不得低于70%)或全部,可按股东的
股权所占比例进行分红;具体比例每年由董事会决定。末分配部分作为公
积金,用于企业发展,公积金分配时需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若公司经营
亏损,则需减少总资本。
六、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所占股
分大股东全部赎回,三年以内退股,没有任何补尝;三年以上退股,只退
还入股时的乙方所交的现金部分,六年以上退股,退二倍入股时所交现金。
七、乙方利用公司平台谋取个人利益,如拿回扣等,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
所拥有的股权,股本也将予以没收。
八、内部职工股配售不得在社会上转让交易、不得继承。
内部职工转让股份须经董事会同意方生效。
甲方:辽联集团公司乙方:-----------(签字)
推荐第6篇:新三板股份认购协议
赢了网s.yingle.com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新三板股份认购协议
新三板股份认购是双方经友好协商,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彼此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所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书。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你献上一份认购协议书的样本。
新三板股份认购协议书样本
1、甲、乙双方均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是由深圳集团、广东投资有限公司、江苏股份企业等五家股东参股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高科技产业、国际贸易等方面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曾成功地承建或参与项目、软件等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研发,企业经济发展迅速。因此,20XX年第二次股东大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会通过了企业增资扩股的协议,现正在招募增资扩股股东。
3、甲方已经详细阅览乙方的增资扩股计划书,并一步对乙方进行了考察和了解,愿意参加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彼此企业的高速发展,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协议如下: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进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的规定:乙方计划本次的增资扩股总额为5000万股整。增资扩股后企业股本总额达到10000万股。
2、认购份额规定:除原有老古董以外,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以占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的比例为份额进行认购,但认购总份额不得超过乙方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5%。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3、认购价格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新股东认购的股份价格,以乙方经审计后的年度会计报表中每股净资产为基数进行适当溢价认购。最高认购价不得高于每股净资产的20%。最终认购每股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确认为准。
4、认购方式规定: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认购,如用外币认购则以外币达到乙方开户银行账户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外汇价格进行兑换折算为人民币。
5、认购时间规定: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年月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入股手续。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1000万股整,计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与年月日之前汇至乙方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开户银行账上。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汇入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股份认购资金收据,并电传给甲方。
第六条双方承诺: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股份认购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甲方企业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向乙方出具相关的文件证明,(文件清单附后)。
2.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对于甲方向乙方汇入的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完成对甲方股份资格审查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2.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够30工作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企业章程,改选企业董事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工作程序及必办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大损失时,由乙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执行本合同计划受到中止执行或造成重大损失时,由甲方全面承担损失,并按项目总额的5%计算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由于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致使双方合同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经协商不能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乙双方可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股份认购协议,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自身的优势,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上面由赢了网小编提供的范本或者还不能算作最完善的,如果有特殊情况,或者疑问,请进入赢了网进行详细咨询。
家政服务协议 http://s.yingle.com/ 软件
购
买
合
同
(
格
式
一
) http://s.yingle.com/
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补充条款) http://s.yingle.com/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2018(格式八)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http://s.yingle.com/
旅游合作协议 http://s.yingle.com/ 技术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合
同
http://s.yingle.com/
出口代理协议(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互联网维护及运营协议
http://s.yingle.com/
技术转让中介协议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
国内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协议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18版) http://s.yingle.com/
哈尔滨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http://s.yingle.com/
委托合同(提供法律服务) http://s.yingle.com/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2018(格式四) http://s.yingle.com/
国际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http://s.yingle.com/
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
http://s.yingle.com/
网络签证培训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技术开发合同(格式五) http://s.yingle.com/
技术转让合同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购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
导游员委托管理合同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1997http://s.yingle.com/
版)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http://s.yingle.com/ 交通秩
序
维
护
人
员
雇
请
合
同
http://s.yingle.com/
技术开发合同(格式三) http://s.yingle.com/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定房合同) http://s.yingle.com/
大厦物业租赁合同 http://s.yingle.com/ 上海市
房
地
产
代
理
合
同
(2001
版
) http://s.yingle.com/
业主公约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http://s.yingle.com/
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http://s.yingle.com/
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业主公约 http://s.yingle.com/ 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
最新
网络服务合同范本2018(格式二) http://s.yingle.com/
技术开发合同(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http://s.yingle.com/
公司培训协议书范本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
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
http://s.yingle.com/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4--Ahttp://s.yingle.com/
版)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佛山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http://s.yingle.com/
餐饮特许经营合同 http://s.yingle.com/ 网络广告代理协议 http://s.yingle.com/ 物业
管
理
委
任
契
约
书
http://s.yingle.com/
丧葬礼仪服务契约 http://s.yingle.com/ 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地区)有限公司华美卷烟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 http://s.yingle.com/
专业销售技能培训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技术咨询合同(格式五) http://s.yingle.com/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 http://s.yingle.com/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预售) http://s.yingle.com/
专利权转让合同(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大厦物业租赁合同 http://s.yingle.com/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协议(预售)(2018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版)
赢了网s.yingle.com
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http://s.yingle.com/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2004版) http://s.yingle.com/
土地租赁合同(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http://s.yingle.com/
技术咨询合同(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业主公约(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技术
开
发
合
同
(
格
式
二
) http://s.yingle.com/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仅供房改房 http://s.yingle.com/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学校物业管理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软件维护服务合同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
建设部房地产买卖协议(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协议(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电脑供货及保修合同
http://s.yingle.com/
委托培训合同 http://s.yingle.com/ 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 仲裁委托代理协议(格式二) http://s.yingle.com/
委托购买国债合同 http://s.yingle.com/ 培训业务承包协议 http://s.yingle.com/ 技术服
务
合
同
范
本
2018(2003
版
) http://s.yingle.com/
培训英语教师合作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司法考试培训班过关协议书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
http://s.yingle.com/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http://s.yingle.com/
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协议书范本2018最新(2001版) http://s.yingle.com/
中外技术转让合同 http://s.yingle.com/ 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协议书范本2018最新(2018版) http://s.yingle.com/
员工培训合同(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小区业主公约 http://s.yingle.com/ 职工
持
股
资
金
信
托
合
同
http://s.yingle.com/
房屋交易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 软件开发合同(格式二) http://s.yingle.com/
商品房认购书(格式一)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有线电视网资产转让协议
http://s.yingle.com/
腺病毒载体构建重组扩增纯化委托技术服务协议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格式二) http://s.yingle.com/
承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 http://s.yingle.com/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http://s.yingle.com/
2018 科技协作合同 http://s.yingle.com/ 前期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合
同
范
本
2018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推荐第7篇: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专业版)
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合同
本《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 签署: 甲方:XXXXX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 ”,证券代码为“ ”,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2、甲方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特针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旨在帮助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吸引与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3、乙方系甲方的【□股东/□董事/□监事/□核心员工】,【目前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额为 万股,持股比例为 %。□目前不持有甲方股份】。
4、甲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万股(含 万股)股份(下称“本次发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的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认购股份数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股,认购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简称“认购款”)。
第二条 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本次股份认购价格为人民币XXX元/股。
3、限售期: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发行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不得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12个月后,可解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30%;24个月后,可解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30%,36个月后可解禁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乙方本次认购股票的转让另有规定的,乙方转让该等股票还应符合前述相关规定。
若在限售期内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在甲方发布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后,按照该公告载明的缴款时限将认购款一次性足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其他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购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
第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本合同; (2)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本合同。
2、上述任何一个条件未得到满足,《股份认购合同》将自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第四条 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第五条 甲方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甲方最近36个月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定向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4、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六条 乙方声明、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自股票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乙方不得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上述期限内辞职的,甲方可要求其向甲方补足自离职之日起剩余的本次所认购股份的公允价值与发行价格的差额。股票公允价值依据解除劳动合同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如乙方在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已出售部分解禁股份,甲方可要求其向甲方补足该限售股份出让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差额。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锁定其认购的股份。4.乙方的资金来源为乙方自筹资金。 5.乙方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6.乙方因本合同方案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第七条 乙方发生异动的处理
1.乙方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甲方或甲方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认购股份仍按照本合同及职务变更前原发行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
但是,乙方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公司岗位及区域(包括国内、国外)调整、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甲方机密、违反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条款、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甲方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甲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甲方可要求其向甲方补足本次认购股份公允价值与发行价格的差额。股票公允价值依据职务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格。
2.乙方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其认购股份仍按照本合同及丧失劳动能力前原发行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
3.乙方身故的,其认购股份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本合同及身故前原发行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
4.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第八条 保密
1、本合同项下各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口头或书面,向任何其他方(各方上级单位、就本项目聘任的中介机构等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而需披露的除外)披露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项目相关文件,以及各自的任何信息;任何与承诺相反的行为将被视为违反保密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条规定的保密责任不因任何一方没有签署本合同、退出本合同、违约不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将负有保密责任直至保密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的保证与承诺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真实(事实)有隐瞒与重大遗漏、或不履行已作的保证,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可履行,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4、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X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X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日
推荐第8篇:工程股份合作协议承诺书
工程股份合作协议承诺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合同条例422条和426条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以股份分成形式,共同承接
工程程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本次业务的联系办理工程中,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特殊作用,为甲方做出了具大贡献,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实施中的贡献和作用。甲方同意按所签订的工程总量付给乙方股份收入。按所签订土石方工程数量
方,付给乙方按每立方米
元的收入和报酬,总数
。
二、该收入为乙方合法股份收入,我们将按乙方指定账户及卡号汇入相应款项,按结款方式。
三、甲方对该工程项目具体施工,机械调配,人身安全,生活保障,财务支出,利润盈亏,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不了在担任何经济法律连带责任。以后续签的工程执行本协议。
四、若甲方将原合同工程转包给其它方,乙方同样有权利向我公司索要原合同款,若违章不付款,甲方必须付法律责任和追加20%罚款给乙方。
五、此协议与大合同同步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是不可变更,不可撤销永远有效的法律文书。此协议附属于我公司与业主方所签订的工程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财务共管。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此承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外资参与A股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认购_相关问题梳理
一、提示:如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等相关概念存在疑问的,请点击链接先阅读最后一个章节“附件:一些基本概念和一些主要法规”。感谢汉坤律师事务所为本文的案例分析提供的帮助。
二、概述
外资是否可以参与A股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认购,这个问题的有两个关键点:第
一、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具备认购A股的主体资格;第
二、认购A股增发股份的对价(外汇结汇资金、自有资金、资产等)有什么限制。本文结合A股案例
(一)以外国投资者身份认购
外国投资者不能直接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如认购A股上市公司的增发股份,一种方式是申请成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鉴于如何申请获得上述资格不是本次讨论的重点,如关注可参考附注中提及的法律法规);另外一种方式是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获得商务部批复,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二)以外商投资企业身份认购
外商投资企业可分为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
1、普通外商投资企业 (1)再投资审批
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两种:其一投资限制类/禁止类的,需要商务部门审批,然后工商登记;其二投资许可类/鼓励类的,无须审批直接去工商登记。
(2)投资资金来源
其投资资金来源不能是外资股东增资、借贷的外汇结汇资金,此用其经营积累的人民币资金或中资股东投资的人民币资金认购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或以其资产与上市公司进行换股,也可通过将上市公司债务转换为股份等创新方式进行。
2、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 境内设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在国内的投资与普通的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不同,被视为外国企业的直接投资(FDI)。目前有三种通道可实现境内投资:
(1)按照《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这类企业主要目的是对未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投资,不得直接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只能将其投资的国内创业型企业与上市公司换股来参与非公开;
(2)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视为境外股东;
(前两种门槛都较高,设立难度较大,其具体设立条件可参照上文列示的法规)
(3)按照QFLP相关设立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的投资方向也主要是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QFLP的申请目前正在试点阶段,尚无禁止其直接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一级市场认购)股份的规定,但明确可通过将其投资的企业以换股的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
三、具体分析
(一)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1、法定条件
战略投资者以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需满足相应的要求:
法规中无对战略投资者持续经营时间的强制性规定,但有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成熟的管理经验的相关要求,新设平台作为战略投资者无法规禁止性规定。
2、可参考案例
瀚蓝环境(600323)向创冠香港(香港公司,为外国投资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创冠中国 100%股权(其中7.5亿元为股权支付,11亿元为现金支付),同时,瀚蓝环境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融资,用于支付本次购买创冠中国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该事项得到国家商务部以商资批[2014]769 号文件核准创冠香港战略投资瀚蓝环境,2014年12月15日通过证监会审核通过。
根据上述案例,以现金认购A股上市公司增发股份,或A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与外国投资者换股,都履行同样的审批手续。
3、商务部、证监会审核的程序安排
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运作程序是股东大会审批非公开决议后,即向商务部提交申报文件,取得商务部原则批复函后,再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但从目前瀚蓝环境的案例可以看到,先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在反馈期间取得商务部的批文也具备可行性。
以下为《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草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决议; (3)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定向发行的合同;
(4)上市公司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向商务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在取得商务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批复函后(商务部收到全部申报文件后应在30日内作出原则批复,原则批复有效期180日),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依法予以核准;
(6)定向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重点提示】根据最新的瀚蓝环境(600323)、麦迪电气(300341)等案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完成后,马上向商务部提交申请文件,但尚未未取得商务部批复,也有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的先例,在反馈阶段取得批文后。
4、申报文件内容(具体附件文件详见《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5、原则性批复的审批时间和批文有效期
根据规定,商务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应在30日内作出原则批复,原则批复有效期180日。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A股上市公司增发股份 外商投资企业可概括性分为两大类型: 一种为普通外商投资企业。
一种为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又可分为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性公司、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等几类。
1、普通外商投资企业 (1)出资要求及投资限制
这类企业可以根据《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以股权等资产出资设立。
根据外管局《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所以这类企业如果通过外资股东增资、借贷得到的外汇资金,结汇后不能用于认购A股上市公司股份。但可以将中资股东投资的人民币资金、企业运营积累的自有人民币资金用于A股股权投资,或以资产进行股份认购。
(2)可参考案例
新南洋(600661)发行股份收购昂立科技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之一起然教育为外商独资企业,起然教育以其持股的公司股权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事项取得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原则同意上海起然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再投资的初步批复》:“原则同意起然教育以其持有的昂立科技股权认购新南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最终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本案例中,外商投资企业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适用法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第6号),其第十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的股权,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的,被投资公司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材料,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后,被投资公司凭省级审批机关的同意批复,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普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投资,属于鼓励类的行业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属于限制类的行业需取得省级商务部门的批复,再到工商办理。本案例中,因上市公司新南洋主营业务涉及学历教育,属于外商投资限制类,因此起然教育为本次再投资向商务部门提出了申请。
此案例为换股认购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未触及142号文的限制性规定。
2、投资性的外商投资企业
出资方式为货币,受到142号文的限制,外汇资金结汇后不得用于股权投资,但以股权投资为投资方向的外资PE,目前有以下几种途径,可入境设立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外商投资企业用于股权投资:
(1)【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不得直接间接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其持有的未上市公司股份IPO、或上市公司换股并购等形式成为上市公司股份) 第一种方式是根据2002年原外经贸部(现为商务部)下发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2)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审批的企业,在142号文的框架下资本金结汇渠道也是畅通的。
但实务中,外资PE少走此通道的较少,因为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此类投资机构的资格认定很苛刻,而且要求被投企业是创业型企业。发改委对创业型企业有一系列财务标准,认定起来比较复杂。
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这类创投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创投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即这类企业不能直接参与认购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可通过其投资的创业企业IPO、上市公司并购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2)【外商投资性公司】(可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视为境外股东) 第二种方式是根据商务部2004年《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目前《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已经被《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予以修订。
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允许投资性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投资性公司应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股东。”
但实践中这类公司对投资者的门槛极高,比如要求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适用于一些大型跨国公司设立投资总部。
(3)【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点)(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2010年年末上海出台《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上海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去年年初深圳出台《关于深圳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初步确立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即QFLP的管理体系。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经审批,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经审批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或受托进行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合伙制等组织形式,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等组织形式。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这类企业不能直接参与认购A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可通过其投资的企业IPO、上市公司并购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目前在上海取得试点的企业仅为20多家,审批较为缓慢,目前申请QFLP需要由工商局、商务部门、外管局等多部门协调,上海还在金融办专门设立了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审批难、额度不高。随着试点的推广,加上深圳、北京等地的陆续加入,加之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36号文”),推行外商投资企业“意愿结汇试点”,对资本金结汇放开,未来可能QFLP将成为外资PE入境的主要方式。
(4)可参考的案例
知名生物医疗创投机构VIVO Ventures(维梧生技)申请的一亿美金的QFLP资格于2012年获得上海金融办批准,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QFLP资格的专业生物医药基金,并计划推动其投资的国内生物医疗企业再A股上市。
2014年,上市公司天一科技(000908)购买景峰制药100%股权(构成借壳重组),景峰制药原股东的股权结构为:维梧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GP、维梧境外控制的企业作为LP,并在在上海设立一家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维梧白达,再由该有限合伙企业全资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维梧百通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GFLP投资境内未上市企业,然后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借壳)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案例。在此案例下,因QFLP成立时已经过审批,其入股上市公司则无需再做一次审批。
附件:一些基本概念和一些主要法规:
(一)【外国投资者】、【外国企业】
不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即为外国投资者。
外国企业是在中国以外依照某一外国法律设立的经济组织,尽管它可经中国法律许可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但不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只对其有属地的管辖权,没有属人的管辖权。
延伸阅读:
外国投资者是指具有某一外国国籍而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的一般规定,判定一投资者是内国投资者抑或是外国投资者,是依据国籍而确定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而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即为外国投资者。但此为一般原则,例外的是,依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82条之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企业,参照本实施细则办理”。由此说明,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华侨也被视为是外国投资者。
(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场所或者办事机构。
延伸阅读: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必须以外国公司的存在为前提。由于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中国的法人资格,也不具备独立的外国法人资格,必须依附于某一合法成立的外国法人才能进行经营活动,也才能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外国公司要在中国境内成立分支机构,首先必须取得所在国的公司法人资格。未取得法人资格或虽已取得后来又被取消法人资格的外国公司,没有资格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国公司是依外国的法律设立的公司,但其要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依照中国的法律。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才能开始营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必须标明国籍及所属外国公司的名称及责任形式,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在撤销时,必须依法清算。由于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公司法人资格,所以设立条件和程序都相对比较简单。
第三,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依照中国的法律设立,只能领取营业执照,而不能领取公司法人执照,不具备中国法人的资格,其法律责任最后由其所属外国公司承担。这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区别于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最大特点。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三)【外商投资企业】
指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投资举办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根据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又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定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营利法人组织。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修正)
(3)延伸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定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按平等互利原则,依照中国法律,用书面合同约定合作条件,并经国家批准的在中国境内共同设立的经济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举办的合作企业视为中外合作企业。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修正)
(3)延伸
中外合作企业是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双方的投资可以不以货币单位进行计算,也可以不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双方可自愿协商其各自的权利义务。中外合作企业包括法人式合作企业和非法人式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开采自然资源须经我国政府批准给予特别许可,有别于一般的中外合作企业,应适用特别规定。中外合作项目不同于中外合作企业,只是单纯的合同关系,如订立合同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无需建立组织机构并经批准后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才成立,合作项目合同被批准之日起该合同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适用有关中外合作企业的法律规定。
3、【外资企业】 (1)定义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2)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修正)
(3)延伸
外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外资企业是中国企业,不是外国企业。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尽管其全部资本都由外国投资者投入,但就其总体而言,外资企业与中国的联系更为密切,依照中国法律取得中国国籍,中国对其有属人和属地的管辖权。反之,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以外依照某一外国法律设立的经济组织,尽管它可经中国法律许可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但不具有中国国籍,中国只对其有属地的管辖权,没有属人的管辖权。
2)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外资企业不同于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按合同约定所组建的企业,但外资企业则为全部资本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单独前来投资,也可以联合在中国投资,只要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就属于外资企业。
3)外资企业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外资企业不同于外国企业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虽然这类分支机构也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而且其全部资本也归其外国总公司所有,但它们在经济上和法律上都无独立性,完全从属于总公司;反之,外资企业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组织,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从法律上讲,不从属于任何其他的经济实体。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定义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有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2)适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
(3)延伸
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化,1993年10月5日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布了三个有关“举办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的通知,从而正式确定了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为进一步扩大国际经济合作与引进外资,1995年1月10日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又发布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对在中国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做了较明确的规定。
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之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以发起方式设立的,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后,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并应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此外,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可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外国投资者投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
外资比例低于25%的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性质仍为外商投资企业,但是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的规定,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登记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与外资比例高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相比,差别在于不能享受外往存在25%企业所得税优惠,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1、含义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2、适用的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3、延伸
中国自然人可以参与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但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国合营者不能是自然人。但有一个例外: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的,“原境内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暂不允许境内中国自然人以新设或收购方式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备注:(本文件中的资料基于公开信息和项目操作经验制作而成。本人未就本文件涉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本文件中的表述可能因情况变化而未能反映最新情况。其中如涉及商业机密,非用于商业用途,仅供学习讨论。)
本文原创:中国并购菁英汇投行事业部
文/Jane
推荐第10篇:认购确认书
认购确认书
本人认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财产品时,风险测评结果为_____型,风险承受能力与该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招商证券已向本人充分揭示了该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及投资风险,告知本人暂不适合参与认购该理财产品,并劝导本人审慎考虑是否认购。经审慎考虑,本人仍坚持要求认购该理财产品,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客户签字:
营业部见证人签字:
日期:
第11篇:认购意向书
认购意向书
编号_________
认购人于本意向书的签字表明认购xxxxxxx(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xx基金)之部分出资份额意向。
一、本人有意向认购xx基金的出资份额,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小写)¥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二、认购人基本信息
个人姓名/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承诺并作出如下保证:
1、本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签署本认购意向书反映本人的真实意愿,或者已获得充分授权,与现有法律法规或章程不存在冲突。
3、本人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诺本次认购之资金来源合法。
4、本人为自身利益认购上述合伙权益,没有受其他人委托、信托等为其他人代持的情形,也没有和其他人之间存在拆分权益的安排,并且不存在拆分出售或拆分转让的意图。
5、本人承诺除依法需要的事项外,对投资事项及其涉及的所有资料负保密义务。
6、本人保证所有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正确、有效。
个人认购者签字: 签署日期:
或机构认购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第12篇:××××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地址)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 名为××××××。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商铺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幢号商铺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上述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上述商铺的单价为元/㎡;总价为元;
第五条:定金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RMB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以如下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第七条:后续工作的约定:
【一次性付款者,甲乙双方约定,余款于2006年12月24日之前付清】【按揭贷款者,甲乙双方约定,首付款余额将于2006年12月24日之前付清】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约定期限,乙方未按约前来付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上述所定单位转卖他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签名:乙方:(姓名、公司机构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人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第13篇:认购须知
信诚国际物流港建材市场认购须知
一.购铺需知:
1.凡买本商铺均由莎车县房地产管理局发给房屋所有权证,确认房屋的产权属购房者所有,业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理权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享的出租、继承和转让的权利。
2.购房人必须是享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个人或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个人购房者敬请带齐身份证或经政府认可之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单位认购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影印件等。
4.签定买卖商铺合同,办理房产证税均按莎车县政府有关规定收取。
二.需交付之综合税费:
1.购房者除交付商铺购买费用外,须向政府有关部门交付如下税费:
1) 契税:售价之3%
2) 印花税:售价之
3) 两公积金:2%
4) 文本费:550
5) 测绘费:1.6元/平米
2.需办理契约公正者,另交付使用人民币房价之0.15%的公证费;
3.需办理银行按揭付款者,除需缴付以上税费外,还须向银行缴付有关按揭费用。
*以上税费在缴付首期商铺款同时缴付,如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予以变动,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购房手续:
1、购房人选定后,应先交定金伍万元元整,并签定商铺认购协议。
2、购房人签定商铺认购协议后,七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到期后不交首期款,所交定金不退)。
3、购房人交首期购房款后到城南展示中心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办理按揭须知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持有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2、本楼盘提供按揭:商铺可获最高5成8年按揭贷款
3、年龄在18-60岁间具有稳定收入来源
4、向审批银行提供有效的文件,并于交付首期购房款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提交:
(1) 身份证复印件8份
(2)户口簿复印件2份(港澳台人士提供回乡证复印件3份及前一年度薪俸税税单复印件)
(3) 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存款不少于房价总额50%并需有近半年以上流水记录的存折复
印件一份
(4) 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体)办理按揭需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税单证明
(5) 外地户口人士需提供莎车县联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
五.注意事项:
1.所购商铺的建筑面积以交铺时房管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2.购铺者如不按期缴付购铺款或不按规定之时签署有关和约文件,将按违约处理,发展商有权将其所预定的铺位另行处理,定金不予退还。
3.购铺者在订购商铺后,如果更改姓名,必须到莎车县房管局办理有关手续。
4.商铺交付使用时,业主凭我司发出的交房通知书亲自或书面委托他人到我司验收所购铺位,我司将代办领取房产证事宜。
发展商:阿克苏信诚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莎车县分公司
销售策划:上海梓恒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销售地址:莎车县大十字民贸门前城南展示中心销售电话:(0998)85521118552333
第14篇: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
出卖方(甲方):
售楼处地址:
邮政编码:
认购方(乙方):[姓名][公司名]国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认购方法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认购位于省市区路号【项目名称】 的栋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为㎡,用途为。
二、该商品房的总房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1、根据付款方式并符合第五条约定条件的,可在上述总房价基础上享受以下优惠:
(1)、一次性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2)、银行按揭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3)、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优惠,另优惠人
民币元,该商品房的实际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3、乙方选择本条第1款中第(2)、(3)种付款方式的,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批准贷
款的,乙方必须以其他方式付款;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乙方支付的首期款超过本认购书中约定的首期付款比例的,乙方必须按要求补足首期款。
4、乙方不按本条第
3、4款约定履行义务,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要求退
房,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并有权不退还乙方定金。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认购书的当日,付足认购定金人民币元整
- 1 -
(¥元)给甲方,甲方收取认购定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并注明收款日期。乙方逾期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认购书,直接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
四、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携带应付楼款及其他款项、本认购书原件、定金收
据原件、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的齐全资料等(具体所需资料请参阅售楼处现场有关认购须知、按揭须知等,如有不明,请咨询销售人员)到甲方售楼处,办理正式签约手续,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办理正式签约手续时乙方应付的款项包括:
1、首期款(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为该物业全部房款),计人民币整(¥)。
2、该商品房相关的契税、维修资金、印花税等。
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1、本认购书一经签订,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认购人的姓名及所选房号不得变更。
2、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已交定金转为购楼房价款。
3、若乙方未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前往甲方售楼处办理正式签约手续的,视为乙
方放弃购买该商品房,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直接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乙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若甲方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期限内将该商品房另售给第三方,导致双方无法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
4、一切有关交易该商品房之产权登记、办理该商品房所有权证之一切费用及一切税项以及
政府机构收取之一切费用等均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由乙方缴纳。
5、《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由乙方本人签署,如须委托他人,则代理人须持有效委托文书方
可代为办理购楼手续。
6、乙方在签署本认购书时已清楚并完全同意甲方售楼处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
相关协议的示范文本中的全部条款。
7、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期限内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该商品房不能出售
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的,双方可以解除本认购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已付定金。
8、乙方确认本认购书中所载明的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真实有效(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
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上述(或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地址、电话联系不到乙方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视为甲方发出的有关通知已有效送达或告知。
六、本认购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
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月日签订于省市。委托代理人:(签字)认购方(乙方):(签字)
第15篇:认购协议书
鉴山国际认购协议书
甲方(开发商):乙方(认购方):
项目名称:身份证号:项目地址:居住地:联系电话:85891111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乙方自愿预约与甲方签署购买商品房 一期栋单元楼号 商品住在房屋的《重庆市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元/平方米;
第三条:优惠内容:以单价为基准计算:(一次性付款(非首套)100.00%* (九五折)95%-(优惠10000)10000.00)
上述优惠均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天在总房款中直接扣除,然后换算成交价。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五条: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须在7 日内,持本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甲方销售中心,按甲方在房屋交易管理
机关备案并公示出的合同条款及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对此相关合同条款已充分知悉并理解),签署上述
预约购买之房屋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应向甲方指定的贷款银行申请贷
款;乙方的贷款申请能否获批,由贷款银行决定。
第七条:乙方在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须由甲方代收代缴的因乙方购房所产生
的各项税费。
第八条: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而未按本协议约定签署《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且甲方不另
通知乙方,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认购之房屋,乙方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第九条:甲乙双方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除非本协议或将来签署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明确约定的,该
房屋的广告宣传品的文字、图片等均不作为签署本协议之前提或合同约定。
第十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返还。
第十一条:乙方若更改联系地址或电话,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认购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章):重庆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乙方(签章):
案场经理:委托代理人:
现场收银: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6篇: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特
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楼盘______楼______号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暂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将乙方所购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需缴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采取第____种______付款方式付款,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定金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含定金)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 2.银行按揭
1)交付定金_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7天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________%的楼款(含定金),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3)剩余______%的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订按揭合同。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之办法按期付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协议认购书;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乙方所交之定金______万元不予退还;因乙方延期付款所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指定日期与甲方签署国土局统一音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所有条款均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
4.本人购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7篇:认购须知
XXXX认购须知
欢迎阁下购买XXXX之物业,认购前敬请详细阅读本《认购须知》等资料,如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本公司销售人员查询。
一、购房须知
1、凡购买XXXX之单位,均由政府核发房地产权证,以确认房屋的产权属购买者所有,业主对房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有自由买卖、出租、继承和转让权利。
2、本楼宇之土地的使用权和年限按政府规定办理:住宅及车位为70年,商铺为40年(起计日为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日)。
二、认购手续
1、个人购房请带备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购房由监护人办理(请带户口簿);公司购房请带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认购单位须以刷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定金,每单位定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同时签署《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确认购房人、所购单位之信息、付款方式。
3、签署《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7天内,提供《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原件,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及已选择之付款方式缴交购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付款方式者需提供《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原件和《购房家庭住房登记情况证明》(无房证明)原件(外地购房者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无房证明),同时办理按揭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本公司无须知照并有权对其预留的单位另行处理,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三、签约手续
1、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有署名业主须亲自到场签名,如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有业主亲笔签署并经公证处公证之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公证书原件、身份证原证
1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2、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带备《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定金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原件。(申请办理银行按揭付款敬请详阅按揭资料清单)
3、公司购房请带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因客户较多,房源一经选定不予退换,敬请慎重选择。
2、认购方在签署《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后,不得加名、转名、减名或将《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的权益转让;
3、认购方在签署《房屋订购/缴款确认单》后,如果更改付款方式,需提前经我司批准;由于更改付款方式所引起的违约责任概由认购方承担。
3、若认购者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不可加名、减名、转名。
4、购房款请客户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缴纳,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5、详细楼宇图则以规划局最后批准之图纸为准。
6、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管局实际测量为准。
发展商:XXXX置业有限公司
销售热线:XXXXXXXX
第18篇:认购需知
认购需知
一、认购手续:
1.个人购房带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未成年人购房由监护人办理(带户口薄、出生证、未成年人一寸彩色照片三张、监护人身份证),并需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2.公司购房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境外人士和港澳台人士认购则需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购房条件及具备经中国政府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
3.认购物业须现金支付①商业15000元②住宅5000(金卡)、3000元(银卡),并同时签署《认购书》。
4.签署《认购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首期楼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按揭付款者同时办妥按揭手续。逾期不办妥上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本公司有权对其认购的单位另作处理,定金是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5.《认购书》签订后不得变更业主权人(转名给父母、夫妻、兄弟姐妹除外,但须提供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不得变更认购物业。
二、付款方式:以每个销售时段发展商公布为准。
三、签约手续:
1、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有署名业主须亲自到场,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有业主亲笔签署的经公证之委托书(如外籍人士,委托书须经中国驻外使馆公证,且必须有外文原件和翻译各一份)。
2.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带齐《认购书》、定金收据、身份证原件和办理银行按揭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按揭贷款须知》。交纳首期楼款并签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再办理换房、转名等手续。
3.各期楼款请客户按《商品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准时缴纳,发展商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税费收费标准:
1、房屋契税:住宅:144㎡以下的总房款×1.5%,144㎡以上的总房款×3% 非住宅:总房价款×3%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证后一个月内由认购者到指定地点交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100元/套
3、工本费:每增加一本10元
4、交易手续费:商业2.5元/㎡、住宅3元/㎡
5、测绘费:商业1元/㎡、住宅:1.36元/㎡
6、分图测绘费:500元/幅
五、银行按揭应收取的费用:详见《按揭贷款须知》。
六、注意事项:
1、详细楼宇实图以规划局最后批准之图纸为准。
2、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所测量为准。
3、以上费用标准仅供参考,实际以相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其他未列明事项,以买卖双方最终签署的《商品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约定和法律规定为准。
八、本须知的解释权归属玉林银丰中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19篇:认购协议
协议号:_____________
认 购 协 议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一、认购物业:
天津市XXX_______号楼门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款:
认购单价:¥___________元/m²认购总价:¥__________________
优惠后单价: ¥___________元/m²;优惠后总价: ¥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元整)
三、定金:
签订本认购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买本单元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本认购协议自乙方全额支付上述定金后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已付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四、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款,合计¥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时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贷款支付: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含定金),同时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须于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内,到指定银行一次性将贷款手续办理完毕。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在签订《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向国家交纳房款以外的相关税费。其中甲方代收以下费用(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
票据为准):
契税:_________________ 维修基金: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1、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以本认购协议确定的内容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本认购协议自动解除,且甲方有权不再另行
通知乙方而直接将本单元另行出售,已付定金不予以退还。
2、本认购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认购协议中的乙方姓名。
3、本认购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房、退房。
4、乙方确认,本认购协议首部注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首部注明的联系地址发
出的任何书面文件均为有效,并视为即时送达乙方。
5、本认购协议一式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乙方将
本认购协议原件交还甲方,本认购协议自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同时终止。
6、本认购协议约定的贷款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对此甲方不做任何保证性承诺。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20篇:认购增资协议书
增资协议
甲方: ——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丙方:——
地址: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市——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大会决议,甲、乙、丙各方就认购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至——万元人民币。
二、——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万元人民币。
三、认购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性质由内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的出资额以——出资;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以——出资;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认购增资的出资额以——出资。合营期限为——年。
四、出资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出资额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认购增资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