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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2:20:17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终结执行申请书

终结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终结(2010)川执字第775号执行通知书裁定的执行。

申请事实与理由

事实:

(一)2010年8月30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以(2010)川民初字第775号判决书作出判决:

一、被告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川市借款人民币673648元。

二、诉讼费用人民币10536元,由被告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负担。

(二)2010年9月23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以(2010)川执字第775号作出裁定:责令被告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于2010年9月24日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理由:

一、被告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早在2006年就已经停业,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没有偿还欠款的资金来源。

二、被告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拖欠大量职工工资根据汉川市智盛会计师事务所川智盛财审字(2010)第119号审计报告,到2010年7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工资1859040元。

三、根据〈湖北省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鄂劳社发(2008)60号)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该单位未补单位应补的部份。据测算该单位应补缴养老金1181983元,其中单位应补缴747233元,这一职工安置费用该公司尚未补缴。

四、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债务。根据汉川市智盛会计师事务所川智盛财审字(2010)第119号审计报告,到2010年7月31日,公司净资产仅为58040元,而其债务达11333101.67元(不含应补缴养老金),以严重资不抵债。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二百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应予以裁定终结执行。望恩准!

此致汉川市人民法院

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种子实业公司

清 算 报 告

市人民法院:

2010年8月16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川市支行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刁东种子公司偿还所欠其贷款4312107元中之部分673648元。8月30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民事判决[(2010)川民初字第775号],9月23日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要求于9月24日前清偿债务。

根据《公司法》及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主管部门汉川市刁东棉花原种场同意关停,并成立清算组于2010年7月21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

清算组成员由陈来和、黎德稳、张绍武、陈国平、肖彬、尹光和、胡佳琼、付华平组成,由陈来和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截止2010年7月31日,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82356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5333041.87元,累计折旧5275041.87,应收账款765520.28元,现金40.00元;经审计后核销应收账款呆

账765520.28元,公司净资产为58040元。负债总额为11333101.67元。公司实收资本180万元,累计亏损13075061.67元(审定数)。

三、公司财产构成状况。

见附表。

四、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765520.28元,其中川大棉纺厂因破产598195.60元无法收回,经审计予以核销;原出纳员田淑芳欠款167324.68元,因其挪用公款赌博畏罪自杀无法追回,经审计作呆账核销,共计核呆765520.28元。公司无其他债权清收。

2、债务的清偿情况

截止2010年7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1333101.67元,无法清偿。其中银行贷款7358107.00元,应付职工工资福利2928100.80元,其他单位欠款305924.81元。无力清偿

五、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清算收入为固定资产残值补偿收入60000元,账面现金40元,共计60040.00元;

清算支出60040.00元,其中法院诉讼费用10536元,法院执行费用9000元,审计费用30000元,工商年检注销费用4000元,清算人员工资4000元,清算办公费用2504元。

六、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主管部门负责保存。

推荐第2篇:终结执行申请书

终结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沈伟,男,32岁,汉族,住桐柏县城关镇面粉厂家属院。

被申请人:陈忠喜,男,汉族,住桐柏县城关镇教师新村。

请求事项:终结执行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2012)桐民商初字第0021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

事实和理由:邢*、汪本炎、被申请人租赁桐柏县城关镇西关村四组房屋开办一快捷酒店,租后由邢*、汪本炎负责经营。2010年8月31日,邢*、汪本炎将酒店转租给申请人。申请人租赁经营期间,被申请人以申请人经营酒店的房屋是其与邢*和汪本炎共同租赁为由,阻拦申请人正常经营。在多次协调无效情况下,申请人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由申请人继续租赁经营,每年从应付租金总额中给被申请人四万元租金。调解协议成立后,申请人付清了以前应付的租金。调解协议约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申请人付被申请人租金四万元。2012年12月,申请人从电视上发现原房主西关四组,公告拍卖申请人租赁房屋,若房屋被拍卖申请人将无法继续租赁经营。在此情况下,申请人根据实际租赁期限,于2013年元月4日支付了被申请人前六个月租金二万元。2013年2月6

日西关四组将申请人租赁房屋拍卖。因申请人没有付清全年租金,被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下余半年租金二万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转租给申请人房屋已被房主拍卖给他人,且该房屋又被新房主收回,申请人已没有再继续租赁经营。由于被申请人已不是主张租金房屋的产权人和租赁人,所以,桐柏县人民法院(2012)桐民商初字第00217号调解书已无履行基础。为此,申请人申请终结执行。

此致

桐柏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沈伟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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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Xxx法院执行庭: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xx律师

住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萦东花园9-3-202 现就本人在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向贵院提出终结强制执行的申请。

本人于2014年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案【(2014)x西法执字第xx号】,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已给付申请人x万元。鉴于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能力,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人特向贵院提出终结执行的申请。

此致

申请人:xxx

代理人:

2014年x月15日

推荐第4篇: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终结对被申请人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作出**号民事判决书。因被申请人逾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该判决书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经依法受理。执行过程中,因被申请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中止执行,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终结 执行字第 号裁定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200 年月日, 人民法院以( )民终字第号判决书作出判决:

我公司据此于 年 月 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做出(20 )秀执行字第 号裁定。

因被执行人暂时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特向贵院提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

此致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 年 月 日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118字)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XXXXX纠纷一案,于 年 月 日向你院申请执行,由于XXXXXXX。我自愿申请中止执行,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278字)

申请执行人某乡人民政府。

被执行人钟方亮。

申请事项及理由

钟方亮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章建房,该乡人民政府给钟方亮下达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钟方亮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该乡人民政府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判决,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该乡人民政府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钟方亮不服终审判决,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二审法院受理钟方亮的再审申请。该乡人民政府得知二审法院受理钟方亮再审申请后,向执行法院表示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X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有关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使执行程序无法或者无须继续进行的事由,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的一项法律制度。诸如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等等。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结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即应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这叫做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正常的结束执行程序,而是因发生特殊情况而无法或者无需执行,不得不结束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的规定,终结执行的情况有:

第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执行开始后,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如果这种处分行为确属申请人自愿,又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准予其撤回申请,裁定终结执行。

第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生效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根据。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制作单位或者它的上级领导机关依法撤销,执行就失去了根据,执行程序当然不能继续进行。第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如有遗产的,人民法院就执行他的遗产,以偿还所欠的债务;如有义务承担人的,也应责令承担人完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死亡后,既无遗产也无义务承担人时,执行工作就无法进行,因此应当予以终结。

第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是人身权益案件,这类案件中,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基于特定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与权利人的主体资格不可分离,只能由权利人本人享有,既不能转让,又不能继承。所以,这些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扣,权利人所享有的该项民事权利即告消灭,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也随之消失,因而应终结执行。第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这是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情况,只限于公民。执行共和人有在被申请执行人有偿付能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如果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根本无法偿还借款,而且又无任何收入,无法养活自己,又丧失劳动能力,即使将来也无法偿还借款,执行程序无法进行,所以只能终结执行。第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弹性条款,是指以上五项规定以外的情形,以便人民法院执行时灵活掌握。在执行过程中,只要人民法院认为出现的情形使执行程序无法进行或者没有必要进行,就可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执行终结有哪些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

第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 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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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案号: 请求事项:

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____],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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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医疗终结期申请书

医疗终结期申请书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

本人于年月日因原因造成事故伤害,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保障部门

已认定为工伤,经医院治疗,已医疗终结期满

(伤情相对稳定),现向禅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终结

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推荐第9篇:入党申请书终结版本

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我们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建至今,已经走过了80余年光荣的奋斗历程。这几十年,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从建党之初仅有的50多名党员,几个小组逐步发展到今天拥有数千万党员的执政党,并在长期的革命中先后形成了分别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的,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结束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历史;第二件是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第三件是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件大事现在继续在做。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 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要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作贡献;要刻苦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成绩;要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我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接受党对我的考验,我郑重地向党提出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的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中国共产党主张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我目前是一共青团团员,身为一名中国人就要以祖国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作为一名青年我时时刻刻都不会忘记这些教诲。毛泽东主席曾讲过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人民需要党,党也需要人民。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就会奉献我的一切!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反对分裂祖国,维护祖国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不做侮辱祖国的事,不出卖自己的国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不搞封建迷信的活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我会在现在和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绝对支持以江泽民总书记为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活动。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有志青年,我从小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对党和祖国怀有深深的敬仰和热爱。是党把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培养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是党激励我明辨是非、不断进步。通过以上学习,我对党的认识更加清晰、更加明确了,逐步认识到党的伟大和正确,从内心渴望成为先锋队中的一员,渴望能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年轻的大学生,我真诚地热爱党、拥护党,今后我一定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不断开创进取,争取取得一流的工作成绩,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今天,我虽然向党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我自身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离党员标准还相差很远。因此,我渴望党组织对我从严要求,并给予无私的帮助和培养,我一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帮助和监督,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请党组织看我的行动吧。

推荐第10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 北京市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执行依据:XXXXXX高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一、请求强制执行XXXXXXX高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即:

1、解除XXX与北京市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XX月XX日签订的《消费分期付款合同》;

2、由北京市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返还XXX车款288000元;

3、被申请人在迟延履行期间向申请人支付延迟履行金(如果有),即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XX万元;

二、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市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XXXXXX高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照XXXXXX高 1

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向申请人履行该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据此,特向贵院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XX高级人民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〇一三年月日

附件:XXXXXXX高级人民法院(2013)X民一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第11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0)朝经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9年2月6日签定协议书,协议约定,被申请人作为申请人在北京西部区域内的分销商负责申请人的销售。1999年6月至11月期间,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了价值人民币九十八万一千元的洗涤用品,被申请人收货后于11月9日、17日、18日退给申请人五十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三元四角四分的货物,12月2日,被申请人支付货款五万元。另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返利六万七千六百零一元九角四分、支付被申请人代垫陈列费三万八千八百三十元、扣除残损七万六千一百三十元三角七分,被申请人实欠申请人货款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故申请人起诉至你院,经你院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二十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四元二角五分。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执行。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上述请求,请予以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2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xxxxx,身份

证号码: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

被 申请 人:xxx,女,汉族, 19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

户籍地址:xxxxxxxxxxxx,现住: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

xxxxxxxx

申请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归还申请人49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从2013年4月2日起至款项付清为止的利息,利随本清;

2、强制本申请人立即归还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共计10000元;

3、强制被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强制被申请人承担所有执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13年xx月xx日做出(xxxx)xx法民初字xxxxx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1、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返还原告xxx49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从2013年4月2日起至款项付清为止的利息,利随本清;

2、驳回原告xxx的其他诉讼请求。

执行申请书

3、本案案件受理费119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6900元,由被告xxx负担10000元,原告xxx负担690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4、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过自动履行期限,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判决义务。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执行。

此致

xxxxxxx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13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陈文辉、女、1968年10月29日生、汉族、住泰州市海陵区南院新村218幢306室

被执行人、太州市汇方园置业有限公司。住何地:太州市海陵区海阳路45-2号7幢

法定代表人:刘红。

申请事项:

1、被执行人履行本金54271元及仲裁费3115元、合计人民币57386元。

2、自2014年1月14日起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计算)。

3、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2009年1月14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商品房买卖一份、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购买康桥水岸5幢3单元306号房屋、后因被申请人迟延交房、造成申请人损失、后经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於2013年12月28日作出[2013]泰裁字第87号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54271元、并承担仲裁费3115元、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未履行此义务、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些致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文辉。

2014年元月15日。

附:

1、裁决书复印件。

2、陈文辉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井。

4、授托人与委托人关系。

授极委托书

关于我与泰州市汇方园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纤纷执行一案、现我委托陈寿兴代理本案。代理权限:代为承让、放弃、变更请求

代收执行款、和解。

委托人:

授托人:

2014年

第14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年**月**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为****元;

2.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7)内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定:1.被执行人李成柏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年**月**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2.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如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内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该判决书生效且履行期已在****年**月**日届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特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

1 / 2

此致

呼和浩特市玉泉罕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2 / 2

第15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范文4篇

复议申请人刘**,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

复议申请人刘**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理由如下:

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

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刘**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未提。刘**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刘**未上班,是因为宁乡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

刘**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宁乡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

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刘**于20xx年12月29日向宁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刘**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年7月17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宁乡法院或与宁乡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执行中,宁乡法院枉纵宁乡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宁乡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

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宁乡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此致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执行)执行申请书范文(2) | 返回目录

【标

题】 仲裁申请书(执行)

【分

类】 仲裁法律文书

仲裁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双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经济合同仲

裁委员会作出裁决,(____号裁决书)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中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仲裁裁决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书范文(3) | 返回目录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请求事项:

强制执行χχ市χ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写明事情的起因、经过及有关行政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以及执行结果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离婚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范文

(4) | 返回目录

离婚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一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XX年9月6日以民初第200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 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关于我校执行生活用电的申请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文书格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样本

合同纠纷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医疗赔偿强制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例文

第16篇: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女,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 ,19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

被申请人: ,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 19 年10月3日出生, 住址: 。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16】辽 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

2、请求执行被申请人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付款日起按年利率6%)。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在审理中主持调解,并于2016年9月23日作出【2016】辽 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还款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确认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担本案律师费用及公证费等人民币6万元,上述两项合计人民币106万元;

二、被告于2016年9与20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6万元;被告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5万元;被告于2017年5月1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95万元; 被告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按约付清欠款,被告应自本协议约定付款日起按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未付款项利息;

三、被告如未按期付款,原告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被申请人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故申请人特向贵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贵院依法立案并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上述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第17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 X X,女,195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镇三方村10组20号

被申请人:X X X,男,1986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县喻寺镇雷坝村八组228号

申请执行依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14】清白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2742.3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25.00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9日已作出判决((2014)清白民初字第143号),其判决内容如下:被告X X X向原告X X X支付2013年7月至10月的劳务报酬共计2742.30元。以上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X X X负担(被告X X X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向本院缴纳)。

至此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2014年1月29日生效)十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 X X

2014年2月10日

附:一审生效判决书。 说明:

1因众多原告共同诉讼,所以受理费有5.00元、25.00元不等。 ○2因法院未预收诉讼受理费,所以法院判:○“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X X X负担(被告X X X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向本院缴纳)”。故应取消第二项执行请求。

第18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X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兼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强制执行[XX劳人仲案字[2018]第X号]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发的申请人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4000元,由于被申请人在2018年2月5日通过申请人在广发银行的原工资发放账户给申请人支付了2000元,因此,被申请人实际还需向申请人支付欠发的申请人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共计32000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XXXXXXXXX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2018年3月31日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XX劳人仲案字[2018]第X号]劳动人事争议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4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只支付了2000元给执行申请人,拒不完全履行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1、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申请人工商信息资料一份。

4、被申请人2018年2月5日支付执行申请人2000元的银行卡流水。

第19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性别女,1976年4月28日生,汉族,贵州省XXXX人,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X

申请人:XXXXXXXXX,性别女,1994年4月20日生,汉族,贵州省XXX人,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

申请人:XXX,性别男,1998年9月5日生,汉族,贵州省XXXX人,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为CCCCCCCCCCCCCCCC,住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邮编XXXXXXXXXXX

被执行人:XXX,性别男,1976年3月20日生,汉族,XXXX人,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XXXXXX 申请执行的依据:

XXXXXXXXXXXXXXXXXX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XX民终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的理由和内容:

XXXXXXXXXXXX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XX民终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该判决书明确被执行人应该支付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4258.25元,但该执行

人拒不履行,因此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1、XXXXXX种植有烤烟10亩。

2、在XXXXXXXXXX房屋一栋。

申请人:

XXX XXXXXX

2014年5月27日

第20篇: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

执行事项: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代理费、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共计2096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96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16年9月25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XXXXXX人民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做出(XXX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被告返还原告缴纳的代理费16000元,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4800元。案件受理费160元由被告承担。如被告逾期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债务。

该判决书现已于2016年9月25日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支付款项。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被申请执行人执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一六年 月 日

终结执行申请书
《终结执行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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