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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补助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7 08:37:55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贫困寄宿生补助申请书

贫困寄宿生补助申请书

固镇县连站中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推荐第2篇: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现年学期间常住于。家庭年收入不高,生活艰难,为此,特向校领导为孩子申请寄宿生生活补助。希望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令川学校2013/5/9

推荐第3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

我叫XXX,我的女儿(儿子)XXX系福兴乡中心小学X年X班的学生,寄宿在XXX家里。我家住在福兴乡X兴村一个边远的小屯。家中X口人,其中父亲XXX是残疾人,体弱多病,孩子还在上小学,家里的全部开销仅靠家里的几亩薄田来维持,入不敷出,已欠下了几万元的外债。为减轻家里负担,所以特此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望能批准。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14年5月

推荐第4篇:寄宿生补助办法

火红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

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为了更好的把上级各部门的政策落到实处,火红中学除了坚持寄宿制学生补助专款专用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把补助落实到位

为了保证把补助有效的落实到贫困学生手中,经学校校务会

决定,特成立寄宿生生活生活补助领导小组,校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其成员如下:

组长: 文成波(校长)

副组长:赵泽正(总务主任)陈帮福(总务副主任、会计)

成员: 孙先莉(出纳)袁道国(总务处工作人员)

罗会芬(总务处工作人员)

设办公室于总务处,负责寄宿生生活生活补助的落实和监

督,陈帮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执行补助程序

1、严格按分配指标确定补助对象名单。

通过班主任,部分班委等相关人员的调查了解,严格按照寄

宿和贫困两个条件确定补助对象,特别对单亲家庭、孤儿以及残疾学生给予特殊照顾,确保本校相对较贫困的学生得到补助。

2、将确定的补助花名册进行一星期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名册

发放。

3、补助资金由总务处人员利用课余时间集中到教室签名领取。

4、不定时向学生了解寄宿制生活补助发放使用情况,以保证学

生正确使用好补助,防止乱用补助,造成补助浪费。对不合理使用补助的,积极和家长联系,对其进行教育。

三、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将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给贫困寄

宿生。

火红中学享受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的条件规定

为了确保本校的贫困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真正把生活补

助落到实处,经学校讨论通过,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主要条件是寄宿(在校住宿和就餐)和贫困,单亲、孤

儿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2、生活补助只有本乡贫困学生才能享用。

3、必须是应届学生,留级学生不享用生活补助。

4、部分违纪的学生不享用生活补助(如抽烟、故意损坏学

校财产等)。

5、所发放补助仅用于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并且履行节约

用钱,决不允许乱花钱。

本规定解释权归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

推荐第5篇: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中寨乡二中201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发放工作总结

根据《六枝特区教育局文件(六教通字[2015]318号)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对201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中寨乡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吕选彪(校长) 副组长:

江胜道

成员:刘安乐

夏郁云

吕阳凯

晏合波江光勇 刘安华 江泉頻

婷 黄晓雷

刘富强 古开庆 江梅 李明雄(学生家长代表)

邓吉波(村主任)

二、发放程序

学校收到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填报《六枝特区2015 年秋季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登记表(附件3)》,送中心乡审核无误后,中心校校长签“同意发放”后,学校由中寨乡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由校长、班主任、学生本人、家长签字后发放。发放时每发放10人取一组图片, 发放后存档备查。

三、2015年秋季中寨乡第二中学中学部19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小学部38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下发到每个贫困生手中。解决了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条件。

中寨乡第二中学

2015年12月18日

推荐第6篇:寄宿生补助办法

火红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

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为了更好的把上级各部门的政策落到实处,火红中学除了坚持寄宿制学生补助专款专用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把补助落实到位

为了保证把补助有效的落实到贫困学生手中,经学校校务会决定,特成立寄宿生生活生活补助领导小组,校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其成员如下: 组

长: 文成波(校长)

副组长: 赵泽正(总务主任)

陈帮福(总务副主任、会计) 成

员: 孙先莉(出纳)

袁道国(总务处工作人员)

罗会芬(总务处工作人员) 设办公室于总务处,负责寄宿生生活生活补助的落实和监督,陈帮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执行补助程序

1、严格按分配指标确定补助对象名单。

通过班主任,部分班委等相关人员的调查了解,严格按照寄宿和贫困两个条件确定补助对象,特别对单亲家庭、孤儿以及残疾学生给予特殊照顾,确保本校相对较贫困的学生得到补助。

2、将确定的补助花名册进行一星期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名册发放。

3、补助资金由总务处人员利用课余时间集中到教室签名领取。

4、不定时向学生了解寄宿制生活补助发放使用情况,以保证学生正确使用好补助,防止乱用补助,造成补助浪费。对不合理使用补助的,积极和家长联系,对其进行教育。

三、严格专款专用,确保将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给贫困寄宿生。

火红中学享受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的条件规定

为了确保本校的贫困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真正把生活补助落到实处,经学校讨论通过,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主要条件是寄宿(在校住宿和就餐)和贫困,单亲、孤儿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2、生活补助只有本乡贫困学生才能享用。

3、必须是应届学生,留级学生不享用生活补助。

4、部分违纪的学生不享用生活补助(如抽烟、故意损坏学校财产等)。

5、所发放补助仅用于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并且履行节约用钱,决不允许乱花钱。

本规定解释权归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

推荐第7篇:寄宿生补助公示

大桥镇中心小学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受助学生名单

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12名“特困生”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班级

一(1)二(1)三(1)三(2)四(1)四(2)五(2)六(1)六(1)六(2)六(2)

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困难原因

父亲已故,外婆抚养

朱子聪姚儒生樊海龙樊亮金朱婧娟朱中华朱玲丹朱建林吴聪伟吴华山艾俊俊樊常虎曾姗婷曾昭华吴以明吴维根吴其红吴维华

樊静林吴雄彬

卢细平樊凤群

父亲已故,妈无音信,爷奶抚养多个孩父亲矽肺病,属于低保户父亲已故早,妈改嫁,奶奶抚养

本人左脚截肢,一年一手术费用一万多父亲已故,外婆抚养

父残疾,无法劳动,家庭人口多父母离异,父和奶常年重病缠身父亲已故,奶身体弱,妈妈持家

父亲已故,家中人口多,妈妈一人持家父亲已故,母亲改嫁,爷爷病瘫

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1:40,下午2∶30―5:00),向我校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具体真实家庭情况。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之后上报民政局审批。

公示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0日

大桥镇中心小学

2013年6月5日

推荐第8篇: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以勒镇新场坝学校

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了能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有效地兑现给贫困受助学生或家长,让有限的生活补助费起到应有的作用,我校根据《镇雄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镇财教〔2007〕1号)、镇财教〔20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以及《以勒镇中心学校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学校负责人陈云 副组长:学校业务员温泉 成 员:各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领导组职责:认真履行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各项规章制度,确定补助对象,宣传补助政策,监督并参与发放补助经费的落实。 分配依据和标准

中心学校根据2015-2016学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中的寄宿学生数计算安排,我样分配名额(69人(每人1000元)加7人(每人500元,上学期已经领取500),共76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每

学期500元/生), 受助对象确定原则

(一)原2016年春的受助对象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 校生可以继续享受500元。如未上国网学籍和未在校(包括2016年春的毕业班)的必须调整到一年级,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年级。

(二)一年级的受助对象只能分别享受一个学期500元。受助对象必须是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下发的指标数决不能把一个1000元分成两个500元上报。

(三)享受标准为1000元的受助对象必须是现在的二 至六年级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的在校生。

(四)受助对象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学籍的在校贫困家 庭寄宿学生。其中:

1、属于失去双亲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或单亲家庭的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

2、属于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属于家长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学生本人残疾的优先考虑。

4、家离学校5公里以外的必须考虑

5、属于纯女户结扎的子女可优先考虑。

6、父母双方或一方领财政工资的子女不能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补助费发放办法

我校将先通知受助学生家长,由受助学生亲自签字领取,领取当天学校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刘波现场监督。

五、督查组职责

(1)督查各校是否有拖延、挪用、截留、贪污寄宿生生活补助 等行为。(2)督查受助对象是否遵循此方案所规定的原则。(3)是否有特困学生,特别是孤儿、单亲者没有享受生活补助。(4)搜集群众意见。(5)负责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政策的解释,处理好相关有争议 问题。(6)受助对象确定后各校是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有一星 以上。(7)负责现场参与受助对象的确定,现场监督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我校将建立健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的监督管理机制。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监督,由学校统一直接兑现给学生,严禁有班主任代发,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或扩大范围、降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和平均发放补助资金。我校必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准确评定受助对象,规范评定公示发放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资金真正发挥作用,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以勒镇新场坝学校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推荐第9篇:寄宿生生活补助通知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

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

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

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

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

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推荐第10篇:寄宿生生活补助通知

通知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通知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通知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通知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通知

各位家长:

国家将对农村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寄宿生生活补助,为了你能顺利的得到经济补助,请将您的粮食支补存折账号及户主姓名准确无误的填写下来,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的造册上报。存折账号和户主姓名填错者后果自负。该通知务必于“十一”长假后由学生交班主任处理,不按时上报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粮食支补存折账号:户主姓名:

联系人:田东亮

联系电话:18719778965

第11篇: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

(2009年度、2010年度)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是白岩镇唯一的一所初级中学,同时也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校园内建有学生宿舍楼三栋、食堂一栋、小卖部一栋,可容纳800余名学生的食宿。2009年、2010年学校设22个教学班级,每学年学生数都在1400余人,寄宿生每学年都在900余人,寄宿学生主要来自白岩镇各自然村寨及周边乡镇。自学生宿舍楼、食堂投入使用以来,学校2009年、2010年为1800余名寄宿生提供了食宿,两个学年有1122人获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990410.07元。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的完成了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并在每年度发放后及时的对我校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我校2009年度、2010度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进行资格认定与审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每年度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了学校与村寨联手的形式成立了寄宿生评审委员会。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然后审查、再公示7天,最后上报。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总务主任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总务主任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寄宿生贫困生活补助申请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和科技局,经上级审核后,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打卡的方式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打了卡后并亲笔签名确认,然后学校才认可食堂对学生所打卡的金额,当确认无误后才把账转到食堂老板的账户上,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杜绝出现“人情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以及“拿”、“卡”、“要”情况及变相支配学生生活补助的情况发生。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三、2009年、2010年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9年春秋季我校寄宿生900余人,上级下达指标为561人,每人补助750.00元,计420750.00元,加上2008年余款25660.07元,合计446410.07元,截止到2009年12月4日发2009春秋季寄宿生生活费共计311169.00元,余下135241.07元。

2010年春季我校寄宿生908人,上级下达指标544人,每人补助375.00元,计204000.00元。加上2009年余下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5241.07元,合计339241.07元,截止到2010年4月21日,发给学生2010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共计103870.00元,余235371.07元。

2010年秋季我校寄宿生904人,上级下达指标544人,每人补助375.00元,计204000.00元,加上余235371.07元,合计439371.07元,截止到2010年12月20日,发放给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439125.00元,余246.07元。

2010年贫困生增加生活补助费上级下达指标数每学期544人,两学期共1088人,每人补助125.00元,合计136000.00元,于2010年12月20日上级拨付到学校,即截止到2010年12月底,我校共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36246.07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未能及时到位。无论是春季还是秋季,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几乎都是到学期中旬才到位,从而造成食堂供餐上的困难。当学校根据文件及指标数通知学生填写申请表、组织人员评审、公示等程序,到真正地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到学生卡上时已是4月或11月份了,故而在此建议上级部门能否在开学初(春季:3月;秋季:9月)即把补助指标下达到学校,学校及时开展工作,以保证补助费及时地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面小。我校寄宿学生主要来本镇范围内比较偏远的村寨。特别是李后、打油、前寨、新寨等位置偏远,不通公路,经济极为落后,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外出打工。由于补助指标有限,同村学生有的得补助,有的没有得补助,造成学生闹意见,不利于学校管理。建议上级部门能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大补助面。

以上两条建议是否可行,还请上级领导给予批评指导。

总之,2009年、2010年我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

2012年3月20日

普定县白岩镇白岩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

(2009年度、2010年度)

自 查 报 告

(2009年度、2010年度)

第12篇:寄宿生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2013级一(3)班的

,苗族,家住

。家里有

口人,爷爷奶奶年迈多病,仍不辞劳苦地打理家里的3亩薄田,爸爸妈妈常年外出务工,收入甚微,家里年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

我热爱学习,热爱学校生活,积极乐观,

第13篇:寄宿生生活补助公示样板

公示

2013年秋季学期我校XXX等XX位同学符合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625元,共计XXX元,现将符合享受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9月2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或电话向学校反映。联系电话:XXXX

学校(盖章)

2013年XX月 XX日

第14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上面有11项基本条件中,我校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汇和学校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乡财政所和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财政所根据发放名册发放到家庭“一卡通”账号。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第15篇:寄宿生生活补助收到证明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收到证明

我的学生 ,在 新王学校 年级 班学习,我已经知晓国家具体资助标准,现已收到2017年秋季生活费补助款项 625 元,此款已汇入我家粮补折子。

家长签字:

2017年12月5日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收到证明

我的学生 ,在 新王 学校 年级 班学习,我已经知晓国家具体资助标准,现已收到2017年秋季生活费补助款项 625 元,此款已汇入我家粮补折子。

家长签字:

2017年12月5日

第16篇:春季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梅通合 副组长:许安飞

员:王克松

马先华

冉茂讯

付远超

邹远明

赵必武

史安平

杨文宇

冉启选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邹远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所属学校也要按照遵县财教[2011]1号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遵县财教[2011]1号文件文件规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对资助对象认真审查,同时在醒目地方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期满后及时将受助资金如数发放给学生。

三、指标分配:

西坪镇中学292人,资助标准500元/生/期,资助资金146000元;大同小学109人,资助标准375元/生/期,资助资金40875元。局拨我镇受助资金为186875元。

四、学校在完成相关资料后到镇中心学校拨付此款,发款时不能作任何费用抵扣,更不能用食物抵付,并有发放图片作档案材料存档。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年5月5日 相关要求:5月11日以前交下列资料。

一、上交资料:

1、发放方案;

2、发放助学金的图片;

3、受助学生的集体留影;

4、总结;

5、附件

3、附加

4、附件5。

6、公示材料;

二、以上资料均上交一式二份到中心学校,且附件

3、附加

4、附件5还要交电子文档,

三、遵义县2011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具有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暂留学校保存。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年5月5日

第17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湄潭县洗马中学201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这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我校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团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成立团林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3、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上面的11项基本条件中,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f、符合计划生育照顾对象以及政府扶贫对象经济困难。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学生,均属于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村委驻地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和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镇财政所,根据受助学生名册上的相关信息由学生班主任、学生或学生家长现场签字认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支付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帐号上。

总之,我们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湄潭县洗马中学 2015年5月 日

第18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丰店镇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除了上级规定的11项基本条件中,我校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单亲学生;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汇和学校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乡财政所和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财政所根据发放名册发放到家庭“一卡通”账号。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第19篇: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侯岗初中学校2014---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

资助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上级指示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我校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的时间里均进行了紧张、严密、扎实、有效的一系列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

我校以开家长会为主,利用有效途径公布资助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知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政策内容。还通过全体学生会议,班级会议、通知等形式直接宣传政策内容,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资助金更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证明;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资助金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各学期资助学生人数及金额

1、2014年秋:资助人数 256人,金额 160000元

2、2015年春:资助人数 296人,金额

185000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我乡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使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看到了上学的曙光,深受农村家长和学生的欢迎。但由于我们是农村学校,生源都是来自农村,而且是边远山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所以学生家长组成人群中,特困户多,贫困户多,单亲家庭多,而学校总的受助人数指标是有限的,这就给我们受助生的审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我们需要在众多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反复比较,才不给我们的工作造成缺憾。

总之,我们把“贫困寄宿生资助金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学生身上。

2015年10月

第20篇: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贞丰县龙场镇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

我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的完成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并在每年度发放后及时的对我镇寄宿生补助发放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我镇发放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进行资格认定与审查。

根据文件要求,我镇每年度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寄宿生评审委员会。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然后审查、再公示7天,最后上报。

二、认真落实,坚决将补助及时发放到位。

2011年度我镇中小学共计获得上级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1455人次,计719500元。在发放的过程中都是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家长)领取资金或有价饭票,并亲笔签名,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未能及时到位。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面小。

由于补助指标有限,同村学生有的得补助,有的没有得补助,造成学生闹意见,不利于学校管理。建议上级部门能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大补助面。

3、上学期我镇增加了三所小学的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由于工作不熟悉,虽然已发放至学生手里,但发放稍显滞后;

总之,三年来我镇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贞丰县龙场教辅站

2012-3-19

寄宿生补助申请书
《寄宿生补助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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