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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02 08:37:51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托收申请书与托收指示

托收申请书与托收指示

一、托收申请书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也是银行进行该笔托收业务的依据。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

1、托收的交单条件。

2、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信汇(M/T)或电汇(T/T)。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明确是否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就不得交单。

5、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做成拒绝证书。

6、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的处理办法。

7、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这些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息,提前付款是否给予贴息等等。

8、关于指定代收行的意见。

二、托收指示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所有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除非托收指示另有授权,代收行将不理会除向其发出托收的一方/银行以外的任何一方/银行的任何指示来源考试大网。

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致,并应包括以下各项适用的内容:

1、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的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真号码等。

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3、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4、(1)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2)交单条款。

5、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

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

8、发生不符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它指示情况时的指示。

托收行在缮制托收指示书时,应将交款指示明确、清楚地表达出来。交款指示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在代收行与托收行有账户联系时

如果托收行在代收行设有账户——

托收指示可注明这样的文句:upon collection, please credit the proceeds to our account with you unde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请将托收款贷记我行在你行的账户并通过航邮或电报通知我行)

如果代收行在托收行设有账户——

托收指示可注明这样的文句: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your account with us.(请代收货款并通过航邮或电报授权我行借记贵行账户)

在代收行与托收行无账户联系的情况下,可找一家与托收行和代收行均有账户关系的代理行。

如果托收行在该行设有账户——

则托收行可在托收指示书上作这样的交款指示:Upon collection, please remit the proceeds by airmail/cable to …Bank for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them under thei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请将托收款通过航邮或电报寄往某某银行,以贷记我行在他行的账户,并通过航邮或电报通知我行)

如果代收行在该行设有账户——

托收指示上可注明: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reimburse us through … Bank by asking them to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their account.(请代收货款并通过要求某某行以航邮或电报授权我行借记其账户的方式偿付我行)。

推荐第2篇:境外托收

境外托收

“托收”是指(债权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发票或两者兼有,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或提示行)向付款人(债务人)提示并要求其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根据委托人提交的单据种类不同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光票托收”是指委托人向银行提交的仅仅是金融票据。而\"跟单托收\"项下的委托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的是商业单据或商业单据及金融单据。

托收业务功能

托收业务属商业信用。托收行与代收行对托收款项能否收妥不负责任。

托收业务品种

根据方向不同,托收业务可分为进口代收业务和出口托收业务,出口托收又分为出口跟单托收与出口光票托收;进口代收可分为进口跟单代收和进口光票代收。

出口托收

出口商委托我行向国外的进口商以跟单托收方式收取货款的业务。

客户办理出口托收业务步骤

1、客户填写托收委托书;

2、对客户委托书中的各项委托事项,包括交单条件、单据种类等,依照合理谨慎的原则逐一进行审核;

3、按照ICC522,指示代收行按照委托书的各项规定办理委托业务;

4、我行确定索汇路线,对外进行积极有效催收考核;

5、按国家政策和外汇局的有关规定对收回的款项办理结汇手续。

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银行,由银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出口跟单托收的功能和特点

1、银行代理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收取出口款项;

2、托收项下,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3、货款是否能收汇全凭国外客户付款情况,银行不承担责任;

4、银行在收到国外款项后,将按客户指示办理入账或转账手续。

客户办理出口托收业务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客户出口取得有关单证后,委托银行办理对外跟单托收,应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托收方式,即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如未注明,按付款交单处理。

2、客户可向银行指定国外代收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行),但如与该指定银行无代理关系,或客户未指定代收行,银行有权代客户选择国外代收行。

3、如银行收到代收行关于付款人拒受单据或拒付的函电并通知客户后,客户60天内不作答复的,代收行可在发出拒付通知书60天后退单。

4、客户如欲减额、延长付款期限或改变交单条件等,须凭客户的书面意见及有关经贸委和主管部门的批文办理。

出口光票托收是出口商将从国外收到的清算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委托银行向境外收款的结算业务。由于这种托收方式仅凭清算票据进行,不附带出口业务单据,故称“光票托收”。

出口光票托收业务功能和特点

1、银行代理客户向国外收取清算票据款项。

2、客户应注意银行汇票、本票与国外客户支票的区别,后者只在国外客户账户中有足够款项的情况下,方可获得付款。

3、客户如果对收到的国外银行票据之真实性有怀疑,可持票到银行核对印鉴之表面是否相符,委托银行向出票行查询,以防诈骗。

办理托收业务的步骤

客户在收到国外清算票据后,在票据背面背书(盖财务章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可委托银行向外托收。根据票据的种类、币别、金额、付款地区、收款人资信情况,决定采用“立即贷记”或“收妥贷记”的托收方式。

1、“水即贷记”方式收汇快、费用低,但存在退票风险,对于过期或未到期的票据、曾遭拒付的票据、票面有更改、损坏的票据、没有磁性油墨的票据等不采用此方式托收。

2、“收妥贷记”方式安全稳定,但收汇时间长,费用较高,小额票据不宜采用此方式收款。

光票托收的退票

1、采用“收妥贷记”方式的,在收到代收行的退票通知及退回的票据后,银行将通知委托人办理退票手续。

2、采用“立即贷记”方式托收的,如退票在协议规定的退票期通知的,已收到的头寸银行不予解付,通知委托人办理退票手续;如超过退票期限,银行已将票款解付的,银行将视情况不予接受退票,或退回票款,或协助代收行向客户追索

进口代收业务是指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客户提示,并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赎单。我行开展的进口代收业务是国外托收行受出口商(客户)的要求,委托我行以进口代收方式向进口商(客户)收取货款的业务。

进口代收业务的功能和特点

1、进口代收业务按照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2、国内银行代理国外银行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后赎单;

3、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4、银行将严格按国外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处理单据。

进口代收业务的办理程序

1、通知:客户接到进口代收赎单通知后,应到银行办理有关付款或承兑或拒付的手续;

2、付款:在付款交单的条件下,客户(付款人)填妥有效付款凭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及提交有关的报关单正本供审查。客户付款后,即可拿到正本单据,凭以提货;

3、承兑:在承兑交单条件下,付款人需需办理承兑手续,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承兑远期汇票并提交银行,然后领取正本单据,凭此提货,并在到期日付款;

4、拒付:若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拒付手续,由银行代为保管单据。

进口代收业务的对外付款

银行按结售汇的规定对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审核后,如客户提交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及“进口付汇备案表”符合条件的,可按下列方式对外付款,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1、付款人以其自有外汇支付的,从其现汇账户划款支付;

2、使用银行贷款的,由信贷部门提供资金支付;

3、需银行售汇的,应提交购汇申请书及相应的购汇资金,由银行按规定售汇支付。

进口代收业务的拒付与退单

如付款人拒付,银行将通知委托行并办理退单手续:

1、如自发出通知2个月后未得到委托行处理单据的指示,银行将主动退单;

2、如委托行指示退单,银行将按指示办理;

3、如委托行授权无偿交单,银行在计收有关费用后向付款人交单。

我行办理进口代收业务的要点

1、我行将按照有关的国际惯例办理进口代收业务。在符合国际惯例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严格执行国外托收行委托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指示;

2、遵循委托书的交单条件,向客户办理交单手续,如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在洽商托收行后按照其指示办理;

3、需要购汇对外付款的,按照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购汇手续。

推荐第3篇:托收申请报告

托收申请报告

株洲市医保处:

本单位(单位名称:XXXXXX)为方便办理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业务,现特申请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请予以批准!

开户银行:XXXXXXXXXX 帐

号:YYYY YYYY YYYY YYYY YYYY 开户户名:XXXXXX

申请单位:

推荐第4篇:托收案例

第七章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业务

案例1:

托收案例

某地B公司与国外马斯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交了一笔业务。在交易会上口头商谈时曾提过按凭单即期付款的信用证结算,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支付条款规定:“Payment by draft drawn on buyer payable at sight ”。另外,合同中关于装运货物的品质条款规定:“Quality certificate by C.I.B.at loading port to be taken as final”。B公司按合同规定于交货期前按时备妥货物,准备装运,但始终未见买主开来信用证。于是,于6月20日向买方去电催证。但买方复电称,根据双方贸易合同规定并非信用证结算货款,是以即期付款交单方式办理托收。B公司有关结算人员即查询该笔业务经办人员,经业务人员回忆在商谈时确定提过货款按即期付款的信用证方式结算,并未接受托收方式。B公司有关人员又核对合同上关于支付条款的规定,认为该条款是凭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付款,虽然并未接受托收方式,但从该条款中也未明确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双方几经交涉、洽商,但由于买方的外汇正在申请中,尚未正式获批,所以无法在装运期前开立信用证。B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考虑装运期,最后接受买方的意见,以见票45天付款交单(D/P 45 days after sight)办理托收,但由原即期付款改为远期付款,卖方要求并经同意由买方负担45天的远期利息。

B公司按期装运货物后,于7月25日按以见票45天付款交单办理托收手续,并在托收指示书上规定45天利息与货款一起收取。

9月20日B公司接到托收行通知,该笔托收票款业已收到,但据代收行称,付款人拒付利息,银行只收回货款部分。

B公司经研究认为买方马斯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信太差,本应按即期信用证结算,而在交货时却推翻诺言,要改以远期托收结算。虽然其利息可以由买方负担,但待付款时又再次推翻诺言,拒付利息。B公司随即于9月25日发电向买方追究,而买方于9月29日回电如下:

“你25日电悉。关于第××××号合同项下货物,我方提货后发现货物有部分霉斑。我本应准备退货拒付货款,但考虑我双方今后长远贸易关系,故作出最大让步,接受了货物,但仅在该笔托收中我未付利息作为弥补由于货物霉变的损失。谢谢合作。”

B公司从上述电文中看出一个问题:买方业已提取货物。这说明代收行早已放单给买方,所以买方才能凭单提货。既然买方没有按我方要求托收整笔货款,也就是说拒付了部分货款,而且我方在托收指示书上明确指示代收行要货款与利息一起收取。买方拒付部分票款,为什么代收行还放单给付款人?代收行理应将付款人拒付的情况通知我方,然后根据我方意见决定是否放单,这才符合国际惯例的作法。B公司即通过托收行欲向代收行提出责问,但托收行不同意B公司意见,理由如下:

对于你公司第××××号托收事宜,我行认为代收行的处理办法符合国际惯例。对于托收票款要收取利息,如果你公司认为其利息必须坚持收而且不得放弃,则必须在托收指示书中明确强调规定不得放弃,否则代收行在对方拒付利息时,可以放单给付款人。这是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明文规定的。

B公司根据托收行的意见,又查阅了URC522有关条款,不得不放弃利息的收取,而且货物已被对方提取,只好以认输而告结案。

案例分析:

B公司应从这笔业务中接受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训:

1、签订合同时要以慎重的态度,完整地、详细地、准确地订立合同中的一切条款。本案例中B公司虽然在与交易商洽谈时曾提到过以即期付款的信用证结算货款,但在正式签订有效的合同条款时缺乏慎重的态度,没有将支付条款完整地明确规定,而只是规定:“Payment by draft drawn on buyer payable at sight”,这即是规定“凭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付款”,非常笼统。因为不但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可以“凭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付款”,而且在托收方式下也可以“凭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付款”,所以该合同条款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支付方式,结果晚期收汇造成利息损失的责任主要在于B公司。

2、交易行为应该规范化。本案例合同中关于装运货物的品质条款规定:“Quality certificate by C.C.I.B.at loading port to be taken as final.”(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在装运港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当买方电称货物发现霉斑,但B公司在装运前,经商检部门检验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有品质证书为证。买方并未经当地的有关检验部门复检也未提供有效的复验证书,仅凭电文中一句话:货物发现霉斑。B公司对此不表示态度而默认货物不合格,这种交易行为是不妥的。

3、应熟悉掌握国际惯例。根据URC522第20条规定,如果托收指示书规定应收取利息而付款人拒付利息时,除非托收指示书上明确规定收取利息不得免除,提示行可以视情况在未收取利息而凭付款或承兑或其他条件将单据交与付款人。这就是说,如果托收的委托人意欲委托代收行收取利息,不但要在托收指示书上明确作出规定,而且还要明确强调其应收利息不得免除,否则代收行在放单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利息。因为B公司在托收指示书上仅规定45天利息与货款一起收取,并未强调此利息不得放弃,所以代收行在未收到利息的情况下放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另外,本案例中的利息是经与对方商讨后确定的,其数额应该是明确的,如果B公司在制作商业发票和汇票时将利息与货款加在一起向付款人托收,其利息收回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因为对于一张汇票,付款人不是承兑/付款就是拒付,即使拒付代收行也不能放单给付款行,其货权仍然掌握在B公司手中。

案例2:

广交会上,我 B公司曾与叙利亚 C公司签订了一批总值10多万美元的出口工具的合同。付款条件是装船前先 T/T预付20%,其余80%为 L/C即期支付。随后 C公司按时开出了 L/C并按规定支付了20%的预付款,我方也按正常情况向工厂订货,同时准备按时装运。不巧的是,工厂所在地连降暴雨,工厂遭受水灾而不能按时交货。我方便及时将以上情况告知叙方 C公司,并告知可重新向其他工厂订货,估计交货期要在原来的时间上后延45天,若能接受此点,请他们速修改 L/C的装效期,否则将退回预付款,并请求解除合同。很快 B公司便收到 C公司答复,称可以接受延期交货,但因修改 L/C费用较高,请我方做证下托收,即O/P支付,他们会按时付款赎单。我方 B公司考虑到已收20%预付金,加之是因我方原因而不能按时交货,便没有再坚持修改L/C,而接受了证下托收。其实 B公司业务员也想过证下托收的风险,所谓证下托收与一般托收的性质完全一样,这种支付方式已将L/C的银行信用转变成了商业信用,这时原 L/C可以说已是一张废纸,但认为已收20%预付款,从我方口岸到叙港口的班轮在海上航行要20多天,那时单据早到了对方银行,若 C公司不付款赎单,我方可通知船方将货运回,用对方预付金作为来去的海运费还略有余。因此类商品为大路货,我方稍作整理后还可以卖给其他客商,所以基本无风险。40多天后 B公司将他们所重新订的货装船出口,并证下托收交单向原开证行收款,谁知 C公司却未按时去开证行赎单付款,而谎称未收到全套单据,并再次向我方保证会尽快付款赎

单。这样我方 C公司便放松了警惕,也忘了原本应该采取的有力措施,加之这期间有一假日,使叙方 C公司有效地拖延了时间。20多天后货按时到港,船方按规定将货卸到了叙港口。这时 C公司仍未去开证行付款赎单。 B公司十分着急,多次电催 C公司去银行付款,但此时 C公司却不予答复,不久开证行即告知 C公司不受单,并要我方告知怎么办,这时我方只好要求开证行将原单退回。收到开证行的退单后,B公司将正本B/L交我外运公司,请他们想法将该批已卸叙方港口的货物运回来,不久外运公司告知暂无法在叙港口提货,原因是叙国海关规定退回的商品必须有原进口商的书面退货声明,并经叙方银行书面证实后海关才能办理退关及退货手续。得此消息后 B公司立即又与C公司联系,请他们在违约的情况下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出具退货声明等。此时 C公司却答复现该类商品市场行情突变,若我方同意降价50%,他们可以去付款赎单,而对要求帮助办理退货手续等却只字不提。B公司听后十分气愤,多次去电指责 C公司的无理行为。同时去电与我驻叙商务处联系,请他们给予帮助。后商务处告知他们十分同情我方处境,但叙国海关确有以上规定,他们也无能为力。在这期间 B公司也试图将此批货转售给叙国其他客商,但也因受叙国内外汇政策及叙海关规定的影响而未能实现,90天后叙海关按他们的规定将此批商品作为无主货物进行拍卖,事后从其他渠道得知,还是 C公司从他们的海关低价购走了这批商品。

案例分析:

从以上事实不难看出,这是叙不法商人与他们海关的某些官员串通,利用叙国海关的某些规定进行的一次诈骗活动,我方 B公司在此案中损失了近70万人民币,从中我们也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0/P支付方式下的收汇风险。 B公司对此虽有防范,但因对进口国的有关规定未作事先调查了解所以也功亏一篑。获得的仅是惨重的损失和深刻的教训。据我们了解,还有一些国家也有叙国类似的规定,如巴基斯坦、约旦、孟加拉等国,而与这些国家的商人进行贸易时,他们常常也要求采取这样的支付方式,即先预付合同项下货款的10%-30%,余款待卖方传真给买方已装船的正本B/L后,买方再T/T支付,则实为O/A支付方式的一种。我们有的业务员认为采用此种方式没什么风险,因正本B/L在我方手中,还收有预付货款。其实不然,如遇上行情突变,商人为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便很可能采取以上案例中损人利己的做法。为杜绝在此种支付方式下的收汇风险,须做到:

第一,应要求预付大于来回的海运费。

第二,该出口商品应是大路货,否则一旦发生退运很难将退回之货作内销处理,同样会造成较大损失。

第三,要事先了解进口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并随时保持与船方的联系,若在船到目的港前未收到全部货款,一定不要将货轻易卸在对方港口。

第四,一定要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寄出正本B/L。

第五,投保短期出口买方信誉险,以防不测。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商业信用下的支付方式所固有的风险性,但只要我们提高警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总是可以化险为夷的。

案例3:

D/P改D/A致损案

某年4月9日,某托收行受理了一笔付款条件为D/P at sight的出口托收业务,金额为USD100 000.00,托收行按出口商的要求将全套单据整理后撰打了托收面函一同寄给了美国

一家代收行。单据寄出后一星期委托人声称进口商要求委托行将“D/P at sight”修改为“D/P at 60 days sight”。委托行在强调D/A的风险性后,委托人仍坚持要修改,最后委托行按委托人的要求发出了修改指令,此后一直未见代收行发出承兑指令。当年8月2日应委托人要求,委托行通知代收行退回全套单据。8月19日委托行收到代收行寄回的单据发现三份正本提单只有两份,委托人立即通过美国有关机构了解到,货物已经被M.W.Internation即进口商提走。此时委托行据理力争,要求代收行要么退回全套单据,要么承兑付款,但是代收行始终不予理睬,货款最终没有着落,而委托人又不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事隔数年,货款仍未收回。

案例分析:

D/P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的简称,D/A为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的简称,两者均属于托收方式,但D/A比D/P风险更大。在D/A项下,进口人主要在汇票上承兑之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如果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此案例中委托人应该意识到 D/P改为 D/A的风险在于进口方将把付款赎单改为承兑交单,即进口方在不付款只承兑的情况下就可以取得货运提单,获得货物,并且提单是以进口方为收货人,使得进口方很容易提货。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有关规定,只要委托人向托收行作出了清楚明确的指示,银行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即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此外更有甚者,有时银行与外商勾结,造成出口方款、货两空 。

此案的经验教训在于:

1、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义务,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因此出口方在选择托收方式结算时,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互相信任,只有在进口方信誉比较好的情况下,方能选择此方式。

2、采用托收方式成交,提单不应以进口人为收货人,最好采用“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即“made out to orde.And blank endorsed”提单,避免进口方直接提货,便于银行处理提单的转让。

3、在选用托收方式结算时最好选择 D/P付款条件,D/A付款比 D/P风险大。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大额出口业务可采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合使用。切忌大额出口业务采用托收结算方式。

推荐第5篇:银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推荐第6篇:托收证明

证明

××银行:

由贵行开出的承兑汇票号码如下: 票号: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付款行全称:××银行

收款人全称:承兑上收方名称 收款人开户银行:承兑上收方银行 收款人账号:承兑上收方账号 出票金额(大写): 小写金额: 出票日期: 汇票到期: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未能在到期日前办理托收,导致银行汇票超期,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特此证明!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

推荐第7篇:托收案例

甲公司2008年一月份以托收方式,到岸价格出口到智利铝餐具共四批,合计9000美元,将发票、提单等文件由××银行收款,约三个月后收到其中一笔货款,其他三笔未付款。经催促,约过两个月后,该买方来信称货物损坏及为支付政府仓租,必需将该货品在当地拍卖抵偿,甲公司以已损失为由即去信通知买方,请求将损失及仓租费从本批货款中扣除。经取得商检及我国领事签证,甲公司同意赔货,又过两个月又接到一笔货款,但所剩两笔约3000美元仍未付款,前后已过一年。

问题:

1、在本案例中,出口商遭受进口商拒付风险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在案例中,可以吸取哪些教训?

 解析

1、在本案例中,出口商遭受进口商拒付风险的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种:

 (1)交单条件为承兑交单或远期付款交单,而非即期付款交单。依据承兑交单条件,

进口商只需将汇票承兑即可拿走提货单据提货,汇票到期时,进口商可能拒付。在本案例中,进口商可能是采用了远期付款条件而让进口商有机可乘。

 (2)在分批装运、分批付款、分批提货情况下,即使是即期付款交单,进口商也可

能钻空子,将畅销部分全部提走,留下滞销的部分置之不理。即使是即期付款交单,如果甲公司同意分批付款、分批提货,即意味着一部分货款实际上成为远期收款性质。本例中的出口商可能同意进口商一次赎单,分批付款、分批提货,进口商乘机对货物中畅销的部分付款,而其余部分则拒付。

 3)托收委托指示下不明,代收银行擅作主张。这可能是由于出口商托收委托书中没

有严格规定各项交单条件,造成代收银行对委托的随意解释,并不经过委托人而自作主张。比如,委托书中没有防范进口商利用“当地习惯”的条款文句,代收银行擅自按当地“货到见票”的商业习惯办理交单事宜;或代收银行自己决定将单据借出;或是代收银行单方面把付款交单改成承兑交单办理等。

2、从此案例中,可以吸取如下几点教训:

 (1)出口商应力争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

 (2)在分批装运、分批付款、分批提货的托收中,出口商不能笼统同意“分批提货”,

而应在同意前提出一定条件,如各种规格的货物必须按比例提取,配套的商品必须成套提取,分批付款,分批赎单等。

 (3)在托收委托中,应严格规定交单条件,明确代收银行的责任义务,严禁其自作

主张,擅改委托指示。

 (4)当出口商遇到进口商无理拒付,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能一味纵容迁就。如果索

偿不成,要及时提交仲裁或诉讼,切忌优柔寡断、贻误时机。

 (5)出口商为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风险,应在交易前应采取一些对策。最根本的是

调查清楚进口商的资信和作风,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在交易前了解货物在进口地的销售状况,当地商业习惯、外贸、外汇管制情况;事先选好合适的代理人;争取自办出口保险等

推荐第8篇:汇款与托收

汇款与托收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汇款方式下,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 1 )。

①汇款申请书 ②买卖合同 ③付款委托书 ④付款通知书

2.托收进口押汇是指( 1 )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向进口商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①代收行 ②托收行 ③出口商 ④提示行 3.以下属于顺汇支付方式的是( 1 )。

①汇付 ②托收 ③信用证 ④银行保函 4.D/P·T/R意指( 3 )。

①付款交单 ②承兑交单

③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④承兑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5.T/T是指( 2 )。

①提单 ②电汇 ③信用证 ④银行保函

6.从汇款速度来看( 3 )是一种最快捷的结算方式,也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

①信汇 ②票汇 ③电汇 ④远期汇款

7.通过汇出行签发银行汇票来实现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是( 3 )。

①电汇 ②信汇 ③票汇 ④银行转账

8.在托收结算方式下,一旦货款被买方拒付,在进口地承担货物的提货、报关、存仓、转售等责任的当事人是( )。3

①需要时代理人 ②托收行 ③代收行 ④付款人 9.银行为进口商先行提货而出面担保的行为是( )。4 ①信托收据 ②出口押汇 ③进口押汇 ④提货担保 10.在票汇中使用的票据是( 2 )。 ①商业汇票 ②银行汇票 ③本票 ④支票 11.下列属于国际结算基本结算方式的是( 3 )。

①银行保函 ②国际保理 ③汇款 ④票据包买 12.T/T、M/T和 D/D的中文含义分别为( 3 )。 ①信汇、票汇、电汇 ②电汇、票汇、信汇 ③电汇、信汇、票汇 ④票汇、信汇、电汇

13.跟单托收业务中,即期D/P、远期D/P、D/A做法步骤不同主要发生在( 4 )之间。

①委托人与托收行 ②委托人与代收行 ③托收行与代收行 ④代收行与付款人

14.票汇结算的信用基础是汇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商业信用,办理中使用的是( 2 )汇票。

①商业即期 ②银行即期 ③商业远期 ④银行远期

15.未经委托人指示,代收行同意付款人的请求,以T/R条件借得提单提货,但到期却未能付款,则应由( 3 )负责。

①委托人 ②托收行 ③代收行 ④付款人 16.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是( 4 )的融资。 ①进口商给予出口商 ②托收行给予进口商 ③代收行给予出口商 ④代收行给予进口商

17.托收方式下,委托人开具的汇票的付款人应该是( 1 )。 ①进口商 ②托收行 ③代收行 ④提示行 18.以下关于托收指示说法错误的是( 2 )。4 ①是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 ②是代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 ③是托收行制作的 ④是托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 19.收款最快、费用较高的汇款方式是( 1 )。 ①T/T ②M/T ③D/D ④D/P 20.对于出口商而言,承担风险最大的交单条件是( 3 )。 ①D/P at sight ②D/P after at sight ③D/A after at sight ④T/R 21.下列业务中,不属于托收行责任的是( 2 )。 ①按委托人指示办事

②对邮寄单据遗失负责

③在委托人未指定代收行时选定一家代收行 ④以应有的勤勉和谨慎处理业务

22.“汇款方式”是基于( 2 )进行的国际结算

①国家信用 ②商业信用

③公司信用

④银行信用 23.国际商会的以下出版物中,适用于托收的是( 2 )。 ① UCP 600 ②URC 522 ③ISP 98 ④INCOTERMS 2000 24.客户要求银行使用电汇方式向国外收款人汇款, 则电讯费用由( 承担。

①汇出行

②汇入行

③汇款人 ④收款人

25.银行办理业务时通常无法占用客户资金的汇款方式是( 1 )。①电汇 ②票汇 ③信汇 D.以上都是 26.代理行向收款人解付电汇款项之前需要( 2 )。 ①核对汇出行授权人签章 ②核对汇出行密押 ③核对汇出行电文格式

④核对汇出行汇票票根 27.对出口商有利的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1 )。 ①先结后出 ②赊销

③延期付款

④售定 28.对进口商不利的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 4 )。 ①延期付款 ②赊销

③售定 ④预付货款 29.承兑交单方式下开立的汇票是( 2 )。

①即期汇票

②远期汇票

③银行汇票

④银行承兑汇票

) 3 30.即期付款交单中,出口商往往开立( 1 ),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提示。

①即期汇票

②远期汇票 ③银行汇票

④银行承兑汇票 31.以下国际结算方式中,费用最高的是( 4 )。 ①货到付款 ②预付货款

③托收

④信用证 32.出口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的结算方式是( 1 )。 ①D/A 托收 ②预付货款 ③保兑信用证

④即期信用证 33.在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的融资方式中,委托人是( 1 )。 ①进口商的银行 ②进口商

③出口商的银行 ④出口商

二、多项选择

1.下列属于顺汇的结算方式是( 134 )。

①汇付 ②托收 ③电汇 ④信汇 ⑤L/C 2.下列属于逆汇的结算方式是( 25 )。

①汇付 ②托收 ③电汇 ④信汇 ⑤L/C 3.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是( 15 )。

①信用证 ②托收 ③汇付 ④汇款 ⑤银行保函 4.银行对出口商的融资主要包括( 245 )。2345

①进口押汇 ②出口押汇 ③打包放款 ④汇票贴现 ⑤红条信用证 5.托收按交单方式不同分为( )。13

① D/P ②D/D ③ D/A ④T/T ⑤M/T 6.汇款方式通常涉及到的当事人包括( 2345 )。

①需要时的代理 ②汇款人 ③收款人 ④汇出行 ⑤汇入行

7.进口商必须在付清货款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这种结算方式是( 23 ①光票托收 ②即期付款交单 ③远期付款交单

)。 ④承兑交单 ⑤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 8.属于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包括( )。234

①信用证 ②托收 ③国际保理 ④汇款 ⑤银行保函 9.以下哪些单据属于金融单据( 145 )。

①汇票 ②发票 ③运输单据 ④支票 ⑤本票

10.关于国际贸易使用托收方式结算,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1345 )。

①是跟单托收

②可以是跟单托收,也可以是光票托收 ③卖方有银货两空的风险

④是一种依靠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 ⑤可以使用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

三、填空题

1.汇款结算方式分为( 电汇 )、(信汇 )、(票汇 )三种。 2.汇款业务的基本当事人有( 汇款人 )、(收款人 )、(汇出行 )、( 汇入行 )。

3.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三种方式,其中以( 电汇 )最为快捷、使用最为广泛。

4.受汇款人委托,将资金汇出的银行称为( 汇出行 )。 5.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 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 )。 6.托收的种类有(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 )。

7.结算按资金的流向和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分类有( 顺汇 )和(逆汇 )两大类别。

四、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者在括号内打“T”,误者在括号内打“F”。

1.逆汇法是由收款人出具汇票,交由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资金,其特点是资金流向和结算工具的流向相同。( F )

2.信汇、票汇、电汇三种汇款方式中,付款行查验汇款真实性的方法相同,都是查验汇出行的签字。( F )

3.票汇是银行用即期汇票作为支付工具的结算方式。( T ) 4.汇款业务中,汇入行在收到汇出行头寸拨付通知后,方可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F )

5.对于出口商而言,采取远期付款交单比采取承兑交单所承担的风险更大。( F )

6.汇款的偿付是汇出行向汇入行拨付头寸的行为。( T ) 7.在远期付款方式下,对卖方而言,托收的风险小于汇款。( T ) 8.光票托收可以附带商业单据,也可以不附带商业单据。( F ) 9.信托收据实质上是银行向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T ) 10.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不利于进口商;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进口商,对出口商不利。( T )

11.偿付行不负责审单,只凭开证行指示或授权,偿付款项给议付行。( T )

12.托收项下,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付款人是进口商或买方。( T )

13.在托收结算方式中,对卖方来说,CIF价格条件比FOB有利。( T ) 14.汇款结算都是通过银行来传递资金的, 所以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F )

15.在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一切行为是按照托收委托书来进行的。( T ) 16.从理论上讲,承兑交单相比于付款交单对于买方更为便利,因为承兑交单中买方承兑后即可提货,往往可以不必自备资金而待转售所得的货款到期时付款。( T )

17.代收行同意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后产生的风险和后果都由出口商承担。( F )

18.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是对出口商的贸易融资。( F )

推荐第9篇:延期托收证明

延期托收证明

重庆银行北碚支行:

我单位收到一张贵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贰零壹贰年零捌月壹拾陆日,票号31300052 21556267,出票人全称:重庆凯尔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390101040018883,付款行全称:重庆银行北碚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全称:重庆宏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31080201040002682,收款人开户银行:农行二郎分理处。金额:壹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时间:贰零壹叁年零贰月壹拾陆日。因春节放假所以超过承兑日期,请贵行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

广州新星有限公司

推荐第10篇:话费托收协议书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下称甲方)长期向客户(下称乙方)提供_________电话通信服务,为方便甲、乙双方办理通信费用的收、付结算,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办理话费托收的帐户必须是_________相关银行或邮政储蓄的帐户,不得为异地帐户。

二、甲方提供乙方通信费用的收款凭证或电子数据到乙方开户的邮储或银行,乙方委托其开户银行或邮储在收到甲方的通信费用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或电子数据后将乙方通信费用的款项转入甲方指定帐户,而不必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三、乙方应付甲方的通信费用不得拒付,每月甲方通过乙方开户的邮政储蓄或银行划款。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的基本划帐时间内因乙方存款金额不足而划不到乙方话费款时,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的通信实行暂停服务处理。乙方需在甲方停机日次日至下一个扣款期前到甲方的现金交费点交纳现金。

四、乙方未按时交纳通话费用的,甲方自次月_________日起,每日按照乙方应收通信费用的_________%收取滞纳金,同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通信费用及滞纳金。

五、已经划款转讫的话费收费发票,乙方属单位客户的需自行到开户银行领取,乙方属个人客户的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通信地址投送,乙方必须填写准确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此地址必须是_________的通邮地址。因乙方填写的通信地址不正确或不通而导致乙方收不到话费发票的,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连续欠费_________个月的,甲方将对乙方做欠费销号处理,此托收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在签署此托收协议前所产生的所有欠费,甲方可直接从此托收帐户扣款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

八、乙方办理过户或改号业务后,必须办理取消此托收协议的手续,否则甲方将继续从乙方此协议中的托收帐户扣款,直至乙方办理取消该协议之日所在计费月止。

九、乙方收费数据以甲方的电脑系统数据为准。

十、乙方每月_________日后可通过拨打甲方_________话费查询台自行查询话费,如对收费有疑问,可拨打甲方服务热线_________查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位托收客户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章、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最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正式按下述乙方委托帐户开始托收。如乙方取消托收或更改下述内容,需重新签定本协议。

十二、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如有修改或补充,甲方将以业务通知形式在营业厅张贴或以其它书面通知乙方、修改或补充后的协议自通知注明的日期起即为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三、乙方同意在如下邮储或银行帐户托收_________话费(表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11篇:款托收委托书

***款托收委托书

致**公司:

兹有**(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与贵公司联络,将此笔***款项计***(大写:人民币****)支付该人,账户名***,账号: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况属实,若由此引起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

附件一: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持有人签名)

附件二:送货签收清单

(加盖单位公章)

___年__月__日

授权收款委托书

***公司

现委托下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贵公司办理货款(合同号:***)结算事项中,作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代理与贵公司办理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等货款结算的手续。

附: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委托单位:*****(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名)

日期:

收款委托书

根据贵公司与我公司之协议,委托我公司负责XXXX工作:

a) XXX费:¥

现工作已顺利完成,望贵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尽快将以上费用总额 (人民币)X万X仟X佰元(¥)汇入我公司帐户。

公司名称:XXXXXXXX开户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盖财务章)

日期

第12篇:托收凭证样本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向汇票承兑行收款的,应填写托收凭证。委托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银行承兑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账户。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分别为托收凭证受理回单联、托收凭证贷方凭证联、托收凭证借方凭证联、托收凭证汇款依据或收帐通知联及托收凭证付款通知联。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所有托收复印件按发出托收日期顺序排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备查。

二、发出托收的处理

1、在票据台帐中将发出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由库存状态转入发出托收状态。

2、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托收的处理:打印或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盖章、委托收款凭证复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帐。

2、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投寄至承兑行。

三、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

1、正常收回

收到通过支付系统、汇划系统及同城划来的款项,根据款项内容,核销托收卡片。填制表内外凭证并记账。

2、拒付、退票

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经审核为无理退票(拒付)或合理退票但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及时与承兑行联系后重新托收,并在票据台帐中,做相应的表外账户处理。

四、银行承兑汇票追索保全

1、对合理退票、拒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且与承兑行、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协商不成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向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出票金额和银行承兑汇票从到期日到实际付款日止时间的延付利息加上所有相关的催收费用。

五、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催收

1、逾期银行承兑汇票经催收后,10天以上仍未收到款项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向承兑行发出《银行承兑汇票赔付通知书》,加紧催收,并做好催收记录,直至收回款项。

2、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发出托收期间,因银行承兑汇票所附证明的内容有缺陷、银行承兑汇票审核等问题,相关市场营销人员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催讨。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第13篇:汇款与托收

模块四 汇款与托收

一、判断题

1.托收业务中有两地两家银行参与,故托收业务属于银行信用。( )

2. 在托收业务中,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定代收行,托收行可自行选择代收行。( )3.在采取托收方式结算时,如发现进口商财务状况恶化,应采取承兑交单方式。()

4.信汇、电汇和托收业务中的结算工具与资金流向相同,随意属于顺汇。( )5.汇付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交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所以属于商业信用,而托收通常称为银行托收,因而它属于银行信用。( )

6.出口商采用D/A30天比采用D/P30天承担的风险要大。( )

7.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522号规定,未经银行先同意,货物不能直接发给银行,也不能作为银行为收货人名单。否则,由发货人自行承担货物的风险和责任。()

8.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被称为代收行。( )9.根据《UCP500》的规定,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而不付出对价,不能构成议付。( )

10.只有银行承兑汇票才可在贴现市场上贴现。( )

11.汇票经背书后,使汇票的收款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若日后遭到拒付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

12.对出口商来说,D/A和D/P×T/R所承担的风险差不多。( )

13.托收是商业信用,所使用汇票是商业汇票,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所使用汇票是银行汇票。( )

14.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区别是:前者的付款人是银行,后者的付款人是公司.( )

15.汇票的抬头人是出票人。( )

16.在票汇情况下,买方购买银行汇票径寄卖方,因采用的是银行汇票,故这种付款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

17.在进口业务中,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都是利用外资的形式。( )

18.承兑交单的情况下,是由代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向进口人交单。( )

二、多项选择题(将正确选项的英文字母填在括号中)

1.进出口业务中用的支付方式有:(

A、付款交单 B、汇款 C、信用证 D、托收

2.关于顺汇描述正确的是:(

A、债务人主动向债权人付款的是: B、资金流向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同 C、包括汇款各托收两种形式 D、不仅有商业信用也有银行信用

3.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风险有:(

A、开证行拒付 B、进口商破产倒闭 C、进口国发生内乱或战争 D、进口末申领到进口许可证

4.托收行在向代收行寄出跟单托收项下单据前的处理手续应包括:(

A、审核托收申请人制填的申请书 B、核对单据的种类和份数 C、审核单据内容是否与合同相符 D、缮制出口括收委托书

5.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时出口商应注意:(

A、考察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作风 B、了解进口国的贸易和外汇管制 C、了解托收行的资信 D、出口合同争取采用CIF条件成交

6.托收结算方式下银行免责的情况有:(

A、单据在寄送中的延误所引起的后果 B、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后果 C、单据不相符所引起的后果 D、由于疏忽没有按委托指示所引起的后果 7.汇款结算方式的类型包括:( )

A、电汇 B、买汇 C、票汇 D、信汇

8.托收的交单方式有? ( )

A、付款交单 B、承兑交单 C、承诺付款交单 D、议付交单

9.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 )。

A.预付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

10.国际货款结算工具的主要分类是( )。

A.支票 B.汇票 C.外币现钞 D.票据

11.常见的银行保函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 )。

A.投标保证书 B.履约保证书 C.付款保证书 D.还款保证书

三.填空题

1.顺汇中结算工具流向与资金流向( ),逆汇则( )。

2.汇付有三种方式,分别是( )、( )及( )。

3.在( )支付方式下,卖方在收到货款前将货物发运给买方,同时,把贸易单据通过其银行寄给买方的银行,买方的银行凭买方的付款或承兑放单给买方。银行本身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

4.请将以下国际贸易支付方式英文名词翻译成相应的中文名词: ①ADVANCE PAYMENTl:( ) ②OPEN ACCOUNT( ) ③DOCUMENTARY COLLECTION:( ) ④DOCUMENTARY CREDIT( )

5.国际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有( )、( )及( )。其中( )和( )是商业信用,( )是银行信用。

6.在( )支付方式下,买方在手带买方的付款后才将货物发运给买方。

7.在( )支付方式下,卖方在收到贷款前将货物发运给买方,买方在货物发运后一定时间内付款。

8.某出口公司采用托收方式结算,一笔是D/P30天,前者进口商必须在( )后才能取得单据,后者在( )后即可取得单据。

9.托收业务的基本当事人有( )、( )、( )和( )。

10.跟单托收按交单方式可分为( )交单和( )交单

四、单项选择题(将正确选项的英文字母填在括号中。

1.托收行的义务之一是:(

A、确保货物得到保护 B、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 C、审核单据的内容 D、保证为委托人收回款项

2.在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通常以( )为依据。如有特殊要求,应参照相应的文件或资料。

A.信用证 B.发票 C.合同 D.提单

3.以下关于托收陈述正确的是:(

A、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式 B、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 C、进口商向出口商提供资金的融通 D、各方当事人遵循UCP522办理业务

4.出口人开具的汇票,如遭付款人拒付时( )。

A.开证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B.保兑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C.议付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D.付款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5.以下关于汇款陈述正确的是:(

A、由于汇出汇款申请书是泄款人和汇出行间的一种契约,所以由于汇款申请书的错漏引起的延误、差错等,汇款人应自负后果 B、汇款属于顺汇性质 C、汇款的基本当事人包括汇款人和收款人 D、汇款方式比托收方式更安全,更迅速

6.承兑是( )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 B.收款人 C.出口人 D.议付行

7.托收业务中的PRICIPAL是指:(

A、托收行 B、代收行 C、卖方 D、买方

8.L/C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

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 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 C.50%随信用证项下,50%随托收项下 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

9.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采用赊销支付方式通常是由于:(

A、买卖双方国家有战争及*风险。 B、买卖双方首次进行贸易合作。 C、买卖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互相非常信任与了解。 D、卖方无法从其银行获得融资款以购买原材料备货。

10.代收行的责任之一是:(

A、审核单据的内容 B、执行托收行指示 C、服从付款人指示 D、保证付款人付款

11.国际商会针对托收业务制定的出版物名称简称为:(

A、URR 525 B、URDG 458 C、ISP 98 D、URC 522

12.承兑交单方式下开立的汇票是:(

A、即期汇票 B、远期汇票 C、银行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

13.以下关于汇款的表述正确的是:(

A、是汇款人通过银行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方式 B、属于银行信用 C、是一种保证收款人收到款项的方式 D、是一种逆汇方式

14.以下结算方式中属于顺汇的是:(

A、信用证 B、汇款 C、保函 D、托收

15.托收是一种:(

A、顺汇方式 B、保证出口商能得到付款的方法 C、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 D、进口商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付款方式

16.根据UP500的规定 ,银行有权拒付迟于提单日后多少天后提交的单据?( )

A、10天 B、7天 C、21天 D、30天

17.国际商行第500号出版物是指:(

A、《托收统一规则》 B、《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8.通过汇出行开立的银行汇票的转达移而实现款项支付的汇款方式是:(

A、电汇 B、信汇 C、票汇 D、银行转账

五、简答题

1、汇付方式涉及哪四个基本当事人?

2、简述国际保理的服务项目。

3、简述福费廷的含义。

4.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5.某提单显示:SHIPPER:ABC CO LTD CONSIGNEE:TO ORDER NOTIFY PARTY :XYZ CO LTD 请问(1)该提单属于哪一类型的提单? (2)该提单是否可以转让?

如可转让,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转让? (3)该提单由谁首先背书? (4)该提单是否一定要经过XYZ CO 背书?

六、案例分析

1、我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到美国,采用D/P AT SIGHT 结算货款,使用空运运输方式。甲公司为了防范风险,未征求美国代收行 BANK C 的同意,使将空运单上的收货人作成BANK C随后,甲公司通过托收行BANK R 将全套单(包括空运单)寄往BANK C,托收行在寄单指示上注明适用《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BANK C收到单据后通过BANK R通知甲公司,表示拒绝根据单据上的要求提货。请问,BANK C 拒绝提货的做法是否合理?BANK C拒绝提货的风险与责任应由谁承担?

2.我某贸易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2001年6月,D/P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收集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及开出以买方为付款人的60天远期汇票委托银行托收货款。单证寄抵代收行后,付款人办理承兑手续时,货物已到达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未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火焚毁,付款人又因其他债务关系倒闭,无力付款。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模块四 汇款与托收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5 F T F F F 6——10 T T F T F 11——15 T T F

F F 16——18 F F F

二.多项选择题(将正确选项的英文字母填在括号中)

1——5 BCD AB BCD ABD ABD 6——11 ABC ACD ABC BCD CD ABD

三、填空题

1.相同 相反 2.电汇 信汇 票汇 3.跟单托收 4.预付款,赊销,跟单托收,跟单信用证 5.汇付 托收 信用证 汇付 托收 信用证 6.预付款 7.赊销 8.付款 承兑汇票 9.委托人(出票人)付款人(受票人) 托收行 代收行 10.付款 承兑

四.单项选择题

1-5BCCCB 6-10ACBCB 11-15DBABC 16-18 CDC

五、简答题

1.汇付方式的基本当事人是:人是亏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

2.答:国际保理的项目有信用销售控制、出口贸易溶资、销售分户行的管理、应收帐款的收取或者帐款回收、坏帐担保或买方信用担保.

3.答:“福费廷”即包买票据,是包买商向出口人无追索权的购买的已经有债务人所在地银行承兑或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

4.(1)本质不同:本票是允诺式票据,而汇票是委托式票据.(2)基本当事人不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有 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3)是否需要承兑不同: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本票不需要承兑 (4)主要负债人不同:本票的负债人始终是出票人,而远期汇票的负债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5.(1)该提单属于托运人指示提单 (2)可以转让.通过背书方式进行转让 (3)该提

单由托运人ABC CO LTD首先进行背书 (4)该提单不一定要经过XYZ CO LTD 背书

六、案例分析

1.答:BANK C拒绝提款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根据UBC522,除非事先征得银行的同意,货物不得直接运交银行,也不应作成银行或其指定人为收货人。如果擅自这样做,银行无提货义务。发货人,既甲公司,应承担BANK C拒绝提货的风险与责任。

2.答:责任应由代收行承担。因为,在D/P60天结算方式下,代收行的交单应以付款人的付款为条件。而本案中,代收行在付款期限未到,买方向其出具信托收据(即T/R)的情况下,将提货单借给提货人提货,此行为的风险由代收行承担。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就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的货款,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而与出口人无关。因此,如代收行借出单据后,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对委托人负全部责任。因此采用这种做法时,必要时还要进口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或抵押品后,代收银行才肯承做.但如系出口人指示代收行借单,就是由出口人主动授权银行凭信托收据借给进口人,即所谓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方式,也就是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可以凭信托收据先行借单提货,日后如果进口人在汇票到期进拒付,则与银行无关,应由出口人自己承担风险。这种做法的性质与承兑交单相差无几,因此,使用时必须特别慎重.

第14篇: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所有托收复印件按发出托收日期顺序排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备查。

□◆发出托收的处理

1、在票据台帐中将发出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由库存状态转入发出托收状态。

2、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托收的处理:打印或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盖章、委托收款凭证复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帐。

2、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投寄至承兑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

1、正常收回

收到通过支付系统、汇划系统及同城划来的款项,根据款项内容,核销托收卡片。填制表内外凭证并记账。

2、拒付、退票

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经审核为无理退票(拒付)或合理退票但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及时与承兑行联系后重新托收,并在票据台帐中,做相应的表外账户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追索保全

1、对合理退票、拒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且与承兑行、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协商不成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向贴现申请人(或转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金额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出票金额和银行承兑汇票从到期日到实际付款日止时间的延付利息加上所有相关的催收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催收

1、逾期银行承兑汇票经催收后,10天以上仍未收到款项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向承兑行发出《银行承兑汇票赔付通知书》,加紧催收,并做好催收记录,直至收回款项。

2、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发出托收期间,因银行承兑汇票所附证明的内容有缺陷、银行承兑汇票审核等问题,相关市场营销人员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催讨。

第15篇:延期托收说明

延期托收说明

**行:

兹有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号要素如下:

票号:****

出票人:**公司

收款人:**公司

金额:壹拾万元整

出票日:2012年 8月 23日

到期日:2013年 2月23日

因单位财务人员失误,未能及时在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延误了托收时间,给贵行工作带来不便,请谅解。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延期托收特此说明,望贵行予以兑付为盼。

财务章:法人章:

**公司

2013年3月2日

第16篇:电子托收协议

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

付款授权书

委托人:

(下称委托人)

址:

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免填)

付款代理人:

银行

(下称付款代理人) 地址:

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使电费支付工作顺利进行,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委托人授权付款代理人办理下列事务:

一、委托人以其在

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

、户名为

)作为代缴电费至射阳县供电公司(户名为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射阳供电公司、账号为110963011929559807

1、开户银行射阳县工商银行)的指定账户(下称指定账户),授权付款代理人使用定期借记业务方式从指定账户划款用于支付上述费用,付款代理人无须事先通知委托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委托人应在其指定账户保留足够的余额,因指定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上述费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全部由委托人承担。

三、付款代理人根据射阳县供电公司通过其开户银行传来的收费通知在委托人指定账户上进行代扣。委托人所需要发票由射阳县供电公司提供。

四、委托人对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如有异议可到射阳县供电公司。

五、委托人若决定终止委托,应携带本委托书原件及书面终止委托申请书(单位需加盖预留印鉴)到付款代理人营业机构办理终止委托手续,并告知射阳县供电公司作好相应终止或变更手续。因委托人未告知原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行政纠纷和违约责任全部由委托人承担。

六、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付款代理人、收款人各执一份。

七、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章之日的次月起生效,在委托人终止委托之日的次月起失效。

银行业务专用章:

委托人签章(单位预留印鉴):

经办人:

第17篇:托收凭证填写

托收凭证填写

来源:承兑汇票 http://www.daodoc.com/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中国票据网提醒:托收凭证填写应注意一下内容。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

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第18篇:银行托收协议书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电信费用银行代收协议书

第一联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存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甲方)为方便客户(下称乙方)使用和租用电信业务生产费用的收、付结算,特委托银行实施电脑收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关于《深圳市特种委托收款结算办法》的规定,由甲方提供收费数据给银行,乙方同意其托收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款项自动划转甲方账户。

二、甲方的电信业务通信计费周期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的消费额度与缴费信用状态等情况,在计费周期内自动实时分次从乙方托收的银行账户上划款或在月度总结算时在乙方的银行账号上划款,为此不必事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采用预付服务方式,乙方同意甲方在开通服务前,根据乙方选定的消费额度从乙方的托收银行账户内划收预付费,甲方在划款成功后,才提供相应的电信业务服务。

四、乙方同意甲方依法向有关征信机构提供乙方使用电信业务的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的登记信息。

五、乙方在申请或使用电信业务期间,必须确保其银行账号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相关的费用,如甲方划款不成功,甲方有权限制乙方使用电信业务。如乙方超过约定的收费期限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名下所有的电信业务提供电信服务。因欠费导致电信业务暂停使用,期间甲方将继续计收月租费。在暂停使用60天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所有电信业务及拆机处理,并依法追缴所有欠费和违约金。违约金按应收费用总额的3‰计收。

六、甲方在已划转讫后向乙方提供收费发票,乙方属对公账号的单位用户交给乙方开户银行转送;属储蓄账号的住宅用户由甲方按乙方申请时登记的投递地址邮寄给用户,用户对话费及托收情况有疑问,请咨询甲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00,用户如未收到收费票据及需打印详细清单,可在三个月内(从费用发生时间起算)到甲方相关营业窗口或在电信局网站WWW.sz10000.COM.CN/查询,声讯费清单查询由各声讯台负责受理。

七、乙方名称、账号、投递地址等用户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更改手续,预留资金的用户在使用电信业务期间不允许过户及更改账号。

八、甲方因国家政策变更、资费调整等原因需要更改协议条款或变更计费周期、划款时间时,采用报纸或电台、电视台刊登公告等公众媒体或信函形式通知乙方,不再与乙方改签协议,并按新条款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订后即日生效,甲、乙双方及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单位用户需加盖单位财务章和开户银行复核章,邮政储蓄账户只受理住宅用户)。 **发票投递地址不填写时,则电话的安装地址自动默认为发票投递地址。**

第19篇:承兑逾期托收证明

证明

营业部:

我单位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票号为:

出票日期:

出票人全称:

付款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全称:

收款人开户银行:

汇票金额:

汇票到期日: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该承兑汇票延期。特此证明,敬请贵行见票给予办理,如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无锡市三金不锈钢有限公司2013年

财务章私章公章

第20篇:承兑托收延期说明

延期说明

XX银行XX支行:

我单位收到一张贵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日期:XX年XX月XX日 ,票号:XXXXXXX#, 出票单位:XXXXXXX ,收款单位:XXXX,金额X元 ,承兑到期时间XX年XX月XX日 ,因北京北一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书写被背书人:XXXXXXXX时发生涂改痕迹,导致无法正常托收,并超过承兑日期,请贵行予以办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有我单位承担。

特此说明!

单位公章:

财务章:

人名章:

单位名称: XXXXXXXXXXX

日期:XXXXX

托收申请书
《托收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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