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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一孩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13 09:02:22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生育一孩申请书

生育一孩申请书

我(男、女)系单位(存档单位)、村(居)委会人员,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与同志(男、女)结婚,我属()①初婚,未生育和收(抱)养子女;②再婚(离婚次数次),再婚前未生育子女,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一孩的相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计生专干和负责人(签字)

单位(存档单位)和村(居)委会(盖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随父入户婚育情况证明

兹有我单位(存档单位)村(居)委会同志(女)于年月日生,于年月日与北京籍居民(男)结婚,女方属初(再)婚未生育和收养子女,于年生育第一个子女(属计划内一孩),符合我省(市)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特此证明(所出证明均负法律责任)。原籍一孩生育服务证号:

计生专干和负责人(签字)单位、村(居)委会(公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单位(盖计生办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年月日

推荐第2篇:一孩生育证

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生 育 证 发 放 登 记 表

说明:

1.填表对象:

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拟生育一孩的夫妻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将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本《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免冠近照2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

3.登记编号为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三位按登记顺序从001开始编号。如0600

1准生证必须回女方户籍地申领?

郑州市二七区居民张红潮问:我弟弟2007年在二七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前两年夫妻没有打算要孩子。今年初,弟妹已经怀孕,可是因为她是外地户口,就不能在郑州领取准生证,还必须回女方户籍地去申领。女方长期在郑州工作,怀孕后没法长途跋涉回老家办理,难道办个准生证还有那么多限制?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生育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因此,应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一孩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即可,也可以提前办理。根据豫计生〔2003〕35号文件《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他相关证明);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办理准生证到底要多少钱?

商丘市宁陵县居民李明问:我们商丘办一胎准生证需要多少钱?村支书说要500元,看在我们是熟人的面子上给400元就可以了。到底需要多少?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生育证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推荐第3篇:一孩生育证明

一孩生育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

(2)《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居住不满半年);

(3)《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

2、办理程序:

(1)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

(2)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0日内不回复的,再酌情处理);

(3)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4)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5)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2一孩生育证明办理手续

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绘声身份证、结婚证、相片,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申领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社区)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镇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发给《生育服务证》、

3关于启用《一孩生育证明》的通知

〖我要听内容〗

各镇(街道、盐官景区管委会)计生办:

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持良好的生育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孩生育证明》样式《一孩生育证明》(附件)做成一张硬卡片,大小64开,正面底色玫瑰红,字黑色,“一孩生育证明”用宋体初号加粗,中间圆形“人口标志”为绿色(Φ20MM),下面“浙江省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用楷体四号加粗;编号、“剪角作废”宋体五号。反面底色为白色,字为宋体四号。《一孩生育证明》全市统一格式,由市人口计生局印制。

二、启用及过渡期

2006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原颁发的《生殖健康服务证》(简称为旧证)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为12个月,即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旧证与新证同样有效,2007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证。

三、编号方法

2006年1月1日起核发的新证,编号规则:浙嘉A×××××××××。“浙嘉”表示浙江省嘉兴市;“A”表示一孩;前2位“××”为海宁市编号03;3-4位“××”为年份码;第5-6位“××”为(镇、街道、盐官景区)编码,本市(镇、街道、盐官景区)编码如下:许村01,长安02,周王庙03,盐官04,丁桥05,斜桥06,袁花07,黄湾08,硖石09,海洲10,海昌11,马桥12,盐官景区13;后3位“×××”为本年度(镇、街道、盐官景区)发放的一孩生育证序号。

四、启用规定

《一孩生育证明》发证机关为海宁市人口计生局,由市人口计生局在“发证机关”处加盖红印章。贴夫妇照片处加盖市人口计生局钢樱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一孩生育证明》。因此发放和填写有关号码由各镇、街道、盐官景区负责。

各地计生办应当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2006年1月1日起,已婚育龄妇女可凭《一孩生育证明》或旧证在各医疗单位合法生育,分娩后《一孩生育证明》由医院剪角作废。

已婚育龄夫妇持有《一孩生育证明》在叁年内未生育的,持有旧证的夫妇在2006年未生育的,以及生育后婴儿死亡的,由生育管理所在(镇、街道、盐官景区)计生办负责更换新证,证号不变。

推荐第4篇:二孩生育_申请书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与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双方属初婚,婚内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孩,取名XXX。此后婚姻无变动无再生育抱养行为。

因男方属于单独子女家庭,且夫妻双方只育有一子/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条件,特此申请单独二孩生育证。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本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与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双方属初婚,婚内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女孩,取名XXX。因男方属于单独子女家庭,现申请单独二孩生育证。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推荐第5篇:二孩生育申请书

二孩生育申请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男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 户口性质:农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 户口性质:农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们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曾经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如下:

以上陈述属实,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审批。

双方申请人签字(摁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6篇: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业务类型:(非行政许可)

申办对象:面向个人

事项名称:一孩生育登记程序

子项名称:

受理窗口: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计划生育部门

决定机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设立的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妇应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夫妻双方有效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3、围产保健资料;

申请表格:

办理程序:

(一)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当事人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应携有关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办,由村(居)委会计生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到镇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二)丈夫户籍东莞且长期随夫生活、户口未迁入的外省嫁入女。当事人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应携有关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计生办,由村(居)委会计生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到镇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三)女方为本省户口未迁嫁入女。当事人应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进行一孩生育登记。

事项有效期: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计划生育部门

投诉电话:22830521

受理时限:

若所需材料齐全,可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若一方为非东莞市户籍人员,即可能因对方户籍地的婚育情况通报延误导致延长办理时间。

推荐第7篇:流动人口生育一孩承诺书

流动人口领取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

承诺书

我们夫妻两人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谨此承诺:

丈夫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年月

结婚时间:年月婚姻状况:(初婚/再婚)

生育状况:(未生育)(未收养)(未送养)身份证件号:

妻子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年月

结婚时间:年月婚姻状况:(初婚/再婚)

生育状况:(未生育)(未收养)(未送养)身份证件号:

我们夫妻两人上述承诺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依法生育一个孩子后,夫妻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愿意承担共同的责任,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自觉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并接受所在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承诺人(夫):(手印)联系电话:承诺人(妻):(手印)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年月日

承办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市)

(县、市、区)(乡、镇、街道办)

承办人:年月日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发证街道计生办和发证对象各执一份

推荐第8篇: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注意:

1、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2、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3、此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留存。

“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由夫妇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社区)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内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高校在校学生等)。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签署意见;或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定《承诺书》。

(3)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4)若近期因就业、就学、迁移等原因户籍地发生变更,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定《承诺书》。

(5)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推荐第9篇:二孩生育申请书(样式)

二孩生育申请书(样式)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男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曾经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如下:(注明每个子女的出生时间、性别、现存活状况、判随情况):

以上陈述属实,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们认为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审批。

双方申请人签字(摁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1 -

附件2:

生育情况证明(样式)

兹有我单位职工(辖区居民)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经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如下:

(注明每个子女的出生时间、性别、现存活状况、判随情况):

特此证明。

(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被证明人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本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否则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若被证明人系单位集体户口,则由其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 2 -

附件3:

独生子女证明(样式)

兹有我单位职工(辖区居民)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 有 / 无 ]配偶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只生育(收养)一[男 / 女 ]孩(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系独生子女父母。

特此证明。

(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被证明人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本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出具;否则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若被证明人系单位集体户口,则由其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 3 -

推荐第10篇:一(二)孩申请书

二孩生育申请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男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曾经生育(收养)子女的情况如下:(注明每个子女的出生时间、性别、现存活状况、判随情况):

双方申请人签字(摁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处申请人自己写上:以上陈述属实,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们认为符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审批。)

一孩生育申请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

男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出生年月:_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 _______年_____月生第一孩,系初婚、未生育、未抱养过。

双方申请人签字(摁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处申请人自己写上:以上陈述属实,如有虚假隐瞒,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们认为符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审批。)

第11篇:一孩生育服务证承诺书

个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适用于一孩生育服务证) 我叫XXX,男(女),x族,生于xx年x月,身份证号:xxx,无业或(单位名称:xxx),户籍为:XXX,现居住地为:xxx;配偶姓名:xxx,女(男),x族,生于xx年x月,身份证号:xxx,无业无业或(单位名称:xxx),户籍为:XXX,现居住地为:xxx。双方于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本人婚育情况为初婚未育(再婚未育),无抱养,至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现象发生,我爱人xxx婚育情况为初婚未育(再婚未育),无抱养,至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现象发生。

我们夫妇二人郑重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女方:

承诺人(签名):

男方:

年 月 日

个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适用于二孩生育服务证)

我叫XXX,男(女),x族,生于xx年x月,身份证号:xxx,无业或(单位名称:xxx,系一般工作人员或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户籍为:XXX,现居住地为:xxx;配偶姓名:xxx,女(男),x族,生于xx年x月,身份证号:xxx,无业或(单位名称:xxx,系一般工作人员或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户籍为:XXX,现居住地为:xxx。双方于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本人婚育情况为初婚未育或再婚未育(有离婚生育现象的要把时间段写清楚),无抱养,至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现象发生,我爱人xxx婚育情况为初婚未育或再婚未育(有离婚生育现象的要把时间段写清楚),无抱养,至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现象发生。

我们夫妇二人郑重承诺:

1.保证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女方:

承诺人(签名):

男方:

年 月 日

第12篇:申领《一孩生育证》证明信

申领《一孩生育证》证明信

我单位职工,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单位职工,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结婚,现已怀孕,为初婚第一胎。(妊娠试验证明)。

请准予领取《一孩生育证》。

此致

敬礼

单位盖章

2012年11月13日

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留一份,交本人一份。

第13篇: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女方姓名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户籍所在地 男方姓名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户籍所在地 女方现 居住地

1、双方初婚

3、男再女初

2、男初女再

4、双方再婚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年 月 日 男 方 现居 住地 单位或 村(居) 意见 女 方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户籍地 日 单位或 村(居) 意见 男 方 月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女 方 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生育证编号 备 注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乡、村两级有关单位各存一份。

第14篇:一孩生育证申请表(推荐)

此表版权归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制

《生育证》申请表

领证签名:(女方)(男方)

此表版权归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制

此表版权归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制

注:

1、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在怀孕前提交此表,填写此表需注明夫妻双方均无子女同时也未收养子女。

2、申请人请携带好《申请表》、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合影照片两张(两寸),如是再婚双方均未生育要求生育一孩的、需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申请人的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后请根据《湖南省生育证管理条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一孩《生育证》,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湖南省生育证管理条例

一孩生育登记及发证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再生育子女的生育证审批及发证机关为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女方系省内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在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

(二)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内的,在婚入地;

(三)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入地在省外,申请在我省办证的,在女方户籍地;

(四)女方系外省嫁入的,在婚入地;

(五)男女双方均系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工作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需要办理一孩生育证的,流出地和流入地均可办理,具体办证单位根据对象的申请单位确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一盘棋”业务规则》所确定的业务流程办理。

一般而言,婚入地在农村原则上指男方户口所在地(男到女家落户除外),城市区指男方工作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对于本地已有明确的管理和界定办法的,依据当地的管理办法。

此表版权归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制

第15篇:一孩生育通知单打印说明

关于一孩生育通知单打印的说明

一孩生育通知单打印必须在该育龄妇女怀孕后,未生前打印,也就是说把该育龄妇女怀孕信息录入完毕后,出生信息未录入前才可以在系统里的一孩生育通知单管理中直接查询到该育龄妇女信息.不需要在一孩生育通知单里一条条输入育龄妇女信息.具体操作如下:条件是:育龄妇女是怀孕信息已经录入,孩子出生信息没有录入.

1进入网络版辽宁人口管理系统

2、选择生育通知单打印

3、选择一孩生育通知单打印

4、选择女方所在的村

5、点右面的第二个“添加”按钮

6、点女方姓名后面的三个小点,注意不用输入女方姓名

7、出现查询条件对话框

8、只需输入女方姓名即可,不需要再输入别的选项,记住:女方姓名必须和系统的女方姓名一致,不要用同音字。点查询即可

9、查询列表中出现女方信息,点确定,然后查询男方信息,点确定

10、女方和男方所有信息就进入到一孩生育通知单信息管理表中,点保存。

11、点击左面的一孩生育通知单管理,女方的打印信息就存在右面的生育通知单信息中,可以修改,把信息补全,(比如男方,女方单位审核意见等)、也可直接打印。建议最好把该补全的都补全再打印。

以上就是一孩通知单的打印说明,之所以说得这么详细是因为统计员运用网络版>的能力高低不同,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一下:

1、一孩通知单的打印查询只是在女方怀孕后,未生前可以查询到此人信息,对于已经生完

的孩子已录入出生信息的,或生育通知单丢失需要补办的一孩生育通知单在查询里是查不到女方信息的。这种情况需要在生育通知单上一条条输入信息才可打印。

2、女方姓名后面的三个小点如果点完了没反应,请卸载IE浏览器,在网上下载一个IE6

浏览器。

3、乡镇街只需打印一孩通知单,对于

二、多孩生育通知单需要统计科打印。

第16篇:一孩生育证发放程序

一孩生育证发放程序:

办事程序: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前到其管理的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索取《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由男女双方单位填写各自的婚育证明情况并签字盖章后,凭下列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一孩生育证。所需资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夫妻二人2寸合照2张;

(三)结婚证;

(四)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孩生育证发放程序:

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前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向其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经我市人口计生委批准后发放二孩生育证。

申请二孩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且只生育一名女孩;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八)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且夫妻双方有一方患有慢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九)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十)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十一)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户口薄;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已婚的还要提供结婚证。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1.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加盖村委公章;

3.携带申请表及所需资料到便民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第17篇: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样本

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注意:

1、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2、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3、此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留存。

“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由夫妇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社区)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内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签署意见;或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定《承诺书》。

(3)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4)若近期因就业、就学、迁移等原因户籍地发生变更,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定《承诺书》。

(5)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街道

(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6)委托男方办理的,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应在出具的“婚育状况”意见上加注“委托男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字样。

(样本)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再婚)

3、此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留存。

注意:

1、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2、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由夫妇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社区)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内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签署意见;或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定《承诺书》。

(3)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4)若近期因就业、就学、迁移等原因户籍地发生变

更,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定《承诺书》。

(5)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由街道(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6)委托男方办理的,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应在出具的“婚育状况”意见上加注“委托男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字样。

第18篇:办理一孩生育证程序

办理一孩生育证程序

[办事流程]: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夫妻双方填写《一孩生育证登记表》;

3.村民委员会将《一孩生育证登记表》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机构登记审查;

4.村民委员会将已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孩生育证》发放给夫妻双方;5.育龄对象凭《一孩生育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申报材料]:

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 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 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

[承诺时限]:

30工作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标准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4、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5、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6、征收社会抚养费

7.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诺时限]: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有实际困难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但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次缴纳金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72%

[收费标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流程]:

1、申请和受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颁发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汇总上报,并代为办理。

2、决定和送达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并送达当事人。

3、告知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向当事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

[申报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夫妻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民委会意见。

[承诺时限]: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并送达当事人。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办事流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办事指南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委,省级以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放宽或缩紧政策;对以上政策性条件内容解释详见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

2、本人提出申请;

3、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4、镇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5、县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6、市人口计生委抽查和汇审;

7、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对象进行确认回访。

三、本人申请程序时间及要求

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农民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请表》(表样附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奖励扶助金发放办法及标准

1、发放标准。发放给奖励扶助对象的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名符合政策条件并经过资格确认程序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600元标准发放,直至奖励扶助对象亡故为止。

2、资金管理原则。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负担,实行“国库统管、分帐核算、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

3、资金拨付方式。省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统一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的统一代理发放机构。 代理发放机构要为奖励扶助对象开设个人储蓄账户,并在8月31日前将专项资

金一次性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账户。我省确定由农村信用社为代理发放机构。

4、领取办法。奖励扶助对象持有效证明到代理发放机构认定的发放网点支取奖励扶助金。有效证明指以下三本证件,一是由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为奖励扶助对象办理的《奖励扶助光荣证》,二是由代理发放机构办理的个人储蓄存折,三是奖励扶助对象有效身份证件。

第19篇:一孩生育证办证程序

办理生育证程序 一孩生育证办证程序:

1、填写《生育一孩申请表》,由双方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夫妻双方到生育学校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领取结业证。

3、将已填好的《生育一孩申请表》和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学校结业证,女方一寸相片一张,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一孩生育证》。

4、领取《一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二孩生育证办证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生育二孩申请表》:由双方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夫妻双方到计划生育学校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

训,领取结业证。

3、第一孩为非遗传性残疾和严重生理缺陷的,须交长沙市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表。

4、再婚方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丧偶方由单位提供丧偶证明。

5、将区计生委药具站的B超证明。

6、将上述证明和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女方一寸相片一张,到街道计生办核实,并在《生育二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区计生委。

7、区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查批准

后,发给《二孩生育证》。

8、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怀孕。

第20篇:申请《一孩生育证》承诺书

申办《一孩生育证》承诺书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一孩生育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如果本次生育是因本人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生育一孩申请书范文
《生育一孩申请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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