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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12 08:35:35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劳务合作协议书

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缓解本公司的经营局限以及生产经营的管理需要,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对其劳务工程实行年度总承包,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以及其的管理条例,在其原则以内方能行使自己的权力。

2、乙方每年按12万元交于甲方的年度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不包括各项税收)。如果乙方需要在公司内一起办公则甲方安排一间办公室给乙方办公,但需上交其房租费以及办公用具费共计3万元/年,则合计15万元/年。

3、对于乙方的年度所有工程项目甲方都必须采取监督管理,并对其范围内的整个工程工期、质量负责管理,并协助乙方编制投标文件,对施工进度、质量实行总管理控制,并以甲方或乙方或甲乙双方联合的名义对工程进行投标与管理。

4、甲方负责其范围内的项目,直至工程交验及其质保建造工程。

5、乙方牵头对业主方和整个工程的关系协调,疏通等商务工作,若需要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和自己回收。

6、乙方对其负责的园林景观、桥梁、泵房等其它重要土建工程,绿化工程和其它乙方承建的分项工程施工、养护乃至质保责任(乙方必须全盘负责完善)。

7、如双方一致同意对某项目工程的各自不能对任何部分进行转包的,原则上也不能对工程进行分包,对其特殊部分的确实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须协商一致后经过业主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处理。

8、乙方所组成的工程项目部,甲方应委派一名项目监督员,乙方应委派一名项目经理、一名商务经理、安全员、技术员、以及财务人员,并报公司集体备案。

9、乙方对自己的所有管理实行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一切债权债务。

10、乙方对各项目工程的劳务工作者工资的发放,每月必须报上一份劳动工资发放表到公司审查,并核实备案。

11、依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各自提供相关的资料复印件或原件资料。

12、双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视业主对投标书内容要求而另行确定)。

13、双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性的约束。

14、合作双方要推举一名代表人,作为双方共同提交一份授权书,以此证明其代表资格,其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各成员所承担的责任,并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5、合同双方各自不能以任何名义,且未经过对方知情的情况下单独投标或与其他单位联合、或是合作进行某项目投标事宜者被视为违约方。

16、向某项目业主提交投标书前,双方必须批准和确认投标书并必须对项目管理额度达成一致意见。

17、对于乙方所上交甲方的工程年承包费应在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万元。

18、本合约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付合约金2万元。

19、本“合作协议”一式六份均作为副本,甲、乙方各执三份,如投标书中需要的“合作协议”则为正本(附在投标书正本或合同正本之内)。

20、未尽事宜本着协商解决,实施过程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 托 代 表: 委 托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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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李宏胜、刘晓东、刘天明、李明冬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劳务合作山东省临沂市珍罗工贸有限公司(简称业主)水泥厂工程项目给甲方承建,双方就有关劳务合作事宜,特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与业主建设水泥工程项目签订合同,缴纳合同押金,催要工程款按时足额到位,协调各种关系(包括招标有关事宜)。

二、甲方按工程总造价4%付给乙方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方式:业主第一次预付工程款给甲方时,甲方应同时按预付工程款总额的20%付给乙方(不包括乙方垫付的合同押金款,甲方必须在第一次预付中将乙方垫付的合同押金款退还给乙方)。劳务费余额按业主每次预付工程款总额的8%付给乙方。以此类推,项目工程款预付到85%后全部付清劳务费(造价总额按结算为准)。

三、甲方凡是在临沂市内所做的业务都以此协议为准。

四、甲方与业主单位所订的合同条款,由甲方与业主共同履行,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五、本协议壹式伍份,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0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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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11年12月7日起至2012年6月7日止;

二、协议约定:

1、乙方依甲方招工要求向甲方推荐员工,由甲方面试合格后与相关推荐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乙方在向甲方推荐人员时应提前向相关被推荐人员说明:至少要保证在甲方工作3个月以上,3个月内不可辞职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必须满足在甲方工作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辞工。

三、乙方推荐人员的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推荐人员的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24天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依公司的工资制度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被推荐人员的工资参照甲方的工资制度核算,参照《深圳市鸿瑞祥光学有限公司招工简章》

2、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前三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元/人/月,付款日以被推荐人领取工资的次日为准,一般为每月的27日前后两天。三个月后双方另行协调确定

七、乙方推荐人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附件:

1、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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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缓解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是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为甲方组织输送员工200名。同一少数民族或县域不超过30%.

二、协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予员工提供合理的岗前和职工培训,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岗位。

2.甲方制定合理的用工和奖惩制度,并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3.甲方须免费提供员工的生活(每日三餐、生活标准 每日不能低于10元生活费)及住宿。

4.甲方对待员工必须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不得对员工进行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随意解雇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如乙方所介绍的员工有过大违规违法行为允许解雇。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5.甲方须保证乙方员工每人每月260个小时工资不能低于2800元。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工作时间,乙方员工的工资应按2800元计算。

6.甲方应给予乙方所介绍来的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7.甲方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证乙方所介绍员工和驻厂管理员在厂内的人身安全,保证不安排到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岗位给乙方员工和驻厂管理员。

8.为保甲方企业的生产正常运行乙方并按每介绍100名员工配一名管理人员,做好员工思想和稳定工作,甲方需免费提供管理人员的吃住,并给驻厂管理人员的管理费3000元每月。

9.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须服从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与休息等规章制度,如确认出发不合理的可向对方申诉处理。

10.乙方所介绍的员工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炒作甲方的机器及相关设备,如乙方介绍员工在未经甲方允许私自炒作机器及相关设备所导致工伤事故发生者,甲方不负责任。

11.甲方须报销乙方所介绍员工的往返路费(到厂后一次性结算,以车票为准)。员工工作满7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广告费每人800元。

12.甲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并负责乙方为甲方输送员工时带队人员的吃住及往 返路费。

四、薪资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号发放工资。

2.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离开公司而未结算工资的,未结算的工资由乙方统一结算。

其他、

一、未得到乙方同意,甲方五年内不得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所住地区或乙方客户直接联系。否则,如乙方查证属实,甲方按当次接收人数*1000元/人向乙方付赔偿金,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5万至20万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甲方不正当行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应对合同内所有条款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协议执行期间如甲方企业薪资上调,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待遇也应作相应的调整。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地址:河南省

邮编:456462 联系电话:13939

9、、、、、

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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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青海省民和县就业服务局

为了解决甲、乙双方劳动力供求问题,促进两地经济发展,建立长期的劳务合作关系,达到互惠双赢的目的。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劳务用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输送的劳务人员需在到达之日起安置进 厂,并免费提供劳务人员住宿、浴室、水电条件,用餐费按成本价自理。

2、甲方保证劳务人员进厂培训期内月工资不低于670元,培训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培训期满后月计件工资1500元至1800元不等,与招工简章相符,保证招工简章的真实性。

3、甲方对劳务输出单位,每月给予在岗人数月计件工资总额10%的管理费,由乙方负责兑现给劳务经纪人和乡镇。

4、甲方负责务工人员前往新疆地区的交通费用,待3个月人员稳定后按实际在岗人员凭票给予报销。

5、甲方负责为务工人员缴纳“五金”( 养老保险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标准按青海省民和县最低标准执行。甲方于次月10日前,将社保金划拨到乙方指定的账户,由乙方负责代缴到民和县社会保险局。

6、务工人员在新疆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解决,相关费用凭发票在

民和县社会保险局按规定报销。

7、甲方组织人员每年对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进行一次回访,通报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并开展扶贫慰问、助残活动,使更多的人员前往甲方企业务工,达到双赢的目的。

8、如有必要甲方负责在民和县就业服务局设立常年报名联系点,人员及工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资由甲方承担。

9、甲方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务工人员的各项权益,不得发生向务工人员收取押金或从工资中扣取押金、拖欠工资报酬等行为。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向甲方企业输送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男女比例1:4。

2、乙方负责为前往甲方企业务工的人员办理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招聘手续,便于务工人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3、乙方积极为甲方招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主动为甲方联系务工人员,为乡镇与企业的合作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4、乙方负责利用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做好的宣传工作,发挥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做好务工人员的宣传、登记报名、组织护送等工作。

5、乙方定期做好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务工人员部分家庭困难,做好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使务工人员能在甲方企业长期务工。

6、如有必要乙方为甲方设在民和县的报名联系点提供办公方面的便利条件,除人员工资外不再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7、乙方于每年元月将社保金缴费基数及时报甲方,并协

调民和县社保部门为甲方替务工人员缴纳的“五金”,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

三、本协议招工范围只限身体健全员工。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双方签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并报双方劳动保障部门各备案存档一份。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附件:残疾员工招工不在本协议内。

1、残疾人招工范围必需在符合乙方用工条件下招收,人数不限。

2、残疾员工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由乙方全额交纳社会保险五金。

3、招收的残疾员工,按每人100元/人收取介绍费,三个月后按实结算。

甲方(盖章):新疆天盛实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2009年月日

公司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87---95号 邮编 :832014联系人:陈咏梅

联系电话:0993--6658085传真:0993—6658086

乙方(盖章):青海省民和县就业服务局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2009年月日

单位地址:青海省民和县川口镇川垣大道87号

邮编 :810800联系人:李晓明

联系电话:0972-8516217传真:0972-85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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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合作,促进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安排乙方学生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甲方协助乙方安排学生就业。

二、安置就业人数根据用人单位意向及乙方提供学员具体情况由双方商定。

三、乙方同意付给甲方就业安置服务费:男生______元/人,女生______元/人,按实际进厂人数计算,在乙方学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当日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为乙方介绍合法的用人单位;

②为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用工信息;

③协助乙方办理学员到达用人单位所在地进厂之前的生活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保证符合条件的学员及时妥善安置进厂,不服从安置的除外;

⑤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录用学员进厂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2.乙方责任:

①如实宣传招工信息,推荐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员报名,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②在约定时间将学员带到约定地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学员的组织面试、体检、录用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应加强学员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因学员违纪违法、植自离厂或被厂方辞退的由乙方学员承担。

④如约支付甲方相关服务费,与甲

方共同做好学生就业安置、跟踪服务工作。

五、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终止,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1.故意欺诈对方,并造成对方严重影响的;

2.无故毁约,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的;

3.乙方违约拒不付给甲方应付费用的。

六、本协议有效期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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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长沙热砂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共同发展、自负盈亏的目的,确保优质高速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施工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决定将本协议项下的施工任务与乙方实行施工合作。经甲乙双方现场考查、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质共守。 劳务合作的范围

劳务合作的范围:暂定广东省鹤开高速勘探项目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劳务,以及甲方对业主的有关承诺将会产生的其他工作内容。

承包工作的内容:按照本标段业主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下列工序,包括:

勘探项目所需的钻机、人员、柴油、取样筒等等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序。 承包单价

1、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所有承包工作内容,并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后,按以下包干综合单价结算:

钻机租赁及人员工资1100元/台(大写:壹仟壹佰元/台)(备注:结算时间由设备到场之日至退场时设备装车完毕止)。

进出场费用20000元(大写:贰万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1

2、如遇阻工、天气或自然灾害等人力无法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施工,钻机租赁及人员工资按半价结算。

3、以上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上述工程范围及内容中所需的劳务、人员进退场及本协议一切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4、单价调整:以上综合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正常施工的因素,故施工期间至完工后均不存在各种单价的调差。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结算按设计图纸或上报业主的实际数量计。

2、甲乙双方同意,工程款的计量支付以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款为前提(即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业主单位没有支付给甲方工程款的前提下先行向乙方付款,业主单位不予甲方计量支付的,甲方也不予乙方计量支付,业主延期计量支付的,甲方以相应延期计量支付且不承担延期违约责任),按经甲方签认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到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款的50%,剩余工程款在2014年年底前结清。变更与索赔、工期的相关规定

1、在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设计变更的,则乙方按变更文件及甲方的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生变更的项目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相同,只是数量发生变更的,则其单价仍按本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承包单价执行,因变更而新增项目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合同外项目,按照相同、相似、相近的项目单价套用。

2、如设计图纸、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尺寸等设计文件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2

3、在本协议工程施工中,如业主、经理部、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等所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或工期延误,由此所发生的劳务等一切损失,乙方向业主经理部协商解决,乙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补偿,并继续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协议工程各项施工任务。

4、乙方工作进度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是否加班或赶工、应服从安排和满足工程进度,甲方不另增加加班或赶工费。

5、乙方工作进度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乙方进度滞后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增加人员投入,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工期仍达不到甲方或本标段业主的施工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有关的图纸,做好测量控制放样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合同的质量要求组织验收。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款进行严格的控制、调配和监督,并派施工员负责现场验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的合理使用及管理,每次施工后的剩余零星材料应及时回收至仓库。

安全的相关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3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指导安全、健康、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范,遵照甲方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安全装置,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2、乙方所属一切施工人员应在进场后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

3、安全事故赔偿

(1)、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没有为其下属人员购买保险,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其一切费用。

(2)、协议签订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能达到甲乙方及项目部购买的相关保险赔偿条件或额度的损失乙方负责最高8000元(捌仟元)的费用,达到保险理赔条件的损失按照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负责,此外根据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不能得到赔偿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最高20000元(大写:贰万元)的费用款项。 (3)、经事故判定,因甲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章生效,全部工程完成后,缺陷责任期满并付款完毕后自动终结。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4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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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9篇:工程劳务合作协议书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书

[编号:20170904-1 ]

甲方(用工方):

乙方(劳务方):

为了顺利完成

公司承接的

劳务施工工程,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劳务分包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愿意共同签订本协议,并严格履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桥梁桩基劳务施工 ,具体包括:桩基开挖、钢筋笼吊放、砼浇筑。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乙方属个人签订本协议并组织劳务施工,具体仅提供本工程所需人员劳务、旋挖机、装载机。

工程数量:详见

公司与XXXX《内部联营合作协议书》中附件1《工程量清单》,计价时以实际完成为准。

劳务分包单价:桩径Ø1.0m的单价185.00元/米;桩径Ø1.25m的和Ø1.5m的结算单价为:以中标单价减去30元/米结算(中标单价即为

对该项目总承包合同中的中标单价);钢筋笼(包括声测管)吊放费90.00元/吨,乙方均不提供发票、不承担税费。

说明:桩身砼浇筑量以实际浇筑量为准,如遇充盈系数大而超出设计量的砼方量,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工期要求: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11月1日,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作业期限方可相应顺延:①重大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原因。

2、劳务费结算方式

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85%;暂扣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10%为本工程结束后分期支付。

3、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3.1工程质量:按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2甲方应在乙方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双方复核施工图纸1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1套。

4、工作内容及施工方法

乙方根据分包任务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图纸等进行施工。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负责在任务开工以前,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编制技术交底文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测量、放样;

5.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各方共同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 2

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3 负责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5.4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试验。

5.5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已计量的工程款项;

5.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的劳务人员、旋挖机、装载机投入工作;

6.2严格按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作业期限。6.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甲方的技术交底文件及现场放样所确定的尺寸进行精心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并符合甲方的要求。

7、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争议:向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 2 份,乙方 2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9月4日

合同订立地点:兰州市

(本页务合同正文)

甲方(用工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日 期:

乙方(劳务方):

乙方签字: 日 期:

推荐第10篇:劳务分包合作协议书

劳务分包合作协议书

方: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工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甲方承接了

行,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共同完成工程任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范围及内容

1、乙方对甲方承接的“劳务协作项目”工程进行了实地考察确认,充分认识到了工作条件特别艰苦,自愿与甲方合作并接受甲方的委派。作为甲方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担任劳务协作工程现场第一责任人贺东华)报公司及指挥部备案,由乙方全权组织实施完成劳务协作工程任务。

2、经双方暂定为:工程量为房屋主体劳务(20—30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工程量价:以劳务协作协议为准。钢材、商品砼不计入工程总价内,节约钢材,商品砼材料款乙方享有70%,甲方享有30%分成,乙方应准备充足的前期工地所需资金,用于第一笔工程计量拨付之前的工程开支,如因乙方资金问题及管理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合作管理费的收取及利润分配

1、甲方负责处理与

的结算为准,工程款的拨付双方开设帐户上、由甲方协调与业主的关系。

2、甲方负责指派现场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各一名,负责现场管理和财务报表等工作,其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标准由乙方确定( 元/月工资)。

3、甲方监督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及项目的正常费用开支。

4、乙方负责指派技术管理人员、出纳人员和组织机械设备及所有架料人员进场作业。

5、乙方在协作过程必须服务指挥部份管理和安排,不得违章作业,如发生伤、残、亡事故,概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6、乙方结算的劳务单价以甲方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单价 为准(与所有工程单价一致),并扣除甲方应收取的管理费、前期联 系工程业务的费用后,其余款项由乙方享有。该项目自负盈亏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管理费及前期费用的计取。

1、甲方按工程总价的3%向乙方暂收取前联系工程的业务的各项费用 万元(大写

),以工程价款按计量比例收取,双方按工程总造价比例进行相关费用增和减以最终结算为准,签订协议二日内付清全额前期业务费

双方确定甲方收取工程总价2.6%的管理费,按每次工程款拨款比例收取管理费,可根据现场的进度和质量给乙方奖励0.5-1%的奖励。

2、甲方在中铁二局重庆公司贵阳指挥部签订“劳务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总价l%的差旅费,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

2 方暂向甲方支付差旅费

万元(大写 )在l%差旅费总额中扣减。

第四条: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放弃本合作项目,乙方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壹佰壹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处罚归甲方所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承接本项目,则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壹佰壹拾万元(含前期双方认可的费用返还乙方)。

2、乙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不得转分包,如有违约则处罚约金 伍拾万元正。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前期业务 费的全额后本协议生效,工程若有调整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 议。

4、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总公司一份。

甲方:

乙方:

第11篇:设计劳务合作协议书

设计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工业用地北地块16#职工餐厅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项目及其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发包商(甲方):

3:建设地点:

二、设计内容及深度: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室内施工图设计;

2:涉及范围:

3:设计深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业务技术有关事宜;

2:指定编写设计要求与设计指南;

3:负责给乙方确定设计方案。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提供的设计概念方案认真核实图纸及各项指标;

2:设计成果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和现行的设计质量管理规定;

3:该项目设计成果满足进度计划、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优质质量,按照设计审查相关部门的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

4:按照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具体成图参数。

五、涉及计费及付款方式:

1:设计费:按照元/平米计算,总共约万元整(元),最后以施工图面积结算。图纸交付日期:年月日。

2:施工图初稿交付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即元整(元);

3:依据初稿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提交后,通过审查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即元整(元);

4:剩余部分图纸提交后,通过审查并修改完成设计遗留问题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即元整(元)。

六、本协议的签订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完全的履行协议,除非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否则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如有一方单面解除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乙方约定时间不能交付设计成果,按延误天数每日扣除5%的设计费。 3: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概念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及时配合沟通,若中途有重大改变,经双方协议,若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后,由于其他原因设计方案做重大改变或工程未实施,甲方在得之该情况后15日

之内,把相应的设计阶段全部结清,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设计费。

七、协议的生成与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项目完成后自动终止。

八、其他:

1:甲、乙双方本次协议友好合作结束后,甲方优先考虑乙方承担后续设计任务;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2篇: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为适应社会发展,缓解甲方用工紧张的局面,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时间:自2012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协议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输关员工(男女比例),以实际到厂人数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予乙方员工提供合理的岗前、职业培训及安全意识教育。

2、甲方制定合法、合理的用工奖惩制度,并对乙方员工进行考核,乙方员工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员工的工作场地、工作用品,甲方提供免费食宿(二餐)宿舍内的自来水、电、热水等使用需要节约,如员工使用超出公司提供的金额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4、乙方员工必须穿插于甲方的工人中工作。综合工作时间每月小时以上(不足小时则按小时/月计算工资);因员工自身原因(如请假、旷工)造成工时不足时,甲方概不负责。入厂和离厂当月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乙方员工工时。

5、甲方对待乙方员工必须实行人性化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乙方员工,不得对员工进行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随意解雇乙方员工,工人工作期间有严重违反甲方厂纪厂规行为或被甲方认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知会乙方后有权利对其予以辞退,按实际考勤结算工资,由乙方代领。乙方员工因个人原因按自离方式离厂者则由甲方按实际工时结算工资给乙方,并由乙方作好回收组织工作。属于甲方开除的,甲方按实际考勤结算给乙方。所有乙方正常辞职、辞退、开除人员及自离人员的工资与其他乙方员工的工资一起结算,并由甲方财务在工资发放日统一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或银行卡中。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厂区内发生伤亡事故,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如非工伤事故或非因甲方工作环境引发疾病等情况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商定的工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8、乙方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需服从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与休息等规章制度。

9、乙方员工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操作甲方的机器及相关设备,若因私自操作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10、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中的工资标准保密,不得向下属及员工透露,以免造成不良后果,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1、乙方有员工离职的且甲方需要乙方补齐的,乙方应及时补足给甲方。

12、合同期满后,甲方需在一个星期内足额发放乙方员工工资,由乙方统一领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13、乙方提供的临时派遣工必须按甲方规定穿工衣、工鞋(夏天工衣25元/件,冬天工衣35元/件,夏天工鞋6元/双,每年不同时期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价格),同时需遵守甲方厂内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违反,按甲方厂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乙方必须提供临时派遣工真实有效的第二带身份证,并具备参加社会保险的资格,所有临时派遣工必须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参保的个人部分由甲方垫付,然后在临时派遣工当月工资中扣回6.7元/每月/每人。(每年7月份社保局对参保缴费的工资进行调整,这个扣款仅限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四、甲方接收“勤工助学”学生条件;

1、“勤工助学”学生对象:中专或技校在读之学生。

2、女年满16周岁,男满18周岁以上,需有效身份证方可办理进厂手续。

3、身体健康、无视觉、听觉障碍及传染性疾病,两眼裸视0.8以上,四肢健全。

五、费用结算及薪资支付方式:

1、工资计算:甲方以每小时/小时支付给乙方。

2、甲方于每月日前将乙方员工上月的考勤打印出来交由乙方带队老师核对并签字后交由甲方出正式考勤做工资。

3、甲方每月并按乙方要求将员工工资存入指定银行卡中(需乙方开具委托代理证明,且须提前通知甲方)或由乙方指定人员领取现金(需乙方公司出具委托书并提前交给甲方)。

4、带队人员,每工资元/员,与其他乙方员工同时发放。协助甲方管理工人,负责对乙方员工后勤、安全、教育等进行管理等。

5、甲方因订单等原因需要与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时,须与乙方提前天协商并按合同内容计算所有应支会的费用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须在合同到期6天内一次性结清所有薪资给乙方(结算工资期间,甲方需免费提供乙方员工食宿)。

6、交通补助:按元/人标准发放,发放条件:乙方实习学生在甲方入职满一月按实际在甲方的人数支付车费元/人;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出现违约,应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由经济仲裁机构或劳动仲裁裁定及提前请法院判定。

七、在双方合作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桥梁的方式直接与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私下联系签约。否则乙方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劳务派遣协议。

一、劳务人员的招聘录用与退工

(一)乙方负责与派遣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劳务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员工,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三)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经甲方录用后,应有一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如劳务人员出现工作不能胜任、个人品行问题或身体不良等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

(四)派遣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说明理由,可立即退回乙方,且甲方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如该岗位需继续用工的,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

1、劳务人员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劳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及业主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

3、劳务人员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及业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4、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未经甲方允许擅自离岗;

5、劳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7、劳务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劳务人员在派遣期间结婚、生育、休丧假,不能继续工作的。

派遣劳务人员因上述情况被甲方退工,在尚未办理完毕离职和交接工作手续前,擅自离职,未归还在职期间占用甲方财务和工具用品的,乙方负责督促劳务人员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扣押等价值的劳务费。

(五)劳务人员个人提出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劳

1 务人员的辞职申请)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退工手续,并安排相同数量的劳务人员代替。

二、员工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派遣员工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员工的具体工作,乙方员工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和数量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内容及标准如下:

1.协议约定劳务费包括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餐费、福利费。计人民币每人1600元/月。不足规定工作日的,按照天数计算。

2.工作时间:甲班每周做六休一,每天上午7:00-12:,下午13:00-16:30,中午休息一小时;乙班每周做六休一,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中午休息一小时。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于每月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劳务派遣费。

2、其他需支付的费用、支付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管理、指派和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上班时间内的管理;

2、由于劳务人员的失职或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甲方可依照管理甲方员工的规章制度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应配合处理。

3、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所派劳务人员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向劳务人员告知的工作要求;

3、根据合同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派遣费用。

4、对被录用的员工进行必须的培训(根据法律和双方规定应由乙方提供的培训除外);

(三)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

2、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为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须符合甲方用工标准。

2、乙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员工到甲方工作,并保证提供的员工信息真实、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乙方应负责提供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证件,并负责查验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4、乙方应依照国家规定,与所派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国家要求的相关用工手续,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须在甲方备案。

5、乙方负责为派遣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如乙方未为派遣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负责员工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员工档案。

7、乙方不得截留或克扣派遣劳务人员的工资。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假借甲方公司名义或以合伙、代理等身份招聘或录用员工,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9、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时间因工负伤,由甲方宋就近医院治疗同时通知乙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受伤及派遣劳务人员非因工受伤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派遣劳务人员因工死亡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事宜,甲方应积极协助,相关费用按本条款第9条约定的原则处理。

11、由于乙方员工的失职或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赔偿的标准按甲方对管理正式员工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标准相同。

12、教育派遣劳务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3、乙方负责处理派遣劳务人员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事宜。

五、保密责任

(一)乙方有责任对其所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管理,乙方及其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制度,严禁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业务资料、专业技术资料及其制造专属流程等涉及甲方经营机密的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用于甲方以外的其他用途。

(二)甲方也不能把乙方的资料、流程、本协议及乙方的商业经营机密的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泄漏给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得延迟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用。

(三)除本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期满前双方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劳动派遣协议书。如需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四)甲方因生产计划调整、经营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乙方派遣人员提前终止派遣而产生的员工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派遣劳务人员在未办理终止派遣的相关手续就离开甲方的,甲方应通知乙方并停止支付该派遣人员的一切劳务费用,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停止支付相关费用的,由此引起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六)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需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七、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劳动派遣协议书。如需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解除的生效以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为前提。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盖 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参考文本)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劳务人员总数 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 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乙方按本条第

4、

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 日(不少于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l、劳务合作协议期限未满;

2、劳务人员在劳务输出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

1、

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

1、

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条管理费及费用承担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资总额 %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乙方在支付劳务人员报酬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二、按照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除甲、乙双方有约定的以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出具经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劳务费专用发票。

第八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下: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协议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劳务人员的利益。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项选择。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用员工协议书

甲方(借用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乙方(借出方): 地址: 邮编: 传真:

丙方(员工):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出借员工(以下简称“出借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出借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二条 员工管理

出借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出借员工明示。 第三条 用工关系

出借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出借员工到甲方报到时,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一般不转移,有特殊情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出借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迟延告知或甲方迟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迟延方承担。 第五条 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出借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工资表》)。如果甲方在《出借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双方约定:出借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办法发放。

在甲方应于每月 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出借员工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出借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于每月 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出借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出借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六条 出借员工的退回

8 6.1 出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借用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借用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借用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出借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出借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赔偿或补偿约定

借用工作期间,如出借员工在被出借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病、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出借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出借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出借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 本协议期限、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出借工作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三)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出借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借用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出借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出借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出借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人员借用单位 (甲方): 人员出借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9

第14篇:劳务合作协议书0809

劳务合作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劳务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委托方希望获得劳务方就_________提供的劳务服务,而劳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 劳务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劳务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劳务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劳务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劳务报告。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委托方应向劳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劳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劳务方应根据劳务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劳务服务劳务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 劳务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劳务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劳务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 劳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劳务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劳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劳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 劳务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劳务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

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

3.1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劳务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劳务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托方向劳务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劳务方的帐户上。

3.4 对劳务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劳务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劳务方:

第四条 劳务报告以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税费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委托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负担。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劳务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劳务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劳务方支付。委托方依据本国的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委托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劳务方。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劳务方承担。

第七条 保证

7.1 劳务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劳务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7.2 如果劳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劳务方,并给劳务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劳务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劳务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第八条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劳务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9.1 如果由于劳务方的责任,技术劳务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劳务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9.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___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0.2 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0.3 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一条 仲裁

1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的法律

12.1 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3.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3.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13.3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13.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5 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劳务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劳务合作协议书上传

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企业用人制度改革,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和用工的要求,向甲方推荐和

提供劳务工,并经甲方认定后(由甲方提供使用人员花名册),作为乙方劳

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劳务工)派往甲方工作。实际派往人员数以当月双方

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乙方招收劳务工的方式、期限等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 派往甲方工作的劳务工与甲方签订为期二年的上岗合同,协议

的期限应与乙方和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同。

上岗合同并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劳务工与甲方之间属于被派遣劳动者

与用工单位的关系,乙方应当对劳务工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经双方同意被派遣劳务工的劳动合同期限长于本协议有效期限的,劳务

工的派遣期限顺延到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三条劳务工与甲方签订的上岗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可根据生产(工

作)需要续订上岗合同。如不再与劳务工续签上岗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

乙方,待上岗合同期满后,由甲方退回给乙方,乙方为劳务工办理终止劳动

合同手续。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支付生活补助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保证在劳务派遣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劳务工均与乙方依法建立

劳动关系。

第四条劳务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务工的上岗合同并将

劳务工退回乙方,但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劳务工和乙方(本条第

1、

2、

3、4项除外)。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符合约定的解除上岗合同条件的。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劳务工时应清楚告知其甲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甲方依据本条的规定解除劳务工的上岗合同,乙方同时也解除劳务工的

劳动合同,如属本条第

5、

6、7项(劳务工本人提出解除上岗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除外)情况解除劳务工的上岗合同并退回乙方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由甲方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因业务发展、机构改革等原因,甲方可在本协议期内增减劳务工,由此引起的经济补偿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职责

1、负责劳务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日常岗位管理,对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岗位培训等教育。

2、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劳务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3、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和法定节日休假制度,执行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有关规定。

4、审核确认劳务工工资、劳保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有关费用,并协

助乙方做好各项费用的支付工作。

5、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每月按时足额将劳务工的工资和

其它福利费划入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依法按规定为劳务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每月按时将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保费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并提供缴费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乙方职责

1、按照甲方的用工要求和条件推荐和提供员工,为甲方同意聘用的员

工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招用外来流动人员经甲方审核同意,调配费由甲方负责。

2、负责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

办理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手续。

3、按甲方审核确认的劳务工名单和当月工资、福利费数额,按时足额

支付被派遣劳务工的工资。

4、为劳务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为终止、解除劳

动合同的劳务工办理停保、结算、转移及申领失业救济金等手续。

5、建立劳务工人事档案,以及公安、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必备的其它资料。

6、办理劳动用工年审和社会保障年审工作,并承担年审费用。

7、受理劳务工有关劳动保障事务的来信来访,以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

8、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工办理退休及享受相应待遇的有关手续。

第八条劳务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治疗待遇等费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甲方、劳务工本人分别承担费用。

第九条劳务工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以甲方为主,乙方协助,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结案,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劳务工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承担费用。但个别劳务工因在原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仍未停社保的和已过退休年龄仍聘用的人员,如发生工伤,其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则由甲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条 劳务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做好调

解工作,调解无效进入仲裁和诉讼阶段时,以乙方为主代理仲裁和诉讼,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劳务派遣期间内,乙方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废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残废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及《湛江市的残废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残废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废人就业保障金,甲方须按乙方缴纳的款项,全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事务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非湛江市区户口的劳务工加付流动人员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所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在划拨劳务工工资时一并结算,并通过银行将当月的代理服务费划入乙方帐户。乙方根据每月所划入的金额总数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发票。

第十三条劳务工的工资,由甲方在每月日前(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将当月应支付劳务工的工资总额划入乙方开户银行帐户。同时,将当月工资发放表(含劳务工名单、身份证号码、工资组成及数额,

应发工资额,扣缴项目及数额、实发工资额)交一份给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在每月日 前(以甲方汇款到达乙方帐户为准,如遇

节假日则提前在最近工作日),将劳务工工资汇入劳务工本人帐户。

第十五条劳务工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将当月由企

业缴纳的社保费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并提供劳务工缴费工资额和相关资料。如有增加或减少参保人员时,甲方需在每月的10日前将增减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发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缴费手续。

第十六条如甲方未能按时(每月15日前)将劳务工的社保费划入乙方银行帐户,造成停保引起的纠纷;或因甲方未按时将劳务工的参保资料交乙方,造成投保错误的损失及导致要加交滞纳金的,由甲方负全责。

如甲方已按时划拨社保费款项后,乙方未能按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劳务工的投保缴费手续,造成投保错误的损失及导致要加交滞纳金的,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共同做好管理工作。双方应及时交换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经友好协商终止本协议。

第十九条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实施中出现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月日至2013 年 月日止。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

日年月日

第16篇:劳务战略合作协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百强控股集团以打造时代精品、铸造百年基业为企业使命,以最优、最佳的经营理念为价值观引领公司向前。为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蒸蒸日上的业务需求,百强控股集团下属北京百强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十堰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劳务工程实行招标寻求战略合作伙伴。通过招标,选拔了一批优秀、诚信、有实力的劳务单位。经洽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甲方视乙方为其在十堰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重要的劳务合作伙伴。

二、甲方在今后需竞争性谈判的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并免除招标过程中所需的投标保证金等费用。

三、甲方在今后不需竞争性谈判的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工程中,直接请乙方就相关事宜谈判合作。

四、乙方承诺在今后的谈判中以最大的合作诚意、最优惠的合作价格为基础同甲方谈判,并保证在达成合作意向、签定合作协议后,积极配合甲方,服从甲方管理,以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为质量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作内容。

五、甲方承诺若同乙方达成合作意向、签定合作协议,及时为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及协议中载明的其它事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均以最佳诚意另行商定。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第17篇:劳务代理合作协议书

培训安置就业合作协议书

培训安置就业方(甲方):青岛市即墨行知职业技术专修学校

地址:青岛市即墨北安街道办事处(二职高)联系电话:0532—87506649

传真:0532—87506503

劳务输出方(乙方):博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疆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 联系电话:0909—2318566

传真:0909—2318566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代理和培训乙方劳务输出人员事宜,订立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协议期限自 2007 年 4 月1日至 2010年 4 月 1 日止。

一、甲方职责

1.受乙方委托,由甲方代理乙方输出人员的各项劳动保障事务。甲方所安臵就业的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尊重乙方输出人员的人身权利,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由于企业违反劳动法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企业共同承担。

2.甲方安臵就业的企业每年要对乙方输出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并安排一次探亲假。乙方输出人员患病、负伤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类假期,由此产生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输出人员因与甲方或安臵就业企业发生争议或出现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和输出人员父母,由甲方和企业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政策规定、人身意外伤害规定和其他相应规定处理。

4.输出人员因不胜任工作或违反甲方所安排企业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对其进行教育、警告。如被企业辞退,应由甲方每年至少提供三次以上的就业机会。重新安臵就业的工作岗位,比前一次工作岗位劳动强度要低,加班工作时间要短,工资福利待遇要高。

5.乙方输出人员在进入甲方安臵就业的企业必须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企业从进厂之日起为输出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如甲方所安臵就业的企业不能及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因此而产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的风险和费用以及由大病等各种情况而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和企业共同负责。

6.甲方安排企业如需要辞退输出人员的,应提前30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本人。要及时为输出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非输出人员的原因导致甲方安排的企业与之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经济补偿的,由甲方负责向企业索取经济补偿金,如企业不支付,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承担输出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安全教育,并进行跟踪服务,随时向乙方报告输出人员的去向和工作动态。为每位输出人员建立跟踪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生活、思想、培训、工资待遇、健康状况、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每月实地查看回访和记录一次,由被回访人员签字确认。每年制作一期二十三名输出人员生活和工作情况的专题片,要涉及每一位输出人员。2007年的专题片应于2007年9月30日前邮寄到乙方单位所在地及输出人员家中。

8.按照劳动法规定乙方输出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甲方安排输出人员所在的企业可以在合法的基础上具体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和班次。基本工资定为每人每月900元,基本工资中不含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安排的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向输出人员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克扣。需加班及上夜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加班报酬或津贴。如企业获批实行特殊工

时制的,输出人人员作时间和加班工资根据特殊工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职责

1.受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输出合格的劳务人员二十三名(下称输出人员),名单附后。

2.乙方在输出人员前要对输出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输出人员初次到甲方安臵就业企业的交通费及被褥费由输出人员本人负担。

3.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务代理和培训费用,按照每名输出人员元(大写:),二十三人共计元(大

写:)。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上述任何一条约定,即视为违约,除退还每位输出人员2000元劳务代理和培训费用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伍万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合同也必须作出相应调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修订。任何一方欲中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以附件另作约定。

甲方:青岛市即墨行知职业技术专修学校乙方:博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532—89918880联系电话:0909—2318559 联 系 人:郑金荣联 系 人:朱晓明

第18篇: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桥大厦 电话:8767752

3甲乙双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04〕27号)文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派遣人员的数量、岗位、派遣期限

1、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员工,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员工工作。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 名员工到甲方从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和支付办法

1、甲方按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制定派遣员工薪酬制度,并经职代会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后,在派遣员工上岗前将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员工。

2、甲方可根据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派遣员工的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派遣员工的报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或通过乙方转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员工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务报酬款项时,需在五日内(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将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款额完整打入由乙方办理的每个派遣员工的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福利待遇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甲方应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按派遣员工的基本工资 元/月人×派遣员工数×甲方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比例[按基数 元×(养老保险18%、失业保险2%、),按基数 元×(生育保险0.7%、工伤保险1.5%)]转交乙方各项保险办理参保手续。

(2)乙方按上述基数从派遣员工每月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

(3)上述两项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负责办理缴纳手续。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派遣员工在外派甲方劳务时,偶发工伤事故的待遇能够落实,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按约定的基数 即支付当月的工伤生育保险费 元/人,并提供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由乙方在收到保险费用的次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险费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员工之日起至乙方办妥保险之日前发生工伤事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收到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投保,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约定基数足额缴纳保险费用,若乙方未能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医疗保险

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医疗保险费用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共同承担,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由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派遣员工医疗待遇按医保机构规定执行。

(2)甲方承担为派遣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费用,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超出商业保险理赔金额部分,由甲方参照当地政府医疗规定待遇标准执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规章执行。

4、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现场单位负责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报告一份,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超过保险机构理赔范围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企业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的本条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甲方与派遣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统计不进甲方的报表,由乙方单位统计上报。

四、派遣员工的管理

1、培训

(1)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派遣员工的民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

4、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变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辞退派遣员工,无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减辞退派遣员工的,甲方需在确保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将退工单书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单一式三份,说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应证据。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如甲方需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派遣员工直接订立商业保密协议供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单位规章不合法或单位规章中规定的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员工承担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当月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务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人•月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规定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条款的范围内,对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发生的职务行为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该过失行为是维护甲方企业利益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6)为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员工有关劳动档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并办理劳保用品的收缴工作。

(7)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务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当月劳务报酬。

七、本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况,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征得对方同意。本协议适用、解除和终止以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适用、终止或解除为前提。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对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

第19篇:劳务合作协议书(推荐)

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通讯地址:

指定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地址:

通讯地址:

本人指定联系电话:

指定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是经营餐饮生意的实体,乙方自愿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之基础上友好协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自愿签订本劳合作务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利用自己在餐饮行业专业的河豚宰杀处理工作经验为甲方提供河豚宰杀及无毒处理劳务服务。

第二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按照甲方经营需要随时到甲方指定工作地点提供前述专业劳务工作,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__点到__点,下午___到___点,其余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三条

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劳务服务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共计

个月。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方式和时间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第六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RMB

元,当月劳务费__元于下月

_日前支付,乙方自愿从劳务费中留下1000元(每月扣除?如不是,则修改为)作为履约保证金留甲方处,在劳务期限届满时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请假、离开劳务工作地点或其他未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劳务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甲方确认:乙方除获得劳务费外,乙方提供的劳务成果或其他积极履行本协议情况使甲方经营获得利润,甲方将给予乙方年度利润的

%分红作为额外劳务奖励。 第八条甲方年度是否盈利应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查看年度营业报表情况,以确认是否盈利的真实情况。

第九条乙方在约定的劳务提供期间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如有非常特殊情况确需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额外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乙方在生病及其他特殊事宜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相应假期劳务费,劳务提供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损害及生病的医疗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应尽职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因乙方劳务服务疏忽导致前来就餐客人发生饮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联系手机号码为唯一电子信息接收号码,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和手机为双方法定送达方式,一旦发出即视为收到。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即手机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印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双方已阅读且明白无误,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签署日期:

第20篇:劳务外包合作协议书

后勤承包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同意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项目: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第三条 服务内容:

工作时间:每天 小时,每周 天。

服务人员:乙方安排不少于 名乙方服务人员完成,具体人数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做相应调整。 服务要求:

第四条 乙方委托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事务性管理,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服务人员的行政性管理。

事务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考核、考勤管理等。

行政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的确立、劳动报酬结算及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及缴交、劳动纠纷的协调与处理、劳动关系的解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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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等。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服务人员若有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和支付。乙方承担与乙方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合同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务的发包方,乙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务的承包方,乙方为完成承包事务而雇佣的服务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在承包合同期内的违约或服务未达要求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2、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事务性管理。

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及相关费用。

4、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乙方服务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收回乙方的服务人员:

(1)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安全规章制度、或其它适用的管理规定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服务人员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乙方与乙方服务人员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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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6、服务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收回乙方服务人员:

(1)由甲方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需提供乙方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明资料);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现有工作的; (3)甲方因架构重组或岗位人员调整的;

(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乙方作为乙方服务人员的雇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乙方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待遇。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时将每月后勤保障承包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每月承包费给乙方而造成乙方需向乙方服务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并保证,其有权利及能力自主决定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且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履行本合同义务,不损害甲方之权益。

2、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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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其雇佣的服务人员发生争议、纠纷、诉讼及仲裁等,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政府职能部门的裁决书裁定的责任;若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承包内容之外的项目时,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受伤的,甲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在保证不影响甲方保洁正常需求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服务人员的数量和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4、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应及时要求服务人员予以纠正,并将纠正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

5、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工资计算、各种保险计算与统计、工伤处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工作。

6、乙方应教育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制度和其它适用的管理规定,积极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忠于职守、服从管理。

7、乙方应教育乙方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正当理由缺勤、迟到、早退。甲方在需要时,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要求乙方服务人员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特殊情况时,需乙方服务人员在法定休假日给予提供服务的,因此而可能产生的加班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乙方应根据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的需求进行人员储备。如乙方服务人员中所提供的服务无法达到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该服务人员。乙方应在收到请求后的30天内更换乙方服务人员。

9、乙方按国家规定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对于乙方服务人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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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可以由乙方与乙方服务人员协商社会保险缴交方式。乙方须为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的乙方服务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10、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资给乙方服务人员。

11、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在支付给乙方按协议约定的费用后,对于乙方没有给乙方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对于患病或因工负伤的乙方服务人员,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交通、工伤、疾病及其他意外伤害等,对相关的任何乙方服务人员,按谁先在现场谁处理的原则,先行紧急处理,而后由乙方全面负责分析处理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在举证等程序上给予配合。

14、无论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还是乙方辞退服务人员或乙方服务人员提出辞职,乙方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并协助收回甲方发放的劳防用品、服装、证件等。

15、任何乙方服务人员的用工争议或申诉均由乙方与乙方服务人员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如裁决部门需要甲方人员到场则甲方要积极配合。

16、乙方应就签署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且保密期限直至甲方将上述资料、信息、数据等公开之日为止。

第八条 本协议的期限、变更、解除及终止

1、本协议的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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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变更内容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3、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续订或终止本协议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相应的续订或终止协议的手续。

4、若因国家的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5、甲方因体制改革等因素无须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三十五日书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1、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一个月的承包费。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 见附件费用明细单

甲方每月 日前将当月承包费用以银行转帐方式汇转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当月承包费后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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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肆份,在乙方注册地签订,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都承担保密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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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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