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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30 07:58:07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信用卡借用协议书

信 用 卡 借 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由职工个人办理银行信用卡一张,由公司统一管理,离开公司交还本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甲方提供信用额度为元

的信用卡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以及当月还款额度,最低还款额,最

后还款日期,以便乙方及时还款。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时还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逾期。

第四条 由于甲方所造成的责任,乙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所造成的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 乙方不能给甲方的信用卡记录造成不良信用,甲方离职或被乙方辞退,如有以上

情况,双方立即解除本合作协议。乙方应全额还款后将所借信用卡归还甲方。

第六条 在此卡使用期间造成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本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名称:

信用额度:

甲方:乙方:

证明人:日期:

推荐第2篇:信用卡借用协议书

信用卡借用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需要周转资金,现甲乙双方就信用卡借用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自己名下的

银行信用卡(卡号:

)一张借给乙方使用,该信用卡现在的透支额度为

元,取现额度为

元。(如在借用期间银行调整额度,以调整后的额度为准)。 甲方已告知乙方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以及月还款额度,最低还款额,最后还款日期,以便乙方及时还款。

2、借用时间:

日至

日,乙方必须按时还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逾期。每月账单日为7日,每月还款日到期前乙方需结清该信用卡上的全部欠款,如未结清,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结清,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保证在使用该信用卡期间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影响甲方在银行的信用记录。

4、乙方使用该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归还银行,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归还银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在借用期间如乙方未能及时归还相关费用,银行通知甲方还款的(以银行对帐单为准),甲方在归还相应费用后,有权利向乙方追偿所归还银行的费用及按月息2分计算逾期还款利息,并支付违约金50000元。

6、在借用期间如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名称:

信用额度:

取现额度:

元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日期:

推荐第3篇:信用卡借用协议书

信 用 卡 借 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因公司行政用途,由员工

办理

银行信用卡一张,由公司统一管理,离开公司交还本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日起由甲方提供信用额度为

元,取现额度为

元的信用卡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以及月还款额度,最低还款额,最后还款日期,以便乙方及时还款。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时还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逾期。每月账单日为26日。

第四条 由于甲方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及赔偿;由于乙方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不能给甲方的信用卡记录造成不良信用。甲方离职或被乙方辞退,如有以上情况,双方立即解除本合作协议。乙方应全额还款后将所借信用卡归还甲方。

第六条 此卡在使用期间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本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名称:

信用额度:

取现额度:

元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日期:

推荐第4篇:信用卡委托协议书1

银行与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信用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办理、填表礼品等。

第一条本协议书适用范围

本协议明确需职工办理银行信用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信用卡,已填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的员工,甲方每人赠送联通手机卡一张内含元话费。

2、以通过审批发卡为准。甲方为乙方提每个新增客户寄递费用元。乙方员工已是银行信用卡客户排除在外。

3、以乙方新增户的数量,每户甲方提供元营销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信用卡申请表。

2、甲方保证在提交申请表后一个月内审核完毕,甲方应保证乙方职工办卡成功率60%以上,对于未能成功申办信用卡职工应标明拒卡原因。

3、每月对审核完毕的申请表结算相应的礼品费用。

4、甲方对乙方所办理的信用卡给予首年免年费,刷卡3次,免次年年费的优惠。

5、甲方对乙方所办理的信用卡免费开通消费短信告知服务。

6、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数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职工按要求填写甲方信用卡申请表,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乙方按照甲方信用卡申请表的要求填写,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监督本人签名。

3、乙方负责为其员工提供工作证明。

4、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数据对接。

第五条费用结算

1、月底,乙方需将当月发生的费用明细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具合法的专用发票。内容为当月寄递费用及营销费用。

2、甲方经办单位收到乙方经办单位按月开出的礼品费用发票后,于次月20日进行结算。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书及附件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

推荐第5篇:《信用卡委托协议书》范本

银行与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上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信用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办理、填表礼品等。

第一条 本协议书适用范围

本协议明确需职工办理银行信用卡。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信用卡,已填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的员工,甲方每人赠送联通手机卡一张内含元话费。

2、以通过审批发卡为准。甲方为乙方提每个新增客户递寄费用元。乙方员工已是银行信用卡客户排除在外。

3、以乙方新增户的数量,每户甲方提供元营销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信用卡申请表。

2、甲方保证在提交申请表后一个月内审核完毕,甲方应保证乙方职工办卡成功率60%以上,对于未能成功申办信用卡职工应标明拒卡原因。

3、每月对审核完毕的申请表结算相应的礼品费用。

4、甲方对乙方所办理的信用卡给予首年免年费,刷卡3次,免次年年费的优惠。

5、甲方对乙方所办理的信用卡免费开通消费短信告知服务。

6、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数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职工按要求填写甲方信用卡申请表,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乙方按照甲方信用卡申请表的要求填写,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监督本人签名。

3、乙方负责为其员工提供工作证明。

4、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数据对接。

第五条 费用结算

1、月底,乙方需将当月发生的费用明细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具合法的专用发票。内容为当月寄递费用及营销费用。

2、甲方经办单位收到乙方经办单位按月开出的礼品费用发票后,于次月20日进行结算。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书及附件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6篇:信用卡委托协议书1

代办高额信用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信用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书适用范围

本协议明确需职工办理银行信用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信用卡,已填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的

2、以通过审批发卡为准。在签订协议当天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1000元资料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信用卡申请表。

2、甲方保证在提交申请表后一个月内审核完毕,甲方应保证乙方职工办卡成功率60%以上,对于未能成功申办信用卡职工应标明拒卡原因。

3、每月对审核完毕的申请表结算相应的礼品费用。

4、甲方对乙方所办理的信用卡给予首年免年费,刷卡3次,免次年年费的优惠。

5、甲方对乙方所办理的信用卡免费开通消费短信告知服务。

6、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数据。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职工按要求填写甲方信用卡申请表,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乙方按照甲方信用卡申请表的要求填写,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监督本人签名。

3、乙方负责为其员工提供工作证明。

4、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数据对接。

第五条费用结算

1、月底,乙方需将当月发生的费用明细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具合法的专用发票,需收手续费为25%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书及附件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推荐第7篇:信用卡代理代办协议书

信用卡代理代办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代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用卡代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信用资料申请出具工作挂靠财务证明收入证明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信用卡代办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委托乙方办卡额度为万。

二、费用结算

1、甲方会根据乙方需要给甲方支付工本费及手续费,支付订金1000元,不下卡全额返还,下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本费及手续费,手续费为额度的12%。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代办代理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代办信用卡申请过程及审批下卡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工作证明,财力证明服务。下卡速度为7-14个工作日。(限时通过下卡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应当准确无确,若因身份证本身有误而造成的申请不通过,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发生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律诉讼解决。

五、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在基础上订立被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委托办理信用卡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信用卡办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信用卡。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可靠,如有作假或欺骗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2、办卡总费用:信用卡总额度×。

3、甲方在签订协议的当日需向乙方缴纳元办卡前期费用,由乙方转交办卡机构,剩余的费用在甲方拿卡的当天一次性结清。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信用卡。

5、如甲方因:个人征信不良、证件不实和办卡期间反悔等原因造成办卡不成功或不要卡,都作为甲方违约处理,缴纳的元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如因办卡银行方面的原因造成办卡不成功,元费用全额退回甲方。

6、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拿卡当日本协议终止。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推荐第9篇:农行信用卡办理合作协议书

农行信用卡办理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双方

甲方:农行信用卡办理代理—梅建丽(昆明医学院07级药学)

乙方:昆明医学院团委工作部门

二、合作内容

农行信用卡办理代理—梅建丽(昆明医学院07级药学)(甲方)与昆明医学院团委工作部门(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拟定此协议。

三、合作方式

甲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每办一张农行信用卡由甲方支付人民币拾元(即1张

/10元),甲方必须在协商好的期限内如数支付不得异议;

2、乙方办理农行信用卡的申请表由甲方提供;并且甲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

一切相关资料绝对保密,不许向外界公开或者做出有损乙方切身利益的任何举措;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办卡后未经乙放允许信用卡不会自动开通并且办卡后的

信用度不受威胁(即乙方接到贵行的信用卡后因某些特殊原因而未开通或者开通后经申请后注销,甲方必须保证不会影响到乙方的任何信用度);

4、甲方必须真实的代表农行,如果在合作中出现争议甲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根据双方共同协定的办理农行信用卡的具体方案执行,并根据甲方的办卡要求具体落实;

2、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实为甲方办好每一张合格的农行信用卡的申请表。

3、乙方应在甲方的合理要求下协助甲方把每一张由乙方办理的农行信用卡申请表有效化,不损害甲方的切身利益;

4、乙方必须真实代表昆明医学院团委工作部门并能承担法律责任。

四、协议生效、期限及终止

1、本合作协议书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合作协议书有效期至双方已履行责任时为止。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经双方同意协议本协议终止。

2、因昆明医学院校方规定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协议终止。

因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协议,乙方需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办卡费用。双方在合作期间所花费的费用各自负责,互不追究。

六、违约责任

双方其中有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书,另一方有权要求撤消本合作协议书。若乙方违约,乙方将退回甲方支付乙方的全部办卡费用,另外还需支付给甲方1000元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则将支付全部所需费用,另外还需支付给乙方1000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农行信用卡办理代理乙方:昆明医学院团委工作部门 梅建丽(昆明医学院07级药学)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担保协议书(信用卡)3联带银行

书(信用卡)

甲方:

乙方(购车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人):

乙方因购车缺乏资金,需向银行申请信用卡购车透支,甲方愿意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丙方愿意作为乙方的反担保人,为维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方的责、权、利,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选购汽车(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价万元,因资金不足,向甲方的合作人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并签订合同编号:《汽车专项分期业务担保借款合同》,甲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乙方选购汽车并需要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办理信用卡购车透支的,甲方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乙方向银行申请信用卡购车透支前,应自行支付不少于汽车总价款30%的购车首付款和相关费用,其余车价款及相关费用,乙方向银行申请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待乙方信用卡购车透支申请获得银行批准后,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银行直接将该笔透支资金全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逾期偿还透支资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对上述车辆进行强制保管,强制保管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车费、保管费、差旅费)、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逾期还款,致使甲方代乙方向银行偿还透支资金及相关费用,甲方就其垫付的全部款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垫付款的利息(从甲方向银行支付垫付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回垫付款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及实现担保追偿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拖车费、保管费、律师代理费等)。

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上述车辆使用情况和透支资金及相关费用的分期付款情况,乙方有义务配合。

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其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各项义务;

2、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外,乙方所购汽车必须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3、乙方逾期还款一次的,乙方同意将上述车辆交由甲方保管,当乙方累计或连续逾期还款超过两次,乙方同意甲方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包括对上述车辆的扣押、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归还银行的透支资金及相关费用,若甲方已代乙方向银行还款的,所得款项则用于清偿乙方的垫付款、垫付利息及追偿费用, 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所购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等。在分期付款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或撤销上述车辆保险,保单须注明车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若乙方提前还清全部款项后,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的,一切风险责任及保费等相关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乙方能全面履行义务,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范围为:甲方为乙方向银行垫付的全部款项、垫付款利息及实现担保追偿权的全部费用,反担保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还清甲方的垫付款项、垫付款利息及实现担保追偿权的全部费用止。

四、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报送银行备案一份,均由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购车借款人签字):

丙方:反担保人签字(1):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反担保人签字(2):

本协议签订地

反担保人签字(3):

第11篇:信用卡

作为衡量个人经济能力的重要标志,一纸收入证明在信用卡办理、房屋按揭贷款、保障房申 请等诸多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在利益和机会的驱使下,不少人 想方设法弄取一份虚假的收入证明,企业也认为是“小事一桩”而“网开一面” 。昨天,朝 阳法院法官表示,为员工开虚假收入证明绝非“小事一桩” ,而是要担很大的法律风险的。 开虚假证明将上“黑名单” 案例 市民王先生是一个典型的“月光族” ,听说某银行的信用金卡一次能透支上万元, 他便找到公司的财务主管刘经理, 要求出具一份月收入为 6000 元的证明。 后小王因故离京, 却仍欠着银行数万元。 在无法与小王取得联络的情况下, 银行将为其开收入证明的公司告上 了法庭。 说法 朝阳法院肖华林法官认为,如果公司出具的证明确实夸大了员工的真实收入、或为非 本公司员工出具收入证明的话,从某种程度上讲有违民法诚信原则。同时,公司出具虚假收 入证明的行为,也不排除“恶意串谋”的嫌疑,因为公司出具虚假证明在主观上是明知或者 故意的,侵害了银行的利益,有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说,这样做也给公司自身带来了潜在的信用危机。一些银行内部的合规经营手册都规定: 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公司, 本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 如果公司进了银行的 “黑 名单” ,对于公司以后的项目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单位被要求照单付薪 案例 张先生曾遭遇交通事故,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其公司开具一份误工证明和高 于其本人实际收入的证明。后张先生因故离开该公司,并以该虚假收入证明为依据,要求公 司支付其自入职以来的工资差额。 说法 肖华林法官认为,正是由于出具的误工和收入证明,导致该公司在法庭上很被动。张 先生持有公司所开的证明, 如果用人公司没有相反并有效的证据证明误工和收入证明是虚假 的,证据的法律效力难以被否定,收入证明就有可能会成为认定工资标准的证据。 虚开证明将被追刑责 案例 孙大爷在超市购物摔倒,卧床休养了 3 个月。孙大爷称,其子在三个月中对其进行了 护理,小孙每月的收入在 1 万元,并提交了儿子公司出具的误工收入证明,据此要求超市赔 偿儿子误工费。后经调查核实,孙大爷儿子的收入仅在 2200 元左右。因该份误工收入证明 系该案的主要证据,法院最终对出具证明的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说法 肖法官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审理案件 的,法院可据情节轻重予以

第12篇:信用卡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明年的考核标准将会发生改变,从以前的发卡量到以后的活卡量,我们H组作为这次转型,重庆办事组的首个小组,已经从本月正式开始了,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是我们的工资收入会翻倍,挑战就是我们组的活卡率比较低。这样大的转换,需要我们从根本上做出转变,不管是活卡还是办卡的方式都需要进行换变,我个人认为想要提高个人的活卡率最重要的两方面就是客户的转介绍和客户的主动办卡。

相信大家出去办卡的时候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一个客户正在犹豫是否办理一张交行信用卡的时候,如果这使他的一个同事说交行信用卡还可以,那么这个客户是肯定会办理一张的。有时我在想为什么客户朋友的一句话能够抵得上我们的十句话,是我在介绍市场活动的时候没有介绍清楚吗?是我的形象让客户不相信我吗?其实不然,那到底是为什么呢?这就是转介绍的力量,我也敢肯定这个客户的卡办下来之后他一定会用这张卡的。

在这突如其来的转变面前,我们如何在能保持每天能做的出件的同时,又能提高客户的活卡率,这是我们全组都在不断探索的问题,各有各的意见和方法,而我的办卡就是建立QQ群。我每天晚上回来就在进件系统里面把我昨天办的客户资料调出来,把他们的姓名和QQ还有联系电话记录下来(大多数客户留的电子邮箱都是QQ邮箱),晚上回到家中把这些客户加为QQ好友,再把这些客户拉到一个群里面,每天晚上都会给客户发一些最近的市场活动相关的消息,和客户聊聊天,帮助客户解决一下在用卡中所遇到的问题,顺便向客户说句身边有朋友或同事要办信用卡的给我介绍。我现在每天基本上都可以接到三到四个客户打电话来主动办卡。

建立QQ群有以下几大特点:

1.长期:每个人不可能经常换QQ,现在人的习惯只要他上网就会上QQ,只要他上QQ就可以看到我在QQ群里面发出的最新市场活动。

2.有效:在QQ群里面发出一条信息,所有客户都能看到,不用每个都去做详细的解释,并且我们有最新的市场活动都可以第一时间传达给客户。

3.有一种强势广告效应:只要客户没有屏蔽QQ群的消息,我发出的每一条信息,只要他一上线都会看到。

以前我总是认为每个客户都是一次性的,其实不然,维护好一个老客户,可以帮我们带来几个甚至更多的新客户,并且这些通过客户转介绍的客户开卡率都是极高的,所以我们必须彻底转变思想,在开发新客户的同时,做好客户的回访的维护工作,两手同时抓。

但仅靠QQ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向陈莉同志学习,通过短信方式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不管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老客户,总之一句话:用心经营每一位客户,从粗狂的经营模式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做好我们的服务工作,提高客户的首刷,提高自己的收入。

谢谢

第13篇:信用卡

信用卡

一、银行不告诉你的的最后一件事 全额还款信用不如最低额还款

几乎所有信用卡持卡人都会认为:当持卡消费透支时,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清全部的款项,如此还款的信用肯定会高于选择最低还款额的信用,因为每次都全额还款会让银行知道自己有充足的还款能力。但事实却不一定是这样。

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同样收入水平且年龄也相同的王先生和李先生,去年1月份在某银行办理了贷记卡。今年3月初,他们都感觉5000元的信用额度不够用,均向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申请提高信用额度至1万元,并且按要求提供了同样的材料(就连 房产证也是同一座楼同一层的面积相同的两套商品房),但令他们想不通的是,王先生的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提高到了1万元,而李先生的信用额度才到8000元。

李先生后来向一位银行朋友诉说了这一“信用歧视”。他说,王先生和他的每个月的透支消费额相差不了上下,他每次透支消费后都及时地全额还款;而王先生却有好几次资金不足,选择了归还最低还款额。李先生抱怨说:“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象征着一个人的信用。我的信用程度怎么会不及王先生呢?银行明显是‘信用歧视’。”

银行朋友听完之后,笑着告诉李先生,银行这样做有

银行的道理。

信用卡持卡人向银行申请提高信用额度,银行除了依据持卡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一般还会根据持卡人的另外两个情况来定夺信用额度的高低。

一是持卡人日常的消费额度情况。例如某一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5000元,该持卡人每个月的消费额约在2000元上下,那么银行就会认为5000元的信用额度已经足够持卡人使用了。因此,该持卡人申请提高信用额度,银行一般不会给予太高的信用额度。若是该持卡人每月的消费额都接近或是超过5000元,银行就会根据其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较大幅度地提高其信用额度。

二是持卡人给银行创造的收益。根据李先生和王先生的情况,两人信用额度不一样的原因显然不是“日常的消费额度”的问题;而是李先生和王先生给银行创造的效益不同造成的。

因为银行推行信用卡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李先生每次都全额还清透支款而取得了免息的短期信贷,银行却收不到你的一分利息,银行是“有点不情愿的”。而王先生却不同了,他好几次选择了归还最低还款额,且不存在拖欠的情况,这就让银行多次赚取了利息,银行有利可图,当然给他更高的信用额度了。

为了提升你的个人信用,你必须使用一个技巧:就是在透支消费后,即便你有能力全额还款,也不妨选择一两

次归还“最低还款额”,然后在下期账单来时还清透支款;此外,还可以在购买大宗消费时选择“零利率零手续费”的分期付款业务。这样做,虽然让银行吃了点利息,但却能提高你在银行的信用程度,值得!但为了节约利息支出,在故意选择“归还最低还款额”时,建议选择那些消费总额较低的月份,这样向银行支付的信用卡透支利息会少些。

信用卡要素:

二、信用卡要素解释

1.什么是信用额度?

根据您的申请,银行会为您的信用卡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您可在该额度内签账消费或提取现金。附属卡持卡人可与主卡持卡人共享信用总额,也可由主卡持卡人为附属卡设定额度,如果是双币国际卡,这一信用额度也可以由人民币和外币账户共享。信用额度将由银行定期进行调整,但您可以主动提供相关的财力证明要求调高信用额度。此外,当你在出国旅游、乔迁新居等情况在一定时间内需要较高额度时,也可要求调高临时信用额度。

2.初始信用额度如何制订?

信用评分系统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各种方面资料而得出一个信用值,从而转换出你的信用额度,因人而异。一般情况下,个人的信用记录越好,财力越雄厚,信用额度也就越高。

3.什么是可用额度?

可用额度是指你所持的信用卡还没有被使用的信用额度。计算方式如下:

信用额度-未还清的已出账金额-已使用未入账的累积金额=可用额度

例如:你的信用额度为2万元,未还清的已出账金额为1万元,已使用未入账的金额为4千元,则此时你的可用额度为6千元。

注:可用额度会随着每一次的消费而减少,随你您每一期的还款而相应恢复。

4.什么是打印账单日?

发卡银行每月定期对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当期发生的各项交易、费用等进行汇总结算,并结计利息、计算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项的日期。

5.什么是到期还款日?

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还款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每月1日

每月25日

4.1

4.25

3.31 .4.25 4.2

54 6.什么是免息还款期?

对消费类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 3.5

3.20

3.3 17

3.8

42 免息还款期是指对非现金交易,从消费日或银行记帐日起至到期还款日的期间。在此期间,您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缴金额,便不用支付任何非现金交易由银行代垫给商户资金的利息。

如何计算免息还款期

在各家银行的宣传攻势上,最长50天甚至56天的免息期都被列在了显著位置。不过这最长的免息期到底如何计算,持卡人能说清楚的并不多。

尽管各家银行对于记帐日及到期还款日的规定不同,但总得原理大致相同,以工行为例:目前工行规定本月消费到

下月25日为免息期。假设持卡人是5月31日消费的,那截止到6月25日,免息期为25天;如果持卡人是5月1日消费的,免息期就为最长的56天(5月的31天加上6月的25天)。建行龙卡贷记卡的银行记账日为每月的20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的15日。如果持卡人是8月20日刷的卡,那么到9月15日为止,他享有25天免息期;但如果他是8月21日刷的卡,那么可以享有最长55天的免息期。

哪些支出可享受免息还款期

弄清楚免息还款期的计算方法后,还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透支款项都可享受这一优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想免息,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全额还款;第二是非现金交易的款项。非现金交易之在商户刷卡消费(也包括在网上B2C购物的支付),而现金交易是指取现和转帐业务(包括缴纳水电通讯费等)。

巧用免息期赚取利差

先跟银行签订一个全额还款的账户,日常消费就使用信用卡,如果手里有两张以上的信用卡,就可以利用各卡不同的结账日来拉长还款时间。白白用银行的钱买自己需要的东西,而自己的钱却可以在免息期内做投资为自己创收益,最少还能赚点活期利息吧,。由于跟银行签了到期全额还款的协议,到期自动扣划还款,所以不用担心忘记还款而不得不支付透支利息。

7.什么是最低还款额?

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当期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一般情况下为累计未还消费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费用、利息、超过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预借现金本金,以及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10%+预借现金交易款的100%+前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100%+超过信用额度消费款的100%+费用和利息的100%=最低还款额

例假如我的账单日是每月18日,还款日是次月7日,1月15日消费1000元,每月仅还最低还款额。请帮我算一下联系3期的最低还款额。最好能具体点,说明是怎么算的。

补充问题

不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特别感谢活死人。不过我最期望知道的是第三期,也就是3月18日的账单中最低还款额怎么算。

最低还款额是指使用循环信用时最低需要偿还的金额,最低还款额列示在当期账单上。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选用了循环信用,那么在当期所有消费(包括最低还款额部分的消费)均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

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

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利率0.05%,按月计收复利。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如果账单日是每月18日,还款日是次月7日,1月15日消费1000元。若7日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2月18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1000元*0.05%*23天(1月15日至2月6日)+(1000-100)元*0.05%*12天(2月7日至2月18日)=16.90元

注:上式中最低还款额为当期还款额的10%,请以您的对账单所列示的最低还款额为准。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信用卡中心对人民币账户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美元账户最低收取1美元。

8.什么是滞纳金?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

1000 100

80

1 9.什么是超限费?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于您超过信用额度用卡,银行将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计收超限费。

超限费

5000

*5%=250

什么是超限费?

★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于您超过信用额度用卡,银行将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计收超限费。

★信用卡取现费、滞纳金、超限费一览表详见参考资料网址(由于这儿不支持表格嵌入)

注意的是如果超限透支超过单张卡的原有额度时就会有超限费!

★不产生超限费时一般是超过部分的收5%的超限费的~单卡每月最高封顶收200.00(按此卡一个月最大一笔超限金额计算) 20000

25000 5000*5%=250

10.什么是宽限期?

所谓宽限期,过去—般是指从商店账单记入持卡人账户日起到银行收到持卡人账款的一段免计利息的时间。不同的发卡银行规定不同。愈长的宽限期对消费者愈有利。在考虑宽限期时,也应将了解发卡银行对起算日及结算日的规定。

11.什么是循环信用?循环利息的计算方法?

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在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当您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循环利息计算法则:如每期消费在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

款,则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是从当天开始计算循环利息。请您按照每月对帐单上的金额还款,如以最低还款额还款,您能在支付循环利息条件下让您的资金流动更加自由同时又不影响您的信用记录。

循环利息计算方式:以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举例说明:

李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8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7日; 4月18日银行为李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9日至4月18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本账单周期李先生仅有一笔消费——4月15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李先生本期账单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李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7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元。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18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16。40元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0。05%×22天(4月15日-5月7日)+(1000元-100元)×0。05%×12天(5月7日-5月18日)循环利息=16。40元。

12.什么是特约商户?特惠商户?

特约商户是指与银行签定受理卡业务协议并同意用银行卡进行商务结算的商户。

特惠商户是特约商户中的、为持卡人提供特别优惠服务的商户,可给予持卡人实实在在的价格折扣。

13.什么是销售点终端-POS(PointofSale)?

销售终端-POS是一种多功能终端,把它安装在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和受理网点中与计算机联成网络,就能实现电子资金自冻转帐,它具有支持消费、预授权、余额查询和转帐等功能,使用起来安全、快捷、可靠,POS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消费POS,具有消费、预授权、查询止付名单等功能,主要用于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消费。

(2)转帐POS,具有财务转帐和卡卡转帐等功能,主要用于单位财务部门。

14.什么是信用度和信用度评估?

所渭信用度,是指从社会信誉、经济状况、商品交易的履约情况等方面反映出来的发卡对象的遵约守信程度。发卡机构对发卡对象进行信用度评估,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对持卡人社会行为、经济实力、信守合约状况的考察,深入了解持卡人,以便为是否确定客户关系提供依据,从而做出抉择。因而,信用度评估对发卡机构来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一个人的社会信用度直接关系到他申请和使用信用卡的状况。西方发达国家现已形成良好的信用观,人们珍惜信用如同珍视生命一样。

15.额度越高越好么?

信用卡信用额度的高低与您的信用状况有关。真正的信用卡具有信用消费贷款功能。如果您工作稳定、学历较高或有一定职务发卡行可能会给您较高的信用额度。

如果您想申请或调高信用额度,需提供您有关的个人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明、股票持有证明以及银行存款证明或缴存保证金等,这可以帮助您提高一定的信用额度。

但值得您注意的是,拥有过高却使用不到的信用额度可能反而会对您造成麻烦,一旦卡片或卡号遭窃,则会留给不法分子相当大的冒用空间,故提醒您“额度够用就好!”同样,如果您觉得目前的额度过高,请联系银行主动调低您的信用额度;降低额度后,如您有临时的大额需用,仍可在大额或出境消费前联系银行,申请临时调高信用额度。

最低还款额还款方式的争议

工行率先叫停信用卡逾期还款全额计息规定

2009-1-24 20:47:28 来源:齐鲁热线-要闻

栏目:今日关注

【大 中 小】

新华网北京1月24日专电(记者白洁纯、刘诗平)“只要信用卡有1分钱未还,银行也要按持卡人全部透支金额向其收取利息”,对于这项颇受争议的信用卡全额计息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将从2月22日起取消。

工商银行近日宣布调整信用卡章程,并将从2月22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也就是说,持卡人到期不能全额还款时,已偿还的部分将不再计收利息。

不过,工行新的信用卡章程同时也强调,“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

据了解,国际上通行的信用卡计息方式主要有两种: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而目前国内绝大部分银行采取的都是全额计息方式,对持卡人已偿还的款项也计

息。即只要有1分钱未还,就要对全部透支款项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业内人士分析,鉴于国内银行信用卡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在工商银行实行新的信用卡计息方式之后,其他银行为确保市场份额可能也会做出相应调整。

“‘未还计息’并非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唯一方式。”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杨科18日就社会关注的信用卡计息方式问题接受媒体问询时表示。

“未还计息”政策令人叫好

目前,多数银行的信用卡章程都规定,持卡人如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就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会对持卡人的所有交易金额从记账日起按每天万分之五的利率收取利息,直到还款日止。此种计息方式称为“全额罚息”。

但“全额罚息”引来了不少争议。主要是因为时常有持卡人表示自己把信用卡账单上的“大头”金额都还了,不小心剩下几元钱的“零头”没还清,却被银行以全部账单金额收取罚息。据媒体报道,一位北京市民向工商银行归还了39771.28元的欠款,因为记错金额,少还了0.24元,后来竟被罚息853.9元,最终,该持卡人选择了与银行对簿公堂。

上月,工行正式宣布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规定,将“全额罚息”调整为“未还计息”,其新章程规定:“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也就是工行信用卡用户到期没有全额还款时,已偿还的部分将不再计收利息。

此举一出,持卡人纷纷叫好,不少人希望其他银行“跟进”工行的做法。

“容差还款”政策也较可行

针对上述情况,杨科表示,“‘全额罚息’的确有时可能导致个别持卡人只因少还几元钱而被银行全额计收利息的情况发生,引发客户强烈不满。但是,银行自身是可以通过功能开发和服务设计来规避这些情况的发生,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未还计息’并非是解决矛盾的唯一

办法,像我们2005年就已推出、一直持续至今的‘容差还款’政策也深受持卡人欢迎。”

所谓“容差还款”,就是民生银行为避免因10元以下的“零头”未还而给持卡人带来较高的逾期罚息,规定当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但其未还部分的差额少于10元时,将视同该持卡人为全额还款,不再计收利息。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银行、建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业务跟进推广“容差还款”政策。

应由市场自主选择银行服务

杨科说,“全额计息”方式一直以来都是国内外信用卡领域针对“最低还款额还款”的操作惯例。对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纠纷,他认为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多项符合国内持卡人消费习惯和国情的人性化功能和服务设计有效地避免。

杨科认为,相比“未还计息”政策,“容差还款”的推行有助于防止信用卡贷款门槛降低,防止坏账率的上升,避免国内信用卡产业的无序竞争态势,及有可能因此引发的盲目透支,有利于当前金融市场的稳定。

此间专家指出,应该找到一种能让持卡人和发卡银行都能接受的计息方式。无论是“未还计息”,还是全额罚

息规则下的“容差还款”,谁优谁劣,都可以由客户自主选择银行服务,应以“服务客户”为发展核心,通过市场来进行取舍

例:陈先生4月初收到对帐单,打印对帐单日为3.31日,到期还款日是4.25日,欠款为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

第14篇:信用卡

重要提示:

1.主卡申请人基本条件为年龄介于18-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外国公民。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13周岁。

2.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人士提供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提供您本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车产证明、金融资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申请得到尽快处理。

4.金卡、普卡每个持卡年度刷卡消费3笔(金额不限)免当年年费, 标准白金信用卡,每个持卡年度刷卡消费满18笔(金额不限)免当年年费,如未满足条件,年费于下一个持卡年度收取.如您提出账户注销申请且未满足免年费条件,应于账户结清前支付该持卡年度年费.信用卡年费优惠事宜及更多详情,请登录查询。

龙卡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申领使用龙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包括此后不时所作的修改,下同),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乙方内部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有关事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或者将其个人资料提供给乙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控股子公司、乙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

3.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资信状况、索取甲方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甲方发卡及核定甲方的信用额度。

4.甲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该签名。

三、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用卡使用指南等相关资料,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循使用指南及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有关业务规定。

2.甲方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现行标准见所附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承担各类费用。

3.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以下统称欠款),由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直接记收。甲方承担还款责任,并在对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还款。

4.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乙方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甲方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5.甲方在境内(不含港澳台,下同)及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通过银联网络的交易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使用双币种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的交易以美元结算,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据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国际组织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使用人民币信用卡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据中国银联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和费用。

6.甲方在对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了全部欠款的,对账单所载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否则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7.甲方提取现金时,须按笔支付手续费。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欠款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8.甲方在境内外通过银联网络透支取现时,每卡每日取现金额最高为2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当地货币);双币种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提取外币现钞时,甲方账户每日取现金额白金卡、金卡、银卡级别最高为等值1000美元,普通卡级别最高为等值500美元,且每月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甲方累计未还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乙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乙方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和用卡情况核定。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

9.甲方账户内的溢缴款不计付利息,提取溢缴款须支付取现手续费。

10.乙方可因甲方信用记录良好而调高甲方信用额度或信用卡等级。甲方如不愿调高,应

在10日内要求乙方恢复,否则视为接受。无论甲方是否接受,甲方对已发生的欠款负有清偿责

任。

四、对账单

1.甲方账单日由乙方在发卡函中明确;若甲方欠款于当期账单日或之前发生变动或尚未

清偿,乙方应向甲方寄发当期对账单。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不得以未收

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乙方偿还欠款。

2.若甲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义,应在账单日后15日内向乙方查询并提出调阅签购单申请,

同时应说明理由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过期查询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已提出疑义的

交易,甲方仍应按期偿还对账单所列应还款额。乙方应协助核实,如经查实交易存在,甲方应支

付签购单调阅手续费,承担该项交易款并承担可能导致的损失。甲方与特约商户或其他机构发

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3.甲方有权向乙方免费索取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索取三个月以前的对账单每次须支付

补制账单费。

五、还款

1.甲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欠款,可选择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使用其自助设备、或

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主动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偿还,双币种信用卡的美

元欠款还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2.甲方选择约定账户还款(含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时,即授权乙方每月在对账单上所列

的“到期还款日”,按当期所列的应还款额,从甲方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按约定扣款方式进行扣款。

若在该期间内,约定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扣款金额时,乙方有权拒绝扣款,若约定账户发生变化(包

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下同),甲方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并重新确定新的还款方式。

若因约定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发生变化而导致扣款不成功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甲方

承担。信用卡发生毁损及挂失补发卡、到期或提前换卡情况的,约定还款授权自动适用于新卡。

若需取消或变更约定还款账户,甲方应于到期还款日前7个工作日办理,否则乙方将无法确保取

消或变更能在当期对账单起生效。

3.用人民币购汇偿还双币种信用卡美元欠款,可选择电话购汇、网上银行购汇或约定账

户购汇还款方式。选择电话购汇或网上银行购汇时,人民币缴存和购汇还款申请必须在同一天内

完成,否则缴存款项可能先被用于归还人民币欠款,届时如剩余缴存金额不足,将导致人民币账

户使用信用额度购汇;甲方使用信用额度购汇还款的,使用信用额度的部分视作取现,自购汇之

日起计收利息。电话购汇和网上银行购汇的汇率以购汇当日中国建设银行首次公布的美元卖出价

为准,当日尚未公布的以上一营业日首次公布的为准;约定账户购汇还款的汇率以当期账单日中

国建设银行首次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当期账单日逢节假日的以上一营业日首次公布的为准。

4.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全部欠款的,全部应还款项(含甲方已还部分款项)

不享受免息还款期,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透支利息。

5.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前款规定计收利息外还须按月支

付滞纳金。

六、挂失

1.遇信用卡遗失、被窃或遭甲方以外的他人占用,甲方应立即致电乙方客户服务电话或利

用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挂失,挂失经乙方确认后即时生效。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甲方所为而造

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甲方承担,但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

(1)甲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发生的交易;

(2)甲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3)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

(4)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甲方签名。

2.信用卡挂失换卡后,原信用卡功能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的,该新卡自动取得原信用卡

功能;原信用卡功能不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的,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

1.信用卡有效期标示在卡片正面,最长为五年,超过有效期卡片即失效。如甲方到期不

再用卡,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为甲方提供自动换卡服

务,并记收相应费用。

2.甲方不再使用信用卡的,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卡内所有签约关系后向乙方提

出账户结清申请并将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剪角销毁处理,乙方在受理账户结清申请45天后,为

甲方办理正式结清手续。乙方在为甲方办理正式结清手续后,继续保留对甲方账户销户之前及

之后发生的欠款的追索权。

3.信用卡只限本人使用,甲方应保管好信用卡及信用卡信息,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

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乙方有权收回信

用卡,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损失。甲方在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时应保证安全,防

止信息泄露,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甲方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

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甲方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

等,应于10日内通知乙方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网络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信用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义

务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

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6.信用卡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甲方,有权

降低甲方信用额度、降低甲方信用卡等级、冻结甲方账户、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并可授权所

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并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甲方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信用卡,或者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

卡章程》的;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三款、第

七条第四款的;

(3)自甲方账户发生欠款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计算,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还款未达最

低还款额;

(4)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8)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

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9)甲方的资信情况或还款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收入降低、

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等),足以影响还款能力,已经不再符合乙方办理信用卡条件且

未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0)乙方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

7.甲方应按约定使用信用卡,若有利用信用卡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乙方资金等套现行

为的,乙方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甲方,有权降低甲方信用额度、冻结甲方账户、收回、停用甲方

信用卡,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并向乙方支付等同于提取虚假交易金额的现金所产生的手续

费和利息。

8.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

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款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

序进行追索的权利。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

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

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八、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信用卡

收费项目及标准、信用卡使用指南进行调整,正式对外公告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

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信用卡的所有收费项目

及标准,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九、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

有关业务规定及相关金融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

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本协议经甲方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自乙方批准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第15篇:信用卡

信用卡是银行定位于个人的一种消费信贷工具,它与银行其它信贷产品相比,有其显著的特点:

1.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财产抵押,完全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

2.信贷金额相对较小,主要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因此需要规模化经营;

3.信用额度一次授信,可以在不确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或部分使用,在按约定归还贷款之后,信用额度自动恢复即可再用,又称“循环信用”。

由于信用卡从业务性质上来看,在被持卡人使用后,如果没有遵守协议,到期或逾期未能归还贷款款项,从而形成不良贷款,它与公司机构信贷业务、一般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所形成的不良贷款一样,均属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的范畴。因此无论是针对因经济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归还的贷款款项,还是针对企图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款项而形成的不良贷款的催收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国内信用卡风险增长的原因

随着近年来国内信用卡市场爆发式的发展,很多发卡机构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通过“跑马圈地”的方式,不断降低发卡门槛以吸引客户申请信用卡,从根源上造成了大量“风险卡”的出现。

一、“重复授信”现象严重。银行为了争夺客户,参考持卡人持有的他行信用卡办理本行信用卡的“以卡办卡”方式向持卡人重复发卡,造成一人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而形成了“重复授信”、“累加授信”的现象极其普遍。一旦持卡人的经济状况出现不良波动的时候,就会因为使用的信用额度超过了收入能力很容易形成信用风险;

二、盲目发卡蕴含潜在风险。为了卡量的增加,发卡银行降低信审标准,对于申请人的工作条件以及偿还能力的评估标准也随之降低,动辄就会给予数万元的授信额度,丝毫不顾忌申请人潜在的信用风险。

三、信用卡成为融资工具。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手段,可用于个人股票投资,偿还房贷月供,甚至演变为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将信用风险之外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等周期因素引致信用卡产品中,这意味着信用卡业务形成了比一般商业贷款更高的信用风险。

四、信用卡犯罪所引发的欺诈风险呈明显上升趋势。

从表面上看,信用风险的膨胀是由于持卡人不成熟的消费心理,甚至是不健康的消费文化所造成的。然而从本质上分析,则是由于发卡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利益驱动下,只从自身经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会更多地宣传办信用卡、用信用卡给持卡人带来的所谓“好处”,并且采取多种刺激手段来吸引申请和使用,却几乎没有提及用卡所需要注意的问题所在,更不会触及过度信贷消费的危害性。鼓励办卡、鼓励信贷消费的信息更是如潮水一般涌向持卡人,办卡积分/礼品奖励、消费积分、分期付款、优惠购物等等信息,可以说是每时每刻地对部分缺乏自制力的持卡人都会产生一定的诱惑,很容易造成冲动性消费,而逐渐滑向了“卡奴”,

其中一部分因为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就会逐渐形成信用卡“坏账”。正是这一系列的原因,为信用卡不良贷款率的迅速增加埋下了伏笔。

二、国内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的背景

随着信用卡的发卡量不断地攀升,信用卡逾期不良贷款的风险也日趋加大。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显示: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不断增加,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比例略有上升。第一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49.70亿元,同比增加133.1%,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的3.0%,占比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央行还首次在相关报告中提醒发卡银行“在大力推进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应警惕信用卡逾期未偿金额持续上升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与公司、个人消费信贷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催收相比,信用卡的不良贷款金额较低、数量较多、持卡人分布范围广,且无任何担保、抵押、质押品可以弥补所欠账款等特点。发卡银行针对信用卡逾期不良贷款的催收压力由此可见一斑,各家发卡银行通常根据信用卡欠款逾期时间的长短,采取客服提醒持卡人还款方式,以及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提醒、协商和诉讼等合法手段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欠款。

由于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的催收能力逐渐无法适应信用卡逾期账款日益增长的速度,发卡银行出于加快逾期账款回收期限,以及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借鉴国际通行手段,将包括信用卡在内的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房屋贷款、小额信贷为主)的逾期债权催收业务外包给一些第三方催收公司,目前绝大多数的发卡银行都隐隐藏藏地采用了催收外包的模式进行催收。然而,由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过对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以及“讨债行为”的禁止性文件,而这类第三方催收公司大多数都是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讨债公司”,既没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牌照,又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管理,从这几年的情况中来看,催收外包业务造成了很多社会矛盾,还出现过催收公司员工打伤持卡用户的恶性案件。2008年5月8日的《广州日报》刊登了《信用卡追欠业务外包监管难》一文,该文披露了信用卡催收外包公司所采用的种种恶劣手段。最近几年在各类报刊上刊登的类似文章已经屡见不鲜。

这种催收外包模式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成本压力,加快了催收回款的速度,但是由于催收外包公司与银行是按催收回款金额进行佣金结算,催收外包公司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向欠款人催收;同时由于银行无法直接管理催收外包公司,也就对催收外包公司的行为难以控制;第三,催收外包公司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违法违规的催收手段经常发生,发卡银行因自身利益关系,只要不引发客户投诉,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有纵容之嫌。实际上,催收外包业务一旦开展不慎,将会给银行的声誉,乃至于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发卡银行在采取催收外包业务时一定要谨慎。

三、目前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现状

从目前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

1.催收外包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性

信用卡催收外包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是否拥有合法性一直引发社会的质疑。信用卡用户透

支后,银行与用户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有权要求用户还款。对此,银行可以自己行使权利,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但是在委托他人行使这种权利时,应该予以书面授权并要求他人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收。

然而目前除了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都具有银行正式授权外,银行出于对催收外包公司行使不法催收手段可能引发的对银行声誉影响的顾忌,一般都不与催收外包公司进行正规的书面授权。催收外包公司在向信用卡用户催收时,由于用户因透支逾期本来就理亏,也不会主动要求催收外包公司出示银行的书面授权,这也为催收外包公司的“非法性”进行了掩盖。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的行为,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银行难以规避非法催收带来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催收外包公司所能行使的权力只能是提醒信用卡欠款用户还款服务,无论是采用电话还是上门面谈方式,都不具有行使除提醒之外的任何手段进行催收。但是目前的催收外包公司采用了包括骚扰、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多种干扰欠款用户正常生活的手段,甚至出现了危害欠款用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比如在给欠款人的函件信封上明确标明“欠债催收”的字样;晚上到欠款人家中入户催收;使用电话骚扰方式进行催收;将欠款人的欠款情况随意在其公司内部公开等等。有的催收外包公司就是介于“黑白两道”的基础上进行催收业务。尽管上述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很明显地存在着违法及侵犯欠款人人身权利的可能。

非法催收可能会产生几个后果:还款协议无效;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银行方面虽然可以通过与催收外包公司签订有关文件中要求对方作出有关承诺尽量避免将银行牵涉其中的条款,甚至避免是作为银行的授权方去催收。但从实际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这种“规避”几乎是徒劳的。一旦催收外包公司在催收过程中发生不当行为,除非银行明确表示反对,法律后果依旧由银行承担;如果银行认为催收外包公司存在违反委托合同内容的行为,应另行追究外包商的违约责任。

实际上无论银行是否予以催收外包公司书面授权,都无法规避催收外包公司不当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一方面会导致银行的市场声誉受损,另一方面用户可以就非法催收而向银行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3.银行授权催收外包公司涉嫌对客户信息的泄露

银行授权催收外包公司进行催收业务中需要提交相关客户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以及信用卡卡号等,这就存在银行客户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一旦不法催收外包公司利用银行在发行信用卡环节的漏洞,盗用这些信息申请信用卡,就有可能为银行,乃至所盗用信息的用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四、美国和台湾的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状况

1.美国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状况

美国作为现代信用卡的发源地,其产业化程度非常高,对信用卡产业监管的力度也是非常大。早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就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构建了美国信用卡产业良性发展的法律环境。

《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于1977年制订,在1978年开始生效。法律用于规范专门替债权人进行催账和追账活动的任何第三方,它们通常都是专业商账追收类公司。法律对债务催收人做出了定义,催账的范围仅包括专事对消费者个人进行催账的专业商账追收机构,不适用于债权人对企业进行商账追收的情况。也就是说,这是一项专门针对专业商账追收机构对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个人进行催账活动而制订的法律。

这项法律对于催收时间、地点、方式、对象等等都做出了极为细致的规定,比如针对拨打催收电话时间的规定:要求不得在债务人不方便的时间拨打催收电话,特别是在晚间9时至早晨8时之间;如果债务人所服务的单位的雇主不允许在工作时间打此类电话,商账追收机构不得在债务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打电话催账等。针对在催账过程中,对债权人或受委托的商账追收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的禁止条款也是极其细致。

2.中国台湾催收外包业务发展状况

中国台湾的信用卡产业化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的迅猛的发展,信用卡产业化非常成熟。2000年颁布施行了《金融机构办理应收债权催收作业委外处理要点》,2007年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行了修订。

该法规对于受委托方的资格、作业要求、禁止事项,以及从业管理、处罚措施等都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为促进从业者加强催收手段自律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台湾“金管会”还成立了非法催收检举专线,一旦持卡用户发现银行或受委托催收公司,有以暴力、恐吓、胁迫或其他不法方式催收,可向“金管会”检举,如经查证属实,“金管会”将依规严格惩处将该应收债权委外的金融机构,其情节严重涉有刑事责任的催收外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浏览一下台湾部分银行的网站,包括台新银行、庆丰银行等都将所委托的催收外包公司名单标示出来,而且还可以搜索到台湾“金管会”对某信用卡因未依规定,私自新增4家债权催收外包公司而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处罚200万元新台币的新闻。由此可见,这些管理措施,对于台湾催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国内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发展前景

国内信用卡业务的盲目发展,也造成了相关行业的无序发展,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混乱,正是这种无序发展结出的恶果。迄今为止,国内对于信用卡业务都没有一部法律性文件,仅有的一个法规性文件——《信用卡管理办法》还是在1999年制订颁布的,早已与当前的信用卡市场不相适应。这个通知出台正逢其时,特别是在当前国内信用卡市场由于盲目发展,信用卡危机正向国内金融市场逼来,即便是美国在奥巴马总统上台伊始就立刻颁布限制信用卡业务的法令,已经足以说明信用卡风险对美国经济的危害性之大。

在本文即将完稿之际,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其中第十

三、十四条对金融机构的催收外包业务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这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针对银行债权催收外包业务的法规性文件。其中明确了银行的风险管理责任,即: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同时要求银行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的选用标准,还应确保催收外包机构照章行事,否则银行将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接受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和协调,仅有一个《通知》是远远不够的。更应该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用法律来对行业进行约束,同时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及管理制度,明确行业监管主体和建立行业自律体系,这是规范债务催收行业和债务催收市场的重要保障。只有这样,那些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导致的行业发展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才会得到有效遏制,使得信用卡催收外包业务不再游离于法律边缘之外。

然而,对于信用卡业务而言,各发卡银行在加大信用卡催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信用卡申请风险的控制,从源头控制信用风险,从片面追求市场扩张向提高发卡质量转变,才是信用卡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

第16篇:信用卡

个人卡普卡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下同)、金卡20万元,白金卡最低授信额度1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100万元人民币。商务卡最高为客户综合授信的3%,且不超过300万元,无综合授信的,最高为100万元。

超额还款不计息,透支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复利

二、申领材料

个人卡

申请人必须提供身份资料,同时提供收入证明、工作证明、资产证明等资信证明资料的一种或几种;

1、身份资料:

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信证明资料:

(1)收入证明资料包括:

—银行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代发工资记录;

—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所得税扣缴凭证;

—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款证明;

—经营纳税证明;

—其他收入证明资料。

(2)工作证明包括:

工作证(牌)、工作合同、出入证等。

3、资产证明包括:

—自有住宅类、商业类房屋产权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

—金融资产证明;

—个人投资资产产权证或协议原件、复印件;

—其它资产证明。

4、其它证明材料包括:

—家庭住址最近三个月的固定电话费单、水电费单、煤气费单或物业缴费单;

—房屋租赁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的租金证明;

—其它证明固定住址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

一、特别注意的概念

滞纳金

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应记付利息外,应按最低还款额的未偿还部分的5%支付滞纳金。

超限费

贷记卡持卡人超额使用信用额度,除应记付利息外,还应按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支付超限费。

免息还款期待遇

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最短为25天。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记账日

银行实际记账日期。联机交易一般为当日,脱机压卡等交易以银行记账日期为准。 账单日

每月

10、20、

13、

17、

23、27日等。日终时统计账单周期内账户交易情况,通知持卡人交易明细、欠款金额和最低还款额等信息。

还款日

账单日后25天。银行规定持卡人在此日期前归还全部所欠款项可享受消费免息还款期待遇。

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当期最低还款额为当月非现金贷款余额的10%、现金贷款余额的全部和以前各期拖欠未还(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合计。现金贷款包括:取现+取现手续费+取现利息。 持卡人在还款期内偿还贷款,可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持卡人在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欠款可免于支付非现金交易的贷款利息;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时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预借现金额度为其总信用额度的30%,白金卡50%。

第17篇:信用卡保险合同

责任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 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 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 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 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 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第18篇: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案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指派我们(***律师、***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本案庭审前,我们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依法会见了被告人。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信用卡诈骗罪没有异议。现根据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以及客观事实与法律,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于***年***月***日立案的,从被告人的询问笔录证实,被告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信用卡恶意透支‛,被人如实交代了透支款项的事实,无翻供现象、悔罪态度好。同时,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酌情给予从轻处罚‛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充分考虑与采纳。

二、作为被害人的***银行存在过错

1、银行对信用卡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严格。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在盲目扩大信用卡客户数量,对信用卡申请人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基本资料的粗略审查或者仅形式审查,更有甚者有的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会帮一些低收入却想办信用卡的客户绞尽脑汁想办法伪造收入证明成功申办到信用卡,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这些不具备偿还能力的客户在日后不能还款时久拖而恶意透支。如果银行能够严格、仔细审查申办人的信息,及时发现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发卡行为,既可以避免给银行造成损失,也可使行为人免于日后的牢狱之灾。因

此,辩护人认为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银行未尽到重要提示或告知义务,计息方式不透明。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卡银行印制的信用卡申请材料文本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二)合同信息:领用合同(协议)、信用卡章程、重要提示、合同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重要提示’应当在信用卡申请材料中以醒目方式列示,至少包括申请信用卡的基本条件、所需基本申请资料、计结息规则、年费/滞纳金/超限费收取方式、阅读领用合同(协议)并签字的提示、申请人信息的安全保密提示、非法使用信用卡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的提示、其他对申请人信用和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等信息。‛ ***银行作为提供信用卡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在被告人***办理该行信用卡时应当向***明确告知信用卡的计结息规则、年费、滞纳金、超期费收取方式,但银行并无明确告知的行为,更没有将透支后利息、复利计算标准告知被告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意较小,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申办信用卡之初来不曾想过会去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以及侵犯他人的公司财产。被告人开始也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只是后来由于经济能力下降,且本金、利息、复利累加数额越来越大,才使其无力偿还、即使想还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是没有还款能力,才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四、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无其他前科恶劣。

被告人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很大的教育挽救的余地,应当适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因此,特请求法院以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时着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或减轻判处被告人***,以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使得被告人能够早日投入到社会中去,好好学习,发挥其特长,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考虑与采纳。

谢谢!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二零一二年月日

第19篇:信用卡123

我一直想说银行,你母亲真不是个玩艺。

早些年,还用大团结的时候,银行对广大人民群众吹鼓存钱无尚光荣,本就勤俭节约的哪辈子人,勒裤带卡脖子使劲地往银行存钱,是人都知道早些年银行那可是最好的单位,福利待遇高很。谁家要是有个在银行工作的,那一家人幸福的怂样子要多憋巴有多憋巴。老百姓存的钱都干了啥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旦全国人民,都去到银行把存款取出来搁到家里一天光景,银行的人都得去吃一辈子屎,你说老百姓伟大不伟大,明知道银行他母亲的不是好东西,明知道银行跟骗子没啥区别,就那么相信银行。排着长队,看着银行工作人员被驴日过得脸,把自己的血汗钱存到银行,给那些银行人带来福利带来效益,却带不来对您的热爱与笑容。

我也是普通的一名老百姓,我也被银行日过勾子还揉着被日疼的勾子对银行说我爱你没商量,不然我的钱不存银行就会有危险,就会在急用的时候烧了眉毛。

今天这篇文字,是看到最近经常有银行的男男女女到处推销信用卡,我不得我站出来骂点实质性的问题。

为啥骂?我不知道大家知道不,使用信用卡提取现金时银行要向用户收取提现手续费。换我的角度看,就是银行鼓励你透支消费、刷卡消费,你若是把自己的钱存到信用卡上当你取现的时候,你就要支付手续费。那么我就要问凭什么用信用卡提取自己存入的现金,银行要收取手续费?当我从银行工作人员口中证实了这项收费的同时,我就想骂人。我们把钱存到银行,你要收我们利息税,查询一下自己帐户要收查询费,开个银行户头资金低于300要收取帐户管理年费,从信用卡中取点现金也要收手续费,信用卡帐户每年要收你XX元卡费……就这还有脸子大肆宣传,你宣传办理信用卡时候,为什么不公开说你要用信用卡取现要收取百分之几的手续费。

用不用信用卡那是大家自己心甘情愿的事情,但是我总觉得作人要实诚,企业做事,不论客户大小,要对客户负责。银行你已经够卑劣了,能不能把嘴上喝的民血擦干净,再跟人民说话。

第20篇:信用卡常识

【信用卡常识】信用卡不良信用记录 抹不去的信用污点?

您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尴尬和困惑:由于贷款出现逾期、信用卡还款出现逾期导致影响其他贷款业务,新办信用卡批不下来,房贷不能享受优惠„„ 7折房贷新政的出台,让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但大部分人对此不甚了解,有时甚至过分恐慌。实际上,一个人拥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不意味着他就进入了银行的 “黑名单”,而且“污点”也不会一辈子抹不掉!

并不存在“黑名单”王小姐由于疏忽,去年有一个月的信用卡少还了几元钱,现在已经出现新办信用卡不能获批的情况,她担心马上要买房是否能顺利获得贷款并给予7折优惠。对于王小姐的担心,记者咨询了工商银行信用卡部相关人士,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信用卡有逾期记录,哪怕只有几分钱,都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有记载。但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存在社会上所说的“黑名单”。该人士表示,每个金融机构都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差异地把控对待个人信用数据的审核。目前普遍提及的“个人信用记录”将如实反映市民的信用情况,但这并不是商业银行决定发放贷款和审批信用卡的决定性条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民,可能被一家银行拒绝,但其他银行也许会忽略。

银行并非全面封杀某大型商业银行银行卡部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某人在A银行有信用卡逾期记录,当他想在B银行申请贷款买车时,B银行会查阅信用数据库中他的个人信用记录,认为他的逾期影响本次交易,那他在B银行的贷款就泡汤了。但如果C银行可以忽略这点,他就不会因为上了A银行的“黑名单”,而中止与C银行的交易。所以,银行系统不会对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实行全面封杀。

他还强调,即使出现了不良记录,如果情况不是特别严重,客户向贷款银行说明原因,还有补救的可能。

不良记录有消除期限“如果有了不良记录,怎样才能彻底清除?会不会跟一辈子呢?”这是大多数有信用污点的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记者查询我国的《征信管理条例》了解到,《条例》尚未对信息记录保留年限作出明确说明,国际上一般的做法是保留7年。但对于信用卡逾期记录,如果打印信用报告,仅显示过去两年的还款信息。据银行人士透露,人民银行实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两年时间,目前信息记录保留年限的具体规定仍在酝酿中。但可以确定,不良记录在一定有效期后会被清除。所以,市民在注意自己的“信用行为”时,没必要过分恐慌。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小贴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中心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个人信用数据库中个别数据不准或对自己的信用报告反映的信息持有不同意见,建议市民及时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提供错误信息的商业银行取得联系,递交异议申请,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市民递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如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须提供两人身份证原、复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如果想了解自己的信用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 免费查询。

应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查询记录中记载了查询日期、查询者、查询原因等信息,据此可以追踪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情况。

、众所周知,现在在个人信用报告上会明确体现信用卡逾期还款等信息,造成信用污点,极大影响到信用卡办理及银行贷款申请等。

在这里,我把自己的一点心得与大家共享,希望对已经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卡友们提供一点帮助。在04年的时候,我办理过一张中国银行的准贷记卡和一张工行的牡丹信用卡,因为当时觉得额度太少,就2K的样子吧,用了没2个月就丢那没用了,当时正好遇到房子拆迁,导致后来对帐单都没收到。直到06年3月,单位里一起办招行的信用卡,同事都办下来了,唯独我没有,当时也算是先知先觉,知道有个人信用报告这东西,到人民银行一查,差点没晕死,2张卡的当前还款逾期都是数字7,这里要解释下,一般大家知道,最近24个月内逾期还款一次,会显示1,当逾前期如果超过7次或以上,那么就显示7,我马上联系银行,被告知中行的卡在1年半前欠了3.5元没还清,现在银行已经把授信额度降为0,建议我还清后销卡。工行方面,欠了100多元的年费,连续14期逾期(我晕),已经被强制停卡,建议还清后销卡。人民银行方面解释道:这种因为本人疏忽原因造成的负面信息,是不能提出异义申诉来解决的,问这些纪录会保留多久,答曰:目前国内还没明确规定,可能是5~7年,可能是终生`````我晕倒,这我不完了吗?以后要是要买个车啊房的,贷款什么的怎么办?银行告知基本无望了。

按我这种情况,按理是绝对不可能在银行办到信用卡和贷款了吧?

但截至目前为止,本人有招行携程金(25K),建行普金(30K),以及在交行的购房贷款30万元,呵呵,我是怎么做到的?请大家慢慢看就明白了。

其实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负面信息是根据时间推移的,也就是纪录最近24个月的情况。如上面的情况,我把中行卡还清后,当时并没有销卡,(说起来也很巧,当时在柜台还了后,因为有急事没继续销卡,幸好当时没削,不然可能真的完蛋了),后来为了和工行交涉年费的事又去打了一次信用报告,无意中惊奇的发现在中行那一栏里最近1期的还款纪录变成了个“*”,这个意思是指当月没使用,也就是说因为我没有销卡,所以中行还是得继续向人行更新我的用卡情况,虽然额度已经为0。仔细看了关于个人信用报告负面信息的解释,指出现:“/”“N”“*”“C”这4种以外的信息。那么这个“*”就不属于负面信息了,从而推断出:只要我还清当前欠款,不销卡,那么在两年后这两张卡的纪录将会是24个“*”,到那时候,我的个人信用纪录不就恢复正常了?事实的确如此,到今

年的4月份,我向招行和交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和购房贷款,很顺利就成功了。 在这里,强烈鄙视下有些不知究竟的人,说什么一旦有了负面纪录将终生不可消除等等。因为我们国家当前只纪录24个月,也就是2年内的信用卡使用情况,所以这些负面信息是完全可以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除的。

所以说,不管你曾经有过多少逾期,也或者被银行强制停卡,又或者甚至被追讨起诉,都不要怕,在想办法还清欠款后,一定要记得:绝对不要销卡。因为你一旦销卡,那么你这张卡的不良纪录将会伴随你很长很长时间,多长呢?人民银行还没出台相关规定,国外是7年。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你一但销卡,银行将会在下个月向人民银行更新你的用卡资料:“C“,即结清销卡,打个比方,是2008年7月,假如你之前是半年都没还款那么最近半年的纪录是这样的:1 2 3 4 5 6 C,后面是个结算时间2008.7,表示你最近连续6期逾期,然后第7期还清销户。但问题是,这张卡的信息将永远被定格在2008年7月,因为这是你最后一次使用这张卡,因为销卡,银行将不会再更新你的用卡情况,那么你就算到2012年去查,这张卡的不良纪录还是在那,说简单点,就是因为没有新的信息更新把不良的纪录往前推了。

这里要说明下:一般情况下,不管当前你用卡情况已经多恶劣,都能做到还清欠款后两年,恢复良好的信用纪录。但要记住一定不要主动销卡,银行叫你销卡,你不签字它是不能强行销卡的,一般你还了钱,银行也不会强制要你销卡,因为一般这时候你的信用额度肯定被调成0了,或者停卡冻结了,对银行不存在资金风险。停卡和销卡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停卡在没欠款的情况下显示的是“*”本期未使用,上面说过了,这不算负面信息,相当于你某张正常状态的信用卡,当期未透支也未还款,那么也是显示“*”。说到这里,有的银行的催款人员,在你还清欠款后会善意提醒客户暂时不要销卡,相反有的银行就恶劣了说什么卡被冻结不能再用了,我现在就可以帮你销卡等等,其实大家活着都不容易,何苦不能给别人一次改过的机会呢?

信用卡协议书
《信用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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