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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25 07:46:11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保险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濮阳市经开大道体育场北侧

乙方:濮阳市中意汽修厂

地址:濮阳市京开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为共同的客户提供最卓越的服务,实现共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服务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全面、认真的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

第二条合作范围

(一)保险事故车辆配件的报价及车辆的修理服务;

(二)保险车辆的救援及维修保养优惠服务;

(三)双方相互提供长久稳定的宣传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合作。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事故车辆维修

1、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配件价格和汽车构造方面有异议的地方应向乙方进行咨询;

2、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事故车辆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就甲乙双方达成的有利于客户的优质服务介绍给客户,并征得客户的同意;

3、乙方为甲方0指定的各种系事故车辆拆检定损维修服务商,甲方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拆检维修;

4、甲方推荐的客户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给予热情的接待和服务,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享受的是与众不同的服务,提供维修绿色通道,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事故车辆的维修,体现出保险公司“卓越服务”的原则;

5、甲方推荐到乙方拆检的保险事故车辆,不管甲方的定损员在不在拆检现场,乙方都应以尊重事实地进行拆检;在拆检的过程中不得更换事故车辆的原好件,如有发现,乙方将赔付给甲方两倍的损失并立即终止合作,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事故拆检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的定损人员进行定损;

6、甲乙双方在定损事故车辆时要坚持保险事故车辆“以修为主”的原则,定损现场特别是在客户在场的情况下不说不做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的话,有争议的地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麻烦;

7、甲方定损员不得强行乙方维修无法修复的零配件,以影响双方的合作;

8、甲乙双方协定维修的零配件在客户有异议时,乙方应给客户当场质量保证的承诺,以消除客户心理上的疑虑,服务好客户;

9、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协助乙方了解被保险人车辆的承保理赔情况,以方便乙方代理理赔;

10、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后,乙方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的

委托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11、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开理赔快速通道,给予优先办理,按甲乙双方协定的

理赔手续快速理赔;

(二)技术培训方面

甲方将定期组织查勘定损人员到乙方学习观摩,以提高自身查勘定损技能及处理保险事故车

辆的能力;

(三)救援服务方面

甲方的保险车辆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应给予救援支持。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配件价格方面

1、乙方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对甲方咨询的配件价格信息及汽车构造给予解答;

2、乙方为甲方所报的配件价格为汽车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虚报,以影响甲乙

双方真诚的合作,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和社会的监督,对由于虚报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连续出现两次,终止合作。

3、乙方在配件价格方面的调整要及时的通知给甲方,以便甲方按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事故车辆的损

失;

(二)事故车定损方面

1、在定损过程中保险事故车辆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果通过维修可以继

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则不应进行更换,甲乙双方维修换件的标准要一致,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的定损人员不应在客户面前争执修换件项目,以免给客户带来不良的影响;

2、乙方在拆检甲方推荐的事故车辆的过程中应按照厂家的拆检顺序和标准进行拆检,乙方应承担

全部在拆检过程中对事故车辆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在甲方对事故车辆损失确定以后再给予维修,不得现行维修;乙方应遵循双方协商的相

关车辆的工时费、配件价格,价格确定后乙方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对于甲乙双方定下来的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乙方要给予维修,对于应被保险人要求对保险责

任范围外项目的维修、更换,乙方也可以接受,但需通知甲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

5、对于甲乙双方定损下来的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要如实更换,乙方不能偷工减料,对于由于偷工

减料维修事故车辆,给客户带来不良影响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6、承修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应建立事故车辆档案,接受甲方的审核,并积极配合甲方对车辆维修

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7、乙方应接受客户及甲方查勘定损人员对维修服务的监督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对多次服务质量

较差且无改善措施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8、乙方应制定人员处理保险事故车辆业务,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向客户宣传保险常识;

9、在事故车辆查勘定损过程中,乙方要给予甲方良好的配合,认同甲方的定损项目及维修方案,

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10、受损车辆在维修期间,如有整车失窃零配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修理质量

1、对重复返工、返修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返工、返修,重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返修质量,若乙

方不能承修或因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提出不在乙方修理时,乙方应同意并协助被保险人选择其它合作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已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修甲方保险的事故车辆所更换的零配件应为专业纯正零配件,如因以次充好、以旧代新

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对甲方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后的项目,应按照厂家的标准在一定期限内保证维修质量,对更换上的零配件,乙方按厂家有关规定承担质量担保;

4、对于乙方提供建议而甲方未予采纳的协商维修项目,乙方有权保留意见,不予承担因性能或外观产生的质量责任和因客户不满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修理价格

1、维修项目、更换项目由甲方定损人员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核定,配件报价按照专业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维修工时报价(包括机修、电工、钣金、喷漆)按照该车河南区域维修工时价格执行;乙方的维修工时费按照标准报价下降30%,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执行依据收取材料费和工时费。除汽车所用的液体和气体(燃油、机油、氟利昂、防冻液、清洗剂)等自费项目及客户自修部分以外,不得在此之外另收辅助费用;以免给客户造成不良的影响;

2、对于维修调试过程中发现的新增维修项目或零配件,乙方应提前通知并向甲方提供现象展示或

技术说明,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维修项目或零配件的追加;

3、甲方的查看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车辆事故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如有客户提出到乙方进行维修,而甲方相关人员利用推诿、劝诫、阻挠等手段设置障碍的,则该次事故维修的配件价格与工时费不予优惠,且配件价格按照厂家全国统一销售价上升10%。

(五)救援服务方面

1、甲方所承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保险事故车辆应提供全省免

费救援服务;

2、甲方所承保德车辆由于非保险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电池耗尽,轮胎爆裂、气压不足

等情况,需要乙方提供紧急救援时,乙方应提供优质的救援服务并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的费用标准向车主收取材料成本费和工时。

(六)其它服务方面

经甲乙双方同意,为客户提供保险事故车辆挂牌、车辆年审、免费洗车、平时维修保养优惠等其他服务。

第五条维修期限

修复工期由乙方与被保险人协商拟定,乙方应在拟定的工期内按时修复被保险车辆,对于在维修期限内没有按时完成维修的事故车辆,乙方要承担被保险人要求的合理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外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甲方对乙方的事故车辆维修理赔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发现将把对方作为不诚信的单位给予终止合作。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事故车辆质量不合格,造成返修的,由乙方承担返修的全部费用。若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仲裁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八条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定,达到要求后经双

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查勘定损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价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甲方

查勘定损人员有价票、券、礼物、礼品、纪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经查出核实,双方均

有权终止协议。

第九条合作管理

(一) 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甲方将从有利于双方合作的服务对乙方进行员工和客户回访考评,对评价不符合条件的,

甲方提出服务整改建议,并立即整改到位,对双方合作整改不利得,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

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一) 甲乙双方在维修项目和工时方面存在异议时,应由双方各指定的人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提交上级领导解决,但不能给客户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给事端人应以处罚;

(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关本协议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应通知协商解决。协议

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甲、乙双方应经常进行联系和沟通;保证各项合作顺利开展;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予以修改或补充,且作为本协

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2篇:保险协议书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濮阳市经开大道体育场北侧 乙方:濮阳市中意汽修厂

地址:濮阳市京开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为共同的客户提供最卓越的服务,实现共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服务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全面、认真的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

第二条

合作范围

(一)保险事故车辆配件的报价及车辆的修理服务;

(二)保险车辆的救援及维修保养优惠服务;

(三)双方相互提供长久稳定的宣传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合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事故车辆维修

1、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配件价格和汽车构造方面有异议的地方应向乙方进行咨询;

2、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事故车辆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就甲乙双方达成的有利于客户的优质服务介绍给客户,并征得客户的同意;

3、乙方为甲方0指定的各种系事故车辆拆检定损维修服务商,甲方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拆检维修;

4、甲方推荐的客户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给予热情的接待和服务,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享受的是与众不同的服务,提供维修绿色通道,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事故车辆的维修,体现出保险公司“卓越服务”的原则;

5、甲方推荐到乙方拆检的保险事故车辆,不管甲方的定损员在不在拆检现场,乙方都应以尊重事实地进行拆检;在拆检的过程中不得更换事故车辆的原好件,如有发现,乙方将赔付给甲方两倍的损失并立即终止合作,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事故拆检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的定损人员进行定损;

6、甲乙双方在定损事故车辆时要坚持保险事故车辆“以修为主”的原则,定损现场特别是在客户在场的情况下不说不做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的话,有争议的地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麻烦;

7、甲方定损员不得强行乙方维修无法修复的零配件,以影响双方的合作;

8、甲乙双方协定维修的零配件在客户有异议时,乙方应给客户当场质量保证的承诺,以消除客户心理上的疑虑,服务好客户;

9、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协助乙方了解被保险人车辆的承保理赔情况,以方便乙方代理理赔;

10、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后,乙方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的委托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11、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开理赔快速通道,给予优先办理,按甲乙双方协定的理赔手续快速理赔;

(二)技术培训方面

甲方将定期组织查勘定损人员到乙方学习观摩,以提高自身查勘定损技能及处理保险事故车辆的能力;

(三)救援服务方面

甲方的保险车辆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应给予救援支持。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配件价格方面

1、乙方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对甲方咨询的配件价格信息及汽车构造给予解答;

2、乙方为甲方所报的配件价格为汽车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虚报,以影响甲乙双方真诚的合作,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和社会的监督,对由于虚报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连续出现两次,终止合作。

3、乙方在配件价格方面的调整要及时的通知给甲方,以便甲方按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失;

(二)事故车定损方面

1、在定损过程中保险事故车辆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果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则不应进行更换,甲乙双方维修换件的标准要一致,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的定损人员不应在客户面前争执修换件项目,以免给客户带来不良的影响;

2、乙方在拆检甲方推荐的事故车辆的过程中应按照厂家的拆检顺序和标准进行拆检,乙方应承担全部在拆检过程中对事故车辆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在甲方对事故车辆损失确定以后再给予维修,不得现行维修;乙方应遵循双方协商的相关车辆的工时费、配件价格,价格确定后乙方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对于甲乙双方定下来的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乙方要给予维修,对于应被保险人要求对保险责任范围外项目的维修、更换,乙方也可以接受,但需通知甲方,费用由被保险人自理;

5、对于甲乙双方定损下来的配件更换及维修项目要如实更换,乙方不能偷工减料,对于由于偷工减料维修事故车辆,给客户带来不良影响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6、承修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应建立事故车辆档案,接受甲方的审核,并积极配合甲方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7、乙方应接受客户及甲方查勘定损人员对维修服务的监督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对多次服务质量较差且无改善措施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8、乙方应制定人员处理保险事故车辆业务,接受甲方组织的培训,向客户宣传保险常识;

9、在事故车辆查勘定损过程中,乙方要给予甲方良好的配合,认同甲方的定损项目及维修方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10、受损车辆在维修期间,如有整车失窃零配件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修理质量

1、对重复返工、返修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返工、返修,重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返修质量,若乙方不能承修或因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提出不在乙方修理时,乙方应同意并协助被保险人选择其它合作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已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修甲方保险的事故车辆所更换的零配件应为专业纯正零配件,如因以次充好、以旧代新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对甲方保险事故车辆修复后的项目,应按照厂家的标准在一定期限内保证维修质量,对更换上的零配件,乙方按厂家有关规定承担质量担保;

4、对于乙方提供建议而甲方未予采纳的协商维修项目,乙方有权保留意见,不予承担因性能或外观产生的质量责任和因客户不满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修理价格

1、维修项目、更换项目由甲方定损人员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核定,配件报价按照专业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维修工时报价(包括机修、电工、钣金、喷漆)按照该车河南区域维修工时价格执行;乙方的维修工时费按照标准报价下降30%,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执行依据收取材料费和工时费。除汽车所用的液体和气体(燃油、机油、氟利昂、防冻液、清洗剂)等自费项目及客户自修部分以外,不得在此之外另收辅助费用;以免给客户造成不良的影响;

2、对于维修调试过程中发现的新增维修项目或零配件,乙方应提前通知并向甲方提供现象展示或技术说明,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维修项目或零配件的追加;

3、甲方的查看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车辆事故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如有客户提出到乙方进行维修,而甲方相关人员利用推诿、劝诫、阻挠等手段设置障碍的,则该次事故维修的配件价格与工时费不予优惠,且配件价格按照厂家全国统一销售价上升10%。

(五)救援服务方面

1、甲方所承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保险事故车辆应提供全省免费救援服务;

2、甲方所承保德车辆由于非保险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电池耗尽,轮胎爆裂、气压不足等情况,需要乙方提供紧急救援时,乙方应提供优质的救援服务并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的费用标准向车主收取材料成本费和工时。

(六)其它服务方面

经甲乙双方同意,为客户提供保险事故车辆挂牌、车辆年审、免费洗车、平时维修保养优惠等其他服务。

第五条

维修期限

修复工期由乙方与被保险人协商拟定,乙方应在拟定的工期内按时修复被保险车辆,对于在维修期限内没有按时完成维修的事故车辆,乙方要承担被保险人要求的合理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外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甲方对乙方的事故车辆维修理赔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发现将把对方作为不诚信的单位给予终止合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事故车辆质量不合格,造成返修的,由乙方承担返修的全部费用。若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仲裁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第八条

有效期

(一)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定,达到要求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

甲方查勘定损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价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甲方

查勘定损人员有价票、券、礼物、礼品、纪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经查出核实,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第九条

合作管理

(一) 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二)

甲方将从有利于双方合作的服务对乙方进行员工和客户回访考评,对评价不符合条件的,甲方提出服务整改建议,并立即整改到位,对双方合作整改不利得,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一) 甲乙双方在维修项目和工时方面存在异议时,应由双方各指定的人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级领导解决,但不能给客户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给事端人应以处罚;

(二)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关本协议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时,应通知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一)

甲、乙双方应经常进行联系和沟通;保证各项合作顺利开展;

(二)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予以修改或补充,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推荐第3篇:保险体检协议书

保险体检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医院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守自愿、诚信原则,达成共识并拟定本合作协议。

一、相关合作事项说明 (1)、XX医院把制作精美、有品质的“VIP体检礼券”(免费)提供给??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健康礼品赠送给VIP客户。 (2)、体检项目见样本; (3)、年龄要求:

为保证服务品质,双方约定:礼券发放人群限定为18岁-60岁的女性VIP客户。 (4)、体检客户权利及其它:

A、持有此VIP体检券,凭本人身份证到??医院可(免费)享受礼券所列的体检项目;

B、凭此礼券预约到院体检,不收取挂号费;

C、可优先挂号XX医院特聘中西医专家;

D、凭此券可享8折治疗优惠; E、到院体检后,医院收回此券;

E、体检当日须空腹;

F、不接待孕妇及月经期女性体检; G、体检3天后出具体检报告。

温馨提示

1、由于体检量较大,为了保证服务品质,每天仅限30人。敬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

2、由于是女性专项VIP体检,无法照顾到所有的客户,如果您年龄不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18—60岁),您可以把此“VIP体检礼券”转赠与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们。

二、甲方的责任及和义务

1、为乙方推广体检券;

2、为乙方每月提供100-200人的保险体检客户,为保证服务质量,每天不能超过30人体检,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体检名额加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服务过程中乙方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服务态度不弄虚做假夸大病情,甲方客户对初查出疾病有治疗或需进一步扩大检查项目,要求在乙方出具的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予以治疗或检查。(费用由VlP客户自理)

2、提供医院专家到保险公司为ViP客户讲课普及健康知识。

3、提供医院专家到保险公司为保险ViP客户解读体检报告单。

4、免费提供医院会议室给保险公司为ViP客户开会用。

5、为甲方提供???个体检名额,体检截止时间为..........体检项目见体检券。

四、如果因某些原因,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停止合作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即可停止合作。

五、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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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XXXX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业务全面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接到乙方的投保申请后,甲方有义务在当日出具相应的保险单,并最迟在次日送达。

2、对于乙方投保车辆,在投保时甲方应在险种上给予保监会规定范围内的最高折扣。

3、车辆出险后,甲方应在接到报案后市区30分钟、郊区60分钟,疆内不超过8小时,疆

外不超过6小时立即派查勘定损人员到达现场查勘。

4、甲方应在接到手续齐全的赔案资料后,5000元以下的3个工作日结案,10000元以下的

5个工作日结案,50000元以下的9个工作日结案,50000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及时结案赔付。

5、甲方保证乙方出险车辆所更换零件均为正厂产品,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6、发生重大保险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上),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给予先

行赔付。甲方在收到赔款申请及相关证明的条件下,可以按照估损金额的50%预付相关赔款。

7、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对乙方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内容具体为送单,收款、协助报案、送

达赔款、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8、乙方车辆在异地出险,甲方有义务与当地查勘服务机构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以解决不必

要的麻烦。并就地在异地进行赔付。

9、对于保险条款中载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甲方有权拒绝赔偿。乙方不得提

出无理要求,考虑大客户给予酌情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无故拖欠甲方保险费。

2、乙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案

件的查勘定损及理赔工作,不得对驾驶员进行包庇,弄虚作假。

3、乙方应在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对于没有事故现场

或交管部门事故认定的案件,甲方有权减少赔偿金额或拒绝赔偿。

4、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修理厂。甲方不得指定。

二、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保险代理手续费为:交强险按甲方实收保费的4%进行支付,商业机

动车保险按甲方实收保费的8%进行支付。手续费为次月20日前支付,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修改补充。

四、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友好诚信、长期合作的态度进行合作与沟通,对

可能产生的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五、本协议有效期一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险合作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原保险合作协议作如下补充:交强险手续费在原基础上增加10%的,商业机动车保险手续费在原基础上增加6%。即交强险和商业机动车保险得手续费均为14%。此协议与原保险合作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乙方签章:日

推荐第5篇:不交保险协议书

不交社会保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日至

日,现由于乙方向甲方提出不交社会保险的申请,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前提下,根据不交社保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1、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2、自

日起,乙方出现工伤及其他任何意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亦不能以甲方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

3、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推荐第6篇:保险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x%,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x%。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第7篇:保险补充协议书6012

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旅游补充协议书

甲方(高龄旅游者家属代表):

(未成年旅游者法定监护人):

乙方(旅行社):

为了明确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的权利义务,加强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经自愿协商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甲方已经认真阅读了乙方提供的《旅游安全须知》,并承诺遵守和敦促其所代表的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严格遵守《旅游安全须知》中的各项规定。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等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的身体状况的真实有效信息,并确保该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没有下列不适宜参加旅游的疾病: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定传染病、癫痫症、精神病、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严重气喘病、严重糖尿病、高龄性痴呆、严重的心血管、肺、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以及其它不适合独自旅行的身体状况或疾病)。

3、甲方家属代表指定(可以是甲方家属代表/法定监护人本人)为甲方所代表的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的全程看护人,看护人全程负责看护该高龄旅游者或未成年旅游者。防止其在旅游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餐厅用餐,浴室洗澡,山路或者雨天步行等过程中发生滑倒摔伤等意外伤害事故,保证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不因走失、被盗等遭受人生及财产损失,阻止高龄旅游者/未成年人参加高风险旅游或高风险娱乐项目。

4、甲方因违约或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以及在自由活动期间内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但是乙方必须积极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高龄旅游者/未成年旅游者由于自身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按照既定旅游行程进行游览时,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根据情况要求甲方所代表的旅游者适当调整游览线路或原地等候,减少行程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6、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侵权方的纠纷。

7、乙方按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个险种主要承保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遭受人身伤亡所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非旅行社疏忽或过失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则不在此险种理赔范围内。为更好的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避免旅游意外风险,乙方建议甲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以及其他相关人身、财产保险的保险产品。

8、甲方在旅游期间如果出现意外伤害事故且已经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条款的规定承担赔付责任。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理赔事宜。

9、甲方作为高龄旅游者的近亲属主要是指高龄旅游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甲方作为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

甲方指定的看护人为甲方及其代表亲属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可以全权代表甲方及其亲属的处理旅游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其签字甲方及其代表的亲属均予以认可。

10、《旅游合同》如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高龄旅游者家属代表)签字:乙方(旅行社)代表签字盖章 (未成年旅游者法定监护人)签字: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推荐第8篇:无保险人员协议书

劳 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如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月。试用期满工资标准为元/月。

四、乙方本人因享受占用土地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待遇,明确要求不用甲方

缴纳五险一金并自愿放弃五险一金的相关待遇,乙方承诺任何时候都不会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相关事项对甲方提起诉讼。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包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费用,相关缴纳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甲方不再另行承担。

六、协议期间乙方同意自费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集体办理。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的要求完成所担当的工作任务。工作中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全额赔偿。

八、在乙方履行本协议期间,或试用期满在甲方从事固定工作期间,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已经全部告知乙方。乙方保证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九、双方有解除协议的自由,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否则要以一个月的个

人基本工资做为补偿。离职时办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9篇:旅行平安保险合作协议书

旅行平安保险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第一章总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休闲娱乐、外出旅游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给广大游客出行提供保障,经协商,甲方和已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二章合作范围

一、合作事项: 由甲方协助外出旅游人员向乙方投保《旅行平安保险》,为出游人员在旅游期间提供保障。

二、合作原则: 本合作奉行投保自愿、诚实信用及公平、合法原则。

三、保障对象: 由甲方组织出游的所有游客,以下简称\"被保险人\"。

四、保障计划: 被保险人可根据出游时间及出游地点选择 表一 所列保障计划并按 表二 所列金额足额交纳保险费:

表一:《旅行平安保险》保险金额表单位:元

项目 保险金额

险别 意外伤害 急性病身故 医疗费 遗体遣送费

入境旅游 240000200001000030000

出境旅游 240000200001000030000

国内旅游 800001200050003000

表二:《旅行平安保险》保险费表

项目 保险费

险别 基本保费 基本天数 超过基本天数每天加收

出、入境旅游 24元 2~15天 3元

国内旅游

(三) 5元 4~10天 1.5元

国内旅游

(二) 3元 2~3天 --

国内旅游

(一) 2元 1天

五、特别约定:

0-15周岁的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其其他保额和保险费按上表保额和费率同比例降低; 65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其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在上表数额基础上减半。

六、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乙方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急性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患急性病,并自急性病发作之日起三十日内身故的,乙

方按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3、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乙方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乙方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4、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作进行治疗,乙方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医疗费保险金额为限。

5、遗体遣送费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急性病发作而致身故,并需进行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的,乙方就其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给付\"遗体遣送费保险金\",但最高给付金额以不超过遗体遣送费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或遗体遣送费用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七、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发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费支出的,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6、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0、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责任终止,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其未满期保险费。

八、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甲方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甲方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甲方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甲方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第三章合作方式

九、甲方协助被保险人具体办理投保事宜,填写投保资料,收取保险费。

十、甲方在被保险人出游前将相关投保资料传真至乙方,乙方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将盖章后的投保资料回传甲方,保险责任按投保资料约定时间开始生效。

十一、甲方于每月二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当月所收保险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

行:,账号:),并将当月所签发的投保资料交还乙方。

十二、甲乙双方均应加强监督管理,妥善保管各类投保资料。

十三、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人员进行保险基础知识和实务培训。

十四、乙方因故停止销售《旅行平安保险》,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对合作业务做相应调整。

十五、双方在合作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以及各种表格;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翻印乙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十六、甲方对每月收取的保险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交付给乙方。

十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章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十八、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

十九、甲、乙双方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十、甲方在合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协议自动终止,并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乙方;

2、挪用或侵占、贪污保险费;

3、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第六章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签订地法院为:)。

第七章其他事项

二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十三、本协议所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其解释权在乙方。

二十四、任何个人包括甲乙双方所有员工和甲方相关人员就合作事宜所做出的明示、暗示、口头或书面的解释、说明或者承诺,与本协议不符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反贪污贿赂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都清楚并愿意一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污行为都将触犯法律,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我司合同关系人提出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合同约定外的要求,都是违反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应无条件接受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我司合同关系人]指合同的经办人、和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形式或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明扣、暗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实物、礼品、请吃、旅游。

三、如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必须在合同中载明将返还费用冲抵价款、降低合同价格或直接将费用上交我司。

四、如对方给予我司合同关系人第二款所列示的不当利益,一经发现,应无条件接受如下条件:

1.立即解除合同,终止双方业务往来;

2.对方必须接受合同标的额50%的违约金,作为对我司的赔偿;

3.对方行为构成犯罪的,我方可提请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推荐第10篇:保险营销员兼职人员协议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兼职人员协议书

为了保证公司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司参会管理制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和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现对兼职人员参会作以下规定:

1、兼职营销员不享受固原分公司及宁夏区分公司各项方案奖励政策,每月必须完成长险举绩且主险保费1000元以上及800元卡折(驾乘保);

2、兼职营销员不做每月考勤考核,但每月需要乐捐200元,否则直接扣除400元。

3、兼职人员每季度业务考核标准:FYC合计必须大于等于1000元(收展为1500元),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则由公司统一办理离司手续;

4、兼职人员最高晋升职级为业务主任,不得晋升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及组经理(主管);

5、所有团队主管及入司一年以上人员一律不允许签署此协议。

6、本协议解释权归中国人寿固原分公司。

申请人签字: 主管签字:

职场经理签字: 个险部经理签字: 分管总签字: 申请日期:

第11篇:自愿不购买保险协议书

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保协议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被聘于广州市高浦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岗位是 。本人入职贵公司时,贵公司已向本人告知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缴存住房公积金,贵公司也一直要求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本人为非广州市本地户口,务工较为灵活,经慎重考虑,本人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辅助保险方式,而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公司不要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本人自愿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本人在此确认:因本人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本人承诺不会因此要求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作出任何经济补偿。

特此确认。

确定人:

日 期:

第12篇:高尔夫一杆进洞保险协议书

高尔夫一杆进洞保险协议书

保单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将为****高尔夫球邀请赛活动提供一杆进洞奖奖品。为保证本次大赛顺利进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一杆进洞责任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大奖赛情况说明

本次活动参加人员共计保时捷邀请客人**人,于2008年03月28日08:00时至2008年**月**日21:00 在**高尔夫球场举办。一杆进洞奖品为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汽车一辆。

对象:第一位在本次比赛中一杆进洞的客人。

奖洞:*****高尔夫球场第 **号洞。

二、保险期限

2008年**月**日8:00时至2008年**月**日21:00

三、保险地点范围

一杆进洞奖洞设定为杭州富春山居高尔夫球场第**号洞。

四、赔偿限额

一杆进洞每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

五、保费合计

人民币:*****元(费率:**%)

付费日期:2008年**月**日前支付保费.六、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及本协议保险地点范围内,中国移动高尔夫球俱乐部全国行业开杆邀请赛正式比赛进行过程中发生第一个一杆进洞时,甲方为履行依比赛规程应支付的奖励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一条所述,由甲方提供的一辆保时捷凯宴Cayenne GTS汽车作为一杆进洞奖的一切费用),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负责赔偿。

1、对甲方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

费用,乙方亦负责赔偿。

2、乙方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

应以甲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协议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协议中,列明保险期限内,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协议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七、定义:

业余高尔夫球员:指符合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高尔夫球员身份规则”中相关

规定的参赛业余球员。

一杆进洞:指从开球草坪到下一个球洞标准击球杆数不低于三杆或距离不低于

90米的情况下,参赛业余高尔夫球员在本赛事正式比赛中一杆把球从

开球草坪击进下一个球洞。此须在本高尔夫比赛中有除当事球员及其

随从之外一个目击证人(包括球童),并由球会提供正式的书面证明/

证书影印件。一杆进洞必须在2小时内通知本公司的在场代表(如无

在场代表则24小时之内通知)。

八、责任免除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甲方根据除本保单后附材料以外的协议应承担的奖励及其费用;

(二)对任何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的责任;

(三)对除本保单约定外任何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行动、谋反、政变

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五)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

责任;

(六)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七)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八)其他不属于本协议“

六、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九、赔偿处理

(一)属本协议范围内的各项物质奖励按比赛当天的市价折合人民币计算,本赛事一杆进洞奖励累计总额低于赔偿限额时,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赔偿根据实际发生按市价计算;高于赔偿限额时,按赔偿限额计算。

(二)甲方提出索赔时,应向乙方提供与确认责任范围内事项的发生、应付赔偿项目及金额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若发生本协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甲方应在该事项发生时起2小时内通知本公司在场代表(如无在场代表,

则于24小时内通知本公司);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或其代表对索赔方

不得做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乙

方可以甲方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为乙方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

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做

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

将由甲方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乙方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

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四)甲方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十、甲方义务

甲方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甲方或其代表应对本协议中列明的事项以及乙方提出的其他事项做出真

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并保证本协议所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

(二)甲方或其代表应根据本协议中的规定付费日期缴付保险费,否则乙方将不

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三)一旦发生本协议所承保的一杆进洞事件,甲方或其代表应:

1. 甲方应在该事项发生时起2小时内通知乙方在场代表(如乙方无在场代表则24小时内通知),并在七天或经乙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应付奖金/奖励额度;

2. 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支付或以任何形式承诺支付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一杆进洞奖励;

3. 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乙方;

4. 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十一、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按时交纳保险费后,乙方应认真履行保险协议条款的保险责任

和赔偿;

(二)根据协议,乙方应给予赔偿的事项发生后,乙方应及时索取保险赔付所需

要的依据、文件,并将双方认可的赔偿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

十二、总则

(一) 甲方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承担赔

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 如果甲方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则

本协议无效。

(三)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本协议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甲方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四)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甲方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协议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甲方将丧失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乙方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本协议中列明的比赛地点范围内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甲方应提供一切便利及乙方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任何承诺。乙方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甲方,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乙方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负责赔偿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甲方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乙方在本协议赔偿限额内仅负责按累计赔偿限额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七)若本协议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乙方是否已赔偿甲方,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权利。在乙方支付赔款

后,甲方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追偿。

(九)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成,可申请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诉讼应在***进行。

备注:如果比赛当天由于天气原因(下雨,台风等)或其他不可抗原因使得比赛无法顺利开始,乙方应向甲方无条件退还全部保险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第13篇: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

保险公估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西安水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下列工作委托给乙方承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下述工作内容:

(1)、承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2)、保险标的出险后,进行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3)、保险咨询及防灾防损咨询。

(4)、保险风险管理讲座或培训。

(5)、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保险事务。

二、委托形式

甲方(或其分支机构,下同)视实际工作需要,以出具书面委托书(附件

一、附件二)的形式,委托乙方对具体项目进行公估理算、风险评估等工作。甲方进行委托时应在书面委托书上写明具体的委托内容和权限,包括委托现场查勘、损失原因认定、损失金额认定、赔偿理算、风险评估等。乙方根据书面委托书内容进行相关工作。在公估作业过程中,委托事项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委托要约变更申请书》(附件三),经乙方确认后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第 1 页共 5 页

三、公估费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现场查勘与定损的车险案件,乙方按照《车险收费标准》(附件四)的约定收取公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委托乙方的财产险业务,乙方按照《财产险公估业务收费标准》(附件五)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公估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人员素质以及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质量、暂停合作、停止支付公估费等处理措施。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态度、定损偏差率、定损全面性、定损及时性、公估报告及时性、公估报告质量以及有效投诉率等方面。

3、如乙方的公估结果明显与事实不符,或乙方工作懈怠,延误公估的时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协议,同时可向乙方索赔因上述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按书面委托书内容甲方应及时确认和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部分的公估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统一发票。如甲方迟延支付,则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依照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进行保险公估作业,正确处理好甲方和被保险人的关系。

2、乙方对委托内容达成共识后应及时签署、确认甲方出具的书面委

托书。在公估作业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委托要约变更申请书》内容达成一致后应及时签收。

3、乙方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并严格按照甲方对于客户承诺的服务时效,提供及时、周到的公估服务。

4、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建立委托方保险公估业务的详细记录并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保管相关业务资料。

6、乙方有权依照约定收取公估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公估报告后,根据甲方出具的保险公估结算确认单向甲方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甲方在收到公估费发票后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相关公估费用。

六、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告诉给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顾问或保险经纪人;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3、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七、函件送达

1、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要求签收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营业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的,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2、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传真件

则在传真到达的同时即视为送达。

3、邮寄地址:

邮编:

邮寄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期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壹年。

十、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对方。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甲方无故拖延给付公估费用,经双方沟通无效的,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4、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第14篇:车辆保险合作协议书.doc2222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乙方:

为了保障广大客户的切身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服务,维护好双方共同的目标客户群,实现双方及客户的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及分类

1.(一)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基于最大诚信原则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一切业务的发生

必须是真实的,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不得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而制造虚假的业务和资料。

2.(二)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

促进业务发展,并对双方的客户做出正面积极的引导和宣传。加强双方的沟通,平等协作。

3.(三)合作方式稳定原则。甲、乙双方对合作的具体操作方式,应保持稳定性,不应

随意作人为调整。如遇上级公司、政府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职能机构和部门的政策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4.(四)分类标准:

月签单保费平台

类别

合作修理厂

A类

B类

C类 ≥8万 ≥5万 ≥3万 历年制 历年制赔付率

二、组织架构

1.(一)甲方工作组成员

姓名 蒋毅

办公电话 0750-3083811

手机号码 15360665477

职务

江门中支理赔部经理 台山支公司总经理 查勘定损员 业务经理 业务经理助理

1.(二)乙方工作组成员 姓名

三、合作维修厂建设

1.1.2.3.4.5.6.

(一)甲方客户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到合作修理厂维修,甲方授权乙方处理以下事宜:经甲方同意后维修保险事故车辆;

向客户介绍甲方理赔流程,协助客户处理事故,指导客户办理保险理赔;收集客户索赔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证明和银行账户等);收集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协助甲方处理客户投诉。

(二)乙方维修的事故车辆可由乙方收集索赔资料,赔款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车险案件,甲方允许乙方代办乙方维修的且经被保险人授权的理赔案件代客户向甲方提交资料,被保险人不需到甲方理赔门店签署授权委托书(甲方要求面见被保险人的需配合进行面见);乙方不可代交索赔资料的,可以陪同被保险人提交索赔资料。保险赔款需全额银行转账支付到被保险人同名银行账户。

1.乙方必须了解客户保单中投保险种和保险金额,应注意车辆承保情况、保单保险责

任及责任免除、承保时的特别约定、免赔率和免赔额及事故责任等因素。乙方应在定损及代交资料过程中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保险赔款金额与客户实际维修金额有差异时,应协助甲方向客户进行解释差异的理由及依据,得到客户认可。

2.虽满足代交资料权限,但案件有疑问或资料不全,且我司已经口头或书面注明需被

保险人本人办理的,乙方不能代交资料。

3.乙方为客户代办、代交车险案件索赔资料的,应及时完整的收取索赔资料,需在定

损后5天内交到或通过“一袋式”邮寄到甲方客服门店办理索赔。如因乙方积压索赔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职务 总经理 理赔保险专员

资料,造成客户投诉我司赔付时效2次(含)以上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维修厂的代交索赔资料资格。

4.(三)对于赔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含)的车险案件,甲方在查勘、定损、收单

不同环节进行面见被保险人的,可以按被保险人的授权,由乙方代客户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

5.(四)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保险理赔业务培训,乙方必须督促业务员学习和掌握保险

理赔业务知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查勘定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向甲方提供技术、设备和场地的支持。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的相关单证供出险客户填写使用。6.四、出险及报案

1.

(一)甲方提供出险报案电话:95511转9乙方提供24小时紧急求援热线:

1.

(二)甲方负责集中接听客户的出险电话报案,提供现场查勘和定损服务;乙方负

责协助客户现场救援工作,承修事故车辆。2.

五、事故车辆维修

1.(一)为了让客户享受到优质的维修服务,由乙方维修的事故车辆须符合相关国家技

术规范和工期,乙方维修的事故车辆不视为甲方指定维修。如因事故车辆维修质量和工期问题引起客户以“指定维修”为理由与甲方发生争议和诉讼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二)乙方不能以作为甲方的合作单位为借口,强行将客户事故车留厂维修。一经发

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

3.(三)事故车辆进厂后,未经客户和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对车辆擅自拆检、解体和修

理。车辆在修复前,乙方须同甲方及客户对更换配件项目、价格和维修工时进行确认。乙方应与客户签订修车协议,承诺维修质量要求和维修时间进度。

4.(四)甲方负责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确定,乙方有义务对客户委托的事故车辆按照正

常的维修工序进行折检,协助甲方定损。如果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超出已确定维修范围的损失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对超出原修改范围内的损失项目继续维修。甲方有义务对追加损失进行确认,并明确追加时效。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确认维修项目为由放弃已经确定的检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五)乙方承诺采购配件标准符合甲方核定配件价格标准,乙方不得以次充好、以旧

代新、偷工减料。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客户更换甲方核定价格标准的正厂配件,并保留与乙方终止合作协议的权利。承保时保单有约定的老旧车型、特殊车型及甲方与被保险人另有协议的事故车辆除外。

1.(六)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和甲方核定的维修金额内进行事故车辆修复。对于应客户

要求对保险责任外的项目进行维修的,乙方需与客户签订书面维修协议,维修费用由客户自理。

2.(七)在事故车辆的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坚持“以修为主”的保险原则,不得以换代修,

不得串通客户虚报维修项目,不得扩大损失或虚报损失,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三部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

3.(八)乙方在维修事故车辆期间,如果事故车辆发生全车盗抢、零配件或车上物品丢

失以及在维修过程中造成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责赔偿。4.(九)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已议定的维修方案,配件价格按区域市场价格确定。乙方

采购的配件价格与甲方定损金额差异较大,甲方提供配件的,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验收配件。

5.(十)事故车辆维修完毕出厂前,单车损失金额超3000元或甲方认为有必要,口头

或书面要求复勘的,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在维修车辆出厂前新件复勘。

6.(十一)乙方对甲方确认更换的事故受损配件应妥善保管。甲方认为有必要回收的旧

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旧件回收。

7.(十二)事故车辆修复出厂后,在当地维修行业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不符合维修技术

质量要求的情况,乙方负责免费返修;若客户强烈要求外修,乙方应承担合理的检修和修复费用。8.

六、定损及理赔时效:

1.

(一)乙方维修的由甲方承保的事故车辆的理赔可由乙方收集索赔资料,定损金额

在5000元以内的案件乙方须在定损后5天内需交到或通过“一袋式”邮寄到甲方客服门店办理索赔。

2.

(二)事故车辆进厂后,拆检完成且定损方案确定后,甲方定损时效: 定损金额

¥10,000元(含)以下

¥10,000元-¥30,000元(含)以下 ¥30,000元-¥80,000元(含)以下 ¥80,000元以上 稀有车型或特殊情况

定损时效 2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双方协商处理

说明:以上时效是指保险责任明确、单证齐全、乙方拆检报价完毕后,甲方查勘定损开始后计算。稀有车型或特殊情况除外。

1.

(三)甲方查勘定损员定损完毕后的单纯车损案件,乙方准备齐全理赔资料提交到

甲方,甲方(已完成复勘、旧件回收)按下表时效及赔付: 赔款金额

¥10,000元(含)以下

赔付时效 1个工作日

¥10,000元-¥100,000元(含)以下 ¥100,000元以上

3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说明:异地出险案件可以采取全国通赔。即乙方客户在异地出险后,可直接在当地办理理赔,无需回本地办任何手续。

七、资源共享

1.

(一)甲方利用企业自身高比例的客户群体、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先进的系统服务

平台与信息数据技术等优势。积极与乙方共同协作,推动和促进企业品牌形象、维修业务量和客户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2.

(二)乙方除了在现有汽车销售平台代理甲方保险业务外,还可通过现时的车辆保

有客户群,加大在客户群体内的保险宣传与销售,促进对方保险业务的发展。同时为确保甲方能较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和完善的保险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详细的客户联系信息。

3.

(三)甲乙双方应建立交流机制,如每月按台帐汇总统计表进行业务或理赔交流。4.八、协议期限

1.(一)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2.(二)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适当的书面修

改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三)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违反合同

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4.(四)如遇法律法规、行业监管部门或甲方出台新规的,本合作协议与法律、法规或

相关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执行,本合作协议中相抵触内容自动失效。

5.(五)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6.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事故车辆喷漆维修定价标准 车损险价值 前、后保险杠

10万以下 330

10万-20万 380

20万以上 400

前盖 前叶子板 车门 后叶子板 门槛 车顶 后盖 后视镜 后围板 前柱 全车喷漆 说明:

380 280 330 330 150 380 330 80 150 150 2600

430 330 380 380 150 430 380 100 150 150 3000

450 360 400 400 150 450 400 100 150 180 3400

三幅及以上漆工工费的计算,采取单幅费用累计之和乘以系数(三幅、四幅为90%,五幅按85%;当车辆需烤漆件数N≥6时,则油漆工料费=全车喷漆工料费×N/13)的合并作价方法;

补漆件不超过该标准的60%。

第15篇: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本[全文]

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本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下面是保险理赔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

【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

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X%,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X%。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6篇:在校学生不参加保险协议书

学生不参加保险协议书

因学生同意,家长自愿申请不参加保险公司替学生、家长和学校解决后顾之忧的三项险种即学生意外伤害险,学生监护人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为学校和家长理顺责任关系,特制定如下协议:

1、不参保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己原因造成自身的意外伤害,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与学校无关。

2、不参保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己原因造成他人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造成他人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学生家长自己承担,与学校无关。

3、不参保学生因生病或校外意外伤害等产生的有关费用与学校无关。

4、不参保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己原因造成自身的意外伤害等经确认与学校有一定的关系,学校除校责赔付外不另外支出费用。

5、其余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长协商解决。

6、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沙市区关沮中学 校长签字: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7篇:员工保险协议书B款

协 议 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更好的维护甲方和乙方的权益,保障乙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出资为乙方投保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现就保险费支付及保险金赔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为乙方在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费由甲方统一支付,乙方不承担任何保险费用。保险金额以保单列明金额为准。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享受该保险保障,乙方离司保险责任终止。

3、乙方发生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理赔事宜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应予以协助。

4、如乙方出现意外事故,无论基于何种法律规定,只要甲方依法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工亡责任),乙方均同意从保险公司就该此事故的赔偿款中等额冲抵甲方应当承担的赔偿及补偿款,保险公司赔偿款少于甲方应当承担的赔偿及补偿款的,差额部分将由甲方支付。

如保险公司赔偿款未及时支付,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赔偿或补偿。待保险甲方赔付后,乙方同意将保险公司就该次事故支付的赔偿款归甲方所有,但超过甲方赔偿或补偿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5、乙方出现保险事故,法律规定甲方无需承担相应责任的,保险公司就该事故的赔偿款应归乙方所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甲方可以追究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包括保险公司给付的各种名义的金钱;本协议“甲方应当承担的赔偿及补偿款”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的各种项目的金钱义务。

7、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将甲方出资为乙方购买保险的行为视为甲方对乙方无条件的赠与。

8、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本协议内容保密,严禁外传。

9、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第18篇:代办“社会统筹保险”协议书样式

代办“社会统筹保险”协议书

协议双方:

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办人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目的:

根据交通部海事局的要求及天津市开发区“社会统筹保险”相关政策和人事代理有关规定,由甲方为乙方办理代缴社会统筹保险费相关事宜。

双方的约定: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接受乙方的委托,按照天津市开发区社会统筹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代乙方按月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当前现行规定的参保明细详见附件一)

2、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卡、申请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等审批手续。

3、在与乙方存续海员劳务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免收服务费。

4、将乙方应付款的数额,明确告知并在缴付后提供明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照社保数额全额缴纳。并每次预付半年到一年的保险金额。

2、按照甲方要求,在休假的60天内,将当年、足额的保险费(支付或预付)给甲方。

3、如上船前,社保费用不足,在船的3个月内将款项汇入公司的指定账户。

三、如遇国家颁布的“社会统筹保险政策”、“规定”调整,则按新办法执行。

四、违约

1、任何一方未按照“双方的约定”中所明确的“责任与义务”执行,视为“违约”。

2、当协议双方中的一方发生违约时,对方有权不再履行合同中确定的“责任与义务”。

3、违约方,应依据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就已经发生的费用如数偿还。

五、双方已对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确认双方之间为非劳动关系。

六、协议生效

1、任何一方在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现行规定的参保明细:

XXXX年按照 ¥XXXX 为参保基数,每个月须交纳人民币 XXXXX元。

1、企业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基本医疗保险;

4、门诊大额保险;

5、工伤保险;

6、生育保险;

7、初次参保人员需缴纳一次性初次参保费用 XXX 元。

8、每人年底要一次性统一交纳“在职大额医疗救助”保险,费用XXX元。

● 如遇“社会统筹保险政策”、“规定”调整,则按照新办法执行。

● 境内汇款方式:

开户行:XXXXXXXXXXXXXX支行

户名:XXXX

卡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境外汇款方式:

银行名称(中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银行名称(英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中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英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中文):XXXXXXXXX

POSTAL CODE/ZIP:XXXXXXXXXX

户名: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

SWIFT:XXXXXXXXXXXXXX

● 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网站:http:///ecdomain/framework/tj/index.jsp

● 付款后请将凭证复印传真至公司,并将协议书原件寄回公司,以便存档备查。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

第19篇: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保障顾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

1.对甲方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进行评估,提出员工福利保险保障建议;

2.向甲方提出保险计划,就其投保方式、投保范围、保险权益、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提出建议;密切注意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为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险服务提供调整方案和建议;

3.就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向保险人询价。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在保单的续转时予以修订;

4.取得保险人报价后,就报价书中的保险权益和保险费率等做出汇总分析,提出初选保险公司和最优报价方案,并由甲方作出最后决定;

5.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权益进行的谈判,谈判过程中严格维护甲方利益;

6.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人办理投保、续保手续;

7.提供保险期间内的相关保险服务;

8.就相关索赔事项提出建议,监督、督促保险人的理赔工作,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人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险期内赔偿情况报告。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

1.终止本协议生效前与其他方签订的类似顾问协议;

2.如实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信息与资料;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法律要求或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四、报酬与费用

1.双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做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第一项范围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顾问费用。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0篇: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分配协议书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分配协议书

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

(实际用工单位)

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

年度,甲方共计向乙方派遣人员

人次,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6号)规定,由甲方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同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明确该资金的具体归属,现明确如下:

1.

2.

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另申请稳岗补贴时报经办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保险协议书
《保险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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