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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6 18:04:26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场地证明

临潭县承兴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任职证明

经2011年5月1日全体成员选举通过,肖建福任理事长,梁世武、杨海平、夏小平为理事,梁永祥为监事人,以上人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全体成员签字(印):

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

证明

临潭县工商局:

兹有我村社员肖建福等5人组建的承兴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经营范围为中药材种植、收购、粗加工等,办公场所设在八角乡中寨村中下社。现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请给予方便为感。

特此证明

中寨村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

推荐第2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兹证明塘西村村民王永年,有位于石碶街道塘西中路的商业经济用房一套,面积为587平方米,属于经营商业场所,该场所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原汽车锁厂内) 特此证明

鄞州区石碶街道城建办

2011年10月18日

租 房 协 议

甲方:王永年

乙方:宁波市鄞州一点缘网吧

为发展文化事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石矸街道塘西中路商业经营用房面积为587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租期为贰年:自2011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18日止。

二、租金为每年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第二年乙方需提前30天付给甲方。

三、甲方将现有的水电设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应独立设表,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有权对房屋进行形象广告和装璜装饰。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1年10月18日

推荐第3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兹有我村杉树下小组村民董道发,男 ,身份证号码:362102196808053631,在我村杉树下小组庙林岗荒地养殖石蛙,该场地权属清楚无纠纷。

特此证明

富村村委会 2017年12月19日

推荐第4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兹有宣城市日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仁村组自建厂房九间,产权归该厂所有,房产证未办理。 特此证明

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场地证明

兹有宣城市宣州区日兴食品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仁村组有生产厂房两栋,面积 540平方米;办公厂房九间,面积280平方米,产权归该厂所有,无权属争议,房产证未办理。

特此证明

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场地证明

兹有宣城市宣州区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仁村组有生产厂房两栋,面积 540平方米;办公厂房九间,面积280平方米,产权归该厂所有,无权属争议,房产证未办理。

特此证明

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5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东____________________与原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解除租赁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搬出该房屋,现承租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签字或盖章证明:

物管盖章证明:

社区盖章证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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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吴川市市场监督局:

位于吴川市博铺街道梅化公路吴川市博铺南国鞋厂(面积:110平方米)属于欧华辉所有。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该 房屋用途为住宅。

吴川市冠泰金属有限公司申请该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村委会确认。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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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证明

宜宾市南溪区工商局:

兹证明宜宾市南溪区强祥园林场申请将位于宜宾市南溪区该房屋用地属于村民集体用地,由乡政府统一办理,所以只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现已经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确认,同意将此房屋作为该企业的营业性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周边住房无异议。

特此证明

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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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向我居委购买土地,面积约平方米,该用地不属于非法用地,现已建成楼房幢,钢筋混凝土结构,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建筑地址位于,其产权属所有,因历史原因,房产证至今仍在办理中。

年月日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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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兹证明刘小红,拟将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794号附58号门市从事食品(生猪肉)经营活动。该场地的产权重庆成冠蜂巢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所有,同意该场地从事此经营活动活动。

特此证明!

居委会(村委会)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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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区交通运输局: 兹有我镇:法人:身份证号:

,地处共有房屋共间,面积约平方米。停车面积为平方米,该处房屋修建于年,房屋占地平方米,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

该场地用作汽车维修,不影响我镇产业及场镇建设规划,不占地,不扰民。 特此证明。

区街道办事处

(盖公章)

场地证明

区交通运输局: 兹有我镇:法人:身份证号:

,地处共有房屋共间,面积约平方米。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

该场地用作汽车维修,不影响我镇产业及场镇建设规划,不占地,不扰民。 特此证明。

区街道办事处

(盖公章)

场地证明

区交通运输局:

兹有我镇,法人: 身份证号,地处,共有铺面 间,面积约平方米,房屋所在土地性质租为。

该场地用作汽车美容保养。 特此证明

区街道办事处 年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兹位于(行政区计划以街道门牌号)的房屋系(产权主体)所有,产权性质为商铺

,铺面面积13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为40平方米,现提供给个人(公司)作为汽车维修经营场所使用。

此证明用于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兹位于(行政区计划以街道门牌号)的房屋系(产权主体)所有,产权性质为 ,现提供给个人(公司)作为汽车维修经营场所使用。

此证明用于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第11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XX同意于X年X月X日将场地提供给XX公司举办《XX新年音乐会》演出使用。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 X年X月12日

第12篇:场地证明

场 地 证 明

兹证明濉溪县开发区李庄村村部西300米路北有面积红1000平方米,房屋产权属于梁海棠所有,不属于拆迁范围,附属物属于合法建筑,房产证尚未办理。

特此证明!

第13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兹有位于万州区五桥红星东路399号的房屋产权属万州沪江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房产证正在办理中,其性质为经营性用房,现出租给郎彦经营万州区阿里郎床垫厂,该地段不属于国家统征范围。情况属实。执照)

特此证明

办事处(盖章)

居委会(盖章)

(限于办理工商营业

第14篇:场地经营证明

经营地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

其经营的 ,位

于我村(工业区) ,

面积为 ,在此地长期经营,经营状况良

好,经营地为自己所有。

特此证明!

开具人:

联系电话: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15篇:场地使用证明

附件2

编号:

住所(经营场地)场地使用证明

(住改商)

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广州市番禺区 大石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地址), 由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出租的____________(产权方)的房 屋,已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可临时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经营者在使 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工商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筑合法性 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 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三)该场地可以经营项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者不得在该场所从事餐饮、娱 乐、洗浴、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 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如经营者超出上述可以经营的项目或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 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一份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 申请人保存。 附件1

编号:

住所(经营场地)场地使用证明

(非住改商)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广州市番禺区 (房屋地址),

由(出租方)出租的(产

权方)的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经营者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工商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 筑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 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 条件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 依据。经营者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 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一份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申请人保存。

第16篇:办公场地证明

办公场地证明

兹有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在十堰地区承揽工程业务,办公场地设在茅箭物业管理处三楼。(十堰市茅箭区辽宁路8号)

茅箭物业管理处

2013年2月1日

1.十堰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十堰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

3.会计师证书,身份证

4.银行资金证明

5.工程合同(备案章)

6.办公地点证明

第17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 区

拟经营项目 用作经营场所楼层 层 面 m

2积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 ,共 层,

审查

单位 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 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场地使用证明

注:(1)此证明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

若干实施意见》(深府为[2010]111号)第十一条“对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

可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

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

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可凭该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的

要求出具

(2)此证明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其他前置审批

部门可验原件,留复印件。

第18篇:经营场地证明

经营场地证明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年月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注:此证明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深府为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由提供场地的某公司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们愿意提供场地供活动之用,加盖公章即可。

场地证明

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我在,

有间,面积㎡,产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现(拨、借、租)给

_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名称)申请将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月日

A4纸打樱

起执照要有经营场,所要的证明是场地是真实的,如果是自有的,就是产权证明,如是租赁的有租赁合同和对方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有租赁合同,还同时有产权人的产权证明才可以,这是我的看法.如果没有那只好以村委会的名义出个证明,你的任赁合同有效,你有权作用场地了.如兹证明XXX租用XX面积使用期限为了XXX特此证明等话了

。经营场地证明一般是适用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公司制企业登记的都是住所。住所以外从事经营须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第19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下称流管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附件1),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附件3)。

以上第

2、

3、

4、

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4)。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附件5)。

三、审查

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

(二)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附件6)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附件7)。

四、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办理程序

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到流管中心(流管站)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附件8)或《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附件9)。符合下列情形的,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办理租赁合同变更的

1.变更出租人,新出租人须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并与原出租人同时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上签章认可。

2.原由个人承租,现需变更为由承租人组建的公司承租的,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并与原承租人同时在《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上签章认可;

3.租赁一方因单位名称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转制等情形的,须提交有关批文和新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

(二)申请办理租赁合同解除、终止的

1.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或者租赁期满需要终止合同的,租赁双方须在《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注明原因,签章认可。

2.承租人死亡,无合法同住人承租的,出租人凭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登记表原件,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3.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将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收回,重新给当事人颁发《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或《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需存入原登记备案档案。

五、审批权限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档案管理

登记备案结束后,流管中心(流管站)应将每一笔房屋登记备案业务的书面材料汇总,装订成卷,装入档案袋。立卷应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档案:

(一)房屋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租赁合同

(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四)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五)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存根

(七)其他材料。

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m2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见年月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第20篇:场地使用证明

场 地 使 用 证 明

房屋使用人:

姓名或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 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 面 积m2

申 请 人 声 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

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

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

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

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日

场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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