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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证明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12 18:01:54 来源:证明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医院诊断证明书医院诊断证明书

医院诊断证明书

医院诊断证明书

姓名:

疾病情况:

诊断:

处理:

住院科门诊医师:

年月西

医证

字 第

号姓名:疾病情况:诊断:处理:住院

曾在本院科

门诊

医师

年月

曾在本院日日

推荐第2篇:医院诊断证明书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诊断证明00001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就诊日期: 联系地址 诊断意见:

建议:

负责医师: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诊断证明00001 科别:姓名:性别:年龄:

入院日期:住院号: 出院日期:门诊就诊日期

工作单位

和家庭住址:

诊断意见:

建议:

负责医师: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推荐第3篇:医院诊断证明书

XXXX医院

诊断证明00001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就诊日期: 联系地址 诊断意见:

建议:

负责医师:

20年月日

XXXX医院

诊断证明00001科别:姓名:性别:年龄: 入院日期:住院号: 出院日期:门诊就诊日期 工作单位

和家庭住址:

诊断意见:

建议:

负责医师:

(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推荐第4篇:医院诊断证明书

茂名市第一人民医院

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院日期: 住院号:

出院日期:

门诊就诊日期: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诊断意见:

医师签字:

单位盖章

:

备注:此证明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日期:

推荐第5篇:医院诊断证明书

德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入院日期: 住院号:

出院日期:

门诊就诊日期: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诊断意见:

医师签字:

单位盖章

:

备注:此证明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日期:

推荐第6篇:医院诊断证明书

XX市XXXX医院

疾病诊断证明书

姓名 蒋金玉

性别

年龄

83

科别

创伤科

诊断及建议:

1左股骨颈头下型骨折

2高血压3期(高危组)

2015年11月20号

医师签名:

推荐第7篇:医院诊断证明书KK

**医院

关于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的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现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

三、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病休的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得超过15天。

四、对事后的医学诊断证明书,不予补办。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核实方可补办,补办落款日期必须书写为补办当日,同时注明“补办”二字。

五、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建议疗养、变更工作、外地治疗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由相应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1

六、诊断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提及疗养、免夜班等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七、医院不作劳动能力及伤残程度鉴定。工伤、残疾鉴定应介绍至劳动保障部门,职业病诊断应介绍至职业病防治机构。

八、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九、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十、填写医学诊断证明书时要求诊断明确,字迹清晰,不能缺项、漏项,不得随意涂改。医学诊断证明书开具日期应与门(急)诊病历及出院记录相符。

十一、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十二、凡不负责任违反规定乱开证明或提供伪证或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医务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

2018.08.01

2

推荐第8篇:医院诊断证明书内容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推荐第9篇:医院出示诊断证明书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篇2:疾病诊断证明书出具规定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方能书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医保卡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假)。如:患者2013年3月4日来院就诊,病情需要继续休息,需补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的假,病假条上日期应为2013年3月4日,建议“休壹月(补2013年2月1日—2012年2月28日休假)”。 3.如患者因自身原因或医师未告知造成当时出具的病假条超过3天未及时盖章,按补假处理,原病假条作废,医师需重新出具补假假条。

四、住院病人出院前需要提供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并将病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留在病历档案中。住院病人家属或代理人,保险公司,工作单位等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当同时核实病人、代办人身份并将病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留在病历档案中。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需要副主任医师签字并加盖工作章确认后才能在门诊服务台盖“疾病诊断证明章”。

五、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科务必通知医务人员熟悉上述规定,规范开具疾病诊断书,并告知患者盖章的注意事项,避免误解,产生医患矛盾。 1篇3: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4: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医院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医嘱,在我院住院尚未办理出院手续但需要临时证明病情的患者,该患者的主管医师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临时”字样,出院病人凭出院小结,由门诊部导诊服务台审核后盖章。

七、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并科主管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电脑日志资料、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八、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推荐第10篇:长沙医院诊断证明书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篇3:长沙医疗保险相关知识(汇总版) 长沙医疗保险类型主要分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长沙职工医疗保险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职员参加的医疗保险。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结合。

2014长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地驻长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统称单位参保人员),都要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75元)60%的(2265元),按6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11325元),按300%核定个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当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大于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时,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划入部分。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不同年龄段划入的部分:

1、45周岁以下(含本数)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7%划入;

2、45周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2%划入;

3、退休人员按规定基数的4%划入。单位退休人员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政府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60%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提留了医疗保险费的改制破产单位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政府发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上述退休人员本人养老金高于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的,以本人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三)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划入比例,随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的费率变化而调整。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和在协议管理药品经营单位的购药费用。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一般不得提取现金。 2014年度长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凡长沙户籍人员、具有长沙准生证的新生儿、在长购买房产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在长沙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具有长沙学籍的学生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长沙出台的《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在药品目录、诊疗范围、选择医疗机构和支付标准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一标准,率先全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让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减轻了村民就医负担。新生儿缴费当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度长沙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一般人员70元/年;低保人员28元/年,门诊统筹费用60元/年。

缴费方式: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

可绑定一个银行账号,参保居民医保缴费可与长沙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备注】:

1、城乡“三无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2、城乡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28元/人。 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统筹地区用人单位费率的7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用人单位费率的60%缴纳。

缴费比例:5.6% 缴费基数:3775元的60% 缴费金额/年:3775×60%×5.6%×12+90=1612.08元 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应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实行统一的管理办法与结算年度。大病医疗互助费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标准缴纳(90元/年)。

医保缴费年限

根据长沙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长沙医疗保险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年限后,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多长?

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即可,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国家规定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

职工医保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怎么办?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然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没有达到怎么办?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政策缴费并享受待遇至规定年限。

城乡居民医保

无年限限制,每年都交。

一、医保病人怎样办理出入院手续及缴费

1、联网医保(省、市、长沙县、浏阳市)病人:持住院证、《诊疗手册》和诊疗卡,到住院结算中心入院窗口办理医保相关住院手续,预交30-50%预付金。

2、铁路医保病人持住院证、《诊疗手册》、诊疗卡及“ic卡”,到住院结算中心入院窗口办理手续,预交30-50%预付金。

3、异地医保联网病人:持住院证、《诊疗手册》、诊疗卡及转诊单,到住院结算中心入院窗口办理医保相关住院手续,预交50%预付金。

4、异地医保病人:持住院证、《诊疗手册》或身份证、转诊单,到住院结算中心入院窗口办理住院手续,预交100%预付金,出院结算后回当地报销。

长沙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于2011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到2012年已经顺利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长沙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整合。至此长沙医疗保险类型就分为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那么现行两类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

长沙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医疗费用;

2、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长沙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2、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3、生育补助。

长沙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情形: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非医保基金支付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等

特需医疗服务。

二、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近视眼矫形术、超声乳化术;

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三、诊断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现有的和新开展的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财政部门、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类减肥、增肥、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费等;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五、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

2、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煤火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3、保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

5、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6.各种一次性生活用品。

六、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项科研的药物和仪器的临床验证项目;

3、住院期间加收的一切保险费。

动态一:3类牙病纳入长沙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内容简介:根据规定,长沙医疗保险市民上9家医院看三类牙病可以享受医疗保篇4:出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xxx医院

出 院 诊 断 证 明 书

姓 名 : 住 所 : 诊 断 : 病案号:

年 龄 : 岁 职 业 :

性 别 :

入 院 日 期 : 自

年 月 日 起

共 住 院 天

出 院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止

治 疗 结 果 :

出 院 后 注 意 事 项 :

科主治医师 :

年 月 日篇5:疾病诊断证明书 no:201501260000001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疾病诊断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未知

地址 不详 摘要:

科医师 2015日 注:

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以上内容仅限电脑打印,涂改无效。

3、只作疾病证明,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门诊或住院号

0006513321 病情

年 1 月 26

电话

第11篇:延安医院诊断证明书

篇1: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2: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2 篇3: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模板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存根

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 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5、医师签名处应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名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 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盖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第12篇:顺义区医院诊断证明书

姓名

顺义区医院诊断证明书

QR-918

性别

年龄

病历号

单位

诊断及建议:

盖章有效

科医师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13篇:医院诊断证明书怎么开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篇2: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3: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人就诊过程及诊休意见的文

字凭据,它是病人考勤、工伤诊断、肇事赔偿、司法鉴定以及各类保险报销的重要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现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凡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师,有资格为患者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实习医师出具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方为有效。

二、医师填写诊断证明要慎重认真,不能单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开医学诊断证明书,更不允许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原则上规定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首诊医师书写。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非当日开具不予盖章(特殊情况见下一条规定)。病休的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五、对事后的医学诊断证明书,一般不予补办。确有特殊情况的,要以事实为依据,核实后并经院领导批准才能补办,补办落款日期必须书写为 补办当日日期,同时注明“补办”二字。

六、因打架斗殴、凶杀或交通事故,不开病休证明。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安部门要求开病休证明的介绍信。

七、下列情况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经主管院长审查,指定专人办理,方可盖章生效:

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有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

2、因病退休、伤害、保险索赔、建议疗养、变更工作、外地治疗等,应有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八、诊断证明书一般交本人带回,特殊情况由医院转交患者单位。涉及法律的诊断证明,由患者单位派人取回。

九、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的,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十、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十一、医院不作劳动能力及伤残程度鉴定。工伤、残疾鉴定应介绍至劳动保障部门,职业病诊断应介绍至职业病防治机构。

十二、医生多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加盖“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后生效,“医学诊断证明书专用章”由医务科保管,盖章人员具有审查医学诊断证明书权利,对不符合规定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给予扣留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十三、填写医学诊断证明书时要求诊断明确,字迹清晰,不能缺项、漏项,不得随意涂改。医学诊断证明书开具日期应与门(急)诊病历及出院记录相符。

十四、凡不负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乱开证明或提供伪证或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出,一律严惩,责任自负。篇4: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2 篇5:xxxx医院医学证明文件管理规定 xxxx医院

医学证明文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医学证明系指医院为患者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医学证明文件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作为病假休息、计划生育、工伤司法和残疾鉴定、保险索赔、出生信息和死亡信息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临床医务人员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完整真实地书写相关证明内容,表格式文件要逐项准确填写,与实际病案记载相一致。

四、医学诊断证明管理规定

1、医学诊断证明书只证明患者的疾病情况,需要证明健康情况的须到体检中心参加健康体检。

2、临床医师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要实事求是,符合医学规范,必须亲自诊治患者后方可开具,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为非患者本人的人员开具诊断证明时,办理人需出具本人及患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5、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司法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6、患者因病需要开具病休证明的,要根据病情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一般不开,如病情确需休息的,门诊医师可开给一周以内的病休时间,一周以上的病休由门诊办主任签字;对已确诊的癌症、骨折等特殊病种及某些传染病,如结核、慢性肝炎等,医师每次可开给一个月以内的病休时间,产假、计划生育假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签名不得代签或使用印章,医师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书须经科主任或科副主任签字,开具日期必须是当天日期。

8、盖章处工作人员需仔细审核证明书内容及医师签名,并进行相关登记后加盖“xxxx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发现诊断证明书未按规定开具,盖章人有权拒绝盖章并要求开具人进行改正,情节严重的上报医务科处理。

9、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则上一次诊疗活动只能开具一份,带印戳的复印件不再盖章。患者因办理多项业务需要多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可在首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盖章前进行复印复制,一同进行盖章。

10、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基本内容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 (2)、诊断名称

(3)、病情介绍(接诊时间、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出院病人还应注明出院时间。

(4)、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

(5)、医生签名和开具日期

11、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生的资格要求

(1)、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在xxxx医院注册。

(2)、正在xxxx医院临床(不含医技)岗位上工作。

(3)、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开具诊断证明书。

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

1、按照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定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和存档工作。

2、我院只为在院内出生的婴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其他非院内出生的一律不予开具。

3、由在我院出生婴儿的父母携带其身份证、结婚证及出院结账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产科核查核对相关信息后,由产科专职人员开具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到医务科加盖“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xxxx医院专用章”后生效。

4、特殊情况(单亲、非婚生育、延迟开具)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5、出生医学证明书的存根和相关办理资料由医务科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六、死亡医学证明管理规定

1、按照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死亡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定执行死亡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和存档工作。

2、我院只为接诊的急诊死亡患者和在我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他非院内死亡的一律不予开具。

3、由在我院死亡患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其他亲属携带死者身份证(或驾驶证、军官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死者的就诊科室核查核对相关信息后,由死者的主管医师携带病案资料到医务科开具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医务科审核无误后加盖“xxxx医院医务科”印章后生效。

4、主管医师还需填写《死亡报告卡》,由医务科进行网络直报。

5、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存根和相关办理资料由医务科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七、其他证明

1、如有患者姓名或年龄出现错误,则应由主管医师在核对患方提供的患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后,在该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标注清楚。规范更改格式要求如下:

证 明

患者:***,年龄:***,科室:***,住院号:***,根据患方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其姓名应为“***”(或其年龄应为“***”)。 主管医师签名:*** 时间:***

2、主管医师更改姓名范围,仅限姓名中同姓、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如出现姓名中字音完全不同时,必须有科室主任签名,否则无效。如发生与患方共同作弊情况,将取消其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资格,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患者住址或联系人出现错误的,主管医师应在核对患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文件后据实开具。

4、住院患者的陪护证明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及护理级别据实开具。

5、门诊医师不得开具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6、上述(

3、

4、5项)证明材料须统一使用xxxx医院信纸(整张)书写,不得使用诊断证明专用纸等其他类纸张书写,开具医师应签全名及日期。

八、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在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后方可开具诊断证明

书:

1、涉及司法办案需要,主管医师在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2人以上工作人员证件和办案函后,报请医务科或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应将执法机关的介绍信及工作人员证件复印件存档并登记。

2、因病退休、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等情况,主管医师应接到相关部门的介绍信,并附有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患者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请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应将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患者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存档并登记。

3、患者本人要求开具涉法涉规涉保类诊断证明书的,须由经治医生报请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诊断证明书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医 院

诊 断 证 明 书

兹证明刘瑞生在本院肿瘤内科四病区住院,(住院号695027)诊治。

临床诊断:肝硬化(代偿期)。

处理: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13.04.19(肝硬化治疗)过程顺利,于今日入院。

2013年4月19日

第15篇:襄阳鼓楼医院男科诊断证明书

襄阳鼓楼医院男科诊断证明书

姓名:[姓名] 性别:[男性] 年龄:[0] 单位(住址): 就诊时间:[入院日期] 出院时间:[出院日期] 临床诊断: 主要诊治经过:

科室: 男科 医生: (公章)

日 医学建议;

第16篇: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

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

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我院只写详细病情和疾病诊断,不提出上述具体建议。办理不孕症疾病的诊断证明,由妇产科具备出具不孕症诊断证明资格的医师签字盖章,并将病历资料、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单复印留底备查。

六、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特殊情况,对于患者要求补办的证明书,住院病人由主管医生须凭本院原始病历,证明书须有科主任签名批准,门诊病人凭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发票出具诊断证明书。

七、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医师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规定在下发日起执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第17篇:病情诊断证明书

病情证明书

兹有患者姓名、性别位:,现诊断为:。该患者在我院进行过一段时期(2012年10月—2013年4月)的治疗,治疗效果不明显,病情反复复发,现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特此证明!

XX医院

2013年4月26日

第18篇:诊断证明书英文

英语:各种证明书的写法 要求言简意赅

证明书种类很多,有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病情证明、留学生经济担保书、学业成绩证明书等等,是用来证明一个人的身份、学历、婚姻状况、身体情况等或某一件事情的真实情况。证明信的写法通常也采用一般信件格式,但多省掉收信人的姓名、地址和结束用语。称呼多用“to whom it may concern”意即“有关负责人”,但此项也可省略。写证明书要求言简意赅。

医生证明书 doctors certificate june.18, 2000 jack hopkins surgeon-in-charge 医生证明书 2000年6月18日

兹证明病人托马斯先生,男,41岁,因患急性阑尾炎,于2000年6月9日住院。经立即施行手术和十天治疗后,现已痊愈,将于2000年6月19日出院。建议在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再上班工作。

主治医生:杰克·霍普金斯

公证书 certificate (90)lu zi, no.1130 this is to certificate that mr.zhao qiangwen holds a diploma iued to him in july, 1980 by shandong university (diploma no.064)and that we have carefully checked the seal of the university and the signature by president zhou yong sen. jinan notary public office shangdong provin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tary: wang fang may 2, 2000 公证书(90鲁公证字第1130号)

兹证明赵强文先生持有山东大学于1980年发给他的064号毕业文凭上的学校印签和校长周永森签字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山东省济南市公证处

公证员:王芳

2000年5月2日篇2:诊断证明书 模板

住院诊断证明书 东营合德医院 篇3:诊断证明书样本 xxxxxxxxx民医院

诊 断 书

(无公章和医生章无效)篇4: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5:疾病诊断证明书 疾病诊断证明书 姓 名

医保证号

主要病史及治疗经过

诊断部门

意见

县医保专委会意见

性别

年 龄

人员类别

单位名称

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医师签字: 年 月 日

(章)

年 月 日

县医保中心审批意见

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⒈此表由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机构相应专科副主任以上的医师填写。要病史及治疗经过”应简要记录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和治疗 经过。

⒊“诊断部门意见”一栏要明确疾病的名称、分期、分型及并发症诊断书。

“主

第19篇:腰间盘突出诊断证明书

亳州市信宜牙科门诊部

诊断证明书 no 0013823 (未盖章无效)

年篇2:医院诊断证明书模板 篇3: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知情同意书

医院

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号 住院号

诊断 需要在 麻醉下进行 手术。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骨科的一个多发病、常见病,为椎间盘因外伤、劳损变性、纤维环破裂或髓核脱出,刺激或压迫脊神经、窦椎神经、马尾神经等引起的一系列症状群的总称。部分症状严重、经非手术治疗效果不满意、合并椎管狭窄、有髓核组织脱入椎管等情况时往往需要手术治疗才能达到比较满意的疗效

手术目的:解除神经压迫,重建腰椎结构,最大限度保留或重建腰椎功能。脊柱外科只能尽最大努力解除导致神经受压、功能减损的压迫因素,不能修复神经功能。 常用的手术方式包括经椎间盘镜、开窗法、半椎板切除、全椎板切除椎管减压、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全椎板切除常需同时行脊柱内固定和椎体融合,每种术式均有其独特的优点及并发症可能;具体的手术术式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有时需要在术中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我院常采用的手术方式为小切口开窗法椎管(神经根管)减压、髓核摘除。

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些非常少见的风险情况可能没有在此列出): 1.任何手术麻醉都存在麻醉意外风险(麻醉科医师会另行说明)。 2.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每个患者的病情均不同,而且是动态变化的,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均有可能随时出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新的情况,并由此需要调整诊疗方案(包括手术方案)。

4、围手术期心、肺、脑血管意外出现(高龄患者发生率较高,有时可能危及生命):

(1)脑出血或脑梗死,神志不清,昏迷;

(2)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血压降低,休克;

(3)肺栓塞,呼吸功能障碍,呼吸衰竭。

5、术中、术后出血,手术后血肿形成,导致脊神经或马尾受压,出现相关神经症状,有时需要二期行血肿清除手术;

6、损伤神经根致下肢感觉、运动功能部分丧失;损伤硬膜囊导致脑脊液漏或蛛网膜假性囊肿形成,极个别需另行手术修补;

7、术后感染,包括皮肤皮下或椎旁感染、椎管内感染、椎间盘感染,可能需另行手术治疗;

8、术后腰腿疼痛和麻木恢复不满意,甚至加重;

9、本次手术只解决此处手术区域情况;

10、节段性腰椎稳定性减退,有时需二期行脊椎融合;

11、腰椎手术后出现顽固性腰痛、僵硬、沉重感,有时无满意的治疗方案。

12、根据术中所见情况,需更改手术方式。

13、一般术后要求卧床两周,患者如不严格遵循医嘱,可能影响手术效果;

14、术后复发,严重时需再次手术。

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但并不能确保避免发生最严重后果。 其他需特殊说明的情况:

1、如患者、家属有邀请上级医院医生主刀手术的要求,请于特殊说明处明确作出说明,医院可以协助联系。

2、

患者知情选择

医生有责任将

1、要进行的手术方式、此次手术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他治疗方法;

2、手术中根据病情对预定的手术方式作出调整的可能性;

3、医生不可能做出手术百分百成功的许诺等情况向患者和/或其授权家属详细说明并解答关于此次手术的相关问题。

患者或其授权人应仔细阅读本知情同意书,有任何相关疑义均可向医生咨询直至充分理解所列条款的意义。如同意接受手术也同意医生在手术中可以根据病情对预定的手术方式做出符合医学规范的调整,并愿意承担在诊疗过程中的风险,请签署本知情同意书,授权医生对患者实施手术。

患者(亲属)签名 与患者关系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特殊说明

医生陈述

我已经告知患者及亲属将要进行的手术方式、此次手术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患者和家属关于此次手术的相关问题。

医生签名 科室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篇4:诊断证明书 xxxxxxxxx诊所

诊断证明书

━━━━━━━━━━━━━━━━━━━━━━━━━━━━━━━━━━━━━━━ 姓名: 性别: 年龄:

医嘱及建议:

━━━━━━━━━━━━━━━━━━━━━━━━━━━━━━━━━━━━━━━ 注:

1、未加盖本院公章无效

2、涂改无效

3、疾病证明,他用无效

医师签名(公章):

20 年 月 日 -------------剪----------切----------线------------- xxxxxxxxx诊所

诊断证明书

━━━━━━━━━━━━━━━━━━━━━━━━━━━━━━━━━━━━━━━ 姓名: 性别: 年龄:

━━━━━━━━━━━━━━━━━━━━━━━━━━━━━━━━━━━━━━━ 诊断结果:

医嘱及建议:

━━━━━━━━━━━━━━━━━━━━━━━━━━━━━━━━━━━━━━━ 注:

1、未加盖本院公章无效

2、涂改无效

3、疾病证明,他用无效

医师签名(公章):

20 年 月 日篇5:疾病诊断证明书

月湖区交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疾病诊断证明书 no。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单位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年 月 日

注:

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涂改无效。

3、只作疾病证明,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第20篇:医学诊断证明书

医学诊断证明书

编号:******************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单位:门诊号:住院号:科室: 诊断意见:

处理意见:

医师:年月日 科主任:年月日 分管院长:年月日

(此证加盖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后生效)

第一联:留存

医学诊断证明书

编号:******************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单位:门诊号:住院号:科室: 诊断意见: 处理意见:

医师:年月日 科主任:年月日 分管院长:年月日

(此证加盖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联:就诊者

4

医院诊断证明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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