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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7-07 17:34:28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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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1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2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

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解的爱情,每个人也许正经历着爱情,爱情的样子大多不同,但因追求美好事物而患得患失的心情,却都和“霍乱”的病症如出一辙。有的人能在“霍乱”中痊愈,有的人却在“霍乱”中寄情一生……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3

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哥伦比亚,疯狂的爱情如霍乱一般横行。意外死亡的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他的妻子无比悲伤,却迎来了一位出乎意料的客人:她曾经的恋人弗洛伦蒂诺出现并告诉她,半个多世纪后,他还在等她。一切都始于多年前偶然的一瞥,年轻的接线员弗洛伦蒂诺对费尔米娜一见钟情,二人私定终身,却遭到费尔米娜父亲的反对,感受到恋情虚无的费尔米娜离开了他。五十多年后,他终于有机会再次宣布他不变的爱情……

许多人都是通过《百年孤独》认识马尔克斯这位大文豪的,而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还是通过儿子非常喜欢马尔克斯的作品的,在高三这么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儿子还是抽时间读了他的一些作品,可见大师的魅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最负盛名而动人心扉的爱情小说。弗洛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爱,美得像是一场世间不存在的幻想,许多人为爱情发烧,只是一阵子,而弗洛伦蒂诺却发烧了一辈子,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等待了半个世纪,永远保留着精神的纯洁,独身直到古稀之年。直到费尔明娜真正爱上他。登上那艘开往一生一世的船,不顾一切的两人,虽然都已届古稀,但爱情的姿态,却永远年轻。马尔克斯笔下所展现出来的世间爱情百态,最圣洁不过如此,即使阅尽红尘,历经风月之后仍然情比金坚,挚爱无双。

书中的一对夫妻,丈夫临死前说“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但明明之前他们还在为生活琐事争吵。这是多少情侣间的真实写照?“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这又是多少人婚后的心理?如他自己所说,写尽了世间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4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后感5

马尔克斯展现世界的方式很美,这点无需讨论。但他的世界我曾一度拒绝苟合。

这本书,最神的是不停进行的视角切换。我们一起过的人生,在你我看来,也能是如此不同的经历。我们认为的对对错错,在对方眼里可能恰好是错错对对。

我读得挺吃力,从来没有因为一本书这么生气过。

以下是我两个月前写的:

我想这只是多轻薄的感情,就能靠个模糊形象意淫一辈子。费尔明娜是谁不重要,这个具体人的脾气爱好都不重要,是个任意美好形象就可以。插播一条真理:请记住一个颓丧,自卑,没有自我追求的'形象不讨任何人喜欢,这种人念出的爱情就像淋了大雨败在污泥里的花。一个没经历过爱情就生出负面情绪只能宣扬自己床上功夫的男人就是很可怜,别人就是很幸福,那种幸福是什么样的感觉呢,呵呵,你永远体会不了了,就在泥里继续栽着吧。

“高尚”的人要灵魂相恋就只走灵魂好了,最后又上的什么床。

至于费尔明娜,一个在父亲商品标价式教育下长大的心理不健全女孩子而已,对好的买主来说她是个优秀的商品,可惜对一切情感来说她从没学会怎么爱,因为她没见过爱的模样。

以下是看到费尔明娜准备在生活中抹掉初恋时写的:

我现在开始明白了,少年时期多少次瞬间清醒的决绝可能不是“渣”,只是现实一口吞噬日复一日用幻想勾画出的虚假形象。那不是恋人,那只是想象出的影子。直到有一天,一个泛着温柔光泽的人微笑走来,爱情正式光临了,安定下来,代替了它先前躲躲藏藏造成的幻境和梦魇。

后来就把这本读到一半的书从四月丢到了六月。前两天竟然发现自己是希望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的,我希望费尔明娜幸福,希望她找回自己。直到读费尔明娜说的那句“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我才发现自己也是带着多大的偏见看待爱情。

我也是被马尔克斯通过欺骗带到结局的读者。期间骂过鄙夷过,最后还是只想说:马尔克斯牛逼!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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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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