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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7-08 08:38:21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陕西省委三项机制

陕西省委三项机制原文

陕西省委三项机制原文:《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 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 考核奖励方面:

(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 选拔重用方面: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第三条 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

(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四)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

(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四条 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第五条 建立合理容错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容错:

(一)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

(二)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三)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四)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五)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七)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

(八)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九)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十一)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七条 容错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二)调查核实。受理机关或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申诉意见,形成调查报告。对于不符合容错情形的,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给予解释答复。

(三)认定反馈。核实结束后,受理机关或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 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免责或减责:

(一)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

(二)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四)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

第九条 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

(二)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

(三)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绝大多数有问题的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应当体现政策,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从轻减轻处理。对极少数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应当从严审查处理。

第十条 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二)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

第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应担负起容错纠错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干部放手大胆工作。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纪监督,把握政策界限,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

(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干部要及时予以容错,客观评价、宽容理解、大胆使用。

(四)各级宣传部门应当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容错纠错的浓厚氛围。

第十二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第五条 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前3名的县(市)和退位幅度最大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增速,连续两年综合排位后3名的县(市)和排位最后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 依据扶贫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问责追责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市(区)和县(区)主要负责人;

(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县(区)主要负责人;

(三)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批评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3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省级部门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市(区)、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二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四)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具有上述情形所列条款之一的,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按照职能分工,由有关部门和市(区)提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认定意见。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的严肃追责。

第十四条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各市(区)、省级部门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追责建议。

(二)审核。省委组织部对受理的报告认真核实、综合研判,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报批。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明确调整或问责追责意见报省委审批。

(四)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追责。

(五)谈话。对决定调整或问责追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告知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由于身体健康、工作能力等原因,本人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 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七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能上能下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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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干部成长 践行三项机制

北道德乡政府——程龙

通过这次“三项机制”的学习,让我的思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净化,让我对自己的不足也进行了分析查找,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坚定理想信念,谨记共产党员圣神使命:因为有了理想信念,多少仁人志士为了争取中国自由独立和民族解放前赴后继,不屈不挠,抛头颅洒热血;因为有了理想信念,多少人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繁荣富强艰苦奋斗,努力探索。为一名乡镇工作人员要拥有良好、健康、积极的思想,高尚的道德素养和对工作的热情。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前提。要想抓住机遇,发展地方经济,我们的思想作风改变刻不容缓。当前,要解决风气不正、工作纪律涣散、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质量不高、开拓创新不够等问题。

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解决干部不作为的关键密钥。当前,既需要从政策的配套上不断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也要激发广大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宽松的用权履职环境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保证。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不是为了保护干部的不作为,而是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宽松环境而作出的有效探索。 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首先是用制度激发干部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对于敢于作为,勇于担责,在追赶超越中作出贡献的干部,强化激励机制的正向作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又敢作为、锐意进取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建立合理容错机制,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当前,建立容错机制的核心就是认真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公私分明、出于公心,缺乏经验、探索先行,无主观故意的过失,要在守牢安全稳定、纪律规矩、作风廉洁等底线的基础上,组织上鼓励探索,宽容失误,客观准确评价衡量干部,营造宽容出于公心出现决策和执行失误的干部的从政环境。第三,“能上能下”,既是激励也是约束机制。当前,要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把有工作激情、有为民情怀、敢于追赶超越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监督好,是对敢于担当、勇于干事创业、廉洁自律干部的最大激励。同时,要对那些 “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能上”,有利于弘扬敢做敢当的正气,既是肯定,也是激励;“能下”,有利于警示那些混日子的干部,既是纠偏,也是约束。 “三项机制”的出台是提振党政干部信心的一剂良方,是针对出现的干部庸政懒政的现象,这样的‘三管齐下’治懒奖勤机制一旦落实,将让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职务不能靠‘保’、日子不能靠混,也让众多清正廉洁、愿干事能干事的干部看到希望,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敢啃‘硬骨头’,让干事创业的领导干部真正敢作敢为,有所作为。然而这些机制还必须要落实下去,否则纵有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只有正真落实,才能实现“三项机制”的自我价值,从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推荐第3篇: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探索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机制,对于推进和深化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管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陕西省委提出的干部三项机制——激励机制、容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正是在新常态下提振信心的一剂良药,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了精气神。

“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建立,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要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各级自觉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保持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激励机制让干部做事有奔头。干部不仅仅需要鞭策、压力、监督和约束,还需要激发起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力。当前,部分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作风,建立激励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前有吸引力、上有动力、后有推力、自身有动力,从而提振干部士气,使其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作为。容错机制让干部做事无后顾之忧。在如今在“大众创新”的大环境下,顶层设计要创新,基层工作也要创新,干部更要创新,而在创新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失误,建立容错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们轻装上阵,能够更好的创新和改革。容错机制,既是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激励。对于那些不敢担责、不愿担责、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的干部,该下的还是下。对于那些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从大局出发,为老百姓谋利益,并且按照党纪国法来办事,出现失误可以包容。这样干部才能无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能上能下机制让干部做事有热情。能上能下机制实际上是激励机制的一种具体补充,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有效举措。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建立,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

通过“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建立,把干部选准用好,尤其是基层干部,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三项机制的建立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通过靠制度来规范和保证,从而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推荐第4篇: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用制度激励和约束干部紧扣落实“五个扎实”干事创业、始终保持追赶超越精气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是确保陕西与全国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宁陕飞地经济园区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进园区建设。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稳中有进的态势下,陕西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宁陕飞地经济园区也处于园区建设的重要转折阶段。这个关键节点需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凭借鼓励激励办法,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探索干事创业方式方法,树立以园区建设为中心,加强党员干部责任感和紧迫感,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才能通过改革增添发展动力、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实,推动园区实现较快水平发展,使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实现获得感。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干部敢想敢试敢作为,为探索园区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支撑。营造宽松的用权履职环境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保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不是为了保护干部的不作为,而是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宽松环境而作出的有效探索。飞地经济园区是一个新的发展模式,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新挑战,这过程鼓励干部有激情大胆探索创业,允许并包容合理试错,这是符合要求的,有利于园区实际建设发展的。没有探索,就没有试错,但也一定没有发展。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精神食粮,是园区发展壮大的催化剂。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园区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强政策保证。

按党学习文件要求,从“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再到“三项机制”学习教育活动,宁陕飞地办一直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工作首位,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形成了常态化、长期化的学习,尤其是在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取得较高成效。此次三项机制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敢想敢试,干事创业的底气,提高了团队的精气神,让飞地办这个团队可以放开手、放心大胆的干事创业。三项机制就像场及时雨,为探索园区发展方式方法提供了更多可能,为园区建设发展壮大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因此,要进一步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三项机制”,争取把政策落到实处,落到园区建设发展整个过程当中来。

推荐第5篇: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白泥井工商所 王高文

日前,省委制定出台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顺应了广大干部群众意愿,有利于帮助干部消除干事创业的顾虑,形成能者上、庸者下、

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政治生态。

“三项机制”是干事创业的护航舰。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敢为、不愿为,怕在创新中出错,怕追究个人责任,有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消极思想。“三项机制”的建立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让干事的干部“轻装上阵”,从而极大地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成为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三项机制”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树立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必定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项机制”是激情干事的定盘星。定盘星是紧挨毫绳的第一颗星,他不计量,是用来监测称的平衡度是非标准的一颗星。“三项机制”的建立,就是定出了一个衡量干部标准的一个界点,将那些不愿干事、不会干事,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干部与勇谋善为,敢啃‘硬骨头’,有所作为的干部区分开来。将那些投机取巧、论资历、讲关系的干部与踏实苦干、论绩效、讲业绩的干部区分开来。真正让干事

的人、老实人不吃亏、得褒奖、获重用。对平庸者、失职者下,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从而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有了基本依据,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标尺,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三项机制”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更好的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三项机制”是提振精神的强心剂。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是提振党政干部精气神、助推发展的强大动力。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宁陕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贯彻“三项机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常态化从严要求与制度化激励保障相结合,有效解决党员干部不为慢为、慵懒懈怠等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热情,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让干部个个重任在肩,为宁陕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项机制”的出台,有效提振了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激活了干事创业的新动力和勇于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让创新创业者打消顾虑、轻装上阵,为敢闯敢干者打上“强心剂”、吃上“定心丸”,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当前,关键是抓好“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配套、在实际操作中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要求,从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白泥井工商所 李 瑛

贯彻落实好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于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引领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发挥内生动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坚持学习宣传先行。“三项机制”的建立是省委着眼于解决党员干部在经济新常态、政治新生态、改革新要求下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开出的一剂“良方”,打出的一套“组合拳”。真正发挥“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作用,基础在于抓好学习宣传,使全体党员干部对“三项机制”入脑入心。要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专题研讨,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解读“三项机制”,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自觉跟进;让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紧抓责任落实关键。“三项机制”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吏的新要求,要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部门必须扛牢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三项机制”贯彻落实作为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干部工作导向,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三项机制”贯彻执行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纪检、组织、考核等有关部门作为“三项机制”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要把“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到脱贫攻坚、引领发展、基层党建、综治维稳、深化改革等实践中去,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以务实的举措推动“三项机制”落到实处。

秉持从严从实标准。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核心在于秉持严和实的标准,使其成为干部工作中的“硬杠子”。具体来讲,一要在细化制度上体现严和实。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中,既要全面贯彻省上“三项要制”的总体要求,又要结合实际情况;既要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统一,在树导向、明方向、定目标的同时,拿出细化量化的硬指标、具体可行的硬措施,又要坚持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相统一,抓住关键、简便程序,确保务实管用。二要在考核评定上体现严和实。坚持公道正派,一把尺子裁量,一碗水端平,既严又实地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容错纠错事项评定等工作,确保考核、评定和认定结果真实可靠、公平公正。三要在奖惩兑现上体现严和实。在精准考核和评定的基础上,该奖该上该容的,一定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该罚该下该追责的,一定要态度坚决、处理到位,奖罚分明、精准到人。

实现以人为本目标。“三项机制”的核心要义在于鼓励激励,最终目的在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严管理与关怀关爱的有机统一。因此,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注重健全体现关怀关爱的配套制

度,建立纠正改错机制,注重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被调整干部的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建立被调整干部的跟踪管理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及时了解干部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对素质过硬、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重启选任程序,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建立起科学合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干部使用机制。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白泥井工商所 王海鹏

“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快干慢干不一样。”近期省委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传递的信号就是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近日,陕西省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这一制度创新举措不仅在陕西党政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也引发各方热议。

鼓励激励催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举反腐“利剑”,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制定出台了“八项规定”,政治风气越来越好。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不良问题,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面对诸多难啃的“硬骨头”,必须依靠广大干部苦干、实干加巧干,这就要求要有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来作为保障。《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激励举措具体可行,导向清晰,有利于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容错纠错提供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下,部分干部出现了怕出错、怕担责、怕处分的心理,不敢担当、不善担当,影响了创新。由此而言,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为创新者容错,为担当者容错,为实干者容错,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实干型干部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鼓励一些非个人道德品质因素造成失误的干部“放下包袱,勇于担当,奋发有为”。

能上能下标明底线。邓小平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中提出了干部“能上能下”,2015年中组部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各省相继出台了补充性规定。《陕西省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立足陕西实际,围绕7个方面情形最大限度量化,目标集中、重点突出、内容具体,形成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有利于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重点在干部。好的干部既是教出来的,又是管出来的,更是激励出来的。陕西省“三项机制”为“好干部”提供了坚强保障,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者融合必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催生出更多善于创新、勇于担当、务实肯干的好干部。

学习“ 三 项 机 制”

白泥井工商所 万锦权

推荐第6篇: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卫生和计划生育协会

王晓芳

“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快干慢干不一样。”近期陕西省委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传递的信号就是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三项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 现在有些干部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 “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要想在新一轮竞争中走在前列,广大干部要苦干加实干,打造作风过硬、充满激情、奋力拼搏的干部队伍,就必须要依靠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容错纠错机制中提出创造性开展工作中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能上能下机制中提出七个方面工作不力就要让位子。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也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 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项机制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

推荐第7篇: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三项机制”来临的时代

近日,陕西出台政策,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项机制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听到这个消息,让我们觉得这是特别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层的我们,确实深有体会。

三项机制是改革的关节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三项机制真是一剂良方,很及时,也非常有必要。\"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项机制是创新的保障。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依旧存在,并呈现蔓延之势,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尤其对于基层的工作来说,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三项机制”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

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在基层更是如此。“三项机制”让老实人不吃亏,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确不会犯错的现象。它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三项机制” 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实行,让有人偷懒的现象逐渐减少,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现象逐渐增多。

根除这些“顽疾”的“猛药”就是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推进\"三项机制\",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核心在旷日持久、关键在落地生根。

一是单位带头。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状况,单位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时,往往先是做出干部只负责干事,出问题了有组织兜底,并许之以优厚的待遇、级别、提拔等庄严承诺,让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认为遇到了知音,挺身而出为单位干事。但是,干部在干事中遇到失误、不公正或是遭到误解、诬陷时,单位总会推三阻四让这些干部找东找西就是找不着单位,更有甚者还会来一句自己处理好、不能因个人原因影响了单位声誉的训诫,这些干部此时已经心灰意冷。最后,由于单位换帅,新任到后一般都会否认前任,新任新政自会聚集一批新人。因为这些敢于担当的干部在落实前任决策时出现过失误,便被一棍子打死,甚至还会被划成前任阵营遭到排挤,这些干部的一辈子就被这样轻松断送。因此,在推进“三项机制”的实践中,各级单位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在培养干部、选人用人上要本着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把“三项机制”挺在前面,把这个相互衔接、密切配套,系统科学、便于操作的制度链条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机制的统筹、教育、制约、惩戒、规范、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彻底改变有些单位那种事前重压、事中逃避、事后无关的管理格局,让广大干部始终有激情干事、有信心办事、有动力成事。

二是领导示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是这个单位的主心骨。领导的一言一行决定着这个单位的精气神。但是,由于一些领导缺乏办大事、成大事的胸怀和格局,缺乏聚则成、散则败的包容和理解,善于把迎合作为判断,喜欢把喜好作为准则,乐于把权力当作权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容不得半点棱角、听不进半句建议、受不得半点委屈,在自己的决策领域如有半点“杂音”,便会给干部穿小鞋、设障碍,甚至于在关键时刻来个阴招,让身边的干部永无出头之日。如果这样的领导长期当道,何谈工作,哪来事业?因此,领导必须在推进“三项机制”中发挥示范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带头干事、带头创新、带头攻坚、带头克难,用自己的行动和实绩感染、培育各级干部形成干事创新的行为习惯,为实现追赶超越持续发力。

三是干部实践。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干部,关键要干。可是一些干部不在“干”字上做文章,却往往在“部”字上下功夫,统筹部署、设法进位。如研究上级干部的喜好,模仿上级干部的打扮,亲近上级干部的家眷,揣摩上级干部的心思等等,千方百计进入上级干部的视线、赢取上级干部的信任,而对待同事阳奉阴违、诡计多端,人前满口道义、背后扯筋使绊,对待群众置之不理漠然相待,对待事业上蒙下骗钻营过关,成绩面前从不放过、责任面前全身而退,逼真演绎着\"干的不如看的\",官不大僚不小,权不大势不小。长此以往,干事的越来越少,投机的越来越多,这些干部最后倒是自己舒服了也心想事成了,但党和人民的事业也就搁浅了。所以,推进\"三项机制\",重在干部实践。只有各级干部在党言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想人民之所想、忧人民之所忧、干人民之所干,在\"两学一做\"中把自己摆进去,爱党爱国爱人民、俯首甘为孺子牛,就一定能够在落实“三项机制”中奋发有为、实现价值。

四是社会监督。推进“三项机制”,说到底,就是要在严守法纪制度底线的前提下,打破条条框框、实现思想革命,进而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新的积极性,为三秦人民谋福祉。但是,由来已久的固化思维很难打破,久已成局的僵硬模式很难摧毁,无为而治的懒政观念很难改变。如“我妈是我妈”的证明还在开具,“今天网络坏了”的借口还在发生,“摄像头遭到损坏”的理由还在上演,“这是领导交代”的强硬还在逞威,而这些久拖不决、久治不力、久而成习的社会怪相一经曝光,解决起来的速度甚至超过世界冠军刘翔。因此,要想毕其功于一役推进“三项机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敞开大门通风、推开窗户透气,把阳光、规范、公开、透明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发挥人民群众、各个层面、各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让能干的有市场、让投机的靠边站,让创新的有舞台、让守旧的看热闹,让成事的有位置、让平庸的退出来,让新制度带来新自觉、新自觉带来新变化、新变化带来新发展。

推荐第8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快干慢干不一样。”我省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传递的信号就是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基础在学、形成共识。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核心要义是前提。我们采取领导带头、集中培训、普遍学习等方式,努力推动“三项机制”各项要求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一是领导带头抓宣讲。各级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践行,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党委书记深入基层党组织,面对面向干部宣讲、点对点释惑,让干部听得明白、学得进去。二是集中培训抓重点。把“三项机制”作为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教材。重点突出各个主体班次,采取领导干部辅导、专家学者讲授、学员研讨交流、实施重要内容测试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熟练掌握“三项机制”,自觉把规则立起来、挺在前。三是全员学习抓深化。把学习“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深学透、把握要求,并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让“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共识。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核心在用、鲜明导向。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放大制度效果是核心。我们坚持从严格干部选拔、推动事业发展、传导从严压力入手,推动“三项机制”落地见效,努力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机制带来的新变化。一是引领队伍建设。把“三项机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挥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问题信息档案、同一层级干部量化评价模型等制度,明确提出在今年县区换届中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对符合鼓励激励标准的干部,该表彰的大力表彰,该使用的大胆使用;对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干部,严格按程序,该容错的要容、该纠错的必纠,打消干部思想顾虑;对触碰调整处理红线的干部,该诫勉的要诫勉,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二是助推事业发展。把“三项机制”作为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督促广大干部在推动脱贫攻坚、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中,创新担当、奋发有为,切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抓工作、干事业上,努力在全市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干事创业强大气场。三是传导从严压力。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的有力抓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等重点任务,与落实机制有效衔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促使每个单位、每名干部从严从实干好本职。

推荐第9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一)

干部是事业兴衰的决定性因素。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为我们约束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组织部门,我们必须自觉扛起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政治责任,抓学习增共识、严考核立标尺、重运用树导向,努力为汉中全面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提供组织保障。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基础在学、形成共识。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核心要义是前提。我们采取领导带头、集中培训、普遍学习等方式,努力推动“三项机制”各项要求入脑入心、知行合一。一是领导带头抓宣讲。各级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践行,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党委(党组)书记深入基层党组织,面对面向干部宣讲、点对点释惑,让干部听得明白、学得进去。二是集中培训抓重点。把“三项机制”作为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教材。重点突出各个主体班次,采取领导干部辅导、专家学者讲授、学员研讨交流、实施重要内容测试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熟练掌握“三项机制”,自觉把规则立起来、挺在前。三是全员学习抓深化。把学习“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深学透、把握要求,并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让“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共识。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关键在考、明确“标尺”。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严格考核、精准操作是关键。我们坚持突出考核重点、严格日常考核、细化实施规则,努力为“三项机制”落实提供准确依据,确保干部下之有据、容之有度、奖之有力。一是聚焦考核重点。突出汉中特色,在严格落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扶贫绩效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基础上,将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推广的重大单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开展“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先进集体”、“经济社会发展明星镇(办)”、“优秀镇(办)党委书记”等评选,使“三项机制”应用更“接地气”。二是强化平时考核。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围绕考核重点,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在下达县区、部门考核指标的同时,一并明确每项指标具体负责的领导干部,将考核结果同干部个人考核挂钩。不断深化对各项考核指标的宏观监控、预警分析,实行倒逼机制,逐月考核通报,为“三项机制”落实落细提供硬杠杠。三是严格操作规程。依据“三项机制”不同侧重点,分别明确各项机制实施的责任主体,逐一细化每项机制启动实施的环节安排、配套要求,确保各项操作有效衔接、严格实施、精准落地。

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核心在用、鲜明导向。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放大制度效果是核心。我们坚持从严格干部选拔、推动事业发展、传导从严压力入手,推动“三项机制”落地见效,努力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机制带来的新变化。一是引领队伍建设。把“三项机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挥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问题信息档案、同一层级干部量化评价模型等制度,明确提出在今年县区换届中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对符合鼓励激励标准的干部,该表彰的大力表彰,该使用的大胆使用;对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干部,严格按程序,该容错的要容、该纠错的必纠,打消干部思想顾虑;对触碰调整处理红线的干部,该诫勉的要诫勉,该批评的批评,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二是助推事业发展。把“三项机制”作为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督促广大干部在推动脱贫攻坚、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中,创新担当、奋发有为,切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抓工作、干事业上,努力在全市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干事创业强大气场。三是传导从严压力。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的有力抓手,将严肃换届纪律、市委“三讲三当”作风教育、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等重点任务,与落实机制有效衔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促使每个单位、每名干部从严从实干好本职。

推荐第10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近日,在院领导的引领下,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该机制,体会颇深。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符合时代的发展,也是让我们党内干部能更加纯洁的有力保障。这可以完善干部队伍的管理,是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坚实后盾。干部能上能下,只是口上说说,但从来没有落实到实处,根本没有任何的威慑力,因为没有制度保证。现如今,《规定》的颁布实施,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干部队伍中的乱象可以得到改善和清理。哪有不为干部“能上能下”有新规鼓掌叫好之理! 干部“能上不能下”成普遍存在的现实顽症不知已经多少年。不否认以前那些干部曾经在现任的领导岗位上辛苦过,努力奋斗过,也着实为民办了实事。可是时间长了,就滋生了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他们在工作中不再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轻则原地踏步毫无建树重则贪图享乐,生活糜烂。这样的干部阻碍了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但干部没有监管部门,一旦当上领导,好象没有下的可能了,因为只能上不能下呀!于是,德才兼备的年青干部上不了岗无用武之地,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同时这样的用人环境也使有为的年青干部的思想变得僵化,不思进取,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固化思想。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在干部的管理中却堵塞,干部队伍上下流动性差,墨守成规是现在干部队伍中的一种工作现象。因为各部门负责人不进取,而下面的年青干部肯定更不敢越雷池一步。而现试行的《规定》让有为年青干部看到了希望,希望各级党委(党组)都能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常态。使得每一个领导干部在位只能一门心思谋在位的事,否则将被有为之士取而代之。如此一来,就会在体制内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个人认为对于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一定要早做安排才有可能把干部队伍中的庸者,劣者尽可能清扫出去。不要只是口头上说而不在实践中践行,一定要执行,勇于把不作为,不廉洁、不干净、不担当的领导干部调整打扫出去,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永保青春活力,永远纯洁从而营造一派正气的用人环境。

第11篇:三项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省委出台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准确把脉当前我省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鼓励激励激发干部改革创新热情,以容错纠错创造松工作环境,以能上能下形成正向压力传导机制。“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简单讲,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通过认真学习确实深有体会。

建立鼓励激励机制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办法”明确规定,“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推动了干部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让“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的干部轻装上阵。“容错”要明晰容错具体内容和范围,精准甄别明知与故犯、失误与失职、为公与为私,容错不容贪、容错不容罪、容错不容偏;严格规范容错认定程序和步骤,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切实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负责者负责,不让被容错者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负面牵涉。近年来干部队伍出现了一种不为慢为的思想倾向。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干部后顾之忧,营造干事创业、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和过失,未谋取私利,但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且无主观故意,能主动纠错,可对其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该《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明确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三项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于调动干部创业积极性,保持追赶超越精神,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将以此为新契机、为新动力,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开拓创新,体现特色,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心中时刻想着党的工作,想着群众的利益;加强责任意识,努力出色工作。在今后工作中,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利使命感,认真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实际行动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尽自己全力奉献单位。

第12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刘凯

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规定的颁布,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无不积极点赞。

“干部任职终身制”和“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前苏联斯大林时期政治模式的产物。其典型的特点是:一方面,干部一旦任命就要干到退休,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一旦上任就不退休;另一方面,干部达到某一职务或某一级别,只要不犯严重的政治性错误和涉嫌违法犯罪,组织就不能免职、撤职和降职使用,工作到见“马克思”那一天。长期以来,我国也借鉴和实行这一干部人事体制,在不同时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日益凸显。诚然,一个的生命是有限的,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个人的工作时间也是有限的,这是自然法则。“干部任职终身制”和“干部能上不能下”,不仅违背自然规律,有损人民意愿,也践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亲自倡导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为改革开放和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存在。“干部能上不能下”弊端很多,一些人把当干部视为“保险箱”,“只要进了干部门,干好干坏都是党的人”,终身就有了保障;一些人没有当干部之前- 1 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谱写党的建设新篇章,开创从严治党新局面。

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二“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快干慢干不一样。”近期陕西省委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传递的信号就是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三项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 现在有些干部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要想在新一轮竞争中走在前列,广大干部要苦干加实干,打造作风过硬、充满激情、奋力拼搏的干部队伍,就必须要依靠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容错纠错机制中提出创造性开展工作中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能上能下机制中提出七个方面工作不力就要让位子。让平庸- 3

第13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前不久,按照市上的要求,阎良区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实施办法,并要求各机关单位及镇街党委进行学习。我们单位也组织了关于三项机制的专题学习和讨论。

陕西省委出台的对干部激励鼓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全面落实,符合省情实际,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对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助推改革发展、打赢全面小康决胜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机制的内容包括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部分,其中,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是干部成长的一剂良药,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内在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并让他们精神上有荣誉、物质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灵鸡汤,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有舞台。弘扬了敢为人先、宽容失误的创新精神,强化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最终归宿,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外在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进一步强化了让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

习总书记曾经说过:“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作为一名刚刚工作不久的新同志,在学习了三项机制后,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方面,作为新同志,我深知自己在工作经验方面还很欠缺,但是我“想干愿干”,并且对工作有着饱满的热情,我愿意在工作中积极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主动去承担更多其他的工作。

另一方面,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努力的充实自己,不仅要多学习机关刊物、文件等与自身工作相关的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更要虚心的向单位领导和同事请教,学习他们为人处世的方法,学习他们对工作尽职尽责的态度,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思路,把学到的知识和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做到“能干会干善于干”,尽快提高自己独立工作的能力,尽快适应新工作、新环境。

机关党支部 王宸玺

第14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李东东

近期,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近日,在局领导的引领下,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该机制,体会颇深。

一、认真学好机制,努力走在前列。“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我们要带头学习理解,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鼓励激励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内在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纠错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外在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要把握新规定。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有荣誉、物质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的鲜明导向。容错纠错机制着眼于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误的创新精神,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能上能下机制着眼于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确保干部“下”成为常态,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

二、严格遵守机制,确保务实管用。“三项机制”体现的是方向性、思路性、指导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形成更具特色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一是严格管理和关爱干部的统一,既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又尽可能地爱护和激励干部,更好地体现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二是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的统一,既要树导向、定目标,让干部跟着事业走,带着目标和压力“赶路”,更要有细化量化的硬指标,制定激励的明规矩,设立明晰的容错边界,划出“下”的硬杠杠,让干部无论“上”或是“下”都心服口服。三是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的统一,既与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搞好衔接、上下配套,又抓住要害、简化程序,做到明确具体、务实管用。

三、带头用好机制,发挥制度效力。要让“三项机制”生威发力,关键在于积极运用、付诸实践。要用好鼓励激励机制,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脱贫攻坚绩效考核等领域工作,通过有效激励,让干部有奔头、有动力。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在不突破党纪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突出保护敢想、敢干、敢闯“三敢群体”,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引导广大干部心情舒畅、放开手脚,谋事想事、大胆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用好能上能下机制,综合运用统计、审计、督查等措施,对干部履职尽责进行全方位检视,让庸政懒政怠政的干部相形见绌、“下”得服气,让其受到警醒和惩戒,倒逼其他干部知止不殆、奋发有为。

第15篇: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精简

2016年最新三项机制心得体会精简范文3篇

第1篇:2016最新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近日,陕西出台政策,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项机制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听到这个消息,让我们觉得这是特别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层的我们,确实深有体会。

三项机制是改革的关节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三项机制真是一剂良方,很及时,也非常有必要。”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项机制是创新的保障。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依旧存在,并呈现蔓延之势,更有甚者奉行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尤其对于基层的工作来说,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 “三项机制”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

“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在基层更是如此。“三项机制”让老实人不吃亏,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确不会犯错的现象。它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三项机制” 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实行,让有人偷懒的现象逐渐减少,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现象逐渐增多。

第2篇:2016最新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据悉,陕西日前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衔接配套是培养干部健康成长的新方法,各级部门应急时准确的运用到工作中去。

建立鼓励激励办法是干部成长的一剂良药,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很多程度上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在办法中,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来推动干部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理鸡汤。常在河边走,湿了鞋怎么办?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就是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在改革深水区,买了份“涉水意外险”。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错认定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和认定反馈的程序进行。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最终归宿。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ww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 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日前,《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明确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等程序进行。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3篇:2016最新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目前,汉中市县常委会、中心组均进行了“三项机制”专题学习,176个镇办党委和900多个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和干部大会,迅速传达文件精神。该市着眼于倒逼机制落实,将“三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两学一做”督导和半年考核、党建制度改革督查的重要内容,督导各县区整改30多项问题,提醒警示领导干部10多人。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起草了“三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坚持以精神、物质、政治激励并重鼓励干部激情干事,划清失职与失误、敢做与乱为、负责与懈怠的界线,明确可以宽容失误的具体情形,营造允许失败、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细化量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具体情形,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日前,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三项机制”原文。党工委书记郭社荣在学习后要求,要尽快建立并出台符合杨凌实际的“三项机制”,在各级干部中开展专项学习,确保省委精神落细落实,实现全覆盖。7月8日,记者从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获悉,杨凌示范区“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至杨凌各级各部门。从即日起,杨凌已全面开展“三项机制”专项学习活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把学习落实“三项机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贯穿到加快杨凌发展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月7日,省体育局召开全局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专题部署落实“三项机制”工作。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姚金荣在讲话中要求,一是学习宣传造氛围。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三项机制”有关文件,在学习和讨论中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二是立足本职建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紧扣各自职责、主体任务和重点工作,尽快分层分级制定出台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与“三项机制”同步推进、无缝对接、成龙配套、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工作见成效。要把贯彻“三项机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到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场馆建设和体育产业开发等重点工作成效上,特别是要体现在全力筹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上,统筹加快推进筹委会组建运行、体育场馆建设、竞技备战训练等工作。

第16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省委制定出台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顺应了广大干部群众意愿,有利于帮助干部消除干事创业的顾虑,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政治生态。

“三项机制”是干事创业的护航舰。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敢为、不愿为,怕在创新中出错,怕追究个人责任,有了“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消极思想。“三项机制”的建立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让干事的干部“轻装上阵”,从而极大地提振了干部精气神,成为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力。“三项机制”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树立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必定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项机制”是激情干事的定盘星。定盘星是紧挨毫绳的第一颗星,他不计量,是用来监测称的平衡度是非标准的一颗星。“三项机制”的建立,就是定出了一个衡量干部标准的一个界点,将那些不愿干事、不会干事,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干部与勇谋善为,敢啃‘硬骨头’,有所作为的干部区分开来。将那些投机取巧、论资历、讲关系的干部与踏实苦干、论绩效、讲业绩的干部区分开来。真正让干事的人、老实人不吃亏、得褒奖、获重用。对平庸者、失职者下,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从而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有了基本依据,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标尺,为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三项机制”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更好的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三项机制”是提振精神的强心剂。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是提振党政干部精气神、助推发展的强大动力。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宁陕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贯彻“三项机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常态化从严要求与制度化激励保障相结合,有效解决党员干部不为慢为、慵懒懈怠等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热情,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让干部个个重任在肩,为宁陕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三项机制”的出台,有效提振了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激活了干事创业的新动力和勇于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让创新创业者打消顾虑、轻装上阵,为敢闯敢干者打上“强心剂”、吃上“定心丸”,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当前,关键是抓好“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配套、在实际操作中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要求,从而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第17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干部队伍的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同时,少数干部出现了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

我省省委出台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制度上破解“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的重要举措,调动全省各级各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培育新动能、彰显新活力,始终保持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落到实处。作为一名党员,要迅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在全系统范围内进一步掀起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热潮。

学习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精神要义。要深刻认识到“三项机制”是我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是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迫切需要,是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核心要义,要清醒认识到,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强的问题,树立的是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容错纠错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树立的是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的是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树立的是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应者下的鲜明导向。

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三项机制”与机关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林业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创造一个施展才干、实现价值的舞台。要建立鼓励激励机制,提振干部工作积极性。坚持导向激励,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精神、物质双重激励措施,突出表彰激励,让先进典型有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让干多干少不一样,让能上能下成常态,逐步建立系统干部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新形象。

三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抓好落实。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作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机制、带头建机制、带头用机制,切实承担起“三项机制”细化落实的牵头责任,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三项机制”在我局落地生根,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让广大干部放开手脚履职尽责、甩开膀子干事创业,营造出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思进取的工作氛围。

第18篇: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省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近日,在局领导的引领下,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该机制,体会颇深。

一、认真学好机制,努力走在前列。“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我们要学习理解,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鼓励激励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同志内在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纠错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侧重点在于解决干部外在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要把握新规定。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有荣誉、物质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的鲜明导向。容错纠错机制着眼于弘扬敢为人先、宽容失误的创新精神,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能上能下机制着眼于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确保干部“下”成为常态,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

二、严格遵守机制,确保务实管用。“三项机制”体现的是方向性、思路性、指导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形成更具特色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一是严格管理和关爱干部的统一,既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又尽可能地爱护和激励干部,更好地体现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二是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的统一,既要树导向、定目标,让干部跟着事业走,带着目标和压力“赶路”,更要有细化量化的硬指标,制定激励的明规矩,设立明晰的容错边界,划出“下”的硬杠杠,让干部无论“上”或是“下”都心服口服。三是于法周延和于事简便的统一,既与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搞好衔接、上下配套,又抓住要害、简化程序,做到明确具体、务实管用。

三、带头用好机制,发挥制度效力。要让“三项机制”生威发力,关键在于积极运用、付诸实践。要用好鼓励激励机制,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领域工作,通过有效激励,让干部有奔头、有动力。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在不突破党纪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突出保护敢想、敢干、敢闯“三敢群体”,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引导广大干部心情舒畅、放开手脚,谋事想事、大胆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用好能上能下机制,综合运用统计、审计、督查等措施,对同志履职尽责进行全方位检视,让庸政懒政怠政的同志相形见绌、“下”得服气,让其受到警醒和惩戒,倒逼其他同志知止不殆、奋发有为。

第19篇: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来临的时代

近日,陕西出台政策,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项机制衔接配套,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听到这个消息,让我们觉得这是特别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层的我们,确实深有体会。

三项机制是改革的关节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三项机制真是一剂良方,很及时,也非常有必要。\"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项机制是创新的保障。当前一些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够全面,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在干部队伍中依旧存在,并呈现蔓延之势,更有甚者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为大胆创新者松绑、为锐意改革者护航、为敢想敢干者撑腰,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尤其对于基层的工作来说,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三项机制”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

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在基层更是如此。“三项机制”让老实人不吃亏,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确不会犯错的现象。它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三项机制” 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实行,让有人偷懒的现象逐渐减少,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现象逐渐增多。

根除这些“顽疾”的“猛药”就是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推进\"三项机制\",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核心在旷日持久、关键在落地生根。

一是单位带头。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状况,单位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时,往往先是做出干部只负责干事,出问题了有组织兜底,并许之以优厚的待遇、级别、提拔等庄严承诺,让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认为遇到了知音,挺身而出为单位干事。但是,干部在干事中遇到失误、不公正或是遭到误解、诬陷时,单位总会推三阻四让这些干部找东找西就是找不着单位,更有甚者还会来一句自己处理好、不能因个人原因影响了单位声誉的训诫,这些干部此时已经心灰意冷。最后,由于单位换帅,新任到后一般都会否认前任,新任新政自会聚集一批新人。因为这些敢于担当的干部在落实前任决策时出现过失误,便被一棍子打死,甚至还会被划成前任阵营遭到排挤,这些干部的一辈子就被这样轻松断送。因此,在推进“三项机制”的实践中,各级单位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在培养干部、选人用人上要本着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把“三项机制”挺在前面,把这个相互衔接、密切配套,系统科学、便于操作的制度链条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机制的统筹、教育、制约、惩戒、规范、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彻底改变有些单位那种事前重压、事中逃避、事后无关的管理格局,让广大干部始终有激情干事、有信心办事、有动力成事。

二是领导示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是这个单位的主心骨。领导的一言一行决定着这个单位的精气神。但是,由于一些领导缺乏办大事、成大事的胸怀和格局,缺乏聚则成、散则败的包容和理解,善于把迎合作为判断,喜欢把喜好作为准则,乐于把权力当作权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容不得半点棱角、听不进半句建议、受不得半点委屈,在自己的决策领域如有半点“杂音”,便会给干部穿小鞋、设障碍,甚至于在关键时刻来个阴招,让身边的干部永无出头之日。如果这样的领导长期当道,何谈工作,哪来事业?因此,领导必须在推进“三项机制”中发挥示范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带头干事、带头创新、带头攻坚、带头克难,用自己的行动和实绩感染、培育各级干部形成干事创新的行为习惯,为实现追赶超越持续发力。

三是干部实践。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干部,关键要干。可是一些干部不在“干”字上做

第20篇: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具体内容和解读

三项机制内容:

一、鼓励激励

鼓励依据: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主要措施:三种形式: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凡是在评优评先中获得一定荣誉,考核和选拔方面就有相应的奖励。比如,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以省政府的名义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相应的,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奖金分配应发放到人。同时,每年结合各项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解读: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形成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

特点: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激励举措具体可行,综合运用我省较为成熟的考核体系,导向清晰,简明扼要,有效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确保考核的权威和效率。

二、容错纠错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求,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主要情形: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包括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等11类情形均可以进行容错。

认定程序:受到问责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申请;受理机关或部门,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开展调查核实;最终作出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属于免责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被认定容错的单位和个人,考核、提拔、晋升、评优等不受影响。

澄清保护机制: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信访问题,可以通过谈心、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依纪依法追究究责任;核查有关问题时,全面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客观公正处理。

解读: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特点: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能上能下

下的调整方式: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下的情形:分为七个方面。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如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如连续两年退位幅度在前3名的县(市)和退位幅度最大的城区主要负责人。

扶贫绩效考核:如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市(区)和县(区)主要负责人。

生态环境工作不力:如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如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维稳综治工作不力:如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党的建设工作不力:如发生严重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或者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中组部或省委通报批评的市(区)、县(市、区)、省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解读: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形成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也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特点:目标集中、重点突出、内容具体,7个方面情形最大限度量化,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关于三项机制:

1.问:省委“三项机制”指的是什么?

答:《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2.问:省委制定出台“三项机制”是为了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什么定位和什么要求? 答:“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五个扎实”的具体要求是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3.问:贯穿“三项机制”的导向是什么?

答:三句话、九个字“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

4.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明确鼓励激励工作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惩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5.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6.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鼓励激励方式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包括3个方面,分别是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7.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考核结果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等次。

8.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的条件是什么? 答: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9.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10.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使用)。

11.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中对破格提拔使用党政干部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12.问:《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明确的鼓励激励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主体是谁?

答: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3.问:《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容错纠错的概念是什么?

答:容错纠错是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14.问:《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容错纠错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有五项原则,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三是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四是注重抓早抓小,着眼预防,及时纠错;五是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15.问:《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明确容错纠错应当把握的政策界限是什么?

答:坚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

16.问:陕西省“能上能下”办法原则是什么?

答: 陕西省“能上能下”办法坚持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原则。

17.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答: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适合追赶超越新要求、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18.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中,对省管党政干部进行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

19.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中规定省管党政干部下的调整方式有哪几种?

答:主要有4种。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20.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中,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有几种?

答:有3种情形: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区)、县(市、区)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陕西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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