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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安全管理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7 08:36:45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部队正规化管理心得体会

党的十六大为全面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制定了行动纲领,描绘了宏伟蓝图,提出了奋斗目标。当前,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我们消防部队建设也跨入了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加快消防部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步伐,保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保持消防部队的性质、本质和作风,对部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消防部队在深入贯彻党的奋斗目标过程中,部队管理正规化与当前消防保卫任务的繁重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课题,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和不健康的思想渗入警营,给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碍。本文结合消防基层部队管理正规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以及改进的对策等方面,试谈点粗浅的个人认识。

一、部队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侧重点

部队管理是部队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生成,是巩固和部队自身发展的前提,也是部队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只有加快公安消防部队管理正规化建设,依靠管理增强部队战斗力,积极推进部队管理教育和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部队管理整体优势。这是摆在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极为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部队管理正规化建设,就是要依据我们部队的本质属性和执勤战备工作需要建立起来的各种规章制度,将规章制度逐步转化为现实状态的实践活动。为此,我们必须理解和分析部队当前的实际情况,以条条例为基本依据,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对部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通过法规、规章、制度为基本手段和依据,并严格执行,通过严格的管理来体现消防部队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二、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兵的思想观念发生着变化,部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官兵大都在为地方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城市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官兵时刻都在经受地方“灯红酒绿”的考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与社会接触较多,一些官兵在思想上也被潜移默化,经济和攀比意识占据了官兵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过去有所削减,把个人利益看得较重;二是一些战士入伍动机不纯,没有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中怕吃苦,想尽一切办法走后门、走歪门路求成绩,不讲奉献等,从而加大了部队管理的难度。

兵员结构复杂,部队不好管理。过去消防部队兵员成份单一,官兵思想稳定,装备也较差,比较好管理,现在的兵员较为复杂,主要有:一是在社会上打工或工作几年后才当兵的人较多,特别是到经济特区的打工者也较多,他们入伍前就有一定的社会经验,思想相当活跃,入伍后他们大都想尽快求实惠;二是关系兵增多,他们由于路子多,在部队不甚听话不说,反而在部队内部利益面前能通过各种关系得到优先和照顾,让老实、踏实工作的战士内心不服气,不便于部队管理;三是“独子兵”增多,他们在家中有很好的条件和受父母的照顾,到部队后生活自理能力差,工作吃苦精神差,还受不了批评教育等;四是战士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文化较高的战士,在学习中感到文化水平低的战士学什么都慢,接受能力自然也慢,这样给战士之间产生矛盾,不便于团结和管理,更还有一些官兵是有文凭无素质,还看不惯管理人员的水平,在部队管理工作中有抵触情绪;五是士官比例增大,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士官服役时间长,与地方认识的朋友多,不是请假外出会友,就是利用外出时间与驻地女青年谈恋爱,甚至有的士官将亲属带到部队驻地打工、经商等。正是这些现象的存在也给部队管理增添了难度。

消防部队自身的性质给部队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一方面消防部队按共同条令抓管理,另一方面因消防部队受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直接参与社会面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这就形成消防部队“内部”是军事化管理,“对外”是地方公务员。由于部队和地方正常的工作往来中介入了一些非正常的关系,给部队管理带来了如“关系兵”和“关系官”的现象,它对部队管理带来的潜在的消极影响是长期的、巨大的,不利于部队正规化管理建设的全面开展。

三、改进部队管理应把握的侧重点

部队管理的重点,实质上就是要抓住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在管理中不断地去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管理者也必须结合部队的特点和工作具体情况,来慎重把握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问题。

管理者要善于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是正确解决问题的前提,只有发现了问题才能掌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一些管理者身在兵中不知兵,不了解士兵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以致一些小的问题变成大问题,给部队管理带来了难处,更是影响了部队的整体发展。为此,基层部队的管理者在善于发现问题方面要做到:一要勤于日常观察,通过细心的观察,掌握士兵的思想、心态和行为情况,自觉与士兵打成一片,真正做到带兵要知兵,彻底消除士兵思想和心中的疑虑,让他们能以良好的心态投入部队的各项工作;二要坚持部队管理分析汇报制度,即通过各种渠道与战士交心谈心,组织部属汇报思想,管理者要反复进行思想和形势分析,从分析和汇报中了解情况,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要做好管理规律性预防工作,即结合部队兵员补退、重大执勤保卫、请假、婚恋等情况,预先要采取措施,掌握情况和主动权,防患于未然。

管理者要善于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地分析问题,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部队管理中,针对发现的一些问题,管理者首先要善于从多种原因中区分发生问题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等,只有找准了主要原因,才能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其次,对发现的一些问题要区分定性,主要看是思想、心理、被人利用、胁迫以及还是实际问题,定性后还要分析是违反纪律还是触犯法律,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管理者要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分析和发现问题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到:一是及时抓苗头,集中抓倾向。主要是把问题先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问题有一定的倾向性,就要及时地抓好集中整治教育工作,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二是要依靠组织力量,发动官兵人人参与。针对问题要及时组织官兵认真思考和展开大讨论,让大家共同找原因,论危害,出主意,消隐患。

四、改进部队管理的对策

在消防部队发展成长的历程中,管理工作是保证消防部队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忠实履行消防部队宗旨,赢得人民信赖,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工作任务和促进消防部队建设的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在新的时期,我们面对着新的任务和新的考验,在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到以下方面。

实现在部队管理中官兵一致,政治平等。首先,管理者要牢固树立爱兵观念,端正对士兵的根本态度,只有管理者把士兵看成是部队的主人,以真情、真心去爱护士兵和管理士兵,那样战士才会服从部队的管理;其次,部队管理中要尊重士兵,帮助士兵,关心士兵,管理人员不能有高士兵一等的特权思想,工作或管理中还要自觉地接受士兵的监督,把士兵的工作、学习和冷暖挂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树立经常为士兵服务排难的思想,做士兵的贴心人;再次,管理中要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这也是调动士兵积极性的一种管理艺术,只有尊重了士兵的民主权利,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公平合理,对士兵一视同仁,士兵对部队的管理管理就会理解、尊敬和拥护;最后,在部队管理中要广泛开展尊干爱兵教育使部队开成团结、友爱的气氛,就会出理官兵自觉服从管理的局面。

管理中做到严格管理,耐心说服。对于我们消防部队来说,严格管理就是坚持依法治警的方针,但依法治警与耐心说服是辩证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严格管理是目的,耐心说服是手段。在这项工作中要做到:一是管理者要做到依法办事,严之有据,在执行部队各项工作中,就是要做到严格执行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管理中不能随意采取一些“土政策”和“土规定”,不能凭个人的意志滥用职权,以言代法,打骂体罚和严而无度;二是管理者要做到说服教育,严之有理。依据条令条例深入细致地做好部队思想工作,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在严格和管理过程中,须做到严中有爱,严爱结合,要尊重客观规律,建立正规秩序,如课余时间,干部则应带头参加文体活动,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生动局面;三是管理者要做到赏罚严明,严格法纪。在正确地实施奖励和惩罚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按条令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不能凭个人感情用事,不搞亲亲疏疏,使赏罚严明成为推动部队管理的动力。

管理中做到教养一致,训管结合。部队管理就是要把教育与养成、训练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部队管理正规化,就是注重对秩序的养成。一是严格管理,严格训练,打牢基础。俗话说:“水滴石穿”,部队就是要通过严格的基础训练,来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使官兵个个成为合格的军人。实践证明,哪一个部队教育训练过硬,管理必然有声有色,反之,管理必然混乱;二是管理工作要做到注重结合,相互渗透。部队管理就是把一切行动都作为管理的具体内容来抓,使官兵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一切行动受条令条例约束的观念,要坚决克服正课紧、课余松、营内紧、营外松、上级检查时紧,平时工作时松的不良现象;三是部队管理要在养成上下功夫。从部队一日生活抓起,各个环节必须按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不走过场。同时也要克服虎头蛇尾,时紧时松,抓抓停停,搞表面文章的做法。

充分体现按级管理,各负其责,部队各级首长和各类人员职、责、权分工是明确的,在实施管理中必须要做到:一是要实行层次管理。如消防中队,从队长到士兵,各个层次结构分明,职责明确,各级人员做各级工作,一级控制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这样管理就能落实,各级人员也能充分发挥工作积极主动性。在管理中,一定要防止大包大揽,职责不明和层次不分的现象;二是要完善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依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将责、权、利落实到人,在检查各级人员履行职责时,好的要大力进行宣扬,差的要认真开展批评教育,对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干部要做到处处带头,以身作则。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严于律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别是带兵干部,一定要有敬业精神,工作中要多方面关心士兵,处处做士兵的表率;二要做到公正廉洁,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已渗入到我们部队中,这就要求我们干部要带头做执行条令条例和遵守纪律的模范,带头做公正廉洁的模范,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同时,干部要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金钱利益关系的影响和渗透,管理中不搞特殊化,不侵占士兵的利益,工作中坚持党性原则,办事公道正派,在面对士兵入党、入学、学技术、转士官、立功受奖等方面能做到一视同仁,通过正常的工作关系,来密切内部的官兵关系,净化内部环境;三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自身素质,通过认真学习军政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以提高新时期部队管理者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成为部队合格的管理者,把部队教育好、管理好。

推荐第2篇:部队管理教育心得体会

一、强化教育,不断打牢官兵思想基础。

教育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和军队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明显增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只有坚持思想为先的原则,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在吸取去年我营管理工作成功的基础上,重点在“四个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条令条例、法纪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扎实打牢官兵讲安全、讲服从的思想基础。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时间,确保教育的经常性。坚持每月落实法纪教育,增强官兵法纪意识;落实每周星期六上午第一个小时进行条令条例和安全常识的学习教育,强化官兵条令观念;结合官兵思想实际,适时进行随机教育,确保官兵思想不滑坡,安全树的牢。二是严格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教育前都要认真进行备课示教,并由营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备课质量不过关的不上台,教案不熟悉不上台,确保教育效果的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日记一条,周学一节,月考一次”的办法,本着“牢记本职的,掌握共同的,熟悉基本的,了解相关的”的原则,搞好条令条例和安全规定的学习。通过教育学习达到营队按条令运行,干部按条例带兵,战士按条令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制度,严格执纪,在从严治军上狠下工夫。

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证,执纪是前提,加强营队的管理教育,其核心是依法从严治军,严格执行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大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在八小时以外人员的管理上,实行“三控一管”;对临时外出人员严格实行“两证一条”管理;在重大节日和节假日派出纠察,实施全程监管;对重点人员实行分负责,责任承包,谁出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二是严格纪律规定,决不迁就照顾。连每周,营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和《两个经常工作分析会》大力表彰在管理教育中敢管,会管的先进个人,对不服从管理的个人亮黄牌,对屡教不改的和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的骨干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不留面子,不纵容。三是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制度。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能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纪律中,人人都在管理中。四是深入开展“学职责,尽职责,查职责”活动。坚持制度重在落实,我们将严格从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把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级负

责,充分发挥各级各职人员的作用,对官兵执行规定的情况,坚持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考核讲评。

三、用心培养,加强士官队伍建设。

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士官素质,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把士官“按干部培养,当战士管理”是我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在实际运行中效果较好,今年我营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使之明确自己不再是普通一兵,要认清自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引导他们做履行职责的模范,做遵规守纪的标兵,做钻研本职业务的尖子,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榜样。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结合旅团士官培训计划安排,从士官成长进步和能力素质的提高出发,鼓励士官自学,函授,积极参加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从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对上级培训的士官,要求他们必须带着成绩回来;把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士官培训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组织干部授课辅导,或集体进行难题会诊。三是严格管理,不迁就照顾。我们制定《士官量化管理细则》采取营连考,群众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全过程对士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每季度公布一次,结合每月对士官的德、能、勤、绩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讲评,与士官的成长进步挂钩,以促进士官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充分信任,大胆使用。士官一般政治素质好,有熟练的专业技术,在兵中有一定威信,因此我们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敢于把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们,让他们在专业训练中传知识,当参谋,在经常性管理教育中当助手,当干部缺编时,让他们代理职务,负责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特长。

四、正规秩序,注重养成,提高官兵的文明素质。 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既是管理教育的核心内容,又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我们将严格以旅(团)《管理教育工作指示》为依据,规范连队“四个秩序”,从干部到战士,从硬件到软件,每个环节,每个部位,逐一规范统一。在内容上,重点规范生活秩序,在时间上以八小时以外为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加强“三部一班”秩序的正规。在官兵中牢固树立“我

是标兵,全连正规”的思想,积极开展评比竞赛活动。每月树立一批秩序正规的班、排、个人,每季度评出一个“四个秩序”正规的连队。

管理教育贵在养成,也难在养成,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在规范养成上狠下工夫。一是抓“十五个三”的养成训练。营成立“十五个三”养成动作示范班,让官兵示范观摩,以点带面,带动全连;每周安排两个早操时间进行养成动作训练和会操,打牢养成基础,提高养成标准。二是从抓干部、士官入手,带动养成。干部、士官形象的好差,最具说服力,为此我们将开展“周赛月评”活动,每月评出1-3名养成好的干部和3-5名养成好的士官,并对养成较差的干官、士官进行曝光,以此推动营队养成水平的提高。三是从检查督导入手,推动养成。严格的养成,必须加强检查和督导,否则就会时断时续,就会失去真正的意义。我们将采取“三纠”方法,即官兵互纠,连队自纠,门卫随纠的方法,来促进官兵日常养成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标语、小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文明带兵、文明服务、文明值勤”和“读好书、唱好歌、做好事”等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养成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事故案件的预防工作。

部队安全稳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 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

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

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篇3:关于如何做好部队管理的心得体会

关于如何做好部队管理的心得体会

作者:不详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7-29 22:29:07 发布人:lsychj123

一、强化教育,不断打牢官兵思想基础。 教育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和军队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明显增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只有坚持思想为先的原则,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在吸取去年我营管理工作成功的基础上,重点在“四个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条令条例、法纪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扎实打牢官兵讲安全、讲服从的思想基础。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时间,确保教育的经常性。坚持每月落实法纪教育,增强官兵法纪意识;落实每周星期六上午第一个小时进行条令条例和安全常识的学习教育,强化官兵条令观念;结合官兵思想实际,适时进行随机教育,确保官兵思想不滑坡,安全树的牢。二是严格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教育前都要认真进行备课示教,并由营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备课质量不过关的不上台,教案不熟悉不上台,确保教育效果的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日记一条,周学一节,月考一次”的办法,本着“牢记本职的,掌握共同的,熟悉基本的,了解相关的”的原则,搞好条令条例和安全规定的学习。通过教育学习达到营队按条令运行,干部按条例带兵,战士按条令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制度,严格执纪,在从严治军上狠下工夫。

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证,执纪是前提,加强营队的管理教育,其核心是依法从严治军,严格执行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大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在八小时以外人员的管理上,实行“三控一管”;对临时外出人员严格实行“两证一条”管理;在重大节日和节假日派出纠察,实施全程监管;对重点人员实行分负责,责任承包,谁出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二是严格纪律规定,决不迁就照顾。连每周,营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和《两个经常工作分析会》大力表彰在管理教育中敢管,会管的先进个人,对不服从管理的个人亮黄牌,对屡教不改的和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的骨干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不留面子,不纵容。三是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制度。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能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纪律中,人人都在管理中。四是深入开展“学职责,尽职责,查职责”活动。坚持制度重在落实,我们将严格从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把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各职人员的作用,对官兵执行规定的情况,坚持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考核讲评。

三、用心培养,加强士官队伍建设。

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士官素质,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把士官“按干部培养,当战士管理”是我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在实际运行中效果较好,今年我营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使之明确自己不再是普通一兵,要认清自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引导他们做履行职责的模范,做遵规守纪的标兵,做钻研本职业务

的尖子,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榜样。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结合旅团士官培训计划安排,从士官成长进步和能力素质的提高出发,鼓励士官自学,函授,积极参加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从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对上级培训的士官,要求他们必须带着成绩回来;把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士官培训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组织干部授课辅导,或集体进行难题会诊。三是严格管理,不迁就照顾。我们制定《士官量化管理细则》采取营连考,群众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全过程对士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每季度公布一次,结合每月对士官的德、能、勤、绩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讲评,与士官的成长进步挂钩,以促进士官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充分信任,大胆使用。士官一般政治素质好,有熟练的专业技术,在兵中有一定威信,因此我们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敢于把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们,让他们在专业训练中传知识,当参谋,在经常性管理教育中当助手,当干部缺编时,让他们代理职务,负责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特长。篇4:部队安全稳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部队安全稳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

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

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篇5:2015最新部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2015最新部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推荐第3篇:部队管理及安全

桂东大队部队管理教育暨安全形势

分析会发言材料

桂东大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与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坚持文化育警,军规立警,从严治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持了部队的高度稳定和安全和谐。下面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坚持从严治警,狠抓部队规范管理。从规范一日生活秩序入手,严格落实交接班、早检查、岗哨交接、警容风纪、请销假、晚点名、查铺查哨等制度,切实维护好部队正常的生活秩序,规范好官兵的言行。强化两个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谈心制度,密切官兵关系,有计划、有安排,更有措施、有检查、有督促。要坚持支部领航、干部带班长、班长带士兵,官兵互教互学互传互带,充分发挥班长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促进部队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人员车辆安全。首先,结合当前开展的“四涉两违”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大力开展官兵警示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超速行驶、酒后开车、无故闯红灯等违章驾驶问题。其次,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派车有手续、出车有检查、行车有监督、驾车有规范,严格,严控节假日、双休日和恶劣天气、八小时之外以及非公务用车,执勤消防车辆一律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事项。第三,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八条铁规”、总队“六条铁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周边。

(三)围绕中心工作,严防执勤训练事故。始终坚持科学的态度,在灭火救援和业务训练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官兵人身安全。在开展体能业务训练时,坚持干部跟班作业,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坚持科学施训、循序渐进,防止

训练事故的发生。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大中队指挥员能够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火灾发展蔓延趋势,正确部署战斗阵地,及时下达战斗命令,根据火场情况作出正确判断,避免人员伤亡。

(四)讲究科学方法,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大中队始终高度重视对驾驶员、炊事员、通信员等人员以及伤病员、探亲休假等单独执行任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严防失控漏管和“灯下黑”,严格执行请销假、值班、查铺查哨和干部睡值班室等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重点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人员管理,坚持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执勤备战的。

(五)坚持思想领先,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桂东特有的红色革命文化和第一军规思想培育官兵思想,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官兵正确处理个人成长进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增强官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思想有所放松。老兵退伍,特别是年终验收后,春节前后,部分官兵认为全年工作结束了,认为春节前后就是休息的时候,对自己思想懈怠,放松要求,战备意识弱化。部分战士对节假日的严格管理表示不理解,不赞同,甚至心生排斥。

(二)部队管理失之于宽。针对一些违纪现象和苗头,在处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姑息迁就,没有做到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依法施管”、“按章办事”。对违纪人员多以说服教育为主,很少动真格给予处理,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条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三)工作标准有所降低。部分士官凭借资格老,放松自身要求,工作、生活失去应有的兵味,执行部队的规定随意性较大;士官的模范作用、标杆作风大打折扣,活力减少,干劲减弱。士官选拔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初改士官时的那股积极劲日渐减弱,仅满足于现状,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四)安全意识有所松懈。冬季低温雨水天气较多,训练较少,日常生活安全意识降低,感冒着凉的现象时有发生。训练中,战士有训练量不大,可是直接上的想法。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以第一军规精神为教育主旨,以当前“四涉两违”活动为契机,切实提高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切身做好人、车、酒的管理,通过组织全体官兵共同参与的学习、训练及课余活动的

(二)加强安全管理。。一是明确开展训练时,值班干部必须到场,必须有干部跟班作业;二是督促落实冬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大、中队至班组成立相应安全小组,负责训练各环节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督察力度,检查部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指导中队规范一日生活秩序,交接班、岗哨、卫生检查、查铺查哨等制度。

(四)加强骨干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班长骨干队伍,监督其发挥作用。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严防死守。组成思想骨干队伍,使士官和义务兵均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出现任何思想波动和问题,干部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五)明确奖惩机制。通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四涉两违”专项整治责任状等进一步明确官兵岗位职责责任,确定奖惩措施。

桂东县消防大队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推荐第4篇:部队管理及安全

都兰大队部队管理教育暨安全形势

分析会发言材料

都兰大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与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坚持文化育警,军规立警,从严治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持了部队的高度稳定和安全和谐。下面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

1、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提高部队管理教育水平。都兰大队党委十分重视安全防事故工作,坚持“党委议安全,主管抓安全”的指导思想,始终把安全防事故工作 作为部队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赵建平为组长,参谋曹瓦、白玉龙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大队与中队,大队与大队成员个人签订了个人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全队形成了层层管,人人抓的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良好格局。同时,为保障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建设一支思想和作风过硬的队伍,我大队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对全体官兵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为此,大队首先依据条令条例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消防部队预防行政责任事故工作若干规定》、《青海省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等要求,结合大队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大队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人人都在制度约束之内,事事都在制度规范

之中,使官兵养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切实提高了大队正规化水平,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在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大队全体官兵严格落实安全防事故的各项规定,加大对人、车等点环节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

2、大力加强纪律作风,深入贯彻条令条例,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条令条例是部队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大队全体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法规,严格执行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条令条例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条令学习月、学习日制度,使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强化官兵的条令意识,增强官兵落实条令的自觉性。二是抓好条令条例的落实。大队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的标准和要求,管理部队,加强正规化建设,认真落实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做到生活条令化,官兵行为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各项秩序正规化。

3、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坚持以纪律建设为核心。年初以来,大队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从点滴入手,严格日常养成,培养部队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着力提高官兵服从命令、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大队党支部着眼保持部队的高度稳定,下大力气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别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端正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消防部队预防事故工作有关规定,认真总结探索预防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根据形势、任务、季节等情况,适时开展了五无竞赛活动。做到把人管住,要实事求是地对待和处理各类

事故,严格执行报告和统计制度,反对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掩盖矛盾、推卸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不良风气。

4、扎扎实实抓好“两个经常”工作落实。“两个经常”工作既是消防部队平时管理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又是战斗力的构成要素,也是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的有效途径。管理出战斗力,思想工作也出战斗力。特别是自2011年11月3日和3月11日先后共20名战士入住中队以来,大队着力做好“两个经常”工作,旨在凝聚战斗力,磨砺过硬作风,最大限度地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完成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消防保卫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好“两个经常”工作,重在经常,难在经常,贵在经常,不能一劳永逸,因此大队针对“两个经常”工作面临的新情况,针对部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与时俱进地做好“两个经常”工作,从点滴入手,从小事抓起,突出“三相、三手、三长、三扣、三声、三带”整治,严格官兵日常养成,抓好部队警容风纪、礼节礼貌等形象建设,培育良好警风。

5、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人员车辆安全。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大力开展官兵警示教育,严格车辆管理制度。执勤消防车辆一律不得用于与灭火救援无关的事项,实行干部跟车制,即每台车辆都要有干部专门负责跟车,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所有战斗员尤其是驾驶员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实行“三不准”制度。一不准开快车,开霸王车,开英雄车,在任何情况下务必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二不准开疲劳驾车,带情绪驾车。三不准私自出车。

6、围绕中心工作,严防执勤训练事故。始终坚持科学的态度,在灭火救援和业务训练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官兵人身安全。在开展体能业务训练时,坚持干部跟班作业,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坚持科学施训、循序渐进,防止训练事故的发生。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大中队指挥员能够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火灾发展蔓延趋势,正确部署战斗阵地,及时下达战斗命令,根据火场情况作出正确判断,避免人员伤亡。同时,根据气候特点,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加强接警出动、特勤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使用。

7、讲究科学方法,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大中队始终高度重视对驾驶员、炊事员、通信员等人员以及伤病员、探亲休假等单独执行任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严防失控漏管和“灯下黑”,严格执行请销假、值班、查铺查哨等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重点抓好重大节日以及重点时段的人员管理,坚持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执勤备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8、坚持思想领先,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官兵的思想,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官兵正确处理个人成长进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增强官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存在问题

1、人员思想问题复杂。一是新兵下连,新战士还不适应驻地的环境,心里上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二是中队还未成立,一些

士官和上等兵在工作上思想懈怠,放松要求,未能够按照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

2、部队管理失之于宽。针对一些违纪现象和苗头,在处理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姑息迁就,没有做到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依法施管”、“按章办事”。

3、工作标准有所降低。部分士官凭借资格老,放松自身要求,工作、生活失去应有的兵味,执行部队的规定随意性较大;士官的模范作用、标杆作风大打折扣,活力减少,干劲减弱。士官选拔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初改士官时的那股积极劲日渐减弱,仅满足于现状,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三、下一步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一是明确开展训练时,值班干部必须到场,必须有干部跟班作业;二是督促落实训练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大、中队至班组成立相应安全小组,负责训练各环节安全工作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督察力度,检查部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指导中队规范一日生活秩序,交接班、岗哨、卫生检查、查铺查哨等制度。

3、加强骨干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班长骨干队伍,发挥其监督作用。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对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严防死守。组成思想骨干队伍,使士官和义务兵均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出现任何思想波动和问题,干部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4、明确奖惩机制。通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官兵岗位职责责任,确定奖惩措施。

5、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官兵“安全工作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夏季安全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切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安全忧患意识,自觉筑牢预防事故案件的思想防线。

都兰县消防大队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推荐第5篇:部队个人行为安全管理

部队个人行为安全管理

姓名:杨武 学号:1007133

专业: 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服务指导教员:李宗成

部队个人行为安全

安全行为科学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人与安全的问题,揭示人在工作环境中的行为规律,从安全角度分析、预测和控制人的行为的理论和方法的科学。传统安全管理侧重追究人的责任,而行为科学在安全管理领域的运用在于调动人的积极性,把以物为中心的管理,发展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是对传统安全管理的一种改革,一种创新。本文选取当前安全管理领域中的前沿视角——安全行为科学,为部队安全管理提供控制人失误、消除人不安全行为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管理者对本组织及其成员的预防、引导和控制能力,以便有效实现部队安全目标。

一、导入行为科学理论,覆盖部队安全管理盲点

部队转型中,影响安全发展的最大问题是理论上的不清晰。把行为科学理论导入安全管理,覆盖了新形势下安全管理盲点,可以使我们更好的了解和预测官兵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控制不安全行为,激励安全行为,进而实现安全目标。在安全管理领域中运用行为科学关于个体行为、群体行为、领导行为和组织行为的理论研究人的行为规律,对激励安全行为,控制和避免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个体行为理论与安全行为。个体行为理论是对影响人的积极性的主观因素(心理因素)和客观因素(社会因素和物的因素)进行分析,在试验和观察的基础上,把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上升为理论,其理论的核心就是激励。

2.群体行为理论与安全行为。群体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群体规范、群体目标、群体压力和从众行为等因素,严重影响甚至决定了包括安全行为在内的各种个人的行为。部队安全发展、安全建设、安全工作是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与全体官兵密切相关,必须全员参与。应当挖掘部队群体内部的巨大潜力,从内因去充分调动部队广大官兵的安全行为积极性,还应规范群体目标与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目标的一致性,信息沟通的畅通是安全管理决策有效的保障。3.领导理论与安全领导工作。领导者本身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安全工作行为和作风直接影响每个下属的官兵的安全行为,对部队安全管理效能、安全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从领导机关上探究原因,应实行“三个转变”。一是要摆脱“运动”的惯性,向“经常”上转变。摆脱把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搞

成名目繁多的“运动”活动,只有轰轰烈烈没有扎扎实实的倾向,应采取依靠“经常”打基础,依靠“运动”促经常的安全管理理念。二是走出“消防”的阴影,向预防上转变。摆脱出了事故只注重事后处理的“消防”状态,应向预防状态过度。三是跳出“主管”的误区,向整体上转变。摆脱将不对安全管理工作狭义的归责于军务部门,片面强调“主管”部门的作用,应重点围绕“全、深、细”三个字的落实

4.组织行为理论与安全管理。部队建设进入转型期,为了保证组织安全活动的有效性,实现组织安全目标,获得更好的安全工作绩效,必须进行安全组织设计和安全工作设计。依据安全工作组织设计的特性和原则,架构合理的安全组织结构;遵循安全工作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实施安全组织的控制与管理及其效能的评估;协调组织设计中部队安全管理与其他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并制定适合安全训练需要的组织变革与发展构想。

二、控制安全行为过程,精深部队安全管理内核

安全行为科学研究人的行为失误问题,主要是对人失误控制理论和控制对策的研究。人失误的情况极为复杂,而它又是造成大部分事故的原因,人失误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由于人的生理心理状态、知识水平和训练程度的不同,他们的感觉、判断和行为也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刻或不同的情况下,他的行为也未必完全相同,安全行为控制管理简言之就是“约其行”、“束其心”、“塑其身”、“铸其魂”,就是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部队安全管理者应从官兵的需要、动机、激励因素、安全态度、人际关系、群体行为、个性及个人社会生活背景这些因素对人失误的影响进行研究;对不同年龄阶段军人的行为、习惯、倾向与规律做出特定分析,对失误的群体和个人进行分类,针对各种失误类型,研究控制人为过失的各种行为管理理论和具体控制对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率。

三、释放安全行为文化,延展部队安全管理视域

胡锦涛主席特别强调,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要“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是人们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准则的统称。体现为个人、单位、群体对安全的态度、思维程度及采取的行为方式;包含了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部队安全文化建设可归纳为:内化“安全第一”的精神文化,固化“人人为安全负责”的法治文化,外化“人人讲安全”的行为文化,强化“科技促安全”的物质文化。

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固然要注重“法治”的“强制力”,但也绝不能忽视了“文治”的

“软实力”。加强部队安全文化建设,首要的是不断增强军人的安全文化意识,形成一个部队安全文化建设和管理体系。目前,我军安全文化的“软实力”的现实情况不容乐观,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要使部队的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责任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发挥持久的效应,确保安全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部队思想文化的生机和活力。创新部队安全文化理念,活跃部队安全文化形成,拓展部队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观念的树立,安全知识的普及,安全行为的养成,使广大官兵形成强烈的安全意识,对安全工作上升到自觉认识的高度警觉,拥有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高部队安全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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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一直是个老声常谈的话题,但是这也是个必须注意的话题。任何工作离不开安全作为保障。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了安全,所有工作将使无法完成的。所以,“安全第一”这句话的意思确实不假,其意义也非常重大。

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复杂工程,同时也是一项经常性和持久性突出的日常工作。部队安全工作的好坏,决定着部队全面建设的大局。新时期消防部队的安全工作有其明显的时代性和特殊性,兵员的构成、面临的问题以及工作内容、硬件设施等安全因素呈复杂化、多样化发展趋势,致使在部队安全管理工作上日已呈现越来越重要的趋势,所以我们要提高认识、强调重点、狠抓经常、严格落实等应对措施更是环环相扣、互为前提。了解与把握消防部队目前所面临形势的特征和规律,并全力推动这些针对性措施的贯彻和落实,是当前消防部队管理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密切于社会的经济建设,更切合于实战的具体需求,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也向着更加特殊化的方向发展。如驻地的更加分散,执勤更加频繁,任务更加危险,环境的更加复杂,社会接触的更加广泛,出警要求的更加严格等等,表现为很多方面。其中车辆的管理更是一个突出性问题,车辆多、任务急、出车快,是消防部队的一大特点,管好、用好车辆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同时也是部队预防安全事故的一个重点问题。

所有这些新的变化和要求,都决定了我们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的问题更多、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对每一名消防官兵,面对这个问题应有更充分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王秋彧总队长就第四季度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精神和王伦建支队长对总队下发《安全警示工作》文件的批示精神,并推动官兵更加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深入推动“五无”创建活动,做到 “人人事事讲安全、时时处处防漏洞”的良好工作氛围。

在不断发展的当今社会,部队尤其是我们消防部队的基础设施更进一步完善,各种设施、媒介的飞速发展,一方面让广大官兵享受了现代物质文明的优越,为我们完成所肩负的使命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同时也为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优越的生活条件使官兵的享乐主义有所抬头,懒惰作风有所滋长;现代的通信和传媒,使得官兵与外界的联系更加广泛、更加直接,各种不良信息、腐朽文化也越来越多地侵蚀着我们的官兵,同时也使部队内部信息传入外界的渠道逐渐增多。面对各种新形势的挑战,使我们消防部队的安全形势越加严峻。 时代是不断前进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针对变化的环境和情况,我们的工作须紧紧跟上步伐,并调整我们的思维布局,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紧扣时代待征的方式方法和对策。

“祸患常积于忽微”。一些事故隐患往往只是蛛丝马迹,如不细心观察,很难发现。把关键的“细节”把握好,安全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一是必须搞好渗透结合。消防部队执勤、训练具有全时制,全过程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预防事故案件不能单一防,孤立抓,否则只能是防不胜防。只有把安全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与教、管、训有机结合,贯穿于部队一切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发挥安全工作的整体效益。二是必须做到“四个不忘”。各级安全防事故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把中心任务完成好,把事故案件降下来,把深层次问题解决好,把基础建设打牢固”的工作目标,坚持做到四个不忘:召开各种会议,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分析部队形势,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检查考核,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目;评比奖励先进,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三是必须强化检查监督。经常抓、抓经常是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抓经常性防范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事故、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经常性检查与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在安全检查中,要严检细查,把隐患和苗头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安全防事故是部队全面建设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需要各级各类人员长期不懈的努力,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和始终,并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摸索新思路、新方法。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部队的安全管理防事故工作一定会取得积极的进展,部队的全面建设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几种错误的观念和方法

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作为部队的管理者,不能还停留在从前老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模式或一些片面武断的管理方法中,这些方法和模式或许在一些问题上能起到个别的和临时的作用,但作为一种有针对性的长效模式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有时甚至起相反作用。其主要表现为:

(一)安全观念错位问题

这是一个对待安全问题的基本观念的问题。我们目前所面临的情况,其实很多已不是重不重视的问题(这常常是我们最反复强调的),而是我们的观念措施对不对路的问题,即我们对现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没有及时跟上步伐,把住脉搏,以至更新我们的观念,调整我们的措施,以达到对症下药目的的问题。

(二)唯职能部门思想

部队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在宏观上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能解决的。当问题出现以后,总是有人抱这样一种心态,即:“那是哪哪部门的事,与我们无关”。事实上事故案件的发生不是独立的、单方面的原因,往往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重标轻本问题

只是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是彻底停止做某事,就是禁止或取消某个做法,简单处臵了事。这在我们基层的日常安全工作处理中,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认为这样措施便捷,效果明显,用力不大,成效突出。这种不对发生的事情做深入细致的分析,查找反思管理和思想上的根源的做法,最终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容易造成恶性循环,欲堵弥彰。

(四)抓大略小问题

在安全防事故的工作实践中,看得见或已经出现的问题往往容易抓,而且也好采取对策进行防范和消除,而对一些细小的、苗头的东西却不予以重视。有些苗头问题,倾向性问题,它在现实中往往表现的似是而非,飘忽不定,久而久之,则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实际上这些苗头里往往暗藏了“杀机”,不可等闲视之,等出了问题,只能落一句“没想到”、“怎么会这样”的惊叹。

在现实工作中,无论是观念上还是方式方法上,我们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地方还很多,但规纳起来主要有以上几种。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要求我们要随时掌握其脉动信息,以调整我们的观念、方法,这样才能在部队安全管理工作中处于主动,才能控制局势,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三、做好新时期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基本对策 时代是不断前进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针对变化的环境和情况,我们的工作须紧紧跟上步伐,并调整我们的思维布局,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紧扣时代待征的方式方法和对策。

(一) 突出“重点”,重点问题事关全局

我们平时讲安全,往往讲的很笼统,很一般化,但实际出问题则总是在那么几个方面上。所以重点地抓一些关键问题,往往能够起到统领全局、事半功倍的效果,“人、车、酒”等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管理,就是排在最前面的问题。 一要注重以人为本,切实把人管好。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各级各类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清类属,区别对待,措施跟紧,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对官兵节假日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对外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各级值班领导都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真正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做细做实。二要突出车辆安全,切实把车管好。首先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坚持依靠教育抓思想转变,使驾驶员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依靠管理抓作风养成,强化驾驶员的组织性、纪律性;依靠竞争抓技能提高,调动驾驶员遵章守纪、刻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次加强车辆管理。要在深入开展“一查、三抓、一评比”(即查身边隐患,抓思想转变、作风养成、技能提高,评选“红旗车”驾驶员)活动基础上,严格落实各项车辆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派遣、使用、维修制度,控制出车频率。

(二)重视教育,认识问题是行动先导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主动,工作上才能主动。部队在抓安全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要着重抓好部队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认识。

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定期认真分析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阶段,突出教育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防教育计划,并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找准、找全、找实部队在安防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确定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点。二是教育要及时到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时间、人员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一方面要运用正反典型案例,结合贯彻“五条禁令”,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另一方面要抓好安全常识教育。针对干部战士的思想反映,主动安排安全防事故教育,增强大家的警惕性和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安全教育要增强互动性。对上级刊载的安全教育资料,应及时下载转发基层单位,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适时开展随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同时,也要鼓励官兵相互交流做好防事故工作的心得体会,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安全意识,引导他们自觉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我言行。

(三)狠抓经常,经常重点在于“防范”

消防部队肩负着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的重要任务,决定了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始终把安全防事故工作放在首位,做到逢会必讲、逢事必抓、逢检必查,着重在“防”字上下深功夫、细功夫、苦功夫,保持“严防”、“细防”态势,把没事当作有事抓,切实把安全防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狠抓常议常论、群策群议制度的落实。各级领导要坚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一齐抓,形成群防群策的良好局面。同时,要严格坚持支队每季度、大队每月、中队每周召开安防工作形势分析会,仔细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认真汲取发生事故单位的教训,做到把别人的事故作为自己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潜在的问题作为已发生的问题来解决,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措施。基层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查找事故苗头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消除解决。二要狠抓“两个经常性”制度的落实。坚持经常性思想教育和经常性管理两手抓、两手都硬,加大严管力度,着重培养官兵坚决执行命令、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一些问题和事故的发生。在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过程中,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准官兵的思想脉搏,做到安全工作想在前、思想工作做在前、事故隐患堵在前。同时,基层单位要从加强安全防范实用技能训练入手,着重提高官兵发现、处理问题的能力。三要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安全防事故工作作为加强部队管理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是衡量单位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支队、大队、中队军政主官是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奖惩分明。

(四)严抓落实,工作细致是落实关键

“祸患常积于忽微”。一些事故隐患往往只是蛛丝马迹,如不细心观察,很难发现。把关键的“细节”把握好,安全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一是必须搞好渗透结合。消防部队执勤、训练具有全时制,全过程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预防事故案件不能单一防,孤立抓,否则只能是防不胜防。只有把安全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与教、管、训有机结合,贯穿于部队一切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发挥安全工作的整体效益。二是必须做到“四个不忘”。各级安全防事故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把中心任务完成好,把事故案件降下来,把深层次问题解决好,把基础建设打牢固”的工作目标,坚持做到四个不忘:召开各种会议,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分析部队形势,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检查考核,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目;评比奖励先进,不忘把安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三是必须强化检查监督。经常抓、抓经常是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抓经常性防范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事故、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经常性检查与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在安全检查中,要严检细查,把隐患和苗头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安全防事故是部队全面建设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需要各级各类人员长期不懈的努力,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和始终,并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摸索新思路、新方法。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部队的安全管理防事故工作一定会取得积极的进展,部队的全面建设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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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安全稳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

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

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

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篇2:部队安全稳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部队安全稳定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

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

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

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篇3:2015最新部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2015最新部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

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注:篇4:部队讲政治心得体会

部队讲政治心得体会

部队讲政治心得体会

部队讲政治>心得体会

讲顾守活动已经开展4天,这几天主要进行了动员,学习了上级精神和一些管理规定,在学习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这九个字有了更加深刻的感悟。结合学习内容,对“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有下面几点认识。

一、讲政治

关于讲政治,***同志在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讲了六个方面,即政治方向、政治立尝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对军队来说,解决好这六个方面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人民军队的性质。在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含含糊糊,甚至自行其是,那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一定要在全军牢固树立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观念,保证枪杆子永远掌握在忠于党的可靠的人手里,保证我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不折不扣地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和指示。我军在国家生活中的这种特殊的职能和地位,决定了讲政治是我军优良传统的精髓和军队建设的灵魂。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任何时候在讲政治的问题上都必须有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自觉性,做到三点: 首先,严守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要相信党,一门心思抓工作,不为个人的升迁去留等分心走神,所有精力都放在工作素质和带兵能力提高上,更好的带好连队。

其次,加强自我思想政治教育。没有思想上的过硬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作为连队指导员,要教育好战士,必须首先坚持不懈的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辨别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三,针对新时期官兵的特点搞好团结。带领所属支部成员,紧紧团结在营党委周围,开展好各项工作。对于我来说,团结不是搞好人主义,不是那种表面上很团结,会议上没有“杂音”,而是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支持,生活讲帮助。

二、顾大局

国家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军队建设要坚决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胡主席在十七大提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兵的统一”就是大局。作为基层干部应该自觉做到以下三点:

首先,坚定军队改革发展的信心。随着经济实力增强,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投入持续增加,在军人待遇及相关保障制度上有很大提升,更加坚定了广大官兵献身国防的信念。纵观军队改革各个阶段,我们始终是在党中央的统揽下,按照新时期建设方针稳步前进的。我们一定要坚定对军队改革的信心,坚定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领导,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十二五建设目标的逐步实现,我们军队战斗力会更加强大。

其次,经受利益关系调整的考验。作为一名党的干部,必须要有牺牲奉献精神。革命战争年代,要求的是不怕死的牺牲精神,如今,很多时候要求的仅仅是能够正确对待利益调整问题。军队编制体制调整和日常建设发展中免不了涉及到我们个人利益的得失,关键时刻我们必须以军队建设为重,以单位发展为重,调整个人目标和发展需求,为单位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最大力量。

第三,要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作为连队主官,必须对连队建设发展目标、思路和计划了熟于胸,时刻围绕基层发展建设和首长指示精神的落实上做工作。以积极主动,踏实务实的工作态度和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履行好岗位职责。

三、守纪律

*****同志在军委常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策。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很多纪律和管理规定,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必须要熟知这些纪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培养自觉而严格的纪律观念,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严肃认真、全面深入地把各项纪律落实到位,使之成为个人的自觉行动。要严格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指挥。要严格组织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要严格军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指示,抓好条令条例和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用共同条令规范个人日常行为。要严格群众纪律,保持我军热爱人民、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色,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要严格保密纪律,狠抓保密制度规定落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在工作和生活中,作为一名干部,我更要模范遵守纪律、坚决维护纪律,以实际行动带动连队纪律建设。

【二】

近段时间,我参加了部队 “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敢想别人不敢想的事、敢说别人不敢说的话、敢干别人不敢干的活,有政治风险,需要政治勇气,但最终体现的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胸怀、政治境界、政治胆魄、政治操守。在学习活动中我切身感受到了 “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 步增强了做一名廉洁自律干部的信念。现

将学习收获和心得 体会总结如下:

一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大局意识。

讲政治、顾大局不仅仅等同于服从领导,不仅仅是讲原则、讲程序、懂规矩、守纪律,反之,仅仅满足于讲原则、讲程序、懂规矩、守纪律,也不一定能讲好政治、顾好大局。

如何讲政治、顾大局?我们经常说一句话:“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清醒的基础”。要做到很好的讲政治、顾大局,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前提、为指导,不懂政治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知半解,就不可能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工作中就会不辩方向,缺乏政治敏感性。当前胡总书记的“三句话”是指导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当前及今后,只有认真学好“三句话”精神,做到学深学透,了解、弄懂“三句话”思想的精髓,真正明白什么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认清发展方向,把握发展趋势,工作才有预见性,也才能抓住重点和关键。同时在学习中,不能死搬硬套,教条理解,甚至断章取义。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善于分析。在把握理论精髓的前提下,运用所学理论创造性地指导工作,才能做到既讲政治,又兼顾大局。

另一方面,加强自身修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作为一名现役干部要注重自身形象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上级领导保持一致,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规定,确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同时,要有责任感、事业心,竭尽全力做好当前工作,坚持淡泊名利,坚持秉公用权,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健康情趣,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时时刻刻做好表率,做一名群众信赖、支持、拥护的优秀干部。作为一名现役军人,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事事、处处做到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严格遵守上级领导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心为公,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凡事三思而后行,带头做出表率。

作为革命军人,要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天职,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在工作中,更要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始终清白做事,清廉做人,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为部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篇5:网络操作安全心得体会

在经过近段时间的学习,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受到良好的知识教育,能够感受到公司丰富的文化底蕴。同时对网优这份工作前景的看好并且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更具体深刻的理解和感悟。通过为期几天的培训学习我初步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网络操作的相关内容及含义,其中包括:

安全教育“五个延伸”

一是向因人而异延伸:要因人而异,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二是向员工群众延伸:要改变安全教育由领导一包到底的现象,让员工轮流主讲。

三是向工作西现场延伸:教育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员工群众实地考察、参观学习,突出“虚”“实”相间。

四是想外围环境延伸:要根据员工的岗位实际,对安全法则、操作及事故应急处理、事故预防措施等的规定,进行语言上的“在处理”,力求通俗名了。

安全生产工作“十要素”

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条原则: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

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应急预案。

六个不变:坚持“安全生产”的思想不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行之优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不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不变;充分依靠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七个检查:差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账;查设备;查隐患;查措施;

八个结合:建立约束机制与鼓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只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落实责任制与完善责任追究制相结合;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相结合。

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安全意识到位。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所有的规定和强调都是为了能够使工作有效率有质量的完成,能够给客户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实施,所以在各行各业都是一样的关系,并且承担着服务客户的责任。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既能很快速找到问题点,也能够使工作进度更有效率。 通过此次网络安全操作的培训,使我增强了自己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对网络安全操作有了进一步

的认识和提高,提升了遇到突发事件的判断能力和解决能力。在整个网络安全操作工作中,加强对员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自我安全操作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使得员工可以以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从一点一滴做起,强化工作作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到各项中去,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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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监督,应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由司令部门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由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司令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安全检查的指导和协调,并将其作为常态化督察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总结讲评。

第三十三条 组织安全检查,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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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第三十四条 班以及相当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担任安全员,安全员通常由士官担任,负责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有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向上级首长和机关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举报不履行安全职责和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

首长和机关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迅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为避免发生事故起到重要作用的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给予奖励。对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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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通常情况下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对部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特殊情况随时讲评,主要分析安全形势,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全管理任务。

第五章 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

第一节 事故等级与分类

第三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大小以及装备器材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影响,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第三十八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死亡1人的;

(二)重伤10人以下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00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九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

(一)死亡2人至5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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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伤11人至19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死亡6人至14人的;

(二)重伤20人至39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

第四十一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

(一)死亡15人以上的;

(二)重伤40人以上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不含)以上的;

(四)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的。

第四十二条

事故类别,通常分为车辆交通事故、训练事故、灭火救援事故、装备事故、火灾事故、船艇事故、淹亡事故、触电事故、中毒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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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优先救治伤员、组织人员疏散和脱险,抢救装备、物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消除不良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司令(警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应当严密控制事故现场,划定危险区和安全区,合理安排警戒力量。

第四十六条 未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最高指挥员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事故现场采访、拍照、摄像。事故情况需要公开发布的,由总队级安全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

第四十七条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周密组织装备、器材、物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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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交通、技术、经费、法律等保障,保证事故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第三节 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上级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

第四十九条 事故调查按照下列权限和时限规定组织实施:

(一)一般事故由支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总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调查处理。

根据需要,上级可以将属于本级权限的事故调查授权下级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组织实施属于下级权限的事故调查。

(二)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15天内完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30天内完成。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首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条

组织事故调查,可以根据需— 6 —

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常由司令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与。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的领导,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第五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完成下列任务:

(一)查明事故经过;

(二)查明事故原因;

(三)查明事故损失情况;

(四)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五)掌握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六)指导发生事故的单位总结教训;

(七)完成事故调查附件材料。

第五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后,应当向派出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和经过;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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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生事故的原因、教训和暴露的主要问题;

(五)事故类别和等级认定;

(六)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

(七)事故调查相关材料。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单位的上级机关,应当客观、准确地评估事故损失并上报。

事故损失评估结论,通常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时作出;情况特殊难以及时作出完整的评估结论时,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时作出初步评估结论。

第五十四条

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应当如实统计上报死亡、失踪和受伤人员的情况,积极抢救伤员,妥善处理死亡人员遗体,及时清理、登记、移交死亡人员遗物。

第五十五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协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为事故死亡人员举行悼唁仪式。悼唁仪式应当尊重民族习俗,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一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举行集体悼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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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各级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好抚恤、评残、赔偿、补偿等工作。

第六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五十八条 发生事故,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后果,以及具体情形、责任大小、影响程度,依据公安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各级警务、督察、干部、纪检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检查和督办,责任追究的结果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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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各总队、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车辆交通事故防范 第 三 章 训练事故防范

第 四 章 灭火救援事故防范 第 五 章 装备事故防范 第 六 章 火灾事故防范 第 七 章 船艇事故防范 第 八 章 淹亡事故防范 第 九 章 触电事故防范 第 十 章 中毒事故防范 第十一章 医疗事故防范 第十二章 其他事故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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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自然灾害防范 第十四章 附 则

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预防各类事故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及有关安全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事故,是指因人员过失、装备故障和管理缺陷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变故或者灾祸。

第二章 车辆交通事故防范

第三条

各级应当重视车辆交通事故防范。消防部队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部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防止机动车辆在行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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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因过失或者意外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第四条

消防部队人员驾驶部队车辆的,应当经过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

消防部队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经批准需要驾驶部队车辆的,应当经过部队组织的专门复训,时间不少于42个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出车前和行驶中及时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回场后及时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六条

各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驾驶员应集中居住、统一编班,并指定专人归口管理。要统一保管车辆钥匙、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出车时领取,归队时立即交回。

第七条

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安全守则:

(一)严禁无证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驶;

(三)严禁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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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超速行驶;

(五)严禁私自出车;

(六)严禁强行超车;

(七)严禁带故障行车。

第八条

车辆动用,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派遣手续,由业务主管部门开具派车命令,经值班领导或者主管领导批准,营门卫兵查验后方可动用车辆;

(二)夜间或者雨天、雾天、雪天等复杂天候,严格控制车辆动用;

(三)严格控制长途用车,驶离驻地地级行政区域的,必须经总队级单位值班首长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各地进京车辆,必须经总队级单位军政主官批准,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应报部局警务部门备案;

(四)严禁擅自派遣部队车辆用于探亲、休假、旅游;

(五)严禁擅自将特种车辆作为乘坐车使用;

(六)严禁出租出借部队车辆和号牌。第九条

车辆乘载,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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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一)不得超过车辆核定的载人员额;

(二)不得违反车辆载重规定超载行驶;

(三)不得使用罐车、挂车、平板车等非载人车辆乘载人员;

(四)不得在车辆车厢外部乘载人员;

(五)人员集体乘车时必须严格挑选驾驶员和带车干部,指定车长和安全员;

(六)装载货物不得超宽、超长、超高;

(七)严禁人员和货物混载。

第十条

驾驶员、带车干部和乘车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选择快捷安全的行驶路线;

(二)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驾驶员驾车时严禁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不得吸烟、吃东西或者聊天;

(四)带车干部必须全程监督行车安全,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怂恿驾驶员违章驾驶;

(五)长途连续行车超过2小时应当休息1次,时间不少于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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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入危险路段前,必须停车检查车辆、勘察路况,必要时组织乘车人员下车徒步通过;

(七)夜间或者雨天、雾天、雪天等复杂天候或者山路、坡道行车时,必须降低车速、低档行驶、加强观察、正确使用刹车制动,防止操纵失误;

(八)必须正确选择超车的时机和路段,会车时主动让道,不得占道、抢道行驶和盲目蛮干;

(九)车辆编队行驶时,应当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十)当制动失效、车辆失控时,必须正确果断采取规避措施,就近寻找树木、石墩、门柱等坚固物体停靠,防止车辆冲撞人群,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 训练事故防范

第十一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训练任务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组训施训,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训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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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开展业务训练,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促安全员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训练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

(五)训练后组织进行适当的身体整理活动并进行安全讲评。

第十三条 在进行高危项目训练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相关规定:

(一)在攀登、高空训练中,必须对参训人员采取安全绳索保护,对消防梯、绳索、滑轮等训练器材进行荷载测试,接触绳索的建(构)筑物转角处必须设臵护垫、护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展训练。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训练规程,控制作业速度,并与安全保护人员保持联系、协同一致;

(二)在利用烟热、轰燃、深井、化工等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专业训练时,必须利用— 16 —

监控设备,随时掌握参训人员情况,严格控制发烟、点火、爆物和燃油的使用,必须检查装备安全性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在利用举高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装备开展训练时,要对车辆装备性能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操作,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在实战演练中,参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演练单位内外部情况,在单位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按照实战要求严格组织实施。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演练时,人员、车辆必须严格落实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将任何火种带入现场。

第四章 灭火救援事故防范

第十五条 各级应当严密组织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操作失误、违反规定或者意外造成灭火救援事故。

第十六条 在灭火救援出动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战斗人员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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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三)车辆必须依次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乘员不得将肢体伸出车外;

(四)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遇有复杂天气条件、路面和交通设施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五)车辆到达灾害现场时,应当停靠在灾害现场上风或者侧风方向和安全、坚实、便于展开转移的位臵,并与起火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六)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七)在处臵公路交通事故时,执勤车辆应当与事故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事故区域前、后方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战斗人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危险特性,严格按照防护等级佩戴安全防护装具,由现场安全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十八条 现场安全员应当对进入现场— 18 —

内部人员进行登记,及时掌握战斗人员身体状况和安全防护装具使用情况,保持与进入现场内部人员的通信联络,及时提醒战斗人员更换空(氧)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适时进行人员轮换,确保战斗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 侦检警戒必须根据灾害类别、特点,合理使用侦检器材。灾害现场应当设臵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迅速清理无关人员、车辆,并对进入现场人员做好检查登记。易燃易爆灾害事故现场必须禁绝一切可能引发燃烧、爆炸的条件。

第二十条 深入灾害现场内部侦察人员编组不得少于3人,搜救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单独行动。侦察、搜救人员应当在水枪冷却掩护等保护措施下开展灭火或者救人行动。现场应有医疗急救人员,第一时间对受伤官兵实施抢救。

第二十一条 灭火救援行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坚持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

(二)选择正确的进攻路线及方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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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前虚后实探步前进的方式实施灭火救援;

(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施救和被救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工作平台严禁超载;

(四)实施火场破拆时,应当正确使用破拆器材,合理实施破拆,严禁盲目破拆建筑承重构件,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实施火场排烟时,应当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防止造成烟火,扩大蔓延,威胁人员安全;

(六)火场供水中,应当对供水器材、线路采取必要的安全固定措施,保持压力稳定和线路的畅通;

(七)高空救人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对救援人员进行保护,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设臵护垫、护具,绳索固定时要至少两个支点以上;

(八)建筑物倒塌施救时,应当选择建筑构件牢固、受破坏程度小、距离近的路线进入,并对不牢固建筑构件实施破拆或者加固,并正确选择、使用破拆、起重、剪切等救援装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被救— 20 —

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

(九)关阀堵漏时,必须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实施,并采取水枪冷却稀释等安全防护措施;

(十)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染毒区域内人员、装备器材,必须进行现场洗消,洗消后的污水应当妥善处理;

(十一)遇有带电火灾及救援任务时,要及时通知电力部门到场排险,战斗人员要配齐防触电装备,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使用直流水枪直接灭火;

(十二)根据灾害现场情况,采取统一信号或者联络方式,确保安全撤离。

第二十二条 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中,凡调整战斗力量部署后,必须对战斗人员和车辆装备器材进行清点。

第五章 装备事故防范

第二十三条 各级装备部门和部队,应当严格遵守消防装备安全使用相关管理规定,突出装备采购、仓储、使用管理、改进改装、维修保障、检测检验、退役报废等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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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管理,确保装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防止因装备质量缺陷或者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装备事故。

第二十四条 有关装备部门组织装备采购配备立项综合论证,应当着眼灭火救援需求和安全需要,在确保装备作战性能的同时,科学确定装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指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装备购臵程序,防止装备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 有关装备部门在拟定装备采购目录或者采购范围时,必须严格审查3C认证、型式检验报告等市场准入资质材料,严禁配备、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资质的产品。与厂家签订装备购臵合同后,应当加强质量监控,督促装备承制单位使用成熟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消除安全隐患。

有关装备部门和装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装备批量生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保证装备符合生产定型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有关装备部门和装备使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装备改进、改装的管理。— 22 —

装备改进、改装仅限于不影响装备安全性能的小改革、小发明,不得对消防车辆底盘和主体结构进行改动;不得对动力设备、传动装臵、举升装臵、带压设备、电气主体装臵等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装臵、设备进行改动;不得对车辆等大型装备的外观轮廓、负载、总重等关键性技术指标进行改动;不得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改装、改制;不得对侦察、侦测、标定等计量设备进行改装等。

改进、改装装备必须进行试用,严格限定改进、改装装备的试用单位、试用时间和试用程序,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计划、预案和程序实施,切实保证试用单位官兵的人身安全,全面测试和评估装备的安全性能,作出科学结论。对于改造工作量较大,改造后安全性能不能保证的,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质量性能检验,方可投入部队使用。

第二十七条 有关装备部门与装备承研承制单位签订装备科研、采购合同或者协议,应当明确安全标准、安全责任,以及技术维护、零备件供应、产品升级换代、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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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培训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有关装备部门应当督促装备承研承制单位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详细的装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规程和维护修理技术规范,明确编配用途、技术性能、操作程序、维护方法和安全规定,保证各类技术资料配套齐全。战训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装备管理部门,在新装备配发部队的同时,编写下发新装备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 消防装备进行大宗采购时,订购单位可委托公安部消防局相关部门依据装备采购协议,对装备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止生产。

第三十条 装备仓储要严格按照储存条件进行管理,定期查验、维护。超过装备保管期限或者装备状况无法判定时,严禁出库装备部队。

第三十一条 有关装备部门要加强装备仓储、使用、维护保养、退役报废等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并定期组织对部队在用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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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操作使用装备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装备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性能特点以及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要求,不得带故障或者超性能操作使用装备;按照规定对装备进行测试、检测,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出现机械性故障或者造成装备损毁。

第三十三条 公安部消防局质量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部队在用装备进行质量抽检,并及时公布检验情况。有关装备部门应当视情组织对采购装备、库存装备、在用装备的质量抽检,切实保证装备技术状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十四条 有关装备部门要加强装备维修、校验、标定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装备技术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待修装备进行维修,维修后的装备必须进行相关技术性能的测试、鉴定方可投入部队使用;定期对装备进行相关校验、标定工作,校验、标定后的装备应当在装备明显部位标明校验、标定时间及有效期。

第三十五条 对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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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装备,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作报废处理;需要继续服役的,应当经技术鉴定,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对延长使用寿命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加强维护保养,控制使用强度和使用频率,确保使用安全。

第六章 火灾事故防范

第三十六条

各级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原因造成火灾事故。

第三十七条

各级应当加强营区火灾防范和新建营区、新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审查,按照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设臵消防和疏散标志,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维修保养并及时更新。

第三十八条

部队单位对外出租房地产,应当严格控制租赁用途,严格审查租赁对象和经营范围并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允许在出租的房地产内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 26 —

要时终止租赁。

第三十九条

火灾防范,应当突出下列重点单位:

(一)各级指挥机关;

(二)各类仓库;

(三)担负科研试验任务的单位;

(四)集中存放重要装备器材的单位;

(五)有重要文物保护建筑的单位。

第四十条

火灾防范,应当突出下列重要场所:

(一)指挥、信息和通信枢纽等;

(二)会场、礼堂(剧院)、大(中)队营房、办公楼、车库等;

(三)实验室、装备修理车间等;

(四)档案馆(室)、资料室、图书馆等。

第四十一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火源的管理与控制,严格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使用明火必须避开易燃物体和林区、草场等场所;

(二)严禁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燃料点灯、取火;

(三)严格管控炊事用火、取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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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用火;

(四)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场所;

(五)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前必须收缴火种;

(六)在仓库、礼堂(剧院)、油罐、加油站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七)在指挥中心、档案馆(室)、资料室、码头等重要场所,限定吸烟区域,设臵明显标志;

(八)定期检修维护电源线路、避雷设施和用电设备,防止用电线路老化和设备年久失修;

(九)严禁乱拉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

器;

(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品。

第四十二条

部队在礼堂等重要防火场所组织集体活动,或者礼堂借给地方举办重大活动,必须在所有出口指定专人执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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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防止消防设施、器材缺失以及不配套,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更换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七章 船艇事故防范

第四十四条

水上消防部队应当遵守船艇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组织不力、人员操纵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船艇碰撞、触礁及搁浅、失火、爆炸、舱室浸水等导致船艇倾覆、浸没或者船体、装备器材损坏或者报废,以及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船艇损坏等船艇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五条

防范船艇事故,应当重点做好下列活动和可能发生情况的安全防范:

(一)组织大型演练;

(二)船艇触礁、搁浅、沉没;

(三)船艇失火、爆炸或者人员气体中毒;

(四)船艇与其他船只碰撞或者危险接近。第四十六条

船艇航行时,应当遵守避碰规则、船艇编队运动规则和沿海港口航道特殊规定,加强观察了望,及时通报信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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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确机动,防止发生碰撞。

第四十七条

船艇上人员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和使用燃料、电器设备,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失火或者爆炸。

第四十八条

船艇出航时,有关指挥和操作人员应当精心准备,熟悉航道、航线等情况,正确操纵,严格执行航行计划,采取有效避险措施,保持水密、稳性、正常浮态,防止船艇触礁、搁浅、沉没。

当船艇出现船体破损、舱室进水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船艇损害管制规定,及时采取防沉措施;当船艇即将沉没时,必须按照规定采取避险措施。

第八章 淹亡事故防范

第四十九条

各级应当严密组织水上航渡、游泳训练、水上(或者水下)作业等活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严格人员管理,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违反规定或者意外造成淹亡事故。

第五十条

防范淹亡事故,应当突出下列— 30 —

重点时机:

(一)组织实施游泳训练;

(二)组织实施水上作业、潜水作业;

(三)组织实施水上救援、抗洪抢险。第五十一条

部队组织游泳训练,应当了解掌握水域情况和人员水性、体能情况,严格把握组织指挥、漂浮器材携带、观察救护等关键环节,做到人员不编组不下水、准备活动不充分不下水、身体不适者不下水、器材装具不检查不下水、观察救护组不到位不下水。

游泳训练应当循序渐进。参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划定区域,不得脱离编组,不得在水中嬉戏、打闹,不得进行与训练内容无关的潜水、跳水等活动。

第五十二条

部队组织水上作业、潜水作业,应当事先了解掌握作业水域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作业时间,防止蛮干,并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水上作业人员应当穿戴救生服,使用安全带,严防意外落水。

潜水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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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潜水作业。潜水作业时应当穿戴专用防护服,熟悉信(记)号规定,严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十三条

部队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应当合理安排水上输送,指定技术熟练的人员驾驶;运用冲锋舟、竹排、浮桥或者滑道、绳索抢救转移受困群众时,必须安排涉水能力较好的人员执行任务,穿着救生防护服,加强自身防护,防止人员淹亡。

第五十四条

部队应当加强人员管控,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和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漂流,防止人员溺水淹亡。

第九章 触电事故防范

第五十五条

各级应当加强用电安全常识教育,防止官兵因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或者其他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

各级营房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督促部队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定。

第五十六条

架设输电线路、安装用电设— 32 —

备,必须遵守有关

安全规定,由专业人员操作。营区变压器、架空供电线路、营房室内供电线路等的设计、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在坑道、地道、地下室等处敷设电线,必须固定在墙壁、棚顶或者专用设备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将电话线或者不合格的电线在交流电路上使用。各种动力机械用电,必须接好地线,经常检查维修。

第五十七条

架设输电线路不得带电作业,不得将动力线、照明线与电话线、广播线等混架、交叉或者搭接。严禁在床上架设台灯,严禁在金属物体上拴系电线,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第五十八条

发现电源线断落、破损或者电器漏电,必须立即报告,控制现场,及时安排专业人员检修处理。抢救触电人员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品挑开电线。

第十章 中毒事故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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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各级应当加强预防各种中毒常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防止因无知或者管理不善,发生气体中毒、食物中毒、生物中毒等各种中毒事故。

第六十条

防范气体中毒、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安装炉具时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燃,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

(二)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应当安装换气设备,保持通风;

(三)用炉火取暖的房间,必须安装烟筒或者通风扇,保持烟道通畅,封火时不得堵塞烟道;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炉火和室内通风情况;

(四)车库应当安装废气排放设施,严禁在密封的汽车及车库内开着车载空调休息;

(五)在下水道、化粪池、沼气池、贮水池、深水井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应当进行安全检测,排除有毒气体,并采取防护措施。第六十一条

各级应当重点加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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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二)不得食用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三)不得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

(四)不得将有毒物品与食品混放;

(五)不得混用制作生、熟食品的厨具;

(六)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七)食品储藏应当防止霉烂变质;

(八)不得饮用不洁净水;

(九)不得食用不明菌类和不明野生植物;

(十)防止食品、饮用水被污染、投毒;

(十一)防止啮齿类动物和蚊、蝇等害虫污染食物;

(十二)食品要留样备查;

(十三)参与食品制作人员不能有以下症状:黄疸、腹泻、呕吐、发烧、可见的感染性皮肤损伤。

第六十二条

防范生物中毒,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针对任务和环境特点,及时进行有毒生物常识教育和自救互救训练;

(二)在山区、丛林执行任务时,应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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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就便器材、工具避开有害植物,防止身体直接接触;

(三)野外活动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毒蛇、毒蜂、毒虫等有毒生物的侵害;受到侵害后,应当及时进行科学救治。

第十一章 医疗事故防范

第六十三条

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规定,防止发生医疗事故。

第六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认定,并定期组织考核。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管理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医务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并进行注册后,方可独立从事医疗、护理活动。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务工作制度和医德规范,开展新业务、运用新技术,必须充分论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医疗事故的措施,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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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规范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严防药品受潮、霉烂、变质、虫蛀、鼠咬以及过期失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推行合理用药制度;对麻醉、精神、医用毒性、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实行并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存放、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定期检查的制度,确保账物相符,严禁违规发放;严格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开展计量检定和质量控制,确保医疗设备使用安全、准确、可靠。

第六十七条

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适时组织医疗事故隐患专项治理,主要解决下列问题:

(一)擅自开展新业务、运用新技术;

(二)错用药品、滥用药品、用假药品;

(三)违反药物过敏试验规定;

(四)擅离岗位或者不按规定交接危重伤病员;

(五)带教人员擅自授权实习人员独立诊治;

(六)发生医疗事故后隐瞒不报、推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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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七)医疗垃圾不按规定处理;

(八)院内感染控制不当;

(九)其他医疗事故隐患。

第十二章 其他事故防范

第六十八条

部队应当结合任务、驻地环境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暑、冻伤等季节性事故的防范,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

第六十九条

部队在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注意劳逸结合;训练、作业和劳动时,应当有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室内或者车、船内,应当保持通风。

第七十条

部队在严寒条件下训练、执勤,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教育所属人员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加强手、脚、耳、鼻的保护,训练、作业、劳动休息时不得静立或者坐卧过久,乘坐车辆的人员应当适时活动,必要时缩短室— 38 —

外警戒值勤人员每次执勤时间。

第七十一条 部队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的教育、预警和防范机制,在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人员感染和传播疫情。

第十三章 自然灾害防范

第七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驻地的自然环境状况,制定自然灾害防范措施,配备救生器材,开展紧急避险演练,避免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

各单位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互协调机制和灾情通报机制,加强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

第七十三条

驻沿海以及其它易受台风危害地区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了解气象预报、台风警报,掌握台风可能登陆的时间、地点、等级,分析预测对部队可能造成的危害,按照规定进入防台风部署,视情组织船艇疏散避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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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加固、人员和物资疏散转移。

第七十四条

驻地震带或者震灾频发地区的单位,应当组织官兵学习掌握避震知识,建立健全震灾避险预案,进行必要的避震演练,及时了解震灾预警信息,发现地光、地声和异常现象等震前征兆,冷静判断,迅速上报,视情组织部队安全转移。

发生地震,应当尽量利用地震初期震动到房屋倒塌前短暂的时间差逃离室内;无法逃离时必须遵循近水不近火、靠外不靠内的原则,正确选择避震方式和避震空间,积极寻找出路和通气口,采取敲击和呼救相结合的办法传递求救信号,在没有听到挖掘声和搜救声时不宜大喊大叫,应减少耗氧量,防止吸入大量烟尘而窒息。

第七十五条

驻地易遭洪水、泥石流危害的单位,应当根据驻地的气象、地质、水文情况,做好防范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准备,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和汛情通报,掌握强降雨的中心和范围,了解掌握洪峰形成的时间、地点、走向,分析预测可能造成危害,加强值班警戒,密切监视水情,采取安全防— 40 —

护措施,视情组织人员、装备、物资疏散转移。

部队撤离遇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险情,必须加强观察,分组快速通过。情况危急时,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部队紧急避险。 第七十六条

部队应当在仓库、营房等建筑物采取可靠的避雷措施,科学计算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并合理设臵避雷针位臵,定期对避雷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和检查维护,防止雷电等产生的各种放电现象对人员和装备、财产造成损害。

雷雨天气时,人员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树下、电线杆和高压线下避雨、逗留。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船艇,主要指公安消防部队水上机构的船、艇。

第七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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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队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掌握事故基本情况,总结汲取事故教训,进行事故致因分析,研究特点规律和防范对策,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应当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遵循及时、准确、详实— 42 —

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或者漏报、误报、延报。

第四条 公安部消防局警务部门主管公安消防部队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除本规定明确授权外,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由各级警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发生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救援伤亡、社会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上报事故情况:

(一)利用专题报告的形式报告事故的初始情况,主要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等,并明确报告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一般亡人事故应当立即报告总队级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上报至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严重事故、亡正团职以上领导干部的事故,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至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非工作时间报公安部消防局总值班室),随后掌握和查证的事故情况应当随时续报,其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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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同时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发生事故引发群体性警民纠纷、聚众上访等社会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公安部消防局总值班室。

第六条 总队级单位应当于每年7月10日前对上半年、翌年1月10日前对全年度的事故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年度事故统计报告表(附事故致因分析),报告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

总队级以下单位事故报告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总队级单位规定。

第七条 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中的事故类别进行统计:

(一) 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它损失的,列入车辆交通事故统计;

(二) 在训练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坏的事故,列入训练事故统计;

(三)在执行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事故,列— 44 —

入灭火救援事故统计;

(四)消防装备在使用、保管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丢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事故,以及非船艇事故造成的装备损坏,列入装备事故统计;

(五)因失火造成的部队人员伤亡和所属的装备、财产损失,列入火灾事故统计;

(六)船艇发生碰撞、触礁以及浪损、搁浅、舱室浸水等,造成船体倾覆、沉没、毁损或者装备损坏、人员伤亡的事故,列入船艇事故统计;

(七)在水上作业、潜水作业和私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洗澡不慎溺水死亡,列入淹亡事故统计;

(八)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或者其他带电体,以及电容器放电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列入触电事故统计;

(九)因气体中毒、食物中毒、生物中毒、水中毒等造成的事故,列入中毒事故统计;

(十)公安消防部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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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列入医疗事故统计;

(十一)上述十类事故以外的其他事故,以及冻伤、中暑等季节性事故,列入其他事故统计。

第八条 发生事故,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中的事故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并统计上报。

在事故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作为另外一起事故统计上报。

第九条 发生事故所致后果特殊、难以直接按照《安全条例》的事故等级标准衡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等级:

(一)食物中毒造成人员死亡的,按照《安全条例》中的事故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一个伙食单位或者有相同食物来源的多个伙食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但无亡人的,参照解放军《军队重大疫情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规定》明确的下列标准确定事故等级:

1.食物中毒患者300人以上,或者发生中度和重度患者100人以上,或者发生重度患者50人以上,作为特大事故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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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物中毒患者100人以上不足300人,或者发生中度和重度患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或者发生重度患者10人以上不足50人,作为重大事故统计;

3.食物中毒患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或者发生多人食物中毒并有重度患者,作为严重事故统计;

4.其他食物中毒作为一般事故统计。

(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作为严重事故统计;发生二级、三级、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作为一般事故统计。

第十条 因地震、海啸、台风、洪水、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沙尘暴、冰雪、雷击、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列入自然灾害统计。

自然灾害分为一般自然灾害、严重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其等级标准比照《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确定。

自然灾害应当单独列项统计,其起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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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入单位事故总数。

第十一条 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不作为灭火救援事故,但列入救援伤亡统计。

救援伤亡分为一般救援伤亡、严重救援伤亡、重大救援伤亡、特大救援伤亡,其等级标准比照《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确定。

救援伤亡应当单独列项统计,其起数、伤人数、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入单位事故总数。

第十二条 社会事故,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人员非因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发生既属于社会管理范畴又属于个人行为、完全由社会或者个人负责而不涉及单位管理责任的事故。

社会事故的统计范围包括:

(一)现役军人节假日驾驶家庭自购车辆发生的事故;

(二)现役军人离开部队驻地探亲休假— 48 —

期间发生的事故;

(三)现役军人乘坐(不含集体租用)民用交通工具发生的事故;

(四)现役军人自宣布退役命令后至报到前发生的事故;

(五)现役军人节假日外出旅游发生的事故;

(六)公安消防部队在编职工和聘用的地方人员非因公务发生的事故。

第十三条 社会事故的认定,由总队级单位负责。认定社会事故,必须严格把关,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限定的条件和范围

第十四条 社会事故应当单独列项统计,其起数、伤人数、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入单位事故总数。

第十五条 装备事故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后勤装备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火灾事故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后勤营房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中毒事故、医疗事故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后勤卫生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训练事故、灭火救援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伤亡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战训部门负责报告与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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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第十六条 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事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统计:

(一)公安消防部队人员调动未到单位报到之前发生的事故,由其调动前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二)公安消防部队人员借调、代职、学员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由借调单位和代职、实习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三)公安消防部队人员在公安消防部队院校或者训练机构培训期间发生的事故,由承训的院校或者训练机构负责统计;

(四)公安消防部队聘用人员发生的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统计;

(五)公安消防部队人员配属其他部队发生的事故,由被配属单位负责统计;

(六)出借警用车辆发生的事故,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统计;

(七)涉及公安消防部队内部两个以上不同建制单位的事故,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负责统计。

第十七条 事故登记统计,通常包括下列— 50 —

推荐第9篇:部队安全管理几个思考

(一) 以情待人。

带兵是带人,带人是带心,感人心者,莫过于情。以情待人,最根本的就是要端正对士兵的态度,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是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或根本宗旨)问题,这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端正对士兵的根本态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热爱战士。不仅在政治上爱,积极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而且还从物质生活上关心爱护和体贴,既尽到师长责,又尽到父母情,以此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其次是尊重战士。尤其针对当代青年战士自尊心强的特点,各级干部平等待人,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在感情上和战士融为一体,尊重战士的人格,尊重战士的民主权利,尊重战士的主人翁地位,尊重战士的首创精神,在具体管理实践中,变单纯管住战士为全心全意依靠战士,注重把战士从被动管理的位置提高到参与管理的位置上来,极大地调动广大官兵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再次是信任战士。能不能信任战士是以情待人的关键所在。信任是一种精神力量,能使人义无返顾、勇往直前。我们不仅信任先进的战士,而且对一时后进的战士更是给予充分的信任,以心换心,主动靠近,耐心教育,启发自觉,使他们从信任中获取力量,奋发向上。

(二) 以理服人。

与战士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仅仅是为安全稳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动之以情,还须晓之以理,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管理首先要管好人的思想,河通才能行船,理通才能令行,打通了思想才会有自觉的行动。管理不仅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同时还要强调使用教育的方法,启发人、疏导人,循循善诱,以理服人。因此,我们坚持用革命的理论和说服教育的方法去管理部队,始终抓好以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为主的“四个教育”,坚持用江主席“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注于部队之中,注重讲道理,不以权压人;注重讲方法,不简单粗暴;注重抓学习,不断提高讲理的本领和质量,从而使大家不仅知道“做什么”,而且懂得“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统一意志和行动,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三) 以法管人。

古语讲:“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加强部队管理教育,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必须贯彻依法从严治军的方针,用严格的制度法规作保证,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和部队的条令条例,规范官兵的行为,保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要健全法规制度。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预防行政责任事故奖惩规定、预防车辆事故规定等12个法规性文件,基本做到了人人有职责,行动有遵循,管理有依据,考核有标准。要强化条令意识。条令条令“条条是令”、“条条是法”。坚持把条令学习列入教育训练计划,作为新兵训练和学员学习的必修课;部队中利用季节更替、任务转换、兵员补退、重大节日等时机及时组织条令教育,在广大官兵思想上真正确立条令条例就是法的观念,坚决维护条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格执行条令。坚持训管结合、教养一致、点滴养成,狠抓条令制度落实,切实做到领导严格按照条令条例指导工作,官兵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范行为,部队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实施运转,建立和维护部队正规的执勤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确保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 以德育人。

江主席最近指出:治国,既要依法治国,又要以德治国。同样的道理,治军,也要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既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管理部队,又要用道德的力量约束官兵的思想行为。因此,我们一方面十分重视加强部队的道德建设,以道德教育升华思想境界,使每个官兵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保持忠诚卫士思想道德的纯洁性,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恪守家庭美德。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自律,公正处事,做到事关部队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公开求共识,关系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以公开求公正,工作难点问题以公开求突破,经费物资管理问题以公开求合理,教育管理以公开求落实,以自身的人格魅力,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影响和教育部属,成为道德建设的模范。

对基层部队安全工作的思考

对基层部队安全工作的思考安全防事故工作是基层部队管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稳定工作是部队的“重中之重”。而对基层部队安全工作,各级历来都十分重视,发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和良好的发展形势,值得可喜可贺,但面对大好形势不能盲目乐观,在良好的形势背后还隐藏着许多潜在的事故隐患,有些问题不能说触目惊心,但也是十分后怕的。

其主要表现:一是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防护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调查发现,一些干部战士连最起码的安全规定、常识知之甚少,可以说这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而领导重视只解决了一个组织领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靠全体官兵去自觉落实,真正做到“全民皆兵,万无一失”。二是法纪观念不强,侥幸心理严重。一些官兵对的隐患问题的存在内心虽然很清楚,但认为问题较小,不必大惊小怪,明显存有侥幸心理。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主动性预防。一方面是消极保安全。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怕出事,以致车不敢派,兵不敢练,一些该做的工作不敢做,工作消极单一,严重影响了安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是被动抓安全,对待安全工作敏感性不强,主动性不够,犹如一个算盘,拔一下动一次,从而导致安全工作难以有突破。

所以我想,安全工作要做好,一定要在全体官兵中打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积极主动防,群策群力防,这样安全工作才能落到实处。首先,我们要突出重点,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以司机和车辆管理为重点。车辆事故是部队安全防事故的重点,是一项很具体、很实在、很艰苦的工作,来不得半点粗疏和漂浮,一定要动真,来实的。根据我们消防部队自身的任务特点,从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统计看,车辆事故已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那么,如何克服和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呢?大家都知道,管车先管人,在安全防事故中,人是决定性的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管人就先要管思想,所以抓住主要矛盾,当务之急就要切实在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和相关技能上下功夫。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如果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就会给安全工作埋下巨大隐患,因此,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围绕怎样做人,为谁当兵等人生最基本的问题,并把教育和管理、“两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渗透结合中提高教育效果,形成集体荣誉大家珍惜、爱军习武受人尊敬、互帮互爱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人的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就强,遵守纪律和规定的自觉性就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另外,要确实提高人的业务能力和技术防范能力,事故说明在发生车辆亡人事故中大多数的事故与驾驶员的技术不过关,处置情况不及时有一定关系,我们应该确实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好“三关”,即选拔、培训、使用关;突出“三个训练”,即心理素质、驾驶技术和故障排除训练;提高“三种能力”,即全天候行车、全路况驾驶、全险性处置的能力,真正把主观因素造成事故的情况降低到最低限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二要以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管理为重点。总结近年来部队发生事故案件和严重违纪的教训,绝大多数都发生在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为此我们要严把干部管理关,加强节假日的管理,干部的作用发挥好了,节假日综合症就能得到有效遏制。严把官兵外出关,加大对外出人员的管控力度,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比例,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查铺查哨和总结讲评制度,对外出人员要切实做到人数清、去向明、不失控。同时要严把官兵社会交往关。通过有富特色的文化建设,丰富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官兵情操。防止与地方人员发生不正当交往,保持部队的内部纯洁,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其次,要积极预防,确保安全防事故的落实。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隐蔽性、渐变性、突发性和连续性的特点,隐藏于这样那样的假象之后,掺杂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之中。实践证明,抓好基层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治本之策。我们应当把安全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事前的早发现、早预防上,做到科学预测,未雨绸缪。把安全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纳入年度教育计划,贯穿于日常生活中,站在本单位全局的高度,经常思考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经常进行检查和安全形势分析,及时发现事故苗头,从小处着眼,以小见大,抓小防大,防微杜渐,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外,要坚持用别人的教训警示自己,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上的漏洞,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变他人的教训为自己的“财富”,做到“别人亡羊我补牢”。

再次,要狠抓关键,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效益。高标准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干部是决定因素。近年来,因干部违纪而发生事故案件有上升趋势,对部队影响很大,严上先严下,严兵先严官,只有切实把干部管住,管好,才能真正为战士做出好样子。经验已经证明,安全得之于严,失之于松。“三松”现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我们必须坚持按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级的积极性,使每个管理者都得到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尽责、尽力地工作,而且要把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与管理者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奖优罚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谁分管的工作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切实把“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 总之,安全工作是永恒的课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年年打基础,才能年年有进步;只有长期求发展,才能长远把安全。我相信,只要我们把保安全荣誉和怕事故的压力以及少数人的动力化为全体官兵抓安全的动力,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重教育、严管理、抓养成,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条例》的事,真正做到“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目标”,那么,安全将永远伴随你我。

开放的社会没有封闭的军营,涉军网络舆情的处置涉及新闻、网络、安全多个部门,应系统整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延伸舆情管理网络。美军在这方面体现明显,他们通过战略咨询、组织联盟、沟通媒体、动员民众、发起运动等方式巧妙地与高层人士、有影响力的学者、明星、公众人物和普通民众建立关联,甚至借力于国际公关公司来包装宣传军队。

在网络时代,人人都是通讯社,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少数官兵仍然以“什么也不说,祖国知道我”的传统思维对待网络舆情,认为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是宣传部门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当负面涉军网络舆情出现时,往往见事迟,反应慢、被动应付。要拓展传统业务空间,联络部门负责涉军网络舆情信息的日常搜集、预警、分析及结果预测。安保部门负责调查核实事实真相。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媒体公关。法律服务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人提起法律诉讼,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快互联网进军营,培育健康的军营网络文化,通过在人民网、新浪网、天涯社区等知名度高、涉军舆论集中的网站和论坛“潜水”“路过”“打酱油”,发现问题,把握动向。充分发挥年轻官兵思想活跃优势,运用网言网语“发帖”“拍砖”“吐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还原事件真相,切实做到舆论引导不缺位,危机处置反应快。从近几年涉军网络舆情工作实践来看,网上舆论一般是现实问题的反映。通过某部对2012年以来监控处置的 40起涉军网络舆情分析来看,因担负医疗、运输等任务,与地方发生医患、经济纠纷,处置不当引发的占 40%,因官兵个人违反群众纪律、社会交往失范、言行失当引发的占83%;尽管言辞夸张、诉求偏激但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的占80%。由此可见,虽然网络具有虚拟性,但每一条舆情信息都源自现实世界,通过网上和现实的相互作用形成放大效应。

从澳大利亚国防部网站上公布的公共事务年度报告看,2003年至2004年,澳军处理了 5392次媒体问询,举行了1401次新闻发布会,回应了3353次公众问询,应电视台要求提供了162小时国防事务视频,受理了75次电视拍摄申请和 7608条工作手机短信,还建立了可供全球访问的在线“新闻发布室”。在“真理还没来得及穿上靴子,谣言已经跑遍整个世界”的全媒体环境,军队舆论引导工作要按照“政治统揽、正面报道,快速及时、客观真实,尽量透明、保守机密”的原则,周密组织主流媒体报道,发挥把关、引导、说服的作用。

一是快速播报最新信息。2006年底,美军对外公布了新组建的“媒体战”部队,主要是对网络上“不利于美军和美国利益的宣传报道”做出快速反应。通常,一条不良信息从出现在网上到形成舆论热点只需要4个小时,涉军网络信息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决定了这一周期更短。如果军队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参加社会活动等与地方群众接触时,报道不及时、不充分,让一些不友好的媒体抢了先机,其报道、评价就难免偏颇。

二是构建舆情监控体系。面对突发事件,仅仅发布信息是不够的。开展网络舆情动态监测、管控和分析研判,随时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特点、动向和趋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积极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的前提。当前,尤其需要重点注意五类涉军网络舆情动态:涉军政治性话题,领海领土权益争端,重要军事活动,武器装备发展,军人思想道德行为。高度关注网上网下舆情的关联耦合,互联网与军内网的传导影响,着力提高舆情研判的迅捷性和准确性。

三是深度解读舆论焦点。要安排专人定时收集舆论热点,对涉军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媒体关注焦点、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经各部门综合会商后,主动设置引导议题,迅速回应网民疑问,有错误主动道歉、有误解及时澄清,尽可能化解网络负面情绪。

四是灵活处置重点舆情。网络媒体的民间性、互动性、快捷性、跨地域性等特点,使得封堵删除等简单管理方式难以为继,舆论引导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特点。要畅通渠道,除新闻媒体网站、政府网站等官方渠道外,还可利用网络聊天室、网上信箱拓展民主表达渠道,借助论坛、博客、微博等各种网民更易接受的渠道发布正面信息,积极进行舆情干预,促进广大网民与官方网站建立互信互动的良好关系。

五是同步解决现实问题。彻底处置舆论关注的现实问题,对于平息网络舆论来说,犹如“釜底抽薪”。去年 12月,兰州市发生一起军医殴打摊贩致使民众砸车事件。该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众多网友围观,传统媒体还作了跟进报道,此事处理果断及时,舆论平息较快。而后发生的“军官殴打空姐”事件,在处理上就显得有些被动,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为打人者背书,进而更加激化了舆论潮。事件的处理与信息发布要双头并举,尽快解决网上舆情反映的真实情况和问题,并将具体处理结果及时通过媒体或网络平台发布,以最快地速度缓解舆情压力。

推荐第10篇:部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教练营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各连:

根据集团军首长指示,为进一步做好年底前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集团军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不定方向、不定单位、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方式,运用普查与抽查,营区内和营区外、正课时间和课余时间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集团军所属6个师旅及2个军直团队的分散点、武装执勤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重点人员及车辆的管控,基层“四个秩序”和机关办公保密秩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部队秩序比较正规,人车枪弹管控较为严格,安全管理总体形势比较好,在年终总结、士官选取、老兵退伍等大项工作比较重,领导精力比较分散的情况下,确保了部队的安全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比较好的单位有:193师炮兵团、装甲1师2团、70旅、高炮旅、通信团、舟桥85团。主要特点:一是党委高度重视。接到集团军关于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后,各单位高度重视,在常委带机关分工包片、蹲点住连抓工作的基础上,普遍成立了由一名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采取逐点逐点的过,一项一项的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抠的办法,对部队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清查,消除了隐患,堵塞了漏洞,确保了部队的安全稳定。二是制度坚持较好。检查发现,各单位落实集团军安全管理工作指示要求较为严格,尤其是老兵离队前夕,各级各类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干部留营住宿比较好,早操、晚点名、请销假、查铺查哨等一日生活制度坚持正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井然有序。通过夜查和对驻地附近城区的检查,人员外出管控较为严格,没有发现私自外出逛街、喝酒、涉足不健康场所等问题。三是措施比较得力。年终总结、士官选取、老兵退伍期间,各级普遍开展了大谈心活动,听民意、摸实情,解兵忧、送温暖,官兵思想比较稳定。按照集团军要求认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反复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个别人、重点人情况掌握比较细,对重要岗位人员政审调整较为严格及时,对各分散点和武装执勤点普遍加强了领导力量,对各类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了检查维修。 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人员管控还不够严格。检查发现,个别单位课余时间人员管控还不够严格,战士外出较多,而且有的没有携带两证一条,特别是机关和小散远直单位人员外出比例较大;老兵离队前夕,请假看病、申请评残外出的人员较多,在外住院、陪床的官兵外出比较随意,且军容不整。

2、安全管理还存有死角。一些弹药库电视监控系统维修不及时,有的已不能正常工作。个别单位兵器室一日两查制度坚持不够好,登统计流于形式。部分单位熄灯后仍有战士在宿舍或楼道内随意走动,个别小散远直单位内务不整,秩序较乱,有违规使用电热水器、电褥子的现象。

3、保密意识还不够强。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涉密文件资料保管、存放坚持制度不够好,有的随意放在不加锁的抽屉内,有的没有按时归档收缴,有的收发文登记不全或不及时;个别单位办公微机没有安装电磁干扰器,没有设置屏保和开机密码,有的微机内还存有较多的涉密文件资料;基层官兵违规使用手机的问题依然存在。

4、执勤分队应急处突能力有待提高。通过对重要目标执勤分队的拉动情况看,有的单位制定的应急方案结合实际不够紧密,个别执勤干部组织指挥不够熟练,人员携带物资器材不够全,分工不够明确,现场较为混乱。

当前,部队年终总结、士官选取、老兵退伍等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新兵入营训练、冬季适应性拉练、年终考核验收等工作矛盾仍很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部队安全管理,确保年底前集团军部队的安全稳定。集团军要求:

一是要加大对伤病残士兵的评定、移交力度。对仍滞留部队的要区分情况,分工专人做好工作,能评残的尽快评残,该移交的抓紧移交。尤其要重视做好患有精神病官兵的管理工作,严防发生问题。

二是要继续加强对部队的安全管理。老兵退伍结束后,要抓紧做好恢复秩序,合并班排,迎接新兵入营的准备工作。

三是要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继续深入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在内容上要突出人车枪弹密,在时间上要突出八小时以外,在方法上要坚持边查边改边落实。尤其是对重要目标、要害部位,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充实警戒执勤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不安全苗头和隐患。集团军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于本月中旬再次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11篇:部队安全管理复习题库

部队安全管理复习题库

1、什么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指部队为防范和处臵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活动。

2、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处臵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保证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理论教育、安全形势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

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安全教育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警示、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实施。

5、安全训练的内容有哪些?

安全训练,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紧急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内容。

6、安全分析的方法是什么?

安全分析通常采取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的方式进行。综合分析主要是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特点进行总体分析和研究,专题分析主要是对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倾向性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

7、开展安全分析的时机是如何规定的?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季节变换、任务变动、装备更新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预先进行专题分析。

8、安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安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形势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

9、什么是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概率、危害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10、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以及制定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应当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11、安全检查的形式是如何规定的?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1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时如何处理?

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14、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种?

事故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大小以及装备器材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影响,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5、一般事故如何界定?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死亡1人的;重伤10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100万元以下的。

16、严重事故如何界定?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死亡2人至5人的;重伤11人至19人的;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17、重大事故如何界定?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死亡6人至14人的;重伤20人至39人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

18、特大事故如何界定?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死亡15人以上的;重伤40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不含)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的。

19、发生事故后如何处置?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优先救治伤员、组织人员疏散和脱险,抢救装备、物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消除不良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12篇:部队安全管理自查整改措施

现已进入夏季,为切实做好夏季部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内部安全的高度稳定,我中队采取有力措施从多方面入手狠抓当前中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违纪行为和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中队安全稳定。

一、加强中队官兵的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规范中队“四个秩序”,强化官兵作风纪律养成,提高中队外业工作水平;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做到安全教育常态化,强化中队官兵的安全意识;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平时中队长还组织我们开展条令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坚持用条令条例约束我中队官兵的言行,进一步提高官兵的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强化安全防事故工作的自觉性,形成时时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请销假、查铺查哨、等日常制度,重点加强午休和晚寝后等重要时段的兵员管理,坚决杜绝不假外出、外出酗酒、夜不归宿等现象。

三、加强车辆管控力度。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章开车和开 “霸王车”,认真落实车辆派遣制度和干部跟车制度,加强车辆管控。不断督促驾驶员集中精力,控制好车速,保持好车距,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车辆私自外出以及开快车、疲劳开车以及车辆带“病”行驶、非驾驶员开车。

四、加强日常自救互救训练等安全防护措施。科学安排中队外业工做和时间,避免在高温天气下进行长时间作业,工作前必须佩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途中要控制车速,注意行车安全,工作前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排好人员注意观察现场各种情况,严防交通事故或其它险情造成人员伤亡。

五、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严防病从口入。中队长要求同志们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过期和霉烂变质物品,确保饮食质量;结合部队在工作中人员体能消耗大及季节变化的特点,注意营养配餐,合理搭配饮食,做好防食物中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

以上是我的安全对照检查,不到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多多批评指正。

第13篇: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

安全就是生命。生存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谁都没有权利去践踏,关注部队管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几篇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范1

曾经有人问,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是什么?有人说是玫瑰,有人说是牡丹,有人说是杜鹃,有人说是水仙。但我说,最美丽的花朵是我们那怒放的生命之花。和生命相比,所有的鲜花都显得那么苍白,是生命创造了无数的奇迹,是生命丰富了人间,是生命生动了世界。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那么,安全是什么呢?

安全就是生命。生存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谁都没有权利去践踏。我们需要珍爱生命,为了家庭,为了自己。

安全就是效益。企业的效益来自安全,企业的生存离不开安全。事实证明,只有抓安全,才能取得效益。安全是我们工作的态度,是寻求利益的原则,是我们每个人奋斗在此的一切。没有安全,我们的生命就无从保障;没有安全,我们的队伍就无法稳定;没有安全,我们的生产就无从着手;没有安全,我们的企业效益从何谈起。安全生产既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

安全就是幸福。有人说有权就有幸福,也有人说有钱就有幸福,我说,对于一个人来讲,平安就是幸福,平平安安是幸福的基础,而失去安全的保障也就毫无幸福可言。

安全靠什么?

安全靠的是责任心。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的每时每刻,安全隐患都象凶残的野兽般盯着我们麻痹的神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八个大字,我们每个人都要铭刻在心中。这八个字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它生动的说明了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关系。“责”是我们的“责任心”和“职责”,“安全无小事,人人有责”,就要求从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小处着手,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而且需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的长期努力。“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个又一个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习惯性违章所引起,也就是一切的根源出现在我们的思想上,安全意识不足,凡事掉以轻心!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提高警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

安全对于我们个人及单位的意义,就好比罗盘对航船的意义一样,没有罗盘,在茫茫大海上航行的船便难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有一位母亲对远方的儿子说过这样一句话:“对于世界,你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者,而对于家庭,你却是我的全部。”我们可以想象,当一位母亲失去了儿子,当一位妻子失去了丈夫,当孩子失去了父亲的那一刻,那将是怎样的一番悲痛景象。我们谁都想拥有幸福,谁都不想失去爱与所爱,然而,我们用什么去留住幸福呢?“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是我现在恪守的信念。

当我们离开母亲的怀抱,摇摇晃晃行走在人生道路上时,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这个拐杖。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得头破血流;没有它,我们可能还来不及经历风风雨雨;没有它,我们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谁若忽视安全,谁就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报道,一个30出头的小伙子在高空作业,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系上安全带,从而导致高空坠落,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无情的夺走了。30多岁的他可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啊!他上有老,下有小,他走了,那个家也彻底的垮了。死去的人啊!你可曾知道?当你闭上眼睛离去的时候,你的妻子哭的死去活来;你那白发苍苍的父母老泪纵横,人世间还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让人痛不欲生的呢?还有你年幼的孩子,他在用令人心碎的声音哭喊着,爸爸,您不能走啊!这一切,你若地下有知,你怎能不为当初在高空中的违章作业而倍感后悔呢?逝者已往,而留与生者的,该是何等的悲痛与无奈?

这样活生生的教训,难道不足以敲响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警钟吗?

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听到一次次血的教训,让我们看到一幕幕人间惨剧。但你们想过吗,其实,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始终坚信,安全重于一切,而我们,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在生活和工作中,享受安全与健康的保障,是生命的基本需求,就像吃饭穿衣一样,甚至有时比吃饭穿衣更重要。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是一种文化,重视安全、尊重生命,是先进文化的体现;而这种文化的形成,要靠我们每一个人的不懈努力。

呼唤安全,呼唤文明,单位发展,安全第一。重视安全,以人为本,安全责任,从我做起,我们的单位发展才能更加蓬勃,我们的生命之花才能更加绚丽!

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范2

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学生自主管理启动仪式,意义重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最好的教育,是教育学生自己做好自己的先生”, 就是要让学生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好习惯,并持之以恒。在新学期的开学典礼上,我校表彰了一批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每日必做优秀生,可以说这些学生,为大家实施自主管理起了一个榜样。

在教育界,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班主任在,学生能做好,是一个合格的班主任;班主任不在,学生仍能做好,是一个优秀的班主任;班主任在,学生仍做不好,是一个失败的班主任。我们其实可以把“班主任”三个字换成“班级”:“班主任在,学生能做好,是一个合格的班级;班主任不在,学生仍能做好,是一个优秀的班级;班主任在,学生仍做不好,是一个失败的班级。” 还可以以学生为主语,改成:“班主任在,学生能做好,是一个合格的学生;班主任不在,学生仍能做好,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班主任在,学生仍做不好,是一个失败的学生。”这其实是在说,学生的自觉性决定着一所学校的高度,学校自主学习自主管理的水平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

自主学习的前提和基础是自觉学习。往简单处说,自主学习甚至可以理解成自觉主动学习。我校已经拥有一大批自觉、主动、全心投入学习的优秀学子,他们已经品尝到学习的乐趣,学习成绩每天在进步。但是,无庸讳言,在我们身边仍有部分同学,至今在学习上仍然如昏睡的雄师或迷途的羔羊,任凭老师家长如何规劝,依然难以猛然清醒和奋起直追。一个人在十几岁的时候在学习上没有斗志,那么在他几十岁的时候,大体也不会在事业上有斗志。

同学们,已经到来的新学期,将是我校发展史上具有意义的一学期。本学期,我校将沿着“管理立校、质量兴校、文化强校”的思路,优化学风,优化教风,优化管理,优化服务,使学校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无愧于社会和家长的期望,无愧于我们各自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最后,祝愿同学们新的学年学业有成、全面进步!祝愿全体教工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范3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时下,“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在学校内被越来越频繁地提及,老师和同学们逐渐对之予以重视。那么,什么是“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呢?

“自我管理”一词在同学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无处不在。比方说,学生成立学生会来管理同学们的纪律,还有同学们对自身行为的要求等都属于自我管理。我认为,自我管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同学们凭借自己的力量(诸如学生会等组织)来维持学校纪律,不需要学校领导老师等参与管理;二是同学们对自身行为规范的约束。无论从哪方面而言,自我管理对提高同学们的素质,提升同学们的道德层面,增强同学们在未来社会的竞争力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

而“自主发展”正是基于“自我管理”之上的,只有将自己管理好,才能去寻求发展。我们可以将“自我管理”,比作大树的根基,将“自主发展”比作大树的枝干,只有根基深,枝干才能稳定,整棵树才能健康地生长。实际上对于同学们来说,“自我发展”是指同学们敢于在基于学校所学知识与技术上有所拓展,提高自身能力,同时要把握时间,把握机会,通过自己不屑努力来创造美好的明天。同学们自主发展中,能够锻炼同学们的意志品质,增强同学们的自主能力。拥有这一能力对于同学们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呢?对同学们而言,自我管理要求同学们有一定的自制力,能够按照社会法律,社会公德和学校调理等规范自我行为。同时同学们还要有一定的客观评价自我的能力,当出现问题时,要站在客观立场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并根据评价积极解决问题。自主发展则要求同学们有一定独立性,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发展进步。我们是高中生,早已不在是事事依靠父母的孩童,我们有必要接触并学会自主发展,尤其针对女生。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处理各种关系等都有助于培养同学们自主发展的能力。此外,要想自主发展,就必须有一定魄力与毅力,即敢于发展、能持久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自主发展起来。

“自我管理,自主发展”有利于培养我们高中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社会竞争力。我们海湾高中的学子更应学会自我管理并自主发展,这样才能在未来更好地在社会上立足并发展。让我们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做有灵魂的,卓越的海湾高中人!做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新时代高中生!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范4

亲爱的校长,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一班的朱艳,昨晚,班主任吴老师委派我来宣读这篇稿件时,我真的很激动。不仅是因为我要光荣地站在这里,介绍本班的先进管理经验,更因为我也是这个班集体的一员!

这一学期来,我们班在班主任吴老师的带领下好多方面都做得很出色,同学们从心里感觉到校园生活的美好;集体生活的幸福和学习带来的快乐。而要想做到这些,先得让我们这些淘气的小家伙把班级当成家:

1、在我们班级里有个长期存在的图书角。

由每个学生志愿捐书,集中起来建成了一个小小的图书天地,不但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建起了“家”的感情。

2、争当文明班级:

在我们班教室里现在很难找到一片纸屑,一块垃圾。要做到这一点还真的不易,先是老师提出要求,并严格督促检查。一开始呢,总是有几个同学做不好,爱乱撕,爱乱扔,爱吃零食。这些都是脏乱的根源。班主任老师不厌其烦地拾,认真负责地查,在他长抓不懈的努力下,现在我们一班没有一个人乱扔,乱吐的了,教室里时时窗明几净,宿舍里天天处处如新。同学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下,心情舒畅,美丽自信。在学校举行的常规检查的活动中,我们班级常常得到第一名,流动红旗在我们班变成了不流动的。这是我们全体54个学生共同努力的结晶、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做最好的自己,创最美的班级。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不迟到,不旷课、也是我们班的一大特色。学生光学习好是不行的,没有纪律观不是个合格的未来接班人。我们从没看到过班主任迟到,他也是这样要求我们的,迟到的学生要罚站一会,迟到了五次就失去当选三好学生的资格。前几周我们还达不到要求,但是,迟到的学生却明显地在减少着,而现在呢,我们班的点名册好几周没有用武之地了,因为什么?我想这大家也都猜出来了。

4、力争在升旗,跑操和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中做到快,静,齐,要站的挺直,不准讲话。

要有饱满的热情和向上的精神。在跑操的时候,要求队形整齐,口号响亮。这是下几周我班工作的重点。请相信我们会做得和三班一样好。因为,在我班同学心中已经树立了力争第一,不甘第二的信念。

5、丰富的知识以及健康的身体也是我班追求的目标。

我们班还有很多特有的活动来锻炼这些,比如我们班有每天猜两个谜语的游戏,这注重培养同学们的积极思考能力。为了让学生有更好的身体,老师让我们按要求加强锻炼,现在我班的男生大都能一口气做70—80个俯卧撑,女生也是30多个、这让我们有了一个好的身体用来学习,更锤炼了我们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们班还有《青春星迹》记录着我们的努力过程,《成长星空》描绘着我们未来的前景。在门口墙壁上,又出现了我们新的创作天地——壁报栏,也欢迎大家前去参观。

每天,我们看到班主任早起晚睡,忙忙碌碌;而我们做学生的只能以这种方式回报他,让他看到我们在他教育下点滴的改变:变的懂事听话了,变得成熟干练了……当老师对着我们微笑的时候,我们感到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我们收获了比文化知识更多的东西。我们得到的不只是现在。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一个崭新的明天!

中国部队安全管理演讲稿范5

今天,我很高兴在这个平台上,所以更愿意做出贡献类同学竞选班干部。我想,我将用旺盛的精力,一个清晰的头脑去做班干部的一份好工作,充分发挥我的长处帮助同学和人类共同进步。

我没拉一年后班干部,但我的整个身体是干净,没有“官官相状态”,“官腔”官僚架子;胆怯与其说是私营,更积极,咄咄逼人。

我认为我应该得到一个实干家,不需要那些美丽的词汇来修饰。工作锻炼了我,使我的生活。戴尔·卡耐基说:“不要怕推销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有才华,你应该认为他有资格提起这个或那个位置”。

我相信,在我的新好读“官”,用我的勇气和才能,与我和你在同一条船上深厚的友谊,这次竞选演讲给我带来必须的就职演说。我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第一个是“思想的学生,焦虑的学生迫切。“我从不相信“不工作”的信条,恰恰相反,我认为班干部”无功功率太”。因为我通常和每个人都处得很好,更好的人际关系,它减少了工作阻力客观。我将与青年学生,指点江山,一声我们的青春。当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我必须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尤其是当老师或者是不正确的,我将敢于积极寻求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果同学们对我不信任,随时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对我来说,玩和解体。非法放心,你玩,我不喜欢玩——非法克林顿麻烦,不走我不会死。

既然是花,我要开放;既然是树,我要长成栋梁;因为这是石头,我要去展开,因为这是班干部,我会成为一名优秀的飞行员!

闪闪发光的流星体的光来自于摩擦,和明亮的珍珠贝壳的眼泪,和一个类的好领导和共同努力下,所有的学生从班干部。

我相信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我能胜任这项工作,是因为这个驱动,当我走到讲台上,我感到信心一百倍。

你持有手中的选票会犹豫?谢谢你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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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

总 则 安全管理职责 事故预防 安全检查监督

事故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 事故责任追究 附 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官兵安全行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依据共同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管理,是指部队为防范和处臵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管理是部队建设综合性、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 安全管理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严格规范、讲究科学,依靠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处臵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保证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应当渗透到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各项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在公安部消防局统一领导下,由总队、支队司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政治、后勤、防火监

督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级单位、首长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各级机关及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安全管理情况,向党委、首长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并密切合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经常开展安全竞赛、安全评比、安全自查与互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部队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

第七条 对在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

部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职责:

(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

(二)熟悉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三)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五)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建设;

(五)领导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副职领导协助军政主官组织领导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条 支队级以上单位应当成立由本单位首长、部门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提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三)协调拟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分析安全管理形势,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安全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协调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七)本单位党委、首长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本级司令部门承办。 支队级以下单位应当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抓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第十一条 司令部门主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并协调各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制定综合性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指导安全训练、安全建设、安全检查监督;

(四)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五)负责事故报告和登记统计;

(六)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政治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司令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组织指导安全教育;

(三)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依据职责提出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后勤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司令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制定后勤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后勤系统的专业安全管理、教育和训练;

(五)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组织事故善后处理;

(七)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防火监督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 协助司令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组织防火监督系统的专业安全管理、教育和训练;

(三)参与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事故预防 第一节 安全建设

第十五条 安全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理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组织、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人才、安全文化建设等。

第十六条 各级应当按照下列分工,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

(一)公安部消防局针对部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安全规章制度;

(二)总队级单位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标准和要求;

(三)支队级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对安全管理实施面对面指导;

(四)大队级以下单位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全力抓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第十七条 各级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建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信息系统开发,必须将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纳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二)营门、值班室、车库等重点部位必须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等技术防范措施;

(三)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

(四)公安网、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必须采取物理隔离、干扰屏蔽、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嵌入电子识别码等措施,加强信息防护,确保信息安全;

(五)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和安全检查,及时维护修理、更新补充,确保性能稳定、运行正常;

(六)开展执勤训练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应当划定安全控制范围,设臵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设立安全警戒;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装具。

第十八条 各级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落实安全管理经费保障:

(一)日常安全管理所需经费,按照职责分工立足标准经费保障;

(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关配套安全设施设备等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有关事业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三)组织重大活动及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所需安全管理经费,纳入活动经费预算实施保障;

(四)组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事故赔偿等所需经费,从有关事业经费中解决;无事业经费的,从本单位机动费和特支费中解决。

第二节 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十九条 各级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打牢安全发展的思想基础。

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理论教育、安全形势教

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由总队、支队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通常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随机教育应当针对形势变化、任务变换、装备更新、季节更替、环境改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倾向性安全问题,发生事故等时机进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警示、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安全训练,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紧急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级应当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结合体能、技能训练开展安全训练,提高官兵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素质。

安全训练通常采取安全原理学习、典型案例研究、特情处臵训练、模拟训练、适应性训练等方法进行。

第三节 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二十五条 各级应当坚持安全分析制度,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六条 安全分析通常采取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的方法进行。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季节变换、任务变动、装备更新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预先进行专题分析。

第二十七条 安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形势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

各级应当在安全分析的基础上,部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组织领导,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和防范的重点。

第二十八条 各级应当结合任务特点、人员素质、装备状况、物质条件、社会环境等因素,加强安全预测。

第二十九条 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以及制定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应当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概率、危害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第三十条 各级应当根据安全分析、安全预测和安全风险评估的结论,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预案。

第四章 安全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监督,应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由司令部门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由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司令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安全检查的指导和协调,并将其作为常态化督察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总结讲评。

第三十三条 组织安全检查,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第三十四条 班以及相当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担任安全员,安全员通常由士官担任,负责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有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向上级首长和机关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举报不履行安全职责和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

首长和机关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迅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为避免发生事故起到重要作用的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给予奖励。对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通常情况下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对部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特殊情况随时讲评,主要分析安全形势,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全管理任务。

第五章 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

第一节 事故等级与分类

第三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大小以及装备器材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影响,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第三十八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死亡1人的;

(二)重伤10人以下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00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九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

(一)死亡2人至5人的;

(二)重伤11人至19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第四十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死亡6人至14人的;

(二)重伤20人至39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第四十一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

(一)死亡15人以上的;

(二)重伤40人以上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不含)以上的;

(四)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的。第四十二条 事故类别,通常分为车辆交通事故、训练事故、灭火救援事故、装备事故、火灾事故、船艇事故、淹亡事故、触电事故、中毒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优先救治伤员、组织人员疏散和脱险,抢救装备、物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消除不良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司令(警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应当严密控制事故现场,划定危险区和安全区,合理安排警戒力量。

第四十六条 未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最高指挥员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事故现场采访、拍照、摄像。事故情况需要公开发布的,由总队级安全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

第四十七条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周密组织装备、器材、物资、医疗、通信、交通、技术、经费、法律等保障,保证事故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第三节 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上级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

第四十九条 事故调查按照下列权限和时限规定组织实施:

(一)一般事故由支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总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调查处理。

根据需要,上级可以将属于本级权限的事故调查授权下级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组织实施属于下级权限的事故调查。

(二)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15天内完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30天内完成。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首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条

组织事故调查,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常由司令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与。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的领导,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第五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完成下列任务:

(一)查明事故经过;

(二)查明事故原因;

(三)查明事故损失情况;

(四)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五)掌握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六)指导发生事故的单位总结教训;

(七)完成事故调查附件材料。

第五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后,应当向派出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和经过;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发生事故的原因、教训和暴露的主要问题;

(五)事故类别和等级认定;

(六)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

(七)事故调查相关材料。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单位的上级机关,应当客观、准确地评估事故损失并上报。

事故损失评估结论,通常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时作出;情况特殊难以及时作出完整的评估结论时,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时作出初步评估结论。

第五十四条 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应当如实统计上报死亡、失踪和受伤人员的情况,积极抢救伤员,妥善处理死亡人员遗体,及时清理、登记、移交死亡人员遗物。

第五十五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协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为事故死亡人员举行悼唁仪式。悼唁仪式应当尊重民族习俗,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一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举行集体悼唁仪式。

第五十七条 各级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好抚恤、评残、赔偿、补偿等工作。

第六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五十八条 发生事故,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后果,以及具体情形、责任大小、影响程度,依据公安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各级警务、督察、干部、纪检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检查和督办,责任追究的结果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各总队、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

第 一 章第 二 章第 三 章第 四 章第 五 章第 六 章第 七 章第 八 章第 九 章第 十 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总 则 车辆交通事故防范 训练事故防范 灭火救援事故防范 装备事故防范 火灾事故防范 船艇事故防范 淹亡事故防范 触电事故防范 中毒事故防范 医疗事故防范 其他事故防范 自然灾害防范 附 则

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预防各类事故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及有关安全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事故,是指因人员过失、装备故障和管理缺陷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变故或者灾祸。

第二章 车辆交通事故防范

第三条

各级应当重视车辆交通事故防范。消防部队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部队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防止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过失或者意外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第四条

消防部队人员驾驶部队车辆的,应当经过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

消防部队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经批准需要驾驶部队车辆的,应当经过部队组织的专门复训,时间不少于42个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和保养制度,出车前和行驶中及时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回场后及时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六条

各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驾驶员应集中居住、统一编

班,并指定专人归口管理。要统一保管车辆钥匙、行驶证、驾驶证,驾驶员出车时领取,归队时立即交回。

第七条

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安全守则:

(一)严禁无证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驶;

(三)严禁疲劳驾驶;

(四)严禁超速行驶;

(五)严禁私自出车;

(六)严禁强行超车;

(七)严禁带故障行车。

第八条

车辆动用,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严格派遣手续,由业务主管部门开具派车命令,经值班领导或者主管领导批准,营门卫兵查验后方可动用车辆;

(二)夜间或者雨天、雾天、雪天等复杂天候,严格控制车辆动用;

(三)严格控制长途用车,驶离驻地地级行政区域的,必须经总队级单位值班首长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各地进京车辆,必须经总队级单位军政主官批准,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应报部局警务部门备案;

(四)严禁擅自派遣部队车辆用于探亲、休假、旅游;

(五)严禁擅自将特种车辆作为乘坐车使用;

(六)严禁出租出借部队车辆和号牌。

第九条

车辆乘载,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不得超过车辆核定的载人员额;

(二)不得违反车辆载重规定超载行驶;

(三)不得使用罐车、挂车、平板车等非载人车辆乘载人员;

(四)不得在车辆车厢外部乘载人员;

(五)人员集体乘车时必须严格挑选驾驶员和带车干部,指定车长和安全员;

(六)装载货物不得超宽、超长、超高;

(七)严禁人员和货物混载。

第十条

驾驶员、带车干部和乘车人员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选择快捷安全的行驶路线;

(二)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驾驶员驾车时严禁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不得吸烟、吃东西或者聊天;

(四)带车干部必须全程监督行车安全,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怂恿驾驶员违章驾驶;

(五)长途连续行车超过2小时应当休息1次,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六)进入危险路段前,必须停车检查车辆、勘察路况,必要时组织乘车人员下车徒步通过;

(七)夜间或者雨天、雾天、雪天等复杂天候或者山路、坡

道行车时,必须降低车速、低档行驶、加强观察、正确使用刹车制动,防止操纵失误;

(八)必须正确选择超车的时机和路段,会车时主动让道,不得占道、抢道行驶和盲目蛮干;

(九)车辆编队行驶时,应当严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十)当制动失效、车辆失控时,必须正确果断采取规避措施,就近寻找树木、石墩、门柱等坚固物体停靠,防止车辆冲撞人群,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 训练事故防范

第十一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训练任务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组训施训,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训练安全。

第十二条 开展业务训练,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和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促安全员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训练前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

(五)训练后组织进行适当的身体整理活动并进行安全讲评。第十三条 在进行高危项目训练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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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攀登、高空训练中,必须对参训人员采取安全绳索保护,对消防梯、绳索、滑轮等训练器材进行荷载测试,接触绳索的建(构)筑物转角处必须设臵护垫、护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展训练。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训练规程,控制作业速度,并与安全保护人员保持联系、协同一致;

(二)在利用烟热、轰燃、深井、化工等模拟训练设施开展专业训练时,必须利用监控设备,随时掌握参训人员情况,严格控制发烟、点火、爆物和燃油的使用,必须检查装备安全性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在利用举高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装备开展训练时,要对车辆装备性能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操作,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 在实战演练中,参训人员必须提前熟悉演练单位内外部情况,在单位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按照实战要求严格组织实施。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演练时,人员、车辆必须严格落实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将任何火种带入现场。

第四章 灭火救援事故防范

第十五条 各级应当严密组织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操作失误、违反规定或者意外造成灭火救援事故。

第十六条 在灭火救援出动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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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斗人员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着装登车;

(二)驾驶员必须在本车指挥员确定人员全部登车、车门关牢、车库门完全开启定位并发出指令后,方可驾驶车辆起步出库;

(三)车辆必须依次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乘员不得将肢体伸出车外;

(四)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遇有复杂天气条件、路面和交通设施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行车安全;

(五)车辆到达灾害现场时,应当停靠在灾害现场上风或者侧风方向和安全、坚实、便于展开转移的位臵,并与起火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六)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七)在处臵公路交通事故时,执勤车辆应当与事故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在事故区域前、后方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战斗人员应当根据灾害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危险特性,严格按照防护等级佩戴安全防护装具,由现场安全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十八条 现场安全员应当对进入现场内部人员进行登记,及时掌握战斗人员身体状况和安全防护装具使用情况,保持与进入现场内部人员的通信联络,及时提醒战斗人员更换空(氧)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适时进行人员轮换,确保战斗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 侦检警戒必须根据灾害类别、特点,合理使用侦检器材。灾害现场应当设臵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迅速清理无 23

关人员、车辆,并对进入现场人员做好检查登记。易燃易爆灾害事故现场必须禁绝一切可能引发燃烧、爆炸的条件。

第二十条 深入灾害现场内部侦察人员编组不得少于3人,搜救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单独行动。侦察、搜救人员应当在水枪冷却掩护等保护措施下开展灭火或者救人行动。现场应有医疗急救人员,第一时间对受伤官兵实施抢救。

第二十一条 灭火救援行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坚持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

(二)选择正确的进攻路线及方式,采取前虚后实探步前进的方式实施灭火救援;

(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施救和被救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工作平台严禁超载;

(四)实施火场破拆时,应当正确使用破拆器材,合理实施破拆,严禁盲目破拆建筑承重构件,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实施火场排烟时,应当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防止造成烟火,扩大蔓延,威胁人员安全;

(六)火场供水中,应当对供水器材、线路采取必要的安全固定措施,保持压力稳定和线路的畅通;

(七)高空救人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对救援人员进行保护,绳索在接触建(构)筑物的转角处必须设臵护垫、护具,绳索固定时要至少两个支点以上;

(八)建筑物倒塌施救时,应当选择建筑构件牢固、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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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小、距离近的路线进入,并对不牢固建筑构件实施破拆或者加固,并正确选择、使用破拆、起重、剪切等救援装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被救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

(九)关阀堵漏时,必须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和配合下实施,并采取水枪冷却稀释等安全防护措施;

(十)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染毒区域内人员、装备器材,必须进行现场洗消,洗消后的污水应当妥善处理;

(十一)遇有带电火灾及救援任务时,要及时通知电力部门到场排险,战斗人员要配齐防触电装备,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使用直流水枪直接灭火;

(十二)根据灾害现场情况,采取统一信号或者联络方式,确保安全撤离。

第二十二条 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中,凡调整战斗力量部署后,必须对战斗人员和车辆装备器材进行清点。

第五章 装备事故防范

第二十三条 各级装备部门和部队,应当严格遵守消防装备安全使用相关管理规定,突出装备采购、仓储、使用管理、改进改装、维修保障、检测检验、退役报废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装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防止因装备质量缺陷或者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装备事故。

第二十四条 有关装备部门组织装备采购配备立项综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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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着眼灭火救援需求和安全需要,在确保装备作战性能的同时,科学确定装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指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装备购臵程序,防止装备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 有关装备部门在拟定装备采购目录或者采购范围时,必须严格审查3C认证、型式检验报告等市场准入资质材料,严禁配备、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资质的产品。与厂家签订装备购臵合同后,应当加强质量监控,督促装备承制单位使用成熟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消除安全隐患。

有关装备部门和装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装备批量生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保证装备符合生产定型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有关装备部门和装备使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装备改进、改装的管理。装备改进、改装仅限于不影响装备安全性能的小改革、小发明,不得对消防车辆底盘和主体结构进行改动;不得对动力设备、传动装臵、举升装臵、带压设备、电气主体装臵等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装臵、设备进行改动;不得对车辆等大型装备的外观轮廓、负载、总重等关键性技术指标进行改动;不得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改装、改制;不得对侦察、侦测、标定等计量设备进行改装等。

改进、改装装备必须进行试用,严格限定改进、改装装备的试用单位、试用时间和试用程序,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计划、预案和程序实施,切实保证试用单位官兵的人身安全,全面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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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评估装备的安全性能,作出科学结论。对于改造工作量较大,改造后安全性能不能保证的,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质量性能检验,方可投入部队使用。

第二十七条 有关装备部门与装备承研承制单位签订装备科研、采购合同或者协议,应当明确安全标准、安全责任,以及技术维护、零备件供应、产品升级换代、售后服务、安全操作培训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 有关装备部门应当督促装备承研承制单位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详细的装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规程和维护修理技术规范,明确编配用途、技术性能、操作程序、维护方法和安全规定,保证各类技术资料配套齐全。战训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装备管理部门,在新装备配发部队的同时,编写下发新装备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 消防装备进行大宗采购时,订购单位可委托公安部消防局相关部门依据装备采购协议,对装备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止生产。

第三十条 装备仓储要严格按照储存条件进行管理,定期查验、维护。超过装备保管期限或者装备状况无法判定时,严禁出库装备部队。

第三十一条 有关装备部门要加强装备仓储、使用、维护保养、退役报废等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并定期组织对部队在用装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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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二条 操作使用装备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装备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性能特点以及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要求,不得带故障或者超性能操作使用装备;按照规定对装备进行测试、检测,及时排除故障,防止出现机械性故障或者造成装备损毁。

第三十三条 公安部消防局质量管理部门要定期对部队在用装备进行质量抽检,并及时公布检验情况。有关装备部门应当视情组织对采购装备、库存装备、在用装备的质量抽检,切实保证装备技术状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十四条 有关装备部门要加强装备维修、校验、标定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装备技术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待修装备进行维修,维修后的装备必须进行相关技术性能的测试、鉴定方可投入部队使用;定期对装备进行相关校验、标定工作,校验、标定后的装备应当在装备明显部位标明校验、标定时间及有效期。

第三十五条 对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装备,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作报废处理;需要继续服役的,应当经技术鉴定,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对延长使用寿命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加强维护保养,控制使用强度和使用频率,确保使用安全。

第六章 火灾事故防范

第三十六条

各级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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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因素或者自然原因造成火灾事故。

第三十七条

各级应当加强营区火灾防范和新建营区、新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审查,按照规定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设臵消防和疏散标志,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维修保养并及时更新。

第三十八条

部队单位对外出租房地产,应当严格控制租赁用途,严格审查租赁对象和经营范围并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允许在出租的房地产内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终止租赁。

第三十九条

火灾防范,应当突出下列重点单位:

(一)各级指挥机关;

(二)各类仓库;

(三)担负科研试验任务的单位;

(四)集中存放重要装备器材的单位;

(五)有重要文物保护建筑的单位。

第四十条

火灾防范,应当突出下列重要场所:

(一)指挥、信息和通信枢纽等;

(二)会场、礼堂(剧院)、大(中)队营房、办公楼、车库等;

(三)实验室、装备修理车间等;

(四)档案馆(室)、资料室、图书馆等。

第四十一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火源的管理与控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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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安全规定:

(一)使用明火必须避开易燃物体和林区、草场等场所;

(二)严禁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燃料点灯、取火;

(三)严格管控炊事用火、取暖用火、照明用火;

(四)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场所;

(五)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前必须收缴火种;

(六)在仓库、礼堂(剧院)、油罐、加油站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七)在指挥中心、档案馆(室)、资料室、码头等重要场所,限定吸烟区域,设臵明显标志;

(八)定期检修维护电源线路、避雷设施和用电设备,防止用电线路老化和设备年久失修;

(九)严禁乱拉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

器;

(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品。

第四十二条

部队在礼堂等重要防火场所组织集体活动,或者礼堂借给地方举办重大活动,必须在所有出口指定专人执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第四十三条

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防止消防设施、器材缺失以及不配套,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更换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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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船艇事故防范

第四十四条

水上消防部队应当遵守船艇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组织不力、人员操纵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船艇碰撞、触礁及搁浅、失火、爆炸、舱室浸水等导致船艇倾覆、浸没或者船体、装备器材损坏或者报废,以及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船艇损坏等船艇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五条

防范船艇事故,应当重点做好下列活动和可能发生情况的安全防范:

(一)组织大型演练;

(二)船艇触礁、搁浅、沉没;

(三)船艇失火、爆炸或者人员气体中毒;

(四)船艇与其他船只碰撞或者危险接近。

第四十六条

船艇航行时,应当遵守避碰规则、船艇编队运动规则和沿海港口航道特殊规定,加强观察了望,及时通报信息,实施正确机动,防止发生碰撞。

第四十七条

船艇上人员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装卸和使用燃料、电器设备,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失火或者爆炸。

第四十八条

船艇出航时,有关指挥和操作人员应当精心准备,熟悉航道、航线等情况,正确操纵,严格执行航行计划,采取有效避险措施,保持水密、稳性、正常浮态,防止船艇触礁、搁浅、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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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船艇出现船体破损、舱室进水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船艇损害管制规定,及时采取防沉措施;当船艇即将沉没时,必须按照规定采取避险措施。

第八章 淹亡事故防范

第四十九条

各级应当严密组织水上航渡、游泳训练、水上(或者水下)作业等活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严格人员管理,防止因指挥不当、组织不严、违反规定或者意外造成淹亡事故。

第五十条

防范淹亡事故,应当突出下列重点时机:

(一)组织实施游泳训练;

(二)组织实施水上作业、潜水作业;

(三)组织实施水上救援、抗洪抢险。

第五十一条

部队组织游泳训练,应当了解掌握水域情况和人员水性、体能情况,严格把握组织指挥、漂浮器材携带、观察救护等关键环节,做到人员不编组不下水、准备活动不充分不下水、身体不适者不下水、器材装具不检查不下水、观察救护组不到位不下水。

游泳训练应当循序渐进。参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划定区域,不得脱离编组,不得在水中嬉戏、打闹,不得进行与训练内容无关的潜水、跳水等活动。

第五十二条

部队组织水上作业、潜水作业,应当事先了解掌握作业水域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作业时间,防止蛮干,并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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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水上作业人员应当穿戴救生服,使用安全带,严防意外落水。 潜水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实施潜水作业。潜水作业时应当穿戴专用防护服,熟悉信(记)号规定,严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十三条

部队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应当合理安排水上输送,指定技术熟练的人员驾驶;运用冲锋舟、竹排、浮桥或者滑道、绳索抢救转移受困群众时,必须安排涉水能力较好的人员执行任务,穿着救生防护服,加强自身防护,防止人员淹亡。

第五十四条

部队应当加强人员管控,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和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漂流,防止人员溺水淹亡。

第九章 触电事故防范

第五十五条

各级应当加强用电安全常识教育,防止官兵因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或者其他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

各级营房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督促部队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定。

第五十六条

架设输电线路、安装用电设备,必须遵守有关

安全规定,由专业人员操作。营区变压器、架空供电线路、营房室内供电线路等的设计、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在坑道、地道、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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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等处敷设电线,必须固定在墙壁、棚顶或者专用设备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将电话线或者不合格的电线在交流电路上使用。各种动力机械用电,必须接好地线,经常检查维修。

第五十七条

架设输电线路不得带电作业,不得将动力线、照明线与电话线、广播线等混架、交叉或者搭接。严禁在床上架设台灯,严禁在金属物体上拴系电线,严禁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第五十八条

发现电源线断落、破损或者电器漏电,必须立即报告,控制现场,及时安排专业人员检修处理。抢救触电人员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品挑开电线。

第十章 中毒事故防范

第五十九条

各级应当加强预防各种中毒常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防止因无知或者管理不善,发生气体中毒、食物中毒、生物中毒等各种中毒事故。

第六十条

防范气体中毒、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安装炉具时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燃,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

(二)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应当安装换气设备,保持通风;

(三)用炉火取暖的房间,必须安装烟筒或者通风扇,保持烟道通畅,封火时不得堵塞烟道;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炉火和室内通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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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车库应当安装废气排放设施,严禁在密封的汽车及车库内开着车载空调休息;

(五)在下水道、化粪池、沼气池、贮水池、深水井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应当进行安全检测,排除有毒气体,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六十一条

各级应当重点加强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二)不得食用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三)不得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

(四)不得将有毒物品与食品混放;

(五)不得混用制作生、熟食品的厨具;

(六)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七)食品储藏应当防止霉烂变质;

(八)不得饮用不洁净水;

(九)不得食用不明菌类和不明野生植物;

(十)防止食品、饮用水被污染、投毒;

(十一)防止啮齿类动物和蚊、蝇等害虫污染食物;

(十二)食品要留样备查;

(十三)参与食品制作人员不能有以下症状:黄疸、腹泻、呕吐、发烧、可见的感染性皮肤损伤。

第六十二条

防范生物中毒,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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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任务和环境特点,及时进行有毒生物常识教育和自救互救训练;

(二)在山区、丛林执行任务时,应当利用就便器材、工具避开有害植物,防止身体直接接触;

(三)野外活动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毒蛇、毒蜂、毒虫等有毒生物的侵害;受到侵害后,应当及时进行科学救治。

第十一章 医疗事故防范

第六十三条

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规定,防止发生医疗事故。

第六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认定,并定期组织考核。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管理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医务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并进行注册后,方可独立从事医疗、护理活动。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务工作制度和医德规范,开展新业务、运用新技术,必须充分论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医疗事故的措施,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六条

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规范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严防药品受潮、霉烂、变质、虫蛀、鼠咬以及过期失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推行合理用药制度;对麻醉、精神、医用毒性、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实行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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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存放、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定期检查的制度,确保账物相符,严禁违规发放;严格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开展计量检定和质量控制,确保医疗设备使用安全、准确、可靠。

第六十七条

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适时组织医疗事故隐患专项治理,主要解决下列问题:

(一)擅自开展新业务、运用新技术;

(二)错用药品、滥用药品、用假药品;

(三)违反药物过敏试验规定;

(四)擅离岗位或者不按规定交接危重伤病员;

(五)带教人员擅自授权实习人员独立诊治;

(六)发生医疗事故后隐瞒不报、推卸责任;

(七)医疗垃圾不按规定处理;

(八)院内感染控制不当;

(九)其他医疗事故隐患。

第十二章 其他事故防范

第六十八条

部队应当结合任务、驻地环境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暑、冻伤等季节性事故的防范,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

第六十九条

部队在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注意劳逸结合;训练、作业和劳动时,应当有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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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盐水;室内或者车、船内,应当保持通风。

第七十条

部队在严寒条件下训练、执勤,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教育所属人员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加强手、脚、耳、鼻的保护,训练、作业、劳动休息时不得静立或者坐卧过久,乘坐车辆的人员应当适时活动,必要时缩短室外警戒值勤人员每次执勤时间。

第七十一条 部队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疫情的教育、预警和防范机制,在政府部门、上级机关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采取必要措施,预防人员感染和传播疫情。

第十三章 自然灾害防范

第七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驻地的自然环境状况,制定自然灾害防范措施,配备救生器材,开展紧急避险演练,避免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

各单位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互协调机制和灾情通报机制,加强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

第七十三条

驻沿海以及其它易受台风危害地区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了解气象预报、台风警报,掌握台风可能登陆的时间、地点、等级,分析预测对部队可能造成的危害,按照规定进入防台风部署,视情组织船艇疏散避风、设施设备加固、人员和物资疏散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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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驻地震带或者震灾频发地区的单位,应当组织官兵学习掌握避震知识,建立健全震灾避险预案,进行必要的避震演练,及时了解震灾预警信息,发现地光、地声和异常现象等震前征兆,冷静判断,迅速上报,视情组织部队安全转移。

发生地震,应当尽量利用地震初期震动到房屋倒塌前短暂的时间差逃离室内;无法逃离时必须遵循近水不近火、靠外不靠内的原则,正确选择避震方式和避震空间,积极寻找出路和通气口,采取敲击和呼救相结合的办法传递求救信号,在没有听到挖掘声和搜救声时不宜大喊大叫,应减少耗氧量,防止吸入大量烟尘而窒息。

第七十五条

驻地易遭洪水、泥石流危害的单位,应当根据驻地的气象、地质、水文情况,做好防范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准备,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和汛情通报,掌握强降雨的中心和范围,了解掌握洪峰形成的时间、地点、走向,分析预测可能造成危害,加强值班警戒,密切监视水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视情组织人员、装备、物资疏散转移。

部队撤离遇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险情,必须加强观察,分组快速通过。情况危急时,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部队紧急避险。

第七十六条

部队应当在仓库、营房等建筑物采取可靠的避雷措施,科学计算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并合理设臵避雷针位臵,定期对避雷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和检查维护,防止雷电等产生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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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电现象对人员和装备、财产造成损害。

雷雨天气时,人员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树下、电线杆和高压线下避雨、逗留。

第七十七条构的船、艇。

第七十八条

第十四章 附则

本细则所称船艇,主要指公安消防部队水上机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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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队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掌握事故基本情况,总结汲取事故教训,进行事故致因分析,研究特点规律和防范对策,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应当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遵循及时、准确、详实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或者漏报、误报、延报。

第四条 公安部消防局警务部门主管公安消防部队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除本规定明确授权外,事故报告与登记统计工作由各级警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发生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救援伤亡、社会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上报事故情况:

(一)利用专题报告的形式报告事故的初始情况,主要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等,并明确报告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一般亡人事故应当立即报告总队级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上报至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严重事故、亡正团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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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事故,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至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非工作时间报公安部消防局总值班室),随后掌握和查证的事故情况应当随时续报,其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应当同时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发生事故引发群体性警民纠纷、聚众上访等社会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公安部消防局总值班室。

第六条 总队级单位应当于每年7月10日前对上半年、翌年1月10日前对全年度的事故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年度事故统计报告表(附事故致因分析),报告公安部消防局主管部门。

总队级以下单位事故报告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总队级单位规定。

第七条 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中的事故类别进行统计:

(一) 车辆在运行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或其它损失的,列入车辆交通事故统计;

(二) 在训练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坏的事故,列入训练事故统计;

(三)在执行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事故,列入灭火救援事故统计;

(四)消防装备在使用、保管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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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其他损失的事故,以及非船艇事故造成的装备损坏,列入装备事故统计;

(五) 因失火造成的部队人员伤亡和所属的装备、财产损失,列入火灾事故统计;

(六)船艇发生碰撞、触礁以及浪损、搁浅、舱室浸水等,造成船体倾覆、沉没、毁损或者装备损坏、人员伤亡的事故,列入船艇事故统计;

(七)在水上作业、潜水作业和私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洗澡不慎溺水死亡,列入淹亡事故统计;

(八)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或者其他带电体,以及电容器放电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列入触电事故统计;

(九)因气体中毒、食物中毒、生物中毒、水中毒等造成的事故,列入中毒事故统计;

(十)公安消防部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列入医疗事故统计;

(十一)上述十类事故以外的其他事故,以及冻伤、中暑等季节性事故,列入其他事故统计。

第八条 发生事故,应当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中的事故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并统计上报。

在事故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作为另外一起事故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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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发生事故所致后果特殊、难以直接按照《安全条例》的事故等级标准衡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等级:

(一)食物中毒造成人员死亡的,按照《安全条例》中的事故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一个伙食单位或者有相同食物来源的多个伙食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但无亡人的,参照解放军《军队重大疫情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规定》明确的下列标准确定事故等级:

1、食物中毒患者300人以上,或者发生中度和重度患者100人以上,或者发生重度患者50人以上,作为特大事故统计;

2、食物中毒患者100人以上不足300人,或者发生中度和重度患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或者发生重度患者10人以上不足50人,作为重大事故统计;

3、食物中毒患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或者发生多人食物中毒并有重度患者,作为严重事故统计;

4、其他食物中毒作为一般事故统计。

(二)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作为严重事故统计;发生二级、三级、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作为一般事故统计。

第十条 因地震、海啸、台风、洪水、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沙尘暴、冰雪、雷击、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列入自然灾害统计。

自然灾害分为一般自然灾害、严重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其等级标准比照《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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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确定。

自然灾害应当单独列项统计,其起数、伤人数、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入单位事故总数。

第十一条 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不作为灭火救援事故,但列入救援伤亡统计。

救援伤亡分为一般救援伤亡、严重救援伤亡、重大救援伤亡、特大救援伤亡,其等级标准比照《安全条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确定。

救援伤亡应当单独列项统计,其起数、伤人数、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入单位事故总数。

第十二条 社会事故,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人员非因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发生既属于社会管理范畴又属于个人行为、完全由社会或者个人负责而不涉及单位管理责任的事故。

社会事故的统计范围包括:

(一)现役军人节假日驾驶家庭自购车辆发生的事故;

(二)现役军人离开部队驻地探亲休假期间发生的事故;

(三)现役军人乘坐(不含集体租用)民用交通工具发生的事故;

(四)现役军人自宣布退役命令后至报到前发生的事故;

(五)现役军人节假日外出旅游发生的事故;

(六)公安消防部队在编职工和聘用的地方人员非因公务发

45

生的事故。

第十三条 社会事故的认定,由总队级单位负责。认定社会事故,必须严格把关,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限定的条件和范围

第十四条 社会事故应当单独列项统计,其起数、伤人数、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入单位事故总数。

第十五条 装备事故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后勤装备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火灾事故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后勤营房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中毒事故、医疗事故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后勤卫生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训练事故、灭火救援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伤亡由各级警务部门会同战训部门负责报告与统计。

第十六条 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事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统计:

(一)公安消防部队人员调动未到单位报到之前发生的事故,由其调动前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二)公安消防部队人员借调、代职、学员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由借调单位和代职、实习所在单位负责统计;

(三)公安消防部队人员在公安消防部队院校或者训练机构培训期间发生的事故,由承训的院校或者训练机构负责统计;

(四)公安消防部队聘用人员发生的事故,由聘用单位负责统计;

(五)公安消防部队人员配属其他部队发生的事故,由被配属单位负责统计;

46

(六)出借警用车辆发生的事故,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统计;

(七)涉及公安消防部队内部两个以上不同建制单位的事故,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负责统计。

第十七条 事故登记统计,通常包括下列要素:

(一)死亡(失踪)人员情况,主要包括死亡(失踪)人员的 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出生年月、入伍(工作)年月、籍贯、民族等自然状况,以及死亡(失踪)原因和遇难位臵;

(二)受伤人员情况,除前项内容明确的自然状况外,还包括伤情分类、损伤部位、损伤程度、医疗救治机构等;

(三)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装备、物资、财产损失,伤亡人员赔偿、补偿,以及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各项消耗,统计时应当列出损失清单;

(四)年度事故统计表,主要包括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事故起数、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类合计、全年总计、与去年比较等;

(五)事故登记报告表,主要包括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事 故等级、直接经济损失、简要经过(包括发生事故的具体单位、时间、地点和伤亡情况等),以及直接原因、处理结果(可以视情补填,作为事故专题报告的附表上报);

(六)年度无事故(不含社会事故)建制单位统计表,主要包括年度无事故的支队级建制单位的数量和名称,此表由各总队负责登记统计,与年度事故统计表一并上报。

47

第十八条 总队级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致因分析,主要分析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并总结梳理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研究制定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 2 3

、公安消防部队年度事故统计表(表一)、公安消防部队年度事故统计表(表二)、公安消防部队事故登记报告表 48 1

第15篇:部队管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部队管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管理教育工作,事关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维护部队集中统一,保持正规秩序的主要手段和途径,是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主要保证。在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中,大队严格按照部队正规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的作用,形成了时时管、事事管、处处管、人人管的良好局面,有利的促进了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条令条例的落实,努力提高大队正规化建设管理水平

狠抓条令条例的落实,对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我们在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四学”(一是干部带头学,二是搞好发动激励学,三是见缝插针随时学,四是灵活多样学)以增强官兵条令条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其次,抓重点,解决弱点、难点问题。强化管理,在查找条令条例薄弱环节上求突破,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在部队管理工作上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士官队伍建设,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随着士官队伍的逐渐壮大,士官队伍管理的重要性明显

突出,只有把士官队伍管好,才能发挥他们在部队建设的作用。在管理士官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士官”是“兵”的意识,在管理上士官同其他战士一个标准,一个尺度。做到生活作息一个样,公差勤务一个样,执勤训练一个样。并教育他们严格要求自己,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模范遵守规章制度。二是大胆使用,充分发挥其特长。在使用过程中敢于把急、难、险、重的任务交给士官去完成,以充分发挥士官政治思想骨干、专业技术骨干、训练骨干、部队管理骨干的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士官管理规定》,从源头抓起,切实做好士官选取,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狠抓安全防事故,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安全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维护部队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为确保落实部队高度稳定,教育广大官兵,树立安全工作只有启程,没有终点的意识,并把安全措施落实到部队各项任务、活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去。一是树立超前的意识,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对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到早预测、早教育、早防范,针对自身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前防范,把措施定在先,力求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提前打“预防针”,克服了在抓安全工作中跟着“问题跑”的被动局面。二是抓好重点人员的管理。在抓重点人员的管理过程中,我们按各级各类人员的职

责分工,层层划定安全范围,把安全责任具体到每个人,切实做到事故苗头一露头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出现就有人管。

四、当前部队管理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和战士不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条令条例,认真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作风纪律松散、纪律松弛,在没有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就把部队的条令条例抛之脑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部队的正规化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部分干部及班长在部队管理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等、靠”现象,管理松懈、安于现状,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个别干部、士官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计划性不强,存在工作中领导交代什么,就干什么的现象,不能合理、科学的安排各项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支队近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安排,深入查找我大队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干部战士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问题,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分阶段、分任务、分人员制定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整改计划。大队将把此次纪律作风整顿放在大、中队干部身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实把此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落到实处,为今后部队正规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提高认识,将部队管理与安全工作贯穿于部队防火、灭火救援、正规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对于部队管理及安全工作将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一刻也不能放松,不能间断。

(三)提高能力,加强干部管理能力、水平的建设。大队将通过选派干部参加在职轮训、短期培训和实际锻炼的方式,教育各级干部提高管理素质,尤其是提高五种能力(即运用条例条令带兵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管理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能力、以身作则亲自动手的能力、做好个别人思想转化工作的能力),使他们成为精通条令、贯彻落实条令的带头人、组织指挥的能手、科学管理的标兵,真正建立起一支想管、敢管、善管、素质高、形象好、作风硬的部队管理骨干队伍。

(四)全员参与,不断深化执勤岗位大练兵。针对年内即将开展的基层指挥员比武竞赛和等级战斗员达标评定活动,大队将加强全体指战员的基本业务训练、体能训练、灭火救援演练、器材装备熟悉、操作及应用性组合训练。为有效落实基层指挥员比武竞赛和等级战斗员达标评定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五)全力贯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测试行动的深入开展。大队将根据支队关于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测试的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时间、任务,合理调配人

员,保障各阶段的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并在完成各个阶段工作的同时探寻好的工作方法,力争使整体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为以后灭火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保障。

第16篇: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

总 则 安全管理职责 事故预防 安全检查监督

事故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 事故责任追究 附 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官兵安全行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依据共同条令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管理,是指部队为防范和处臵事故,保证人员和装备、财产安全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管理是部队建设综合性、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 安全管理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严格规范、讲究科学,依靠群众、坚持经常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教育和督促部队全体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训练,加强安全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处臵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问题,保证部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应当渗透到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各项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在公安部消防局统一领导下,由总队、支队司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政治、后勤、防火监

2 督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级单位、首长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和督促部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各级机关及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掌握安全管理情况,向党委、首长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并密切合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经常开展安全竞赛、安全评比、安全自查与互查等群众性安全活动。

部队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

第七条 对在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

部队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般职责:

(一)遵守安全法规制度;

(二)熟悉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三)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

(四)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五)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 军政主官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四)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和安全建设;

(五)领导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副职领导协助军政主官组织领导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条 支队级以上单位应当成立由本单位首长、部门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管理的指示;

(二)提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三)协调拟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分析安全管理形势,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安全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协调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七)本单位党委、首长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本级司令部门承办。 支队级以下单位应当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抓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第十一条 司令部门主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4

(一)组织并协调各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制定综合性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指导安全训练、安全建设、安全检查监督;

(四)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五)负责事故报告和登记统计;

(六)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政治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司令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组织指导安全教育;

(三)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依据职责提出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后勤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司令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制定后勤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三)组织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后勤系统的专业安全管理、教育和训练;

(五)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组织事故善后处理;

(七)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防火监督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 协助司令部门指导部队安全管理;

(二)组织防火监督系统的专业安全管理、教育和训练;

5

(三)参与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上级赋予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事故预防 第一节 安全建设

第十五条 安全建设,主要包括安全理论、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组织、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人才、安全文化建设等。

第十六条 各级应当按照下列分工,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

(一)公安部消防局针对部队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安全规章制度;

(二)总队级单位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标准和要求;

(三)支队级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对安全管理实施面对面指导;

(四)大队级以下单位依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全力抓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第十七条 各级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建设: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信息系统开发,必须将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纳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二)营门、值班室、车库等重点部位必须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等技术防范措施;

(三)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

(四)公安网、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必须采取物理隔离、干扰屏蔽、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嵌入电子识别码等措施,加强信息防护,确保信息安全;

(五)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和安全检查,及时维护修理、更新补充,确保性能稳定、运行正常;

(六)开展执勤训练和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应当划定安全控制范围,设臵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设立安全警戒;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防护装具。

第十八条 各级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落实安全管理经费保障:

(一)日常安全管理所需经费,按照职责分工立足标准经费保障;

(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关配套安全设施设备等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有关事业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三)组织重大活动及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所需安全管理经费,纳入活动经费预算实施保障;

(四)组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事故赔偿等所需经费,从有关事业经费中解决;无事业经费的,从本单位机动费和特支费中解决。

第二节 安全教育与训练

第十九条 各级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打牢安全发展的思想基础。

第二十条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理论教育、安全形势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心理健康教

7 育等内容。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由总队、支队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 安全教育采取定期教育和随机教育的方式进行。定期教育应当列入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通常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随机教育应当针对形势变化、任务变换、装备更新、季节更替、环境改变、人员变动,以及出现倾向性安全问题,发生事故等时机进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警示、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安全训练,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紧急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级应当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结合体能、技能训练开展安全训练,提高官兵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素质。

安全训练通常采取安全原理学习、典型案例研究、特情处臵训练、模拟训练、适应性训练等方法进行。

第三节 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

第二十五条 各级应当坚持安全分析制度,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六条 安全分析通常采取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的方法进行。

8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季节变换、任务变动、装备更新或者组织重大活动时,应当预先进行专题分析。

第二十七条 安全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形势任务、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对安全管理的影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事故的重点等。

各级应当在安全分析的基础上,部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组织领导,突出安全隐患治理和防范的重点。

第二十八条 各级应当结合任务特点、人员素质、装备状况、物质条件、社会环境等因素,加强安全预测。

第二十九条 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以及制定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应当预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概率、危害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第三十条 各级应当根据安全分析、安全预测和安全风险评估的结论,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预案。

第四章 安全检查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监督,应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主动排查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由司令部门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由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司令部门

9 应当加强对专项安全检查的指导和协调,并将其作为常态化督察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和总结讲评。

第三十三条 组织安全检查,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发现安全隐患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专项治理。安全检查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和通报。

第三十四条 班以及相当单位应当指定人员担任安全员,安全员通常由士官担任,负责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有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向上级首长和机关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举报不履行安全职责和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

首长和机关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迅速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为避免发生事故起到重要作用的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

10 当给予奖励。对报告人或者举报人应当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通常情况下总队级单位每半年、支队级单位每季度、大队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对部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特殊情况随时讲评,主要分析安全形势,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安全管理任务。

第五章 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

第一节 事故等级与分类

第三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大小以及装备器材损坏程度、事故性质和影响,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第三十八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死亡1人的;

(二)重伤10人以下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指物资损失折款和善后处理所付出的费用,下同)100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九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

(一)死亡2人至5人的;

(二)重伤11人至19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第四十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死亡6人至14人的;

(二)重伤20人至39人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第四十一条 事故所致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

(一)死亡15人以上的;

(二)重伤40人以上的;

(三)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不含)以上的;

(四)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的。第四十二条 事故类别,通常分为车辆交通事故、训练事故、灭火救援事故、装备事故、火灾事故、船艇事故、淹亡事故、触电事故、中毒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处臵

第四十三条 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财产损失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优先救治伤员、组织人员疏散和脱险,抢救装备、物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消除不良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单位首长应当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报告后,按照规定向上级司令(警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应当严密控制事故现场,划定危险区和安全区,合理安排警戒力量。

第四十六条 未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最高指挥员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事故现场采访、拍照、摄像。事故情况需要公开发布的,由总队级安全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实施。

12 第四十七条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周密组织装备、器材、物资、医疗、通信、交通、技术、经费、法律等保障,保证事故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第三节 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上级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

第四十九条 事故调查按照下列权限和时限规定组织实施:

(一)一般事故由支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严重事故由总队级单位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调查处理。

根据需要,上级可以将属于本级权限的事故调查授权下级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组织实施属于下级权限的事故调查。

(二)一般事故和严重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15天内完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应当在30天内完成。 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首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条

组织事故调查,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通常由司令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与。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的领导,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第五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完成下列任务:

(一)查明事故经过;

(二)查明事故原因;

(三)查明事故损失情况;

(四)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五)掌握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六)指导发生事故的单位总结教训;

(七)完成事故调查附件材料。

第五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后,应当向派出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和经过;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发生事故的原因、教训和暴露的主要问题;

(五)事故类别和等级认定;

(六)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

(七)事故调查相关材料。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单位的上级机关,应当客观、准确地评估事故损失并上报。

事故损失评估结论,通常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时作出;情况特殊难以及时作出完整的评估结论时,应当在事故调查结束时作出初步评估结论。

第五十四条 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应当如实统计上报死亡、失踪和受伤人员的情况,积极抢救伤员,妥善处理死亡人员遗体,及时清理、登记、移交死亡人员遗物。

第五十五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协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14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为事故死亡人员举行悼唁仪式。悼唁仪式应当尊重民族习俗,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一起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举行集体悼唁仪式。

第五十七条 各级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好抚恤、评残、赔偿、补偿等工作。

第六章 事故责任追究

第五十八条 发生事故,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造成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后果,以及具体情形、责任大小、影响程度,依据公安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各级警务、督察、干部、纪检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检查和督办,责任追究的结果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各总队、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15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17篇:部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规划

文章标题:部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规划

二00五年我营管理工作将以集团军和团《二00五年管理教育工作指示》为依据,贯彻依法从严治军的原则,突出抓好“五个规范”的落实,紧紧围绕“强化意识,树好形象,卡住关口,抓住重点”的管理工作思路,在正规四个秩序和提高干部骨干管教能力让下功夫,重点解决管理层次不高的问题,实现营连“十五”,

争创管理先进营的年度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教育,不断打牢官兵思想基础。

教育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和军队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明显增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只有坚持思想为先的原则,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在吸取去年我营管理工作成功的基础上,重点在“四个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条令条例、法纪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扎实打牢官兵讲安全、讲服从的思想基础。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时间,确保教育的经常性。坚持每月落实法纪教育,增强官兵法纪意识;落实每周星期六上午第一个小时进行条令条例和安全常识的学习教育,强化官兵条令观念;结合官兵思想实际,适时进行随机教育,确保官兵思想不滑坡,安全树的牢。二是严格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教育前都要认真进行备课示教,并由营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备课质量不过关的不上台,教案不熟悉不上台,确保教育效果的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日记一条,周学一节,月考一次”的办法,本着“牢记本职的,掌握共同的,熟悉基本的,了解相关的”的原则,搞好条令条例和安全规定的学习。通过教育学习达到营队按条令运行,干部按条例带兵,战士按条令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制度,严格执纪,在从严治军上狠下工夫。

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证,执纪是前提,加强营队的管理教育,其核心是依法从严治军,严格执行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大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在八小时以外人员的管理上,实行“三控一管”;对临时外出人员严格实行“两证一条”管理;在重大节日和节假日派出纠察,实施全程监管;对重点人员实行分负责,责任承包,谁出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二是严格纪律规定,决不迁就照顾。连每周,营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和《两个经常工作分析会》大力表彰在管理教育中敢管,会管的先进个人,对不服从管理的个人亮黄牌,对屡教不改的和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的骨干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不留面子,不纵容。三是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制度。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能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纪律中,人人都在管理中。四是深入开展“学职责,尽职责,查职责”活动。坚持制度重在落实,我们将严格从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把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各职人员的作用,对官兵执行规定的情况,坚持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考核讲评。

三、用心培养,加强士官队伍建设。

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士官素质,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把士官“按干部培养,当战士管理”是我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在实际运行中效果较好,今年我营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使之明确自己不再是普通一兵,要认清自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引导他们做履行职责的模范,做遵规守纪的标兵,做钻研本职业务的尖子,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榜样。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结合旅团士官培训计划安排,从士官成长进步和能力素质的提高出发,鼓励士官自学,函授,积极参加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从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对上级培训的士官,要求他们必须带着成绩回来;把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士官培训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组织干部授课辅导,或集体进行难题会诊。三是严格管理,不迁就照顾。我们制定《士官量化管理细则》采取营连考,群众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全过程对士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每季度公布一次,结合每月对士官的德、能、勤、绩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讲评,与士官的成长进步挂钩,以促进士官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充分信任,大胆使用。士官一般政治素质好,有熟练的专业技术,在兵中有一定威信,因此我们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敢于把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们,让他们在专业训练中传知识,当参谋,在经常性管理教育中当助手,当干部缺编时,让他们代理职务,负责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特长。

四、正规秩序,注重养成,提高官兵的文明素质。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既是管理教育的核心内容,又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我们将严格以旅(团)《管理教育工作指示》为依据,规范连队“四个秩序”,从干部到战士,从硬件到软件,每个环节,每个部位,逐一规范统一。在内容上,重点规范生活秩序,在时间上以八小时以外为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加强“三部一班”秩序的正规。在官兵中牢

第18篇:部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规划

二00五年我营管理工作将以集团军和团《二00五年管理教育工作指示》为依据,贯彻依法从严治军的原则,突出抓好“五个规范”的落实,紧紧围绕“强化意识,树好形象,卡住关口,抓住重点”的管理工作思路,在正规四个秩序和提~部骨干管教能力让下功夫,重点解决管理层次不高的问题,实现营连“十五”,争创管理先进营的年度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教育,不断打牢官兵思想基矗

教育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和军队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明显增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只有坚持思想为先的原则,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在吸取去年我营管理工作成功的基础上,重点在“四个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条令条例、法纪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扎实打牢官兵讲安全、讲服从的思想基矗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时间,确保教育的经常性。坚持每月落实法纪教育,增强官兵法纪意识;落实每周星期六上午第一个小时进行条令条例和安全常识的学习教育,强化官兵条令观念;结合官兵思想实际,适时进行随机教育,确保官兵思想不滑坡,安全树的牢。二是严格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教育前都要认真进行备课示教,并由营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备课质量不过关的不上台,教案不熟悉不上台,确保教育效果的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采劝日记一条,周学一节,月考一次”的办法,本着“牢记本职的,掌握共同的,熟悉基本的,了解相关的”的原则,搞好条令条例和安全规定的学习。通过教育学习达到营队按条令运行,干部按条例带兵,战士按条令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制度,严格执纪,在从严治军上狠下工夫。

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证,执纪是前提,加强营队的管理教育,其核心是依法从严治军,严格执行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大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在八小时以外人员的管理上,实行“三控一管”;对临时外出人员严格实行“两证一条”管理;在重大节日和节假日派出纠察,实施全程监管;对重点人员实行分负责,责任承包,谁出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二是严格纪律规定,决不迁就照顾。连每周,营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和《两个经常工作分析会》大力表彰在管理教育中敢管,会管的先进个人,对不服从管理的个人亮黄牌,对屡教不改的和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的骨干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不留面子,不纵容。三是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制度。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能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纪律中,人人都在管理中。四是深入开展“学职责,尽职责,查职责”活动。坚持制度重在落实,我们将严格从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把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各职人员的作用,对官兵执行规定的情况,坚持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考核讲评。

三、用心培养,加强士官队伍建设。

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士官素质,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把士官“按干部培养,当战士管理”是我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在实际运行中效果较好,今年我营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使之明确自己不再是普通一兵,要认清自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引导他们做履行职责的模范,做遵规守纪的标兵,做钻研本职业务的尖子,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榜样。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结合旅团士官培训计划安排,从士官成长进步和能力素质的提高出发,鼓励士官自学,函授,积极参加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从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对上级培训的士官,要求他们必须带着成绩回来;把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士官培训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组织干部授课辅导,或集体进行难题会诊。三是严格管理,不迁就照顾。我们制定《士官量化管理细则》采取营连考,群众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全过程对士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每季度公布一次,结合每月对士官的德、能、勤、绩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讲评,与士官的成长进步挂钩,以促进士官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充分信任,大胆使用。士官一般政治素质好,有熟练的专业技术,在兵中有一定威信,因此我们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敢于把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们,让他们在专业训练中传知识,当参谋,在经常性管理教育中当助手,当干部缺编时,让他们代理职务,负责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特长。

四、正规秩序,注重养成,提~兵的文明素质。

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既是管理教育的核心内容,又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我们将严格以旅(团)《管理教育工作指示》为依据,规范连队“四个秩序”,从干部到战士,从硬件到软件,每个环节,每个部位,逐一规范统一。在内容上,重点规范生活秩序,在时间上以八小时以外为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加强“三部一班”秩序的正规。在官兵中牢固树立“我是标兵,全连正规”的思想,积极开展评比竞赛活动。每月树立一批秩序正规的班、排、个人,每季度评出一个“四个秩序”正规的连队。

管理教育贵在养成,也难在养成,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在规范养成上狠下工夫。一是抓“十五个三”的养成训练。营成立“十五个三”养成动作示范班,让官兵示范观摩,以点带面,带动全连;每周安排两个早操时间进行养成动作训练和会操,打牢养成基础,提高养成标准。二是从抓干部、士官入手,带动养成。干部、士官形象的好差,最具说服力,为此我们将开展“周赛月评”活动,每月评出1-3名养成好的干部和3-5名养成好的士官,并对养成较差的干官、士官进行曝光,以此推动营队养成水平的提高。三是从检查督导入手,推动养成。严格的养成,必须加强检查和督导,否则就会时断时续,就会失去真正的意义。我们将采劝三纠”方法,即官兵互纠,连队自纠,门卫随纠的方法,来促进官兵日常养成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标语、小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文明带兵、文明服务

、文明值勤”和“读好书、唱好歌、做好事”等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养成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事故案件的预防工作。

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乾坤,左右乾坤;不是全局,牵涉全局。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可以带动和促进全面建设。我营将从以下入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健全安全组织。营连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排有思想骨干,班有安全员。班每天对安全工作进行小讲评,连每周对安全形势分析,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牢牢把握安全防事故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强化官兵的安全意识。组织官兵认真学习各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针对季节特点抓好预防事故常识的教育,严格落实每周六上午的安全常识教育,提~兵安全防范意识,在全营叫响“我不出事,连队安全,营队安全”的口号。三是加强检查督导。连每日、每周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营利用干部、士官早~时间进行讲评,及时纠正,把安全工作想在前、做在平时,防患于未然。

第19篇:关于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

安全是部队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基本标志,是部队全面建设好坏的综合反映,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一】

安全防事故工作是部队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是部队保持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障。针对当前部队事故案件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部局、总队于xx月x日召开了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剖析今年以来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原因,要求各级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研究部署加强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因此,当前在开展部队全面建设中,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尤为重要,因为它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漂浮。否则,思路再清晰,措施再具体,标准定得再高,也只是空谈。为此,本人认为抓好当前部队安全工作应坚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坚持在群策群管上下功夫,上下合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实

一是党委要统揽抓。各级要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安排工作时,要坚持把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一道部署;在督查部队时,要重点查找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隐患;在下基层蹲点、指导工作时,要着力帮带基层提高预防事故案件的能力;在总结讲评时,要着重讲评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总结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后进。

二是主官要亲自抓。各级军政主官要切实担负起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神圣使命,要结合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亲自讲评部队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结合每月的行政例会,亲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结合下基层检查调研工作,亲自查纠不安全因素和事故案件苗头,促进安全工作落实。

三是机关要合力抓。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落实部门归口督导机制,及时通报安全工作情况,以便跟进做好防范工作。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真情实况,发现问题要当面说清,遇到问题要一查到底,形成部门联动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四是基层要具体抓。各基层单位在思想上,要坚持搞好安全教育,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在管理上,要明确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和事关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重点时段,并明确负责人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的基层安全工作网络;在组织上,要建立健全基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狠抓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安全管理和值班、执勤制度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小、散、远单位的管理,防止管理的失控。

五是人人参与自觉抓。要加强经常性的安全工作常识教育,切实打牢官兵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官兵刻苦钻研执勤技能和操作规程,消除潜在隐患;经常组织官兵学习相关的安全防事故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要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强化官兵的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骨干在前沿阵地上的“观察员”、“信息员”、“战斗员”和“指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有效地遏制,正确地处理不安全因素,不断消除“盲区”,共抓齐管。

二、要坚持在按章办事上下功夫,下大力规范部队安全工作秩序

一是要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对安全工作要负总责,军政主官要负全面责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首长的领导下搞好协调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业务分工,对本部门负全责;基层单位由军政主官共同实施,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基层思想骨干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因素和苗头,协助领导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各级组织都有责任,人人肩上都有担子。

二是要完善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安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形势分析、安全检查、谈心交心和点验等制度,使各级在抓安全工作中有依据、有标准。

三是要严格规范。各级对各项安全工作的制度和规定要进行细化和规范,把难落实的工作制度化,把难操作的工作具体化,使之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强化督导。各级在下基层督查时,要沉到末端,一项一项、一点一滴地把工作督导到位;注重方法得当,讲究既看\"病\"又给药,做到传方法与引路子的有机结合,依靠基层组织解决问题。同时,作为上级机关还要抓好跟踪督导工作,多杀\"加马枪\"、多搞\"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工作浮于表面,抓落实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三、要坚持在强根固本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层次和质量

提高安全工作的层次和质量,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大力提高人的素质。

一是重点解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的问题。抓安全工作要经常教育和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系统管理思想,着眼整体,区分层次,按级负责,落实\"全时制\"、\"全员额\"、\"全方位\"管理意识,消除安全工作的\"盲区\"和\"死角\";要牢固树立目标管理思想,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各个层次、各类人员的管理责任;要牢固树立动态管理思想,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正确对待新生事物,积极探索新生事物的特点与规律,不断总结新鲜经验。

二是要突出解决官兵知法懂法问题。在内容上,搞好理论、思想、知识、职能、纪律等多方面的教育;在形式上,注重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有形教育与无形教育、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专题教育和随机教育、部队教育与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做到多种方法并举;在手段上,让思想教育、传媒教育、文化熏陶、管理约束、法纪规范等多管齐下,以儆效尤、切实形成合力。

三是要大力解决各级干部事业心责任心的问题。要加强部队适时的教育整顿和对干部的定期讲评制度,并结合群众评议、典型引路等措施,不断强化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进一步深化干部量化考核机制,注重激发干部的潜在积极因素,使各级干部认清责任,排除私心杂念,端正对党、对人民、对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四是要着力解决专业技能的问题。各级要立足现有条件,充分发挥教育训练的主渠道作用,借助地方、社会、家庭等多方面力量,帮助官兵提高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以及执行特殊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人为不安全因素和潜在的不安全隐患。

四、要坚持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努力谋求安全工作的最大效益

一是要注重改善安全工作环境。既要优化人际环境,创造出团结奋进、健康纯洁的氛围;又要优化文化娱乐环境,创造出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氛围;还要优化生活环境,创造出舒心宜人的氛围,使广大官兵切身感受到部队大家庭的温暖,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

二是要积极加强安全工作研究。如:针对官兵思想成分复杂,针对\"酒绿灯红\"影响大,针对当今社会信息传播交流快、对外交往联系方法多,针对执勤、执法管理难度大等新带来的问题,应加大研究力度,多探索有效的部队管理方法。

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二】

为进一步加强部队内部管理,杜绝案件、事故及违纪行为的发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支队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自7月6日起,勤务中队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实施计划,切实落实各项基本活动,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在积极动员官兵安全意识,增强部队安全教育的同时,我也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深刻的探究和思考。我认为:安全工作需要抓制度、抓落实,但更重要的是有一只无形的手,要有一个无形的网,时刻关注我们的领导,我们的干部、我们的风气、我们的素质。如果把这些问题都解决好了,我们的安全工作应该是一个很长久的、很长远的安全稳定局面。如果所有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安全稳定这样的问题能够长远考虑,用一些慢功夫,多做培养、营造、打基础的工作,我们广西边防总队就一定能创设一个安全稳定的大局面能,使我们共同工作、生活的环境更加安全、快乐、幸福。通过学习提高阶段中的授课,加上自己的思考和探究,现将我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清此次活动对于维护特定时期部队安全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意义。在活动中,我们首先要克服自满情绪和厌战情绪,不能存在着“无啥可整”的自满情绪,缺乏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此,我们要反骄破满,着眼部队长远建设的需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层次,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是要真正做到“问题不查透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变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使广大官兵的安全意识、条令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部队管理教育、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要根据任务实际,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落实,务必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保证此次活动既要有声有色,又要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同时,在为的干部要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在武器枪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上要严格管理。

三是要按照部局“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体部署和总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深入动员,真抓实干,督导所属部队认真搞教育、深入查隐患、强力抓整改,确保各类矛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和化解。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必须要有务实敬业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敏感性。活动伊始,我积极召开军人大会,对全体官兵进行了深入动员,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同时,我按时开展安全教育,对一些已经发生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通报和预防,确保了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解决问题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散手、不见成效不松劲。只要我们各级都能端正抓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都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扑下身子抓工作落实,就一定能够确保部队内部的持续安全稳定。

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三】

根据大队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我所党支部召开了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三级安全工作讲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公安边防部队的特殊性和确保两个稳定的重要意义。公安边防部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的保障力量,公安边防部队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警-察又是部队。既具有军事性,又是一只执法力量。虽然公安边防部队是现役,执行的是部队条令条例,但公安边防部队不仅要完成军队具有而公安机关不具有的边境执勤巡逻、抵御外来侵略、扞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同时还肩负着军队不具备的执法办案,防范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同时,公安边防部队大都处在偏远地区,代表国家履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维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职能。

二、防微杜渐,预防为主

维护内部安全稳定是一件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必须要从政治思想教育上狠抓落实。坚持不懈地开展法纪教育和条令条例教育,使官兵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实践证明,通过不懈地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及条令条例和“五条禁令”等学习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广大官兵依法执勤、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很大帮助,这也正是部队内部稳定所需要的。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深刻分析当前影响部对内部稳定的因素及不稳定的危害性,要结合警示教育,分析部队内部不稳给官兵家庭,给部队建设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时刻警示广大官兵。要准确把握部队易出问题的不同时期,担负的不同任务,所处的环境,人员的个体差异等,有针对性的抓好预防,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保持部队稳定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端正指导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地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全面预防、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强化军政主官责任。主官要对部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执行安全工作法规规章,尽职尽责,敢抓善管,为部属作表率。定期分析部队的安全形势,有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部队履行安全职责。

二是增强责任心。一级管一级,落实责任制,培养领导和党员骨干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才能确保稳定工作处处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内部的安全稳定。

四、落实制度,严明纪律。要做到内部稳定

一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把每一项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位官兵,对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批评指正。

二要严明纪律,对于不按制度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查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及时给予严格惩罚,以警示教育部队,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四】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新的历史时期,我军面临打得赢和不变质两大历史性课题的考验,管理教育具有更加重要地位作用,成为军队建设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安全工作关系到部队的战斗力,关系到部队的稳定,关系到部队正常工作秩序,关系到军队形象和军民关系。有的事故涉及地方群众,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引发军民纠纷。民族问题和社会问题,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因此,做好安全工作,对于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维护部队稳定、社会稳定、边防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都具有重要意义。安全重于泰山。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官兵的思想实际,抓好部队安全工作的地位。作用、意义的教育,不断克服模糊认识和不正确的思想情绪,增强做好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尤其要充分认识部队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特点和环境的复杂性,充分认识实现安全工作任务与目标的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当前,由于少数单位没有抓住重点及个别人员的玩忽职守,部队重大事故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部队全面建设。我们一定要吸取沉痛教训,在全面预防、普遍抓落实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尤其要把人员管好,把车辆管住,把枪弹、易燃易爆物品管严。只要我们切实抓好重点人、车辆和枪弹、易爆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重大事故案件就能够得到遏制。安全重点是动态的、变化的、具体的。各级领导要根据形势、任务、季节、官兵思想的变化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增强安全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突出重点,从严治军,把握部队安全工作的关键

治军之道,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要解决事故案件多的问题,必须突出重点,从违法违纪抓起,从各级干部的责任心抓起。一是解决官兵知法懂规矩的问题。从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看,不少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为官兵不知法、不懂法造成的。各级要认真组织部队进行经常性的条令条例等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官兵熟悉法纪内容,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部队安全工作奠定基础。此外,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也是部队事故案件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案件,不死人不报,死了人也不及时报;有的上级不追查不报,追查时不如实报;还

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企图蒙混过关。从而,使正气得不到伸张,邪气得不到压制,事故案件不断,这种状况必须予以纠正。切实做到凡是发生事故案件,情况没查清不放过,责任没分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在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该哪级负责的就哪级负责,该处理谁就处理谁,该处理到什么程度就处理到什么程度,决不迁就照顾。其目的是以做效尤,调动各级工作的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把部队安全工作做好。

二是解决各级干部事业心的问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部队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干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才会一心扑在本职工作上,才会想方设法抓好部队安全工作,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认真分析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无一不与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关。要搞好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必须增强各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个问题不解决,部队安全工作无论采取什么措施,使用何种方法,效果都是不大好的。各级要采取教育整顿、定期讲评、群众评议、典型引导、正确奖惩等措施,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使各级干部真正认清自己的责任,排除私心杂念的干扰,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部队建设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为部队安全稳定、边防安全稳定、社会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三、要研究特点,探索规律,掌握部队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遵循客观规律,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近年来,各部队普遍加强了对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了新形势下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随着国家改革与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军委关于新时期战略方针的确立和新的改革政策的出台,军队建设包括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认真解决。当前,部队安全工作迫切需要研究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要研究管理对象出现的新变化。针对独生子女多、入伍前经历多样、独立意识较强等特点,探索对不同对象的有效管法。二要研究管理环境出现的新变化。针对酒绿灯红影响大、信息传播交流快、对外联系交往多等新特点,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管法。三要研究国家、军队改革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针对社会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兵役制度改革以及武器装备不断更新的特点,探索适应改革和发展新要求的有效管法,尤其要重点研究如何加强对士官队伍的管理,切实解决士官管理失控、违法违纪、发生事故案件多的问题。四要研究坚持训管结合,以训促管的有效方法。把科学管理与严格训练和自觉养成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部队的正规化建设。五要研究干部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针对部分干部事业心减弱、能力素质偏低等特点,探索提高干部队伍管理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有效方法,发挥各级干部在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六要研究车辆安全管理和武器弹药安全管理的新办法。坚决刹住车辆事故和涉枪弹案件。七要研究领导机关做表率、直属队当样板的问题。要下大力克服领导机关作风飘浮、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解决机关工作随意性大和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形成抓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的合力,增强工作指导的有效性。

四、要加强领导,改进作风,狠抓部队安全工作的落实

江主席指出:管理工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很细致、很艰巨的工作,各级党委务必加强领导,在抓根本、打基础、求实效上下功夫,真正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江主席的论述为我们做好部队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党委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通盘筹划,科学安排。要坚持党委负总责、主官负全责、主管领导负重要责任;职能机关要主管,业务机关要对口挂钩管,其他机关要主动管;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真正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领导一定要端正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实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放在部队战斗力建设上,防止和克服工作漂浮,做表面文章,报喜藏忧,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师以上领导要坚持跟踪指导,分类指导,旅、团领导要坚持面对面的领导,具体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要坚持下基层蹲点等制度,深入调查研究,解剖麻雀,及时发现和解决带倾向性的问题,纠正和严肃查处存在的问题,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部队安全工作心得体会【五】

安全工作作为反映部队管理教育水平的镜子,既是经常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告诉我们,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手段、条件的约束、管理和规范,同时更要靠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和觉悟来达到。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奠定安全工作的思想基础在发生事故案件的诸多原因中,组织纪律观念差,法纪观念淡薄,违反条令条例、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就必须从思想入手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人的素质,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氛围。

(一)要筑起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抓紧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根本。人的控制力,容忍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有崇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品行,严明的政策法纪观念,懂得真、善、美的人,是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失败以及各种意外变故的。因此,必须经常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革命人生观教育,使官兵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尽快成熟,在实践中划清是非界限、荣辱界限,增强光荣感,责任感,这样就能从思想上消除发生事故、案件的因素,打好安全工作根基。

(二)要增强安全防事故的能力,注意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基础。事故往往发生在思想松懈麻痹的瞬间和片刻,头脑中意识减弱就会带来行动的偏差。因此,安全工作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让安全意识在头脑中牢牢扎根。安全意识不仅体现在重视安全上,还应明确如何防止事故和保证安全上,尤其要善于引导官兵从耳闻目睹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学到知识,培养把事故、案件消除在萌芽阶段,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能力。

(三)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是保证。经常性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是部队建设的重要环节,两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承,都是以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本职任务为目的,都是把人作为工作对象。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经常性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各类事故、案件就能有效地得到预防,安全管理工作就会更有深度和水平。加强对人员的管理、监督,使人人都在组织中,处处都有人管理。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成效

要把安全防事故工作变为广大官兵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需要针对官兵的心理状态,调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手段,生动、活跃、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工作。

首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作用。增强党团组织的核心力量,动员团结党团骨干和广大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安全组织,健全群众性安全防范网络,做到事故苗头一出现就有人抓,异常情况一露头就有人报,违章违纪行为一发生就有人管,把苗头扼死在“出土”之前。其次,是大力宣扬先进典型。根据年轻官兵好学上进,不甘落后的心态,在队伍中经常开展“安全标兵”、“遵章守纪模范”、“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并及时总结评比和表彰鼓励,使先进典型榜上有名,官兵学有榜样,讲安全蔚然成风。再次,是应正确实施惩罚。对发生事故者必须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布,达到处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的。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预防和化解不安全因素

事故案件的形成,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联系、发展的内在成因。只要我们着眼预测,增强超前意识,掌握人的思想变化规律和端倪,收集思想管理信息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就能够把握事故、案件的发生规律和特点。

首先,抓好对人的管理。人是队伍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因素。任何事故的发生,人的因素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事故的预测要从人开始,做好容易发生事故、案件的重点人的工作。其次,是抓好动态管理。边防部队执法执勤任务重,人员、船艇、车辆出动频繁,而且具有急、难、险特点,易引发各种事故,必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把预防工作作在前。再次,是抓好时机管理。及时抓管理,不失时机做好思想工作,才能有价值,

任何失去时机的管理教育只能是“亡羊补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个时机,即执勤训练时、分散执行任务时、节假日时、探亲休假时。这些时期人员思想活跃,受外部影响大,易出漏洞,易发生事故案件。如果抓住时机,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就一定能较好地从主观上消除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达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第20篇:部队管理

带兵人要达到三种境界

 2011年01月21日 16:40:36作者:陈春灿

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边防部队管理领导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广大基层干部感受最明显、最深刻的就是兵越来越难带。基层干部如何才能成为新形势下的优秀带兵人?笔者以为,需要通过“修炼”达到“三种境界”。

要达到使战士“不敢不服从管理”的境界

此谓“力服”,就是领导者依靠上级组织所赋予的行政权力去实施管理。首先,它要求带兵人要有良好的自身形象。无论是执勤、训练、工作、,还是学习、生活等方面,带兵人都应该以“一人一杆旗”的标准,努力塑造好自身形象,以实际行动当好战士的引路人,表里如一,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用人格的力量保证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卓有成效。从当前部队的情况看,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安心基层,勤政敬业的形象;二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形象;三是身先士卒,勇挑重担的形象;四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形象;五是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的形象。其次,要依法按章管理部队。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从点滴抓起,通过一事正规达到事事正规,通过一日正规达到日日正规,从而建立起良好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将战士时刻置于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再次,必须赏罚严明,违法必究。要树立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法规意识、权威意识,维护其严肃性。要“奖章挂到具体人的脖子上,板子打到具体人的屁股上”。对于执行法规纪律好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纪违法者,要不唯上,不唯亲,不唯私,坚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要达到使战士“不能不服从管理”的境界

此谓“才服”,是领导者凭借自身的才能和水平去实施管理。首先,它要求带兵人要熟悉和掌握部队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纲要》、《要则》、《细则》、条令条例等有关部队建设的法规制度,揭示了部队基层建设的规律,规范了部队基层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我们抓部队管理的基本章法。因此,带兵人要结合基层管理的实际,狠抓条令条例的学习,解决“懂”的问题;加强条令的训练,解决“会”的问题;严格执行条令,解决“做”的问题。要联系实际,干什么学什么,边干边学,边学边用,做基层管理的明白人。其次,带兵人要成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多面手”。除了会做本职工作外,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比如基层单位的教导员,除了会做政治工作,还要懂军事、懂后勤、懂行管。否则,站长不在时军事你如何组织?司务长乱下帐你怎能发现?行政管理中一些重点规律你怎能掌握?另外,在当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还要注意加强学习。学习高科技知识、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新形势下部队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对战士说“照我做”、“跟我上”、“和我学”,管理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再次,要知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带兵亦是如此。要对战士的家庭婚恋、成长进步要求,尤其是当前利益关系调整给战士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影响等情况心中有数,做到对战士的一言一行皆收眼底、一举一动尽装心中,善于见微知著,洞察秋毫,不被假象、谎言等所蒙蔽,这样做起管理工作来才能有针对性,预见性、实效性。

要达到使战士“不忍不服从管理”的境界

此谓“德服”,是领导者运用高尚的人格力量去实施管理。优良的品德素质是走好人生道路的必要条件,也是带兵、管理部队的资本。首先,它要求带兵人要做战士的兄长。在思想上对战士要常开导,激发战士的上进心,使他们树立起远大的革命理想;在工作上要常帮助,尤其是当战士犯有过失和错误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战士,切实帮助他们吸取教训走正路;在生活上要常关心,把战士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头,能够为战士的长远着想,想办法搞好物质文化生活,努力创造条件,使他们多学一些本领,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战士敬重你、信任你,怎忍心不服从管理?其次,要当好战士的老师。部队是一所大学校,战士就是这所学校中的学生,带兵人作为战士警营中的老师,能否把战士培养成利国利军利民的栋梁,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我们的带兵者要为人师表,言行一致,用良好的品德和行为去带动和影响战士,为战士树立立身做人的榜样,教战士以真知、新知、有用之知,满足战士的成材需要,做战士成材的

引路人。再次,要做战士的朋友。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战士,尊重战士的人格、尊重战士的民主权利、尊重战士的正当要求,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要以深厚的感情关心、爱护战士,关心战士的生活疾苦、关心战士的成长进步、关心战士的生命安全,做战士的贴心人。当你与战士打成一片,建立起了亲密朋友般的感情,战士接近你了,信任你了,自然就不忍不服从管理了。

通联:云南红河州红河边防支队陈春灿

邮编:661100电话:13988060249

审稿:江晓权(政治处主任)

重视解决新兵私自离队问题

近几年以来,新兵私自离队现象在部队.尤其在沿海地区的作战部队更为明显,成为困扰部队新兵训练管理久治不愈的顽症,迫切需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新兵私自离队的原因

通过对沿海某部近3年发生私自离队问题的调查分析.新兵私自留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管理教育方式不当引发的。新兵连管理教育方法不当,工作缺乏针对性、有效性.会诱发新兵私自离队问题的发生。如带兵骨干方法简单急躁.管理教育存在较大盲动性和随意性;对新兵自尊心的漠视和淡化,片面地强化训练;对新兵自控能力弱的特点不做深人帮助疏导,一味地强调执行和服从。

二是地方征集把关不严引发的。调查发现,某部新兵私自离队中.不少人入伍前有劣迹或身体不合格或非自愿从军的青年,经过军地协调,有的退回原征集地。

三是网迷网虫网瘾诱发的。随着互联网和网上游戏的普及,不少新兵在入伍前就是典型的\"网虫\",部队的紧张生括节奏.难以压抑其根深蒂固的网瘾,往往会导致无视部队纪律,甚至发展成偷盗现金等行为而外出过网瘾。

四是课余时间管控松懈引发的。由于正课时间新兵连的训练管理和政治学习等活动多.管理比较严格.私自离队的想法难以实施。八小时以外和执勤公差等时机,领导干部骨干的管控稍有疏忽,个别新兵便利用这段时间私自外出,私自离队的问题多数发生在这个时段。

五是心理疾病引发的。近年来,新兵中独生子女多,其独特的成长历程,养成特殊的个性习惯,生理心理与非独生子女差异大.极易产生逃离部队的冲动性想法。某部新兵私自离队90%为独生子女,其巾60%以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个性孤僻、心胸狭窄、思维偏激或自闭等倾向。

二、防止新兵私自离队的对策

一要正视问题.提高认识。各级领导、机关和新兵连干部骨干要增强政治敏感性,要从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认识新兵私自离队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新兵私自离队的问题,不仅直接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而且不同程度影响部队安全稳定形势和新兵成长进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修订细化量化现行政策规定,强化接兵干部责任心,确保新兵质量;要加强新兵连管理工作,选准配强新兵连干部骨干;增强军队

对应征青年筛选的主动权,加大对地方征集动员部门的腐败惩治力度。同时,对已经发生的新兵私自离队问题要不遮掩、不袒护、不推脱.严奁细办.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二要联系实际,强化管教。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新兵思想实际进行教育,认真研究新兵依赖性大、自尊心强、思想活跃和自控能力弱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疏导。教育要有经常性.要加强新兵的人生观和生活观教育,清除不恰当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观念;要坚持\"两个经常性工作\"经常抓.抓经常,把管教工作做实做细。教育要有广泛性,要及时建立新兵信息网络,充分发挥思想骨干队伍的作用,使人人参与教育,人人接受教育,做到相互临督,发现苗头及时报告.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建立部队、社会和家庭三方的教育联系机制,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做工作,确实使新兵尽快适应紧张军营生活。教育要有实效性,对新兵的管理教育不仅要讲好大道理,而且要对他们所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予以认真协调解决。

三要严格制度.严格管理。自先.要从\"头\"严起。各级领导、机关要加强新兵连的指导检查.连队干部要给十兵做表率,做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模范,做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模范.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的模范。坚决克服严下不严上、严新不严老、严兵不严官的倾向。其次,要从制度严起。要依据条令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严格规范新兵的训练管理和各种括动.防止在人员、时间和范围上出现\"空当\"和\"死角\",使人人都处于严密的组织管控之中和严格的纪律约束之中。第三,要从班长严起。要加强监督,对新兵班的训练管理,不但要注重成绩质量,而且要检查完成训练管理过程中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条令条例;要允许新战士按规定向上级反映情况.不能以\"按级管理\"为理由压制或打击报复;要定期组织对班长评议.对形象差素质低的班长要坚决调换.切实防止由于班长骨干管理不当导致新兵私自离队问题的发生。(作者:94895部队后勤部副部长)

安全工作应做到“三个不放松”

 2011年01月26日 18:54:59作者:陈春灿

安全工作应做到“三个不放松”

透视近年来的各类事故,无一不与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把不住规律、抓不住重点有关。因此,做好安全工作,必须要牢牢抓住以下“三个不放松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牢牢抓住安全管理不放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安全管理才会摆正位。一是要强化全局意识。抓好安全工作既是形势所需,任务所求,也是各级领导职责所系。因此,一定要把安全工作上升到对官兵生命负责、对部队长远建设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摆正位置,常抓常议。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讲,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力,是最大的事故隐患,因此,必须强化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之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职司责,一门心思抓落实。三是要强化预防意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故案件的发生既有必然性,又有偶然性;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只有掌握规律,积极防范,才能确保安全。因此,抓安全工作重在防,既要注意解决眼前的问题,更要注意抓好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工作。

二、在工作指导上要牢牢抓住特点规律不放松

任何事物都有其特点规律,只有抓住特点规律,工作指导才会有针对性。安全工作也是如此。一是要超前预测。事故案件的发生一般经过萌芽、发展、爆发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有一些迹象或明或暗表露出来。因此,各级领导要正确估量安全工作形势,搞好安全风险评估,注意抓住各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要常抓不懈。安全工作无时不在的特点,决定了抓安全工作

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安全形势要经常议,问题要经常找,措施要经常查,落实要经常抓,特别是要抓好制度落实,靠经常性制度措施的落实,保证经常性安全工作到位。三是要综合治理。事故案件往往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安全工作必须坚持综合治理,不能独立于政治工作、军事训练、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之外,也不能仅靠几个单位、几个部门、几个人去抓,必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把安全工作做好。四是要科学决策。安全工作不是孤立的,筹划工作、布置任务,必须通盘考虑,全方位思考;在工作指导上要结合具体情况,因地、因时、因人、因事而异,不能“大呼隆”,以增强抓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在工作重点上要牢牢抓住倾向性问题不放松

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辩证施治,是根治倾向性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是要找准问题症结,多管齐下抓教育。解决倾向性问题的关键是搞好思想教育。现在士兵中独生子女多、依赖性大、经历丰富、思想活跃,要根据他们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去做好思想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搞好社会、家庭的力量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环境。二是要“捕风捉影”,以“虚”促实抓整改。各级要善于从日常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捕风捉影”,从中掌握异情、了解心态、知晓动向,不断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学会“拿来主义”,把别人的教训变成自己的财富,无事当成有事抓,警钟常鸣,防患未然。三是要点面结合,以小见大抓治理。各级领导要见微知著,小中见大。特别是对倾向性问题,不能因“小”而不为,要把小事当成大事抓,才能争取主动,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通联: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红河边防支队陈春灿

邮编:661100

审稿:江晓权(政治处主任)

部队基层管理遇到的难点问题及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部队管理特别是基层管理遇到了许多难点问题,制约了部队全面建设的发展。研究如何解决这些难点问题,是当前管理工作面临的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一、基层酗酒滋事、私自离队、打骂体罚士兵等常发性问题难治理,必须在教育引导、严格纪律、优化内部环境上下功夫

酗酒滋事、私自离队、打骂体罚士兵等违纪问题屡禁不止,有的直接诱发了事故案件。导致违纪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上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渗透到了部队,部分官兵的纪律观念、服从意识有所弱化;部分战士当兵找出路的愿望强烈,再加上独生子女逐年增多,身体的早熟与心理的不成熟相交织,一旦愿望没有达到,极易走极端;少数单位对一些诸如打骂体罚士兵等违纪问题处理不严,客观上助长了违纪之风的蔓延;军营缺乏拴心留人的环境,特别是一些战士入伍前打过工、经过商、搞过推销,甚至当过“小老板”的,对部队单调的文化生活、严格的纪律约束和刻苦的训练不适应,出现了思乡、恋家、逃避的现象。要治理这些常发性问题,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用正确的教育引导。要加强我军性质、宗旨、职能教育,培养官兵爱军营、建功业的意识;要通过讨论会、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引导大家把远大理想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部队需要与个人愿望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官兵安心本职、献身国防的热忱。要深入进行我军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官兵确立正确的行为规范。组织官兵“昕传统报告、看传统影片”,开展“新形势下如何发扬艰苦奋斗、尊干爱兵、严守纪律的优良传统’,的专题讨论,强化官兵无私奉献、模范守纪的意识。要强化法纪教育,引导官兵自觉用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时时处处按条令条例办事,克服不假外出、私自离队、酗酒滋事、打骂体罚士兵等“涉法”现象。要利用典型的违纪事例,对官兵进行纪律教育,使官兵明确酗酒滋事、私自离队、打

骂体罚战士等给部队造成的危害,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给本人和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强化官兵的纪律观念。

二要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规范和约束官兵的言行,营造遵纪守规的氛围,对酗酒滋事、私自离队、打骂体罚士兵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不搞下不为例。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违反了纪律,都必须严肃处理,坚决纠正那种出了问题到处说情、千方百计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久拖不决的不良现象。要把单位执纪状况作为考察领导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半年组织由军务、保卫、纪检等部门人员,认真清查核实。要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违纪问题,适时完善措施,如对私自离队士兵实行军地双方共同教育等,借助政府和家庭的力量,督促军人遵纪守法。

三要用优良的环境拴心。要改善军营物质条件,集中驻防的营区,要建餐饮部、邮寄储蓄所、电话亭、士兵招待所、洗澡堂等基础设施,基层分队要建好伙房、食堂、晒衣场等,解决官兵吃水难、洗澡难、亲属来队食宿难等问题。要创造良好的文化活动环境,旅团应完善好“四场三室一部”(即篮、排、羽、足球场,广播录像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和俱乐部),并面向基层,为兵服务;基层分队应完善学习室、阅览室、俱乐部等,保证官兵学有场所,乐有工具,玩有条件。要多组织一些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格调高雅,集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活动,以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吸引官兵。

二、基层小散远单位、零星勤杂人员管理难正规,必须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上下功夫

小散远单位和零星勤杂人员居住散、条件差、任务杂、专业性强、牵涉面广、管理力量弱,松散乱现象、违纪问题及事故案件较多。据不完全统计,1994~1997年四年间我们发生的严重违纪及事故案件中,小散远单位和零星勤杂人员占75%,主要原因是领导力量弱,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把小散远单位和零星勤杂人员的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清加强小散远单位和零星勤杂人员管理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减少各种违纪和事故案件的重要方面;认清抓好小散远单位的管理与部队全面建设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小散远单位的管理摆到常议常抓的位置,纳入部队建设的整体规划,做到有工作安排,有检查督促,有考核讲评。

二要理顺关系,形成责任明确的管理机制。小散远单位和零星勤杂人员应按照隶属关系和工作关系归口管理,坚持合力统管、密切协作的原则,实行主管部门统管与业务部门专管相结合,以专管为主和责、权、利相统一的方法。在职责区分上,军务、保卫、战勤、战技部门要按照职责和管理要求进行全面管理,业务部门要实行专业对口具体管理。在管理形式上,相对集中居住的,要组成相当于连(队)、排、班的建制;对于比较分散,根--据条件实行划片管理,指定负责人;对有连以上单位又有小散远单位的,由上级授权连以上建制单位代管;对于单独执勤的小分队和零星人员实行承包管理;对脱离营区住院、集训、出差人员,实行委托式管理。军、师机关的公勤人员以部为单位、旅团机关公勤人员统一成立公勤队,并抽调相应级别的优秀干部任公勤队(连)长和指导员。公勤队按照建制连的要求,完善党、团和军人委员会组织,明确职责,实行统一食宿、统一教育、统一训练、统一管理,使小散远单位和零星勤杂人员思想、组织、管理不失控。

三要严格落实制度,努力使小散远单位管理与部队建设同步。小散远单位,无论人员多少、条件好差、任务轻重都要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落实教育、训练、管理、形势分析、检查评比、奖惩等制度,努力使小散远单位管理与部队建设同步发展。要针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小散远单位,依据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细则,明确内容、标准和要求,以此作为加强其正规化管理和检查评比的依据。要注意发现、培养、宣扬先进典型,努力在小散远单位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气氛,推动小散远单位正规化管理的健康发展。要注重改善小散远单位的工作、生活条件,创造一个落实战备、方便工作、拴心留人的好环境。

三、基层学技术、考军校、入党等热点问题难处理,必须在统一思想、立好规矩、树好形象上下功夫

学技术、考军校、入党等已成为基层的热点问题。对9个基层连队的53名基层干部调查,有二分之一的干部感到这些热点问题难处理,认为弄不好会得罪上级惹麻烦,得罪同事伤和气,得罪地方难办事。这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士兵为了学技术、考军校、入党等到处拉关系、找门子,不仅影响基层官兵的思想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也影响官兵关系和上下级关系,败坏了军队风气。要处理好这些热点问题,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实统一思想,把解决基层热点问题当做大事来抓。各级党委特别是旅团党委要认清解决基层热点问题是大事不是小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对部队建设和官兵成长进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好。要认清解决基层热点问题的有利条件,树立信心,理直气壮地做工作,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规定,充分依靠、信任广大官兵,讲公道话、办公道事,不为少数人和个人利益左右。要认清解决基层热点问题,是对上级的支持和真正负责,消除思想顾虑。只有坚持原则,才能心齐气顺,团结的质量才能提高;认清搞好军政军民关系,首先应把风气搞端正,树立军队的良好形象,同时积极参与军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为群众多办实事,这样才能使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健康密切。

二要立好规矩,把处理基层热点问题的措施定好。立好规矩是处理好基层热点问题的关键环节。首先要先议政后议事。对基层热点问题,要认真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掌握政策原则、标准条件,针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如针对士官选取和军校考生选拔中可能出现的档案材料弄虚作假、预选对象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制定不准选取、不准参加考试等详细具体的规定,确保优秀士兵、技术骨干能受到重用。通过先议政后议事,使想插手的人伸不出手,想说情的开不了口。其次要以公开求公正。凡上级要求公开的要彻底公开,上级没有要求而实际需要的也自觉公开,不打埋伏,防止内部掌握变成内部变通。如士官选取将选取程序、标准、要求以及预选对象等公布出来,让群众评议,最后把选取结果公布于众,使群众想的、基层推荐的、旅团党委决定的一致起来,达到官兵对热

点问题“看得见,管得着,有份的高兴,没有份的也服气。”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和机关经常深入基层征求官兵意见,对官兵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对官兵举报的问题,要彻底核实,做到有情况、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要注重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凡是需要解决和纠正的热点问题,纪委都要参与,确保监督到位。

三要率先垂范,把处理基层热点问题的形象树起来。各级领导机关率先垂范是处理好基层热点问题的关键。各级军政主官要带头,敢喊向我看齐,相互支持配合,发挥主导作用,违犯原则的事不打招呼、不暗示,对一些说情、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要反复讲清上级的要求和部队的规定,坚决不开El子,敢于唱黑脸。各级党委要严于律己,守好自己的阵地,不横攀竖比,坚持解决热点问题从自己做起,要求机关部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各级机关要严格要求,认真按原则办事,管好自己,不搞近水楼台先得“利”,主动代领导挡驾。对领导和机关插手热点问题造成影响的,要严肃查处,以纪律来约束其行为。

四、基层个别人、伤病残以及官兵家庭涉法等棘手问题难解决,必须在充分发挥军队、地方政府、军人家庭三位一体的综合效能上下功夫

近年来,基层个别人、伤病残以及官兵家庭涉法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给官兵思想和部队建设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成为部队的棘手问题。对于这些棘手问题的处理,仅靠军队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军队、地方政府、军人家庭三位一体的综合效能。

一要把政策用足,最大限度地挖掘军队内部的潜力。对于基层棘手问题,国家和军队都出台了一些法规,这对于较好地处理这些问题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各级要以对部队建设、对官兵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把政策用足。如:伤病残官兵的评残问题,要把评残的政策用足,基本符合条件的应当评,同时单位也要想办法从生活上关心他们、经济上资助他们、工作上照顾他们、思想上关注他们,让伤病残官兵切实感到部队的温暖,从思想深处感激、支持部队的工作。

二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取得密切联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帮助。处理基层涉及地方的棘手问题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帮助。旅团党委要主动与个别人、伤病残战士和涉法官兵的当地政府取得联系,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说明问题,取得他们帮助、支持,必要时,可派人与地方政府协商处理棘手问题。如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可采取军地建立巡回法庭的办法来处理。对于基层的个别人,可请求地方政府从不同的侧面做其工作,通过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促进棘手问题的及时、圆满解决。

三要积极与军人家庭建立经常性联系,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支持。军队上述棘手问题的解决,与军人家庭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分不开。基层单位要定期与军人家庭联系,及时通报官兵特别是个别人以及伤病残战士的思想反映和成长进步情况,介绍部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必要时,邀请军人亲属来队帮助做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支持。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把政策用足。如:伤病残官兵的评残问题,要把评残的政策用足,基本符合条件的应当评,同时单位也要想办法从生活上关心他们、经济上资助他们、工作上照顾他们、思想上关注他们,让伤病残官兵切实感到部队的温暖,从思想深处感激、支持部队的工作。

二要主动与地方政府取得密切联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帮助。处理基层涉及地方的棘手问题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帮助。旅团党委要主动与个别人、伤病残战士和涉法官兵的当地政府取得联系,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说明问题,取得他们帮助、支持,必要时,可派人与地方政府协商处理棘手问题。如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可采取军地建立巡回法庭的办法来处理。对于基层的个别人,可请求地方政府从不同的侧面做其工作,通过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促进棘手问题的及时、圆满解决。

三要积极与军人家庭建立经常性联系,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支持。军队上述棘手问题的解决,与军人家庭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分不开。基层单位要定期与军人家庭联系,及时通报官兵特别是个别人以及伤病残战士的思想反映和成长进步情况,介绍部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必要时,邀请军人亲属来队帮助做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他们的支持。

部队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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