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征地拆迁作风建设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29 08:36:55 来源: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我们学习科学发展观要突出实践特色,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在向莆铁路东新赣江特大桥的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中,面对战线长,环境复杂,时间紧迫,拆迁量大等各种困难,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工作思路,破解征迁难题,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为全桥快速推进创造了条件,为确保东新赣江大桥提前建成通车争取了时间。回顾和总结这一工作有以下体会和认识: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工作标准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保障

从整体上讲,铁路的建设会带来地方经济全面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体地看,它又会影响个别或局部地方的利益,尤其是直接影响到铁路工程沿线范围内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国家与地方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就会产生矛盾,而征地拆迁工作或与之联系的方面往往就会成为矛盾的焦点。正确处理好国家建设需要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不但关系到国家建设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同时更关系到当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要想圆满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就必文秘杂烩网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政策,就是讲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政策把握准确,标准使用得当。诸如林地、果园地的划分,水塘和精养鱼塘的划分,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分类,各项标准的掌握等等。如果没有严格的标准控制和实事求是的区别划分,在操作过程中是决然无法进行的。再则一些谋求私利的人采取说情,请客送礼,甚至贿赂进行通融,也有的提前进行建筑物的抢搭抢建,个别的还有造假虚报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蛮不讲理的人,现场起哄闹事,叫你无法开展工作。这些现象和问题也就考验着我们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原则性,其最后结果只能是依靠我们向人民群众讲政策,讲道理,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即使遇到具体问题,特殊情况,也不能乱表态,乱开口子,擅定标准,而只能是逐级反映,报请上级研究决定,统一妥善解决。

二、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征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力保证

为了支援铁路建设,地方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支援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践证明,他们是我们铁路建设的有力保障。进场之初,我们各级领导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交往,增强了信息交流,加强了工作配合。为了确保征地工作按期完成,县铁办领导下乡现场办公,集中签订征租地协议,个别村组有阻力,乡镇干部下村做工作,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项目部。当房屋丈量、实施拆迁时,县、乡干部亲赴现场作动员,督促拆迁;当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阻工,地方各级干部分别到现场劝阻,并认真听取和解决村民提出的合理正当要求。有的乡镇或村委会在征迁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主动自筹资金,及时垫付征迁补偿费用,促进了征迁进度。

xx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就是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一些地方、单位和沿线人民群众牺牲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除了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外,对于老百姓提出政策之外的合理要求,我们及时向业主和地方政府汇报、反映并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出补偿标准。为此,我们成功地解决了私营企业的开发用地问题;工厂、村小学、集体排灌站的拆迁问题;村民的鱼塘补偿、农村道路、水渠的改建、重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力的推进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了与农民群众的矛盾,并确保了他们应有的合法利益。

三、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机关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的法律保障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自古以来都公认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他们深知铁路的建设和开通将带来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但是对于一些私欲严重的人来说,他们则认为铁路修建对其个人又是一次“发财致富”的良机,为了达到捞取个人私利之目的,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打着“为民造福”的旗号,以某种利益和要求暂时不能满足为借口,挑拨是非,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拆迁,阻止正常施工,甚至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打击和制止,势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及正常的施工秩序。作为施工单位面对此种情况,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遵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和处理,切不可针锋相对,激化矛盾。只有公安机关才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种犯罪份子,才具有震慑作用,惩治一个,稳定一方,处理一案,解决一片。相信和依靠公安部门就要求我们工作中要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并适当帮助解决公安部门办案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调动他们办案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地方公安部门出警及时,打击有力,依法维护了东新大桥征地拆迁和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为我们构建了和谐的施工环境。

四,加强领导,分段包干,责任到人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保障

东新大桥全长27.3km,工程区段跨越南昌市、县的5个乡镇、17个行政村,为了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局、处指挥部及下属各项目部各级书记亲自挂帅,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同时组建了具体工作班子,并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进场初期,为了掌握征地拆迁的第一手资料,各项目部的征地拆迁人员,顶着炎炎烈日,穿行在河道、水塘和农田、庄园之中。通过现场勘测,分别绘制了地形地貌图、房屋拆迁、电力通讯迁改图。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书记们,充分发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深入乡村,走家串户,采用各种机会宣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铁路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厌其烦地给农民,尤其是被征土地和房屋拆迁户作宣传动员工作。正是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艰苦的工作,才得以取得征地拆迁的成果。

五、廉洁勤奋,任劳任怨,大公无私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思想保证

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它也是我们打造“阳光工程”、“廉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发扬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还要受得起委屈。为了搞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有的同志总结出应具备的三股劲,要过好二道关。就是要有说服教育的“磨劲”;忍辱负重的“忍劲”;坚韧不拔的“韧劲”,要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我们从事和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手中尺和笔,一分一寸、一笔一划都是国家和人民的钱和财,无论是有人通过请客送礼还是威逼利诱,都要做到经得起考验。实践证明,我们从事征迁工作的同志,思想是过硬的,作风是过硬的。有的项目部党工委书记由于经常深入村民之中,与群众打成一片,被村民誉为编外村支书。有的同志多次拒礼拒贿,顶住各种压力,坚持秉公办事。有的同志为了取得村民的理解和信任,主动担任村小学的校外辅导员,以此感化村民,沟通感情,多渠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他们以自已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党的形象,为企业赢得了荣誉,正象有的地方干部所赞扬的那样:“大桥局的干部真是廉洁守法的好干部!”

六、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作风保证

东新大桥由于战线长,工点多,规模大,

五、六公司共十个项目部参与施工,大兵团作战,团结协作尤为重要。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大家注重大局意识,维护整体利益,为了一个共同目标,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形成合力。从前期的土地调查,房屋丈量,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至在施工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五公司七项目部前期人员未到位,八项目部就主动协助承担了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在人员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随时进行调剂,各项目部自觉服从,有的项目部遇到阻力和困难,相邻项目部就主动进行支援,这充分体现了团队的精神,显示了团队的力量。尽管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但有了这种团队精神,我们同心协力,就没有无法逾越的难关。

七、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标准,注重环保和文明施工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党第一次把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它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体系,保护自然,爱护环境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科学发展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创新也给我们铁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深入贯彻这一理念,我们制订了一系列的施工作业标准和规章要求。诸如施工便道的修筑,红线沟的开挖,钻孔废浆、废渣的清运和存放,施工后场地的平整和绿化等,这些标准和做法都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利益。这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应该做到的,而且也是做好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实践证明:凡是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要求,认真做好环保、水保和绿化工作的,那里就很少出现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阻工问题。而有些阻工现象往往都是废水流入了农田、鱼塘,污染了环境等所引起的,不但要进行经济补偿,而且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这些教训尤为深刻。今后的施工中务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八、坚持统筹兼顾,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手段

xx同志曾经指出:“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我们才能真正处理好我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真正处理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全体人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形成广泛共识、集聚强大力量。”他还指出:“我们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按照统筹兼顾的科学原则,我们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正确分析地方乡镇、村集体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结合我们工程施工的实际,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谋利于民。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各项目部分别为村民修道路,改水渠,改造危桥;有的为乡政府搭车棚,为乡镇集体公共事业出力;特别是在临时工程的发包工作中,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优先照顾当地村集体和村民来承建。这些利民惠民工程的实施,让集体和个人都得到了实惠,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的高度赞扬,也为我们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如今,向莆东新赣江特大桥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进度不断加快,并有望提前实现工期目标。这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同时也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组织领导,得益于有一支高素质、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工作团队,得益于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工作理念和方法的创新,也得益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推荐第2篇: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精选范文: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我们学习科学发展观要突出实践特色,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在向莆铁路东新赣江特大桥的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中,面对战线长,环境复杂,时间紧迫,拆迁量大等各种困难,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工作思路,破解征迁难题,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为全桥快速推进创造了条件,为确保东新赣江大桥提前建成通车争取了时间。回顾和总结这一工作有以下体会和认识: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工作标准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保障

从整体上讲,铁路的建设会带来地方经济全面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体地看,它又会影响个别或局部地方的利益,尤其是直接影响到铁路工程沿线范围内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国家与地方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就会产生矛盾,而征地拆迁工作或与之联系的方面往往就会成为矛盾的焦点。正确处理好国家建设需要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不但关系到国家建设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同时更关系到当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要想圆满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就必查字典范文网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政策,就是讲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政策把握准确,标准使用得当。诸如林地、果园地的划分,水塘和精养鱼塘的划分,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分类,各项标准的掌握等等。如果没有严格的标准控制和实事求是的区别划分,在操作过程中是决然无法进行的。再则一些谋求私利的人采取说情,请客送礼,甚至贿赂进行通融,也有的提前进行建筑物的抢搭抢建,个别的还有造假虚报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蛮不讲理的人,现场起哄闹事,叫你无法开展工作。这些现象和问题也就考验着我们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原则性,其最后结果只能是依靠我们向人民群众讲政策,讲道理,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即使遇到具体问题,特殊情况,也不能乱表态,乱开口子,擅定标准,而只能是逐级反映,报请上级研究决定,统一妥善解决。

二、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征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力保证

为了支援铁路建设,地方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支援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践证明,他们是我们铁路建设的有力保障。进场之初,我们各级领导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交往,增强了信息交流,加强了工作配合。为了确保征地工作按期完成,县铁办领导下乡现场办公,集中签订征租地协议,个别村组有阻力,乡镇干部下村做工作,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项目部。当房屋丈量、实施拆迁时,县、乡干部亲赴现场作动员,督促拆迁;当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阻工,地方各级干部分别到现场劝阻,并认真听取和解决村民提出的合理正当要求。有的乡镇或村委会在征迁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主动自筹资金,及时垫付征迁补偿费用,促进了征迁进度。

xx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就是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一些地方、单位和沿线人民群众牺牲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除了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外,对于老百姓提出政策之外的合理要求,我们及时向业主和地方政府汇报、反映并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出补偿标准。为此,我们成功地解决了私营企业的开发用地问题;工厂、村小学、集体排灌站的拆迁问题;村民的鱼塘补偿、农村道路、水渠的改建、重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力的推进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了与农民群众的矛盾,并确保了他们应有的合法利益。

三、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机关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的法律保障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自古以来都公认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他们深知铁路的建设和开通将带来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但是对于一些私欲严重的人来说,他们则认为铁路修建对其个人又是一次“发财致富”的良机,为了达到捞取个人私利之目的,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打着“为民造福”的旗号,以某种利益和要求暂时不能满足为借口,挑拨是非,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拆迁,阻止正常施工,甚至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打击和制止,势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及正常的施工秩序。作为施工单位面对此种情况,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遵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和处理,切不可针锋相对,激化矛盾。只有公安机关才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种犯罪份子,才具有震慑作用,惩治一个,稳定一方,处理一案,解决一片。相信和依靠公安部门就要求我们工作中要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并适当帮助解决公安部门办案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调动他们办案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地方公安部门出警及时,打击有力,依法维护了东新大桥征地拆迁和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为我们构建了和谐的施工环境。

四,加强领导,分段包干,责任到人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保障

东新大桥全长27.3km,工程区段跨越南昌市、县的5个乡镇、17个行政村,为了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局、处指挥部及下属各项目部各级书记亲自挂帅,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同时组建了具体工作班子,并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进场初期,为了掌握征地拆迁的第一手资料,各项目部的征地拆迁人员,顶着炎炎烈日,穿行在河道、水塘和农田、庄园之中。通过现场勘测,分别绘制了地形地貌图、房屋拆迁、电力通讯迁改图。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书记们,充分发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深入乡村,走家串户,采用各种机会宣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铁路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厌其烦地给农民,尤其是被征土地和房屋拆迁户作宣传动员工作。正是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艰苦的工作,才得以取得征地拆迁的成果。

五、廉洁勤奋,任劳任怨,大公无私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思想保证

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它也是我们打造“阳光工程”、“廉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发扬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还要受得起委屈。为了搞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有的同志总结出应具备的三股劲,要过好二道关。就是要有说服教育的“磨劲”;忍辱负重的“忍劲”;坚韧不拔的“韧劲”,要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我们从事和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手中尺和笔,一分一寸、一笔一划都是国家和人民的钱和财,无论是有人通过请客送礼还是威逼利诱,都要做到经得起考验。实践证明,我们从事征迁工作的同志,思想是过硬的,作风是过硬的。有的项目部党工委书记由于经常深入村民之中,与群众打成一片,被村民誉为编外村支书。有的同志多次拒礼拒贿,顶住各种压力,坚持秉公办事。有的同志为了取得村民的理解和信任,主动担任村小学的校外辅导员,以此感化村民,沟通感情,多渠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他们以自已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党的形象,为企业赢得了荣誉,正象有的地方干部所赞扬的那样:“大桥局的干部真是廉洁守法的好干部!”

六、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作风保证

东新大桥由于战线长,工点多,规模大,

五、六公司共十个项目部参与施工,大兵团作战,团结协作尤为重要。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大家注重大局意识,维护整体利益,为了一个共同目标,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形成合力。从前期的土地调查,房屋丈量,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至在施工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五公司七项目部前期人员未到位,八项目部就主动协助承担了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在人员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随时进行调剂,各项目部自觉服从,有的项目部遇到阻力和困难,相邻项目部就主动进行支援,这充分体现了团队的精神,显示了团队的力量。尽管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但有了这种团队精神,我们同心协力,就没有无法逾越的难关。

七、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标准,注重环保和文明施工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党第一次把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它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体系,保护自然,爱护环境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科学发展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创新也给我们铁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深入贯彻这一理念,我们制订了一系列的施工作业标准和规章要求。诸如施工便道的修筑,红线沟的开挖,钻孔废浆、废渣的清运和存放,施工后场地的平整和绿化等,这些标准和做法都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利益。这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应该做到的,而且也是做好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实践证明:凡是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要求,认真做好环保、水保和绿化工作的,那里就很少出现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阻工问题。而有些阻工现象往往都是废水流入了农田、鱼塘,污染了环境等所引起的,不但要进行经济补偿,而且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这些教训尤为深刻。今后的施工中务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八、坚持统筹兼顾,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手段

xx同志曾经指出:“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我们才能真正处理好我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真正处理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全体人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形成广泛共识、集聚强大力量。”他还指出:“我们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按照统筹兼顾的科学原则,我们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正确分析地方乡镇、村集体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结合我们工程施工的实际,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谋利于民。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各项目部分别为村民修道路,改水渠,改造危桥;有的为乡政府搭车棚,为乡镇集体公共事业出力;特别是在临时工程的发包工作中,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优先照顾当地村集体和村民来承建。这些利民惠民工程的实施,让集体和个人都得到了实惠,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的高度赞扬,也为我们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如今,向莆东新赣江特大桥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进度不断加快,并有望提前实现工期目标。这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同时也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组织领导,得益于有一支高素质、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工作团队,得益于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工作理念和方法的创新,也得益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篇1:如何做好铁路征地拆迁工作

如何做好铁路征地拆迁工作

工程[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未动,征拆先行。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项目经济效益。加强铁路征拆工作研究,对提高征拆工作水平,推动工程进展,创造经济效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铁路征拆工作特点

1、拆迁范围广,量大,费用高

铁路建设用地分布范围广,往往跨越多个省市及地区,除永久性征地外,还涉及取弃土、搅拌站、制梁场、施工便道、生产生活设施等临时性用地。往往一条线路,需上千亩建设用地,协调量非常大,征拆成本高。

2、用地类型多样,手续复杂

铁路建设用地包含耕地、林地、菜地、荒地、宅基地等多种类型,用地类型多,审批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

3、外部环境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

铁路线路往往穿越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牵涉利益面广,社会环境错综复杂。

4、“干了再说”的不可控性

铁路建设多是“边设计、边征地、边施工”。补偿政策出台不及时、补偿资金支付不到位、施工图纸严重滞后等因素,致使工作变动性大,加大了时间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加大协调难度。

5、依赖政府和业主

铁路征拆工作大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在和谐社会的氛围下,施工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协调工作严重依赖地方政府和业主的支持程度。

二、铁路征拆工作内容

1、征拆主体和费用归属:一般由沿线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征统迁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用地范围和方式:用地包括临时性用地和永久性(红线)用地。红线用地包括取弃土、回收地。用地过程涉及建筑物拆迁和“三电迁改”工作。

3、征用方式及程序:

(1)临时用地:临时用地费用由施工单位按使用年限支付,使用完后复垦交回原单位或土地承包人。施工单位进场后,确定临时用地方案,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临时用地报告并附草图,由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政府和所在村组进行丈量,签订用地协议后使用。一般临时用地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两年使用结束后,如继续使用,需顺延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工程结束后,应尽快组织复垦移交。

(2)红线用地:以建设单位施工用地图为依据,填制《铁路用地界桩表》地交-5和建交-7,后附用地申请报告和设计图纸,上报所在县市土地主管部门。然后,施工单位测量班组按图测量放线,埋设临时界桩,经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勘测结果和上报界桩表和设计图纸数量一致时,地方国土部门进场丈量。丈量时,施工单位只负责以村为单位确认大宗土地不负责逐户分配丈量,逐户丈量由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干部和土地承包人按设计征用土地总面积分配到户。施工单位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4后,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并组织开挖界沟、清表。取弃土场可按设计图征用,也可自行选择较佳位置,报设计单位认可后出图征用,其费用由政府或建设单位承担。

(3)建筑物拆迁:

红线划定后,施工单位会同当地土管部门、设计、监理和产权人对建(构)筑物丈量登记,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4和《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费清册》建交-6,由县市国土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户主和产权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类别、数量后,由施工单位督促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对特殊拆迁项目,由建设单位向所在省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汇报,会同有关各方以现场办公的方式,按地方优惠政策协商办理。

(4)“三电迁改”: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对地下管线、公路改移和“三电”迁改工作,施工单位配合。地下隐蔽管线要调查清楚,确保一次迁改到位,防止二次迁改或产生遗留问题。

三、协调工作内容和策略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因土地权属、补偿政策、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原因,容易产生争执和矛盾,产生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阻工”现象。这是就需要协调工作,

化解矛盾,维护秩序。“阻工”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多,所采取的策略也不同,常见的有七个方面:

1、因补偿标准而阻工

征地补偿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补偿标准或政策理解不足时,需依靠当地政府,及时制定政策,作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因使用地方道路费用问题而阻工

铁路建设占用临时性便道较多,有些需借用村镇道路。少数村镇干部出于地方利益,幕后操作村民群体性阻工。此时需看地方性法规或省部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如果未明确规定的,需参照类似问题处理办法,依靠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村镇干部作好疏导工作,委托当地养路部门负责维护,签订《道路使用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化解矛盾。

3、因环境保护问题而阻工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如排水设施不健全,淹没农田、村道和房屋,或施工扬尘、施工噪音影响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利,易阻工。这就需要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尽量少扰民或不扰民。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及时处理,避免小事情引发大矛盾。尤其要尊重地方风俗民情,积极承担公益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4、因施工爆破,房屋受损而阻工

隧道、桥涵和路基施工地段常因施工爆破造成房屋损害。由于对房屋损坏程度认定或补偿标准理解不同产生分歧,易造成群体性阻工。故在遭受群众投诉后,应主动入户查看,判定是自然沉降性裂纹,还是受爆破震动性裂纹。通常可采取贴纸条法进行观察,待爆破施工结束后一次性处理。房屋炮损认定,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处理炮损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界定炮损范围和补偿标准,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形成共识,做出承诺。私下协调时,要坚持补偿标准,不能乱开口子,防止不公产生新纠纷。

5、因协作队劳资纠纷而阻工

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协作队聚众闹事的主因。尤其是铁路隧道施工队伍在隧道快要贯通前,常以农民工工资未发放为由,幕后操纵农民工阻工、停工,以实现非法目的。而实际上,项目部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却无发放记录而陷入被动。

此时要通过地方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协作队伍上级部门进行协商处理。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管好农民工工资发放,从严选择信誉良好的施工队伍。

6、“两高”时期因利益驱动而阻工

施工大干快上时期和队伍撤场收尾时期,是阻工高发期。一些组织和个人幕后操作,借机加大费用砝码,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平时要注重和地方政府保持良好关系,多交流、多沟通,防止“临时抱佛脚”行为,避免“平时无事不登门,有事找时门难登”。

7、因打架事件赔偿问题而阻工

打架是施工单位被逼无奈之举。事件发生后,协调人员要熟悉治安管理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尽量避免直接谈判,依托当地公安机关、村镇政府、铁建办等相关人员,参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共同协商制定补偿标准,出台会议纪要解决争议问题。协调打架受伤人员出院工作,也要依托公安机关来处理,避免直接接触,防止无故拖延住院时间,借机敲诈行为发生。

总之,“阻工”现象是矛盾冲突的外在表现,产生原因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征拆协调过程,就是要通过不断沟通、谈判、博弈和妥协,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实际工作中,要求协调人员透过现象看本质,准确把握各方心理和需求,掌握政策和技巧,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注重工作的前瞻性,通过优化用地方案,节约用地;分层协调,各个击破;科学施工,协同征拆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发现事件苗头,运用预防和处治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征拆工作,服务好施工生产。

篇2:关于村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汇报

关于xx镇xx村沪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来我村督查、指导沪昆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下面,我就我村本次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向各位领导做个简要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

沪昆铁路湖南段在我村的建设工程全长,涉及我村枣子、高家、霞塘三个村民小组40多户,,红线内土地41.4255亩,红线内青苗48.3806亩,红线外道路改移3.2145亩,红线外个人要求丈量边角余料1.4111亩。

二、工作开展

1、前期动员宣传工作。

我村于2010年11月10日上午召集全村沪昆铁路沿线涉及征拆、租用户村民,召开了以“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沪昆高铁工程“的动员大会、区、镇、指挥部领导都就此次大会作了重要指示。同时也把这次沪昆铁路的征收政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张贴、向被征户发放等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积极宣传。

2、具体实施丈量工作。

2010年11月13日,由雨湖区国土资源局与雨湖区指挥部牵头,xx镇专人参与,村、组、被征户积极配合,经过三天实

地丈量,在我村的被征土地丈量工作基本完成,并由国土部门与被征村民对包括红线、便道两种征用土地测量数据签字认可。

3、便道付款情况。

沪昆公司于12月1日付便道款117249元,12月27日付款58362元,两次付款共计175611元;共发放村民便道款100047元,垫付招待开支、组长误工工资52340元。另仍有冲达冲李明汉、黄月娥、李春华的粮田便道款23224元没有支付。

三、存在的问题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

1、丈量红线内面积的的数据差异问题。在实地丈量时因山地的坡度影响,手工丈量数据与地质仪器测量数据存在差异,手工测量大于国家地质测量数据,现村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按手工丈量数据(即签字认定数据)拨付红线内征地款。

2、关于粮田被全部征用户的社保要求。按国家征地政策,应为粮田全部被征户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现有李松良(全户6口人)、万建军(全户5口人)两户符合此种情况,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3、现有红线内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少部分便道租赁款与青苗补偿款没有到位。

4、村级组织的工作经费偏低,要求适当提高。

推荐第3篇:征地拆迁

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矛盾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主要表现

(一)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

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谋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个别村组平房能加盖到四层五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虽然我办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但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

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

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 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

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 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迁工作。少数被征地拆迁对象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错误的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些村民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采取集体上访、阻工闹事等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

响的方式向政府施

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 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在征地拆迁之前召开农户动员大会,发布征地公告,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

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 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 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推荐第4篇:征地拆迁

王轶:协议拆迁不宜由拆迁条例规范 http://.cn2008年09月27日09:35新京报

作者: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参与了《民法典》、《物权法》起草工作,参与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课题研究。

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讨论,又有了新进展。此前,孙宪忠教授提出拆迁属行政征收,不能作为民事行为来对待;随后,乔新生教授提出拆迁应区分“为公共利益的拆迁”和“房产开发拆迁”,两种都应纳入条例规范,条例将拆迁视为民事行为的立法思路是正确的。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提出,拆迁确实应该区分为“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但“协议拆迁”事关民事基本制度,只能由《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来规定,不适合放在条例里;他主张,条例只规范“征收拆迁”,而且不能涉及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他还提出,在《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中,也应该明确政府只有为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但要有相关配套制度作为前提。王轶教授的修改建议,是对条例现有框架的一个大的突破。

拆迁分为“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

新京报:怎么给拆迁行为定性?拆迁这个词本身似乎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王轶:拆迁行为的确不是严格的法律术语,在社会生活中间使用“拆迁行为”这个词,主要表述这样的一种社会现象:即取得某块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把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拆掉,进行新的建造行为,原有建筑物中的居民要重新进行安置。

这样的社会现象从现实生活中间来看主要由两种原因引起,一种原因就是政府通过发布征收决定的方式,征收了这块土地,在征收土地的行为完成以后,出现了我们所说的拆迁行为。

第二个引起的原因,比如进行商品房开发或者经营设施的建设,由地方政府出面或者开发商自己直接出面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由开发商或者政府出面,跟特定土地上原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订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然后进行拆迁。

新京报:前一种算是行政征收行为,后一种算是民事行为?

王轶:对,但问题就在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面,对于导致拆迁结果的两个原因,并没有做出非常明确的区分,即没有区分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这也是条例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效果不是特别理想,引起很大争议的原因。

比如协议拆迁从《合同法》、《物权法》角度来讲,就是普通的买卖交易。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恰恰没有把它当做普通的买卖交易对待。依据该条例,即使是协议拆迁,拆迁人也要先从政府有关部门拿到拆迁许可证,然后和被拆迁人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旦达不成协议,按照条例,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拆迁的裁决。这很明显不是把协议拆迁当成普通的买卖对待。

协议拆迁不适合由《条例》规范

新京报:这两种拆迁,都应该归条例管吗?你刚才提到,协议拆迁属于民事行为,适用《民法》和《合同法》。

王轶:关键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什么位阶的立法文件。至少从现行的条例看,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的行政法规。按照《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民事基本制度应该是由法律做出规定的。什么叫民事基本制度呢?像涉及私人合法财产保障的协议拆迁制度一定是民事基本制度,应该由法律来规定。当然,这不是说协议拆迁完全不能由一个行政法规规定,但是一定要符合《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就是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特别授权。根据《立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授权必须明确、具体,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条件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快制定法律代替法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在我们《合同法》、《物权法》都已经制定并且颁行的背景下,对于一个普通的买卖行为,条例对其加以规定的必要性已经不是太大了。《合同法》、《物权法》上设定的规则完全可以适应,所以没有必要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专门设定。

第三点,为什么在《立法法》上,基本的民事制度会要求放在法律里规定,而不放在行政法规里规定?这跟不同位阶立法文件的起草、审议、出台的程序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的。一部法律的起草程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而且在我们今天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背景下,通常一个重要的法律草案会面向全体国民征求意见,有一个反馈意见的平台。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里面都是民意代表,这些民意代表也能对法律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各方的利益诉求。尽管行政法规也有各种形式的论证会、讨论会,但总体来讲,在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上、规范性上,与法律还是有区别的。而且行政法规有的时候很难排除主导行政法规起草的部门的影响。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我个人也觉得协议拆迁不在条例里面规定可能更好一点。“条例”只能规定征收拆迁的部分环节

新京报:这一点,你与乔新生教授的观点不一样了,他主张两种拆迁都由“条例”来规范。“条例”是不是只规范征收拆迁?该规范征收拆迁的哪些内容?

王轶:行政法规主要解决某种类型的行政权力,如何在行政管理系统内部进行分配,以及分配给某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行使的时候要遵循的规则是什么。从这点来讲,征收拆迁交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做规定,应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能把征收拆迁的所有问题都在这个行政法规里来规定,有些问题是不适宜由行政法规来规定的。对

此我国《立法法》第8条第6项设有明确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通常只能制定法律予以调整。

新京报:哪些不能规定?

王轶:比如《物权法》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什么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只能由法律规定。就算行政法规规定了,也必须成为可诉的对象,但这个今天操作起来又有实际的困难,所以最好不要放在行政法规里规定。

另外,物权法说的很清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表明征收的权限和程序是由法律来规定的,不是由行政法规来规定的。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能对法律所规定的这些事项以外的事项做规定。比如由哪个行政机关来具体负责征收拆迁问题,作出征收决定的内部行政程序是什么等等。

新京报:你说不适合在“条例”里面规定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现在《物权法》也没有规定,那到底怎么界定公共利益,是通过《物权法》实施细则吗?

王轶:到今天为止围绕公共利益的讨论很多,目前形成的共识是:公共利益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不明确的概念,也没法做出详细的类型列举。所以现在考虑到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一个是立法机关在制定具体法律时对遇到的具体类型的公共利益做出认定,这是可以的。第二,一定要让政府在发布征收决定的时候,征收决定的行为能够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就意味着可以由法院来对什么是公共利益做出具体的判断。新京报:你是赞成用两个不同的办法分头解决。

王轶:一个是由立法机关依据法律所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作出认定,另一个是由法院依据法律所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作出认定。

地方政府逐步退出集体土地非公益性利用

新京报:按照你的思路,如果把协议拆迁完全交给房地产开发商跟老百姓谈,是不是意味着打破了土地一级市场政府垄断的局面?

王轶:应该说对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交易一级市场有影响,但还没有完全打破,要想完全打破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自由流转的问题。但协议拆迁的上述安排只是表明在某些领域内,地方政府不再是惟一的土地供给主体,对某块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人,也能成为土地供给主体。当然居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期限之外再进行出让。

新京报:集体土地的征收也要区别开了,有国土资源部人士透露,在即将进行的《土地管理法》修改中,一个主要的思路,就是地方政府逐步退出非公益性的土地利用,商业开发用地要跟农民直接谈判。

王轶:这也是为了避免与《物权法》相抵触,因为《物权法》规定只有为公共利益才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面涉及几个问题。第一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不让流转?如果不让流转,协议拆迁也不能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第二点,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一级市场进行自由流转,一定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第三点,我们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具有经济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一定要在协议拆迁中坚持平等对待的原则。第四点要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当协议拆迁成为一个普通的买卖交易以后,这个交易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政府如何更好地提供服务、更好地加强监管,这个对国土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都是新的课题。

如果这四点都解决好,协议拆迁的推行就比较顺利。

新京报:如果真的把协议拆迁按照民事行为来操作,现有的法律法规能满足需要吗,还需要立新法吗?

王轶:我觉得从《合同法》、《物权法》的规范来看不需要了,关键是强调平等协商,不能不尊重我的意愿把房子拆了,把地拿走了。

新京报:有人担心真的让政府放开这块,土地财政会不会受到影响?

王轶:应该说肯定会受到影响,关键是好的影响还是坏的影响,以前有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会引发社会矛盾。所以这个影响如果是积极的,就应该肯定。

新京报:有人提出让地方政府收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转费或者流转税,这样就能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

王轶:如果我们允许把协议拆迁认定为普通的买卖交易,当然相应的税收配套的法律制度可以适用于这个交易领域。当然可以征收税,因为在这中间有人获得收益。

争论最多的是拆迁分类和公共利益

新京报:你觉得仅就城市协议拆迁这块,什么时候有可能真正实施?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牵头做了一个课题,在课题报告里面我们提出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建议。在国务院法制办的一次会上,我们也了解到建设部早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间,就已经考虑着手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当然,任何一部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对我们学者来讲,是一个法学研究的对象。但是对有权机关以及因为这个法律法规受影响的人来讲,它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涉及当事人利益关系安排的政治决定。既然是这样,就要按照政治决定的规律做判断。

新京报:你参与讨论条例修改的时候,大家争论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王轶:就是拆迁要不要分为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以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观点回顾

孙宪忠教授观点

●从本质上说,拆迁是行政征收的一种,征收是强制性的,是以公共权力为依托,以公共利益为前提的。但现行《条例》却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定性为一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于法不合,于理不通。

乔新生教授观点

●城市房屋拆迁存在两种情形: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从事房地产开发,属于民事行为,应该坚持民事属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起草人另辟蹊径,将城市房屋拆迁行为视为民事行为,在立法思路上可谓独具匠心。

本报记者 赵继成 王石川 北京报道

推荐第5篇: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

一、阅读综合

1 群众反映被野蛮拆迁,镇政府相关干部部作为。(反映、拆迁、部门)

2 拆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影响很大的事情。(拆迁、影响)

3 野蛮拆迁频繁发生、形势多样,与一些地方政府不无关系(拆迁、频繁、政府)

4 违法拆迁,不仅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安定(违法、权益、社会)

5 拆迁范围的被拆迁户违章私搭乱建(范围、违法、乱建)

6 拆迁导致社会不稳定情况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稳定、原因)

7 拆迁纠纷矛盾的发生,主要是程序的不规范、利益的博弈(矛盾、程序、利益)

8 拆迁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有利于避免纠纷矛盾的频繁发生(模式、创新、好处)

9 拆迁补偿标准的公平化、程序化和机制的透明化,有利于拆迁纠纷和矛盾的减少和化解(标准公平、程序机制透明化、化解)

10 拆迁纠纷和矛盾的频繁发生,与违法野蛮拆迁。腐

败不无关系(拆迁、矛盾、野蛮、腐败)

二、答题

1、用150字以内概况材料反映问题

在发展中,拆迁大量增加。但工作中违法、野蛮拆迁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纠纷和矛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其深层次原因与补偿不公平、程序机制不透明、职能部门不作为,甚至腐败相关联。拆迁必须保证补偿的公平、程序机制的透明,才能避免社会纠纷和矛盾的发生,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

(拆迁-问题-影响-原因-措施)

2、用200字以内,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保障拆迁群众的利益

一、公开拆迁的标准、程序、办法。

二、强化拆迁的主体、管理、监督。

3、根据材料6概况原因

一是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开发企业拉大旗、牟暴利。

4、用1200字以内,写文章

主题:关于实施和谐拆迁促进社会稳定的思考

开篇:自古以来就有“安居乐业”之说。但在近年,

各地为了发展而实施的拆迁中所发生的强制拆迁、野蛮拆迁,有悖于“安居乐业”,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纠纷和矛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影响了加快发展。各地强制拆迁、野蛮拆迁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的博弈—政府、开发商与民争利。为此,笔者就减少和避免拆迁过程中社会纠纷和矛盾的频发,实施和谐拆迁有以下思考(180字);

对策:一是加强拆迁宣传(240字以内);二是公开拆迁标准(240字以内);三是公开拆迁程序(240字以内);四是强化拆迁监督(240字以内);

结语:综上所述,在拆迁过程中,只要以人为本,实施和谐拆迁,就一定能够避免社会纠纷和矛盾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55字)

推荐第6篇:征地拆迁心得体会_工作小结

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

——服务“三化”建设心得体会

在2011年,我们宿舍为一个小队去我村进行社会实践,今年我村是加快实施“三化”建设,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建设的一年,我们很荣幸的被抽调在村里搞征地拆迁工作,分在解说与劝导项目部,协助城中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通过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三化”建设是小台村抢抓发展机遇的需要,也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化”建设的信心、决心、恒心、耐心和责任心。回首5天的拆迁工作,每一户的签约都充满艰辛,都凝聚着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令我深切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的道理。结合我近期来的实践,现就如何做好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谈谈本人的粗浅看法。

一、吃透政策,能言善辩。征地拆迁政策内容繁多,砖混、砖木、泥房等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其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用能言善辩的“铁嘴”,才有可能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二、掌握主动,靠前服务。征地拆迁情况复杂,群众的思想工作难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只有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能化解矛盾、推进工作。要深入调查,注重掌握动态。在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启动时,即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先期介入,提前掌握情况,对群众所思所想做到心中有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在群众中争取积极分子,形成依靠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解决。

三、细致入微,沟通入手。对自己负责的拆迁户建立一份详尽的一户一档资料。通过上门谈话交流,巧妙地在不引起拆迁户注意的情况下,取得一些该拆迁户的主要社会关系及他们的一些真实的想法,每次谈话都有记录,从中可以寻找出下次上门或电话联系的引语,同时可以思索下步工作策略。通过沟通交流,我们对自己墙门内的拆迁户情况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拆迁户也与我们彼此之间产生亲切感,避免上门工作变成上门“扰民”,使拆迁户产生反感。从陌生到熟悉再到亲切,从生硬的交流到推心置腹的沟通,拆迁户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逐渐增加。

四、诚心服务,解决困难。拆迁户所面对的困难方方面面,需要

我们一个一个解决好,但解决拆迁户的实际困难上很难满足拆迁户的要求,但是只要我们尽力做了,做到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解决,不能解决的作出努力,并做好解释工作,拆迁户还是会理解的。

五、阳光作业,公平公正。拆迁工作难,难就难在拆迁户怕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个人利益得不到保护,难就难在拆迁户怕政府拆迁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时候,评估、对账、签约等等都要坚持公平公正,绝对不让老实人吃亏,绝对不让“拖拉户”占便宜。这就要求拆迁评估算账一定要一把尺子到底,政策落实要从严,实施阳光作业,注重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想在群众前,做在群众前,把群众担心的问题提前公诸于众。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实施征地公告、安置方案和补偿办法公示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打消群众疑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始终坚持“牢记责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工作准则,要有“忘我”的敬业精神和“细致”的工作态度。

回想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学到了很多,从我接触的每个人身上学到了很多社会经验,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而这些在学校里是学不到的。

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没有工作的机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在工作上还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会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句什么都会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碍,那一切就变得容易解决了。

——程赫

机电10

2011-8-15

推荐第7篇:征地拆迁心得体会 工作小结

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

——服务“三化”建设心得体会

今年我县是加快实施“三化”建设,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建设的一年,我很荣幸也被组织部抽调在XX镇搞征地拆迁工作,分在XX项目部,协助XXXXXX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通过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三化”建设是XX县抢抓发展机遇的需要,也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化”建设的信心、决心、恒心、耐心和责任心。回首两个月的拆迁工作,每一户的签约都充满艰辛,都凝聚着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令我深切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的道理。结合我近期来的实践,现就如何做好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谈谈本人的粗浅看法。

一、吃透政策,能言善辩。征地拆迁政策内容繁多,砖混、砖木、泥房等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其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用能言善辩的“铁嘴”,才有可能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二、掌握主动,靠前服务。征地拆迁情况复杂,群众的思想工作难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只有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能化解矛盾、推进工作。要深入调查,注重掌握动态。在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启动时,即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先期介入,提前掌握情况,对群众所思所想做到心中有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在群众中争取积极分子,形成依靠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解决。

三、细致入微,沟通入手。对自己负责的拆迁户建立一份详尽的一户一档资料。通过上门谈话交流,巧妙地在不引起拆迁户注意的情况下,取得一些该拆迁户的主要社会关系及他们的一些真实的想法,每次谈话都有记录,从中可以寻找出下次上门或电话联系的引语,同时可以思索下步工作策略。通过沟通交流,我们对自己墙门内的拆迁户情况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拆迁户也与我们彼此之间产生亲切感,避免上门工作变成上门“扰民”,使拆迁户产生反感。从陌生到

熟悉再到亲切,从生硬的交流到推心置腹的沟通,拆迁户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逐渐增加。

四、诚心服务,解决困难。拆迁户所面对的困难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一个一个解决好,但解决拆迁户的实际困难上很难满足拆迁户的要求,但是只要我们尽力做了,做到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解决,不能解决的作出努力,并做好解释工作,拆迁户还是会理解的。

五、阳光作业,公平公正。拆迁工作难,难就难在拆迁户怕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个人利益得不到保护,难就难在拆迁户怕政府拆迁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时候,评估、对账、签约等等都要坚持公平公正,绝对不让老实人吃亏,绝对不让“拖拉户”占便宜。这就要求拆迁评估算账一定要一把尺子到底,政策落实要从严,实施阳光作业,注重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想在群众前,做在群众前,把群众担心的问题提前公诸于众。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实施征地公告、安置方案和补偿办法公示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打消群众疑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始终坚持“牢记责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工作准则,要有“忘我”的敬业精神和“细致”的工作态度,需要带着用心、耐心、关心、细心、责任心与拆迁户交流沟通,对拆迁户的牢骚、抱怨、指责、漫骂,回报以倾听、安慰、理解、包容,在僵持中坚持,在沟通中发现,在细节中突破,最终赢得拆迁户的理解和配合,以公心对待每一个拆迁户,我相信一定能把征地拆迁工作做好,为XX镇的拆迁工作奉献自己的真诚和努力。

推荐第8篇:征地拆迁发言稿

在全镇征地拆迁专题会的表态发言

中共大云村党总支丁法强

(2011年3月2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镇党委、政府在这里召开我镇征地拆迁专题会议,对我镇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详细的布置和安排。大云村作为镇工业园区的主战场,在这场攻坚战中更加责无旁贷,我们将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把征迁工作作为我村今年的重中之重,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新局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激情干事,奋战100天,力求不断破解拆迁瓶颈,形成拆迁工作合力,为镇工业园区平台建设再立新功。下面我谨代表大云村两委,结合我村实际,就进一步推进镇工业园区建设和完善征迁工作,做以下几个方面的表态:

一是建立组织、强化领导、全力以赴。

首先提高全村干部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集中干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工作,同时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两委班子全员参与的领导班子,下设调解小组、政策咨询小组、思想动员小组,确保征迁工作在领导上、组织上、工作力度上得到保证。

二是深入宣传、统一思想、化解矛盾。

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消除各自头脑中的模糊认识,让他们在行动上积极配 1

合村里把征迁工作顺利地抓紧抓好。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征迁的意义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起来宣传,从情理和法律政策上让群众明白这次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法律依据;二是在宣传形式上做到动静结合,动就是通过各种会议反复向群众宣传,静就是把有意义要求、部分法律、政策通过村级简报、公开信等形式印发到拆迁群众手里;三是会上会下宣传发动结合,会上就是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布置具体工作;会下宣传就是对重点村民小组、老党员、老干部、钉子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我们认识到这次征地、拆迁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因为在一些群众的头脑中,考虑个人利益,眼前利益的人,大有人在,这些思想必定会变成征迁工作中产生矛盾的原因,因此,我们将在思想上早认识、早准备,并对本村村民思想状况,通过社长调查了解,村干部深入农户了解等形式摸清、摸准,针对不同的思想问题采取不同的疏导方式,尽量减少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三是摸清情况,科学合理开展工作。

今年,我村涉及总拆迁农户88户,拆迁房屋面积12766平方,征地402.59亩:其中镇“退二进三”项目,拆迁农户19户,房屋面积3285平方,征地7.33亩;新农村扩容项目,拆迁农户24户,房屋面积2268平方,征地139.92亩;南、北富村及原曹家村项目,拆迁农户45户,房屋面积7213平方,

征地255.34亩。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本村实际,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多次讨论和研究,并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制定出了符合本村实际科学的、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尝试“捆绑式”拆迁模式。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操作方案,增强征迁的公开性、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

四是树立高度负责精神,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成功。这次征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克服四种不良的工作态度,发挥三种精神。“四种不良状态”是:

一、克服工作中怕得罪人的工作态度。

二、要克服遇到困难矛盾互相推诿和回避上交的工作态度。

三、要努力克服感情代替政策,不能秉公办事的工作态度。

四、要克服个人意见代替科学决策的工作态度。“三种精神”是:

一、发挥只争朝夕的精神,确保征迁任务按时保量完成。

二、发挥奋发有为的精神,确保征迁难题不断攻破。

三、发挥克难攻坚的精神,确保征迁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将本着对上级、对集体、对群众、对发展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好这次征迁工作。我完全相信,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们大云村的全体干部白加黑”、“5+2”的不懈努力下,一定会在这场攻坚战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向镇党委、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我们决心在这次会议之后,加大宣传力度,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奋战100天,全面实施“四大会战”的文件精神,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我村的各项征地拆迁的工作任务,为新城区建设及我镇工业园区建设构筑好平台。以上是我们村对这次征地拆迁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不到之处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推荐第9篇:征地拆迁讲话

征地拆迁推进会讲话材料

2011.6.28

同志们:

为了尽快完成“黔小二级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推进会,对前阶段工作作个小结,同时再一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促进拆迁工作的完成。

一、充分肯定前阶段征地拆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在征地拆迁时间紧、任务极重的情况下,拆迁小组不畏压力,迎难而上,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被拆迁单位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做到了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较好完成了阶段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我们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主要是:

一是思想认识高度统一,表现了良好的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征地拆迁工作的部署,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深入扎实开展工作。事实证明不但完成了任务,效果比预期的还好,表现出了良好的执行力。

二是不甘落后争第一,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与兄弟镇、街道之间形成了一种不甘落后,勇争第一,比学赶帮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大家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决战的姿态,各尽

所能,各展所长,干出了自己的特点和亮点。这种争先创优的氛围有力地推进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

三是精心安排,克难攻坚,发扬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团结一致,协同作战,众志成城,保持了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都采用了“5+

2、白+黑”的工作模式,放弃双休日时间,不分白天黑夜,经常加班加点深入被拆迁单位开展思想动员工作。这种克难攻坚、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我们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灵活采取措施。征地拆迁工作既要讲求原则性,又要讲求灵活性,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还带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要求我们的征地拆迁干部不但要熟悉政策,会运用政策,把握尺度和原则,能解决问题,更要有一颗公心,要做到廉洁自律。我们的征地拆迁工作的干部就做到了这一点,坚持用一把尺子解决问题,没有反映哪个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因为征地拆迁工作而引发大规模群访事件。

以上这四条经验,展示了我们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意志品质,是我们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宝贵精神财富,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源泉。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决打赢征地拆迁决战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的任务仍然没有完成,仍然还有人户没有搬迁还有地没有征。所以,大家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更要有责任感。要下定决

心、下大力气,从现在抓起、抓紧,把工作进度赶上去。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进一步增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征地拆迁工作当作全年的中心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将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再次掀起征地拆迁工作的高潮。

(二)要突出重点,讲究方法

今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存在时间紧,矛盾多,难度大等诸多困难,必须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在工作中要做到突出重点,坚持原则,讲究方法,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既要做到强力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强势推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重整体。在强力快速推进的基础上,还要特别注意拆迁的彻底性,坚决树立“不拆则已,拆则必胜”的观念,做到“彻底拆,拆彻底”,同时要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是既要坚持政策原则,又要注重工作方法。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非常强,政策是原则,是依据。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建立在透彻掌握政策的基础之上,才能少走弯路,少碰钉子。因此,所有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加强学习,掌握动用好政策,并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在工作中既要做战斗员,更要做宣传员,要热心,耐心和细心向广大被拆迁户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争取拆迁户的积极配合。既要以政

策为衡量尺度,坚决回绝那些借拆迁之机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的拆迁户,又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照顾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让群众得实惠。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各项保障的措施落实在前,让老百姓响应拆迁,支持拆迁,从而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工作中要积极开动脑筋,寻求得力有效的工作方法,要在创新上多下功夫,把创新贯穿于整个拆迁工作的始终,要敢于面对面地做工作,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去做工作,要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去做工作。

三是既要突出集中拆迁,又要注重后续管理。拆迁工作不是一拆了之,还要充分考虑拆了以后如何办,我们要在后续管理环节上下功夫。要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

(三)要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责任目标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冉俊番通知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同时,要讲究方法,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以此带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推动。

(四)要加强领导,协作配合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问题多,我们要按照“认真第

一、决心第

一、速度第

一、结果第一”的要求全面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需要各方面大力支持配合,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建

设一盘棋的思想,主动投入拆迁,全力配合拆迁,共同抓好拆迁。

同志们,“黔小二级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极其重要,我们一定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区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推荐第10篇:征地拆迁自查报告

国土资源局

关于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根据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2011年度赤城县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征地前期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学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

[2008]13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中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安置途径,大力宣传有关征地方面的政策、法规。我局创新征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了“关注民生、亲情征地”和“征地大回访”等活动,深入征地拆迁一线,进村入户宣传征地政策,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征求群众意见,求得群众理解支持,保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四个地块,土地面积共49.35亩正在组卷,土地调查结果经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核实确认,对被征地群众要求听证的地块,我们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经被征地群众同

意和县政府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均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安置途径采取回迁或用货币一次性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群众。全县应收应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全部依法足额支付到被拆迁农户,无一拖欠。切实维护了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群众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我局信访工作创新了工作机制,重心下移,超前介入,及时排查,积极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仅强化了部门责任,促进了稳定工作,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信访干部的耐心热情、认真负责、心系民生的高度工作责任感普遍受到群众赞誉,工作成绩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经认真自查,今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征地矛盾纠纷,未出现征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继续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管理、改进作风,积极主动地早部署、抢先机、抓落实,把征地基础工作做好,及时组卷上报。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第11篇: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越来越广。拆迁工作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难点。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在征地行为与失地农民间找到平衡点,已经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一、我街道当前的情况

1、通过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小区环境变美了,综合功能变强了。如现在的通程商业广场的财富大世界,原来是城西社区的一个桔子园和几栋破烂不堪的民房,当时到处是成堆的垃圾和杂草,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极为不好,而现在的情况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2、战线长、难度大,任务重。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大规模征地拆迁工程有鸿宇广场

一、二期工程、香山国际工程、财富大世界工程等,今年内有石油公司宿舍片区、彭家坡工程、**中路城东片区工程、恒大地产工程等等。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通过几年的努力探索,确定了\"加强领导,严格政策,以人为本,平安拆迁\"的工作思路,未雨绸缪,超前介入,取得了和谐拆迁的良好效果,实现了\"四个拆出\"即:\"拆出感情、拆出发展、拆出形象、拆出经验\"的目标。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拆迁的相关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觉参与、积极配合,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指挥部工作组进村入户,对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进行宣传解释,深入做群众思想工作,宣讲土地征用的政策依据、征地款补偿数额、保障性房源的安置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转移工作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征拆工作。为全力支持目前的几大工程,我们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了今年我街道工作的重点,抽调街道机关干部50多人、社区工作人员20多人,分别到彭家坡工程、**中路城东片区工程、恒大地产工程指挥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中,工作队员们以忘我的敬业精神不辞辛劳,\"白+黑\"、\"5+2\"地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发动,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应始终贯穿于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的始终。一是加强排查,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组织人员进行走访、摸排,及时发现和搜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事前疏导、化解。二是定期调度,强化调处措施。将摸排汇总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通报,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及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做好信访工作。工作人员上门上户讲解城市规划范围及拆迁有关政策文件,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结合部征地越来越难。一方面,农民对现行的补偿标准不满意,另一方面,部分农民有要安置地要求,成了征地工作的瓶颈,使征地协议难以顺利达成。

(二)安置政策不尽合理。拆迁安置房面积是按人数计算的,60㎡/人。那些原来房子大人少的住户拆迁安置后所得房屋比原来房子小人多的住户小很多,很容易造成这部分人的不满,引发不稳定因素;还有就两子户与两女户的问题。

第12篇:校园行征地拆迁

活龙坪乡民族初级中学校园征地拆迁方案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校的校园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一所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在周边有影响力的农村初级中学。

二、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好我校的校园征地拆迁工作,特成立活龙坪乡民族初级中学校园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名誉组长:田明书(乡人大副主席,分管教育) 组长:张攀正(活龙中学校长)

副组长:陈明才(乡国土局局长)

副组长:姚振华(活龙村书记)

副组长:罗华(活龙坪乡中心学校基建干事)

成员:张兴权(活龙中学副校长)

刘晓兵(活龙中学副校长)

吴芳(活龙中学办公室主任)

由吴芳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晓兵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三、前期工作任务,要求在3月12日前完成。

1、对涉及到的一个单位(乡畜牧兽医站)和五户农户(刘贵朋、刘军、黄启艳、廖绍华、夏俊学)进行调查走访,掌握他们对拆迁工作的基本态度和情况。

2、对涉及到的单位和农户的基本数据进行收集核查,包括:建筑物结构,建筑物面积及修建时间;责任土地面积,一年的大致收成;零星果树的株数及收入情况。对这些基本数据要求涉及到的单位和农户确认。

3、对涉及到的单位和农户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进行分类汇总。

四、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在3月16日前完成

1、召开有政府、国土、活龙村、中心学校、学校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拆迁单位和农户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进行讨论,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和措施。

2、以学校明义就解决的初步办法和措施向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

3、召开有政府、国土、活龙村、中心学校、学校,涉及单位和农户参加的联席会,通报相关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签订意向协议。收集部分责任人的不同意见。

五、召开协调会议,要求在3月20日前完成

1、召开有政府、国土、活龙村、中心学校、学校,涉及责任人参加的协调会,对双方有分歧的地方进行协商。

2、就协调会的相关结果向有关领导作专题汇报。

六、将拆迁结果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

活龙坪乡民族初级中学

2014年3月8日

第13篇:征地拆迁经验总结

征地拆迁经验总结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拆迁是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城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市老城区、新城区和城中村并存的城区,大力实施城区改造、以拆迁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发展的必由之路。自2009年以来,在实施环城路、中山路等大规模拆迁过程中,部分项目拆迁进展缓慢,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市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参考。

一、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市城区改造加速推进,拆迁规模不断扩大,拆迁工作总体进展平稳,但也有部分项目推进受到影响。与此同时,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多种多样。有的拆迁户进京上访,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受到影响,成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策层面,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合理

1、货币补偿标准滞后于市场房价的变化。拆迁房屋综合评估价,是由二手房价格、基准地价和周边新房的预估价等 1 几方面价格综合评估得出的。在实际拆迁工作中,评估价格与快速上涨的市场房价相比往往偏低。

2、补偿标准不具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但是并没有对“居住条件”的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3、对无证房和“住改商”房屋的规定不尽合理。有关法规规定,“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使用性质进行补偿”。然而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临街房屋由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办理了营业执照、缴纳了各种税费,但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许多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或城市管理不到位而长期无证。在实践中如果按现有政策执行,极易引发纠纷,而且不合情理。

(二)客观方面,城区困难群众较多,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

困难群体较为集中。我市困难群体较多,拆迁改造的区域又主要是困难群体集中的地块。2009年拆迁户中困难群体约为20%,居住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约为19%,安置起来特别困难。

(三)主观方面,部分干部对拆迁工作认识不足,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

2 拆迁工作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同时还是民生问题、稳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但是,目前仍存在少数干部和职能部门对拆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工作推进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对拆迁问题的基本认识

对拆迁行为性质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定位和拆迁方式的选择。我们认为,对拆迁性质的认识需要从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判断。在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早已完成城市化进程的情况下,拆迁主要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而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又处在城市化的中期加速阶段,不能够简单地与西方发达国家类比。在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的条件下,严格区分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并不现实。当前拆迁涉及最为普遍的旧城改造,绝大多数兼具商业与公益的双重属性。一方面,旧城改造主要是依靠商业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是典型的商业行为。另一方面,对旧城区和违法建筑的改造建设以及重新规划建设,可以进一步优化与重组城区经济、社会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可以调整和改进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构建更为合理、高效、优质的产业链,增强城市资源集中优势和吸纳能力;短期内可能对被拆迁人的利益有所损伤,但其终极结果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竞争活力,被拆迁人也会从中获利,这就使得旧城改造具备较为明显的公益性特征。此外对部分困难拆迁户采

3 取提供廉租房、经适房及保底面积的做法就更带有公共福利的性质,政府不能因为是商业开发而完全退出拆迁事务。

从实践来看,近期全国各地的拆迁工作也开始表现出政府主导、采用更加优惠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安置方式的新趋势。如2009年4月北京市开始实施新的市场评估拆迁补偿办法,拆迁款足以购买政府提供的限价房。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赢得拆迁户的支持。2009年2月上海市出台了“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制度,即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将以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城市建设推进年活动,涉及的大规模拆迁同样具备商业和公益的双重属性,也应该按照政府主导、优惠利民的模式推进。在拆迁中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更多地采用政府土地储备的模式推进拆迁,由政府主导,更加注重拆迁的规范性和公平性,将“生地”拆成“熟地”之后再进入挂牌出让程序。

2、保障居住条件原则。以被拆迁人的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安置方式,帮助被拆迁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

3、利益均衡原则。拆迁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一次新的利益分配过程,要保持各方利益的基本均衡、对等。

4、守法原则。政府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同时,要加强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面的监督管理,坚持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开展利益博弈。

三、解决因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几点建议

在上述拆迁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我市坚持征地拆迁必须以人为本,树立“为民拆迁,拆迁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09年以来,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突破性的建议,促进政策逐步健全完善;另一方面要在现行法规政策的框架内,进一步推进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举措创新,努力破解拆迁难题,加快拆迁进度,力求拆迁稳定,为我市的未来发展拆出一片新天地。

(一)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实物安置力度

根据调查,绝大多数拆迁户最大的需求还是居住的需求。实物安置是现阶段破解拆迁难、有效保障拆迁户居住条件的最重要途径。今年我县采用了就地、就近安置的方式,加大实物安置力度。

就地、就近安置的好处是对拆迁户居住生活影响最小,最大限度地保障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今年实施的**路改造**景观大道建设拆迁,采取了这一方式,受到被拆迁人的欢迎。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完善拆迁政策

5 拆迁行为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在促进公共利益的同时,应尽量避免和减少被拆迁人牺牲个人利益,着力制定公平、公正、零负担的拆迁补偿政策。

1、确保拆迁补偿价格的公平合理。按照物权法规定的“不降低居住条件”原则,采取市场价格机制,合理确定补偿价格。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全程公开,坚持不乱开口子,确保先搬后搬一个价,保证拆迁公平,消除拆迁户的疑虑。

2、进一步提高奖励补助标准。目前我市奖励补助政策为10000-30000元不等。为提高拆迁户的积极性,通过提高奖励补助的标准,弥补当前综合评估价的不足,减轻拆迁户购房的负担,鼓励拆迁户早签约、早搬迁。

3、实行“拆一房还一房”,实现拆迁“零负担”。实物还建“拆一还一”(拆多少面积还多少面积)对于房屋面积较大的拆迁户可以适用,但是难以解决极小户型(30平方米以下)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今年对农户约定特殊优惠面积的优惠政策,对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0㎡的,按800元/㎡补交差价。建议借鉴外地经验,今后对国有土地上的城镇居民同样实行这一规定。同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极小户型困难拆迁户,实施“拆一房还一房”政策,即该困难拆迁户可以得到我市已建成的最小面积安置房一套,而不需要补交任何差价,真正实现拆迁安置“无缝对接”,拆迁户“零负担”。这样的让利一定可以让困难拆迁户乐意搬迁、盼望搬迁。

6

(三)统筹解决与拆迁相关的其他问题

对我市拆迁中出现的各类共性和个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实践经验和外地成功模式,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以解决。

1、特困群体的拆迁安置。针对我县存在的残疾人家庭、双下岗家庭、特困户等特困弱势群体,应当着力解决其拆迁后的实际困难,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一是要按照前述最优惠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二是应当统筹组织民政、劳保、卫生、教育、社区等相关部门,尽量为其解决拆迁后的就业、就医、就学等各方面实际困难,减少拆迁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拆迁改善其生活居住条件。

2、“住改商”经营用房的处置。针对我市大量存在的有合法营业执照并按规定上缴各种税费、但未登记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住改商”房屋补偿标准无法反映房屋真实价值的情况,应当本着尊重现实的原则,在房屋评估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住改商”房屋的拆迁补偿价,对上述“住改商”房屋按照有证门面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在实践中可采用的货币补偿标准是有证门面房的60%-70%和安置门面房调换两种方式,应该用文件或其他方式将该标准固定下来,使得今后的拆迁中处置类似问题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3、无证房屋的处置。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的处置,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予以部分补偿或不予

7 补偿。但是对于确有困难、一旦拆迁就无房可住的拆迁户,应当本着有情操作、拆迁惠民的原则,争取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来解决;特别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拆迁户,还可适用前文提到的“拆一房还一房”优惠保底政策。

(四)强化依法意识,规范拆迁行为

在拆迁工作中,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推进拆迁。同时,加强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着力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过激行为。

一是依法处置钉子户。对于存在思想误区,想要通过拆迁一揽子解决家庭矛盾,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拆迁户,要切实做好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引导他们理解国家的拆迁政策,走出思想误区,同时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各方面实际困难,减少拆迁阻力。对于个别依仗关系顽固抵制拆迁,想要以此发财致富的“强权”人物,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采用纪委介入、强化组织纪律、所在单位施压以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等各种手段进行约束,千方百计打压他们的气焰,避免在拆迁户中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对于以上手段都不奏效,且严重影响拆迁进程的钉子户,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程序,采用行政强拆、司法强拆等法律手段,予以强制拆 8 除。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取得强拆一家、宣传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是严格监督拆迁人。要坚决禁止和杜绝违法拆迁,防止拆迁人受利益的驱动,采用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等不合法手段对被拆迁人施压。近期发生的辽宁拆迁户杀死拆迁人、重庆等地拆迁户自焚等恶性事件提醒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对钉子户也要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不能图一时之快而埋下不稳定的隐患。

第14篇:征地拆迁方案

道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高速连接线、东环路拓宽改建工程,对进一步改善周边干线公路通行状况,完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拉大城市框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两条道路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两条道路的基本情况

(一)高速连接线

高速公路连接线西起东环与南环交叉口,东至坚固道口,含新赵线路口向南到新高速出口,全长6.18公里。路基宽33.8米,路面宽2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控制中线两侧各25米,道路绿线控制中线两侧各45米。过村段绿化按控制红线外各20米征地,野外段绿化按控制红线外各30米征地,即村内段占地总宽90米,村外段占地总宽110米,确保公路两侧形成整体乔灌结合、高低错落有致的景观带。

(二)东环路拓宽改建工程

东环路拓宽改建工程,施工区段为:K247+617~K250+352.3,全长2.74公里,道路红线控制中线两侧各25米,道路绿线控制中线两侧各45米,现有路基宽34米,目前仅修建了中间16米宽的快车道。本次采用两侧加宽,32米一块板形式建设,同时设置中央硬隔离。考虑到两侧各1米的施工宽度及两侧建筑预留护墙地,此次两侧占地宽度为现路面边两侧各9米,占地总宽34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速公路连接线、东环路拓宽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道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后附名单),具体负责道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

1.负责跑办高速连接线东延2.66公里设计变更及东环路拓宽改造施工方案审批工作;

2.负责跑办交通运输厅,争取在交通运输厅会议纪要中明确我市规划南环路和规划东环路上跨旧高速预留建设条件,力争明确“待两条路建设时省交投总公司投资并建设两条路上跨高速的桥梁部分”内容;

3.负责做好道路红线的测量、占地边放线及测量成果图的绘制工作;

4.负责道路占地、拆迁登记统计工作,制作征拆任务表格,发放到各责任单位;5.负责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物的认定和交通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6.负责征拆工作的信息传递和征拆进度上报工作; 7.负责道路征拆范围、征拆标准和征拆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乡镇和街道办开展征拆工作; 9.负责道路的路基放线工作;

10.负责联系石市公路工程处,协调跑办道路施工招投标工作;

11.负责联系国防光缆管理部门(长途通讯传输局)商讨四条路范围内国防光缆的迁移费用等相关事宜。

12.负责按照规划局交付的设计图纸,组织道路市政管线施工,尽快编制施工预算并对市政管线施工进行招标。

13.负责按照分工完成相关的拆迁任务并完成责任段拆除后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二)长寿街道办事处、马头铺镇、邯邰镇

1.负责辖区征迁范围内土地丈量,签订补偿协议,协助群众办理土地补偿手续;2.负责辖区机井、树木、青苗等附着物补偿费发放工作;

3.负责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对辖区内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并完成各自分包责任段拆迁工作任务;

4.负责解决辖区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征拆工作中各种矛盾和问题处置,确保工程进度。

(三)城乡规划局

1.负责做好两条道路市政管线设计工作;

2.负责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物的认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四)住建局

1.负责两条道路城管界内及责任范围内灯杆、排水管道、花池等迁移工作;2.负责完成分包责任段拆迁工作任务。

(五)国土资源局

1.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非法占地及设施的清理工作,全力配合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拆除违法建筑。

2.负责按照分工完成相关的拆迁任务并完成责任段拆除后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六)综合执法局

1.负责城区拆迁法规宣传及两条路城管界内及责任范围内的广告牌匾的拆除工作;

2.负责根据征迁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全力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拆迁工作。3.负责按照分工完成相关的拆迁任务并完成责任段拆除后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七)财政局

1.负责按规定安排有资质单位对有手续的房子及建筑进行评估并按照支付程序进行补偿;

2.负责按照政府协议筹措并支付工程建设资金。

(八)工管办

1.负责组织工业新区内无繁线通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线设计、施工招投标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房屋及设施的迁移、退距等工作;

(九)电力局

1.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电力杆、电力光缆、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的迁移工作;

2.负责按要求全力配合两条路其他非法建筑物拆除工作。

(十)电视台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有线电视杆、光缆等有线电视设施的迁移工作,同时做好两条路征拆及施工的宣传工作。

(十一)移动公司分公司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移动塔杆等移动公司设施的迁移工作。

(十二)电信公司分公司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电信杆、电信光缆等电信设施的迁移工作。

(十三)联通公司分公司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权属内的杆线等设施的迁移工作。

(十四)自来水公司

1.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权属内的自来水管道及设施的加固和杆迁移工作。

2.负责按要求全力配合两条路其他非法建筑物拆除工作。

(十五)天然气公司分公司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所有权属内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加固和杆迁移工作。 (十六)商务局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范围内加油站及其设施的迁移工作。 (十七)公安局

负责道路征地拆迁及道路施工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十八)社保局

负责所有被占地户土地补偿手续的办理,建立补偿台帐,申请发放土地补偿资金。 (十九)信访局

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道路施工中的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二十)长途通讯传输局维护中心

负责及时与上级长途通讯管理部门沟通,同时与交通运输局协调,尽快实现两条路范围内国防光缆的搬迁。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7月25日-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深入对征地范围内的各村、各户及企业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及时将我市征地补偿政策和法规宣传到户、到人,切实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说服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征地拆迁阶段(2014年8月1日-8月15日)。各乡镇、街道办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于8月15日前完成各自分包责任段征地拆迁工作,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签订补偿协议。在清点完毕后,及时汇总、清算并做好群众的兑付工作。

(三)路基清理及施工阶段(2014年8月16日-11月30日)。交运局要按照高速连接线、东环路施工图纸做好放线以及路基清理工作,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打好基础。施工单位要严格施工管理,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路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速公路连接线、东环路拓宽改建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主要领导要亲手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现场抓。要严格按照征迁工作要求,周密计划,安排专人全程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地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高速公路连接线、东环路拓宽改造等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使沿途村、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第15篇:征地拆迁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一、征迁前期准备

1.区建投公司、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管办)按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时限要求与用地单位对接并完成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等手续的办理。

2.国土分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及用地指标审批等相关手续;区建投公司按项目负责办理拆迁公告或房屋拆迁许可证。

3.根据市规划局确定的项目规划红线,区市容局、街道办事处对项目所涉地块,逐户摄像,制作完整的每户原状影像资料;区市容局根据市查违领导组确认的地形图和*政办〔**〕*号文,核查违法建设户及其面积。规划分局负责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地块违法建设的界定;配合办理被拆迁项目的规划审批文件等资料。

二、摸底丈量、复核

1.区建投公司按程序确定进场摸底丈量的拆迁公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地块的丈量摸底工作。

2.区拆管办牵头组织召开项目拆迁丈量摸底进场会,确定丈量摸底完成时间。

3.街道办事处按丈量进场的时间要求,组织安排人员支持配合。

4.丈量摸底的拆迁公司对摸底丈量情况按三榜公示内容需要,即混合、砖木、简易三类房屋及其附属物登记造册,按照户籍证明、结婚证明、计生证明核定常住人口,力求准确无误;区建投公司和街道办事处确定现场监管负责人和责任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征迁地块的户籍资料;区拆管办派驻街道负责人为摸底丈量复核责任人,以拆迁公司丈量摸底的相同科目进行跟踪复核,复核面不得少于30﹪,并承担市政策指导组抽查合格的责任,区市容局、规划分局依法认定违法建设,将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资料及时提供给区建投公司、街道办事处,杜绝违法建设纳入补偿范围。

5.国土分局、街道办事处组织进场丈量土地,并标明地面附属物。

6.区拆管办对拆迁公司丈量数据随机复核并在拆迁地块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现问题责成整改,并评估拆迁公司摸底丈量的工作质量,区市容局全天候巡查,执行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三、报审材料,完善手续

1.区建投公司测算项目经费,按要求统计摸底丈量原始表,对摸底丈量情况进行小结,附逐户影像资料,一并报送市查违领导组审查,跟踪审查批复。

2.区拆管办依照市政府相关政策,结合项目地块摸底丈量的实际,会同区建投、所属项目拆迁地块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后报送市查违领导组审批。

3.国土分局邀请市国土测量大队和建设单位进场土地面积测量及确定土地类别和附属物。

4.摸底丈量情况经三榜公示,并报市证照确认小组确认。一榜由村(社区)在现场公示;二榜由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公示,三榜由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江晚报》上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⑴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企业产权证号(含其他权属证明)、房屋坐落、结构、建筑年代、面积及其它住房等情况;⑵被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类型;⑶被拆迁人姓名(名称)、户籍、家庭人口及相互关系和计划生育情况;⑷被拆迁人是否“双困”家庭或生活困难群体;⑸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违法建设经区市容局长签字后一并公示。

四、组织培训,动迁准备

1.项目拆迁方案正式批复后,区拆管办组织区、街、村(社区)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动迁公司项目经理和进场人员进行培训。

2.区拆管办组织、协助市政策领导组进场,按规定比例对拆迁房屋进行抽查。

3.区建投公司准备安置小区平面规划效果图、房型图、选房图并现场公布,严格实行现场选房,谁先交房,谁先选房,街、村(社区)确定现场办公室。

4.街道办事处组织拆迁公司将征地公告、拆迁公告及拆迁方案同时张榜公布,并将致拆迁户一封信和拆迁方案送达所有被拆迁户。

5.项目用地单位与国土分局签订征地协议,3个工作日支付征地款项;国土分局与村(社区)签订征地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

6.区拆迁办配合组织召开进场动迁会,确定动迁时间。

五、组织动迁,协议审查,资金拨付

1.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按程序确定拆迁、拆除公司,区建投公司负责与所确定的拆迁、拆除公司签订拆迁、拆除委托协议。

2.拆迁公司受委托负责拆迁项目动迁工作,必须按拆迁公告期限完成动迁;拆除公司进场调查地形与房屋结构,制定拆除方案报街道征迁机构审定并报区拆管办备案;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督拆迁、拆除公司,并严格控制其履约保证金和拆除安全保证金,按工作实效奖优罚劣。区拆管办按市政府第*号令严格监管。

3.国土分局、街道征迁机构逐户做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发放征地补偿款。

4.拆迁公司严格依据地块拆迁补偿方案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格执行违法建设零补偿。街道办事处负责已签协议的审核;被拆迁人搬家,当场交房、选房,拆迁公司开具封门单,街道办事处对已审协议户的房屋拆除交拆除公司立即实施,区拆迁办现场监管拆除安全。区政策指导组按协议数的30﹪完成拆迁地块的协议抽查审核工作,并配合市政策指导组完成一定比例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的人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直至依法查处。

5.拆迁公司负责报裁材料的申报,国土分局、街道办事处跟踪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报裁结果;区建委按程序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裁决。

6.区建投公司按动迁进度预拨付资金(项目动迁启动预拨付拆迁补偿资金的50﹪;余款按拆迁进度拨付),如不能按期支付,上报区领导小组决定项目是否延期。确认被征迁人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后,街道办事处组织集中清表交地。

六、决算审计,资料归档

1.街道征迁机构、村(社区)现场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决算审计准备工作,区建委、区建投、区协议审核组积极配合。

2.区建投公司与街道办事处进行资金决算,街道征迁机构对项目征迁资料整理归档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征地拆迁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

3.项目审计结束,整改到位后,街道办事处与区建投公司办理全部资料的交接手续,区建投公司封存归档。

第16篇:拆迁征地宣传语

拆迁征地宣传语

1、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2、拆旧家、建新家,幸福安居千万家!

3、推进旧城改造 改善人居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 严格政策标准 加快旧城改造

5、拆迁是为了更好的建设 建设是为了更好的惠民

6、文明拆迁谋福祉,携手共建新家园

7、以人为本 以法保障 以利惠民 和谐拆迁

8、正视拆迁不谋歪门,明白政策不拖后腿

9、早搬迁才能早建设,早建设才能早回迁

10、平安和谐始于心,依法拆迁践于行

11、群众利益至高无上,干部责任重于泰山

12、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真情服务,保障权益

13、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为先;真心热心爱心,民心为重

14、痛快搬迁开心回迁,莫等依法强制执行

15、高额奖励趁早拿,拖到裁决损失大

16、瑞日祥云承盛世,拆迁安居载厚福;新天新地绘图景,拆迁拆旧喜新居

17、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建设幸福农安

第17篇:依法征地拆迁

依法征地拆迁

一、“依法征地拆迁”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纠纷问题也呈多发态势,在“征”与“不征”,“拆”与“不拆”之间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适应新形势,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合理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认真解决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征地拆迁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干部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在一些地区,GDP是衡量干部政绩的最重要的指标,GDP的增长率影响到干部的升迁。有的地方行政官员为了在有限的任期内早出\"政绩\",不顾本地实际情况,置长远利益于不顾,违背客观经济规律,杀鸡取蛋、竭泽而渔,只管自己\"政绩\"显赫,而不管群众的承受能力,盲目地大量地搞征地拆迁,使资源过量消耗和严重浪费,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补偿政策不够明确。一方面在农村,征地补偿政策不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同时期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也不一样,造成农村基层干部工作难做,农民群众思想难通的困难局面。 1

另一方面在城镇,有些地方针对不同建设项目或在不同时期以政府行政规章和文件的形式出台的补偿标准有一定差别,造成区与区、街道和街道,甚至同一条街道上同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情况,引发了不少纠纷。三是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农民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这在城乡结合部位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

(三)工作方法简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的地方工作方法简单,如在拆迁之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就随意在房子上写上很大的\"拆\"字,甚至不签拆迁协议就停水断电、上房揭瓦,严重影响拆迁的正常生活;有的工作人员把思想暂时不通的拆迁户称为\"刁民\",把确有困难的群众称为\"钉子户\";有些地方把拆迁工作交给\"拆迁公司\",甚至随意出动警力;有的地方搞株连。

三、“依法征地拆迁”的对策

(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

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同时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依法依规拆迁。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严格控制强制拆迁的数量。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四)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当地政府部门应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要健全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建立上下贯通的信访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避免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新的上访事件,一旦发生恶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五)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部门应认真检查当地政府部门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

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实等情况,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18篇:征地拆迁案例

征地拆迁的程序浅析

内容介绍>>

某某年7月,某县房管所接受县建设局的委托,在县城某某路西侧实施拆迁,张某所有的,坐落该县某某路某号,面积为112.41平方米的二层砖混结构的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该房屋坐落于城关范围内,土地属于某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张某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该县人民政府于同年9月批复同意划拨该地块。县土地局于当月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县建设局发出房屋拆迁公告后,该县房管所即与张某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张某坚持要求按底层面积回迁临街店面,二层面积回迁套房,双方因此无法达成协议。该房管所向该县建设局申请裁决。该县建设局作出拆迁纠纷裁决书,认为县房管所的安置方案合理,裁决就地安置张某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张某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某省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拆迁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因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而产生纠纷的由拆迁主管部门裁决,适用该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因此,拆迁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作出行政裁决。但本案张某的房屋坐落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制土地,虽然县政府作出划拨该土地的批复,县土地管理局亦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但由于该土地未经法定程序依法征用,土地所有权仍未变更,还是集体所有制土地。旧城改造的建设项目涉及非国有土地需拆迁房屋的,应先行办理国家建设用地征地审批手续,再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安置,并由用地单位按规定支付房屋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费,本案被告县建设局对此无权处理,其作出的拆迁纠纷裁决属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审法院据此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撤销了县建设局拆迁纠纷裁决书。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各地旧城改造及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因此拆迁纠纷成了当前案件中的热点、难点。拆迁纠纷案件数量上升,除以上原因外,行政机关及拆迁单位对拆迁法规的错误理解以及操作不规范也是导致此类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须对房屋拆迁的概念进行界定。

房屋拆迁:是指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和国家专项工程的迁建计划及当地政府的用地文件,拆除和迁移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设施的行为。由于城市发展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再分配,从而优化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使土地利用达到最优化的配置。拆迁在此方面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方式。

房屋拆迁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以下划分:

一、以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标准可分为市政动迁和社会动迁。市政动迁是城市人民政府基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而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动迁资金的主要渠道来自地方财政。社会动迁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于基本建设用地需要而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这类拆迁主要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动迁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及有关的专项基金,少部分来源于政府基本建设的投资资金;被拆迁方的安置与补偿也均由建设单位统一负责。

二、以土地权属为标准可分为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建设单位在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而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征地拆迁的对象很明确,即集体所有的土地。而非征地拆迁是建设单位在国有土地上发生的房屋拆迁行为。这类拆迁以城市居民为主,无须变更土地所有权。本案例中,就涉及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以及相应的拆迁程序问题。

其次,房屋拆迁必须依法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一是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二是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三是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四是发布拆迁公告;五是商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六是实施房屋拆迁。征地拆迁和非征地拆迁都应遵守以上法律规定。但两者又有所不同,征地拆迁必须先履行征地程序的法律规定,方可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同时,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因此,在本案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作出行政裁决。但适用上述法规均有一个明确的前提,即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拆迁。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本案中,县建设局适用上述法规规定处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适用法律错误。因此,本案中,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的适用是正确的,张某应得到法律规定的补偿

第19篇: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征地拆迁管理制度

一、征地拆迁丈量复核制度

1、征地拆迁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发区征地拆迁审核小组人员、村经办人员、被征地拆迁群众四方人员现场丈量,丈量的数据由丈量人、记录人员、复核人员和征地拆迁群众签字后确认。

2、根据现场确认的有关数据,经征地小组人员、村经办人员核对后,统一打印征地拆迁补偿表,封面应写明××项目××村××(位置)征地拆迁情况,具体征地拆迁补偿表格应写明被征地拆迁群众姓名、身份证号码、具体补偿金额、补偿内容等情况,并由村经办人员、村民主任、征地小组人员、镇政府包村领导或开发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村级公章。

3、征地拆迁补偿表一式四份,开发区党政办、计财办、镇财政所、村级委员会各存档一份。

二、征地拆迁公示制度

1、征地拆迁补偿表应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2、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的材料要拍照存档二份,开发区计财办、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3、征地拆迁补偿表在公示期限完成后,村经办人员和开发区征地小组人员应在补偿表上注明 “本款项已公示”或“是否有疑议”字样并签名加盖村公章。

三、征地拆迁补偿款项发放制度

1、征地拆迁补偿款票据必须是县经管统一印制的发票,由村经办人员、征地小组人员、项目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开发区计财办出纳作为征地拆迁补偿款支付凭证,由计财办按照审批程序送开发区领导签批后汇款。

2、为了及时、准确地将补偿款发放给群众,开发区采用补偿款直接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的办法;开发区与县邮政储蓄银行枫亭支行签订资金划拨办卡协议,由县邮政储蓄银行枫亭支行打印办卡具体明细科目,详细列明发放群众姓名、身份证、卡号及资金金额等内容,补偿款报表一式二份,开发区计财办、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3、征地拆迁补偿款手续不够完整或没有通过公示的,开发区计财办不得办理汇款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但必须由征地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承诺多还少补、补齐相关材料

第20篇: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1、总则

1.1 经理部管段建设协调及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广州铁路WRSG-3标段项目铁路与沿线各省、市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紧紧依靠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依法保护铁路施工和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施工管理理念,为建设好一流的专线铁路,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

1.2为规范经理部施工协调及征地拆迁工作行为,明确各层次的职责范围,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施工协调任务

2.1 认真按照省部纪要和实施协议,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征地拆迁和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2.2 依据合同约定或业主的委托,负责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具体问题。遇有省部纪要、实施协议及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特殊情况或问题,要逐级上报,由业主统筹协调解决。

2.3 项目部应加强与业主征地拆迁主管部门联系,顾全大局、服从协调、步调一致,共同抓好征地拆迁的协调工作。

2.4 各总队(场)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及群众,开展施工协调工作,共同创造和谐的铁路计时工外部环

境。

3、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3.1 广州铁路WRSG-3标段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包干,统征统迁并承担相关费用。

3.2 广州铁路WRSG-3标段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站及时配套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和取弃土、预制场用地,用地范围及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勘测定界后,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划拨。

3.3 临时用地的地类、地价由地方国土部门具体确定,原则上不能突破广东省标准,且不得按永久征地办理,并本着科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3.4 广州铁路WRSG-3标段用地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所有建筑物,经路地双方共同详细调查,确认类别、数量后,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

3.5 变更设计增加的零星用地,必须提交经批准的表更设计,方能办理补证手续。

3.6 各总队(场)不得擅自处理违背省部纪要和实施协议的特殊问题,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违约处罚,擅自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征地拆迁组织分工

4.1 征地拆迁协调工作,项目部与各总队(场)实施分层协调,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4.2 项目部由一名主要领导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工程部设专职地工程师,负责征地拆迁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4.2.1 负责与沿线各市及业主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签订有关协议。

4.2.2 制定全线的征地拆迁推进计划,掌握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落实。

4.2.3 及时向地方国土资源局提报临时用地和正式用地申请计划。

4.2.4 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变更设计,负责办理、审定临时用地协议及补偿费用。

4.2.5 组织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编制、交验工作。 4.3 各队(场)必须指派一名领导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并配备专职地工程师,负责各自管段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

4.3.1 负责制定各自管段的征地拆迁推进计划,向市(县、区)、乡(镇)国土主管部门提服用地的申请及落实,并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签订有关协议,报经理部工程技术部汇总、备案。

4.3.2 负责组织施工用地红线图的审核。

4.3.3 积极主动协助市(县、区)、乡(镇)相关部门现场复核清点征地拆迁的范围权属及数量。

4.3.4 负责临时用地补偿协议签订。 4.3.5 负责征地拆迁竣工文件的编制。

4.3.6 复核施工用地图纸、资料,提报用地计划。配合项目

部向用地所市、县(区)、乡(镇)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申报的相关手续。

4.3.7 负责勘测用地界址,组织开挖界沟、理清管段所属行政辖区分界里程,确认权属人。同一乡、村涉及不同总队(场)的,各总队(场)要相互配合,同时完成。

4.3.8 与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现场复核确认用地范围、权属及征地数量;清点丈量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种类,确认数量;按不同权属人填写《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清册》(建交-6),现场办理各方确认,签章。

4.3.9 提供按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计算无误后《铁路建设用地界桩表》(建交-7),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按行政村及区域认定,办理签章。

5、临时用地的具体办理

5.1 用于施工生产、生活的设施、便道等临时工程用地,坚持不用或少用耕地。由个总队统筹规划,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租用协议书”。

5.2 按规定签订的“临时租用协议书”,报市、县(区)国土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按协议支付费用,使用完毕,尽早按协议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6、征地拆迁计划提报

6.1 经理部依据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向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征地拆迁进度计划,并抄报业主项目部。

7、附则

7.1 各总队(场)在办理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部省纪要和实施协议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基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建立台账,填报各类报表。

7.2 对地方在铁路使用地界线外30米以内新建一般设施,或150米以内新建噪音敏感设施,各队要及时书面通知地方县级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同时抄报项目部。

征地拆迁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征地拆迁作风建设心得体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