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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制度(最新)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1: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云阳县路阳九年制学校出勤制度

(修改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渝人发〔2005〕106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01〕29号)、云教人【2005】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程序

因病或因事离开学校必须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天或一天之内,中心校报部门领导审批,村校报主任教师审批,两天至十天中心校由校长审批。十天以上报教委审批。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交教导处作为记载存档的依据。行政从员请假由校长审批,申请表交办公室存档。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注明由谁代课或代班。自请代课,代课费自付。(代课教师缺课则视为旷工),没有特殊情况先斩后奏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假时限及相关规定

(一)、事假:

1、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事假审批。全年累计事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由学校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云阳县教育系统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后报县教委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委加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3、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确有特殊原因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按上述事假审批权限报批。凡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

的,按旷工处理。

(2)、凡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4、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1)、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以上为云教人200

5、63号文件内容)

5、校内补充。

(1)、根据职代会决议,一月允许一天事假,(每月的一天事假当月有效,不能累计计算)。在五个工作日以内,按公式(N-1)×30元计算,在30%的绩效工资中扣除。按考核期累计,扣年度考核分N×1分。事假一节按5元扣发。事假超出5日以上,每天按60元扣发,同时不得享受期末绩效。(N代表事假天数,如发现不在岗又不请假者视为旷工)。

(2)、参加函授、业务学习、自修考试,可以调课不计假。但必须自己联系代课(半天以内可代非本学科,一天以上必须代本学科),费用自理。

(3)、公假必须有上级或学校行政的正式通知和时间,按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公假视为出勤,代课费由学校承担,但必须与办公室联系或履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4)、开学报到、期末总结会、升旗仪式、周前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育教学研讨等,旷会一次扣币20元,并扣考核分1分。会议事假一次,扣人民币10元,当日内已请事假,就高不就低;一次扣年度考核分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人民币5元(5分钟之内),一次扣年度考核分0.1分;旷课一节扣人民币50元,并扣考核分2分;旷课1天扣币100元,扣年度考核分5分。私自调课者(没经教导处同意),每发现一次各扣当堂教师和调课教师人民币20元,扣调课教师年度考核分1分。

(5)、课间操出勤,必须有人到场指导,否则扣班主任津贴按2.00元/次计算,眼保健操由当堂课教师负责监督指导,否则按班主任扣发标准一样执行。

(6)、初中值周教师、体育教师早上起床钟一打,催学生起床,负责放广播并组织两操,迟到一次扣币2.00元/次,缺席5.00元/次。

(7)、超假而没履行补假手续的则视为旷工。

(8)、中考、高考允许四天的护考假,子女就读大学,允许五天的护送假。自请代课,费用自理。考核分按病假扣。

(二)、病假:

1、病假审批及要求。

(1)病假在一个月内的,本人申请并出具县人民医院及以上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的证明书,由学校审批;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本人填写《云阳县教育系统职工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并附上县人民医院及以上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的证明书原件,报县教委审批。

(2)、教职工生病可以请人代办请假手续,返校后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处方及发票交部内行政集体确认属实,可以不扣钱。病假每期累计超过半月以上,按比例发放绩效奖金。自己联系代课,按代课天数或节数自付代课费用。只在年度考核、评职及竟聘上岗时按文件扣考核分。

(3)、病假两个月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

(三)、婚假:

1、教职工结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准予五个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双方达到晚婚的职工(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凭有关年龄证明增加婚假至10天。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其中一方去另一放所在地,另给予路程假,镇外县内的2天,县外市内的4天。市外5天。路程假作事假对待,车

船费全部自理(以上婚假,寒暑假中不补假。若正常假没放完,回校上课,按规定学校可补20元/天)。

2、教职工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期间的本人工资照发,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四)、产假:

1、女性教职工,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超产假的自负代课费,同时按事假扣发年度考核分。

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女职工产假、小产假计划内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可以顺延。(云教人200

5、63号)

4、计划外小产假,准许十天,按病假算,自请代课,费用自理。只允许一次,限本单位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内。

5、男职工护理产假期为五个工作日,自请代课,费用自理,考核分按病假扣。

(五)、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工作人员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2、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六)、探亲假

1、探亲假的要求。教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与配偶或父母双方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才能享受探亲假。教职工探亲假安排在寒暑假内。

2、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在学徒期和熟练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

3、探亲假期限及待遇。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

次,假期30天。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一次,假期20天。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一次,假期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教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财政拨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照发。教职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负担金额县处省内的,据实凭票报销,但总额不得超过300元;省外国内的,据实凭票报销,但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七)、出勤考核,记入岗位设置竟聘上岗考核制度内。在考核期内,病假每天记-0.05分,事假每天记-0.5分,旷工每天记-5分。(根据竟聘上岗相关文件规定)

此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此规定相抵触的制度内容,以此制度精神为准。

路阳九年制学校

二0一二年五月

学生出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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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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