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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02:02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信访调解工作汇报

滕州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下辖21个镇(街)、1226个村(居),总人口156.8万。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70.7?亿元;境内财政总收入1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01亿元;第三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列第43位,进入山东省县域经济30强。

近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枣庄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路子,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集体访,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县级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得到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体系

近年来,滕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切实抓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才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而搞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必须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抓起,有效整合资源,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和“减压阀”作用,才能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才会有根本保证。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把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2年,我市专门成立了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人员单独列编,经费单独列支,归市委直接领导,负责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培训。全市21个镇(街)分别成立了镇(街)调解中心,由镇(街)分管副书记任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专门设立了调解中心办公室和调解庭,负责本镇(街)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1226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并配齐配强了调解员,调解员人数达到3998人。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市调处中心为统领,以镇(街)调解中心为龙头,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1至8月份,全市各级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9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62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26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5%?。截止目前,全市有1183个村(居)实现三年无刑事案件,占总数的95%。

二、明确职责,整合职能,实现调解工作的四个对接

我们明确规定,镇(街)调解中心是由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受市调处中心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办事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赋予其十项职责,即: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掌握并控制全面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办事处)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纠纷;组织指导监督基层调委会和各单位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并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信、来访,疏导、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解决突发性事件;调处基层调委会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调处跨村(居)的矛盾纠纷;调处本辖区有关单位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指导“110”、“148”接处警工作;调处各级领导和市调处中心交办和指定的矛盾纠纷;搞好社会矛盾的预测和调研,进行经验总结和情况交流。镇(街)调解中心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为有效提高调解中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注重整合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调处手段,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对接”: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司法所的职能纳入调解中心,在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同时,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与信访工作对接。各级党委对调解和信访工作,做到任务同时安排部署,例会同时要求参

加,信息同时要求上报,工作同时检查指导,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又有效地减少了因调处不及时、不得力而导致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三是与政法工作对接。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提升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构筑起了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四是与市纪委工作对接。借助纪委监督的权威性,依法依纪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通过实行“四个对接”,初步走出了一条群专结合、上下协调、各方联动、合力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建立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调解中心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职能作用,我们重点抓了七项制度建设。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双排查”,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各镇街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市调处中心每月一次统一调度、汇总,市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矛盾分析会,市调处中心成员单位每月一次碰头会,及时掌握全市面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每逢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专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

二是信息专报制度。发挥基层信息员、调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在第一时间迅速报镇(街)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立即专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共有7起群体聚集苗头因情报及时,反应快速,被成功解决在酝酿阶段。

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重大疑难和牵扯面大的复杂矛盾纠纷,由市调处中心提出方案,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有关镇(街)、部门责任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遇到重大问题随时召开,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实。2002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38次,研究城市拆迁居民安置补偿、大型工程建设征地等重要议题24个,化解疑难矛盾纠纷57件。

四是帮包督办制度。市委、市政府制订了《重大矛盾纠纷市级领导帮包责任制》,36名市级领导帮包镇街17个、重点企业26个、单位16个。各镇(街)也制订了相应的领导帮包责任制,实行包村、包企业、包单位,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将一些重点部位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带动了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实。对应该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由市调处中心出具交办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交有关单位办理,限期化解,并报告调处结果;对市级领导批示或上级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市调处中心作为重点案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去年以来,对26起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实施了督办,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是回访制度。为检验调解中心调处工作成效,防止敷衍了事、重复访等问题的发生,坚持定期回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调处不合理、当事人不满意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处理,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2002年以来,通过回访,妥善处理当事人不满意的矛盾纠纷9起。

六是快速联动制度。一旦发生群体事件,市、镇(街)调解(处)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及时予以处置,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消除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七是考核奖惩制度。市委、市政府把各级调解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任期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市委组织部把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考核标准,与单位及领导干部评先树优、晋职晋级挂钩;坚决落实“一岗双责”、“黄牌警告”、“责任查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其情况给予处罚;对工作成绩出色、年内未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03年,市委、市政府表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先进单位76个,先进个人117名;对因疏于防范或处置不当造成一定影响的5个单位的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四、以人为本,法德结合,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调解中心的作用,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进行调解,既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把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各级调解(处)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羊庄镇洪山前村村委违反国家关于土地承包的政策规定,对该村土地重新进行调整,并擅自砍伐了原村民承包田内树木,造成23户村民共受到各种经济损失4万余元。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该村委败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原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因该村委拒不履行判决,引发群体上访。事发后,由市调处中心牵头,羊庄镇调解中心迅速介入,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查清了原因,分清了责任,依法纠正了该村村委的违法行为,责令其赔偿了农民的经济损失。近年来,我市各级调解(处)中心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税费改革、办事不公、土地山林承包、农村财务帐目不清等热点、难点问题,妥善解决了390余件矛盾纠纷,其中重大社会矛盾68起,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各级调解(处)中心坚持从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宣传普

及法律知识,深入细致地搞好排查,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我市原平板玻璃厂改制成立新的金州玻璃公司后,原厂的2000余名下岗职工因生活困难,加上少数人的操纵,到市里集体上访,干扰了新企业的发展。市调处中心迅速成立了由有关镇调解中心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及时进驻企业开展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完成了企业清产核资,为原厂职工一次性兑付了总计1200万元的集资款、风险金和拖欠工资,并帮助1800余名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迅速稳定了职工情绪,保证了新企业顺利实现投产,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外商的一致称赞。

三是统筹协调关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调解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各级调解(处)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配套联动作用,统筹协调,联调联处,尽心尽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解难题。例如,我市龙泉街道的润泽小区,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造成288户居民用电问题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供电部门多次停电、限电,该区居民多次集体到有关部门上访。今年以来,由市调处中心牵头,龙泉街道调解中心靠上进行疏导调处,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帮助筹措资金,及时补交了该区居民拖欠的电费,对电网进行彻底改造,实行一户一表,使该区居民供电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广大居民交口称赞。

五、理顺关系,强根固基,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和任用程序,坚持挑选一批“敢办事、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各级调解中心的领导干部岗位上来。通过选举、聘任等方式,把一批为人正派、处事公正、联系群众、具有一定法律和政策水平的中青年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吸纳为调解中心成员,在全市建立起一支专群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调解员队伍。定期组织法官、律师深入各级调解中心指导工作,对调解中心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全市调解员参训率达到100%。通过召开交流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对调解员队伍进行现场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活动6次,培训调解员1600余人次。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考试和专项考核,实行民主评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调解中心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对作风扎实、能力出众、成绩显著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并给予重奖;对责任心差、作风浮夸、应付了事的及时撤换。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全市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街)、村(居)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难事不出市”。二是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基层调解组织的办公环境。全市各镇(街)累计投资300万元,为调处中心配备了车辆、电脑、通讯工具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西岗、级索、洪绪、姜屯等10个镇还拨专款建镇调解中心办公大楼。全市21个镇(街)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7%以上。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调解主力军作用,今年以来,市财政拨付资金近10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市21个镇(街)的司法所全部达到了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档案管理、工作文书五落实,45%的所建成了办公设施一流的司法办公大楼。三是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镇(街)司法所收归市司法局垂直管理,人员任免权、财物支配权、工资发放权统一由司法局负责,司法所办公经费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解决了困扰基层司法所多年的人员编制问题,帮助50余名困难干警解决了住房、子女入托升学和家属安置等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市的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和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创建“平安滕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推荐第2篇:大调解工作汇报

青莲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

汇报

为加快推进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全镇“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高坪区委、政府[2010]46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建设,建成镇、村(居)、村(居)民小组和各部门、各行各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调解工作全面覆盖。现就我镇开展“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构建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1、我镇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法庭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管理、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矛盾纠纷“大调解” 协调中心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牵头,司法、信访、维稳、民政办、卫生院等有关部门从事行政执法或调解工作人员组成。成员单位按照“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主要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别和发生地确定参与调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需要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或分流指派;协调跨村(居)、跨单位发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调解员的培训;成立人民调解督导组,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二、措施具体

1、配齐人员,加强队伍建设。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任专职副主任,综治办、司法所、群众工作办为骨干,镇级政府内设机构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中心日常工作人员有4人,其他相关部门也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原则。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检查、督促、指导。

2、建立完善村(居)、单位调解组织,确保覆盖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每个调解室落实专门人员。主要职责:调解合同、婚姻等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调解由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3、配齐配强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有文化、有素质、有调解经验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别是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有法律、有政策水平的退休干部、基层干部等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制度健全

建立有七项主要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

2、“三三”调解制度和“特邀调解员”制度。

3、定期会议制度。

4、培训制度。

5、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6、联动协调制度。

7、协调、督促、督办制度。

四、程序完善

1、完善调解效力机制。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除事由简单、能及时办结的案件外,应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确保调解文书合法、有效。

2、矛盾纠纷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居)调委会、镇“大调解”协调中心等有关部门本着案结事了,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实行首按负责制。由首按人负责分流、调处或跟踪矛盾纠纷的调解,随时了解动态,稳控双方当事人,不得互相推诿,防止矛盾激化。

3、人民调解程序。原则按照《青莲镇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开展工作。

4、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工作衔接

1、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每周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调解案件信息通报。

2、建立“大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员互请互聘制度。

六、管理规范

1、一般纠纷调解成功后,只填制《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并归档即可;疑难重大纠纷应一案一卷。

2、调解文书制作要求:

(1)、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调解协议书要权利、义务具体,履行时间、地点明确。

(3)、回访记录要求记载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调解意见。

(4)、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明确。

(5)、签名捺印规范。

七、效果明显

1、将调解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2、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主管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每年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3、督促、督查、督办有力

(1)、镇“大调解”领导小组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督促、督查、督办,对结果及时向主要领导反映。

(2)、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矛盾纠纷,由镇“大调解”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落实包案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调解结案。

通过全面构建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将使我镇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深化农村平安建设,为全力化解各种矛盾提供一个全新的平台,为推进我镇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环境,为构建和谐平安镇镇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3篇: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你正在浏览的工作汇报是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滕州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下辖21个镇(街)、1226个村(居),总人口156.8万。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70.7?亿元;境内财政总收进1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进5.01亿元;第三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列第43位,进进山东省县域经济30强。近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枣庄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路子,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集体访,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县级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得到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

一、进步熟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体系近年来,滕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进、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式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深刻熟悉到:只有切实抓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门题目,才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而搞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必须从加夸大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抓起,有效整合资源,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和“减压阀”作用,才能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才会有根本保证。基于这一熟悉,我们把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2年,我市专门成立了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职员单独列编,经费单独列支,回市委直接领导,负责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指导、协调、监视、治理和培训。全市21个镇(街)分别成立了镇(街)调解中心,由镇(街)分管副书记任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相关部分负责人为成员,并专门设立了调解中心办公室和调解庭,负责本镇(街)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1226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并配齐配强了调解员,调解员人数达到3998人。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市调处中心为统领,以镇(街)调解中心为龙头,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式。今年1至8月份,全市各级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9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62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26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比往年同期下降了?16.5%?。截止目前,全市有1183个村(居)实现三年无刑事案件,占总数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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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滕州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下辖21个镇(街)、1226个村(居),总人口156.8万。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70.7?亿元;境内财政总收入1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01亿元;第三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列第43位,进入山东省县域经济30强。近年来,滕州

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枣庄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路子,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集体访,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县级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得到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体系近年来,滕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切实抓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才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而搞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必须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抓起,有效整合资源,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和“减压阀”作用,才能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才会有根本保证。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把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2年,我市专门成立了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人员单独列编,经费单独列支,归市委直接领导,负责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培训。全市21个镇(街)分别成立了镇(街)调解中心,由镇(街)分管副书记任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专门设立了调解中心办公室和调解庭,负责本镇(街)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1226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并配齐配强了调解员,调解员人数达到3998人。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市调处中心为统领,以镇(街)调解中心为龙头,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1至8月份,全市各级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9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62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26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5?。截止目前,全市有1183个村(居)实现三年无刑事案件,占总数的95。

二、明确职责,整合职能,实现调解工作的四个对接我们明确规定,镇(街)调解中心是由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受市调处中心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办事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赋予其十项职责,即: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掌握并控制全面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办事处)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纠纷;组织指导监督基层调委会和各单位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并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信、来访,疏导、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解决突发性事件;调处基层调委会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调处跨村(居)的矛盾纠纷;调处本辖区有关单位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指导“110”、“148”接处警工作;调处各级领导和市调处中心交办和指定的矛盾纠纷;搞好社会矛盾的预测和调研,进行经验总结和情况交流。镇(街)调解中心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有效提高调解中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注重整合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调处手段,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对接”: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司

推荐第5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工作情况汇报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在市人社发【2010】131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根据要求我们成立了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推行出台了加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在市调委的指导下,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不断前进,当前56家调解组织均被列为我市“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第一批示范性单位”。各基层调解组织正处逐步完善过程中中,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人社局指导逐步完善形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根据建设要求由工会指导完善机制体制,人民调解组织约家,正着手通过基层司法所指导逐步将劳动争议入纳调解范围。在实际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当中,我们发现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人员申请劳动仲裁现象,因此我们联系区级相关部门,通过沟通使其督促直属事业单位或直接在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便从内部解决和预防争议的发生。为了促进基层调解组织体制机制建设,在辖区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我们将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雁塔区科技产业园等6家调解组织作为雁塔区“规范性调解组织”代表单位。

因辖区内用人单位较多,包括高新和曲江经济区,其仲裁在

雁塔区,但均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故用人单位情况的掌握和汇总,需要与相关部门(如高新、曲江劳动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的沟通和协调。由于情况复杂,此项摸底工作无法在街道劳动保

障所开展。鉴于种种原因,我们正在与各方沟通协调,克服困难,争取完成工作。2010年7月30日,在收到市调委2号文件后,

我们立即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荆局长讲话精神。随后,由各相关

科室传达学习了市总工会许主席讲话精神。

调解,是对争议的柔性化处理,是一种“绿色”纠纷处理机

制。因此我们将调解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进行,以期在培训的同时系统性指导用人

单位建立本单位调解组织体系,并带动更多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

到全区“调解大环境”中来。在全区实施建立和健全劳动人事争

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当中,我们将调解组织的日常管理办

法、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作出了明确;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对各街

道相关工作的考核范围内,下一步会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我们

定于2010年9月初进行调解业务培训活动,具体情况正在安排

部署当中,涉及培训内容、培训结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请市

调委给予指导。

在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例中,我们发现众多的用人单位所需要

的更多是在用人过程中的劳动争议或纠纷的规避,而非仅仅的调

解组织机构建设。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学习,从调解仲裁工作中

总结好的方法,着手整理和制订相关的办法和防范,通过对用人

单位的培训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行使其对劳

动者的义务。如:指导其依法制定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按规定缴

纳社会保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超出则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等;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在劳动合同的约定中、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的

相关程序和措施,以规避劳动争议的发生,从多种渠道寻求预防

争议的方法。这些工作看似非目前所重要的,但却恰恰是用人单

位所必需要的,通过这些工作能更大的带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

其对争议的预防乃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着不容置疑的作用。

调解,字面意“协调、解决”,就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

关系的协调,问题的解决。调解工作目的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

定,其工作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将不断努力,并相信在市级部门

的带领和指导下,我市劳动争议将越来越少,劳动关系将越来越

和谐,我们的社会将更加稳定和繁荣!

推荐第6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工作情况汇报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在市人社发【2010】131号《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根据要求我们成立了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推行出台了加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在市调委的指导下,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不断前进,当前56家调解组织均被列为我市“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第一批示范性单位”。各基层调解组织正处逐步完善过程中中,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人社局指导逐步完善形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根据建设要求由工会指导完善机制体制,人民调解组织约 家,正着手通过基层司法所指导逐步将劳动争议入纳调解范围。在实际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当中,我们发现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人员申请劳动仲裁现象,因此我们联系区级相关部门,通过沟通使其督促直属事业单位或直接在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便从内部解决和预防争议的发生。为了促进基层调解组织体制机制建设,在辖区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我们将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雁塔区科技产业园等6家调解组织作为雁塔区“规范性调解组织”代表单位。

因辖区内用人单位较多,包括高新和曲江经济区,其仲裁在雁塔区,但均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故用人单位情况的掌握和汇总,需要与相关部门(如高新、曲江劳动监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的沟通和协调。由于情况复杂,此项摸底工作无法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开展。鉴于种种原因,我们正在与各方沟通协调,克服困难,争取完成工作。2010年7月30日,在收到市调委2号文件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荆局长讲话精神。随后,由各相关科室传达学习了市总工会许主席讲话精神。

调解,是对争议的柔性化处理,是一种“绿色”纠纷处理机制。因此我们将调解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进行,以期在培训的同时系统性指导用人单位建立本单位调解组织体系,并带动更多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到全区“调解大环境”中来。在全区实施建立和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当中,我们将调解组织的日常管理办法、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作出了明确;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对各街道相关工作的考核范围内,下一步会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我们定于2010年9月初进行调解业务培训活动,具体情况正在安排部署当中,涉及培训内容、培训结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情况,请市调委给予指导。

在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例中,我们发现众多的用人单位所需要的更多是在用人过程中的劳动争议或纠纷的规避,而非仅仅的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学习,从调解仲裁工作中2

总结好的方法,着手整理和制订相关的办法和防范,通过对用人单位的培训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行使其对劳动者的义务。如:指导其依法制定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超出则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等;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在劳动合同的约定中、在招聘和录用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和措施,以规避劳动争议的发生,从多种渠道寻求预防争议的方法。这些工作看似非目前所重要的,但却恰恰是用人单位所必需要的,通过这些工作能更大的带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其对争议的预防乃至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起着不容置疑的作用。

调解,字面意“协调、解决”,就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关系的协调,问题的解决。调解工作目的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其工作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将不断努力,并相信在市级部门的带领和指导下,我市劳动争议将越来越少,劳动关系将越来越和谐,我们的社会将更加稳定和繁荣!

推荐第7篇: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以人为本重民生

信访调解促和谐

---xxx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2012年7月25日)

各位领导:

大家好!

近年来,我市信访局按照信访职责要求,把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作为信访调解工作的总抓手,针对新时期信访调解工作的突发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结合司法调解和基层矛盾调解,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信访调解工作新路子,化解了一大批突发性信访突出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我把信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访调解三级网络 近年来,xxx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由于信访人观念的变化,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等一些本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突发性事件,要通过信访调解来解决,致使信访调解工作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形势越来越严峻。今年以来,市信访局共参与调解信访意外性突出信访事件17起,为全市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

基于这一实际情况,我们把加强信访调解组织建设作为做好 1

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信访调解组织网络。整合司法调解、矛盾调解资源,在全市17个乡(镇)区办和323个村(社区)成立矛盾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信访矛盾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处理信访问题50多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12起。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了国家、省、郑州市集体上访零登记。

二、明确职责,整合职能,实现信访调解工作四个对接 为有效提高信访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注重整合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调处手段,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对接”: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信访局与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建立长期联动协调机制,明确2名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司法职能纳入信访调解工作,在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同时,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信访问题。二是与信访工作对接。各级党委对调解和信访工作,做到任务同时安排部署,例会同时要求参加,信息同时要求上报,工作同时检查指导,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又有效地减少了因调处不及时、不得力而导致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三是与政法工作对接。信访局与政法委建立定期信访问题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提升处置信访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构筑起了信访工作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四是与市纪委工作对接。借助纪委监督的权威性,依法依纪处理各类干部违纪信访问题。通过实行“四个对接”,初步走出了一条群专结合、上下协调、各方联动、合力调处的信访调解工作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信访调解五项长效机制

2

为确保信访调解工作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调解的职能作用,我们重点抓了五项制度建设。一是信息专报制度。发挥基层信息员、调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共有5起群体聚集苗头因情报及时,反应快速,被成功解决在基层。二是是联席会议制度。对因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等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访人又不愿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信访局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先后解决了东华镇李玉龙在校死亡、石道乡高玲莉父亲务工死亡等意外伤亡事故17起,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包案督办制度。市信访局制订了《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帮包责任制》,对涉及突出信访问题调解的单位负责人签定责任书,明确调解时限和稳控责任,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将信访问题调解的全过程纳入领导的视野,促进了信访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快速联动制度。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一旦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处理现场。积极稳妥地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消除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五是考核奖惩制度。我局把各级信访调解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和领导班子考评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黄牌警告”、“责任查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其情况给予处罚;对工作成绩出色、年内未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 3

行表彰奖励。

各位领导、我市信访调解工作经过近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成功化解了一桩桩意外突发性信访事件,使一大批批信访问题得到了成功调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依据不充分、措施不到位、机制不完善等。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推荐第8篇:社区调解工作汇报演讲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是家庭矛盾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即使是最清正廉明的官员也难以断出个子丑寅卯。可是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却是“清官可断家务事”。有

人会说,你社区主任也算“官”吗?的确,社区主任可能是天底下最芝麻的芝麻官了,但是我想说的是,社区主任虽小,但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成为“小巷总理”;社区工作虽普通,但却可以幸福成百上千的普通人;社区调解工作虽然婆婆妈妈,但有了我们就有了天下婆婆妈妈的幸福。所以,我们可以响亮的说:只要我们认认真真的去做好身边的小事,我们就能成为“清官”,我们就能断好老百姓的家务事。作为一个社区主任,我要面对许许多多的家庭矛盾,也调解好了许许多多的家庭矛盾。在我所调解的工作中,我印象最深,也颇感自豪的是调解好住在我们社区大元头10号的刘老太太一家的矛盾。记得那是五月的一天下午,忽然有居民来向我们报告:“大元头10号有人在喊救命了,你们快去看一下吧!”没等话说完,我和另几位同事就冲出办公室,直奔大元头10号。这是一楼的刘老太太家,她早年丧夫,一个人把三个儿女拉扯大。当时我们在现场看到屋子内一片漆黑,房门锁着,84岁高龄的刘老太太,手拿锅铲一个劲儿地在地上敲,一边敲,一边喊救命。我们走上前,隔着门,问老太太怎么回事,老太太只喊口渴,肚子饿,我们立即买了面包、矿泉水,从窗口塞了进去,老太太拿了便吃了起来。看到此情此景,我们不禁感到心痛,这么大年纪,怎么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呢?

联想到几个月以前,刘老太太的媳妇到居委会跟我们说:“儿子大了,要结婚,家里居住条件困难,所以准备在旁边搭个棚子,叫婆婆住下去。可老太太又不肯,这样把儿子的婚事也给搅黄了。”听了此话,我们感到这是在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人常年腿脚不便,走路只能依靠凳子慢慢往前移,这种情况怎么能叫老人住到这冬冷夏闷的棚子里呢?于是,我们多次上门,与刘老太太的媳妇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她,这房子本来就是老太太的,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儿女们养大,并为儿子娶了媳妇,现在怎能为了孙子结婚将老太太赶到棚子里去住呢?住房困难是事实,但绝不能将老人赶出去,实在不行儿子和媳妇可自己住到棚子里,缓解暂时困难。几句劝说,老太太的媳妇哑口无言,感到自己不占理,也不能多说什么,但心中还是不服,和老太太的关系很紧张。随后儿子、媳妇去了广州打工,只留下孙子和老太太共同居住在此。平时白天孙子要上班,根本无法照顾老太太的生活起居,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老太太的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没有人照顾,现在又留下她一人在家,于是就发生了前面开头的场景……

分析了纠纷,我们感到必须要尽力化解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老太太的生活,于是便经历了几个月的艰难调解。首先我们先电话联系其女儿来居委会了解情况。原来为了房子的问题,老太太的两个儿子闹得矛盾很深,好多年基本不来往。女儿认为:大哥家庭条件较宽裕,他的儿子也已成家,二哥拿了老太太的房子,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差,而自己夫妻双双下岗,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生活比较困难。作为两个儿子,理应由他们来负责母亲的生活,而我这个女儿平时有空来探望一下已经尽责了。刘老太太的二儿子和儿媳去了广州,我们只能又找大儿子、大儿媳来居委会协调。大儿媳则认为:老二一家都占着母亲的房子,母亲又跟他们住在一起,想让我们承担母亲的生活,除非他们全家分一半的房款给我们,我们一定将母亲的晚年生活安排好。各说各有理,调解似乎成了僵局。然而事情未结束,老太太的生活还是没有着落,我们再次找到其女儿,据理力争谈赡养的责任,谈做儿女应尽的孝道。告诉其女儿,虽然你只是女儿,作为子女你们每个人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母亲有儿女三个,却每天一人关在屋里喊救命,难道你们不感到脸红吗?你自己也有一个女儿,难道不想给女儿作好的榜样吗?将来你们老了,你的女儿要是也以这个理由不管你,怎么办?一席话,说得刘老太太的女儿心服口服,表示愿尽责任。但要想叫他们全家一起坐下来协调又是一件难事。因为为了房子问题,他们已经好几年不来往,现在要想让他们一起来协调,只有我们牵头,于是约好了7月23号晚上7:00,在居委会召开了协调会,兄妹三个(除老二在外地,由孙子代理外)其余全到场。我动情地对他们说:“世上手足情,人间同胞亲。这是千金难买啊,我们大家都要珍惜。”听得此言后,孙子第一个代表其父亲发言:“我要上班,父母又在外地,奶奶在我家中可能没人照顾,

如果送养老院,我愿意出35%的费用。”大儿子也应声:“我也出35%的钱。”女儿说:“我家虽然生活稍微困难,既然他们两兄弟已经承担了70%,那余下的30%由我来出。”女儿又接着说:“平时我会多多去看看母亲,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都由我来负责。”然后他们顺利地签好了协议书。

这真是“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事情解决了,看

到他们兄弟之间的真情尚在,我也感到由衷的高兴。从2002年考入担任社区居主任至今已经6年了。6年里,我调解了大大小小的纠纷有100多起,其中60%以上都是家庭矛盾纠纷。对这一百多起纠纷的当事人我现在已经不可能全部记清,但是那些当事人有可能一辈子需要我调解的就是那一次家庭纠纷,所以这一次调解的成败对我来说只有1%,而对一个家庭来说,却是100%,我的调解成功与否就意味着一个家庭可能终生生活在光明或黑暗之中。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每一次为1%的芝麻绿豆小事付出自己100%的努力,我要用自己100%的努力为我的社区疏通理解之河,架起公平之桥,铺好和谐之路。我们调解员虽然不是官,但是我们也要让自己成为清官,我们不但要可断家务事,而且还要断好家务事。法国文学家雨果曾经写道:“花是尊贵的,果实是甜美的,让我们都来做叶吧,因为叶,是平凡而谦逊的。”我觉得这首诗就是为我们调解员所写的,而我就是这片小小的绿叶,我们所有的人民调解员就是这片小小的绿叶,一片衬托着社会和谐的绿叶。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是每一户人家所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我们所有的人民调解员所共同追求的目标。我们用我们的真诚和热情奔波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我们用我们的智慧和执着奔波在促进和谐的第一线,我们用我们的热血和汗水奔波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看看我们的蒸湘区,看看我们的衡阳市吧,因为有了许许多多甘当绿叶的人民调解员无悔的付出,我们的城市才会一天天地繁荣,我们的社会才会一天天地和谐!谢谢大家!

推荐第9篇:镇治保调解工作汇报

xx镇治保调解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镇在开展社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治保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为我镇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创建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广泛宣传抓共识

为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镇治保调解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大宣传、大发动、不断增强了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参与意识。一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宣传,制定了普法规划,成立了法制宣传小分队,组织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普法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真正让群众了解掌握更多法律知识,真正享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在广大群众中开展了《公民基本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几年来,我镇各社区共出专栏108期,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举办普法培训18期,受训人员1900多人次,编发简报43期,实现了法制宣传入耳入脑、家喻户晓,收到良好效果,特别是前几年发生的非典,标会等问题,群众都所正确对待,消除不良影响,维护了城市的生产、生活秩序,没能产生不良负面影响;二是认真开展移风易谷活动。治保调解组织能够针对农村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开展了“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年腰鼓队,穿插文艺会演,社区广场文艺晚会,见义勇为邪教活动,破除农村的陈规陋习。三是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对综治宣传月宣传不拘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邀请老英模先进事迹的宣传。群众互动参与的热情高潮,增强了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平安创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成为他们的自觉活动。

2、激活载体抓创建

激活载体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抓手、是推动工作,创出特色的法宝。近年来,我镇治保调解组织结 2 合各自实际,一是深入开展“一区两会”活动,我们以各村为单位以就近居住,便于管理为原则,以“房前屋后转一转,邻里之间“串一串”为主要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中心户的耳目作用,及时有效化解家庭,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及时发现处置各种治安隐患,报告重大治安问题和线索,二是全面开展“平安创建”我们整合社区社区资源,积极构建平安创建平台,广泛开展了居民互防、邻里共防、群众联防活动,扎实推进社区“11211”工程,在城区组建了由15人组成的城区治安巡逻队,并在此基础上充实了护居、护村、护厂、帮教等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有效发现化解隐患。三是广泛开展共建理事活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区单位的支持,对此,我们各社区“两会”通过召开社区共建理事会,明确把社区治安纳入驻区单位联建联创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在做好自身安全保的同时,必须对单位以外的外执勤守望,发现可疑人物及时盘查,不给犯罪分子留下空档,留下空隙,促进了驻区单位联手抓防范。

3、排查隐患抓防范

3 我们充分发挥“两会”桥梁纽带作用,全面了解掌握治安状况,应付各种突发性情况及时化解,完成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治保调解组织在各基层居民小组都建立了民情观测点,实行中心户联户制度,开展了进农家知民情理事活动,坚持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化解。近几年来,由于排除调解到位,我镇都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有效地把各类矛盾分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认真开展“四防”检查,各治保调解落实以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以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深入社区,走家串户,开展巡逻检查,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及时通知居民或单位进行整改,并建立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登记、档案,保护群众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各治保调解会在“四防”工作发现并排除隐患13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三是加强重点整治。各治保调解组织针对辖区实际,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责任人。先后整治了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环境等隐患较多,治安状况不好等地方,通过整治这些地方地 4 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增强。四是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以及对要害部位废旧物品的回收点,舞厅、娱乐场所的管理,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每季一次清查,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五是妥善安置帮教建立了“三定”工作制度,对“两劳”人员进行了建档立卡并开展“一帮一”帮扶活动,如新生社区的“两劳”释放人员赵文祥有搞维修技术,治保会调委会及时帮助他租了二间店面,搞摩托配件修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使他找回了做人的尊严,摆正了人生的航向。

4、发挥作用抓队伍

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治安重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基层“两会”作用发好了。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一是充实力量、提高素质。配齐配强人员,把“两会”主任配进村居两委班子,同时作为提高他们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能力,利用以会代训召开治安巡逻,民事调解、普法教育、信息教育、信息报送等经验座谈会,并为他们订阅业务刊物,提高他们业务水平。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对基 5 层“两会”建立了情况报告,工作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对基层“两会”人员实行享受村(居)副主任待遇,做到高看一格、厚爱一层,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心,使他们安心工作,把他们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发。四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我们把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分解为若干操作性强的具体目标落实到“两会”主任、各小组长、中心户长等身上,每年都有签订综治、安全生产、消防、水上交通等责任状。创造了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近年来,我镇“两会”做了积极大量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作用发挥不够,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需求。二是创建活动不够深入,缺乏有效载体。三是防范措施作用还发挥不够到位。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在成绩面前找差距,立足问题找原因,努力把“两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今后的 6 工作中,我们深深感到必须做好工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网络。违法犯罪无孔不入,治安隐患无处不在。任何地方都不能留下治安死角,留下空档,留下空隙,不能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因此加强治安防范必须多层次,全方位地建立起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网络,近几年,我们社区“两会”在发挥低保户,各类群防队伍,文化市场稽查员、三轮车驾驶员、环卫工作、社区保安、治安等活动跃在基层各个角落中的耳目和助听器的作用,及时提供了有价值信息。

2、建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项工作开展离不开管理和正确的引导。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我们先后建立情况报告,工作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两会”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建平台。要实现平安创建目标,提高防范能力必须使“两会”主任明白自己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几年来,我们围绕治安防范、法制宣传、重点帮教、巡逻检查、信息报送。积极搭建工作平台,让他们抓能抓住重点,管能管 7 住漏洞,防能防住要塞,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落实。

4、建队伍。队伍是保证,没有一支善打能战的“两会”主任队伍,工作便无法开展。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队伍的建设,及时加强沟通联络。了解他们所思所想,解除他们思想顾虑,激发他们工作热情,我们把所有的“两会”主任都配进村两委班子,有村(居)主干兼任的有8人,使他们认识到治保调解工作有奔头,有作为,有地位,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创造出新鲜经验。

推荐第10篇:城中居委会民事调解工作汇报

城中居委会民事调解工作汇报

城中居委会民事调解工作汇报

近年来,城中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在镇司法所的直接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指导下,抓宣传、树正气,抓重点、带一般,抓源头、促全面,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经过居委会调解委员会和多方的共同努力,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未出现一起因调解不力而民转刑或上访事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责任分工 城中居委会是多年的文明小区,也是多年综合治理的先进单位,但是他们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年根据上级的要求,治安形势的变化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织网络,适时建立一支以居委会干部和派出所警区民警及治安积极分子为主要力量的调解委员会,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分片包干,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有了问题不推诿,有了矛盾大家解。同时,还明确了各街巷的行政小组长和夕阳红义务护巷队队员为辖区的义务调解员,发现有民事纠纷要及时调解,或者迅速向居委会报告,真正使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市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是做好民主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城中居委会每年对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都有专门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今年,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市民学校这块阵地,开展“每月一法”和“每月一堂道德课”活动,聘请县政法委、司法局、镇直有关部门及派出所人员分别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利用黑[找文章还是到,更多原创!]板报、墙报、戗牌及时宣传,营造人人学法律、个个讲道德的浓厚氛围。此外,还根据任务、季节的不同,先后四次向居民散发《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真正做到宣传到位,覆盖全面。另外,结合上级要求,在全社区普遍开展了“好婆媳”、“文明户”、“特色文化户”、“优秀调解员”、“先进治安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正气。

三、及时发现苗头,预早做工作

民间纠纷和矛盾,易抓住苗头,早发现、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城中居委会利用居委会干部,警务区民警下社区,以及行政组长、信息员的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工作,消除矛盾。如有一次,居委会干部在下社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户居民正在筹备砂子、水泥准备粉后墙。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这户村民与后一户有些小矛盾,他们估计两家可能会发生矛盾,便及时找到双方做工作,达成谅解协议,避免矛盾的发生。此外,他们还实行每月预测分析会制度,根据季节变化,城市建设要求,预测下面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平时发现的情况,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的方法,并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使小纠纷不致于酿成大矛盾。

四、警民互相支持,共做调解工作 警民合作,互相协同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手段。城中居委会与城中派出所的城中警务区在一起合署办公,责任区民警除值班、开会、学习外,都在警务区工作,始终与居委会等同做工作。他们工作不分彼此,互相支持,有了工作一起做,有了问题一起上,这样既融洽了感情,又使工作互相弥补,相得益彰,如今年派出所在调解一起两家门市因生意而引发的纠纷中,双方各不相让,同时对派出所有抵触情绪,工作一度处于僵持状态。居委会干部便及时靠上去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其分析利弊,并发动周围居民做工作,最终使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第11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汇报(.04)

汇 报 提 纲

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2012年4月1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大庆炼化公司对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按照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调研组的要求,分五个方面作以简要汇报。

一、大庆炼化公司基本情况

大庆炼化公司于2000年10月由原大庆油田化工总厂和林源石化公司重组成立。2006年2月27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林源炼油厂进行托管。2007年5月底,完成了托管资产收购,并于6月1日起财务并账运行。企业占地21平方公里,在册员工1.17万人,平均年龄39

1 岁,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32亿元,具有600万吨/年原油

一、二次配套加工能力和20万吨/年润滑油,10万吨/年石蜡,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以及30万吨/年聚丙烯和相当1.1万锭粗纺精纺针织绒、120万平米/年丙纶提花地毯织机等42套生产装置,可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石蜡、聚丙烯酰胺、聚丙烯、羊绒、针织绒、地毯等23个品种212个牌号的石油化工和轻纺产品,是集炼油、化工、轻纺生产和矿区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公司秉持中国石油“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通过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三个管理体系认证,被中企联、中企协授予“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并先后荣获国家“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30多项荣誉。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404.6亿元,迈上历史新台阶。

几年来,在中国石油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们牢牢把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两大主题,确立了建设“世界级聚丙烯生产基地、世界级油田化学品生产基地、高档润滑油基础油生产基地和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的发展方向,正在为打造精品炼化企业,推进“科技炼化、绿色炼化、和谐炼化”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情况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工会法》、《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工会组织在新形势下,履行维护职能的一项基本职责。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是企业深化改革和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2000年,大庆炼化公司重组成立后,随即组织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由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三方面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企业代表不超过调解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工会。同时,在公司工会的指导下,各基层工会参照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模式,相继建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小组,作为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层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二是系统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我们认真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调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受案范围、调解程序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同时,大力宣传劳动 3 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到超前防范,提高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将争议化解在源头。

三是不断增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我们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伊始,就认真组织组织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还邀请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专家到公司为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讲课,让大家全面了解掌握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具体内容及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提高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为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三、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情况

几年来,我们始终致力于和谐企业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基层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争议几乎为零,到市仲裁院的仲裁案件也基本上没有发生,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机制,畅通民主管理渠道。通过 4 开展总经理接待日、开通公司领导信箱、建立完善职工代表提案制度、开展职工代表巡视等活动,畅通了沟通渠道,有效解决了员工提出的问题。同时,有诉求的员工找到人事或维稳部门时,我们都能做到认真对待,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执行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加以纠正,直至问题解决。由于问题解决的比较到位,有效地防止了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任何矛盾和问题的发生都有其产生的诱因,劳动争议也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总有一个从苗头到形成的过程。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等争议发生了再去做工作,而是要预先掌握苗头,找准原因,积极协调,及时有效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坚持依法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由公司工会代表劳动者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认真履行规定的程序。目前,我公司员工个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100%,劳资双方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同时,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加以落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2007年底,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和业务范围的调整,我们对外雇的1000余名临时工依法进行了清理,由于准备充分、依法操作,因而没有发生一起劳动争议。

5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公开管理,减少劳动争议问题。为了减少和避免争议的发生,我们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载体和渠道,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企业重要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及工资分配、经济责任制考核、福利待遇等方案的出台,均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并提交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后,经过公示再具体组织实施。让广大员工知企情,议企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经济利益,广大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同时,注重协调平衡主体双方的利益关系,努力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从整体上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和宽松的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小组作用,提高争议调解效率。作为运转规范的国有企业,可以说大的劳动争议基本没有,小的争议也比较少,而且集中在基层。基层调解组织具有直接面向广大职工的优势,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争议苗头,主动介入。每当员工有争议的时候,我们都能通过基层调解小组的工作,使一大批劳动争议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基本上升不到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层面。

四、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尽管没有发生大的劳动纠纷,但工作中仍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一是我们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有的员工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够;二是员工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意识还有待提高,现在员工有问题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三是由于调解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调节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对调解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五、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下步工作思路

根据大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们将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力度,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宣传,让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让员工清楚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解决他们合理诉求的有效渠道,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的前沿阵地。

7 二是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两级调解网络的职责,明确两级调解人员的素质要求和产生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工作流程及议事规则,对基层无法调解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公司调委会进行调解。

三是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以防促调,以调促防。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问题,从而有效的预防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固。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的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做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各位领导,虽然我们公司在劳动争议调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诚恳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加以落实,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

谢谢大家!

第12篇:三山法院调解工作汇报09.3.31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调解工作汇报

一、民事调解工作基本情况

(一)民一庭

2008年,民一庭共受理案件427件,结案426件,结案率99%,其中调解171件,撤诉77件,调撤结案共计248件,调撤率58%。

案件类型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125件,调撤124件,调撤率99%,占调撤案的50%,居于调撤首位,其次是婚姻家庭类纠纷109件,调撤44件,调撤率40%,占调撤案的18%。另外,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占调撤案件的32%。

民一庭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除传统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以及分家析产、财产权利、权属争议案件以外,还有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二是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就业方式的转变,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这类案件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处理不当,即会影响社会稳定;三是由于区划调整,在城乡一体化的复杂背景下,很多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引发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增多,这类案件利益冲突加剧,容易造成连锁反应,带来群诉群访。因此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最为紧迫的任务。

(二)民二庭

全年共收各类案件153件(含公示催告1件),审结148件(含公示催告1件),结案率96.73%。其中调解、和解、撤诉114件,占总结案数77.02%。案件涉及借款合同102件,买卖合同29件,其他类合同22件。

民二庭主要是经济类案件,涉案标的比较大,处理不当往往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调解工作应建立在对当事人释明是非责任、解析法律关系的基础上,采取当面、背靠背、律师、亲戚等参与协商等方式,力求把案件的审判工作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起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二、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我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权益、调节利益关系、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等多重职责,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树立大局意识,注重民事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我院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各类民商事案件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民商事纠纷获得公正裁判,各类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要求我院全体审判人员首先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民商事审判工作臵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统一谋划,准确把握民商事审判职能的科学定位,在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实现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了一批冲突激烈、矛盾复杂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民一庭王梅香等117人诉芜湖市达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芜湖市达意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倒闭以致拖欠该公司117名员工2至4月工资计16.425万元,原告王梅香等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给付。考虑到工厂倒闭导致拖欠员工工资,农民工及其家属聚集在有关部门和机关门- 2员要拥有丰富的审判经验,能够大胆运用法学理论来裁判案件,尤其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拘泥于法条,而是根据法理、案件的性质、目的进行裁判,并充分运用调解的方式来填补法律漏洞,使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例如,民二庭在审理合肥国力公司与杨可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因原告为了延续诉讼时效,而画蛇添足的提供了一张40000的收据,致使本案因此证据的提交而多收被告27500元,故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因保全错误造成的180000元损失。合议庭发现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被告在没有付清全部货款之前,标的物仍归原告所有。我们根据庭审中双方提供的证据,合同的性质、付款时间、交易习惯、盖然性原则,推定被告并没有支付原告提供的为了延续时效的那笔款,及时行使释明权,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行使取回权,合议庭支持了该请求,并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此案,如果单纯适用买卖合同中的债权请求权,势必千万原告败诉,社会效果将非常糟糕,因为欠款不还,原告不仅要不到欠钱,还要承揽赔偿损失的责任,法的价值导向就会出现偏差。后经承办法官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选择和解,避免了判决带来不利的社会效果,将此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四)注重调解艺术,充分利用法律对调解的利好空间。调解工作是解决诉讼纠纷的首选方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倡的办案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从有利于促成调解的前提出发,同时又能保证案件不超过法定期限,规定了两种期间不计入审限:一是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当事人在庭外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诉讼进程应由当事人把握,法院不应进行干涉。二是在答辩期满前调解不成,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调解的,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如何利用好法律对调解工作的利好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优势,是值- 4

(六)送法进村,整合民间的、行政的调解力量,建立调解工作室。

在我区“三办一镇”设立调解工作室,是我院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减少当事人诉累的新举措,主要以民一庭案件为主线,整合民间的、行政的调解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调解职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具体操作如下:

1、选取适当案件。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简易程序案件是调解工作的重点。作为群众实际生活中常发生的纠纷,我们可以欢迎广大群众前来旁听,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例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学习和懂得了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2、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力量。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这些基层组织与广大群众接触较多,对群众之间的矛盾也比较了解,在群众中的威性也较高,我们在开展调解工作中,也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资源,增加调解成功率。在工作中,尝试将一些案情明了、有调解基础的简易程序案件在立案后交由基层组织在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并对其调解工作进行法律上的指导,对基层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

3、做好“文明调解”工作。调解工作室不同于法庭的关键在于其轻松的氛围,而作为调解法官,也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让当事人有话敢说,有话要说,另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问题,在轻松的氛围中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4、畅通沟通渠道。一是畅通院内沟通,认真听取院党组对调解工作室的指导意见,落实院党组对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意图;二是要畅通庭室沟通。庭内人员加强业务交流,共同探讨研究调解方式,提高调解能力;三是要畅通群众沟通,调解工作案件源于群众,结果的落实也在于群众,对于群众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听取,不断改进和完善。

5、总结调解成绩,- 67 -

第13篇: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汇报

强化思想

狠抓落实

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中央16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综治委[2011]10号)精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2011年1~7月,全镇共受理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8人次,处理终结21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3起,调解结案18起;开展重点人员稳控工作12次;情报信息处理9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4人次,法律宣传12次,受教育人数9000多人。今年全镇无越级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基本实现了“保一方稳定,保一方和谐”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综治重点工作,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切实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调解工作,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委

1 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署下月工作,分析和研究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同时,完善了各行政村的调解工作站,每个村成立了调解室,落实一名调解员,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而层层形成了组织网络,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镇上下一盘棋,按照矛盾纠纷发现早,介入及时,处理妥善的要求,达到不上交、不合流、不激化、不反复的目标任务,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新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综治办。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解。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各单位对属于本辖区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

2 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镇综治办在每月的综治例会上均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能力。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坚持大接访制度,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加大投入,抓好保障

一是人员保障。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建设,配备了7名工作人员负责大调解工作。二是经费保障。镇党委书记、镇长多次在不同场合表态,对大调解工作的工作经费一定全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对大调解工作的用车、油费和办公支出上予以倾斜。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村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镇矛盾纠纷面宽量大,而工作人员偏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镇全面协调工作。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解队伍。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和预防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8%,成功率达到95%以上。

第14篇:镇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汇报

**镇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汇报

为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深化平安建设,**镇积极探索,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4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了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为巩固深化平安建设,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出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消除各类不安定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近年来精心运作,大调解机制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大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调解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明显得到提升,使大调解工作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坚强防线,成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支撑点和切入点。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及时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我镇坚持每月开展社会稳定及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每半月对社会矛盾进行排查一次,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我镇整合综治、司法、信访、派出所、法庭几家单位,抽调人员组建**镇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日常工作。调处服务中心配备了必要办公设施,达到六有标准,设有接待窗口,接待群众咨询和受理、登记矛盾纠纷事宜。与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联合办公,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强化访调对接。将调处服务中心打造成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更多功能的便民、惠民综合性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平台。

三、巩固、加强镇调处中心建设。主要承担着本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直接调处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复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信访、国土、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调处中心工作,对于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对于非本部门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调处。镇调处服务中心聘用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

进一步加强调处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调处中心 达到“六有”、“六统一”标准,建立例会制度、业务学习、纠纷排查、重大纠纷快报、纠纷登记、信息上报及统计、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当事人回访、总结评比等十项工作制度基础上,着重强化建立分流移交、办结报告、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调处中心建立完善了接待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调处、办结报告、督查回访的运作流程。调解工作程序,要有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回访等环节。

1、分流指派制度。调处中心对所有接防受理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处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调处或分流移交到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调处。

2、办结报告制度。调处中心受理的各类纠纷,无论直接调解或分流指派,一般纠纷在15日内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复杂纠纷在1个月内调解,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月。办结后及时向调处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3、检查督办制度。调处中心定期对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调处进度和调处结果。每月通报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责任追究制度。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向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责任查究建议。

四、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是大调解工作的重要依托,各地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大调解工作的成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

(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为节点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巩固和完善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今年,我镇在9个村居分别建立了规范化的标准人民调解室。严格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条件,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内部管理和业务开展。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和特殊群体、重点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在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和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健全完善“访调对接”机制。我镇信访部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对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信访案件,且当事人愿意调处的,进行及时分流移交各级调委会(调处中心)先行调处。对信访量大,群体性上访多,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邀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信访接待。同时,针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医患纠纷等多发性矛盾纠纷的类型和特点,结合实际,我镇还成立了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拓展人民调解与工会、妇联等组织的工作对接,发挥工会、妇联在调处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负责相关类型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加快特殊领域矛盾纠纷的集中化解。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我镇认真落实调处服务中心和人民调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人员到先进地方观摩学习,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分类管理,培养更多调解专家、调解能手和首席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六、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我镇把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年度综治考核目标,结合当地实际,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工作,调解工作。对于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加强工作考核。把大调解建设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地大调解工作推进情况的定期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平安建设综合性先进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查究,健全完善诫勉谈话和落后警示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警示并限期整改;对大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每年都予以表彰奖励。

我镇积极发挥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自这项工作有序运行以来,未发生矛盾激化,实现无民转刑案件和重大矛盾积案发生。

第15篇:义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汇报

[键入文字]

义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

《我市做好社管创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工作汇报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稳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义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人民服务的”的宗旨,认真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我局认真研究、剖析市场监管、执法处罚中的难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以下工作情况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构

在接到《通知》以后,我局立即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我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分管领导XXXX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我局XXXX牵头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我局还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件的实施方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矛盾

在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以后,我局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我局执法过程中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

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不仅如此,我局还积极加强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限期办结”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和“首问责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

三、严格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切实加强调解工作

我局法制股,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义马市工商局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试行)》,大力推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工作程序》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行政调解的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调解范围及原则、调解流程、调解须知、调解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并要求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相关人员在行政调解工作中严格依据的要求进行登记、办理和归档,克服了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随意性,保证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四、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中心和调解室,推动行政调解室建设

我局依据要求,选定专门办公场所作为“行政调解室”,“调解室”环境按照“白、绿、蓝、粉”四个标准进行打造,“白”:墙面整洁,洁白光亮;“绿”:地上有植物,桌上有盆栽;“蓝”:以蓝色相框将调委会成员名单、工作职责、工

作规范、调解范围及原则、调解流程图、调解须知、调解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共8个内容上墙公示。“粉”:调解温馨用语,调解标志,调解参与人的桌牌等装饰都用粉色进行打造。我局还依据自身工作特点精心设计,添置会议桌、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营造了轻松温馨的调解环境。

五、严格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确保工作做到实处 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我局要求凡是流动人口申请注册登记,必须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及公安机关证明,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流动人口经商人员全部录入台帐,纳入管理。同时,加大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市场的管理力度,把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管理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

我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的行政调解机制,认真打造一个集中、透明、规范、联合、高效的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效能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加大调查、调解力度,充分运用效能处理手段,促进我市市场环境的好转;加大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效能制度,畅通民情渠道,有效化解各方矛盾;对案件做到能自办的不联办、能联办的不转办,切实提高投诉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启动民主测评,有效拓宽民主评议评价的广度和深度,实行案件集中讨论制,针对每一个案件,实行民主讨论,通过这样的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及合法利益,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还要持续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在责任心和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

要充分有效发挥局级、科室和工商所三级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切实加强我局行政调解工作。

义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16篇:新桥镇大调解七进工作汇报

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

“七进”活动的情况汇报

2011年新桥镇大调解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区大调解协调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区行政调解中心的指导下,以“大调解”促进“大和谐”,推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现将我镇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七进”( 进城镇小区、进农家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经济开发区(景区)、进医院、进学校)活动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强基础,落实了“四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及责任单位为成员的新桥镇矛盾纠纷“大调解” 向基层延伸“七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 向基层延伸“七进”活动工作。同时,将“大调解”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抓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表彰。

(二)网络覆盖到位。整合资源,建立健全了四级调解网络。一是建立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镇党委书记

1兼任中心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落实了办公场地和专职工作人员3名。二是整合村(居)调解员、村(居)干部和“三老”力量,组建村(居)调解委员会,设立村(居)调解室15个。三是在镇医院、学校、企业等重点单位建立了调解室5个,设调解员18名,负责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四是每社或较大农村院落中选配1名矛盾纠纷信息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稳控化解工作,确保了“大调解”网络“全覆盖、无遗漏”。

(三)队伍建设到位。为了建立覆盖全镇各个领域的群防群治调解队伍,矛调中心抓住2010年底支村两委换届时机,在2011年一季度,通过择优选聘,严格考察,招纳了一批文化层次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好、基层工作经验足的人进入调解员队伍,其中有退休返乡的老领导、村(居)退职的老干部、当地德高望众的老同志,更有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干部。目前,全镇有专职和兼职调解员计45人(其中特邀调解员8人),矛盾纠纷信息员351人,全部纳入每双月一次的定期培训和不定期以会代训,并组织部分优秀调解员参与现场观摩、法庭旁听、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人财物保障到位。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大调解”工作,首先抽调了3名同志专职从事司法及镇“大调解”工作,从而使人力得到了充分保障;二是由镇财政投入1.1万元为大调解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达到了有专门调解室、有徽章、有印章、有台帐、有标识牌、有档案柜的“六有”标准。各村(居)也结合灾后

重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三是“大调解”所涉工作经费实报实销,2011年,仅桩子村二社因财务群访问题镇上开支维稳经费9万余元。

二、重长效,构建了“四大机制”

按照“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限期办结”的要求,镇矛调中心指导全镇调解组织重点构建了排查、化解、回访、对接四大长效机制。

(一)建立排查机制。坚持定期排查(社、院落每周一排查,村每旬一排查,镇半月一排查)与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重点事进行拉网式排查)相结合,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捕捉,准确研判,全面把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

(二)规范化解机制。一是直调。各村居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原则上由本级调委会直接化解;各行业、部门工作中涉及的矛盾纠纷原则上自行组织化解;由矛调中心统一受理且事态较严重或涉及多个单位的纠纷由大调解协调中心直接组织化解。二是转办。对统一受理但事态轻微或责任主体管辖比较明确的纠纷转交管辖部门或村居调解组织化解;三是联席会商。对于转办和直调无法化解的重大疑难纠纷由矛调中心邀请相关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研究方案,一抓到底。

(三)落实回访机制。对调处的细小纠纷通过电话回访落实,调处的一般矛盾纠纷由专人督促落实,调处的重大矛

盾纠纷由专人跟踪落实,防止纠纷反复和矛盾升级。

(四)强化对接机制。在“大调解”工作总框架下,镇矛调中心着力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长效工作机制。畅通了矛调中心与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局等联席会议单位的联系渠道,实现对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整体联动,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三、抓重点,实施了“四大攻坚”

镇矛调中心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七进”专项活动等工作同时,重点突出了“四大攻坚”行动。

(一)实施突发应急事件攻坚行动。今年来,矛调中心参与制定了《新桥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处置桩子村二社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群访事件、雅化工业园建设民房拆迁等3起突发事件中,中心工作人员和当地调解员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了可能引发的群众性械斗等重大事件发生。

(二)实施疑难信访问题攻坚行动。对于90年代末政府机构改革的八大员、辞退的民办教师、涉核的复退军人等遗留问题,段加兴等上访老户涉法涉诉等疑难信访问题,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做到了主动介入、整合力量、全力化解。目前,已成功化解因土地承包纠纷等上访案件2件,稳控8件。

(三)实施重大涉稳案件攻坚行动。一是积极做好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落实“四个第一”工作方法: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

回访。二是加强对“三跨纠纷”(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调处力度。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和镇域规模企业组建调解组织,强化行业调解;与毗邻的游仙、仙海、魏城、忠心、街子、云凤等6个乡镇达成了边际人民调解协作口头协议,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联调。

(四)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攻坚行动。随着新桥的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涉及东华村4个社的雅化工业园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也相应加速。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主动参与了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雅化工业园的建设保驾护航。

自今年开年以来,全镇各类调解共排查防范纠纷隐患136起,呈现各类矛盾纠纷95件,成功调处80件,成功率达90%;防止民转刑2件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6批80人次,为新桥社会平安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创特色,开展了“四项活动”

(一)开展“QQ说事”专题活动。针对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或证人常外出务工,来回成本高的实际,矛调中心开通了“QQ说事”专线,通过QQ交流和视频对话进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劝导等工作,受到了纠纷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如双桥村村民田仁秀与杜贵珍因遗产问题发生纠纷,其中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田仁秀长期在陕西居住,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通过QQ对话、进道理、拉家常,让双方都认识到还是亲情重要,事情也由复杂变得简单化了,从而达到了信守言和的效果。

(二)开展“星级调解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矛调中心将按五个星级对全镇各级调解员进行评级,根据星级评定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星级越高,享受越多的实惠和荣誉,安排参与化解的纠纷也相应复杂。在今后的每年组织评选活动中,星级调解员的晋升和降级各占10%,对个别违纪违法、不适合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坚决清退。

(三)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大下访”活动。在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的同时,镇矛调中心将触角下移,组织工作人员下到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了解群众的疾苦,对“大下访”中了解到的纠纷隐患及时“打预防针”,对轻微的矛盾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对重大且无法立即解决的矛盾纠纷,在进行及时稳控同时,和群众约定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开展集中会商、联席化解。

(四)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自今年1月起,矛调中心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通过组织法制培训,提高了调解员讲法、用法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七个月的活动显示,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矛盾纠纷发生率进一步下降。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第17篇:镇民调及“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工作汇报

镇民调及“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街关镇党委、政府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我们希望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指导和批评,以便我们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从而把街关镇的民调工作推向前进。下面我把街关镇的民调和“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建设情况向大家作一汇报,恳请多提宝贵意见。

街关镇位于XX县西南部,辖54个行政村,共8897户、32800人,面积75平方公里,南与武邑、西与深州交界。

几年来,为充分发挥镇民调中心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平安和谐,街关镇民调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努力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成功率达到100%,使异常访、越级访、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调组织职能,积极推行十户联防新举措。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新情况,我们镇民调中心不断抓改革、抓防范、抓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调组织作用,进一步发展完善“十户联防”机制,达到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目的。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现在我们实行的“十户联防”机制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有一个分工明确的治调组织。全村每相邻十到二十个农户分成一个治调小组,选配一个有威信的村民担任民间纠纷信息员,同时兼任治调小组长,负责本组民事纠纷排调工作。每十个治调小组再选配一名知法、懂法、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任治调组长和民事纠纷调解员,全体治调组长组成村治调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和督促农村社会综治工作。

二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及十户联防公约等,并做到制度上墙。

三是有两份村组签订的、用以明确各自责任的综治责任书。责任书细化为责任人、本户职责、责任目标、考核与奖励等四项内容,确保出现问题责任到人。

四是有三块法制宣传阵地。村里充分动员团、妇、老年协会等组织在各组中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镇调解中心的积极指导和帮助下,各村治调委员会和“十户联防”组织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作用。今年10月份梅庄村村民张贤到邻居郭兰柱家串门,不留神被郭兰柱家的狗咬伤,后到医院治疗,郭兰柱拒不支付医药费,多次交涉未果,两家为此发生争执,差点动起家伙,两家所属的联防组长张平泉了解情况后,首先从自家拿出钱来交给了伤者,平息了纠纷,随后多次给郭兰柱做思想工作,推心置腹,摆事实,讲道理,宣传法律政策,最终郭兰柱承认了错误,在知道是张平泉组长拿出的费用后,深受感动,连忙把钱归还了联防组长张平泉,并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后悔不迭。就这样,一场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李德庄村村民梁会来对“十户联防”的好处是深有体会,逢人便讲“是联防组织保住了他的新‘三马’”。原来事情是这样的:村民梁会来家今年8月份刚刚买了一辆价值一万两千元的农用运输车,那天晚上,劳累了一天的他早早的进入了梦乡,深夜一点左右,在夜幕掩盖下,几个盗贼悄悄地进入了他的院子,打起了那辆新车的主意,恰好联防小组的梁会乔和李书军值班巡逻经过这里,看到他家大门敞开着,正打算喊醒他家人起来关好门,突然几个黑影从院子里窜出来夺路而逃,二人顿时明白了,一边高喊“捉贼”,一边紧追,由于天黑,盗贼很快消失在了茫茫夜幕中,被吵醒的梁会来起来后发现新车已经被推出了车棚,幸亏联防队员值班发现情况才不至被贼偷走,一辆新车就这样保住了,类似这样的例子在街关镇不胜枚举。

“十户联防”新举措推行以来,我镇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渠道更加畅通,各类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大幅度提高,农村社会治安案件逐步减少,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今年1—10月份,全镇各村“十户联防”组织自行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共37起,调解成功率为91%,有效地巩固了创安活动成果,减轻了政府综治部门的负担。

二、加强民调网络建设,增强驾驭稳定能力

2007年以来,我镇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成了对调解中心、各村调委会的调整、整顿和充实工作。镇调解中心在原有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的基础上吸收信访、计生、民政、农委、经委、教委、工商、医院等部门充实到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来,镇党委分管领导任主任,司法所长为专职副主任,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从而加强了民调组织队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为政的局面彻底扭转,把这三种调解方式整合在一个平台上运作,由矛盾中心集中受理,分流,分类调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采取联合互动调解。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起到了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缓解公安派出所工作压力的良好效果。

进入九月份后,为了确保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级部署,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镇开展了解决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的集中行动。一是组织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大排查。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实行拉网式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进行预警分析,制定对策。并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部门职责,确定主要承办单位,进行分流,落实交办督办。对重大疑难的案件和重大苗头性、全局性的问题由党委、政府有包片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研究出应急决策。此次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2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100%。二是着手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把“法轮功”怀疑人员和信访不稳定人员共计16名,列为重点监控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到人,每名重点监控人员都有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十户联防”成员进行全天候巡视,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三是加强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严格掌握“两劳”回归人员情况,责任到人,认真做好对他们的帮教工作,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严密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我镇在国庆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

第18篇:办事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汇报

2014年办事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

预防调解工作汇报

街道办事处地处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市府所在地,也是市规模最大的街道。目前共有6万多居民人口,辖6个社区,1个行政村,有驻军驻在单位19家,街道辖区总面积17.5平方公里。街道辖区内有大小企业164家,57人以上的企业20家。这些企业大多是民营或个体私营企业。企业经营大多是餐饮业、泳装及房地产业等。

近年来,街道办事处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尤其摸索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总的体会是:加强四种功能,加载服务力度,重点预防调解,实施和谐计划。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功能,分工合作到位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2010年7号文件要求,成立了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由主管劳动的副主任兼任,成员有:劳动保障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司法所长、工业助理共5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劳动所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劳动所长兼任。

这些组织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劳动所长掌握企业各种劳动人事关系,负责企业劳动人事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街道工会主席主要负责企业职工的维权工作,司法所所长负责

政策法规的宣传及争议调解,工业助理负责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劳动关系的各种信息,这几大员的合作,都负有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和调解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体现了组织功能。

二、强化宣教功能,采取多种形式

我觉得,要做好调解,重在预防。搞好预防必须宣教在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基础工程,是大前提。我所讲夯实基础,就是依托宣传平台,调动可能利用的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老板、每个职工。街道办事处根据现有的条件,主要采取了宣传标语、板报橱窗、法制讲课、街头宣传等方式。今年上半年,我们就分别组织了三次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站点,发放法律宣传单和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宣传单3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近200人次,增强了企业老板、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职工的维权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强化预防功能,开展日常排查

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我们感到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必须搞好企业劳动关系的排查工作,改变“民不举、官不究”的被动打法,实行“水不来先垒坝”的方式。比如:个别私企职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上各种保险、不休法定假日等。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由于职工就业不好找,待

遇差点也就认可了。而一旦有一天弄明白了,就可能出现争议。如果排查到了,实施法规干预,及时改变现状,争议就不复存在了,但这里关键在于老板,他不按套路出牌,职工又不好言语,那就形成争议隐患。

四、强化调解功能,实行通力合作

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个工作做好了,也为仲裁铺平了道路。由于刚开展这项工作,我们还是摸索着干。今年,我们先后调解了几例争议案件,其中就是某公司后勤保洁人员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经调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工资标准为每月800元,后公司提出解约,当事人认为其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要求公司补偿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每月100元,经调解,公司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支付当事人在工作期间的工资差额每月100元;还有一起某公司拒绝与非全日制用工的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拒绝缴纳各种保险,经过我们的调查得知,当事人每日工作5小时,每周总计25小时,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应属于全日制工,经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公司与当事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为当事人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在这些调解工作当中,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有相关部门的协作,有的还需要社会关系的利用。因此,我

们感到,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不能只靠孤军作战,还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上下联动,调动社会力量,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总之,我们的工作仅仅刚刚开始,处在初级阶段,在很多方面不够完善。但我们坚持创新工作思维,不断加载服务功能,不断延伸预防触角,肩负预防调解的双重任务,完成和谐使命计划,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

第19篇:四达仙龙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公司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我公司工会成立于2000年8月,最初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由工会负责。2007年12月我公司进行了第二届工会选举,本次选举同时产生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这就使劳动争议调解有了具体的组织和人员负责。下面我就我们调解委员会近几年来所做的工作做一下汇报。

建立健全组织、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环节,也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要狠抓组织建设,健全制度,做好预防,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

1、为了更好的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我公司于2007年12月专门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有工会委员***、***,职工代表***、***,行政方有***、***。这样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劳动争议的调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在08年金融风暴造成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过程中,各大企业纷纷裁员的情况下,我公司未发生一起裁员事件。

2、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用合同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重要依据和途径。在公司每次招工过程中,我们都要督促、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坚持规范用工、依法用工,严格合同签订过程及合同的合法性。同时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履行。08年在与公司行政方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中,我们依法据理力争,

把职工工资最低标准从500元提高到600元,超过了我们新乡市规定的职工工资最低标准。这些都符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3、加强和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自身素质,劳动争议调解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依法公正、公平的做好调解工作,那么职工的利益就得不到根本保障,我们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职工维权、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严格程序、坚持原则、认真依法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调解,为此我们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制订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管理办法》。本办法从劳动争议调解的范围、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劳动争议的调解受理程序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真正做到依法调解、实现调解纠纷程序的规范化,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分情况灵活协调处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很多是职工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对这些争议我们采取灵活变通方法处理。一些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我们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即:接到争议当事人申请后,由调解人员通过电话或派人调查的方式,掌握争议的事实,提出调解意见,促成双方和解。对于大的争议,影响大的案件,在接到申请后,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亲自带队深入到现场了解情况,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调解处理。

3、坚持两个维护,遵守公正原则,劳动争议同时涉及到企业和职工双

方的利益,我们在办案工程中即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利益,使双方在调节工程中地位平等,我们遵从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调解。力争使争议双方达到相互理解、化解矛盾、求得公论、以实现企业方和职工方双方满意的效果,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09年10月7日

第20篇:四达仙龙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公司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汇报

我公司工会成立于2000年8月,最初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由工会负责。2007年12月我公司进行了第二届工会选举,本次选举同时产生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这就使劳动争议调解有了具体的组织和人员负责。下面我就我们调解委员会近几年来所做的工作做一下汇报。

建立健全组织、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

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环节,也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要狠抓组织建设,健全制度,做好预防,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

1、为了更好的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我公司于2007年12月专门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有工会委员***、***,职工代表***、***,行政方有***、***。这样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劳动争议的调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在08年金融风暴造成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过程中,各大企业纷纷裁员的情况下,我公司未发生一起裁员事件。

2、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用合同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是避免劳动争议发生的重要依据和途径。在公司每次招工过程中,我们都要督促、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坚持规范用工、依法用工,严格合同签订过程及合同的合法性。同时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履行。08年在与公司行政方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中,我们依法据理力争,

把职工工资最低标准从500元提高到600元,超过了我们新乡市规定的职工工资最低标准。这些都符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3、加强和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自身素质,劳动争议调解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依法公正、公平的做好调解工作,那么职工的利益就得不到根本保障,我们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职工维权、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严格程序、坚持原则、认真依法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1、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调解,为此我们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法规制订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管理办法》。本办法从劳动争议调解的范围、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劳动争议的调解受理程序等都做了详尽的规定。真正做到依法调解、实现调解纠纷程序的规范化,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分情况灵活协调处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很多是职工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对这些争议我们采取灵活变通方法处理。一些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我们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即:接到争议当事人申请后,由调解人员通过电话或派人调查的方式,掌握争议的事实,提出调解意见,促成双方和解。对于大的争议,影响大的案件,在接到申请后,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亲自带队深入到现场了解情况,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调解处理。

3、坚持两个维护,遵守公正原则,劳动争议同时涉及到企业和职工双

方的利益,我们在办案工程中即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利益,使双方在调节工程中地位平等,我们遵从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调解。力争使争议双方达到相互理解、化解矛盾、求得公论、以实现企业方和职工方双方满意的效果,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009年10月7日

调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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