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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6:5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

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省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11﹞5 号文件精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纳入分类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以及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依法直接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分类范围。

二、实施步骤

(一)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事改办)统一组织实施省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和有关法规政策,提出省属事业单位分类初步建议,并与部门(单位)沟通。各部门根据沟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省直属事业单位提出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报省事改办。省事改办对分类意见进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4月底前基本完成分类任务。

(二)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由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市参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结合实际拟订本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3月底前报省编办征求意见后,由市编委批准实施。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提出本级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5月底前基本完成分类任务。市、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名单须报省编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社会功能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不以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公益类向行政类“挤”、经营类向公益类“靠”、防止将公益目标、职责任务、运行方式相同或相似的事业单位划入不同类别。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突击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用编审核,规范进人管理程序,杜绝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严格财务管理;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分类工作;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时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注意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积极稳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分类任务。

附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

2.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依据;

3.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一)公益一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一类:

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

2.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

3.不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1)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2)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3)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4)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5)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6)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7)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8)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二)公益二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二类:

1.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可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依法获得服务收益;

2.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1)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2)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3)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4)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5)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youchang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三)公益三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三类:

1.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2.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推荐第2篇:事业单位岗位分类

1、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

4、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5、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6、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能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

1 等级。

7、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8、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1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如何确定所包含岗位的等级?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1、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哪两种岗位?各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

2 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2、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13、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如何对应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4、什么是特设岗位?

答: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15、特设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区别是什么?

答: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实质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的一种,不是单独的一类岗位。

16、事业单位制定不同类型岗位聘用条件的依据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3 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17、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包括: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中的文化程序要求是什么?

答: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序,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9、不同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0、一级、二级管理岗位的条件按照什么执行?

答: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22、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聘用条件有何要求?

答: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3、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何制定?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待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4、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何制定?

答: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级待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25、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行业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

5 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6、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哪几个部分?

答: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27、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与岗位的关系如何?

答: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于薪级工资,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工作人员的薪级。

推荐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如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可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事业体制,已成为当前最为紧迫的改革任务。作为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是队伍庞大,门类繁多,结构复杂,分布广泛。因此,事业单位的改革,必将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系统的工程。

一、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存在的几点困难

(一)、认识观念转变的困难

一是消极观念,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可以通过形式主义等做法很好地完成改革任务,又可以通过改革,实际上扩大事业单位的阵容。二是任务观念,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是上级的任务,只要遵循上级的精神即可,一方面使得改革不考虑当地的实际,一味照搬中央部委的文件,另一方面改革陷入等待状态。

三是保护观念,认为事业单位改革中,以保护一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为前提,才能保证事业单位改革的成功,如保护事业单位职工的既得利益、保护改革者的利益等。而事业单位改革与以前任何一次政府内部改革不同,是一次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它必然要打破既得利益。因此,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难以很好地推进。

四是畏难情绪,改革可能引起下岗,使得改革中出现一批观望者,甚至出现阻挠改革的领导干部。

(二)、对事业单位如何科学分类的困难

就海西州而言,据2007年工资统计报表显示,现有各类事业单位626个,从业人员9869人。这些事业单位分布在多个领域,涉及到多个行业,渗透于多个层次。情况非常复杂。因而对事业单位科学分类造成困难。

事业单位设臵需从公共产品供应入手,各国学者公认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标准的公共产品为纯公共产品,如同时不具备这两个标准则属于私人产品,但在现实中有的产品只具备其中一个标准,有些产品两个标准都具备,但又不够充分,一般将这第三类产品划分为准公共产品。而科学划分公共产品的性质是科学设臵事业单位的前提基础,由于事业单位门类太多、差别很大、范围太广、专业太复杂,划分上有一定难度,再加上历 2

史遗留事业单位的种种弊端,使事业单位设臵和布局分布不尽合理,部门、区域和学科分割,各自为政,各自为战,职能交叉,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科学设臵事业机构,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难度性很强的工作。

(三)、人事制度改革的困难

人事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难中之难。这些困难可以归纳为:

一是人员安臵分流的困难。这是事业单位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事业单位职能的转换带来的职工下岗问题,在就业机会本就不多的地区,如何安臵下岗职工以及如何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与公平待遇的矛盾问题等都是改革的难点。

二是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的政治、技术待遇问题。一方面,行政级别的取消,在一些“官本位”意识较浓的地区,无疑是十分困难的;另一方面,原来属于某些事业单位的员工,可能失去评聘特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这同样会阻碍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 三是领导干部的任免问题。在目前“党管干部”的体制下,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一般都是在组织部门考察的基础上,由当地的党委或政府任免的。改制后,事业单位要按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开展业务活动,其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就不可能全部归党或政府,必须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四是一般职工的任免管理问题。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打破事业单位终身制的用工制度,形成一种有进有出、进出有序的人才流动体制,这要求逐步规范目前混乱的人事管理制度,一部分人的利益将受到影响,他们很可能成为改革的巨大阻力。

(四)、分配制度改革的困难

分配制度,是各利益关系调整的集中反映,也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矛盾最集中的问题。在分配制度问题上,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困难。

一是事业单位分配的基本原则问题。事业单位改制后如何体现“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辅”的分配原则,是事业单位改革在分配制度上面临的首要问题。一方面,事业单位原来采取的是一种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事业单位的工资,一般按员工的工作能力 来确定的。改制后,单纯的按劳分配势必很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辅之以其他分配方式,但这些分配方式的基础却很难界定。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内部,只存在着二种分配基础:一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力,二是属于国家的各种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也存在着诸如产权、专利权等其他可以作为分配依据的生产要素,但在改制前,这些生产要素都是国有的。除非有私人产品参与事业单位改革,否则,事业单 4

位的改革,在分配制度上就可能变成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调整,而个人间的分配关系,仍难以得到很好的调整。

二是事业单位分配权问题。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制定了一些地方性规定,给予事业单位一定的分配自主权,但仍没有摆脱上级决定分配权的本质,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是事业单位个人分配制度的建立问题。在事业单位改革后,要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分配制度,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改变原来个人收入来源单一的格局,实现收入的多元化,调动积极性并避免收入的不合理差距,因此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还有待研究。

四是事业单位个人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在打破用工的终身制后,事业单位的员工就必须面临着社会保障问题,但事业单位在很多领域还没有和社会保障制度接轨,解决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建立,还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

二、对解决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难点的几点建议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深化

要进一步深化对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改革对于解决传统人事管理制度下出现的人员流动难、激励约束乏力等均具有 5

重要作用,对于打破机关、事业、企业之间人事壁垒,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要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困难,切实增强主动抓好改革工作的信心。还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着力点不是削减人员,而是理顺人事管理关系,激发人事管理活力。改革使单位能够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使个人有更大的择业自主权,改革的目是形成有效激励的机制,激发人事管理的活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要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

鉴于事业单位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事业单位的分类,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有利于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现代事业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造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范畴和属性,还原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本来面目。借鉴各地近些年来积极探索的经验,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举办形式和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按社会功能将现行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监管、社会公益和经营服务”三大基本类比较科学客观,尔后针对各类事业单位不同的特点和自身发展的规律,分别确定各自不同的改革内容和改革重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形式和改革措施。

1、对行政监管类事业单位按法制化的要求进行精简、规范。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规章规定的要求,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统 6

一、效能的原则,将主要承担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单位,剥离其相关的服务职能后,整体纳入行政机构序列或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重新核定机构编制;部分承担某项行政管理职能的,将其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相应收回行政编制;对职能相近、交叉重复的,统一归并重组,综合设臵。

2、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科学化的要求进行归位、完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政府不可推卸性或无可替代性,必须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改革方向,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重点从调整布局、改革体制、转换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使其改革后具备非政府、非企业、非营利性的特点。凡是具备社会“公益性”的单位,应该还原“本色”;对任务相近、交叉设臵、分散单一的,要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界限,进行资源整合,综合设臵;对有“庙”无人,或人、“庙”闲臵的单位,要予以取销。

3、对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按市场化的要求进行改制、转体。对于不具备社会公益性特征、且其服务有市场空间和市场竞争力的能够融入市场生存发展的事业单位,可按事企分开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整体转企,实行市场化管理,产业化经营,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专营性事业单位,可先行改制,由政府提供政 7

策性优惠补贴予以扶持,作为过渡暂改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团;对于少数改制转企成本过高或在市场中难以生存的,原则上予以取销。

(三)、要对人事制度进行创新

1、取消事业单位身份制度和劳动关系制度

进行事业单位改革,首先必须取消原有的身份制度和劳动关系制度,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清理改革障碍。例如深圳市统一把事业单位的员工统称为“职员”,有些地方则以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这些办法,都为取消身份制度与劳动关系制度提供了参考。

2、建立规范的人员聘用制度

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员工聘用制度,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

3、建立新型的领导干部任免制度

以竞争上岗的方式代替组织部门干部考核中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竞争,使每个干部都能有机会取得领导职位,并在竞争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干部管理部门根据竞争上岗中竞争者的表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来任免领导干部。

4、建立岗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内部岗位设臵的科学合理,每个岗位的职责、权利 8

和任职条件明确,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关系明确,是确保事业单位运行顺畅的组织保证。岗位管理制度就是把明确的岗位设臵与人事管理结合起来,使每个人适得其所,保证事业运行的高效率。

岗位不同,管理制度也不一样。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就是要根据不同的岗位,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确保工作人员完成岗位所要求的权责利的制度。如对领导岗位,可以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对管理岗位,可以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对工勤岗位,可参考技工考核的办法,建立岗位等级规范;对专业技术岗位,可以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统一的办法,一些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还可以参考国际惯例,逐步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5、建立柔性用人制度

柔性用人机制,即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从制度上保证各事业单位较好地利用“外脑”,来发展各项事业。

6、建立解聘辞聘制度

劳动关系的合同化,为建立事业单位的解聘、辞聘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聘用合同,单位可以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合同 9

辞聘。这一制度,可以疏通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口渠道,增加用人制度的灵活性,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要在抓好合同续签上进一步深化。及时抓好合同续签,是巩固改革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事业单位规范人事管理,规避人事争议风险的基本要求。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人事主体就应该协商办理合同续签手续。用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受聘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将视为延续聘用合同,若出现人事争议,用人单位将处于被动位臵。必须强调凡合同到期了的,都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续签。

7、建立聘用人员考核制度

解聘辞聘制度能否实现,关键是聘用制度中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办法制定。在聘用人员考核制度中,如果明确了聘用者在聘用期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条件,而且这些条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那么,这一制度才能真正实施起来,反之,这一制度就很容易形同虚设,终身制就很难打破。

8、建立未聘人员安臵制度

事业单位改革必然带来一批下岗人员。如何处理这些未聘人员,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难点。为此,可以参考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安臵办法和行政机构改革中未聘人员的安臵办法,从如下几 10

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一是以行业或系统为单位,建立人员的内部调剂制度。在本单位自行消化的基础上,通过行业或系统内部消化,在整个系统内统一评聘,打乱原来的格局,让所有的员工在系统内公平竞争、自由择业。通过行业内的竞争,争取让一部分人员安臵下来,这是减少未聘人员的一条重要措施。

二是建立人才后备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素质较高,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政策敏感性,那些未聘人员仍然是重要的人才力量,在今后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采取建立人才后备制度的办法,把一部分素质较高、符合当地远期人才发展战略的未聘人员,纳入这一制度进行管理,从而安臵一批人员。这可以参考行政机关安臵下岗人员的做法,建立若干个人才培训计划,把这些人员纳入这些计划之中,参与培训、攻读学位、考取专业技术职务。

三是建立人才托管制度,对一些未聘人才进行管理。如可以建立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办法,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为之寻找新的工作岗位。为了鼓励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为这些未聘人员服务,政府可以在事业单位的改革费中列支一次介绍费等进行鼓励。

四是建立就业指导制度,引导未聘人员的再就业。五是利用政策鼓励未聘人员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通过政策

鼓励、引导未聘人员到基层、农村、企业等领域工作,发挥作用。

六是利用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或进入企业。对各地的优惠政策进行规范化的基础上,在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创办或进入企业的制度,鼓励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和未聘人员,发挥个人特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9、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成功的稳定器,同时,更是安臵未聘人员、促进人才流动、加快单位转型的重要推进器。在事业单位全面推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既可解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转岗的后顾之忧,也可以降低事业单位改革的成本。目前,我国各地在事业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制度的进度不一致,有的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有的甚至刚刚起步。因此,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社会保障这一重大问题,对于改革中没有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当地财政部门可能要承担起这部分的费用。

(四)、要在分配制度上创新

1、积极探索内部分配制度的创新

除转制为行政单位、政府公立机构和企业的事业单位外,转化为非营利机构的事业单位,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配方式的制度创新:

一是参考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在事业单位中推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对于转化为非营利组织的事业单位,国家财政的拨款中,只规定其人员经费的总额,对这部分人员经费内部分配权,全部下放给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建立其内部分配制度(对一些公共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单位的内部分配制度需要报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管理后,可以在国家工资制度和分配政策基础上,核定单位年度工资总额,实行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留用,超支抵扣。上年工资总额节余可转下一年度使用。工资总额包干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一经核定,包干年度内,除遇国家工资政策调整以外,一般不予改变。 二是参考国有企业改制的经验,在事业单位中推行工效挂钩制度。工效挂钩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绩效预算是一致的,它是通过对单位内部每个员工对单位业绩的贡献程度,来确定其报酬的一种制度。因此,无论是转化为行政单位、政府公立机构、非营利组织,还是企业化的事业单位,都可以推行工效挂钩的办法。即通过考核事业单位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事业发展指标及复合考核指标,确定该单位所享受的工资总额(这一工资总额可能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也可能全部来自单位内部创造的效益,更有可能是根据单位的情况,由单位与财政商定一个比例,实现财政拨款与单位自筹并盘解决)。在这一工资总额内, 13

单位内部可以根据各岗位对单位绩效的贡献度,建立内部的工效挂钩制度,使这一制度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2、积极探索个人分配方式的制度创新,实现个人收入的多元化进行个人分配方式的制度创新,打破以工资为主体的单一性收入制度,实行各种和员工绩效直接挂钩的多种分配方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根据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对于转化为非营利组织的事业单位,可以形成如下几个层次的个人分配制度:

一是效益工资。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全年创收的情况,在创收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增量,按照岗位津贴的比例,形成效益工资,分摊给每个员工。

二是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是员工在每个岗位上取得的基本收入,根据岗位考核目标,每个员工超额完成考核任务,即可以增发相应的绩效工资,从而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是计件工资,对于一些可以量化的工作任务,可以直接以计件的办法,进行具体的核算。如车队、打字室的人员,可以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附之以计件工资进行具体的考核。

四是股权分红。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内部的员工,以及有志于参与某项事业发展的私人部门,都可以以资金、资产 14

(如设备等生产资料)、知识产权(技术、专利、成果)、管理或销售网络等参股,并参与单位的利益分成。

五是提成收入。对一些可以进行独立核算的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可以以总承办人为主体,按照总额包干的办法,对于超过包干收入或低于包干经费部分,可以在一定比例内作为总承办人的提成收入,由总承办人根据贡献的大小,分配给相关的工作人员。

六是分成收入。科研成果转让到事业单位,除采取一次性买断、作价入股等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利润分成的形式,进行分配。如有些地方规定,以技术转让方式提供职务科技成果的,可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给有功人员;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单位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五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奖励成果完成者,或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以股份合作形式实施转化的,可用于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给予奖励,该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分享收益。若成果研究和转化是由多人完成的,对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励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七是奖励收入。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在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中有突出贡献者,按照贡献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是兼职收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保 15

证单位利益和知识产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同时,本单位也可以通过柔性工作制,吸引一些其他单位的人员为本单位服务。对本单位人员在外兼职的,其兼职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全额由兼职人员所得,也可以由事业单位和兼职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成,也可以通过合同的办法进行管理。

当然,事业单位改革中,需要制度创新的内容很多,如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财政对事业单位拨款方式、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制度等,都需要重新进行调整。在各地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这些制度创新,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科学总结经验,全面借鉴国际惯例,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州州情的事业单位改革的制度体系,推进我州的事业单位向国际通行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转型,使我州的市场化进程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通过清理规范,对事业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特别是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将其划入政府部门。对于职责交叉的,予以理顺。同时,对现有资源进行了整合,撤并事业单位74个,核减事业编制2827名,其中全额352名,差额1046名,收回政法专项编制72名,核减处级领导职数182名。

在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同时,按照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已拟定了《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并经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组会议研究审定,工作方案可于近期下达。各市县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意见,对一些事业单位进行了撤销、合并或转企改革,核销和收回了部分事业编制。各市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还进行了模拟分类,为下一步正式分类奠定了基础。此外,还积极展开了市县副县(处)级以上事业单位认定、市县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总量确认等工作。

从目前状况看,虽然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逐步推进,但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省编办将会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国庆节后,省编委还将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争取年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任务。

目前全市事业单位总数为3425个,编制总数为89445名,从业人数占全市行政事业总人数的80.92%,其中需财政支出的人数占到全市行政事业总开支人数的66.69%,主要分布在文教科卫、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领域,作为向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载体和平台,事业单位在促进太原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太原市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均为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受主管部门委托,内部缺少相应的竞争机制,经费大多依赖财政,自我\"造血功能\"不强,外部社会化进程缓慢,改革的动力不足,长期以来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

这次改革涉及全市各级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改革,要努力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能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的目标。

经过深入调研,太原市出台了《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分类改革的原则、内容、政策衔接和组织实施予以进一步明确。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等,将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型,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通过调整、剥离、转移等方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

其中,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对其职能进行全面清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这类事业单位;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逐步转为企业为改革方向,进行企业注册,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这类单位拨付事业经费;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则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市场配置资源的程度加以区分,实施相应的改革措施和管理,优化公共事业资源配置。

在改革过程中,还要配套推进养老保险、人事、收入分配和财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转变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市领导指出,这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改革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事业机构编制总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执行组织、人事、财政等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提高规格,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补充人员、评定职称,不得突击分钱分物,不得组织公费旅游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长治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展顺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清理规范取得初步成效。

一、清理规范稳步扎实

事业单位体量大、数量多、差异大,公共利益、部门利益、小集体利益相互纠结,情况十分复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自去年12月2日与政府机构改革同步动员以后,市里随即成立了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统一领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具体负责改革工作。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在之前清理整顿成果基础上加快了步伐,特别是在市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我们及时根据大部门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现有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实际,相应地做了调整,强化了与各部门尤其是改革变动部门的沟通,为清理规范全面推开扫清了障碍。3月26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暨培训会议召开,在对政府机构改革进行小结的同时,按照省里2010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部署,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入实质性阶段。我们分6个组分工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其中5个组对口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1个组负责各县市区和高新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按照《长治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采取“撤、并、放、转”的方法,调整布局,对市直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对于具备市场化条件、且转制条件成熟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不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了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及结构、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

二、取得的阶段性成绩

目前,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我市现有市直处级以上事业单位114个,其中副厅级事业单位2个,正处级事业单位57个,副处级事业单位55个,相关清理规范方案已按规定呈报省里,等待批复。清理规范前,科级事业单位419个,截止目前,清理规范共撤销和转制事业单位12个,合并事业单位6个。收回的编制部分已用于事业单位调整,主要是消化各事业单位历年积累超编人员,同时向那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优先保证关系民生的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其余的统一纳入全市机构编制储备,以备下一步调配。

现在,清理规范保留的科级事业单位401个,其中更名的事业单位35个,对于不适应社会发展和尚不具备转制条件的事业单位,暂予保留,并明确了改革条件和处置办法。通过清理规范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和机构规格,纠正了一些事业单位名称混乱和乱挂牌现象以及管理层级不明的问题,有利于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明确了单位经费形式,保证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转。明确了各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有效遏制了长期以来一些单位违规配备领导干部情况的发生。

职责明晰是事业单位有效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基本前提,依照统筹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能力这一思路,我们对每个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都逐字逐句进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对个别事业单位的职责或进行调整,或重新进行审定,切实明确了各事业单位职责,避免了同一系统不同事业单位间、不同系统事业单位间出现职责交叉。特别是,对于政事职责一时难以划清或政事分开不能一步到位的事业单位,严格限定了事业单位授权或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条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依法按程序开展相应工作;同时,取消了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职能,突出了事业单位的公益特征。

规范编制使用方面,在保持机构编制总量平衡的前提下,根据所承担社会功能的不同和当前实际业务情况,我们在同一系统内不同单位间进行了必要的调剂,做到“有减有增,保障重点”,最大限度地优化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这次清理规范也我们为超编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了编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事业单位业务量明显增大,而不少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上世纪80年代核定,历史上积累了多达570余名全额、差额超编人员,我们已经将收回的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消化这些超编人员,一些不足的部分我们也积极与省里沟通,经省里研究同意剩余超编人员的消化按实有人数核定编制,现在基本。

重新规范优化编制结构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根据单位的功能特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分三类对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结构进行了重新设置,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不低于单位编制总数70%的标准核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主体;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技能操作与维护、工勤服务与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按不低于单位编制总数50%的标准分别核定,保证其相应人员占主体。

三、存在的问题

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现在虽然进展很快,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部门协调不力,同一系统各单位步调不一。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清理规范的请示方案迟迟没有上报,严重影响了清理规范的整体推进。有的单位纪律意识差,没有按照相关清理规范方案开展工作。还有的单位情况复杂,需要经过认真讨论研究。

目前,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市直处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已就绪,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正在加紧进行。通过清理规范,将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理顺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保证事业单位的平稳过渡,为下一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推荐第5篇:垃圾分类工作汇报

武汉市十一初级中学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我国668座城市,2/3被垃圾环带包围。这些垃圾埋不胜埋,烧不胜烧,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危害。

一、作为武汉市垃圾分类试点学校,我校专门成立专班。组长:曾庆九 武万忠

副组长:黄红兵 饶宇东 雷俊生

宣传、检查、执行组组长:方红平陈曦 宣传组成员:徐妮 张晓红

检查组成员:陈军 陈彬 徐妮 张晓红

执行组成员:陈光萍 孔庆娟 郝凤琴 任静

二、宣传垃圾分类常识

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土地,严重地污染环境。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变废为宝:我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30亿个,方便面碗5—6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3—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无铅汽油和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垃圾分类知识:

1、不可回收垃圾。多是一些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剩饭、花草树叶等。

2、生活中可回收资源主要有:

(1)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4)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

3、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三、我校垃圾分类收集成果

1、校园垃圾分类办法:根据校园垃圾的特点,把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罐头盒、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是指瓜果皮核、杂草、树叶、尘土、纸巾等。校园垃圾箱分类:可回收垃圾箱、不可回收垃圾箱。

2、校园垃圾收集办法:

⑴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可回收垃圾收集房。 ⑵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室外垃圾箱中。 ⑶垃圾袋可循环使用,不提倡垃圾袋装。 ⑷办公室生活垃圾做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⑸办公和教学废旧纸品作可回收垃圾,由总务处集中处理。

3、校园垃圾处理办法

(1)每天由环保部门清洁工到学校清运不可回收垃圾。 (2)可回收垃圾由班级月底出售,收入费用全部存入班级“爱心基金”,用于各班环境布置或爱心活动。

武汉市十一初级中学科技工作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推荐第6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思考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0-12-02

苏州市金阊区编办 颜炜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统计调查、信息与咨询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纳入国家管理范围,由政府主办、主管;经费依靠财政拨款;人员列入国家编制。事业单位的一切活动都听命于政府,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机构膨胀,人浮于事,已经难以适应中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大量事业单位行使部分政府职能,造成政府职能范围的混乱,行政效率降低。另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拨款,收入稳定,是继公务员之后又一个让社会精英纷纷向往的职业。而这种大量流入的结果使得许多事业单位超编严重,机构膨胀,人浮于事,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与积压并存,需要的高科技人才进不来,不需的人员出不去。同时,由于人员增长过速,人头费、各种补贴大幅度增加,使财政不堪负重。在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今天,很多弊端、矛盾已经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尖锐,影响和限制了事业的发展。

因此,继国企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事业单位的改革紧随其后,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任务。现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谈几点看法。

一、事业单位改革的简要回顾

我区目前有87家事业单位,共有编制1933名,实有在职人员1467名。主要涉及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全区事业单位改革从2002年开始历经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转变管理模式为目标,尝试事业单位转企改制。2002年,苏州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实施意见,正式拉开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序幕。截止2004年底金阊区共38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在职人员1299人,退休人员793人。按政策买断工龄转换身份的742人,符合政策办理提前退休的557人。原事业退休人员769人,全部进入社保,由社保统一按事业退休待遇发放退休金,列入企业人员管理。这次改革,使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管理模式,已经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按照退休前身份,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置换身份的人员,随企业纳入社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金。转企改制的主要对象为建设房管系统的事业单位,区属医院、街道卫生服务站、街道法律服务所。这次改革的结果,使一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彻底转变了管理模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走入市场。政府也减轻财政负担,把有效的财力用于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购买。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改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批老同志,特别是提前退休人员,为自身待遇的诉求而不断上访。2009年各级财政对这部分人员增加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第二阶段:以聘用合同为形式的全员聘用制。2003年,以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开启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从形式上改变计划经济时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人事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全区75家事业单位1631人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全员聘用制的目的,是要打破事业单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格局。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是相当困难的。有的单位聘用合同只是徒有虚名或者就是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第三阶段:以岗位薪级工资为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2006年,事业单位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建立起宏观上注重公平,微观上体现激励,关系合理、秩序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核心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挂钩。为适应聘用制的要求,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行一年一调整,在运行机制上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同时,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次改革,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根本上分开,执行了两个不同的工资序列。

第四阶段:以岗位设置为核心的岗位管理制度。2010年,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根据本单位职能、任务、目标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竞争上岗,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全区83家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1852个,其中管理岗位388个,专业技术岗位1313个,工勤岗位151个。

回顾事业单位改革,从全员聘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岗位管理 ,往往局限于局部的研究、讨论和推进,但是对事业单位向何处去、事业单位的基本定位、公益性、非营利性质等则缺乏深入的探讨。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如何积极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又符合事业单位发展特点,政事分开、事企分开、高效服务、管理科学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实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形式和方法

根据中编办事业单位改革思路,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主要政策和措施是: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其中,对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与其他单位分拆整合,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现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为企业,进行企业注册,并注销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至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则再划分为三个类别: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我们暂且设为公益1类);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我们暂且设为公益2类);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行经费自理,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应逐步转为企业,今后这类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我们暂且设为公益3类)。该模式还提出要逐步建立以理事会等形式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事业单位的健康运行。按照这一标准,我区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四类:以行政职能或以监督管理职能为主的归为行政类;以社会公益为目的,财政全力保障的为公益1类,主要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以社会公益为目的,财政差额补贴的为公益2类,主要有幼儿园、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完全实现经费自理的为公益3类,主要有公证机构、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单位。目前,我区87家事业单位,根据财政承担方式的不同,全额财政拨款的47家;财政差额补贴的8家;自收自支的32家。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思路,粗略地分一下,承担行政职能的17家,近20%,公益1类、2类事业单位65家,占74%;公益3类事业单位5家,占6%。

三、对现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设想

对行政类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行政职能梳理,明确职责、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行使行政职能,这些单位往往是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延伸,或从事监督管理的职能。考虑到政府机构改革刚刚结束,受机构数量、行政编制数的制约,因此,我们不妨将这些承担行政性职能的事业单位统一申报参照公务员管理,成为独立的法定机构,赋予相应的法律地位。在人员管理上,根据职能,重新核定编制,控制用人规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严格控制编外人员的使用,杜绝用人机制上的漏洞。

对公益1类、2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占现有事业单位的70%以上。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正逐步凸显。事业单位要在调整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下,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目标的实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可以借鉴深圳做法:取消现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全面推行岗位职级管理制度。在前几个阶段改革的基础上,取消行政级别,淡化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概念,与已经实行的全员聘用制、岗位工资制、岗位设置相匹配。同时,从2003年起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缴纳养老金,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如果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以学校为例),对主要负责人根据个人学历、资历、管理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等级评定,个人政治待遇和薪酬待遇与等级挂钩,实行“级随人走”,不受单位规模、类型和性质的限制,也不因职务变动而改变。其他人员待遇与所在岗位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责任大小密切相关,实行“薪随岗变”。在运行机制上,可以尝试“三权分立”模式,建立理事会、管理层和职工大会。三者分别扮演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的角色,相互分离、相互制衡。今后,政府职能部门的精力将放在全社会管理或者行业管理方面,制定符合全社会需要的公共政策,履行监督责任。在人员管理上,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科学合理地核定事业编制。积极发挥单位主观能动性,根据岗位设置需求公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要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在现有的岗位绩效工资基础上,探索高层次人才、教育领军人才的奖励机制。财政部门在保障经费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监管力度。

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主体,事业单位还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实施审计监督。事业单位要编制年度报告,提交给举办主体、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机关等,并在每年相对固定的时段向公众公开,接受政府及社会的评议。

对公益3类的事业单位:政府可以通过引导、鼓励,使其向企业发展,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经营性事业单位不一定都转为企业,因为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以减少浪费。需要转制成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应当整合,把事业做大做强后再成建制地转企,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正面、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其负面影响。在人员管理上,编制部门应允许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自主权。在控制总量基础上,淡化编内与编外的区别,以岗位合同为依据,建立起灵活的用人机制。可以根据单位经营效果,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要规范财务制度,加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

分类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机构编制部门要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责。一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法人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督管理。二要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编制部门联合财政、人事、国资、审计、监察等部门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管理机构,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社会公认的目标绩效管理。三加强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完善公益服务的价格管理机制,提高公共投入的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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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篇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

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篇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

(四)加强监督管理

1、转变管理方式。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2、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严格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要重点加强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解决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条件具备的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事业单位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4、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市、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中、省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质量。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履职评估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服务质量、岗位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员结构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建议相应调整财政支持力度和机构编制。对不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不再将其作为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不得执行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

四、配套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政策,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投入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

(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配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跟进撤并整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人社部门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探索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由人社部门牵头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

推荐第8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

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微观事务交给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到公益事业发展上,加强对公益事业的政策引导、总体规划和有效监管,同时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标。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检验这项改革成败的标准,就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益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创新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其公益属性,激发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对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 提供公益服务和 为机关行使职能 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 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 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可先在中央部门所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进行备案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制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明确核定编制数额、编制结构以及领导职数的主要依据和指标体系。

各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直属事业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省(区、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省级以下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协调,分级实施。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后,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 机构、编制 审批制,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管住管好。

调整事业单位类型和机构编制,做到有减有增。优化资源配置,按照科学布局、高效便民的要求,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结构调整、资源共享,合理设置事业单位。面向

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地方管理,中央保留少量承担全局性、战略性、示范性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应当进行法人登记。指导事业单位 制定章程并依法核准,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 年度报告制度,建立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方便事业单位和节约效能原则,推进网上登记管理。

要明确事业单位 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要吸收事业单位 外部人员 参加决策层,扩大参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人员范围,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

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根据正常业务需要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对改革后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的事业单位,各级财政部门 要切实履行 财政管理职能,在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

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相应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实现工资水平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统筹,使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水平保持 合理关系。优化工资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所占比重。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吸引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

作人员。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职业年金 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 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费比例 不超过上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

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工作人员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第九条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单位缴费;

(二)个人缴费;

(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第十条 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化管理。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单位缴费应当按照职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 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当期计入的最高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配额的3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

任,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积极性。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第9篇: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XX〕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XX〕31号)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XX〕28号)精神,现就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规范并区分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经营企业的职能,分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经营职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二)坚持以社会功能为分类的主要依据。按照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进行分类,不以事业单位名称、经费、人员管理方式作为分类依据,严格控制行政类和公益一类类别范围。

(三)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和目录进行分类。依照《xx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确定的事业单位类别进行分类,确保社会功能和职能特征基本相同的事业单位划入同一类别。对于完全符合类别特征和认定条件的事业单位,可直接确定类别;对基本符合类别特征和认定条件的,要对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后确定类别;对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特征的,要按主体职能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类别。

(四)把清理规范贯彻分类始终。对不符合分类改革方向、职能弱化、没有公益服务发展空间的事业单位,要通过撤销或合并等方式进行调整。对政事、事企职能分离后,不具备独立设置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进行整合。鼓励和支持打破原有管理体制和部门界限,对同类事业单位进行跨部门、跨行业整合。

(五)兼顾行业体制改革实施分类。要做好与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行业体制改革已明确方向的,要继续落实改革任务;确需调整改革方向的,由改革牵头部门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二、分类范围

市委、市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分类范围。

三、分类标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承担行政职能;二是承担的行政职能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作为依据,包括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zd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三是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只有原则性表述,没有明确具体行政职能和授权指向的,不作为认定依据;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不作为认定依据;受委托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认定依据。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认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三是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认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二是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三是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认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并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二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三是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2月中旬)

.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规定与要求,认真学习传达《榆树市》,研究解读关于实施分类的相关标准、条件、明确政策节点和适用范围,把握实施分类的各项要求。

2.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实施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分类工作总体安排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宣传政策,提出要求,落实责任。

3.各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施分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能范围和运行状态、经费形式和资产管理等涉及分类的有关情况。

4.各部门要对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职能任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确认主体职能、社会功能、其他职能配置、职能复合、事企职能交叉等情况,搜集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XX年2月底前)

5.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对实施分类的总体要求、主体内容、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明确详细安排。

6.各事业单位要在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分类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审议后,形成《XX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白头稿)。

7.对拟划入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的,要按规定起草《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呈报备案的报告》(白头稿),由市编办负责上报省编办审核同意后备案。

第三阶段:沟通协商(XX年3月中旬)

8.各部门要与编办就《XX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白头稿)进行初步沟通,就类别认定问题进行协商。

9.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部门将《XX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事业单位类别认定呈报备案表》、《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代拟稿)及有关备件一并报送市编办。

0.沟通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编办就其主体职能和社会功能作进一步调查论证,提出类别认定意见。

第四阶段:审核批复(XX年4月底)

1.市编办负责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XX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正式文,并附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代拟稿)〕进行审核,根据事业单位类型,会同组织、财政、人社、法制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对认定类别意见不一致的,由市编办将主管部门意见和会商意见一并提交市编委审定,以市编委文件批复。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XX年5月底)

3.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和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准备相关资料,形成自查报告。

4.市编办组织有关力量,对事业单位分类和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市编办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起草检查验收工作报告,报市编委审定,并报省编办备案。

第六阶段:工作总结(XX年6月底)

6.市编办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情况,起草《榆树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总结》,报市编委同意后,上报省编办。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关系到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发展,关系到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缜密实施,保证事业单位分类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具体工作。市编办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各部门分别成立事业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负总责,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事业单位为分类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主管部门负责,承担本单位分类工作的直接责任。

(二)把握分类政策。对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要继续按照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严格审批程序。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由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提出,报市编办审核,按程序与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商并达成一致后,按规定程序报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由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报市编办审核,按程序与财政、人社等部门会商并达成一致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强化调度指导。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建立规范有效的部门间协调沟通机制,明确沟通协调方式,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保证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五)组织验收评估。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成立验收评估组。对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实施工作情况开展验收评估。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结束后,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对事业单位分类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上级部门验收结束后,向各部门反馈分类结果。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在实施分类时,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严禁违规进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禁以各种手段挤占、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确保事业单位人员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5个工作组。

办公室:

设在市编办,主任由xx同志兼任。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综合指导组:

设在市编办,组长由xx同志兼任。工作职责:依据中发〔XX〕5号、中办发〔XX〕28号、国办发〔XX〕37号、吉发〔XX〕31号和吉办发〔XX〕28号文件精神,负责事业单位分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与生产经营职能分离指导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制定;负责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分类验收组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事企职能分离指导工作;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分类后“三定”方案。

财政政策工作组:

设在市财政局,组长由xx同志兼任。工作职责:依据国办发〔XX〕37号、吉发〔XX〕31号及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xx省发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xx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榆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人事政策工作组:

设在市人社局,组长由xx有同志兼任。工作职责:依据中办发〔XX〕28号、国办发〔XX〕37号、吉发〔XX〕31号和《xx省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x省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负责制定榆树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监察工作组:

设在市监察局,组长由xx同志兼任。工作职责:负责事业单位分类及配套改革监察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政策时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及违反程序等现象,及时作出处理;对群众在改革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情况,及时查处,依法依纪处理,并向市事业单位分类领导小组报告,保证分类改革公平公正。

信访接待工作组:

设在市信访局,组长由xx同志兼任。工作职责:为接待信访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及各相关部门,就分类改革涉及的政策,做好群众信访答复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推荐第10篇: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汇报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汇报

根据县人事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足人发[]38号)的精神,我镇立即着手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对全镇49名同志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是我镇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位同志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目前,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共有49人,其中:公务员20名,事业编制29名,,通过民主测评,考核共评出公务员优秀3名,称职16名,不确定等次1名;事业人员优秀3名,合格26名。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突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为了准确评价我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加强队伍的管理,提高素质,镇党委对这次考核工作十分重视。一是我镇就公务员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党委书记袁多伦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发表了重要意见,这次会议为我镇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了奠定了基础。

2.分级考核,提升考核成绩的真实性。年度考核中,我镇在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更重视领导干部与普通群众的结合。在本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上,为了让领导、让群众正确评价每一个领导同志,公正考评每一名工作人员,使每一个人都能考出真实有效的成绩,我镇采取了“一级考一级、下级考上级”的考核方式。我们邀请村(社区)干部30余人参加了测评会议,要求达到一定参评比例,并且参评分值占总分的20%,注重下级对上级的评分结果。3.测评公开,接受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监督。整个测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评分, 坚决杜绝过分偏激的评分。测评结果统计在干职工的监督下进行,最后进行了公示,测评成绩若有异议欢迎复查成绩。

总结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本年度,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思想上,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在工作生活中注意摄取相关的政治经济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经济法律法规,注重经济大环境走向。“新闻调查”、“经济半小时”等栏目都是摄取该类知识不错的途径。通过上述学习,使我坚定了中国民主政治的信念,使自身的政治经济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一年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着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2、业务上,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通过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工作有了较为

深刻的认识。

工作日变日新,时时需要学习,处处存在挑战。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学习了业务工作的相关资料,再加上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本职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意识到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巨大作用。一年来,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本文来自中华励志网范文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3、工作上,勤奋努力,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

总结三: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

人事部门是每个单位的一个重要部门,人事工作是每一个单位的重要工作。人事工作做的好与坏,从小的方面来说关系着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从大的方面来讲则关系着整个单位能否不断向前发展。如果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把握不准,就会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就会阻碍整个单位进步。因此,学习好、掌握好国家和地方相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尤其重要。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以及人事工作的性质、任务,持续不断地加强国家和地方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各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学习,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基层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各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针对各单位人事干部的实际情况以及一些相关的新的政策法规的出台,我们既注重加强对他们平时的业务指导,同时又组织他们参加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班。12月上旬我们组织了一期全局人事干部的劳资业务培训班,邀请市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讲解关于工资政策、职称申报、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做到学政策、懂政策、按政策办事,为他们今后在工作中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大大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打下了基础。

二、做好工资调整、福利待遇、职称申报、离退休等各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始终坚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指导思想和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努力为基层单位和全局职工服务。一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及时为职工办理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工作。对今年全局范围内职务晋升的同志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和审批,共计16人次;为9名职工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为7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上编增资、社保等手续,二是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我们根据相关政策,为符合规定的干部职工办理各类职称申报工作。今年,我们共组织3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名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认真组织了全局初级技术职称评聘会,对36名符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职工和22名已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按工作程序予以张贴公示。三是认真搞好退休人员的工作。今年我们为24名已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为死亡职工家属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四是搞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我们共为职工发放劳保用品650套。

三、继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全局人事人才工作全面发展。

人才问题是一个单位发展的关键问题。一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人才强局”这个发展战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把握新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一是抓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

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今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我们特制定了《**市公路管理局职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培养人才,进一步规范全局职工学历教育管理,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二是抓好人才引进工作。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人才战略和《**市公路管理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实施办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今年我们共引进了7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为我局事业发展积累了人才。三是用好人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单位干部人事分类管理体制,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同时,根据形势发展,从我局实际出发,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进行了相应的提高。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我局的人才工作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的好,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基本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11篇:事业单位党员工作汇报

黄建雄同志工作情况汇报

大河社区党支部:

2011年7月份,我经过公开招聘来到攀枝花市国营林场总场工作,这一年以来,在总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同事的帮助和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扎实工作、认真学习”为准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在总场的工作和学习,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这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离开校园奔赴工作岗位的我没有放下继续学习的态度,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养的关键措施。在平时工作中,我始终紧紧把握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这一根主线,以提高工作能力和质量为目的,认真参加党委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使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得

1到了极大的提高,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同时,在业余时间自己还学习了与党务工作方面的知识,为完成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恪尽职守,认真作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当中,我认真履行的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领导的安排指导下,认真开展天然林二期保护工程相关工作。协助领导编制二期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地块,将管护任务分解到各基层林场,加强对天然林管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并将相关资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二是紧紧围绕“花城新区森林公园”森林城市建设项目建设为中心,每周按时到项目建设工地现场查看工作进度,认真收集记录,回到办公室认真汇总修改后递交领导审阅。三是认真做好基层林场多种经营指导工作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汛期防汛工作,认真值好每一班岗。四是认真做好报表填写和报送工作。严谨细、一丝不苟地致填写每一份报表,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地相相关部门报送。这一年时间里,我抓紧业务学习,尽快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注重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给我的各项任务,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三、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在工作当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以各项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总场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总场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总场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我们总场管委会的良好形象。这一年来,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还很远,与同事的差距还很大。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中,我将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难题,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期望。

汇报人:黄建雄

2012年6月28日

第12篇: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汇报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汇报

在财政工作其实也不容易。因为传统的财政特有职权,使社会各界给予很高的期望,从而使财政人员结构历来都很复杂,关系纵横交错。

XX年,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本人一年以来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在学习上,注重提升个人修养

1、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2、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3、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严格按照“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4、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 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5、全力融入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技能活动,在领导的带领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挖掘了自己的潜力,增长了业务知识,开阔了自己的视野,提升了政治业务能力。

二、在思想上,认真履行廉政建设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做好财务工作计划,乐于接受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如完成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廉政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清房相关事项等。

三、在工作上,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单位的后勤财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经过这次全面总结,让自己又一次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意识上存在许多不足。基于这个目的,回想这一年工作,再和其他单位财务人员相比,还存在一下几个的问题,希望在14年的工作中能够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1、财务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单位财务工作更多的还是会计工作,目前财务仅仅停留在事中记帐、事后算帐,对事务发展的预见性不够,不能将工作做在前面,往往是碰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会计工作中仍有许多待改进之处。今年财政局组织我们学习了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财务制度中新的变化做出了调整和指导,也对我们的会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一些小问题的执行上不够坚决,在对一些已形成习惯做法的问题处理上,改变起来还有一定困难。

3、管理工作的形式化、表面化。有很多的日常管理工作作的还不够细致、深化,往往只拘于形式或停留在表面,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对照制度的要求,还存在问题,针对这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将管理工作做细作深,应是今后工作中的又一重点。

4、缺乏沟通,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到位。财务工作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对本股室以外的信息应及时了解,而目前就是对财务暂时没用或是不相关的信息、知识没有主动与其他g股室进行沟通、了解;另外和领导的沟通还存在问题,对领导的工作思路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掌握,以至于使自己的工作有时很被动。

(二)鉴于以上问题以及个人的一些想法,计划在14年的工作中重点应在以下问题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

1、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还是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有的放失;同时向其他单位做的好的财务人员学习好的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能力。另外,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工作,保持与领导及时沟通,确保所有事项顺利进行。

2、力求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只有按照《工作规范》、《财务制度》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工作分析的基础工作,才能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分析及决策依据。

3、做深、做细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计划多花一些时间,多研究研究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中的功能模块,尽可能使现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利用,让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起到真正的控制、管理作用。

最后,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工作者,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有严谨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同时,无论在什么岗位,哪怕是毫不起眼的工作,都应该用心做到最好,哪怕是在别人眼中是一份枯燥的工作,也要善于从中寻找乐趣,做到日新月异,从改变中找到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领导能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财务工作,我也会在工作中尽我所能,不遗余力地作好财务工作。

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局领导和各处室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很快适应了财务岗位的工作,为我局的后勤(财务)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在工作中,自己快速适应安排的工作岗位,并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工作上踏实肯干,服从组织安排,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尽管平时工作繁忙,不管怎样都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岗位任务,主动利用会计的优势和电脑特长,给领导当好参谋,合理合法处理好一切财会业务。

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我深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因此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单位全体会议贯彻内容,自己无论是在政治思想上,还是业务水平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工作中,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办事。

三、做好出纳等工作的承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收支管理,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并做好每月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在经费相当吃紧的形势下,既保证办一系列正常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顺利地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节支的目的。

五、加强配套费核算的管理工作

预算及年结合我局的部门财政预算,根据我局的发展实际需要,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完成了部门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件。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年的年终决算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年终决算的数据是对我局这一年来收支活动的一个总结和评价,我们需要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提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算提供依据。

七、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根据关于固定资产清查的相关规定和使用年限,对局已经申请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卡片的报废处理,并进行账务及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次使用。

九、修订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财务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财政的新要求,对下一步“公务卡的使用和结报”制度作出了的规定,使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十、建立健全我局工会的财务制度及电算化的账务处理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全市工会会计预审制度的通知,取消我局工会的手工账,建立电子账,并将工会发生的各项业务及时的进行电子账务处理。

十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为配合我局跟建委成立的“配套费清理工作小组”关于对我局配套费进行清理的需要。积极的跟国库支付局领导联系,将我局管理的200多个配套项目,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各项资料打印出来并准备好,为清理小组的工作开展作好基础准备工作。

总结这近一年来的工作,首先要谢谢各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帮助,让我在融入我局的这个大家庭中,并在其中成长和进步。我知道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关不足,工作中还有待改进。在新的一年中但我会将更加努力做好财务工作,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断的鞭策自己,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我局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本人自XX年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在财政部门工作,先后从事企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信息化,到现在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这20年来,可以说是财政给了我工作、生活、学习、成长的沃土,也可以说财政的兴衰事关个人的命运与前途,也正基于此,使我对财政这个大家庭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特殊的情感。现就本人在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与大家一起交流。

心得之一:财政是一个有实权的单位,但财政不是你升官发财获取财富的天堂。

首先说财政的实权,得益于财政的职能与财政人的管理素质和能力。财政的职能是一个国家政体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它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一方面说明了作为财政人,你拥有国家和人民赋予你分配社会财富的权力,一定程度上支配或者间接控制着别人财力,让人们或社会有求于你,从而彰显着你的权力。但我认为,这应该是整个财政权力的集体体现,而不应该是某些个别集团或个人作为利用手中权力的资源。这一点如果把握不好,你就会被这个权力所害。另一方面,管理好、用好人民赋予你支配社会财富的财权是你法定的义务,你如果真正能做到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把有限的资源用到人民最急需的地方,那么,你这个实权就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就拥护你、歌颂你,甚至感谢你、尊重你、维护你。否则就只体现了个别集团或者个别人的意志,人民就会不理解、不支持你,甚至痛恨你、控告你,把你推向人民的对立面去。所以,财政的实权是把“双刃剑”。

其次,说说财政工作其实也艰辛。但大家别乱理解“艰辛”这个词。众所周知,如果你想获取足够的财富,你最好别在财政部门工作,这有很多例子的。其实说白了,在财政的正常工作者,你是富不了、也饿不死的,是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境况,这也符合国家和人民赋予你职权和义务的。但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进步,财政及其职能也不断变化着,总的来看“财政”这个群体在膨胀,而内在的“实权”却在不断地受到限制,这一点,我们从不断变化发展的机构变化中就可清晰地看出来,财政事务也从传统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财政已从单纯的宏观管理向宏观和微观两个方向深化,宏观层面体现在中央省市一级,微观层面主要在基层财政这一级,我们正好处于这一级,因此,我们感觉日常事务和管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细。而且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对财政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第三,在财政工作其实也不容易。因为传统的财政特有职权,使社会各界给予很高的期望,从而使财政人员结构历来都很复杂,关系纵横交错。所以,才使很多人感觉在财政工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也是这样固有的症结,会使一些有抱负的人在财政工作一段时间后,感觉前途不是想象的那么光明。这也是干部人事任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心得之二:工作要有激情,但不能只靠激情。

财政部门是个特殊的综合管理部门,大多数工作都是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进行的,它不比企业生产部门,改革创新,有激情就有动力,同时也有激励你进步的机制。但财政部门不行,你所有的激情必须在政策法规和单位制度的约束下,在你自己的空间里发挥。这也是财政工作到底做得好坏与否,目前没有可操作的衡量标准所致,换句话说,就是只要你不违背大的框框,能应付日常工作,无论你怎么干,一般情况下结果都一样。

第13篇:某村分类定级工作汇报

XX村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汇报

XX村党支部

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下,我支部紧密部署,积极配合,根据《柔远镇行政村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分表》,仔细分解条目,与2012年4月10日在张川村村部召开专题召开党支部会议,深入群众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我支部自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班子团结,有一个好的党组织带头人(满分15分,自评15分)

我村有党员49名。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要求,设立一个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书记1名,委员3名组成,发展村级后备干部4名,近两年共发展党员5名,支部每季度开展党组织活动。支部书记由镇党委委员张川宝兼任,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抓好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团结进取。

我支部按照相关组织要求,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在镇党委的指导下,严格依照程序进行。本届支部委员会于2011年6月选举产生。

二、支部工作思路明确清晰(满分10分,自评10分) 年初召开支村两委、党小组组长、村民群众代表共同研究制定了村及党总支年度工作思路及具体工作计划,思路清晰,工作责任明确。我村党支部结合本村工作的要求,紧密围绕村中心工 1

作,工作思路明确,每年度初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每半年和年终对支部党建工作和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及时形成了党建工作总结。

三、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严格执行到位(满分10分,自评10分)

柔远镇工作制度汇编和村党组织、村委会组织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及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务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制度、村、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制度和“三会一课” 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公开承诺”、“一会四评”群众推优等制度已完善。全体党员能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开展每年一次的党内述职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支部建设;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支部经常督促检查党员,把党务工作做在前头。

四、具有完善的活动阵地(满分10分,自评10分)

村服务中心面积105㎡,设立了村民接待室、党员服务中心、会议室、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文娱室、多功能教室(科普学校、远程教育室、村民学校),已成为村党员干部教育的主阵地。使得村民在工作之余可以休憩活动、放松身心。

五、保障工作健全得力(满分10分,自评10分)

支部配备了兼职党务工作人员2人,积极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将党建经费列入了村级整体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对党务费用的使用情况对党员群众公开。

六、积极落实党建工作,业绩良好(满分20分,自评19分)

我支部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强班子、高素质、创一流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目标,把抓基础、抓创新、促发展作为支部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以创建县级张川村党组织为目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重大部署,推动村级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工作中心,支部积极参与推进村级各项工作;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形成了和谐劳资关系;积极加强党群联系,促进党群共建工作,在党群组织中开展了上党课,学党史活动;积极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多年来,党支部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党组织和镇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建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荣获201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一等奖。

七、群众满意,反映良好(满分25分,自评23分)

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中开展了党员示范岗活动,努力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党员的工作效率,努力提高学员的满意率,经走访、座谈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凝聚力等方面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形成了党性意识强,办事效率高,群众满意率高的良好工作局面。

总之,上年度我支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产业发展过多的依赖于农业,应当积极发展养殖业和第三产业,增加经济收入;二是基础设施有待再次改善,以自筹资金和项目补助筹资的方式,让砂石路、电压提升和自来水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需再次充电学习,以便更好的服务群众。

第14篇:中学垃圾分类工作汇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我国668座城市,2/3被垃圾环带包围。这些垃圾埋不胜埋,烧不胜烧,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危害。

一、作为武汉市垃圾分类试点学校,我校专门成立专班。

组长:黄建新 张闯胜

副组长:黄红兵 饶宇东 雷俊生

宣传、检查、执行组组长:方红平陈曦

宣传组成员:徐妮 张晓红

检查组成员:陈军 陈彬 徐妮 张晓红

执行组成员:陈光萍 孔庆娟 郝凤琴 任静

二、宣传垃圾分类常识

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土地,严重地污染环境。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变废为宝:我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30亿个,方便面碗5—6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3—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无铅汽油和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垃圾分类知识:

1、不可回收垃圾。多是一些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剩饭、花草树叶等。

2、生活中可回收资源主要有:

(1)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4)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

3、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三、我校垃圾分类收集成果

1、校园垃圾分类办法:根据校园垃圾的特点,把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罐头盒、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是指瓜果皮核、杂草、树叶、尘土、纸巾等。校园垃圾箱分类:可回收垃圾箱、不可回收垃圾箱。

2、校园垃圾收集办法:

⑴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可回收垃圾收集房。

⑵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室外垃圾箱中。

⑶垃圾袋可循环使用,不提倡垃圾袋装。

⑷办公室生活垃圾做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⑸办公和教学废旧纸品作可回收垃圾,由总务处集中处理。

3、校园垃圾处理办法

(1)每天由环保部门清洁工到学校清运不可回收垃圾。

(2)可回收垃圾由班级月底出售,收入费用全部存入班级“爱心基金”,用于各班环境布置或爱心活动。

第15篇:东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东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改革的原则

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应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具体的实施原则有: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

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11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第16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知识问答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知识问答

1.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组织。

2.什么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3.什么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资源配置、不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4.什么是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5.什么是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6.我国为什么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

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7.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8.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三是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实践探索。四是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坚持统筹兼顾,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好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度的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建设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9.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2014年完成市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管办分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到2015年,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施管办分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10.如何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答: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11.如何理解改革的工作方针?

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

分类指导。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大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并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其公益属性和生机活力。

分业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并做好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

分级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分级组织实施改革。中央主要负责指导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地方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分步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明确了分步实施的改革路径。在具体改革任务上,中央也提出了分步实施的要求。有的改革措施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不要求一步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可按照中央明确的改革步骤,结合自身特点,作出分步安排,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12.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行业体制改革的关系?

答: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在总结前期各行业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是解决改革涉及的共性、基础性和衔接性问题,不是“另起炉灶”,不替代正在进行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同时也明确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

13.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具体有哪些政策?

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阶段性目标:到201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工作方针(四分法)

1、分类指导:事业单位十分庞杂,门类繁多,职能各异,地区差别很大。这种差异性要求在改革中必须加强分类指导,不仅要对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分类管理,而且要对同一行业、不同地区的单位或同一地区的不同单位区别对待。

2、分业推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是要代替行业体制改革,而是要解决共性问题、基础问题和衔接问题。中发〔2011〕5号文件强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落实好“分业推进”,重要的是搞好政策衔接,特别是转企政策衔接。

3、分级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原则,分级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改革。中央主要负责指导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地方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省级党委、政府除了要抓好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外,还要对本地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负总责。

4、分步实施: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受多种因素影响,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此,中发5号文件明确了到2015年的阶段性目标和2020年的总体目标。在具体改革任务上,中央也提出了分步实施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规定的改革步骤下,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切实作出分步、先后和渐进的安排,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三、事业单位的类别划分(三大类四小类)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其中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又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四、什么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

五、什么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六、什么是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七、什么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八、什么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1、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十、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

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十一、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如何改革

1、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

2、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5、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6、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

7、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第17篇: 事业单位、公务员专业分类解析

2016测试

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为规范招聘单位设置专业条件,方便考生报考,实行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1.哲学政治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等。

2.管理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

2-1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党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卫生管理(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等。

2-2 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企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2-3 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政治经济学等。

2-4 财政金融类:财政(学)、税收(务)、涉外税收、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信用管理、证券、证券投资、期货、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保险(实务)、医疗保险实务等。

2-5.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各类专业会计等。

3.社会学类: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伦理学、人类学、人口学(工作)、社会工作(含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等)、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家政学(服务)、老年服务(管理)、青少年工作(管理)等。

4.数学与统计类: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国土资源调查等各类专业统计调查等。

5.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监狱学、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等。

6.汉语言与文秘类: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等各类专业文秘(秘书)、新闻(学)等。

7.新闻传播类: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媒体创意、广告(学)、影视艺术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工程)等。

8.文物考古与历史学类: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文物保护、博物馆等。

9.民族宗教类: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

10.外国语言文学类:根据职位需要设置相应语种。

11.图书与档案学类:图书馆(管理)、档案(管理)、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等。

12.计量测量类:计量技术、测量技术、检测技术、精密仪器、几何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无线电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等。

1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各类(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控制(技术)、各类计算机通信(通讯)、各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系统理论(科学或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地球(地理)信息系统(科学或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与经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电器与电脑、可视化程序设计、Web应用程序设计、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技术、软件测试等。

14.电气电力类:电力(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站自动化、电站测控、变电运行、高压输配电线路、(电力)线路运行、电气技术教育、微电机、电机与电器、各类电力(电气)自动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农村电气化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

15.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电子信息(工程)科学(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仪器仪表、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技术(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技术)、控制工程、数控技术(设备)、各类自动化专业、电磁场技术、真空电子技术、无线(电)技术、通信工程、信息显示、信息物理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子声像技术、图文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假肢矫形工程、生物信息技术、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微电子学、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通信网络(系统)、(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有线电视工程技术等。

16.机械类: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工程、机械装备、精密机械、工业工程、机械自动化、自动化设备、制造工程(工艺)、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机电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数控技术(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玩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液压与气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各类机电或动力设备的运行或维护等、(电子)仪器仪表、医疗仪器仪表等各类专业器械设备、各类汽车(车辆)制造(装配)与维修(检测或运用)技术、汽车改装(整形)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车辆工程等。

17.公安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察)学、刑事侦查(察)、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查、经济侦查、警察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安信息技术、公安情报学、犯罪情报信息、公安视听技术、公安图像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警卫(学)、涉外警务、边防管理(或指挥)、边防公安、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指挥)、火灾勘查、科技防卫、安全防范工程(技术)、公安(安全)保卫、国内安全保卫、公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警察管理、核生化消防、预审(案审)、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证技术、法化学、治安(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文秘、公安法制等。

18.司法监所管理类:犯罪学、监狱学、狱政管理、刑事执行、劳教管理、罪犯管教、罪犯教育、矫正教育学、罪犯心理矫治、涉毒人员矫治、司法管理、司法助理、司法警务、司法文秘等。

19.教育学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听觉科学、化学教育等各学科教育等。

20.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等)、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

21.体育学类: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管理(服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生物科学、社会体育、警察体育、休闲体育、竞技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武术等。

22.艺术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

22-1 音乐类:音乐学、作曲、(音乐)指挥、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交响乐、声乐、歌剧、戏剧戏曲音乐、音乐剧、钢琴、管弦、各种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打击乐、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教育、音乐工程等。

22-2 美术类:美术、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雕塑、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木偶表演与制作等。

22-3 电影电视广播类:电影编导、广播编导、电视编导、影视学、电视艺术、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摄影等。

22-4 舞蹈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芭蕾舞、中国舞、民族舞蹈等。

22-5 戏剧戏曲类:戏剧学、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等。

22-6 表演类:戏剧戏曲表演、话剧表演、影视表演等。

22-7 舞台艺术类:舞台美术、照明艺术、录音艺术等。

22-8 播音主持类。

22-9 导演类。

22-10 艺术管理类:艺术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等。

22-11 艺术杂项类:艺术学、公共艺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等。

23.物理和力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工程物理、核物理、力学、声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工程结构分析等。

24.化学化工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有机化工、工业生物工程、化工设备(维修)等。

25.材料学类: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稀土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功能材料、电子封装技术、陶瓷、硅酸盐等。

26.大气与天文学类:天文、空间科学、气象(学)、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防雷技术等。

27.地理科学类:地理、地理信息系统(科学与技术)等。

28.地质地矿类:地质、地质工程、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采矿工程(或技术)、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天然气、矿物加工、勘查、资源勘查与开发、矿物资源、地质矿产勘查、勘察工程、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地质矿产勘察技术、矿山地质、岩矿鉴定、矿山测量、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矿物加工工程等。

29.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管理、海洋资源、(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海洋水文、近岸海洋学、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放射生态学、军事海洋学、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等。

30.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工程)、资源环境科学(工程)、生态学、海洋资源环境、(近岸)海洋环境(科学或工程)、海洋生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水务工程、灾害防治工程、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类、(环境)安全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综合规划、生态植物修复、环境经济与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技术)、环境评价、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水环境监测与保护、城市水净化技术、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等。

31.能源动力类:电气电力类、热能动力工程、风能动力工程、能源工程、核工程、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核反应堆、核电、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

32.城建规划类:城乡规划、城市(镇)规划、园林规划、道路规划、土地规划等。

33.建筑建设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场建设、渡河工程、地下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城镇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等。

34.交通运输类: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海事管理、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物资储运、道路交通、城市交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运用技术、交通运输管理、交通管理、交通工程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路政管理、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城市交通运输、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水运管理、海事管理、港口业务管理、各类轨道交通工程(设备、技术或管理)等。

35.景观类:园林、景观学、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园林技术等。

36.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港口海岸(航道)及治河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海岸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水信息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技术、河务工程与管理、城市水利、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务管理、水利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等。

37.测绘类: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地图制图技术、矿山测量等各类专业测量或测绘等。

38.轻工纺织类: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轻工生物技术、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数字印刷、染整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制浆造纸技术、香料香精工艺、表面精饰工艺、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发行等。

39.农林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技术、观光农业、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经济林、林业技术、林产化工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森林采运工程、林业经济信息管理等。

40.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生物教育、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科学与技术、应用生物科学、植物资源工程等。

41.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农艺教育、园艺教育、园艺技术、特用作物、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食用菌、作物生产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中草药栽培技术、烟草(栽培技术)、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等。

42.森林资源类: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植物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森林(生态)旅游等。

43.动物科学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畜禽生产教育、蜂学、昆虫学、蚕学、动物药学等。

44.水产类:渔业(综合技术)、海洋渔业、淡水渔业、水产、水产养殖(技术)、水族、海水养殖、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水生动植物保护、海洋捕捞技术等。

45.动植物检疫类:动物或植物检疫、生物安全、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饲料与动物营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等。

46.医学类:基础医学、医学信息学、临床医学(含临床病理学方向、临床急救医学方向、眼与视光学方向、放疗方向等)、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妇幼保健医、营养学、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中医学(含中医骨伤方向)、针灸推拿学(含康复医学方向等)、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技术)、眼视光学(技术)、精神医学、医学技术、听力学、医学实验学、医学美容技术、医学信息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医学影像工程(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呼吸治疗技术、护理(学)、助产、护士、涉外护士、产假护士等。

47.药学类: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化工与制药、制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生物制药等。

48.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食品工艺、烹饪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检测)、乳品工程、粮食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等。

第18篇: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汇报

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介绍

(新华网 2010-07-13)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本服务优先、服务公平公正、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2006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5个试点省之一。2007年,制定出台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省直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选择部分省直原依(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原省人事厅、水利厅、原环保局以及佛山市进行试点。深圳市从2006年开始也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08年以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改革思路,完成了全省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和匡算工作。2010年,正式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计划今年底前全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改革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专家和各界意见,认真吸纳理论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各地经验,充分调动有关部门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相当程度上化解了改革的困难、风险和阻力。聚社会各方之智、求综合配套之策、成全面推进之势的事业单位改革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一)抓好科学分类,着力增强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切入点。改革中,我们着重抓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新界定、调整、收缩和转换事业职能范围,科学分类,积极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调整与规范并举,退位与补位共进”。一是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或转为行政机构。如2007年将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省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等10个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机关内设机构。二是将应由市场承担的任务交给市场。如将省水利厅几大水利枢纽的发电、检修等经营性职能剥离,按企业化运行,实现事企分开。三是将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出台《关于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将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如在省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事业单位承担的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评比、培训等任务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在调整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将规模小、效益低、设置重复、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单一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然后再对整合后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如:原省人事厅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在对省人事信息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省海外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和职能调整的基础上,重组为省人才服务局、省人事考试局2个事业单位后再分类。

(二)加强民生保障,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根据国家的部署,我们将关系国计民生、事业单位集中的重要公共服务行业,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地勘、水管工程等行业体制改革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努力在整体部署中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共性问题,同时在行业体制改革框架下解决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个性问题。一是推动科研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对科研事业单位重新分类定性、调整重组,在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组建若干主体科研机构。二是推动地勘体制改革。出台《广东省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组建省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并整合地级市地勘队伍,保留一支公益性地质队伍,实行“省市结合、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全国创造了地勘改革的“广东模式”。三是推动文化体制综合改革。在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塑造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构建文化产业发展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如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实施转企改制,并按集约化方式和资产运营模式组建广东南方影视传媒集团、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省出版集团等,积极推动省属新闻出版单位、文艺演出院团、新华书店等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革。四是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出台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编制标准,明确乡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将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列为公益一类、公立医院列为公益二类,不断完善全省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五是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水管事业单位中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将水利工程养护、经营部分剥离后转为企业,同时将承担城镇供水、水利发电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的水管单位确定为经营性事业单位并转为企业。

(三)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增强公益服务能力和活力

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抓住体制机制创新这一核心,努力突破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一是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我们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淡化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打破事业单位的体制束缚,激发事业单位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省直已确定在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事业单位推进试点,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深圳市还专门出台《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意见》,在利益关联方较多的事业单位和公共事业管理机构建立法人治理模式。今年中央编办将我省确定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我们将在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公共服务等领域,以及广州、佛山、深圳等市、县(区)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推进试点,目前正在研究确定试点单位名单上报中央编办。

二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一直以来,事业单位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经费使用效益不高,大部分经费用于养人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单位经费中人头费占了很大比例,个别单位甚至全部经费都用于养人,无钱办事业。这次改革,我们注重打破传统建机构养人员办事情的方式,树立“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的观念,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采用政府保障、项目拨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省已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的事业单位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如核定购买服务人员数、明确中小学的后勤服务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按不超过教职员总数的15%聘请后勤服务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这些做法较好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是试行法定机构管理运行模式。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先进经验,将法定机构试点工作作为我省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继续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构建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目前已研究确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初步确定省直9家事业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作为试点。深圳市已对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中兼具政府、事业、企业多重角色于一身的单位,通过特定立法方式,明确法定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任务、人员配备、薪酬机制、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该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已进入政府规章立法程序。

(四)注重加强监管,着力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事业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牵涉面广,专业人才和技术知识高度密集,隶属关系和投资渠道各不相同,情况十分复杂。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服务绩效不高等问题将难以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监管体系建设,不断规范事业单位管理。

一是健全事业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出台《广东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广东省机电排灌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问题的意见》;完成《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标准、《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等,并已着手制定《广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制定标准,规范和改善管理,巩固改革成果。

二是建立总量和动态调控机制。改革中我们认识到,事业单位编制必须适合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需求,并逐步与财政预算衔接。为此,省编办与财政厅建立了对省属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实行增编指标控制办法,确定2008年省属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含高职、中职)新增事业编制总量,按动态调整、体现公平的原则,对现有编制数分类定档,对学生数多、编制少的院校重点增编;学生数大幅减少的院校进行减编调整;同时合理调整编制结构,将分编重点倾向高职院校。我们还从2007年开始在中小学实行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根据学生数的变化情况,按标准增加或减少编制数。

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还进一步明确严格控制事业机构编制,强调在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

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

三是探索事业单位网上监管。建立广东省事业单位网上监督管理系统,与省质监局、社保局等13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检部门交换数据、联合监督。通过网上监督系统,实现信息数据的联通共享,促进行政审批由串连式向并联式转变和事业单位监管体系由静态性、单一性向交互式、网络化的扁平管理体系转变,将监管的着眼点从年检与事后惩戒转变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创新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管途径。同时,还建立了财政、人事、工商、质监、银行、公安、税务等15家联检单位参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联络会议制度,通报法人证书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探讨提高法人证书权威性的有效途径。

四是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绩效管理思想和经验,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能特征,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服务质量、岗位设置、人员结构、资金使用等进行评估,把监管的着眼点变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2007年底,世界银行和国家财政部委托我办开展“事业单位监管机制”课题研究。我们结合世界银行课题,组织力量对如何通过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来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研究,争取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面广,触及了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涉及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在改革推进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主要有:

(一)改革动力仍然不足

事业单位改革实质上是政府自身改革,但目前改革动力仍然不足。一方面,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出发,社会公众均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持积极态度。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对改革仍存在迟疑或观望态度:首先,部分主管部门不愿意改革,一旦改革将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改革积极性不高。其次,有的部门领导习惯现有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发展有担忧和顾虑,缺乏改革信心;有的则担心改革带来不稳定而不敢改革。再次,事业单位职工习惯了现有较为稳定的工作状态,担心现有利益得不到保障,保不住“铁饭碗”,改革缺乏内驱力。因此,在政府和社会公众“想改革”与事业单位利益相关方“怕改革”的双重博弈下,动力和阻力的此消彼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力度。

(二)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完善的配套政策是顺利推进改革的保证。而改革的相关优惠政策主要由中央确定,地方政府难以提出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政策。目前,组织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财政管理等配套政策不衔接,成为制约改革顺利推进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与分类相对应的财政管理政策不衔接。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要改革财政投入方式,但目前中央并未出台具体的政策意见,分类后如果事业单位仍按原财政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使得分类失去实际意义。此外,改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需要创新财政制度,而财政在扶持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还缺乏规范的制度规定。

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不明确。目前,推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如职业年金政策不明晰、相关费用来源不明确等,执行中引发了不少问题。例如,目前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担心改革后待遇水平会降低。特别是学校教师普遍要求按照《教师法》规定,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不低于机关退休人员。而事业单位管理层则担心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单位所缴费用大且渠道不明,会大大加重单位负担,不利于事业发展。

三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政策不健全。目前,中央和省均未出台事业单位转企政策和措施,事业单位多是比照国有企业的改制办法进行转企改制。之前,我省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主要在文化系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我省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转企改制有特殊的资金补贴政策,情况极为特殊,其做法难以借鉴,给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增添了难度。

(三)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滞后

现有体制和法律法规框架下建立新的制度缺少法律支撑,而且相关部门目前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难以及时为实践提供指导,导致改革推进难、到位难,影响了改革正面效应的发挥。如:(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概念难以适应实践需求。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多元化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仍从所有制形式上将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法人,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法人库及其法规建设,以适应事业单位产权多元化和举办主体多样化的需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尚需研究。(2)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涉及一系列制度调整问题,包括改变按行政级别确定工资、退休金、享受相应待遇等,难度较大。(3)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理事会的决策机构定位与党管干部原则需要探索和研究衔接政策等等。

(四)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目前国家公益服务提供或财政投入虽然有了大幅的增加,但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事业的举办主体还是以国家为绝对主力,社会力量还没有充分进入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不仅可以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而且有利于打破垄断,对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产生压力,形成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体会和建议

(一)改革应当统筹协调,注重方法步骤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改革的氛围和环境,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激发各界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热情,把握好改革的进度和步骤,对改革的有效推进十分必要。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外部和内部的正面宣传,调动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改革的积极性,也让社会了解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正确认识改革的实际内容,从而增进对改革的理解、支持和信心,有效避免震动。二是注重协调联动。建议建立高层次的改革领导协调机制,多方联动,协调推进改革。同时,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改革,建议由国家层面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更容易形成巨大的示范效应。三是加强宏观指导。建议中央能尽快出台总体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具体内容等方面,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四是分步有序推进。改革不宜操之过急,应当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逐步推进。

(二)事业单位分类应当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遇到的问题较多,改革的难度不亚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国企改革,且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因此,在改革的时间进度上,建议不做硬性要求,改革不宜一种要求、一个模式推进。在工作方法上可按照先易后难的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不断总结经验。事业单位分类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与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财政状况、社会承受度、政府执政理念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分类不能一刀切。对一些争议比较大的分类问题,可以暂且搁置,待思路明晰后逐步解决,不一步到位。

(三)各项政策措施应当尽快衔接、配套推进

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分类改革是重点,是切入点,但分类远远不是改革的全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必须系统推进。关键是要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科学合理,使不同类别事业单位都能发挥各自的优越性及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建议:(1)在国发[2008]10号文基础上,加快制定职业年金办法,并且明确职业年金办法具有强制性以及相关费用来源等问题;为吸引人才,确保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事业单位新人与老人、中人的待遇差距不宜过大。(2)尽快出台分类改革后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产权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避免改革仅停留在分类上,确保改革的实效。(3)保障待遇等政策措施需慎重考虑与历史政策的衔接,避免前后攀比和“翻烧饼”。

(四)改革与管理创新应当并重

事业单位机构分类之后,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决事业单位缺乏活力和竞争力等问题,做到以改革促进管理,以管理巩固改革成果。应着力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评估等公共事业监管体系、建立机构编制总量调控和动态管理机制、探索适应现代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管理要求的人员聘用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等。

(五)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力度

政府是否履行了保障公益服务的职责,关键看人民群众是否保质保量地享受到了这些服务,而不在于从哪里得到这些服务。应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应从制度层面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允许和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给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事业平等竞争的机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

第19篇: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

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要求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二、类别划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可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三、工作程序

(一)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分类前,要对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等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并相应核减编制。

(二)制定分类方案。各省(区、市)机构编制部门在听取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地)、县(市、区)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等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分类标准,拟订分类目录,制定分类方案,并征求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报省级党委政府批准。

(三)组织实施分类。各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直属事业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区、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各省(区、市)要将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名单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省级以下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协调,分级实施。

中央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研究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经中央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20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辨析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辨析

摘要:从公共服务的视角来看,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实质上意味着对政府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调整。我们理解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是简单的对号入座,将各种事业单位按照服务性质的不同分别转化成相应的社会主体,而是从总体上强调鼓励企业、非营利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具体生产,改变政府作为单一生产方的局面,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提供方的前提下形成一种多元竞争的格局,从而确保公共服务的质与量。

关键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共服务

在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在实践上已经推行了许久,时至今日,它仍然是政府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七大非常明确地指出下一阶段的改革方向,继续使用了“推行政事分开”、“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词句[1]。这说明事业单位的改革仍有待深入,似乎也印证了“事业单位改革正涉入深水区”的说法。笔者认为,在艰难复杂的实践面前,人们应该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未来的改革路径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否则,事业单位的改革可能又会陷入漫长的摸索阶段,能不能在严峻的现实环境中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可能成为未知之数。本文拟在简单回顾事业单位改革历程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大背景,谈谈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看法。

自从20世纪80年代初政府开始尝试推行事业单位改革以来,伴随着事业单位的总体面貌不断发生着变化,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探讨一直比较活跃,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一是我国的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改革?二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三是对继续改革的种种思路构想。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其实也从侧面描述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历程。即在经济领域推行政企分开,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同时,公众对庞大的事业部门日益不满,沉重的财政供养之下的事业单位似乎并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因此改革开始进入摸索阶段,最终为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开始向政事分开、社会化的方向前

进。不论当初改革的直接意图如何,现实是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让人失望的局面,包括一批事业单位被推向市场,导致政府向人们提供的公共服务日益缩水;而有些事业单位在享受财政供养的同时却不能向公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这些现象综合起来,加上近几年来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直接导致了这样一个印象,即现有的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在公平还是效率上都不能满足需要。换句话说,没有人认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成功。理论界在这个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纷纷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思路,实践中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做了积极的探索,其中实质性的关注点就在于“分类改革”。实践中政府部门在摸索应该怎么分类,理论上学者和专家们也根据一些理论对事业部门进行了分类。这种情况让人觉得当下事业单位改革似乎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如此一来,事业单位的改革就只剩下了一个主要任务,即将各种事业单位按照现行的服务性质划分,然后对应地将之转化成不同性质的社会主体,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这个工作吗?笔者不以为然。

笔者认为,如果分类改革指的就是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类,随之一一对应将其转化成不同性质的社会主体,恐怕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目标。我们的目标并不仅仅是将事业单位这个部门从总体上削减、分化,而是有必要把眼界放宽,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如果能将事业单位改革与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考察,那么,分类改革就值得重新理解。

在我国,事业单位指的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实质是政府为了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而直接组织的公共服务生产部门,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把事业单位的存在看成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宜把事业单位的改革放到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大框架下讨论而不是孤立地讨论它本身。很显然,事业单位的改革必定关系到整个公共服务体系的某些变化,因此,只有掌握了整个社会如何提供、生产公共服务,我们才能更科学地理解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

关于公共服务,国内的很多学者现在已经接受了美国学者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对公共服务产业中区分提供方和生产方的做法。埃利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在公共服务产业中有三方,即提供方、生产方和受益方,其中提供方指的是负责公共事物的规划、融资、安排生产、管理、监督的一方;生产方指的是适应提供方的要求,直接生产公共服务,并将服务按照数量和质量要求输送给用户一方[3]。按照这种观点,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可以分开,各种主体可以进行多元组合,这彻底扭转了以往人们认为公共服务只能由公共部门亲自生产的观念,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认为,一个社会中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是政府和非营利部门,其中政府是以强制税收为公民提供服务,非营利部门是人们自愿结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而企业的主要目的是追逐利润,所以显然不在此列。而对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政府、非营利部门、企业都可以担任,比如,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办公立医院,非营利部门可以民间出资办非营利医院,私人也可以出资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以此谋求利润。所以,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事实上可以多元化,没有理由认为一定要公共部门自行组织生产;只要公共部门负责提供,无论具体的生产交给谁,都没有推卸责任,也就没有理由反对它的存在。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存在事实上代表了一种具体的公共服务生产方式,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由政府自行组织生产。如果说事业单位改革最直观的意图就是改变或者减少这种生产方式,那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在直接减少政府提供——政府生产这种公共服务模式的情况下,整体的公共服务应该如何安排?在此,有几点需要明确:一是在现实情况下,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无论是从量还是质上都在提高,整体上削减公共服务似乎不太现实,况且也和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府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公共服务相悖。二是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政府的责任很难推卸。从理论上讲,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非营利部门;政府的确不应该成为公共服务的唯一承担者,提供者应该多元化,这也是很多人提到的西方一些公民社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情况,非营利部门在其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但就我们的现实而言,非营利部门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让这些资源匮乏的非营利组织迅速在公共服务中担当重要责任无疑是不太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面对

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政府作为提供者无法逃避。三是在政府作为提供者的前提下,如果减少政府直接组织生产这种方式,就应该有其他生产方式可以弥补,否则整体上就会失衡。所以,站在全局的角度,为保持或者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水准,事业单位改革比较现实的目标不是政府作为提供者削减公共服务,而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之时,其具体的生产方式需要进行调整,即减少政府直接作为,让企业、非营利部门加入,成为生产者,多方进行合作,一起满足公众需求。笔者认为,这才是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社会化的真义,才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现实目标。

如果我们把事业单位改革放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大背景下来考虑,那就有必要在公共服务生产方式多元化的框架中来讨论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操作,尤其是现在被作为焦点对待的分类改革。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当然,首先我们承认原有的事业单位有三种路径可以选择,即有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企业三种身份可供转换,这和目前公认的分类推进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在下一步的问题上,普遍的焦点都在讨论何种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应该对应地转换成何种性质的社会主体,是转换成政府部门,还是变成民间的非营利组织,还是直接推进市场变成企业?比如,有学者就将我国的事业单位按照性质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纯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经营类,然后按照性质相应地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具体想法是行政支持类只允许政府举办,经费来源完全靠财政拨款,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依照国家机关进行管理;对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其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和业务项目的多少,核定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实现宏观控制、科学管理和合理布局,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对准公益类事业单位,要建立政府补贴和收费相结合的、非营利的成本补贴机制,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类事业单位,对这类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4]。像这样提出自己看法的还有很多,事实上,笔者认为这种分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理由之一,对于现存的庞杂的事业单位群体,给出一个清晰的划分标

准并不容易;理由之二,如果着眼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希望原来事业单位所做的工作有机构能承接下去,那从理论上非营利组织、企业均可以,因为无论是非营利部门还是企业,只要和政府恰当合作,它们都可以生产公共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单个的事业单位转换成哪种性质的社会主体事实上都不会影响公共服务的生产。如此一来,分类改革究竟意在何指呢?笔者认为,分类改革的主要意图要从总体上改变以往生产主体单一的局面,构建多元竞争的框架,以此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其更可能关注的是同一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能够有多种转换选择,而不是要求同一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必须有相同的转换选择,以此造成按照服务性质不同而形成的分类。举例说明,在医疗卫生领域内,如果原有的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医院能分别转化成非营利性质的医院由民间运营,或者转化成营利性质的私立医院,或者还是保留原来公立医院的性质,就有可能造成一种多元竞争的局面,同一服务领域内各种类别的生产主体都有,我们认为这可能更贴近分类改革的真实意图。简而言之,分类改革从总体上指的是公共服务的生产主体能够多元化,针对某一具体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应该允许它们转换成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而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要求它们整体划一地转换成某种性质的社会主体。

当然,既然在不影响和政府合作的前提下,单个的事业单位完全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对于转换后不同性质的公共服务生产主体,政府也应该有不同的约束机制或者监管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真正实现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这样才不至于在公共服务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竞争局面。其中,事业单位如果保留政府部门身份,继续享受财政供养,就不允许从事营利行为,也不允许接受社会捐赠,应该无偿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如果转换成非营利组织,作为民间组织,它可以吸收社会捐赠和利用经营收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还应该在某种程度上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如果进入市场,直接转换成企业,那么它的行为就要按照企业法人来对待,对其经营行为国家要依法征税,政府也可以按照市场法则向其购买公共服务。对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有不同的约束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公共服务的有序竞争局面。

站在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局考虑,事业单位改革在当下中国较为现实的目标应该是,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政府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这种方式要减少,相应地要让非营利部门、企业加入到生产公共服务的行列中来。因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焦点也就不在于对某种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如何定位,从而转化成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而是从总体上构建政府部门、企业、非营利部门三种生产主体的多元竞争局面,对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予以区别对待,分类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

会上的报告.

[2]张昉,陈良华.事业单位改革的学术观点及其理论溯源[J].价值工程,2007,(10).

[3]杨团.关于公营事业的初步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4,(4).

[4]谢斌.事业单位改革的困境与路径选择[J].宁夏社会科学,2007,(2).

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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