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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17:3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最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依法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4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宜春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请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梁宏波为组长,副主任葛友智为副组长, 各相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全全委各科室召开了随机抽查制度座谈会,认真传达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方案。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彻底解决当前存在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委物价与节能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第二条发改委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我委“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我委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

第五条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我委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第六条 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 我委根据我委的权责清单,梳理我委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应当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70%,自2017年始应当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十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完善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区域、执法类别情况等。

第十一条 建立本单位在我市的检查企业名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我委各相关业务科室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本机构年度检查计划。

第十三条 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

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十四条 我委执法科室如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双随机”,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十五条 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应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 原则上,执法科室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乡镇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2次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

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但是,对于进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七条执法部门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八条 在对单个被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十九条 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十条 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被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检查部门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下一步处理。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在每年1月底之前,我委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公开上一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各执法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各执法科室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高安市发改委 2016年9月19日

推荐第2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xx县人防办公室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我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我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我县积极推行人防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着力促进民防事业健康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对此,我办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会议安排部署,按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实行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同时按照“准备、实施、总结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切实做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早动员、早安排、早推动、早落实。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县人防办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方法路子。一是明确抽查事项。针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多、覆盖范围大的特点,县人防办结合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难点和服务对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防护设备产品生产安装质量、防化设备产品生产安装质量、人防工程监理机构职责履行、设计审图机构质量控制行为、人防工程标识设置实体质量控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监督行为等6项监督检查事项确定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重点。二是建立抽查“两库”。建立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目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前提和基础。县人防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两库”,参建责任主体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等核心要素。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人防工程建设的专业特点,明确了随机抽查人员必须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以保证抽查质量和效果。实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上级督查的模式。三是制定抽查清单。突出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服务对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针对每一项检查事项的不同特点,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的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要素。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

一是确定科学抽查方式。制定严格的抽查工作规则,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由业务股室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在建人防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20%。对投诉次数较多、问题反映较频繁、有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抽查前,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的交叉检查、技术与执法相结合方式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划分。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人防办负责对全县抽查事项参建责任主体进行抽查,负责本辖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局相关处室分别承担工作职责范围内抽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纳入人防建设从业单位黑名单中予以重点监管。全面实行抽查通报制度,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问题查

XX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X月XX日 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推荐第3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门卫监字(2017)109号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 号)要求,结合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健康门源蓝盾护航”系列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监管方式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六个专业,监督检查任务共27户。其中公共场所16家(其中美容美发店4家、住宿业6家、影院6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家、学校1家、医疗卫生2户、传染病防治5户、餐饮具消毒1户,计划生育1户。截止目前,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数据为执行单总数27户,完成20户,关闭7户,完成率74.07%,完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少,难以实现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目前,我所一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参加本年度双随机人员共只有9名执法人员,监管着辖区内六百多家被监管对象,每名执法人员肩负着数个专业的执法任务,在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时难以实现真正的随机、回避制度。

(二)被检查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因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专业类别被检查对象基数大,实时变动较大、较快,而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未对其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将会导致被吊销、注销或自行停业的单位仍然在信息库中可能被抽取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制度,优化内部实施程序,确保实施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同时,及时总结实施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法应用领域,逐步将双随机抽查方法应用到许可审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等有关执法工作中去,提高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性。

(三)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更新维护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被检查对象本底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利于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11月7日

抄送:州卫生监督所,各科室,档。

推荐第4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报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启动迅速。在行政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是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率先研究制定了“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制度,结合市里的门禁制度和宁静工程,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凡是不履行“先申请、再备案、后检查”手续的、不在权力清单之内的,一律不得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重点。“双随机”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我们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新方法。一是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针对质监部门工作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以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强制性认证产品

- 1项清单、抽签结果登记表、行政执法抽查情况报告等向社会公示。今年,我们制定了《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明确了纳入“红黑榜”的条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黑榜”条件的予以重点监管。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用文书、拍照的方式,个别科室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可以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一年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市场主体的50%。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是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我们通过简易的电脑软件完成抽签选取企业、执法人员工作。法规科将“两库”输入软件中,分两步完成抽签过程,办公室负责录摄像,所有业务科室负责人监督抽签过程,确保抽签公平公正。今年,我们已对九项抽查事项进行了“双随机”,共抽取164家被检查企业,选派执法人员26人次。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我们在制定清单过程中就把综合执法作为一项硬性要求提出来,对业务相近的检查事项进行了整合。例如针对同一市场主体——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管科室分别为监督科和认评科,监管范围、侧重点不同。以往,我们监管方式是各个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省局的要求,自主安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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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各责任科室在检查工作中,要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科室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城乡规划行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方法步骤

自即日起,各相关责任科室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我局监管的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规划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记载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详细信息。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责任科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全力配合政府,进行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结合规划领域实际,配合县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规划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常规性抽查,原则上按照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市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县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市、县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在本科室、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报县政府,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推荐第6篇:蓬安县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蓬安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在我县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预防检查任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县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模式,是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检查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依法、规范、公开。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统筹安排本部门、本系统的检查事项,尽量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县政府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年度检查计划,进行综合安排,将检查对象相同、检查时间相近、检查内容相似等事项打捆,开展综合执法。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执法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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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动态调整后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后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2017年开始应当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第十条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或省政府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等有效执法证件,自行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后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后及时报告县政务服务中心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专业技能或资格资质证件取得情况等。

“双随机”监管平台根据执法人员名录库汇总的信息,实现按人员信息分类检索、按照检查事项分类随机抽取等。

第十一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建立蓬安县市场主体名录库,并依据市场主体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管理。

“双随机”监管平台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市场主体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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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一般不允许更换和交换。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执法人员的,经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调整,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派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3次。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对于投诉举报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七条 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性强的定向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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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职能职责、违法行为具体情况,进行查处、线索移交等,并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相关部门根据调查事实,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 在每年1月底之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一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

第二十五条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应当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用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考量因素。

第二十六条 建立跨部门信用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守信市场主体一路绿灯、失信市场主体处处受限的原则,实施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约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失信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县级行政

- 7督等,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川办发〔2015〕12号文)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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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国办发(2015)5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的通知》(青政办函(2016)1 5 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对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经营行为、经营情况进行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二条 工作原则和层级任务。明确“统筹安排、综合 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公开”的原则,防止多头检查、反馈不及时、结果不公开等问题的发生。明确我所在管辖区域内不同的监管职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

第三条 建立事项清单和名录库。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道路运输市场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对“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设立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我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权和监管工作实际,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检查内容、时间、比例、频次、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条 规定执法检查方法和程序。应当通过“双随机” 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名录库中确定被检 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 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从执法检查人 员抽取、组成调查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处理、检查 报告形成、结果反馈与公布等方面,对如何开展执法检查活 动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条 检查结果的确定、公示。我所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曰内完成检查报告,并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曰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青海”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

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

推荐第8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材料)

蒲城县农机监理站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蒲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在农业机械监管中,推广 “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辖区内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1.是否存在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

2.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的农业机械;

3.是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4.是否存在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仍在继续使用的农业机械;

5.是否有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

(二)辖区内作业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

1.是否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操作农业机械;

2.是否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的农业机械;

3.是否有酒后驾驶等违法作业。

四、随机抽查方式

采取定期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所有在使用中的农业机械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路查路检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农业机械,实行定向检查。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所有在使用中的农业机械,按照职责范围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农业机械,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守法自觉性;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定期将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告。

七、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三个巡查队随机在全县管辖范围内,通过路查路检随机确定待查对象,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例行告知等事项,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等登记备案;定期公布抽查对象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八、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蒲城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7年6月27日

推荐第9篇:某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XX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XX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XX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XX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XX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推荐第10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商务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商务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商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商务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 结合区商务局实际,建立区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执法证编号、执法类别等内容),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从目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五条 将辖区内所有商务领域经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区商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 重点对成品油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区商务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抽查1—2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 “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对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 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确保商务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一条 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十二条 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商务领域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第十四条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1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上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部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东府„2017‟66号)和《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发„2017‟13号)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组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协同推进。实施全局联动,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建立“双随机”名录库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按照执法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名录,将各项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

1 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加强动态管理。对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综合执法力度。

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方法和步骤

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组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 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搭建组织体系。

组成以组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上清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办公室、计生、林业等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体系。各职能科室要协力谋划、通力合作、共同施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职能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上清综合执法人员资格证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各职能科室的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存在多个职能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协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

3 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负责组织检查的职能科室,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检查对象,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要依法进行重点抽查。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利用其他相关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检查对象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的遵从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职能科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检查对象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

4 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职能科室组织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职能科室的抽取事项清单,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加强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12篇: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总结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16〕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16〕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13篇: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度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教育领域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教育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方法步骤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依法编制抽查事项清单。坚持于法有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标准,各科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科室所承担业务范围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甄选,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2.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坚持全领域覆盖、突出重点的标准,遴选建立县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明确单位名称、具体地址等要素。遴选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所在单位、检查事项等要素。

3.全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加强科室间执法检查协调,整合各科室检查事项,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每年由业务科室提出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事项名单、监管对象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工作任务、时间进度等),政策法规科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公布实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科学分类,突出监管重点,防止“随机”变成“随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根据社会信用情况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级别不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4.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也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

5.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实现责任可追溯。

6.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7.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针对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能力不足和观念不适应等问题,组织专题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认识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纪检组实时对各业务科室组织实施的“双随机”抽查过程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注重总结提升。通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考察交流等形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并使其固化为制度,对检查制度、检查流程等进行全面优化,推动抽查工作模式升级。

第14篇:wo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定稿)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哈尔滨市人社局职技处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和《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哈政发法字〔2016〕4号),要求,市人社局职技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已全面推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质效,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针对2017年上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保障监管效果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针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以此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的有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伊始,市人社局职技处就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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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不断在具体是工作中进行完善。

二、实施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及时处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3%的比例,通过抽查摇号,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抽查人员的方式,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信用监管抽查工作。

我们遵循“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典型问题及时处理,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在抽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由于部分检查人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教学教务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对此,我们在完善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不断积累和分享经验,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工作,联合培训行业协会、标杆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用人企业,联合进行抽查,同时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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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抽查和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安排。

三、信息公开,形成信息库

职技处结合当前全市教培市场现状,按照20%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对依法注册登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市局的官方网站等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目前,全市教培市场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其中职业培训机构98家。2017年上半年,已组织对职业培训学校就进行了2次抽查,共抽查了教培机构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家,其中符合正常经营标准的94家;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家,不予配合的2家,已注销或被取缔的1家。

四、联合惩戒,加大惩处力度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针对我市教培行业,联合惩戒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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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式、教学环境、学生管理等方面严重失信的行为。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恶意招生、虚假招生、夸大宣传、巧立名目收费、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无证照经营、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等严重失信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本着“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的原则,联合民政、财政、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联合惩戒,从而加大惩处力度。

五、联合执法,高质效打击违法失信行为

我们坚持将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把学生关切的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针对学生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抽查,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时间、范围和频次,改变陈旧的执法模式和观念,形成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执法工作水平,同时也提高了学习者的满意度。

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学生反映的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突出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合作性、优越性和实用性。

六、结果运用,讲究实效

对于职业培训机构的抽查结果,职技处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通过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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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该机构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或培训机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学校或培训机构存在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果推行中,我们采取: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校一档”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

七、宣传培训,提高检查者素质

我们通过采用网络技术,如微信群、qq群、短信、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做到将宣传活动贯穿全程,提高宣传覆盖率;同时会同行业协会、社会征信机构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向学校和培训机构宣传“双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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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一公开”的意义、时限、操作程序以及受检者应当承担的信用风险和法律责任,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日常管理中,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们的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要素。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情况,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职技处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了短板,培养出了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不得干预学校正常经营、不得收受学校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学校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等。

八、监督检查,先律己再律人

认真学习《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抽查监督任务的分派、抽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到最后的结果总结,都体现了简政放权、服务学校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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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减少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公布,更加方便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九、经验做法,即时总结反馈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职技处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在即时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做到即时将总结的结果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以此为将来的工作提供改进依据。

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的开发,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职技处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只是采用人工抽取的方式。随着未来工作越来越凸显其复杂性,建议下一步聘请软件开发企业开发一套软件,便于抽查工作统一操作。

十、存在问题

基层监管任务繁重,被抽调单位人少事多,疲于应付,加之经费保障不足,交叉抽查成本是问题之一。另外,抽检信息公开已成监管常态,但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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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职技处将结合实际,更加全面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2017年下半年计划全面检查市局直属98家职业培训学校,检查内容包括:培训项目、宣传广告、教学场地、师资条件、教学教务管理、学员满意度、就业安置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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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两随机一公开

两随机一公开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 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企业创新,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2016年10月底前建立制度,2016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工商质监局企业数据库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时间进度:2016年8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号码。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时间进度:2016年7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编号、责任主体(股室队)、责任人、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时间进度:2016年8月底前建立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时间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时间进度:2016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县政府将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各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各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全县2016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时间进度:2016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注重结果运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进度:2016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考核体系。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第16篇:德州市陵城区安监局双随机一公开

德州市陵城区安监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察行为,提高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等精神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是指安监部门依据涉及企业生产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必要时组织建立协议关系的安全中介机构专家,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督方式。随机抽查成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含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 第三条 坚持依法实施原则,坚持公正高效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运行原则,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实行“阳光执法”,主动公开、及时更新随机抽查程序、事项、结果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平台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执法及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第四条 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分别建立安全监管监察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普通工贸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职业危害较大企业、加油站(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按10%比例抽查)2个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生产经营范围,从相应行业目录库中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正式在编监管监察人员进行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一般每年更新一次。 第五条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和工贸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企业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对手续取证办理、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职业危害、持证上岗、动火作业、检测检修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要结合每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事项清单。

第六条 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的执法人员。

第七条 由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特殊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区安监局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要实现1遍检查全覆盖,按照红、黄、蓝分级要求,必要时每年可以抽查2次但不应该超过3次;乡镇安监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含烟花爆竹经营者)原则上要做到1遍抽查全覆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等重点工贸企业可以抽查2次,县乡两级安监部门抽查企业尽量不重复、不交叉。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较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违法受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上级组织的开展活动等,可以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区安监局可以组织乡镇安监机构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乡镇区安监机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第九条 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依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开展抽查工作时,对现场管理、软件台帐等情况应当形成现场检查下达的整改指令或书面材料和照片或录像等资料,对执法进行全程记录。 第十条 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同时,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将检查报告和监管执法档案,报局法制科或相关指定科室集中存档,视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大小,由局案审会讨论确定处理决定,并由法制科将局处理决定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第十二条 在抽查中,检查人员要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执法、监管等职能科室要予以指导和帮助,提供事中检查和事后处置的智力支持,切实解决企业生产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整改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四条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第十五条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6年11月3日

第17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00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5号)、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4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实施、切合实际、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原则,将随机抽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执法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确保随机抽查执法的顺利进行。同时结合定期执法、联合执法等监管执法方式,实现随机抽查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履职。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2017年开始,随机抽查事项逐步达到我局执法事项的100%,实现执法事项检查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1 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副局长 成员: 各股、所、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主体。政策法规股为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的主体,负责实施我局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政策法规股牵头,其他责任股室配合,按要求建立我县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于2016年11月已建立,每月更新一次。

(三)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已建立,今后适时更新,确保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业务熟练、高效履职。

(四)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文书已规范,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权力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等。

(五)检查覆盖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检查频次及覆盖面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法规股每年初,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项目作为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

(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至少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

(二)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规范使用检查文书。

(三)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限期整改或移交,需要立案的要立案调查,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市场主体将处罚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培训。法规股牵头,各股、所、队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执法培训,努力提升检查人员执法能力,并通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所、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细化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廉洁自律。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不得索取、收受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18篇:双随机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推广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今年7至9月,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报请江苏省工商局同意,在全省率先试点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机制。作为业务指导机关,泰州市工商局事前谋划、事中指导、事后评估,全程参与试点工作,并把姜堰区试点推行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与泰州其他县(市、区)实行的属地抽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本版约请泰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唐龙础撰写相关文章,深入剖析姜堰区试点“双随机”抽查取得的成效、面临的问题,并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出具体建议。本期刊发上述文章,供读者借鉴和思考。

实施“双随机”抽查的优势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试点的“双随机”抽查,具体而言,即把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住所集中程度划分为若干片区,再把检查人员按来自不同基层分局进行组队,在确保本分局人员不检查本分局市场主体的前提下,对片区与检查小组进行随机匹配。应该说,姜堰区的试点是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益探索。

“双随机”抽查更公平公正 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

“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破解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营造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试点中,不止一次出现属地分局配合人员为检查对象打包票,要求检查人员轻查的现象。如果不实施人员随机,而采取传统属地抽查,检查结果的公信度将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监管人员不熟悉而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检查,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较以往有大幅提升。而同期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开展抽查工作的其他地区,抽查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因“人情说不过去”“辖区方方面面压力”等导致检查工作推进不理想,检查结果的认同度、真实度不高的情况。

“双随机”抽查结果更真实 有效反映本地区信用建设真实状况

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共发现21例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行为,占泰州全市此类问题总数的80.77%;发现23例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占全市76.67%;对21户市场主体责令限期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占全市91.3%。此外,还发现15户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发放了责令限期变更通知书;发现其他案件3件,移交相关部门。而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对抽查工作得出的检查结果单一,除正常以外的大多是“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情形,约占发现问题总数85.22%。与此前姜堰区1月和5月两次开展的公示信息定向抽查结果对比发现:前两次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定向抽查共检查市场主体365户,仅发现2类问题,即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而且数量较少,两次共计41户次,占检查总数11.23%;本次共抽查市场主体339户,发现4类问题,涉及68户次,占检查总数20%。

“双随机”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更快 监管理念更新更及时

实施跨区域人员随机,同一检查组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分局,在相互监督的基础上相互竞争、相互学习。此次试点中,每名检查人员与至少4名来自不同分局的检查人员组合,在实战中相互取长补短,促使自身监管水平迅速提升。同时,通过检查人员随机,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动真碰硬的检查后,使检查人员认识到抽查的威力,感知到信用监管对企业的巨大影响,在思想上真正接受了信用监管新理念。而在属地监管模式下开展抽查的其他地区,检查人员普遍反映不会查、不能查、不敢查,对信用监管的效力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年检时期行政处罚的思路上。

“双随机”抽查扩大了部门影响力有助于执法部门树立良好形象

因为“双随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仅使被检企业心服口服,还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双随机”抽查面临的问题

行政成本有所增加

“双随机”原意是将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部随机。按此推演,此次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将分散在各基层分局的38名检查人员两两配对共生成703个检查组,再将这703个检查组与散落于927.52平方公里内的339户检查对象随机配对,还要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完成抽查工作,行政成本成几何级增加,实际上也超出了区市场监管局的保障能力,不具操作性。这也是姜堰区实施改良“双随机”抽查的原因之一。虽然对“双随机”方式进行了改良,但由于地域管辖变化了,不可避免地需要增加车辆、就餐甚至住宿等方面的开支,尤其是辖区面积较大的县(市、区),这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开销。

单次检查花费无效时间有所增加

此次“双随机”抽查中,姜堰区华港市场监管分局的检查人员从常驻地到检查地蒋垛镇乘坐汽车需要花费近两个小时,再加上抽调的驾驶员对检查目的地不熟悉,市场主体住所地址仅登记到了村,导致检查组把时间大量花费在寻找市场主体住所地上,无效检查时间花费较多,原本上午可以检查两户的计划,仅勉强完成了一户。虽然姜堰区在试点时,采取了集中抽查、属地配合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避免无效监管时间的浪费,但从随机抽查的长远需求和各地监管实际看,这些方法并不具有可复制性。

人力成本有所增加

首先,实施“双随机”抽查后,抽查人员仅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检查,对其他应属地监管的事项不具检查权,显然不利于当前综合监管的大趋势。监管人员从事的其他监管工作,在“双随机”抽查期间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而属地监管因为协调方便,可以较好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其次,实施“双随机”抽查后,同一组监管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各自的工作习惯、工作侧重互不了解,互相配合、磨合需要一个过程。最后,为避免“双随机”抽查效率不高而增设属地配合人员,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费了配合人员本应开展其他监管工作时间。

监管风险有所增加

一是后续监管的风险。此次“双随机”抽查试点中,在检查初期,因对需要责令改正和采取后续跟进措施的实施主体不明确,而导致“双随机”检查人员与属地基层分局互相扯皮而“踢皮球”的现象。虽然后来在省、市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但也暴露出“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后续监管中的“短板”。二是检查尺度把握的风险。“双随机”的检查工作在得出检查结论后就结束了,后续监管工作由属地基层分局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检查人员水平不一,对同一行为的判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有些在“双随机”抽查中认定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人员不一定认可,由此导致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督促改正的尺度与“双随机”抽查时有所不同,造成一定的履职风险。

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建议

运用范围要适当

要考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做到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高度统一。坚决防止“为了随机而随机”搞“一 刀切”,增加行政成本和基层负担。建议一些特定行业、特定事项、主观判断因素较多的检查,如年报信息检查、举报检查等应当推行“双随机”;对检查对象明确、标准明确、客观结果明确的检查,如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从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看,不建议推行“双随机”。在对批量较多的检查对象进行“双随机”时,建议选择片区的模式,把地理区域较为集中的地区划分为一个片区,由一个随机检查组进行检查,防止相邻的两个市场主体由不同检查组检查,而这两个检查组各自下一个检查对象仍是随机抽取,可能存在无法进行高效保障,浪费经费和资源的问题

检查内容要综合

基层监管工作的大方向是“综合监管”。一方面内部要综合。当前,江苏省各县(市、区)都已经实现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在形式上实现了“综合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多头布置任务的现象,让基层疲于应付,让市场主体困惑。姜堰区试点中就有上午“双随机”检查人员刚进行年报信息抽查,下午另一批市场监管人员又去同一市场主体检查其他项目的情况。另一方面外部要综合。要探索县(市、区)层面上的“双随机”综合检查,由政府统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

检查人员要专业

抽查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试点中发现没有从事过具体监管的同志无法通过短期培训掌握监管技能。因此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随机人员范围而“将全体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检查人员”这一不切实际的做法。各地应建立如会计、商标、广告、农资、网监等专业人才库,以便在人员随机时可根据不同的检查需要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防止出现检查人员不熟悉检查领域而延误检查时间,甚至影响检查结论正确性的情况。

信息化建设给予保障

一要数据共享。要提升部门数据共享度,充分利用大数据,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少走路,确保检查的针对性。试点中发现,有部门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大约只有没有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的一半。二要软件关联。要基于当前业务软件开发统一的“双随机”软件,修改和其他相关软件的关联性,确保“双随机”的可操作性。虽然为试点工作专门开发了软件,但因为与业务系统不兼容,有关工作仍需手工录入,增加了成本、浪费了时间。三要硬件保障。要大力发展移动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试点中,检查人员每天都集中加班录入检查结果、打印执法文书,防止时间长而遭遇不必要的“人情”和“压力”。如果能够通过移动办公,现场录入检查结果,将大大提高检查效率,减轻检查人员工作压力。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实施执法过程全程录像,进一步确保“双随机”的公正性。

关键环节要规范

首先,监管原则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不是简单的判定,需要进行复杂多样的后续监管,必须明确“双随机”监管与后续监管的边界,防范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其次,保障要到位。“双随机”监管打破了原有的属地监管模式,必然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以及相关资源重新分配,必须统一保障、规范使用。最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要翔实。住所登记要尽量翔实,要适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联络员制度”,避免“双随机”检查时由于地址不详、联系困难而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第19篇:双随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公平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对质量不诚信企业的威慑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世宏与来自清华大学、龙翔社区以及行业协会的多名消费者代表一起点击鼠标,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信息化平台上,先随机抽取接受抽查的企业,又随机抽取承检机构,再对拟抽查企业和承检机构进行随机匹配,启动了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随机抽取的149种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农业机械等产品,都是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消费品和重要工业品,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够列入监督抽查的名单,均是通过风险监测和安全估计之后,并结合消费者的网上投票确定的,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构成本次抽查的企业库。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改变承检机构选定模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入围招标的方式,从2259家次投标机构中,遴选出901家次有资质、实力强的检验机构入围建立了承检机构名录库,入围比例约为2.5:1。最后,企业库、承检机构名录库在“双随机”平台上通过随机抽取、随机匹配,确立了本次最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在接下来的三伏酷暑中,全国各地1100余组数千名抽样人员将在全程可视化监控下对选出的企业开展监督抽查,本次选中的承检机构也将在接收到通过物流配送的样品后紧张地开始检验工作。预计自10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将会陆续发布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企业名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不断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方式改革和创新,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100%实现随机抽取拟抽查企业、随机选定承检机构和监督抽查结果全面公开,实现监督抽查成效三个方面的提升。

一是提高公正性。通过随机抽查,去除人为因素,防止随意抽查和选择性监管,抽查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提高规范性。通过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操作流程,严格规范监督抽查中的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始终对监管有敬畏之心,不敢心存侥幸,从而自我约束,守法经营。

三是提高有效性。以信息化手段支撑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分析,准确识别问题根源,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能力,2018年上半年全面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查以来,已完成49种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16.4%,较2017年上半年相比大幅提高。

第20篇: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与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2018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接下来是为大家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XX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两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到XX年底,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在全市安监系统得到普遍运用。双随机、两公开成为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通过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得到大幅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7.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物品的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8.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各地区尽快在双随机模块中录入相关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将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内技术专家的相关信息录入两化系统内的双随机模块

(三)建立双随机、两公开运行机制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 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4.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规范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实施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安监部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方案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安监部门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 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安监部门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安监部门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避免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提升执法覆盖面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单位(含所辖分支机构)20xx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洗钱工作整体情况及机构概况

我行下辖x县支行,

xx个营业网点,现有在岗员工xxx人。今年以来,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要求,组织辖内员工积极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各营业网点执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反洗钱制度规定在我行得到有效落实。

二、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修订情况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人行、监管部门及上级行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分支机构、网点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1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修订下发了《xxx行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对我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二)机制设置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我行成立了以我行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为副组长,计财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部、内控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控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辖基层反洗钱工作。全辖共配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69人,占全部工作人员比例19%。根据实际需要,各网点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为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技术保障情况

20xx年,为适应新的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测、记录,上级行配合新核心系统的上线重新开发了与新的it核心系统联接的新反洗钱系统。通过推行新的反洗钱系统,提高和完善了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有效地实现了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了业务数据的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了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都有了显著提高。

(四)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汇报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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