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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法规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29:5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地税法规

吉林省地税局关于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函[2007]40号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1、勘察设计单位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按财工字[1995]256号规定,业余收入应纳入企业统一核算,发给个人的业余设计酬金不超过业余设计收入20%以内的部分,可计入经营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按照吉热改[2006]2号规定标准以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06-2007年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热价标准为26元,2006-2007年采暖季采暖费补贴一次性发放,已经报销采暖费的职工,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2007年1月1日起,采暖费补贴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

3、实行工效挂钩必须按财税[2006]126号规定的范围执行。对不在文件规定范围内且2006年已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在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上半年工资费用扣除额可按工效挂钩办法计算(全年工效挂钩工资额除2),下半年工资费用扣除额按计税工资标准计算,不超过国家规定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允许税前据实扣除。

4、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应享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的优惠政策。

5、按财税[2006]88号规定,企业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实际使用未超过1.5%的,1.5%以内的结余部分可不作纳税调整;当年实际使用超过1.5%的,当年按2.5%的比例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未使用的部分税前应全部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6、企业总机构将下属公司的利润及盈余公积金等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集中到总机构管理的,这些集中的资金不属于总机构的收入,确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金额时可不作为抵减项目处理。

8、除税收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执行,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超过三年以上仍未支付或仍未上缴的,应并入汇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支付或上缴时,在实际支付(上缴)年度税前扣除。

9、企业借用或租用的固定资产,发生费用发票名头与借(租)入企业名称不符的,经地税机关审核确属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到税务机关换开发票后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管理上可实行备案办法。

10、企业支付下岗职工的一次性费用因不属计税工资计算范围,不能做为提取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基数。

11、有些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国产设备在先,但立项文件或项目确认书批准在后,只要是国家批准确立的项目中包含的国产设备,即可享受税收抵免优惠,抵免年度以国产设备购置取得发票的时间为准。

12、企业享受利用“三废”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利用“三废”项目享受减免的增值税应并入该项目的所得,属于“三废”项目实现的所得额的一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3、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由于年薪在决算后才能计算出来,对其中部分(或全部)年薪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期结束前发放的,可与上一年度企业工资合并计算,不超过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4、企业支付给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担保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核算方法按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15、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不论原来是否已提足折旧,均以购入价及安装费用做为计提折旧的原值;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按账面价值整体买入(收购)其它企业资产然后又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的,则以账面价值做为允许税前扣除计提折旧的原值,不能以评估值做为计提折旧的原值。

16、从2007年度起吉地税发[2003]86号第六条按附征率办法核定征收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停止执行,统一按国税发[2000]38号的规定执行。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二)企业将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作价或对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并将上述作价金额和资产评估增值的金额折成股份分配给企业员工或股东,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拥有所有权的,在个人转让股份环节,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成本按取得股份时的历史成本计算,无偿取得的股份,转让成本按零计算。

(三)按国家规定发给离退休人员的交通费、特需费、护理费等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离退休人员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及补贴(离退休费用除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5〕118号)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工商企业征订党报党刊捐赠给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的支出视同公益救济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允许按规定比例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领导(包括内部中层领导)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其它人员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500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不是凭合法票据报销而是采取发放通讯补贴方式的,对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税前扣除问题仍按吉地税发〔2004〕8号文件规定执行。

吉地税发[2004]8号文件:企业给领导(包括企业内部中层领导)发放(报销)的通讯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可参照吉厅发(1998)5号规定执行,即:每人每月固定(住宅)电话费不超过80元,移动电话费不超过400元。

长地税所字[2000]4号规定:企业为法人支付的住宅电话费,以及为本企业管理人员支付的个人名义购买的手机、BP机所发生的费用凡能提供真实凭据(即:名称、身份证号码、手机、BP机、电话号码无误的)可以扣除。

吉地税发[2004]8号文件规定从2004年起,企业可以报销通信费也可以发放,对以现金发放的通信费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应计入企业“管理费”或“销售费”中,应是正常的经营费用,不属于“津贴、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企业其它人员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否则企业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

(三)根据吉政发〔2004〕16号文件规定,对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符合奖励条例规定给予的2000元一次性奖励费用允许税前计入成本费用。

(四)企业利用“三废”申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必须是直接利用国家下发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三废”生产的产品并且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对利用其它企业以“三废”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作为本企业的原材料继续生产产品(以下简称间接利废),间接利废所含的“三废”数额,在计算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三废”含量比例是否符合申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时,不参与利用“三废”含量比例计算。

(五)企业将以前年度通过国家无偿划拨等形式得到的无偿使用的土地以一定的方式作价入账,其作价入账的金额不得以折旧或摊销的方式在税前扣除。

(六)1.煤碳企业按照财建〔2004〕11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提取的安全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按文件规定企业应当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开支的费用项目而未在其中支付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2.煤碳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的标准提取的维简费允许在税前扣除。提取的维简费具体使用范围和要求按财建〔2004〕119号文件规定执行。掌握税前扣除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按文件规定的标准吨煤8.7元提取的维简费中包括井巷建设(含开采过程中的井巷延伸)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2.5元和维简费6.2元。井巷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提足折旧时,提取的吨煤8.7元不再分离,全部作为维简费用。上述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应在提取的维简费中列支;井巷建设(含开采过程中的井巷延伸)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费用支出未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应在提取的维简费中列支。

(2)井巷以外的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和机械设备提取折旧和报废损失处理等问题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其它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扣除问题按上述规定的原则和国家下发的文件明确的标准执行。

(七)企业减免所得税不得作为利润分配、分红或转为个人资本金等,必须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利用减免税款以货币资金购买流动资产或购建固定资产时,应将相应的支出在有关减免税金科目中列支,企业对利用减免税购建的资产应建立相应的登记薄加强管理;用于处理坏账损失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其它与生产发展相关项目时,应在有关减免税金科目和与用于生产发展具体项目相关科目进行转账处理。

(八)企业无偿出借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固定资产,不得税前提取折旧,发生的维护费用和损失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九)企业出租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固定资产,收取的租金与当地市场租金收费价格水平相比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其出租财产发生的折旧、维护费用和损失低于租金收入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超过租金收入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一)1.企业对内部退养或下岗人员发放的生活费用允许在税前单项扣除,不包括在计税工资总额之内,在计算企业人均工资是否超过计税工资标准时的职工人数也不包括上述人员;

2.企业全年职工人数应按全年各月实际上岗人数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确定。

(十二)企业为公出人员报销的交通费和宿费凭合法票据在税前据实扣除,出差补助费按企业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据实扣除。

(十三)企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收入(包括先贷款,后用税前提取的基金还贷等)或成本费用中支付价款并已在税前予以扣除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得在税前提取折旧,其报废损失亦不得在税前处理。上述资产价款实质上已在收入或成本费用中一次或分次核销,应通过设立登记薄等方式加强使用管理。对上述资产维护(维修)发生的费用,确实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一) 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吉直房改字〔2000〕2号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以直接入股的形式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转让时,按以下方法计算纳税:

1.就其补偿金部分,按国家财税〔2001〕157号文件计算纳税,以其取得股份时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确定收入免征额。

2.转让股份收入减去上述应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的补偿金收入部分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以固定资产评估值投资入股,对于评估增值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投保分红型保险取得的红利(不返本的除外),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红利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 所得税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3〕130号

三、关于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确认问题

(一)企业开发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等书证中明确规定使用权归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用于为小区住户服务为主的必要配套设施及为临时安置动迁户的周转房可不视同销售处理,在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维修、折旧费用和报废损失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车库、车位、第三产业门市房及面向社会开放经营使用的室外封闭式体育运动场和室内各种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除外。

(二)地税机关已按“视同销售行为“征税的企业自用开发产品,在三年内对外销售的,对以前该自用产品已纳税所得额准予当期税前扣除。

(三)应按视同销售规定征税的开发产品,企业会计核算未作销售处理或未完整准确反映收入的,在向地税机关申报纳税时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五、开发企业受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供电局、有线电视台等公共基础设施部门(单位)委托向购买房屋的用户收取的水加压费、天然气入网费、电费储蓄、有线电视安装费等各种代收款项,全额上交相关部门(单位)的,可不并入企业损益;企业留用部分(包括有关单位付给的代收手续费),应并入已确认企业销售该房屋收入的当期所得额。

(二)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取得下列原始凭证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可作为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以下简称有效凭证):

2.买卖双方交易活动确实发生,卖方拒不给开具合法发票的,如买方能够向主管地税机关出具已向卖方支付该交易款项相关证据(如银行开具的付款单等),同时提供卖方所在地县以上(含县级)地税局开具的该项交易支付款项书面证明,并附有详情书面说明材料的,也可作为有效凭证。4.与个人(个体经营者除外)发生经济往来使用自制凭证的,企业取得的自制凭证上有经手人与收款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有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5.双方发生以物易物交易,一方换入的货物或资产应取得有对方签字或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并注明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书面协议等证明资料。

6.特殊性费用支出,按规定需由有关部门(单位)代开发票的,实际收款方是单位,该收款单位应在代开的发票背面注明“已收款”字样并加盖单位的财务公章;对方属于个人的,收款人应在代开的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家庭地址和附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付款经手人也应在发票背面签字或盖章。

(三)企业当年真实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因特殊原因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内没有取得有效凭证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查实确认,可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但企业必须保证在次年内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企业在保证期内仍然没有追补有效凭证的,应对上期税前已扣除的该项费用,在下期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企业在以后年度取得该项费用有效凭证的,可从取得有效凭证的纳税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减除。

八、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制药企业销售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5〕55号)

一、本文的销售费用是指制药企业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宣传费、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差旅费、工资(含奖金、提成)、福利费、交通费、诉讼费、包装费、水电费、药品检验及销售招(投)标费、销售地物价审批费等相关费用。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核定扣除的销售费用(下同),是指纳税人与其所属销售网络(机构)、销售人员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签订的销售承包合同内发生的销售费用。

纳税人未纳入销售费用承包合同发生的直接对外支付的销售费用,其支付款项有充分证据证明是承包合同之外应由企业总部承担的部分,可在税前凭据合理、合法凭证据实扣除(以下简称“合同外的销售费用”)。其中,国家有明确扣除标准规定的按标准扣除。

广告费按国税发〔2005〕21号规定执行。即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二、可以在税前采取核定销售费用扣除办法的纳税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一)发生的销售费用必须是与销售产品直接相关的合理、合法支出。

(二)发生的销售费用多数金额难以取得合理、合法有效凭证。

(三)发生的销售费用多数金额难以查实确认。

可以采取核定扣除销售费用办法的纳税人,必须是纳税人自行设立的销售网络及人员直接对外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采用委托代销、委托包销产品方式发生的销售费用不得纳入自销产品销售承包合同及核定扣除的范围内。

企业集团内部成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只直接承接销售本集团内生产企业的产品,可采用税前核定销售费用扣除办法;既销售本集团内部生产企业的产品,又销售外部生产企业的产品,其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在会计账目上能分别真实反映的,可对销售本集团产品发生的销售费用采用税前核定扣除办法。不能单独反映及销售本集团外部生产企业产品发生的销售费用不得采用税前核定扣除办法。

三、各级地税机关应根据纳税人上年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本年的销售承包合同及产品市场开发变化情况等因素合理核定销售费用扣除比例。核定的销售费用扣除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5%。其中:20%以内的报县(市、区)局核定,超过20%—30%的报市(州)局核定,超过30%的报省局核定。

本年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测算比例=(本年预计发生的销售费用/本年预计销售收入)×100%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变化,“本年预计发生的销售费用”和“本年预计发生的销售收入”按上年实际发生数确定。销售费用上年实际发生数包括以前年度已按地税机关核定的扣除比例提取但实际未足额支付而在该年度支付的金额。纳税人在年度内执行期间,由于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且变化因素部分影响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5个百分点以上的,纳税人可向地税机关申请重新核定税前销售费用扣除比例,有关地税机关应予及时受理。

纳税人按地税机关核定的扣除比例提取的销售费用,由于当年销售款项未足额收回等原因,造成本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内应向销售网络及个人支付而未支付形成的结余金额,申报时应并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对该部分结余金额在以后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允许在支付年度税前扣除。

四、可采用核定销售费用税前扣除办法的纳税人,应在每年的4月份向其主管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并附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实际发生项目(金额)明细表、销售承包方案及合同、销售网络(机构)和销售人员明细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六、其它工业企业需要采取类似制药企业核定销售费用税前扣除办法的,核定的扣除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5%以下的报市(州)局核定,超过5%的报省局核定,其它事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

企业所得税几个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函〔2004〕83号)

二、税务总局83号文件关于“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将开发产品由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业务处理行为。

三、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的规费,超过三年仍未上缴且当地主管地税机关以前年度已允许税前提取的,在汇算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并入当期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实际支付时可在支付当期予以扣除。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开发的为小区服务的不属于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的项目,其所有权归开发公司,并明确仍承担维护和维修责任的,其配套设施发生的折旧费、维护和维修费用、财产报费(处置)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中 发现的虚报亏损额和查增的所得额处理意见通知

吉地税函〔2004〕7号

地税机关在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虚报亏损额和查增的所得额,认定为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的,按《征管法》第52条规定办理;认定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按《征管法》第64条规定办理;认定为偷税的,按《征管法》

第63条规定办理。

吉财税〔2006〕119号:关于自用地下建筑的原值:工业用途的房产,以房屋原值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商业和其他用途的房产,以房屋原值的7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30%)×1.2%。

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城市 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棚改〔2005〕5号

(一)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具体为:①以拆迁补偿款自行购置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契税;如购置住房超出普通住房标准,则以购房成交价格扣除拆迁补偿款的余额征收契税。②以实物补偿方式承受住房的,对不超过原拆迁面积的(在原拆迁面积内不受分户的限制)免征契税;对超过原拆迁面积而低于普通住房标准的,可免征一处房屋的契税。吉地税函[2005]76号: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长春市向上浮动比例不超过20%),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长春市向上浮动比例不超过20%)

具体办理时,原棚户区居民应持拆迁主管部门核实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统一编码、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新购房屋合同、发票等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免征手续,地税部门核准后,将《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存档一份备查。

(二)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棚户区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按照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城市棚户区回迁最小户型面积标准进行回迁的,可视同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省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立项计划和当地拆迁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等,实际拆迁棚户区面积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对其开发的闲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征房产税。

(六)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划拨方式从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但在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6]42号)

一、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

二、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三、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对旧房重复装饰装修的投资额,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凡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房产原值的,征收房产税,未增加房产原值的,不征收房产税。

四、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福利工厂用地恢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纳税确有困难,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申请办理减免税。

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居民小区竣工后,其小区内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绿化和修建公共道路的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对已经开发或使用的土地,从开发或使用的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非普 通住房契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吉地税函〔2006〕37号)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长春市向上浮动比例不超过20%),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长春市向上浮动比例不超过20%)。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就不是普通住房,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普通住房标准适用于存量房和增量房,也适用于郊区和农村。因此,对于纳税人承受的旧房屋、市区零公里以外的住房(包括平房)以及农村住房,只要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就应按照非普通住房3%的税率缴纳契税。

二、对于单独坐落未形成住宅小区的楼房、平房等容积率问题,有小区规划的,其容积率以建设部门规划的小区容积率为准;没有小区规划,只有单独一个建筑物的,其容积率以实际容积率为准。

三、对于没有制定平均交易价格的,可比照同一城市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征收机关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对实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房地产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5〕10号)

一、对房屋整体出租的城市房地产税按12%征收,对柜台出租等非整体出租的,采取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年税率1.2%缴纳。

二、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涉外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有关事项,除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外,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税政策若优于房产税政策的,以总局文件为准。

三、政策调整后,对租赁经营的涉外企业此前的欠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005年6月1日前,由企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逐级审核上报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适当予以减免税。减征后欠税余额,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入库。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当前契税政策

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7]9号)

一、《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国税函〔2004〕1036号明确,法定继承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非法定继承属于赠与应征收契税。国税发〔2006〕144号并未对现行契税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的规定,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

二、对于被转移权属的建筑物,可参照房产税征管中有关房屋的标准认定是否属于应纳契税的房屋。根据财税地〔1987〕3号中对于“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此外,财税〔2005〕181号规定,对具备以上所述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征收房产税。在政策执行中,凡是房产税征税的房屋范围均可作为契税的征税对象。

三、国有事业单位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改建前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新设公司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征收契税;对改制前后投资主体没有变化,新设公司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在新政策未实施之前,各地应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根据财税〔2003〕184号规定,对原中国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承受原银行及其全资下属单位土地、房屋权属的,可免征契税,但在改制过程中以出让方式承受原划拨用地的情况不属于免税范围,对出让土地的承受人应征收契税。

五、对于同一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公司之间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可按照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的规定,认定为“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的划转行为”,不征收契税。

六、财税字〔1999〕210号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吉林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居民个人购买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3%,其他为5%。因此,对以赠与和获奖方式取得的住房,应按5%的税率征收契税,不适用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七、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这一规定在对象上只适用于拆迁住宅,不适用于拆迁非住宅;在拆迁补偿款用途上只适用于购买住宅,不适用于购买非住宅。对被拆迁居民通过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补偿住房且不需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按建筑成本计算,下同)的,可视同被拆迁房屋与新安置房屋价值相同,免征契税;对被拆迁居民通过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补偿住房且缴纳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的,对缴纳的产权调换差价款或扩大面积款部分依照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应的税率征收契税。对符合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按现行棚户区改造有关契税优惠政策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

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4〕1号)

(一)个人因公务用车改革而取得的补贴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暂由实行改革的单位报送改革方案,各市、州局审核,并提出应扣除的标准,报省局审批。

(二)实行销售大包干企业销售人员取得的销售提成款,可按40%—70%的比例扣除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需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各市、州局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省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具体计算方法为:

月应纳税所得额=(1-扣除比例)×提成收入÷所属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所属月份数

销售人员应缴纳的税款实行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合并其全年收入,按所属月份数(最高不能超过12)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三)对实行差旅费包干办法的企业,其差旅费包干办法报市、州局审核批准后,出差人员取得的差旅费包干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个人取得的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的采暖费补助或实报实销采暖费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推荐第2篇:地税法规业务试题

2011年全区地税系统政策法规岗位业务技能竞赛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法正确的是( D)。 A.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0%

B.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的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2、单位和个人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 D)项目征收营业税。

A、销售土地 B、销售不动产 C、转让无形资产 D、转让土地使用权

3、纳税人的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点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A )计算应纳税款。

A、营业额的全额

B、营业额的全额与起征点的差额 C、起征点

D、营业额的全额与起征点的合计

4、根据现行房产税规定,不属于现行房产税税率的是( D )

A、1.2% B、4% C、12% D、7%

5、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A.个人发表一篇作品,出版单位分三次支付稿酬、则三次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B.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同一作品而分别取得稿酬,则应合并各处取得的所得纳税

C.若因作品加印而获得稿酬,单独作为稿酬所得计税

D.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计算中,不准予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的是 ( C )

A.房地产开发成本 B.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营业税

7、下列行为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B)

A.占用园地建房 B.占用耕地建晒谷场 C.占用林地建公路D.占用养殖水面建仓库

8、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可以查询涉案人员的储蓄存款,但必须经( C )批准。

A.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B.银行县、市支行以上负责人 C.设区的市税务局(分局)局长 D.开户银行负责人

9、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三倍,同时最高不得超过(C)万元。

2 A、1 B、2 C、3 D、5

10、关于部门规章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B ) A、部门规章的效力等同于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C、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部门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于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税方面的税收政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B、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C、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D、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均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2、以下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有:( BCD ) A、转让股权 B、转让土地使用权 C、转让非专利技术 D、转让著作权

3、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表述正确的有( ABD ) A.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B.对纳税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或人个应

3 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之 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至10年。

4、下列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的是( ABE)。

A.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只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只就其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现行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有(ABCD)。

A.小轿车 B.摩托车 C.低速货车 D.拖船

6、根据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BCD )

A.纳税人将其拥有的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B.个人转让其拥有的普通住宅

C.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

4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7、某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后,逾期仍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遂依法通知该纳税人的某开户银行扣缴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该银行以纳税人在其它银行也有账号为由,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扣缴税款决定。税务机关应( CD )。

A.对该银行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对该银行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C.对该银行处100,000元以上500,000万元以下罚款 D.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8、个人取得以下各项所得,可按3500元减除费用扣除标准的是(A、C )。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

9、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ABCDE)情形之一,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10、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ABC)

A、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B、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C、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判断题(每题0.5分,共10分)

1、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不征营业税;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 )

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 )

4、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 )

5、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自行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 )

6、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6 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 √ )

7、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和农村。( × )。

8、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

9、车船税以车船的登记地点为纳税地点( √ )

10、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应按合同中所载全部金额依据“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 )

11、纳税人建造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

1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

13、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

1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

15、某个体户在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后,到临县开展经营活动,但未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当地税务机关于是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该个体户未缴纳,于是,当地税务机关在未经县局局长批准的情况下扣押了该个体户的商品。应该说,当地税务机关的做法是不符合征管法的。( × )

16、某行政机关将闲置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则该行政机关

7 也是营业税纳税人,应就取得租金收入计算交纳营业税。( √ )

17、土地使用者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连同土地附着物所有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按转让不动产征税。( × )

18、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精神损失,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税务行政处罚可以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设定。(错)

20、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可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正确)

四、改错题:(每题1分,共10分)

1、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二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改为:(一年期以上)

2、某软件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0年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支出1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职工培训费用支出4万元,2010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改为: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万元

3、我国公民陈先生2011年9月7日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325元。

8 改为:(5000—3500)×3%=45元

4、税务机关2011年5月份在对某纳税人的纳税检查中发现,该纳税人2007年7月份多缴了税款5000元。因为已经超过三年,所以,按照征管法规定,此笔税款不应当再办理退还手续。

改为: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纳税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5、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改为: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6、某单位取得绿化工程款300万元,该单位应纳营业税15万元。改为:9万元

7、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按3%的税率征收。改为:4%

8、购置的新车船,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缴纳. 改为:30

9、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改为:转让

10、纳税人是指税务机关认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五、简答题:(每题3分,共12分)

1、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9 答: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营业税税目及税率有那些?

答: 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3、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哪五种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其土地增值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答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某县地税直属局2010年12月24日在对税务登记纳税户进行

10 比对检查时,发现经销服装的个体工商户吴理(定期定额征收业户)未办理11月份的纳税申报和交纳税款,就对其进行了税务检查,检查发现,由于吴理准备在12月底歇业回外地老家,为了逃避交纳2002年11月、12月的税款(10月及其以前的税款已经按照规定交纳),就没有进行有关纳税申报。

直属局于12月25日向书面要求吴理于28日交纳11月份、12月份的2000元税款(每月1200元),按照《税收征管法》第64条,并按照“不进行纳税申报”处理,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并对其处罚一倍共计2400元罚款。

纳税人不服,12月26日,直属局一专管员偶然发现纳税人吴理已经联系了搬迁用的货车,准备提前停业,将其所剩余货物和有关物品运走,于是立即上前阻拦,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当场填写了盖有税务直属局公章的扣押证,将吴理准备运走的一批服装连同吴理租用的卡车扣押。

2010年12月27日,吴理到交纳了应纳税款2400元,但是拒绝交纳罚款,并要求税务机关返还扣押服装和货车,12月29日,税务机关报请县国家税务局长批准,变卖了部分服装,以扣抵2400元罚款。其余服装予以返还,由于保管员吴义(协税员)盗卖了部分服装(800元),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缺少的装将在向吴义追回后及时归还。

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11 ⑵税务机关对扣押纳税人服装的行为在手续上是否完备?为什么?(4分)

⑶税务机关在返还时的有关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4分)

答案: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定性和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定性和处理是不准确的。因为: 第一,对于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来说,未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偷税,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处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本案中,税务机关按照“不按期申报”的处理是不正确的。

第二,该纳税人12月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前交纳,因此,税务机关不应当在12月作为偷税处理。当然,根据具体情况,纳税人可能要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有关税收保全措施,不应当将12月的税款作为“不申报处理”。

2.税务机关对扣押纳税人服装的行为在手续上是否完备?为什么?

税务机关对扣押纳税人服装的行为在手续上是不完备的。因为: 第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当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本案只有直属局的批准,显然属于越权行政;

第二,税收保全措施的执行行为应当有两人以上,而本案只是一个检查员,显然,违背了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

12 第三,税务机关不应当扣押纳税人租用的卡车,只能扣押纳税人自己的财产。

第四,纳税人12月份的税款还在纳税期中,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8条处理,在责令交纳的期间内发现有逃税嫌疑,应当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本案全部作为以前纳税期的税款处理,是不准确的。

3.税务机关在返还时的有关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税务机关在返还时的有关处理也是不准确的。因为: 第一,在纳税人交纳税款后,税务机关应当在1日内归还纳税人的商品,而本案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1天);

第二,对纳税人的罚款是否可以执行,有时间的具体要求。依照《税收征管法》第88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诉讼的,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本案纳税人尚未超过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不能提前执行强制措施。

第三,保管员吴义盗卖了部分服装的行为是税务机关的责任,不能转嫁给纳税人负担,应当首先由税务机关补偿纳税人,然后由税务机关向吴义追补。(2分)

2、某县A建筑公司公司欠税10万元,县地税局B税务所经核查后对其欠税情况进行如实公告。A公司认为税务机关对其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后,对其参与房地产业项目投标产生了负面影响,是税务机关泄露 13 了其商业秘密,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以此为由向税务机关要求行政赔偿。

问:(1)税务机关是否泄露了A建筑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说明理由。 (2)税务机关对A建筑公司欠税行为进行公告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没有泄露A建筑公司的商业秘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但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欠税是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因此税务机关没有泄露A建筑公司的商业秘密。

2.不符合规定。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发布欠税公告的主体应该是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税务所无权发布欠税公告,税务所发布欠税公告超越了其法定权限,税务所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上报县税务局,由县税务局发布欠税公告。

论述题: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如何推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

(一)理论要求

1.概念: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14 2.治税方针:法制文明、务实创新、廉洁高效。 3.工作要求:依法文明征税、科学从严治队

4.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

(二)目前税收执法工作现状

(三)对策

1.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树立法治理念,强化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地税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构建有利于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推进地税机关依法行政。

2.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研究确定重大决策的范围,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决防止越权决策和违反程序决策。探索建立重大税收决策跟踪反馈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3.严格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广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切实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税务行政审批和处罚标准,防止审批和处罚的随意性,形成规范统一的处罚机制。

4.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加强事前监督,强化源头控制,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有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加强事中监督,强化过程控制。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减免税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程序,减少和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加强事后监督,强化责任控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察;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予整改 15 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积极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化。把依法行政考核和税收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加强对基层复议和应诉的指导。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及时审结重大税务案件。

5.积极推进综合治税。构建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完善“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税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增加地方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中涉税信息内容,加大地税部门对涉税信息的分析和应用力度,形成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加强与纳税人及行业协会、商会、宣传媒体的协调沟通,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税环境。

6.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形成全方位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

1.纳税服务已成为税收工作的重要方面,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答题参考:

一、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意义(1分)

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之一,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分,每小点0.5分,答2点以上)

(一)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

(二)有利于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三)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

三、目前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3分)

(一)目前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1分,每小点0.5分,答2点以上)

1.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2.制度建设 3.信息化建设 4.创新服务手段 5.国、地税联合办税 6.简化行政审批

(二)目前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2分,每小点0.5分,答4点以上)

1.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未能全部完成 2.服务制度未完善。 3.信息化建设跟不上

4.税法宣传、纳税咨询不到位 5.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还未建立健全 6.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建议、措施(14分)

(一)基础建设方面。(2分)办税环境、办税厅标准化建设等。

(二)完善服务制度。(2分)完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等。

(三)加强税法宣传。(2分)加快平台建设、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

(四)优化办税服务。(2分)简化办税流程、“一站式”服务、多元化申报、国地税联合办税等。

(五)加强队伍建设。(2分)加强培训等提高队伍素质。

(六)实施绩效考核。(2分)

(七)维护合法权益。(1分)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健全信用体系等。

(九)拓展服务资源。(1分)发挥涉税中介服务、税收援助服务等。

卷面清洁,内容完整(1分)

推荐第3篇:地税计会工作汇报

精选范文:地税计会工作汇报(共2篇)地税计会工作汇报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计会工作的职能作用绛县地税局计会股共有人员3人,1994年9月机构成立至20xx年底,牛迎春担任股长查字典范文网,20xx年1月至今,程永利担任股长。作为地税局的内设机构,自地税局组建以来,我们始终本着恪尽职守,踏实工作,业务求精、大胆创新的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业务培训提素质、大胆创新搞改革为重点”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创地税计会工作的新局面,发挥了税收会计服务于税收收入的作用,为全县地税事业的发文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7年5月24日、25日,全区地税系统计会工作现场会在我局召开,与会人员到卫庄、陈村、城镇、中杨四个所观摩了会计帐表及凭证装订,对我局的计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充实提高,建设高素质会计队伍建局之初,我局税务干部中,只有1人从事过税收会计工作,全局设立的17个基层征收单位,只有一个专职会计。面对会计工作无人员、无制度的状况,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计会股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挑选出了名同志充实到会计工作岗位。为了使这些人员能够安心工作,确保会计队伍的稳定,县局明确会计人员的调整任免必须经县局领导审批任免,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同时,针对会计人员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特点,每月为每位会计人员发放岗位津贴10元。十年来,虽然本系统人员的变化较大,但相对而言,会计队伍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搞好计会工作的关键所在。十年来,我们把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会计培训制度,每年年初,集中全局会计进行培训,从税收资金的活动到会计凭证的制作,从会计账簿的记载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等相关税收会计政策进行详细地讲解,规范会计核算操作程序,统一税收会计口径,逐年考核验收。紧紧抓住强化业务培训这个重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十年来,先后集中会计人员培训就达20余次,培训230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基层会计人员的素质。同时,我们计会股人员定期到基层检查指导,面对面的讲,手把手地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过努力,全系统会计人员素质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全部能够胜任工作。1997年卫庄所会计解新民同志被省局授予优秀会计称号,李朝阳同志被市局授予优秀会计称号,这两人成为我局会计人员中的突出代表。

二、完善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税收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严肃细致的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十年来,我们根据省剧《地方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结合实际,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税收会计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税收计会统工作管理制度》、《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计会股工作制度》、《税款征解制度》、《票证填写考核办法》以及《基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使会计工作统一规范,有章可循。建局以来,我们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主要坚持“勤”、“严”两个字。对基层执行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经常化,把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每季季末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随时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到位的,严肃处理,不徇情顾面。十年来,我们对会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先后通报了15次,批评56人次,经济处罚5000余元。通过坚持不懈的狠抓制度的完善落实,使我局的税收会计工作形成了系统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体系。

三、积极创新探索财务管理途径20xx年,由于取消了提取手续费和挂钩经费,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为使有限的资金能真正得用到刀刃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途径。

(一)制定完善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资金分配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医药费报销制度、经费定额包干制度、集中核算制度等节支制度,具体做法是:

1、大力推行财务会计改革,全面取消基层经费会计,不再保留任何收支帐户,不再办理任何收支业务,基层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制。电话费、水电费按规定标准每月随第一责任人工资拨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日常办公经费实行按人头每月25元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超标准自负。

2、局长交通、电话费实行定额支出管理,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已油票形式由计会股统一发给各局长,电话费按规定标准随工资发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二)从严从细审核。我们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必依”,工资补助以人教股通知单为据,按规定造册发放。公务经费实行由经手人签字,报计会股长审核,经局长签字后,由财务会计或出纳支付办法。在审核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报销的凭据、凭证,从是否符合财务开支规定范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填写规范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支出。极大的规范了经费支出范围和手续,避免了不规范的支出。

(三)完善领用签字。严格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的领用签字制度。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由我们计会股统一购买,实行限量发放、领用登记的办地税计会工作汇报第2页法。

四、落实计划,促进税收任务圆满完成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也是主要任务。为了做到应收尽收,据实征收,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我们每年年初都深入基层,详细调查了解税源变化情况,然后据此合理向各征管单位下达税收计划,提出完成税收任务的措施。十年来,由于工作做得细,下达的税收计划与税源状况基本吻合,从而为完成收入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及时掌握税收计划落实执行情况,我们对收入情况实行旬汇报,月排队,根据税源变化及收入实际完成情况,逐季写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税源统计分析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收入增减因素,为领导决策和指导收入,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地税十年,是我们计会股无私奉献的十年。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满腔热情和辛勤汗水,把我局计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绛县地税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地税计会工作汇报(共2篇)]篇1:地方税务局计财工作总结

****地方税务局计财工作总结

(***年度)

[地税计会工作汇报(共2篇)] ***年度,计财股在市局计财科和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股室和各分局的支持和配合下,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认真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市局计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局中心工作,加强税收计划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为重点,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调研,不断夯实基础,全面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了计财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计财工作各项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税收调研,业务操作更加熟练,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有条理,制定各项计划、收入预测的思路更加清晰。

组织收入工作是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也是我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股作为组织收入的计统部门,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建立健全税收会统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税源变化情况;加强税收分析和预测工作,进一步揭示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剖析税收增减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准确预测收入变动趋势,提出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为超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起了积极作用。

一是认真编制税收计划,充分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科学合理的收入计划对于指导日常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年初,我们走访有关经济部门,深入各乡镇全面了解今年的经济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取得了大量一手资料。我们参照全县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结合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地方税收入的影响,编制全县收入计划向市局和县政府报告,并得到认可。今年市局和县政府下达我局地方税收入计划****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在计划分解上,我们以各分局上年征收实绩为基数,充分考虑各地税源变化因素,确定各分局年度收入计划。从今年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看,全县完成地方税收入万元,比上年增收万元,增长***%,占年初计划***%,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是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元月初,我股及时转发市局《关于认真做好一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分局按照抓紧、抓早、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合理调配征管力量,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保证了首季开门红,取得了全年收入工作的主动权。6月底,在半年总结会

上,我们认真总结了上半年收入工作情况,分析了下半年收入形势,提出了具体 的增收措施。通过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确保了全年收入计划的超额完成。

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做好收入测算分析,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今年,我县在完善重点税源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税源的动态监控。每月编制前10名纳税大户、增收大户、减收大户月报表,通过纵向对比分析,寻找收入增减原因;建立建安、房地产等大型工程项目库,根据合同工期,控制收入进度。为更好地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我股按月进行收入预测,并对上月收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我股通过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和企业税收资料调查,从全面和局部揭示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我股按季进行宏观税负分析,并于今年5—9月份,对***户重点企业****年度税收资料组织了调查,形成了调查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征管提供了一手资料。

二、加强税收票证管理,认真做好计会统报表编报工作,努力提高计会统和票证管理工作水平。

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十分严肃的工作。加强票证管理,对保证我县地税系统正确执行税收法规,提高税收会统核算质量有着重大的意义。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税收票证的领发工作。全县地税系统使用税收票证的种类达30多种,年使用量在***万份以上。我们坚持做到早预算,早安排,保证基层税票的及时供应和正常运转。

(二)是开展日常票证检查工作。十一月中旬,根据《***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票款管理办法》(***地税[***]**号)文件要求,对各基层分局税收票证的领发、保管、使用、结报缴销、作废停用、票证帐表等方面进行检查。

1、按照票款一致、帐款一致的原则,加强对票证的领用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每月清点各分局上报的票证回执联的数量,与票证月报表一一核对,发现错误立刻查明原因,及时纠正,保证了帐帐、帐表相符;

2、检查票证填开情况。全年共抽查******份税票,其中差错票**份,差错率为****%;

3、不定期检查《税收票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我们经常深入基层分局实地查看票证管理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指正。通过多途径的检查整改,全县地税系统税收票款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抓规范,重点加强代征单位的票证管理。首先是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责任,按照“双线管理”的要求,严格票证领发手续,严控票证发放数量;其次为防止代征税收在票证上出现违规行为,定期对代征单位实施检查。实践证明,加强代征单位的票款管理,对规范代征行为具有积极作用。

(四)是做好会统报表的编报工作。地税系统会统报表的编报是计财部门一项日常繁杂的工作,是不引人注意但牵涉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我股同志每月都要重复这种单调的工作,还要不厌其烦地反复核对报表,有时报表时间遇上节假日就要加班,尽管这项工作做起来很枯燥无味,但她们从无怨言,而且保证每月报表准确、及时报送。

(五)是做好数据传输和票证销号工作。为保证地税实际入库税款与金库反映数据一致,我们坚持按日销号,按日向金库传输数据,按日与金库兑帐。虽然工作繁琐,但股内同志始终如一,坚持做好工作,为领导和基层征收单位及时了解收入进度提供了方便。

三、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系统财务管理。

(一)是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六月上旬,根据市局计财科的要求,编制了***年追加预算;七月底,组织开展了****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年单位经费预算编制的质量要求高,内容更加详细,时间紧,工作量大。我股同志加班加点对每个项目反复进行测算,努力使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二)是加强财务监督。认真做好票据审核工作,健全财务手续,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确保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各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各项财经法规,客观真实地反映各项支出情况。各项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每笔开支也能够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经办人和兼职经费会计签名并注明支出事由后,由分局长签批意见,县局本着对各单位及职工负责的原则,对各分局也能够认真记好现金日记帐和经费收支明细帐,能如实地反映现金收付情况和经费收支分项目明细情况。各分局所取得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县局统一供应的“***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收入也是一律通过转帐的

方法上缴县局。

(三)是加强财务核算,夯实会计基础。按照财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日常的计帐算帐工作,及时准确编报经费报表并汇总编制全县的经费会计报表。

过去的一年,我股在市局计财科和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及分局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更好地做好计财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基层征管搞好服务。

篇2:地税计财科二o一o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计财科二o一o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计财科在上级部门指导和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落实“两制” 责任考核,认真安排部署,以确保收入为中心工作,及时分解、落实税收计划任务,严格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全面规范税收票证管理,认真开展票证核查工作,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地税计会工作汇报(共2篇)]

税收监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申报入库税款进行跟踪,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准确预测税收收入,从而不断加强税收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政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预算外资金,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了资金上的充分保证。

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种制度、规定、办法的落实力度不够,票证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二是税收分析的深度和方法有待全面提高;三服务意识需进行大的转变。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微机高效率的特点,快捷、准确做好税收会统报表,加大票证微机化管理,强化票证制度的落实,加强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计会统工作。

十二日

二○一○年六月二

推荐第4篇:地税计会工作汇报

地税计会工作汇报

地税计会工作汇报2007-02-02 21:56:38

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计会工作的职能作用

绛县地税局计会股共有人员人,年月机构成立至年底,牛迎春担任股长,××××年月至今,程永利担任股长。作为地税局的内设机构,自地税局组建以来,我们始终本着恪尽职守,踏实工作,业务求精、大胆创新的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业务培训提素质、大胆创新搞改革为重点”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创地税计会工作的新局面,发挥了税收会计服务于税收收入的作用,为全县地税事业的发文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年×月×日、日,全区地税系统计会工作现场会在我局召开,与会人员到卫庄、陈村、城镇、中杨四

个所观摩了会计帐表及凭证装订,对我局的计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充实提高,建设高素质会计队伍

建局之初,我局税务干部中,只有人从事过税收会计工作,全局设立的个基层征收单位,只有一个专职会计。面对会计工作无人员、无制度的状况,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计会股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挑选出了名同志充实到会计工作岗位。为了使这些人员能够安心工作,确保会计队伍的稳定,县局明确会计人员的调整任免必须经县局领导审批任免,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同时,针对会计人员工作量大、技术性强的特点,每月为每位会计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元。十年来,虽然本系统人员的变化较大,但相对而言,会计队伍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搞好计会工作的关键所在。十年来,我们把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建立了会计培训制度,每年年初,集中全局会计进行培训,从税收资金的活动到会计凭证的制作,从会计账簿的记载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等相关税收会计政策进行详细地讲解,规范会计核算操作程序,统一税收会计口径,逐年考核验收。紧紧抓住强化业务培训这个重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十年来,先后集中会计人员培训就达余次,培训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基层会计人员的素质。同时,我们计会股人员定期到基层检查指导,面对面的讲,手把手地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过努力,全系统会计人员素质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全部能够胜任工作。年卫庄所会计解新民同志被省局授予优秀会计称号,李朝阳同志被市局授予优秀会计称号,这两人成为我局会计人员中的突出代表。

二、完善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

税收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严肃细致的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十年

来,我们根据省剧《地方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结合实际,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税收会计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税收计会统工作管理制度》、《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计会股工作制度》、《税款征解制度》、《票证填写考核办法》以及《基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使会计工作统一规范,有章可循。

建局以来,我们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主要坚持“勤”、“严”两个字。对基层执行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经常化,把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每季季末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随时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到位的,严肃处理,不徇情顾面。十年来,我们对会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先后通报了次,批评人次,经济处罚余元。通过坚持不懈的狠抓制度的完善落实,使我局的税收会计工作形成了系统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体系。

三、积极创新探索财务管理途径

××××年,由于取消了提取手续费和挂钩经费,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为使有限的资金能真正得用到刀刃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途径。

(一)制定完善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资金分配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医药费报销制度、经费定额包干制度、集中核算制度等节支制度,具体做法是:

⒈大力推行财务会计改革,全面取消基层经费会计,不再保留任何收支帐户,不再办理任何收支业务,基层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制。电话费、水电费按规定标准每月随第一责任人工资拨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日常办公经费实行按人头每月元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超标准自负。

⒉局长交通、电话费实行定额支出管理,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已油票形式由计会股统一发给各局长,电话费按规定标准随工资发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二)从严从细审核。我们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必依”,工资补助以人教股通知单为据,按规定造册发放。公务经费实行由经手人签字,报计会股长审核,经局长签字后,由财务会计或出纳支付办法。在审核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报销的凭据、凭证,从是否符合财务开支规定范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填写规范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支出。极大的规范了经费支出范围和手续,避免了不规范的支出。

(三)完善领用签字。严格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的领用签字制度。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由我们计会股统一购买,实行限量发放、领用登记的办法。

四、落实计划,促进税收任务圆满完成

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

也是主要任务。为了做到应收尽收,据实征收,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我们每年年初都深入基层,详细调查了解税源变化情况,然后据此合理向各征管单位下达税收计划,提出完成税收任务的措施。十年来,由于工作做得细,下达的税收计划与税源状况基本吻合,从而为完成收入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及时掌握税收计划落实执行情况,我们对收入情况实行旬汇报,月排队,根据税源变化及收入实际完成情况,逐季写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税源统计分析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收入增减因素,为领导决策和指导收入,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地税十年,是我们计会股无私奉献的十年。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满腔热情和辛勤汗水,把我局计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绛县地税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推荐第5篇: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执法检查,这充分表明了省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来说也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省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受党工委、管委会的委托就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了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湄洲岛建立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依据《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我们重点对八个保护区实施保护。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设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海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了生态环境。我区从2000年开始,每年实施主题绿化工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3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万平方米。通过造林绿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了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002年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02年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采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被移送拘留15天,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

保护人人抓、人人管,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开展湄洲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试运行,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严格管理,打击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管委会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关于明确打击非法采砂适用法律条款问题。按照《矿产资源法》第39条、第44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和“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法引用的罪名是原刑法中“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刑法修订后,该罪名在修订后的刑法中已变更为第343条“破坏矿产资源罪”,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相应修改。鉴于湄洲岛周围海域已被市政府划为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和禁采区,为此,建议在该条例未修改前,对未经批准在湄洲岛海域开采海砂的,一律按盗窃罪论处,加大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海砂资源。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原稿

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

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年5月10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首先,欢迎各位莅临湄洲岛进行执法检查指导,这次省、市人大联合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视察检查。这充分表明了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湄洲岛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湄洲岛基本概况

湄洲岛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的湄洲湾口,是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闻名遐迩的妈祖文化的发祥地。全岛陆域面积14.35平方公里,人口3.8万,年均气温21℃,海岸线长30.4公里。1988年被辟为福建省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1992年经xx批准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千年氤氲的妈祖祖庙是2亿妈祖信众心仪神往、魂牵梦萦的朝拜圣地,被誉为“东方麦加”,在海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对台湾同胞具有异乎寻常的吸引力,构成了湄洲岛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独具特色的人文资源。湄洲岛地理优越,海陆交通便捷,离大陆仅1.8海里,东距台湾台中港72海里,

南达厦门港100海里,北抵福州马尾港70海里,自古以来就是闽台民间交往的桥梁,已拥有轮渡码头、3000吨对台客运码头一类口岸等便捷的对外交通设施,以及通达全岛各地的公路网。大自然赐予湄洲岛得天独厚的滨海资源,岛上分布着13处金色沙滩和5公里长的海蚀地貌,拥有各类风景名胜20多处。碧海蓝天、金沙绿林、青山怪石交织成一幅幅俊秀多姿的画卷,是旅游度假、滨海观光、休闲保健的理想乐园。

湄洲岛以旅游业、海洋渔业和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在以旅游业为动力,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发展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种植业的基础上,开展以旅游养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大力挖掘旅游资源,完善服务行业。~年,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66万人次,全社会旅游收入达1.4亿元,全区财政收入5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99元,全区11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小康,正向宽裕型小康目标迈进。

二、执法主要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防止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旅游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了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我们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莆田市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并予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置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供游人观赏。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创造生态实现效率。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我区从2000年开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2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000平方米。通过绿化美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002年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02年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偷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

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各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实施ISO14000环境体系论证,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精心管护,刹住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多方筹资,确保生态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通过深化改革,配套优惠政策,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各方投入的投融资体制,积极筹措资金。采取中央及省拨一点、市补助一点、地方自筹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另外,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增加海洋生态保护投入,保证海洋生态保护费用到位,特别是保证开展专项整治违法破坏海洋资源行为的经费,确保海洋生态得到长效保护。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成立湄洲岛海洋监察大队。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成立湄洲岛海洋监察大队,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补助湄洲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费用。湄洲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共需投入1000万元,近年来,湄洲岛已投入100万元,资金缺口大、加上本岛财政困难,请求中央、省各补助400万元,不足部分由湄洲岛自筹解决。

今后,我们将以这次省、市人大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在人大监督和指导下,在省、市各级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不段加大工作力度,搞好管理和服务,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把海洋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逐步把湄洲岛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旅游生态岛。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推荐第6篇: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执法检查,这充分表明了省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来说也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省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受党工委、管委会的委托就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了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湄洲岛建立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依据《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我们重点对八个保护区实施保护。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设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海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了生态环境。我区从2000年开始,每年实施主题绿化工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3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万平方米。通过造林绿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了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002年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02年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采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被移送拘留15天,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开展湄洲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试运行,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严格管理,打击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管委会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关于明确打击非法采砂适用法律条款问题。按照《矿产资源法》第39条、第44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和“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法引用的罪名是原刑法中“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刑法修订后,该罪名在修订后的刑法中已变更为第343条“破坏矿产资源罪”,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相应修改。鉴于湄洲岛周围海域已被市政府划为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和禁采区,为此,建议在该条例未修改前,对未经批准在湄洲岛海域开采海砂的,一律按盗窃罪论处,加大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海砂资源。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原稿

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

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05年5月10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首先,欢迎各位莅临湄洲岛进行执法检查指导,这次省、市人大联合组织对湄洲岛海

洋环境保护进行视察检查。这充分表明了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湄洲岛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湄洲岛基本概况

湄洲岛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的湄洲湾口,是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闻名遐迩的妈祖文化的发祥地。全岛陆域面积14.35平方公里,人口3.8万,年均气温21℃,海岸线长30.4公里。1988年被辟为福建省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千年氤氲的妈祖祖庙是2亿妈祖信众心仪神往、魂牵梦萦的朝拜圣地,被誉为“东方麦加”,在海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对台湾同胞具有异乎寻常的吸引力,构成了湄洲岛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独具特色的人文资源。湄洲岛地理优越,海陆交通便捷,离大陆仅1.8海里,东距台湾台中港72海里,南达厦门港100海里,北抵福州马尾港70海里,自古以来就是闽台民间交往的桥梁,已拥有轮渡码头、3000吨对台客运码头一类口岸等便捷的对外交通设施,以及通达全岛各地的公路网。大自然赐予湄洲岛得天独厚的滨海资源,岛上分布着13处金色沙滩和5公里长的海蚀地貌,拥有各类风景名胜20多处。碧海蓝天、金沙绿林、青山怪石交织成一幅幅俊秀多姿的画卷,是旅游度假、滨海观光、休闲保健的理想乐园。

湄洲岛以旅游业、海洋渔业和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在以旅游业为动力,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发展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种植业的基础上,开展以旅游养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大力挖掘旅游资源,完善服务行业。2004年,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66万人次,全社会旅游收入达1.4亿元,全区财政收入5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99元,全区11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小康,正向宽裕型小康目标迈进。

二、执法主要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防止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旅游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了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我们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莆田市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并予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置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供游人观赏。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创造生态实现效率。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我区从2000年开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2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000平方米。通过绿化美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

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2002年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02年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偷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各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实施ISO14000环境体系论证,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精心管护,刹住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多方筹资,确保生态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通过深化改革,配套优惠政策,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各方投入的投融资体制,积极筹措资金。采取中央及省拨一点、市补助一点、地方自筹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另外,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增加海洋生态保护投入,保证海洋生态保护费用到位,特别是保证开展专项整治违法破坏海洋资源行为的经费,确保海洋生态得到长效保护。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推荐第7篇:法规工作汇报(国家局)

※※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法规工作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 ※※ 市局调研指导工作表示诚挚的欢迎!同时也恳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是全省农业大市,下辖一区三市六县,常驻人口

万。局(公司)下辖 个县(市、区)局(营销部),在编职工 ※※

人,全市共有※※个卷烟零售业户。

近年来,※※市局法规工作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和部署,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做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法规工作得以扎实有效开展,为全市行业持续稳步升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卷烟销售量从2008年的

箱增长到2013年的

箱,增加了 箱;单箱值从2008年的 元增加到2013年的 元,增加了 元;税利2008年实现

万元、2009年实现。。。。。。。。。2013年实现万元,税利增长幅度连续五年在全省卷烟商业企业排名前两位。今年

,销售卷烟

占年计划5;单箱值元,同比增加元,增长%;实现税利万元,实现利润2万元,上缴税金

万元。

1 回顾一年多来法规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做了一些实质性工作,主要体现在“力抓四个到位”:

(一)力抓法规认知提升到位。我们※※市局党组对法规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使全员对法规有了全新的认识:过去大家认为法规部门只是搞搞培训,现在大家觉得法规部门具有监督管理职能;过去大家认为法规工作只涉及专卖行政执法,现在大家觉得法规工作延伸到企业管理各个触角;过去大家认为法规人员较比轻闲,现在大家觉得他们工作比较繁忙;过去大家认为法规工作按部就班,没什么可创新,现在大家觉得法规工作方式方法能够创新转变;过去大家认为法规职能少见其功,现在大家觉得规范管理功不可没。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切实把法规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全省专卖法规工作会议后,市局都及时召开全市专卖法规专题会议,对法规宣传、工作细化、机制创新、素质提升、规范操作等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做到早筹划、早动员、早落实。工作中我们一致感到省法规处务实、严谨、执着、认真、细致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影响并带动我们对法规工作有了全新认识和提升,特别是今年国家局又提出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意见后,通过广泛深入动员,使全员深刻认识到:加强全市行业法治建设是贯彻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巩固烟草专卖制度,促进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保障;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实现绥化烟草持续健康稳定发

2 展的内在要求。同时,我们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内部监管,加强规范自律,坚持“三个依法”作为实现我市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进一步增强了建设法治烟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各部门都围绕法规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痕迹化,寻求提升管理手段、寻求工作模式转变的切入点,努力解决基层基础管理短板问题,刷新亮点,突破难点,找准焦点,力争法规工作争先创优。

(二)力抓法制宣传教育到位。具体做到了“三个结合”:

1、结合推进依法决策,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我们做到了每年对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大型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不少于20学时的集中学习。副科级以上干部学习笔记达到了6000字以上,每人撰写了一篇学习心得在集中学习时进行交流。去年,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分三个学时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就《合同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进行了专题讲座,使各级干部更进一步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2、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着力抓好法律“六进”工作。一是法律进班子。市县两级班子成员按照“六进”的要求,各自认真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且做到了坐得住、学的深、用的好。二是法律进科室。各科室定期组织本科

3 室人员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去年自学达到了20课时,有6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各党支部还建立了普法学习园地,利用腾讯通、烟草报和电脑显示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去年11月,我们组织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开展的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今年市局计划在8月初,举办全市由专卖、业务、机关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全市11个代表队将参加这次竞赛活动。三是法律进班组。各营销部的客服部、专卖中队、市局物流车间装卸组、打码等班组,利用每周六例会时间进行学习交流。四是法律进社区。专卖和营销人员利用“3.15”、“6.29”、“12.4”法制宣传日,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今年“3.15”、“6.29”期间,我们创新宣传形式,制作了方便携带不易扔掉易于保存的有奖举报宣传卡,向消费者和卷烟经营户发放。同时我们今年不但在繁华街道设立宣传站点,还进入火车站和汽车站内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在社区零售户和消费者中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五是法律进烟站。我们每年结合育苗、收购两大重要环节,组织两次到烟户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在烟站设立展板、宣传条幅、发放公告等形式,对烟农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烟农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得到了提高。六是法律进业户。我们

4 主要查找四个切入点对业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一,查找盲点宣传。在偏远村屯法律意识淡薄的地方,由专卖员、客户经理和送货人员深入业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二,查找重点宣传。在提升零售户素质活动中,我们利用2年时间对全市2.7万零售户进行了培训,其中把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识别真假烟方法、如何防止调包等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了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第三,查找热点宣传。在许可证延续工作中,针对许可证出兑转让、一户多证、无证经营等热点问题,深入宣传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第四,查找难点宣传。针对重点业户,加大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其自觉守法经营。同时对物流配货站、邮政、快递公司等地,我们经常沟通,送去有关烟草专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资料,便于配合我们工作。

3、结合学习培训,着力抓好全员法律素质提升。我们对全市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培训有教案、测试有试卷、考核有奖惩。去年4月份组织了由专卖骨干参加的集中培训,重点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政强制法》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专卖人员用法的能力;6月份举办了全市专卖执法人员70人参加的真假烟鉴别技能培训班,邀请省局质监站对绥化全市13个执法单位的7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鉴别知识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学员进行了测试; 7月份按照省局统一安排我们承办了

市公司352名营销人员

5 参加的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2月份我们对※※农垦公安人员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真假烟鉴别进行了专题培训;今年4月份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到市检察院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同时,市局对钻研专卖业务人员加大了奖励激励力度。如,专卖办王辑等人撰写的《浅析新形势下预防烟叶外流及对策》和朱宝柱《浅谈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中的证据》等论文在全省行业获奖后,市局又予表彰奖励。对学法用法突出者予以重用,如※※在全国烟草行业专卖岗位技能竞赛中获东北三省第一名后,市局在全市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号召全市专卖人员向他学习,同时被提拔到专卖重要岗位任职。

(三)力抓法律风险防控到位。针对当前全社会公民法律意识增强、执法环境严峻等实际,为切实避免出现复议、诉讼和败诉案件的发生,市局党组从“生命线”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严格规范是行业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两手抓”,突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两个重点,在全市行业查找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出法律风险点41个,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规避措施,并对全市262名专卖人员进行《依法规避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法律风险》专题培训。在努力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推进中,主要做到“三个加强”:

1、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组织保障。一是理顺法制机构,配齐配强法规人员,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考核到位。市县两级法规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制。目前各县级局法规人员都是兼职,下半年按上级文件要求在11月份前设立专职法规人员。二是清理并修订完善法规工作系列配套制度,编制了各项制度汇编。针对“六五”普法总体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我们本着“废、改、立”的原则,制订了《专卖行政执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六五”普法培训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法规宣传制度》等25项制度。修改完善了《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专卖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规定》等11项制度,废除了《统计报告制度》等3项制度,从制度上为全市行业“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保障作用。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市局每年都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去年在营销、专卖、农垦公安培训等法制宣传教育上投入近40万元,为普法宣传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加强经济合同审核,逐步实现依法监督。我们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全市基建、维修、采购等所有合同严格把关,特别注重对资质和资金、财产、产品质量以及施工安全责任条款的审

7 查,注重对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约定条款的把关,对合同中存在漏洞和缺陷的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及时提出审核意见,规范审核、签订、备案等流程,有效防范涉法风险。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共审核合同66份,涉及物流、营销、信息中心、办公室、县级局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确保了经济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同时,全程参与招投标活动,参加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商务谈判等活动共计3次,及时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截止目前,所有经济合同未出现任何法律纠纷,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了依法监督。

3、加强执法案卷评查,逐步实现依法行政。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市局法规科采取重点抽查、集中评查、现场反馈、交叉评查的方法。每年都对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在评查中,案卷评查小组做到一案一表,从实体、程序、文书到案卷整理进行逐项评析、逐案登记。通过评查,绝大多数案卷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案卷归档完整。2008年至今,评查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件共6099起,未发生复议、诉讼案件。

(四)力抓规范整顿工作到位。一是在许可证清理整顿上,去年我们结合推进许可证延续工作,对全市2.7万个零售许可证进行全面清理,并逐一登记在册。今年又对走死逃亡、无店

8 面、一年以上不订烟业户根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和绥化日报公告后依法注销,全市共注销589个许可证,确保许可证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规范。二是今年1月份按照国家局相关文件要求,我们根据市域经济快速发展、交通状况明显好转、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等实际情况,对全市卷烟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进行了重新修订,有效解决了经营卷烟领证难的问题。三是在卷宗制作规范上,我们按照国家局新的案卷制作标准,进一步加强简易卷宗和一般卷宗的制作规范,由法规科和专卖办联合对全市200本执法案卷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整改意见61项,确保不发生复议案件和败诉案件。四是在企业民主管理与办事公开上,我们从2010年6月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三重一大”制度和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在全市行业范围内深入开展全面整顿规范工作。无论基建维修还是食堂管理,无论物资采购还是烟箱处理,无论项目建设还是假烟销毁,无论卷烟经营还是案卷制作,无论宣传促销还是锅炉报废,整顿规范的触角延伸到企业管理的各个角落,囊括了整个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去年我们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共7个方面46个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在2012年规范整顿6类67项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我们又从8个方面进行了整顿,规范了29项工作内容。 今年上半年“三项工作”管委会召开了采购会议4次,实施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9项,预算总金额达到※※万元,对此采购、法规、财务、审

9 计、纪检、整顿等相关部门和选出的8名职工代表全程监督。对6大类21个事项予以全部公开。所有采购投资项目都做到了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笔笔有踪、合法合规、有据可查。

(五)力抓法规工作问责到位。我们感到法规工作具有钢性的政策性和约束力,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上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到位,容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后果严重。为此,市局加大法规工作规范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如,为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我们专门制定下发了《经济合同审查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市各营销部、各部门签订所有合同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各营销部在临时用工、基建维修、招投标等合同签订,都要由市局法律顾问、法规科、审计科、纪检监察室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后方可执行,市局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查不合格的合同不予授权。同时明确了问责制,在对外签订合同中不履行规定程序出现后果的,由具体相关人员及单位、部门负责人个人承担责任。我们之所以严肃认真地对待法规工作,就是为了防范全市行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不断增强守法规范意识,法规部门必须增强工作落实执行力,坚决执行问责制,确保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规范有效,有利推动全市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总之,近几年来我们在抓法规工作虽然能够坚持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按上级要求仍有

10 许多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个别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普法教育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在普法学习过程中,组织专卖人员学的多、卷烟业务和机关人员学的少;个别案卷制作还存在小的细节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克服不足,创新思路,重点在深入推进法制烟草建设工作上下功夫、做文章,切实抓好“三创三征”活动开展。要在法制宣传上有深度创新,要在法律风险上有深度防控,要在规范整顿上有深度推进,要在队伍建设上有深度提升,逐步将我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以更加有为的姿态、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能动的精神,不辱使命,勇于担当,思危奋进,合力攻坚,为推动烟草行业持续稳步升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8篇:地税局长例会工作汇报

局长例会工作汇报

○今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抓住六大工作重点:

一是抓住税收收入工作重点。坚持勤征细管,加强税源特别是重点税源监控,严格依法征收,税收入库呈现良好态势。截止10月底,我局共入库地方各税68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5%,同比增长28%。

二是抓住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我们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大力拓宽资金渠道,先后投入12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软件和基础软件相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借助计算机软件将工作流程图固定下来。推动税收管理由以往金字塔管理逐步向扁平式结构转变,大大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效率,减少了征收与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性。

三是抓住征管质量工作重点。我们以“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税收执法控管体系建设,强化对干部的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性进行控制监督,增强了管理的实效性和宏观公正性。税收征管质量稳步提升,全局资料完整,税务登记率等“八率”指标比同期平均增加20多个百分点。

四是抓住品牌建设工作重点。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创建“文明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对全街460多户个体户实行分行业一分地段集体研究定税,并张榜公布,并统一制作招牌,进行户籍式管理。示范街无一家不办证或不缴税个体户。同时,我们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积极开展“1+1”全程无偿式服务,对行动不便和特定投资不强,特定减免税事项的特定纳税人,提供专人负责涵盖20多项服务内容、全程无偿服务,并与120多户企业和个体户签订了服务承诺书,是为纳税人上门服务200多人次,解决实际涉税问题60多个,较好的靠近了征纳关系,树立了地税形象。

五是抓住地税文化建设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全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和服务型机关,倾力创建星级征收单位,努力践行地税文化理念,实现地税文化建设与地税工作有机结合。将地税文化力有效转化为税收工作创新力、发展力。有力促进了征管基础的夯实和税收收入质量的提高。

六是抓住结合治税工作重点。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部门的支持,增强综合治税力度。我们加强与工商、国税、房产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了综合治税网络的互联互动和资源共享,有效的防止偷税漏税行为发生,确保税款应收尽收。今年,我局仅房产税增收万元,同比增长%。

○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情况

在实施“规范管理年”的活动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构建两种模式,打造三大体系”的基本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管理,探索机关管理模式

一是加强岗责体系建设。我们严格按照税务机构设置与编制方案的要求,本着科学、效率、协调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按照单位、部门、岗位的工作范围,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具体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工作权限,做到不重不漏,职责清晰,责权分明,确保每个岗位的税务干部能够顺利履行职责。同时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职责,我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岗位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分别作出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二是推行局务公开。我们加大了局务公开力度,在公开项目上,我们采取公开栏公开、会议公开、网上(电子显示屏)公开等公开形式,对纳税人公开了税收政策法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违章处罚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和廉政纪律等。对本局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费划拨审批标准和使用原则、基建项目确定、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福利事业等情况。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加快办公信息化。为加快办公信息化建设,我们添设了硬件设施,加强了征管软件的有效应用,全面启用了包括公文处理在内的机关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创新机制,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为加大征管基础的建设,我局不断创新,实现了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一是实现税源监控的新突破。我局从加强税源监控入手,定期向计划、统计、建设等部门了解各项经济指标,分析税源增减变化;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经营纳税情况实行动态跟踪,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自加压力,详细制订收入计划,科学分解收入任务,认真落实收入责任制,加强对收入进度的跟踪。

二是实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新突破。在完善

款机推广的准备工作,实现对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的自动监控和自动考核,促进公正执法。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我们对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开展清理和执行工作,对全局系统的行政许可项目、主体、条件、程序、期限以及许可收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同时加强了《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工作,力争使每一名执法人员都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基本要义,熟悉与税务管理密切相关的主要规定。

三是增强服务观念。“真诚地为纳税人服务”是湖南地税文化建设的基本宗旨。在地税文化的滋养下,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改变居高临下的职业优越意识,树立真诚服务社会的平等观念,为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高效的服务。如在推行“1+1”全程跟踪式服务过程中,我局出台了税收减免举措,对新办项目、特困企业、行动不便的纳税人,每户都确定了一个专人负责,全程为他们办理涉税事项,让纳税人满意、放心,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称赞。

四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我们着眼于提高人、培养人,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培训规划,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我们坚持开展竞赛学习,坚持一周一自测,一月一小考,一季一比武,每次考都排出名次,对考试优秀者给予奖励,以奖促学;倡导快乐学习,以“你问我答”、“每日一题”、“税法百问”等形式,寓学于乐,增强学习实效。截止今年上半年,该局干部本科学历已达90%,26名干部具有中级职称,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

推荐第9篇:地税税收自查工作汇报

地税四分局作为市国家高新区地税管理机构,面对近2万户纳税人,在开展评估、检查前,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税收自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

1、在开展纳税评估前,向纳税人发放“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风险提示表”。“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风险提示表”就是针对目前地税分管的税种,分税种认真梳理出纳税人在日常纳税申报中可能发生的涉税点,整理成“涉税风险提示”,再根据涉税风险提示内容设计成类似健康体检表式样的“涉税风险提示表”,把一个个涉税风险点逐一列示。并把整理出来的“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风险提示表”发放到纳税人手中,由纳税人对照自身的经营情况,分税种对照计算应纳税情况,以便于纳税人自我发现问题、进行自我整改。

2、在开展日常纳税检查前,进行第一次税收自查。由于分局管理的纳税人近2万户,而从事纳税检查人员只有6人,要想对近2万户纳税人检查一遍,按每人1年检查48户计算,时间要70年,这不太现实。那只有分行业,分重点、分区域、分税种开展税收自查。从4月开始,分局就开展了对房地产、建筑业行业、高收入行业、中介业、药品经销业等5大行业的自查辅导会,自查辅导会采用座谈、召开大会、上门辅导、网络交流、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

3、根据第一次税收自查情况,开展税务约谈,进行第二次自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少许纳税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对税务机关开展的自查工作不配合,如果这种现象不加以制止话,势必会影响其他纳税人自查心理。四分局对申报的自查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有的纳税人确实不认真自查。针对这些存在问题的纳税人,检查人员发出税务约谈检查通知书,以约谈形式对纳税人进行询问,让纳税人主动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再一次让纳税人进行自查。二次自查进一步减少了征纳之间的矛盾,降低了纳税人涉税风险,也大大提高了税务机关检查效率。目前,四分局已开展了对10户企业进行约谈。

4、启动税务稽查程序。针对纳税评估或经过2次自查后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有偷税线索的,正式启动税务稽查程序,对查补的税款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发挥稽查打击偷税的作用。

二、取得成绩

2、提高了工作效力、减少了征纳之间的矛盾。分局管理的纳税人近2万户,要想在1年之内对所有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检查,不但耗时、费力,而且效果不好。充分发挥税收自查,一方面纳税人经过第一次自查,第二次约谈后,对国家税收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税法的遵从也有了更进一步提高,避免了税务稽查后的涉税风险,减少了征纳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税务干部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征管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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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税收自查工作几点思考

随着生态经济区的建立,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地税税收管理员的人均管户也将逐步增多,管理精细化程度会越来越高,工作量将不断增加,以后工作就为今天所作,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不妨借鉴地税四分局税收自查模式,加以完善,运用到我省的税收工作中。

(一)建立统一的税收自查制度。

制定税收制度,以制度管税,这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前提。从2004年到2007年,地方税务局尽管先后下发了3个自查文件,但使用范围小,仅适用税务稽查部门开展自查,而管理部门不能使用,也未规定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更未涉及税收自查的法律效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况。

今年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也将“偷税”罪修改为“逃避缴纳税款”罪,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了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法律上已经赋予了纳税人减轻或不予处罚处罚的法律地位,税收自查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减轻或不予处罚处罚的服务,那么应该要得到全方面运用,税务稽查部门可以使用,税务管理部门也可以使用。

(二)规范税收自查程序

是否确定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的纳税人税收自查要分情况处理。确定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的纳税人,实行查前告知税收自查制,告知其税务检查程序、职权范围、检查内容和违法处理,自查时间等内容。自查问题留待纳税评估、纳税检查后一并定性处理。

不能确定是否列为纳税评估、纳税检查的纳税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税收自查,税务部门对其提供的自查相关资料及证据审核后,再确定是否重点检查,自查问题留待纳税评估、纳税检查后一并定性处理。

(三)加强税收自查的后续管理。

为促进纳税人全面、深入地开展税收自查,进一步检验纳税人税收自查质量,税务部门对已进行过税收自查的纳税人实施税务抽查。税务抽查可参照现行税务稽查案件程序进行,由税务稽查部门统一选取、确定抽查对象,再指派税务稽查人员凭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证下户实施抽查。

推荐第10篇:地税局长例会工作汇报

局长例会工作汇报

○今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抓住六大工作重点:

一是抓住税收收入工作重点。坚持勤征细管,加强税源特别是重点税源监控,严格依法征收,税收入库呈现良好态势。截止10月底,我局共入库地方各税680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5%,同比增长28%。

二是抓住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我们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大力拓宽资金渠道,先后投入12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软件和基础软件相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借助计算机软件将工作流程图固定下来。推动税收管理由以往金字塔管理逐步向扁平式结构转变,大大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效率,减少了征收与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性。

三是抓住征管质量工作重点。我们以“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税收执法控管体系建设,强化对干部的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性进行控制监督,增强了管理的实效性和宏观公正性。税收征管质量稳步提升,全局资料完整,税务登记率等“八率”指标比同期平均增加20多个百分点。

四是抓住品牌建设工作重点。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创建“文明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对全街460多户个体户实行分行业一分地段集体研究定税,并张榜公布,并统一制作招牌,进行户籍式管理。示范街无一家不办证或不缴税个体户。同时,我们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积极开展“1+1”全程无偿式服务,对行动不便和特定投资不强,特定减免税事项的特定纳税人,提供专人负责涵盖20多项服务内容、全程无偿服务,并与120多户企业和个体户签订了服务承诺书,是为纳税人上门服务200多人次,解决实际涉税问题60多个,较好的靠近了征纳关系,树立了地税形象。

五是抓住地税文化建设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全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和服务型机关,倾力创建星级征收单位,努力践行地税文化理念,实现地税文化建设与地税工作有机结合。将地税文化力有效转化为税收工作创新力、发展力。有力促进了征管基础的夯实和税收收入质量的提高。

六是抓住结合治税工作重点。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部门的支持,增强综合治税力度。我们加强与工商、国税、房产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了综合治税网络的互联互动和资源共享,有效的防止偷税漏税行为发生,确保税款应收尽收。今年,我局仅房产税增收 万元,同比增长 %。

○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情况

在实施“规范管理年”的活动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构建两种模式,打造三大体系”的基本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管理,探索机关管理模式

一是加强岗责体系建设。我们严格按照税务机构设置与编制方案的要求,本着科学、效率、协调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按照单位、部门、岗位的工作范围,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具体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工作权限,做到不重不漏,职责清晰,责权分明,确保每个岗位的税务干部能够顺利履行职责。同时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职责,我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岗位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分别作出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二是推行局务公开。我们加大了局务公开力度,在公开项目上,我们采取公开栏公开、会议公开、网上(电子显示屏)公开等公开形式,对纳税人公开了税收政策法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违章处罚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和廉政纪律等。对本局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费划拨审批标准和使用原则、基建项目确定、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福利事业等情况。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加快办公信息化。为加快办公信息化建设,我们添设了硬件设施,加强了征管软件的有效应用,全面启用了包括公文处理在内的机关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创新机制,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为加大征管基础的建设,我局不断创新,实现了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一是实现税源监控的新突破。我局从加强税源监控入手,定期向计划、统计、建设等部门了解各项经济指标,分析税源增减变化;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经营纳税情况实行动态跟踪,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自加压力,详细制订收入计划,科学分解收入任务,认真落实收入责任制,加强对收入进度的跟踪。

二是实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新突破。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我局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在税源管理方式上,我们要求税收管理员既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检查,又通过计算机和书面资料分析对每个纳税户进行案头管理。通过下户检查和案头管理的有机结合,既达到了管事的目的,又促进了管户效率的提高。

三是实现征管机制的新突破。我局初步建立起“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有效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堵塞了税收征管上的漏洞。同时实行严格考核,并将收入计划落实到片,到人,到户。分局机关科室挂靠征管单位,加强全方位配合与服务,共同解决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同时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将征管质量同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促进征管水平不断提高,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奖罚规定,调动广大干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四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新突破。我局在搞好税源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税源结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准确地把税收任务及早下达到征收单位、到组、到人。同时,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全年的税源变化情况,做到有计划组织税收入库,保证税收均衡入库。加强对重要税种、重点税源的征收管理,挖掘税收潜力。主要加强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收入管理,保住税收大头,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也采取多项措施,继续加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管理,扩大征收面。

三、以人为本,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

一是在抓学习中促学习观念的更新。在工作和思想实际中,针对部分同志的模糊认识,我局召开了学习讨论会,组织大家开展了“三学”:一学国际国内形势。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科技发展和知识创新异常迅猛,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学习是大势所趋,只有顺应潮流,才不会落伍;二学地税系统的发展趋势。地税系统内的改革不断深入,征税手段科技化,税务管理的规范化,税务规则的国际化,这就需要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不学习就会落后时代,不学习就是死路一条;三学本局正反典型。我们在加大了全局干职的轮岗和竞岗力度后发现,在部分同志因不断充电,知识面宽,基础扎实,工作更加出色;而部分同志因自身知识水平限制,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有的甚至在竞岗中,被末位淘汰而待岗。通过“三学”,使大家明白了 “学习为本”、“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是多么的重要,大家确确实实地从内心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大增强。

二是从求实效里促学习思路的创新。为突出学习的实效性,我局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教育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二是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把学习作为解决工作问题的钥匙。三是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与大力培养人才资源紧密结合,用学习来促进人才的脱颖而出。四是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与地税税文化紧密结合。用丰富的业余文体生活,来丰富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增强集体凝聚力,增强学习的吸引力。五是创建学习型地税机关与文明单位创建紧密结合,以加强学习来促进文明创建。

三是从建阵地上促学习机制的完善。为使全局干职学有场所,学有内容,学有目标,学有规章,在创建中,我局实施了“四个一”:建立一个图书阅览室,藏书达1000余册;开辟了一块学习宣传栏,专门宣传政治理论、道德、法制、廉政、经济与WTO、岗位技能等六项知识,及时反馈各项活动的开展动态;制定了一套学习考评、奖惩制度,以此为依据将考评结果与人员使用、提拔、责任制考核等挂钩,实行奖惩兑现;设立了一个学习考评档案,对学员的学籍、自学、考勤、教学、作业完成等进行日常管理。

四、打造品牌,构建诚信纳税服务体系

为把规范管理年活动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局情和实际,开展了以“满意在地税”为主题的系列服务活动。先后推出了一窗便捷式服务、1+1全程式服务、预警提醒式服务、约谈补救式服务、零障碍维权式服务、贴近式税法咨询服务,重点做好了创建“文明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

一是规范管理。我们对站前路一条街进行了规范管理,对所有的纳税户进行了重新登记,并制作了统一的标牌,悬挂在纳税户门头醒目位置,并公开向社会承诺:依法治税,文明服务。

二是公开办税。我们实行了分行业、分地段,集体研究定税,并张榜公布。先后召开了几次不同行业的专题会议,广泛争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改进不足,不搞暗箱操作,不一个人说了算,并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征收规定执行,真正把政策落实到征收第一线。示范街没有不办证不缴税的现象。网吧协会积极配合我局的工作,2004年申报缴纳税款5万余元。

○贯彻和落实省局第五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全省地税系统第五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税收工作发展,必须依靠科技支撑。我局以创建“全国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为契机,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步伐。我们运用信息技术推进税收管理手段创新,进一步完善电子报税系统,探索建立网上报税系统,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时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做好税控收款机推广的准备工作,实现对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的自动监控和自动考核,促进公正执法。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我们对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开展清理和执行工作,对全局系统的行政许可项目、主体、条件、程序、期限以及许可收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同时加强了《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工作,力争使每一名执法人员都理解《行政许可法》的基本要义,熟悉与税务管理密切相关的主要规定。

三是增强服务观念。“真诚地为纳税人服务”是湖南地税文化建设的基本宗旨。在地税文化的滋养下,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改变居高临下的职业优越意识,树立真诚服务社会的平等观念,为纳税人提供文明、周到、高效的服务。如在推行“1+1”全程跟踪式服务过程中,我局出台了税收减免举措,对新办项目、特困企业、行动不便的纳税人,每户都确定了一个专人负责,全程为他们办理涉税事项,让纳税人满意、放心,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称赞。

四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我们着眼于提高人、培养人,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制定培训规划,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我们坚持开展竞赛学习,坚持一周一自测,一月一小考,一季一比武,每次考都排出名次,对考试优秀者给予奖励,以奖促学;倡导快乐学习,以“你问我答”、“每日一题”、“税法百问”等形式,寓学于乐,增强学习实效。截止今年上半年,该局干部本科学历已达90%,26名干部具有中级职称,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

第11篇:竞聘演讲稿(地税税政法规科科长)

竞聘演讲稿(地税税政法规科科长)

“>竞聘演讲稿(地税税政法规科科长)2007-02-02 21:57:0

4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一九九四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博乐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一九九六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二一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

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

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博乐市优秀党员,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

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

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

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

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年,从事税收工作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博乐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博乐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

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

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

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代发展的新时期税务人。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

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

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

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

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

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

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

在市局、州局任职多年,但真正的参加竞聘还是头一回,心里的紧张不亚于参加竞聘的每一位,以前站在这里讲,是给纳税人讲课,别人从我这里学到知识,解决疑惑,今天站在这里讲是演讲,是介绍自己,阐述观念,接受评委和大家的点评。从徘徊不定到决定应聘,从不自信到自信,多少也有一些壮犊搏虎易,老骥伏枥难的感悟。总之,不论此次是否能够竞聘上,都对我本人是一个历练,从某种意义上讲,参加竞聘本身就意味着一种成功。既使我没有竞聘上,我也决心一如既住地在任何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支持年青干部做好各项

工作,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在工作中应当忘掉自己已是知天命的年龄,要敢于和年青人比拼,毕竟税收工作是我最热爱事业,我愿永远为之奋斗!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第12篇: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

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本学期开学初,法规安全处展开了安全活动周活动,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利用学校例会时间,由朱景岳校长组织召开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工作汇报《法规安全处工作汇报》。 明确强调每个人心中要紧绷一根弦,安全工作重于泰山,要常抓不懈。李合章主任向各位班主任明确了本阶段具体任务。同时下发了相关文件。具体有班主任安全责任状、学生安全责任状、安全活动周活动记录及教师备课、各班学生台账。强调工作要细致认真,尽可能提前发现安全隐患,以便及时处理。随后明确了各项表格于下周五交法规安全处李合章主任。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处室会留有收交记录,给予各班主任相应积分。磁县二中法规安全处2011-2-25

第13篇:法规科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法规科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法规科第一季度严格按照新年度的目标责任状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在人员调整后,迅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人员管理,凝聚工作合力,现汇报如下:

一、法律服务方面

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制定了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听证会3次、审查合同文本4件,会签行政处罚案件22件,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6件,均有望取得胜诉;两起民事案件(金厦墙材指标费问题、房村国土所办公楼工程量问题),目前正在与法院积极沟通,力争有一个妥善的结果。另外,积极参加各项业务会审,配合储备、地籍等科室处理疑难法律问题3件。

二、创模工作

按照创模的时间节点要求,已更新拟定了区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创建实施方案,即将报区政府审核发文。同时我们局的领导小组也已拟文调整。目前,明确两名人员专项负责创模工作,逐一对照创建列表的要求,开始内业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

三、信访工作和舆情处理

今年度,信访室人员进行了调整,我们及时结合人员特长,积极沟通思想、促成合力。对全区各镇进行了责任分区,

信访室人员各有任务、各有侧重。到部、到省、到市的协调对接逐一明确到人。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信访矛盾的源头化解上,尤其注重对一些越级信访案件和一些信访老户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把信访总量进一步地压降。

从一季度市局情况汇总来看,我区涉地信访总量较大,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深度剖析,勇于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准备下一步:

1、进一步落实信访化解的属地管理责任,突出源头防控;

2、加大督察督办和跟踪处理力度;

3、注重与省、市国土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多多衔接。

在舆情处理上,一季度,共接待《新农村商报》、《产经信息网》、《中华建筑报》等各家新闻媒体共7家,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镇区小产权房和高新区项目用地方面,在接待中,均能够正面接触、妥善应对,未出现不良影响。

四、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中,对科室人员高标准、严要求,全体人员均能准时参加各项集中学习活动,认真记录笔记。科室每周安排1小时的时间,由科室人员分别带领学习,在学习后,每名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勤廉为民、服务意识、改进作风等方面进行发言,让每人时时有鞭策、有责任、有促进。

五.通讯报道

完成本局报道四篇,市局报道一篇。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在目前已经移交了几起案件的基础上,与监察大队一起,再梳理移交几起重点案件,对违法行为人打击一批,震慑一批,警示一批。

二、尽快转变一季度信访总量较大的情况,加大案件处理、推进信访化解、注重汇报衔接,改变目前状况。

三、持续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区”的创建工作,随时收集各类影音和图片资料,从现在开始着手组织内业档案的编排工作。

四、做好“六〃二五”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思考新的方式方法,来实现宣传活动的既简单新颖、又富有成效。

法规科

2014年4月9日

第14篇:地税服务大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一、“两完善三到位” 不断深化办税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

为进—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通过“两完善三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机制。纳税服务中心成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带头做表率,干部积极做参与,形成了全员参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障机制。

不断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保障机制。纳税服务中心结合每位干部岗位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纳税服务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前预防、提防备,与干部签订廉政建设岗位目标责任书,并通过监督检查、责任追求等方式形成干部优良的廉政建设工作作风。

三、完善纳税服务内部管理,不断构建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外部环境。

完善的廉政制度需要良好的管理、严格的执行才能形成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纳税服务中心从干部作风管理建设着手,通过纳税服务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等多种举措,积极培养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奉献纳税事业,将自己的各项行为严格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之内。**纳税服务中心从大力开展廉政建设活动着手,认真开展《廉政准则》等规定学习活动,要求每位职工如实申报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事项,目前,中心形成了人人讲廉、人人促廉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狠抓廉政建设学习,确保教育培训到位。

**纳税服务中心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全体职工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做到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努力构筑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丰富载体,注重实效。中心始终将丰富廉政建设文化载体与党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努力把干部喜闻乐见的读书思廉、教育倡廉、文化育廉有机地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干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有效促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正反结合,拒腐防变。中心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等正面教育方式,使干部牢固树立了依法提供纳税服务的思想观念,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反向教育方式,引导干部以反面典型为警示, 对照自己查找问、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大大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觉悟和实践能力。

五、狠抓对外政务公开,确保外部监督到位。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防止腐败最好的办法。中心以创建“廉政建设窗口”活动为契机,通过对外公开纳税服务办事流程、职工岗位职责承诺、干部八小时以外投诉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检举揭发纳税服务和干部作风中的不良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不断提升中心廉政建设新形象。

六、狠抓窗口纳税水平,确保工作服务到位。

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纳税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工作到位与否的根本标准。中心充分把政风行风建设与纳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究、查找对策,把维护好纳税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开创中心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第15篇:地税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地税分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地税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把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提升自身形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组织收入的一件大事来抓,使依法行政工作初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法、规范法的轨道。在具体工作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形成依法行政的合力。

里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抓,在工作中,把依法行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同时,不断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各级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行政执法任务,使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带头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执政方式、执政水平体现了法治的原则和精神。

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为了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局党组十分普遍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本单位组织法制培训。每年年初,都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聘请专家、学者给执法人员授课。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局和区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和执法培训,并由局里统一解决培训资金,为执法人员创造学习条件。三是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为了全面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局里制定了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定期、不定期进行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专业法和综合法的法律知识,并进行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学习效果。四是岗位任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局里认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并将业务素质与岗位安排、职务任用相联系,有效地调动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扩大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法作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我们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本部门专业法的了解,使他们知法、懂法,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利用税收宣传月进行集中宣传。利用4月份全国税收宣传月进行宣传,开展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市场的“五进”活动,通过下发宣传单、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纳税人和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监督和维护税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群众基础。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逐步规范。今年以来,我们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各级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确保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现行有效,通过依法梳理我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0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共计28部,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共5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我们对照这些标准,发放到每名执法人员手中,做到对行政执法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实施,为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五、认真履行职责,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到位。在组织征收、税收管理等各个环节,能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做到使各项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到位,没有弃权和渎职行为。在工作中,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大公平的执导思想。依法征管、依率计征、公平税负、应收尽收。使企业发展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体现公平与效率。对建安房地产业实行统一管理,避免朴互拉税、变相优惠、让利开发商、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对区直以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统一管理,保证行业税负的公平和一致,避免所谓政策洼地效应的影响,促进企业把心思用在发展上;结合全区港口整合,规范港航业税收秩序,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乱、漏洞多的问题,治理无序竞争,规范税收执法;对长期微利经营、亏损经营的行业和企业,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堵塞税收黑洞。同时,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该征的征上来,该优惠的要及时兑现到位,发挥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

六、健全制度,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全局法制工作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内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措施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监督效果明显。利用信息化网络,建立了执法责任制考核平台,

对执法情况进行监控,对执法过错进行追究,有效地提高了执法水平。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执法工作中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发挥其在执法工作中的内部监督职能。我们还按照《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行政政执法处罚。

、强化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普遍增强。我们能积极主动地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收好税是最大的服务,执好法也是最大的服务。在此基础上,我们继续落实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的“三服务”理念。在服务经济建设上,就是要与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地税优势,运用政策、信息、管理等手段,全力支持运河古城建设、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在服务社会发展上,重点围绕全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下岗再就业、退伍军人创业、残疾人就业、帮扶弱势群体;在服务纳税人上,变监督打击型为管理服务型,解决纳税人与税务部门政策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纳税人知法、用法、守法,提供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减少纳税成本,积极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纳税人得到更多的发展实惠。今年以来,通过组织问卷调查显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的满意率达98.6%,较好地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在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中,我们一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紧密结合地税机关的实际,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治税,健全各项执法制度,大力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大力组织收入,壮大全区财力,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为建设秀美、和谐、富裕、文明的**做出地税部门的积极贡献。

第16篇:镇地税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

镇地税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

文市镇地税分局党支部现有党员四名,其中大专文化党员三名、本科文化党员一名。近年来在县局党组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部署和安排,按照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工作思路,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税收工作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为根本,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有利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使党建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活力不断增强。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思想教育,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党支部以每周二的集体学习为契机,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形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了单位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人人有学习体会。通过组织党员学习袁开政同志先进事迹及分析反面典型案例等活动;教育干部能够经受金钱关、人情关的考验,引导党员学廉洁人,做廉洁事,走廉洁路,强化公仆意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二、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和党员意识。三是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按照党员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了坚持重在培养,坚持突出重点,坚持规范程序。2011年吸收了1名同志加入党组织。

三、构筑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群众满意。完善制度,着力发扬求真务实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构建党员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在税收工作中,由党员带头着重抓好以下形象的塑造工作:

1、树立着装规范,用语文明的形象。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提倡文明用语,要求着装上岗,规定了着装纪律。逐步树立了讲文明、讲礼貌、讲风纪的良好风气。

2、树立文明执法的形象。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不简单粗暴;依法行政,不违法越权;

3、树立热情服务、办事快捷的窗口形象。设立了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实行首办责任制方便前来办事群众。

4、树立遵纪守法、纪律严明的形象

(二)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廉政勤政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实现\"和谐地税\"。争先创优,在2011年度被县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税收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双丰收\"。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17篇:永清县宣教调研法规工作汇报

永清县纪委宣教调研法规工作汇报

(2011年5月1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宣教调研法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创新三项工作,精心安排、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1、坚持虚功实做,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不断丰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形式,组织开展了三项活动、创办了三个培训班、编辑了三本书。三项活动,即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系列活动、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和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下发了《廉政准则》讲座光盘150套、“八个方面禁止52不准”室内展板260张,组织了全县股级以上党员干部1700余人的《廉政准则》知识测评考试、开展了全县范围的知识竞赛。我县经过层层把关选派的3名选手在全市竞赛中获得冠军;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远山的红叶》电视剧、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征文、演讲活动;征集书法、绘画等反腐倡廉美术书法作品70多件,廉政文艺作品15个,经遴选上报,28幅美术书法作品获市级奖项。三个培训班,即分别举办科级领导干部、执法执纪人员和农村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我们与县委党校联合已于6月上旬、10月下旬和年

1 底分别举办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执法执纪人员和农村干部培训班,318名科级干部、310名执法执级部门的中层干部、350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分别参加培训。三本书,即《永清县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条规手册》、《永清县反腐倡廉制度汇编》和《清廉》内刊。《永清县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条规手册》编辑了党中央、省市委及我县出台的涉及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25个条规和制度;《永清县反腐倡廉制度汇编》在对全县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及时废止的基础上,收集了各项规章制度68个;《清廉》内刊全年共编辑刊发24期,刊发各类文章、信息等600余篇。

2、坚持强化责任,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年初制发调研要点,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明确了任务要求,要求县纪委各室、各监察分局和各乡镇纪委结合自身职能,分别选取2—3项调研课题组织调研。县纪委建立台账,对基层确立的调研题目实行挂账式动态管理,全年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50余篇。于3月份和5月份组织了两次大规模专题调研,先后抽调28人和61人,分成若干组,就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农村集体“三资”和村务公开工作和每组一个自选课题逐村走访,进一步掌握了基层情况,夯实了工作基础,促进了农村稳定,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真实的一线资料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3、坚持突出实效,创新工作呈现亮点。按照“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的工作思路,实行年初申报立项、年中调度督导、年底综合考评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县级立项的15项创新课题均

2 有很所进展。农村干部管理1+4工作机制、“543”办案机制、案例点评制度、多方监督保证招标透明化、实行“阳光办案”、开展“双创双提”活动等均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经验材料汇编》收录我县创新经验材料4篇,永清县人事局成为全市创新经验交流会廉政文化建设观摩点。

二、2011年工作设想

2011年,在全面推进各项宣教调研任务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的思路,不断推动宣教调研工作上水平。主要抓三个方面:

1、突出三项重点。一是在宣传教育上,突出岗位教育。在深入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重点办好工程建设领域、教育卫生领导岗位和民政系统干部三个关键岗位的廉洁教育培训班。二是在调查研究上,突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在安排调研课题时,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党务公开、加强对“村官”的监督和管理、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等作为调研重点,组织好调研活动。三是在制度建设上,突出制度落实。在深入开展各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清理、健全工作基础上,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关键环节,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2、攻克一个难点。网上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一直是我县宣教调研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将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创

3 新方法,确保攻克这个工作难点。一是切实提高认识。真正把网评和信息报送工作摆上位置,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县纪委宣教室牵头抓总把关,各单位网评员和信息员任务量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定期通报考评。出台《永清县纪委网评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对机关各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各乡镇纪委以及驻县直单位纪检组的网评和信息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实行年底考评。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上级领导,对全县的网评员和信息员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交流活动,确保迅速提升业务素质。

3、打造两个亮点。今年,我们将在做好宣教调研法规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办好《清廉》内刊。作为县级廉政读物,《清廉》内刊自创刊以来,已经连续编发30余期,刊登各类文稿800余篇。《工作动态》栏目传递了上级精神,反馈了本县工作;《廉政风范》、《案例点评》、《党纪政纪知识》三个栏目对开展好“三项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经验交流》和《他山之石》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廉政文化》寓廉政教育于无形之中,反响良好。今年要继续保证方向性,增强可读性,提升影响力。二是探索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模式。我县从2010年开始大规模开展新民居建设,准备利用五年时间搞完,以多数村街并村联建为主要模式,届时将形成若干农村新型社区,目前韩村镇九兴区建成即将搬迁入住(其中三个村街首先搬入新民居)。探索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新的模式,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机制

4 和方法措施,可以为在后续建设的农村社区内开展好廉政教育提供借鉴和参考。具体是建设“三个一”,即:以“村街共建、资源共享”为目标,参照乡镇廉政教育基地的形式,建立一个农村社区廉政教育基地;结合农村社区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等特点,探索一套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农村社区聚集人口多、基础设施完善等优势,创建一个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目前,社区廉政教育基地已基本建成,搬迁入住后即可使用。

汇报完毕。

第18篇:地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汇报(上传)

税务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汇报

2006年以来,XX税务局在省局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明委和市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XX”这个共同的主题,以省先进行业测评标准为导航,立足本职,开拓思路,整体推进,巩固扩大了文明创建成果,全系统17个法人单位拥有国家级文明单位X个,省级文明单位XX个,市级文明单位X个,各基层单位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X个,省级“青年文明号”XX个,市级“青年文明号”XX个,总数量在我市各行业中名列第一。全系统先后有XX个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XX人次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保证和促进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20XX年、20XX年组织收入分别达到91.4亿元和112.89亿元,20XX年1-10月份全市已组织收入113.44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现将具体作法汇报如下:

一、抓领导,明责任,建立健全文明行业创建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协调部署创建工作。市局党组十分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计财科、机关党委(支部)负责人组成,人教部门具体抓创建工作。市局党组每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亲自分管系统和市局机关的文明创建,局党组成员,XXX副局长协管,确保工作持续连贯、有序有效。XXX局长多次对文明创建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全市税务系统正确看待以往荣誉和成绩,科学分析新一轮创建工作形势,摒弃任何懈怠、自满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抓好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并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带动系统队伍建设和税收管理,避免文明建设与税收工作“两张皮”。 二是坚持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市局XXX局长代表市局党组,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个签订了第X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责任状,市局以下各单位又逐级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状,管理上突出纳入全程目标管理,把创建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纳入评先评优机制。同时精心制订创建规划和计划,结合制定实施税务系统“十X五”发展纲要,拟定了《XX市地方税务局第X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XX”工作规划》,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三大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规划,着重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并每年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三是定期组织调研与巡查。确定人教科的科长和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文明行业创建具体工作,并将创建文明行业作为局长调研日的重要内容,规定每月第二个星期一,市局机关负责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人员应随同领导到各单位及示范窗口开展调研和巡查,及时总结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推动基层落实工作。四是增加对创建文明行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财力投入。市局逐年增加了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全市税务系统投入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经费20XX年共计399万元,20XX年共计557万元,同比增长40%,20XX年虽受总经费压缩影响,仍投入经费62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改善纳税服务配套设施和器材,同时保障兑现政策规定的对创建工作先进的物质奖励。五是完善创建管理机制。根据《XX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XX市税务系统第X届创建文明单位行业考评细则》及《XX市地方税务局“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建立了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长效机制,制定了完善的评选与考核制度,要求各单位建立创建活动工作档案,同时通过召开先进典型事迹交流座谈会及发布信息增刊,及时总结与推广各单位在创建文明行业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六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与市委文明办的联系,通过信息形式定期向市委文明办通报创建工作动态,同时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参加“政风行业直通车”等多种形式,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

二、抓教育,强素质,弘扬和谐奉献的行业风气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抓好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质的提升的重要手段,20XX以来先后开展了“素质建设年”和“基层建设年”等主题活动,围绕主题每年都制定理论学习年度计划,以抓好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为龙头,带动系统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党组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并结合形势发展,开展了“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XX精神,创一流业绩”、“学习谷文昌”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人员到第X监狱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组织了机关党团员赴漳州市毛泽东办公红楼、红军攻克漳州纪念碑等爱国主义基地接受教育熏陶,利用各种宣传文化阵地传播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激发干部学习先进创一流的意识。加强税收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实际操作能力。20XX年以来,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集训、技能竞赛、素质拓展、专题讲座和论坛XXX期,参加了全省税务系统首次“三员”统考,获得总平均成绩第三和X个单项平均成绩第二,有X位同志跻身单项前十名,成绩名列全省前茅;创造条件,为干部提高学历搭建平台,目前系统本科以人员比例达到XXXX%,大专以上人员比例达92.07%。制定《在职人员参加“三师”和各类中高级职称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截止目前,全系统共有律师X人,注册会计师X人,注册税务师XX人,为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和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是积极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加强干部队伍执法、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实践,下发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的通知》,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行业创建全过程,引导干部职工形成共识。一方面坚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和纳税服务行为,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贯彻融入其中,使之成为税务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载体,成为干部职工经常性的实践活动内容,增强思想道德建设实效;另一方面,注重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保证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以“学习十X大、争当先锋岗”为主题的谈心活动,并通过举办庆祝建党XX周年歌咏晚会、主题书画征文摄影比赛等活动,保持廉政高压,增强税务文化的吸引力凝聚力,广泛参与社会和谐建设,以各种方式培育和强化团结奉献的行业精神,持续内外和谐的良好风气。

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素质建设年”活动,努力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开展“知荣辱、树新风”的主题实践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税务新风尚。市局邀请了市委党校XXX副教授作了“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结合税务实际,因人制宜、因岗而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特别注意利用下基层的机会,深入征管一线,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倾听基层和群众的呼声,用心体察干部职工的疾苦,增进与干部职工的感情交流,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扎实开展税务和谐文化建设活动。出台了《XX市地方税务局20XX-20XX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将整体推进税务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的建设。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推进税务精神文化建设。把税务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和谐税务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丰富税务文化的内涵,努力构筑特色鲜明的税务文化,形成目标同向、工作同力、事业同心、进取同步、荣辱同责的税务文化价值观念。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系统运动会,组织一次系统文艺汇演,并利用“元旦”、“三·八”、“五·一”、“五·四”和“十·一”及各种节假日,组织开展了文艺表演、岗位练兵、登山比赛、拔河比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业务及文体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寓教于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20XX年我局以全民健身运动和迎XX为契机,举办了全市税务系统运动会,系统共有XX支代表队XXX名干部职工参与28个项目的角逐,占系统总人数的49.84%,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20XX年12月,我局举办系统第X届文艺汇演,体现我市税务文化特色的盛会。

五是合理统筹分配经费,完善各项基础设施。继续加大对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三个基地”与基层分局(所)“三室一园”等基础设施投入,扩充“三个基地”与“三室一园”内涵,为干部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活动的场所与内容,目前全市税务系统有12个单位已建成了上规模、上档次的“三个基地”,各基层分局(所)也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建设“三室一园地”,已建成荣誉室36个,文体活动室32个,学习园地86个。市局“三个基地”总面积达XXX多平方米,分为“动区、静区、展区”三个功能区,将学习培训基地、文体活动基地、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互相渗透,溶为一体,是目前全省税务系统规模最大的基地。

三、抓制度,重宣传,推动行业规范化建设 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我局非常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及管理规程的制定实施和不断完善,始终围绕构建和谐税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执法公正这个核心,抓住“治权”这个关键,认识上从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税收职能建设融合要求的高度上形成统一,工作上注重夯实基础、从源头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全面规范税收执法,做到依法征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尽责,努力构建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充分体现对纳税人根本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体现和谐征纳与和谐税收的灵魂。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在明确十年推进依法治税的主要目标、基本思路和具体内容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制度。目前主要制度有: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集体决策制度、纳税评估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依法稽查制度及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执法过错追究等管理规定,此外市局还规定每月的5日为局长接待日和信访日,市县两级班子成员定期到各办税服务窗口接受纳税人的咨询,对于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时在外网进行反馈。

不断深化阳光政务。政务公开是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的重要渠道。我局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围绕“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的思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原则,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涉及纳税人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努力提高透明度,不断巩固政务公开办事制度活动成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系统上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与完善。为提高公开效率,促进工作运转,我局还于20XX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内部政务公开网,推进公开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进程,目前运行正常,群众反映良好;同时发挥外部网站对外公开时效快、操作易、范围广、成本低的作用,使政务公开工作在电子化方面由内部向外部迈进,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系统共开展政务公开4017次,其中物品采购201次,涉及金额393.43万元;基建项目103次,涉及金额1770.33万元;评先评优XX次。

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我局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教育规划,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利用每年4月全国“税收宣传月”、每年9月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等载体和纳税人申报纳税、税务人员入企业检查评估纳税情况等日常税收征管活动, 先后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税收法制宣传主题,紧密结合“五五普法”任务,加强与传播媒体的合作,运用灵活、生动、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税法,强化诚信纳税意识,提高公众的纳税遵从度,积极营造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相适应的外部法制环境。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征集活动意见、建议,形成了一批有新意、有特色、可行性强的活动项目。如20XX年3月由我局联合市总工会、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展的“跨三省、税务干部千里宣社保;到外来员工万人学维权”税收(社保)主题宣传活动,在为期5天的行程中,由三个部门人员、“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企业”代表以及新闻媒体组成的宣传队深入武汉及其周边地区,与各地工会、劳动培训部门进行座谈,着重宣传我市社保征收情况及劳务用工环境,与来我市务工人员开展列车游园活动。20XX年4月我局与国税部门联合在举办题为“风景XX和谐税务”的税收宣传游园活动。以风景名胜区作为依托,以娱乐性、趣味性为特性,以税收法制知识的宣传为活动宣传内核,通过宣传短信、标语、对联、谜语等形式,将税法、社保、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等税收知识融入活动项目之中。20XX年4月我局举办了以“印象税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市中心客运站举行了大型税收宣传活动,同样以趣味有奖猜谜的方式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4月突出“税收·发展·民生”主题,重点抓好社保征缴、新《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和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的宣传。积极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其中市局共为各类组织和个人提供涉税信息78条(次)。

四、抓服务,促效能,不断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优化纳税服务,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纳入了依法行政的职责范畴,并作为创建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列入税务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一个传统工作重点。几年来,全市税务系统齐心协力,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内容范围,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创造优质服务品牌,得到纳税人和党政领导的普遍好评。

(一)落实优质服务规范,扩展文明礼仪服务。加强检查督促,较好地落实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等传统优质服务制度。特别是持续贯彻20XX年省局修订的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项目达85项之多,涉及办税服务前台、后台工作和征收、管理、领导审批等各个环节,几乎包含所有办税事项的量化的服务时效要求,全市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能够本着“既方便纳税人、又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的双赢理念,从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优化流程,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方式,发扬敬业奉献精神等多方面努力,不仅提供了快捷、方便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开具税单等服务,而且提供全面的高效办税服务。2008年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我局又在基层多数办税窗口开通纳税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纳税人可对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进行实时评价、即时反馈。

(二)完善便民制度,推广网络电子服务。一是推广对外服务系统,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入库的电子化一条龙服务。对外服务系统实现了网上申报、表报下载和网上报送财务数据等工作,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入库的电子化一条龙服务以及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报送财务报表等涉税数据的自动采集。至20XX年10月底全市网上申报户达2.11万户,占符合网上申报条件企业数的66.72%,加上原来实行税银一体划缴的XX万户个体户,目前七成以上纳税人足不出门即可完成申报纳税。二是完善税库行联网无纸化划缴税款等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各办税厅均安装了省局与省银联公司合作开发的自助缴税设备。完成了新版税库银横向联网衔接,实现了无纸化解缴及自动消号、入库的方法。20XX年6月份推广实施的pos机缴税项目解决了纳税人划解税款两次排队(纳税申报及银行缴款排队)的问题,也减少了缴款书的使用数量,节约了征收成本。三是拓展12366热线服务。依托电信平台设置了俗称“税务110”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包括自动语音和人工接听两大功能。通过12366热线电话和网上12366咨询,在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发挥较好作用。我局还把税收咨询服务作为办税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办税服务中心的咨询人员或实行职能科股业务骨干轮班值日办法,保证咨询质量;同时加强咨询人员培训辅导,将税收咨询服务列入办税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内容,20XX年我市12366热线共接听来电3796次,咨询满意率达99.95%。

(三)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针对少数办税服务厅暂时存在的排队现象,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解决。如首创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方式,纳税人只要在市区任一办税窗口均可办理纳税申报,同时随着网上申报、税库行横向联网、银税通刷卡缴税等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的推广,办税拥挤现象基本解决。

(四)主动服务海西经济文化发展,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XX年省局开展支持XX建设税收政策调研,并向总局争取对XX发展的税收政策优惠与支持。根据上级部署,我市税务部门先后开展了福炼一体化涉税服务助力项目建设等活动,促进各项重点项目早落实、早发展,力促重点投资项目建设,与此同时,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税务基层普遍开展了税务助推新农村建设活动。全市系统认真贯彻减免税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从税收上扶持再就业工程,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残疾人事业,扶持灾区重建工作,支持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每年还专门开展扶持下岗再就业税收工作检查。

(五)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工作继续稳步推进。继20XX年7月税收执法责任制自动化考核一期指标在我市全面运行之后,我局继续被省局指定为全省二期指标的先行推广单位,为此,我局采取各项措施,有序推进二期指标推广工作。到20XX年4月底,我局已顺利实现自动化考核第

一、二期指标在所有基层单位全面同步运行,目前14个考核指标中设定的16个监控执法过错项目已全面纳入考核,并对考核发现的执法过错给予执法责任追究,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六)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认真贯彻落实“四零”理念,主动由管理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转变,加大科技投入,打造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体系。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努力建立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服务工作考核与监督制度;二是建立效能监测点。按照省局部署建立1200个效能监测点,搭建绩效评估综合测评数据采集的主要渠道,也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发送、政策咨询解答、了解服务需求、受理投诉等服务以及进行工作效能监测、服务质量评价的互动平台。

五、抓业务,树形象,稳步提升社会综合效益

(一)呼应经济发展,组织收入有新贡献。20XX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X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我局各项收入也实现了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91.4亿元,增长20.3%,增收15.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3.2亿元,增长18.3%,增收11.3亿元,完成省局下达收入任务69.63亿元的105.2%。组织地方财政收入71.3亿元,增长18%,增收10.8亿元;20XX年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12.89亿元,年度收入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同比增收21.45亿元,增长23.5%,其中:税收收入90.47亿元,同比增收17.25亿元,增长23.6%,完成省局下达年计划82.7亿元的109.4%;20XX年1-10月份,我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13.44亿元,同比增收17.87亿元,增长18.7%,其中税收收入91.62亿元,同比增收14.75亿元,增长19.2%,完成省局下达年度计划100.4亿元的91.3%,超序时进度8个百分点。

(二)履行社会职责,积极服务“三农”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经济行政执法部门,税务部门肩负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更应当义无反顾、责无旁贷。2006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正确地把握好税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互动关系,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好组织收入、经济调节和支帮促等职能作用,在服务和促进新农村建设中有了更多作为,一是加大了政策服务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宣讲“三农”政策,进行税法宣传,认真兑现中央出台的一系统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引导农村经济走环保型、节约化道路,三是以开展“手拉手”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农民排忧解难,此外,我局还积极参加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XX至20XX年派2位干部驻村下乡,募捐资金125000元,资助农村生产,并以辋川镇挂沟帮助督导计生工作,每年拔付20000元进行帮扶。

(三)坚持“五创并举”,丰富文明创建内涵。积极深入开展争创“示范窗口”、“文明单位”、“党建创先”、“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五创并举”,利用多个创建载体平台,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推动创建深入开展,形成创建合力,增强创建实效,扩大税务的社会影响力,同时积极在内部发掘各类先进典型,树立标杆,20XX、20XX年先后两次组织评选系统“十佳”征收窗口、“十佳”分局(所)长、“十佳”岗位标兵评。开展了“学两个条例、当廉洁公仆”学习教育、课题调研、“党员奉献周”、“慰问特困党员”等系列活动,举行“牢记入党誓词”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干部职工“将永远牢记入党誓词,永远跟党走,为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信念。通过观看现场直播、召开学习会、讨论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和战斗力。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文明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三年来全系统无重大党风廉政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四)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树立良好公众形象。我局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20XX年至20XX年赈灾济困、扶持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希望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春雷计划等,累计共捐款1504900元,捐物1168件;其中帮扶贫困户102户,贫困学生128人,助残、孤寡老106人。参加志愿者活动522 人次,义务植树670人次,无偿献血605人次,献血量153400毫升,参加环境保护公益活动189人次,干部见义勇为4人次。特别是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 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累计向XX地震灾区捐款超过90万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近40万元。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

几年来,XX市地方税务局在省文明委和市委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文明委和市委文明办能继续给予更多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让我们的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19篇:地税

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中国的地方税

现行地方税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等税种。此外,还将下列税收列作地方固定收入:①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地方国营企业调节税;②石油部、电力部、石油化学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以其30%作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③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建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上述地方税的立法权限属中央,地方享有程度不同的机动权。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

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

地方税书籍

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遗产或赠予税,

16、土地增值税。地方税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税收制度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地方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组织实施地方税征收管理;编报地方税年度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报批等具体事项。

4、负责系统税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6、负责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税法宣传和税收理论研究。

7、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时,将省以下原来的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个

别地方地方税务局与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地税的税种大概有以下十几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国、地共有税种)、个人所得税(国、地共有税种)、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一般情况下按税种管理)、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一般情况下按税种管理)。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税率:3%

计税期间: 5日、10日、15日或1个月;不能固定期限的可按次。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

二、资源税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开采资源税条例规

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一.原油;二.天然气;三.煤炭;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六.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固体盐 液体盐

税率:8-30元/吨 2-15元/千立方米 0.5元/吨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注:我省石灰石2元/吨,大理石、花岗石3元/立方米) 2-30元/吨(注:我省铁矿石7元/吨) 0.4-30元/吨(注:我省①铜矿石0.9元/吨,②铅锌石1.8元/吨,③钨矿石0.3元/吨,④锡矿石0.4元/吨,⑤钼矿石0.4元/吨,⑥黄金矿石1.3元/吨.) 10-60元/吨 2-10元/吨,⑦南方海盐12元/吨

计税期间: 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不能按固定期限的,可按次。

税款申报期限: 次月10日内。

三、印花税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1.购销合同;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

的按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帐簿5元/件

13.权利、许可证照;5元/件

计税期间: 按次计税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通常在书立或领受时自行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自行贴花。

注:1.国外签订的合同,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2.经批准按月汇总缴印花税的,应于次月10日前申报纳税。

四、车船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内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一.机动车船:

1.乘人汽车

2.载货汽车(按净吨位)

3.摩托车 4.船(按净吨位)

二.非机动车船

1.车

2.船(按载重吨位)

税率:100-200元/辆、年 40元/吨、年 20-80元/辆、年

1.2-5元/吨 6-10元/辆、年 0.6-1.4元/吨

计税期间: 按年计税。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我局定为3月底前申报

五、土地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 让。

税率: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比例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40%、50%、60%。

计税期间: 通常为按次计税。经审核同意也可按期计税。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签订转让合同之日7

六、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土地拥有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税率:阜阳市0.4-3元/m2。

计税期间: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可分上、下半年两次或以年一次申报缴纳。我局定为4月、10月底前申报

七、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税率:按房屋原值的70%:1.2% 按房屋租金收入:12% 计税期间: 按年征收.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按季在

2、

5、

8、11月份缴纳;也可分上、下半年两次;我局定为按房产原值征的4月、10月底前申报,按房屋租金收入记征的于次月十日前申报。

八、企业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或者组织。

征税对象及税率: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具体包括:

1.生产、经营所得;

2.财产转让所得;

3.利息所得;

4.租赁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股息所得;

7.其他所得。

税率:基本税率33%;两档优惠税率为27%和18%,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含3万)的税率为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税率为27。

计税期间: 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注:1.年度中间开业或者合并、关闭等原因,经营期不足

12个月的,以实际营业期为一个计税年度;

2.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为一个计税年度。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规定的期限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

日内办理所得税汇缴。

九、教育费附加

纳税义务人: 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税率:4%

计税期间: 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相同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相同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义务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税额。市区7%;县城、镇5%;除此以外1% 计税期间: 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相同。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相同。

十一、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

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5%至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税率: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20% 注:其中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再加五成或十成征收

五.稿酬所得; 税率:同上,但稿酬所得减征30% 征收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税率:同上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同上

八.财产租赁所得;税率:同上

九.财产转让所得;税率:同上

十.偶然所得;税率:同上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税率:同上

计税期间:

对象一:通常按月计征.特定行业的工薪所得,实行按年计

算,分月预缴.

对象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对象三:按年计算。 注:年度内分次取得的,应按次预缴。

对象四到十一:按次缴纳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对象一:次月7日内申报纳税.

对象二: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象三:年终一次性取得的,年度终了后30日申报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的,应在每次取得后的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象四到十一:次月7日内申报纳税。 注;境外取得所得,在年度终了30日内申报纳税。

十二、营业税

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及税率:

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陆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

输、装卸搬运;税率:3%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用;

税率: 税率:3%

3.金融保险业;税率:8% 4.邮电通信业;税率:3% 5.文化体育业;税率:3%

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游戏机活动场所税率为20%,音乐茶座、台 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棋牌、游艺税率为20%

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

其他服务业;税率:5%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税率:5%

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率:5% 计税时间: 5日、10日、15日或1个月;不能固定期限的可按次。

注: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为1个季度,其他纳税人为1个月。

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第20篇:在地税文化建设阶段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地税文化建设阶段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通过地税文化建设第一阶段的工作,大家欣喜地看到,我们确定的工作思路是符合*****地税实际的,提出的口号是有利于*****地税事业发展的,既定的文化建设目标是一定能够实现的。今天这个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让同志们全面了解地税文化建设的进展情况,鼓劲加油,坚定信心,按照省局党组的部署,继续努力把地税文化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目前地税文化建设的总体评价

强力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工程,是省局党组面对新形势,结合*****地税实际,为实现****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的战略部署。目的就是通过文化熏陶、文化塑造、文化激励,提高全体干部的素质,提高地税工作水平,实现****提出的“一手抓好税收征管,一手抓好地税文化”的指示,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工作氛围,达到凝心聚力、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目的。

从前段时间我到基层一线调研,以及各方面综合反映的情况来看,地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的效果比预期的要好,形势发展比预期的要快,干部思想变化比预期的要大,各级重视程度比预期的要高。各基层单位已经将地税文化建设视为“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的一条主线。大家抢着干事、争着干事,暗下决心比、学、赶、超的劲头很大,特别是***市局的主要领导信心十足。许多部门的同志给我讲,他们已经明显地感觉到,地税文化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能够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而且已经确确实实地取得了不少成效。

刚才,****同志代表省局地税文化办汇报了1—8月份全区地税文化建设工程的开展情况,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既肯定了成绩,也寻找了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党组的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很好,很实际。文化办这一阶段的工作我比较满意,几位同志作风扎实,敢于创新,勇于突破,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目前地税文化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现象和问题,要我说,可以归纳为“四多四少,一高一低”。“四多四少“的主要表现:

一是模仿多,创新少,有些单位盲目跟风,缺乏自主创新;

二是形式的东西多,实质的内容少,更多地注重外在的、表象的载体建设、不注意与税收工作的紧密结合;

三是说教灌输的多,宣传发动的少,强调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不能千方百计发动群众,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地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四是考虑解决眼前事情的多,着眼长远战略的少,许多同志有急功近利的思想,考虑工作、

布置任务总想立竿见影、效果立显,地税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不能只顾眼前,不考虑长远,不考虑打基础的工作。

“一高一低”的主要表现,就是基层局、尤其是市局以下各单位地税文化建设的热情比较高、想的办法比较多,而我们各级机关推进文化建设的热情比较低、关注的比较少。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仍然有一些同志在等待、观望,还不太理解开展地税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上这些现象和问题,尽管有客观上的原因,但还是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且尽快加以改正。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大力提高对地税文化建设的理解和认识

(一)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地税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今年6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之后,《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了九篇评论员文章,要求全党、全国、社会各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在谈到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时,胡锦涛总书记说,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大力培育文明风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焕发广大文化工作者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使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使当代中华文化更加多姿多彩、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阐明了文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动力。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创造精神的充分发挥,国家的发展就会失去支撑,民族的振兴也就无从谈起。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不仅能推动人民文化生活的进步,更能凝聚民族精神,提升民族素质,铸就时代风尚,打造国家“软实力”。

在*****第十次党代会上,****书记作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的主题报告。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5年****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就,站在时代和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今后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陈书记的报告是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动员令和行动纲领,符合区情,振奋人心,催人奋进。陈书记在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四个*****的目标,即:努力建设幸福*****、文明*****、法治*****、平安*****。陈书记指出,要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建设文明*****。他强调,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上取得新进展”。“加强社区、农村、企业、校园文化阵地建设”。贯彻*****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

*****政府****同志对地税部门的工作也寄予了厚望。今年4月底,他对地税部门作出重要批示:地税要一手抓好税收征管,一手抓好地税文化建设。

以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党委****书记关于加强****和谐文化建设的目标,以及****对地税文化建设的批示,是我们建设地税文化、强力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总纲领。在*****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所倡导的地税文化建设,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与党中央、*****党委政府的精神、要求高度一致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担负着前所未有的重任。全体同志,要自觉地把地税文化建设工作,放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握地税文化促发展这个战略基点,把握税收工作的中心环节,不断地拿出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推出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地税文化建设工作,奋力推进****地税事业迈上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

(二)一定要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作为当前地税文化建设的重点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文化的要点在于“化”字,化入人心,广为渗透,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广大的干部职工,是地税文化建设的重点和主体,也是我们地税文化建设的依靠力量。当前,必须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职工对开展地税文化建设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大讨论、大辩论,强力提高对地税文化的认知程度。没有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参与、普遍认同和接纳,地税文化建设就失去了基础,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2007年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上上下下,热烈讨论,通过深入细致、潜移默化的学习、灌输、引导,让干部职工知道什么是地税文化、地税文化要解决什么,以及怎样融入地税文化,真正让地税文化建设理念扎根于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头脑之中,成为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动地税文化建设的精神动力。

第一,要注意发动群众的方式和方法,避免毫无生气、毫无意义的形式说教,要让干部职工乐于接受;

第二,要在地税文化的建设内容、建设载体上作重点宣讲,避免似懂非懂、无从下手的模糊认识,要让大家眼里看见,心里明白,讲得出来;

第三,要在贯彻落实已有方案的基础上,找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进行突破,避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要让大家感觉地税文化和自己息息相关,就在身边。

(三)省局机关一定要在地税文化建设工程中发挥应有的引领作用

省局机关是全区地税部门的首脑机关,在地税文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全系统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宣贯者。省局机关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地税文化建设中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动员会以来,各部门围绕地税文化建设,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举措,开展了不少文化活动,如:系统工会组织成立了“地税之声”合唱团,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编排了多首经典曲目,在*****党代会的等重要集会场合宣传了地税,展示了地税形象;计财处千方百计筹集财源,规划、建设标准化税务所5个,招标采购统配办公车辆41辆,并统一了车辆标识;纪检监察室在全系统开展了“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率先在管理文化、行为文化上谋求突破;征管处按照今年文化建设的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地税规范化税务所指导性意见》和《规范化办税厅指导意见》;人事教育处精心筹办了清华大学领导力培训班、无锡税收管理员培训班,部署税收业务技能大赛,规划指导全区地税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基地;办公室在全区地税统一了办公电话来电彩

铃,并及时和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建设了省局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法规、税政、稽查等部门也从规范执法、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法遵从度入手,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活动。还有许多工作,细细想来,和地税文化建设都有联系。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不断努力,动员大会上我曾经讲过,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省局机关要努力从自身做起,领导和带领本部门自觉融入地税文化建设工程,学文化、思文化、干文化。

第一,必须坚决克服地税文化建设是下面、是基层工作的不正确认识。文化传播的路径是自上而下的。省局机关是地税系统的“排头兵”,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省局党组决策的神经中枢。作为领导者,你们对地税文化的认知程度、实践成度至关重要,必须自觉地投入到地税文化建设工作中,倡导、计划、培育、带动地税文化建设。

第二,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地税文化建设工作的合力。各处室的负责同志,都是地税文化领导小组的成员,不能只当成员不想事,只当成员不干事。这里我想再次明确一下文化办的工作职能和定位:省局文化办是代表省局地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开展具体工作的临时办事部门,主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职能。机关各处室,都是地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门,而且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对于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都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协调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互通有无,形成合力。

第三,要在各项工作部署中自觉融入地税文化建设。前段时间,征管处制定的《规范化税务所建设指导意见》、《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税务所规范化服务意见》,以及8月24日在省局直属局召开的全区纳税评估现场观摩会,其定位,都是结合地税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大力提升。在此,我非常恳切地希望,我们机关的各级负责同志,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自觉思考地税文化,自觉实践地税文化,把地税文化建设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构筑规范高效的管理文化,促进****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同时,要统筹考虑,把握基层部门的工作特点,合理确定有关文化建设工作、活动的时间和参加人员范围,避免冲击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要集思广益,多方计算文化建设的比较成本,尤其在物质文化建设暨硬件、外在表现形式的投入上争取小投入、大产出,避免有限资金的浪费;要换位思考,真正出台和落实一些为基层减负、为纳税人服务的硬措施、真办法,避免成为费力伤“心”的形象工程。

三、关于下一阶段地税文化工作的几点要求

如何推进下一阶段的地税文化建设?在此,我提三项要求、七点希望。三项要求是:

(一)务必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将地税文化的形式与内容有机统一起来。要深刻把握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这一原则,既要分析地税文化建设和其他税收工作的区别,更要寻找它们之间的联系点和共同点,坚决防止重“单打”,轻“结合”的倾向,认认真真地把地税文化从口头、文字、会议等形式上引入到工作生活,落实到行动上。不能把地税文化片面的搞成口号化、娱乐化的工程。

第一,务必做好与征收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要将规范管理作为税收征管与地税文化融合的一条主线。各单位、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的相关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控制,建立标准化、程序化的操作规范和程序,用标准来检验和控制每一个管理环节的权力运用;要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不忽视微小的管理漏洞,不留下管理上的空当,做到执行政策精确,履行程序精

心,实施控管精准,确保税收政策不偏不倚、执行到位。

第二,务必做好与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纳税服务是地税行为文化的建设重点之一,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府信任、社会认可、纳税人满意”地税品牌的必然要求。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纳税服务领域,全面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相关制度,积极探索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第三,务必做好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深度融合。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更是我们加强地税队伍建设,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保证。我们切不可把形式上的文化载体建设功能过分夸大,以为通过一些表象的文化建设,就能立竿见影、立显成效,掩盖、或者代替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当前,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信息化的普遍应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公务员法》的实行,特别是工资套改、规范津贴补贴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直接触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干部职工的思想波动极大,价值取向功利化倾向明显。省局即将出台的《全区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细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第四,务必做好与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深度融合。地税文化建设的主旨在于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人的培训和教育是第一位的。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地税系统人事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分解省局提出的干部培训规划总体目标,制定科学的实施办法,实现人才兴税战略目标。

(二)务必要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不断创新树立地税文化品牌。

“把中央精神与*****实际结合起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开阔眼界中拓宽思路,在创新进取中破解难题,走一条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符合*****实际的路子。”这是九届*****党委执政理念的“总纲”,也是*****第十次党代会后,全区上下需要继续坚持的发展理念,也为我们在地税文化建设过程中如何创新、怎样创新和加快创新指明了方向。

****地税文化建设目前研究得还不深、不透,瓶颈问题尚未突破。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立足于本单位实际,坚决破除墨守陈规、不敢创新的思想,跳出地税搞文化,敢闯敢试,勇于竞争。要虚心学习借鉴企业文化的成功经验,尊重群众首创,有一点“闯”和“冒”的精神,注重建设与本单位税收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特色文化,切不可将“亮点”发展成了“亮片”。

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创新的意识,要有创新的胆识和气魄。会后,四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以及省局机关各处室(中心),要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及思维方式等方面抛弃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紧紧围绕地税文化建设和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主体,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从具体的实际出发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没有必要因为可能的风险、争论停滞下来,也不要囿于“上面的指示”和既定的条条框框裹足不前。要勇当改革者,敢做探索者。只要认准的事,就大胆地闯,大胆地干,“走出一条新路”。要深刻把握*****第十次党代会跨越式发展要求,把创新精神贯彻到地税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善于发现税收征管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文化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新经验,探求和把握文化建设的新趋势,使****的地税文化建设始终闪耀着创新的光芒,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的文化建设格局。

(三)务必要以更加执著的奋斗精神,坚决抓好地税文化的硬件和软件建设。目前,我们在建设地税文化时,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抓好硬件建设,即物质文化建设,包括税务门户网站建设、规范化税务所(大厅)建设,五小建设,办公条件的改善等,更要抓好软件建设,即管理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包括完善税源管理、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以及争创各级“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等。尤其是软件建设,需要逐步、长期的建设才能显出成效,所以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始终满腔热情、尽心竭力、高标准、严要求。千万不能因为软件建设成效慢、看不着,而造成软硬不

一、结构失衡。我坚信,虽然我们的地税文化建设才刚刚起步,但只要保持一颗不断进取之心,一股激情勃勃之气,就肯定会有追赶的机会、超越的机会;只要知难而进,坚定信心,就一定能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就一定能够实现地税文化建设的目标。 最后,我提七点希望,请大家认真研究、落实:

第一,加强指导,在“导”字上下功夫。指导工作包含三个层面,一是省局文化办对各局、各部门文化建设的指导,二是机关各处室对各市工作的指导,三是各市对本辖省局工作的指导。只要各个层次、各个层面都做好指导工作,大家就能够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第二,做好结合,在“合”字上下功夫。我们工作的根本职能是收好税,圆满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地税文化建设要一定要做好和税收征管的结合文章。

第三,真实有效,在“效”字上下功夫。请大家集思广益,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多做真正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工作水平的事情,少做表面文章,少做劳而无功的事。

第四,深化认识,在“深”字上下功夫。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有所引导,要让广大干部职工看到、感受到地税文化建设确确实实取得的成效,以及它所发挥出的积极作用。

第五,适度宣传,在“宣”字上下功夫。地税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一项为地税事业跨越式发展打基础的工程。要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适度的、必要的宣传。近期,省局文化办要做一些综合报道。各地也可以做这方面的工作。但要把握好“度”,就是要适度报道。

第六,抓好落实,在“实”字上下功夫。各种计划、方案、措施,不能只停留在纸上、停留在文件上,不去落实。既然有部署、有安排,就必须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省局文化办要经常下去督促、检查、指导,必要时可以进行一次督查情况通报。

第七,促进整体工作提高,在“促”字上下功夫。前面我已经讲过,地税文化的根本落脚点在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因此,省局文化办、机关各处室,以及各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在研究、深化地税文化建设时,都要把握住地税文化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使之能够促进我们的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在座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负责一个方面、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工作,肩上的担子都很重,责任都很大,如果不能把省局党组的决策贯彻好、执行好,不能把地税文化建设工程扎扎实实地搞上去,就无法向我们的广大干部职工交待,就无法向我们的上级组织和*****党委政府交代,那这个“官”当的还有什么意义!所以,我们必须要立

足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著的奋斗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敢抓敢管,找准突破口,打开新局面。我相信,只要这样去做,这样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就能真正把党组的精神贯彻到底,就能真正把地税文化建设落到实处,也就能真正实现*****党委、****书记提出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谢谢大家!

地税法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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