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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57:2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垃圾减量分类讲话稿

垃圾分类回收讲话稿

同学们:垃圾可以说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制造垃圾;随着北京市人口的不断增长,每天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据网上报道,2010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日产量已达18215吨,而目前北京的垃圾处理设施,能力还不足。我们城市人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快装不下了。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困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但丁有一句关于垃圾的名言:“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宝藏”,现代引申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的意义,简而言之,就是把放错位置的资源重新放对位置,把真正的废物和有利用价值的宝贝分开,从而实现垃圾的减量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因为纸张、塑料、金属、玻璃、废旧电器等的回收利用,我们可以少砍伐森林,少滥采矿山,再生纸、塑料转化油、再生玻璃、废旧电器分离出的金属,使大量原本成为垃圾、废物的东西,重新获得新生。

其实,垃圾分类并不神秘和复杂,做到垃圾分类也并不困难和麻烦。同学们人人都可以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大家不妨在家里做个小实验,和爸爸妈妈一起,看看家里的垃圾桶里,有多少是不必要扔还能重复利用的,或者可以捐献捐赠的,或者可以有偿提供给废品收购公司的?在学校,要注意节约使用文具,比如纸张双面使用,这和节电、节水是一样的道理;出外就餐,可以提醒爸爸妈妈适量点餐,剩菜打包,这样就可以有效减少餐厨垃圾;外出旅游,也可以自己带上洗漱用具,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为了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减量,明天我校将安排一次垃圾分类废品回收活动。

希望同学们今晚回家整理一下自己家中不用的可回收再利用的废品:如:各种废塑料,矿泉水瓶、塑料包装袋、塑料泡沫,废纸类的如不看过期的报纸,不用的废书本纸、废纸盒、玻璃瓶、金属类的易拉罐、铁皮罐头盒和牙膏皮等。以上东西明天早上上学时请同学们带到学校,上午会有废品收购公司的人员到学校进行回收,根据回收的量我们还可以相应地换取一些铅笔。

希望各班同学积极响应北京市提出的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号召,积极参与我校的垃圾分类废品回收活动,我们比一比看哪各班的同学参与人数多。明天少先队大队还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看一看我们每班有多少名同学带来了废品,参与了此次活动。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参与垃圾分类,为我们地球节约资源,为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推荐第2篇:垃圾分类减量的方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的方案

一、现状

据了解,目前XX镇在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的做法是将“干”“湿”垃圾分类处理。

(1)“湿”垃圾、其它垃圾定时定点收运。居民区生活垃圾每天上午8:00时之前,由保洁员将楼道前的干、湿垃圾桶,集中到垃圾箱房,湿垃圾和保洁员分拣出来的“其它垃圾”,由群欣公司负责清运。菜场垃圾通过目前现有的14家菜场产生的垃圾运输分类后,由金港村进行填埋生成有机肥处置。厨余垃圾由洁海环境公司上门对各个单位进行收集并运输至柘林中转站的上海夏育环境科技公司,利用高温处理装置对厨余垃圾进行灭菌消毒处理,转化为杂食性动物专用的动物蛋白饲料和生物质能源的生产原料(1吨厨余垃圾经过处理可产生0.3吨蛋白饲料,0.3吨水,剩余的近40%则为生活垃圾运至XX中转站 )。

(2)“干”垃圾定期或预约收运。对于居民产生的干垃圾,由保洁员进行二次分类,即分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玻璃、其它垃圾四大类,垃圾分类之后由物业公司根据情况通知相应处置部门来收运。

二、问题

1、垃圾增量连年增长,科学化末端处置较为缺乏。根据市容环卫所提供的数据,XX镇2013年日均生活垃圾量为281.9吨,而随着城区扩大,人口导入,垃圾每年自然增长5%,2015年预计打到10余吨。按到2015年减量20%,达到225吨的要求,垃圾实际产生量指标相差近100多吨。即将投入运行的江海村的垃圾末端处置估计每天能处置30吨的湿垃圾量,无法满足所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垃圾量。而目前我区仍实行经分拣回收后的生活垃圾通过“三站一码头”(即

1 XX中转站、柘林中转站、洪庙中转站运往青村码头),再运至南汇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2015年1月起我区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建成后将自行进行焚烧处理。

2、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淡薄,相关宣传工作未发挥成效。目前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广存在着形式化、单一化、功利化、任务化的问题,没有抓住垃圾分类减量的深层意义以及民众需求来开展。现阶段许多推广活动以做游戏、发礼品的方式来进行,但吸引到的大多是因为奖品而来,游戏过后没有实际效果,相关部门完成任务,结果却是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做无用功。2013年实施垃圾分类费用共800余万,成效不显著的同时造成资源浪费以及财政的负担。

3、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的实效性不足。政府机构首先并未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实行。以XX镇人民政府为例,各楼层垃圾为“一层一楼”的方式,仅在门卫处设有“五色分类桶”,且未真正投入使用。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前端的居民区,目前还停留在宣传倡导阶段,而目前的宣传培训方式所带来的知晓率、参与率的提高程度并不理想,各类措施一时难以改变居民长期形成的不利于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

三、建议

(一)政府带头,制定政策,依托平台教育和新媒体发挥效力 一是加快政策和实施方法的制定。虽不能立法,但仍要出台实际操作和约束机制,发挥政府的效能。

二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国企或大型企业带头进行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学习和实施。节省纸张,做到双面复印;改变底楼影印室的模式和浪费的现状;电梯口等需等候场所放置分类垃圾桶,做简洁易懂的图表上墙标示;各楼层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对市容环卫与群欣公司相关从业人员、各单位保洁人员进行培训等。

三是利用现有全民教育平台,八大类教育同时开展,覆盖各类人

2 群。

1、宣传内容与材料由全民教育办统一下发,形式自定;

2、家庭教育。据了解,区绿化市容局将垃圾分类的工作与妇联进行合作,镇妇联可牵头开展垃圾分类家庭教育;

3、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

4、来奉人员教育——农村“新村民”收取垃圾清运费试点等措施的推进;

5、职工教育——充分利用版面巡回,增设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利用职工学校平台向职工普及垃圾分类基本常识;

6、青少年教育——由团委与教管办共同指导学校进行校内教育,同时开展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参观垃圾处理公司等;

7、市民教育——利用好睦邻课堂间、睦邻角等社区资源;

8、老年教育——与老年群众文化团队相结合;

9、村民教育——结合宅基课堂进行简单的农村垃圾减量分类教育宣传如屡禁不止的桔梗焚烧等问题(农村的垃圾分类工作由区农委开展,镇农业中心也可发挥作用做好对接与传达工作)。

四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工具,在XX报、“美丽XX”官方微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垃圾分类减量的提示。

(二) 社区推进,分类试点,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

生活垃圾很大一部分来源与居民区的生活垃圾。而要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离不开居民的生活习惯的养成与素质的提高。居民素质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要以培养较高素质人群为主,更正较低层次为辅。当大多数人在遵守规则时,会倒逼剩下的人被迫接受游戏规则。目前XX镇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南亭公寓及万隆花苑,在工作开展上初有成效,却也面临诸多问题。在此,建议一是选择新住

3 宅区开展试点工作。以新住宅区代替老旧小区的原因:一是老旧小区设施等不完善,二是人群集聚效应新小区普遍年龄层更低,更容易接受垃圾分类的理念,三是新小区物业管理起点较高,更完善工作也更容易开展。以小部分带动大部分,以培养代替更正。二是发挥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效力,结合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工作,与党建重点工作居民自治以及物业联建相结合。物业与居委负责管理,居委负责宣传,有镇统一制作有实用性的宣传资料(如年历等)分发给小区居民;在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制作宣传标识,垃圾房边设置醒目提示,楼道宣传栏进行指导宣传;物业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三是做到精细分类,及时回收。从小区清运车辆同步做到分类清运与回收,再到末端处置。四是统筹管理,挖掘效能。小区内可回收垃圾由物业进行统一回收,获得的收益进入物业管理基金,同时也可避免私人回收、翻找垃圾时的二次污染(我区可回收垃圾方面工作由经委负责管理)。小区内设置的固定垃圾桶由保洁员定期清洁垃圾箱外观清理,方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也可考虑加入招商广告位。

(三) 精简支出,加强监督,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 首先,建议取消各类宣传品,所有相关垃圾减量分类的小礼品全部统一为绿色小植物或盆栽(绿化市容所能否统筹?),一方面减少财政支出,另一方面增加环保理念。各楼组长宣传带动,推动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自我监督意识,前期分类工作可利用现有的平台——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举办的“资源回收日”,在小区内设置五色垃圾桶,由居民将当天的垃圾拎至指定活动地点,共同检查自己分类的是否正确,同样给予适当的奖励(绿化、盆栽)。

其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XX社会群众活动团队进行招标。招标的若干个活动团队经培训后以志愿者的身份,分为督导组和

4 宣传组。督导组对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居民们进行宣传和监督,对保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以寻访团的形式对小区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暗访。宣传组由市容所提供材料进行相关文艺节目、互动游戏的设计。加大对保洁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考核制管理,同时通过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准确率来降低保洁员的工作强度,在此基础上由保洁员对居民分类错误的进行二次分拣。同样的,农村退养老人卫生服务工作需纳入考评机制。

(附:推荐青年论坛成员参观厨余垃圾处理企业——上海夏育环境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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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城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

城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案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发情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推荐第4篇:小学垃圾分类减量广播稿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红领巾广播稿“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类减量系列活动

播音员:

A:学会什么,都不如学会生活。生活的百科,科学的百科,你我的百科,一起享受美好生活!! A:各位同学大家好,又到了红领巾广播的时间了。我是播音员XXX。

B:我是播音员***。本期广播的主题是:xx小学“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的学习。 A:在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会产生许多垃圾,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再压缩填埋。可是,垃圾处理的费用是高昂的,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约为200至300元人民币。

B:我国废纸的回收率还很低,只有20%左右,每年高达1400万吨废纸因为和别的垃圾混在一起而不能有效回收。可另一方面,大家可能难以想象,我国每年不得不从国外进口大量废纸用于造纸。大量的塑料制品也因为没有分类收集而难以回收利用,它们如果被埋在地下,100年、200年也烂不掉,还会使土壤板结,降低土壤的肥力,甚至使土壤失去耕种的能力。

A:随着科技发展,电子产品使用量非常大,电池使用量也随之增加。废旧电池的危害性更不可估量。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内,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如果散落在农田里,植物会死去。所以,现在废旧电池都进行回收,进行特殊处理。

B:为了我们的地球,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学会给垃圾分类,学会节约资源。

A:***,你知道什么是“垃圾分类”吗?

B:我当然知道啦。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

A:没错,深圳市政府规定每周六为“资源回收日”,并规定如何将垃圾进行分类回收。

B:是的,下面让我们来给大家介绍深圳市的拉结分类回收吧——蓝色是“可回收垃圾”: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提醒大家一句:沾有油渍的纸是不可回收的,属于其他垃圾。

A:红色是“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B:灰色是“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如:尘土、烟头、破损花盆/碗碟/陶瓷制品、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饭盒、已污染纸巾、大骨头/贝壳/坚果等。

A:绿色是“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1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B: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前处置的重要环节。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如纸张、塑料、橡胶、玻璃、瓶罐、金属以及废旧家用电器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既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A:为建设绿色校园,创建节约型学校,我校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垃圾分类的工作。校园统一放置了带有明显标识的垃圾桶,以方便分类投放,希望同学们以后注意爱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 B:绿色生活方式应注意生活质量的提高,居住环境无污染,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提倡绿色消费。 (1)不喝瓶装、罐装饮料,出门时自己带杯子。 (2)适量供应食物,以减少厨余;

(3)果皮、叶子、树叶,放在大花盆里,适时作为花肥。 (4)购衣时,认真考虑用途,件数少,非至破损,继续穿用。 (5)不用纸杯和免洗餐具。

(6)用不到的东西不带回家,有人需要的东西尽量送出去。 (7)一个人只要减少不必要的消费,他就能减轻环境的一份压力。

A:绿色消费是环境保护消费,节约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如草稿纸使用双面) 绿色消费,选购环境产品(如无磷洗衣粉) 重复使用(课本回收) 回收废物循环利用(如使用再生纸) 保护野生动植物,拒用野生动物制品(如不吃青蛙)

B:校园绿色生活行为指南: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爱护环境的文明公民。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回忆,什么都不带走。 (1)节约用水——拧紧水龙头,有滴漏及时报修,一水多用,节用开水;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无磷的洗衣粉洗衣服;

(3)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关风扇、关空调,空调温度不能太低,节用电器; (4)节约用纸——多用毛巾,少用纸巾,双面书写、复印; (5)节约资源——不用一次性饭盒、筷子,不用一次性纸内裤; (6)节约粮食——吃多少就盛多少,不糟蹋、浪费粮食; (7)保持清洁卫生——不吃口香糖,不乱吐乱丢;

A:举手之劳战胜垃圾公害。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倡导同学们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建议我们的家人也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为保护环境、造福后代贡献自己的力量。垃圾分类减量,人人有责! 时间过得真快,今天的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 B: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推荐第5篇: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推荐)

×××乡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大垃圾分类的推广,普及工作力度,促进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发展,进一步改善我乡人居环境,加快“两型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及《大屯营乡城乡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

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群众知晓率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化处理行为形成率。

宣传内容:垃圾混合收运处理的弊端,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和方式,目前垃圾处理工艺和现状,

2、配套设施建设。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和压缩式垃圾站处理设施建设。

(2)沤肥池建设,镇区居民集中点沤肥池用于收集厨余菜叶、果皮等垃圾,农村居民厨余用于喂养牲畜或自建沤肥池沤肥,不

得投入垃圾池。

(3)垃圾池建设,居民每户建一个中间隔开的垃圾池,一边放可回收垃圾,另一边放不可回收垃圾。每个村建一个垃圾池, 同样分为两边放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4)由乡城管执法中队进行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配置。

3、垃圾处理方式。

(1)户分类。农户负责将本户产生的垃圾分类减量后,分别倒入相关垃圾池内。

(2)村收集。各村聘用人员对辖区内道路沿线和每户门前垃圾池内垃圾进行清理,并倾倒入指定垃圾池。

(3)镇处理。由环卫所统一将各村垃圾区进行分类清理,可回收垃圾送到废品回收公司, 不可回收垃圾送到垃圾填埋场和压缩式垃圾站。

4、经费保障。

垃圾处理经费的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后确定对门店、企业、居民收取一定的卫生费,同时由乡政府安排部分资金,并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保障垃圾处理经费。

5、考核评比。

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奖惩制度,由城管执法中队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做到每月一次调度,如实通报情况。每季一次评比,按序排出名次,对不达标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年度排名靠后的村(社区)不予评先,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

明显的村给予适当奖励。

三、垃圾减量模式

1、建筑垃圾。挖坑填池,即将炉灰、扫地土、扫院土及偶发性的拆墙、砖头瓦块等建筑垃圾直接回填到低洼处,填坑造地,硬化土路,堆制土肥,改良土壤,没有低洼地点的村,必须指定专用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可回收垃圾。包括以下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品: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以及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拆分再处理的废家电和家具等,由环卫工人分类收集出售给相关收购点。

3、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

4、可堆肥垃圾。垃圾中适宜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物质,包括剩余饭菜等易腐食物类厨余垃圾,树枝花草等可堆沤植物类垃圾等,倒入沤肥池,进行沤肥。

推荐第6篇:课题: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节能减量合理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效能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的过快导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迅速增加。日益严重的城市垃圾问题预示着传统模式(填埋和焚烧)面临极大的困难。垃圾管理模式的转变已跃然纸上,垃圾分类减量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尤其是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建议,更是体现出当下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奉贤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自2011年正式启动,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正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探索属于自己的合理模式。当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状况主要表现在:

(一) 居民源头分类参与度不高,短时间内难达到分类较高水平。居民现有生活习惯已多年养成,彻底改变居民分类意识和行为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因此目前居民源头分类仍不高。

(二) 各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不统一,效果参差不齐。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工作模式需要各部门的全力推进才能有效落实。但在实际过程中效果并不很理想,缺乏有力的管理措施和必要手段。

(三) 垃圾流转过程中收运能力稍显不足。现阶段收运作业车辆配备较少、作业量大、收运时间短、作业人员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因此缺少在源头上的确切收运数据,收运能力稍显不足。

(四) 分类减量工作投入仍显不足,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对分类收运、处置的设施设备的投入还存在一定缺口,对试点的激励、考核机制很不完善,没有长效体制。

综合各类因素目前我区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何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程,如何长效管理,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分类投放,都需要我们深入探究摸索。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以创新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未重点,继续深化推进、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减量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把握好工作重心,推进工作进展。

相关责任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十分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各相关职能条线部门对各自范畴内的工作应加强指导作用,有效形成合力,仅仅靠市容环卫部门对各镇(开发区)进行督促和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要依靠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到垃圾分门别类,什么垃圾什么去向。

(二)完善“大分流”管理措施,推进试点“小分流”进程 落实和完善好各镇(开发区)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绿色垃圾资源化场所以及工业垃圾处理点严禁垃圾混装,加大对填埋场的管理,设施配置的投入,杜绝生活垃圾混入指定垃圾填埋场所。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末端处置新出路,现阶段考虑到各镇(开发区)菜场垃圾产量较多,下一步将设想将菜场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菜场垃圾中的菜皮、果皮等分离作为厨余垃圾统一纳入到餐厨垃圾收运系统。

巩固完善好2011年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以此为基础归纳经验、总结成果,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逐步推广到全区各镇(开发区)。

(三)加强垃圾分类巡查、监督、考核机制

加大对生活垃圾流向的监管力度,定期对设置的各类垃圾填埋场进行跟踪检查,切实掌握各类垃圾流向。加大对“三站一码头”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定期复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有效落实;重点加强考核评比机制的建立完善,将各镇、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积极性不高、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纳入效能监察范围。

(四)持续财政投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完善激励制度 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集作业和管理为一体的工作,为使广大居民对分类收集方式的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就需要反复宣传、经常教育、专项运作。在这一系列环节上,都离不开经费支撑。目前二次分拣主要依靠各试点小区保洁员,要加大对各作业人员的投入,充分提高积极性,重点研究促进居民源头分类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确保垃圾分类

减量工作的实施效果。

(五)强化宣传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重点在宣传模式与方法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宣传内容上要在冲击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制作垃圾分类主题宣传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做好中小学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全区开展垃圾正确投放日活动;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机制等等,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根据市委、市府文件精神,以2011年为基础,继续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末端处置“大分流”系统,确保达到2012全年生活垃圾人均减量5%的目标要求。

(二)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同时,针对末端处置出路,对各镇(开发区)的菜场垃圾进行分类统计。将菜场垃圾中的菜皮、果皮等湿垃圾统一收运,纳入厨余垃圾末端处置系统。同时探索绿化垃圾、农业垃圾综合处置利用方法。

(三)在2011年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实施成功的基础上,以各镇(开发区)自身特点,指定各自小区,继续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扩大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范围,提高居民分类意识。预计新增8个居住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

(四)根据“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市政府实事项

目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树立“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文明理念。持续财政投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完善激励制度,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举措、新方式。

垃圾问题不是小问题,它涉及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展望未来,我区将在深化推进全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基础上,研究细化长效管理办法、规范和标准,使我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发展轨道。

推荐第7篇:垃圾减量

古寺郎中心小学 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完善校园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体系。

2、逐步实现校园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分类,无害处理。

3、努力形成全体师生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组长:高占勋 副组长:崔国轩 成员:班主任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减量分类管理。(1)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年级、食堂、实验室负责人为学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成立班级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明确班主任为班级指导员,具体负责本班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立班级

垃圾分类减量绿色小卫士队伍,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自主管理。

(3)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

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校内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1)开展“光盘行动”,值日教师、团队干部组成检查团,每日对各班午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学生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倡导学生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推广者、监督者,促使全校上下形成一种厉得节约、弘扬节俭的良好氛围。

(2)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从我做起”主题日活动,以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强化学生垃圾分类减量的意识,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开展“变废为宝”小制作展评活动。通过对一个废旧物品的回收、加工等,变废旧物品为宝,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垃圾的产生。

(4)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知识进课堂活动。要求教师将课堂知识,结合有关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减量)的教学内容和主题,传授给学生,并要求学生形成课后反思。

(5)开展以“低碳生活,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垃圾减量分类专题知识讲座。通过对垃圾减量以及垃圾分类知识的系统介绍,使学生们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有关垃圾减量分类的知识,并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

(6)开展“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减量系列活动,以《给家长的一封信》、《学生手抄报》、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带动家庭、社区关注垃圾分类减量,并积极配合,参与到学校的相关活动中,携手共建勤检节约、绿色环保的美丽家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部门、各组、班级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

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学生会每日对各班级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扩大影响。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德育处。由德育处通过升旗仪式、电视大会、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先进经验介绍,扩大影响,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推荐第8篇: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生态校园、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要求,以“科学规划、全员参与、整体推进”为工作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引导全校师生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创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整体文明水平。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完善校园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体系。

2、逐步实现校园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分类,无害处理。

3、努力形成全体师生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宏; 副组长:李瑞根、王桂霞;

组员:秦振林、各班主任、团队干部

2、健全队伍,加强分类管理

(1)成立学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组(室)、食堂、实验室负责人为学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成立班级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明确班主任为班级指导员,具体负责本班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立班级垃圾分类绿色小卫士队伍,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自主管理。

(3)规范保洁员队伍,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校园内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多途径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

通过教职工大会、专题午会、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板报、宣传栏、倡议书、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践行率。

(1)开展“光盘行动”,值日教师、团队干部组成检查团,每日对各班午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学生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倡导学生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推广者、监督者,促使全校上下形成一种厉行节约、弘扬节俭的良好氛围。

(2)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从我做起”主题队日活动,以知识竞赛、十分钟队会、签名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强化学生垃圾分类减量的意识,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开展“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减量系列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带动家庭、社区关注垃圾分类减量,并积极配合、参与学校的相关活动中,携手共建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美丽家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部门、各组(室)、各班级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求实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学校大队部行为规范日常检查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班级每日检查评比中;各部门、各组(室)、各班级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组(室)、本班级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以活动简讯的形式及时上报至学校大队部,书面稿和电子邮件均可。

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一览表

2013年5月

推荐第9篇:环保之垃圾减量分类教案

环境保护之垃圾减量分类教案

周长庚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知道如何进行废物利用,懂得垃圾分类后可以回收再利用。

2、方法与过程:

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让学生乐于参与,善于交流。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使学生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教学重点:

使学生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教学难点:

如何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拿出实际行动,主动参与环保。

二、教案背景

垃圾分类这一活动主题来自于平时的生活。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会制造出各类垃圾,有时同学们会一不注意将垃圾随手乱丢。为了能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懂得爱护周围的环境卫生,知道有很多垃圾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如果我们能把这些可回收的垃圾再利用起来,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节约资源。我设计了此次活动。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初步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从而初步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教学方法

本活动采用生动形象的多媒体课件贯穿始终,引导学生自己去观察、体验、感悟。让学生在生活中探究,在探究中发现人的生活离不开环境,优美的环境和脏乱差的环境给人的感觉迥然不同。

四、活动背景

生活垃圾的管理主要分为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四个环节。同学们每天在市区看到的清洁工人,大部分是清扫街道和收集垃圾的。清洁工人们工作的时间长,工作量也相当大,收入也不多,让一起来关注垃圾的回收利用,使学生从小养成回收垃圾保护环境的习惯。

五、学情分析

学生在课上对这部分内容已经有比较多的认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却做得不够好;要求学生调查垃圾分类,学生的积极性高,但需要走出校门调查会在行动和安全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

六、教学过程

第一部分 垃圾危害与处理

一、谈话导入新课:

我们知道每家每户每天都在产出垃圾,你知道你们家一天会产出多少垃圾?一周垃圾的种数量有多少?这节课我们再来学习《垃圾减量分类》。 (板题:垃圾减量分类) 【设计意图:了解本地区垃圾产生的情况,找出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二、联系实际,探讨垃圾的危害:

1、实际上现实生活中,我们每家每户每天都在产出垃圾,这么多垃圾,如果都随地乱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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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会怎么样呢?(课件演示:垃圾乱倒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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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看到这样的情景,你有什么感觉,想说些什么?

4、小组交流垃圾的危害

4、集体汇报垃圾的危害。(板书:垃圾的危害)

【设计意图:让学生认识乱扔垃圾是不对的行为。】

三、探讨垃圾的处理方法

1、看来,垃圾的危害可真不小,那我们如何对这些垃圾进行处理呢?能不能使垃圾减少一些,你有什么好办法呢?

2、小组交流垃圾的处理方法。

3、汇报垃圾的处理方法。

(玻璃瓶插花、硬塑料插花、易拉罐制成烟灰缸、碎布缝成口袋„„只购买所需要的东西;选购减包装的商品;拒用一次性使用的商品,选择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

4、小结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板书: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废物直接利用、回收、再利用))

5、现在我们来看垃圾回收处理流程图(课件展示垃圾回收处理流程图) 【图片展示】垃圾回收处理流程图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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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垃圾经过处理之后,变成什么了呀?(课件展示发电厂的图片:垃圾经过这样处理后残渣做成了砖块,蒸汽经过能量转换后发出了电,还产生了热能,服务于人类,没用的垃圾都变成了宝。

【设计意图:通过活动,了解垃圾的处理过程。】

第二部分 垃圾分类

过度:原来这么多垃圾我们都可以进行回收,而且还大有用处,那么要回收,必须先怎样?(分类)我们继续来学习垃圾的分类。

一、分类大练兵,让学生给所给垃圾进行分类。

1、同学们,老师这儿有许多垃圾,你能给它分分类吗?(纸、塑料瓶、易拉罐、水果皮„„)(请一位学生分类)

2、你是根据什么给垃圾分类的?

3、小结:垃圾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回收经过加工后可以再利用的,我们把它称为可回收垃圾;另一类是不可回收垃圾;还有一类是有害垃圾。(板书:垃圾分类)

4、小组讨论:哪些垃圾是可回收后再可利用的?哪些垃圾是不可回收的?哪些垃圾是有害的?(请同学小组讨论:)

5、学生汇报。

【图片展示】可回收、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的图片

【设计意图:通过观看短片,了解到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可以让学生正确区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类型。】

二、探讨电池的危害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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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电池,(出示电池实物)确实,它和我们的生活关系非常密切,别看它这么小,用处可大了,如果电能消耗完了,扔掉的话,你知道危害有多大呢?

2、学生汇报。

3、举例说明电池的危害:听了这些数字,你有什么想说的?应该怎样做?(板书:回收,变废为宝)

4、看来,废电池放对地方就是资源,放错地方就是垃圾。怪不得有人称: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课件展示:放对位置的垃圾用处大 。)

【设计意图:通过学生的变废为宝,让学生保护环境。】

三、垃圾分类图标设计大比聘

1、我们已经知道垃圾大致分为三类,如果我们要把 “垃圾宝宝”送回“家”,那么你怎样帮它们设计“家”的标志呢?请同学们设计最有创意的垃圾分类图标。

2、展示同学设计有创意的垃圾分类图标。

3、老师收集了一些垃圾分类图标请同学们欣赏(课件演示垃圾分类图标:) 【图片展示】垃圾分类的图标

【设计意图:通过垃圾分类图标设计大比聘,培养学生热爱社区、热爱生活的情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第三部分 环保宣传大行动

一、小组讨论:

1、同学们已经知道了垃圾该如何进行分类,那么我们不能光说不做,你能为家庭或学校的垃圾处理做些什么吗?(学生组内交流,)

2、全班汇报:

3、总结:同学们,你们的想法真好,希望大家拿出实际行动来,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不乱扔垃圾做起,人人争当“环保小卫士”

二、小实践:

以小组为单位,组织一次清除校园垃圾,保护环境的大行动,为校园生活作贡献。

【设计意图:通过这次清除校园垃圾,保护环境的活动,提高学生的动手创造能力,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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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板书设计 垃圾分类

垃圾的危害

侵占耕地;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危害健康;破坏风景;

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

1、废物直接利用

2、回收,变废为宝

3、再利用

垃圾分类

1、可回收垃圾

2、不可回收垃圾

3、有害垃圾

八、教学反思

通过这次活动,让学生了解垃圾的产生过程,以及给生活环境造成的危害,能运用自身掌握的知识,给垃圾进行分类并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去。激发学生爱护自身生活环境的情感,养成自觉讲究卫生,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自觉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生活习惯。通过这次活动,提高学生的动手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成为这个时代出色的小主人。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懂得地球只有一个,是我们的“大家庭”,时刻要求我们大家都应该爱护她,成为一名出色的小环保卫士。当然,在这次活动中,我认为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关注垃圾的回收与再利用问题方面应发散学生的想象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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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丽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

丽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

调研报告

根据省农办工作部署,二月底以来,我市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集中调研,调研主要在三个层面展开。一是配合并参与省农办到我市的调研,二是市农办分三组就9个县(市、区)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情况、处理模式、设施布点位置、群众参与等情况深入开展调研,三是各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到本地各乡镇调研。现就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相关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我市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深入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的重要载体,作为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农村垃圾革命,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抓手来抓。一是分类减量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4年以来,我市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按照户分、村收、有效处理的运作模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三年来已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村430个,其中开展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村45个[2014年4个、2015年11个,2016年30个(其中省级22个、市级8个)]。新增机械成肥处理终端设施38台,农户垃圾桶167745个、公共垃圾桶20413个,垃圾清运车701辆等处理设施。二是乡村洁净度大幅提高。以“双清”专项行动、六边三化三美等工作为契机,全域开展“洁净乡村”建设,推进垃圾集中收集

1 有效处理,2016年全市农村人均保洁经费达到67元/年.人,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村庄洁净度显著提高。

1.组织机构和考核体系情况。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其中莲都区等4个县区机构设在建设或环保部门)。为更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将该项工作分别纳入对县的年度综合考核范畴(新农村建设考核、农村发展六大行动计划考核)。对农村发展六大行动计划考核合格的县给予100万资金奖补。

2.政策文件制定情况。201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村整建办„2016‟9号),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覆盖率每年递增15%以上,至2020年,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覆盖全市75%以上建制村。各县(市、区)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遂昌县还完成了以垵口乡为模板的农村垃圾分类标准化体系建设,出台了全省首个农村垃圾分类地方性标准。

3.终端处理模式情况。目前的430个分类村,主要采用机器快速成肥处理模式、太阳能沤肥处理、焚烧处理、还山还田等处理模式,其中机器快速成肥处理模式38个村,占8.8%,太阳能沤肥处理52个村,占12.1%;焚烧处理39个村,占9%;填埋处理56个村,占13%;发电处理43个村,占10%;还山还田等其它处理200个村,占46.5%。

2 4.项目村选点情况。我市试点项目围绕中心村、精品村、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及村干部战斗力强的村开展,确保能有效实现垃圾分类,有一定数量的厨余垃圾,保证机械成肥处理终端设施的正常运行。我市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选址上,43%的项目村在现有垃圾中转站和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扩建或改建,既可有效减少并降低建设成本,亦弥补了因为土地政策调整不到位的困扰和瓶颈制约。

5.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据统计,2016年我市共投入垃圾分类4055万元,人均投入达133元,基本用于机器设备场地建设、分类垃圾筒及清运车的购买,而对于运维资金和分捡员工资没有保障。

6.问卷调查统计情况。通过对全市9个县(市、区)问卷调查后汇总统计,村内开展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写进村规民约、分类投放垃圾桶设置、分类运输、保洁员配备(每村1-3人)情况不容乐观;赞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收费的占74%;垃圾定时收集占75%,垃圾定时投放的占25%。

二、存在问题和短板

1.省级试点村建设周期太短,时间不够。按照规范的程序,项目前期(依次要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发改立项批复、编制预算、财审、招标等阶段)包括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历时8个月左右,如遇农用地调整的时间则更长,我省2月份下达计划,要求8月份完成,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难度

3 较大。村内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的形成也需要一定时间来养成。

2.建设和运维资金压力太大,保障不力。我市各县(市、区)经济普遍落后,许多县都是运用省里特扶资金基本保证垃圾集中有效处理,对于垃圾分类基本上没有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乡镇(街道)均未有能力配套资金,村级集体又大都薄弱,肥料产出后的效益也不明显。初步测算,省级试点村村均建设资金约需60万元:按照每户配1对户内分类筒(70元/只)、每10户配1对户外分类筒(150元/只)、1辆分类垃圾车(2.6万/辆)的要求垃圾分类村村均一次性投入资金10万元。另外,堆肥机器运行成本较高,500公斤日处理能力厨余设备用电60度/天,一般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目前我省电网收费电度电价为0.8996元,每天54元/天,每年约2万元。加上污水处理费用、人工工资等每年运行成本约5万元,靠村集体收入难以维持。省里每村补助30万元资金只能专项用于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生物堆肥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而场地征用、处理站建设等需大笔地方资金配套。

3.机械成肥处理设施标准太少,故障不断。垃圾分类终端设施参差不齐,无统一标准,机械成肥处理终端设施缺乏国家生产标准,机器功能由各生产企业自圆其说(比如,有些正常招来的机器虽然有破碎功能,但是连大一点的萝卜都破碎不了);政府采购招标缺少该领域专家,大部分采用“以价定标”的方式。目前我市的机械化处理终端,故障率高,售后服务不及时。太阳能堆肥房操作不便,村民接受度低。

4 4.地方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群众参与意识不强。各地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在人员配备、财政投入上不足。特别是当前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尚真正展开,农村垃圾分类走在前列,农村垃圾分类后运往城市统一处理,而城市对分类处置的设备、建设都没有到位。近年来,农村环境日益改善,离不开检查督查力度大、资金投入力度大等外力作用,同时离不开农户卫生意识增强、居住环境改善等内因。但是垃圾分类对于农村是个新概念,参与意识不强主要原因有:一是目前农户普遍对垃圾分类意义,垃圾分类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垃圾分类投放等认识不够;二是垃圾分类相对繁琐,一时难以改变习惯;三是垃圾分类终端不完善,存在农户做好了源头分类,而保洁员不分类收运,打击分类积极性。

5.机械成肥处理设施效率太低,闲置严重。可成肥垃圾太少,主要原因是村庄人数太少(丽水山区外出人数太多,许多村庄成为空心村),设施共享率低。如很多行政村常住人口不到10人,同时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村家庭的餐厨垃圾基本没有(少量的也基本用于家禽家畜的饲养);从景宁县的全县垃圾量来看,农村家庭只有城镇家庭的四分之一(人均只有0.3公斤,而且是包括所有集中清运的垃圾)。同时,由于分类不彻底,设备损坏得不到及时维修等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效率低下。

6.垃圾回收管理体系运转不畅,减量不够。在具体的垃圾分类处理实施过程中,可回收垃圾分开后没去处(回收企业成本原

5 因不愿收购),许多垃圾最终回到填埋场,同时像垃圾超市等创新的回收模式,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特别是一此农药包装袋、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无处可去。

三、下步思考和建议

(一)注重因地制宜,充分整合资源。垃圾治理工作要着眼于全面、城乡统筹推进,要设计好每一环节,全民发动、循序渐进。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台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的实施意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建设”的原则,采取多种治理模式开展分类治理。丽水是欠发达地区,地域广阔,面积占全省的1/6,人口约占全省的1/25,应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现有处理设施情况因村制宜地选取分类减量模式。如,人口密集度高、可堆肥垃圾量多的地区,可采用机械成肥处理设施或灭菌焚烧处理;交通不便和偏远山村采用太阳能沤肥、就地还山还田堆肥处理等建设成本少、运行成本较低的处理技术。同时要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城乡已建的焚烧发电厂、餐厨处理中心等县域集中处理的设施,不盲目新建,造成资金和设备上的浪费。建议省里在试点村任务分配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上报任务数,合理适时的部署安排建设。

(二)简化审批程序,延长项目周期。开启绿色审批通道助推项目落地实施,参照畜禽养殖治理的审批手续,列为省长督办项目,边审批、边实施。以省下达建设计划文件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试点村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由各地发改联合

6 下达投资计划,不再发改批复立项。建议项目周期调整至1年半或2年,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扩大补助范围,实现精准扶持。一是要分档补助。考虑到我市经济状况,参考农村生活污水的分档补助方式,实行分类分档差别补助的方式,加强对我市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补助力度。二是要扩大扶持范围。不管采取何种治理模式,只要通过治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村,对处理站点都给予一定的补助。对沼气厌氧处理、就地堆肥处理、灭菌焚烧的试点村也给予一定补助。三是对分类设施补助。对配备配足了垃圾筒和垃圾车,建立分类工作机制和分类运行正常的村,给予每村一次性的设施补助。

(四)加强业务指导,强化依法治理。一是统一招投标。建议省里对机械成肥处理设备供应商进行统一招标,确定若干家供应商入围供各县(市、区)选择。二是成立机器堆肥验收专家库。指导我们对机械成肥处理设备的验收。如,龙泉市竹垟乡今年的机械成肥处理设备,目前还没有肥料生产出来,只有水排出来,因此我们不能确定机器是否符合要求,无法进行验收。三是强化依法治理。省政府拟今年7月出台的《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对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餐厨垃圾的依法投放、收运、处置进行了明确,对违反规定的将根据情节严重处以罚款。建议省里依规扩大其他区域的餐厨垃圾处置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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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第11篇:垃圾分类工作汇报

武汉市十一初级中学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我国668座城市,2/3被垃圾环带包围。这些垃圾埋不胜埋,烧不胜烧,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危害。

一、作为武汉市垃圾分类试点学校,我校专门成立专班。组长:曾庆九 武万忠

副组长:黄红兵 饶宇东 雷俊生

宣传、检查、执行组组长:方红平陈曦 宣传组成员:徐妮 张晓红

检查组成员:陈军 陈彬 徐妮 张晓红

执行组成员:陈光萍 孔庆娟 郝凤琴 任静

二、宣传垃圾分类常识

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土地,严重地污染环境。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变废为宝:我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30亿个,方便面碗5—6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3—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无铅汽油和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垃圾分类知识:

1、不可回收垃圾。多是一些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剩饭、花草树叶等。

2、生活中可回收资源主要有:

(1)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4)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

3、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三、我校垃圾分类收集成果

1、校园垃圾分类办法:根据校园垃圾的特点,把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罐头盒、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是指瓜果皮核、杂草、树叶、尘土、纸巾等。校园垃圾箱分类:可回收垃圾箱、不可回收垃圾箱。

2、校园垃圾收集办法:

⑴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可回收垃圾收集房。 ⑵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室外垃圾箱中。 ⑶垃圾袋可循环使用,不提倡垃圾袋装。 ⑷办公室生活垃圾做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⑸办公和教学废旧纸品作可回收垃圾,由总务处集中处理。

3、校园垃圾处理办法

(1)每天由环保部门清洁工到学校清运不可回收垃圾。 (2)可回收垃圾由班级月底出售,收入费用全部存入班级“爱心基金”,用于各班环境布置或爱心活动。

武汉市十一初级中学科技工作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12篇: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演讲稿

2016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演讲稿

2016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演讲稿(一)第一位踏上月亮的宇航员俯瞰地球时曾感慨:多么美丽,可爱的星球啊!地球,是我们美丽的家园。而校园,则是我们成长的沃土。优美和谐的环境为我们的学习营造惬意的氛围,为我们的成长带来身心的愉悦。校园需要爱护,环境需要保护,地球需要呵护。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各类废弃物和垃圾混装投放于垃圾收集点,这种方法虽然便于垃圾的集聚清理,但具有可利用价值的物品却难以回收。生活垃圾其实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解决之道在于通过垃圾分类,实现循环利用,从而减少垃圾量。也就是说,垃圾减量,进行分类是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建设绿色校园,创建节约型学校,我校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垃圾分类的工作。无论是校园、教室还是办公室都统一放置了带有明显标识的垃圾桶,以方便分类投放。学校食堂内放置了白色桶,用于收纳剩饭、剩菜,专门处理厨余垃圾,使之变废为宝。同学们,为了我们美丽的校园,“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认识和行动。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1.树立环保的健康生活理念,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习惯。比如,看见校园里的一片纸就随手捡起来放到可回收箱内;水果吃干净后,再丢弃果核;一张打草纸要用完正反两面,不要写几行字就丢掉;尽量使用钢笔,不使用一次性笔芯、笔囊;回收奶袋的黑色塑料袋可重复使用,每次装满后再投入回收箱;2.积极学习和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按照标准和规范,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你们知道吗?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牛奶袋、金属、玻璃、织物等;而不可回收垃圾包括食物残渣、瓜皮果壳、尘土、卫生废纸等;有害垃圾包括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池等。也许大家觉得垃圾分类有些麻烦,但是,可回收垃圾却能积少成多。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我们的举手之劳,就悄然为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垃圾的减量做出了很大贡献。3.节约粮食,减少餐厅垃圾、杜绝浪费。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无论我们是在校园,还是在家里,或在公共场所,让我们的举手之劳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让我们行动起来,小手拉大手,用行动感召我们的家人、友人、周围的人参与垃圾分类,参与环保事业!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让我们为建设绿色校园、节约型学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016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演讲稿(二)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然而随着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带来的就是垃圾量的激增,环境越来越变得恶劣。据报道,现在广州每天排放的生活垃圾可达到1.78万吨,它相当于4450头成年大象的重量,更为可怕的是广州的垃圾年排放量还以5%到10%的速度增长。根据专家的估计,如果保持目前广州城市的垃圾终端处理能力,最多持续到xxxx年,广州将会面临被垃圾包围城市的情景。填埋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大约是200元至300元人民币,再加上需要越来越多的填埋场地,这些成本负担将会是惊人的。另外,被废弃的垃圾填埋场不复为耕地,也无法建成生活小区。而采取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投资巨大,还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一直以来在广州就被讨论和争议得沸沸扬扬的垃圾焚烧场地的选择,已经过去快两年了还不能定出,这就足以证明这种处理方式背后的难题。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垃圾,都是对地球资源无谓的浪费,我们不断地把有限的资源变成垃圾,又把他们埋掉或烧掉,我们未来将在哪里生存?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不是的,垃圾分类就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垃圾分类就是在产生垃圾的源头将它们分类投放,把有用的物资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避免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环境污染,节省土地资源。今年xx月xx日,XX市出台实施了国内首部垃圾分类规章――《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从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都要实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为4类,包括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分类对于自古以来就勤俭持家的中国人并不陌生,近的来说,在新中国成立初的五xx年代,就有轰轰烈烈的回收废品的情景:牙膏皮攒起来回收,橘子皮用来制药,生物垃圾用来做堆肥,废布头、墨水瓶等等都能得到再利用。分类后的垃圾,既避免了垃圾公害,又为工农业提供了原料。当前,垃圾回收也作为一种产业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了迅速发展。以美国三个城市巴尔的摩、华盛顿和里奇蒙为例,过去回收垃圾每处理1吨需要花40美圆,分类处理以后,这些回收的 2016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演讲稿(一)第一位踏上月亮的宇航员俯瞰地球时曾感慨:多么美丽,可爱的星球啊!地球,是我们美丽的家园。而校园,则是我们成长的沃土。优美和谐的环境为我们的学习营造惬意的氛围,为我们的成长带来身心的愉悦。校园需要爱护,环境需要保护,地球需要呵护。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各类废弃物和垃圾混装投放于垃圾收集点,这种方法虽然便于垃圾的集聚清理,但具有可利用价值的物品却难以回收。生活垃圾其实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解决之道在于通过垃圾分类,实现循环利用,从而减少垃圾量。也就是说,垃圾减量,进行分类是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建设绿色校园,创建节约型学校,我校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垃圾分类的工作。无论是校园、教室还是办公室都统一放置了带有明显标识的垃圾桶,以方便分类投放。学校食堂内放置了白色桶,用于收纳剩饭、剩菜,专门处理厨余垃圾,使之变废为宝。同学们,为了我们美丽的校园,“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认识和行动。在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1.树立环保的健康生活理念,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习惯。比如,看见校园里的一片纸就随手捡起来放到可回收箱内;水果吃干净后,再丢弃果核;一张打草纸要用完正反两面,不要写几行字就丢掉;尽量使用钢笔,不使用一次性笔芯、笔囊;回收奶袋的黑色塑料袋可重复使用,每次装满后再投入回收箱;2.积极学习和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按照标准和规范,自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你们知道吗?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牛奶袋、金属、玻璃、织物等;而不可回收垃圾包括食物残渣、瓜皮果壳、尘土、卫生废纸等;有害垃圾包括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池等。也许大家觉得垃圾分类有些麻烦,但是,可回收垃圾却能积少成多。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我们的举手之劳,就悄然为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垃圾的减量做出了很大贡献。3.节约粮食,减少餐厅垃圾、杜绝浪费。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无论我们是在校园,还是在家里,或在公共场所,让我们的举手之劳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让我们行动起来,小手拉大手,用行动感召我们的家人、友人、周围的人参与垃圾分类,参与环保事业!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让我们为建设绿色校园、节约型学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016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演讲稿(二)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然而随着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带来的就是垃圾量的激增,环境越来越变得恶劣。据报道,现在广州每天排放的生活垃圾可达到1.78万吨,它相当于4450头成年大象的重量,更为可怕的是广州的垃圾年排放量还以5%到10%的速度增长。根据专家的估计,如果保持目前广州城市的垃圾终端处理能力,最多持续到xxxx年,广州将会面临被垃圾包围城市的情景。填埋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大约是200元至300元人民币,再加上需要越来越多的填埋场地,这些成本负担将会是惊人的。另外,被废弃的垃圾填埋场不复为耕地,也无法建成生活小区。而采取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投资巨大,还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一直以来在广州就被讨论和争议得沸沸扬扬的垃圾焚烧场地的选择,已经过去快两年了还不能定出,这就足以证明这种处理方式背后的难题。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垃圾,都是对地球资源无谓的浪费,我们不断地把有限的资源变成垃圾,又把他们埋掉或烧掉,我们未来将在哪里生存?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不是的,垃圾分类就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垃圾分类就是在产生垃圾的源头将它们分类投放,把有用的物资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避免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环境污染,节省土地资源。今年xx月xx日,XX市出台实施了国内首部垃圾分类规章――《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从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都要实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为4类,包括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分类对于自古以来就勤俭持家的中国人并不陌生,近的来说,在新中国成立初的五xx年代,就有轰轰烈烈的回收废品的情景:牙膏皮攒起来回收,橘子皮用来制药,生物垃圾用来做堆肥,废布头、墨水瓶等等都能得到再利用。分类后的垃圾,既避免了垃圾公害,又为工农业提供了原料。当前,垃圾回收也作为一种产业在许多发达国家得到了迅速发展。以美国三个城市巴尔的摩、华盛顿和里奇蒙为例,过去回收垃圾每处理1吨需要花40美圆,分类处理以后,这些回收的

垃圾在xxxx年就创造了5100个就业机会。虽然这三个城市都只是美国很小的一个地区,但其垃圾回收不仅节约了处理垃圾的费用,而且创造了5亿美圆的财富。垃圾分类正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但是在这方面曾经世界领先的中国,这个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却离我们渐行渐远。有人说,“别国向我们学会了捡,中国却从人家那里学会了扔。”这正是我们现实的写照。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人们的生活好了起来,我们便不再吝啬卖破烂换回的那几毛钱,宁可把它们当垃圾扔掉。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那一座座的垃圾山不都是我们一家一户亲手堆起来的吗?我们又是垃圾的受害者,那些垃圾山吞噬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后果是要我们和我们的后代来承受吗?应该是时候让我们来做改变了!我们应是垃圾公害的治理者,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垃圾分类来战胜垃圾公害。垃圾分类创造的是一个无垃圾的社会,一个使资源循环再生的社会,而这一切只需要我们的举手之劳。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作为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关系到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的息息相关的大事,需要我们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注意环境保护就是关心我们的地球,拯救我们人类。中大附中在环保意识、环保行动方面一直都做得比较好。现在我们本地政府已经以法规的形式来推行垃圾分类,这给了我们一个继续做好环保的最好的理由。当绿色在地球上一点点消失,当垃圾逐渐侵占我们的家园,别在声声叹息中让幸福走远,让我们快快行动起来!为此,我向广大同学发出倡议: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今天起开始! 谢谢大家!

第13篇: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2014年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区域的生活垃圾投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区域,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分步推进办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基本原则)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回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区县政府和乡镇、街道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六条(联席会议制度)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目标编制)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包括市、区(县)生活垃圾处置总量控制指标和分类投放实施区域推进指标等内容。

第八条(垃圾产生者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九条(清洁生产)

本市鼓励研发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取改善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包装物减量)

本市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商品包装物减量的有关规定,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一条(果蔬菜皮减量)

本市大型果蔬集贸市场应当实行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标准化菜场实行净菜上市。第十二条(低碳消费)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

本市旅馆、餐饮等经营单位应当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餐饮经营单位还应当提示并指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第十三条(绿色办公)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实行绿色办公。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物品。

第十四条(配套政策和标准)

市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质量技监、商务、旅游、农业、机关事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性文件和标准。第十五条(投诉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章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要求

第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等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且应当专门处置的废镍镉电池、废药品等废弃物;

(三)湿垃圾,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及投放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其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公共服务单位为责任人。

(二)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三)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四)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由业主整幢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使用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责任人。

第十八条(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承担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二)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垃圾箱房或者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

(三)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在必要时,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

住房保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应当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评级。

第十九条(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一)住宅小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少的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可以按照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减少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

本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步骤,细化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第二十条(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应当包括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色、标识以及设置要求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分类投放要求)

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投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细化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细化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规范内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纳入管理规约。第二十二条(报告和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未达到要求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接到有关情况报告后,应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改进,并可以根据改进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第三章分类减量的促进措施

第二十三条(鼓励参与)

本市鼓励通过社会化方式,促进与激励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宣传动员)

绿化市容、环保、商务、旅游、文广影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应当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和实践等活动。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进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二十五条(购买服务及示范指导)

区(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导活动。

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示范指导员,指导居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投放生活垃圾。第二十六条(行业协会工作)

本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连锁经营协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本行业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引导、督促会员单位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分类计量和统计)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称重工作制度,逐步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实行重量统计。第二十八条(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生活垃圾处置导出区(县)应当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县)支付环境补偿资金。重量统计信息作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精神文明创建评选)

本市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城区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标准中,应当包含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情况。

第三十条(绩效考核)

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情况,应当纳入区(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第三十一条(信息系统)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信息系统,用于记录、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信息,并逐步与商务、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单位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管理等职责;

(二)未依法处理发现或者告知、投诉、举报的生活垃圾违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单独投放收集的生活垃圾)

本市生活垃圾中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居民装修垃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生活垃圾,法律、法规、规章有单独投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分类收运处置)

对于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三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垃圾分类、减量环保、低碳生活

垃圾分类、减量环保、低碳生活

——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来,我们身边的环境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不知你们有没有注意,现在城市居民的家庭每天都会产生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现在城市科技的发达每天都会涌出的废气污水越来越多;现在城市生活的快捷每天都会堆积的白色垃圾越来越多。这些环境每天都在自己的身边转来转去,难道我们不应该尽自己的责任去保护她吗?

据说,目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与发展,大量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的排出,导致全球气温升高、气候发生变化,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可见,城市的污染对地球已有严重的危害,处在如此环境中的我们觉悟了: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即使得到了改善,但我们依然要保持这样的佳绩,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科技的发达,城市生活的方便,身边的垃圾必然日益增加。

在此时此刻,我们就要有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理念:垃圾分类、减量环保、低碳生活,从自己的日常生活做起。当然,生活垃圾在环境中还是个相当严重的问题。首先要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第一步是家庭,不要以“垃圾扔在自家垃圾桶就行了。”的想法去处理垃圾分类的问题。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放在适合的地方,各家各户在扔掉垃圾时,社区已率先设立了分类垃圾桶,按分类扔进不同的垃圾桶。如塑料瓶、盒子,这些可以回收变卖,挑好整理好,其次是尽可能地减少垃圾的产生数量。自己家里的妈妈、奶奶去菜市场,手里会提着一个环保袋吗?平日去买菜,少用一个塑料袋,多用一次环保袋,从而减少一份“白色垃圾”。出外,多乘公共交通,欣赏更多的城市风景,少驾私家车,减少二氧化碳的骚扰。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二

选一,你会选择什么?

我们身边的环境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不要以为垃圾分类、减量环保、低碳生活是很麻烦的事,只要你不在大街上乱扔垃圾、乱吐痰、多用环保袋,那么此时的你已经为环境做了每个公民应尽的一份环保义务。这些事情不要不屑,你在大街上把地上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大家会向你投来赞扬与欣赏的眼光,而那些认为你的做法很假的人,是因为他们嫉妒。不能因善小而不为,更不能因穷富而不为。低碳、环保、等理念,几乎人人皆知,但不能只挂在嘴上。垃圾分类、减量环保、低碳生活,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尽自己一份力,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第15篇:厦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努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与清洁直运相结合,垃圾前端、中端、末端处置一体化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网格化收集机制,促进我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共同缔造”理念,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智慧监管,探- 2

化利用率达70%以上(含再生资源回收、焚烧、生物处理等方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设部门要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建成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投放、收运、处理体系;环保部门要推动建立工业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理体系;市容环卫部门、园林绿化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餐厨垃圾和绿化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四)工作安排

2016年6月前,市、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部署;2016年7月至2016年底,宣传、教育等部门组织以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垃圾不落地、生态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设计规划,推动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市、区分层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2月,思明区、湖里区各规划建成3条,集美区、海沧区各规划建成2条,同安区、翔安区各规划建成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开展示范线路上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工作试点,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积累经验;2018年1月开始,全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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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各区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餐厨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区政府牵头,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1.分类规定。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市统一组织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袋选型招标,各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 6

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回收物自行处理;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可回收物由各区自行处理;全市的有害垃圾由各区、各单位自行转运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逐步建立起以清洁直运为主的收运模式。

市环卫处于2016年6月底前制定《厦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方案》,各区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配置设施设备,于2017年底建成分类直运体系。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区环卫部门

2.实行分类收运。由市统一组织垃圾转运车辆选型招标,各区按需组织采购,并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区环卫部门

3.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 8

焚烧发电厂建设。同步提升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东、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其他垃圾全部焚烧处理。

5.与生活垃圾相关的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要做到分类处理。

(1)餐厨垃圾处理。全市餐饮区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各区负责收集运送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根据餐厨垃圾处理需求,视情开展餐厨垃圾处理后续项目建设(具体按市餐厨垃圾收运方案执行)。

(2)大件垃圾处理。2016年底,各区结合压缩中转站建设分别建成一座大件垃圾处理厂,负责本区居民家庭沙发、厨柜、床铺等大件垃圾的处理。依托大件垃圾处理厂逐步建立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完善二手货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3)绿化垃圾处理。市、区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我市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绿化垃圾,力争做到绿化垃圾源头处理,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市政集团

三、宣传教育

- 10

(三)组织专项培训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2016年下半年组织一次,今后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问题,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难点问题研究;各区负责组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骨干操作培训,传达贯彻市级培训精神,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具体分析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区环卫部门

(四)加强基地建设

统筹社会资源,建设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利用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等环境教育专题讲座,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氛围。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市政园林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 12

立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审批要求、奖励标准和比例等经济手段,充分调动各基层落实该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区财政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区环卫部门

(三)提升科技水平

在智慧城市、智慧市政的大框架下, 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建立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控体系,实行精准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市、区环卫部门

(四)健全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政策支撑。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强化监督考评

各级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国文明城区、卫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考评内容,纳入市对各- 14

第16篇:中学垃圾分类工作汇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我国668座城市,2/3被垃圾环带包围。这些垃圾埋不胜埋,烧不胜烧,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危害。

一、作为武汉市垃圾分类试点学校,我校专门成立专班。

组长:黄建新 张闯胜

副组长:黄红兵 饶宇东 雷俊生

宣传、检查、执行组组长:方红平陈曦

宣传组成员:徐妮 张晓红

检查组成员:陈军 陈彬 徐妮 张晓红

执行组成员:陈光萍 孔庆娟 郝凤琴 任静

二、宣传垃圾分类常识

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土地,严重地污染环境。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变废为宝:我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30亿个,方便面碗5—6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3—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无铅汽油和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垃圾分类知识:

1、不可回收垃圾。多是一些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剩饭、花草树叶等。

2、生活中可回收资源主要有:

(1)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4)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

3、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三、我校垃圾分类收集成果

1、校园垃圾分类办法:根据校园垃圾的特点,把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罐头盒、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是指瓜果皮核、杂草、树叶、尘土、纸巾等。校园垃圾箱分类:可回收垃圾箱、不可回收垃圾箱。

2、校园垃圾收集办法:

⑴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可回收垃圾收集房。

⑵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到室外垃圾箱中。

⑶垃圾袋可循环使用,不提倡垃圾袋装。

⑷办公室生活垃圾做不可回收垃圾处理。

⑸办公和教学废旧纸品作可回收垃圾,由总务处集中处理。

3、校园垃圾处理办法

(1)每天由环保部门清洁工到学校清运不可回收垃圾。

(2)可回收垃圾由班级月底出售,收入费用全部存入班级“爱心基金”,用于各班环境布置或爱心活动。

第17篇: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草案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减量、分类及相关管理活动。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减量,是指在产品设计、制造、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采用合理措施减少废物量。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生活垃圾的属性、成份、利用价值、处置方式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分成若干种类。

第四条[基本原则] 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减量分类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辖区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五条[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根据末端处理技术情况,遵循科学分类、充分回收、有效利用、妥善处理的原则建立

分类制度,并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第六条[政府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减量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单位、社区、市民开展减量分类活动,并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主管部门职责]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全市减量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目标,负责减量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减量分类管理目标,确定专门机构负责辖区内减量分类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督促。

第八条[其他部门职责] 经贸信息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以及清洁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减量分类工作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循环经济产品(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并组

织实施。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后有害垃圾收集、贮存和处理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减量分类工作责任。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将减量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严格限塑令、落实净菜进城。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减量分类工作。

第九条[社团组织职责] 妇联、团委(义工联)、工会应当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宣传减量分类知识,参与减量分类工作。

清洁卫生协会、食品行业协会、餐饮业服务行业协会、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电子行业协会、服装行业协会等应当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方案,倡导、督促会员单位落实减量分类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职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

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减量分类的管理规定,依法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履行减量和分类义务,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第十一条[社会监督员制度] 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

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社会监督员参与减量分类工作,协助、指导单位或者个人履行减量分类义务,开展减量分类工作的培训、宣传和推广,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政府宣传]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减量分类纳入每年6月“节能周”和6月17日“全国低碳日”的宣传内容,集中开展生减量分类的宣传推广。

第十三条[宣传计划] 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减量分类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教育先行] 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宣传画、案例教学、演讲比赛、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

第十五条[职业规范宣传]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将减量分类纳入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和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媒体宣传] 报刊、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免费安排减量分类宣传内容。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宣传] 妇联、团委(义工联)、工会、科协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减量分类宣传教育,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减量分类工作。

鼓励非政府组织、公益基金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减量分类培训、推广和督导活动,政府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等组织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在其服务区域内开展减量分类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志愿者宣传]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开展减量分类宣传教育;

(二)劝阻不进行减量分类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协助单位和个人开展减量分类工作。

主管部门应当为志愿者组织开展减量分类活动进行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 源头减量

第十九条[设计环节减量] 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垃圾产生的要求,优先采用可循环再生、可重复使用、可生物降解、简便易行的设计方案和材料,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二十条[生产销售减量]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废旧产品强制回收] 实行废旧产品强制回收制度。

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所销售的下列废旧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

(一)超市、商场和药店,应当回收废旧电池、废旧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旧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小家电产品等;

(二)体育馆、公园、电影院、音乐厅、图书馆、机场、客运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管理者、学校、医院等,应当回收废旧灯管;

(三)电冰箱、电视机、空调、微波炉、消毒柜、洗衣机、煤气灶等家用电器销售者,应当回收运输包装;生产者有义务接受销售者返回的运输包装,在重复供货的情形下,可以在下一次供货时使用;

(四)农副产品销售者应当确保净菜进城,并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废旧产品强制回收目录及回收场所、设施的管理,由经贸信息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废旧产品循环利用] 鼓励和支持废旧产品依法进入二手市场进行再流通,减少资源消耗和垃圾产生;无法销售的,应当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不能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进行热回收。

废旧产品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者热回收的,应当依法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第二十三条[绿色采购]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列入循环经济产品(服务)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第二十四条[消费减量一]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厉行节约,低碳消费,

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利用产品。

第二十五条[消费减量二]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食堂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者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避免浪费。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在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者提示牌,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第四章 分类投放

第二十六条[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鼓励有条件的场所进一步将其他垃圾细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适用餐厨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厨余垃圾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生活垃圾管理实际,适时调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分类投放规定]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其他规定。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规定]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下列规定设置:

(一)住宅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

(二)宾馆、酒楼、单位食堂等餐饮场所,设置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农贸市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三)其他场所,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需要,及时制定收集设施设置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住宅区投放要求] 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

第三十条[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确定]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住宅区,全体业主为责任人;实行物业服务的,由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二)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

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其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公共服务单位为责任人;

(四)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减量分类知识培训,在责任区内开展减量分类知识宣传;

(二)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分类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应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三)公示生活垃圾投放时间和地点;

(四) 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

(六)按规定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特别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动员和督促业主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实行清扫保洁卫生外包的物业,应当将减量分类要求纳

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监督实施。

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住房和建设部门予以指导。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义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可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收运设施建设和处理企业确定]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垃圾收运规模运营和区域全覆盖。

鼓励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服务企业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收集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分类收集各类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

(一)承担可回收物收运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照可回收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收集可回收物;

(二)承担有害垃圾收运的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收集有害垃圾;

(三)其他垃圾的收集,应当做到日产日清。第三十六条[分类运输] 生活垃圾运输企业应当分类运输各类生活垃圾,禁止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

可回收物运输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有害垃圾运输至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或者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贮存场所,其他垃圾运输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不得混装混运。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持证上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车辆的日常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执法检查。

第三十七条[分类处理] 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分类处理技术,妥善处置。

我市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积极发展生物处理方式,合理统筹填埋处理方式。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政府考核]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对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的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订全市生活

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目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运营规范;并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减量分类管理目标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收费原则] 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应当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的原则。

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补偿机制] 实行辖区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和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

各区生活垃圾排放超出限量排放指标的,每年超出部分按照“地域统筹、设施共享”和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生活垃圾导出区应当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设立专项资金]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资金、环境补偿资金、社会资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低回收价值可回收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以及奖励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

第四十三条[全过程监管制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台账,汇总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报送的相关数据,并按规定向区主管部门报送。

第四十四条[经贸信息部门的监管] 经贸信息部门应当加强对可回收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制定强制回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的的价格补贴及监管机制。

第四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督管理,核实收运、处理企业的资质,确保有害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监督管理,落实本办法有关产品及包装物设计、销售及强制回收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联动机制]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举报投诉] 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举报、投诉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依法处理举报和投诉,并公示结果。

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鼓励新闻媒体参与社会监督,构建平台,曝光违反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行为。

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诚信约束] 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减量分类义务的,主管部门、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作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第五十条[表扬补贴] 减量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可以给予表扬和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部门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减量分类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分类投放或者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第一次处50元罚款,第二次处10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上的,处200元罚款;对单位每次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分类管理责任人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 生

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一)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管理台账的,处1000元罚款;

(二)未记录或者未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的,处200元罚款;

(三)未按相关标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处5000元罚款;

(四)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的,处200元罚款;

(五)未公示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或者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收集、运输企业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一)人员或者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1万元罚款;(二)不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或者混装混运的,处5000元罚款;

(三)收运车辆未标示明显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处2000元罚款。

第五十五条[未履行强制回收义务的法律责任] 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生产或者销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回收其生产的废弃产品或者包装物义务,经辖区经贸信息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违法收运、处理有害垃圾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理。

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生产及销售违法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权利救济]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定义]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包括废弃食品袋(盒)、废弃保鲜膜(袋)、废弃纸巾、废弃瓶罐、灰土、烟头、宠物粪便等;

(四)厨余垃圾,是指家庭生活中在食品加工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易腐的垃圾。

第五十八条[以上、以下之界定] 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五十九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 行。

第18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推荐)

华龙学校四(4)班

“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知道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紧迫性。

2、懂得垃圾可分成的大类 ,并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为环保出力。

3、以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社区,为创深圳文明城市而努力。

活动准备:有关垃圾的图片资料。

活动过程:

一、了解垃圾的危害

1、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2、出示日常生活中,人们扔出的垃圾没有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危害。

3、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二、介绍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

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就是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垃圾,只有在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垃圾,一旦分类回收就都是宝贝。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1、

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占地;

2、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方法。

1、在厨房里放一个塑料袋子,贮存厨房里的厨余垃圾。

2、在客厅放垃圾收集桶,投入平时拆下的商品包装、零食和冷饮包装等可 再生废弃物等投入可回收物桶,也可集中起来卖给再生资源回收机构。

3、把厨余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分别投入分类的垃圾箱。

七、用游戏形式加强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八、课后延伸。

小手拉大手,为创建垃圾处理文明区出一份力。

第19篇:岐岭中心小学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岐岭中心小学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1、逐步完善校园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体系。

2、逐步实现校园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分类,无害处理。

3、努力形成全体师生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组长:陈万勤校长 副组长:陈提坤副校长

成员:全体行政、班主任、食堂工作人员。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减量分类管理。

(1)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年级、食堂、实验室负责人为学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各班、食堂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成立班级垃圾分类减量指导员队伍,明确班主任为班级指导员,具体负责本班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成立班级垃圾分类减量绿色小卫士队伍,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自主管理。

(3)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

向各部门、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校内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1)开展“光盘行动”,值日教师、少先队监督岗组成检查团,每日对各班午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学生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倡导学生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推广者、监督者,促使全校上下形成一种厉得节约、弘扬节俭的良好氛围。

(2)开展“垃圾分类减量,从我做起”主题日活动,以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强化学生垃圾分类减量的意识,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开展“变废为宝”小制作展评活动。通过对一个废旧物品的回收、加工等,变废旧物品为宝,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垃圾的产生。 (4)开展垃圾减量分类知识进课堂活动。要求教师将课堂知识,结合有关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减量)的教学内容和主题,传授给学生,并要求学生形成课后反思。

(5)开展以“低碳生活,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垃圾减量分类专题知识讲座。通过对垃圾减量以及垃圾分类知识的系统介绍,使学生们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有关垃圾减量分类的知识,并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

(6)开展“小手牵大手”垃圾分类减量系列活动,以《给家长的一封信》、《学生手抄报》、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带动家庭、社区关注垃圾分类减量,并积极配合,参与到学校的相关活动中,携手共建勤检节约、绿色环保的美丽家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部门、班级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

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值日生每日对各班级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各部门、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扩大影响。

各班级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少先队。由少先队通过升旗仪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先进经验介绍,扩大影响,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附:分类回收处理:

1、各班级将废旧报纸和草稿纸、作业本、各类可回收纸质垃圾放入可回收垃圾桶。

2、各班级值日生于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将食物残渣、瓜皮果壳、固体废弃物、化学品、过期药、废旧电池、实验废液、废灯泡、灯管等,放不可回收垃圾桶。

2016年1月10日

第20篇: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草案)

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区域的生活垃圾投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步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

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本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资源利用的指导和管理。 本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处置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区县政府和乡镇、街道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推进落实。

第六条(目标与计划)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和年度工作推进计划。

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应当包括全市生活垃圾处置阶段性总量控制指标以及区(县)分解指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施区域、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措施等内容。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阶段性目标和年度工作推进计划,组织制定本区(县)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本市各单位负有依法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社会责任;所有公民负有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义务。

第八条(清洁生产)

本市鼓励通过研发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促进清洁生产。

第九条(绿色流通)

本市采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化菜场净菜上市、果蔬菜皮就近就地处理等措施,推进绿色流通。

第十条(低碳消费)

本市通过旅馆、餐饮等经营单位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提示并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资源化利用产品以及其他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的措施,推进低碳消费。

第十一条(绿色采购)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实行绿色办公。政府采购应当将可循环利用物品、资源化利用产品列入采购目录,并予以优先采购。

第十二条(配套政策和标准)

市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商务、旅游、农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配套文件和技术标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 分类标准和分类投放要求

第十三条(分类实施区域)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实施区域,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

(一)可回收物,是指纳入本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危险特性、必须专门处置的废药品、废荧光灯管、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废弃物;

(三)湿垃圾,又称厨余垃圾,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食品废弃物;

(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外,不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前款规定中的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装修垃圾、大件生活垃圾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投放和收集。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制定本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具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定本市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具体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分类责任人制度)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非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二)由业主自行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非住宅物业,业主为责任人;

(三)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四)公园、广场、道路、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其公共服务单位或者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的建筑和场所,由所在地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责任人。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住房保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垃圾分类服务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分类收集容器和堆放场所设置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基本分类标准和以下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按照便利投放、兼顾环境卫生等要求确定堆放场所:

(一)住宅小区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4类收集容器;

(二)非住宅物业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包含干垃圾和湿垃圾)3类收集容器;

(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包含干垃圾和湿垃圾)2类收集容器。

对于产生果蔬菜皮较多的单位,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其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细化分类品种,并增设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堆放场所的设置规范和分类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分类投放要求)

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本市垃圾基本分类,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三)湿垃圾、干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但垃圾收集容器上注明可以混合投放的除外。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增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细化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规范纳入住宅小区管理规约。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规范,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分类投放管理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组织实施要求,建立责任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进行宣传、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屡次违反生活垃圾投放行为规范,且制止无效的,可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垃圾箱房或者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

第十九条(分拣员辅助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已经投放的生活垃圾不符合相应的分类标准或者分类投放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

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作业时,应当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

第二十条(分类责任人违规行为的公布)

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未按照要求履行分类投放管理义务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收到上报情况后,应当及时核实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所在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该分类责任人违反要求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激励、约束和考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绿色帐户激励制度)

本市建立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绿色帐户激励制度,对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绿色帐户,对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积分,并以积分兑换方式予以物质、精神奖励。

本市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相关规定设立管理机构,成立公益基金会,募集绿色帐户激励制度运作的资金,并负责绿色帐户资金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公益基金捐赠和资助。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绿色帐户激励制度工作方案和绿色帐户积分奖励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帐户激励制度工作方案。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帐户激励制度的实施给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环境补偿资金征收要求)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生活垃圾处置导出区应当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费。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完善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偿标准。

第二十三条(精神文明创建评选)

本市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城区等精神文明创建评选项目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评选标准。

相关单位、组织或者行业参与本市精神文明创建评选的,应当将本单位、组织或者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情况作为评选测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于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考评)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分类计量和统计)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商务、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称重工作制度,逐步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实行重量统计。

前款规定的重量统计信息,应当作为本区(县)生活垃圾处置量控制分解指标完成情况和调整环境补偿标准的基础数据。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信息系统,用于记录、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投放等信息,并逐步与商务、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四章 社会动员和公众参与

第二十八条 (社会参与)

本市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及监督活动。

第二十九条 (社会宣传和动员)

绿化市容、环保、商务、旅游、文广影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应当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宣传、动员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第三十条(政府购买服务)

区(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组织非营利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活动。

第三十一条 (教育培训)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 (行业协会)

本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连锁经营协会、再生资源回收利

用行业协会、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市容环卫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本行业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引导、督促会员单位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投诉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反馈;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和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职责的;

(二)未依法处理发现或者告知、投诉、举报的生活垃圾违规投放、收集行为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汇报
《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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