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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09:5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

第一章

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第一条 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晋中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

第六条 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交,并报告播出中心主任。

第七条 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第八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

第九条 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第十条 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

第十一条 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任请假。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由双方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范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

》的规定实行处罚。

第二章 电视播出值班规程

第十三 播前准备工作

a) 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半小时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

b) 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认真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定播出位置、素材验证,核查与播出计算机串联单是否一致,并检查播出磁带。 c) 依据中央电视台(GPS时钟)的标准时钟播出控制计算机。检查播出开关PGM、PST切换、应急开关位置、监视、监听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播出系统通路措标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面板遥控开关、音量电平钮、RF指示是否在正常位置。

d) 播出前十分钟必须收看有线回来的播出信号,发现问题应积极与有关传输机房联系。 第十四条 播出运行中

1、值机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或会客。集中精力进行操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杜绝人为事故。打电话尽量简短,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2、认真检查各路播出信号监视器的图像、音量是否正常和节目转换前PST是否预置正确。临时取消节目时,应检查串联单中前后节目播出录像机机号安排,保证有足够时间装带。

3、节目转换时应注意切换是否正确,并核对下一条待播节目。严禁在节目转换前后2分钟离开操作岗位,注意观察有线回来的信号,发现异常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生的各类节目、技术和人为事故要认真如实记录,第一时间向播出中心主任报告。

4、负责制作和播出本频道广告角标、电视剧片名,完成飘字幕操作,按规定要求进行详细记录。

5、如遇故障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播出信号不中断,同时向带班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及时确定并处理故障设备,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交接班

1、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人员未到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值班员要向接班值班员说明播出运行情况,移交节目磁带、字幕播出情况记录等。

3、交接班期间发生的播出事故由当班值班员负责,交接班之后发生的播出事故应由接班值班员负责。

4、根据总编室节目串联单核对播控自动播出程序及硬盘播出位置,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6、注意查看机房告示栏通知,明确临时播出任务。

7、机房内的维修工具、应急用的视、音频跳线及机房备用设备等由当班值班员负责管理,交接班时要清点,如有丢失应在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原因,并由交班人签字。

第十六条 播出结束

1、晚班值班员负责准备第二天节目串联单的机型安排和节目播出磁带分配。

2、播出结束须关闭电视墙、播出录像机、播控计算机、播出字幕机,离开播出机房时须关闭机房照明和空调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七条 播出机房带班人职责

机房带班人督导各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故,贯彻“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广播电视技术总方针,做好安全播出。

1、熟悉掌握各频道播出系统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带领本班值班人员,搞好安全播出,督促各播出频道值班人员做好播出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频道播出系统运行正常。

2、巡视机房播出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中央台、山西台主备信号、负责自动播出网络和硬盘播出的日常维护。

3、负责播出系统配电机房设备维护,定时检查UPS

4、

5、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

2、

3、

4、

5、电源及市电电压主备路工作状态,协助值班人员处理播出当中发生的故障,认真填写播出设备日监测值班记录表。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机房,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与播出机房带班人员说明。当班值班人员有事临时离开机房时,带班人员负责顶替值班员的工作。

负责督促各个播出机房值班人员搞好机房卫生,保持播出机房和播出控制台面的整洁。

第三章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播出机房出现的事故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下列事故应立即上报

政治性播出事故 30秒以上的停播事故 较严重的播出技术质量事故; 错播、误播事故:

因遭破坏、被盗等引起的停播事故。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频道(率)、节目、时间;

2、事故发生的设备或设施;

3、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

4、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验教训;

5、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立即上报播出中心主任,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上报分管台领导。

第四章

电视播出系统维护管理

1、在每天值班及中,检查系统内所有设备的功能,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措施,决不能让设备带病运行。

2、每月清洁一次录像机、计算机等设备的按键面板,须防止误操作和误动作发生。

3 每日检查配电柜和UPS电源显示,是否在正常状态,各设备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每季度进行一次放电维护操作。

4、检查主备同步机是否正常。

5、检查时钟信号是否正常。

6、检查硬盘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7、控制机的控制功能及状态。

8、检查硬盘播出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9、检查发射机各工作指标是否正常。并在值班期间每隔一小时检查一次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日志。

10、每周对播出系统全部设备,包括录像机、控制器,机柜、监视器屏幕、A/D与D/A转换器机箱、光端机、计算机等进行全面清洁、除尘。

11、每月对播出服务器磁盘系统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及磁盘整理。

第五章

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新设备正在安装,需稍后完善。暂空缺)

第六章

广播电台安全播出管理方案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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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待电台安装完新设备提供)

推荐第2篇: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方案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方案

为迎接建党90周年,增强我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系统防范干扰破坏,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框架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组织体系框架由广播电视系统内安全播出系统和系统外安全播出协调或联动单位构成。本组织体系的运行机制是: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为主线,在安全播出调度指挥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应急联动,迅速对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

2、成立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由广播电视台台长任组长、主管安全播出的副台长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台技术播出部负责,指挥部成员包括办公室、技术播出部、编审部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建立健全安全播出调度机制,负责涉及广播电视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安全播出调度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部室在播出期间的联络畅通。

二、措施及应急程序

(一)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健全制度。

1、进一步树立安全播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落实执行好各项安全保卫各项制度。

2、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培训,熟练操作使用机器,熟练掌握防范的步骤和环节。主管副台长负责。

(二)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坚持好每周设备例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由技术负责人贾汝德负责。

(三)日常防范措施

1、当日整台节目编排,无主管领导和编审部签字,不得播出。

2、当日值机人员必须在正式开机前一小时到岗,按规定进行交接。

3、当日节目播出完毕后,由值机人员签字。

4、严密监视播出节目,如遇有危害安全播出的情况,果断采取应急措施(或中断播出),并随即报告主管领导。

5、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主机房、播出机房,要随手关好防盗门。

(四)应急程序

在节目播出过程中,如出现非法人员干扰,欲强行进入播出机房,欲强行播出其它节目时,应视情况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

1、报警。

2、切断信号源。

3、报局主管领导。

4、报值班人员。

三、应急保障

1、播出机房必须具备一台固定电话,并保障畅通。

2、安全播出指挥部成员,播出技术人员、办公室等作为特殊岗位人员,在安全播出保障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3、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机构的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

4、对管理不善、执行有关安全播出管理要求、应急处置不当发生安全问题等不符合安全播出保障要求的部室(台),追究各负责人员的责任,对在安全播出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室(台)和个人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2011年5月30日

推荐第3篇: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一、建立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由台长、副台长任正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组成人员,并把责任逐级落实到值班人员、播出人员。

二、健全应急反应、保障安全播出的预案:

1、确保信号不间断,播出前检查电视播出和调频播出的信号源和二套中央台备份信号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维护应急发电机组,保证播出系统备用动力电源正常。

3、电视、调频、有线电视信号源的供电全部由UPS(不间断电源)提供,充分保证信号源供电无间断。

4、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播出区安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播出区。

5、播出人员提前到岗,检查播出节目,校对播出表,编制播出顺序,检查播出设备,认真做好播前工作。

6、电视播出:

(1) 主播出控制站或主播出服务器出现故障报警后,会自动切换至备播出

控制站和备播出服务器。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情况上报,由技术人员排出故障后恢复。

(2) 主备播出控制站和主备服务器播出正常,但主监、总监无信号,或通

道板卡红灯报警时,立即启用应急切换,进行手动播出无台标信号,待故障排除后恢复。

(3) 主备播出控制站或主备服务器同时出现故障,则立即启用应急切换

器,进行手动切换备播带或应急信号,待故障排除后立即恢复正常播出。

(4) 调制器出现故障,立即手动启用备用调制器,同时关闭主调制器。

(5) 发射机出现故障,立即手动启用备发射机。

(6) 应急信号源以本台宣传片为主。如播出信号内容有非法异常情况,应

立即切断信号源,转播中央一套节目信号(有线电视信号为主信号,开路信号为备信号),并马上向上级汇报,待情况正常后恢复正常播出。

7、广播播出:

(1) 主播出工作站出现故障,立即手动切换至备播出工作站播出,待故障

排除后恢复。

(2) 主服务器出现故障,立即播放补白音乐,并手动切换至备服务器,启

用备服务器恢复播出。

(3) 主调音台出现故障,手动切换至备调音台播出。

(4) 广播信号处理器发现故障,立即开通信号处理器应急开关(指示灯

亮),使广播信号直接输出。

(5) 转播开路或卫星节目时,主接收机出现故障,立即手动切换至备接收

机。

(6) 主发射机出现故障,立即手动启用备发射机。

(7) 应急信号以补白音乐为主。如播出信号内容有非法异常情况,应立即

切断信号源,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节目信号(FM 99.0MHZ为主信号, AM 540KHZ为备信号)。

三、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实行台领导带班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严守

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如需调班必须通过部门领导同意。

四、

五、办公室加强值班,严格实行来客登记制度,并定时进行安全巡查。采编、制作、播出及技术人员加强值班、值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

优质播出。

推荐第4篇:××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传输

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播电视管理,牢牢守住宣传阵地,确保广播电视信号能够安全、顺利、优质地传输,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播电视台成立相应地播出及传输安全指挥部,由台长担任指挥长,副台长担任总调度,各科室负责人、相关人员、乡镇管理站及村级管理员为成员,建立快捷有效地调度指挥机制,一旦出现问题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处理和解决。

二、工作人员

1、遇有国家重大节日、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及敏感日期,播出、传输安全指挥部全体人员一律不得外出。

2、指挥部全体成员手记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通畅。

3、所有指挥部成员在接到紧急电话通之后,必须以最快地速度赶到指定地点,不得有丝毫怠慢。

三、中心机房

1、有线机房必须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

2、确保机房主备电源、主备信号源及切换设备地运行正常。

3、中央1台信号采用1主3备信号源,遇国家重大节日、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及敏感日期,按市局要求如无特殊情况一律采用光缆信号源,如光缆信号出问题,立即切换用其它备份信号源。如其它备份信号源也有问题,可关闭卫星接收设备,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4、两个机房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机房。

四、防范重点时期及时段

1、防范重点时期为:春节、4月25日、5月1日、5月13日、6月10日、6月24日、7月1日、中秋节、国庆节以及上级具体通知的敏感时期。

2、防范重点时段为:晚7:00中央台新闻联播开始至晚11:00。

五、网络及外围环境

1、由指挥部定期不定期地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局各阶段具体工作部署情况,取得县委、政府工作上的支持。

2、主动协调,经常性保持与县“610”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工作联系,做好广播电视设备的保护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网络安全运行。

3、在重点时期的重点时段,指挥部及网络公司要安排人员分组对全县有线网络和设备进行巡查,防范于未然,并把巡查情况按时报办公室。

4、各乡镇管理站、各村管理员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加强辖区内的巡查防范工作,特别是重点时期的重点时段,更要严防死守,保证辖区内网络不出问题,并按时汇报巡查情况。

5、台办公室要与原来安排的36个监测点取得经常性的电话联系,并保持联络通畅,主动掌握整个网络情况。如遇监测点报告故障要及时通知离该监测点最近的巡查组赶赴现场,处理和解决问题。

6、网络公司应随时准备楼梯、登高板等工具,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做到及时出动。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5篇: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各项)

郎溪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制度

安全播出值班制度

一、担负安全播出任务的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不同班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日常维护处理。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安排办公班,非办公班时间需其他人员处理故障,应保证通知渠道畅顺,人员到位,处理及时。

二、值班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级别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未经上岗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承担值班工作独立操作。

三、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落实他人代班。

四、严格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

五、按规定定时巡视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各种告警显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作相应处理,处理过程需作好记录,对于较严重的故障应立即上报。

六、遵守业务和故障处理流程,准确迅速地处理业务和故障,及时查询、通报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拖延业务和故障处理。对重大的事件处理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七、认真组织完成日、周、月、季度、半年维护、测试计划和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种临时性维 护调度指令。

八、认真填写运行值班日志、记录系统运行状况、故障处理、电

话受理、交接班记录和机房内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所有记录应由网络中心主任、副主任或技术管理负责人定期检查并签字。

九、保持机房清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食、睡觉、打电子游戏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保密制度。 安全播出交接班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二、交班人员须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填写好交接班日志。接班人员须查明系统的运行状态、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以及上一班发生的各种情况,按交班内容逐项检查核实。交接完毕,双方在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内容包括:机房情况、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播出节目、频道变更情况、备品备件使用情况、文件资料、工具仪表使用情况、相关业务通知、上级指示以及需由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问题等。

三、交班者正在处理重大故障或未完成例行工作时,不能进行交班。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的告警或故障,以交班者为主进行处理,接班者协助。在处理告一段落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四、分清交接双方的责任界面,因漏交或错交而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承担责任。因漏接或错接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承担责任。交接双方均未发现的问题,由双方承担责任。 安全播出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指在重点播出时段、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各级相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1、重点播出时段。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主管安全播出的领导和各级值班领导到位,开通相关应急通信联络,各值班岗位加强技术骨干值班。重点播出时段结束,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2、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时。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值班领导到位,开通相关应急通信联络,跟踪掌握事件进展情况,调度指挥各级启动应急措施。当接到上级管理部门发布防范非法信号攻击结束信息时,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3、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指挥控制中心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值班领导到位,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通知相关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跟踪事件和应急措施的进展情况,随时调度指挥技术支持。当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所造成的事故已经解决;事件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无继续的必要等情况下,及时宣传应急响应终止。

安全播出值班等级

1、一级值班状态:指在重点播出时段、卫星信号受到非法攻击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的值班状态。

2、二级值班状态:指在重要播出保障期、重点防范期和安全播出关键设备故障维修、更换时的加强值班状态。

3、三级值班状态:指日常正常的值班状态。

重要播出期保障制度

1、重要节假日(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重要节日期间)、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要会议、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赛事期间均为重要播出期。重要播出的起止期由主管管理部门提前通知。

2、在重要播出期间,应建立由台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参加的重要播出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对重要播出保障期的工作要求和规定,全力以赴保证重要播出。

3、重要播出期前,分管领导必须组织和动员各类技术人员对设备、网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保障措施,排除隐患,保证主备设备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状态,确保安全。检查和准备处理故障所需并经检验合格的器材、仪表和工具,便于应急抢修使用。重要播出保障期前应与有关单位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确保重要播出期间的供电、传输线路的安全。

4、重要播出期间,各级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应保持各种通讯联络畅通,遇本单位安全播出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处置,要赶赴一线组织调度指挥。重要播出期间,无线发射、传输部门暂停除值班工作以外的一切工作,包括设备的检修和测试。重要播出期间,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本台监测工作,向无人值班的机房和变电站等处理临时派遣值班人员巡视、监视和监听设备的运行情况;加强对室外设备的巡视。制止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意外事件;技术主管应掌握播出动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5、重要播出期间,一旦发生停播及其它播出事故,应立即将事

故起止时间、事故分类、事故起因和责任人员姓名报安全播出指挥中心。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

6、重要播出期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向台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安全播出情况。

县广播电视台领导值班制度

在重要保障期由台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值班领导在二级应急值班状态期间处于留守值班(不离开本城区),在一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期间应进入指挥中心值班。 台领导值班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播出有关紧急指挥调度和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

2、掌握本台安全播出运行情况,及时组织指挥处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值班情况。

4、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状态启动和终止。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6、负责向市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播出情况,根据情况组织有关安全播出书面报告。

7、单位规定的其它职责。

县广播电视台总值班员值班制度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总值班员,在日常值班工作状态,由中心发射、播出前端机房值班人员担任。在重要安全播出期和接到非法信号攻击信息及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由各中心负责安全播出的人员进入中心发射、播出前端机房加强值班。 总值班员职责

1、在各中心值班领导的指挥下,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播出有关紧急指挥调度和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

2、了解掌握本单位安全播出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处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当接到总局、省局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时,及时向各中心值班领导报告,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台统一指挥调度,迅速发布指挥调度令和有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4、及时了解掌握防范非法信号攻击和事故处置情况,组织协调调度应急技术支持。

5、收集记录本单位安全播出工作情况,按时向台指挥控制中心报告。

6、按照本台值班领导的要求,组织安全播出紧急会议。

7、本单位规定的其它职责。

广播电视信号源不正常时的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1)值班员监听监看发现异常,立即切换到垫播信号或测试信号;

(2)监听监看备用信号源,备用信号正常,切换到备用信号,用备用信号播出;

(3)继续轮流监听监看正在播出的备用信号源和主信号源; (4)向台领导报告,做好记录;

(5)信号源的内容属于不正常的还要及时向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报告。

供电设施遭到破坏时的应急预案操作程序 如果供电线路遭到破坏,值班员应立即启动发电机进行供电,并向中心主任报告,中心主任向台领导报告,由中心主任负责组织人员抢修线路,同时向供电局联系请求支援,向公安部门报案,向台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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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确保我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播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与部署,我台于今日就安全播出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各相关部门如实地填写自查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我台一直以来对安全播出工作十分重视,台成立安全播出工作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播出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我台制定了《寿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确保播出事件突实发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台确立了安全播出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播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广电总局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实施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建立了资料库,积极筹建电子化技术资料库,加强播出机房管理,实现机房设备设施规范化,针对各机房的实际,制定了各机房的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维护检查的相关制度。

健全的机构,完善的制度有力地保证我台安全播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播、电视、发射技术系统基本满足配置规范要求。

针对去年的安全播出自查中发现的不足,我台开展了一系列技术配置的改进,全面淘汰我台电视播出模拟设备,升级改造为全数字服务器播出系统,整改过的播出机房线路规范,设备摆放整齐。消除了故障隐患。年初,我们还对广播机房进行装修,对线路进行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通过上述整改,我台的技术系统配置登记总体有所提升,基本满足配置规范的要求(详见备中心技术系统自查表),但是由于县级供电条件和我台财力限制,整体达标等级还不高,多数指标自评等级为三级,自评等级为二级或以上的项目不多,还有少数指标自评等级未达到三级。一些技术要求较高,配置较大的技术系统没有构建,比如广播中心直播系统,电视中心的总控系统等。达标等级不高或尚未完善的系统将成为我台今后的一个时期安全播出技术改进的重点和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相信,通过努力,我们的技术系统配置等级会有更大的提升。

三、近期我台技术系统配置的整改目标和措施。

为了迎接十八大的召开,我台将于4月11日对全台供电系统进行改造,淘汰原有不达标配电柜,对配电房进行全面改造。启用16KVAups后备电源,在各个播出和关键制作环节实现两路供电。由于县域供电环境和财力人力限制,我台广播电视播出和发射等环节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们一定加大投入的力度,争取达到三级或以上安全播出标准,保障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和发射。

寿县广播电视台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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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县广播电视台为保证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安排专人对现有广播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现将存在安全隐患报告如下:

1、安全防火门无法正常使用,造成管理漏洞。建议更换质量可靠的防火安全门。

2、大楼延迟验收,监控设施无法跟进,造成监控空白的安全隐患。建议请有资质工程方进行安装。

3、7楼、8楼自供暖日起至现在无法正常供暖,对广播电视台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尉犁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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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广播电视台2014年重点工作汇报

一、全力以赴完成新大楼搬迁任务

1、目前,新大楼的专业技术设备已经招标完毕。一些主体系统设备已经到货,收尾的零散件在近期很快进行采购。

2、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已经完成搬迁工作,广播电视发射及同频覆盖已进入试运行和验收阶段。

3、办公环境已具备搬迁条件,办公家具3月底全部到货。

4、广播直播、录播系统及播出环境构建3月底完成,同时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5月底进入试运行。

5、电视演播室及制作播出环境构建,4月中旬完成,并进入舞美安装阶段。

为了实现尽快搬迁,重点打造3号演播室,力争3月底投入使用,基本满足重点栏目的录制。其余演播室及技术用房力争6月中旬全面投入使用。上述施工安装进度最终取决于大楼项目部的工程进展。

6、大楼周边绿化完善工程的设计图纸已完成,需由市政府协调园林局实施。

二、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全面改版

1、栏目的内容及形态已进入样带制作阶段。

2、频道和频率的包装现已开始。朔州广播电视台将以全新的形象进入全省地市台“第一方阵”。

三、全力打造一流的传媒团队

从去年以来,我台陆续面向社会招聘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近百人,全台的基本业务团队已经构建,目前正在进行多方面联系,招聘一些特殊岗位的人才。

四、增收创收确保新大楼正常运行

1、2014年我台全年日常经费总预算为3340.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1344.5万元。在职公用经费支出298.4万元,日常业务费377.9万元,专项业务款1319.6万元。

2、2014年我台的广告收入为700万元,其它收入300万元,共计1000万元。缺口为2340.4万元需财政列入预算。

五、壮大媒体实力和影响力,全力打造“五个一”

1、一个协办频率。将93.7兆赫频率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办交通广播,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

2、一个新媒体。创建“朔州视听网”,使之成为集视频、音频、图文为一体的互联网新媒体,增强主流媒体在互联时代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3、一次文化寻访活动。以门神尉迟恭当年的足迹为主线,从朔州以及山西开始,途径陕西、河南、湖北、山东等地,寻访尉迟恭从奴隶到将军、从人到神的传奇生命历程,展开一次兼具时代气息和历史人文内涵的文化之旅。预计总

投资300万元,电视台出资100万元,政府出资100万元,社会赞助100万元。初步拟制作文化记录片10集,将在中央台10套和山西卫视等省级媒体播出,届时将形成强大的文化效应,使门神文化及朔州得以更广泛的推广。

4、一部电视剧。拍摄一部以农民进城为题材的电视剧(暂定名《进城》),反映年轻一代农民工事业追求、生活历程、情感世界的故事,全方位展示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5、一个影视基地。朔州四季分明,地形地貌独特,历史遗存丰富,它几乎涵盖了北方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人文特质。同时朔州近邻北京,交通便利,可以利用首都的优势资源创建影视基地。如果《进城》电视剧拍摄成功,其外景也可作为影视基地的组成部分。

六、整合资源、多种经营,提高广电网络竞争力

1、整合县区及大型企业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目前朔州广电与省广电集团已实现节目源统一,市到县主干网络已经建成,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实现全市资源整合,进而以入股方式并入省网,为“三网融合”规模化经营打下基础。

2、依托朔州广电网络,完成朔州市治安视频监控网二期工程。2008年朔州市委、市政府投资,依托朔州广电网络完成一期治安视频监控工程,目前运行良好。为了避免重复投资实现资源共享,确保系统完整性,建议二期工程仍依托

广电网络构建。

3、利用朔州气候凉爽、电力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山西广电数据云计算中心项目。该项目已由省广电网络集团向省发改委报请立项,拟定在朔州注册落地。项目建成后,将为全省乃至全国IT运营商提供高速互联视频共享服务,将煤电资源直接转化为信息流。项目由北京世纪互联、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朔州广播电视台三家共同合作,投资5个亿。以每度电0.85元(太原电价)计算,项目将带动2亿元的电力消费。

推荐第9篇:1广播电视台播出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中央、省、市、区政令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广播电视信号不间断,高质量传输,增强广播电视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在区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综合防范的原则,建立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映及时、处置果断的安全播出应急工作体系。 1.3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2)广电总局转发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广发技字[2004]743号);

(3)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府发[2005]65号); (4)省广电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成都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处理需广播电视部门在宣传、技术、装备和处置方面配合的应急处理。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分各播出机构和区两级。 2.1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当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涉及的相关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按预案正确处置,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并同时迅速报告区安全播出指挥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做出正确处理、并与市局安全播出指挥部和区级相关部门保持业务联系,对较大、重大事件区安全播出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2成都市青白江区安全播出组织体系框架图(见附图) 2.3组织机构及职责 2.3.1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成立区安全播出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广电工作的副局长任总调度, 区广播电视台、兴网青白江公司、攀成钢电视站、川化电视站相关领导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科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广电科。24小时值班电话是83680930,13908235099。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播出突发事件进行指挥、调度、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2.3.2青白江区各安全播出机构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本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自办节目、外供片的审查;播出系统的安全和台安全播出事故、事件处置的指挥、协调和报告工作。

兴网青白江公司:负责本公司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转播机房的安全播出、安全备份设施的安装;负责传输干线安全防范。

攀成钢电视、川化电视站: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播出预案;负责本企业有线电视网覆盖范围内播出安全工作。

2.3.3安全播出相关部门安全播出职责

区防邪办:指导广播电视安全防范工作,与广电部门建设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协调其它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安全播出、防范非法攻击、破坏等工作。

区供电局:保障广播电视播出部门供电安全,重要操作前或电力故障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广电部门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供电措施。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本单位播出任务相关的安全播出工作,制定本单位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服从广电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 3.预警、预防 3.1危害信息的收集

3.1.1危害信息的收集是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防治、早处置,通过事前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3.1.2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同区防邪办、公安、安全部门和无委办的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动态,做好防范工作。

3.1.3全区各播出机构要随时密切注意播出异态,要建立节目播出的监听、监看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和群众力量建立信号传输质量反馈体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2预警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对收集、了解到的危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分析结果适时向全区各播出机构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市安全播出指挥部报告,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3.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文件、会议、电话预警信息接收发布系统等方式发布。 3.4预警响应

根据预警信息,全区各播出机构要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保障等级,全面加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网络的安全防范,做好人员、设备、技术、准备,适时启用各种安全播出应急设施,储备、调配必要的播出资源,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提出明确的支援请求。 4.应急响应

4.1根据突发事件等级

根据突发广播电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时间、地点等因素,将突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分为一般(IV)、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突发事件的分级可根据事件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4.2突发事件级别和条件

4.2.1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IV级突发广播电视事件:

(1)因施工事故等原因,造成广播电视传输线路损坏,导致有线电视网络1万户以上中断1小时以上; (2)发生由于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件(广播电视播控停播10分钟以上、有线电视前端停播30分钟∕每套以上); (3)出现供电事故,严重影响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 4.2.2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III级突发广播电视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40%以下常规出现全国性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中央及省级卫星节目(节目套数小于15)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省、市广播电视主要节目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4)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在有线电视网络中,中央及地方重要节目出现1万户以上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5)发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件;

(6)出现重大疫情,区广播电视部分播出区域被封闭,影响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 4.2.3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II级突发广播电视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40%—80%以下常规节目出现全国性中断 或有中断的危险; (2)同一卫星上的中央及省卫星节目(节目套数大于15)同时中断或中断危险; (3)省、市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全部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4)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央及地方重要节目出现全区范围播出范围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5)发生造成较严重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件;

(6)出现重大疫情,区广播电视台被全部封闭,严重影响广播电视正常播出; 4.2.4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即为I级突发广播电视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80%以上常规节目出现全国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时期,中央广播电视重要节目出现全区范围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件;

(4)因为人为破坏或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等原因造成的区广播电视设施严重损毁区级广播电视播出全部中断12小时以上且短期内无法恢复; 4.3各级别指挥机构职责的权限

4.3.1处理IV级III级突发广播电视事件的指挥机构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播出指挥部,其职责的权限见本预案第2.3.2条。

4.3.2处理I级、II级突发广播电视事件的指挥机构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播出指挥部,报请市广电局安全播出指挥部并会同防邪办、国安等部门共同指挥处置。4.4信息共享和处理 4.4.1事件报告

当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事件发生发现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应向本单位领导和区安全播出指挥部报告,区安全播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全播出指挥部值班室报告。随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填写快速报告单,通过传真报市安全播出指挥部,并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排查和处置情况。 (1)发生或可能发生人为故意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事件;

(2)发生或预期发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自然灾害; (3)发生影响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4)发生由于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

(5)发生或可能发生具有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影响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

接到事件报告后,区安全播出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重大程度和紧张程度视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4.4.2报告内容

(1)首次报告:应报告事件的发生的时间、地点、频率(频道)、影响范围、性质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联系方式。

(2)阶段报告:由事件发生部门对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事件处理过程、事件原因。

(3)终结报告:突发事件结束后,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终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事发单位或区安全播出指挥部于事发后18小时内向市安全播出指挥部上报书面材料。对事件原因、性质等内容暂时难以确定的可待查明后再补充报告。 4.4.3事件报告的处置

接到报告的区广电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所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控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调查处置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和突发事件。 4.4.4越级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广电行政部门报告威胁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的时间和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广电行政部门举报广电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或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4.5信息发布

4.5.1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及时向区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4.5.2在我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按照区委、区政府指令,广电系统按规定调整接节目播出安排,发布紧急报警信息。

4.5.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错误、虚假或欺骗性的紧急信息。4.6保密原则

对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情报、资料、技术等,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窃取和泄漏。 4.6分级响应

4.6.1“IV”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流程图见附表)

(1)区安全播出指挥部根据情况向全区广电播出机构发布紧急报警信息;

(2)适时启动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设施、设备和损坏线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播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3)加强监测,确保中央、省、市一套节目安全播出。 4.6.2“III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流程图见附件) (1)区安全播出指挥部适时向全区广电播出机构发布紧急报警信息; (2)启动安全播出应急备份方案,各播出机构根据需要对本系统的设施、设备、人员等进行统一安排; (3)发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件后,区安全播出指挥人员关断插播区域有线电视信号,迅速查清插播部位,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6.3“II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流程图见附件) (1)发布紧急报警信息; (2)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启用广电应急备用设施、设备,调用应急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等资源,保证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

(3)播出部门根据需要对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内容进行调整; (4)发生造成比较严重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件后,区安全播出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关断插播区域有线电视信号,迅速查清插播部位,协助区防邪办、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案件调查处理,同时要利用社会力量加强防范和协助应急处理。 (5)采取其他必要应急措施。

4.6.4“I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流程图见附表) (1)立即发布紧急报警信息;

(2)按要求并机传输中央广播电视重点节目;

(3)紧急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定措施,启动所有广电应急备用设施、设备,调征用应急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等资源,保证广播电视的应急播出;

(4)播出部门按要求对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内容进行调整;

(5)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件,各播出机构要立即关断插播区域有线电视信号(必要时供电部门对插播区域断电)迅速查清插播部位,协助区防邪办、公安等部门进行案件的调查处理;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建立和完善备份系统,各播出单位应具备光纤、卫星、数字微波等多种信号源,保证提供可靠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源;

5.1.2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攀成钢、川化电视站要重视对播出节目质量的技术审查,并采用实时有效工节目监测手段;对所播出的节目进行监测;

5.1.3兴网传媒青白江公司、攀成钢、川化电视站播出部门,播出节目必须具备两路发上节目源,主要播出系统保证两种发以上电力共应手段;配备专业的线路维护巡查人员和专用车辆; 5.2通讯保障

各安全播出机构必须建立本单位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的指挥调度系统,并确保区级指挥部门的联络畅通。建立涉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应急处理的部门和人员的通讯录,相关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各安全播出指挥部人员发生变动或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报上级安全播出指挥部。 6.附则

本预案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负责修订。

推荐第10篇:某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综合

附件:4 xxx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增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正常的广播电视节目播出。

(二)、编制依据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的安播工作,我区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和威胁,或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处置。

在xxx委、区政府,重庆市文广局的统一领导下,各部室根据职责及本预案的要求,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及处置。

2、实战结合、等级保障、综合防范。

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日常运行和应急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 1 附件:4 确定每个时期播出的应急保障等级,形成安全播出保障体系。

3、信息畅通、资源共享、运转高效。

广播电视安全指挥、播出、监测及相关部室应随时保证应急联络渠道畅通,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及系统运行效率。

4、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

各部室应加强领导,强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指挥和处置责任。

二、组织及职责

设立xxx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由台长任组长、副台长任副组长,各部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应急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指挥下,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为主线,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实行应急联动,迅速实施应急处置。

(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完善播出应急预案,处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

2、全面了解本单位传输和播出资源情况及动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导改进工作。

3、对威胁广播电视安全的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4、督察业务部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

5、建立重要活动期间广播电视信号调度传输机制,确保重要播出、重大转播活动期间的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传输。

6、负责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处置流程,发生预案内的紧急情况,

2 附件:4 立即按照处置流程,执行安全播出预案。

7、在上级确定的安全播出保证期内,落实制播任务,安排值班,随时了解和掌握制播情况,发生重大播出和安全问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交事故报告。

x、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一般性设备事故只报告分管领导;当遇到“法轮功”分子干扰等重大安全播出事故时,报主要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区“61x”办公室。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分析并及时做出事故处理意见。

(二)、部室职责

1、技术播出部:负责本台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转播;负责对全台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负责对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控;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在紧急状态下的调度流程;负责全台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2、新闻部、栏目部:负责本台自办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作、审查、上载工作;负责在紧急状态、重大活动期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上级的指示和安排及时准确发布新闻和信息工作。

3、总编室:负责影视剧节目审查、编排、管理工作;

4、广播节目部:负责广播、手机报、大足视界网站的编辑、制作、审查、上载、管理工作。

5、广告部:负责频道播出时段节目的串接、编排工作;广告的创意、拍摄、制作、审查、上载工作。

6、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提供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等保障工作;负责传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指示;负责各类上报

3 附件:4 材料的起草、送审、存档及上报工作。

(三)、应急保障协调

1、电力部门由办公室负责协调。一是商请电力部门在停电检修线路或设备时要把准确的停电、来电时间告之电视台,对突发事故停电进行抢修时要把来电的时间告之电视台;二是每逢重要播出期、播出时节、播出时段都要将情况告之供电部门,请他们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2、网络公司由技术播出部负责协调。商请网络公司在对前端播出机房和通往南山转播台光纤进行应例行保养、维修、割接前,要通知电视台作好应急准备,并尽量缩时间;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电视台,以便电视台了解信号终断的原因,启动相应的预案。

3、施工单位由技术播出部负责协调。商量在电视台、南山转播台附近施工的单位要将施工方案、设计图纸提供给电视台技播部的同志看,发现工程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播出、发射有影响的,要请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方案、设计进行修改,直到不影响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播出、发射为止。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

1、预防预警工作。

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各部室应加强预防预警工作,强化落实各项预防和保障措施。

2、预警信息工作。

4 附件:4 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汇总各类预警预报信息,安排各部室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技术播出部要及时提供异常情况监测信息,在完善本台监测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观众投诉体系实现对播出异常情况的及早发现和处置。

3、组织准备工作。

电视台要把责任落实到各部室责任人,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组织准备工作。

4、技术保障工作。

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警信息,确定防范系统保障等级。技术播出部要加强播出、传输、监测等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工作,保证安全播出系统设施工作状态的稳定可靠,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不间断、高质量地播出。

5、资源准备工作。

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警信息,适时启用各种安全播出应急设施,调配应急播出资源,制订应急播出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应急移动广播电视播出和传送设备,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应急播出。

6、供电保障工作。

技术播出部应对发电机、不间断电源(UPS)等应急供电设备,在保障正常播出供电的同时,应确保应急供电设备启动、切换、运行可靠有效。

7、通信保障工作。

5 附件:4 各部室要有效利用广电专网、网络资源、手机报和无线覆盖等通信设施,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预警信息发布、监测信息反馈和调度指挥指令畅通。

(二)、危害信息收集

1、危害信息收集是做好预防预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突发事件和事故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通过事前防范,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和损失。

2、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与区“61x”办公室、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获取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境内外信息动态,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与无线电监测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配合无线电监测部门跟踪追查非法无线电信号对广播电视的干扰破坏活动。

4、技术播出部随时密切注意播出异常情况,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发现播出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领导审核后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5、技术播出部要及时汇总、分析、跟踪值班电话收到的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的信息,并做好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

6、办公室应收集掌握气象、水文、交通、通信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要全面加强监测预报信息工作。

四、突发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6 附件: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节目xx%以上出现全国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本台广播电视节目出现全区范围播出中断并在(4x)小时内无法恢复的。

2、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中央及省、市级广播电视重要节目出现全区范围内播出中断并在(4x)小时内无法恢复的。

3、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或因内部管理不严播出未经审核的节目内容,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重要时段节目或4x%-xx%节目出现全国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本台广播电视节目4x%-xx%出现全区范围播出中断并在(4x)小时内无法恢复的。

2、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中央及市、区级重要节目出现大范围播出中断并在(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

3、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或因内部管理不严播出未经审核的节目内容,并对社会稳定造成比较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中央广播电视常规节目4x%以下出现全国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本台广播电视节目4x%以下出现全区范围播出中断并在(4x)小时内无法恢复的。

2、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或因内部管理不严播出

7 附件:4 未经审核的节目内容,并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需协调系统外单位应急支持的突发事件

1、敌对势力破坏事件:目前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主要手段为攻击卫星和无线电视信号干扰、插播等。

2、重大技术故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过程中遇到自身技术力量或技术措施不足而无法及时恢复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

3、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大面积停电、大范围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发射机房、铁塔及附属设备设施遭受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4、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计算机播出系统发生的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如大规模的计算机病毒爆发、来自互联网的恶意攻击和侵犯等。

五、应急报告

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广播电视播出、传输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及处置流程,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报告机制。

(一)、报告内容

发生下列事件后,事件发生、发现部门值班人员应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随后事发部门应立即填写快速报告单,报送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并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排查和处置情况。

1、发生人为故意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件。

2、发生或者预计将发生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自然灾害。

3、发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8 附件:4

4、发生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大范围、多套节目或长时间播出中断技术事故。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具有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突发事件。

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应于事发后逐级上报事件书面信息。报告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频率(频道)、节目、设备、事件处置过程、原因、性质、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防范改进措施等内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等内容暂时难以确定的,待查明后再补充报告。

(二)、其他报告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向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威胁广播电视传输的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隐患,有责任和义务举报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报告的真实性

对发生的各类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1、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程序启动、信息报送和处置、调度指挥和控制、应急处置、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2、本预案由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

9 附件:4

3、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突发事件性质,确定等级,根据事件的紧急和严重程度,确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应急预案启动前,突发事件发生地的责任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5、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责任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

6、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程序及处置措施

1、发生Ⅰ级突发事件后,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切措施,启用所有应急备用设施,保证中央、市和本区重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1)、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上级要求发布广播电视系统预警信息。

(2)、播出机房和南山差转台:按要求并机传输中央广播电视重点节目;调集征用应急所需设施、设备、人员等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防范;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包括报警、切断电源和音视频及数据连接线、加大发射功率等。

2、发生Ⅱ级突发事件后,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启用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保证中央、市和

10 附件:4 我区重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1)、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发布全区或有关镇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系统预警信息。

(2)、播出机房和南山差转台:调用应急必需设施、设备、人员等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防范;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包括报警、切断电源和音视频及数据连接线、加大发射功率等。

3、发生Ⅲ级突发事件后,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监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利用在用设备、设施保证我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1)、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播出机房和南山差转台: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七、后期处置和评估

(一)、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损失、恢复等进行全面评估;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研究确定进一步降低突发事件的影响、损失和快速处置恢复的措施,并对技术设备设施和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

(二)、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处置操作流程进行修改完善,并对事件处置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11 附件:4

(三)、处置情况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公众进行说明、解释,消除或减少不良影响。

(四)、应急处置中征用的资源、设施、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补(赔)偿。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是应急响应的依据,是成功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保证;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各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制度,节目生产、节目播出、技术保障、供电等关键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可行,并报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预案应根据应急变化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3、各部门应根据广播电视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广播电视设备、设施、资源储备;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防范技能的培训,积极对公众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护知识的宣传,增强广播电视系统及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资源及技术保障

1、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应全面掌握广播电视播出资源配置情况,建立规范的资源数据库,利用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手段保证其有效利用。

12 附件:4

2、各有关资源拥有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资源的维护、管理、补充和更新工作,保证资源的完整有效,并做好快速调用的准备。

3、技术播出部要重视对播出节目质量的技术审查,并采用实时有效的节目监测手段;对播出机房和南山差转台的播出节目必须具备两种以上节目源,播出系统应保证两种以上电力供应手段,重要播出系统的关键设备需有可靠的热备份设备,出现故障能够自动报警和切换;恢复节目信号播出时,应当遵循“先中央、后地方”的原则。对直播、热线节目加装延时装置。

4、技术播出部应加强病毒安全防范工作,对硬盘播出系统要采取技术措施封闭光驱、软驱、USB等外存储器接口,严禁外来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没有进行审批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就直接读写,以保证自动播出网络的安全运行和播出安全。

5、播出机房和南山差转台是防范干扰攻击的关键环节,机房值机人员要24小时监守岗位,眼不离屏;南山差转台要加强对南山段光缆的巡查工作;重要播出期间,应配备专业的线路维护巡检人员和专用车辆及抢修工具,仪器,抢修人员24小时待命,一旦播出设备设施损坏或破坏,立即奔赴现场抢修,及时排除隐患,保障安全畅通。

(三)、监测手段保障

广播电视台应根据市文广局(监测台)确定的监测要求,具备专业可靠的监听、监看、监测和记录手段。

(四)、通信保障

13 附件:4

1、播出机房具备一台以上国内直拨电话。

2、记者、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机房值班人员、驾驶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五)、培训及演练

1、各部门应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加强岗位教育,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

2、技术播出部负责组织全台定期进行安全播出应急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对管理不善、不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应急处置不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门,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安全播出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以及对安全播出问题的举报人员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九、紧急处理过程

(一)、发现有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拨打电视台值班电话xxxxx通知台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

备用方案:若上述通信联络出现问题,未能按要求找到相关人员,当事人可按台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通知任意一名成员。

(二)、台值班人员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14 附件:4 并迅速与发生事件部门的负责人联系,迅速了解情况,记录事件发生详细的时间、范围(地点)、方式、影响及应急措施。

备用方案: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任意一名成员接到应急事件电话后,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三)、立即通知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得到通知的人员立即赶到台值班室,全面展开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性质、等级、影响范围等,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十、紧急状态下的处置流程

(一)、破坏侵扰事件

1、当值机人员发现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按照预案规定,立即切断异常信号传播,切换到备用信号源播出;南山台发现侵扰信号强度较大时,应立即加大发射机发射功率;若各路信号源都异常则切断所有信号源,杜绝发生政治事故;信号恢复正常后切换到正常播出状态;值机人员在处理完结每一步骤后,应立即向技术播出部负责人报告。

2、技术播出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等级和造成的影响范围,并立即报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由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一旦预案启动按预案规定执行。

(二)、自然灾害事件

1、当有大风、大雨、火灾、地震、冰雹、雷击等自然灾害事件时,值机人员应根据预警信息做好相应防范准备;一旦因自

15 附件:4 然灾害对人身安全、广播电视设备设施安全造成损害的,值机人员应具备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自救互救技能;在第一时间向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状和损失情况,并立即展开自救;值机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

2、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技术安全事件

1、技术安全事件为台内事故、台外事故造成的停播、劣播、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当发生技术安全事件时,值机人员应根据时间的性质判断为外电事故、火灾事故、人为事故、维修施工等并立即上报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值机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

2、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其它事件

1、其他事件包括群体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危及到安全播出的,值机人员要在保证现场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的同时,立即报警并锁闭机房大门,第一时间上报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若现场形势无法控制,应果断切断发射机电源和总电源,切断接收、发射设备信号源和发射馈管,确保不发生政治事故;值机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播出。

2、安全播出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6 附件:4

第11篇:广播电视台播出部安全播出预案演练方案

播出部安全播出预案演练方案

为确保重大安全播出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我部室组织播出、发射及有有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准备开展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模拟实战演练。特制定我部室安全播出演练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了使部室人员了解设备的性能并能熟练操作,在遇到信号出现中断情况下,及时处理。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演练步骤:

1、让值机人员了解设备的性能、信号源的流程图并熟练运用

2、熟悉模拟演练信号中断或出现信号质量差时处理问题的步骤

3、进行模拟演练

三、演练安排

1、演练时间:

2015年1月29日 下午3点

2、演练内容:

演练包括熟悉操作设备运行情况及出现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管理人员职责

1 安全播出应急演练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部室主任及技术人员在演练中起着重要作用。部室领导及其技术人员要预先做好部署,做好分工。即要确保演练顺利进行,又要通过演练提高值班人员的问题应急处理能力。使值班人员能力得到加强,也要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管理人员及其技术人员应做到:

1、明确责任,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把各个岗位的人员安排到位。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各部室相关人员安排:

电视台机房:全体电视台机房值班人员 电台机房:

全体电台机房值班人员

2、要严肃,要把这次演练当作直播出现的情况对待,不能当游戏。

3、及时纠正演练中出现的不正规操作方式。

4、当发现意外事故时, 要及时做出处理。

5、演练结束时,要恢复原来的设备流程,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五、演练过程;

一、电视台机房

1、二频道的发射信号突然出现中断,中央一套无信号输出。值班人员发现后马上检查中一光缆及中一卫星信号源,发现光缆信号中断,而卫星信号正常。(切换器安全播出正常状态是:主输出信号是6路即光缆中一信号,3路为卫星信号,应设为预监状态。)用切换器上的SW键一键切换,使输出信号正常。然后联系有线机房询问光缆信号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

2、四频道播出画面出现静止现象。值班人员发现主播机监视画面静止,马上用启动备播机,按播出键把信号抢过来,用备播机播出,并立即检查主播机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修复。

3、在转安徽新闻联播时,切换器4路上的中星6B卫星无信号,信号中断。(正常状态是主输出为4路输出,备份信号为3路,是调制信号源调到安徽台)发现后检查预监信号,如果正常就直接一键切换。判断为卫星接收机故障。如果两个均无信号,先用中一信号垫播。暴露出的问题是安徽信号没有。整改方法是:有线台信号调为安徽台信号,作为备用源。当中星6B以及中星9B任一卫星信号出现故障时都能保证安徽信号正常播出。

4、二十五频道发射监视信号出现信号质量下降,值班人员检查发现前台监视信号正常,马上检查发射机。

3 发现激励器故障灯亮,发射机输出功率下降。备用激励器没有自动上功率,按两次ALC上键,使激励器输出信号恢复正常播出。检修主激励器并上报。

二、电台机房

1、在播出时,信号中断,检查发现是信号源故障。值班员用内设切换器调为中央1信号源垫播。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六、演练结束

当所有项目演练结束后,检查各演练项目的恢复情况。确保信号正常后,可以宣布演练结束。总指挥主题发言,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好值班人员的应急演练效果。通过这次演练,使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播出部 2015.1.26 4

第12篇:焦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焦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台领导立即组织局属各播出机构对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各项实施细则进行自查,新媒体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我科以及各岗位负责人组成安全播出指挥部,由总监担任总指挥,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各级网络安全工作,建立了快捷有效的调度指挥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确保能在最短的时间处理各种网络安全问题。

二、制度完善、工作到位

我科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机房安全制度,日常维护制度等。定期对播出设备和服务器进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逢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零事故报告,做到有专人负责。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适应网络安全的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新媒体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我科一直视网络安全为第一生命线,组织相关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广电总局第62号令发布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定期召开安全播出例会,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并及时整改。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焦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加强新闻直播演播室机房管理,实现机房设备设施规范化,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维护检查的相关制度。

网络机房技术系统满足配置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技术配置的改进,逐步升级改造系统,整改过的播出机房线路规范,设备摆放整齐,所有设备均配备主备路系统,部分易出现故障的设备配置第二备份。新媒体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发现还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网络主机部分硬件设备配置不够;机房空调系统长期运行温控效果时好时坏;网络机房无网络拓扑图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

一、尽快申请购置新设备新硬件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网络发展。

二、协调后勤部门对空调系统进行彻底的维护保养。

三、尽快请专业人员绘制网络拓扑图。

焦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 2017年3月

第13篇:延川县广播电视台工作汇报

延川县广播电视台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延川县广播电视台是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目前有编制40个,现有在职职工3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7人,内设调频电视转播台、新闻部、制播部、专题广告部、办公室、总编室及“户户通”办公室等机构。主要业务有:自办广播电视节目采编制播,调频广播电视转播(目前转播中

一、中

七、陕西新闻、陕西农村四套广播节目和中

一、中七两套电视节目)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和维护,监管县广电网络公司和农村数字电影服务站。

二、工作成绩

近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广电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事业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2014年被省局评为“事业建设先进单位”,被县委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在新闻宣传(自办节目)方面:2013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新闻立台,质量兴台”为宗旨,积极开展了舆论宣传引导,取得了良好效果。电视自办节目主要开设了《延川新闻》、《美丽家园》、《电视剧场》、《天气预报》、《点歌台》、《健康与长寿》六个固定栏目。之外,根据县上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等适时开设了一些临时性、阶段性栏目,尤其在2013年抗洪抢险救灾、县城五大板块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环境卫

1 生综合整治、黄河旅游文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厚德延川建设和精准扶贫、习总书记回梁家河等方面,我们及时策划开设了《践行群众路线、建设幸福延川》、《践行三严三实 推进作风建设》、《凡人善举》、《精准扶贫 我们在行动》等相关专题栏目,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报道,推出了先进典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有抗洪抢险救灾专题片在省市台乃至中央台播出。广播自办节目主要开设《延川新闻》、《约会好音乐》、《山花有声》、《法律援助之声》4个固定栏目。2014年起,每周给延安广播电视台《县区新闻联播》和《县区要闻》两档栏目各上传节目1期。同时,为了提高新闻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将原来每周

二、

四、六首播的《延川新闻》调整为

一、

三、五首播,每周末播出《一周要闻回顾》。在抓好宣传的同时,我们把节目创优评比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懈。2013年有2件作品获“延安广播电视奖”二等奖,3 件获三等奖,并有广播短消息《八旬老人特殊党费献礼十八大》获“陕西广播电视奖”三等奖和“陕西新闻奖”三等奖;电视纪录片《父母亲的一天》获首届延安广播电视金鹰奖三等奖。2014年有2件作品获“延安广播电视奖”一等奖,3件获二等奖,2件获三等奖。

在事业建设(基础设施)方面:2013年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面对单位基础差、底子薄等落后局面,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实效”的奋斗目标,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摆脱困境,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基础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先后争取省市资金100多万元,添臵了空调5台,非线性编辑机2

2 套,摄像机7台,照相机1部,磁盘阵列1套,摇臂1套,硬盘播出系统1套,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联想4700打印机5台,电脑、电视26台,新闻采访车1辆,全面改善了宣传条件,提升了宣传水平。另外,在2013年投资20余万元对调频电视转播台道路及机房进行了维护,并多次邀请省市专业人员对转播设施设备进行了检修调试,确保了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安全播出。二是“户户通”工程稳步推进。截止目前累计完成设备发放和信息采集、网上录入审验17876套,占到货设备的99.6%;完成实地安装开通调试17045套,占录入设备的99.4%。户户通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村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广泛认可。为了确保户户通的长期通、优质通,2013年12月,按照省局《关于加快建设广播电视户户通乡镇级标准化服务站的通知》(陕广局通【2013】7号)文件要求,建成县级服务站1个,乡镇服务站13个(由于撤乡并镇,目前保留7个)。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了验收。通过户户通工程的大力实施,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在班子队伍建设方面:2014年,我台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了县委高度重视。增设了2个副科级岗位,并将原来副科级总编岗位升格为正科级,1月份一次性提拔干部5人,5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及编辑制作人员5人,进一步充实壮大了班子和干部队伍。两年多来,我们先后组织40多人次分别赴清涧、黄陵、神

3 木、礼泉等广播电视台参观学习,安排30多人次参加了省、市广电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自学、实地参观、业务骨干“传、帮、带”、“走出去、请进来”、网络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三、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办公条件差。自2010年单位办公地方因塌方征收后单位两次搬迁,一直没有固定、良好的办公场地。目前单位所在的农业综合楼,地处偏远,记者出行不便,而且办公条件简陋、办公室紧张,没有会议室、没有标准的演播室,致使无法完成一些访谈和互动的节目,甚至连起码的隔音效果都达不到要求。

二是专业人员短缺。广播电视工作业务性强,个体工作强度大,待遇跟不上,加之业务单位干部提拔使用流动周期长,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安心用心工作,有的甚至想方设法跳槽。目前单位在职职工只有31人,采编播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是记者更为短缺,好多时候连领导的视察调研和县上的重大活动都难以安排,致使自办节目只能停留在应付常规宣传上,难以得到提升和拓展。

三是业务经费严重不足。广播电视是重装备、高投入的公益事业,但由于县财政困难,对广播电视事业投入极其有限,致使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缓慢。目前,单位有历史欠账90余万(近两年已支付旧账80多万元),贷款300余万,每年财政预算资金只有20余万,连最基本的办公、水电、取暖费都难以保障,根本无力添臵更新设备,无法消除旧账,致使催款要账的接连不断,严重影

4 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是设备短缺老化。近两年来,虽然添臵更新了不少设备,但离当前广电事业发展的数字化、高清化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们的摄像、编辑设备均为低档次的标清设备,无法与上级台的高清设备接轨,播出设备甚至还停留在模拟信号播出的阶段,输出信号质量差,尤其是调频转播台设备,均为建台时配备的,而且均没有备机,设备整天满负荷运转,现均已老化,时常出现故障。

四、今后工作设想及建议

在新闻宣传(自办节目)方面: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尽快完成延川手机台测试上线工作。今年以来,通过我们实地考察学习,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现已与山东电视台达成手机台上线业务。目前正在测试运行阶段。手机台上线后,不但可以将我们的自办节目传入互联网,而且可以将政府网站和部门的专业网站整合到一起,快速搭建政企集群,形成互动,用户将可以通过手机终端,随时随地收看到延川电视台直播节目和有关延川的各种视频、图片、文字信息,极大的扩展了本台节目的传播范围,扩大了影响力,也可实现广播电视广告价值、品牌价值、市场价值的延伸提升。二是计划对本台现有频道资源进行全新包装整合。通过与省级知名电视台合作的方式,对现有栏目节目进行全新包装,并打造推出两三档知名栏目,比如《视点锋汇》栏目,时常50分钟,播出汇集环球最新资讯;《观点致胜》栏目,时常60分钟,播出王牌新闻评论脱口秀。通过专家指导、准确定位、栏目包装,全力提升延川电视台收视率

5 和影响力。三是力争开设第二频道影视剧频道,改变目前只有一个频道,所有节目“一锅烩”的现状。四是强化对外宣传。通过合作、交流、推荐等方式,积极加强与上级台的业务往来,搞好通联工作,加强在上级台的投稿力度,切实搞好外宣工作,提升延川知名度和美誉度。

在事业建设(基础设施)方面:一是尽快完成办公地方装修搬迁。通过争取,政府已经同意将我单位搬迁至原中医院,目前正在协调设计装修工作。为了确保规划设计合理,我们必须请专业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把关验收,全力打造成一个高标准的县级广播电视台。二是尽快启动调频电视转播台道路、机房改造扩建项目,力争于2016年完成。三是力争建立地面电视发射站,通过无线发射的方式发射延川台自办节目乃至延安电视台节目,让有线电视难以覆盖的农村地区群众和城市弱势群体能够免费收看延川、延安台节目。四是争取省局支持,力争建立城市数字电影院。延川县城常住人口已近10万。目前,县城没有数字电影院,无法满足广大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拟兴建一座一大三小(厅)电影放映院,按大厅100座、小厅40—60座测算。五是添臵一批较高档次的新闻采编制播设备。六是争取政府能将广电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广电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尽快完成人员招聘工作。通过协调争取,政府已同意为我台招聘业务人员20名。我们要尽快协调配合编制、人事、纪检等部门完成招聘工作,并做好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6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人员考核激励评价机制,做到人尽其才,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近年来,延川广电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广电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离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县(区)相比还较为落后。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切实做好做强做大延川广电事业及产业,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14篇:广播电视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播出方案

广播电视台“讲文明树新风”

公益广告播出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台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为确保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台实际,现制定如下播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塑造文明旗县镇形象,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目标,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教育、文化传播、舆论导向等方面的功能,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要求

(一)切实加强统筹领导。“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播出,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已列为文明旗县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和重要内容之一。要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二)精心制作公益广告作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及宣传片的播出,进一步提高我镇的城镇文明程度和城镇居民的文明素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教育引导社会民众自觉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要制作贴近生活、有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并要对所有展播的公益广告进行审核把关。

三、播出安排

(一)播出内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创建文明城镇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在自办台播出《**》等观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在这些公益广告中提出如:“**”等宣传口号。

(二)播出时间。在每天中午及晚上的《**》栏目之前,循环播出创建文明城镇主题宣传口号和创建文明城镇公益广告,每天播出文明类公益广告3至4条,并长期集中宣传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三)播出文明城镇宣传片。播出制作的文明城镇宣传片。大力宣传“同心同德创文明城镇,群策群力建和谐**”。

第15篇:县广播电视台技术播出部2

县广播电视台技术播出部

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安全播出工作

在迎接今年春节到来之际,县广播电视台技术播出部,加强节日期间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发射机房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机房人员值班安排、机器维护、防火、防盗等安全播出方面的工作,为我县创造一个和谐、祥和的娱乐氛围。

广播电视台技术播出部在台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科学安排,合理调度。针对春节假期长,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克服人手少的困难,机房值班,责任到人、到岗;切实保障机器设备安全运行,事先将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位;加强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监听监看的力度;同时积极做好防火、防盗等影响安全的处置应对工作,查找安全死角,杜绝源头安全隐患。

广播电视台技术播出部将确保节日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保持多年来的安全无事故记录,做到万无一失,让全县人民欣赏到我台的高质量的精彩节目。

广播电视台技术播出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第16篇:潢川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方案

潢川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方案

为了迎接党的“十八大”, 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优质播出,潢川电视台按照上级和中心总支的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了以下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播出单位按照要求,分别从机构设置、日常管理、监测能力、应急预案等通用检查项目以及播控、传送、发射、供电等专项检查项目入手,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制度方案,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保证中央与地方的政令畅通。以实际行动喜迎十八大顺利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要落实安全播出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播出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7月23日,潢川电视台成立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安全播出领导小组职责:组织电视中心重要节目和重大活动安全播出管理工作,负责电视中心安全播出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播出的措施和办法,确定安全播出的工作措施和落实办法,研究安全播出遇到的各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细化播出环节,责任到人,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的职责,规范节目播出流程,确保安全播出。

节目播出流程: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每期的节目审查,由部门主任(制片人)签字后,报总编室安排播出的时段、播出天数、次数,总编室安排人员再次审查后签字,(浩华传媒播出的广告和 1

客户赞助电视剧场的,由浩华传媒派专人负责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反动、低俗的内容后签字,再交总编室审查签字。另:浩华传媒应向电视台出具对所提供节目的应播节目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需求的书面承诺书)并报值班台长(台领导轮流每人值班半个月)审查签字后,交播出部编排人员上硬盘播出系统,在硬盘播出系统安排播出并签字,机房值机人员按照播出单要求安全播出后,在播出单上签字。

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审查签字,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按照播出单上的签字,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潢川县电视台成立节目编审委员会,负责对全台节目的管理、审查,成员有:王国新樊国安付海军向四方徐文沛邹大为李随群张珊珊杨晓东武静邓靖岳袁

二是要抓好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是加强设备使用、维护、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强化节目内容、质量的判别和设备工作状态的判别,加强一线干部职工应对各种突发播出故障处理预案的演练。

三是要加强管理,完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播出操作规范和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出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同时认真抓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是要严格检查督促,防微杜渐。重点是排查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三、安全播出应急处理预案

1、无线机房应急处置预案

①播出机房要配备输入、输出信号监听、监视设备,机房做到播出日志、维护记录完整,定期检修播出设备,防范于未然。②加强对自办节目的检查,做到“内容有审签,传递有专人,交接有签字,播前有重审”,确保节目从制作到播出各个环节的安全;对硬盘播出设备要保证系统的核心硬件、系统结构、系统软件的可靠性,建立完备的权限操作管理程序。

③加强机房值班安全制度管理,机房坚持24小时值班,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机房电话要保持畅通。

2、非法破坏类事件应急预案

① 发现有人故意破坏电视中心设备,应立即通知保卫人员,马上报告,及时报警。

② 发现电视中心信号受到非法侵入时,及时切到备份信号,及时报告,马上报警。

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① 当电视中心机房遭到雷击时,要及时报告,组织人员及时抢修。

② 当机房发生火灾时,马上报警、报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组织灭火,尽量抢救设备。

附:潢川电视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名单

潢川电视台

2012年7月24日

附表一

潢川电视台关于成立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的

通知

电视台各部、室:

为确保我台节目安全播出。经台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电视台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王国新 (中心副主任、电视台台长)

副组长: 胡冬梅 (电视台支部书记)

樊国安 (电视台副台长)

吴俊峰 (电视台副台长)

鞠淋 (广播电台台长)

成员: 向四方 (总编室副主任)

徐文沛 (新闻部主任)

邹大伟 (经济部主任)

李随群 (专题部主任)

张珊珊 (民生部主任)

杨晓冬(社教部主任)

武静 (广告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四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17篇: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

xxx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

第一章

电视安全播出管理

第一条 播出机房担负着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xxx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第五条 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xxx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

第六条 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 1 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交,并报告分管副台长。

第七条 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第八条 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

第九条 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第十条 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

第十一条 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分管副台长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任请假。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由双方向播出分管副台长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范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处罚。

第二章 电视播出值班规程

第十三 播前准备工作

2 a) 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半小时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

b) 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认真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定播出位置、素材验证,核查与播出计算机串联单是否一致,并检查播出磁带。

c) 依据中央电视台(GPS时钟)的标准时钟播出控制计算机。检查播出开关PGM、PST切换、应急开关位置、监视、监听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播出系统通路措标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面板遥控开关、音量电平钮、RF指示是否在正常位置。 d) 播出前十分钟必须收看有线回来的播出信号,发现问题应积极与有关传输机房联系。 第十四条 播出运行中

1、值机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或会客。集中精力进行操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杜绝人为事故。打电话尽量简短,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2、认真检查各路播出信号监视器的图像、音量是否正常和节目转换前PST是否预置正确。临时取消节目时,应检查串联单中前后节目播出录像机机号安排,保证有足够时间装带。

3、节目转换时应注意切换是否正确,并核对下一条待播节目。严禁在节目转换前后2分钟离开操作岗位,注意观察有线回来的信号,发现异常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生的

3 各类节目、技术和人为事故要认真如实记录,第一时间向分管副台长报告。

4、负责制作和播出本频道广告角标、电视剧片名,完成飘字幕操作,按规定要求进行详细记录。

5、如遇故障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播出信号不中断,同时向带班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及时确定并处理故障设备,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交接班

1、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人员未到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值班员要向接班值班员说明播出运行情况,移交节目磁带、字幕播出情况记录等。

3、交接班期间发生的播出事故由当班值班员负责,交接班之后发生的播出事故应由接班值班员负责。

4、根据总编室节目串联单核对播控自动播出程序及硬盘播出位置,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

6、

7、检查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注意查看机房告示栏通知,明确临时播出任务。

机房内的维修工具、应急用的视、音频跳线及机房备用设备等由当班值班员负责管理,交接班时要清点,如有丢失应在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原因,并由交班人签字。

第十六条 播出结束

1、晚班值班员负责准备第二天节目串联单的机型安排和节目播出磁带分配。

2、播出结束须关闭电视墙、播出录像机、播控计算机、播出字幕机,离开播出机房时须关闭机房照明和空调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七条 播出机房带班人职责

机房带班人督导各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故,贯彻“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广播电视技术总方针,做好安全播出。

1、熟悉掌握各频道播出系统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带领本班值班人员,搞好安全播出,督促各播出频道值班人员做好播出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频道播出系统运行正常。

2、巡视机房播出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主备信号、负责自动播出网络和硬盘播出的日常维护。

3、负责播出系统配电机房设备维护,定时检查UPS电源及市电电压主备路工作状态,协助值班人员处理播出当中发生的故障,认真填写播出设备日监测值班记录表。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机房,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与播出机房带班人员说明。当班值班人员有事临时离开机房时,带班人员负责顶替值班员的工作。

5、负责督促各个播出机房值班人员搞好机房卫生,保持播

5 出机房和播出控制台面的整洁。

第三章 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播出机房出现的事故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下列事故应立即上报

1、

2、

3、

4、

5、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频道(率)、节目、时间;

2、事故发生的设备或设施;

3、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

4、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验教训;

5、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立即上报分管副台长,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上报分管局领导。

第四章

电视播出系统维护管理

1、在每天值班及中,检查系统内所有设备的功能,发现异常要立即

6 政治性播出事故 30秒以上的停播事故 较严重的播出技术质量事故; 错播、误播事故:

因遭破坏、被盗等引起的停播事故。 采取措施,决不能让设备带病运行。

2、每月清洁一次录像机、计算机等设备的按键面板,须防止误操作和误动作发生。

3 每日检查配电柜和UPS电源显示,是否在正常状态,各设备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每季度进行一次放电维护操作。

4、检查主备同步机是否正常。

5、检查时钟信号是否正常。

6、检查硬盘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7、控制机的控制功能及状态。

8、检查硬盘播出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9、检查发射机各工作指标是否正常。并在值班期间每隔一小时检查一次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日志。

10、每周对播出系统全部设备,包括录像机、控制器,机柜、监视器屏幕、A/D与D/A转换器机箱、光端机、计算机等进行全面清洁、除尘。

11、每月对播出服务器磁盘系统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及磁盘整理。

第18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台实施细则(暂行)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台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网络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关于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本细则中的网络广播电视台是指以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电台、电视台。

第三条

网络广播电视台主要由信源采集、内容生产、内容发布、增值服务、传输分发网络、业务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监控辅助等子系统构成。 第二章

系统配置要求 第一节

总体网络架构

第四条

网络广播电视台内部网络应根据应用系统、业务流程、数据流向和播出安全相关度进行网络结构设计,网络结构应有清晰的层次,以便于进行网络逻辑隔离、访问控制、结构调整和应急处理,不同网络边界之间应设置网络访问控制。

第五条

核心网络的业务处理能力和网络带宽应具备冗余空间;应为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重要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配置冗余,避免关键点存在单点故障,要定期对冗余配置进行验证测试。

第六条

内部网络应根据业务类型、功能、重要性、工作职责、信息等级、服务流程、终端用户和物理位置等因素划分安全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业务边界应清晰;各安全域应当按照面临的风险,采用不同的安全防护策略和措施;后台管理、数据库、播出等相关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应有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第七条

应采取措施使管理链路和数据交换链路隔离,通过专用内部管理网络访问管理设备,防止密码和管理信息泄露;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来自非授权IP地址的用户登陆管理网络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实现数据安全交互。任何用户的终端设备不应直接接入核心层网络设备;

第八条

当与外部网络互联时,应在网络边界系统设置病毒防范和防止网络攻击装置;应采取网络入侵防范和访问控制措施实现对进、出内部网络的服务和访问的审计和控制;内容制作系统、内容分发系统和内容传输分发网络之间应通过(虚拟)专网建立连接,以形成相对封闭的专用线路。 第二节

供配电系统

第九条

外部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十条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应设对应于不同外电的、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播出负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工艺专用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UPS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实际负荷工作30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电源,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UPS供电回路。

第十一条智能电源设备应实施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禁止通过外部网络进行远程维护。

第三节

信源技术系统

第十二条

信源技术系统主要完成包括信源接入、信号处理、信号分配传送等功能。

第十三条

重要节目信源接入应采用至少两路不同物理路由或不同传输方式的链路,且能够满足主备信源间自动、手动切换和应急跳接。信源分配链路应具备冗余,各分配环节关键设备应根据节目重要程度进行合理规划。

第十四条

应对所有信源接入进行安全性检测,严格管理有关端口和登陆帐号、密码及操作权限;应对通过网络传输的信源进行安全检测过滤,并采取防入侵攻击措施,并设置内容审核接口。

第十五条

对于有群众参与或外来信号的现场直播节目,应通过演播室进行信号连接,并配置延时和切断装置。 第四节

内容生产技术系统

第十六条

内容生产技术系统主要完成包括制作、收录、编目、加工、审核、媒资管理、内容编排等功能。

第十七条

演播室应配置延时和切断装置,并根据节目内容提前准备好垫片以应对突发状况;现场实况直播现场时钟宜与演播室和播控的时钟应保持一致。 第十八条

收录环节应具备状态监控及报警功能,并可对收录结果进行查询、审核。

第十九条

在编目、加工等环节应设定多重强制性人工审核,在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进入媒资管理及发布环节。

第二十条

应在节目入库、节目上线前配置内容和技术审核环节,确保节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媒资管理应具备恢复机制,并定期进行节目文件完整性校验。

第二十一条

页面模板在正式发布前,应进行预发布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应进行发布节目关联测试,确保内容发布的有效性;应对发布的页面模板进行归档备份,页面模板压缩包应加密保存;使用备份的页面模板前应进行文件完整性检查,以防止内容被篡改。 第五节

内容发布技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对将发布的内容应设置内容和技术审核环节,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内容发布过程应具备日志记录、审计功能,并应采取措施对已经发布的内容进行监控。内容发布系统应通过内容分发网络与互联网连接。

第二十三条

应将节目发布库和对应节目数据库分别存储于不同设备。应支持数据库自动备份与恢复功能,支持屏蔽前台提交的敏感字符。 第六节

传输分发网络 第二十四条

传输分发网络应采用两路不同物理路由或不同传输方式的链路。应启用校验、认证及防篡改机制,确保数据、内容与内容发布系统的一致性。

第二十五条

传输分发网络应配置防入侵策略,关闭不必要的端口与服务,并定期进行安全扫描和加固,应实时监测传输分发网络安全防护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应对传输分发网络的出口带宽等参数进行合理配置,确保用户访问流畅;传输分发网络处理能力应具备至少20%的冗余,能够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第二十七条

传输分发网络应支持容灾、防盗链、防攻击功能和快速恢复能力,应采用冗余机制配置相关节点,保证服务的可用性。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三方传输分发网络,应配置远程监控、维护平台和具备认证、加密的数据访问通道,以方便网络广播电视台系统管理员集中监控管理和内容更新。应要求第三方传输分发网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以便及时发现解决相关故障。

第七节

业务运营管理技术系统

第二十九条

业务运营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用户管理、认证鉴权、计费管理、域名管理等功能。

第三十条

用户、计费等核心数据应进行备份,并配备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数据被泄露、窃取及篡改。每次备份数量不少于2份,备份介质应异地存放,妥善保管。

第三十一条

认证鉴权系统的用户管理数据(如帐号、口令等)应以加密方式存储,用户鉴别信息需满足复杂度要求,保证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 第三十二条

域名解析系统应具有冗余、恢复和防护能力,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八节

其他技术系统

第三十三条

增值服务系统应具备应用接入申请、人工审核及注销功能。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以防止内容被篡改。应采取相关监控措施,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十四条

数据库在设计时任何类型的入口都应在安全规则和文档中说明,应有恢复机制;安全结构应防止外部干扰和破坏,数据库管理系统进程应与用户进程隔离,核心数据库应部署数据库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

第三十五条

应部署Web应用攻击防护设备,并应具备监控往返流量的功能。Web应用攻击防护设备应该部署简便、操作便利、对现有网络影响很小。

第三十六条

应对节目内容进行数字版权录入及管理,保证版权安全。

第三十七条

客户端上线前应对其功能及代码进行安全审核,以避免恶意代码、恶意行为等风险的影响。应建立客户端应急发布、升级、版本管理和回退机制。

第三十八条

应配置产品测试环境,对软、硬件产品上线前进行模拟测试。有条件的单位宜建设包括所有业务功能在内的、独立的最小测试系统,测试系统各模块软件版本应与现网保持一致。 第九节

安全监控管理中心

第三十九条

应配置安全监控管理中心,实现全网的安全管理,从监控、审计、风险、运维等方面,对网络及业务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性能、维护情况、操作情况、外联情况、远程访问情况、安全情况和系统升级、漏洞修复、审计等进行监控、记录和管理,对异态应当设置多种报警形式。

第四十条远程访问监控应能够支持安全监控管理中心的集中管理,对异常业务交易及时报告,具备对监控事件的实时性响应和报警功能,并能够根据异常事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入相关事件处理流程;可以对访问用户的来源进行监控。

第四十一条

病毒监控应能够支持集联控制,能够支持安全监控管理中心的集中管理,具备报警功能。

第四十二条

监控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具备对远程访问、信源接入、信号分配传送等环节实时监听监看能力;应对编码器输出、内容发布、内容分发网络等重要节点信号的码流、视音频等进行自动监测,并具备信号、码流异态声光报警功能;

(二)应配置网管监控系统,对系统中主要设备具备远程管控能力,对播出及信息系统关键设备、软件、网络、存储等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具备异态声光报警功能;

(三)应对所有监控工作进行记录;应采用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监测信息等方式对直播节目的安全播出状况及信号的质量进行记录,异态信息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四十三条

电力和环境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定;

(二) 应配置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的电力和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对配电系统中的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测,并对机房的温度、湿度等环境状态进行监测。

第四十四条

应对节目上载、系统操作、设备机房、UPS主机及电池室、缆线集中点、室外设备等播出相关的重点部位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严格对机房门禁系统进行权限控制,防范机房非法进入。

第十节

基础软硬件设备技术要求

第四十五条

网络广播电视台基础软硬件设备主要包括通用系统软件、编转码设备、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各软硬件设备指标和采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十六条

编转码设备应具备双电源、主备输出接口,在断电或者重启后,应保留原有配置信息;编转码设备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在线冗余。

第四十七条

直播用视音频系统输出的主备路信号应来自于不同的播出切换设备;切换台、调音台等关键设备宜配置双电源。

第四十八条

通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软件应能与业务系统完全兼容,并根据业务需要能够进行补丁升级。

第四十九条

数据库服务器和关键业务应用服务器应采用双机或多机构成高可用集群系统;配件应具备热插拔功能;应根据服务器的总数量配置一定比例的冗余。

第五十条

存储设备应支持数据镜像以及数据保护功能。存储容量占用率峰值应不超过设计存储容量的80%,超过80%时应进行数据迁移或扩容。 第五十一条

交换机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1万小时;核心交换机应为双机,背板、系统板、I/O板等关键配件应考虑冗余、电源、风扇应可热插拔;每台交换机负载不应超过处理能力的50%。

第五十二条

网络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满足系统安全防护的需要,硬件设备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25000小时。 第十一节

机房环境

第五十三条

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接地、布线、外部环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中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房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 5067)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机房安全防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GA 586)的有关规定。应对重要设备进行电磁屏蔽,防止外部磁场对设备的干扰和电磁信号泄露。

第五十六条

存放重要数据、软件的各类记录存储介质的存储地点应符合防火、防水、防震、防腐、防鼠害、防虫蛀、防静电、防磁、防盗和温度要求,确保其不受损、不丢失、不被非法访问和信息不泄露。

第五十七条

中心节点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机房应选择离网络广播电视台业务中心较近的主要中心城市。省级以下IDC机房应选择在覆盖区域范围内的骨干网节点上。租用的第三方机构IDC机房应符合《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和《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节

维护器材

第五十八条

应设立备品备件库,系统核心服务器、交换机重要部件应配置备件,常规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等应根据系统规模配置相应数量的备品,系统应常备线缆、跳线等应急工具。

第五十九条

应配置维护、检修、故障处理所需的工具、材料。应按照实际情况配置码流分析仪(码流分析软件)、质量分析仪、网络测试仪等必要的仪器仪表。

第十三节

灾备与应急播出

第六十条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根据当地地质、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当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网络广播电视台业务系统短时间无法恢复时,应能够应急播出重要节目;

(三)宜设置异地灾备系统。

第三章

运维与技术管理 第一节

运维管理

第六十一条

应建立安全管理领导机制。安全领导小组应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整体统筹、归口、协调和组织各类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和策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健全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考核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十二条

应根据自身系统特点,在系统设计、上线、运行和改造等环节设置安全责任点,各安全责任点应设置安全管理员,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十三条

应配合监管部门接入监管数据采集系统及提供必要的安装和运行条件;应向监测监管部门提供完整有效的直播及点播节目码流、页面信息、运行数据、机构信息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等;对置于其管辖范围内的监测监管技术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提供安全保护。

第六十四条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根据信源采集、内容生产、内容发布、增值服务、传输分发网络、业务运营管理子系统的特点细化相应的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管理、网络维护、服务器/主机维护、配置与变更、设备登录、远程访问、密码与账户、存储介质、关键岗位、代维、安全服务、业务及应用开发运行、工程建设施工、机房及办公场所以及防雷、防灾、消防等方面;

(二)应建立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事件的等级响应、处置制度;

(三)机房和办公场所管理制度应包括出入人员管理、禁止性规定、环境设备维护管理等;

(四)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应包括交接班要求、值班内容、纪律要求、监看监听要求等;

(五)供配电管理制度应包括用电规范、操作规范、安全规范、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巡查规定等;

(六)事故报告制度应包括不同等级事故的报告原则、报告内容(事故原因、事故时长、影响情况、处理过程等)、报告要求等;

(七)维护检修制度应包括维护检修的项目和周期、检修规范、责任分工,重要数据存储与备份规范、维护记录规范等;

(八)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管理责任分工、日常管理要求等;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技术档案的范围、存档要求、分类明细、出入库管理、销存时限规定等。

第六十五条

应结合网络广播电视台任务和运行,制订和完善各项业务流程、运维工作流程、软硬件设备操作及维护流程、安全管理流程等。流程应详细规定处理的流程、步骤和注意事项,应有可操作性,并监督实施情况;当流程发生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告知有关人员和部门。

(一)业务流程应包括业务及应用开发和上下线、信号传输分发、节目制作、节目审核、节目发布、页面管理、增值业务接入、业务运营数据管理等流程;

(二)运维工作流程应包括交接班、巡机、业务调度、检修操作、故障处理、事故处理、报告等流程;

(三)软硬件设备操作及维护流程应包括配置与变更、编转码、播出服务器、页面服务器、网络系统、供配电设备等软硬件设备操作及维护流程;

(四)应急处置流程应包括所有业务、所有环节、所有软硬件设备和所有场所的应急处置流程、数据备份与恢复流程、与合作单位的应急保障和协调机制等;

(五)安全管理流程应包括各环节的安全播出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流程;

(六)各项操作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操作规范,运维工作和设备操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相关通话联络宜有录音和文档记录。

第六十六条

维护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针对不同系统和设备分类制定维护计划、升级和补丁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应将涉及安全播出及信息安全各个环节的设备、系统、线路维护落实到机房、班组、个人,做到界面清晰、责任明确,不漏检、不重叠;

(三) 应与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等相关单位划清维护分界,并签订维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维护分界图、各方保障责任、故障处理协调机制、联络电话等。第六十七条

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资产制度、设备维修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加强域名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台账,统一编号、统一标识。

第六十八条

应定期对网络拓扑进行复核审计,网络拓扑图应和当前实际运行的情况一致,并应当反映出实际的物理位置和物理连接情况,对网络拓扑图以及变更情况文档,应妥善保存;复核审计工作应每半年一次。

第六十九条

应定期对存储介质的完整性、可用性检查,确保数据或软件没有损坏、丢失;应建立存储介质入库、转储、借阅、使用、归档、检查、销毁登记制度。

第七十条

运行维护所需的各种工具和器材应妥善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定期标校;备品备件应进行登记造册,放置于满足器件存储环境要求的指定位置,并定期加电检测和维护。

第七十一条

原则上不得采用远程服务方式开展重要业务系统的运维和检查。对必需进行的远程维护需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采用专线接入方式,传输通道必须进行安全加密,限定登陆访问的地址范围,只允许来自可信信道的连接,对登陆用户的来源和操作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禁止在网络中传递口令等重要信息;

(二)应同时具备身份鉴别和访问授权控制,统一的账号管理策略,进行严格的操作权限控制;禁止以系统管理权限的账户远程访问登陆,不允许同一账户同时登陆访问系统;

(三)在登录过程中不提供可能帮助未授权用户的信息,在完成所有登陆流程后,才确认登陆信息;当发生错误时,不应提示错误范围信息;

(四)当信息输入主机时,应进行安全检测,验证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可用性;当信息从主机输出时,应当根据信息情况进行安全属性控制;

(五)应对访问和操作情况进行监控,具有对异常访问和操作采取阻断、隔离和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等功能,并有两种以上方式的报警能力。

第七十二条

对外运维合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任务时,安全播出责任仍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应选择具有相应保障能力和资质、安全可靠的代维单位,签订有效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保密要求;

(二)应指定专人对代维单位的运行维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应对代维单位的操作进行规范,在代维单位进行维护操作时,应安排内部人员监督管理并对操作进行录像;应禁止代维单位的远程维护;

(三)应要求负责相关设备、产品维保的单位做出相应的安全承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应督促维保单位严格履行协议范围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委托方提供维保服务;

(四)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机房租用、线路租用等合作服务协议时,应向服务提供方明确提出技术、安全及故障恢复时间等要求。第二节

技术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因启用新技术系统,如需要试播的,应提前7个以上工作日应报请上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试播批复意见应同时抄送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机构,申请单位应通知相关播出合作单位。试播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试播期内技术系统非责任停播事故可不计入事故统计。

第七十四条

重要保障期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应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预案包含重要播出前的准备、重要播出中的保障措施和突发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内容;

(二)应做好技术系统的全面检修、测试工作,应对备品备件、应急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补充;

(三)应与合作单位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重要保障期保障要求及双方责任,并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共同保障业务连续性;

(四)应提前协调电力供应、线路传输、通信联络、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等相关单位、部门为播出提供保障支持;

(五)应切断与业务无关的网络连接,禁止采用远程方式进行系统操作;停止除故障处理之外的一切施工和软硬件设备调试,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禁止对设备、系统及线路进行其他相关风险操作。

第七十五条

因技术系统更新改造、维护检修、设施迁移等原因需要临时停播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临时停播涉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直属单位的,以及播出影响范围涉及全国或者跨省的,应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逐级报至总局批准;其它其他临时停播的申请程序、管理要求由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二)申请临时停播前应做好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临时停播申请材料应说明申请原因、起止日期和时间、涉及的节目、影响范围、操作方案、应急措施等;

(四)临时停播批准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通知监测监管部门,申请单位应在操作前通知相关播出单位。

第七十六条

新技术、新系统、新业务、新应用、新服务和新设施上线前应进行安全测试和评估,确保不降低已有的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能。接受捐赠的信息安全产品,使用前应进行安全评测,并与捐赠方签订信息安全与保密协议。

第七十七条

运行变更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业务范围、播出方式、传输方式、播出技术参数等有重大变更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批准变更的,审批部门应同时将批复意见抄送监测监管机构;申请单位应在变更前通知相关业务合作单位;

(二)变更前应进行模拟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变更;应及时修改播出系统图等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变更前后相关档案。

第七十八条

施工涉及或可能涉及安全播出的,施工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施工安排应以减少对播出影响为原则,尽量安排在例行检修时间进行,需要临时停播的,应做好临时停播申请和操作通知等工作;

(二)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通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明确:施工的目的和要达到的效果、施工内容和施工区域、详细操作步骤和时间进度;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消防等各项安全保障及应急措施;施工可能对安全播出造成的影响、防范措施、应急操作处理流程以及相关责任人和需要协调配合的部门等;

(三)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并做到:严格隔离出施工区域,放置警示牌,并进行有效管控;应安排安全管理员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发现威胁安全播出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在播出机房内施工,应与播出运行设施隔离,并加强对播出设备、机房环境的巡视;施工用电应与播出用电分离;

(四)施工完成后,应对涉及的设备及软件进行安全播出评估和信息安全测评,经安全主管人员确认后,再上线运行。同时,将新增系统或调整部分的技术资料存档,并对涉及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责任划分、应急预案等进行相应调整,告知并培训有关运维人员。

第七十九条

事件事故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安全播出及信息安全事件事故的界定、分类、分级、统计和上报应按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播出、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事件事故管理制度;

(三)对于重大事件事故应成立分析检查组,对事故、事件发生原因、处置过程进行调查,对处置方式、方法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四)应根据事件事故的分析调查,编写案例,并及时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问题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第八十条 报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要求,汇总分析技术指标、播出运行、事件/事故等情况和数据,按时填报相应报表;

(二)上报数据应准确真实,并由专人进行审核;

(三)应根据报表类型分类整理报表档案。

第八十一条

应建立电子化技术资料库。资料库应包含:技术审批文件、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设备档案、运维档案(含运维工作记录、系统操作记录、运行监测记录等)、应急预案、事故档案、系统方案、系统图纸、系统重大技改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播出文件、报表等;由专人负责对技术资料及时更新整理;运维档案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八十二条

技术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技术安全的规定,遵循《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GY 63)等行业标准中的有关技术安全要求;

(二)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和细化相关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发生技术安全事故。第八十三条

应建立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对各播出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检查安保、防水、防雷等技术安全情况,以及信号源、技术系统的信息安全情况,评估安全风险

(二)系统配置:检查技术系统配置及验收情况,评估播出系统的可靠程度;

(三)系统指标:检查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评估技术指标是否达标;

(四)规章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评估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五)预案流程:检查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考核值班人员的掌握程度,评估各项应急预案和关键操作流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六)文件资料:检查值班日志、运行记录、播出运行文件、维护计划、维护记录、安全播出报表、安全播出事故处理和分析报告、设备器材档案等资料,评估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

第八十四条

应定期对技术系统和管理进行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对评估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应及时整改。 第三节

信息安全管理

第八十五条

应将信息安全纳入安全播出管理,合理配置工作岗位和人员,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并建立监督机制。

第八十六条

按照《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D/J037)的要求,划分播出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

播出相关信息系统应符合《广播电视相关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D/J038)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评估、管理和整改。

第八十七条

应结合信息系统等级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和策略,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从访问控制、运行维护、应急处置、人员管理和培训、文件档案管理、审核检查等方面规范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十八条

应结合网络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应采取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完整性检查、入侵防护、恶意代码防范等措施,进行系统边界防护;

(二)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措施,提高内容防篡改、防攻击能力;

(三)应加强终端管理,对网内终端非法外联、网外终端非法接入等行为进行管控;

(四)应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移动存储介质应经过恶意代码检查;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第八十九条

应对系统账号进行安全管理,制定账号申请、审批、分配、更新、注销、审核等流程。严格执行账号操作权限管理,严格控制具有管理权限的账号使用范围,人员调岗、调动、离职等应及时取消权限,注销账号,修改密码。

第九十条

应定期对网络广播电视台进行安全播出评估、信息安全测评,根据评估、测评结果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优化方案,对系统进行信息安全加固。 第九十一条

应根据系统中各类数据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数据加密、数据备份、访问控制等措施。

第九十二条

应对网络流量、用户行为、主机和网络设备的运行状况等进行监测,及时处置异态报警,系统审计日志应保留3个月以上。 第四节

人员管理 第九十三条

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相关岗位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合理设置值班岗位、维护岗位,重要保障期间应加强值班力量;

(二)与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相关的部门应指定安全联系人,加强日常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日常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情况,在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协调一致、无管理盲区;应设置岗位统一管理与访问控制有关的事件和信息;

(三)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岗位包括直播信号调度、直播监控、节目审核、产品测试、设备维护、网络安全管理、播出监控等岗位。关键操作和事务应双人临岗,互相确认和监督。

(四)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系统的常规管理、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审计管理工作分别由系统管理员、系统安全员和系统审计员承担。 第九十四条

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相关岗位人员上岗、培训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值班岗位和维护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资质,并通过岗位培训和考核;

(二)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演练,并对技术人员及与安全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三)应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新技术培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与播出相关的供配电保障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应统一纳入安全播出管理。第九十五条

外来驻场代维人员上岗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承担驻场代维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提供其指派的驻场代维人员详细个人信息,并向网络广播电视台主管部门出具相关人员使用证明;

(二)外来驻场代维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和资质,并通过代维岗位培训和考核;

(三)应定期进行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播出及信息安全演练,并对外来驻场代维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四)在与驻场代维单位签署合同时,应从维护工作连续性考虑,对其人员流动性进行约束;如驻场代维人员变更,驻场代维单位应及时通知网络广播电视台主管部门,对人员资料、操作权限、出入门禁等进行更新;

(五)与安全相关的驻场代维人员应统一纳入安全管理范畴。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一节

应急机构

第九十六条

为保障播出安全和信息安全,应设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对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应根据自身系统特点,合理设置安全责任点,并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责任人。 第二节

应急预案

第九十七条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应针对技术系统的特点、自台实际情况,制订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应包含与业务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包括:供配电故障应急预案、平台重要环节故障应急预案、非法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防暴恐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报集成播控平台主管部门备案;

(三)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征求其他合作单位、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四)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流程;

(五)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流程,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

第三节

应急演练

第九十八条

应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第九十九条

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专项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做好跨部门、跨岗位之间的协调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应组织各岗位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分项演练,并建立演练档案。

第一百条

应急演练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根据演练内容,确定演练时间、目标和范围、演练预案及演练效果评价人员,并对相应的应急系统、设备、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完整有效;

(二)应提前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演练内容的通告及相应知识、技能的培训;

(三)演练过程应严格执行应急演练预案;应急演练结束后,应编写演练评价报告,演练人员应进行自我评价;应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 第四节

应急通报机制

第一百零一条

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事件事故发生后,应通知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事态严重程度。在评估完成后,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受到负面影响的外部机构、互联单位以及重要客户;应将相关信息准确通报给相关设备及服务提供商,以获得适当的应急响应支持。

第一百零二条

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组织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节

事件事故应急处置

第一百零三条

安全播出、信息安全事件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抑制事件事故的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影响;根据事件事故的性质和业务要求的不同,应遵循不同的应急处置原则和处理机制,如触犯法律,还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具体处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内容被篡改:应立即消除非法内容,中断相应的内容链接,通知传输平台,采取措施消除网络和用户终端残存非法内容,在确保内容和业务安全的情况下,恢复正常内容展现和服务;

(二)非法入侵:应立即判断入侵的部位和来源,中断与之物理连接,对其IP地址进行定位,同时进行检查,消除侵害影响,保证播出和服务安全;

(三)病毒传播:应及时查找病毒传播源和感染区域,判断病毒性质,并封闭相应连接;

(四)技术故障:应根据相应的技术故障处理流程进行应急处理;

(五)对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启动相关系统应急灾备预案。出现非法内容,应立即终止非法内容的播出、停止相应的服务,及时消除内部业务网络、分发网络和用户终端等相关系统中驻留的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四条

本实施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直播频道停播率指直播累计停播时长与播出总时长的比值,单位:秒/百小时。公式:

计算方法应符合《广播电视停播统计方法规范》(GY/T 264)

(二)全台性停播是指网络广播电视台因信源采集、编转码、内容分发与传输等故障导致较大覆盖范围的直播频道中断或因业务系统认证鉴权、界面展示、网络传输等原因导致覆盖范围内80%的用户无法访问网台门户、主要页面;

(三) 外部网络指本单位广播电视播出相关信息系统之外的网络,如办公网络、外单位网络、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四)本细则中“应”表示必须达到相应要求;“宜”表示建议达到相应要求;

(五)如无特殊说明,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一百零五条

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

《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GA 586) 《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 5067) 《电视中心制作系统运行维护规程》(GY/T 152)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维护规程》(GY/T 107)

《广播电视中心和台、站电气工作安全规程》(GY 63) 《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D/J 037) 《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D/J 038) 《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二版,2002年)

《广播电视停播统计方法规范》(GY/T 264)

第一百零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9篇:岑巩县广播电视台关于舆论导向和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2

岑巩县广播电视台关于舆论导向和安全播出

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广电行政部门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我台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查。

1、从2012年1月起至今,我台严格按照上级广电行政部门规定转播广播电视节目,没有擅自变更播出顺序和频道频率。

2、我台没有擅自接入、传送和播出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3、我县广播电视台在制作和播出节目时,严格按照规定播出前检查,有专人负责,并且实行每播出一档节目都要进行审查,在制作新闻和专题片都进行审稿、采编、审片、制片和节目排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播出程序。并且在播出机房排表实行值班制度。

4、在播出时遇到紧急停电时,及时启动安全电池,有效缓解播出黑频现象。

5、在播出机房设有灭火器,设立消防通道,确保设备和播出机房安全。

岑巩县广播电视台

2013年9月2日

第20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汇报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汇报

××区广播电视局担负着××电视台节目的制作、播出任务,一年来,我们按照“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隐患,抓出实效”的安全播出原则,电视台节目播出机房、电视发射机房、有线电视前端、和电台播出机房这些重点岗位,同时还把整个节目制作及传输流程纳入了检查范围,力求做到只有想不到,没有查不到,一定把自查工作做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优质播出。现将安全优质播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优质播出。

半年来,局党组十分重视安全优质播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对安全优质播出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房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

续坚持检修制度、卫生清洁制度、交接班制度外,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度基本涵盖了播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了人人做事有章可循,出现事故有人负责。由于以上措施的实施,机房值班人员的责任心不断增强,对一般性故障都能及时发现、排除,不影响正常播出。

三、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安全优质播出工作水平。

我们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向管理要效益,结合安全优质播出工作实际,把每个星期二定为“集体学习日”,及时组织机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广播电视局下发的《技术维护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促进机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积极组织机房工作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掌握业务技术本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更好的完成安全优质播出任务。

四、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加快设备更新换代步伐,为安全优质播出奠定坚实基础。

电台机房投资2000元安装隔离门,将电台播出机房与外界完全隔离,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电视台后期制作、播出设备正处于考察阶段,待改造完成后将使××台播出更上一层楼,错播、漏播、切换不良等将成为历史。我们还定期对机房附属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从而保障了机房设备的安全优质运行。对配电室及供电线路全面检查维护一遍,发现事故隐患以换为主,不放过任何一细小环节,共更换电源刀闸3个,视音频线200多米。

五、提高警惕,加强协作,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

针对前段时期,其他省市出现的×××顽固分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情况,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指示要求,全力以赴严防死守,保证不发生任何事故和重大播出传输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转播和传输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绝对安全,停播时间为0秒。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建立了快捷、有效、准确的安全优质播出指挥系统,及时了解掌握广播电视播出情况、做到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指挥有力、调度灵活。在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时,坚决做到快捷、指挥有力、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防范处理,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有效、周密详实的广播电视应急播出预案,并多次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及时处理解决了演习中发生的问题,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发射机房日前已拥有了备用信号源(数字卫星接收信号源)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实现及时切换。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汇报
《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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