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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22 15:00:2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镇中心学校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十七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县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就抓好我校2012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向中心学校签订本责任书。

一、职责要求

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并分解职责,把该项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问责。

3、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纠风工作,逐步完善各种监督机制。

4、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抓好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

5、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有笔记、心得、总结。

6、继续推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如实记录会议始终情况和记录票决情况,实行与会人员签名制,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决策和开展情况。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8、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维护学生和家长的根本利益。

9、贯彻落实治理滥办酒席工作要求,杜绝本校教职工滥办酒席。

二、监督落实

1、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局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主动接受本校广大教职工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3、及时研究和解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责任承诺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动配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对师德师风问题,层层签订责任书,若出现严重师德问题的,校长、支书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镇中心学校(章)学校(章)

负责人:负责人:

2012年2月26日

推荐第2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分局党员和领导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坚持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本年度内达到以下责任目标:

(一)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职责。

(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厂务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述廉议廉、廉洁承诺等制度,全面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本部门、本项目领导干部不发生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问题,党员、干部、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本年度职工违法和违纪人数少于职工总数的1.5‰。

(五)所分管的部门、项目领导干部全力做好稳定工作,不发生影响稳定和企业形象的突发事件。

(六)所管辖范围的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 1

查处。

(七)继续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和企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厂务公开工作。

(八)全面落实公司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效能监察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九)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年度目标。

二、责任范围:

(一)凡设立党支部的项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本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分工的不同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不设立党支部的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机关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各个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党支部和行政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该承担主要工作。

1、全面落实理论学习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2、完善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切实担负起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工作,彻底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3、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履行职责,并且自觉

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察和监督。

三、自觉遵守分局规定:

(一)严格控制职务消费行为,对因工作需要的职务消费,必须事前经分局局长批准后才可消费。

(二)严格执行分局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有关规章制度: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在开支业务招待费时,原则上不充当具体经办人,在一次性开支业务招待费超过2000元时,必须经过分局局长批准后才可开支,并且要求二人经办。

(三)严格执行分局小车管理规定,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因工作需要确需配备小车的,必须经分局局长批准后才可配备使用。

(四)严格执行分局对备用金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不充当具体经办人,确因工作需要借款时,必须当月结清。

(五)严格执行分局对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规章制度: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不充当具体采购经办人。

(六)严格执行分局对工程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外包工程款结算等其它有关规章制度。不损害分局利益。

(七)平时和非工作需要时不允许用公款进行高档消费,特别是不允许用公款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八)严禁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利用公款给分局领导、机关部门负责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礼品。

(九)不以各种名义变相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不擅自设立“小金库”等账外账。

(十)严格执行与工程分包单位签订的《保廉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并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责任考核和追究:

(一)各责任部门或各项目部,分别于6月30日及10月30日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并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向分局党委、纪委进行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

(二)分局按规定组织检查考核,考核工作和干部考核、支部考核和经济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并且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和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如本部门或本项目部有发生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分局纪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分局长、党委书记: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推荐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国家和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和反对“四风”等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建立一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扎实开展防治系统性廉洁风险工作,现将2017年度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

责任内容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约束自己的从业行为,提升廉洁自律能力。

2遵从烟草行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公司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维护公司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3 严格遵守烟草行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及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营销费用、大额资金、选人用人和“三重一大”及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做到决策、过程、结果、制度、依据同步公开,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

4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部门业务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强对部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5 积极参加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活动,按要求落实各项廉政建设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 责任追究

(一)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得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 对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 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 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取消当年参评各种表彰资格;所在部门取消先进集体资格。

(三)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四)受到降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五)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三 责任考核

本考核纳入各部门月绩效合约考核指标。 四 说明

1 此责任书签订范围:友利公司各处室正职和副职。 2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一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一份。

3 此责任书自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起生效,至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日终止。

纪检监察处负责人:

责任人: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推荐第4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明光市女山湖闸管理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3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滁州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明光市纪委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务清廉、政治清明,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所党组织统一领导、监察组织协调、单位齐抓共管、党员干部参与、人人各负其责的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格局;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寓于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之中。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引导广大水利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各项法规,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强化措施,强力推进 “美好明光” 和“六大工程”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十项”重点工作,不断增强美好明光的跨越发展力、区域竞争力、内在驱动力、综合支撑力、和谐聚合力、环境保障力,全面推进“美好明光”建设,向着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阔步前进。

三、认真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以及滁州市委26条规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肃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坚持群众路线,求真务实,发扬民主,开拓进取,着力整治庸懒散慢乱奢等不良风气,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

四、深化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财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遵守《廉政准则》,大力整治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

水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加大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六、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动态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人事制度、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七、继续强化效能建设。以打造高效能、快推进、严落实的“明光效率”和三个强化为抓手,着力实施“六大行动”即,创优督查机制,实施项目提效行动;优化载体建设,推进服务提质行动;关注民利民生,开展环境提优行动;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形象提升行动;严格考评奖惩,推动绩效提速行动;立足创新创造,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活、环境创优上下功夫,着力在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助推发展上下功夫,大力营造崇尚实干、勇于进取、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八、严格责任考核追究。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认真贯彻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坚持单位负责人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把考核结果纳入对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坚决追究,厉行问责。

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

女山湖闸管理所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推荐第5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机制,推动**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党支部在各科室、部门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对下列内容承担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

(一)有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即在政治、思想、行动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如何,具体部署、检查、落实的情况如何。

(二)是否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三)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四)是否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五)有无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公费出国(出境)旅游的问题。

(六)有无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的问题。

(七)在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

(八)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恶性事故的或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九)本单位和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十)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等违反组织从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的。

二、实施与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科室、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正职对副职负责,副职对分管科室、部门负责,科室、部门的正副职对本科室、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负责。

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要相互监督、互敲警钟、严守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及时反映举报,知情不报与违纪人员同等责任。

中共****支部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

责任科室、部门: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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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公司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配合总经理完成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

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3.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公司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保证本人不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确保部门员工违法犯罪率为零。

4.坚决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参照执行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规范管理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主动接受公司和党支部的监督检查。

5.在总经理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受教育率达到100%。

6.认真做好部门的企务公开工作,及时向公司党委、总经理报告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7.带头倡导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配合总经理抓好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确保部门员工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其他不

文明的活动。

8.自觉坚持进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重点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作好《廉政学习笔记》(每月不少于一次),不断提高廉洁从业的意识和水平。

9.不出现审计要情事件,不发生各类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弄虚作假行为。

10.积极做好部门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部门不发生影响企业形象的问题,不发生妨碍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及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问题。

二、责任考核

依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三、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下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

总经理:

部长: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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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4年度)

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市委打造“廉洁**”的战略目标,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制要求、分工和内容

(一)责任要求与分工

1、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深化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党纪政纪,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党支部书记、主任为**党政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

3、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应与重要工作、重要业务和思想政治、政风行风、1 精神文明等建设紧密结合,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推进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各项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办公室抓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协助党支部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负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 责任内容

1、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和整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2、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岗位廉政教育,提升教育效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读书倡廉活动,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廉洁自律、职业道德、党纪法规等内容学习。抓好以领导干部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为重点的各项活动,加强警示提醒,强化宗旨意识,促进勤政廉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创建活动。严格执行作风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条禁令”,推进“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实施,促进作风转变和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交办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服务思想牢固、行政行为规范、服务态度优良、办事高效便捷、勤政廉洁模范”为标准,狠抓队伍素质能力建设。

4、推行政务公开。各责任部门应努力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提供优质、透明的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廉洁从政和作风、履职等情况的对照检查,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

6、严格纪律要求。忠于职守,依纪办事、依法行政,防止出现“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坚决执行**市《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防止发生商业贿赂、“两不”问题等违纪行为,教育和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

二、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责任书要求和规定内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后,给予组织或党纪政纪处理;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发生严重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负有领导或直接责任的;

(二)对本科室由于领导工作失察、失职等原因,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或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

(三)对群众反映的腐败问题或举报线索比较清楚的,不配合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袒护、包庇的;

(四)授意、指使科室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挥霍浪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五)科室负责人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纪检监察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要求纠正的。

三、检查考核

本责任书执行期内,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动,继任人承担其前任的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履行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奖惩情况挂钩。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各执一份。

**(章) 党支部书记、主任(签字)

科室(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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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会议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公司生产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形象安全提供保障,全面完成公司明确的党风廉政责任目标。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人员本年度要达到以下责任目标:

一、责任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本部门人员不发生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问题。

2、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政治学习,不发生部门职工犯罪的案件。

3、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4、本年度职工违法和严重违纪人数少于本部门总人数1.5‰。

5、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6、各部门负责人在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

(2)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内控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抓好本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

(3)组织好本部门职工学习廉政法规,增强法纪观念

(4)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5)对部门的考勤、夜餐、部分岗位效益工资等分配和发放,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规定和程序,不得个人说了算。

二、责任范围

1、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 建设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承担组织领 导责任。

3、纪委、监察审计部将按照公司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和任务,负责

1组织协调,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考核

1、各部门每年年底对本部门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自评,并以书面 形式报告党委。

2、对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按党风廉政建 设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责任追究。

四、其他

1、本责任书在部门负责人任期内执行,若有变动,在一个月内另行签订 责任书,新任负责人自然承担相应责任。

2、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2011年1月 1日至2011 年12月31日。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纪检监察部门留存一份。

公司主管领导:部门第一负责人:

(签字)(签字)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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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党委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

(2012.1—2012.12)

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党委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发展环境,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干部工作,强化表率作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和预防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年初制定学习安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方式、内容和要求。

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抓好落实。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

四、坚持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

五、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按照《市文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加大《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的执行力度,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全面优化我市文化发展环境。

七、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文化宣传优势,拓

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扎实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局属文艺单位每年创作、编排、演出2-3部廉政教育文艺作品,通过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促进企业、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窗口文化单位可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廉政文化公益宣传广告、进行诗歌创作、举办书画、美术、摄影作品展览等形式,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八、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九、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单位重大决策或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主要领导向全体职工通报一次整体工作情况,年终班子成员要向全体干部职工述职。

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银川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的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凡违反“五条禁令”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经核实后一律先行停职,并记录在案,两年之内不予提拔。一个单位全年发生一起以上的,取消评优资格,发生两起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银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党委银川市图书馆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

2012年1月17日

推荐第10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7年康泉新城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领导:责任人:

责任期限:

会计 姓名:张卓 出纳 姓名:董茜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朝阳区教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1.康泉新城幼儿园根据工作分工,出纳董茜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1)认真学习上级传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

(2)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加强学习,正确理解财会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内涵及实质;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决不弄虚作假,把好经济业务的第一道关;

(4)保守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活动情况,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做到廉洁奉公,无私无畏、立场坚定地经受考验,讲求道德自律,提倡奉献精神;

2.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出纳董茜在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1)监督审核班级教师上交的幼儿考勤记录;

(2)监督审核教师上交的退费材料,规范与班级教师交接幼儿退费材料的交接工作流程;

(3)监督审核教职工的提交的报销凭证,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不予报销;

(4)监督审核结账票据,审核凭证及其附件是否齐全;

对未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朝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领导 责 任 人

(签字) (签字)

2017年3月

第11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济泰公路公路1标总承包项目部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济泰高速公路1标总承包项目部总支部委员会

济泰高速公路1标总承包项目部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管理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应负的责任,促进济泰高速公路1标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济泰公路总包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日常工作,与生产经营一起布置、落实、考核、检查。

2.生产经营是各部室的工作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应服务这个中心,坚持把反腐防变工作同济泰公路总包部的经营发展、安全稳定结合起来,贯彻始终。

二、责任范围

济泰公路总包部各部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责任内容

1.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根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部室或自身实际,及时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各管理人员要带头廉政、勤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部室人员,杜绝“吃、拿、卡、要”。及时向党总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定期向党总支述责述廉。 5.各管理人员及党员在生产管理、物品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6.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管理,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损害济泰公路总包部利益和形象的突出问题。

7.严格各项纪律,严禁发生党员和管理人员违纪事件。8.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坚决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事件发生。

9.促进济泰公路总包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标全面完成。

四、责任考核和追究

1.由济泰公路总包部党总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不定时地对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检查、不学习、不监督,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采取防范措施,不研究治理方法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3.责任范围内发生管理人员、党员重大违纪案件,造成济泰公路总包部重大损失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五、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济泰公路总包部党总支书记签字:

各部室第一责任人签字:

2018年

第12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资”委托代理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确保村级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

9、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愿按《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接受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

公吉寺镇党委:

责 任 人:

2012年2月

2012年2月

任 书

公吉寺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

公吉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各党组织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将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同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情况。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抓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全面实行“三

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

第13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七曲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与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公司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1、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领导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3、全面落实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校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现象。

5、认真受理各级领导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本部门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四、责任考核

1、公司党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责任制考核与公司对各部门年度考核、领导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员工违反责任内容的,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部门领导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部门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六、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14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县※※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落实反腐败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系统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现依据县纪委全会的工作报告及拓展源头治腐工作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二○一二年责任书。

一、廉洁自律(30分)

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模范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决策、决议,带领本单位的全体干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5分)

2、落实“五不许”的要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分)

3、认真填报《领导干部廉政》,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

(5分)

4、从严要求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5分)

5、倡导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从严制定用车和来客接待制度,并带领各级干部模范执行。

(5分)

6、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搞好本单位的建设。

(5分)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20分)

1、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班子成员之间无不协调,不团结现象。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

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5分)

2、要求干部、党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决议,言出必行,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5分)

3、严格按《党章》要求,领导班子按规定时间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和解决职工所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做好原始记录。

(5分)

4、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时事、政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20分)

1、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实行政务分开,并按照规定张榜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实行透明政务。

(10分)

(5分)

2、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产权交易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中深入开展“廉洁阳光工程”创建活动。

(10分)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30分)

1、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作风纯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10分)

2、加大作风整顿力度。下大力气改进文风、会风、话风、事风,切实做到发短文、开短会、讲短话、简办事。扎实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0分)

3、继续开展治庸问责活动。运用各种有效的学习、教育、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治庸问责的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慢作为、不

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0分)

县政府办公室:

局长签字: 纪检组长签字:

年3月14日

2012

第15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医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鉴订以下责任书。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卫生厅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新局面。

二、协助医院主要负责人抓好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重要领导责任,并按照各自的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失职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抓好、抓实分管范围内的纠风、治贿和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工作。分管范围内发生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四、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按照医院《专项治理责任书》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五、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职工、群众、患者切身利益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公示,实行“阳光工程”。对违规行为追究相应领导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按照权力运行监控建设机制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扎实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 我愿向院长立下责任书,诚请监督,如有违诺,愿意接受责任追究及党纪政纪处分。

院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6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状

常德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我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市质监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市委、市政府2014年建设廉洁常德会议精神,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负责本人分管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2、负责本人分管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措施,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并狠抓督办落实。

3、本人分管单位及其成员不发生因严重违反《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而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4、负责本人分管单位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市局的相关规定,集中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教育。集中

整顿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5、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完善“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

6、本单位中层干部和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不发生严重违法和严重违纪问题。

7、不发生瞒案和阻碍干扰办案工作以及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职工姑息、纵容、庇护的问题;

8、不发生超收费标准收取检定费、不检定收费、任意减免检定收费等三乱问题以及违反“收支两条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问题。

9、不发生在财务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等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的问题。

10、不发生因违规开展计量检定及其它业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

11、本单位在市局党组组织的行风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合格单位。

12、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评价,满意率不低于80%。

二、检查考核

依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

则》和《常德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常委〔2011〕8号)文件进行。

三、奖惩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湘办发〔2000〕29号文件和《湖南省质监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实施办法》执行。

四、附则

1、本责任状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常德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分管工作室:

所长(签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3月18日

第17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公司纪委制 为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明确各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正职。

二、责任时限

签订之日起至责任人离开现岗位止。

三、责任内容

(一)承担《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本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防止管辖范围内人员发生违规违纪或腐败行为;

(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政纪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规定,结合实际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开展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三)带头廉洁、勤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

(四)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规定,不得发生违规违纪的问题;

(五)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六)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责任考核

1 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对责任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与季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责任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责任人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务、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公司党委(盖章):

承签责任人:

签字日期: 年

第18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区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党风廉洁,工作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领导班子、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机构、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公司内部管理和销售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

- 1后果的;

(二)对已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对已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压案、干扰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直接管辖的下属和配偶、子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以及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3

第19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雷波县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奖惩目标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乡(镇)三个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格局,争取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此,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与各乡(镇)签订本责任书。

各乡(镇)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

1、加强贯彻落实《雷波县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2、着力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3、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

4、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5、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6、与村三职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委政府党风室和签订责任书乡(镇)各执一份。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

雷波县党风廉政建设

县委书记:

责任人(书记、乡(镇)长): 第一责任人 县长:

负责人(分管领导): 第二责任人: 纪委书记:

二0一一年

二0一一年

第20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这一条主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职责,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好全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执行《廉政准则》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并从各自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的重点事项。

2、纠正单位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减负政策措施,继续抓好减轻农村和企业负担、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工作。一是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监督。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取消“小金库”。加大清理乱收费的力度,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继续落实和深化已有的治本措施,进一步深化“三务公开” 1 工作。村务公开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企事业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全党反腐败的局面。农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逐级明确目标任务,搞好责任分工,完善措施,发挥好廉政小组作用,抓好落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镇党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组织力量适时进行检查和考核,要严格执行中纪委有关责任追究的“四项重点”和“两项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追究力度。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宣传反腐败的形势,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坚定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纪教育活动,着重解决在坚持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克服形 2 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拓宽渠道,积极主动地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行监察和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重点是:

1、领导干部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案情,集体资产和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热点问题,不能及时认真解决,致使本单位发生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或者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向上报告,不认真采取措施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对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由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全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被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

(二)信访稳定被一票否决的;

(三)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四)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

(五)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

责任人:

党委书记:

镇 长:

责任对象:

支部书记:

行政负责人: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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