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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13:58: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两落实”工作为主线,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明责”、“分责”、“定责”措施;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好“考责”、“督责”、“问责”措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局面;

2.完善惩防体系。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大力推进“预防腐败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强化制度执行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操作流程,以“制度+科技”的方法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村(社区)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村居廉线’长效工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

3.抓好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发挥省级廉政文化旅游专线作用,着力建设“荷廉清韵”廉政文化品牌。深入开展“菜单式”走基层廉政教育。利用手机廉政报等新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环境; 4.强化专项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效能监督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

5.促进干部自律。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6.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政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重视信访办案。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

8.强化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创优,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取得实效。

二、责任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年底,市委将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制度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和《萍乡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追究办法》(萍发〔2007〕25号)、《萍乡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萍发〔2010〕17号)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检查考核对象

市社直属企业和安源、湘东区联社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检查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点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重点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情况,年度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和年度惩防体系建设特色工作开展情况,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3.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情况。

4.综合措施运用情况。重点是有效治理腐败、形成工作合力和改革创新等情况。

(二)领导班子成员检查考核内容

1.抓好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廉洁从政的情况。

三、检查考核方法和步骤

检查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查、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分4个阶段进行。

(一)日常考核

市社党委、纪委通过电话督促、发函督办、不定期抽查、现场指导、会议调度等方式,开展日常考核,及时掌握了解各单位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开展自查

1.各单位领导班子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对责任落实、工作完成、采取措施和工作创新等情况,作出定性定量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提炼有效做法,找准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工作报告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党委(总支、支部)印章,在集中考核时交考核组。 2.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查,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内容要真实可靠、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力戒空话、套话,在集中考核时交考核组。

(三)集中考核

市社党委派出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书面)、查看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明查暗访等方式,综合日常考核、专项督导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考核组综合述职述廉、专项检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明查暗访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及评先建议。

(四)考核情况汇总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形成综合考核报告,提交市社纪委汇总后向市社党委汇报。经市社党委审定后,将考核结果向全系统通报。

四、评分标准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分标准

领导班子考核标准分为100分,由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集中考核得分占80%、日常考核得分占20%。 2.日常考核得分

日常考核得分由市社纪委、监察科根据日常考核中掌握了解的各单位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总分=集中考核得分×80%+日常考核得分×20%

(二)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分标准

领导干部考核标准分为100分,由基础工作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作得分占60%、民主测评得分占40%。

五、综合评价和结果运用

(一)考核组根据集中考核,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领导班子及个人提出评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建议。

(二)表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从检查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中评选2个先进集体,表彰为市供销社“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从检查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领导干部中,评选3名先进个人,表彰为“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三)本考核检查结果与市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相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七、组织领导

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在市社党委的领导下,与年度工作考核一并实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区、街道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村工作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两落实”工作为主线,切实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村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明责”、“分责”、“定责”措施;纪检组织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好“考责”、“督责”、“问责”措施。

2.完善惩防体系。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村书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大力推进“预防腐败提升工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村居廉线’长效工程”。

3.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放大勤廉导师工作室品牌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4.强化专项监督。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监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效能监督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

5.促进干部自律。监督检查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村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着力解决村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

6.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反对和纠正“四风”,扎实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双优促发展”主题活动,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认真做好政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7.重视信访办案。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

8.强化改革创新。按照党建工作创新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创优,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取得实效。

二、责任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年底,街道党工委将组织街道纪委、组织等部门按照本责任书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各单位、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责任书一式2份,自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街道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今年,我乡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县委、乡党委的争取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完善相应制度,抓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收到良好效果,没有违纪违法的事件发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我乡多措并举,深刻领悟掌握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乡党委要求乡、村、组干部对照“八项规定”,重申有关纪律规定,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立即加以整改。

2、我乡党委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多进村入户深入了解群众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并严格执行同城不吃请,减轻村组负担。同时,我乡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报账程序,对公款娱乐消费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从根本上纠正了不正之风。

3、我乡党委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之中,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二、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反腐败工作教育,在全乡开展警示教育,利用三干会、两干会,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传达中央省市县领导干部的讲话,增强执行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将《党章》、《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廉政准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全年集中进行廉政学习2次以上,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2次以上。

2、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宣传报道工作。

3、乡纪委认真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及省委《实施意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三、行政效能建设。

1、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

2、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干部履职尽责。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对“庸懒散”问题的专项治理。完善以“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为重点的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

4、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效能建设工作。

四、加大信访案件的回复和查处力度。我乡对乡、村、组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涉农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共办理信访回复件8件。

五、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两次,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不断总结改进。对村务政务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了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补助款、灾后重建资金公布上墙。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对全乡不稳定因素,做到有防范,有人抓,有人具体落实,杜绝矛盾上交,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①便民服务大厅:继续加强乡便民中心软件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②村级便民服务站:以五个村新建村级活动阵地为契机,科学谋划便民服务站建设,规范相关制度建设,力争创建1个村级便民服务站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点。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3、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效能建设,有力地推进我乡灾后重建工作。

4、加强案件查处力度,力争超额完成自办案件任务。

总之,一年来,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按照年初计划,履行职责,做到了有效防范,防微杜渐。成绩是主要的,也有不足之处,特别是在监督和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教育,坚决推进反腐倡廉,坚决纠正歪风邪气,坚决落实廉政责任,把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推进我乡灾后重建,更好地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两落实”工作为主线,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明责”、“分责”、“定责”措施;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抓好“考责”、“督责”、“问责”措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局面;

2.完善惩防体系。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大力推进“预防腐败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强化制度执行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操作流程,以“制度+科技”的方法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村(社区)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村居廉线’长效工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

3.抓好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发挥省级廉政文化旅游专线作用,着力建设“荷廉清韵”廉政文化品牌。深入开展“菜单式”走基层廉政教育。利用手机廉政报等新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环境;

4.强化专项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效能监督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

5.促进干部自律。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6.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政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重视信访办案。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 8.强化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创优,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取得实效。

二、责任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年底,市委将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为目标管理和督办督查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确保2014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委四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九届市委三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重点,以“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为总抓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正风肃纪,突出作风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打苍蝇”,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推动我市创新引领、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

1.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任务,细化责任。(责任单位:局党组)

2.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听取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处(室)进行整改,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并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局党组)

3.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分工任务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局党组) 4.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层层签订。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处(室)负责人与处(室)工作人员签订。(责任单位:综合处、监察室)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1.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一届省委四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九届市委三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的《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三不许”的通知》、《关于全市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四严禁、一严格”的通知》、《关于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的通知》、《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认真执行“四严格、十不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市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综合处、监察室) 2.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其他主题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各处室)

3.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作用,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责任单位:监察室)

4.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印制《贵阳市督查系统廉政文化作品集》,创建廉政文化墙。(责任单位:监察室)

5.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责任单位:局党组)

(三)从制度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责任单位:局党组)

2.深化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监察室)

(四)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规范和提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以及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局党组)

2.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通知》(筑委厅字〔2013〕91号),按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局党组)

(五)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1.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期出台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大力整治“庸懒慢浮贪”等问题,对“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室) 2.督促领导干部职工遵守《廉政准则》,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室) 3.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个人报告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监察室)

(六)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1.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做好反馈工作和运用评议结果。(责任单位:局党组)

2.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整治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综合处、监察室)

(七)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贵阳市“三大纪律,九个严禁”、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期出台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责任单位:各处室)

2.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行为;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综合处)

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由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面“签字背书”,作出承诺。(责任单位:局党组)

(八)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纪履行职责

把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作为重要任务,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深入开展“打苍蝇”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责任单位:局党组)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局党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合处,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分清党组、纪检组、有关处(室)的责任,坚持倒查追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二)在局内出现党风廉政问题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情形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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