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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党之争(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29 21:05:1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读《朋党论》有感

读《朋党论》有感

(一)

喜爱《朋党论》,不仅因为文章本身,更是缘于对欧阳修的钦慕。在那个谈\"朋党\"色变的年代,欧阳修敢于承认\"君子有朋\"且能提出\"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的观点,的确胆识过人。就是在千年之后的今天,如此直率的言论也够惊世骇俗的。可见欧阳修襟怀坦荡,是不折不扣的君子。

所谓朋党,以当下的视角来看就是\"小团体\",即在行政机构里却不因\"行政命令\"而聚集起来的、规模较小且较为稳定的非官方组织。翻译成人话,就是管理者眼中的\"非法团体\".尽管任何企业文化都强调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但当员工们真的身体力行起\"团结友爱\"时,管理者却又惊恐起来了。为什么呢?对此,官方的回答是:\"企业强调的是‘大同和博爱’,反对私下里或个别人的亲疏勾结\".官方就是官方,浩然正气(Why are u so Diao)。

但问题来了,官方的\"大同和博爱\"似乎不怎么具备操作性。就是真的要贯彻起来,也得从团结和友爱身边人开始,也得经历一个亲亲疏疏的过程,这样才符合儒家文化\"推己及人\"的差别序列。因此,小团体内的团结友爱是\"大同博爱\"的萌芽状态,是情感的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必经之路。然而,当\"团结友爱\"按照其客观发展规律逐步向\"大同博爱\"发扬光大时,却因\"小团体\"的被打压和被取缔而\"中道崩殂\",这不能不令人遗憾。或许,这就是大多数企业无法建立起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团结友爱的原因吧。

管理者忌讳\"小团体\",无非是担心\"小团体\"一旦形成气候便难以驾驭,怕小团体非主流的文化价值观、非正式的权威体系、非官方的沟通渠道和非常规的内部协作模式对企业原有的格局和秩序形成冲击。然而,事实上\"小团体\"并非如此不堪,尤其对于营造开放、活泼的团队氛围而言,小团体不仅无害反而有益。

诚如欧阳修所言,朋党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不必用\"君子朋而不党\"这种套话来掩饰。亲亲疏疏是人性使然,情感上的不平等与生俱来。管理者比谁都清楚这一点,也更善于利用党同伐异的手段来树立自己的权威。但是,\"亲亲疏疏\"的关系一旦下放到基层,管理者们便揣着明白装糊涂,大加批判起来。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说到底还是为了\"极权\".其实,\"极权\"也并非一无是处,\"一言堂\"起码能提高效率。但\"极权\"对于管理者的品德和才能要求太高,如果遇到一个\"鸡贼+傻×\"的管理者,那么团队就像\"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那样,个个皆是陈胜和吴广了。而\"小团体\"恰恰能有效克服\"极权\"这方面的不足。《朋党论》中提到,尧进元、恺君子之朋,天下大治;舜用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天下亦大治;周武王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周为之大兴。可见,正确对待和运用朋党、发挥朋党的优势,反倒能促进\"极权\"的良性运作。

小团体是否能发挥\"正能量\",关键在于\"小团体\"的成员是君子还是小人。如果是君子之朋,那么\"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穷则同道修身,达则同心共济。如果是小人为朋,那就糟糕了,所好者禄利,所贪者财货,同利之时暂相党朋,利尽之时则反相贼害。

不过,在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小团体\"都源自寻常百姓,并没有那么多非黑即白的说道。他们或志趣相投、或性格相若、或因工作关系走得比较近。他们既不是为了颠覆什么权力,也不是为了争取什么权益,仅仅是为日渐漠然的人际交往增添一点热度,在压力和忙碌之中寻求一点慰藉罢了,管理者大可不必过度反应。相比某些位高权重者之间的权利交易和东窗密谋,普通\"小团体\"的聚合实在要单纯得多、也磊落得多。

读《朋党论》有感

(二)

君子同道 小人同利

——读欧阳修《朋党论》有感

2015-01-23 陇南徽县组织部

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既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又与韩愈、柳宗元、苏轼合称为\"千古文章四大家\",足见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终其一生,欧阳修为人为政为文都取得了成就。在为人方面,欧阳修自号\"六一居士\",即\"以吾一翁\",\"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量酒一壶\",这充分反映了欧阳修的追求和品格。在为政方面,欧阳修崇尚\"宽简\",即宽容和简化的风格,办事遵循人情事理,不求博取名声,讲究实效。他23岁中进士,一生虽两经贬谪,但仍然官拜刑部尚书、兵部尚书和参知政事,死后谥号\"文忠\".在为文方面,欧阳修是多产的,有《欧阳文忠公文集》153卷问世,约百万言,还与人合作编修了史学著作《新唐书》,独力编纂了《新五代史》。欧阳修又是北宋文坛领袖,散文成就最高,苏轼评价其文是\"论大道似韩愈,论本似陆贽,纪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欧阳修写了500多篇散文,各类文体兼备,其中政论文恪守\"明道\"、\"致用\"主张,指摘时弊、思想尖锐,叙事说理、深入浅出。《朋党论》是其政论文的代表作,欧阳修提出了君子同道为朋、小人同利为朋的著名论断。

《朋党论》是与庆历新政相联系的。庆历新政由范仲淹、富弼、韩琦等倡导和推行,欧阳修积极参与,目的是通过澄清吏治、厉行法治和富国强兵,拯救北宋开国已久后形成的时弊。新政历时一年四个月就归于失败,其直接原因是反对派攻击范仲淹等人为朋党,原支持改革的宋仁宗皇帝因此提出了\"自昔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的疑惑。面对仁宗的质疑和反对声音,欧阳修以谏官身份撰写《朋党论》,既为范仲淹等人辩解,也是一吐胸中块垒,对反对派谬论进行理论清算。《朋党论》文笔犀利、史实确凿,具有充沛气势和战斗力。全文615字,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提出文章的中心论点,\"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而且,认为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历史现象,对于君王来说,不是要否认客观存在,而是要判别君子与小人。第二层次是深入论述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的区别,其中道与利是判别君子与小人的关键所在。在欧阳修看来,君子之交是真朋,小人之交是伪朋,甚至连伪朋也算不上,可说是无朋。第三层次是广泛列举正反方面的史实,既以此证明朋党\"自古有之\"的论点,又论证了君王信任举用君子之朋则国家兴盛、禁绝诛戮君子之朋则国家乱亡的道理。第四层次是最后一段收束全文,点明主旨,强调君王要以历史为鉴,充分认识朋党问题关乎国家兴亡治乱。

品读《朋党论》,我们不能不对欧阳修光明磊落和敢于担当的人品表示佩服。《朋党论》表明了欧阳修的政治立场和正直品格,他支持庆历新政;承认自己与范仲淹是一路人。这在当时是需要勇气的,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庆历新政触犯了保守集团的利益,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范仲淹、富弼、韩琦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地方十年左右。我们不能不对欧阳修理性克制、恰到好处的清醒表示佩服。在《朋党论》中,欧阳修列举了大量史实,说明君王用小人之朋则亡的道理,但他举例论述只到距当时不远的唐末年间,随即戛然而止。这并不意味宋朝没有用人之弊,没有用小人之朋的问题。《朋党论》就是为宋朝之事而发议论,为解脱范仲淹而鸣不平,但欧阳修绝口不言宋朝之事,其重要原因是为了避免直接触犯仁宗皇帝,以期得到他的认可和理解,从而表明了欧阳修的理性精神和高明之处。我们不能不对欧阳修出语新奇、论证严密的观点表示佩服。朋党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欧阳修却能直面矛盾,亮明观点。具体是以退为进,非但不否定朋党的存在,反而在开篇就直接肯定了君子结党的事实,明确提出了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的鲜明观点;以奇说理,明确划分了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的标准,君子间以道结党,相互坚守名节、道义和忠信,小人间以利而群,彼此尔虞我诈、狼狈为奸;以史为鉴,从古到今、正反两面、层层递进,用大量史实论述朋党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朋党论》从国家兴亡的高度论证了朋党问题。朋党之存在,不仅仅是历史现象,更是现实的政治现象。《朋党论》之所以能够千古流传,就在于没有泛泛地讨论朋党现象,也没有就朋党论朋党,而是站在国家兴亡的高度看待朋党问题,这使文章有了政治意义和宽广视野。《朋党论》在结尾时明确指出:\"嗟乎,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这就点明了文章的着力点是政治和国家兴亡。那么,君王怎样引以为鉴呢?核心还是识人用人。《朋党论》好就好在没有单纯地论证君子之朋兴国、小人之朋亡国的道理,而是从君王识人用人的角度出发进行论证,使文章有了更加深刻的内涵。中国传统政治历来认为,为政之要,首在得人。诸葛亮曾经比喻道:\"治国之道,务在举贤\",\"国之有辅,如屋之有柱,柱不可细,辅不可弱,柱细则害,辅弱则倾\".意思是,治理国家必须注重选贤任能。辅佐国家的人就像房屋的柱子,柱子太细小,屋子就会倾倒,辅佐国家的人不称职,国家就会亡乱。欧阳修深深浸淫于传统文化,在《朋党论》一开篇就说:\"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君子与小人是中国传统文化一对重要的政治和伦理范畴。君子是做人一生追求的目标,也是从政的价值取向,小人则是与君子相对立的,是做人从政必须防止的倾向和唾弃的对象。如何辨识君子与小人是一个大问题,既是识人用人的前提,又是辨识真伪朋党的基础。在中国历史上唯有孔子对君子与小人作出了比较全面论述,可以作为辨识君子与小人的基本遵循。他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意思是,君子的胸怀是宽广的,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能做到乐观豁达;小人的心胸是狭窄的,总是怨天尤人,心中装满了忧悲、苦闷和怨怼。他又说:\"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意思是,君子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神态泰然安祥,待人谦和礼让;小人既骄傲又自卑,就不可能做到泰然安祥。他还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谓和而不同,就是君子以道义为基础,即使个性不同、认识不同,甚至有利害冲突,也能互相团结协调、密切合作,从而形成合力,如同五声调和可以成音乐,五味调和可以成美食;同而不和,就是小人以利害为基础,即使出于利益原因而暂时勾结,选择相同的立场和态度,但只要涉及利害关系,就会互相内讧倾轧、争权夺利,如同以火济水、以水济火,互不相容。当然,孔子并没有也不可能从理论上穷尽君子与小人之区别;即使穷尽了,由于现实比理论更为复杂,识人用人也不可能做到都选用君子。古今中外,选用小人的事例比比皆是,因而就产生了不仅在识人用人时有一个辨别君子与小人的问题,而且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还有一个辨识真伪朋党的问题。朋党是由一群人组成的,每个个体的素质决定了朋党的性质。如果每个个体都是君子,那么这个朋党就是真朋,反之就是伪朋。欧阳修认为,君王的主要职责是识别真朋与伪朋,然后用真朋、斥伪朋,这对于国家兴亡至关重要。\"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朋党论》从是非标准的角度论证了朋党问题。欧阳修在文章中不仅提出了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这一不同凡响的观点,更重要的是提出了区别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的标准。\"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在欧阳修看来,道与利是一把具有普遍意义的尺子,是衡量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的根本标准。关于道与利,其源头还是要追溯到孔子哪里。孔子曾经说过一句震古烁今的名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二千多年来,这一思想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也影响着人们的伦理道德判断。道与义实际是同一序列的概念,在白话文中就成为一个词组。所谓道,现在是指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在欧阳修那里,是指道义、忠信和名节;利现在是指金钱和物质利益,在欧阳修那里,是指利禄、货财。从哲学上分析,道与利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两者并不是绝对矛盾的。道是利基础上的道,利是道引领下的利,道与利统一是最佳境界。当然,道与利并不是完全统一的,而且会经常发生矛盾。当发生矛盾时,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崇尚道、淡泊利。因为道与利相比,道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即使是利,还有大利与小利之分,大利是指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小利是指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大利与小利也是可以统一的,如果遇到矛盾对立的时候,能够做到先大利后小利,或区隔大利与小利,绝不以小利为害大利,这也不失为一个君子的品行。欧阳修为了论证说理的需要,似乎把道与利割裂了开来,认为同道为朋是君子,同利为朋是小人。这是可以理解的,议论和辩驳有的时候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在欧阳修看来,小人与君子的价值取向不同,小人只有利而没有道,\"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而君子是重道不重利,\"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在欧阳修看来,小人与君子结朋的目的不同,小人是\"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意思是,小人当他们利益一致的时候,就暂时互相援引而勾结成为朋党,这是虚假的现象。等他们看见利益就争先恐后地去争夺,或者利益已被夺光而交情就疏远了,还会反过来互相残害,即使是兄弟亲戚,也不能互相保全。君子是\"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意思是,君子以道来修身养心,就会志趣相投而互相补益;用道来为国家办事,就会志同道合而同舟共济,并且始终如一地相处。在欧阳修看来,小人之朋与君子之朋的性质不同,小人之朋是伪朋甚至是无朋,\"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而君子之朋则是真朋。\"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这就是真朋的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

《朋党论》从历史史实的维度论证了朋党问题。欧阳修在《朋党论》中一共举了6个史实,其中三个是正面史实,三个是反面史实,充分论证君王用君子之朋则国兴、不用则国亡的道理。正面史实第一例是尧的时代,\"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这里所说的共工、驩兜等四人,实际上是四个反对尧的部落首领,而八元、八恺是支持尧的十六个部落首领。舜辅佐尧,斥退共工等结成的小人朋党,重用八元、八恺结成的君子朋党,实现了天下太平。第二例是舜的时代,\"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立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这里所说的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是上古传说中舜的臣子,实际上是二十二个部落首领,其中皋即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员;夔是掌管音乐的官员;稷是掌管农业的官员;契是掌管教育的官员。这二十二人结成君子之朋,互相赞美、推举和谦让,而且都被舜重用了,天下也就安定了。第三例是周朝,《尚书》说:\"周有臣三千,惟一心\";欧阳修认为:\"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反面史实第一例是殷纣之时,其特点是\"人人异心不为朋\";\"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这是说,纣当政的时候,他的臣子各怀异心,不结朋党,但纣也因此而使商朝亡国。第二例是东汉末年汉献帝,实为桓、灵两帝,其特点是\"禁绝善人为朋\";\"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意思是,汉桓帝、灵帝两度大批拘捕和杀害名士,历史上称为\"党锢之祸\".等到黄巾军起义发生时,汉朝天下大乱,才后悔醒悟,解除对党人的禁令,把他们全部释放出来,但为时已晚,已经无法挽回混乱颓败的东汉王朝。第三例是唐朝末年,其特点是\"诛戮清流之朋\";\"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朋党之论,是指唐穆宗、宣宗年间,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牛党和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发生了长达四十余年的政治宗派斗争,历史称为\"牛李党争\".到唐昭宗时期,以党人之争为由将朝廷中的名士加以杀害,有的被投入黄河,还说什么\"这帮人自命为‘清流’,应该把他们投进浊流中去\".于是唐朝也就灭亡了。客观地说,商纣和汉唐的灭亡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在欧阳修看来,这些史实表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朋党,而在于能否识别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他进一步用舜的例子加以说明:\"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金圣叹评论《朋党论》是\"最明畅之文,却甚幽细;最条直之文,却甚郁勃;最平夷之文,却甚跳跃鼓舞\".历史上尤其是文学史对《朋党论》评价甚高,认为是欧阳修最好的文章之一;在汉语言文学传世的政论散文中,也是最好的文章之一。尽管如此,也难以掩饰文章的缺憾。《朋党论》的出发点是为了说服仁宗皇帝,但仁宗不仅没有被说服和感悟,反而将欧阳修贬出了京师。后人对《朋党论》的观点也不尽赞同,清朝雍正皇帝对欧阳修极为不满,认为\"君子无朋,惟小人有之\",并说\"设修在今日而为此论,朕必饬之以正其惑\".在我看来,从文章风格和写作技巧而言,《朋党论》确实是一篇好文章,立论新奇、逻辑严密,洋洋洒洒、气韵生动,但其主要观点和思想价值,却是有着可以商榷的地方。《朋党论》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欧阳修做学问的态度,敢于在不疑处有疑,对朋党这一概念提出疑问。一般认为,朋党一词为贬义,是指那些不为国家民族利益,而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结成的政治派别。传统文化对于朋党也是否定的,《尚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孔子也说:\"君子群而不党\".欧阳修却反其道而行之,从理论和史实两个方面论证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朋党有君子与小人之别;君王要善于辨别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等观点。这些观点虽然可以争议,但毕竟是一家之言,而且欧阳修做到了言之有理、持之有故。同时,《朋党论》给我们的启示是士大夫的家国情怀。欧阳修写作《朋党论》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庆历新政和国家兴亡治乱。正是这一家国情怀,使得《朋党论》受到了超越其自身价值的历史评价,使得像欧阳修那样的士大夫受到了中国历史和社会的高度赞誉。家国情怀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优良传统,即使在今天仍然有着积极意义。知识分子一定要弘扬传统士大夫的家国情怀,真正做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朋党论

欧阳修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之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5].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书》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

嗟呼!夫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来源:共产党员网)

推荐第2篇:安乐死之争

安乐死之争

内容摘要:安乐死一经出现便备受争议,引发了人类思想伦理领域的大变革、大讨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尚未达成普遍的共识,反对安乐死与赞成安乐死者旗鼓相当,各不相让。

而今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类的死亡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对待安乐死已从过去的禁止、反对,逐步转变为立法管理,由于安乐死涉及伦理学、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牵涉医生、病人、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因此需深入探讨,解决安乐死带来的争议,使得安乐死能真正为垂危病人解除痛苦,防止其成为蓄意谋杀的方式。

关键词:安乐死,生命意义,人性

1.安乐死的定义

“安乐死”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原意为“快乐的死亡”或“无痛苦、幸福地死亡”。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1.1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 b.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

c.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 d.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 e.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f.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1.2安乐死的程序

a.病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b.医师对病人情况作出书面诊断结论 c.达成安乐死实施协议 d.进入“第二等待期” e.最后实施 1.3安乐死实施方法 a.注射氰化物

b.口服安眠药 c.注射凝血剂

2.安乐死的支持观点

2.1死亡,作为人生发展的最后阶段,要怎样度过,作为生命个体应该拥有自主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的基本权利,其中理应包括公民的生存自由权。在病人身患绝症又痛苦不堪,医学尚无回天之力和安抚之功的情况下,尊重病人的意愿,让他幸福而安详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步,是尊重病人生存权利的表现。人有生活美好的权利,也有选择安逸死亡的权利。 2.2安乐死体现了对生命尊严的维护和对生命权的尊重

安乐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体现了人道主义的价值追求。人并不是仅仅是一个生物人,更重要的是他是社会人。生命既是神圣的,同时生命更是有质量和价值的。人类生命的尊严就体现在生命的质量和价值上。因身患绝症而没有任何生存的希望,且处于巨大的身心痛苦之中的病患,其生命已无质量可言,对他们来说,维护其生命意味着承受无尽的痛苦,病人的生命尊严在无尽的痛苦中丧失殆尽,更不用说生命的价值了。死亡对于这些病患来说已不是正常人所感受的可怕和悲哀,而是一种快乐和解脱,此时,允许病患以安乐死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从精神和生理上解除患者的痛苦,维护其生命的尊严,符合人类道德的要求,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必然选择。

2.3从行为起因上看,实施安乐死的行为是基于患有现阶段医学科学技术不能救治而又极端痛苦的病人或其家属的明示愿望和真诚的请求而为的,符合病人希望从病痛中解脱出来的意愿,并未违背患者意志;从行为意图上看,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出于人道主义的动机,目的旨在解除病人的痛苦,这不同于故意杀人,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以谋取犯罪效益之动机,也不具有杀人的故意;从行为对象上看,安乐死的实施对象是身患绝症,且痛苦难忍,濒临死亡的危重病人。正如孟子所说“人皆有不忍之心”,面对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往复,却又得不到任何一种解脱的病患,医生只是出于人道,满足患者的意愿来帮助患者,不仅使家属早日摆脱沉重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医护人员也可以把精力和医药资源用于更有治疗和生命意义的病人身上,使社会有限的医药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种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3.安乐死的反对观点

3.1荷兰是对安乐死实行合法化的先行国家,在荷兰每年有4000人死于所谓“合法化死亡”。但是现在有许多老年人担心他们在医院会被医生“杀死”。老年人和病人移居到国外的情况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但是在最近几个月中这种现象愈发多了起来。现在的老年人越来越不相信为他们治病的医生,甚至对他们自己的亲属也越来越不相信。他们单独或结伴穿越边境,逃往国外——主要是德国,以免受“安乐死”。这显示了安乐死给老年人带来了心理上的负担,安乐死的主要人群是病危的老人,如果主要的人群都不能接受甚至害怕,那么这个政策就是失败的。

3.2传统的医学目的强调的是医乃仁术,救人活命,救死抚伤。实行医学人道主义代表着古今中外人们对医学目的的认识。在这种医学的的支配下,长期以来,医学一直把不惜一切代价挽救和延长病人的生命作为自己崇高的道德追求和神圣职责。显然,安乐死与传统的医学目的医生职责之间存在明显的价值冲突。

3.3生命是神圣的。人有生的权利,任何情况下医生都不能主动促使病人死亡,否则是不道德的行为。人类长期的文化积淀,在生命神圣观念上尤其突出。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说:“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和别人的生命。”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生命是神圣的,是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 3.4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人为地结束生命是反自然的行为。而且,轻易放弃对不治之症的尽力救治将有碍于医学的发展,因为医学就是在与各种绝症、顽症的斗争中进步和发展的。另外,人们更担心的是社会风险和道德滑坡。一旦医生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有权用医疗干预手段致人死亡,那么如何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呢,尤其在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法制还不健全的社会,这种风险就可能更大。

4.安乐死在我国的现状

虽然近年来,我国学者多次提出了安乐死的立法需要,但目前,因为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所以根据《刑法》解释,如果实施安乐死,就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安乐死是违法行为。1986年6月28日,在王明成和妹妹一再请求对母亲实施安乐死的要求下,蒲连升医生为病人夏素文实施了安乐死。后来,王明成的大姐把蒲医生告上法庭。汉中市公安局遂立案侦查,随后将蒲连升、医生李某、王明成和其妹收审。同年9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蒲连升和王明成批准逮捕。这是我国首例安乐死案件,当时此案在国内法学界和新闻界引起强烈反响,并引发了一场关于安乐死的大讨论。 传统文化讲究“善终”、“尽天年”,与安乐死的本意“幸福快乐地死亡”十分相符。儒家对于死亡还有一种态度是,既然“死亡”是必由之路,则应死得其所,从孔子的“杀身以成仁”,孟子的“舍生取义”到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中国的英雄志士源远流长。诸如此类的词句也举不胜举,总之死如有益于种族的发展则“重于泰山”,否则就“轻如鸿毛”。总的来说,中国人在生死问题上的主旋律是:忌讳谈论死亡而崇扬生命,注重养生之道追求健康长寿,爱惜生命不轻言死。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人们心中铸就的是重生、乐生、养生的潜在生命意向。因此在面对安乐死的问题上,中国的固有传统观念与西方开放的生死观相碰撞,引起了国内关于“安乐死”的大讨论。

5.我认为我国有对安乐死立法的必要性

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过程的文明化、科学化,主张“安乐死”是对于医学无法挽救的濒临死亡者的死亡过程进行科学调节以减轻或消除死亡的痛苦,使死亡状态安乐化。安乐死的本质不是授人以死,而是授死者以安乐;不是解决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要保证死的质量;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是在患者自愿前提下通过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使人在死亡过程中避免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现代文明社会应尊重患者的生命权与个人选择自由,对患者以临终关怀。安乐死有其法理上的立法依据,安乐死的实施从刑法角度分析也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法律不应回避安乐死,安乐死应该有自己合法的地位。在1988年、1994年我国就召开了两次安乐死学术研讨会并达成如下共识:其一,安乐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大势所趋;其二,有利于从精神上、肉体上解除病人的痛苦;其三,可以减轻家庭的精神、经济、情感和人为负担,解放生产力;其四,有利于社会卫生资源的公正、正确分配。1997年,上海举行的全国性的“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

人非草木,人是有感情的,安乐死是促使生命结束的过程。从人性的角度说这是十分不应该的。但从人生意义来看,安乐死并非一件坏事。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为社会做贡献,如果一个人都不能再为社会做贡献了,并且活着只会给社会带来负担,活着又是自己的痛苦,何不用安乐死来结束自己的人生呢。

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总是利弊相伴的,我们不能否认,安乐死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就可以真正解除病人的痛苦,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剥夺病人选择生命权利的借口,被不法不义之徒滥用。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否认了安乐死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性。健全的法律是为了给人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我国法制建设快速发展,社会观念飞速进步的今天,安乐死合法化最终将得以实现。并得到正确的利用。

推荐第3篇:名实之争

读《中国哲学史大纲》有感

——我谈名实看哲学

08级七年儿科 吴婷婷 0803023

【内容摘要】名实之争,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老子是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古代以后的思想家多受了正名主义的影响,故说孔子的正名主义,乃是中国名学的始祖。而墨子所提倡的名学,更注重正心。墨子,认为天即是“意志”,凡事应以天为标准。杨朱,认为名是不存在的,只是人造出来的,并没有实体。而荀子的《正名篇》应该说更注重的心理方面。

【关键词】:名实之争

《中国哲学史大纲》是胡适先生一部着重介绍古代哲学的书籍,各家思想均有所介绍。但我读后稍加概括后,认为,各学说不如说是古人对“名,实”的看法。因观点不同从而衍生出不同的思想。从而构成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体系。

一《诗经》时代

老子,孔子以前的二三百年,只能做为中国哲学的怀胎时代。因为中国哲学到了老子,孔子的时候才是真正的中国古代哲学时期。1

(《中国哲学史大纲》 p24)《诗经》时代留下的著作大抵为《诗经》《国风》《左传》,从几部著作中,发现这个时代为哲学思想的萌芽期。略读《诗经》后,发现其中记录了当时社会的纷乱,政治的黑暗,民不聊生,以及所所产生的种种反动思想。这是当时的诗人眼中的“名”,那就是事实,对社会的真实反映,但并没有形成一种系统的思想。但诗人的忧时,厌世,放纵恣睢,知足安命,都体现出一种消极的思潮。而这些思潮又为哲学思想的真正诞生奠定了基础。

二老子及孔子时期

老子及孔子时期是中国哲学史的一个伟大的起点,它标志着中国哲学的诞生。从这个时代起,各种思想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2.1老子——无名论

名实之争,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老子是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知众甫之然哉?以此。2

”(《道德经》 老子)万物化生有其名,无论万物生死或是存灭,名之一物并不会随之消失,而会长存。正如黑夜月以云蔽,而“月”之名并未消失。而人了解万物又大多来自于“名”,所以名对于人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老子深知于此,但他却提倡“无名”。老子的思想的消极应该该是来源于此。他主张绝圣弃智,故主张废名,这点对于哲学的发展无疑是消极的,同时也对人类的思想发展产生了弊端。

老子认为“无名,天地之始”(《道德经》)。他认为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他说“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老子,提倡无名。除其本身认为无为万物之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认为百姓有了智识,那么相对的,他们作恶的本领也就大了,这就是大乱的根源。如果百姓没有善良,美,孝顺,这些观点,那么对立的那一面邪恶,丑,不孝也就不存在了。然而,当百姓愚昧时,就不会有祸乱么?其实也不然。民之祸乱,多来自于君主治国不当。所以在这点上,老子的的思想就有固步自封之嫌了,而且,无名的思想建立的国家太过理想,终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如此,老子的无名思想却最先构造了一个没有黑暗痛苦的理想世界,对于当时饱经诸侯战乱的百姓未尝不是一种心灵的慰藉。同时,他提出的名实

之争也为后来名学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2.2孔子——正名主义

孔子,曾经受过老子思想的影响。故认为,万物变化是唯物的,自然地,而不是唯神的。而正名主义乃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论语。子路》篇说道“名不正,则言不顺”。孔子认为,由于人的思想没有一个正确,恰当的标准,导致人民没有一个统一的对错标准,使得思想混乱。所以,正名主义的宗旨便是建立这样的一个标准。即以正名而正百物。

孔子以论《春秋》,来实现他的目标。第一,正名字,“

《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是秋毫之末3

”(董仲舒 《春秋繁露。洞察名号篇》)。在这一项上,正名主义对后世的考据的精准具有很大的影响,对于我们探索历史,明确历史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以此提倡出一种用词准确,文章词句表达清晰的思想。第二,正礼。《春秋》于吴楚之君,只称“子”,齐晋只称“侯”,宋虽弱小,却称“公”。这便是孔子及其弟子致力提倡的“礼”。正如同,孔子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及尊卑,长幼有序。孔子及其门人,通过这样的方法,达到礼不可废,正礼的目的。而在这一熏陶下,那些读书人多以仁孝为荣,侍君忠诚,对待父母仁孝,对待朋友友善。应该说,无论是在以前或是现代,中国人以和为贵,重礼节,追根溯源,应该来源于此。第三,正心。《春秋》在记录各种事件时,相似的事件,却采用了不同的描述。我们不能仅仅认为他只是为了全书的叙述记录不致太枯燥,我想,在其记录的笔法中,我们可以看到著书人对于此事件的看法。而他的著述因此对于读此书的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读书人心中印下一个是非的标准,从而达到正心的目的。让人知善恶,明是非。

古代以后的思想家多受了正名主义的影响,故说孔子的正名主义,乃是中国名学的始祖4

。(P78)同时,孔子的名学思想对当时的士人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他也为中国这个历史悠久的礼仪之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三墨子——名学

墨子,生于鲁国。所以他的思想与儒家的思想密不可分,但又有着显著的区别。我想最显著的莫过于,在名实方面。而墨子所提倡的名学,更注重正心。墨子,认为天即是“意志”,凡事应以天为标准。他将很多思想都赋予到天上,无论是“非攻”,或是“兼爱”。劝谏君主,治国御国有道,不要随便发动战争。可以看出,墨子的名学是隐藏在他的“天志”中。中国人“和”的思想在此得到发展,在混战的诸侯国产生了一定影响,阻止了一些战争的爆发,避免了生灵涂炭。同时,这种“和”的思想也成为我们中国人的一种美德流传下来。

四杨朱——无名主义

杨朱的无名主义并不同于老子的无名论,他说

“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5

”(《列子。杨朱篇》)又说“笑者,故非名之所与也。”根据《说文》,实,是个体的,单独的,乃有形之物。名,则是实共有的,通用的。杨朱,认为名是不存在的,只是人造出来的,并没有实体。故而,杨朱的无名主义更强调的是个体,更强调“我”的重要,而轻视“我们,你们,他们,的关系”。从而提出了一种“为我主义”的思想,而且叙述的很有哲学依据,使得其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五荀子——《正名篇》

荀子《正名篇》写到“

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6

”。由此可以看出,荀子注重个体的变化而局限于其本身,并不应用于一类或其他事物中。所以,就稍显局限。

而荀子的《正名篇》应该说更注重的心理方面,所以说,荀子的正名更应该说是正心。荀子说“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他认为,心是最能公正决判的神明之主。人并不需要清心寡欲,但要注意一个“适”字,即无论是何时何事只要做到节制恰当,并不需要完全去除。只要心中有是非善恶的决断,那么所作所为即是合理的。这一点上,我认为似乎太过唯心主义了。心,即意志,他的作用不可忽视但也不应夸大。

而后,荀子同时提倡所有事物定下名字后,就不可更改,否则就会混乱堪。这就与孔子的正名主义有了相同之处。对后世的考据,还原历史,解读历史,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名实之论,贯穿于中国古代哲学史,正是没有答案的问题。所以,使得名学得以发展,得以衍伸出无数方面的观点,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名实之争,我认为应该是古代哲学史上最有价值的问题了。孔子提倡正名主义,使得其时代以后的历史记载所用文字精准,对于以后的历史考据具有深远的影响,墨子从孔子正名主义,延伸出非攻兼爱的思想,提倡和平共处,这不仅在混战的诸侯国中产生深远的影响,亦对现代国家的建设思想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杨朱的名实论,体现了“为我主义”,这是我国古代哲学史上的第一次。而荀子的正名篇详细的描述了心理的作用,这在中国哲学史上亦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荀子的思想多于近世教育相近,其中很多亦可应用于教育之中。

所以,我认为名实之争乃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最有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辩题。

1 《中国哲学史大纲》胡适 p24

2 《道德经》 老子

3 《春秋繁露。洞察名号篇》董仲舒

4 《中国哲学史大纲》胡适 P78

5 《列子。杨朱篇》

6 《正名篇》 荀子

推荐第4篇:北极之争

北极无冰 谁主世界

浅析俄罗斯组建北极部队意图

3月27日,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公布了一份北极战略规划——《2020年前及更远的未来俄罗斯联邦在北极的国家政策原则》。根据这一规划,俄罗斯将在北极部署一支专门部队,即组建“北极独立部队集群”,同时加快俄边防部队的军事现代化进程,建立边防部队对北极的有效监视和反应机制。其卫星、空军、海军北方舰队也将更为密集地巡逻北极领土,以维护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利益和保持在该地区的“领先优势”。俄罗斯的这一举动,再次激起了北极地区的竞争“热浪”。北极之争为什么愈演愈烈?俄罗斯为什么急于组建北极部队?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从“北极问题”的由来说起。

这张2007年8月2日拍摄的电视截图画面显示俄罗斯科考队的深海潜水器潜到北冰洋海面下。新华社/路透

源于北极资源丰富

北极地区是指北极圈以北的广大地区,总面积约2100万平方公里,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矿物和渔业资源。据专家估算,北极大陆架拥有的资源可能占世界大陆架总资源的25%。

根据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环北冰洋国家在北极圈的领海量程从陆地算起不能超过200英里,但如果某国能证明该国大陆架在地理上与北极海床相连,即可对北极领土提出更多要求;一国可以对距其海岸线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

由于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大陆架延伸至北极,因此北极点及附近地区不属于任何国家,北极点周边为冰所覆盖的北冰洋被视为国际海域。

北极之争由来已久

北冰洋曾经是上个世纪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夺的战略制高点,美、苏都认为:谁拥有了北极,谁就控制了整个世界。双方曾为此展开过激烈的争夺。

1957年9月,美国海军“鹦鹉螺”号核潜艇进行了北极航行的首次尝试,最远到达了北纬87度海域。1958年8月3日“鹦鹉螺”号核潜艇首次到达了北极。1962年7月17日,苏联海军K-3号潜艇,首次到达了地球的尽头——北极点,它向全世界表明,北极地带已经不再是美国潜艇一家活动的地区。

到1984年,美国潜艇共完成了26次极地航行,苏联则超过了70次,之后还在不断增加。在36年的时间里,苏联潜艇共完成了152次极地航行。苏联潜艇部队在北极地区的战略争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是为了防御国家免受来自北方的攻击,更重要的是显示其在这一地区的强大军事存在。

祸起北极冰盖消融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北极冰盖加速融化,北极正处在大气、海洋、陆地、生态和社会等诸多变化之中,有可能对北半球乃至全球的气候和经济社会乃至地缘政治产生深远的影响。

特别是近期,随着北极地区冰盖的逐渐融化,北冰洋上将出现新的航海通道。该新航道的出现不仅将影响北极地区经济资源的开发,其军事战略意义也将更加凸显。这对各国特别是俄罗斯、美国等国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环北极地区国家提出对北极地区的主权主张,不仅可以使本国获得巨大的经济和军事利益,而且可直接对其他国家的科学考察、经济开发等活动进行干预。

因此,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许多环北极国家都宣称自己对北极地区的部分区域拥有主权或经济专属权。

各国频打军事牌

近年来,地处北冰洋周边的俄罗斯、加拿大、丹麦和挪威等国对北极地区的主权争执日趋激烈。加拿大与丹麦在北极汉斯小岛归属问题上的争执,曾引发过诸如插国旗、搞军事演习等主权宣示行动。挪威与俄罗斯在北极地区巴伦支海的海域划分问题上也存在争议。

而俄罗斯和加拿大则在谁拥有从北冰洋沿岸到北极点部分地区的主权问题上一直存在着纷争。2007年8月俄罗斯科考队将俄罗斯国旗插到了北冰洋海底后,加拿大随即宣示对北极地区的岛屿和水域拥有主权,并指出,在争夺北极地区主权问题上,加拿大“不会任由俄罗斯欺侮”。

推荐第5篇:直流电交流电之争

直流电VS交流电及其发展历史

2007-06-22 13:37:29| 分类: 工作|举报|字号 订阅

关于电能的输送方式,是采用直流输电还是交流输电,在历史上曾引起过很大的争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英国物理学家开尔文都极力主张采用直流输电,而美国发明家威斯汀豪斯和英国物理学家费朗蒂则主张采用交流输电。

在早期,工程师们主要致力于研究直流电,发电站的供电范围也很有限,而且主要用于照明,还未用作工业动力。例如,1882年爱迪生电气照明公司(创建于1878年)在伦敦建立了第一座发电站,安装了三台110伏“巨汉”号直流发电机,这是爱迪生于1880年研制的,这种发电机可以为1500个16瓦的白炽灯供电。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电力技术在通信、运输、动力等方面逐渐得到广泛应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也急剧增大。由于用户的电压不能太高,因此要输送一定的功率,就要加大电流(P=IU)。而电流愈大,输电线路发热就愈厉害,损失的功率就愈多;而且电流大,损失在输电导线上的电压也大,使用户得到的电压降低,离发电站愈远的用户,得到的电压也就愈低。直流输电的弊端,限制了电力的应用,促使人们探讨用交流输电的问题。爱迪生虽然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但是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缺乏理论知识,难以解决交流电涉及到的数学运算,阻碍了他对交流电的理解,所以在交、直流输电的争论中,成了保守势力的代表。爱迪生认为交流电危险,不如直流电安全。他还打比方说,沿街道敷设交流电缆,简直等于埋下地雷。并且邀请人们和新闻记者,观看用高压交流电击死野狗、野猫的实验。那时纽约州法院通过了一项法令,用电刑来执行死刑。行刑用的电椅就是通以高压交流电,这正好帮了爱迪生的大忙。在他的反对下,交流电遇到了很大的阻碍。

但是为了减少输电线路中电能的损失,只能提高电压。在发电站将电压升高,到用户地区再把电压降下来,这样就能在低损耗的情况下,达到远距离送电的目的。而要改变电压,只有采用交流输电才行。1888年,由费朗蒂设计的伦敦泰晤士河畔的大型交流电站开始输电。他用钢皮铜心电缆将1万伏的交流电送往相距10公里外的市区变电站,在这里降为2500伏,再分送到各街区的二级变压器,降为100伏供用户照明。以后,俄国的多利沃──多布罗沃斯基又于1889年最先制出了功率为100瓦的三相交流发电机,并被德国、美国推广应用。事实成功地证实了高压交流输电的优越性。并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广。

20世纪50年代后,电力需求日益增长,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线路不断增加,电网扩大,交流输电受到同步运行稳定性的限制,在一定条件下的技术经济比较结果表明,采用直流输电更为合理,且比交流输电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优越的运行特性,因而直流输电重新被人们所重视。

推荐第6篇:朗顾之争

朗顾之争

郎咸平

经济学家,1956年生于中国台湾

祖籍山东。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现任香港中文大学讲座教授;曾任沃顿商学院,密西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教授;郎咸平作为世界级的公司治理和金融专家,主要致力于公司监管、项目融资、直接投资、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等方面的研究,成就斐然。2004年,郎咸平用最为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痛陈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弊病,质疑某些企业侵吞国资,并提出目前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国退民进”式的国企产权改革已步入误区。引起巨大的影响,被称之为“郎旋风”。

顾雏军

格林柯尔集团的创办人 ,1959年生江苏扬州

1988年,顾雏军在英美合办的权威杂志《能源》上发表了论文《一个新型热力循环的研究》,突破了传统的卡诺循环理论,被国际工程热物理学界命名为“顾氏循环理论”。顾雏军开始为其兴趣点寻找实用突破口,发明了格林柯尔无氟制冷剂。 编辑本段缘起:蓄谋侵吞国家财富

导致郎顾直接交锋的是郎咸平2004年8月9日在复旦大学的一次演讲活动。在“炮轰”海尔秘密MBO之后,郎咸平将矛头对准格林柯尔。当天,郎咸平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演讲,揭露顾雏军在收购活动中卷走国家财富。

郎咸平表示,他和他的学生经过3个月的研究发现,顾雏军先后收购了科龙、美菱、亚星客车以及ST襄轴等四家公司,号称投资41亿元,但实际只投入3亿多元。期间顾雏军通过“七大板斧”——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以及借鸡生蛋手法成功将巨额国家资产纳入囊中。

郎咸平称,顾雏军的运作手段往往是通过介入被收购公司管理层后,大幅提高企业运营费用,提高公司亏损幅度进而压低收购价格来实现的。

郎咸平昨天在发布会上表示,可能是因为自己三年前曾披露德隆的问题,而三年后的今天,德隆果真出现问题而崩盘,印证了自己的观点。因此,当自己最新围绕格林柯尔的学术研究得出上述结论时,顾雏军坐不住了。由此,格林柯尔也成为第一家公开回应“炮轰”的企业。 编辑本段表明态度:学术尊严不容顾雏军践踏

郎咸平表示,其演讲根源于自己的学术研究,而研究完全根根据格林柯尔以及顾雏军所拥有的公司所公开披露的资料,并经过严谨的学术推论而得到的结果,因此是个学术性论文。学术论文的最重要意义在于根据实际数据说话,因此根本不存在攻击个人的问题。如果顾雏军认为自己披露的数据不正确的

话,欢迎来函指正,他会很乐意接受。

据了解,一直以来,郎咸平在证券市场上都以斗士形象出现。但是,不管是“民企**”、“仰融是非”、“银行上市”、“香港基金黑幕”,还是其后的“炮轰”TCL、海尔,被“炮轰”的企业一直都保持沉默,并未公开回应过郎咸平的指责。

昨天,记者在发布会现场看到了郎咸平收到的律师函。顾雏军透过律师向郎咸平提出:第一,郎咸平需要详细书面汇报,有关媒体的报道是否正确地记录了自己的演讲;第二,如果媒体没有正确地记录演讲内容,那么郎咸平需要向东方早报、香港商报和有关网站要求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第三,给顾雏军一份演讲稿件。

顾雏军要求郎咸平在8月16日以前完成第

1、3两项要求,在8月17日以前完成第2项要求。否则,顾雏军将会采取包括法律手段等一切必要的手段。

郎咸平则表示,自己8月14日(上周六)才签收8月13日顾雏军方面发来的律师函,因为是周末,“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呢”。对于顾的三点要求,他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明确回应道:“第一,我绝对而且充分地尊重媒体的知情权与报道权,媒体只要对任何人的演讲有着最大程度的理解并公正地报道就是负责任的报道。因此绝对不会要求媒体向顾雏军做任何形式的道歉;第二,也绝对不会向顾雏军披露我的演讲稿件,请顾雏军有空的时候自己去找;第三,郎本人绝对不接受这份律师函所表达的顾雏军的那种财大气粗、盛气凌人、践踏学术尊严与自由的口气。”他表示,从上周六开始,自己接受更多记者的采访,大范围揭露顾雏军的“七板斧”就是他回复顾的行动。

“我个人及学术界绝不容许企业家以威胁口吻发律师函来践踏以研究为本的学术自由风气。而这也是欧美各国以及香港多年所贯彻推行的‘终生职教授’制度以保护学者发言权的基本精神。” 编辑本段坚持研究:关注“国资流失”典型案例

“事实上,我很感谢顾雏军给我一个机会向记者说明我的一些观点,其实与顾雏军的交锋并不重要,我现在最关注的还是国资流失的问题。”郎咸平表示,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所有人缺位,而在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位,这造成了我国的MBO(ManagementBuyOut)事实上是MBI(ManagementBuyIn)。

郎咸平提出,目前的问题就是,我们大部分的国企老总是没有信托责任观念的。国有企业老总总是觉得国家对不起自己,觉得自己受到委屈了,就想控制公司,而所有人缺位这个思维正好给了国企老总舆论的支持。郎咸平进一步指出,在这种思维误区中,人们

误以为是张瑞敏、倪润峰等创造了海尔或者长虹的奇迹,其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是政府和社会给了他们机会,无论是资金支持,还是政策倾斜,都为他们营造了民营企业所不可能面对的优质环境。而他们把工作做好,则是尽了自己的责任。当然,如果国企老总觉得不公平,那就应该辞职自己去打天下,和真正有资格取得股权的民营企业家一较长短。但国企老总就没有资格要求股权,因为平台是国家股东给的。郎咸平认为,对于好的国企老总,一年给个上千万元年薪毫不为过,但他就是不能成为大股东,只能透过激励期权少量的持股。

虽然自己与包括顾雏军在内的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家之间存在交锋,但郎咸平表示自己的理论研究不会停止,郎咸平称自己下一阶段研究的企业将是北大方正、清华紫光、三

九、南京斯威特、复星集团。“但是这些案例都没有海尔和格林柯尔这么激动人心,想到这两个案例晚上都睡不着。”他希望通过此次格林柯尔事件,使相关问题明朗化,并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推荐第7篇:中日海洋之争

中日海洋之争

海 权

公元630年(唐贞观四年)日本开始向唐朝派遣使节,自公元630年到894年间,日本共任命过20次遣唐使。

1592年4月13日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妄图实现他以朝鲜为跳板,征服中国的野心。

1894年8月1日 日本对中国宣战,甲午战争正式开始。

1895年4月17日 中国战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日本下关签订了《中日马关条约》。

1900年8月14日 由日本等组成的八国联军攻陷北京。

1931年9月18日 日本关东军制造了“九·一八”事变。至1932年1月,东北全境沦陷。

1937年7月7日 日军悍然挑起卢沟桥事变,即“七·七”事变。从此,中国人民展开了全面抗战。

1937年9月5日 日本海军发表封锁全中国沿岸宣言。

1937年12月13日 日军侵占南京,在南京进行大屠杀,被杀害者达三十万人之多。

1945年9月2日 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10月22日,邓小平副总理访日,23日,中日交换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

1998年11月25日,江泽民主席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问日本,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宣布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2004年的12月中旬也就是距二战胜利60周年仅有数天时,日本政府决定将在2006年后不再批准新的向中国提供无偿资金合作项目(2003年为52亿日元,全球排名第九)。10日日本政府举行内阁会议,通过了新的《防卫计划大纲》。在这份十年来第一次彻底修改的防卫大纲中,日本第一次把中国视为威胁。日本国内种种迹象表明,某些势力正在努力颠覆日本战后树立的国家观念,重新回归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军国主义传统。日本政治风向的变化不能不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亚洲国家的疑虑。可以说,日本对华援助的政治象征意义和其中所包含的历史价值观远远大于对华援助的经济含义。另外把与之有极为密切的经济联系的中国当作威胁为自卫队发展寻找借口的行径,更是充分暴露了日本的军事野心。正因为如此,日本政府的决策,有可能会给中日关系雪上加霜。

本次选译的几篇反映日中海上力量对比的文章,无疑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虽然文章中能看得出日本人一贯的狭隘与偏见,但也反映出日本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普遍看法与基本心理,相信读者朋友能够批判鉴别,姑且作为一次“参考消息”吧。

向海洋进军——中国的海洋战略发展历程

● 竹田 纯一 张 坤 译

从历史上长期的大陆思想禁锢中走出的中国,现在正在将注意力向海洋转移,并以其迅猛的势头频繁地开展海上活动,不断提高自己在东亚的海上影响力。

近十年,中国GDP年增长率持续保持在7%以上。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在海运、造船、水产、旅游、资源开发、科学考察、环境保护等广泛领域的实力都得到了增强。海洋监控和海难救助等管理体系业已完善。

另一方面,在东海的海域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日中都加快了资源开发的速度,加之今天的日本,对其在侵华战争中所犯罪行的回避、否认态度,国内军国主义势力的抬头,都导致了两国之间民族主义矛盾日益显著。资源竞争、民族矛盾,都潜伏在两国海军军事实力逐渐增强的前提下,导致新一轮地区军备竞赛或者引发偶发性军事冲突的隐患。

中国和日本彼此间将如何面对二十一世纪的战略挑战,双方能否达成信任、构建新的合作关系,都将是未来两国关系走向的焦点所在。本文就此以中日两国的海上综合实力现状对比剖析,对决定未来东太平洋命运的大国间的关系前景作以展望。

回归的海洋梦想——从纪念郑和谈起

2005年是中国明朝郑和组织远洋航海600周年。郑和是明朝的回族宦官,从永乐帝朱棣恩准,永乐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间,由他组织了七次极具规模的南下远洋航海。

他的航迹自东南亚到印度洋、波斯湾、非洲东海岸遍及30多个国家。郑和的船队由200多支船组成,他把这些“宝船”携带的陶瓷和丝绸送给当地的统治者,作为代价要求他们向明朝朝贡。这种以明朝皇帝为中心向海外推广“华夷秩序”的活动,创造了中国在海上活动最辉煌的时代。

但是当时明朝的儒派认为远洋航海是一种浪费,随着这种力量的逐渐增强,明朝转而采取禁海政策闭关锁国。到了清朝,这种政策更是变本加厉。结果遭到了海外列强的海上入侵,最终沦为了半殖民地。郑和提出的“财富取于海,危患亦来于海”的观点,得到了历史的验证。

为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从2004年起到2005年7月,中国的海军训练舰“郑和号”欣然担当了溯长江、访旧都南京活动的先遣。为踏寻郑和的航迹,仿照古代帆船建造的“绿眉毛”号从江苏太仓市出发将进行为期一年的航海纪念活动。

基于中华思想中的复兴意识,在今天的中国存在着一种重塑海洋地位、洗刷历史耻辱的强烈的民族爱国主义情绪。这种情绪通过对海军力量的重视、对主权和统一的坚定主张以及对步入“海洋强国”的愿望中都得到了明显反映。正如国家海洋局王曙光局长,在2004年7月,国家海洋局成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建设海洋强国是近代饱尝屈辱的中华儿女的崇高理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素之一”。这个讲话表达的就是这样一种民族心态!

2005年,将有很多诸如海洋博览会等国家级的纪念活动,这也是中国方面弘扬爱国主义和树立海洋意识的宝贵时机。

国家海上力量的构成要素

Sea power在汉语中是指“海上力量”,根据上下文可以翻译成“海权”或“海洋大国”等等。是指与海洋相关的范畴及非常广泛的综合力量。

那么,中国所重视的海上力量的构成要素是什么呢?中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杨金森研究员以《海上权力史论》为基础,在题为《国家海上力量建设》的论文中分八个方面提出了三十项指标。简单介绍如下:

* 国家战略(民族的海洋意识,政府的海洋政策)

* 资源(海岸线延伸,海域面积,资源)

* 自然力(水文,海洋气象,海底地形)

* 科技能力(船舶,技术研究人员,测量仪器)

* 支援能力(环境保护,海况预报,信息提供)

* 经济活动能力(产业种类,设备能力,就业人数)

* 军事能力(海军力量,运输能力,动员能力)

* 政府调控能力(法律,工作人员,管理机构)

对于上述观点的权威性,本文不能全面地进行讨论,仅以围绕中日海上竞争的相关内容为中心,先回顾一下中国海上力量发展的轨迹并尝试着整理出一些思考方向。

“向海洋进军”——新的国家战略

由于冷战时期美苏的封锁和国内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一直被压制在大陆上,但这并不表明中国在海洋战略领域上无所作为。

早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就强调指出“中国人民必须建设自己强大的国防,除了陆军,还必须建设自己的空军和海军。”但是在当时人民解放军没有大型的舰艇,造船技术水平低下,海洋专业人才短缺,没有能力渡过台湾海峡彻底统一中国。所谓的海军只不过是由缴获的一些破旧舰艇和沿海部队组成的海防力量。而具备外海作战能力的051型(旅大级)驱逐舰首舰济南号(满载排水量3,670吨)竣工已经是1971年以后的事了。

在对苏一边倒的时代,中国的对外贸易运输主要通过西伯利亚的铁路,所以当时对海洋的关注很少。但是随着中苏矛盾的加深,毛泽东转变思路往海上寻求出路。在1959年的内部讲话中他指出必须造大量的船,建设海上铁路,建成强大的海上供给、战斗力。

1961年成立了国营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COSCO),开始在西方探索远洋航线。1960年第一艘国产万吨远洋货轮东风号(17,000吨)在江南造船厂竣工。1962年大连造船厂建造的远洋货轮跃进号(22,100吨)仍然采用了苏联设计。不幸的是,这艘船在第二年驶往日本九州的门司港的途中触礁沉没。

1964年,又成立了国务院直属的国家海洋局。组建了海洋科学考察船队后,1965年综合考察船实践号(3,167吨)竣工,1972年大型考察船向阳红05号(13,650吨)竣工。国务院地质部石油探测船勘探1号、中国科学院的物理考察船科学1号也是在同时期建造的。时至今日,已经初步打下了海洋考察能力的基础。

1968年,根据ECAFE(联合国远东经济发展委员会)的调查,在东海可能储有大量石油资源的推测终于得到了证实。钓鱼岛突然成了焦点,中国从1971年开始行使对它的主权。

1973年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围绕专属经济区展开了激烈讨论。日本追随美国重视“公海自由”原则,所以对此不太关心,中国则代表第三世界坚持主张扩大本国的管辖水域。

就是在这个时期,中国海军开始了实际意义上的进军南海的行动。在《旧金山条约》(1951年)签字之际,日本失去了对已占领长达20年之久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控制。周边各国纷纷主张自己的主权,中国也于同年8月发表声明,指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一样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但是在西沙群岛中实际上由中国控制的只是宣德群岛(包括最大的永乐岛),而永乐群岛是由当时的南越政权控制的。

推荐第8篇:办公室空调之争

天气刚刚热起来,办公室的空调就开始启动。这是座多年的老办公楼,没有中央空调,只在每个办公室配备了一台立式空调。

男女在一个办公室,对温度的需求大不相同。男同胞大都体格健壮,动辄大汗淋漓,还没怎么热呢,空调室温就设置得很低,一推门冷气扑面而来,坐不了多久,那积劳成疾的颈椎、肩膀什么的,已经不适应,开始隐隐作痛,就有女同胞站起来,调整温度,或者干脆开了门。经过协商决定,若有女同胞在场,室温不能设置得太低,温度稍微高一点,对身体有好处,不然,一出门跟穿了棉裤似的,乍冷骤热,身体适应不了。

但是,男同胞出差的机会多,女同胞大部分时间在办公室留守,只要上班,就有女同胞在,所以由男同胞掌管温度的机会几乎没有,大权一直牢牢掌握在女同胞手里,男同胞也就听之任之,乐得图个耳根清净。

在女同胞接受的室温下,身体瘦削的男同胞也能接受,但那个体重跟身高相差无几的胖帅哥,开始不适应了。冷气冲着他吹,仍汗流浃背,肩膀上搭条毛巾,不时地拿起来抹一下脸,那情形,不像坐在电脑前,倒是同在骄阳下扛麻袋包差不多。心软的女同胞实在不忍心看下去,就将室温调低——大不了一会儿出去溜达溜达,暖和暖和。

空调之争,上升为男女之争,男同志纷纷落马,充分发挥了怜香惜玉的风格,女同志极富爱心,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到也其乐融融。

推荐第9篇:方韩之争

方韩之争

班级: 学号: 姓名:

我并没有读过韩寒的作品,可是他的名字让我感觉他有不一般的价值,因为他的名气是公认的,在这个年代,怕是没有人不知道韩寒。方舟子是传说中的打假斗士,他反对造假,打假战绩也是可观的,他说自己是打得很准,对韩寒这次的网战、笔战,甚至拉到现实中韩寒的起诉,他也充满自信,说没有可能会失败,即使失败也会继续质疑韩寒,坚信自己的观点。除非真相浮出,他愿道歉。

方韩之战是这个寒假里许多人免费观看的大戏,而我的观点是,我相信韩寒,或许带一点是感性的分析,可是被人误解、被人怀疑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上不知发生了多少了。范冰冰就是一个例子,被怀疑整容,最终只有去医院证明,才平息了那片质疑声。或许正因为如此,范冰冰才会在后来力挺韩寒,加注两千万。而一个作家想要证明作品是自己写的,怕是相当困难的事。

方韩之战开端于麦田的《人造韩寒》,文章中麦田称韩寒的《杯中窥人》,不像是一个十七岁孩子的水平,然而,我可以说我也曾见过和我同龄但是一手好文章的人,我并不能说她代笔,说她抄袭,因为我了解她,是朋友,才华并不是提出质疑的理由。至于说韩寒的学业问题,韩寒称自己高中还没毕业。而文学大师沈从文也是仅仅小学毕业,可是他的文章影响了多少人,他又被多少人所尊重,学业自然也并不是推翻韩寒的理由。

麦田提出,韩寒在赛车期间有时间精力去写文章,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大学生,以我的经验来讲,有多少人在临考时,会去做些别的事,可以打游戏,可以听音乐,他们也只是暂时做一些与目前任务不相关的事,那也可以说明韩寒在赛车期间也是可以有精力做文章的。并且他在车队的朋友王帆也对他写作的时间,进行了解释。并且如果果真有那么一个团队帮助韩寒写作,那么在韩寒如此受关注的情况下却可以隐藏这么久,那真的是很不可能。

后来麦田对韩寒道歉,本以为此事告一段落,可是方舟子的出现,又使事情升温,达到高潮。

方舟子称怀疑韩寒的写作能力,并且以他上学时的语文成绩而进行反驳。我不知是否其他文学大师的语文成绩如何。可是在高中写作文时,写的属于应试作文,老师也说过,有的在社会上公认的好文

章,拿到考场上便是低分文章。我不知这是否可以为韩寒做一定辩解,我并不太懂文学,许多人喜欢韩寒,是喜欢他的思想与真性情。而一个作家,最可怕的便是被人怀疑那份思想不属于自己。

方舟子还称韩寒的删文章事件,这恐怕更加令人难以接受吧。 方舟子在博文中说:【现在看到有人竟怀疑《三重门》是我写的,那我真要谢谢他们的抬举了,我要写得出《三重门》,我早不是现在的我了。这种只要有脑子,而且能正常思维的人都想得明白的。不是一代人,文笔和经历完全不一样,你能写得出那种情景那种意境那种感觉吗?现在一些人觉得他们不可能做得到,所以断定韩寒在他们这个年龄也做不到。】

对比韩寒的说法:【如果这样去加罪文学作品,我在十七岁的时候还发表过两篇写大学生活的小说,十五岁的时候还发表过写成年人生活的散文,当时我非常得意于杂志社的编辑都不知道我的真实年龄,现在想来,这些岂不都是死罪。】

【至于有几次我前后供述对不上,我和我父亲供述对不上,这些都是无关大局的小问题,毕竟十多年过去了,谁还能记得那么清楚,在电脑前的朋友,十三年前的今天你在做什么?甚至十三年前的这个月你在做什么?】

你前后供述对不上、和你父亲供述对不上的,都是涉及你的人生重大事件的问题(新概念作文大赛、《三重门》的写作、语文成绩的好坏等等),岂是“无关大局的小问题”?十三年前的今天我做什么我不一定记得清楚,但是十三年前我干过的大事(例如首先在网上批邪教)的前因后果和细节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不管何时叙述,都不会出现前后矛盾的说法。如果一个人及其亲人对一件事的说法不一,反复无常,说谎的可能性就很大。刑侦警察就是这么破案的,文本考据也是这么研究的。

网上也有人评论,看着韩家父子在同一篇博客文章中这么互抽耳光,难怪网上有评论:韩寒他老爹拼命证明中年人写不出中学生的生活和心理;韩仁均他儿子拼命证明中学生可以写出中年人的生活和心理。

虽说许多地方韩寒和父亲的“口供”不一,可是那也是另一方面的证明,韩寒的清白了,试问如果找人代笔是否应该事先商量好,是否会应该诚惶诚恐,对个一字不差?并且方舟子寻找一切细节,批判韩寒,我的父母也时常说错我的成绩,也时常和别人夸大我所做的事,并且方舟子说他会记住他所做的大事的细节,许多事在我们当时做时,有的并不认为那是很重要的。又有多少件事会有不断回忆的必要,去记住一切细节?

有网友称,韩寒对麦田的回复更像小学生的骂战;韩寒的砸出两千万的做法更像一个赛车手,而不是作家。而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事实,有谁敢赌上自己的名誉,有谁敢说出那样的大话。真性情,也可以认为只是一个游戏而已,还可以理解为他珍惜文字。

在回韩寒《正常文章一篇》中,有这样一段:韩寒现在的说法是:“我马上联系了我在电脑前的朋友,告诉了他博客的密码,并让他帮我修改了两个错别字迅速发表。”即他的朋友只帮他改了两个错别字。那么,他专门针对郑钧的文章的第一和最后一段都是事先写好的,不仅预料到了郑钧会在文章里用什么措辞说他,还预料到了郑钧会接连发表两篇文章(该文《中年才子卡门》第一段开头是:“既然我提了一句,郑钧就发了两篇说话阴阳怪气的文章„„”),这种神机妙算真是神奇,谁说网络上没有神?

但是韩寒在2007年的说法是:“就打电话给朋友,告诉我的BOLG密码,修改几个字,发了。但新浪一直有个奇怪的设定,就是发表时间按照放在草稿箱里的时间为准。这就导致了细心朋友们的误会。至于修改了哪,就是我唯一没有预料到的地方,我草稿箱的原文里是一篇,不料他一下发了两篇。我就稍微加了点话。”并不是改两个错别字,而是因为没有料到郑钧一下发了两篇,所以“稍微加了点话”,也即至少第一段话是朋友替他加的(他说“我”,但根据上下文,加话的只能是其朋友)。这就没那么神了。

其实让朋友代加一段话,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为什么韩寒现在只承认朋友替他改了两个错别字呢?这是因为韩寒在悬赏声明里声称“哪怕只代笔过一行字”也要奖励2000万,代笔一段话就不能再承认了。

在韩寒最初的赌咒发誓的悬赏声明《论父亲在儿女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说的是:“所有我的文章如有一字他人代笔,我诅咒我自己不能活着看到我女儿成年。如有人能证实我有一字是他人代写,我愿意砸锅卖铁认罚二千万元人民币,终身封笔,赠送所有已出版图书版权给该人。”幸好他悄悄把这篇文章删掉了。现在,韩寒承认有不少朋友知道他的博客密码,并替他代写“字”:

“至今还有不少朋友有我的博客密码,因为我‘的地得’不分,错别字也多。这个是我的写作特点,如果方舟子和麦田不懂得什么叫写作风格的话,那么也可以通过这个特点来判断我的文章是不是我写的。当然,你要是嘴硬说这是团队故意留的标记,那我也没办法,这世界上,什么器官硬都不如嘴硬。随着读者的越来越多,我觉得应该尽量修改掉一些错别字。我的太太,新浪的编辑,我的一两位好友都有我的密码。如果这也算‘团队’,那么这就是‘团队’。”

作家允许编辑改正错别字,当然很正常。但是一个作家如此不爱惜自己的文字,让不少人掌握其博客密码,理论上就有了让不少人随意改动其文章的权利,真是一件奇怪的事。不知还有哪个作家有如此怪癖,建了这么个改错别字团队。联想到有人提出可以通过韩寒博文发表时的登录IP是否与韩寒当时所在地相符来判断他的博文是否有人代笔,韩寒的这个让多人随意改错别字的说辞也许就是在为此预留退路了。而且,既然把错别字多当成自己的写作特点,又何必授权不少朋友去随意修改呢?既然已经过团队修改了,别人又如何通过这个特点来判断他的文章是不是他写的呢?

而我的看法是,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博客密码或许和我们普通人的银行密码是一样重要的,文字代表了他们的财富,谁会把银行密码告诉不信任的人呢?谁又会随便更改别人的文字呢?并且告诉别人密码,这一行为也是无可厚非的吧。韩寒说他珍惜文字,这一行为也并未代表他不珍惜文字。方舟子的评论,又怎么能是一定正确的呢?这的确可以说韩寒有人代笔的可能,可是也不能证明韩寒一定被人代笔。恐怕很难有人可以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方舟子评价说:韩寒根本不是一个文学天才,却愚弄了大家十几年。

而韩寒在博客中写过:这真是一个荒谬的时代,加害者像个原告一样,大摇大摆,不需要任何证据,只需要想象力,就能够损毁你和你家人的名誉,而且什么罪名都敢往你头上加,而被害者却要像个被告一样,不停的出示着人证物证,也未必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总之我出道十多年,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我对得起这八个字。我对得起的的职业道德。作为一个写字人,我从不玩阴的,从不做亏心的,我没有任何把柄在任何人手里,所以我敢把话说这么绝。从近年几乎从不回击他人的质疑和辱骂,但这次的确突破了我作为一个写作者能忍让的底限。不说谎的好处就是不用费脑子记,不做假的好处就是什么都敢赌,我奉陪到底,造谣者,敢不敢玩。

这些话使我感觉韩寒发怒了,他不能再容忍闹剧的继续,不能再忍受继续被怀疑,或许对于方舟子说,这些话语有些带点小孩子气,不显成熟。韩寒的真性情,也在他这些话语中很好地体现了。

韩寒“团队”塑造了韩寒,他是赛车手中最好的作家,作家中最好的赛车手。方舟子的反对声,把韩寒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知这场战争何时停止,不知方舟子是否可以推翻这一众多人心中的偶像。可是结局不论如何,韩寒的那份神秘感不会再回到那些文章发布前了......如此多的人喜欢韩寒,是因为他像神话一样,可以写文章,也是赛车高手。做的是几乎平常人难以完成。不知结局如何,只是希望最终不要推翻这一个梦想中的人物。

或许这个社会真的需要反对的声音,网络上有人称,可以骂政府,骂社会,但你敢骂韩寒试试!我们应该尊重质疑,尊重不一样的声音,尊重方舟子们批评的权利,但也应该理清正常的批评质疑与诋毁诽谤的界限。这一次方韩之争,恐怕会吓到其他作家,只要无法证明自己的文章是自己写的,便会卷入一场战争中;只要说错一句话,就有造假的可能;并且恐怕以后这样的打假人士又要多起来了,甚至会出现一些伪专业打假人士。然而这一次也是给许多人思想的洗脑,哪怕是公认的神,也是可以提出疑问的,这也未必不是好事。

推荐第10篇:出租车经营权之争

出租车经营权之争

2001年12月,重庆市万州区政府为规范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决定实行出租车公司化经营,将规划的1100个出租车经营权指标预留150个后,分别分配给5家公司,原个体经营的出租车经营期满后,政府收回经营权。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各利益主体互不相让,尤其是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强烈不满,罢运、阻交、集访、起诉持续不断,甚至发生了137人集体进京上访和364人集体诉讼区政府的事件。出租车经营权之争不仅成了影响万州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而且成了影响重庆和首都稳定大局的一个隐患。如何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难题,是对新上任的万州区政府领导J的考验。

2004年底,在重庆市级机关工作的J突然接到通知,组织决定派他到重庆主城以外最大、移民任务最重的区――万州区担任领导职务。J清楚,到万州工作绝对是一次挑战,但作为一名组织培养多年的年轻干部,他愿意接受这个挑战。特别是能亲自参与破解百万移民这道世界级难题,参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他认为是人生的一件幸事。因此满腔热血、满怀希望地踏上了这方热土,决心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万州人民的重托。

正当J准备深入调查研究,全方位推进工作时,计划往往没有变化快,一场已经历时两年的出租车经营权纠纷愈演愈烈,打乱了他的工作安排。上百名出租车个体经营户不断集访,甚至罢运、堵交,成了影响万州稳定的突出因素,甚至威胁到重庆和首都的稳定大局。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万州尽快妥善解决,确保社会稳定,并挂牌督办。J主管交通运输工作,这副担子自然落到了他的肩上,初来乍到一下遇到了颇为棘手的难题。冲突是如何引发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J决定从调查研究入手。他首先从主管部门了解掌握了万州出租车行业发展的有关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个体私营、自由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万州开始出现个体经营者自发经营出租车。当时不论个人、集体和企业,只要有能力购买车辆,并在运管、交警部门办理营运证、行驶证后,即可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出租车经营市场基本处于自由发展状态。到1996年10月,万州出租车发展到771辆,经营者多为移民、关破企业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

2.经营权有偿有期限使用阶段。在个体经营、自由发展阶段,出租车数量增长迅速,且车型各不相同,营运价格各异,争客、宰客现象比较突出,营运市场秩序很不规范。1996年,为促进出租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政府认为出租车经营权是公共资源,政府可以用其收益弥补公用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万州开始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有期限使用。政府规定,凡1996年10月17日后新入户的出租车,每辆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3万元,经营期限5年;未实行有偿使用的出租车,车辆报废后经营权作废。到2000年,万州新投放出租车经营权指标216个,报废更新200个,这416个指标政府全部按照每辆3万元的标准收取了有偿使用费,并用于城市和乡村道路建设。同时,管理部门开始引导组建出租车公司,鼓励个体经营者挂靠公司经营。到2000年底,万州出租车总量达到987辆,出租车公司达到13家。987辆出租车中,公司经营的125辆,占12.7%;挂靠公司经营和个体经营的862辆,占87.3%。

3.推行公司化经营阶段。在经营权有偿有期限使用阶段,政府虽然通过收取有偿使用费适度控制了出租车总量,避免了盲目过度竞争,并引导挂靠公司经营,但由于13家出租车公司实力参差不齐,管理手段落后,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又缺乏规范有效管理,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低下,争客、宰客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消费者投诉不断。因此,从2001年起,万州在参照有关城市出租车经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着手推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政府规定:一是5年内全区出租车总量控制在1100辆以内;二是出租车到期报废,报废指标和新增指标,按政府导向和市场法则相结合的办法投放;三是由3~5家有资质和实力的出租车公司经营,出租车指标只能由这几家公司按市场法则取得;四是每辆出租车经营期限为8年,有偿使用费不低于5万元;五是引进1~2家外来企业参与出租车经营。

2001年12月28日,万州区政府确定了5家出租车公司的营运资格,即外来企业1家

(西输公司)、区本级1家(万运公司)、所辖三个移民开发区各1家(龙腾、申明、百安公司),并将规划的1100个出租车经营权指标(2002年重庆市实际只批复了1040个)预留150个后,其余950个指标分配给西输公司400个,万运公司100个,龙腾公司280个,申明公司120个,百安公司50个。此后到2003年9月,政府将经营期满的438辆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全部收回,分别投放给了这5家公司。5家公司在获得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后,将出租车租赁给个人经营。到2004年底,万州实际运营的出租车共774辆,其中公司经营438辆,占57%;挂靠或个体经营336辆,占43%。出租车的实载率按里程表计算50%左右,实际可能在60%左右。

J发现,在2001年底之前,即出租车经营市场自由发展阶段,甚至是有偿有期限使用阶段,出租车个体经营者与政府并未发生冲突,推行公司化经营后才逐步引发了各种冲突。经营权之争愈演愈烈

自从推行公司化经营以来,围绕出租车经营权的争夺,冲突不断,而且愈演愈烈。法院的同志告诉J,由于长期受理来自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诉讼,他与参加诉讼的很多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已成了“老熟人”。2002年10月,部分车主向万州区法院起诉万州区运管处,要求被告办理经营手续,允许其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2002年底,又有部分车主向万州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确认万州区运管处颁发给第三人(西输公司)的出租客运许可证的行为违法。经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03年8月,364名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万州区政府违法决定并准予原告从事出租车经营”的诉讼请求。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初审、重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05年6月2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万州区信访、交通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一提起接待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数百次上访经历,就有倒不完的苦水和感慨。从万州区推行出租车公司化经营管理以来,特别是万州区政府2002年4月至8月给西输公司投放200个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后,出租车个体经营者不断到区政府和信访、交通管理部门集访、闹事。2003年7月7日,上百名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统一着装,书写着“三峡移民的姐失业”、“还我出租车经营权”等标语,到区政府大门口“请愿”,要求继续享有经营权。2003年8月11日,40名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到重庆市集访,不达目的拒回万州,并扬言进京、卧轨。

城管和交警部门同样有说不出的苦恼。为给政府施压,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几次串联罢运,险些让万州城市交通处于瘫痪。2003年11月20日晚上8点,200多名车主驾车到城区罢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次日凌晨3点才被疏散。2003年11月21日上午,又有100多名车主集中在城区主干道,堵断交通,直到中午12点才被强行疏散。2003年底,中央领导到万州邻县慰问灾民途经万州时,部分个体出租车经营者闻讯准备阻拦闹事,幸被及时发现并制止。面对持续不断的集访、罢运、阻交等情况,万州区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一是加大接访、劝访力度,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重庆和北京亲自劝返上访群众,面对面做工作;二是广泛宣传,耐心解释,疏导情绪;三是与5家公司协商,优先优惠承租给被收回经营权的238名下岗失业人员;四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带头闹事者,对多次牵头组织越级上访人员进行了训诫和法制教育,对个别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依法进行了打击,先后拘留10多人,法院还判处1名为首者有期徒刑4年。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并确保了社会稳定,但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许多艰苦努力的工作似乎显得苍白无力。2005年4月,就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137名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前往北京集访,并试图制造事端,个别人甚至鼓动其中的一位癌症患者以牺牲自己生命等极端行为给政府施压。2005年6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并没有就此罢休,又有38人进京上访,仍然强烈要求继续拥有出租车经营权。

矛盾纠纷错综复杂

2005年初的一天早上,J从宿舍步行到区政府大楼上班,刚迈进政府大门,一群上访群众就认出了他,把他团团围住,要求反映情况,一些人的情绪颇为激动,话语中满是火药味。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一问方知都是万州出租车行业的个体经营户。J正想借此机会了解情况,于是请出了其中的几位代表,详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原来,出租车个体经营者认为,他们的出租车经营权是合法取得的,以前在他们买车经营时,政府并没有明确经营期限,因此无权取消他们的经营权。J还得知,个体车主经营的出租车报废后不再拥有经营权,要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必须到政府指定的5家公司承租,并一次性给公司预交5万~8万元不等的承租费和安全保证金。承租经营与个体经营相比,每年减少收入近3万元。

家住万州枇杷坪移民新区的一位从事多年出租车经营的个体车主,因原单位关破,1996年他和爱人先后下岗,便用单位一次性“买断工龄”的钱和多年的积蓄,买了一辆“桑塔纳”,完善相关手续后,跑起了个体出租车。多年来,一家四口靠跑出租车的收入,日子倒也过得红火。2004年,他家的出租车到了报废期限,经营权被政府收回。为了维持生计,他只得花6万元从龙腾公司租赁车辆经营。用他的话讲,以前,除去各种成本费用,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一家人生活还算是“小康”,心里很踏实。如今,每月要给公司交5000元租金,还要负担燃料和维修等费用,辛辛苦苦跑一年收入只有2万多元,两个孩子都要上大学,日子显然没有以前宽裕了。

还有几人同样也是多年的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在车辆报废、经营权被收回后,因不理解政府的相关规定,曾数次到区政府和出租车主管部门上访,言行激烈,甚至还到西输公司参与群殴闹事事件。他们认为自己的理由很充分――多年经营出租车的万州人,政府凭什么要收回他们的经营权。国家都在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本地政府为什么要限制个体户从事出租车经营?

上访的出租车个体经营者普遍讲到,他们中许多人都是移民、下岗职工,没有职业,家庭困难,取消他们的出租车经营权,就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路。

为了确认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反映问题的真实性,J到其中一些家庭进行了突击“家访”。了解到的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用企业破产安置费、移民安置费购买的出租车经营,出租车经营收入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不再经营出租车,生计就成问题;有的从1996年开始经营出租车,有一定积蓄,生活条件较好;还有的刚花了巨额资金从别人手里买的二手车经营权“指标”,经营时间长的一两年,短的只有几个月,如果经营权被收回,不但今后颗粒无收,而且可能血本无归。这三种情况大体各占1/3。

J意识到,利益得失是矛盾的根本,也是解决矛盾的关键。因此,决定对其他利益主体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J又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没想到出租车公司的怨气也不小。5家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由于没有获得经营权指标,被淘汰出局,这些公司认为没让他们平等参与出租车市场的竞争,强烈不满。同时,由于区政府为缓解与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矛盾和对抗,维护社会稳定,实际上2003年9月就没有再向5家公司投放经营权指标,这期间实际收回了271个指标。因此获得经营权的5家公司,认为自己已按政府的要求投入了大量资金,而政府没有按照协议在2003年底前将950个指标投放到位,除了已收回的271个指标至今没有发放外,累计共有512个指标没有按时兑现,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强烈要求政府按协议尽快投放,否则也将考虑起诉区政府。

J还发现,5家出租车公司之间也有矛盾。2005年春节的大年初四,西输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六人在载客过程中,被人无端殴打,有的出租车也被他人有意刮划。肇事者被带到辖区派出所询问,竟然是十多名万运公司、龙腾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与此同时,还有单位和市民来电反映,其他几家出租车公司的少数车辆经常在大街上“硬抢”西输公司出租车的客源,为此还发生了几起群殴事件。

矛头似乎均指向西输公司,这是为什么?春节一过,J便来到几家公司了解情况。一到龙腾、万运公司,果然,两家企业都表达了对西输公司的不满。企业负责人介绍,获得经营权资格和指标的5家公司中,有4家认为西输公司占的份额太大。并且在已投放指标中,西输公司就获得了263个,占其所分配指标的2/3,其余4家公司所获指标只占所分配指标的1/3,投放进度差距大。另外,2001年投放给西输公司的200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有偿使用费为5万元,而2003年投放给5家公司的238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有偿使用费增加为7万元,标准不一致。他们认为西输公司是不正当竞争,因此对其强烈不满,同时也要求政府对他们加快出租车经营权指标投放进度。

而西输公司告诉J,他们是区政府从重庆引进的企业,当初正因为与区政府签订了有关

正式协议后才投巨资进入万州出租车市场。他们投入最多,服务最好,管理最规范,还一次性预付了政府1000万元。实际上到现在政府并没按协议全部到位,他们也是有苦难言。J从承租者及公司那里了解到,承租群体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矛盾也越来越激化。实际上,5家公司在获得政府向其投放的经营权指标后,并未真正由公司统一经营,而是采取收取承租费和安全保证金的形式,将出租车租赁给个体经营。承租者认为,公司向他们收取了高额承租费和安全保证金,转嫁了风险,赚取了大部分利益,自己的利润很小,风险很大,因而对公司极为不满。而公司则抱怨承租者不好管,甚至有意抵制公司的日常管理。通过有意识的“打的”,J还听到了一些“的哥”、“的姐”的声音,他们是替承租者“打工”,心里也不平衡。抱怨说,辛辛苦苦开一天车,一个月下来也就挣1000元左右,大钱都让公司和承租者赚了。如果政府给他们机会,允许其经营出租车,不用出力也能挣大钱。

这些矛盾已经足以让J头脑发胀,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J准备协调各方矛盾、构思解决方案时,又一利益群体出现了。2005年5月,从未出现甚至从未听说过的200多人到区政府上访,要求经营出租车。这是怎么回事?J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西输和龙腾两家公司将区政府分配的指标私下向230多名市民预售了承租权,并收取了5万~8万元的定金。由于政府没有按期向公司发放出租车经营权指标,这部分人也没能按期承租出租车,因此,强烈要求政府将到期的个体经营者指标收回,兑现对公司的承诺,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承租。为了在争夺经营权指标上“不吃亏”,他们也出来“行动”了,而且一点都不亚于出租车个体经营者,集访、闹事,甚至“绝食”。

再听听群众的意见:一些人认为,出租车经营权应该公开拍卖,给广大市民一次公平的机会,甚至有的希望干脆放开经营;有些则认为,现有出租车个体经营者已经赚够了钱,应该知足;也有些对不能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家庭表示同情。绝大多数市民都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妥善解决好。

这些从各个渠道汇集而来的信息让J深感震撼。他意识到,由于推行公司化经营是政府行为,于是各种矛盾都集中到了政府,各个方面都给政府施压,把政府推向了两难境地。不兑现对5家公司的承诺,不但政府信誉受损,还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兑现5家公司的承诺,出租车个体经营者的利益又不能得到满足,这些个体经营者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数是困难群众,一旦不能再经营出租车,上访、闹事不会停息。真可谓“按下葫芦翘起瓢”。J十分清楚,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是对政府的基本要求,也可能是解决出租车经营权纠纷的良方。为此,他查阅了国家及有关部委、重庆市对出租车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国家有关规定

 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第五十三条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可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从业人员和乘客等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经营权有偿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以及经营权转让、质押、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经营权出让金额过高的,要切实降低;对非法转让的,要予以纠正。” 同时还规定:“坚决制止经营者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费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牟取暴利的行为。”

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

 2004年12月1日,建设部颁布了《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取得出租车经营资格证的条件:(1)经营方式符合有关规定;

(2)有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设施和设备;(3)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标志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有关规定;(4)有符合规定的资金;(5)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停车场所;(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符合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建城[2002]43号)规定:“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的城市和地区原则上不宜以审批、拍卖等形式向市场投放或变相投放新的运力。” 同时,还规定:“各地城市出租车管理部门应积极引导出租车经营企业调整和优化经营模式。要以资产为纽带,通过重组兼并,推进规模经营,切实解决出租车经营企业过多、过散、过小的问题。”

重庆市的规定

《重庆市出租车经营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2号)第十二条规定:“主城区:出租车营运实载率高于60%的,可新增投放经营权证,但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拟投放的数量进行测算,以控制投放后出租车营运实载率不低于55%。”第二十九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出租车经营权的出租车经营者,应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按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凭有关经营权证明材料,并按规定交纳经营权证款后,领取经营权证。”。第四十九条规定:“„„主城区外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本行政区域实行出租车经营权产权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注:实载率即有效里程利用率)《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委关于主城区出租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3]85号)规定:“主城区现有的出租车经营者,可以在交纳5万元经营权证款后,取得25年的出租车经营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出租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5]27号)规定:“在本营运区域出租车年均有效里程利用率高于60%时,方可召开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会,根据合理需求提出新增运力申请,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投放出租车运力„„”。

从这些文件及规定中发现,出租车管理是一个从自由发展到逐步规范的过程,国家及有关部委包括重庆市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都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而且多数是针对过去出现的问题而作出的规定,对如何规范管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可操作的明文规定。J想到,出租车管理是全国各城市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再看看别的城市是如何管理的,希望从中获得启示,找到办法。一了解,各地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也是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如北京市1996年开始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推行公司化经营,对个体经营户老的允许经营,新的一个不批。

郑州市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费6万元,使用期限8年。不允许个人经营,经营权全部卖给公司,实行公司化管理。但绝大多数出租车及其经营权由个体经营者投资购买,个体经营者与出租车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实际属挂靠经营。

温州市的做法则是,出租车经营权通过公开拍卖竞买有偿获得。凡是具有温州市区户口、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市区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拍卖竞买。通过有偿取得的出租车经营权,长期有效,属法人的,可以转让;属个人的,也可以继承、转让。看来,要照抄照搬,找到一个现成的办法是不可能了。

第11篇:达娃之争

教学案例之达娃之争

专家激辩达娃之争 握手言和是解决之道

2007年08月28日 09:51 国际商报

在不到半年时间里,达能与娃哈哈产权之争由一起普通的产权商务纠纷,迅速演变为一场事关民族品牌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等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如今,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强地碾过“达娃”之争的喧嚣:对经济界来讲,达娃之争是典型的商战范本;而对法学界来说,由于新公司法实施不到一年,达娃之争的若干法律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随着娃哈哈、达能集团的合资之争由口水战逐步转向法律战,早些时候媒体热议的话题如“强行并购”、“反垄断”、“保护民族品牌”等开始转为“出资是否到位”、“商标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商标局的内部答复是否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出资形式可否由商标转让变更为商标独占使用”等法律问题上来。

中国外资杂志社日前举行了以“后WTO时代的外资并购重组及法律、政策”为主题的“中国外资专题论坛”,来自商务部研究院、国务院国资委、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及北京律师界的著名专家学者约20余人就“达娃之争”展开深入研讨。

论坛上半场,金思宇、张树义、邢厚媛、时建中、陈涛涛等专家分别就并购文化问题、全球化生存、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反垄断控制、FDI对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影响等主题做了综合讲演。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企业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员金思宇教授认为,“企业并购是一种商业行为。根据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和政策,外国公司在并购中国境内目标公司时并无承担避免同业竞争的法定义务。同时,在看待外资并构时,我们也不应把企业并购行为政治化。达娃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企业并购中的博弈所产生的法律文化冲突问题。跨国并购的文化冲突终将导致失败,但不应轻视并购双方的企业文化融合和再造问题。保护民族产业和知名品牌是企业公民的崇高责任,但不应把它理解为狭隘的经济民族主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树义做了题为《国际化生存———达娃之争的启示》的精彩演讲,他指出:加入WTO后,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改变了,涉及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体制问题,这样的一个问题首先是一个国际化生存和一个民族主义的问题。达能和娃哈哈之争,娃哈哈高举民族主义大旗。在国际化生存背景下,光搞民族主义是不行的,但是为什么习惯于举这个大旗呢,因为中国近代有它自己的历史,这是一个自立自强的历史,靠的是民族主义,我们的经验也是民族主义,所以不奇怪他拿这个武器来调动国人的情绪了。国际化生存之道就在规则,世贸组织就是靠规则的一个组织,从达娃之争可以看出,我们国内企业一个比较典型的特征就是个人化、家族化和情绪化,还有就是没有商标产权意识。规则的管理要讲理性的,不能讲情绪的东西,当然也不能讲个人的友情感情,从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到在民族主义下我们培养出来的一些东西和国际化规则的生存之道是相悖的,我们要反思具体的事件中有哪些冲突。民族主义是一把双刃剑,在使用这把剑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在专题研讨阶段,与会的专家学者就“达娃之争”涉及的外资并购中的同业竞争、并购中的商标权和外资并购中的垄断三个核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针对同业竞争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王洪亮认为,达能与娃哈哈的对抗所昭示的核心问题并非中外之争,也并非民族主义的问题,其本质问题在于经济全球化与市场自由化的问题,即经济中的基本自由的问题。作为国家、立法者如何看待经济中的基本自由,作为企业,如何在自由中选择规则、运用规则。达能与娃哈哈集团之间的争议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有保护劳动就业、地方公共利益、经济安全以及地方政治形成自由之必要,就需要通过若干经济立法加以保护。企业在合作、交易过程中,要参与规则的制订,要尊重、遵守规则。在出现纠纷时,要根据规则进行解决。 1 企业要在规则中生存、竞争、壮大。

在商标权的探讨中,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徐阳光认为违约肯定是存在的,只是要确定谁违约的问题;同业禁止只是派生的诉讼技巧方面的问题,关键是证据和事实的认定问题;如何维权和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只是后果问题;垄断问题根本的还是取决于官方审查的问题。只有商标权问题是根源与核心,合同文本的效力与此密切相关,并派生出出资不实与契约精神等问题。因此,在众多的问题中,商标权转让是根源,并购只是导火线。

针对跨国并购,法学博士、GE(中国)有限公司法律政策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员张兴祥认为,跨国并购是正常的企业行为,不宜过分渲染“外来者”身份。在看待外资并构时,我们也不宜过分渲染“外来者”身份。市场份额大并不意味着垄断,达能离垄断的距离还非常遥远;而所谓民族品牌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

专家认为,不管是从维护品牌形象,还是从发展民族经济、走向世界的角度出发,娃哈哈与达能要实现由双输到双赢的转变,握手言和是最佳的解决之道。

达娃之争现和平曙光?

2007年12月04日 09:11:43 来源:国际金融报

法总统出面斡旋,娃哈哈法律意见书传达“超越法律争执,寻求永久解决”之积极讯息。 日前,法国总统萨科齐圆满结束了对华访问。萨科齐的这次访华,可谓收获空前,颇受关注的达娃之争可能和平解决,就是他的访问成果之一。

11月26日,国家主席胡锦涛与萨科齐在北京举行了亲密会谈,据媒体报道,“达娃之争”被列入了“胡萨会谈”的正式议程,由此引出:达娃之争将和平解决。

一场企业间的争议纠纷,在两国最高领导人之间会谈中得到商谈,充分说明了中法两国企图在双方经贸领域交往中取得更大成就的愿望。在此背景下,据了解,娃哈哈的代理律师吕良彪在其起草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中提出“超越法律争执、寻求永久解决”来解决达娃之争,表达出了娃哈哈和平解决争议的善意。

吕良彪向媒体表示,争议进行到目前阶段,和则双赢、斗则俱败,不管是理顺关系继续合作,还是引入投资和平分手,都比僵持不下的状态好。并表示,双方的谈判早已开始。

为此,吕良彪提出了解决方案:第一,重新理顺双方合作关系继续友好合作;第二,引进战略投资,双方和平分手。同时,建议各方在适当时机考虑合资公司上市事宜,以改变合资公司经营机制,加大对合资各方监督制约的力度。

而作为另一当事方的达能,对和平解决达娃之争更是期望已久。

7月23日,法国驻中国大使苏和明确表示,法国政府希望双方能和平解决这一纠纷。而在达能给本报的多次声明中,也明确指出,达能希望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争端,以共同维护娃哈哈品牌,促进娃哈哈的进一步发展。

在萨科齐访华前夕,达能集团董事长布里亚托则表示,萨科齐的这次访华对解决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争端将起“决定性”作用。

对此,江苏启远律师事务所张马林律师表示,两国政府之间如果出于外交和政治的考量,双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这或许会成为一个坏习惯。中国在不断进步,法律体系的建设也日渐完善,这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法治精神和意志。

2 他表示,虽然政治有为经济服务的功能,但这主要体现在宏观上面。对此单个企业来说,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还是必须落实到法律的框架结构上来。这也是企业今后解决纠纷的必由之路。

知名财经观察人士侯宁则认为,“这正是学界所担心的。”对达能而言,轻易调动法国政府高层力量早已是其屡用不鲜的招数。尤其是在当下,中国和德国在一些问题上正好出现问题,各界人士都在猜测法国从中渔翁得利的可能。因此,此次法国总统的访华,达能也没放过这样的绝佳机会。

“然而,我想要提醒相关部门的是,如果在‘娃哈哈’问题上放纵了达能的野心,那么,不仅中国饮料行业将可能因此而沦陷,更重要的是,它将动摇我国自主民族品牌发展壮大的根基。政府威信也将因此严重受损。”侯宁说。

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分析说:“能否起到‘决定性作用’不好说,因为这涉及到政治和外交问题。”

“达能一直试图通过政治来影响经济。其找过法国驻华大使来斡旋,不起作用,又借了法国总统来华访问的时机,这确实是个好时机,这也说明了达能的精明之处。”

不过,从最近“达娃”双方低调姿态来看,在经过双方激烈的争斗之后,目前达能与娃哈哈都走向了冷静,双方之间的接触应该渐渐多了起来,和平谈判的大门已经启开,相信只要双方找到一个彼此能够接受的利益平衡点,那么“达娃”之争将在一段时间后,平静地得到解决。

达娃双方都需要面对真实

2007-12-21 02:31 一个人能够开个杂货铺,雇上一两个人,就功德无量。何况宗庆后把一个举债14万元开办的校办工厂,办成了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公司。岂料,就是这样一位企业英雄,今年却卷入了一场吸引了全世界眼球的官司之中。

据我看,未来20年中国公司全球化走出去引进来的两种基本形式,在达娃这场官司中都有体现。进入年底,这场官司的走向更引人注目。在美国的诉讼,达能连连得手,10家娃哈哈集团非合资的离岸公司已经被冻,娃哈哈集团美国代理律师因委托人有作假证之嫌而退出;而在中国杭州的仲裁,庭审也已结束,裁决已经出来,当年娃哈哈集团与达能签署的那份商标转让合同无效,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

宗庆后得意了,旋即开出和谈条件:只要达能在全球撤诉,就可重新谈判。达能起初愤怒了。宣誓准备抗诉,并进一步发起对宗庆后的全面诉讼。12月14日,达能集团表示,达能可以中止全球诉讼,只要双方重新回到达能收购非合资公司的谈判中来。世人看到,在所谓的“民族品牌和正义”与“国际商业价值和规则”之争的表层下,实际上是双方深层恐惧的大碰撞。

达能从1987年起在华投资,但是直到1996年与娃哈哈集团成立合资公司,才算真正在中国站住了脚。达娃合资公司对达能贡献了8%的全球份额。如果失去这一块,达能在华投资就不能算成功。正是对娃哈哈的依赖,使达能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达能的这种依赖,产生于其缺乏在中国本土化经营的长期战略和能力的积蓄。

投资中国20年的达能集团,至今却看不出长远的投资战略。一个明显的例证是,与所有中国合资方都处于这样或那样的紧张关系中。众多迹象表明,达能的投资不是出于长期经营的战略考量,而是带有明显掠夺性痕迹。似乎中国市场是作为工具存在,而不是作为一个长期经营的市场存在。中国消费者并不是达能公司刻意要服务的群体。

3 这样一种经营态度,既造成了达能的恐惧,也阻碍了达能与中国消费者、合伙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交流和了解。一旦事态的发展超出原来的预期,就急急忙忙去揭短、诉讼、打政治牌,以寻求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想想这家跨国公司每年在全球有几百件诉讼,可以看破这是他们公司运作的一般策略。达能对商业纷争不只是诉诸于法律,同时还寄希望于国家政治的干预,甚至期望法国总统访华来协调这么区区一个合同纠纷。而法国总统萨科奇访华时的确与胡锦涛主席共同表达了要尽快解决好达娃之争的意思。而且,商务部还在法国总统访问期间,安排了达娃峰会。只是因为双方缺乏诚意,不欢而散。

一个本可以通过商业洽谈方式解决的纠纷,非要上升到国家政治的高度,说明达能缺乏自知。如果你纯然是一场阴谋的受害者,尽可以反戈一击,或许能够达到哀兵必胜的效果。可实际上你本身就是这场阴谋的参与者,你今天所反对的,不正是那些当初你有意识地背离了的价值和规则么?

韦尔奇早就发现,“缺乏诚信是商业最卑劣的秘密”。达能和宗庆后都曾经是这个不诚信秘密的一个部分。十多年的文字、言论和行动,都摆在那里。同流合污了十多年,反身借揭对方的短,来证明自己本来没有的长,岂非掩耳盗铃?这幕滑稽戏,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自相矛盾、扭曲、向不同方向拉扯的贪婪,造成了怎样的痛苦、混乱、焦虑和肆无忌惮。在与欲望无休止的战争中,双方已经把商业规则扭曲得不成样子了,早已面目全非。

攫取更大利益的欲望就在那里,不停地看着、等待着、驱使着当事人。可是当事人却偏偏任意地曲解它、塑造它、控制它、操纵它、压抑它。它一会儿被打扮成“民族品牌和正义”,一会儿又被装扮成国际“商业价值和市场规则”,唯独没有人还原它的本真。双方已经失去了商人的本真,却都高调宣布超越了商业利益而去寻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真实情况是,双方当年在追求超额利润欲望下签订的阴阳合同,本身就是建立在与现行法规相冲突的基础上的。一个想借此合同控制娃哈哈商标,另一个想借此转变身份。如今双方相互揭短,让大家看到了商业合同背后的阴谋与那种统摄双方的根深蒂固的恐惧。双方都有理由义愤填膺,可是都解决不了问题。

达能与娃哈哈的阴阳合同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宗庆后一连串的离岸公司运作以及各经济主体的财务安排的随意性,也同样违背了中国的相关法规。要是双方任恐惧的烈焰继续燃烧下去,烧毁的将是各自的近期和长远利益。现实地看,诉讼没有单赢的局面,也没有双赢的结局。可能合理的目标是回到底线,尽可能少输。

咆哮的江河映照不出大千世界,静下来的水面却能照射出一草一木。达、娃双方可否静下心来,直接面对真实呢?宗庆后在杭州仲裁小胜以后迅速开出和谈条件:达能全球撤诉。因为如果任凭战火烧下去,最先烧毁的可能是宗庆后本人。而达能的咄咄逼人也只是个表象,尽管可以搞臭宗庆后本人,但是对其现实的和长远的利益却没有丝毫益处。

达娃之争带来什么?

2007年12月25日 07:39 在争吵近8个月之后,上周五,达能与娃哈哈发布“联合声明”称:“遵照中法两国政府的期望,双方同意结束对抗,回归和谈,双方同意暂时中止一切诉讼仲裁,停止一切攻击性言论,为和谈创造一个友好的氛围。”

一场激烈的交锋戛然而止。

在娃哈哈国内三连胜、瑞典仲裁挫伤达能锐气的“大好局面下”,娃哈哈宣布与达能结

4 束对抗,重新回归和谈桌,似乎均在人们的预料之中。

“和解是注定的。”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这不难理解。

达能集团当初欲以40亿元的“低价”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恐怕没有想到娃哈哈会有“死了都不卖”的态度,更没想到后者会通过媒体大肆曝光这种“强买”行为。

为了抵制低价并购,宗庆后与达能拼了个“鱼死网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大打“国内法律牌”,将达能推至被告的地位,并取得了节节胜利

除了诉讼,宗庆后还运用了“经济牌”,使得娃哈哈合资企业的利润大大减少,这对达能集团来说,后果十分严重——其盈利的1/10受到了挑战。

此外,娃哈哈还采用大量富有中国特色的手段来抵制达能进入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管理工作。

达能终于知道,娃哈哈的“水有多深”,靠法律的途径根本没办法制服宗庆后,最后终于动用了最后的招数——通过法国政府来解决其与娃哈哈的纠纷。

这一招很奏效。

中国政府很注重与法国的深厚友谊。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时,把达娃之争当作中法两国国事来商谈,中国政府当然会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给宾客足够的尊重。

不可否认,宗庆后同意谈判和解,这其中不乏有政府给的压力,但更多的还是出于对法律和经济利益等各种综合因素的考量。毕竟与达能持久的法律战,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成本也很大,还不如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解决问题

除了没有太多悬念的结局外,人们还是更应该冷静下来思考达娃之争所带来的经验和教训。

达能与娃哈哈的并购,对双方来说,其实是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就娃哈哈中方来说,虽然它赢得了与达能的争斗,可其不愿意为人所知的“秘密”,现被大白于天下。这想必会加大娃哈哈与宗庆后今后的压力。

而达能更是输家。

达能本意是逼宗庆后低价卖资产,结果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没有低价并购成,反而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与合作伙伴的关系搞僵。而其在中国的一系列投资失败被更多地曝光,且在与娃哈哈的纠纷案中被曝有不遵守中国法律行为的可能,使其在中国的品牌形象受损。

当然,达娃也并不是什么也没有得到,那就是两家公司的知名度在国内又提升了不少。而此事本身也将促使达能反省其在中国的投资策略,也许通过此次事件,或许能促使其在中国找到新的发展空间。

喜闻反垄断法应运而生

“达娃之争”内幕(2008-08-06 20:00:46)标签:财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达能很有可能在国内外的法律诉讼中,面临全面溃败的危险。”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曾公开这么讲。他之所以这么讲,那是因为,2007年5月7日,达能亚洲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起的仲裁案件前不久已经被瑞典仲裁庭驳回,而且,达能提出的对娃哈哈采取临时措施的请求被驳回以后,达能还给斯特哥尔摩的仲裁庭写了“保证书”,“保证:如果达能的仲裁申请最终被驳回,而娃哈哈当事人和宗庆后因该项临时措施遭受了损失且仲裁庭认定对该损失应给予赔偿,则达能亚洲 5 及其子公司将依照仲裁庭的决定支付赔偿”。

达能不仅仅在中国国内遭遇诉讼多连败,就是在国外,也面临全面崩溃的局面。那么,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达能是不是需要反思一下自身的问题呢?

从媒体评论人的角度出发,发现:

11年来,达能从来没有对合资公司的生产、技术、营销、管理、研发等各方面做出投入,也没有做出贡献;其次,10年来,合资公司从5家发展到39家,达能的董事们或高管们却从来没有进入过这些公司,连39家合资公司的大门朝那里,有没有开业都不知道;第

三、中方董事一直欢迎达能董事进入,特别是宗庆后辞去董事长后,中方董事要求并希望达能作为大股东进驻并管理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但至今为止,达能一致没进入;第

四、达能董事不尽职,这一表现就是达能在中国的失败表现,比如,乐百氏的倒掉,光明的亏损等等。

即便是如此,可在空前激烈的商战“达娃之争”中,达能的公关还是相当猖狂。就像**曾引用典故评价达能在中国的行为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一样,尽管达能在“达娃之争”中的官司一败再败,但达能仍然通过公关力量让自己占有某些主导话语权。而对于支持娃哈哈和支持宗庆后的国人,则被冠以“民族主义”,且是“纯粹”的。这也就意味着,达能通过公关公司在给宗庆后“泼粪”,即便是不能将娃哈哈置于死地,也要把宗庆后搞臭。

**是做媒体出身的,在报纸的经营中,一旦像达能这样的跨国企业成为报纸的广告客户,很多报纸很难保持一个中立的立场来客观地对待和达能有关的负面新闻、评论。网站更是如此,当**的评论在某些网站发布以后,网站就会有人说,能不能删除这篇文章,问其原因,很简单,达能是他们的客户。由此可见,达能在某些话语权方面的公关优势使得娃哈哈和宗庆后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

与之同时,很多国内的企业家、评论家和一些业界精英人士多半是通过报纸、通过网站得知和“达娃之争”有关的新闻和信息的。而这些新闻、信息中,多半是达能的所谓“正义声讨”。而这种声讨是对中国法律的污蔑与亵渎。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继桂林竞业禁止案、杭州商标仲裁案、新疆诉讼案等诸多国内诉讼,以及8月4号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的达能关于撤消娃哈哈商标仲裁结果的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娃哈哈”商标最终被确认归属娃哈哈集团。一路走来,娃哈哈是全胜,而达能完败,这也就说明达能在某些方面的确存在严重问题。如果达能没有问题,全国各地的法院都判达能败诉吗?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达能的无耻行为再一次被放大,他们不但通过公关公司蔑视法院的判决,而且攻击中国的法律,一切只为达能的利益最大化。达能说娃哈哈说中国企业没有“契约精神”,实际上真正没有“契约精神”的是一直就在标榜拥有“契约精神”的达能,如果娃哈哈没有“契约精神”,娃哈哈的胜诉根据从哪里来?这不是自抽嘴巴吗?

在国内某些精英团体中,在一些著名人士当中,也有人认为宗庆后是纯粹的民族主义,而非正义的商战自卫反击。这实际上就凸显了一个深层问题:中国的民族企业想做强做大,却不自立不自强。很多民族企业家明明不是“阿斗”,但在外资面前却生生被装扮成“阿斗”,以至于最终被迫成了扶不起的阿斗!如此一来,很多民族著名品牌企业在外资的并购、参股中销声匿迹,而外资却照样坐收渔利,以致让外资觉得中国遍地是黄金,钱太好赚了。而这方面的教训比比皆是:乐百氏、正广和、深圳益力„„外资该赚的都赚走了,而乐百氏等民族品牌则彻底完蛋了。倘若宗庆后也像他们一样,把中国的民族品牌一卖了之,根本不管民族企业的未来,也可以很逍遥自在的。但是,宗庆后却没有出卖国家利益和民族品牌,他用了个人巨大的牺牲来反抗达能的强行低价并购,换来民众对于达能这种吸血鬼式的外资的狰狞面目的清醒认识,从这方面说,宗庆后是一个值得推崇的真正的民族企业家。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国月亮比中国的圆”。这种论调、这种思潮不仅仅从前有,现在也有,而且暗潮汹涌。当中国加入wto以后,我们天天喊着和国际接轨,动辄按照国际惯例,于是乎,我们看到很多银行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接轨了,各种费用没少收,但消费者 6 并没有感受到他们的服务有多少国际水准。一味地媚外只能致使中国的企业,中华民族企业逐个消亡。

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眼里,只要沾染“中”字,总是觉得中国的东西不好,“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一个例子,是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过的:上海搞一国际商业街,中国的名牌企业进不去,但如果想进去也得托关系、花高价,而一旦穿上外国的花边衣裳,即便是披着羊皮的狼,是假冒伪劣甚至小作坊也可以畅通无阻地入住所谓的国际商业街。这不是事物本身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

所以,中华民族企业要想崛起,要自立自强,除了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外,还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有法律的保障。《反垄断法》自8月1日开始实施了,这对于中国的民族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特别是面对跨国企业的强行低价并购等行为,中国的民族企业说话的底气和谈判的筹码势必加重了。但愿通过“达能之争”,通过宗庆后的抗争,让我们中华民族企业以及民族企业家们看清某些外资企业的操纵中资企业的伎俩!只有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才能使得中国的民族企业有较好的合作、发展机遇。

从8月1日起,一部有着重大意义的法律开始实施了,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越来越紧密的今天,德国、美国、加拿大等诸多发达国家很早就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反垄断立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本国企业,防止外资通过并购控制国内行业,并形成垄断地位,继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反垄断法》,这给了一些野心勃勃的外资企业以可趁之机,使得外资对于中华民族企业的并购肆无忌惮,且使得中国的民族企业在遭遇低价强行并购的过程中显得素手无策。最典型的案例,无疑就是“达娃之争”。

据目前从媒体上公开的数据显示:法国达能公司在中国饮料行业10强企业中,除了已收购娃哈哈的39家企业和乐百氏98%的股权之外,还收购了深圳益力矿泉水公司54.2%的股权、上海梅林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的股权,以及汇源果汁22.18%的股权。同时,达能还收购了奶业企业蒙牛50%的股权,以及光明乳业20.01%的股权。一说这些品牌的名字,似乎很多对此并不陌生,特别是在“达娃之争”中,法国达能公司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这意味着什么?

而且,达能集团的负责人从来不掩饰他们在中国的侵略野心,人民网在其“达娃之争”专题中,大标题形容达能用的就是“侵略”二字。事实上,达能在中国的二十年间,并购、侵吞中国财产,套中国企业现金,欲垄断中国饮料市场,搞黄了很多中国知名企业。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说过的一句话,这是一句真实描述达能发展史,且最值得反思的一句话:“达能的发展历史,是通过并购,通过合作伙伴发展起来的。”达能就是仗着中国没有《反垄断法》,中国的很多法律法规并并没有和国际接轨,让他们钻了中国法律的空子。但是,我们相信,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势必对中华民族企业的保护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反垄断法》反的是垄断,而不是做强做大。其实,达能已经在中国构成了垄断地位,按照国际惯例,是时候应该对达能实施反垄断调查了,甚至采取法律手段强行解除其垄断地位了。 另外,8月4日,媒体上报道了一条消息,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了达能方面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2月就“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所作出的裁决的申请。也就意味着,“娃哈哈”商标最终还是归娃哈哈集团所有。在“达娃之争”中,娃哈哈再一次胜诉。

但在“达娃之争”的艰难岁月里,在娃哈哈逐步赢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胜利时,我们不能不提娃哈哈的创始人和掌门人宗庆后了。从达能针对宗庆后展开的一系列的人身攻击后,宗庆后让国人读懂了一句话:他是一个敢于为民族品牌负责的人。

在“达娃之争”中,宗庆后从来不讳言自己的过错。他面对媒体曾公开讲:“由于本人的无 7 知与失职,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

正是由于这句话,这个信念,宗庆后和“侵略性”十足的达能展开了中国商战史上最为空间激烈的一场国际大战。宗庆后也从10年前陷入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到后来逐步认清了达能的“狼子野心”并勇于承担起了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一场场国内国外官司的胜诉,捍卫了中华民族品牌形象,和勇于负责任的中华民族企业家的伟岸形象。? 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三货物贸易大国了。可是,贸易大国却没有定价权。比如:中国身为全球第一大铁矿石进口国、全球第一大钢铁生产国,按理说,中国应该也必须在全球铁矿石价格上拥有主导权。可现实是,中国是最大的买方,却没有价格主导权,人家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再比如,储量、产量、销售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的稀土,卖多少钱仍然是要让人家说了算?中国是最大买主,价格要人家说了算!中国又是最大卖主,价格还是要人家说了算?难道在国际市场上中国企业只是一个被动的价格接受者?这其中的根源是什么?我认为,一个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中国缺的就是像宗庆后一样对民族、对事业敢于负责人的企业家。 事实上,只要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家像宗庆后一样敢于向国际巨头说不,敢于承担责任,不为了蝇头小利,为了一张订单而丧失原则。相信,中国的企业将会在世界上有更大的影响力。中国的企业家们也会更加受到国际的尊重。

达娃之争迎来焦点之战

2008年12月30日16:40 来源:千龙网

法国达能与娃哈哈在国内外的法律战近期又现高潮。继2008年11月27日“毕马威案”娃哈哈胜诉后,双方多起官司中的焦点之战——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将于2009年1月5日开庭审理。

2007年初达能与娃哈哈在商业合作中出现纠纷后,5月,达能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了八项仲裁请求。10月,达能又就八项仲裁请求提交了三项临时措施申请,要求娃哈哈在仲裁案受理期间:不得设立任何新的非合资公司,或增加非合资公司产能;确保非合资公司所有产品仍按之前“代加工”方式通过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出售;确保达能方自由进出所有合资公司场所。2007年12月16日,关于临时措施申请的仲裁即已开庭,但由于当时在商务部的主持下,双方和谈启动,相关仲裁在12月21日宣告暂时中止。后来,双方谈判破裂,仲裁再次启动。2008年7月11日,瑞典仲裁庭颁布第七号程序令,对临时措施申请作出决定,驳回达能提出的前两项请求;考虑到合资公司曾向达能委派的董事发出过邀请,对第三项请求予以同意(事实上,娃哈哈从来没有拒绝达能委派的董事出入,相反一直在邀请)。而对于八项仲裁请求,瑞典仲裁院将在2009年1月5日开庭审理。届时,长达两年多的“达娃之争”有望得到最终裁定。

根据国际商事仲裁准则,法律适用主张依照“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即依照仲裁协议缔结地法进行处理。“仲裁庭在解决国际商业纠纷时,首先要考虑不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以保证仲裁裁决到了当地不被撤销、能够被承认和执行。”熟悉本案的相关律师指出:达娃仲裁协议缔结地在中国,因此,瑞典仲裁将适用中国法律,并参考中国法庭已做出的判决。

记者了解到,此前达娃在中国所进行的13起官司中,全部以达能败诉而告终。达能的强词夺理在以往的这些“历史”判决已昭然若是。尤其是达能与娃哈哈在1996年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被国家商标局“依法不予核准”,使这一最有利于达能的论据成为无效文件。况且加之在2008年8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达能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就“娃 8 哈哈”商标转让协议所作裁决的申请,终审判决“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达能不得再上诉。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认为,这无疑使得达能在瑞典仲裁中的最大立足点崩溃,从目前已经公开的证据上看,达能基本上没有胜算。

另外,记者从一位接近达能的人士处获悉,面对连战连败的官司,达能不得不面对缺乏证据的现实。加之瑞典仲裁适用中国法律,达能将面临在国内外的法律诉讼中全面溃败的危险,这将严重影响其在中国的业务。该人士透露,达能高层已向娃哈哈私下发出和谈信号。因此,从目前达娃之争的进展和双方在官司中的表现来看,娃哈哈此次瑞典仲裁已经是胜算在握。

从达娃之争中毕马威案引发的三点思考

2009年01月14日15:56 短短一个月,作为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就上演了一场从趾高气扬接管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到狼狈出局“达娃之争”的极具戏剧性的戏码,可谓讽刺意味十足,而这对于其背后主谋——达能集团来说,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沉痛打击,同时也为正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仲裁蒙上一层阴影。包括毕马威案在内,达能集团在全球针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诉讼均以失败告终,诉讼引发资金吃紧,消费市场已然丧失了对达能的信心,由此所导致的是达能在华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一旦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失利,就意味着达能在华战略全面崩溃,就目前的事态发展来看,这似乎已经成为定局。

2007年11月,达能在BVI法院起诉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在起诉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干扰司法等一系列阴险手段,误导BVI法院判定由达能指定的毕马威来接管娃哈哈非合资公司,随后在没有中国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毕马威便跨境非法接管娃哈哈的非合资公司。2008年7月,此举被宿迁娃哈哈等三家公司以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宿迁中院支持娃哈哈上诉请求,判决毕马威道歉并赔偿,但毕马威并未按照法院判决执行,还未来得及上诉,2008年12月,BVI法院重新审理了该案件,撤销了毕马威的冻结令和接管令,而这戏剧性的一幕历时仅一个月时间不到。该案件被成为达娃之争中的“毕马威案”。

BVI法院在事隔一年后重新审理该案,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

第一:邪不胜正,国际司法环境的公平公正。虽然全球司法体系因各国国情的不同,存在很大分歧,但真相是却只有一个,惩恶扬善、公平公正、保护公民利益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永恒的主旋律。本案中,毕马威作为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之一,他超出了本身的工作职责,与达能集团狼狈为奸,通过BVI法院,以极其阴险的手段骗取法庭信任,得到了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接管令,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达能伙同毕马威对中国法律置若罔闻,断然向中国境内的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发送接管令和冻结令,这种侵犯中国司法的行径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得到中国法律制裁是必然的。司法公平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对等和进步的,这种行为不管是在那个国家都是不允许的。达能和毕马威可以骗过一时,却骗不了一世,BVI法院新法官Rita女士在2008年12月重新审理该案,认为达能指定毕马威接管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另有企图,撤销了毕马威的接管资格。这一举措充分说明,国际司法环境是公正的。如果说达能在中国境内的诉讼全部败诉还有另外说辞的话,那么境外法院的判决无疑给达能的这种说辞堵住了嘴巴,因为事实的真相是显而易见的。

第二:多行不义必自毙,达能滥用司法终遭恶果。如果说达能收购乐百氏严重亏损是决策失误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与梅林正广和、蒙牛、光明等一系列公司的合作最后均遭失败, 9 就显得有点说不过去。面临在华即将全线败退,达能企图通过不断的诉讼来拖垮娃哈哈,最终完全占有娃哈哈的阴谋却遭到了娃哈哈集团的顽强抵抗。BVI法院的诉讼就是达能彻头彻尾策划的一场闹剧,而达能在这当中却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法律是不允许被肆意践踏和滥用的。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达能的证词再美丽动听,缺少事实证据就站不住脚,也不会被公允的法庭所接受。上次听证时, 达能竟然没有通知被告到场,整个听证会成了达能单方面的“独角戏”。戏的主角,达能亚太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秦鹏,完全凭其单方面的猜想编造证词,而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甚至,达能还把一条谣言作为对该案申请紧急临时性救济的依据之一。纵观毕马威一案,达能没有全面、坦诚的称述事实,被收回之前的错误判决是大势所趋了。笔者认为,达能不仅欺诈陷害娃哈哈,还有伪造证据和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后者比前者问题更严重,更应该被执法机关查明惩处,否则,法律岂不成了达能手中随意揉捏的面团?瑞典仲裁本月初刚刚开庭,谁能保证达能不会在斯德哥尔摩故伎重演呢?

第三:毕马威案必须引起中国合资公司的高度警惕。假设雷曼兄弟是一个品牌,150年的品牌为什么一夜之间破产,虽然自由的美国经济有着强大的自我反醒机制,但为自由付出的代价也未免太大,这里跟跟多部门的监管不完善有关联关系。所以,要做成一个老品牌,企业发展战略里始终要包含安全策略,不能把追逐剩余价值放在第一位,即遇到重大问题或规避行业灭顶之灾的内部机制,这个至关重要,否则,品牌早晚会出现大问题,达能目前就面临这一严重的问题,更似乎已经走到一个极端,不惜花费巨额的资金来应付全球发起的诉讼。“毕马威案”无疑给正在壮大、向海外拓展业务的中华民族企业予深刻的警示。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跨国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互相勾结、无视相关法律、欺诈他人的行径和程度远远超出了中国企业的想象。

第12篇:360 QQ之争

剧本简介:本剧以网络曾经流行的360与QQ之争为素材,以小品表演为主同时穿插歌唱等其它表演形式。本剧分为两个部分:小品部分和歌唱部分。

人物角色: 企鹅QQ 360安全卫士 和平使者 病毒 新浪微博

剧情内容:

(女主角亮相)

女主角:以企鹅走路的形态上台,说“我是一只南极的企鹅,十年前被一匹修道成人的马带到这个美好的人间。他把我放到了一只叫因特的巨大网里,并给我起名叫QQ。”

女主角:于是,我唱着QQ爱、吃着QQ糖、开着QQ车沿着互联网高速公路来到了千家万户。如今,我已经今非昔比,拥有数亿人的粉丝团,并且独揽大权。QQ币、QQ钻、没有QQ特权你啥也不能干。做得意状--------

女主角:而且,我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指着台下观众,说“我知道帅哥你今年二十七,家有一妻娇滴滴,外面还养一小蜜,你们暗度陈仓、男盗女娼,我都了如指掌”,“我知道美女你今年二十三,身体苗条貌如仙,追你的男孩堆如山,你却一心想傍个大款”。以企鹅走路的形态得意地在舞台上徘徊。

(男主角亮相)

音效:放音效《我要飞得更高》

男主角:以武士姿态上台,说“我乃360安全卫士,号称网络神探狄仁杰。很给力啊!” 男主角:摆POSE,说“360安全卫士,一年360天360度全方位保护您的网络安全!”停顿片刻,微笑道说“什么?您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还有五天怎么办?呵呵,那五天,停电!” 男主角:做严肃状,说“最近,我查得有一妖鹅危害网络,肆意窃取用户隐私”

男主角:挥挥手中的武器,说“只看前面黑洞洞,待我赶上前去,杀它个干干静静。” 男主角:指着在舞台徘徊的女主角,喝斥“妖鹅,站住,拿命来。”

女主角:哪里来的蟑螂,猖狂什么,小心我把你给kill了。

男主角:我乃360安全卫士,你这个妖鹅,肆意窃取网络用户隐私。拿命来。

女主角:做轻蔑状,唱“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不怕不怕不怕啦,胆怯只会让自己更憔悴 ”

男主角:退后一步,做惊讶状,说“难道你爸是李刚?”

女主角:我爸不是李刚,我爸是麻花腾

男主角:雄赳赳,气昂昂,我爸是李刚;菊花残,满地伤,深圳的麻花腾更嚣张。做嘲笑状,区区一个麻花,小心我把他拉成油条了。看我怎么收拾你。挥挥手中的武器。

(片段一)

(注:以下对话模仿《神探狄仁杰之通天帝国》中狄仁杰与武则天对话的情景.)

女主角:看看男主角手中的武器,说“难道这就是网民御赐兵器,扣扣镖?它真有那么神奇?” 男主角:它能防止QQ用户隐私泄露。

女主角:如何防

男主角:阻止QQ强行静默扫描用户硬盘。

女主角:兵器和人一样都有缺点

男主角:QQ,请对着这个扣扣镖回答我,你是否窃取了用户隐私?

女主角:做沉思状,你终究还是怀疑我。我只不过是看看用户的上网习惯,以便投其所好更好地为网民服务,我也只是投放一些广告。却只因为我是一只企鹅,竟落得如此骂名。 男主角:休得狡辩。拿命来------

男女主角在舞台上做追逐状

和平使者:以和平鸽飞行的姿态上场。说“我是一只和平鸽,专把矛盾来调和,只看前面一

汉在追一只鹅,待我赶上前去说和说和。”

和平使者:缓缓来到男女主角身旁,说“进一步万丈深渊,退一步海阔天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男女主角停止打斗,面对面站在和平使者两旁。

(片段二)

(注:以下对话模仿教堂举行婚礼的情景。)本文转自咖啡吧剧本网

音效:播放《婚礼进行曲》音乐

和平使者:360,你是否愿意放弃争端、摒弃前嫌和QQ相伴永远,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在,在神面前和她兼容,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男主角:我愿意

和平使者:QQ,你是否愿意放弃争端、摒弃前嫌和QQ相伴永远,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在,在神面前和她兼容,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女主角:我愿意

和平使者:双方互换信物。360,请把你的扣扣镖交予QQ。QQ,请把你的QQ钻交予360。 旁白:就这样,360与QQ放弃了争端,但他们的战争远远没有结束。

男女主角、和平使者退场。

音效:放音效中国话版《360QQ之争》(歌词附后)

三名演唱者上台唱中国话版《360QQ之争》

歌曲唱完,三名演唱者共同说“我们刚刚做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对该节目评价不好的观众不能观看下面的节目。我们有幸伴您度过2010;2011,我们期待与您同行!”

演员意见:

1、和平使者的出场增加一个情节

2、增加几个角色 比如:病毒

第13篇:老子故里之争

老子故里

安徽涡阳

老子,究竟何许人也?究竟是宋国、陈国人,还是楚国人?

为弄清老子出生地问题,当代学者专家经过多年的辛勤工作,查阅、搜集了大量的典籍、方志,并多次进行实地考察,获得了不少确凿可信的资料,从《左传》、《史记》、《孔子家语》、《庄子》、《列子》等书籍考定,老子是宋国相县人,即今安徽涡阳县人,出生在涡阳中太清宫所在地。1991年以来,先后在遗址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文物发掘工作。

司马迁《史记》说:“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老子姓李,又为何称老子呢?据郑玄《礼·曾子问注》曰:老子,寿考者之称。然而古往今来,寿星很多,为什么独李耳称老子?于是,葛玄(葛洪从祖,治神仙术,见《抱朴子》)则解释说:老子生而皓首,故曰老子。至于老子姓李氏,列仙传(马叙伦案《神仙传》)曰:老子母扶李树而生老子。老子生而能言,指李树曰:“以此为姓。”而唐初《艺文类聚》(清王琦《李太白全集》)引:“其母感大流星而有娠,虽受气于天,然生于李家,犹以李为姓。母到李树下生老子,生而能言,指李树曰:‘以此为我姓。’”《神仙传》又说老子 “身长八尺八寸,黄色美眉,长耳大目,广额疏齿,方口厚唇,额有三五达理,日角月悬,鼻有双柱,耳有三门,足蹈二五,手把十文。周时人,李母八十一年而生。”上述诸说,乃附会之谈。

关于老子乡里,史记曰“楚苦县”。列仙传云陈人,还有的说是宋人。

1924年7月7日马叙伦先生在《老子校诂·老子姓氏名字乡里仕官生卒考》中说:“苦于春秋之际,尚不属楚,将以陈亡于楚惠王,当获麟后之三年。世传老子老寿,与孔子同时,未必即死于春秋时,则陈之相已入于楚之苦,故从而楚之耶。然则陈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者,盖本之河上注矣。且边韶曰:相县荒虚,今属苦,故城犹存。又《水经注》二三曰:谷水又东迳赖乡故城南。谷水自此东入涡水。涡水又北迳老子庙东。老子生于曲涡间。”老子生于何地?近代专家作了许多艰苦细致的考证工作,其中马叙伦先生《老子校诂》引用的资料较为丰富。他所使用的方法虽是清代汉学家的方法,不免失于烦琐,但对我们很有参考价值。

为弄清老子出生地问题,当代学者专家经过多年的辛勤工作,查阅、搜集了大量的典籍、方志,并多次进行实地考察,获得了不少确凿可信的资料,从《左传》、《史记》、《孔子家语》、《庄子》、《列子》等书籍考定,老子是宋国相县人,即今安徽涡阳县人,出生在涡阳中太清宫所在地。1991年以来,先后在遗址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文物发掘工作。

据1993年3月17日《光明日报》记者胡丰报道,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县文管所进行了考古发掘,“终于发现了天静宫的遗址,先后共发掘10米×10米考古探方37个,累计揭露面积3700多平方米,发现唐至宋元明清五个时期的地层堆积。资料表明:老君殿区文化层厚1.8-2.4米左右,大体可分八层,其中第一层为表土层;第二层为清代层,出土‘大清年制’款识的青花瓷片等;第三层为红淤土,系黄河泛滥层;第四层为明代层,内含有‘大明年制’款识的青花瓷片; 老子故里

安徽涡阳

第五层为红淤土,系黄河泛滥层,土层较厚;第六层至八层为宋元文化层,内含大量的粗白瓷碗,影青和兔毫瓷片,宋代钱币和建筑构件等。唐代文化堆积,见于一灰坑和窑内,有含莲花瓣圆瓦当、板瓦和黄釉粗瓷碗,考古地层显示了自唐代以来,建筑活动持续不断,大体都处于天静宫遗址的中心地带,这期间曾经历了两次黄河泛滥之灾,反映天静宫沧桑的历史。”

在天静宫遗址内发掘了一批汉至六朝期间的建筑遗物,有菱格纹、乳丁纹、几何形纹、绳纹砖及“大吉祥”阳模文字砖。另一处还发现绳纹厚板瓦、绳纹砖和凸突莲花瓦当,均具汉至六朝风格。这些建筑遗物的发现,表明天静宫在汉至六朝时较繁盛。

又据《文汇报》记者许前伟1995年8月12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刘观民、邵望平在现场考察发现:有20多块元代以来敕建和装修“天静宫兴造碑”,其中记载“天静宫为老君所生之地”和“世传老子在妊,有星突流于园,既而降诞”,有“敕撰”、“混元降(诞)”等残片和司马光记载的老君石像一尊及“古流星园”石匾一块,证实此地即老子故里。在天静宫东北有老子生母的“圣母墓”和老子弟子尹喜的墓,至今仍有遗物在。老子说:“既知其母,以知其子。”(五十二章)既然有老子生母的“圣母墓”在此,那么此地是老子的出生地无疑了。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刘观民、邵望平二位研究员在考古现场还发现:在流星园旧址,即老君殿东南,清理出九眼古井,即九龙井,经鉴定,其中一眼为春秋时期陶制大块板瓦井壁,这眼春秋瓦圈井至今保存完好,其余八眼在汉代、宋代整修过。据唐代《括地志》(分道计州的地志)载:“苦县在亳州谷阳县界。有老子宅及宙,庙中有九井尚存”,《亳州志》说:“世传老子始生,九龙吐水”,后人根据传说建九井。九井当在老子诞生后根据传说所建。而瓦圈井既为春秋时期建,那么由此可以断定,老子生年不能晚于春秋时代。

在中太清宫西北角还发现一处新石器晚期古遗址。天静宫遗址地面散见自史前大汶口文化晚期、龙山文化和春秋时期文物,俯首可拾,品类繁多,有的文物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还完整出土一个春秋时期用的灰砂陶制瓮棺,还有铜器、铁器、玉器和钱币等,说明此地历史悠久,到春秋时期已相当繁荣,老子正是在已经创造了灿烂文化的环境里成长为一代哲人的。

据史料记载,此地,古属豫州,春秋时曰相,介于陈宋两国接壤处,后为楚国兼并,故《史记》言老子为楚人。自秦汉起,为谯(今亳州)之辖地。清同治三年(1864),设立涡阳县时,划归涡阳所辖。太清宫位于涡阳城北五公里处的郑店村,南绕涡谷之二水,三面碧波粼粼,北枕龙山之麓,环境清幽,风光宜人。公元前571年,老子即降生在太清宫流星园址。太清宫始建于东汉延熹八年(165),初称为老子庙,盖因汉桓帝梦老子降于殿庭,乃颁旨在老子故里建庙祭祀,命陈相边韶撰《老子铭》碑。后在曹魏黄初三年,隋开皇元年都奉旨敕修过。李唐王朝以老子为始祖,尊此宫为祖庙,大兴土木兴建,后毁于兵火。唐、宋时,殿宇林立,金碧辉煌,不逊于帝王之都。帝王对老子尊崇至极,不仅屡赐宫名,先为太清,后为天静,而且亲往朝谒,不绝史册。元明两代,仍占地三千亩,食业数千人,堪称华夏第一道观。清代乾嘉年间,尚称殿宇弘深,规模整丽。惜乎清末 老子故里

安徽涡阳

战乱频仍,始有“烧丹灶冷余荒草,问礼堂前剩石牛”之叹。在中太清宫旧址发掘了规模宏大,保存完整的老君殿遗址,对道家发源地和道教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老君殿遗址将按西安市半坡遗址的方法进行保护。

为纪念一代哲人老子,保护和抢救民族文化遗产,涡阳县一些有识之士早在八十代末期就酝酿重修老子故里中太清宫,境内外文化界、道教界许多著名专家学者及省、地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前往涡阳中太清宫进行考察。尤其台北道学院著名教授马炳文先生1989年以来,多次带领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热心人士来涡阳县实地考察,便认定老子出生地在涡阳中太清宫所在地,并决心为重修老子故里做一番事业,积极筹建大陆以外地区重建老子中太清宫筹备委员会,具体负责境外募捐工作。省市道协多次派员来实地察看,并拨专款整修、复制。我国古建筑专家、东南大学教授潘谷西领衔设计。规划方案按中太清宫极盛时期,即北宋敕修时的规制予以设计。由于老子在历史上有“玄元皇帝”、“混元皇帝”的封号,又因老子曾为“孔子之师”的缘故,老君殿在规格上不应低于曲阜孔子大成殿。老君殿规划为东西宽47米,南北进深28米,殿高23.75米。九间重檐周围廊九脊殿立于2米高的崇台上,屋面上覆黄色琉璃瓦,色调宁静清雅。殿前出月台二重,均绕以白色石栏、螭首,前有龙陛、踏道。如此大体量的古式大殿,全国现存不过

五、六座。老君殿前约66米×71米的宽大庭院,地面敷石板,随意植松柏。再前为灵官殿,后为三清殿,自成一院。整体规划壮丽雄伟,再现出中太清宫的昔日宏观。老子圣像,铜质,高5.5米,重5.5吨,由上海交大设计制作,三星集团协助落驾。1995年10月19日,建国以来道观建筑“第一殿”,重修后的太清宫主殿老君殿落成典礼暨老子圣像开光仪式举行,海内外赤子云集涡阳,祝贺老君殿落成暨老子圣像开光。

十八世纪德国著名浪漫派诗人诺瓦利斯说: “哲学就是怀着一种乡愁冲动到处寻找家园。”二千五百多年前的中国哲学家老子大概也是“怀着一种乡愁冲动”沉思冥想,追根溯源,指出道乃天地万物之母(源),因而成了道家学派创始人,被道教尊称为太上老君。然而《道德经》问世已两千多年了,而其作者老子生于何时,他自己的小家园在哪里,却成了千古之谜。安徽省涡阳县发掘出天静宫(史称中太清宫)遗址和千余件各类文物,终于打开了历史的尘封,找到了老子的家园。如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重修老子故里的愿望,已变为瑰丽的现实。

二十世纪末我们找到了老子的生身之地,重建了他的家园,道家始祖圣地天静宫重展当年建筑之雄风。我们有理由相信,二十一世纪,老子关于宇宙本源(天地万物之母)的探索、关于人(心、身)与天地变化规律的学说,必将放射出新的灿烂光芒,人天科学新纪元即将到来,人类的明天会更美好!

第14篇:达哈之争

基本资料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09月30日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为此长达13年的达娃之争戏剧性的和解结束。 事件背景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达能出资4500万美元加5000万人民币商标转让款,占合资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团占有49%的股份。 双方合作十多年来,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先后从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宗庆后在合资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国有企业和职工持股的非合资公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范易谋认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润,因此要求用40亿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宗庆后拒绝了达能的收购请求。

于是,达能发起了一场针对宗庆后和非合资公司的全面诉讼,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以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Wahaha)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这3家跨国公司。在全国26个省市建有10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 121亿元。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先进的食品饮料研发检测仪器和加工工艺,主要从事食品饮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含乳饮料、瓶装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汁饮料、罐头食品、医药保健品、休闲食品等八大类近10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瓶装水、含乳饮料、八宝粥罐头多年来产销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200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9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

达能集团简介

达能集团(Danone)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总部设立于法国巴黎,全球拥有近9万员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 。达能集团历史悠久,规模强大,位列世界500强,业务遍及全世界120多个国家。鲜乳制品、饼干和饮料作为达能的三大主要产品,在全球市场销量排名均名列前茅。

达能集团创建于1966年,从九十年代起开始实施积极的业务国际化战略,在短短近四十年的时间成为世界食品行业的巨人,并拥有多个国际品牌,例如: DANONE(达能)、LU和EVIAN(依云)等。 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

历程

1996年达能-娃哈哈联姻

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由达能亚洲与香港百富勤在新加坡成立,达能为控股股东)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组建五家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

1997年-1999年商标转让

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欲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97年至今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发展

娃哈哈集团旗下的非合资公司壮大发展,产品沿用“娃哈哈”商标。

1998年达能控股

香港百富勤将其在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出售给达能,达能成为金加公司唯一的股东,从而获得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控股地位。

2000年-2006年达能收购中国其他企业

达能相继持有乐百氏92%股权、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

2006年4月达娃纷争爆发

达能要求以40亿元的净资产价格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遭遇娃哈哈的强烈抵制,达娃纠纷爆发。

2007年12月-2008年4月达娃和谈

在两国政府协调下,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进行和谈。达能要求以约200亿的价格将其投资在合资公司的不到14亿元人民币股权售给娃哈哈,价格按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计算,被娃哈哈拒绝。

2007年5月至今达娃官司

2007年5月,达能正式启动对娃哈哈的法律诉讼。此后,双方进行了数十起国内外官司战,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案件和美国案件是其中的典型。

BVI案:2007年11月,达能在BVI和萨摩亚误导两地法院在被告不在场、未作抗辩的情况下颁布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外方股东资产的冻结令和接管令。2008年12月,法官识破达能的误导和隐瞒行为,撤销了冻结令和接管令。此前,即2008年11月,江苏宿迁中院判决达能指定的毕马威在中国境内发送接管性质的信函违法,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

美国案:达能在美国对宗庆后妻女以及毫不相干的另外两家公司提起诉讼,加州法院以不方便审理原则驳回了达能的诉讼,要求其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2009年5月,官司战中娃哈哈以23∶0领先达能。

2009年9月30日 达能和娃哈哈发声明称达成和解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日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和解

2009年9月30日,达娃双方突然对外宣布达成和解——达能出让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从此退出娃哈哈。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达能以3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了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权。而此前其要价高达500亿元。

一个达能以40亿元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商业故事,演变成了娃哈哈的反收购故事。 娃哈哈代理律师钱卫清向本报透露,突然和解并不突然,背后是双方在多个战场上博弈的结果。

达能29宗诉讼无一胜诉 随着商战的持续,达能29宗诉讼无一胜诉、商标也被裁定为娃哈哈所有、合资公司的股权面临查封。在双方合资近13年中,娃哈哈的控制权、管理权、营销权始终控制在宗庆后手中。娃哈哈逐渐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

两年下来,达能最初制定的争战策略,没有收到成效,反而深陷纠纷的泥潭。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现在法国达能感到几年争战下来,已身心疲惫,集团内部的“主和派”逐渐占了上风。

巨额诉讼费拖垮达能

多年诉讼案中达能花掉了巨额的“公关费”、代理费等。钱卫清律师称,境外律师的费用非常高,一小时就是几百美金、上千美元。况且斯德哥尔摩仲裁一审就是半个月,这个精力、时间花不起,双方都有些拖疲了。

达能去年上半年公布的财报中,法律诉讼费用已高达约5.7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久拖不决的争战,已经影响到了达能在中国市场的新投资布局。知情人士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达能希望早日从此抽身。

范易谋升迁调离

2007年底,一直担任达能亚太区总裁的范易谋得到升迁,范的调离被认为是可能和解的信号。

因此,2008年4月起,双方又一次回到了谈判桌前。

斯德哥尔摩仲裁久拖未决

达能原本对斯德哥尔摩仲裁寄予厚望。然而,随着达能在全球各地的29场诉讼全部败诉,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也被一拖再拖、前景显得越来越暗淡。

宗庆后的杀手锏

2009年2月,宗庆后放话,如果达能再漫天要价,就解散所有39家合资公司。 也许,这是宗庆后早已准备好一招杀手锏。2008年6月,哇哈哈在潍坊提起一个解散合资公司之诉,法院已正式立案。为了促成双方的谈判,娃哈哈从策略上做一个安排——先撤回来,然后择机再起诉。

一旦39家合资公司解散,商标已判为归娃哈哈所有,达能所剩的仅是合资十多年留下的厂房设备。更紧迫的是,如果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是达能败诉,达能在价格谈判上则更为不利。而对于宗庆后来说,商标已经重新夺回,市场、人员可以由非合资公司接管,即使合资公司解散,损失要比达能小。

双方势态强弱逆转

“和解意味着利益的分割,双方关于对价的谈判更是一场艰难的博弈。”钱卫清称,当时达能提出500亿元出让合资公司的股权,娃哈哈认为是漫天要价,希望达能提供500亿元的估算依据,或者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后来,达能又改为200亿元。双方一度僵持。“我记得有150亿的对价出现。”钱卫清称。

最终双方于9月30日达成以30亿元人民币的对价换取达能撤出娃哈哈合资公司。 钱卫清称,30亿元的对价参照了此前达能曾要求的以40亿元收购非合资公司51%股权这一价格。实际上,目前非合资公司数量、规模都要多于合资公司,所以这一对价应该是双方都乐于接受的最优选择。

握手 1996年,弗兰克·里布接替父亲成为达能集团CEO。同年,达能投资4300万美元与娃哈哈建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51%的股权。

强购 2007年4月,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交锋

2007年4月5日,娃哈哈召开了董事会,认为合资合同条款不平等。宗庆后回击称,双方的合作是必须平等互利的合作,你再用这种态度跟我们说话,我就跟你终止合作。“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宗庆后提及当年签署的一份合同追悔莫及,“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

起诉

2007年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为了这一程序,达能聘请了擅长仲裁业务的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次仲裁事务。上述仲裁由达能亚洲作为外方股东的直接持股人提起,共包括8项仲裁申请。其中,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

反诉

针对达能的仲裁要求与起诉行为,娃哈哈表示:“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我们掌握了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国家商标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

仲裁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1日已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申请。至此,达娃之争中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问题尘埃落定,“娃哈哈”商标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所有

和解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达能攻略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了上海酸奶及保鲜乳两个项目,达能占45.2%的股份。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之后,达能拿到51%股权;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

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6.83,0.00,0.00%)股权增至9.7%,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2005年10月达能亚洲第三次增持光明乳业1.85%股权,股份总计11.55%。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达到20.01%。

2006年7月法国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致力于酸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这个结果在预料之中”,一直关注达娃之争的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昨天对记者表示,之所以说在预料之中,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国际仲裁,达能必输无疑。双方在中国的诉讼达能已全部败诉,再不妥协一定是死路一条;第二,如果达能不让步而输掉仲裁,娃哈哈已经做好准备清算39家合资企业,到那时,这些老旧设备最多卖出一二十亿元,达能在中国将会一败涂地;第三,达能本来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将合资与非合资两块资产重组上市,由娃哈哈控股经营,但达能过于好斗,结果堵死了合作之路。”李肃表示,达娃之争历时3年,涉及收购、兼并的所有领域,是中国企业反敌意收购的经典案例,也是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直面对抗的成功案例,值得中国企业认真研究。

李肃还表示,娃哈哈这3年来有了质的飞跃,在法律意识、经营业绩、社会责任、管理水平、国际化能力等方面,都已与3年前全然不同,“未来5年将是娃哈哈走向世界的新时代,宗庆后作为我国第一代企业家争议颇多,但我确信他的悟性会为中国本土企业的创新发展开创广阔的空间。”

持久战对各自都不利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蒋泽中对记者表示,达能最后选择以这样的方式处理与娃哈哈的争端是明智的。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充分表明了达能在双方合作上的战略退出。双方如果继续这场持久战,将对各自的发展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通过此事,外国企业要认识到,在中国盲目套用一些国际上的做法明显会水土不服;中国企业则要领会到,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有足够的国际化意识。”蒋泽中说。

分手总比相互攻讦好 “双方先是互相批评,进而互打官司,已经两年多了也没有结果,这样对双方都不利,分了总比旷日持久地相互攻讦好”,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表示。

王志乐认为,对于中国的产业发展来说,形成国企、外企、民企相互竞争的格局是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产业发展不能拒绝民企,排除外企对产业发展也不利。达能在全球是一家强大的企业,娃哈哈在与达能合作的过程中还是获益的。通过与达能合作,娃哈哈获得了资金,并成功地从校办工厂改制。现在的产业都是全球化,与跨国公司合作是加快自身成长的一个方法,即使与达能分手,娃哈哈还可与其他外资企业合作。

利于娃哈哈专注发展 据新浪财经报道,东方证券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助理林静表示,达能的退出有助于娃哈哈集中精力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娃哈哈发展。

林静认为,双方的官司打了这么久,达能退出是必然的。双方和解后,娃哈哈会将更多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轻装上阵。目前,在中国饮料行业版图中,娃哈哈仍然有不错的市场地位。

第15篇:第五集权力之争

《货币》第五集观后感

本集通过展示历史上货币发行权归属的演变,使观众明晰中央银行的诞生与发展的脉络,回答观众“钱是从哪来的?”问题。通过展示当今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样貌,引领观众一起思考“到底什么样的中央银行才是我们需要的?”这一问题。

货币,也许是人类最 充满争议的创造,它的发行起源于民间又归于政府,最终被中央银行垄断,但无论货币的权利归属于谁,无论出于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远古还是现在,争论从来都没停止。央行的职能是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货币,来制止金融恐慌的发生,让人们相信即使出于艰难时期,整个体系也能正常运转。可以肯定这是世界最为重要的印刷局,大量纸张被运送到这里,经过印刷,分切之后变得与众不同,纸张上面的数字,更是直接体现出它的身价。无论是20美元,还是100美元,每张美元的印刷成本都是9.1美分。也许这个数字对于美国财政部才有意思。人们更关注的是美元上的印刷数字。2011年,美国雕版和印刷管理局总共印刷了大约58亿美元的钞票,美国政府一共有两个印钞局,一个设置在华盛顿特区,另一个远在德克萨斯州。所以的美元都经过这两个印钞局印制出来,然后流向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但美元并不是从印钞局运出来就像脱缰的野马奔向全世界,它首先要被送往一个重要的机构,由这个机构进行有序分发,美国联邦委员会是唯一有权利进行的。虽然其他国家的货币不能像美元那样可以全球流通,但它们的印发方式与美元一样,今天在全球大部分国家与地区货币都是有中央银行发行。

根据史料记载,最早关于货币发行权的争夺,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古代中国,这是公元前81年,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讨论货币究竟于谁制造。西汉之前,民间可以自由铸币,朝廷只负责铸币的重量和成色,但是随着市场的繁荣,货币开始出现短缺,于是有的商人在铜内加入铅、铁等杂物。铸造成色不足的劣币谋取利益,到了汉武帝时期,西汉流通的货币已经变得非常混乱,以至于严重印象到经济的发展,汉武帝彻底真顿货币,禁止民间铸币,收归朝廷。一千年后在欧洲,拥有至高权利的皇室认定,货币是王权的象征。无论是两千年的中国还是一千年前的欧洲,王权一直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对国王的忠诚就是对国家的忠诚,这样的国家形式到7世纪发生了改变,一场没有流血的革命导致了一个国家政体的改变。从19世纪开始,世界各国都相继成立了中央银行。此外,中央银行还拥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力,那就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加或者减少货币的供应量,这通常被称为货币政策。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各国越来越强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以此来防止因政府行为而导致的货币过度发行。

货币的发行从最初起源于民间,逐渐被政府独享,最终被中央银行垄断。

第16篇:超级稻“冠军”之争

超级稻“冠军”之争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曹昌 ●李永华|北京、湖南报道 《 中国经济周刊 》(2013年第41期)

金秋时节。

9月29日,农业部宣布,袁隆平院士团队攻关的国家第四期超级稻“Y两优900”在湖南省隆回县创造了最新世界纪录:百亩片平均亩产988.1公斤,比第三期超级稻亩产高出61.5公斤。

此前,国内的马荣荣、谢华安、李开斌等多个团队均宣称创造过世界纪录,每亩超过900公斤甚至高达1000公斤以上。

谁是中国的超级稻冠军?科学家的“产量”能否顺利转化为普通农民的“产量”?

实际上,这是一场孤独的竞赛。在其他国家,百亩片平均亩产达到800公斤是他们不可逾越的坎。

后来居上的中国超级稻

超级稻计划又叫水稻超高产育种计划,最早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日本率先启动,拟通过15年左右时间增产50%、产量达到12吨/公顷,折合800公斤/亩。

1989年,由洛克菲勒与福特基金会出资、菲律宾大学提供土地的国际水稻研究所亦提出了超级稻计划,计划到2000年育成产量12吨/公顷的超级稻。

受技术路径选择等原因影响,迄今为止,包括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内的超级稻计划未能完成。

中国超级稻计划后来居上。

1996年,在袁隆平等专家建议下,农业部正式启动“中国超级稻育种计划”:2000年,一期目标实现700公斤/亩;2005年,二期目标实现800公斤/亩;2015年,三期目标实现900公斤/亩。 其时,中国已在杂交水稻技术方面获得巨大成功,“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亦希望在杂交水稻基础上,培育出株型合适、抗性更强、产量更高、品质更好的超级稻品种来,“在科学技术的面前,我希望像奥林匹克运动不断突破世界纪录一样,不断超越,包括超越自己,为人类做出更多贡献。”

1998年,袁隆平院士明确提出中国超级稻的技术路径图,其协作团队衔枚疾进。

邓启云,“Y两优”系列超级稻发明人,现任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湖南袁创超级稻技术有限公司常务董事,他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当时袁老师(指袁隆平)就提出,通过育种提高作物品质与产量,最核心的技术就是将形态改良与杂种优势相结合,包括分子育种在内的其他育种途径和技术,最终都必须落实到优良的形态和强大的杂种优势上,这个理论目前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00年,“两优培九”在湖南龙山县的两个百亩片亩产达到700公斤,第一期目标实现。

2004年,“P88S/0293”和“Y两优1号”百亩片平均亩产突破800公斤,第二期目标提前一年完成。

2011年,“Y两优2号”百亩片平均亩产为926.6公斤,第三期目标提前四年实现。

站在全球超级稻的制高点上,中国第四期超级稻攻关项目随之启动。

2013年4月,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宣布:由袁隆平院士牵总头,计划用5至8年时间,培育出具备亩产1000公斤以上产量潜力的超级稻新品种。

9月29日,国家第四期超级稻“Y两优900”百亩片平均亩产988.1公斤,离亩产1000公斤产量仅一步之遥。“今年前期干旱,最近又是台风,这个产量已经很不错了,我非常开心、非常满意这个世界最高水平。”袁隆平院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开心地说,“明年努把力,多搞(增加)几个百亩片,有信心breakthrough(‘突破’之意)1000公斤大关!” 尽管国外仍然止步于“12吨/公顷”的目标前,但今年83岁高龄的袁隆平院士的梦想是,“下一个目标是16吨/公顷,然后是18吨/公顷,也就是1200公斤/亩,这算是我的终极目标吧。”

袁隆平说,他有信心在90岁之前实现这个愿望。

冠军之争

在袁隆平指导下的“Y两优”系列超级稻一马当先之时,国内其他竞逐者也在扬鞭奋蹄。 2012年,农业部宣布,由浙江宁波农科院马荣荣团队育成的“甬优12”超级稻品种创下了最高产田块亩产1014.3公斤的新纪录,同时百亩片平均亩产达到963.65公斤。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农科所水稻站站长李开斌培育的“楚粳28号”是亩产1000公斤另一个逐鹿者。据了解,2009年、2010年、2011年,“楚粳28号”弥渡县寅街镇头邑村百亩示范方平均亩产分别达988.77公斤、1002.11公斤、977.07公斤,亦宣称连续3年创水稻百亩平均亩产世界纪录。

2011年9月24日,福建省农科院宣布,中国科学院院士谢华安研究团队在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文凤村培育的“宜优673”水稻百亩示范片经测产验收,平均亩产达1005.85公斤。

更高的单产纪录则早在2006年就已产生。

当年9月,在云南省永胜县涛源乡,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长万建民教授为首的课题组选育的“协优107”实现亩产达1287公斤。只不过,这更像是一场单纯的试验,其种植面积只有1.16亩,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几无可能被普通农户所掌握。

据农业部专家组介绍,超级稻的测产验收,必须在两个百亩以上的示范片、随机抽取3块样田、连续两年亩产达到预定目标,才能宣告攻关项目育种成功。

而关于云南省永胜县的高产,湖南水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玉烛对《中国经济周刊》说,“永胜那个点很特殊,海拔高、温差大,只有几百亩地,全国同等区域条件下的种植面积相对而言并不多。” 在这场尘烟四起的马拉松竞赛中,各路英豪纷纷宣布创造新的世界纪录,但是,因为抽样方法、地域特点的原因,各种测产结果并不具备可比性。邓启云说,实际上,如果按加权平均或国际标准14%含水量计算,则“Y两优900”百亩连片平均亩产已突破1000公斤。

农业部专家组成员并不避讳这种互相攀比现象,“无论是谁获得‘冠军’,均缘于袁隆平团队的总统领,缘于超级稻科研攻关的全国大联合、大协作方式。”

“冠军”不仅仅意味着在科学研究上的领先。在农业部确定的96个超级稻品种中,科研产量冠军实际上也是销量冠军。

因为先走一步,从1999年“两优培九”成功培育以来,“Y两优”系列就始终是超级稻中的明星产品,推广面积占全国第一。

2012年,“甬优”系列杂交晚稻在全国推广种植面积达到了280万亩,马荣荣透露,“预计到2015年‘甬优’系列的推广种植面积将增加到600万亩。”

目前,“楚粳”系列作为高原粳稻优良品种,已成为云南省推广应用面积最大的主栽品种,并且四川、贵州等高原地区也较多种植。

科研产量与农民产量的冲突

不论“冠军”花落谁家,而农民们期待的则是科学家的研发成果能够在自家稻田变成“钱袋子”。

这并非易事。

中国水稻大致经历了三次变革。第一次是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高秆变矮秆”,从每亩不足100公斤升至300公斤;第二次是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常规变杂交”,从每亩300公斤升至400公斤;第三次是90年代开始孕育的“杂交变超级”,超级稻力争达到平均亩产800公斤,而目前,我国水稻平均单产不足450公斤。 “实现高产要‘四良’配套,即良种、良法、良田和良态。”张玉烛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良种是指超高产稻种,良法是指先进的栽培技术,良田是指合适水稻生长的稻田,良态则是良好的水稻生长环境。

张玉烛以“Y两优900”超级稻举例说,“超级稻栽培技术要求很高,除科研机构技术指导外,湖南省隆回县羊古坳乡农技站长肖利民也是关键人,他一天到晚守在田里,什么时候播种、插秧、放水、用肥,每一个环节都得控制好,不是他,‘Y两优900’的项目也不会放在隆回。”

然而,对普通农民来说,除获得良种外,良法、良田与良态很难兼得。

袁隆平在多次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均强调,“每亩突破1000公斤的意义,就在于我把种子交给农民,打个7折、8折,农民的平均亩产也就有七八百公斤了。”

这对超级稻的广适性提出了要求。

目前,我国常年水稻种植面积4.4亿亩左右,其中70%以上是中低产稻田,种植环境千差万别,各类稻种适应性亦有不同。为此,农业部提出,要逐步将超级稻推广的重点转移到中低产田上来,真正把科学家的产量变成农民的产量,试验产量变成常年产量。

据了解,目前,“Y两优”系列是全国推广面积最大的超级稻品种,近年,该系列每年推广面积均超过4000万亩,总推广面积超过1亿亩。“除具有巨穗、抗倒、高产、多抗等特点外,关键还在于广适性强。”邓启云说,“直接交给农民去种就行了。”

冠军之争提高了科学技术的标杆,而受益的是中国的产业与农民。

据农业部统计,2012年,96个经农业部认定的超级稻品种示范推广面积达到1.21亿亩,平均亩产达到587.9公斤,同比增产65.7公斤,共增产稻谷79.5亿公斤,按每公斤3.0元计算,增加直接经济效益238.5亿元,平均每亩增收132元。

第17篇:国美之争,鹿死谁手?

一、争霸大戏正上演

最近国美内讧升级,吸引力全国人民的眼球,陈晓和黄光裕的巅峰对决将在9月28日展开,谁对谁错,谁赢谁输似乎也难以预料。 表面上这是一场国美实际控制人之争,反映出的是职业经理人和公司所有者的矛盾,其实质更有可能是投资机构与创业经营者的分食,其背后也反映了法律原则与文化观念的冲突中体现的孰强孰弱。 理论上说,陈晓是职业经理人,黄光裕是大股东,职业经理人经营的好坏由股东来评判,经营的好,黄光裕等所有股东都高兴,管理层得到奖励,皆大欢喜。否则都受到损失,职业经理人(陈晓)就会下课。现在问题出现了,由于是上市公司,股东很分散,公司的重大决策往往由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说了算,当职业经理人和大股东一条心的时候,大家努力的方向是一致的,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职业经理人和外部机构投资者联合起来,与大股东的方向不一致时,矛盾就产生了,一

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展开了。

这个问题的根本是:

职业经理人的盈利目标从为公司盈利演变成了为自己谋利。 这个过程其实很简单的,就像过去的大户找管家,大户会通过高薪和奖金来激励管家,当然也会给予充分的信任,这样才好让对方去努力干活,自己也腾出精力去做其他事情,因此好的管家(和格的职业经理人)有两项必须的要求,一个是能力,一个是品质,如果能力不好,大家都不赚钱,如果品质不好,你的全部家产交给他管理,很可能就演变

成的结果是,他赚你的钱。

二、狼顾之心起自何方 在文化和信仰缺失的社会中,后一种结果是非常容易出现的,为什么?这是由很多现实因素决定的:

1、攀比嫉妒心理作怪

大户的管家肯定没有大户有钱,这是肯定的,人又是很爱攀比的动物,一般无法长期抵挡那种诱惑和场景------就是他干活,你赚钱,天天受到你的刺激。管家会认为自己能力很强,因为可以管这么大的家业,自然能力不能差。因此有朝一日反过来的愿景会时不时的浮现在管家脑海中的,如果管家是正直的人,可能会想着自己创业,从零开始,但多数管家都没有这份信心和意志,因为管家虽然能力强,但距离承受创业的艰辛还差千百倍。更何况很多时机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利益驱使让职业经理人很难平衡掉自己的心,去赚那光明正大

的薪水和奖金。

2、管家有机会谋利

既然是管家,就具备两个特征,一个是大权在握,一个是深得东家信任,有决定的话语权和物品支配权,因此才能有机会去攒取东家的家产。因此很多管家都会在受了刺激,并且获取大权和信任之后不久,就产生了第二种致富的欲望----那种欲望虽然不见光,却时刻挑战自己的脆弱的心----那就是挖大户的墙角,把赚大户的钱做为职业目标的次要

目标和最终意愿。

3、文化缺失和环境造就机会

虽然东家选人时都说,要德才兼备,但有才无才好看出,有德无德却很难。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是看他的简历就成看一二,而他的德行却要经历时间和考验才能弄清。更何况,具备篡权基因的人一般是阴谋家,善于伪装,更会拉关系,造虚名,装大度,让东家很难弄明白。 现实社会,也是具备挖墙脚的文化环境基础的,大家似乎都是见怪

不怪。

君不见,诸多贪污索取灰色收入的公务员,整天玩潜规则的明星导演,买卖销售中的回扣,券商投行做PE时偷偷获取上市公司的股权,基金中的老鼠仓等等,都是借助职务之便,通过自己的权利侵害东家的财产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已经成了社会的默许准则,都不说,但都在做。当很多人借此种方法成为有钱人的时候,示范效应就出来了,虽然偶有被惩罚者出现,但漏网者则成千上万。

日前50岁的三最(“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女科长就是一例,大家评论是太过分了,其实意思是说,你捞也就捞吧,但捞的过头了,手段太拙劣露骨了。正是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这种文化环境,才会导致再此位置上的人如此明目张胆的有此雄心壮志。(具体可以参见

吴思的《潜规则》)

4、合法与合情合理的矛盾?

由于存在此等合理窥探机会,如果管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便可通过合法(或者不违法的)的手段来篡取东家财产。由此产生理一个悖

论,就是

合法的,但不合情理,却又潜在的文化背景支撑。

和情理的,却不合法。

三、陈晓和黄光裕的过招

在国美之争中,由于陈晓可以通过“金手铐”捆绑了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人员,联合外部机构投资者,通过增发摊薄黄光裕股份,并形成合法的决议来逐渐增加自己的控制力量,从而增强了自己的权力,实现了

和大股东黄光裕的抗衡。 法律上来说,很难找出陈晓的操盘的漏洞的,在法律上难以获胜之后,而黄光裕采用了两个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个是群众路线,诉求于正义和民族情感,其实现在成为阶下囚的黄光裕还是很有人气的,他本是一代枭雄,不想东窗事发开始了原罪旅程,大家对国美当年的雄风霸气有目共睹,自然对落难的将军黄光裕抱有一丝同情。 另外一个是用资金手段,强力收购,来增加自己的控制力。应该说,走群众主义的正义和民族情感路线是不沾边的,本来这是黄光裕个人利益之争,拉一堆看客来评头论足起不到实际作用,开道德宣判大会,也很难动摇陈晓从法理上的地位的。

因此大家也只好说,项羽黄光裕,陈晓司马懿。

其实,大家只顾看戏,却忘记了演戏的一般不是主角,也就是主角并非陈晓和黄光裕,而是贝恩资本为代表的金融资本,如果没有他们,给陈晓几个胆子,他也不敢窥探黄光裕的位子的,这或许也是黄光裕信任陈晓而放权的原因,因为没有外力,陈晓一己之力,是根本不可能撼

动黄光裕的大树的。

但架不住外面有群狼窥探,当金融资本发现黄光裕政治上大势已去之后,立刻从内部瓦解国美团队,这个时候,善于明辨形势潜伏在黄光裕身边的陈晓才会发现机会,并立刻一拍即合,要知道陈晓本来不是黄

光裕的人,以前更是对手。

想当年,陈晓的永乐电器借助于大中电器和国美的争夺获取了高额的溢价回报,那时陈晓才归顺国美。其实,陈晓并非永乐电器创始人。

那是久远的事情了--------

永乐的过去 永乐电器最早起源于上海南汇县供销社,是国营企业,1994到1996年间,永乐电器改制国转民。改制后的首位创始人为杨秋平,那时的陈晓还只是一名副总经理,基本上算是高层,是第四把手。那次改制,以杨秋平为首的新永乐团体对国有老员购工龄的费用最少的2000多元,最多的才8000多元,也就是说他们只花了不到五十万元的钱就将一切摆平。但是,后来永乐的发展非常快,导致永乐内部争权夺利,以陈晓为一帮派的人,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就将创始人杨秋平给架空并离开永乐电器。陈晓完成了内部清剿后开始正经八百地发展永乐,但是,老本越吃越不能支撑。到了资不抵债的恶性循环中,于是他才开始八方找并购主子。陈晓最早求救的人并不是黄光裕,而是张近东。因为在他看来,如日中天的国美是不可能收留他的。然而,晕了头的黄光裕闻风而动,觉得不能让张近东得了这个棋子。

2006年7月25日,国美宣布采用现金加换股的方式,以约52.68亿港元并购永乐,陈晓出任新公司CEO。永乐被收购,直接原因源于一个“对赌协议”:2005年10月,永乐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永乐管理层与财务顾问摩根斯坦利签订“对赌协议”:如果永乐2007年(可延至2008或2009年)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外资股东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相等或低于6.75亿元,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4697.38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9394.76万股。对赌协议的本质,是激励管理团队实现高利润目标,当不能达成利润目标时,保住财务投

资者的最低利益。

永乐董事长陈晓及其管理团队:据永乐8月15日发布的中期财报:截至2006年6月30日,上半年永乐的净利润下降到1551.7万元人民币(2005年同期为1.55901亿元)。以这样的态势,2007年永乐管理层向财务投资者送股不可避免。投身国美摆脱对赌枷锁,成为陈晓等的上好选择,所以陈晓才会到处寻找买家来收购永乐,而张大中,国美,和苏宁不过是竞价的三方而已,谁出的钱多就归谁,不存在道德问题。 当然,陈晓在和张大中谈妥了价格之后又投身于黄光裕的怀抱,自然让人所不耻,也说明了黄光裕当初也干了不少夺人之美的勾当,因此二人谁也算不上好,就好象强盗和窃贼,一个善于抢,一个擅于偷,但

谁更好呢?

四、资本的意志还是谋略的天下

自从有了金融资本之后,很多企业家变了,变得更加的急功近利了,而职业经理人的野心膨胀起来了,因为可以通过金融资本,通过合理合

法的手段来篡取公司控制权。

金融资本有时候是天使,有时候是魔鬼,不过一般来说,当天使的时候不多,这是他们的嗜血本性决定的,因为做天使要付出的,他们又不是慈善家,不会干这等傻事,所以最初的付出也不过是为了未来的收获,因此,金融资本很像一个恶魔化作的神父。

开始的时候慈眉善目的给你讲述一个美好的故事,告诉你将来的美好前程,然后貌似慈善家一样给你很多钱让你去干活,当然钱不是白给的,通过会通过一个苛刻对赌条款来约束你,一般情况下,你会在美好前程的迷幻药作用下糊里糊涂的签下你的卖身契,之后就开始像永动机一样拼命的干活,最后你会发现虽然创造出了很多价值,但依然赶不上当初的承诺,这个时候就发现,当初的天使一瞬间变成了嗜血的魔鬼。

因此,金融资本介入国美向来不是来赞助陈晓的,更不是凭空找茬折腾黄光裕。只是为了利益,陈晓一定许下了无数诺言,不然贝恩资本

不会那么痛快的支持他。

在贝恩介入的这两年中,国美的业绩很重要,因此陈晓通过杀鸡取卵的方式来美化了业绩,具体做法是: 以简单、大量地关闭平均线以下的门店的做法来粉饰国美电器财务报表,但在连锁家电零售行业中,其核心竞争力是规模,网点越多,市场份额越大,成本就越低,竞争力就越强,所有的连锁企业都以扩大规模为发展的基本政策,大量地关闭平均线以下的门店就是在杀鸡取卵,

牺牲了国美的未来。

如果中短业绩好了,股价上去了,其他股东自然高兴了,贝恩也就退出了,陈晓获得了公司的控制权了,黄光裕被赶下台,这似乎是一个很美好的结局,但之后呢?国美的未来将如流星般坠落,身在狱中的黄光裕定会痛悔不已,这也是为什么黄光裕现在拼死一战的原因。

不过,这场大戏的虽然是有资本的意志和陈晓的谋略,但其实,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国美残局中,得胜者并非真正的市场赢家,市场赢家是第三方观战的,那应该是苏宁电器。

五、谁的宿命?

中国的企业家并不好当,因为将来总要有原罪的宿命在困扰,只要这个人上了富豪榜,过几年便成为阶下囚,黄光裕也是如此,并没有逃

脱这种命运的安排。

有人说,也许此次大战之后,陈晓得势,那么精通法理和谋略的陈晓是否真的赢得这场战争最后的胜利呢?

其实陈晓即便是赢了,他也赢的很辛苦,而且代价极大。因为他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却最容易被忽略的东西,就是信誉, 信誉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很多人都是见利忘义,美其名曰实用主义,但其实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公司信誉都是一笔丰厚的无形资产,黄光裕虽然身在狱中?但依然能呼风唤雨,找来几十亿资金来收购国美股权,可见黄光裕是个信誉极好的人。

巴菲特当年投资可口可乐时曾说,如果一把火把企业烧光,依然可以短期内重建一个可口可乐,靠的也是也是信誉和名声。 一个人如果把自己的信誉搞砸了,宁管短期内可以得势,可能赚钱,但最终都将面临失去信誉的审判,这也是另外一种宿命,就像当年没有

了信誉的吕布---------

那年吕布兵败,投奔徐州刘备,刘备相信吕布,自己出征,让吕布看守徐州,之后吕布篡夺徐州,刘备回城后发现无家可归,只能继续逃亡,表面上吕布胜刘备败。之后,曹操破徐州,生擒吕布,在白门楼,曹操问刘备,怎么用吕布,刘备说“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于是,

曹操将吕布杀死。

【形势要点:黄光裕很可能赢得国美控制权之争】

我们此前曾经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天平开始向黄光裕倾斜。现在,我们仍然维持这一判断。9月5日晚间,黄光裕发布名为《我的道歉和感谢》的公开信,他在信中表示,“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我真诚地向关心我、爱护我和帮助过我的人郑重道歉!”他提到,“非常感谢国家和政府,在我接受刑事调查后,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了国美,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这是对我本人和国美最大的关怀!”此外,他还感谢国美的管理团队和员工,以及全国消费者、海内外股东、供应商、银行、媒体等社会各界。他还表示了对父母、妻子、孩子、妹妹的亲情和歉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希望年轻人要吸取他的教训,遵纪守法。这封公开信既有黄光裕的真情流露,也带有公关策略的意味。他公开认错的表态和对法院判决的服从,对政府来说是很能够接受的态度,也是能够赢得国内社会各界接受的态度。黄光裕虽然只字未提国美控股权之争,但如果能以此争取更大范围的支持,对于国美控制权之争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帮助。实际上,黄光裕夫妇的二审判决已经显露出一些端倪,杜鹃的改判和获释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如果政府能对黄光裕表示支持或者暗示支持,陈晓和外资机构投资者结成的临时团队恐怕很容易就分崩离析。国美是个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关系到十多万名员工的就业,以及众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对这样一个企业,政府肯定会坚持一点:国美不能乱。外资机构投资者不可不掂量这一点。有媒体煽情地称,“黄氏家族绑架了十万名员工”,但这对陈晓不也是一样吗?综合来看,我们判断,黄光裕很可能赢得国美控制权之争。

第18篇:王老吉红绿之争

王老吉红绿之争——中国商标第一案

起因:广药高层受贿

2001年后,看到凉茶市场蓬勃发展前景的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寻求再次续签协议,并最终如愿以偿,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这个惊人的低价,与“红罐王老吉”市场上的红火,形成了强烈反差。

导火索:广药招募新合作伙伴

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在“中国知识产权(驰名商标)高峰论坛暨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品牌价值,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1080.15亿元,成为目前全中国评估价值最高的品牌。 同时,广药集团还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公开招募新合作伙伴。

事件结果:广药集团胜诉

旷日持久的中国商标第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终于有了定论,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广州药业2012年7月16日公告,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就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王老吉案件过程

2000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在北京发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

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而因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2010年5月2日以后鸿道集团以王老吉的名

义销售,均属于侵权。即鸿道违规销售红罐两年

案件最新进展

2012年08月02日,广药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加多宝此前对外公布的“神秘合同”涉嫌伪造,他们已就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加多宝反指广药曾承认其存在,前后说法不一。而在舆论战的同时,双方昨日均指工商部门已查处对方产品。

2012年7月16日上午消息,广州药业发布公告称,对之前裁定结果不满的鸿道集团于2012年5月提出的申请仲裁裁决已被法国驳回,公告称此为终审裁定。

2012年6月28日,广药王老吉召开生产供应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宣布包括统一银鹭惠尔康在内的30家企业正式签约广药,代工王老吉。这30多家企业涉及食品生产、原料和包材供应,涵盖整个王老吉生产加工链。

2012年6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询问。在6月20日,鸿道集团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已撤销陈鸿道案件。即陈鸿道行贿行为不成立,也或许意味着,两份关于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的补充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

2012年6月18日,广州市国资委对于王老吉商标案回应媒体表示,广药集团依法拥有王老吉商标无形资产,广州市国资委支持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红罐、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2012年5月27日,加多宝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撤销先前仲裁裁决的申请并已获立案,而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5月28日立刻回应称加多宝此举是“对法律的无知”,并准备针对之前两年来加多宝的侵权非法所得提出索赔75亿元。

2012年05月27日,加多宝声称不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此前的裁定结果,并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结果。

2012年05月25日,广药发布“郑重声明”,称加多宝仍在市场销售“红罐王老吉”,此举构成侵权。

案件重点、矛盾焦点

商标权、商标注册许可

先后签署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 是否有效 , 即香港弘道集体对“王老吉”品牌的继续使用是否侵权。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

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商标的许可权:商标属于财产权,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得利益回报。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商标法规定:一般是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或使用与他人相似的商标,可能使消

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源上产生混淆的行为。诸如未经许可,复制、假冒、模仿他人的商标都是侵权

先后签署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 是否有效 , 即香港弘道集体对“王老吉”品牌的继续使用是否侵权。

1.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从2000年至2011年,鸿道集团付给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而如果按照红罐王老吉2011年200亿的销量来计算,鸿道集团2011年应支付给广药集团商标使用费10亿。

2.1997年起到2000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先后两次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允许鸿道集团生产销售红罐王老吉至2010年5月2日。后鸿道集团又将该商标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可是,在2002年和2003年,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200万港元后先后签署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个补充协议 。也就是说此两个协议是通过商业贿赂得来的。

据悉,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 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上述两份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以上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王老吉商标租赁已于2010年5月到期,广药集团收回合法合理。

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判决书上特别指出,本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这意味着王老吉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鸿道集团加多宝再无翻盘机会。

案件启示

企业在商标使用权转让时要注重维权,更要依法使用商标品牌。这警示企业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必须从根源上培养和创建自己的品牌商标。若仅获得商标的使用权就需充分维护好自己的商标权益,以免“为他人作嫁衣”。

2.商业贿赂是一种典型的、短期理性、长期不理性的偏门手段,最终会给企业、个人乃至全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不健全之处,少数经营者将商业贿赂等手段作为自身发展的“捷径”,通过低廉的代价获取暴利。这种做法必然会给企业的发展埋下巨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这些风险一旦被“引爆”,必定会给企业及其经营者造成重创,成为企业前进道路上的“发展陷阱”。

完善现有体制红罐“王老吉”由加多宝一手带大,在国内的销量曾一度超过可口可乐,加多宝在“5·12”地震灾区捐赠1亿元的举动,赢得了极高的市场关注度和商业美誉度。王老吉一案值得业内深思,我们究竟该如何平衡因行政程序获得的注册商标权利和因市场使用而产生的商誉权利,这对于我国现有的商标理论制度提出了挑战。

第19篇:法家儒家之争

框架学五:法家思想及儒法兼用

法家思想似乎离我们很远,一呢,它不象儒、道、佛那么深入人心,基本每个读书人都知道;二呢,我们近代的法律基本都是从西方学习而来的,在感觉上传统中国是个不太讲“法”的国家,甚至绝大多数人甚至不知道中国还有“法家”这么一个学派。但实际上法家太重要了,在中国近2000年的历史中,各朝统治者表面上追捧的是“儒”,但实际上用的是“法”,所谓“阳儒阴法”或者说“儒表法里”就是这个意思。法家对中国政治的实际影响力远远超过道家。

法家思想及其渊源:

法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法家是战国时期诸子百家里最后出现的一个学派。不象儒家有唯一明确的代表人物---孔子,道家有唯一明确的代表人物---老子,法家没有明确的代表人物。一般来说,学术界认为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法家分为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用“势”,即权利与威势最为重要;第二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即权术谋略;第三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韩非子认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他认为: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他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跟儒家相比较,法家有一个进步的地方,前者认为人类的黄金时代在过去,在尧舜时代,在文武周公时代;而法家则认为,新的情况势必产生新的问题,只能用新的方法来解决,“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毛泽东在评法批儒中说:历代有作为有成就的政治家都是法家,他们都主张法治,厚今薄古;而儒家则满口仁义道德,主张厚古薄今,开历史倒车。他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也绝对不能把法家当作现代的法学或者法律,法家归根到底是“帝王之具”,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法的实质是强力控制,势的实质是强权威慑,术的实质是权术阴谋。一个人如果想走集权主义道路,组织大众,充当领袖,则法家是可行的。它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儒表法里、霸王道杂之的统驭之术。

除了学术之外,历代可以归入法家的改革者也有几个人。管仲可以被称为法家的鼻祖,商鞅变法最有名了,而李悝的变法,尤其是对税制的变法,对后世影响最深。秦后汉朝的桑弘羊、宋朝的王安石、明朝的张居正有时也被列入法家,

在帝王层面,秦始皇是帝王中法家的代表者,曹操也可以归为法家,朱元璋尽管大力推行宋明理学,但他是实实在在的法家皇帝。

法家思想框架图

法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三原则:法、势、术。

1)所谓势,指权力与威势,一个领导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就是“势”。势就是绝对的权威,是不必经过任何询问和论证就必须承认和服从的绝对的权威。有一个故事颇能说明这个道理,秦始皇之前秦朝有个国王叫秦襄王,有一次生病了,有些百姓向神灵祈祷他的健康;等到他病愈的时候,百姓们杀牛宰羊来感谢神灵。秦襄王听说之后,不但没有奖励这些百姓,反而责罚了他们和当地的地方官。大臣们很奇怪,他说: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是惧怕我的权势,而不是因为我爱他们。如果他们现在这样做,说明我已经放弃了权势而与他们讲仁爱了。这样很危险,他们就不怕我了。所以我要责罚他们,以绝爱民之道,立法势的权威。”“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听听,这是什么逻辑!用现代话说,势讲的是领导的职务权威。很多国家机关、公司单位的领导人一定要做出跟下边人等级分明的样子,其实本质道理来源于此。他们认为领导就是要让下属怕的。势的核心是“独断独揽”,所有现在企业领导的“一把手”思维,或者说是“天才+1000个助手”的思维,本质上是“势”的影响。

2)所谓术,指政治权术,皇帝驾驭人时, 神出鬼没, 这就是“ 术”。势是目的,术是手段,在过去来说,术就是皇帝统治、防备、监督和刺探臣下以及百姓的隐秘的具体的权术和方法。“人臣太贵,必易主位。”用现代话说,讲的是领导如何“管理”下属。每次去机场我都要去逛逛书店,几乎每次都失望而归,书店里管理学方面大多

3 数的书都是关于此类“术”的书,什么管理下属的36招啊什么的。现在一个流行是把所有的古代的书,都跟“管理”和“权谋”挂钩,从周易学权谋什么的,让我非常的讨厌。的确很多领导者愿意用权谋的方式来驾御下属,但这不是常道,是不正常的。曹操同学就擅长此道。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他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睡觉时会杀人,让人不要在他睡觉的时候接近他。他的一个侍妾看到他睡觉的时候被子掉了,就来给他盖被子,果然被他起来杀掉。曹醒来之后,还故做不知。隋文帝也乐于此道,为了考察大臣是否廉洁,他自己给他们设置了一些圈套,安排人给大臣们行贿,结果很多人中圈套,就被杀了。

3)所谓法,指法律和规章制度,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绩效评估,说话算数。商鞅同学刚开始变法的时候,担心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就在南城竖起一个大木头,然后公告天下:如果有人把木头搬到北城,赏10金。开始时,人们奔走相告,议论纷纷,不知道这个家伙要干嘛,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后来商鞅又把赏金提高到50金。人们更是疑惑而又奇怪了,更认为是个骗局。后来人们怂恿一个愚汉去搬这个木头,当他把木头搬到北城的时候,商鞅果然给了他50金。举国为之轰动,人们相信商鞅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了。借着这个信任,商鞅开始了他的变法事业。

4 儒法之争:

法家和儒家历来争论很大。儒家推崇“王道”,法家向往“霸道”。儒家认为法家严刑峻法,急功近利,法家认为儒家迂腐可笑,纸上谈兵。孔孟两个人周游于列国,希望国王相信并推行他们的“仁义之道”来治国,可是各国国王都觉得他们的方法好归好,就是太慢,等不及,他们更愿意用法家思想,他们认为法家思想见效快,重实际。这种争论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中关于气宗和剑宗的争论,或者说内功和外功的争论。

秦朝就是一个最重要的例子,在秦始皇之前几百年他们就开始用法家思想来治国了。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买了奴隶百里羊,开始变法。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重农重兵,很快秦国开始富强起来。秦始皇更是任用韩非子的同学李斯为相,把韩非子的思想作为治国思想,很快便实现了统一六国的伟大事业。

但是治理国家和夺取政权是两回事。夺取政权的时候可以急功近利,但是治理国家的时候取需要长治久安啊。可惜秦始皇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取得天下的时候,继续实施法家道路,继续严刑峻法,结果这么强盛的一个国家,一个一举扫平六国统一天下的国家,14年之后,就被两个农民率先揭起的起义给推翻了。

刘邦取天下之后,儒生陆贾劝告他说:“乃公天下马

5 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刘邦深以为然,借鉴秦灭国的教训,废弃严刑峻法,采用简单的法律;采用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黄老之道,形成了王霸兼用的治国方针。到了汉武帝的时候,“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开始了中国2000年儒法兼用、儒道兼修的治国策略。

儒法兼用:

如上所述,儒家和法家的确有特别多相悖的地方,甚至被很多人认为水火不容。但是我倒是认为如果用合适的逻辑方法,可以把他们很好地结合起来,各用其所长,所谓“儒法兼用”。这个逻辑方法就是儒家的中庸之道---“和”哲学:

儒法兼用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比较重要的我认为是以下三个方面:关于人性论、关于情理法论、关于无为而治等。

1、儒法兼用之人性论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也是很根基的争论就是关于人善还是人恶的讨论。孔子在《论语》里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本是句中性的话,没有结论。他的两个隔代再传弟子却分别做了不同的解释。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后来通过《三字经》等广为流传,成为儒家对人性的正统解释。而另一个大家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他们关于人性的结论不同,但是解决之道却是一致的:教育。通过教育宏扬人好的方面;或者通过教育去掉人不好的方面。荀子教了两个学生,韩非子和李斯,他们后来都成为法家代表,都继

6 承了“人之初,性本恶”的人性论,但却提出了跟儒家不同的解决之道。儒家的主旨是“扬善”,通过道德教育,把人性中善的部分发挥出来,发挥到最大;法家的主旨是“ 抑恶”,他们不寄希望把大众改造成为新人,而是通过法律和奖惩,减少人为恶的机会。

这两个完全相反的悖论。按照一般思维,非A即B。要么你相信人性本善,宽容治国;要么你相信人性本恶,严刑峻法。而按照“和”哲学,我们则没有必要一定要采用这样简单的二分法,而是要承认他们在不用的领域/角度各自有积极的意义,一句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左手抓文化,右手抓制度,两手都要硬。首先我们看右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没有好的制度,不但坏人会更加的坏,而且好人也会变坏。这就是有人说的坏制度把人变成鬼的道理。所以制度的基本意义是减少为恶的机会,让你绝了这个念头,就根本不要去想做恶的事情。举个例子,以前商店里售货的时候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售货员,手里有大量的现金,而且特别难于统计。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售货员贪图小利的机会。后来发明了收银机,所有的钱都进了收银机,使得售货员根本没有贪污的机会,这反而也绝了他作恶的念头。再比如说,经常有人指责销售人员太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发财,不管他人和团队。其实这不是销售人员的错误,而是销售奖金体制的错误,这个体制就是鼓励销售员个人业绩的呀。我是农村

7 人,以前在生产队里,大家都懒懒散散的,不好好工作;后来承包了,结果生产效率大大大提升。同样还是那些土地,同样还是那些人,为什么生产力提高了?制度的问题。所以,一个企业,最基本的工作之一就是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系统,包括人和系统之间的关系(组织机构),包括事和系统之间的关系(绩效评估)等等。你看,这不就是“企业管理框架图”中的第三部分“法”吗!

我们再来看看左手。当我们“抑恶”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人性中“善”的方面,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个善的方面充分宏扬出来,它就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社会文化,一个道德上的“看不见的手”,它会比任何制度法律等更有意义。作为一个民族,这就是宗教。你看西方人,无论你的社会地位高低,你都有自己的信仰,宗教里教给你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中国传统宗教实际上是儒学。你看,从五四运动到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现在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儒学了,但是它还在我们的骨髓中影响着我们,让我们温良恭俭让,让我们仁义礼知信,让我们卑己尊人等等。在一个企业里,这就是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员工共同的行为规范。任何书面的契约、合同、法律都是“不穷尽”的,你的劳动合同是否把你要做的事情100%都列入了呢?没有!能够弥补这些空白的,就是文化,是“看不见的手”。所以一个企业务必要有自己的核心理念,有自己的文化,然后教育员工,

8 感化员工。尽管这个工作进展缓慢,但是如果想建设百年老店,就是不得不为的工作。你看,这不就是“企业管理框架图”中第四部分“道”吗?

所以,“儒法兼用”的第一条就是“性善”和“性恶”的兼用,它们在企业管理中的意义就分别构成了“道”和“法”两大角色。

2、儒法兼用之情理法论

儒家由于信奉人性本善,所以在方针上推崇仁义道德;而法家信奉人性本恶,所以在方针上讲究刑罚更多一点。孔子曾经有过这样的论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明白地讲出了他们之间的区别。

在《论语解读》一文中,在过去帝制时期,儒家思想是隐含的“宪法精神”,是帝制运转的基础。皇帝一方面要推崇儒家礼法,另一方面又要严刑峻法,他们是怎么协调的呢?就是常说的阳儒阴法,具体到法律,尤其是刑法,就是这么8个字:儒为法本、法助儒威。

儒为法本指的是法律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如果仔细研究过去的刑法,其实的确它们是以礼教为基础的,是为了维护礼教而建立的法律。法助儒威指的是法律是扶持道德的具体手段。黑格尔说过这样的话:“在中国。。。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民事的敕令,一部分是道德的规定。。。道德被当作立

9 法的条例,而法律本身也具有一种伦理的形态。”

法和儒的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情理法\"中\"情\"和\"法\"的关系。我们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争论“情理法”的次序问题了,因为大家已经广泛认同了“法理情”的次序。这跟西方的法律纪律有关,也与**中泯灭家庭伦理有关。《论语》中有一段文字,我看了好几遍,很为感慨。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

在这个段落,给我们在企业管理上的启示也是关于“情理法”的讨论。我们不能一味强调“法”,却忘了“情”,法和情应该左右互补。与此对应的有两种领导方式:“为之君”和“为之亲”。与此同样的逻辑,不能在领导上一味用“君”之道,却忘了“亲”之道,“君”和“亲”应该双手互博。在领导力模型的时候,我们会仔细研究领导力中的“君”和“亲”。此处暂时搁下。

3、儒法兼用之无为而治论

儒家和法家对君主的品质和才华要求有明显不同的描述。儒家认为君主必须是圣人,要“为政以德” ,需要有高尚的品德、以身作则和人格力量去感召百姓。然后通过任贤选能来实现无为而治的状态,即先人后事。我们回顾几段孔子关于无为而治的描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

10 所而众星共之。”(修己安人)。“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先人后事)。

法家则认为君主不需要是圣人,君主也不必一定具有高尚品德或特殊才华,只要建立法律系统,靠奖惩力量,一个具有中人之资的人就可以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实现无为而治(复合绩效)。所有法家改革者,从商鞅变法到张居正改革,其实本质上都是这个思想的体现。

儒家和法家难得地在某一点取得了一致。其实除了儒法之外,最讲究无为而治的是道家。我们道家关于无为而治的文字特别多,我们摘录几句:“少则得,多则惑”。圣人治国,不是要忙于做事,而是要裁撤废除过去本不应该做的事情。(刺猬优势)。“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无为而无不为。”(框架自由)。

这三家思想在领导力方面殊途同归,共同提出无为而治,这可不是偶然的巧合。虽然他们的结论一致,但是其实他们的出发点不同,在管理上能够利用的点也不一样。在“管理框架图”里,我们提出管理的三原则:领导力、战略和系统,其实从思想的角度,儒家、道家和法家分别对应他们。在他们之间的悖论背景中,我们继续用中庸之道的“和”哲学来和解之:

领导力上用儒家思想,讲究“修己安人”和“先人后事”;战略上用道家思想,讲究“刺猬优势”和“框架自由”;

11 系统上用法家来保证,讲究“复合绩效”和“造钟与报时”。以后我们会详细阐述他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此处暂时先画一张框架图描述如下:

1)领导力:在近代历史中,我觉得在领导力方面贯彻无为而治原则最好的是邓小平。

2)管理:在战略方面方面能够无为而治的在中国古时候最有名的政治家是萧何,他辅佐刘邦取得天下之后,废除秦的严刑峻法,实行简单的“约法三章”,减少百姓税赋,实行休生养息的方针。刘邦之后,传到文帝和景帝,他们更是信奉“黄老之道”,明确讲究无为而治,于是实现了“文景之治”的黄金时光。

3)制度:在系统方面无为而治的领导人我最佩服的是华盛顿。在他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之后,不是想着如何去登基当总统,而是找了一帮人封闭起来去搞“宪法”。华先生掷地有声: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选出一个好总统,而是希望能够永远选出好总统;即使选出一个不怎么样的总统,但是他也没有办法过度为恶------这就是系统和制度的力量。他在

12 连任两届之后,挂靴而去,更是以身作则体现了这个原则。我真的觉得华先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政治家!

从道德层面,我讨厌法家思想;从哲学层面,法家思想也有很多可取之处。如“势”强调了领导者的职务权威,强调执行力和纪律性,与“为之君”的领导方式相对应;“术”讲管理要讲究方法手段,这本身没有什么错,MBA中就提供了很多方法可以借鉴,另外,其实最高明的术是“以道为术”;我尤其欣赏“法”中的公正思想,它其实构成了绩效评估的思想根基。实际上现实中企业管理更多用的是法家的思想和方式,这样见效比较快;如果能够适当引入儒家的“仁义道德”思想来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来平衡一下法家的效率和短期行为,才是合适的解决之道,也就是所谓“王道”。

“和”为贵,诚不我欺也!

第20篇:花雅之争

花雅之争

花部:是指昆山腔以外的各种地方戏曲,取其花杂之义,故也称“乱弹”。清代康熙年间,在各地流行的地方声腔开始兴盛,形成了地方戏曲蓬勃兴起的局面。

雅部:清乾隆时,称昆曲为“雅部”,以别于“花部”。所谓雅,就是纯正、高雅的意思。

清李斗《扬州画舫录·新城北录下》:

两淮盐务,例蓄花、雅两部,以备大戏。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

康熙末至乾隆朝,地方戏似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与昆曲一争长短,出现花部与雅部之分。李斗《扬州画舫录》:

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统谓之乱弹。

乾隆年间地方戏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北京和扬州两大中心。北京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地剧种,争先恐后在北京演出,与昆曲争奇斗胜。北京花、雅之争有三:

1、弋阳腔与昆曲争胜,弋阳腔在北京的分支高腔取得优势,甚至压倒昆曲,出现“六大名班,九门轮转”的局面,受到统治者的青睐,进入宫廷,很快演化成御用声腔,失去刚健清新的特色,逐渐雅化而衰落下去。

2、秦腔表演艺术大师魏长生进京,与昆、高二腔争胜,轰动京师,大有压倒后者的势头,以致“歌闻昆曲,辄哄然散去”(徐孝常《梦中缘传奇序》)清廷出面,禁止演出,魏长生被迫离京南下。

3、乾隆五十五年皇帝80大寿,高朗亭率徽班来京演出,以安庆花部,合京、秦二腔,组成三庆班,接着又有四喜班、春台班、和春班,即著名的四大徽班晋京,把二簧调带入北京,与京、秦、昆合演,形成南腔北调汇集一城的奇特景观。统治者想再以行政手段干涉和禁演,但花部已成气候,无法阻止,最终取得了绝对优势。

嘉庆、道光年间,地方剧种的高腔、弦索、梆子和皮簧与昆腔合称五大声腔系统。其中梆子和皮簧最为发达。皮簧腔是由西皮和二簧结合而成。大约在乾、嘉年间,二簧流传到湖北,与西皮结合,形成皮簧腔。在湖北叫楚调,在

1 安徽叫徽调。

道光初年,楚调演员王洪贵、李六等搭徽班在北京演出,二簧、西皮再度合流,同时吸收昆、京、秦诸腔的优点,采用北京语言,适应北京风俗,形成了京剧。此后又经过无数艺人的不断努力和发展,京剧逐渐流行到各地,成为影响全国最大的剧种。

高腔

是由弋阳腔衍变而来的。由于弋阳腔一开始就具有“错用乡语 ”、“只沿土俗”的优点,不为一地的方言土语所囿,盛行各地,并在流传过程中,与各地的土声土调相结合,产生了一些各具地方特色的新的声腔。而这些新产生的声腔又都保持着弋阳腔“一人唱众人和之”的帮唱特点,其腔高调喧,故在清代,统称这些由弋阳腔衍变而来的戏曲声腔为高腔。

梆子腔

又称秦腔,最早形成于山陕一带,是在民间小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明代万历年间,就已经出现了山陕梆子腔的曲调,到了康熙年间,梆子腔就已经初具规模,成为一种新兴的戏曲声腔。乾隆年间,梆子腔已流传到北京、河北、河南、湖北、江西、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四川、云南、贵州等十多个省份。

皮黄腔

是由西皮腔和二黄腔结合后形成的一种戏曲声腔。西皮腔是陕西的梆子腔流传到湖北襄阳一带后,与当地的土声土调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声腔,故又称襄阳调。所谓“西皮”,意思是指来自陕西的曲调,湖北一些戏班称曲调为“皮”。二黄腔最早形成于安徽,安庆有以二黄调来者。道光年间,以唱西皮为主的湖北戏班与以唱二黄为主的徽班同时进入北京,同台演出,等到西皮和二黄这两种唱腔融合后,便形成一种新的声腔,即皮黄腔。

剧目

地方戏的剧目,绝大多数出自下层文人和民间艺人之手,靠师徒口授和艺人传抄,在戏班内流传,刊印机会极少,大都散佚。据《高腔戏目录》,著录高腔剧本204种。玩花主人、钱德苍《缀白裘》第六和第十一集收有五十多种花部诸腔剧本。叶堂《纳书楹曲谱》“外集”“补遗”、李斗《扬州画舫录》、焦循《剧说》、《花部农谭》和《清音小集》等书记载地方戏剧目约有二百种。

《打渔杀家》

原名《庆顶珠》,故事来源于陈忱《水浒后传》第

九、第十两回。原作本写

2 李俊严惩豪绅丁自燮和贪官吕志球,后将二人放还,劝其“改过自新”。而《打渔杀家》改李俊等人为萧恩父女,写梁山起义失败后,萧恩父女隐居河下,打鱼谋生,恶霸丁自燮勾结官府,百般勒索,萧恩父女忍无可忍,杀了丁氏全家,萧恩自刎,女儿出逃。该剧深刻揭示了官逼民反、封建统治势力与被压迫者之间不可调和的尖锐矛盾和斗争。作品既不回避在官兵追捕下萧恩被迫自刎、女儿流落江湖的悲剧性结局,同时又痛快淋漓地嘲弄了以丑角教师爷为代表的反派人物,这就使该剧又带有一些讽刺喜剧的效应,极大地满足了观众的欣赏心理,因此一直受到广泛的欢迎。

《缀白裘》 《缀白裘》,清代戏曲剧本选集,收录当时剧场经常演出的昆曲和花部乱弹的零折戏。书名是“取百狐之腋,聚而成裘”之意。由钱德苍根据玩花主人的旧编本增删改订,陆续编成,并由他在苏州开设的宝仁堂刊行。各地书坊不断翻印。

钱德苍字沛思,号镜心居士。曾应科举不第,为人豪放不羁,常流连于酒旗歌扇之场。全书12编48集,收录的主要是昆曲曲目,有80余部作品的400多个选出。每剧所选多寡不等,有多至26出的,如《琵琶记》,也有仅收一出的。第6部分和第11集全部收有五十多种花部诸腔剧本,所编选本具有演出脚本的特点。

宫廷大戏

中国清代宫廷创作演出的整本大戏。多由词臣编写。清代宫廷创作演出的整本大戏,是以昆腔演出。比较知名和有影响的宫廷大戏有:

《劝善金科》,240出,演目莲救母故事。 《升平宝筏》,240出,演《西游记》故事。 《鼎峙春秋》,240出,演《三国演义》故事。 《忠义璇图》,240出,演《水浒传》故事。 《昭人箫韶》,240出,演杨家将的故事。其中的《昭代箫韶》曾由慈禧太后命人改编为京剧剧本。

《封神天榜》,演《封神演义》故事。 《楚汉春秋》,演刘邦与项羽故事。 《盛世鸿图》,96折,演五代末曹彬下江南故事。 《锋剑春秋》,演《后列国志》王翦与孙膑故事。 《兴唐外传》,演《说唐》瓦岗寨秦琼,罗成故事。 《征西异传》,演《说唐征西》薛丁山,樊梨花故事。 《阐道除邪》,演《混元盒》张天师除五毒故事。 《铁旗阵》,演杨七郎,杨八郎平南唐故事。

3 《如意玉册》,演《三遂平妖传》故事)等。

这些宫廷大戏中的许多关目,都为后来的京剧所汲取。宫廷大戏演出中的彩头,砌末,装扮,也对于京剧产生很大影响。这些宫廷大戏保存了不少已佚剧本的片断,对中国戏曲史的研究甚有裨益。

朋党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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