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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论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7 15:00:1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行政论文

八荣八耻的心得体会(论文)

大学生谈谈八荣八耻心:

在我的脑海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似乎离我很远,开始还觉得是我们的上层建筑用来给大家讲大道理的,好像没有什么很实在的东西我们能够抓得住。但细细想来,却又不完全是这么回事。其实在现在看来,纵向比较解放前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人民生活,我们今天的日子可以说富足安康;横向比较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我们也能够感觉到一定程度上的优越感,也就是老师们在课堂上讲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吧。应该说,大部分的老百姓看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好不好,主要是看自己的生活好不好,腰包鼓不鼓。他们不能也没有意识去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但今天我们大部分的老百姓都觉得社会主义确实好,社会主义带给大家幸福生活。这在六七十年代也许就只是大家嘴里唱的歌,但今天我们都能够切切实实地感觉到。所以说,在中国“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推动了国家的生产力,促进了综合国力的提高。(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在中国,三代领导人都紧紧抓住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结合我国国情将其发展开来,创造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然后又将其应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我认为,在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当中,我们国家最大的优势就是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不容易让国家走大的弯路。就算有方针政策上的问题,也能够在党内解决掉,不会像其他多党国家换政党,换政策,搞得大家晕头转向,无所适从。而且我们看到,我们的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人已经非常成熟,领导我们国家大步迈向新世纪。在1998年我国遭受那么大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我们的政府不仅有力地组织大家抗灾救灾,同时也大力抓经济建设,国企改造,19万元创业奖学金等你拿! 当年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依然达到了计划的八个百分点的增长。朱总理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话语仍时时感动着广大老百姓,而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更是显示了我国的国力和国家地位的提高。中美互访、五-八事件、世贸谈判、台湾大选,我们的政府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成熟稳重、不卑不亢,让我们对祖国的将来充满了信心。(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离我近一点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呢,我觉得就是我们亲爱的老师们了,特别是一些老教授,经常让我感动。他们很平凡,走在人群中,没谁知道谁就是某学科学术带头人。但是他们教书育人却兢兢业业,从来不觉得自己比这些毛头小子高出多少。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这些工作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具体点说就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输送人才,这些老教授对共和国的感情要比我们深得多。我听说当邓小平同志逝世时学校开座谈会,好多老教授失声痛哭。所以我觉得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作到真正从心里热爱祖国,从而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我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祖国培养了我,是到了我该报答她的时候了。我要进一步加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觉悟,以期早日成材。(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教师谈谈八荣八耻心:

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反映。青少年正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总书记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认真的学习,我们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的任务是如何将荣辱观渗透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有正确荣辱观的学生。

作为一名德育课程教师,我认为要通过加强德育课程的建设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下谈自己的四点认识:(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一、要旗帜鲜明地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

当前,因为高考应试的需要,一些地区和学校形成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学校德育课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德育课程担负着培养“三观”的重要任务,学习了总书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后,我们应该认识到当前德育课程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应当加强,应该在不同年级旗帜鲜明地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尤其是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社会的关注度在提升,但是往往会出现认识上偏差;他们面临着新的选择与考验,但是往往会遇到许多的困惑,因此,他们更需要用正确的“三观”进行引导。

另一方面,当前,中小学都在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教师们尝试着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关于荣辱观的教育,我认为,政治课教师一定要认真学习“八荣八耻”荣辱观,并将它转化为自己的思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言”和“行”表现出来,课堂上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让学生在正确舆论的引导下进行思考和活动,不能让课堂形成所谓的“探究”、“辩论”的氛围,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将专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学相结合

“三观”教育既要有能够触动学生心灵的、主题鲜明的专题教育课程,又要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做到“润物细无声”。(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政治课的教学内容中有许多是体现“八荣八耻”荣辱观的,如“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各种迷信活动”、“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选择崇高的人生目标”、“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等内容。教师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式,结合社会的实际、学生的实际进行荣辱观的专题教育活动。只要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又是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是会受到学生的欢迎,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许多中学生在遇到一些重大事件时能够表现出一定的爱国热情,但是他们的热情通常只是表现在一种情绪上,而对“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既在认识上有很大的误区,又很少落实到行动中。因此,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渗透荣辱观的教育就现得尤为重要,教学案例的选择、对具体事件客观公正的分析、对学生言行的正确评价等教育的渗透会让思想认识更深刻,对行动的落实会起到积极地作用。(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三、坚持“三贴近”原则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

如何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德育课程上得到落实呢?举一个小例子:一位高三年级的学生曾经问我:“您让我们爱国,可是国家为我们做了什么呢?”,我利用教材“国家职能”的相关内容,选择了大量的有一定时效性的材料,说明国家如何对人民负责,并引导学生列举他们所知道的、感受到的事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因此,德育课程落实荣辱观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只要以正确的荣辱观为指导,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贴近学生的认知方式,注重学生的体验和感受,德育课程的实效性就能突显出来。 (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四、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多元的评价标准

德育课程作为一门必修课程需要有合理的评价标准。无论对学生还是对教师,评价都不应该只是试卷的考试分数。不同的学校(尤其是高中年级)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采用多元的标准来评价德育课程的教学效果,让德育课程得到良性的发展。

最后,给家长提一点希望:荣辱观的教育需要家长的支持。曾经一位教师对我说,一位学生对教育他的老师说:你明年还想签合同吗?不想干了你就说话。也许这个案例太典型,但它却折射出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出我们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家长对德育课程表现出不屑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影响到学生正确“三观”的形成。事实证明,家长的这种做法只能对孩子的健康发展起到消极的作用。希望家长在为孩子创造更好物质条件的同时,要加强对孩子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总之,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也许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但是,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家长的支持下,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军人谈谈八荣八耻心

总书记提出的以“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和我军广大官兵中引起强烈反响。一个文明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因此,每个军人都应当自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切实做到以荣为荣、以耻为耻,做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排头兵。

以荣为荣,以耻为耻,本是十分自然的事。古人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然而,近年来,由于受物质利益的驱动和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人的荣辱观出现了扭曲,把本以为荣的东西当成不可取的,把本以为可耻的东西当成值得炫耀的,比如有人把投机取巧、捞取不当名利,当成是有本事;把一掷千金铺张浪费,当成是“有现代意识”。诸如此类,都可以说是荣辱观混淆和扭曲的表现。强调以荣为荣、以耻为耻,就是要把一些人心目中一度扭曲了的东西纠正过来,大力弘扬传统美德,以保持与当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向前发展,使我们所要实现的小康社会不只是物质生活上的小康,更是精神生活上的小康,道德生活上的小康。

也许有人说,文明时代的社会更加开放和宽容,社会生活呈现出多样化,荣辱标准已不可能像过去一样的要求。不可否认,社会的文明进步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是,这一切都不能离开人们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要求,不能没有基本的荣辱标准。如果没有这些基本要求和标准,那么社会主义文明社会也就建立不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也会因为人们失去道德准则而将文明社会葬送。(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能否做到以荣为荣、以耻为耻,其根本还是看一个人受什么样的思想道德观念的教育和影响。保持正确的荣辱观,就必须认真学习社会主义道德思想,认真汲取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通过学习,纠正荣辱观上错误的东西。保持什么样的荣辱观还受到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应否认,在我们周围不乏缺少信仰的人、唯利是图的人、不守信誉的人和损人利己的人,我们有时甚至因为他们而受到伤害。但这也不能因此而改变我们的道德节操和荣辱标准。这些人及其行为毕竟是个别的,为社会所唾弃的。荣辱观念的模糊和混淆其实有一个渐变过程,一个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荣辱观念的颠倒,它通常是通过一些小事,使得本以为荣的而不为荣、本以为耻的而不为耻,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注意在点滴小事上坚持正确的荣辱标准,正可谓:“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只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细处做起,就能真正将“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党员谈八荣八耻心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开展党支部员学习“八荣八耻”活动,是新势下按照“八荣八耻”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促使党员内练素质,外型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岗位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支部“八荣八耻”活动计划的安排,我圆满地完成第一阶段的学习任务后,在第二阶段学校支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种意见时,作为个人我及时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摆,找准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便于克服缺点提高自己。对于查摆的情况,剖析如下:(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功底不够。理性认识源于感性认识,又高于感性认识,是付事物规律性的集中反映。由于理论功底浅,常常只看到现象而看不到本质,缺乏入理的分析。如学生常规差多起来的现象,感觉学生越来越难教等。再是形势在变,而头脑的观念和知识却没有大的变化。喜欢现在跟过去比,现在比过去好,今年又比去年进步了,于是沾沾沾自喜,盲目乐观,以致于工作中难以创新,难以升位,研究起点不高,其实横向比较—观察才发现差距越来越大,年轻教师的理论水平已超在前列,而自己越来越怕写文章了。(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2、专业知识缺乏,业务水平不高。学校的后勤涉及到财务、财产设备、基建维修、食品质量、市场经济、价格变化等等方面,在管理中按程序办事,是防止腐败,责任分担瓣措施,而专业知识精、业务水平高是现行市场经济,信息时代的社会特点中,少花钱,办好事的重要条件。由于自己专业业务水平不高,就比较重视按程序办事,有时对一件事做完了,也难以肯定此事是否最佳方案。如西溪校区的校园网建设。

3、执行制度存在欠缺,有碍于情面的现象,如发票签字程度,或有时为学校办事而“打的”的超范围报销现象以及有的事在赔偿或追究责任上,由于本人处理意见的不明确,使得总务处有关人员在管理中进退两难,影响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对待学生有时也是过的去就好没有严格的要求。

4、普通话水平低(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二、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主观上对学习比较放松。对政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政治学习太死板、太空洞、不实用,除集中学习和完成规定要求外,平时比较强调客观原因或忙于工作事务,而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久而久之必将影响素质的提高,影响到工作作风和处理事情的水平。

2、在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并以严于律己,宽宏待人的为人准则思想的影响,在管理事务中,常常会为别人着想,他这样做有什么理由,自认为不是什么原则性事,都会为别人开“绿灯”。即使学生在课堂上,只要他(她)是围绕课内容而随便发言,我也会为他(她)找理由,而不会严格要求去批评。实际上,这样做难勉有失公平,没能及时制止不良现象。

3、在业务上满足于现状,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后勤管理中,条条块块都有专人负责觉得业务上的精应是他们的职责所以在本人负责管理的各块工作中,有的是浮于表面的了解,有的只限于操作此事时,集中时间突击了解学习一下,使得自己放松学习,难以真正的“沉”下去。

三、整改措施(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1、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八荣八耻思想,增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前进的方向。澄清头脑中的模糊认识,深刻认识到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不只是一般知识的积累,而是世界观改造的重大问题,认识到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也同样会提高。只有刻苦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保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随着形势的发展,学校的管理,教学工作任务都将更为艰巨,对管理水平还是教学水平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而必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首先从实践中学,向广大的教职工学习,学习他们先进方法和思想,即使是点点滴滴,同时勤于从书上学,学习自己主管工作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业精于勤,才使人信服。其次向挫折和教训学,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以致完善自我,丰富人生。最全的党性分析材料,仅供学习,不得抄袭(八荣八耻学习心得)

3、完善制度增强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实践证明,要制定一项制度不难,但要操作好制度却不易,为增强执行制度的严肃性,首先在制定中,勤钻研,细推敲,便于操作,同时加强制度的宣传,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解释,虚心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便于操作过程中合理公正,其次增强对不良现象斗争的勇气(对此我也于5月23日早上在上班的路上,尝试批评妨碍别人交通的不道德者,事后心情特别愉快)切实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4、我会认真地学习普通话,争取不断有所进步。

推荐第2篇:行政论文

如何认识浮躁,焦虑等不良心态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在我们的心灵深处,总有一种力量使我们茫然不安,让我们无法宁静,这种力量叫浮躁。浮躁就是心浮气躁,是成功、幸福和快乐最大的敌人。从某种意义上讲,浮躁不仅是人生最大的敌人,而且还是各种心理疾病的根源,它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性,已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可以这样说,我们的一生是同浮躁斗争的一生。--《浮躁》

受几千年儒家思想的影响,国人一直把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看的很重。但经历近几十年的大是大非后,尤其是在商品社会、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是越来越不值钱了。而那些不讲道德,没有信用的人却都生活的人模人样,很吃的开。这就使受过传统教育的国人心里产生了疑惑,产生了浮躁情绪;大而公的平均主义的失败,也使国人产生了逆反心理,对那些假大空的精神、理想失出了信心,没有了理想与信念,有的只是一切向钱看的心态;体制的不完善,市场经济的不规范,法制的不健全,使越来越多的贪污腐败分子、官倒、不法的投机分子一夜暴富,使国人产生了仇富不平衡的心理;生活虽然富裕了,但高额的教育卫生费用,又使国人产生了对将来没有信心的情绪。这一切,都促使国人普遍产生了浮躁的心态。国人这种普遍存在的浮躁心态,也是国人其他不良心态的根源,是目前我们国家存在的最大国人心态问题。

国人心态浮躁的根本原因在于国人精神意识形态上出了问题,近十几迅速拉大的贫富差别也是造成国人心态浮躁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发展是硬道理”的方针政策也是不错的,在全国人民逐渐富裕起来的同时,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政策引导下,尤其是在所有制体制不合理、不完善的情况下,一部分国人通过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手段真正的迅速富了起来,贫富差别急剧拉大,过去的平衡打破了,贫富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虽然从经济学上讲,人均产值在超过一千美元的时候,贫富差别的出现是正常的现象,但在我们国家,由于较大部分富人的原始资本积累是通过不正常的渠道而形成的,他们的成功,大多数是由于体制的不完善而通过贪污,官倒、不法的投机而一夜暴富的,这就更加增加了人们的仇富心理。看到过去被打入底层的地主、富农分子的子孙现在又成了富甲一方的名人(说老实话,这部分人大多数是靠真正的能力富起来的,遗传素质不不能否认);看到过去的流氓地痞都成了气候;看到为数众多的贪官污吏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看到那些没有道德,缺乏诚信之徒却活的扬眉吐气,好人没有好报的状况下,国人心理难以平衡了,浮躁的心理也就难免的产生了。

国人缺少信念,贫富差别的拉大以及社会上很多不合理现象的出现,是国人产生浮躁心态的两大主要原因,媒体负面宣传的作用对国人产生浮躁心态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影视作品里,我们看到的主人公大多数是在家住豪宅,出门坐宝马的成功人氏,却很少关注普通百姓的生活;在报纸刊物上,也是极力宣传捏造那些成功人氏的创业经历,把成功创业看作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好像我们的国家遍地是黄金,人人都能够成为富豪,而完全不顾大多数老百姓是永远成不了富豪这个事实;在新闻媒体的统计数字上,由于他们的极力扩大,更是让普通老百姓摸不着头脑了。什么国人人均存款超过几万,什么农民的年收入几千,什么大学生的平均年薪几万,博士生平均年薪十几万等等。更让人可笑的是,据统计数字表明,居然我们国家人均的性伙伴数字都是世界第一。媒体的这种对成功、对财富的扩大恶意宣传,致使那些本来安于现状的国民普遍产生了攀比心理。攀比的结果,使他们感到活的窝囊,活的苦恼,于是他们就一味在浮躁的心理下想挣扎,想奋斗。但奋斗的结果,又会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成功呢?

总之,在一个经济发展的社会转型期,人们产生浮躁心理是难免的,但是,目前国人普遍存在着浮躁心态是与我们的意识形态混乱以及体制上的不完善分不开的,财富与金钱过快、过多的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媒体不正确的引导分不开的。最近政府讲求建立和谐社会的初衷相信也在这里。但是,如果意识形态没有改变,体制上没有改变,想在的短时间内的改变国人这种浮躁的心态估计也难.

认识了浮躁之后,我认为如何克服其有以下三点。

1、在攀比时要知己知彼

“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是人获得自我认识的重要方式,然而比较要得法,即“知己知彼”,知己又知彼才能知道是否具有可比性。例如,相比的两人能力、知识、技能、投入是否一样,否则就无法去比,从而得出的结论就会是虚假的。有了这一条,人的心理失衡现象就会大大减低,也就不会产生那些心神不宁、无所适从的感觉。

2. 要有务实精神

务实就是“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的精神,是开拓的基础。没有务实精神,开拓只是花拳绣腿,这个道理是人人应弄懂的。

3. 遇事善于思考

考虑问题应从现实出发,不能跟着感觉走,看问题要站得高、看得远,切实做一个实在的人。

克服浮躁,脚踏实地,有容乃大、戒娇戒躁、不紧不慢

如果我们能够坚持,真正的静下心来,认真地去学习、工作,我们做的会比现在好很多。只有拭去心灵深处的浮躁,才能找到幸福和快乐,那么,幸福和快乐在哪里?幸福和快乐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只要你愿意,你随时都可以支取。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急需在心中添把火,以燃起某些希望。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急需在心中洒点水,以浇灭某些欲望。你会感觉到,其实我们很幸福,其实我们很快乐

推荐第3篇:行政论文

由有限性理论引出的思考

很多人应该还记得当年轰动一时的咸阳捡烟头事件,时间大致是这样的:咸阳市政府倡导全民文明新风,激励市民捡烟头,捡一个兑换5分钱。很多抱着试试看的老人,经过政府承诺兑换后,吸引了更多的人加入到此活动中来。环卫所所长王武权说,原则上他们要求市民捡公共场所的烟头,因为没有严格检查标准,考虑到烟头的危险性,所以只要是烟头,都会收下。后来在谈到政府买单回收烟头时,咸阳市政府副秘书长韩保锋说,奖钱不是目的,是市民“文明”过渡探索的一种需要,调动数千市民参与其中,换回社会大环保意识。这件事,作为政府一方来说,出发点是好的,一方面大大缓解了环保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让全民参与,让全民获利,可以说是一举数得。可是,结果是怎样的呢?

国内众多媒体关注咸阳奖励市民捡烟头事件后,咸阳市双创办的领导表态活动仍然进行,并未终止,活动要坚持实施到年底。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具体实施这个规定并兑现的各个街道办事处近期确实停止了奖励兑付。奖励捡烟头事件现在陷入一个两难境地,如果停止兑付,政府就将失信于民;如果继续,烟头来源认定是个不小的难题,况且与日俱增的奖金来源也是个问题。由此可见,政府的出发点尽管是好的,但是并不一定能办好事,这样把自己弄到一个两难的境地,确实考虑不周。针对这件事,当时引发了很激烈的社会讨论。

其实我们可以从西蒙的有限性理论来看待这件事。有限性理论,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个人或者是组织无法知道全部可选用的决策方案和以及决策可能产生的结果。传统“经济人”假设是一种“全局理性”,而个人只能是“有限理性”,在“有限理性”基础上西蒙认为,有关决策的合理性理论必须考虑人的基本生理限制以及由此而引起的认知限制、动机限制极其相互影响。简单地说,就是人只能找到部分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人自身知识或者一些外因的限制,认识有限。

依我来看,咸阳政府之所以会出台这个政策,原因是应该是动机有一定的功利性。现在很多政府也是面临很多压力的,而且现在都提倡创件卫生城市,政府的压力是很大的,在这个出发点上,政府草率地做出政策决定。一个文件的出台应该要反复开会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发动大家集思广益,因为个人的认识总是有缺陷的,不可能事事都考虑到,可是咸阳市政府的这个决定并没有征求各方的意见,没有遵循相关程序,也没有制定操作细则,我认为这种决策的出台的最终结果只会扰乱社会秩序。政府是行政管理的核心,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政府虽然有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但是其指定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必须要促进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其认识的有限性和决策的草率性导致了这次决策的失败,导致自己失信于民,这是很不应该的。

鉴于以上的分析,地方政府必须反思一下自己,并改善一下自己的处事方式,以达到行政决策优化的结果。对于这一问题,我有一些自己的建议:

一:在地方建立审议会

可以让地方政府在当地找些有学识的人,或者有经验的德高望重的参与地方政府的政策审议工作,一方面可以让民众参与,让政府政策体现民众的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政府的决策更加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建立公开听证制度

这个听证制度不一定必须要有学识的人参加,当有要听证的会议要参加时,

可以先提前告知民众,让民众自愿去参加,另一方面,涉及到与此讨论的话题相关的内容的,应该提前通知与此话题代表性比较大的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是利益高度多元化的社会。政府决策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在决策前应当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在有些部门已经开始采取听证的方式吸纳意见,但参与者的代表性往往不够,没有接纳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听证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也有所不足。在地方普遍建立听证制度的同时,对现存的缺点也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改进。

三: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地方政府决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除了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管理外,各行业、各社会集团(如教师、律师、企业家)的局部性公共事务,最好由他们的自治组织(如教师工会、律师协会、商会)去处理;全面的整体利益可以在共产党这个执政党的纲领中体现出来,而各个社会阶层、各个行业的特殊利益则要由上述自治组织来表达,然后再通过社会协商加以协调。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决策最好也吸收民间组织参与,更有利于政府决策的优化。

四:发挥大众传媒表达群众意愿、执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功能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是社会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是公民行驶宪法赋予自己的知情权。自由表达权以及监督权的手段。但是目前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各级政府自上而下进行灌输的工具,我们应该还恢复这些大众传媒的原始功用,让它们帮忙传递民众的意见,这也是民众间接参与政府决策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

我国监控机构缺乏,为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纠正政策的偏差,这就需要民众对政策进行监督控制。加强反馈系统的功能,使民众监督反馈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多功能、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监督控制网络,增加行政执行的透明度。监督加反馈相结合,一方面能避免政府决策的失误,另一方面能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加强民众的参与度,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决策。 参考文献:

① 周国雄:公共政策执行力

② 莫永波:提升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路径选择—基于制度创新角度的探析

推荐第4篇:行政秘书论文

篇1:文秘专业毕业论文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简析新条例背景下 秘书公文写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学 生 姓 名:张艳 指 导 老 师:孙萃 系 别:旅游管理系 年 级:10级 专 业:文秘 类 别:专科

完 成 时 间: 2013年3月 15日 摘 要

本文通过案例简要分析了新环境新规定下文秘在公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深入讨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证明秘书对于新条例的实行还需一段时间的适应,但新条例的实行对公文写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文写作 新条例 现代文秘 问题

目 录

1.公文的含义 ............................................1 2.案例分析 ..............................................1 3.分析《条例》下公文写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 3.1 公文格式的变化 ......................................4 3.2 文种使用不当 ........................................6 3.3 对新增的行文规则具体规定不熟悉,导致行文方向混乱 ....7 4.解决问题的建议 ........................................7 4.1 提高自我学习意识,从主观方面解决 ....................7 4.2 组织培训,从客观方面提高秘书的公文写作能力 ..........8 总 结 .................................................9 致 谢 ................................................10 参考文献 ................................................11 引 言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8章,42条,综合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行政》、《党务》)的大多数条文,在《行政》、《党务》的基础上对公文的写作、处理过程进行了完善和统一。

《条例》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党政公文合二为一,这是我国党政机关的一件大事,也是教育界、写作界的一件大事;这不仅是法定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形式上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文处理手段逐步科学化的客观需要;对于促进党政机关办公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明确要求,为保证《条例》能够顺利实施做好全面的准备。笔者从现代文秘的角度简要分析了一下新《条例》背景下公文写作存在的问题。

1、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一切社会团体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有现行功用和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行政机关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通俗的讲,就是我们平时所讲的文件,它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

就县、乡两级而言,公文种类通常用得最多的主要是通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等文种。

2、案例分析

小张是××市政府宣传部的办公室一名实习秘书,她刚毕业从事秘书工作。某日宣传部部长王某要求小张写一篇关于申请购置新办公设备的报告,写完后交由办公室主任宋某审查上交。小张书写如下:篇2:毕业论文,文秘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毕业论文,文秘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浅谈现代文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摘 要:现代秘书岗位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岗位,对从事秘书工作者的素质要求愈来愈高。要做一名合格的办公室秘书,必须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敏锐的政治头脑,刻苦的学习态度,较强的交际能力,熟练的协调技术,务实的工作作风。

关键词:文秘,基本素质

近些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秘书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工作领域越来越宽广,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这就需要我们不断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进一步增强“讲学习、讲奉献、讲责任”的工作意识,倡导“团结、务实、创新”的工作精神和树立“精、紧、细、严”的工作作风,只有这样,秘书人员才能取得领导的信任和支持、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拥护,才能不断树立务实、创新、高效的新形象。要做好秘书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首先,要有扎实的文字功底

秘书作为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一是记录和抄写;二是文稿起草。记录,有领导的口授记录,有接待来访者的记录,还有会议记录和电话记录等等;抄写,即对字迹潦草或因在起草过程中经反复推敲、多次修改和勾划的文稿进行誉写以便于继续修改或交付打印。帮助领导攥写稿件使之能腾出时间去做其它工作,这是秘书应尽的责任。起草文稿,是秘书工作的主要部分。文稿的起草过程,常常是由领导和秘书合作进行的。有时,是领导亲自动手,秘书帮助誉写。以及做一些收集、补充和核实;有时,是领导口授主要内容,秘书记下后负责文字的加工整理;有时则是领导只口授一个要点,或者同秘书一起在讨论中形成一个要点,然后由秘书据此去收集材料、推敲观点,形成文字。这最后一种,领导只是出题目,而从拟定提纲、收集材料、起草文稿到讨论修改,则都由秘书单独负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起草文稿的时候,秘书不但可以在酝酿和讨论文稿的时候提出自己的意见供领导参考,而可以在起草时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写上去,形成初稿,让领导人去决断,而不是照葫芦画瓢,这样形成的文稿才能真实、全面、生动地反映传达领导的决策、方针、意图等,并使之成为群众性的行动。 其次,要有一个敏锐的政治头脑

一是坚定的政治头脑。文秘工作涉及到的每一个方面,政治性都很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一个部门的主张,反映着本部门的形象,连接着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事关政治性的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二是丰实的理论头脑。一个人的理论素养越高,预测、把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越强。必须善始善终地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扎实、认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是辩证的思维头脑。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正在经历一场变革,办公室秘书应在这场变革中走在前面。这就要求我们观察问题要多视角、研究问题要多方位、解决问题要多方法。要注意思维的超前性。四是求实的科学头脑。实事求是是我们的一大工作作风,也是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办公室秘书想问题、提建议、当参谋、写文章、办事情,都要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做到一是

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五是精明的效益头脑。在工作措施上,要以最少的投入争取最好的效果,用最短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在工作运作中,要讲效率、科学有序、操作规范、线条清楚。在工作效果上,要多出精品、减少次品。 第三, 遵循几项原则

1、尊重而不迎合尊重领导是秘书人员应有的品德。怎样尊重,倒有个“度”的问题。尊重领导的根本,一是维护领导的威信,从内心里敬重领导;二是给领导补台,尽力协助领导做好工作。在为若干领导服务中,要从维护领导的团结和威信出发,一视同仁,不能看人行事,厚此薄彼。不能在这个领导面前说那个领导的短处,更不能把某些领导的缺点散布到群众中去。但也不能把为领导服务庸俗到溜须拍马、巴结讨好的程度。

2、服从而不盲从前边说过,秘书工作和领导工作在目标上是一致的。所以,秘书对领导的指挥必须服从。秘书的每一个行动必须与领导合拍,为领导决策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地服务。要做到服从而不盲从,一是认真领会、忠实体现领导意图;二是要恰如其分地为领导拾遗补缺。但要注意,服从不是人身的依附,不是唯唯诺诺地趋附。

3、参与而不干预秘书参与决策,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在领导授予的权限内决定和办理事项,提出建议或方案。即使所提的建议或方案被采纳,秘书也不能认为这是在决策,更不能产生这是与领导共同决策的错觉。这种错误思维会使自己错位,甚至干预、干扰领导的决策。也不能以秘书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为借口,把超前的服务当成超前的决策,而只能看作是领导决策前的服务。 第四,要有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

一是对事业有春天般的热情。既然有幸走上这个岗位,就要义无反顾地投入春天般的热情,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执着地追寻它,尽力地干好它。只要每一件工作当成一种事业去追求,就会在工作实绩中获得无限的乐趣和丰厚的精神回报,我们的精神境界就会得到升华,人生价值就会得到实现。二是对他人有大海一样的胸怀。做好秘书工作离不开方方面面的配合与支持。对人虚怀若谷、宽厚容人,就会走出世俗,接近崇高。这是秘书的美德。俗话说:“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我们要容人胜己,不嫉贤妒能,甘为他人做嫁衣、作铺垫,以“甘为人梯”的风格送温暖、献爱心,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更多同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合作,你工作的环境也才会更加宽松、和谐。三是对自己像旁观者一样清醒。能不能知己所长、知己所短,是衡量办公室秘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知己所长,是要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自信心,而不是感到高人一等。知己所短,是要不断反省自我,扬长避短,取长补短。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大力提倡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奉献意识。要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以苦为荣,以苦为乐,把精力用在想事干事上,要通过默默无闻的工作,实现自身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总之,作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秘书,除了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外,更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观察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在工作中与同事建立融洽的协作关系,增强同事对你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与大家和谐相处,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秘书。篇3:文秘专业毕业论文:浅谈秘书应具备的素养

浅谈秘书应具备的素质和修养

论文摘要:秘书是领导人的智囊和助手。他辅助领导人从事各项管理工作,负有参政设谋、承上启下、协调服务、调查研究、信息督查等重大责任。秘书素质与修养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与效率的高低,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与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本文从秘书应具备的品德、知识、能力、心理、政治和作风素养等方面予以阐述,并就提高素养的方法和途经进行了探讨。

 关键词:素质与修养 参谋 协调 服务 

今天人们谈到秘书,往往与文牍、领导的助手、智囊、参谋等联系在一起,有的联系得更广泛一些。因此,秘书素质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工作质量与效率的高低,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与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秘书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品德、智能、身心等方面的素质。但仅有其基本素质显然是不行的,欲达到完成秘书使命的优化标准,还应有自己特殊的知识素养、品德素养、作风素养方面的要求。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心理素养好不好,是一个秘书称职不称职的问题;品德修养、政治修养、作风修养好不好,是一个秘书合格不合格的问题。因此,秘书要自觉地、全面地加强这六个方面的素养,努力把自己造就成为德才兼备、既合格又称职的国家特殊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一、品德素养“德才兼备,以德为重”。一个秘书人员,若不能把“德”放在首位,即使有“满腹经纶”,也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秘书。秘书工作处于领导机关的纽带的地位,秘书人员的言行举止,往往直接影响领导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影响领导工作的正常运转。秘书要不为名,不为利,任劳任怨,甘当无名英雄,没有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是不行的。特别是当前秘书人员物质待遇相对社会上一些行业、一些人员普遍差距较大而工作往往“出力不讨好”的情况下,在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没有“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君子修道重德,不为困而改节”的思想品德,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艰苦奋斗、一尘不染的政治本色,忍辱负重、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是干不好秘书工作的。秘书应注重养成良好的品德素养。一是正气。保持正气,就是善与恶、正与邪、美与丑等对立的道德观念之间的尖锐斗争。秘书是为领导服务,要尊重领导,只可以向领导献策,不要妄想改变领导意图。但是,服从不等于盲从,要有原则地协助、服务领导。领导出现错误,在适当场合时,要直言敢谏,阐明自己的观点,为领导拾遗补漏。另外,秘书总是围绕着领导工作,在领导面前,对一个人的评价,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其地位的升降,甚至前途命运,因此,秘书的嘴巴必须谨慎,不能因为对某人偏见而“公报私仇”。二是朴实。秘书工作的性质需要秘书必备的一种修养。实践表明,交际轻浮,夸夸其谈,是秘书修养的大忌。秘书工作繁琐,需要秘书沉着稳重、踏踏实实、认真负责,才能出色地完成任务。另外,秘书为领导服务,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因此,秘书的工作对象一方面是领导,另一方面是群众,在尊重领导的同时,还必须尊重群众。不可以身居“要职”而借上级的权威骄横跋扈,欺压群众,要与群众建立友善的关系,这样对秘书工作的开展才会大有裨益。秘书要秉着朴实的品德素养,对上对下,与人为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三是低调。秘书工作的性质同时也决定了秘书默默无闻的地位,永远只能充当“幕后角色”,绝少抛头露面,更不可能到前台唱主角。如秘书苦思冥想出生动的演讲稿,可是上台的是领导等等。就是说,秘书的成果往往是以领导或集体的面目出现,自己只能默默奉献。这就要秘书要有甘当无名英雄的精神,同时,要从容地从事秘书工作,就要控制自己的表现欲,削弱权利欲,不与领导争风头,越位工作,弄虚作假。

二、知识素养

在现代信息社会的时代中,现代管理对各级领导者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对秘书的知识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秘书必须不断地扩大和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层次,与领导者知识结构的发展保持同步性。秘书应具备广博的基础知识、精深的专业知识与实用的辅助知识才能胜任这项工作。基础知识是秘书知识结构中的根基部分,广博、扎实、牢固的基础知识是一个人从事学习、工作的主要资本,也是产生智慧和能力的源泉,秘书掌握到的基础知识越丰富,越能融会贯通,就越能产生新的认识,并使之上升为理论。具体而言,政治哲学类知识帮助秘书人员解决政治方向和思想方法等问题,能使秘书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培养德才兼备的秘书人才的需要;语言文学类知识是增加秘书人员基本写作能力的需要。同时还应学习掌握一些美学知识,树立审美观点,增强审美意识。当然,对数学统计类、历史地理学和法律知识类等。这些基础知识也是秘书观察社会、观察生活,加强自身品格不可缺少的常识和营养。秘书的专业知识主要有:秘书学知识,这是秘书知识结构中的核心部分;秘书写作知识,秘书必须精通公文写作和机关应用文写作知识,这是秘书专业人才特长的标志,也是从事秘书工作的主要资本,必须学通、学精,掌握牢固;文书档案知识、调研学、会务学、信仿学以及公共关系学知识也是秘书必须学习掌握的。辅助知识的要求是“实用”,如管理知识、速记、书法知识、外语知识、地方志知识和导游与礼宾接待知识等都是秘书要了解的必要知识,对秘书工作是非常有用的。提高秘书人员的知识素养,应注重“三抓”:一抓学习练内功。在学习内容上,侧重学政策、学理论、学业务、学经济、学法律、学写作、学计算机、学现代市场与科技知识,以拓宽知识面,高屋建瓴,了然于胸;同时,还要在实践中学习,边工作、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使撰写的文稿血肉俱全;向领导学习,学习领导讲话时的构思、处理问题时的技巧,使文稿起伏与领导语言、工作方式达到“同频共振”;向同事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努力做一个“通才”、“全才”。二抓锻炼增能力。秘书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吃透“下情”,广泛涉猎第一手资料,既能填充自己的“资料库”,增强写作能力;又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三抓借鉴采众长。一方面,秘书人员要经常博采来自方方面面、正正反反的信息,汲取精华,为已所用;另一方面,要经常赴各地学习考察,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和才干。

三、能力素养秘书是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而且还应具有最佳的智能结构。这就要求秘书具备观察和创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一是观察和创造能力。秘书人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即目光要敏锐,善于捕捉信息。事实上,由于现代组织机构自身和面对的外部环境都是错综复杂构成的统一体,这种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关系决定了秘书应有较为敏锐的观察能力,以便比较全面深入地了解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矛盾。培养和提高秘书敏锐、深刻的观察能力,首先要以科学的世界观为指导,以丰富的知识为基础,以培养观察兴趣为条件,用客观的、全面的、一分为二的眼光观察一切,在观察的基础上,秘书要在思想上有新的认识、才能上有创造性,工作上有新突破。秘书在工作中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大胆开拓,从新的角度分析、处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产生新成果,新突破,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二是综合分析能力。秘书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主要指秘书对本单位和相关单位政治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经过细致的分析、对比、研究,发现本单位的优、劣势。秘书人员只有具备了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才能自觉地应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综合处理单位各项活动中的矛盾问题,才能更好地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三是组织协调能力。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社会活动都要学会组织协调,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具体到一个单位中,秘书部门便是不可缺少的综合协调机构,它一头衔接领导,一头衔接干部职工,处于中心枢纽地位,承担着协调重任。秘书通过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的协调,能够实现上情下达。同时,秘书人员从文书往来与篇4:文秘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文秘专业11级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一览表

1、现代办公自动化对秘书能力的要求

2、秘书事务性工作处理艺术探讨

3、论秘书与领导的关系

4、秘书职业的文化内涵

5、秘书的参谋职能

6、办公自动化在文秘工作中的作用

7、论秘书参谋的艺术

8、秘书人员的道德建设探讨

9、秘书工作的现代化和网络化

10、现代秘书创造性思维的运用和开发

11、现代文员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

12、秘书与上级的沟通技巧

13、企业秘书的工作特点与素质培养

14、论秘书的协调艺术

15、秘书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6、秘书应具备的礼仪修养

17、提高综合文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

18、文秘档案人员的素质

19、高素质技能型文秘人才培养探析

20、办公室工作特点及其对文秘人员的素质要求 1

21、秘书工作“变被动服务与主动服务”探讨

22、秘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23、论秘书工作者的语言表达能力

24、秘书调研工作与辅助决策的关系

25、秘书与会议管理

26、调查研究在秘书写作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27、高等职业学校秘书专业的实践性教学探讨

28、秘书职业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29、关于秘书职业能力导向教学的探索 30、对提高秘书专业教学质量的探讨

31、参谋型秘书汇报工作的艺术思考

32、现代企业秘书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33、现代秘书的基本素质

34、秘书人员职业倦怠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35、现代秘书服务意识新谈

36、从秘书的角度谈档案的收集和利用

37、秘书与领导相处的艺术

38、秘书锻炼和优化思维品质及能力的基本方法

39、秘书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40、论秘书在现代企业危机中的作用

41、现代秘书人才的角色冲突与心理透支成因浅析

42、秘书腐败探源及对策思考

2

43、秘书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弊端及改革对策

44、中西方秘书会务工作比较研究

45、高职秘书专业的素质教育

46、秘书人员的偏差心理及其调

47、谈秘书人员的职业道德

48、秘书的文学、史学素养

49、秘书工作在领导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 50、信息职能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

51、秘书素质培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2、秘书心理障碍成因及调适对策

53、现代秘书素质论

54、浅谈秘书应具备的素质

55、论秘书教育与秘书职业资格鉴定之关系

56、企业秘书协调工作初探

57、秘书服务功能初探

58、我国当代秘书的人文精神

59、网络文化与现代秘书 60、秘书活动基本特征新探

61、新时期秘书人员如何做好信息工作 6

2、论秘书人才创新能力的内涵

63、浅谈秘书部门综合协调中的几个问题 6

4、秘书的信息素质

36

5、试论新世纪秘书的知识结构 6

6、文书档案方向: 6

7、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6

8、论档案人员的素质修养 6

9、秘书人员与文书档案的关系 70、试论档案整理工作

71、档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

2、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

73、电子档案与档案信息化建设 7

4、档案管理在现代企业中的地位

75、互联网时代档案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7

6、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7

7、现代文秘工作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衔接 7

8、文书档案鉴定工作之我见 7

9、电子档案及其管理刍议 80、声像档案及其管理 8

1、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

2、浅议电子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8

3、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效益 8

4、网络时代的文书档案管理 8

5、试论电子档案的利与弊 8

6、浅谈企业文书档案管理

48

7、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影响 8

8、论公文的美感

89、论公文写作的程式性 90、公文写作与修辞的关系

91、写作能力与现代秘书综合素质提高的关系 9

2、文学修养与提高现代秘书品位的关系 9

3、现代秘书快速写作研究 9

4、应用文写作技巧研究 9

5、现代秘书写作创新研究

96、公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

7、谈谈电子文件写作

98、恪尽职守以文辅政——略谈秘书的文字撰写工作 9

9、公文写作中的虚与实

100、试论传统文化在现代公文写作中的作用 10

1、电子写作的速度与质量研究 10

2、秘书提高写作能力的措施研究 10

3、日常应用文写作规范与技法 10

4、应用文语言也应讲究文采 10

5、浅议公文语言的精粹性

10

6、企业文书写作中的规范与创新 10

7、秘书提高写作能力的措施研究

10

8、试论非语言行为在秘书语言表达中的作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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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法律救济制度的探讨

行政合同是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发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合意。行政合同以合同的方式强化和落实责任,调动和发挥了行政管理双方的积极性,受到行政管理各方的欢迎,被普遍应用到国家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行政合同的大量运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纠纷,而行政合同救济渠道不畅,直接制约了行政合同法治化的进程。因此,有必要从行政合同法律救济的范围入手,对我国现有的行政合同法律救济制度进行分析与反思,建立适应行政合同特点的双向性救济方式,以促进我国行政合同理论的发展与完善。

一、行政合同法律救济的范围

行政合同纠纷可以分为合同本身纠纷和由合同引起的合同纠纷两大类。合同本身纠纷是指纯粹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发生的纠纷。合同以外的其它纠纷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特权而产生的纠纷。对于相对人来讲,发生这两类纠纷都可申请法律救济,现实生活中对相对人权益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由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特权引起的,因此,这里重点探讨一下这方面的救济。

(一)行政合同相对人可以提请法律救济的范围

除了对合同本身纠纷外,行政相对人还可对以下合同外纠纷提请法律救济。

1、对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行为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合同的履行监督和指挥权行为不服的

3、行政机关单方面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不服的

4、行政机关实施的合同违约制裁不服的

5、为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的

(二)行政主体可以申请法律救济的范围

1、对合同效力的确定与相对人发生争议的

2、合同条款的理解与相对人发生争议的

3、合同履行报酬与相对人发生争议的

4、对违约赔偿金数额与相对人发生争议的

二、我国行政合同法律救济制度现状分析

1 我国现有行政合同法律救济制度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理论研究层面上,没有形成行政合同法律救济的完整理论体系,研究课题分散,所作的探讨仅停留在表面的、感生化的层面;其次,在法律制度建设层面上,没有形成关于行政合同及其法律救济制度的完整体系,而只是在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中时有显现,且受民法、经济法理论的影响较大;再次,在实践层面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院系统对同一类型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的认识和处理存在较大差异,其结果也是千差万别。

由于理论上对行政合同的性质及其与民事合同之间的界限和联系没有明确的认识,立法上对行政合同欠缺相应的法律规定,致使实践中已被广泛运用的不少行政合同在法律上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明确的救济途径。行政复议法未对行政合同的可诉性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仅放宽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未专门对行政合同纠纷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合同制度的理论研究,完善我国行政合同法律救济制度,使之更适应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

三、西方国家行政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在西方国家,对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主要是司法外解决方法和诉诸司法途径。 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合同纠纷是各国的通例。从目前来看,美国对政府合同纠纷处理的运作机制中,行政机关内设立的合同申诉委员会(a board of contract appeals)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英国,行政人员的雇佣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某些行政裁判所裁决。在法、日、德等国,对行政契约中的行政主体责任,在提起诉讼前,均可通过行政补救途径解决。

司法外解决途径除行政裁决外还包括协商和仲裁。西方国家在解决行政合同或政府合同纠纷方面的制度运作表明,通过司法外途径(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协议、仲裁)消除争议往往是比较成功的。我们从中可以获取的启示就是要重视以行政契约特性为考量对司法外救济制度的构建。

四、我国行政合同法律救济的制度构建

消弭因行政合同缔结或履行所引起的纠纷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救济制度,西方国家救济制度云作以及我国实践经验均表明:通过协商、仲裁或行政机关内部裁决等司法外途径解决纠纷,往往比较成功。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之所以受到欢迎,主要是因为相对

2 一方出于其与行政机关间存在着隶属关系的考虑而期望与行政机关保持较为良好的关系。因此,作为制度建设,应当肯定协商或者由政府出面调处作为非制度化的解决办法。

在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司法救济上,则应肯定行政诉讼制度是唯一的司法救济途径,这是在我国根据法律关系性质而区别救济途径的制度上,行政合同作为行政法上的争议从性质上排斥其他司法救济途径的结果。而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单向性构造显然不能满足行政合同救济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针对行政合同纠纷的特点对目前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重构。反映在具体制度与规则的构建上就是,将行政合同与具体行政行为并列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在行政诉讼中专门规定解决行政合同纠纷的特别规则,包括允许行政机关起诉原则、调解原则、举证责任原则、确认合同效力以及对违约责任处理的判决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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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行政执法环境的思考

摘要:法治政府构建是我国新时期政府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政治体制及社会体制全面进步的核心内容。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需要严格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量,以体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为此,政府部门逐渐建立了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断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行政服务的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但是,在现实的行政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面临着许多难以处理的难题,尤其是“两难”问题,即让执法人员左右为难的问题。

关键词:行政执法环境;问题;对策

一、行政执法环境基本问题

(一)环境执法概念

在环境执法的定义上,蔡守秋编著的《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诉讼》这样定义:“环境行政执法是指国家环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环境法的活动,其核心是国家环境行政机关制定各种行政决定的过程。”江伟钮、陈方林编写的《资源环境法词典》定义为:“环境行政执法指环境行政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对管理相对人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督导促进的行为。”综上而言,笔者认为,环境执法,是指政府环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以完成环境管理职能活动目的,对特定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措施。广义上来说,是指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开展的一切环境治理行动,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是抽象的。‘如某市出台一部关于环境执法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不具体指向某个执法对象,但可以对某一群体的环境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应属于广义上的环境执法。狭义上的环境执法指将环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具体对象中的过程。

(二)环境执法的特点 1.环境执法主体的多元化

鉴于环境法的保护对象包含了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和人工要素,例如空气、水资源、土地、矿藏能源等,仅仅依靠单一的部门去实现所

有保护对象的管理是不现实的,这就必然决定了环境执法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国环境行执法主体包括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法律规定赋予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其他部门,如国家海洋局、渔政渔港监督部门以及各级公安、民航管理、土地、矿、林、农、水利等等多个行政部门。他们均可以作为行政主体行使法定职权范围的执法行为。

2.环境执法的单方性

与其他的行政执法相比,环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不需要征得相对人同意,仅以环境行政机关单方面的决定而实施‘。环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契约等则没有这个特点。

3.环境执法的技术性

同其他部门法不同的一点,就是环境法主要是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用以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如环境防治的污染类型就包括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噪声等污染,保护对象包括了土地、森林、草原、矿藏等等,在执法过程中需要综合使用大量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设备。这些都需要环境执法者具备很强的专业技术。否则,环境执法将难以为继。

(三)环境执法原则

目前,关于环境执法的原则,在学术专家和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环境执法原则,具有指导环境执法工作基本方向,确定工作方式手段,反映环境法价值取向的重要作用,应该有以下几个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环境执法行为主体、执法内容、程序等必须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才能得以实施的。否则,该行为就是非法的,不具备公权力。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指环境执法行为在法定权限内也必须是适当的,公正的,主要体现在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是否符合实际,是否适度。

3.公平性原则

公正性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中对行政对象要一视同仁,对执法相对人合法享有的权利要充分保护,于违反环境法的个人或组织,要按规定给予处置,在整个过

程中,不搞等级化,没有特殊化。(四)效率原则任何执法行为都要讲求效率,环境执法行为也不例外。要尽可能用最少的人,占用最少的资源,实现执法效力最大化。主要体现在时限要求是否得以落实,执法投入成本与社会效益是否对等。

二、我国行政执法难的主要表现方面

(一)法律方面:多重执法标准的合理性

行政执法活动的主体是行政机构和执法人员,对于一系列的执法活动都有着相应的执法标准。行政执法活动的标准是国家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作为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不仅要熟知法律法规的内容,更是要严格按照要求的法定程序执法,这既是对客体的违法约束,更是对主体执法行为的要求。执法标准所对应的客体是法律、法规执行的对象,其中包括两类:第一是侵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构成治安危害的各种社会因素,第二类是受侵害且需要执法主体救助和管理的社会因素。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法制社会从而维护和谐社会。“和谐”作为伦理概念代表了公证有序、协调完美的关系与秩序状态。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或标准就是诸种社会关系的伦理协调。①和谐的标准也就是公平、公正,这一标准也是行政执法的标准。所以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行政部门就根据社会具体情况颁布了众多的法律、法规以用来维持社会发展的公平、公正。社会在不停的发展,法律、法规也是相应的在增加与更新。在逐渐的累积中,难免出现多重执法标准的合理性。

(二)行政方面:行政自由裁量的合理性

法律是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保障,但要构建和谐的法制社会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同时也需要人性化德执法战略方针。“人性化执法实际上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指导思想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具体要求。”①人性化执法在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表现为行政自由裁量。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层面看,行政自由裁量是有必要存在的。什么是行政自由裁量?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为:在特定情况下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作为的权力。②将国内学者的思想归纳理解,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独立所拥有的,可以根

据具体情况和自己的意志,自行判断、自行选择采取最为合适的行为方式及其内容的一种行政权力。③行政自由裁量的存在具有合理性,首先,从法律的层面上看,法律由于其具有稳定性,不可能时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修改,这就需要人性的执法来弥补法律的这一缺失。

(三)身份方面:执法主体与违法主体存在身份认同差异

身份认同,其与文化认同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广泛的含义上看,身份认同是从个体认同到集体认同,从一种文化到另一种文化。在执法活动中所说的身份认同是指执法主体和违法主体两者对自身和对方身份的认同。在现代社会中,由于文化背景、教育程度、地位悬殊、立场不同等原因,执法主体与违法主体的身份认同不能统一,这样就产生了身份认同差异。首先,一方面作为执法主体,包含了国家法律、行政部门、执法人员三者。身份认同指的是执法人员的身份,由于立场的不同执法主体与违法主体对执法主体的身份认同产生了差异。作为政治理论素养较强的执法者,他们对自己的身份有着深刻的认识:第一,他们自知他们是为了维护人民利益的公仆,他们的执法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一切执法行为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二,他们清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中大部分的正义与公平。社会主义国家倡导的是人人平等,以人为本,这些都是需要正义与公平作为铺垫才能实现。执法人员的服务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正义和公平正是法制社会人民的需要。第三,他们有着高效的执法作风。行政执法活动属于社会公共服务,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一支更好、更快的社会公共服务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更好、更快地为人民服务。总之,行政执法人员己经将自身定位为了为国家为、社会和人民服务全心全意服务的公仆。

三、导致行政执法难的深层原因

(一)于情与于法的矛盾

于情与于法之间的矛盾冲突己经存在于现在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影响着行政执法活动的程序化进程。情,也就是人情。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中,人情的含义更加的复杂和广泛,它不仅指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指在社交

生活中特定的两个或多个人之间的情谊,在特定的生活场景下还泛指面子、尊严和交情等。在现代社会的实际生活中,人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将“情”与社会生活中的政治、经济及权力等交织在一起,使得传统的人情沾染上了复杂的色彩。人情的复杂性体现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往往在面对法律的时候,执行法律的执法者不可避免的也会将“情”融入到工作中,从而陷入矛盾的困境。对于“情”与“法”两者,从理论或理想层面上讲,人情与法律应该是统一的,法律的制定与存在就是以人情作为参考和基础,它应该是人情的具体表现形式,但毕竟两者的存在和运用不一样,法律是自上而下的,人情则是自下而上的。一般来说,法律都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而这些特定机关总体上的组成是离不开人的存在,人生活于社会现实生活中,他们的实践经验和情感理性能力也是有限的。他们虽然代表国家来制定法律,但他们也是自然人,同样具有自然人的人性特征,如:利己性、避害性、重情重义性等,所以由他们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只能满足大部分人的利益需求,而不可能全面的体现人情,达到每个人的要求。

(二)对事与对人的矛盾

在行政执法中,有一种特殊的“两难”表现一一对事与对人的“两难”。这种“两难”其实可以理解为行政执法人员站在两种不同的立场上所产生的“两难”。行政执法活动本身就是由行政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事实三者组成。其中对事是针对行政执法事件,对人就是针对于违法主体的立场,对这两者有“两难”困境的主体依然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没有绝对的理性,也没有绝对的感性,他们都是理性与感性的共同体,在面对一起事件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站在事与人这两种立场上进行分析、考虑,最终得出行政决定。对事,也就是对一起事件的选择或者处理,在整个过程中仅仅只是考虑事件的本身,依照以往的案例或者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其得出结论,这也就是“对事不对人”。这种情况下解决问题有几个层面:一是就事论事,客观反映问题;二是商量解决方案,解决当前问题;三是分析问题根本原因所在,解决今后的一类问题。这种“对事不对人”的执法风格只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有序地开展工作,就事论事的将事件完美处理。客观来看,只要在执法中仅是针对事件本身,那么执法者就只需要按部就班的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应相应的事件,

就可以使执法活动处于一种理想的客观的状态,并得到客观性的处理。对人,其中就掺杂了无数的主观因素。任何事都脱离不了人的参与,人是事情的主体,也是事情进展的主导。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受两方面的因素印象。

(三)于公与于私的矛盾

公与私的考验现在普遍存在于公职人员群体中,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群体中。于公与于私的考验己经是行政执法活动不可避免的“两难”表现。公与私在现实生活中本身就有多种含义,在不同的环境和背景下有着不同的解释。但是总的综合,无论是各个领域还是不同的背景下,公与私就是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划分。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于公与于私主要指是在执法环境中思想和行为上的选择,是道德领域中的公与私,主要体现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矛盾和行为纠结。身为行政执法人员,有着双重身份,,他们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享受着国家相应的福利待遇,有着执法人员特有的职业素质,在他们的思想概念里任何案件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条款严格执行,他们的职业素质引导他们公平公正的执法行为。

四、国外行政执法环境的经验借鉴

(一)美国环境执法经验

在美国,环境立法体系十分健全,基本包括了环境保护的各项领域,进而为环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大量的环境执法实践,无不推导出这样一个客观规律:环境保护切不能等到污染完了再开始,如是那样,环境将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是以后任何物质财富所不能替代的。1970年之前,美国环境主管部门处理污染的办法是,仅当某个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造成当地环境质量下降到规定环境质量标准以下时,才会对该企业的污染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美国人逐渐意识到环境执法不仅仅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更主要的还是要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为此,美国国会在研究环境执法政策时引用了“命令和控制”的管理概念。其基本概念就是由国会制定总体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为实现这些任务目标,出台对应的管理办法,创设具备相应职能的政府部门,并由这些部门具体负责总体目标的完成和落实。伴随着新的环境执法实

践,美国政府又制定了非常灵活管用的操作办法。

(二)日本环境执法经验

日本作为二战战败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了经济迅速发展,而且在环境保护上也作出了十分突出的成绩。日本十分重视环境执法配套措施的完善,注重提升环境执法机构的效率和效力。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日本政府不断总结完善环境执法经验,并将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予以进一步固定和沿袭。

1、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日本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并不是一种具体的政策或措施,而是类似于一个城市长远规划的规范性文件,且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过帮助公司制定特定名录用以落实这些环保规划,执行效果良好的公司会因此获得好的公众形象,进而提升公司贯彻环境法规的积极主动性。

2、有效实施环境行政指导。日本在开展环境执法时有一个特点,经常通过开展行政指导对于环境违法者进行修正行为。地方政府环保部门以民事关系的对等地位,与企业签订环境保护协议,要求企业遵守比法规标准要高的环保义务。这种协议可以作为通过法律强制力确保实施的民事约定,也可以看作是双方的君子契约,在施以社会公众舆论的压力,对于限制企业排污行为起到十分明显的效果。

3、注重对污染源的控制。区别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作法,日本将防控重大污染源作为环保的重点。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实施了生态标志、“无污染产品”等制度,开始加大对企业推行环境污染防控力度,取得明显实效。

五、建立我国行政执法保障体系

(一)提倡正确的行政道德价值观

恩格斯曾说:“实际上,每一个阶段,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在行政执法行业中同样也有着特有的职业道德,称为行政道德或行政道德价值观。所谓行政道德,就是行政领域中的道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张国庆教授认为:行政道德主要涉及行政主体个人实践活动的正确规范及其所反映的价值观,它包括公务人员的道德传统、道德意识和道德品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道德规范和道德风尚等。在中国的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两难”问题要得到恰当的解决就必须让行政执法主体有正确的行政道德价值观。行政执法是一种权力附着职业

的特殊职业,它是权力和职业的二重兼容体。行政道德价值观的正确与否决定了行政活动的实施效果。从以上四点特征可以看出行政道德价值观对行政执法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要处理当前中国行政执法“两难”问题就离不开正确行政道德价值观的提倡。只有从思想上提升了执法主体的道德价值意识,“两难”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行政执法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它的特殊性不仅仅表现为它是权力和职业结合的二重体,最重要在于这种职业具有公共性。

(二)构建服务型行政体制,形成合理行政伦理关系

自从政府产生以来,为了实现对社会和民众的有效统治,统治阶级就利用公共权力极力地维持社会发展秩序。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史是先有了公民和社会的存在,后来因为发展的需要才出现了政府。公共权力本身就是公民为了保障自身的整体利益而委托还给政府实施的。总之,政府所拥有的权利是来自于民众,是民众之间契约的结果。只有处理好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伦理关系,形成合理的行政伦理关系,构建服务型行政体制,行政执法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政府掌握的公共权力是实现民众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器”,政府回应民众需求的主要途径就是提供公共服务,而公民和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直接决定了政府获得的认同与支持的高低。所以,政府行政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又决定了行政执法活动效果的好坏。合理的行政伦理关系对行政执法中的权力关系和法律关系起着导向性作用,促使行政执法活动能够更好的开展,并尽可能地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只有当行政部门公共服务的程序、态度、方式、方法等都符合合理的行政伦理关系的时候,行政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才能适应现实的社会需要行政执法中遇见的“两难”问题也可从合理的行政伦理关系中得到缓解。

(三)完善行政法律法规,体现社会正义

自中国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有关行政诉讼、处罚、复议和许可等多部法律,为行政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但是,在现实社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不仅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同时也是作为公民参与行政管理。在特殊情况下,行政相对人也可以转化为行政救济对象和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完善行政法律法规有两方面的作用。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主体在发生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违法行政现象,根本上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

法权益:一是减少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错误。行政法律法规的完善相当于是给行政执法活动限定了行政方式、行政内容和行政程序,这样在既定的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就减少了行政执法主体因不同原因而产生的行政错误。二是减少行政越权的扩大化及制止滥用职权的现象。最后利用法律监督的功能制止滥用职权现象的扩散。使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在主观上不能故意违背法定的目的、原则,尽量减少出现违背法定目的、考虑不当、随意裁量、明显违背常理的行政执法现象。

(四)加强执法人员道德教育与修养

行政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就是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领域中体现的职业道德素质。在社会的变革中,承受动荡成本最多的不是行政执法人员,而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是单一的依靠法律可以解决的,法律的修改速度终究是跟不上社会的变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需要道德的力量来弥补法律的不足和缺陷。法治社会需要道德的参与,道德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就直接影响到了法治社会的建设成效。所以,执法人员不仅要了解社会的发展与变化,还要了解道德对社会正义与秩序的作用,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充分发挥道德在执法活动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执法人员才能实现真正服务社会和人民的宗旨。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人们的价值观念也随着社会的变化在不断变化,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执法人员,也会因环境的不同而引起自身理念的变化。首先,剧增的经济活动、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多数人的价值观发生改变,市场经济下,金钱对执法者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和考验。

(五)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与伦理道德水平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取得执法效果的好坏,除了受到行政执法主体整体素质的影响,群众的法律意识与伦理道德水平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群众是行政部的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行政执法要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展不仅要有法律的支撑,同时还要依赖于群众法律意识与伦理道德水平的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对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建设非常重要,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也起着不容轻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公民的法律意识状况不容乐现,加强法律意识还需继续努力。法律意识薄弱必然会影响我国的社会发展,不利于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化建设。在我国部分

地区执法难、效果微弱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意识的强弱影响着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是有原因的:其一,群众和执法相对人必须对了解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较好的配合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展开,否则就会造成因法律意识薄弱而引起执法受阻,执法活动也不能取得预期的法律效果。

(六)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舆论氛围

在社会生活中,社会道德舆论氛围对个体行为或集体行为有着深远的影响的。社会道德舆论不仅是公民共同的道德意见和言论,还是人们从事某一道德活动或对客观道德现象的一种心理倾向。从实际生活中可看出社会道德舆论氛围的形成有二种形式:一种是由政府提出并组织的舆论传播,综合起来形成上传下达的传播形式。另一种是在民间自发产生,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逐渐传播开来,这种传播部分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与推广,部分由始至终都只是群众自发的行为。前者一般是有意形成的,由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后者一般是自发形成的,大多数多为口头表达形式传播的舆论。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道德舆论传播,经过长时间的流传后都会形成社会道德舆论氛围,而这种氛围的好坏会影响民众的道德认知度和行为的选择,对社会的发展及行政执法活动也有着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结语:自古以来官民关系就是社会的一大问题,行政执法中的“两难”问题就涉及到当今社会中的官民关系。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解决好当前的行政执法“两难”问题。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要处理好发生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一切问题,只有这样群众才会信任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才能得到有效的开展,也才有可能取得理想的成效。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合理的解决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使执法人员看清事情的是非关系,使得行政执法活动可以顺利开展。对比以往的行政执法作风,取优去弊,从执法主体出发,根本上改变行政执法观念,让群众相信并支持执法活动。解决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两难”问题,合理的利用社会和个人的积极作用,使行政执法人员走出执法“两难”的困境是维护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这样,行政执法高效的开

展才能维持社会发展秩序,百姓利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谐社会建设才能更好、更快地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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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行政复议法论文

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的思考

【摘要】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1 9 4 6年美国在《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确立了行政听证制度。但在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中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只在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在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从上可见,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具体可整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本文结合实际,对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公平正义高效

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属于听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均结合其具体的文化背景、法律传统和行政实践设计了不同的且富有特色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的内容,并体现出良好的适用效果。我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即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建立了行政复议制度,但直至1999年《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并没有在其中纳入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听证程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也只是作了简单的规定,在法治建设的背景下亟待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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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听证制度的法理学基础

听证程序作为司法制度的“舶来品\"最早单独在我国1 996年的《行政处罚法》中正式确立下来,事实上从建国以来,我国的立法机关一直都有听证制度的方面的有益尝试。我国《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一规定表明听证制度虽然是西方民主宪政的产物但同样符合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受到宪法的保护,中国宪法的人民民主原则为行政听证提供了深厚的宪法与法理基础。如果说《行政处罚法》是移植听证制度的首次尝试,那么我国的另一部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听证的规定就可以视为对宪法精神的细化,98年实施的《价格法》极大地发展了听证制度。

《价格法》明确了消费者在价格活动中的地位和参与定价的权利,要求政府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不但要听取经营者的意见,更要通过听证会制度、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参见该法第23条)后来的《立法法》明确地把听证确立到行政立法领域。该法第58条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该法没有具体规定听证会是不是必经的法定程序,是不是对法规效力产生影响等硬性的规定,却是近年来立法上少有的成熟和进步。

听政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不仅仅是纯粹的制度形态,而是观念的外化物,它本身是覆盖着一定价值要素和价值追求,是制度化了的价值。公正和效率是听证程序追求的价值目标,从西方的司法实践上看,听证程序具有扩大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权,沟通行政管理双方关系,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和完善救济渠道等各个方面的社会功能,正如皮纯协先生谈到的:“既然听证制度最早是由司法听证移植过来的,法院审理案件都是借助听政帮助现实公平,公正,那么行政复议这种准司法活动把听政制度引人进来,是顺理成章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的必要性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体系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程序,对于行政机关而言,通过行政复议纠正其违法不当行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以行政复议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采取什么样的行政复议审查方式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环节。现行《行政复议法》确定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理方式,主要考虑了效率的因素。但是,在我国还没有完备的行政程序立法的现实情况下,仅靠书面审查,难以查明重大、复杂案件的案情,尤其在没有很完备的行政档案记录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很难根据不充分的书面材料作出决定,也就不能真正实现行政复议效率和公正的统一。据此,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很有必要。其理由是:首先,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行政复议具有纠正行政、保障权益和监督行政的功能。其中,保障权益是最根本的。实践证明以不公开的书面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会使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无法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行抗辩,也为“官官相护、“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更不利于及时查明案情,从而使行政复议流于形式,不可实现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其次,《行政复议法》虽然规定原则上采取书面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但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案件。从该条例

施行以来的情况看,通过行政复议机关举行听证后作出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基本上做到了定纷上争、案结事了。因此,以书面形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规定,已不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要。加之上述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质证程序和庭审的模式,在对起诉到法院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时,法院难于采纳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再次,以书面审查行政复议案件为主的做法存在不足和缺陷。因为在未查明案情的前提下就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致使行政相对人诉至法院,既将本可以在行政系统内部解决的矛盾扩大化,又增加了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成本,也降低了行政复议的效率。

从上可见,以书面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其局限性,难予实现行政复议的目的。为此,亟待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的现实意义

行政复议听证是行政争议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行政复议公开、公正、公平,提高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手段。

(一)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有利于查明行政争议的事实真相

以书面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于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没有经过一个辩论和质证的过程,证据的采信与否,主要凭行政复议人员的主观判断,由此认定的事实很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而通过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让当事人就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表达其意见和进行陈述,并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提交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质证,展开辩论。这样,使各种证据材料在当事人面前得到充分展现,并就其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论证和辩驳,有利于行政复议机关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法、公正、合理的行政复议决定提供依据。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有利于保证行政复议权公正的行使

由于行政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都同属行政机关,申请人往往会存在“官官相护”的疑虑,他们希望通过一种合理的程序对行政复议权进行控制和监督,设立听证程序正好满足他们的愿望。一是由于听证活动都是公开进行的,这就使得行政复议权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恣意和滥用行政复议权的行为就会大大减少。二是由于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基于听证结果作出,这就使得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听证查清案件事实,充分掌握证据材料、说明适用法律的理由,才能客观公正地作出决定,避免主观臆断带来的偏差。三是由于当事人通过听证提出自己证据和主张,并相互辩论和质证,从而对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为行政复机关做出

决定提供了依据。

(三)设立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还可以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可接受性。

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有一些申请人如果不给其一个陈述意见的机会就作决定,会增加其抵触情绪,不断地上访、申诉,弄得身心疲惫,甚至可能倾家荡产。通过听证,当事人各方经过陈述事实和说理辩解的过程,既享有了定案证据的知情权,又使当事人之间通过沟通、疏导,使得行政复议决定易于被当事人各方接受,降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的思考

(一)行政机关内部坚持行政裁决和行政听政职能分离原则

听政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性听政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政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在行政处罚中确立下来的职能分离原则,应该继续得以保留。

行政听证一项带有司法特色的活动,适用于一切司法规则,司法活动的特点是审判人是处于中立的地位,以娴熟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公正地裁决有关争议。

行政听证和行政裁判的职能分离保障了听证的主持人事前接触不到当事人,避免先入为主的个人偏见,最后听证制度流于形式。

(二)行政听证机关在行政复议机关中的组织模式问题思考

行政复议工作一般是由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法制机构完成,独立性不强,复议工作有时候形同虚设,成为粉饰性太平的门面。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建立和完善的听政制度也容易步入困境。在讨论我国应该选择何种听政组织机关模式,学术界有两种观点:

建立相对独立,专司裁决的听证机构,即实行职能分离原则,由独立的行政机构组织听证活动,其好处是更能体现公正原则,组织听证更有率,更有利于监督。

应该由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行组织听证。建立完全职能分离的,相对独立的听证机构,在我国目前的具体条件还不具备;行政机关自行组织听证,不必增设新的执法机构和人员,相对节约了执法成本;行政机关直接组织听证掌握弟一手材料,有利于合法,公正,准确地做出行政决定。

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条件看,应由行政机关自行组织听证,但行政机关内部要调查追诉,而且听证和裁决职能应当分离,同时应开始进行独立的听证机关的试点工作,从长远上看, 还应该建立专门的听证机构,我国应尽快实现从行政机关内部职能分离制度到建

立独立的听证机构的过渡。

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听证制度

扩大听证程序的范围

首先将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处罚法》弟42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属于听证程序的受案范围。但是明确规定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适用听证程序。笔者认为应当将限制人身自由纳入听证程序的受案范围,因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在社会影响上超过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更容易给相对人造成损害,所以更有纳入行政复议听证程序的必要。其次,应考虑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纳入听证程序当中,抽象行政行为的涉及到的相对人的利益较具体行政行为范围更加广泛,如果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可能会产生比较大的危害性,特别是在我国某些抽象行政行为产生过程缺乏民主性,首长意志化,随机性的情况普遍存在。

建立案件排他原则

听证的目的是通过听证获得行政决定的证据,因此应当建立案卷排他性原则。纪录听证过程中书面记载连同证据中的相关文件构成听证卷宗,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案件以外的未经过论证的事实或者证据不能作为行政决定的依据。唯有这样才能维护听证程序的有序性,权威性,否则听证程序仅仅停留在形式表面,听证权也变得毫无意义。

(三)建立正式听证程序和非正式听证程序的灵活听证方式,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

选择正式听证方式还是非正式听证方式,要考虑以下方面:行政行为相对人私人利益;增加程序保护其他代替程序可能获得的利益以及相关的政府利益和给行政机关所带来的负担。笔者认为选择哪一种听证程序应该综合考虑,正式程序需要建立专门的听证会,严格执行听证的原则,步骤,方式和具体程序,这样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而且有利于我国听证制度的良性发展,但是正式程序花费大,时间长,不能真正地体现便民原则;非正式程序灵活多样,成本低,效率高,但容易简单粗糙,敷衍了事。从社会整体结构上看,制度的安排应当与社会的发展阶段统一起来,我国目前还是应该实行以非正式程序为主和以不公开听证为主的形式,对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非正式的听证方式,对于那些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采用正式听证的方式,调动起广大的社会大众和少数专家精英的作用,并经过论证的案件当作是经典保留下来,成为参考资料,或者上升到立法的层面,发生法律效力。总之建立正式听证程序和非正式的听证程序的混合体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对人的利益,体现和谐社会,节约性社会的思想方针。行政复议制度在诸多方面还有亟待完善之处,听证制度引入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处于方兴未艾之势,在理论和立法上还存在诸多障碍,相信通过社会

各界的共同推动,其将越来越进步和完善,极大地推动我国行政复议工作民丰化,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l】杨海坤刘洋林《关于行政听证听证制度的讨论》《江苏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14期

【2】皮纯协李素芬《行政听证在我国立法中的现状与完善》《法学研究》200 1年第5期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第462页

【4】徐显明《论法治的构成要件一兼及法治的某些原则与观念》《法学研究》l 996年第3期

【5】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382页

【6】杨小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

推荐第8篇:时事行政论文

看“就业难”和“用工荒”问题

班号01311101学号1120100142姓名 高梦霓

毋庸置疑,很多大学生都在忧虑着就业难的问题,但是与此同时,东南沿海地区的产业也面临着用工荒的问题也正燃眉之急。就业难,用工荒,这两个问题,看似矛盾,其中又有什么必然联系呢?而作为即将面临社会的大学生,又应该怎样从容的看待这个问题并正确的做出选择呢?

首先,我认为,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才能正确剖析它。当这对矛盾体出现的时候,许多人都觉得岌岌可危,但是从另一方面,就我来看,如果从宏观来看,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期间不可避免的结果,同时这种问题的出现也必将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的步伐。

有媒体报道,春节刚过,东部沿海地区不少企业就不得不放下身段,由过去坐等正月十五以后上门求职的农民工,变为不惜千里迢迢跑到中西部去请工。但是即便诚意如此,不少企业忙活半天,却仍招不到几个工人。与此同时,大学生们纷纷拿着制作精美的简历涌向了北上广,而结果,也势必将惨败而归,成功者同样寥寥。那么,为什么这两种问题会同时出现呢?我们国家的劳动力到底是过剩还是不足呢?

作为拥有13亿人民的大国,就业压力应该排在首位,这是毋庸置疑的,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也在早几年就凸现出来,这几年势头丝毫未减。而早已在多年前就被提出来最近才显现出来的用工荒问题,其真正原因无非两方面:一是来源于企业,而是来源于人民群众本身。

先说企业吧:早在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沿海地区以迅猛的姿态崛起,其中以大量廉价劳动力为支撑的加工业也腾飞起来,如此一来,就为中西部的大量劳动力提供了机会,他们纷纷背起行囊,涌向了东部,她们不仅仅为东部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仿佛找到了自己的饭碗。而,随着时代发展,经济社会的特征日益凸显,信息社会日益依赖与科技,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竞争不能单单依靠强大的加工业,所以在新一轮的产业结构大调整的时候,许多加工业就移向了中西部,这样所导致的问题就是农民工不需要再背上行囊远赴东部,也不需要离开家乡,就像一句标语所说“打工不用去远方,省内创业建家乡”。而与此同时,那也依然在东部的加工业,面临的不免是用工难的问题,因为毕竟大家都不想远离家乡。而假如这些工厂仅仅采取提高农民工待遇,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想以此招来更多工人,那么这势必会增加工厂生产的成本,那么中国密集加工业,就会失去廉价劳动力的优势,那么对于这种问题,是否存在更大隐患。。

再来看看人民群众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许从自己身边大家也可以发现,其实现在的农民思想进步了很多,并不再像以前那样,有很多文盲,并且对于吃饱穿暖很满足。现在的工人已经大部分是青年了,这些青年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他们现在注重的不单单是工资,也开始注重工作环境是否舒畅,自己是否感兴趣,自己是否开心,并且有很大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所在城市买房的想法,这就说明我们的农民工在思想上有很大的进步,东部那些加工业,简单枯燥的流水线似乎现在已经不能够满足新一代青年在精神上的追求,他们向往更高品质的生活。而现在的很多企业依旧保持很多年前的产业结构,他们并不能满足青年工人的意愿。

而对于80,90大学生来说,社会为他们提供了更大的工作区域,更多的工作机会,但是最近几年大学生数量的剧增,导致人才市场的“超载”,对于这些心高气傲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宁愿失业,也不愿意在东部小厂里为别人打工,其实我觉得这并非是大学生眼高手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认为这并不能体现他们的价值。现今饱受诟病的一个问题大概就是8090一族啃老吧,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不正是我们经济发展的结果吗?他们有老可啃才是硬道理。社会发展,当初的孩子是高中刚毕业就找工作以补贴家用,现在的孩子都是依赖于上学这条路,大学生增多想必和教育结构也有联系吧。

因此供业供给和就业要求就发生了矛盾。

从积极方面来看,或许,这种矛盾会促使东部沿海地区加快脚步来改进自己的产业结构,或许用这种方式来筛选什么样的企业更适合中国的经济情况。同时这会改善农民工的待遇,

可能有很多人抱怨政府不给力才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但是我认为我们应该清楚一件事情,产业升级的 工作应该属于企业,而政府所起的作用应该是宏观调控整个市场,同时调整与之相关的大方面,比如改善人才培养的方向,比如教育制度的改革,比如增加第三产业,利用服务产业来减缓就业压力,同时促进市场结构的转型。从另一方面,政府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从而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公共设施和公共保险,从而减少人们的后顾之忧。。

而对于地方政府,我想他们在想着自己所在地区的发展,展现自己的政绩,垄断型创业之外,更应该合理的开发企业,积极鼓励外来企业在自己的地区发展,这不仅会带动本地的经济,同时达到双赢。

有多大学生是这样说的:现在有多少人想当“工人”?大学生们想吗?“工人”是“技术工人”的基础,不改变工人“工资待遇”太低的本质问题,就不要再年年喊“技工荒”,再喊就是“噪声”污染了因为这种“噪声”改变不了本质问题,还有人这么说:主要是产业结构问题,工资待遇问题,学校与社会脱节的问题,最重要的实质是“工资待遇问题”,为什么从来不见“公务员荒”,却年年喊“技工荒”呢?就是因为“工资待遇”太低,人人都不想当工人,没熟练的工人,没工作经验的工人,何来的“技术工人”呢?不“技工荒”才怪………………

看了之后,我觉得大家都有点太悲愤了,言语太过激烈,思想有些偏激,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代表了我们的想法,看了这些,我觉得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很是关注,关注政府下一步的举措,关注我们人人热爱的国家的发展趋势,这个突出的问题已经设涉及了很多东西,和很多人,不单单是企业,不单单是农民工,不单单是大学生,似乎这个非政治问题已经牵动了大家的心,而,到底这个“用工荒”和“就业难”这个鸳鸯锅,到底应该怎么涮?

以上是我的拙见,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会给我们很满意的答案,他们看待问题会更全面,解决问题会考虑更周全,鉴于这个问题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我在此就言及此,只是希望每个人都能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领路人。

推荐第9篇:行政领导学论文

现代社会对行政领导者素质的要求

摘要:素质是指事物固有的性质和特点,是人的能力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前提和基础,任何能力都无从产生。领导者的素质,是指在先天禀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学习和锻炼而形成的,在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那些基础条件和内在要素的总和。领导素质是行政领导者最重要的内在条件,它从根本上决定着领导的成败得失。行政领导者的能力是其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一名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如何,决定着他的能力水平的高低。那么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作为新时期的领导者,应该具备怎样的基本素质呢?本文简要概述了现代社会中行政领导者应具备的素质。

关键词:行政领导者 素质 能力

行政领导素质对于行政组织乃至社会来说是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集体行为发源之所在,是事关每一个成员现实境况、命运和利益的特别因素。行政组织生活中的兴衰荣辱、利弊优劣均与领导素质直接相关。不同的领导素质将引发不同的领导行为,进而产生不同的现实结果,使领导主体自身、群体或组织乃至社会及其成员直接受到不同性质、程度和结局的影响。领导素质是事关重大的特殊素质,抓住领导素质就能使关于领导主体的许多问题迎刃而解。在我看来,作为一个行政领导者,应该具备的素质有:政治素质、职业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但是行政领导者素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作些简要介绍。

一、行政领导者素质的基本要求

1.完美人格。伟人的最大魅力不在于他的思想和业绩,而在于这些思想和业绩所反映的人格本身。人格的完美是行政领导者具有影响力、号召力和和权威性的关键所在。亚里士多德说:与其他人比较,人们更容易和更坚定地相信完美的人,无论在什么问题上都是这样。

2.远大理想。理想促进行政领导者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就领导行为本身而言,远大的理想是号召和指引被领导者的一面大旗,这面大旗在领导者手中挥舞得越是有力,大旗下聚集的人就越多,凝成的力量就越强。

3.坚强意志。有建树的领导人物都具有坚强的意志,而且懂得如何调动别人的意志。意志是行政领导者自我完善、克服困难、实现理想的基础。具有坚强意志的人懂得如何保持自我克制和保持勇往直前的决心。

4.高度自信。一个好的行政领导者必须能够使他的下属具有信心。要做到这一点,领导者首先自己要有信心。不论是在领导者那里还是在被领导者那里,自信心都会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力量。越是具有自信心的领导,在组织中越具有号召力。

5.严于律己。组织要靠纪律来维系,而纪律要真正起作用,除纪律本身的力量外,还要靠领导者的权力和表率作用。权力属正式权威,表率作用产生非正式权威。领导者如能在遵守纪律方面高度严于律己,那就会产生一种无声的命令,从而使每个人都自觉地遵守纪律。

6.高瞻远瞩。一个只懂得现在做什么,而不懂得将来该做什么的领导者,无论如何是不会有追随者和拥护者的。真正有权威的行政领导者,都具有很强的预见力和引领被领导者的能力,能够在指出走向未来的道路时超越现在,看到未来,能够预先看到那些在事后看来一清二楚的事情。

二、行政领导者应具备的素质有:

(一)政治素质

对于行政领导者来说,政治素质是第一位的,比其他任何领导素质都重要。这是因为政治素质从根本上决定着领导的性质和活动方向。古今中外,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阶级不重视领导者的政治素质。如果行政领导者的政治素质不符合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要求,纵然他是满腹经文的治世之子,也会被弃而不用的。一个优秀的行政领导者,在政治素养方面应该是优秀的,主要表现在:

1.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指挥者,是社会组织的掌舵人。历史证明,倘若领导者领导错了方向,就会贻误和危害领导工作,招致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失败。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社会组织能否经受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国际间合作与冲突的考验、能否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进,会不会走到歧途,等等,这些都与各级领导者有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直接的关系。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一切动摇社会主义信念,削弱人民民主专政,削弱党的领导作斗争,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定的、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

2.要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在社会主义社会,各级行政领导者都是人民的公仆,要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

群众疾苦,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因为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自然资源只不过是一种天生的财富,要把天然财富变为社会财富,劳动者必须掌握适当的工具,进行艰苦的劳动。劳动群众又总是不断的积累经验、改造工具,提高生产力水平,从而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不断创造出衣、食、住、行等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物质生活资料,人类就不能生存,社会就不能发展。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劳动群众创造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实践,为人们从事一切精神生产提供了物质前提。生产活动是社会各项活动的基础。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主体作用,历史上的一切解决社会矛盾的革命活动,实质上都是人民群众起来推翻旧的社会制度的斗争。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变革中,社会制度的新旧更替,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革命来实现的,所以,作为一名行政领导者,要相信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

(二)职业素质

虽然行政领导者始终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系,但与其他社会分工并无特殊差异,均属社会职业阶层,因此,优良的职业素质是对行政领导者的基本要求。行政领导者职业素质的主要内容有:

1.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包括职业阅历、经验、知识、技能、方法等基本条件。职业资格是行政领导者从事职业生涯缩影具备的个人条件,即从事领导职业所需要的领导资格。这种资格主要是行政领导者在领导岗位上的年限,所经历领导岗位的种类和时间,所充当领导角色的历程和地位等等;并具备专门业务阅历和经验,这些条件对于顺利地完成领导职责具有先决作用。

2.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作为行政领导者从政的行为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爱岗敬业,有正确的职业理想,脚踏实地,不怕困难,有吃苦精神,勇于革新,忠于职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诚实守信,信守诺言,以信立业,反对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反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服务群众,端正服务态度,为群众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奉献社会,有社会责任感,为国家发展尽一份心,反对只讲索取不尽义务。

3.职业成熟度。指的是行政领导者掌握职业规律、洞察世事、熟练处理事务

的程度。它包括职业规律规划的熟悉程度、职业适应程度、职业胜任程度以及对本单位的熟悉程度。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在领导活动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

(三)文化素质

现代社会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智力的作用日趋重要。作为一名行政领导者,首先要具备宽广的知识,这是每个领导者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提高行政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是领导者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只有具备了这些的基本知识,才能更好的处理日常事务,这些基本的素质主要有:较宽的知识面,懂得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一般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时也要具有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现代领导与管理知识,成为掌握业务知识与领导知识的“双内行”,从而适应整个知识系统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发展趋势,做到博与专的统一。其次要有精湛的法律知识,作为行政领导者一定要熟悉法律条文。一是要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特别是民法,行政法以及经济法等相关知识,在行政管理体制中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手段对日常行政事务进行有效地监控;二是在掌握中国现行法律条文的前提下,特别是各国和各地区相关法律以及国际法。同时还要认识并了解到中国现有法律条文与在处理内外政务过程中相抵触的部分而未重新立法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国家利益,运用法律武器灵活处理;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作为一个行政领导者,自己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自己的行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努力,然而,要合理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要具有良好的行政策略,而良好的行政策略又是源于行政领导者自身的素质。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组织效能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所以,一名行政领导者,应该具备宽广的知识,不断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为更好地行政打下基础。

(四)道德素质

领导者的道德素质主要包括:正直诚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谦虚谨慎、豁达大度。

1.正直诚实。一是要公正坦率、忠诚老实,办事出于公心,坚持正义,坦诚布公;为人光明正大,不阳奉阴违、吹拍逢迎。二是,要求真务实,讲求诚信;

无论什么条件下,都能当老实人,做老实事,不弄虚作假;无论对内,对外,对上,对下,都能以诚相待,表里如一,讲真话,办实事。

2.严于律己。作为一名行政领导者不管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经常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来检讨自己。在工作方面,尽量与同事们一起上下班,不能搞特殊化,不要认为自己是领导就可以视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不见;在生活方面,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在生活作风方面要自重,否则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3.廉洁奉公。领导者要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公而忘私。作为一名领导者,应当做到“德在人先,利居人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自觉抵制各种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争权夺利等消极腐败现象,总之,领导者做人要堂堂正正,做“官”也要清清白白。

4.谦虚谨慎。作为领导者,要能正确认识自己、估价自己,能虚心向别人学习(包括向下级),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要懂得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同事和下属),平等待人,礼貌待人,要善于理解人,关心人、团结人,领导者自受命之日起,就应谨慎从事,慎用自己的权力,切勿玩忽职守。

5.豁达大度。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不计个人得失、恩怨,经得起考验,自觉抛弃个人间无原则的纠纷、瓜葛,要胸怀坦荡,有宽容精神,善于团结他人。

(五)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1.健康的身体素质是行政领导者不可缺少的素质。行政领导者经常日理万机地处理各种行政事务,是一项高强度的社会活动,需要付出极大的体力,需要充沛的精力来应付。在应对各种纷繁复杂的行政事务中,行政领导必须与各种各样的人与事物交往,工作压力大,没有健康的身体再好的领导者有再好的能力也是不行的。

2.从个体心理素质角度来看,心理素质主要包括气质、性格、意志等几个方面。领导者的心理素质,要求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竞争开放型的性格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在危险、风险、困难、突发事件等等面前需要领导者具有敢于判断的气质和坚忍不拔的意志,缺乏这种气质,就会错失良机,因此,作为一个行政领导者,更应具备这些心理素质。具体表现为:

(1)敢于决断的气质。任何决策都是有时效性要求的。在对客观事物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行政领导者应有不失面地、勇敢果断地处理问题的热情与气魄。

(2)竞争开放型的性格。竞争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奋力争先。领导者应有敢为天下先、善于争先的品格。领导者要与各种人打交道,要随时处理各种矛盾,这就决定了行政领导者要有开放的心态,宽阔的胸襟,公道正派的作风,团结众人一起去不懈地竞争。

(3)坚忍不拔的意志。开拓创新,难免遭受挫折、失败。只有具备不怕挫折与失败而百折不挠的毅力,才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因此,意志坚强是行政领导者必备的条件之一。

行政领导素质是领导主体最重要的内在条件,从根本上决定领导活动的成败得失。先天的生理条件是素质的基础,后天的实践活动使素质得以成型并不断改善。一个行政领导者,只有把握了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和加强锻炼,不断扬优除劣,才能使其能力和素质不断得到升华,逐步趋向完善,成为具有高效率的现代领导者。

参考文献

[1]李奇.行政领导素质论.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2]李成言.现代行政领导学.北京大学出版,2003

[3]万良春.领导科学案例新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推荐第10篇:行政伦理学论文

浅谈现代行政伦理

一、儒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作用

儒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和重要组成部分,或曰中华主流文化,是凝成中华民族精神的主流,是东亚文明的精神内核。“察业识某如佛,观事变莫若道,而知性尽性,开价值之源,树价值之主体莫若儒。”

儒学的这种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创立儒家学说,不是凭空创造的,而是在社会的大*中通过对三代流传下来的中国传统文化遗产进行反思,认真清理和重新加以诠释而形成的思想学说体系。孔子提倡“信而好古”和“好古敏以求之”,使儒学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成为中国原典的保存者和当时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孔子非常注重实地考察,坚持“察知征信”与“因革损益”的原则,使儒学又具备审慎的因时制变的品格,在中国处在第一次社会形态大变革的时代,儒学应运而生,突出了中华传统文化需要保存、延续和发展的历史必然。

二、儒家文化注重个人修养

儒家伦理思想十分注重个人修养问题,《大学》开篇即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大学》的根本宗旨在于彰显自身光明的德性,并推己及人,使得天下人都能革旧布新,振作起来,从而达到完美无缺的最高境界,故指出了为人之道。儒家十分关注为政者自身修养在行政中的示范作用。孔子以“正”释“政”,把统治者自身的“正”作为“政”的前提。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也就是说为政者以德行政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自己身正,端正了自己,则处理政事就自然没有什么困难了。

儒家的修身思想是把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品质,化为自觉的行动,主张修身成仁,达到内圣外王的境地,成人达己,成己为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他认为“仁”德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人内心所固有的,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达到这一崇高的精神境界。从消极方面讲,“仁”指不损害别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积极方面讲,“仁”指成己成人,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三、用现代视觉看传统的儒家行政伦理

每一种思想文化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实力环境和条件,社会道德从来都是具体的和历史的,我们不能一直以一种思想看待一种观点和思想。

一、行政伦理概念探源 行政伦理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完善个体人格,以一定的价值体系为基础,通过自律和他律的方式,在运用公共权力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时应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的总和。行政伦理不仅属于精神文明范畴,而且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伦理是不同于普通行政法规的政府伦理道德规范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行政伦理道德规范、行政伦理价值观及行政伦理机制。

其次,从行政主体道德意识缺失和道德行为缺失两个方面论述了转型时期我国行政领域伦理失范的主要表现,并着重分析了其产生的三个主要原因,即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传统行政伦理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

再次,根据公共行政职业的特殊性、国内外形势的发展、治国理念的变化和行政方式的转换,总结概括了我国行政伦理建设价值选择的取向。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价值取向应主要包括公共利益取向、公平正义取向、公共责任取向和公共效率取向。 最后,论文探析了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实现路径。主要从加强行政伦理的理论研究、强化对公务员的德性培养和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探析。加强行政伦理的理论研究,应设立行政伦理的研究与管理机构、依循科学的研究路径进行伦理探索并且要加强行政伦理研究的学术交流和沟通。

尽管伦理与道德二者常常通用,但也有些区别。“道德多指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标准,它按照风俗习惯和观念直接判定正当的行为。伦理多指行为判断标准的理由,它要通过对风俗习惯和观念的检验和反省来对行为进行判断。人们可以说某人或其行为是道德的,但不能说是伦理的。对一个行政人员的行为的评述离不开道德的或不道德的价值取向,对一项政府的政策评述也离不开合乎伦理或不合乎伦理等概念。道德是对个体内心世界的规范和调整,是属于个人层次的低级范畴,而伦理则是对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和调整,是属于社会群体层次的高级范畴。

作为当代人,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民众的力量,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在工作中处处为民着想,想法设法为民众谋福利。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行政伦理思想不仅批判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合理因素,而且又赋予它新的内涵。执政为民的执政基础与伦理基础与儒家民本思想不可同日而语,执政为民中的“民”有全新的伦理含义,它不仅包括“亲民、爱民、富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而且还提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强调对人的关怀、珍惜,重视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今天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构必须做到: 第一,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开展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过程中,在每一次制订方案、做出决策、解决问题时,都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凡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就要坚决去办,并且想方设法办好;凡是不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就要坚决抵制。

第二,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群众利益无小事”,指的是对群众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公务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往往就是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利益是具体的,有些事情就整体而言或许是小事,但具体到群众本身都是大事。因此,政府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必须切实把群众利益作为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群众各方面的利益。

第11篇:行政强制论文

行政0904 石佳

2011070096

浅谈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包括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执行方式和强制拘留、强制履行、遣送出境、强制遣回原地、强制隔离治疗、强制扣缴、强制退还、强制拆除等直接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长期的法制建设,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模式。然而,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实践来看,现行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 借鉴世界各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基础上,探讨适合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一、国外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概览 由于各国法律传统、行政法理论基础等方面的差别,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有两类:即行政执行模式和司法执行模式。

(一)行政执行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为德国和奥地利采用,强调行政权包括行政命令权和强制执行权,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主要体现于行政机关的自力执行。也就是说,对于拒绝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行政机关可径自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无需借助法院的介入。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理论基础在于,执行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行政主体既然有下命令权,自然也有执行权,即行政决定一经作出,便具有对相对人的普遍效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其效力。行政机关有权实施该决定,也有义务实现决定内容,行政权中的命令权与执行权是统一的。

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这一体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它能够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司法程序的繁琐和费时。因而,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由行政机关独揽执行权可能会导致行政权不受限制或滥用权力损害公民权益的情形发生。特别是在目前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断增加,社会管理职能日益扩大的环境下,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权作出必要的限制是应该的,也是有益的。 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并不是说司法对行政就毫无办法。其实,对行政机关自行执行模式的司法控制,主要体现在对被执行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经司法审查后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仍由行政机关以自力为之,不涉及强制执行行为本身的司法化,因而是一种间接控制模式。行政执行模式的司法控制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具有可执行性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诉讼过程中,当然,这并不排除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启动之后对被执行行政行为的司法控制。

(二)司法执行模式

这种模式的待点是:行政机关在具体决定难以实施的情况下,可以借助法院的介入,由法院通过判决执行行政决定,也就是将行政强制执行权赋予司法机关,实施这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美国和法国。美国法制素以“司法优位”及“法律支配”为主要特征,传统上就将行政命令和执行臵于法院的司法控制、司法审查之下。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模式的理论基础是:

1、分权制衡理论。强调行政权必须受司法权制约,以保持权力均衡,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2、司法权优于行政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尤其是剥夺、限制公民的权利、设定公民义务的权力应该受到法院的最终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自行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而由司法机关行使。 司法执行模式对于防止行政权专断、滥用和不公正,保护公民权益方面无疑是有利的。然而这种模式降低行政效率、拖延执行的时间,极有可能造成法院负担加重。所以,纯粹为了保障相对人的权益而牺牲行政效率为代价的司法本位模式还值得商榷。

二、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而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由此可见,我国实行的是申请法院执行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模式。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可知,我国对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概括式综合式的,而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规定是列举式的、单一式的,换言之,我国在行政强制执行上采取的是以司法型行政强制执行为主、行政型行政强制执行为辅的复合型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一)司法型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权原则上属于法院,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时,如法律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力,就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申请也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申请如经法院批准、同意,原行政强制决定就成为司法强制决定,法院可以运用其司法强制执行权,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因此,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以后,法院必须认真进行审查,不仅要作形式审查,还要作实质性审查。对行政机关的申请,经审查合法,将由法院实施司法强制;经审查不合法,退回行政机关,不予执行。

(二)行政型行政强制执行

除司法型行政强制执行外,我国相关法律也特别授权行政机关享有部分强制执行权,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形:

1、属于各部门专业范围内的强制执行,一般由法律规定,专项授权给主管行政机关,如:关于人身权的,有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强制履行(《兵役法》)等。属于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如滞纳金(《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强制收兑(《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强制许可(《专利法》)等。

2、属于各行政机关普遍需要的,如强制划拨、强制拍卖财产,原则上都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只授予少数几个行政机关,如税务、海关、审计等。

3、涉及民计民生的问题如拆迁房屋、退回土地等,原则上都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强制拆迁既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也可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拥有何种强制执行权,从积极方面说,意味着法律的授权;从消极方面说,也意味着行政机关不享有其他种类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

三、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以司法型行政强制执行为主、行政型行政强制执行为辅的复合型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虽然对制约行政权的行使、遏制行政权的滥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不少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一)不利干提高行政效率。因大多数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作出的生效具体体行政行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法院不仅有权拒绝诉讼过程中的执行申请,而且有权拒绝行政机关提出的未处于诉讼状态的执行申请。无论法院以何理由驳回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都会导致行政强制执行的困难,况且,法院的审查和执行难免会出纰漏,在法律推定行政机关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领域中,即使法院执行不力,行政机关也无可奈何,这无疑削弱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当前,“执行难,行政强制执行更难”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些行政机关交不起申请执行费或担心执行不力不交执行费,以至不申请执行,使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流于形式,行政决定成为一纸空文,客观上助长了行政违法行为的泛滥,不利于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特别是在实践中对一些数额较少又无争议的处罚,如果都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显然即不经济又不切实际。例如,低额罚款,100元,200元,且人数较多,被罚款人拒不交纳,是否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农民建房,超出批准面积10公分,主管机关发现,责令停建,不听,如何处理;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房已盖好,为了10公分再强制拆除等等。

(二)导致法院的“执行难”。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法院担负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责,它行使权力的最基本的形式是公正、中立地作出裁判。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绝大多数由法院实施,但我国各级法院审判任务十分繁重,而法院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很有限,很多诉讼案件久拖不决,也有相当一部分裁判得不到执行。目前,法院在执行案件的处理上,实行审查和执行分离的制度,由行政庭负责案件的审查,由执行局负责执行。但近年来,由于执行案件的增多,为平衡各庭之间的工作负担,有的法院将行政案件执行转到行政庭来执行。这实际上也反映出法院执行局承受不起大量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压力。然而,即使现今大量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依靠行政庭来实施,也不能满足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要求,仍有许多强制执行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况且,法院不谙行政管理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在执行中对涉及的专业技术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大量的行政行为由法院来执行,不仅使许多强制执行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而且大大减弱了法院的行政监督权从而模糊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

(三)法律责任不健全,缺乏责任追究机制。从行政机关的角度来说,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不愿经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繁琐程序,往往无视法律的规定擅自强制执行,而在我国又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且强制执行本身就是违法的。这种情况处理比较简单,依法撤销。造成损害的,依法赔偿。另一种是,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内容是合法的。例如,行政机关拆除民房,未经申请人民法院而自行强制拆除。但该拆除决定本身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如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处理?此类情况屡有发生,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恐怕除了建议有关部门给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负责人员以行政处分外,似别无良策。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如果法院未能及时审查行政申请、也没有及时强制执行、因疏于审查而执行了违法的行政决定或违法执行时,法院应否承担责任?目前,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因而实践中法院即使存在诸类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往往无能为力。虽然,决定权与强制执行权的统一,会导致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缺乏监督,但其实被分离出去的执行权同样处于监督体系之外。

四、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选择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以司法型行政强制执行为主、行政型行政强制执行为辅的复合型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虽对制约行政权的行使、遏制行政权的滥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缺陷,其将使众多行政决定无法得到落实,行政法律规范难以得到遵守和实施,行政效率低下。笔者认为,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这种缺陷主要源于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的作出者享有的行政强制执行权过少,行政效率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此外,由于行政机关享有主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所作出的决定,如果得不到及时执行,不仅使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而且很可能导致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因而,在我国应建立以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为主、以申请法院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多数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交给行政机关,而涉及重大的、特殊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由法院来强制执行。同时,为了避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既“决定”又“执行”、集诸权于一身而导致滥用行政权力,应在行政系统内部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这不仅使行政强制执行权回归于行政机关,使行政决定得到及时执行,行政法律规范得到遵守和实施,大大提高行政效率,而且有利于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

第12篇:行政组织学论文

《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目 录

摘要--------------------------第3页 关键词------------------------第3页

一、行政组织学主要内容--------第3页

二、以人为本人性管理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 第4页

三、《行政组织学》学习体会 --------------------------- 第6页 结束语------------------------第7页 致谢--------------------------第8页 参考文献----------------------第9页

《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摘要:《行政组织学》主要是对行政组织及理论的内涵和运作进行概括

介绍。他介绍了行政组织的发展历史,并对行政组织的类型,结构和体制等进行讲解。她还从各个角度探讨行政组织与内外条件的相互依赖关系和行政组织的建立、管理及其发展的一般趋势。并根据现实情况,讲解我国行政学的发展和行政组织的特点。我国行政组织的设置于运行,本着精简,统一,较能的原则并具有充分的人民性的特点。行政组织学是讲解国内外行政组织新理论和行政组织改革新经验的一门学科。它以马列主义为思想指导,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讲究中国行政组织的背景下进行的;其系统地介绍了行政组织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还介绍了组织的建立,构成,运行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关键词:行政组织学,主要内容,原则应用,学习体会。

行政组织学是行政管理学专业中极其重要的一门专业课程。本课程共十五章,根据个人理解,将对此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原理进行综述,并将它运用到我的实际工作中。通过学习这门课程,使我受益匪浅,并谈谈我学习这门学科的体会。

一、行政组织学的主要内容

《行政组织学》第一章、第二章在导论和环境与管理章节中,阐明了组织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现代文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掌握科学组织管理的方法,改进和提高组织管理绩效,实现组织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组织理论的发展中,传统和古典的组织理论包括科学管理学派的组织观,行政管理学派的组织观和韦伯的理想型官僚组织理论。行为科学时期的组织理论包括人际关系学派的组织观,激励理论学派的组织理论,动态平衡组织理论和决策过程组织理论。

三、四章,在行政组织的环境与管理、结构与设计的章节中,重点讲组织关键的分析与管理是现代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现代组织环境的动态性,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使组织管理的难度增加,风险性增大,因此,如何帮助组织适应和应对更加动荡复杂的组织环境,提升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就成为当代组织管理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组织结构式实现组织目标的桥梁和工具,行政组织的结构决定和影响着行政组织的效率与行政职能的实现。行政组织结构的设计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应从政府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划分和科学设置行政部门与机构,以发挥行政组织的功能与效用。

在第

五、第六章节中,就中国行政组织的结构和行政组织的社会心理与管理进行了阐述。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在国家机关中的法律地位,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从属和被监督的地位,在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高地位。对行政组织的社会心理与管理研究,要重视对刑侦组织中人的研究,重视对人的潜能的挖掘和运用。组织管理心理的研究内容,就是指在组织管理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心理现象,激励是一个从组织成员内在心理状态到组织成员外部行为,从组织成员个人的工作绩效到整个组织目标实现程度的非常复杂的过程。

在《行政组织学》后部分主要是关于行政组织中的领导及行政组织的学习、决策、沟通及行政组织冲突、文化、绩效管理。行政领导要通过提高自己的领导力,提高领导工作的适应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行政组织必须不断克服各种障碍,加强组织学习,夯实组织的基础知识,改进组织绩效,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其环境适应性和创新能力。行政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基本任务和目标。行政组织沟通是实现组织协调的重要手段,组织沟通是一门艺术,它不仅包含那些特定的沟通技术与方法,也蕴涵许多的沟通技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与提高组织沟通的能力。组织变革与发展是组织管理的永恒主题,是组织维持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组织效能与生命力的源泉所在。面对复杂、多变、动荡的组织管理环境,预测、分析和掌握行政组织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向,对于我们从战略管理的高度去建构行政组织、提高行政组织的适应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以人为本 人性管理”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人是组织系统中最主要、最基本的要素,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决定性力量。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的利益出发,重视人的存在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美国的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人是我们最大的资产,要是员工有成就,管理人员就要把劳动力看作是一种核心资源,管理人员承担的就是使人发挥效用的责任。”拿一个企业为例,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融入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尊重员工的发展,不以控制和约束员工为主要管理手段,而是以鼓励和培训员工的方法来实现员工与企业的统一发展,摒弃将员工视为纯粹的生产资料的观念,树立员工主人翁的思想,使员工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同时为企业创造一种学习的环境,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是员工个人发展的目标以及需求与企业的发展相协调统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该以人为中心,将人的因素放在核心地位,将调动人的积极性放在主导地位。开发人的潜力、提高人的素质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败的关键环节。在企业中,每一步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员工来完成,进行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是验证企业决策正确性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保障。每一位员工都有自身的社会需求,这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话的目标是和谐统一的,因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本质是激励,在合理满足员工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基础上达到企业正常快速发展的理想效果。所以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可以总结为:尊重人、依靠人、服务人与发展人。组织本身是为发挥人的作用而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良好的场所。组织的活力在于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所以,组织的设计和管理必须以人为本。适合人性。人性管理是企业在已有先进生产技术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经过系统思考,改变心智模型,提高学习能力,实现自我超越、主动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来实现经营管理状态的变化,为用户提供质优、价格适中的产品和服务,打破原有的分工边界,充分利用各方面信息,采用人性的生产技术和动态的组织结构,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创新积极性,注意人性要素,充分开掘人的潜能。对人平等、尊重,利用充分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给人提供各种成长与发展机会,获取企业与个人的双赢。

我是一名省级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近几年,我在工作中,见证了我们安徽省高速公路收费“微笑服务”为全国树立的一面旗帜的过程,使全国高速公路收费都在学我省的“微笑服务”。“微笑服务”的内驱动力来自哪里?我认为主要来自我们省高速公路管理处的以人为本,人性管理。实行人性管理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的必然要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必须拥有一大批优秀的创造性人才,才能发展经济。人才是知识经济最重要的资源,只有善于管理人才,才能获得较大的效益。通过学习行政组织学,使我懂得了组织设计和管理必须讲求以人为本,适合人性。使我理解了组织设计工作分配要符合组织成员的主动性与兴趣,把实现目标和发挥个人长处结合起来。管理者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组织成员合理和正常和需要。要积极关心组织成员的进步和成长,使其不断产生新的希望和报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忱。要加强思想交流,让其产生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团体”意识。由纪律制裁走向人性激励等原理、方法。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活学活用这些原理、方法,搞好我的工作。我们高速管理收费“微笑服务”为全国树立榜样,这与我们处“以人为本,人性管理”是分不开的。我认为我们管理处在以人为本,人性管理上突出做到了:

一、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创设良好的环境,是企业人性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能体现了企业的整体形象和个人魅力,二是对员工自由和自主的充分尊重。三是体现平等精神,四是优美清新的环境能增强员工的自豪和舒适感。在省所有高速管理收费站,不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都是最好的,不论是员工的经济收入还是精神疗养也是最好的,不论是员工的工作条件还是居住生活条件也是最好的。我们到所上班如同在家里一样方便。

二、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实行人性管理,就是要加强企业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和需求沟通,形成企业内融合的人际关系和整体合力,使员工意识到在企业中的作用和义务、权利、从而增强工作责任感。总之为实现有效沟通,企业要坚持双向、自愿、平等、诚信等原则,排除影响沟通的各种障碍,注意沟通的技巧和方式。我们高速公路管理处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我们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除了规定的学习、开民主会之外,所领导每月都找我们谈心,交流思想、帮助我们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就连婚姻这事我们领导都能经常“干涉”,他们几乎半年为我们处与航空、银行等大型企业开展联谊活动,在他们的“干涉”下,每年都有几名员工成了家,真的很感谢他们!在网上,我们所还开通了领导和员工交流的网页,要求我们每月至少一次对领导有意见或对工作有建议提出来,每次我们提出意见领导都能在网上及时回复。我们还经常有计划的请进来、走出去交流我们的“微笑服务”,不断改善我们的服务质量。

三、要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增强员工的成就感。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员工的高级需要,主要表现为谋求事业上有较大的发展来实现自我价值。为此,不少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放松控制,让有创新潜能的员工自由发挥。二是容许犯错误、失败,鼓励冒险,以此保护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改善、强化激励机制。通过个性化培训,支持员工学历教育,提供完备的学习支持,鼓励员工进行外部交流方式,形成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学习的氛围,让所有的职工都能获得持续学习和实践机会,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以求得更大的发展。我们高速公路管理处就是这样做的。我们工作有失误,领导不是严厉的批评和指责,而是和风细雨地帮助我们分析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导改进方法,制定防止工作失误的措施。领导还经常关心我的学历学习,这几年大专学习中,碰到我学习、考试时,领导主动帮我调整工作。有这样的领导关心我们、照顾我们、爱护我们,我们还有理由不搞好我们的工作吗?

三、《行政组织学》学习体会

没学习《行政组织学》前,我认为,这门学科对我没有多大作用,通过学习《行政组织学》后,使我认识到《行政组织学》中的理论知识对我今后思想、工作的指导太重要了。这门课程是一门同我工作最紧密联系的课程,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我熟悉了行政组织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在今后学习、工作过程中积极将相关理论方法运用于实际工作中,通过结合所学知识,反思自己工作表现,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通过行政组织学的学习,使我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行政组织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认识了行政组织建立、运行和发展的规律,培养了我正确分析解决行政组织问题的能力。使我明白了组织环境对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技术等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组织环境对组织运作与管理既能够起到促进的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或制约。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行政组织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行政组织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影响着行政组织的功能、结构和运行方式。对行政组织环境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不同环境要素之间的关联以及对行政组织运行的影响,有助于我们预测和把握行政组织环境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为行政组织的良好运行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通过行政组织学学习,使我了解到我国行政组织基本上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制度来保证。行政组织在社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对行政组织及行政组织管理的研究与探讨,对改善和提升我国行政组织的效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对我们以后的发展也很有帮助。我特别对以人为本,人性管理的原则感受极深,追求全方位和谐发展,是人性管理的最终目标。我认为“以人为本,人性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是实行情感化管理。情感化管理,就是要注重人的内心世界,根据情感的可塑性、倾向性和稳定性等特征去进行管理,其核心是激发职工的积极性,消除职工的消极情感。

第二是实行民主化管理。民主化管理就是让员工参与决策。企业家在作出涉及部属的决定时,如果不让经理以外的其他人来参与,就会损伤他们的自尊心,引起他们的激烈反对,如果你能让其他人参与决策,即听取他们的意见,那你非但不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反而还会提高他们的士气,被征求意见的人多一些,人们的士气就会更高一些。民主化管理就是要求企业家集思广益。办企业必须集中多数人的智慧,全员经营,否则不会取得真正的成功。

第三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管理可以说是民主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其意是职工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自主制订计划、实施控制、实现目标,即“自己管理自己”。它可以把个人意志和企业的统一意志结合起来,从而使每个人心情舒畅地为企业作奉献。

第四是实行文化管理。文化管理是人性化管理的最高层次,它通过企业文化培育、管理文化模式的推进,使员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行为规范。文化管理充分发挥文化覆盖人的心理、生理、人的现状与历史,把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全面地显示出来。

四、结束语: 通过《行政组织学》的学习,使我对于行政组织现象及其活动规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了解了对行政组织的性质与特点及行政组织的发展趋势,学习了不同时期的组织理论,并通过比较明确了不同情况下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方法。组织环境对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技术等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组织环境对组织运作与管理既能够起到促进的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或制约,通过学习使我初步掌握了组织环境管理的方法与策略,理论联系实际,将这些理论真正的运用到工作学习的过程中,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做好我的各项工作!

在攻读专科学习这几年中,得到了合肥电大各科任教老师的悉心指导和耐心辅导,使我圆满地完成了各科的学业。特别是在这次毕业论文的撰写中,从文章的选题、结构到资料的整理等工作都得到了刘媛媛导师的精心指导。在撰写过程中,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循循善诱的指导方式,令学生终生受益,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单位得到领导和同事,在家里得到父母和哥嫂的热心关怀及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向本文的评卷人等各位导师致以诚挚的谢意!

参考文献

[1]张成福等.《行政组织学》[M] .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6 [2]彼得·德鲁克 《管理的实践》北京华章图文信息有限公司, 版本: 第1版,1954年

第13篇:社会工作行政论文

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论文

学 院: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班 级:社工13-1 姓 名:柳权芳 学 号:201340103119 课程论文题目:社会工作行政视角下保护妇女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 课程名称:社会工作行政 评阅成绩: 评阅意见: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日期: 年 月1

2 社会工作行政视角下保护妇女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社工13—1 柳权芳 学号20134010319) 摘要:马克思认为妇女解放程度是衡量人类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工业革命以后被生产方式和传统文化束缚的妇女逐渐自主自立,独立意识被唤醒。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使男女平等的观念被普遍认同,妇女问题实际上就是性别的不平等,世界各方的努力使妇女的社会地位得以提升,基本权益得以重视,但是男女不平等现象依然严重。妇女基本权益的保护之路长期而艰巨的,离不开社会政策的支撑作用。而把社会政策转化为社会服务即为社会工作行政。从社会工作行政视角出发,发现我国妇女基本权益保护社会政策存在服务性社会福利提供较少、专业社工服务机构欠缺、专业社工不足等问题。因此,构建和完善妇女保护系统离不开社会行政在以上三个方面努力。

关键词:妇女基本权益 社会政策 社会工作行政 非营利组织 社会工作

前言:相对于男人而言,妇女是需要保护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当今社会,男女平等观念日益引起重视,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妇女的生存和发展仍然遭到各种阻碍,对妇女的歧视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在家庭、就业、教育、政治参与等方面,依然存在严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通过公共行动来消除限制妇女发展的因素十分有必要。以往的社会政策偏重“制定”,忽略“执行”,从而导致社会政策执行不力,即社会政策的“执行不足”,社会工作行政关注社会政策的实施过程,确实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基本权益。

社会行政依照行政程序,实施社会政策,向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服务。社会政策制定之前会受到社会行政的影响,在社会政策制定进程中应当全面考虑社会行政的构成要素。笔者结合社会工作行政构成要素,审视妇女保护政策。

一、我国保护妇女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以国家立法为形式,以行政为实施手段,它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福利的行动总和规则总称。社会行政是执行社会政策、为有效实现社会政策目标所进行的组织、协调和推展社会服务的活动。

我国1981年签署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该公约确立规则,全面保障妇女在政治、工作、教育、医疗服务、家庭关系等各方面的权利;1999年

3 在北京成功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对促进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出台许多妇女权益保护的条款和政策。

198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规定“禁止家庭暴力”。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妇女在政、经、文、社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与男子平等。男女同工同酬,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199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受教育权平等、家庭暴力保护、孕产假、财产保护、生命健康权等做出了一系列的详细解释,在政治制度上对妇女享有的基本权益做出了规定。

二、社会行政视角下保护妇女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

王思斌在《社会行政》(第二版,18页)一书中指出,社会行政在宏观上就是实施社会政策的过程,它由社会政策、社会福利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社会行政人员和社会服务人员五大要素构成。社会行政的基础是社会政策,社会行政各个要件在各个方面影响着社会政策的执行。在妇女基本权益保护社会政策的落实过程中,社会行政的各个要素必须配套发力,任何一方的“无力感”或者“妄力感”都会影响系统性能的发挥,从而不能真正达到保护妇女的预期目标。

(一)社会福利资源

社会福利资源指的是向特定人群提供的,用以改变他们困难处境,增进他们福利的物质性和服务性资源,它是社会行政的重要组成。提供给妇女,帮助她们实现基本权益保护的资源,解决了弱势妇女权益保护的工具性需求,回答了用什么去进行社会福利保护问题。物质性资源以实体形式存在,包括实体资源或资金,如衣、食、住、行、用等物质资料,社会财富的转移能够增加困难人群的福利;而非资金的服务性资源指的是解除服务对象困境的服务活动,如法律援助,家政服务、个案咨询等,其可以通过财政手段或者社会志愿形式得以实现。

为妇女提供社会福利资源要树立“妇女视角”,立足妇女的真实需求,不能脱离其性别实质和其资源的实际拥有状况,立足实际考虑资源供给的种类、数量等。总之,在社会行政视角下,对妇女的资源提供要遵循差异性原则、均衡原则(物质和服务性资源相结合)。

4 1.特异性原则

向弱势妇女提供资源要有针对性,从妇女的问题和需求出发,站在妇女的角度上考察她们真正需要什么、她们的困境主要是什么,以便准确、恰当地提供资源和服务,因为每个人的需求是和她的生活实际相联系的,具有差异性,我们不能用主观想法蒙蔽实际情况。不同类型的妇女面临的实际问题是不同的,即使同一类型妇女的不同个体,她们的困境也不尽相同,因而各自的需求就有差异,所需的福利资源也就不同。把握不同妇女需求的共性与个性是做好妇女基本权益保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排解妇女的困难,促进妇女的发展。贫困妇女需要的不仅仅是暂时的经济支援,还需要一份合适稳定的长期工作来保证收入,被家暴摧残的妇女需要长期的心理辅导,更需要介入其家庭,改善她们的家庭氛围,抑制家暴的根源;流浪妇女需要生活照顾,也需要解决其社会融入问题„„

在向妇女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服务与需求脱节、错位的现象大量存在,有时我们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并不是她们所真正需要的,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妇女问题回返。以救助站为例,救助站的临时救助一般为期十天,尽管救助基于自愿和无偿,但是被救助妇女的比例并不高。流浪妇女返回现象经常出现,这说明救助站并没有真正了解流浪妇女的真实需求、没有真正解决其问题。救助站从自我主观想法出发,单方面定位流浪妇女的需求,做了一厢情愿的事情,也许她们所要的不是简单地送她们回家,而是她们惧怕回家,比如丈夫有家庭暴力倾向等。

2.物质性资源和非物质性资源并重原则

需求不同,资源就不同,但是无论怎样,都应兼顾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资源之间的平衡。服务妇女,重物质、轻服务的现象在一定层面比较严重,折射出生存性社会政策的弊端。我国福利机构侧重为弱势妇女提供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资料。但是所提供的物质性社会福利资源保障水平比较低,补贴数额小,还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差异、区域差异等问题。

相比之下,提供的服务性福利资源比较少,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教育、就业等方面,涉及精神和心理层面的服务性资源少之又少,供应远远少于需求,当代妇女精神世界的病态现象日益严重,如果不加以及时疏导,帮助其回归良好的心理状态,势必会严重影响妇女的健康发展,比如妇女产后抑郁、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之后的心理创伤,都应及时进行相关干预,纾解不良情绪。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对人需求

5 的满足是从低层次开始,逐步向高层次发展的,低层次的需求以物质性需要为主,而高层次的需求则倾向于精神方面。身体的康复和治疗、就业和收入的增加等容易做到,而实现男女教育公平,提高妇女文化水平、促进妇女家庭和谐,减少甚至消除家庭暴力、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度等就较难实现。

(二)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服务机构是福利输送的主体。社会服务机构是指通过社会福利从业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分为政府机构和民办机构。

妇女群体规模大,服务活动复杂,需要有组织地提供服务,需要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服务机构之间、各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在社会工作行政中,政府部门负责制定、解释政策、链接资源、建立社会服务体系和标准等;而提供具体、直接的服务则是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能。

1.宏观妇女保护机构

在我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司、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对妇女进行保护。妇联是妇女群众的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有很大的积极作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其协调角色大于政策实施主体角色。

2.发展专业机构,政府购买服务

社会服务机构也称社会工作机构,由行政人员和服务人员组成,其直接接触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满足需求。在我国妇女保护工作中,政府组织发挥作用大,如全国妇联、民政部等,但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社会政策行动中,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集合社会力量,组织利用民间闲散资源,构成多元化行动模式。同样地,在妇女维权历程中,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调动社会力量,鼓励非营利组织在妇女权利保护领域积极作为,因此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亟需大力发展。

政府购买服务是NPO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能使民间资源得以迸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而政府则充当监督者即可,这样也能使政府集中力量做它该做的事,这种分工和合作,使资源充分优化、分配,实现效益最大化。“小政府、大社会”通过市场化机制灵活

6 调节服务,调剂余缺,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妇女保护的社会需求,克服政府宏观调控的不足,弥补政府职能。

3.以社区为中心开展妇女保护工作

机构照顾在照顾孤寡妇女、残障妇女等服务对象上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成本过大、照顾方法和技巧陈旧、观念理念落后、工作者素质趋下,服务对象社会接触少,对服务满意度低等一系列问题。而社区在社会工作领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现代社会强调社区在实践中的举足轻重作用,妇女保护工作应立足社区,以其为中进行辐射扩展。社区所紧密联系的家庭、各类组织不仅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地理空间的便利,还提供了良好的心理、文化氛围。社区妇女工作,能对机构照顾进行查漏补缺,两者相互映衬,相得益彰。妇女保护工作要建立社区相关机构,以社区为基点,形成“情报网”,全面及时了解妇女情况,搜集问题,以便第一时间进行服务,维护妇女利益。社区是行政系统的神经末梢,社会工作行政活动较为频繁和直接,在此也能更好地开展妇女工作。

(三)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社会服务机构有社会工作行政人员和专业社会服务人员两类人才。社会服务机构的人才对妇女基本权益保护政策的观测落实而言至关重要,只有专业人才为妇女工作提供法律援助、政策指导、链接资源等,才能使其稳健推进。 1.专业社会工作行政人才欠缺

在我国,执行社会政策人员和机构行政人员都很欠缺。社会工作伦理价值,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对机构工作人员而言,是一门必修课,然而相当一部门人却需要“补课”,他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知识储备不够,对社会工作行业缺乏透彻了解,导致其在执行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存在失误、错位,从而不能协调各方,不能较完美地实现目标。我国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起步晚,群众对社会工作认识不足,限制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阻碍了社会工作人才的批量培养。而要有足够专业的社会工作行政人员,才能全面把握妇女问题,开展妇女工作。

2.社会服务人员专业性不足

将社会福利资源直接输送给服务对象,直接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就是社会服

7 务人员,其居于社会行政的末端环节和关键环节,其是服务质量的直接把关者,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服务的质量及服务的延续性。

妇女工作对专业人才需求量大。而如今我国社会工作研究比较少,知网和百度上的社会工作论文简直凤毛麟角,近年来社工行业发展虽然进步快,但是发展水平低,专业人才少之又少,很多的社会工作者由其他专业人才代替,稍微好一点的也是高校的一些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老师,他们往往重理论,而缺乏实务操作能力。至于专门从事妇女工作的社会服务人员则更少,其专业性不能得到保证。不同类型的妇女,其需求是有差异的,她们不仅需要物质性资源补充,更需要服务性资源的滋养,这离不开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技巧去帮助她们恢复功能,克服困难,追求美好生活,最终实现自我。社会工作者队伍单薄,社工人才储量少且专业化、职业程度低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国情”,这在短期内基本难以改善,因此我国妇女社会工作发展任重而道远。

三、妇女基本权益保护政策的完善

(一)运用妇女视角,提供“适销对路”的服务

为妇女提供物质性资源和服务性资源要从实际出发,先做好妇女需求评估,了解其问题,审视资源的盈亏状况,做到供需平衡匹配,充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在充分提供物质资源的前提下,重视服务性、精神性资源的供给。引导妇女基本权益保护政策实现由 “生存性政策”到“发展型政策”的转变。促进妇女进一步解放,实现“助人自助”。社会福利资源的输送要把政府资金性、物质性的直接救助和政府购买NPO,充分进行市场调节这两者结合起来。

(二)鼓励发展妇女保护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政策上鼓励民间、高校大力成立非营利组织,尽力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妇女基本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成长,存在着着资金、专业瓶颈等问题。政府需要完善购买社会服务的政策系统,放手发动社会力量,减轻政府负担,让政府能专注该做的事,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同时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推动NPO良性竞争,顺利发展。在西方,政府购买NPO服务已成常态,这能为社会机构的发展解除资金瓶颈问题,值得我国学习。

8 社会工作发展还存在专业障碍, 0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以来,先后产生了几万助理社会工作师和近万社会工作师,人才规模逐渐扩大,但总量不足、专业不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要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决然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引进妇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社会工作人才,运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专业技巧去助人,去解决妇女面临的一系列难题,保证妇女基本权益保护社会政策的顺利落实,能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工作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地位和作用愈加突出。然而,由于当前我国社会机构从业者的工资水平偏低、晋升机会少、发展前途模糊,所以,留住社会工作人才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而日益突出的妇女问题又不可避免需要大量妇女社会工作者,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妇女保护,留住优秀人才是特别关键的一环。政府和社会应当建立联动机制,降低社会工作行政部门门槛、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水平,改善福利待遇,给予社会工作者更多的发展机遇。一方面要提升现有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和学习热情,留住已有人才;另一方面,要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打消其从事其他工作的想法。以此来壮大妇女社会工作的人才队伍,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在维护妇女基本权益上的积极作用。

结言:

妇女基本权益的保护离不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购买服务和政策支持,也离不开社会各方的配合。妇女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相关的社会政策执行过程中,社会行政显得尤为重要,限于作者能力,本文仅从社会行政的要件出发,陈述了作者关于妇女保护工作在以上几个因素上的一些观点,反观妇女保护现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发展、自由和民主观念的普及,我国妇女保护工作会实现更大的辉煌。

9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行政[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

[2]关信平,建立社会政策基本制度体系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J]中国社会导刊.2007,(12) [3]关信平,社会政策概论IMI.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 [4]徐道稳,社会政策的四维视角[J].社会科学研究,2005, (3) [5]王思斌,社会工作专题讲座第九讲社会行政[J].社会工作,2009, (2) [6]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保护流浪儿童研究中心课题组.流浪儿童保护机制和对策研究[J].中国妇女运动,2005, (6 ) [7]张开城,吴秋文,钱红丽.浅议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J].社会工作,2007,(10) [8]刘佩.社会工作行政视角下的弱势儿童社会保护政策[J].甘肃理论学刊,2010(9) [9]李雪.新时期完善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渤海大学,2011(7) [10] http://baike.baidu.com/

第14篇:行政领导学论文

如何做一个优秀的领导者

摘 要:本文通过对领导者概念的简述和对领导者定位的分析,总结了成为一名优秀领导者的必备条件,因此领导者必须不断提升自我,丰富自身的管理知识,成为具有领导力的人。最后,结合曹操的用人之道阐述了现代社会作为一个优秀领导者需要掌握的用人艺术。

关键词:领导的定义与定位 领导者的自身素质 领导者的用人之道 正文:

领导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作为名词,是领导者的简称,另一层是作为动词,表示领导者的一种行为。

领导者是指在正式组织中经合法途径被任用而担任一定管理职务、履行特定管理职能、掌握一定权力、肩负某种管理责任以更有效实现组织目标的个人或集体。

领导是领导者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运用权利向其下属施加影响力的一种行为或行为过程。领导工作包括五个必不可少的要素,领导者、被领导者、作用对象(即客观环境)、职权和领导行为。领导的关键是发挥对下属的影响力。

领导人是事业的引领者、团队的服务者和终身的学习者。

作为一个事业的引领者,他们都是眼光超前、成功欲望强烈而又脚踏实地工作的人,他们凭借自己的要格魅力和专业实力赢得他人的信赖,使很多人愿意团结在他们的周围。他们深知表率的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他们懂得沟通的重要:深入底层做基础工作,通过真诚交流,达成思想观点的一致;他们更能在别人迷茫、消沉、全然无知的时候,看到希望、指出方向并积极地去行动,带领众人走向成功。

作为团队的服务者,对于领导人来说,团队成员的成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团队目标的实现才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关爱每一个消费者,帮助每一个合作伙伴,教育并激励每一位领导人是我们自始至终要做的事。服务蕴含着爱心,服务凝聚着人气,服务体现着与时俱进。领导人应是重视服务、乐于服务、善于服务的领导人。

作为终身的学习者,知识经济时代,领导人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并在实践中身体力行,通过学习不断地自我超越,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增长知识、更新观念、提升能力,最终成长为卓越的领导人。

所以,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首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成为一个具有领导力的人:

第一,领导者要有战略眼光,要能够看到未来。一个公共部门要想有一个良好的发展,那么就必须有方向、有目标。而公共部门的方向和目标大部分是取决于领导者

1 的,领导者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主导企业方向和发展的作用,因此,领导者对于公共部门负有重要的责任,因此领导者的战略眼光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内部沟通。什么叫沟通?打一个电话或者发一个电子邮件、发一个传真,就是沟通吗?这是沟通的开始。沟通是指将东西发给别人,第二要问收到了吗?对方说收到了。第三问看明白了吗?看明白了。第四问同意吗?答应做这件事吗?答应。第五是问什么时候做完。这是第一轮的沟通,五个动作。我们大多数只是做了第一件事。

第三,工作有效率,有条理。

制定战略的目的是为了让你的工作有条理,可以按部就班地去做,不乱,因为我有了长远目标、阶段性的里程碑,我做事情就可以按照我原有的节奏去做。

第四,尊重人相信人。

你要是选择了一些部下,特别是你要是高层经理,选择了一些管理者,就要大胆放心的让他们放手去做。

第五,把握人与事之间的关系。

第六,人员培训与指导,手把手的师傅带徒弟,让你的员工达到你的水平,甚至在某个方面超越你。

如果老是害怕部下超越你,肯定不是一个好的领导者。 领导者的素质,通常分为以下几点:

①确立远景以及目标。②能够有效地将这些远景以及目标和团队成员共同去沟通分享,让我们的所有团队成员都能够认同这个目标。③有效地提供给我们的团队成员信息,知识,以及做事的方式方法,专业知识让所有的团队成员能够有效地达到这个目标。在这个过程之中,需要不停地去跟踪检查在目标执行过程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地协助团队员工调整。④能够制定出合理的规则,然后公正公平地去执行,能够有效地解决团队之间的矛盾冲突。⑤通过这个过程,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让这个团队的能力更加强壮。培养人才输出人才是一个有效的领导者的重要的业绩表现 领导是指在社会组织中,领导者通过影响其属下行为以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领导的特征主要有:权威性、服务性、综合性、超前性与战略性、超脱性与全局性等。

领导之所以有必要存在,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社会组织的复杂性决定了领导的必要性;二是社会组织要实现其目标要求有效的领导;三是有力的领导是一个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需求;四是领导是社会组织必不可少的一面旗帜。

作为一个成功的领导人,不但要具备能力才华和胆识,还要有一些当领导的技巧。其实,领导别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正确地领导自己的行为。建一座心中的“信任

2 之墙”,员工最高兴的,莫过于领导信任自己和关注自己的工作成绩,信任员工,理解员工,真正象关心自己一样去关心自己的下属,是一个领导人心中的第一准则。一个受下属欢迎的领导,必是一为体贴、关心下属疾苦的上司。这种上司手中的权力,一定不是用来压制下属的,而是用来为集体和员工们谋求福利的。这一点,是一个成功领导人的第一素质。说好对下属的每一句话,那些懂得尊重比自己地位低、能力差的人的领导,才更能得到下属的尊重。真诚而善意的批评能让下属感到你对他的关怀与看重,并且能将工作上的失误减至最低。但是记住,下属不是你的出气筒,批评他一定是因为他犯了错误,而不仅仅是因为你今天的心情不好。宽容、正直和与人为善是一个领导者所必备的品德,记住无论这个下属是你真心喜爱的朋友还是你平时讨厌的人,你对必须对他们一视同仁。行动比命令更有效,用你行动去告诉下属他应该怎样做,比用你语言要有力得多。

因此,领导不仅在自身素质上要求很高,更应该处理好与下属的关系,学会合理用人。两千多年前的三国时期,我国的历史上便有一位特别善于用人的领导者,那便是曹操。

曹操会用人,这在历史上几乎是公认的,他可以说是深知“用人之机”。但问题并不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是怎样做,以及为什么这样做。也就是说,重要的不是“术”,而是“道”。曹操的用人之道的“道”究竟是什么呢?

曹操用人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是“知人善任,唯才所宜”。唯才所宜和知人善用或者知人善任是统一的。知人善任包括三个内容,一是知道哪些人是人才;二是知道这些人是哪方面的人才,或者哪种类型的人才;三是知道把这些人放在什么位置上最合适。知人善任第一是知人,第二是善任,而善任就要唯才所宜。

第二是“推诚取信,用人不疑”。这是用人的一般原则,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会用人的人都是这么做的。对于曹操而言,他所处的环境是特殊的,他身处乱世,乱世的特点是人心浮动,人际关系紧张,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和诚意;而且曹操阵营复杂,里面有原来东汉王朝的官员,有新招聘和新选拔的官员,有曹操自己带出来的人,也有别人阵营里投靠、投降和投奔曹操的,这些人相互之间也相互猜疑。也就是对于曹操来说,信任和诚意在这种环境下格外地重要。曹操在对待人才上能够量才而用,并以相互信任架起了与人才沟通的最佳桥梁,因此曹操手下人才的能力得到了最大的发挥。所以曹操往往在失败的边缘能够与众将领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尤其是在一个尔虞我诈的乱世,这更显出了曹操的诚意与宽容。

第三是“令行禁止,赏罚分明”。曹操治军是很严的,多次下达和颁布各种

3 命令,要求严明军纪。因为曹操很清楚,一支没有纪律的队伍是不能战胜敌人的;而且曹操还能够做到以身作则,“割发代刑”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证。曹操罚得重,赏得也不含糊。曹操如果要奖赏部下,一定是这个人立下了赫赫的功劳;而且曹操的奖励一定十分到位,就是给的奖励一定超出对方希望的那个份额,在奖励的时候他考虑得非常周到。曹操作为一个统帅,他有一个过人之处,就是从来不和部下争风头、争面子、抢功劳,他所有的功劳都归于部下;他的奖励也绝不走过场,一定让受到奖励的人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

第四是“虚怀若谷,见贤思齐”。曹操不和部下争风头、争面子、抢功劳,而且部下给他提意见,如果他没有采纳,犯了错误他一定检讨,他一定把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当然在很多情况下曹操是虚心纳谏的,这也是吸引人才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为作为一个人才来说他固然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劳、智慧换取他应得的报酬,这是他的一个希望,但是他更希望的是自己能够施展才华,自己的建议、策划能得到采纳。

这就是曹操在用人方面的四个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八段话: 真心诚意,以情感人;推心置腹,以诚待人; 开诚布公,以理服人;言行一致,以信取人; 令行禁止,依法治人;设身处地,以宽容人; 扬人责己,以功归人;论功行赏,以奖励人。

曹操的成功得益于拥有一个人才济济、功能齐全、人尽其才和稳定奋进的集团高层团队。有些成功可以复制,有些成功不可以复制,但是,组织的高层团队布局的理念和方式是完全可以借鉴的。现代的管理者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启发,促进管理的科学化。

因而,借鉴曹操的用人之术,对于现代行政管理的领导者,必须掌握用人要领的一些基本原则,比如说,知人善任用其所长、求人勿全、用人不疑、乐意授权、合理导向、讲究时效及结构合理等等,才能在各种客观环境中驾驭360行的状元,实现双赢。

德才兼顾是领导者决定是否录用的根本,是衡量一位人才的基本尺度,否则难以抉择。我们还要坚守以下几个要点:要用人才,不要用奴才;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因才使用,用人所长;大胆放手使用,避免无端干涉。

“一花不是春,独木难成林。”如果只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即使再能干所做的事情也是有限的。领导者只有懂得用人之道,才能使自己“水涨船高”,使组织的事业兴旺发达。

尊重人才、吸引人才、容纳人才、爱护人才、信赖人才、依靠人才,是每一个社

4 会组织得以发展所必须仰仗的第一资源;发现人才、识别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则是每一个领导者所必须担负的最大职责之一。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仕”,即:不仅领导者对人才享有选择权,而且人才对领导者也有选择权。鉴于领导者和人才之间这种“双向选择”的微妙、复杂关系,领导者要想得到优秀的人才,首先就必须把自己武装起来,真正使自己对人才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与此同时,领导者还要切实掌握并善于运用知人善任的领导艺术。

同时,我们也不难得出,领导者在用人上有以下需要注意的问题:

1、如何对待棘手的下属。所谓棘手的下属是指不服从管理且难于对付的企业员工;管理者与棘手下属之间只有在一个合适的距离下,才能进一步融洽。

2、善待“硬汉子”下属的问题:所谓“硬汉子”是指很有个人原则,不轻易接受失败而个性好强、有独立见解的员工;作为管理者,要善待这些既有才能又有缺点的下属,这对企业的发展非常有用。

3、不要与“攻击型”下属产生正面冲突的问题:所谓“攻击型”是指喜欢不遗余力地攻击指责别人的下属;管理者应该敢面对“攻击型”下属对他的进攻

4、人才资源是一切组织的第一资源:是否重视人才是领导者素质高低的核心体现;从“人才”到“人财”:领导者务必端正人才观。

5、领导者必须具备“知人之智”: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用人难,知人更难”;“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得七年期”。

6、发现和考察是知人善任的关键环节:每个领导者都必须认清一点,一个人具有能力,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一定就是人才。只有当他的个人能力能够为组织带来发展,为公众谋取利益,为社会带来进步的时候,他才谈得上是一个真正的人才。

7、区分人才类型,注意量才而用:“人才”是一个动态的伸缩性概念。总起来说,领导者在考察和鉴别人才时应注意坚持这样几条基本原则:不仅要考察人才的一时一事,而且要考察其在别的场合的表现;不仅要考察人才的档案资料,更要考察他的实际贡献;不仅要听专家的鉴别意见,而且要听多数群众的广泛反映;不仅要知其所长,而且要知其缩短;等等。

综上所述,做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并不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需要领导者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来逐渐的完善自我,从而逐渐适应新的经济政治形势;领导者必须根据时代的要求,审时度势,并运用上述条件,领导企业及政府制定出符合企业及政府发展的策略,以确保企业和政府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胜利;领导者更应学会用人,构建一个能有效领导的集体。唯有如此,一个领导者才能成为一个适应时代发展

5 要求的优秀的领导者。

参考文献

[1]王乐夫.《领导学》,1998.[2]陈金金、齐一鸣.《论优秀领导者的素质及培养》.《企业导报》,2012.[3]邢宇宁.《试论领导者素养》.《东方企业文化》, 2010.[4]易中天.《品三国》.2006 6

第15篇:行政伦理论文

学习行政伦理后的感想

通过对行政伦理的学习和授课教授的案例精彩的讲解与剖析,使自己对行政伦理这门课程有了了解和认识。对行政伦理的起源、概念、定义和延伸的理论有了了解,也明白了政府公职人员如何去树立行政执行,如何在开展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同时对于现实存在的问题有了肤浅的看法。

现对学习后的内容进行归纳和整理。

伦理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的信念来维持的,表现为善恶对立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行政伦理就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行政伦理是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是行政权力的重要制约机制之一。

伦理与行政伦理界定:伦理(道德、法律),伦:人伦;条理;顺序;类别。理:条文;道理;管理;整理。伦理: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外)。道德:尊奉“道”的一种德行内省(内)。法律:以国家意志为形式的强制性规则总称可视为伦理之“底线”。行政伦理:国家意志执行中的道德理念总称。

行政伦理的基本内涵:不同视角下的不同结论(主体性角度、政治性角度、层次性角度、职业性角度、现实性视角、体系性视角);基本范畴(八大范畴:理想、态度、义务、技能、纪律、良心、荣誉、作风)。基础:廉政,价值体系的核心:勤政目标:行政人格。

中国公共行政伦理的出现是一个新时代的产物。鉴于现实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公众需求的多样化,公共行政伦理不能仅仅停留在规范论或美德论等的传统论域之中,必须从制度基础层面做出澄清才能获得共识,从而保证公共行政伦理的有效进行,这正是目前中国公共行政的薄弱环节,也应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依照行政学首创者威尔逊的设想,将政治与行政区分开可以保证行政队伍的稳定、行政活动的专业化以及行政程序的持续性,这是基于他对政治包含不同层面活动形式的深刻洞察。他认为民选的代表(政客)通过政治程序决定政府应采取何种方案,行政官员则负责具体执行这些方案。也就是说,将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划分成不同的类型,由两类人群分别去担当。所以,他主张,一旦一个机构的使命得到确立,立法机关通过了行政机关的预算,那么政治过程便结束了,行政过程也随之开始。在他看来,行政活动的本质就是实施决策。不难看出,威尔逊的思想反映了当时科学主义思潮的印记,简单地将行政活动当作纯粹技术化的活动,行政人员必须完全摈弃个人好恶,持价值中立立场进行工作。但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几十年政治、行政二分的实践证明,完全无视价值和道德原则的行政人员是冷冰冰的行政工具,不仅无助于公众利益的实现,反而会伤害公众的利益。

行政伦理涉及的是行政活动的价值导向之类的根本问题,这样的价值导向一经确认就可以成为政府内全部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日常行为的整体价值目标,影响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所做出的决策和行动。由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在西方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之出现了公共行政伦理的吁求。与前者相比,公共行政伦理突出的是公共性、公众性和社会性,制度基础不再是传统的行政机关或政府官员,还扩展到市民社会、公民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更大的范围。

公共行政兴起后,人们开始转变观念,越来越强调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价值信守的责任,否则,公权就容易沦为私利的手段,行政活动就会背离其初衷。而且行政活动决策,即政府公共决策是根本不同于私人决策的,其最大区别在于,私人决策的后果最终是私人自己来承担,但公共决策的后果最终却要由公众来承担。一个有钱的人如何支配他的钱只是一个私德问题,但政府官员如何支配财政预算就不能仅仅出于他个人的偏好,而必须服从公共意志。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西方许多学者在行政伦理研究方面做出了探索,提出了有关公共行政道德基础、清晰而简明的主张。无论如何,他们都坚持了宪政这一基本理念,宪政构成了西方公共行政伦理的制度基础。

中国现代行政可上溯到民国时期。此前数千年的封建王朝统治,只有“家政”或“朝政”,而无行政。严格意义上的行政行为无从产生。

中国共产党早在延安时期就开始了行政实践,充分总结了中国历史教训以及国民党政权的失误,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若干论述加以实践化运用,开始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革新,创造了新天地。

在近30年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意识到了现存的行政体制对市场、对变化了的社会生活的不适应,进行了多次改组、重塑,并展开了较为深人的行政机构改革。然而,不可否认,成效远比预期的小。若做横向比较,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中国现代行政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究其根源在于缺乏为公共行政伦理设置切实可行且有足够稳定性的制度基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的快速传播,使得部分政府人员在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出现了一些偏颇。如影响比较的孟连事件等,使得政府在处理一些问题时,缺乏从行政伦理的角度看待和解决。

其实,西方公共行政伦理建设也并非一帆风顺,分赃制、寡头制、黑金政治等也曾困绕他们多年,但随着逐渐确立起宪政理念的核心地位,公共行政伦理才走上了正轨。

公共行政人员的角色是其社会职能的体现,这样的社会职能又受制于不同的公共行政体系的制度安排。概括地说,公共行政人员的角色定位在当代有三种主要形式: (1)在党政一体的制度设计中,公共行政人员主要是政治的代言人; (2)在普遍民主的政体中,公共行政人员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者; (3)在代议制政府下,公共行政人员是各种利益的协调者。 我国正在实施的包括政体分开的行政改革力图突破党政一体的模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行政制度又要避免代议制政府的动荡,因此,行政改革的目标是确认普遍民主的政体,但在中国的公共行政活动中由于“委托人缺席”,不存在完备的委托代理关系,这就容易导致公共行政活动缺少制度激励,使得普遍民主的政治理念追求仅仅维系于公职人员的思想觉悟之上,必然变得非常脆弱。在全国的人大代表中企业领导、政府官员、其它行业的人员占据多数,基层农民占据很少,反映农民真正问题实质的不多。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有的脱离实际,也是造成对政府不满的一些成因。如何看待政府人员的不道德行为和现象,如何提高政府公职人员的伦理水平和观念,也是需要政府不断去摸索和提高的方面。

可以说,当代中国公共行政伦理不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共行政人员的角色不明,政府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定位,政府的公职人员如何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如何去代表民众行使权力等等,这也就意味着行政伦理的主体定位不是很清,也正是角色不明或错位才导致了公共行政活动中不道德现象的大量发生。 行政行为的最终依据是什么?这是一个难以有令人满意回答的问题。由于制度基础不明确、不切实,这就给行政活动留下了太大的伸缩空间,造成了行政活动的随意性。

效益和功利这样的可视、易于量化的目标就受到各级政府和行政人员们的追捧。现代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主要支柱是其政绩,但若仅仅为了追求政绩,可能会驱使相当部分行政人员不择手段,这就根本背离了公务活动的初衷,所以必须对政绩进行价值引导,给出经过道德辨思的政绩观。

目前,中国共产党在进行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这就意味着行政伦理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理想社会信念。所以,当代中国行政伦理应有两个层次,在较低层次上,努力建成以服务为基点、以公正为目标、以合法为方式的伦理体系。要充分尊重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切实落实公务活动中的职责,促使公务员以专业化和职业精神从事公务活动。这样的行政伦理要求应借助各种立法、程序等成为日常行政活动常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较高层次上,要做到以人类理想目标为宗旨,追求普遍的平等、幸福的实现。这一点要体现在行政精神上,成为裁断具体行政冲突和行政道德规范冲突的终极价值体系。

第16篇:行政问责制建构论文

摘要: 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行政机关中实行的是同体问责制,同体问责主体设置单

一、缺乏制衡,存在着问责范围窄、问责力度弱、问责效用差等缺陷。异体多元行政问责的价值理念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和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的反映。构建以共产党为核心、人大为中枢,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舆论媒体和公民广泛参与的多元主体问责体系是多元问责价值理念的现实要求。要实现由同体问责向多元主体问责的转变,就必须实现体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着力培植多元问责土壤,培养公民问责意识,完善多元主体问责机制,形成多元主体问责网络,确保行政问责制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 行政问责制; 异体多元; 执政理念

自从行政问责制提出并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先后颁布了一些条例、法规、规定、办法,通过行政问责追究了某些官员的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整肃了官场之风,对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就总体而言,行政问责制的推行与实施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和阻力,其中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我们认为,行政问责主体的同体单一化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而行政问责主体从同体单一向异体多元的转化是行政问责制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着重阐述异体多元行政问责制的价值理念及其构建问题。

一、从同体单一向异体多元问责制转变的必然

同体单一问责是指在行政问责制的体系设计中,问责的主体是行政系统内的机关和相关人员,问责只是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与非行政的外部机关、团体、组织无关或关系不大。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行政机关中实行的问责制主要是同体单一问责,主要有纵向问责、横向问责和专门机关问责等类型。纵向问责主要指本部门内上级对下级的问责;横向问责主要指本部门内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问责;专门机关问责是指系统内特设的行政监督机构进行问责,其相同之处都是问责主体单一。

行政问责制作为学术语境专用话语是一个舶来品。2003年“非典”之后,对它在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并且在行政权力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当看到,同体问责是一种主体单一的问责方式,问责方式主要是行政系统内的上级机构或领导

对下一级或同一部门内相关机构对责任的追究。同体问责有直接性、低成本、好操作、可控制的特点,它是现行行政问责体系中一种较为常见的问责形式。但是,同体问责的缺陷也很明显,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体制不科学。同体问责的主体设置比较单一,缺乏制衡。它主要是行政系统内的问责,对体系中更高一层行政权力往往缺乏有效问责,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与制约问题同体问责无法有效的解决。单一问责主体设置还取决于政府官员的素质,特别是处于主要领导岗位上的干部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行政问责的效果。个人的责任心强,敢于和善于承担责任,就会更多地将个人行为置于问责框架下,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相反,就会凌驾于组织、制度之上,将责任视为儿戏,同体问责约束力就弱。依靠个人修养的制度设计很容易造成官员行为的出轨。二是问责范围较窄。同体问责易形成问责的内容狭窄,很多官员把问责的范围仅仅锁定在举报、重大事故、媒体曝光,或者上级指定查处的人或事上,导致问责消极被动,使得行政问责难以常态化,问责成了一种无奈的应付行为。加之,很多官员对行政问责的内容缺乏全面的了解,认为问责只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的,或有重大违法乱纪事件发生时才适用的,而属于日常行政职责范围内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影响小的事件往往被问责所忽视,以至于造成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庸官,“大错不犯、无所事事”的昏官则无法被问责的现象。三是问责力度较弱。首先,同一行政系统内部的纵向同体,导致下级只看重上级关注的问题与领域,甚至存在着为了投其所好或为了本部门利益,而有意规避和推卸所应承担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弱化了问责力度。同一行政系统内上级对下级问责还容易把个人感情掺杂在问责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避重就轻、有意袒护和息事宁人的现象,上一级的问责主体常常成为下级的保护伞和庇护神。其次,同一行政系统内横向存在的不同部门,由于同处于一个利益共同体中,都是对同一个行政首长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复杂、利益紧密相关,造成问责中领导的意志和部门之间的利害关系影响很大、考虑过多,使问责力度大打折扣。最后,同一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问责机构,相对来说职责与任务更加明确,能够解决某些问责主体缺位的问题。但是,问题在于这样的问责机构还是行政系统内部的机构,行政隶属于本部门领导,其问责的独立性仍然要受到本系统领导的左右,受到部门内部各种力量的制约,使问责阻力较大,问责结果往往流于形式。四是问责效用难以发挥。问责的效用在于能够使公务员的失责行为得以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达到警戒预防的作用。惩罚只是手段,使责任得以切实履行才是目的,而同体问责却使问责效用难以全面发挥。由于本系统、本部门内的同体问责缺乏透明性,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会使行政官员在承担责任时避重就轻,以引咎辞职、组织处理、行政处分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责任,使问责的真正目的难以实现;失责行为难以界定,责任的真正承担者难以惩罚,惩罚的措施也难以达到警戒的目的。五是问责缺乏程序性制度设计。在同体行政问责制中,往往由权力大的人来确定和追究权力小的人的责任,实际运作的结果是权力小的人,责任越大;权力大的人,责任越小。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缺乏程序性的制度设计,同体问责主体对问责的启动、内容、方式、结果、效能的规定实际上不清楚。如果存在程序性的制度设计,问责的启动是根据原则、按程序来进行的,就能避免了强者对责任的推卸与规避,对作为弱者的被问责方权力的保护也就有了依据。[1]目前同体单一问责中存在的职责不清、实效不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程序性的制度设计。

总之,同体问责由于本身主体的单一性造成了众多的缺陷,很难适应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与建立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相去甚远。从行政问责制的长远发展方向和趋势来看,实现从同体单一主体向异体多元主体问责的转变是一种必然趋势。

二、异体多元行政问责的价值理念

异体多元行政问责是指在行政问责中问责的主体有多个,并且处在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系统内,主要包括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新闻媒体、民主党派、公民等。从广义上说,它包括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西方一些国家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关于多元主体问责有较完整的论述,认为政府官员要受到四种力量的问责:一是民主授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二是政府专门的监督机构,三是行政系统内部机构,四是政府之外的监督系统,如司法、公众、舆论等。这种问责不仅是系统内的问责,更是系统外的问责。这种以异体问责为主,同体问责为辅,两者相结合构成的问责体系,可以较好地实现民众对政府的监督问责。异体多元行政问责的价值理念是指在行政问责中遵循和体现的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价值观。西方国家与我国在异体多元行政问责中的核心价值观是不同的,所表现的价值理念也是有差异的。

异体多元问责是问责制进一步的发展,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西方国家的多元主体问责理论是建立在政治市场和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认为政治家和官僚同样是自私的,都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权力容易被滥用,所以人民要对政府进行限制,否则政府官员很容易背离选民利益,走向民主的对立面,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行政问责的基本理念是实现从对上负责向对下负责的转变,这源于现代政府责任的内涵,即现代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必须以人民的意志为转移,对人民负责,因为“只有受治者同治理者的关系遵循国家服务于公民而不是公民服务于国家,政府为人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的原则时,才有民主制度存在”[2]。这也是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民主诉求和政治制度产生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根源。多元主体问责的价值理念是主权在民的思想。人民主权论是现代国家的基础政治理论。卢梭认为,人民通过出让部分个人权利缔结成国家,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人民通过政府来行使权利,并用法律来限制政府权利的滥用,因而政府的权利属于人民,政府的目的在于服务人民。人民通过选举用议会制来监督政府,媒体通过自身的特点来揭发政府的不良行为,人民通过成立团体或是行使个人权利来质疑政府的不合理行为,如此问责的主体便走向了异体化和多元化。

在我国,异体多元主体问责的价值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作为自己的最根本的执政思想。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分水岭。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始终坚持的一贯思想。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4]邓小平同志指出,全党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中国共产党员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5]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全党同志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6]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指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7]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监督政府的行为。为了更好地监督政府,就必须让人民用更多的形式来监督政府,而多元主体问责就是监督问责的最佳选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成为了问责主体异体化和多元化的价值理念。

2004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2006年,在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工作时,他又

明确提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责任行政是现代民主政治的诉求,民主政治要求政府必须是负责的。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导向,是一种对政府公共管理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作为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价值导向,责任政府理念要求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必须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责任政府意味着要保证政府责任实现的责任控制机制,意味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如立法监督、司法、舆论、公民监督等等[8]。问责制是责任政府实现的有效途径,而多元化的问责主体是问责制的内在要求,问责主体的异体化多元化是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公共行政所提出的 “善治”理念,也为多元问责主体提供了一种价值解说。善治理论认为国家治理的主体不应该是单一的,而是多元化的,多元主体之间是权利依赖与合作的关系。它表现在机制上必然是一种资助自治的网络,这一网络要求各种治理主体都要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依靠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来增进理解,确立共同目标并相互信任、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9]善治的理念是以公民权利为基础,体现民主社会的发展,这个理念有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促进民主多元化,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善治理论要求政府的监督必须是多元的、网络的,这也为多元主体问责提供了理论支持。

当前,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异体多元问责制的发展有其必然性。一方面,多元主体问责是防止行政权利滥用的客观要求。行政权力具有管理领域广、能动性强、自由裁量权大、可以强制实施等特点,是最容易违法或滥用的一种权力。由于行政权利掌控着国家资源,如果利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行政机构膨胀,资源浪费,导致寻租行为的发生。因此 “行政权的行使与其公益目的的相偏离的现象是无法完全避免的”[10]。孟德斯鸠认为,有权力的人们会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1]。只有用权力制约权力,才能达到平衡。而多元主体问责的制度安排能够较好地制约行政权力的扩张和滥用,而行政权力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问责主体必须是多元的。另一方面,多元主体问责是弥补同体问责缺陷的必然选择。同体问责在实践中的诸多缺陷,可以由多元主体问责来弥补。第一,多元主体问责可以减少人情行政。单一的同体问责易造成人情行政,造成行政责任的隐瞒,而多元主体的问责将问责的权力交给多个主体,因而减少了由于上级领导的偏好而造成行政责任的隐瞒。第二,多元主体问责可以明显提高问责的效果。由于监督是多方面的,行政官员就会时刻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行为,否则就会被问责,这样就在日常行政行为过程中实现了行政责任的明晰化,达到了通过行政问责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第三,多元主体问责可以弥补同体问责的制度缺陷。同体问责制下同一行政系统中的行政一把手,由于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督主体,常陷入无人问责的境地。而多元主体问责能很好地解决体制内最高领导无人问责的问题,把行政问责的主体从同体扩展到了系统外的异体,且问责主体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各个层级的首长和官员都是问责的对象,从而可以从制度上保证问责制的有效实施。

三、异体多元行政问责制的构建

从全国范围行政问责制实践的情况看,问责的主体还主要是强调同体问责,各地很少有关于异体问责的规定,更不用说多元主体问责。所以当前主要的任务是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实现政府自身改革出发,构建异体多元行政问责体系,为行政问责制的有效实行提供理论指导。

1.构建异体多元的行政问责体系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的异体多元问责体系必须建立在五种力量之上,政府行政行为要受到这五种力量的问责。第一种力量是我国的执政党——共产党;第二种力量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第三种力量是行政系统内的主管部门和专门机关;第四种力量是民主党派;第五种力量是来自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公民等。这五种力量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我国行政问责主体的立体网络,形成多元主体问责的格局。

要构建异体多元问责主体体系,需要有主有次,有所侧重的逐步推进。体系构建必须以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人大为问责主体中枢,并充分发挥公民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力度,加大司法审查的力度。如此的制度安排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国情和五种主体力量的各自特点决定的。

第一,共产党是多元问责主体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其政治地位决定了共产党必须是问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共产党不仅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处于领导地位,而且在政府管理中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领导作用。发挥共产党的问责作用,特别是政府外党的系统对政府内党员的问责,不仅会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更会起到领导示范作用,保证多元问责制的健康发展。共产党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以共产党为多元主体行政问责的领导核心。

第二,人大是多元问责主体的中枢。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人大具有质询权、调查权、弹劾权等,人大又与其他的问责主体紧密相连,是其他问责主体权利的保证。公民通过人大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与主张,人大则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舆论监督的最终目的在于引起社会特别是人大的重视,共产党要通过人大来领导国家,而民主党派最主要的参政议政的场所之一便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是各个问责主体的枢纽中心,只有通过人大这个问责主体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问责制的作用。

第三,司法审查是多元问责主体的法律屏障。司法检察机关是一种重要的问责主体。特别是在行政问责惩罚手段上,行政责任不仅是撤职、罢免这么简单的行政处理,对违法者还要移交司法部门,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当行政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利益时,司法的问责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追究官员的法律责任,才能从根本上震慑那些不负责任和触犯法律的官员。司法问责既是最有力度的问责手段,也是其他问责主体的最后屏障。

第四,民主党派是多元问责主体的重要力量。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是议政和参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它们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民主党派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主党派多由高级知识分子和各界别代表人士组成。各类专家和各类精英云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职能,有利于更全面地监督政府行为,更好地发挥多元主体问责的优势。

第五,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是多元问责主体的社会力量。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通过法定渠道和特殊手段对政府问责,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社会团体是指社会上自发组成的、具有法律地位的一些团体、组织,它是政府外问责的主要力量。社会团体作为政府政策的直接受众,对政府行为有着更为直接的感受,发挥社会团体的问责主体作用,有利于政府行为的优化,有利于行政问责主体的多元化。西方通常把新闻媒体称为国家的第四种力量,并认为媒体是监督公共部门,保证政府及其人员履行公共责任的重要力量。真正的媒体问责是指媒体人能够敢于且善于发现和揭露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在责任追究过程通过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保证问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使之成为问责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人民群众是多元问责主体的基本力量。发挥公民的问责主体作用,是多元问责主体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只有公民问责广泛化,问责体系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公民问责常态化也是多元问责制完善的重要标志。事实表明,我国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中,绝大多数线索来自公民的举报。东西方的民主理论家都承认,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按人民的意愿行事,只有把人民纳入到问责体系中,实现公民与政府的直接对话,才有利于政府政策的优化,才能形成公民和政府的良性互动。而目前,我国公民问责意识薄弱,公民问责缺乏组织保证,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所以,多元问责体系的建立,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确保和维护公民问责主体地位的确立。

2.发挥异体多元行政问责体系的功能

要发挥异体多元行政问责体系的功能,必须要使多元主体问责体系制度化和法律化,着力培育新型的多元问责土壤,革新原有的官僚思想,培养公民的问责意识和问责精神。

第一,实现多元主体问责的制度化与法律化。良好的制度设计是行政问责能够有力推行的根本保证。只有把行政问责的理念上升到制度层面,才能确保问责主体的问责地位,问责才能有法可依,问责才能切实可行。如果没有问责制度的确立,问责制不过只是一种口号,一种摆设,一个良好的愿望。“如果不能跟进制度保证和相应的配套措施,问责制也有可能扭曲、变形,沦为选择性惩罚以防止责任范围的扩大,甚至掩盖更大责任的工具”[12]。多元问责主体的制度化就是将多元主体问责体系的构想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变成一种法律,一种现实的制度安排,同时实现五种力量对政府的监督。多元问责主体的制度化、法律化不是只强调其中的一个问责主体,而是五种问责力量综合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问责主体网络的形成,多元问责效用才能发挥。只有尽快推出行政问责法律法规,将多元问责的一些可行意见、规定等转变为法律,问责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培育公民的问责意识。多元主体问责需要有现代化的公民意识,这种公民意识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基础的,国家是人民的,人民的权力高于一切,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这种观念深入民心,人民才能踊跃参政,公民问责局面才能真正形成。在我国,长期形成的封建主义思想影响还很深,公民精神的养成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培养公民问责意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推进民主进程,加大民主宣传和普法教育;二是继续推行农村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公民社会的形成;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证明,经济越发达,市场经济越完善的地方,公民问责的意识就越强。所以加快经济发展,完善市场体制,也是培养公民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扩大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行政。行政信息公开和政务透明是尊重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民对政府和官员问责的重要前提。只有公民对政务知情才能对政府和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异体问责才能发挥作用。我国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度还非常有限,政府公共资源的配置很少向社会公布,某些政府行为甚至还存在着暗箱操作现象。韦伯就曾指出:“科层制通过保守特有信息来源的秘密性来提高监督性,公务秘密概念是科层制特有的创造,没有比科层制更热衷于此的了”[13]。加强政府行为的透明性,实行阳光行政,政府就要定时向社会公布政务。首先,定时公布政府公共支出状况,加大人民对政府支出的监督,加强对大额支出的管理,对每次的超过一定数额的公共支出都要由人大通过后政府才能实行;其次,完善电子政务,使政府活动能够及时公开,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性,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人事任免的透明性、公正性,坚决杜绝买官卖官行为的发生。

3.完善异体多元行政问责机制

所谓异体多元行政问责机制是指能够确保多元主体的行政问责体系正常运转,发挥其功能作用的制度安排。异体多元问责机制的实质在于制定确保制度安排得以实现的途径,实现从同体单一向异体多元行政问责的转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健全机制:

第一,确保共产党核心领导作用发挥的机制。要充分发挥共产党的问责作用,就必须继续推行党内民主。“十六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十七大”报告又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我党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严格要求党员,近年来推出了诸多党内条例,例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内监督现行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问责提供了依据。要从机制上发挥共产党的问责作用,就要从严治党,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一是加大对政府内党员的监督、问责。按照我国政治惯例和干部组织原则,行政一把手往往又兼任党委副书记,绝大多数的政府官员及公务员是中共党员,只要党管好了自己的党员,建设责任政府就有希望。二是实现政府内党员领导干部的专职化,提高行政效率,尽量减少在人大、政协和其他公共部门兼职的现象。三是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党内民主。执政党的问责主要是加强各级党委的领导,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党的纪检部门的作用来追究政府部门中具有党员身份的行政人员的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强、改进和完善党对国家、政府的领导方式。

第二,畅通人大问责的中心枢纽机制。人大是多元问责体系的中心,而现在我国人大监督问责权还不完善,人大问责作用缺失严重、机制运转不灵,主要表现为人大主动问责次数少,问责的广度和力度不够。人大很少主动监督政府行为,我国人大的质询权、调查权、弹劾权很少使用。所以要发挥人大的中心枢纽作用就必须对人大进行改革和完善。一是完善选举制度,扩大差额选举,扩大人大代表的代表范围,体现人大代表选举的公正公平。二是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逐步增大专职化人大代表的比例,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现在的人大代表大都是地方骨干,公务繁忙,很少有时间专门研究问责,人大代表的专职化,有利于提高问责的针对性,提高问责的效率。三是细化人大问责的方式,完善质询、调查的程序。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人大具有质询权和调查权,但不够详细,例如,若人大对质询结果不满意,具体应该怎么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积极探索民主党派问责的有效机制。探索民主党派问责主体的有效机制,是多元主体问责制完善的重要方面。建国初期,我国宪法就赋予了民主党派监督政府的职能,但在实践中却很少使用,主要原因是民主党派监督问责缺乏科学机制。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民主党派问责职能,却没有对问责的范围和渠道作详细的规定,民主党派的监督问责权限就无法落实,也就很难设置专门机构来实施问责,从而导致民主党派的监督问责缺乏组织保障。所以,要发挥民主党派的问责主体作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坚决贯彻“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方针。各级政府应听取各民主党派的意见,特别是民主党派专家的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智力优势、专业优势,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明确各民主党派的问责权限,使民主党派问责法律化、程序化。三是成立必要的问责专门机构,提高问责的效用,为问责提供组织保证。

第四,规范和加强媒体问责主体的机制。媒体问责是多元主体问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监督问责近年来有了显著的加强,例如中央电视台推出的“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节目,为媒体监督问责提供了很好的范例。但媒体问责作为多元问责的一个重要主体,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规范和加强媒体问责的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政府决策的公开性,保证媒体的知情权。政府决策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保证媒体报道的及时性、公正性和真实性。二是在遵守行业规范和新闻法律的前提下,保障新闻报道自由,保障新闻机构正当的采访权、报道权、批评权和评议权,特别是反面事件的揭露权。[14]三是制定《新闻法》,我国现在还缺少一步完整的新闻法,来规范和保证新闻媒体问责的权限范围,监督问责程序。规范和加强新闻媒体的问责作用有利于给行政问责创造一个良好的问责氛围,便于公民和政府的互动、沟通。

第五,确保和强化司法问责的有效机制。司法机关问责是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责任的底线,是其应承担的最起码的责任。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司法介入滞后于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理的现象,甚至有些纪检、监察部门越权或违法行使职权,以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代替司法追究,使一些官员规避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导致司法问责的力度弱化,损害了司法权威。所以要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强化司法问责机制,可从下面几个方面完善:一是虽然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有权独立行使各种权力,但是实际行使中司法机关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为此,可以改由上级司法机关的党组织直接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以免多头领导的矛盾。二是改革司法机关的经费来源方式和人事制度。为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建议全国各地的司法经费由公共财政统一支付。改进现有司法人员的选拔制度,司法机关的人员必须有自己严格的选拔制度和任职制度。三是必须建立检察机关与政府监察机构、党的纪检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保障和维护公民参与问责的机制。广泛的公民参与是多元主体行政问责体系完善的标志。在我国,公民参与问责的意识还比较差,而良好的制度安排对公民问责的顺利实行至关重要。当前,要保障公民问责主体地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拓宽公民参与问责的政治途径,积极引导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形成一个政府与公民能够互动沟通的秩序。“积极参与是以公民与政府合作为基础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公民积极地从事对政策制订过程和政策制订内容的界定和参与”[15]。公民积极参与政治,有利于多元问责主体的完善。二是健全信访制度。信访是我国公民表达政治诉求的一种合法手段,也是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近年来,我国信访制度逐步完善,通过公民的信访,揭露和查办了一大批有问题的官员,保护了公民的利益。但现有信访制度还需进一步改善,例如应加强对上访人的权利、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保护,防止对上访人的打击报复。三是加大民意调查。只有真实地了解民意,政府才能更好地制定政策为人民服务。我国现在关于民意调查的机构还很少,调查的手段还很有限,人民的很多意愿还不能充分表达,所以我们必须积极完善民意调查的机制,加大民意调查的范围,让政府政策能更好地代表和体现民意。四是继续改进听证会制度。要对听证会制度的程序进行详细规定,保证听证中公民的意见能够得到及时回应。[16]

总之,行政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问责主体是一个多元的问责主体系统,既有同体问责,又有异体问责,各问责主体在其权限范围内,组成一个相互补充的问责网络,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虽然当前我国问责制多为同体问责,但是向异体多元问责的转变是一种必然趋势,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多元主体问责体制的不断完善。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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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行政伦理论文修改后

题目:行政伦理与社会公正

院 (系)

专 业 班 级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行政伦理与社会公正

【摘要】社会公正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政权的合法性,是政府行政职能有效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成为公共行政价值理性选择的必然性。现代政府需要从行政领导、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行四个方面入手来实现行政公正。社会公正又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具有深刻的涵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任务。但我国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公平正义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有利的措施和方法消除这些不公平正义的现象。 【关键词】平等、制度、利益公平、正义实现

社会公正,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向往和追求。它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当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社会公正被提高一个新的高度,因而和行政伦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起来,社会公正不单是指经济公平,而是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在社会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比较接近而不过分悬殊;在法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称,人们的获得应该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作出的贡献相一致;在伦理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社会公正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够建设和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重点强调“效率”的社会公正。邓小平同志重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科学内涵,将社会公正视为社会主义本质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通过生产发展来夯实社会公正的基础,把共同富裕当作实现社会公正的终极目标,把民主法制作为社会公正的政治根基,认为社会主义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制度选择。十三大报告提出,坚持共同富裕,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十四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十四届三中全会强调,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人们意识到在追求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必须重视社会公正的实现。因此,党的新一代领导人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原则,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主调节,按劳分配财产; 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在市场经济无法调节或调节不到位的

地方通过政府的政策指向对弱势群体进行政策上的优惠,以此防止社会出现两极分化。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十六大报告认识进一步深化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则明确提出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到了十七大中国共产党对公平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十七大报告强调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再一次为中国共产党人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也警示全党,作为政党意志和国家意志实施者的公共行政也理应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更强调指出: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做出的新部署。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着力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报告还在“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论述中提出“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强调“更公平”,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的明确信号。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像请客吃饭、托人办事、感情投资和拉关系走后门等封建官僚习俗在当代依旧十分流行。“人情”作为我国政治文化中的一个特殊因素,在当今社会和官场中仍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例如,有时为了办一件事情,往往认识“人”与不认识“人”就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结局,当然,这里的“人”主要指的是“官”。因此,像有些事情,当事人如果没有一定的人脉、不攒足一定的人情、不会巴结人、拉关系、攀高枝,这些事情就很难得到快速的处理和解决。这种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和政治文化已经对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严正的挑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那么既然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是行政伦理?人情社会与行政伦理是否会产生冲突和矛盾?如果会的话,人情社会又会对行政伦理产生那些冲击呢?

所谓行政伦理,就是关于“治国”的伦理,它是权力主体(即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在公共行政领域所应遵循的伦理道德的总要求。它既表现了社会对权力主体运用权力控制和影响客体所提出的道德规范,道德戒律;又反映着权力主体在权力行使过程中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伦理人格和理想境界。“政治坚定、品行德正、联系群众、热爱科学、精通业务”等伦理规范一直是社会主义行政伦理所倡导的。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最充分的行使民主权力,这是社会主义行政伦理的本质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党提倡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不仅为行政伦理增加了丰富的深刻内涵,为实现行政伦理的价值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为广大权力主体的行政行为的伦理选择提供了决定性参考依据。

学过高中政治课的都明白一个概念,经济地位决定社会地位。就我国而言是一个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各司其职的社会,虽然曾经有过吃大锅饭的经历,但是不可能回到那样不思进取的老路子上,变得暮气沉沉,没有活力。相反,只有加入竞争,引入自然界物竞天择的法则才能激发人们的工作热情,而且人的个体差异导致了能力的不平均,相对的,创造能力和收入就不可能一样。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曾推出了《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书。在这本书中,中国社会被划分为十大阶层: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及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所以说,社会其实在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最起码在收入上就是。社会分配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平,然也。

因为分工的不同,当然,也可能是有一个很好的娘胎,总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地位开始变化,人类社会从最开始的共产社会逐渐变到了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间有很多很多的矛盾,但是归根结底也就是姓刘的地主杀掉了姓赢的地主,然后姓刘的地主又被姓曹的地主流放了诸如此类的历史。对于历史不说些什么,罪恶的资本主义世界稍后进行抨击,先描述一下我国的“社会公平”历史。都说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盘剥了旧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在建国初期,通过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辅之以“三反五反”,的确给了国人足够多甚至到了令人乍舌的“社会公平”(想像能一下批斗国家领导人,美的你吧!)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社会的极其不稳定,这个短暂的“公平”也就是被唾弃的“极左时代”。

总之,行政伦理无论在内涵还是法律意义,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在千万人民心目中的深刻感悟,都越来越和社会公正联系在一起,牢固社会公正概念是行政伦理发挥良好效用的必经之路,也是很长时短时间里行政伦理的主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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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约翰·罗尔斯. 正义论[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第18篇:行政论文大纲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村官长效机制的研究

【摘要】本文从大学生村官制度安排应以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市场条件下人才交易作为框架对大学生村官的有交效需求和充分供给进行系统分析论述了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长效机制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 有效需求 充分供给 长效机制

大学生村官就是通过政府选拔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早在1999年,海南省就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等省市先后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四川省近年来大学生村官的流失率高达70%以上,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渐趋停滞。这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大学生村官这种制度安排是不是一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基本状况

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解决及前景

行政管理09秋赵鹏0913001450196

第19篇:西方行政思想史 论文

决策的重要性及完善我国现行决策体制

【摘要】决策,对于国家而言,是行政管理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行政管理的核心。它决定了国家行政系统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能否有效管理,是国家能否发展进步、繁荣富强的命脉。由于行政机构及其决策是和大众生活最为密切的,所以行政决策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拥有一个良好的决策机制、决策过程,可以为我国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对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都会产生最直接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决策 ;行为决策理论 ;行政决策 ;完善 ;决策体制

1、决策的含义

广义上决策是一个提出问题、确立目标、设计和选择方案的过程。

狭义的决策指为了到达一定目标,采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手段,从两个以上的方案中选择一个满意方案的分析判断过程。

2、行为决策理论 2.1 行为决策理论含义

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即决策不仅仅是高层管理的事,经理的职责不仅包括本人制定决策,也包括负责使他所领导的组织或组织的某个部门能有效地制定决策。他所负责的大量决策制定活动并非仅仅是他个人的活动,同时也是他下属人员的活动,组织内的各个层级都要做出决策,组织就是由作为决策者的个人所组成的系统。

西蒙认为,行政决策过程是情报活动、设计活动、抉择活动和审查活动的过程,关键是前两个阶段,而后两个阶段次之。行政理论必须同时包括如何有效地做的原则与如何正确地做出决策的原则,决策活动是行政活动的典型活动。 2.2 行为决策理论特征

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的理论与传统的决策理论及其他学派相比,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决策是管理的中心,决策贯穿管理的全过程。西蒙认为,任何作业开始之前都要先做决策,制定计划就是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也都离不开决策。

第二,在决策准则上,用满意性准则代替最优化准则。西蒙认为,完全的合理性是难以 1

做到的,管理中不可能按照最优化准则来进行决策。首先,未来含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全,人们不可能对未来无所不知;其次,人们不可能拟定出全部方案,这既不现实,有时也是不必要的;第三,即使用了最先进的计算机分析手段,也不可能对各种可能结果形成一个完全而一贯的优先顺序。

第三,强调集体决策与组织对决策的影响。西蒙指出,经理的职责不仅包括本人制定决策,也包括负责使他所领导的组织或组织的某个部门能有效地制定决策。他所负责的大量决策制定活动并非仅仅是他个人的活动,同时也是他下属人员的活动。

第四,发展人工智能,逐步实现决策自动化。西蒙在他所著的《管理决策新科学》一书中,用了大量篇幅来总结计算机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特别是计算机在高层管理及组织结构中的应用。

3、行政决策 3.1 行政决策含义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 3.2 行政决策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因此,行政决策在实际中的应用与作用显得更加重要,一个良好的决策过程对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有重要影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和各项管理职能的基础。决策是行动的先导,行政管理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需要采取行动加以解决的问题,都首先依赖于行政决策。同时,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都是为实现决策目标服务的,各项职能本身也都有需要采取行动的问题,有各自相关的决策。因此,行政决策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和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离不开行政决策;其次,行政决策是行政领导的基本职能和重要技能。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领导处于管理的核心地位,承担着行政管理的多项职能,而这些职能中的主要职能又是行政决策职能。同时,行政决策又是行政领导的重要技能,因为行政领导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其行政决策水平来衡量的,行政领导的层次越高,其所担负的决策任务就越重,所做出的行政决策的影响也越大,因而对行政决策的技能要求也就越高;再

次,行政决策正确与否是行政管理成败的关键。行政决策决定行政管理活动的方向和措施。只有在遵循行政管理活动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才能保证行政管理的良好效果;反之,则会产生错误的管理行为并导致严重的后果。尤其是国家最高领导层的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加快了社会的发展节奏,把全球连为一体又加剧了竞争的条件下,政府行政管理的影响明显增大,行政决策的重要性也越发明显。

4、完善我国行政决策体制

行政决策体制是行政决策中枢系统,一般是政府或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决策方案的最终决定,是决策体制中的关键环节。行政决策执行系统负责决策制定后的具体执行和落实,行政决策的信息系统则负责决策前和执行以及决策执行完后的信息收集工作,并起到信息反馈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转变的过程中,行政管理对公众生活的影响越加深刻。由于历史传统和现实局限等种种原因,我国行政决策机制还存在较多漏洞,因此,行政决策体制的完善成为当务之急。

完善决策首先必须遵循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它是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先决条件和实践前提。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无论它作为理论体系还是现实政策,它实现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认识的新飞跃。科学决策,就是在决策过程中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思想、理论和技术,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民主决策,就是在决策过程中能够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最充分和客观的表达。因此,行政决策应该是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有机统一。完善行政决策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决策程序

行政决策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正确的认识源于实践,科学的决策来自实际。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才能作出科学决策。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当今,科技突飞猛进,社会瞬息万变,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矛盾逐步增多,利益关系日趋突出,领导决策涉及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决策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决策的风险性和随机性不断加大,这就要求在决策前要有计划地围绕决策事项进行各项前期调查研究工作。调查研究越透彻,情况摸得越清楚,问题就抓的越准,决策就越科学。

在决策过程中,建立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完善专家咨询体系和其运作机制,注重发

挥法律专家的作用,可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使专家咨询成为行政决策程序中必须的环节。要把专家决策咨询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日程,把专家咨询作为决策的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前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不经咨询论证的不决策。确定专家决策咨询的法律地位,明确决策者与咨询者的义务和责任,使行政决策专家决策咨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行政决策主体首先要明确决策的价值取向,即以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行政决策的根本宗旨。这就是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它要求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深入人民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的意愿,从而做出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这也是行政决策能否保持正确的根本。

加快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决策权利的实现,确保行政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听证等制度,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和方式,便于人民群众清楚了解政府行政决策信息和广泛参与行政决策过程。凡是关系国计民生,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价格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决策,均要广泛听取意见。对群众和利益相关者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其次,健全决策机制。

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主体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都要交由本级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决策的权限、程序、内容上看是否合法,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这也是构建法治政府、保障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再次,优化决策人员素质。

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严格遵守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充分讨论才做出决策。这对领导人员的素质有很大要求,领导人员必须在发展中顺应环境的改变而及时对决策方针进行调整。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表决,避免少数人越权处理重大问题。

最后,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决策主体应该自觉地置于各级监督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纪检部门、政府监督部门和群众团体监督部门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加大行政决策监督的力度,提高行政决策监督的效率。要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举报制度,形成便于公民信息反馈的渠道,充分发挥舆论

监督的作用,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决策遗漏,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只有先把决策体系规范下来,充分发挥决策系统的作用,才能在实践运用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建设法治化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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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5

第20篇:行政复议法论文 行政复议论文

行政复议法论文行政复议论文

从程序公正角度探求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完善途径

摘要:我国目前的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归结为公正性的缺乏,而要实现实体公正,其最重要的保证就是程序公正,因此从程序公正角度探求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途径更有利于行政复议目的的达成。

关键词:程序公正;行政复议;完善途径

一、从程序公正角度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一)程序公正的实现有利于减少行政争议

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证,实体公正的主要内容就是结果公正。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该活动的结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着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影响申请人态度的重要方面,决定着申请人接下来的行为。为了避免结果不公正带来的申请人不满或敌对情绪,这就需要一种公正的程序,可以控制行为的方向,使其朝着预期的公正目标发展,最终实现公正的结果。

(二)程序公正的要求有助于实现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

程序公正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具体可以解释为五个规则。一是“自己不做自己

的法官”,即裁判者要是一个中立的主体;二是说明理由,即要求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除有法律规定外,必须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说明该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相关影响因素;三是听取陈述和申辩,即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必须听取相对方意见;四是信息公开;五是保障相对人的救济权。这些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要求,也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行政复议主体不合理。在我国,行政复议决定最后由行政复议机构所在的行政复议机关做出,行政复议机构无权做出复议决定,这样形成了“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的局面。此外我国许多复议人员缺少专业的法律知识,有的复议机关甚至未配置专职复议人员,从而很难保证行政复议主体的公正性。

其次,行政复议范围相对狭窄。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予受理的事项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而抽象行政行为中,只有规章以下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而且法律对于内部行政行为没有复议的相关规定。

再次,审理方式单一,回避制度欠缺。我国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以书面审理为主。这种单一的审理方式容易出现认定事实的错误,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度保障方面,我国《行

政复议法》对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只字未提,这严重影响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是行政复议程序中的重大缺陷。

最后,行政复议结果延伸道路不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解决行政纠纷的两种制度,两者在程序上有紧密的衔接关系,但在具体规定上存在某些冲突,例如时效资格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终局裁决问题。这些冲突使得行政复议的结果难以朝有利于申请人的方向延伸,不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回应程序公正的要求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合理路径

(一)回应“不做自己法官”的要求,保持行政复议主体的中立

“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就是要求行政复议主体保持中立态度,尽量避免将个人的主观情感、价值偏好等因素带入行政复议过程。首先,重构对我国的行政复议机构,建立一个隶属于人民政府但又具一定独立性的组织机构。其次,建立回避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有权机关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从而防止工作人员的偏私,确保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最后,保证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严格挑选行政复议人员,除了关注其他方面的素质外,更要重视其较强的控制自我感情的能力。

(二)回应说明理由的要求,扩大行政复议范围

说明理由要求行政机关做出任何行政行为,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除有法律规定外,必须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说明该行政行为

的依据和影响该决定的重要因素。行政复议机关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以完善和合理的法律法规为前提。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复议的规定范围相对狭窄,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复议机关向申请人说明复议决定的依据和影响因素,所以要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具体说来,一要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二是要把对公务员有重大影响的内部行政行为,如开除、免职等处理决定纳入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三)回应听取意见和信息公开的要求,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

在现代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做出对相对方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听取相对方的意见,这是程序公正最起码的要求。我国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听证不仅有利于复议机关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决策,而且体现了对于复议申请人的尊重,从形式上增强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同时,还要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确保申请人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确保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具有公平的信息资源。

(四)回应保障救济权的要求,合理衔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程序公正要求行政复议程序必须包含为相对方提供法律救济的程序。即行政复议不能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为终点,而应当向前延伸,为申请人提供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使申请人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和保护。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郑志耿,储厚冰.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缺失分析与完善思考[J].行政法学研究,2004(2).

3、王静.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完善与发展方向[J].理论与改革,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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