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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划分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6 06:01:1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属地管理

属地管理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经理到操作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人

人有责:每一个属地(班组、维修组、操作岗位)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1.目的

确保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执行业务时, 各级直线组织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能有明确的职责划分,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使安全责任和义务与整个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成本等各项业务管理融为一体,提升企业安全文化, 达成 “安全是我的责任” 目标

2.定义

属地主管: (1).公司组织内各级管辖范围的责任人

(2) 工作或项目执行责任人

(3).承包商的项目作业所影响范围用户单位的直线责任人, 直线责任人可以是员工, 班组长, 工段长、车间主任, 部门经理.或者是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指派的现场监督, 现场管理人员。 3.办法

3.1、公司组织内各级管辖范围的责任人, 须把责任范围明确分配于各个所属员工的岗位描述

3.2、项目执行责任人, 须把项目责任范围, 明确分配于各个所属监督人员

3.3、属地管理的执行请依据《属地管理实施细则》。4.职责

属地主管, 须负责所属或分配指派的责任范围内, 所有人员的作业安全督导管理, 其职责为: 4.1 公司总经理

4.1.1、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业绩,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

4.1.2、亲自担任本公司安委会的主任,领导公司安委会并履行其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1.3、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文化),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严格考核;在其直线下属中形成强有力的、积极的安全态度。

4.1.4、在公司内组织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批准安全、环保考核及奖惩方案。

4.1.5、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公司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为公司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

4.1.6、批准必需的重要支出,包括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4.1.

7、评估、批准和授权由公司或下属部门组织制定的安全相关项目。4.1.8、指导安环部经理日常工作开展。 4.1.

9、对公司或下属部门制定的方针、程序和计划进行评审和批准。4.1.10、不断跟踪和了解政府机构制订的安全和健康领域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

11、通过将安全列为日常业务讨论的一项议题,始终引起员工的关注。4.1.

12、审查安全统计数据,并给安环部经理提供指导意见。4.1.

13、审查外部顾问所提交的主要建议,并采取行动。

4.1.

14、把安全观察作为现场巡视的一部分,对观察到的不符合或偏离安全标准的行为或状况进行讨论;定期到所负责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听取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4.1.

15、亲自参与财产损失事件及事故调查。

4.2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4.2.1、负责所属生产系统的安全业绩,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使其直线下属形成坚定且正确的安全态度。

4.2.2、在基层单位的计划制订上,为基层部门的经理或主任提供指导。4.2.

3、将安全观察作为例行的基层单位现场巡视的一部分。

4.2.4、审查统计数据和伤害调查报告,为基层经理或主任提供指导意见。4.2.

5、审查外部顾问所提交的审核报告,为基层经理或主任提供指导意见。

4.2.6、亲自参与财产损失事件及事故调查。

4.2.7、根据基层经理或主任的安全目标和行动计划来衡量其安全业绩。

4.3 部门经理

4.4.1、负责所属的车间安全,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4.4.

2、每天同工段长就安全问题进行一次沟通。

4.4.3、考察工段长的安全工作。

4.4.4、安排开展工作安全分析,审查所有的工作安全分析。

4.4.5、每月安排工段长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测评,及时更新安全规定,执行所有的安全规章制度。

4.4.6、制订可行的工作场所现场工作管理计划,划分工段长所负责的区域;每天组织本车间现场工作的检查,将检查结果提交给主管部门,列明检查情况和改进措施。

4.4.7、引导工段长识别、消除和预防不安全行为和状况。4.4.

8、安排本车间培训新进或调动的员工。

4.4.9、根据岗位性质制订防护用品使用及佩戴要求;检查各工段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抽查,确保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4.4.

10、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所属员工的病伤情况;审查本车间的事故报告;出现伤害时,及时向部门经理递交报告。

4.4.

11、全面调查可记录的事故和员工在工作区内所发生的严重事故;亲自进行检查,获取初步信息。

4.4.

12、落实事故报告的处理结果并对改进和预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4.4.

13、每周对各工段的安全活动进行审查。4.4.

14、向工段长说明具体的安全责任。4.4.

15、参加指定的定期培训会议。4.4.

16、按照规定参加车间安委会活动。4.5 工段长

4.5.1、负责所属工段安全,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4.5.

2、每天同当班班组长就安全问题进行一次沟通。

4.5.3、考察班组长的安全工作。

4.5.4、安排开展所属工段的工作安全分析。

4.5.5、制订可行的工作场所现场工作管理计划,划分班组长所负责的区域;每天抽查,将检查结果提交给车间,列明检查情况和改进措施。 4.5.

6、引导班组长识别、消除和预防不安全行为和状况。4.5.7、安排班组长培训新进或调动的员工。

4.5.8、落实岗位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要求得到满足。4.5.

9、同班组长一起检查安全情况,向车间领导汇报。

4.5.10、落实事故报告的处理结果并对改进和预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4.5.

11、每天对班组长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4.5.

12、向班组长说明具体的安全责任。

4.5.

13、参加指定的定期培训会议,抽查班组长的安全会议。4.5.

14、按照规定参加车间安委会活动。4.6 班组长

4.6.1、负责所属班组的安全业绩,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4.6.

2、至少每天召开一次班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

4.6.3、执行安全工作程序,比如基于工作安全分析而建立的程序。4.6.

4、在检查中发现薄弱环节,须主动向车间或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4.6.5、报告不符合或没有安全工作程序的工作。4.6.

6、检查不安全行为和状况,安排开展本班安全活动,以消除其根本原因。

4.6.7、对员工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保留教育记录,在任何时候都严格执行所有的安全规定。

4.6.8.每天对管辖的工作区域进行检查,迅速采取措施来纠正不安全的状况,指导员工执行现场工作的管理标准。

4.6.9.指导员工使用工具前都应进行检查,并抽查工具使用现状。4.6.10.亲自向新员工说明工作区域的安全要求。

4.6.11.执行本单位或归口的医疗部门就相关员工身体状况受限制的建议,并就此向主管报告。

4.6.12.执行个人防护装备要求,抽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定期检查这些装备的使用状况。

4.6.13.在发生严重伤害时,确保受伤人员迅速地受到医疗护理;必要时隔离发生伤害的区域或关闭设备;迅速向车间报告与员工事故或疾病有关的情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在发生严重事故时,车间主任应确定原因,迅速采取行动改进不安全的状况;必要时隔离事故区域和关闭设备电源。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4.6.14.对所有事故、严重事件和涉及所辖区域员工的医疗事件及时上报并进行初步调查。

4.6.15.每次交接班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6.16.每天进行检查,对现场工作、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况、工作程序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规定。4.6.17.参加所有既定的安全培训会议。

4.6.18.亲自教导或提供现场指导员工如何安全高效地完成指定工作。4.6.19.听取员工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车间或相关部门反映。 4.6.20.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员工管理好所辖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标识和公告牌,保持整洁、清楚。 4.7 员工

4.7.1.负责自身及被指派区域的安全业绩,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4.7.2.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4.7.3.了解操作设备和环境的实际状况,并维持良好整洁的工作环境。 4.7.4.时刻留意观察和迅速纠正不安全条件和习惯,对同事的不安全行为明确表示关注,或提请主管注意以采取纠正措施。

4.7.5.了解在何时、何地应该穿戴哪种个人防护用品以及穿戴这种用品的原因。4.7.6.了解并遵守安全规章和工作程序,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始终使工具和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7.

7、积极参加安全会议,提出改善安全的合理化建议。4.7.

8、对错误或不明确的指示提出疑问。

4.7.

9、了解自己的岗位工作,包括其潜在危险和消除危险所需的安全措施,包括工艺及采取这一工艺的原因、所用物质的属性和风险。

4.7.10.所有现场发生的事故,伤害或未遂事件,不管多轻微,都必需及时上报,必要时及时联系医疗部门迅速进行处理。4.7.11.协助事故调查以找出原因,做出改进。 4.8 工程项目责任人

4.8.1.负责所属工作或项目执行影响区域的安全,并承担“后果问责”的责任。4.8.2.督导检查所属工作或项目执行影响区域的安全。 4.8.3.督导所属项目安排开展工作安全分析并审查落实。 4.8.4.定期或及时更新安全规定,执行所有的安全规章制度。

4.8.5.制订可行的工作场所现场工作管理计划,每周进行现场工作的检查,将检查结果提交给主管领导,列明检查情况和改进措施。4.8.6.引导所属工作或项目执行人员识别、消除和预防不安全行为和状况。 4.8.7.根据工作性质制订防护措施;检查所属工作或项目执行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4.8.8.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所有工作或项目执行人员的病伤情况;开展事故调查;出现伤害时,向主管领导递交报告。 4.8.9.全面调查可记录的事故和员工在工作区内所发生的严重事故;亲自进行检查,获取初步信息。 4.8.10.每天对工作或项目执行人员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 4.8.11.向当班工作或项目执行人员说明具体的安全责任。 4.8.12.定期参加培训会议,检查工作或项目执行人员执行情况。 4.8.13.按照每个工作区的规定参加属地安全活动。

推荐第2篇:属地申报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2010-01-19

一、业务概述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A类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税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三、办事程序

(一)进口

1、运输工具进境前(时),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口岸海关传输进口舱单电子数据。

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口岸海关接受进口舱单数据申报后(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可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

3、报关单电子数据经海关审结后,报关人在属地海关接单点递交纸质报关单证,并办理有关税费手续;

4、报关人向口岸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查验、放行手续,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风险分析后确定货物是否需要查验,不需要查验的货物直接予以放行。

(二)出口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取得出口口岸订舱数据后(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可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

2、报关单电子数据经海关审结后,报关人在属地海关接单点递交纸质报关单证,并办理有关税费手续;

3、报关人向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的查验、放行手续,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风险分析后确定货物是否需要查验,不需要查验的货物直接予以放行。

(三)交单规定

(1)属地海关接单点负责验核纸质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件、原产地证明等报关单证;

(2)对在口岸才能办理的报关单证(如进口通关单等),报关人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查验与实货放行手续时才向海关交验。

(四)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

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申请应向属地海关提出并办理。

(五)查验、放行 报关人在属地海关办理交单手续后,若有查验通知的,可自行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向口岸海关办理货物的查验手续;不需要查验的货物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货物的放行手续。

(六)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

进出口货物放行、结关后,报关人可向属地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证明联签发手续。

四、办事对象义务

1、“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于A类以上企业

2、对因海关规定或国家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须在属地或口岸进行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进出口许可证件”不包括“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推荐第3篇:属地管理经验

采油三区属地管理经验

一、采油三区属地管理工作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消除属地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属地管理年度目标,认真贯彻油田公司和作业区制定的属地管理制度和方针,坚决执行海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抓风险管理的原则,认清阶段性、增强主动性、提高预见性、管理科学性;统筹考虑全局,结合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全员参与,标本兼治,力求属地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二、采油三区的属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属地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岛内交通管理规定、施工风险告知制度、完善施工准入内容审核和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办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等,实现了靠制度约束队伍,而不是靠领导权力约束队伍管理目标。而从属地应急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更好的对属地内的承包商进行管理,我们建立了属地施工登记台账,对施工区域作业内容和人员居住地点、人数等均有所备案掌握,其次我们还与各单位签订了应急联动协议确保应急过程的统一调配,同时我区还组织开展属地单位入场教育考试工作,外部单位进入我区施工作业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进一步提高我区属地单位人员的安全素养。

2、加强属地监管,推动全员参与。为实现属地各项生产建设施工全过程受控监督。“生产建设节奏可以加快,但是施工程序万不可逾越”,是采油三区时刻遵循的工作原则。属地管理的难点主要是油田内部其他二级单位和承包商,各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施工中无证上岗,违章施工、乱摆乱挖、无票证作业等时有发生,深知这些违章行为的背后是随时都是一颗定时炸弹,我区除了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全过程巡视监督外,也鼓励和推动在岛员工积极参与进来,以各员工小属地为单位,要求员工积极检查积极上报,且性质相对恶劣的问题,我区通过利用风险管控系统这一手段将属地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一一上报并督促解决。

3、“站好最后一班岗”,严格落实属地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切实转变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监督模式,目前的各级属地监督员已经从思想上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正在从以前的单一“施工安全”监督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逐步转变。施工作业结束后我区加强了对施工质量方面的检查,严格落实了工艺管线试压、设备试运等验收要求,提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施工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其次针对施工现场,我区以“工完料净场地清”为要求,针对不合格的现场限期

一天整改,否则第二天将不予办理新的作业手续,使问题长期遗留积累的状况得以有效控制改善

推荐第4篇:属地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属地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设备安装、装修阶段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各专业工序的有序衔接,规范建设协调管理的机制,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强化协调管理的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在文明、有序、安全的环境下推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的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 相关定义 轨道公司(业主):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 监理单位:各标段监理单位。

属地管理单位:由投资承建单位指定并报轨道公司备案的施工单位。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常规设备系统(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等)机电安装单位、系统设备(FAS、BAS、综合监控、通信、信号、供电、PIS、门禁、气体灭火等)安装单位、装修施工单位、轨道施工单位、人防安装单位及轨道公司采购的设备供货与安装单位(电扶梯、AFC、屏蔽门、导向标识等)等。 第三条 属地管理界面划分

机电安装及装修属地管理单位与轨行区管理单位以站台板边沿为界,车站站台板边缘线内侧区域,包括站台层、站厅层、出入口、风井、风亭、以及施工围挡内的地面等范围内的所有区域由机电安装及装 修属地管理单位管理。

附图:辖区(站台层)平面、立面示意图

属地管理单位应统筹安排,保证自身及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时间、空间上的作业关系顺畅。

第二章 各方职责及现场管理 第四条 属地管理单位职责

负责对标段内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综合协调等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一、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责,并监督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项目经理为其管段内施工现场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标段属地管理单位项目经理可授权有相应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现场协调主管,代表本标段属地管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检查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本办法进行处理。

二、负责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出的临时专用通道。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场施工前 5 天,属地管理单位应按现场协商确定的结果,提供其进出的临时专用通道,以保证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项目的有序进行。

三、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体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实行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已施工完成的项目等应挂牌标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其施工机具上标明其单位名称及联 系方式;

(三)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人员着装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

(四)负责车站内卫生管理,明确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保证现场各施工区域内干净整洁;

(五)负责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指定固定地点,供其临时存放垃圾。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将其产生的垃圾集中堆放至指定地点,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清运的原则,达到工完料净场清。对无法确认责任单位的垃圾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清运;

(六)负责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统一管理,动火证样表见附件;

(七)负责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属地管理单位有责任将进入施工场地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纳入其正常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按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责任单位整改,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单位整改的情况上报投资承建单位相关部门。

(八)属地管理单位应统一规划施工范围内所有地上、地下施工场地,按合同及工程实际需要分配给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同时实施总的管理,并负责划定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区内安全由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

(九)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进场前,应向属地管理单位报送其所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属地管理单位有权审查该安全体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

(十)属地管理单位有责任组织相关系统/专业承包商迎接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并监督相关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检查中各主管部门及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属地管理单位应与投资承建单位另行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第五条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职责

一、负责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并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监督,进场前由属地管理单位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负责人进行进场交底并签字。

二、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自主组织并负责对本系统/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进行控制,并对自身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在其施工范围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谁负责”的原则,按相关安全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积极配合、服从属地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办理出入证,凭证出入。

五、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必须遵守属地管理单位的各项规定,服从属地管理单位对现场施工场地的规划安排,不得随意占用场地。

六、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需动火作业的,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提前向属地管理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火时间、位置、用途、管理责任人等 事项,在取得属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动火作业令后方可组织作业。动火作业必须持有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和系统/专业或监理联合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施工。

七、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应遵守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存放区、已施工完成的项目等应挂牌标识,标示牌上应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还应在其施工机具上标明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施工人员着装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

八、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各自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承担全部保护责任。

九、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携带物资出门时,应持有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发的物资离场许可单。

十、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临水临电协议(见附件一)。

第六条 属地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属地监理单位,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对属地内所有施工承包商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自觉维护业主和施工承包商的合法权益,监督属地管理单位依据本办法行使管理职权和履行相应义务。

三、视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召开工地监理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参建各方在属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第七条 现场管理

一、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进场准入流程

(一)进场申请: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场前先提交进场申请,内容包括进场单位,标段项目名称,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施工工期计划安排,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和临水临电协议并交纳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三)进场交底:由属地管理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进场交底并签字。

(四)工作服备案: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将统一工作服着装照片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单位统一工作服装,且服装必须能明显与其他单位区分,不符合要求时按进场时间由后进场单位更换服装)。

(五)进场人员备案:所有进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已交属地管理单位备案。

(六)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见附件二),未办理进场施工许可单的,属地管理单位不准其进场施工。

二、场地布置与分配

(一)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布置场内临边防护、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现场照明,划分公共区材料堆放与加工场地。

(二)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根据进场时间和施工区域,由属地管理单位合理划分各单位施工场地责任区。双方应书面确认,以便明确责任归属。施工场地的占用应实施动态界面管理,对于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不需要再占用的场地,属地管理单位应及时收回。原则上站厅站台公共区为公共区装饰单位责任区(划定的公用通道、其他单位材料堆放与加工区除外),站台边及屏蔽门室为屏蔽门单位责任区,设备区根据其各专业设备房屋、安装区域等确定各系统单位责任区,公用区域由属地单位负责。

(三)各责任区单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设置标识,场地四周设立隔离或警戒设施。

(四)各单位根据属地现场定置化管理要求合理布置材料堆放等区域,根据要求设置隔离。

(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设置并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改已有防护设施,确需拆改的,必须经属地管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作业完成后,拆除单位应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并报属地管理单位验收。

三、出入口管理。

(一)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车站只有一个登记出入口,站台层去往轨行区每条线只有一个入口。出入口由属地管理单位设置门卫。进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出入证由各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出入证样式参见附件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统

一,穿着已备案的工作服,在着装与安全帽上必须标明标段、单位,要正确佩带安全帽,否则保卫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二)对需进入工地商洽业务的人员必须经属地管理单位监理或业主代表同意并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不听劝阻者保卫人员有权将其逐出工地。

(三)物资只进不出,如果物资离场必须由物资所属项目部办理物资离场许可单(见附件四),并得到监理、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交至门卫保安人员存底,经核对清点无误后,方可将物资运离工地,否则门卫人员及工地保安人员有权扣留。作业人员出场时须接受门 卫保安人员检查。

(四)为出入口保持畅通整洁,附近不得有堵塞、堆放物资、占用通道、漏撒等影响场容现象。

四、材料进场与定置化管理

(一)由于车站及区间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各承包商的机具、设备(或材料)进场时,需办理“设备进场许可单”(见附件五)。

(二)材料进场要按进度,定时、定量进场。不得在未安装施工前将过多的材料搬运至施工现场。如确需在车站地面上进行设备材料周转临时堆放时,需提前向属地管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设备材料堆放区进行临时堆放。

(三)各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车站的设备运输通道进行筹划,提前与属地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场地运输条件。

(四)属地管理单位对场内治安防盗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对各自材料设备的看护,对贵重物资实行专人看护。

(五)设备或材料、施工机具进场后,各承包商要实行定置化管理,各类管材、型材、零配件、松散砂石料、成品、半成品等严格按划定位置合理布置,分类堆放,进出有序,并要堆放整齐,设置材料标识牌(如下图),材料堆放区按要求设置隔离或划线,使区域线划分明确,界线清晰,标识清楚,实现现场可视化管理。

五、场地卫生管理

(一)各单位在各自施工区域挂卫生防火责任牌,明确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

(二)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抓好过程中场地卫生管理,要有人负责清扫各自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作业过程中携带垃圾袋或箱,随时随地将产生的垃圾杂物放置入袋或箱中,由属地管理单位监督各系统承包商及时清运,对无法确认责任单位的垃圾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清运。

(三)施工废水必须集中排入废水池,不能随地排放,必须排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液态废弃物要灌装,严禁污染地面。严禁将泥浆、杂物、建筑垃圾排入水池、管道,造成管道堵塞,否则,除负责清理疏通外,尚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垃圾必须采用袋装后集中放至属地管理单位指定位置,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外运处理。

(五)各单位严禁将垃圾杂物故意丢弃至车站轨行区或其他单位责任区,严禁在工地内住宿就餐吃饭。

六、现场消防

(一)各单位是其施工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对其材料堆放与加工、作业场地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挂防火责任牌、安全警示牌,严禁地下作业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工地消防器材严禁擅动、挪用或损坏。

(三)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点火取暖。施工现场内焊、割等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四)其他各施工单位需动火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本单位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属地管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动火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组织力量扑救。

七、现场巡视检查

(一)属地管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每天进行定期和随时巡查制,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存在的问题进行抓拍影像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醒并制止,做好记录,严重时要及时向现场协调办公室反映。

(二)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非属地管理单位至少要有一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车站内进行日常巡检及定期检查,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做好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为强化现场管理监督,现场设置曝光台,对现场不良行为影像记录予以张贴公布。

(四)节假日、雷雨、气候干燥季节须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

(五)属地管理单位发现隐患,应立即要求相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跟踪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监督相关责任方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勒令其停止作业。

八、轨行区出入

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轨道公司制定的轨行区相关管理办法及轨行区负责单位的管理规定。

九、半成品成品保护

(一)各单位应明确各自成品保护责任人并挂成品保护责任标志牌(根据成品大小,可参考长*宽=50*50cm、30*30cm 两种尺寸)。

(一)半成品、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各承包商负责自己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不得损坏其他承包商物品。各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的管理办法,落实半成品、成品保护的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

(二)对成品应采取“护、包、盖、封、围”等直接保护措施来防止污染、损坏、堵塞。“护”就是看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包”就是塑料袋等进行包裹,不使裸露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污染、损伤。“封”就是局部封堵,防止杂物进入,“围”就是在周围用安全绳、护栏、标志等设施进行围护。

(三)各承包单位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作业、装卸运输、调试试验都要设专人负责现场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

(四)做好工序对接,例如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对需管线预埋等工序需提前做好与相关单位图纸与现场对接。进行墙体开槽工作需提前通知机电安装单位,使用切割机作业,不得使用锤、钢钎等工具随意开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管线开槽及预埋工作。 成品保护责任牌 成品名称: 安装位置: 施工单位:

(五)在工序交叉中,实行工序交接制度(附件六),交接双方对上道工序的成品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实行书面移交手续,上道工序施工单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必须进行认真保护,作业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对成品损失和丢失要负责。

(六)对损坏现场成品和半成品(包括现场临边防护、临电等现场设施)的,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现场协调办公室裁定。

十、施工协调

(一)各单位必须落实现场负责人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与属地管理单位对接,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配合属地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二)根据属地管理单位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提交各自施工计划,并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车站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并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

(三)属地管理单位定期召开碰头会或现场协调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参建各方在属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报属地监理、业主协调处理。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及临水临电押金 第七条 押金制度

一、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除属地管理单位外)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须向相应的属地管理单位缴纳两项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临水临电押金,押金按属地管理标段收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场缴纳费用规定及标准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押金

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除属地管理单位外)进入现场作业前,须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见附件一)并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一次性缴纳于属地管理单位处,由收费的属地管理单位出具收据。

2、每个系统/专业设备安装合同的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为 5000 元。

3、属地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其与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处罚,罚金由责任单位直接向属地管理单位缴纳。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收到违约处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缴纳的,属地管理单位有权从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金额限时(3 天内)补齐(含既有押金)。如超过三天或拒不补齐,属地管理单位有权禁止其进场施工。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由责任方负责。

4、属地管理单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押金设立专门的帐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5、在工程初步验收后,由收费属地管理单位将安全文明施工押金退还给交费承包商。

(二)临水临电押金

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除属地管理单位外)进入车站施工前,须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施工用水(电)协议》(见附件一),并将临水临电押金一次性缴于属地管理单位处,由收费的属地管理单位出具收据。

2、每个系统/专业设备安装合同的临水临电押金为 2000 元。

3、在工程初步验收后,由收费属地管理单位将临水临电押金退还给交费承包商。第四章 罚则

一、属地管理单位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行处罚。对违反本办法的任何行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二、现场处罚均应填写《违约处罚通知单》(见附件七)并经当事各方签字确认,被处罚人应以现金形式缴纳违约处罚金。

三、处罚细则详见属地管理单位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四、如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存有异议,可向轨道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申诉,由轨道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后做最终裁决。第五章 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属地管理单位: 系统/专业承包商: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为确保属地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工作过程中双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切实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1、其他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并缴纳 5000 元安全文明施工押金后,方可进场,在未办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前,未经属地管理单位的同意不得进场。

2、进场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办理进场安全协议时,要出示企业资质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3、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施工过程中,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属地管理单位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5、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要求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

6、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应向属地管理单位提供经过安全教育人员的名册,注明人员的工种、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

7、属地管理单位安监人员有权纠正违章行为,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中的违章作业,属地管理单位有权按《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对违章单位进行处罚。

8、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工作人员在施工中不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属地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造成的损失自负)。

9、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各自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各自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10、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须共同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坏他人的自有设施和施工成品,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属地管理单位和各相关方,防止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1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互相配合,有责任互相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或变动设备、管线时,应通知相关方,争得相关各方同意后,共同协商解决。

12、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吐痰、大小便等,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13、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救助伤员、排除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必须立即向属地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14、各系统/专业承包商须按《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押金。

15、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有违反《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行为,属地管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罚金的收取和使用需符合《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6、罚金收取事项及标准如下:

16.1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业主、指挥部相关部门、监理等检查时要求立即整改的,而没按限期整改的单位,处罚10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2 凡未按照规定区域堆放材料的及材料堆放不规范,属地管理单位提出后未及时整改的,处罚 1000 元。

16.3 凡未佩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22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 20 元。

16.4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胸牌者,或特殊工种未按国家相关规定携带操作证、或特殊工种作业证等,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 11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 10 元。

16.5 凡穿拖鞋、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23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 30 元。

16.6 工作前四小时不允许饮酒,凡酒后进入工地或进入高处施工作业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 350-60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 50-100 元。

16.7 凡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绳)者,每次/人对其单位处罚 23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 30 元。

16.8 凡高空作业未按规定递送工(用)具而乱抛工(用)具及物件造成人员受伤及损伤其物件者、肇事者单位除赔偿受伤人员经济失及物件价值外,对其单位处罚 1200 元,其中肇事者承担 200 元。

16.9 凡配电箱无标识,无责任人的,对其单位处罚 200 元。检查发现无标识且无单位认领的配电箱子、及其电源线,由安全检查人员当场没收。

16.10 凡没有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乱用电的,对其单位处罚 200 元。 16.11 二级配电箱无隔离开关的(有可视断开点的除外),对其单位处罚 200 元。 16.12 用电设备没有接地防护措施的,对其单位处罚 200 元。 16.13 临时用电线路拖地、或架空高度不够影响其他作业人员通行的对其单位处罚 100 元。 16.14 凡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值班电工同意私自乱接乱拉电源造成电器设备损坏者,肇事者单位除赔偿经济损失及设备损失外,对其单位处罚 2500 元,其中肇事者承担 2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6.15 凡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值班电工同意私自乱接乱拉电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其单位处罚 600 元,其中违章者承担 50 元。

16.16 凡配电箱安装不符合规定,电焊机、切割机等用电设备不符合规定,并经过一次检查提出后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每一设备对其单位处罚 3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17 凡施工用电接线不符合规定,并经过一次检查提出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 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18 凡“四口”、“五临边”无安全防护或防护措施无效、高处作业无防护栏杆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 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19 凡坑、洞口防护没有封死(有盖板,没有钉死的同论),每一处对其责任单位处罚 200 元。

16.20 对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没向属地管理单位登记的、工作时间不设专人防护的、人员撤离时不恢复好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 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21 对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其他单位的管线、设施、成品、半成品,挪用其他单位物品,未经协商同意的、人员撤离时不恢复好的,每一处对其单位处罚 500 元,并承担所有损失。 16.22 凡不按操作规程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肇事者单位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其单位处罚 3500 元,其中肇事者视情况承担 500 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6.23 凡未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安排,私自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与施工无关的活动的人员,无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后果自负外,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额赔偿,对其单位处罚 3500 元,其中肇事者承担 500 元,情节严重者交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16.24 对安全质量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同样存在的,每条在原基础上对其单位增加处罚 500 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16.25 对危及人身安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现场负责人不立即整改、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不立即采取措施,对其单位处罚 3500 元,其中责任人承担 500 元。

17、处罚程序按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8、本协议签订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报投资承建单位备案一份。管理单位(章):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章): 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施工用水(电)协议 属地管理单位: 系统/专业承包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管理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属地管理办法》,施工用水(电)的规划、管理工作由车站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安排,集中管理。进入车站施工的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用水(电),由属地管理单位统一安排指定其接口和线路敷设路径及敷设方式。同时属地管理单位对现场公共区域施工用水(电)线路、接口点以及场地照明实行统一设置、费用分摊,为所有进场施工的承包商提供公共区域的场地用电照明条件。为了加强现场用水(电)管理工作,完成各自的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条款:

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进入站区施工,在用水(电)前必须首先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用水(电)申请,注明用水(电)类别(生产、生活、调试等),用水(电)容量,计量方式,用水(电)持续使用时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属地管理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定本协议后方可安排实施。

2、属地管理单位根据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的申请,负责向其提供用水源/电源接口。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根据在现场用水(电)的地点和容量等,在进场前向属地管理单位一次性交纳临水(电)押金(每个系统/专业设备安装合同的临水临电押金为 2000 元,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施工完毕申请停水(电)后,在无拖欠水(电)费情况后全额退还。

3、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现场施工用水(电)线路的敷设和其他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属地管理单位现场统一规划和成都市关于施工现场用水(电)安全的规定,确保所有用水(电)线路和用水(电)设备的安全。

4、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现场用水(电)期间必须确保其自有用水(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为保证地下场所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环境卫生,严禁在车站地面以下使用带有自发电装置的设备。

5、属地管理单位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特殊情况对现场用水(电)线路和水(电)源点进行临时调整,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应对此予以理解并有义务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的调整方案。

6、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现场用水(电)必须确保其自有水(电)计量装置的准确性。电度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有效验铅封手续。属地管理单位现场用水(电)管理人员,每月对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用水(电)量进行抄表并计算水(电)费,同时给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发水(电)费通知单,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正在收到水(电)费通知单后三日内,必须向属地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交纳水(电)费。三日以后每拖欠一天加收当月水(电)费 5‰的滞纳金,对超过 7 天的取消用水(电)资格,并从水(电)费押金中扣留当月水(电)费。

7、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公共区照明,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为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提供满足现场施工用电的便利条件,同时各系统/专业承包商有义务对公共区域设置的照明设施和现场供电线路进行保护。

8、未经属地管理单位批准,各系统/专业承包商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用水(电)。

9、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在用水(电)期间必须保证其用水(电)线路和设施的安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接停电及其它电气作业必须由持证上岗电工操作并遵守相关操作安全规程。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各系统/专业承包商申请停止用水(电)双方结清水(电)费后,本协议终止。

11、各系统/专业承包商必须保证安全、文明节约用水(电),并遵守属地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有关条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12、水、电费计算方法:水费=水表读数(1+管线损耗 5%+管理费 5%)×水费单价;电费=电表读数(1+线路损耗 5%+管理费 5%)×电费单价

1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报投资承建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属地管理单位: 各系统/专业承包商: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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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炼油厂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意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属地是指行政管理区域及其地上、地下附属设施或管理职能范围内的房屋、设备设施、现场卫生等。

本办法所称属地管理是指以工作管辖范围内的人、机、物、料、法、环、信作为管理对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本办法所指的属地负责人是指属地所属部门 (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岗位所属区域负责人,承包商施工作业所影响到的所属区域内的直线责任人,直线责任人可以是厂长、主任、班组长、员工。也可能是项目管理职能部门的现场监督、现场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生产区(包括厂前站、公务车队、公务车队培训楼、销售公司、天然气化工大楼),其它区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属地划分

第四条 属地区域划分原则:

(一)属地划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就近”原则,以行政管理范围、职能管理要求、资产所属进行划分。结合现场实际将属地区域划分为生产装臵区、绿化带区、预留地区、料场区、公共办公区。

1、装臵相邻的单位以装臵边界为界限进行属地划分。

2、相邻属地单位有道路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进行属地划分。

3、有厂界围墙的,以围墙为界进行属地划分。

4、铁路栈桥以进出厂区的西门为界进行属地划分,墙内区域为装运车间属地,墙外为铁路调运室属地。

(二)生产装臵(罐)区:由管理辖区装臵的属地单位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配电室、仪表间由电仪车间作为职能单位进行管理,配电室、仪表间的外部区域由属地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1、系统管网:系统管网的破损、跑冒滴漏及仪表电缆槽架毁损由职能管理单位管理。管廊下地面杂物卫生清理按照就近原则,靠近哪个装臵(罐区),由哪个装臵(罐区)负责。具体划分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公用工程及管网管理办法》。

2、各类下水井(井盖):属地单位在日常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负责装臵区域内(进入公共管网之前)的各类下水井(井盖)完好、有效遮盖;防止水井内进入异物后堵塞,出现堵塞后及时进行清理;防止井盖丢失、缺损,对丢失、破损问题及时恢复;同时做好施工动火前的安全隔离工作。动力车间按照管理职能负责全厂公共管网各类下水井堵塞清理工作,保证全厂管网畅通,监督检查属地单位下水井(井盖)管理情况。具体划分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公用工程及管网管理办法》。

3、新建工程区域:在厂区预留地点进行新建工程的,该区域在没有中交前由工程管理部或者项目组进行属地管理,在中交后由接收单位进行属地管理;在现有属地单位进行新建工程的,由所在属地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项目组)进行属地管理。

4、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区:所有在属地单位进行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作业,作业必须经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在开具作业票和进行工艺介质处理后方可进入,在作业期间需将作业范围以围栏(围绳)、警戒线进行作业隔离,隔离后的作业区由作业单位承担属地责任。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作业者将围栏(围绳)撤走,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5、属地单位的设备(电气、仪表)巡回检查和维护具体执行第五章属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的具体要求。

(三)绿化带:按照管理职能,全厂绿化带内日常灌溉、修剪等绿化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管理范围至少包含厂区各门内外、厂界围墙内外、厂内属地单位围墙栏栅外、厂部办公楼周边、项目楼周边、DCS楼周边、预留地、主干道旁、参观路线范围内、装臵偏远地带(蓄水池周边、火炬周边)。其余各属地单位办公地点、有围墙栏栅的210单元院内、空分站院内、机修车间院内、总变电所、材料配送中心院内的绿化带灌溉、除草工作由属地单位负责。

(四)预留区域:按照管理职能,由行政事务部进行管理。

(五)料场:按照材料堆放性质,由机修车间和物资供应站管理。

(六)公共办公区域:

1、机关楼、培训楼、DCS楼内各部门 (单位)按办公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办公室区域以外划归行政事务部。各管理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岗位)、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负属地职能管理责任。

2、厂区各主要干道清洁维护由行政事务部负责,主要干道路灯维护由电仪车间负责。主干道车辆交通管理由质量安全环保科具体管理,进入装臵内车辆交通管理由属地单位负责。

3、公共区域交叉办公地点,如DCS楼休息室、气分办公楼二楼至三楼楼道、车队及车队培训楼等交叉办公区域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 部门、单位的属地划分详见附件A《属地划分方案文字稿》及附件B《属地划分方案示意图》。

第六条 各单位卫生区域划分具体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卫生区域划分管理办法》。公共设施维护具体执行《关于明确公共设施维护的通知》。

第三章 属地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属地管理主要内容

(一)区域属地单位对区域属地内的一切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属地内的作业许可证、检维修工作票、HSE作业计划书、指导书进行审批和条件确认。

2、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处臵、确认,当作业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及时通知作业方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3、对外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和现场监督,对危险作业实施全过程监督。对进入属地单位的人员遵守属地内的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进入属地内的任何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属地内的承包商的作业进行管理、监督,要求承包商遵守属地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对承包商进行业绩评价和考核。

4、对属地内设备设施(含电气、仪表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出现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5、负责属地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提高员工素养等。

6、制止属地内的违章行为,有按相关办法进行处罚的权力。

(二)职能部门对本专业范围内工作的管理过程和结果负责。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转化、归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

2、保证审批的工作内容及时准确。

3、对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

4、对属地单位提出的相关需求及时指导,协调解决。

5、对职能范围内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有考核处罚权。

第四章 属地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

第八条 属地负责人的责任应包括:

(一)按班组、岗位或个人对属地区域进行细分。

(二)保证员工及属地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承包商、来访者的安全。

(三)制定和落实下属员工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四)通过工艺危害分析、机械完整性分析、工作安全分析和风险管理,排除危险源,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五)通过行为安全管理、工作循环检查等手段,强化生产受控管理,实现零伤害、零事故、零污染的目标。

(六)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和质量完好。

(七)对承包商员工进入属地前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确保承包商员工了解作业区域内的危害因素和安全办法。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八)审核签署作业许可证和特种作业许可证,确保属地内各种非常规作业符合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九)落实工艺设备巡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十)按公司要求组织所属员工年度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十一)对属地内承包商的工作安全表现进行评估。

(十二) 对属地内的事故、事件及时上报、调查与共享。

(十三)对属地内安全观察与沟通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和上报,并根据结果进行整改。

(十四)鼓励所属员工主动报告事件和工作外伤害。

(十五)属地内的其他HSE管理工作。第九条 属地负责人的权限:

(一)有权对属地内的资源进行调配,但有可能对相关方产生影响的,应提前通知主管部门和相关方,达成共识后进行调配。

(二)可以向属地内员工授权代为行使负责人的权利,但最终责任仍由属地负责人承担。

(三)有权根据炼厂办法或本单位实际制定高于标准的内部办法。

(四)有权要求进入属地的炼厂其他员工遵守属地内的管理办法。

(五)有权对进入属地的承包商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要求承包商遵守属地内的各项管理办法。

(六)属地员工有权制止进入属地内任何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五章 属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

第十条 属地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

属地单位负责属地内设备的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现场低标准清理以及整改工作;完成机泵振动及温度测量、机泵润滑状况检查及泄漏状况的确认等工作;完成现场有关设备泄漏状况检查及隐患的发现,并及时组织进行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安排进行处理等工作;监督检修、电气、仪表人员的巡检情况并及时进行上报反馈;负责监督检修、电气、仪表检修后现场卫生清理工作,清理标准达不到检修交出时的卫生状况的有权停止试机,并及时向技术人员汇报(经技术员确认后方可试机);负责监督检修、电气、仪表有关设备的检修质量(重点通过检修后机泵振动、温度监测情况以及动静密封点的泄漏状况、调节伐调节动作情况等确定检修质量),并负责检修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评定检修后的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机修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

检修服务人员负责承包片区设备的日常巡检,重点对设备润滑状况、振动温度状况以及动静密封点的泄漏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于每天巡检发现的故障、隐患及时组织进行处理或与生产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后办理有关票证,组织进行处理;负责承包设备的日常检维修工作,对承包片区的设备检维修质量负责,确保检修后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 电气、仪表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回检查

电气、仪表服务人员负责承包片区电气、仪表设备的日常巡检,重点负责电机、仪器仪表等附属设备运行状况的检查、确认,包括润滑状况检查、振动温度检查、调节阀动作情况确认、隐患低标准的查找、重大缺陷及隐患上报等工作。对于每天巡检发现的电气、仪表故障及时组织进行处理或与属地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后办理有关票证,组织进行处理,对承包片区的电气、仪表检维修质量负责,确保检修后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 以上工作具体内容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干部走动式管理制度》和《设备维护细则》等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章 对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要求

第十四条 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做到:

(一)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外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等)进入属地必须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必须得到属地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实施作业,必须穿戴配备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施工设备和工具、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二)经属地负责人同意实施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对从事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进行辨识和评价、要制定削减和消除风险的方案及控制措施,经属地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或作业票据,认真落实作业票证和施工方案制定的风险削减措施,严格遵守工作许可或作业票的时效。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施工作业方案、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无票证作业。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无票证作业的要求。

(四)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需将作业范围用安全标识带或其他隔离措施(围墙、围篱)围起来进行空间隔离(消防通道、作业未涉及的区域不应在隔离范围内),需对危险源进行排除、隔离、上锁。在施工作业现场要设有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区域,如坑、井、沟、悬崖或有射线探伤作业等,必须设臵危险标志,夜间要设警示灯。

(五)进入属地单位的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严禁擅自动用公用工程系统(包括:水、电、汽、风、氮气等),不得随意破坏、拆迁设备零件或附件,更不能随意碰动仪表、电器的开关和按钮。在施工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属地单位管理人员提出,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六)在属地作业区内作业,过程管理由作业者负责,需配备足够的现场监护人员,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作业者将围栏(围绳)撤走,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七)跨区域作业,必须征得属地负责人的同意,并需在各作业区办理不同的作业许可相关手续。

第七章 属地管理的问责

第十五条 属地单位对属地内直接管辖的工作出现问题负属地管理责任;对属地内其它单位的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出现问题负连带责任。

(一)因属地主管对允许进入属地的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告知,致使进入属地人员因非故意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者人身、生产的危害,属地主管负主要责任。

(二)因属地主管对进入装臵区的人员监管不力,使得外来人员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者造成人身、安全的危害,属地主管负连带责任。

(三)因对属地中劝而不听、阻而不止的人员,必须立即向上一级直线领导反映,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章者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企管法规科。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6篇:属地管理常识

属地管理常识

(落实直线组织的安全管理职责)

属地(区域):

属地(区域)即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区域)管理:

即对属地(区域)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目的: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 的意识,从而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分清职责、权限、范围,使安全责任和义务与整个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成本等各项业务管理融为一体,落实各级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HSE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基本要求:

属地(区域)管理要树立家的概念,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任何人任何时候进入属地做任何事都要接受属地主管(区域负责人)的管理。“我的地盘,我管理”。

谁对安全负责:

每位经理、主管、组长和员工都必须为其自身和其工作区域的其他人员(包括承包商员工和访客)的安全负责,并有义务对进入属地的其他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

目视化管理:

属地管理的一种重要工具。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工器具、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

推荐第7篇:安全属地管理

“属地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种模式当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特别对于我国以区域划分作为管理主导的国情,属地管理确实便于加强区域性的行政作为和管理,而且从长远来看,还必须对属地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加强和 改革,从制度、法律和体制上得到保障。然而,现实中,我们一些地方为了减少管理上的麻烦,也为了减轻工作压力、避免责任的承担,却往往把“属地管理”绝对化和模式化,把一切责任和矛盾都推给了基层,让基层不堪重负,使基层成为一切矛盾的“包容体”,而一些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则成了隔岸观火的“看客”和“事后通”。从表面上看,这种管理模式是把一切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考验和锻炼了基层组织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加强了基层干部的能力建设,而实质上却成了某些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懒政”的借口,使基层行政变得无所适从,加重了基层行政的负担。

从法律角度上说,基层政府(特别是乡镇以下)受到法律赋予职能的限制,其职能大多只是服务性的,而不是管理性(执法性的),某种程度上说其功能和职能还是不完善的、不完整的,没有法律授权或是没有管辖权,只是一个空间上的一个模糊概念。因此,把许多原本属于服务性的职能全部以“属地管理”的名义抛给基层去承担,就存在法理上的不合理。如安全生产问题、城市管理执法问题、还有社会管理的一些问题等。就以安全生产为例,相当部分经营场所(如娱乐场所)、生产企业,受到管理、监督权限的影响,乡镇街道一级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根本就没有管理(监督)的职能,而是由相关职能部门来承担的,乡镇(甚至是县、区)一级都没有法律授权或是本身不具有执法权,然而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属地”(包括村、社区)的相关人员都要受到连带责任的惩罚,这显然有失公平,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现实中,属地管理中存在的责、权分离、权与利分离的现象相当普遍,让基层行政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没有法律授权的基层组织如果“积极作为”就会变成“乱政”和“扰民”,容易激化矛盾;另一方面,基层如果“不作为”又容易成为渎职的“第一责任人”,在进退之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产生角色的错乱,变成了彻底的“无所作为”。

基层作为一级组织,当然有其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却不是万能的,特别在依法行政要求日益严格的今天,行政作为是必须有法可依的。近年来,基层行政引发的一些矛盾,不能完全把责任推给基层的乱作为,有一部分矛盾就是因基层组织职能不清、权责错位造成的。事实上,一些明显属于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的职能、责任都以各种名义推给了基层,甚至是自治组织(如村、居委会),让基层组织成了“万能组织”,无所不包(一些地方连村、社

区一级都有招商引资任务和折除违章建筑的硬指标),表面上是层层推行了责任制,实质上却成了不负责任的“乱政”和某些职能部门的“懒政”。近年来日益增长的信访问题,尤其是越级访的问题,其根源大多不是因为基层的不作为,而是因为基层无法作为(因为其没有相应的权限),但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却不是检讨自己的工作缺位或是失职,而是把问题都推给了基层,让基层有苦难言。

原本基层的工作特点就是直面各类矛盾,解决各类纠纷,工作压力非常大,特别在社会管理的新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的时候,基层的管理与服务困难重重,很容易成为矛盾的焦点。但我们的一些职能部门在推动一些“创新”的时候,往往却不顾基层的实际,闭门造车,以各种进村、进社区的名义,搞一些缺乏操作性和可行性的所谓“达标升级”,人为地增加基层负担,把原本属于自己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统统以“属地管理”之名抛给了基层,让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疲于奔命,无所适从。这种现状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基层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就无法落到实处。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加大,一些行政部门对行政责任主体的说法层出不穷: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上级发证下级监管,上级批准当地管理……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多种版本,似乎各有理由和依据,核心内容是责任不在我这儿。在这样的情况下“属地管理”自然就被上级和本级行政部门认同,因为还可以继续往下“属地”。如此这般,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就经常出现在报章文件,似乎成了划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一种规则。然而,再深究之,“属地管理”如果没有划清“条”与“块”的责任界线以及与之配套的措施和手段,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只能作为上级相关部门推脱责任的托词。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体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点,“属地管理”应该说是一种可取的管理方式和确定工作责任的依据之一。比如安全生产公共设施的配套、应急救援资源的整合和调度、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等等,由当地“属地管理”有着地域空间上的优势,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个层面的立体管理,需要各个环节的协调监督,并不是一个“属地管理”就解决问题了。

目前,省、部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大型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管道码头等安全设施“属地管理”等等。但是,有的省、部属企业的总部在北京、分公司在广东、办事处在上海,当地只有几十万立方米的危险化学品储罐;有的大型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会审、施工承包单位的审查、局部安全设施的变更等工作均由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把关,当地政府部门连门都进不去;有的管道码头设施的产权单位在上海、经营单位在南京、当地只有承租单位或留守人员。凡此种种,叫当地政府部门怎么监管、怎么“属地”?一

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以所谓的“属地管理”原则追究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该坚持,但有三方面的配套措施必须尽快出台。一是“条”与“块”之间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划分,“属地管理”属于“块”的范畴,那么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可以这样划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承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责任”,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督责任”。二是要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即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工程、什么样的设施“属地”到哪一级,不要除总部(总公司)一幢办公大楼以外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统统往下“属地”,结果哪一级都是“二传手”,反而造成责任不明。三是要把相应的监管手段适当下放。比如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承包承租单位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督查考核等等的权限和手段可以下放给当地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使责任和手段基本配套。只有这样,才能上下一致、左右协调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科学的责任体系,真正发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应有的功效。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解决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脱节的问题,逐渐杜绝“注册所在地管不着,项目所在地管不了”的现象,

推荐第8篇:属地管理概念

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实行的原则是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及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起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推荐第9篇:燕属地天气寒冷

燕属地天气寒冷,花朝节过后,余下寒冷仍然很厉害,冷风时常刮起来,一刮起来就飞沙走石。不得不拘束于一间房子以内,想出去却不能够。每次冒着狂风快速走动,还没走够百步就返回了。

二十二日天气略微暖和,和几个朋友从东直门出去,到了满井。高高的柳树夹着河堤,肥沃的土地微微湿润,一眼望去空阔无际,我好像是从笼中飞出去的天鹅。在这时河面上的冰开始融解了,水波开始发出亮光,鱼鳞似的波纹一层叠着一层,清澈见底,亮晶晶的样子像镜子新打开时一道冷光忽然间从匣子中射出一样。山峦被融化的雪水洗干净,美好的样子像擦拭过一样,鲜艳明媚,像美丽的少女洗了脸刚梳好髻鬟一样。柳条将要舒展却还未舒展,柔软的树梢在风中散开,麦苗像兽颈的鬣毛一样,约有一寸来长。游人虽然不多,汲泉水煮茶喝的,端着酒杯唱歌的,穿着艳装骑驴的,也时时有。风力虽然很猛烈,然而徒步行走则会汗流浃背。凡在沙滩上晒太阳的鸟,浮到水面戏水的鱼,都悠然自得,一切动物之间都很有喜气。这才知道郊田以外未尝没有春天,但住在城里的人不知道罢了。人不能因为游玩而耽误公事,在山石草木之间无所牵挂的,只有这样的官吧(指作者)。而这里与我正好接近,我的郊游将从这里开始,怎么能没有记游的文章呢?写于己亥年二月。

推荐第10篇:“属地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天穆镇2003年“属地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区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天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属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做了三项工作:

一、摸清情况,找准问题

天穆镇行政区域内现有国有中、小型企业、事业单位48个, 国有大型企业25个,大、中专院校5个,职工总人数约68000多人,教职员工和学生约40000多人。经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走访调查了解到,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约占四分之一,经济效益较低的约占四分之二,维持生产或停产的企业占四分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岗、待岗职工多;二是学生在校外租房住的多,自费生多,管理难度大;三是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少,一般企业2-5名安全保卫人员,力量薄弱,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度大等问题。

二、正确引导,共同做好综治工作

镇政府加强对“属地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在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正确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镇综治委按照区综治委的要求做了四项具体工作:一是部署落实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属地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召开了两次片会,即刘房子片商学院等7个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参加的片会和在镇政府召开的回民职专和两所中学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会议,参加片会单位都是治安状况差、纠纷多,门前乱的单位,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镇综合执法队和派出所按不同季节进行了三次专项清理整治,使学校门前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二是深入企事业单位走访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引起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镇综治办、派出所组织工作人员和民警,深入企事业单位,走访了油漆厂等31个单位,了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企业解决问题12个,如二建材料库保卫科反映有村民偷拉废铁等物品,派出所民警同企业保卫科一起制定了车辆出入门卫的规定和拉废品的管理办法,并派一名民警经常到保卫科,协助检查落实制度,受到企业高度称赞;三是加强安全检查,提高企事业单位的防范意识。镇综治委组织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19个国有企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保卫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险柜、财会室落实管理规定,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9个,如财会室三铁一器不全,安全保卫人员睡岗等,均责成单位进行整改,减少了被盗案件的发生;四是及时沟通信息,联合防范。民警带领镇治安巡逻队,经常与企事业单位保卫科沟通信息,安排镇、村巡逻队在重点路段和部位进行巡逻堵卡,一有情况,能够协调一致,做出快速反映,提高了地段的防范能力。2003年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没有大的被盗和恶性案件发生。

三、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镇综治委建立了“属地管理”工作的三项制度和措施。三项制度是:一是综治委成员每半年分析治安形势,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一次;二是综治办、派出所协调、监督检查制度。对各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管理规定;三是建立了“属地管理”一票否决权制度。对综治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出现重大问题或事故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负责从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其综治工作一票否决权。三项措施:一是各企事业单位要增加保卫力量,提高防范能力,要人防、物防、技防一起上,增强保卫人员和职工的防范意识,提高单位整体防范能力;二是各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改进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办法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使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大力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有钱出钱,无钱出人,谁受益,谁出力的局面,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新台阶。

天穆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五日

第11篇: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2202

【发布文号】黔府发[1994]26号 【发布日期】1994-05-04 【生效日期】1994-05-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办法

(试行)

(1994年5月4日黔府发〔1994〕26号)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一切单位都必须服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管理,履行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明确一位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采取措施落实治安责任制,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五条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使属地管理权;

(二)研究制定工作规划,部署工作任务,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区域治理、法制宣传、治安联防、调解、帮教工作。

第六条 第六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业务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第七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工作,城市由街道负责,农村由乡镇负责;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单位,由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负责,也可以由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指定其中一个负责,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应当给予协助;大型单位,经本单位提出,所在地的地、州、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同意,并报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批准,可以由地、州、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负责。

第八条 第八条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其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但应当承担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统一布置的任务。

第九条 第九条 铁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地方领导为主,铁路部门配合;铁路系统内部单位的治安工作,以铁路部门为主,地方配合。

第十条 第十条 军队(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营区和军事禁区以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军队负责;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对社会开放单位,原则上由地方为主,军队配合。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其他主要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督促所属单位按所在地的统一要求,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整改。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既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又要服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遵守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单位,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导致治安问题严重的单位,按照职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或提出否决建议。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2篇:属地报关口岸验放

属地报关,口岸验放

无须海关监管车辆运输,无须进集装箱场站。

在属地海关申领外汇核销联(进口)或者出口退税、结汇联(出口)。

业务流程

(一)预录入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在属地海关录入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向属地海关申报。报关单“申报口岸”栏目填报属地海关,“进出口岸”栏目填报口岸海关。

(二)海关审单:海关收到报关单电子数据后,对报关单进行电子/人工审单,并根据审核结果向申报人发送“不受理申报”、“现场交单”、“放行交单”等回执。

(三)属地接单审核、税费处理、单证放行:

1、申报人接收到“现场交单”回执后,打印出纸质的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到属地海关现场接单岗位办理接单手续;

2、属地海关现场接单人员办理接单手续后,对涉税费报关单打印、签发各类税费专用缴款书或专用票据,交由申报人缴纳各项税费;

3、税费缴纳后,申报人到属地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1)进口货物

申报时企业能够提供提货单的:

属地海关在提货单上签名、批注日期并加盖放行章,企业持加盖放行章的提货单到口岸港务部门提取货物。

申报时企业不能够提供提货单的:

属地海关在提单正本上签名、批注日期并加盖验讫章,企业在口岸换发提货单正本后,持加盖有属地海关验讫章的提单正本或复印件到口岸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2)出口货物

大宗散货比照进口货物办理;

集装箱货物在属地海关上机放行后,H2000预定系统通过电子口岸向申报人发布“通知查验/放行”信息。

(四)货物查验:

1、经海关审核通过的进出口货物运入/出口岸海关闸口,需查验的,申报人到口岸海关办理实货查验、放行手续。

2、特殊情况下,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审批后可实施属地查验。

(五)实货放行:

1、进口货物

申报人持盖有属地海关验讫章的海运提单或加盖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到口岸海关验放进口货物;口岸海关审核盖有属地海关验讫章的海运提单或其复印件

无误后,在已换单的正本提货单上加盖放行章交收货人凭以提取货物,对已加盖属地海关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口岸海关不再另行盖章。

2、出口货物

申报人接收到“通知查验/放行”信息后,将出口货物运入闸口,海关闸口系统自动比对集装箱信息和报关单放行信息,比对异常的,闸口系统提示到查验场地接受处理;比对无误的,予以放行,闸口系统向浙江电子口岸发布“闸口放行”通知。

(六)证明联的签发、打印:进出口报关单结关后,申报人到属地海关办理证明联签发、打印手续。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对于属地报关进口报关单,企业到属地海关现场接单时如无法提供正本提货单,可以向属地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或其复印件;

(二)对于布控查验货物,企业需要属地查验时,应向属地海关或口岸海关提交属地查验申请;

(三)其他单证同“进出口基本通关”。

第13篇:属地报关口岸验放

属地报关,口岸验放

无须海关监管车辆运输,无须进集装箱场站。

在属地海关申领外汇核销联(进口)或者出口退税、结汇联(出口)。

业务流程

(一)预录入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在属地海关录入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向属地海关申报。报关单“申报口岸”栏目填报属地海关,“进出口岸”栏目填报口岸海关。

(二)海关审单:海关收到报关单电子数据后,对报关单进行电子/人工审单,并根据审核结果向申报人发送“不受理申报”、“现场交单”、“放行交单”等回执。

(三)属地接单审核、税费处理、单证放行:

1、申报人接收到“现场交单”回执后,打印出纸质的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到属地海关现场接单岗位办理接单手续;

2、属地海关现场接单人员办理接单手续后,对涉税费报关单打印、签发各类税费专用缴款书或专用票据,交由申报人缴纳各项税费;

3、税费缴纳后,申报人到属地海关办理放行手续。

(1)进口货物

申报时企业能够提供提货单的:

属地海关在提货单上签名、批注日期并加盖放行章,企业持加盖放行章的提货单到口岸港务部门提取货物。

申报时企业不能够提供提货单的:

属地海关在提单正本上签名、批注日期并加盖验讫章,企业在口岸换发提货单正本后,持加盖有属地海关验讫章的提单正本或复印件到口岸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2)出口货物

大宗散货比照进口货物办理;

集装箱货物在属地海关上机放行后,H2000预定系统通过电子口岸向申报人发布“通知查验/放行”信息。

(四)货物查验:

1、经海关审核通过的进出口货物运入/出口岸海关闸口,需查验的,申报人到口岸海关办理实货查验、放行手续。

2、特殊情况下,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审批后可实施属地查验。

(五)实货放行:

1、进口货物

申报人持盖有属地海关验讫章的海运提单或加盖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到口岸海关验放进口货物;口岸海关审核盖有属地海关验讫章的海运提单或其复印件

无误后,在已换单的正本提货单上加盖放行章交收货人凭以提取货物,对已加盖属地海关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口岸海关不再另行盖章。

2、出口货物

申报人接收到“通知查验/放行”信息后,将出口货物运入闸口,海关闸口系统自动比对集装箱信息和报关单放行信息,比对异常的,闸口系统提示到查验场地接受处理;比对无误的,予以放行,闸口系统向浙江电子口岸发布“闸口放行”通知。

(六)证明联的签发、打印:进出口报关单结关后,申报人到属地海关办理证明联签发、打印手续。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对于属地报关进口报关单,企业到属地海关现场接单时如无法提供正本提货单,可以向属地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或其复印件;

(二)对于布控查验货物,企业需要属地查验时,应向属地海关或口岸海关提交属地查验申请;

(三)其他单证同“进出口基本通关”。

第14篇:行政级别划分

行政级别定义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处级、乡科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四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政府、政协、人大、纪委。 国家级正职:

包括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等国家头号人物,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包括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直辖市市委书记(即中共中央政治局非常委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第15篇:行政级别划分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折叠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1]

国家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折叠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

国家级正职:折叠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等。 国家级副职:折叠

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等,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省部级正职:折叠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新疆兵团司令员)

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

省部级副职:折叠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厅局级正职:折叠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广元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折叠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县处级正职:折叠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县处级副职:折叠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乡科级正职:折叠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折叠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乡科级以下折叠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

第16篇:学区划分

花山区2017-2018学年度公办初中、小学学区划分

初 中

★第七中学:瑞慈花园、康嘉大景城、金汇城市花园、东南名苑、康嘉花园、康乐家园、名雅居、珍珠园、桃花村、湖东三村、新岗、干休所、师苑新村、纺织新村(湖东路以东)、生化新村、采秣新村、杏园(后中岗)、梨苑、马建大院、昕源花园、银杏园、建材新村、朱家甸、牡丹园、玫瑰园、碧云天、家和花园、光明新村、农机新村、朝晖花园(世贸壹品)、朝晖首府、印象欧洲、平山新村、汇金广场、和泰国际广场、宝龙华庭、世纪大厦

★八中西校区:沙塘楼、清华园、向阳村(楼)、卜树集、山明水秀、湖一小宿舍、建设村、永安花园、解放路双号8号及以后、团结路、团结村、市建公司大院、花山村(含铁路新村)、朱家岗、安工大附中宿舍、光荣新村、城建村、车站路、花园新村1-

5、25-34栋、康城花园、王家山、站东新村、和平楼、水厂新村、八队新村、湖东北路11号以后、红旗北路100号以后、八亩塘、杏花村、梅园、朱家塘、紫竹园、健康路、葛羊路、矿院新村、同济花园、湖北东路双号、香榭园、东升新村、汽修新村、团结新村(在葛羊路旁边)、花果山新村、青松小区、清心园、金星新村、中周家园、安源新村、工具新村、化工新村、气象局大院、花山区化工楼、湖北东路单号至东苑小区、江东大道3001号、泰和文苑、兰馨佳苑、交机新村、武警新村、马向路34号

★八中东校区:蔡村杨桥片、前进村、丰收村、杨坝村、赤口村、张庄村、新庄村、陶甸村、桃冲村、苏李村、石塘片、西湖花园、万嘉

颐园、国际华城、东城花园、汇成上东、海外海名仕苑、花山工业园、花和佳苑、丰收佳苑、秀山花园、怡景苑

★第九中学:塘岔小区、慈铁新村、曙光新村、同意新村、曙一村、曙二村、团结村、同意村、杨家村、太来村、昭明村、卫东新村、站北村、上海国际大花园、金玉兰花园、湘苑小区、南庙、南塘嘉苑、宁北村、宁南村、紫金城市花园、怡和家园、书林嘉苑、今日家园、橡胶厂平房、慈湖车站、北街、马和汽渡,(另外东至窑厂,西至联农村,南至小康村,北至昭明的原籍户口)

★第十一中学:新工房小区、新风小区、矿内、铁城小区、钟村、华林雅筑、金世纪花园、耐火厂、新建村、胜利路、幸福路、前进村、闸上村、东新村、新东山、幸福村、马钢中转楼103-104号、交通村、寺门口、二钢中转楼1

27、1

28、129号,孟塘、铁城路、文卫村、彭山新村、金字塘、金泉路、电厂新村、联农新村、红港新村、前后杨桥、勤俭路、沿江新村、联江路、长江路、恒兴路、江边仓库、铁路构件厂家属楼、梧桐雅苑

★金瑞中学:金瑞小区、林里村、上湖村、秀水山庄、南方嘉苑、金安小区、绿洲花园、江东印象、金桥雅苑、绿洲名苑

★第十九中学:原濮塘镇城乡

★实验中学:漫塘一居、二居、三居,大北庄一居、二居、三居,佳山坳居委会、小北庄居委会、中岗

一、

二、三村,香樟园、桂花园、梅花园、月季园、玉兰园、湖东二村、杨秣小区、佳山新村、正棱山庄、顺华园、碧桂嘉苑、东岗小区、矿山新村、菊花园、锦绣园、东晖花园、矿工新村、江东小区、慈湖河路1118号、颐画嘉园、太古广场、翠岛华庭、瑞祥家园、润泽家园、花山美居、中央花园、微山花园、东方城、悦城景苑、金隅梦城佳山墅、明都财富广场

★外国语学校:沙塘村、沙塘沿、菜场路、中沙村、低沙村、人民新村、红星村、公园新村、湖东一村、沙塘路、九缘城市花园、红旗北路1至99号、林家庄、向机新村6-8栋、花山路150号、花园新村6-21栋、湖景家园、北湖公寓、湖北路单号至45号以及双号至34号、安工大住宅楼、丽景小区,花山路938号、900号、1309号、1311号,剑桥公馆、花山路930号、湖滨公馆、解放路单号及

2、

4、6号

★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包含小学和初中):

东方明珠小区业主子女

小 学

★湖东路二小:湖东一村、湖东二村、杨秣小区、佳山新村、正棱山庄、顺华园、安工大、大北庄92—112栋、小北庄、碧桂嘉苑、公园新村、湖东中路60—

2、60—4(原师范学校宿舍楼)、金隅梦城佳山墅

★湖东路三小:桂花园、香樟园、月季园、玉兰园、梅花园、中央花园、桃花村、新岗、湖东三村、马建大院、太古广场、南后干休所、明都财富广场

★湖东路四小:大北庄1-91栋、113—120栋,中岗一村、二村、三村,矿山新村、马钢汽运处、锦绣园、菊花园、颐画嘉园

★和平楼小学:和平村、站东新村、花山村(含团结路

33、

31、

29、27号,团结路2号

1、2栋,团结路4号

1、2栋)、向阳村(

11、

12、

14、

15、

21、22栋)、光荣新村、马向路、解放路49-81号、红旗北路100号及以后、宁芜村、大站东、老站村、健康路(3号、3-1号、5号、5-1号、31号、34号)、市建二公司一处集体户、木材新村1栋、湖东北路24号、铁路新村、湖东北路36号,车站路1号、2号

★健康路小学:站东村(铁道以东)、健康新村、香榭园、花果山新村、团结新村、八亩塘1-28栋、跃进村、地质新村、高潮新村、水厂新村、原十四中宿舍、武警新村、公安新村、同济花园、清心园(轻工新村)、山明水秀、市福利院、民政局宿舍、健康路

3、4栋,葛羊路、兰馨佳苑、王家山1-33栋、铝厂新村、健康路46-49栋

★采秣小学:后中岗(杏苑)、康嘉花园、江东小区、采秣新村、生化新村、东南名苑、牡丹园、银杏园、玫瑰园、东岗小区、金汇城市花园、光明新村、梨园、朝晖首府、汇金广场、和泰国际广场、世纪大厦

★采秣小学微山校区:微山花园、润泽家园、印象欧洲、悦城景苑、朱家甸、翠岛华庭、瑞祥家园、慈湖河小区、牛奶场小区、马钢桃冲矿业公司铁矿小区、向东新村

★东苑小学:东苑新村、金星新村、湖北东路46

7、46

9、47

7、47

9、4

57、49

5、49

7、499号,安源小区、中周小区、东晖花园、矿工新村、江东大道3001号、丽景小区、向机新村、花山路938号、花山路930号、花山路900号、花山路129号1栋、花山美居

★东苑小学霍里分校:秀山花园、苏李村、赤口村(部分)、杨坝村、霍里村、张庄村、霍里居委会、花山工业园及相邻地区

★王家山小学:马向路55号、八亩塘29栋以上(含29栋)、梅园新村、朱家塘、杏花村、汽修新村、紫竹园、青松小区、永安花园、清华园、湖北东路456—460号、湖东北路宿舍、花园新村、矿院新村、磁性材料厂宿舍、造漆厂宿舍、无线电厂宿舍、九缘城市花园、剑桥公馆、电线电缆厂宿舍、花山路150号、交机新村、康城花园、八队新村、湖北路(1号—8号)、泰和文苑、怡景苑

★师苑小学:师苑新村、康乐家园、昕源花园、瑞慈花园、家和花园、名雅居、纺织新村(湖东路以东)、农机新村、平山新村、康嘉大景城、世贸壹品

★西湖花园小学:西湖花园、万嘉颐园、国际华城、汇成上东、东城花园、海外海名仕苑小区、三姚村(除大石岗、小石岗、丁家甸)、红东村

★冯桥小学:丰收村、前进村、张庄村、赤口村、花和佳苑、金桥雅苑、丰收佳苑

★濮塘小学:双板行政村、凤山行政村、黄里行政村、濮塘行政村、濮塘居委会

★师范附小:人民新村、红星村部分(

19、

29、

31、

32、33栋除外)、沙塘路、沙塘沿、林家庄、低沙村、湖北路单号31-45号以及双号16-34号、湖北西路双号、红旗北路80-98号、湖景家园、北湖公寓

★师范附小东方城校区:东方城

★实验小学:团结村、团结路

6、

8、

10、20、

22、解放路1-48号、中沙村、军分区宿舍、沙塘村、湖北路29号、沙塘楼、菜场路、红星村

19、

29、

31、

32、33栋、朱家岗、原湖东路一小宿舍、东升新村、卜树集、城建村、向阳村(除

11、

12、

14、

15、

21、22栋)、安工大附中宿舍、向阳楼、建设村、绿杨商城宿舍、竹园村、湖滨公馆

★实验小学新校区:秀山新区(一年级招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珍珠园小学:珍珠园、碧云天、宝龙华庭

★慈湖一小:东至慈湖油库、西至马钢新区、南至曙一村周围、塘岔新村、塘岔楼生活区、北塘路、北至市建材一厂、卫东新村、昭明新村、昭明路周围、昭明行政村1-9队、曙二行政村1-12队、巨龙公司宿舍、杨家村、联农1-2队、慈姥山庄

★金瑞小学:金瑞小区、林里村、上湖村、蔡村村、太来村、杨桥片 ★金玉兰小学:同意小康村、小塘村、黄村、南塘嘉苑、南庙、宁南村、宁北村、站北村、金玉兰花园、上海国际大花园、湘苑小区、紫金城市花园、怡和家园、书林嘉园

★新都小学:今日家园、金安小区、绿洲花园、南方嘉苑、江东印象、秀水山庄、蔡村光明片、团结村、高潮村、曙光新村、同意新村、同意大沙地、小沙地、绿洲名苑

★新工房小学:新风

一、

三、四村,新工房小区、矿内1-45栋、马矿新村、马矿平房、东新村57-69栋、新东山1-19号、彭山新村19-33栋、幸福村49-55栋、58-60栋、幸福路58号、60号、66号-1-

2、72号、94号-1-5-

7、马钢中转楼103-104号、幸福路2-40(双号)、3-11(单号)、幸福路7-1-2-3-

4、幸福路3号、交通村、寺门口、电厂新村1-46栋、长江路、恒兴路、恒兴村

6、7队、铁路构件厂家属楼、梧桐雅苑

★幸福路小学:孟塘、新风二村、铁城村、铁城路、紫荆花园、文卫村、杨家山村1-20号、杨家山1-1-1-

2、金世纪花园、彭山新村1-18栋、幸福路35号1-7栋、37号、45号1-8栋、57号1-3栋、59号、61号,金字塘、金泉路单号、幸福路65-117号、118-150号、胜利路

23、25-55号,新塘居民区、二钢中转楼1

27、1

28、129号,前钟村、后钟村、华林雅筑小区、七里甸、耐火厂、新建村、胜利路1-18号、幸福路146号、113号以后,前进村、闸上村

雨山区2017-2018学年度公办初中、小学学区划分

初 中

★第一中学:映翠花园、采石街、舟桥新村、汤阳村、宋山村、芦场村、南村、陈家村、人才公寓、万家花园、九华村、滨江郡、海外海名景苑

★第四中学:向山镇城乡、御景园、伟星蓝山、安工大东校区和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宿舍楼

★第十二中学:大治村、雨南小区、山南小区、宁泽园至雨山商业大厦住宅楼、雨山九村、花雨亭、马纺新村、雨东村、育苗村、老庄村、雨田村、雨田路、立新村、尚景苑、永泰公寓、陶庄村、新建村、勤奋村、雨山一村至八村、田园、西苑、山湖小区、三台地区(含厂矿)、恒兴村(户口在平湖派出所)、七里甸、市养殖场宿舍楼、桥南小区、浅水湾、红旗中路、湖北西路(雨山户籍)、西村、湖西北路、马钢厂区

★银塘中学:银塘各行政村、黄梅山矿、超山村、岱山村、金山嘉苑 ★花园初中:鹊桥小区(含春天花园)、钢城花园、鸳鸯

一、

二、三村(含咏春公寓)、康泰佳苑、机电新村、安民村未征迁的自然村、机运大院、新安花园、双岗新村、翡翠园、八一大院、八三大院、翡翠城市花园、花园村、纺东新村、盛族家园、昕源佳苑、公元皇府、深业华府、万达中央华城、钟鼎悦城、雨丰花园、纺织新村(湖东路以西)、聚峰苑、碧溪丽景、珍珠西苑、海外海名筑苑、南湖花园、汇翠名邸、山埠村、盛泰名邸

★雨山实验学校(包含小学和初中):春晖花园、格林春天、江南御花园、阳湖花园、东方翡翠、翡翠森林花园、万嘉南苑、东湖碧水湾、佳山乡各自然村(含刘宕)、晨光花园、银河湾、人行公寓、鑫福家

园、泰和天成、天泽水岸、微山花园(雨山户籍)、春江雅苑、贵都花园、贵都西苑、碧溪花园、碧溪翠庭、雨韵阁、恒泰达观天下、颐园世家、朝晖豪庭、凡尔赛公馆、东湖瑞景

小 学

★采石小学:东到205国道(含火电处、火车站),南到鸡鹅巷至太平街13号、22一14号和水厂住宅区(鸡鹅巷为翠螺小学学区),西到锁溪河(含采石公园),北到采石村、九华村

★翠螺小学:东到205国道(含舟桥战备处、芦场后刘村),南到外桥,西到锁溪河,北到鸡鹅巷自然村(五

四、中坝、三桥、大沟、前闸、后闸、前陡、后陡、东塘、横双、翠螺、渡口)、滨江郡、海外海名景苑

★四村小学教育集团(四村小学):从儿童公园北大门沿西苑路、常青路、湖南路,西从含荷西嘉园10#A-B楼(10号)以东荷西嘉园l一7号、小河西8一l0栋,北至十二中南围墙、雨山十二村40、

35、10栋至湖西南路26号,从湖西路、花雨路至少年宫、雨山湖西岸到儿童公园北大门、珍珠西苑、雨丰花园、纺织新村(湖东路以西)、聚峰苑、钟鼎悦城

★四村小学教育集团(雨东分校):从雨山派出所沿雨山十二村粮店、雨山十二村

36、1栋及半山花园到雨山东面和南面山南社区草坪小广场含1-

8、

9、

12、

13、14栋,以东到湖西路的所有楼栋

★四村小学教育集团(深业分校):深业华府、万达中央华城、公元皇府、碧溪丽景

★九村小学:从含荷西嘉园10#C(11号)楼8-9号起、华联商城、九村3l一32栋,沿湖南路、宁芜路、青年路、红旗南路至雨山路北、

山南社区草坪小广场含

15、

16、

17、

18、

19、20栋以西包括雨南村、大治村、创业村、雨山西线所有楼栋

★新建小学:北至青年路,东至红旗南路,南至雨山路及以西往北雨田村、育苗村、勤奋村、大薛、十七冶建筑公司、后陶、霍家村、尚景苑、永泰公寓

★山南小学(马鞍山师专附属小学):鹊桥小区至红旗南路以东含鹊桥社区、钢城花园、纺东新村、康泰佳苑、马建八一大院、马建八三大院、花园村、翡翠城市花园、双岗新村、昕源佳苑、翡翠园、盛泰名邸

★育才小学:马钢宾馆沿西苑路到常青路,南至湖南路以北地区,沿宁芜路、三台道口、红旗桥道口所有居民区

★雨山中心小学:安民村、陶庄村、汤阳村、宋山村、咏春公寓、鸳鸯小区、土地局安置房、战备舟桥处、马钢机运处、机电公司、人才公寓、明锦园、映翠花园、宝庆村、七联村、超山村、岱山村、陈家村部分自然村、石船村、新安花园

★向山小学:马向公路以东马向铁路以北(红卫村除外)、马向路--向东路以东、向山镇桥头、小村、杜东、杜西、杨庄村、四中、三二二队、化工队、凹山、大小甸塘、小王村、黄山村、红卫村、陶村、锁库村、御景园、伟星蓝山、安工大东校区和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宿舍楼 ★南山小学:石马村、南庄村、落星村、徐山村、马向公路以西、幸福村以西、石山地区、大黄山以南(矿山)、西山(矿山)、东山(矿山)地区、马向路--向东路以西、幸福村、十排公房、向阳村

★银塘中心小学:东到十里长山、北到采石河、南到当涂城关镇外护城河、西到章塘、金山村、卸巷村、金山嘉苑 ★姑山学校:姑山矿户口或者姑山矿职工子女

博望区2017-2018学年度公办初中、小学学区划分

初 中

★博望初中:博望社区、三杨村、山宁村、长裕村、红阳村、新城村、东城村

★新博初中:新博社区、新陇村、新联村、西城村、滨湖村、永合村 ★新市初中:新市居委会、新禄村、叶家桥村、新河村、临川村、张茂村、洪庙村、澄心村、刘山村、来龙村、横山村、联三村、梅山村、釜山村、新农村

★薛镇初中:薛津居委会、花津居委会、薛镇村、八卦村、宝义村、龙山村、团结村、百峰村

★丹阳中学:丹阳社区、董塘村、近城村、润洲村、山河村、丹东村、黄塘村

小 学

★荣博小学:西城村(刘村、黄司、东陇庵、路孙村、塘合村),新陇村(邰家村),永合村(中邰村),新城村(费村),荣博佳苑小区,金色家园小区

★博望中心学校片区:博望社区、三杨村、山宁村、长裕村、红阳村、新城村(不含费村)、东城村

★新博中心学校片区:新博社区、新陇村(不含邰家村)、新联村、西城村(不含刘村、黄司、东陇庵、路孙村、塘合村)、滨湖村、永合村(不含中邰村)

★新市中心学校片区:新市居委会、新禄村、叶家桥村、新河村、临川村、张茂村、洪庙村、澄心村、刘山村、来龙村、横山村、联三村、梅山村、釜山村、新农村

★薛津中心学校片区:薛津居委会、花津居委会、薛镇村、八卦村、宝义村

★龙泉中心学校片区:龙山村、团结村、百峰村

★丹阳中心学校片区:丹阳社区、董塘村、近城村、润洲村、山河村、丹东村、黄塘村

1.各区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初中、小学学区划分,保持义务教育学区与行政区划相统一,保证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初中就近入学。花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886715,雨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343053,博望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773102。

2.中小学学区局部调整后,已按以往学区入学就读的各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3.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实际住地应与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一致。

4.《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5.新建小区只有当小区居民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后才综合周边学校生源状况、就近入学等因素划定学区。若小区规划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在学校建成前不划定学区,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17篇:人力资源划分

人力资源分为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开发与实施、绩效考核与实施、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管理六大模块。

具体细分:

一、人力资源规划:

1、组织机构的设置,

2、企业组织机构的调整与分析,

3、企业人员供给需求分析,

4、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制定,

5、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国际人力资源管理

1、职业生涯发展理论

2、组织内部评估

3、组织发展与变革;

4、计划组织职业发展;

5、比较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综述

6、开发人力资源发展战略计划

7、工作中的绩效因素

8、员工授权与监管)

二、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配置:

1、招聘需求分析,

2、工作分析和胜任能力分析,

3、招聘程序和策略、

4、招聘渠道分析与选择,

5、招聘实施,

6、特殊政策与应变方案,

7、离职面谈,

8、降低员工流失的措施

三、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

1、理论学习,

2、项目评估,

3、调查与平谷,

4、培训与发展,

5、需求评估与培训,

6、培训建议的构成,

7、培训、发展与员工教育,

8、培训的设计、系统方法,

9、开发管理与企业领导;开发自己和他人,

10、项目管理:项目开发与管理惯例。

四、人力资源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准备阶段,

2、实施阶段,

3、考评阶段,

4、总结阶段,

5、应用开发阶段,

6、绩效管理的面谈,

7、绩效改进的方法,

8、行为导向型考评方法,

9、结果导向型考评方法。

五、人力资源薪酬福利管理:(补偿、激励和收益)

1、薪酬,

2、构建全面的薪酬体系(岗位评价与薪酬等级、薪酬调查、薪酬计划、薪酬结构、薪酬制度的制定、薪酬制度的调整、人工成本核算),

3、福利和其它薪酬问题(福利保险管理、企业福利项目的设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设计)

4、评估绩效和提供反馈。

六、人力资源的员工和劳动关系:

1、就业法,

2、劳动关系和社会,

3、行业关系和社会,

4、劳资谈判,

5、工会化和劳资谈判(安全、保安和健康、安全和健康项目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管理执业健康和安全)

人力资源管理与竞争

1、人力资源管理与竞争优势,

2、人力资源管理的发令以及环境,

3、人力资源规划,

4、工作分析,

5、人员招聘

6、培训和发展员工

7、员工绩效评估

8、提高生产力方案。

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又称人力资源计划(HR Planning,简记HRP),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和重要领域。猎头顾问钟克峰先生认为,一般来说,关于人力资源规划的理解,主要有三个层次的意思:

1、确保组织和部门在需要的时间和岗位上获得所需要的合格人员,并使组织和个人得到长期的益处;

2、在组织和员工目标达到最大一致的情况下,使人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

3、分析组织在环境变化中的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并制定必要的政策和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

所谓人力资源规划是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组织的要求以及为此而提供人员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工作者和组织的利益,最有效地利用短缺人才。在这个总的概念下,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包括几项具体的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是:

人员档案资料:用于估计目前的人力资源(技术、能力和潜力)和分析目前这些人力资源的利用情况。

人力资源预测:预测未来的人员要求(所需的工作者数量、预计的可供数量、所需的技术组合、内部与外部劳动力供给量)。

行动计划:通过招募、录用、培训、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提升、发展和酬劳等行动来增加合格的人员,弥补预计的空缺。

控制与评价:通过检查人力资源目标的实现程度,提供关于人力资源计划的系统的反馈信息。

由此看来,人力资源规划就是组织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的平衡过程。

第18篇:学区划分

【小学篇】 【市直:】

实验小学: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北,营子河以南区域(不含店子村);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北关社区居民。

新营小学西校区: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淄博路以南(东明望全部)。

新营小学东校区:文登路以东,铁路以北,山东路以南,青岛路以西区域;青岛路以东,太公一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金海岸小学:文登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淄博路以北(西明望村全部)、山东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第一小学:主要招收日照港一生活区、四生活区、五生活区职工子女。 【区直:】

第二实验小学:艳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南,临沂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和张郭村、沙墩村。

第三实验小学:崮子路以东,兴海路以南,艳阳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艳阳路以西,海曲路以南,公园路以东,兴海路以北区域。

浮来春小学:昭阳路以东,济南路以南,临沂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区域及许家楼村。

东港实验学校小学部:烟台路以西,沙墩河以东,山东路以北,滨州路以南区域;山海路以南,烟台路以西,滨州路以北,临沂路以东区域及滨州路以北、临沂路以西秦楼街道所属村居、社区。 【日照街道:】 日照街道中心小学:正阳路以东,海曲路以南,兴海路以北,公园路以西区域;山东路以南,海曲路以北,日照路以东,香店河以西区域;营子街、文华街、利民街及居住在山东路中段两侧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日照街道第三小学:日照路以东,营子河以南,东关北路以西,山东路以北区域;后楼河以南,聋哑学校东门前路以西,营子河以北,丹阳路以东区域及石桥村、店子村、向阳河村和丹阳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的天德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崮子路以西,兴海路以南,丹阳路以东,铁路以北区域(包括铁路以南小岭村、酒厂,丹阳路以西姜家村);正阳路以西,兴海路以北,海曲路以南,丹阳路以东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长青街);正阳路以西,望海路以南,海曲路以北,日照路以东区域。

日照街道第四小学:山东路以南,丹阳路以西,旭阳路以东,高速公路东引线以北区域及屯沟村、郑家顶子村和丹阳路以西山东路附近居民小区。

日照街道第六小学:小香店村、大香店村、职教中心居民子女,及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昭阳路以西、香店河以东区域居民小区。

日照街道第八小学:艳阳路以西,后楼河以北,日照路以东,潍坊路以南,西安吉庄村,日照路以西附近居民小区。

日照市朝阳小学:山海路以南,临沂路以西(不含庞家庄子村),艳阳路以东,高新二路以北及张家楼、相家湖、北小庄村。 【秦楼街道:】

济南路小学:北京路以西,海曲路以北,临沂路以东,济南路以南区域;北京路以西,菏泽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高新区实验小学:临沂路以东,山东路以北,滨州路以南,沙墩河以西区域(含日照高新园区);昭阳路以东,菏泽路以西,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石臼街道:】

石臼街道中心小学:铁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北京路以东,海滨四路以西区域;铁路以南,黄海一路以北,海滨四路以东,海滨一路以西区域(不含日照港生活区)。

日照凤凰小学:海滨一路以西,海滨四路以东,黄海一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 【开发区(部分):】

开发区实验小学:铁路以北、海曲东路以南、临沂路以东、北京路以西。 连云港路小学:上海路以北、铁路以南、临沂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区域(兴业春天花园、凌海小区除外),及山后第三生活区。

银川路小学:上海路以北、铁路以南、临沂路以西、兰州路以东区域,以及兴业春天花园、凌海小区、大韩家村、大石场村、小石场村、大李家村、小李家村、前崮子村、后崮子村、别家村。

兰州路小学:成家村、王母宫村、管家村、八里庄子村、车家村、陈家村、东海峪村、刘家村、季家村、海韵山景小区、北京路街道工业园。

第一小学:裴家村、金家沟村、东山前村、西山前村、路家沟村、南张家村、开发区三中生活区。

广州路小学:臧家荒村、相家台村、刘家台村、焦家庄子村、李家庄子村、南岭村、焦柯庄村、蔡家滩村、东两河村、前两河村、大古镇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三村、夹仓四村、费家村、小古镇村、东长河村、西长河村、河套村。 桂林路小学:平台村、晓岭村、李村、石河崖村、魏家庄村、史家岭村、刘家寨村、西河村、崮河崖村、丁家楼村、高家村、松园村、徐家村、南屯岭村、后两河村、朱家村(桂林路生活区)、桂林路生活区、美立方生活区、奎山街道机关及驻地企事业单位。

实验学校小学部:大岭一村、大岭二村、大岭三村、东夏家村、宋家窑村、朱家村(大岭生活区)。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区实验小学:王家皂管区、张家台管区、庙山前管区以及区域内各生活小区。龙山路小学:两城管区、安家洼管区、青岗管区。安哲小学:安家村管区、王家滩管区。卧龙山小学:刘家楼管区、前沙沟管区。驻龙山小学:殷家庙管区。 【中学篇】 【市直:】

实验中学:利民社区友谊街东巷以西、丹阳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后楼河以南区域(包括丹阳路以西北关社区、天德小区、石桥村)及向阳河村;东关北路以西,日照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日照路以西,丹阳路以东,望海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

新营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铁路以北、济南路以南区域。 新营中学南校区:北京路以东,海滨五路以西,铁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区域。 市外国语学校:青岛路以西、烟台路以东、山东路以北、山海路以南区域。 日照港中学:青岛路以西、北京路以东、济南路以北、山东路以南区域及日照港(集团)公司部分职工子女。因董家滩、北苗家村拆迁改造,安置区尚未回迁,今年日照港中学继续接收两村学生入学。 【区直:】

第二实验中学:山东路以南,东关北路以东,海曲路以北,兖州路以西区域(不含秦楼滕家村);山东路以北,利民社区友谊东街以东,后楼河以南区域;山东路以北,香店河以东,高新二路以南,兖州路以西区域及大香店。

北京路中学:北京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兖州路以东,山东路以南区域(含滕家村、湖西头的居民)及海曲路以南、临沂路以东高家村土地建设的小区。 第三实验中学:海曲路以南,丹阳路以东,临沂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域(包括铁路以南小岭村,铁路以南张郭村);日照路以西,海曲路以北,望海路以南,丹阳路以东区域。

日照高新区中学(城北校区):七里管区、莲村管区、山前管区、大村管区、山庄管区的上李家庄子、下李家庄子、解家岭、前九沟、后九沟、山庄、楸齐园、厉家顶子等村及附近居民小区。

日照高新区中学(城西校区):将帅管区、十里管区、山庄管区的罗家城子、田家窑及荣华小区、荣安小区、化肥厂,海曲西路两侧企事业单位。 天津路中学:铁路以南,海滨五路以东,上海路以北区域。

东港实验学校初中部:烟台路以西、山东路以北秦楼街道土地建设的小区及村居、社区、驻地部门单位。 【开发区:】

开发区中学:实验小学、连云港路小学、银川路小学、兰州路小学招生区域。 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部、桂林路小学、第五小学、盘石庄小学招生区域及广州路小学招生片内的奎山街道村居(东两河村、前两河村、大古镇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三村、夹仓四村、费家村、小古镇村、东长河村、西长河村、河套村)。

第三初级中学:山后小学、第一小学招生区域及广州路小学招生片内的北京路街道村居(臧家荒村、相家台村、刘家台村、焦家庄子村、李家庄子村、南岭村、焦柯庄村、蔡家滩村)。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青岛路中学:卧龙山街道区域。两城中学:两城街道区域。 【北京路中学招生片区:】

日照市北京路中学招生区域为:北京路以西,海曲路以北,兖州路以东,山东路以南区域(含滕家村、湖西头的居民)及海曲路以南、临沂路以东高家村土地建设的小区

随着5月、6月份小学新生即将报名入学,学区房再次成为购房者关注的焦点。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这在一定程度上或将导致学区房再次升温。

日照市实验中学

在售学区房:荣安广场、新城里

招生咨询电话:8221967

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中学(原日照高新区中学城西校区)

在售学区房:万福·海曲明珠、金杉·西城华府

招生咨询电话:8282625

日照高新区中学(原城北校区)

在售学区房:长信·书香河畔、兴业·梦想成真花园

招生咨询电话:18763333113

日照第二实验中学

在售学区房:荣安广场三期、豪成花园、百昌花园、荷塘月色、万泰·香河佳园

招生咨询电话:8237900

日照第三实验中学

在售学区房:德瑞·太阳公元、荣安·昭阳小镇、华东蓝海石油集团生活区、赛福特·影视广场、中央绿城、新都·枫景

招生咨询电话:8221231

日照市北京路中学

在售学区房:巴黎名城、蓝天·尚东区、浮来春公馆、兴业·玉兰花园、天宁·首府、永利国际

招生咨询电话:8785087

日照市新营中学

在售学区房:御景东方、兴业·新营华府、安泰·壹号学府、华润中心、华商国际、华地·远景

招生咨询电话:8168620、8787399

日照港中学

在售学区房:招商·莱顿小镇、城投·尚城桂花园、兴业·金海学府、安泰·名筑、太公岛花园

招生咨询电话:2930175

日照市外国语学校(原日照市实验学校)初中部

在售学区房:山海嘉园

招生咨询电话:8177788

日照市东港实验学校(初中部)

在售学区房:生活·印象、裕升·华庭、安居·尚美城、海洋·名仕公馆、京泰·龙郡

招生咨询电话:3328088

日照市新营中学南校

在售学区房:锦华广场、盛祥佳苑

招生咨询电话:7966128

日照市天津路中学

在售学区房:锦绣文华、海洋世家、中盛·幸福美地、赛福特·欧园、东方一品、金马五区、蓝天·海景国际

招生咨询电话:2198000

日照市实验小学

在售学区房:新城里

招生咨询电话:79673

53、15863365699

日照城西小学(日照市实验小学联盟学校)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13806330091

日照第四小学

在售学区房:万福·海曲明珠、金杉·西城华府、兴业·东升花园

招生咨询电话:7970600

日照第三小学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7970627

日照第一小学

在售学区房:荣安广场

招生咨询电话:8222473

日照第四实验小学

在售学区房:赛福特·影视广场、新都·枫景

招生咨询电话:7986565

日照市第三实验小学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8233000

日照市第二实验小学

在售学区房:德瑞·太阳公元、荣安·昭阳小镇、中央绿城

招生咨询电话:3280906

日照市浮来春小学

在售学区房:巴黎名城、百昌花园、浮来春公馆

招生咨询电话:7961766

日照第六小学(日照市浮来春小学联盟学校)

在售学区房:荷塘月色

招生咨询电话:7961766

日照市朝阳小学

在售学区房:长信·书香河畔、豪成花园、万泰·香河佳园

招生咨询电话:7965801

日照高新区中学小学部(原日照第八小学)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15006904880

高新区中学小学部(原日照莲村小学)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15166181136

日照高新区实验小学(日照市金海岸小学联盟学校)

在售学区房:裕升·华庭、安居·尚美城、京泰·龙郡

招生咨询电话:3385991

日照市济南路小学

在售学区房:蓝天·尚东区、兴业·玉兰花园、天宁·首府、永利国际

招生咨询电话:8017378

日照市新营小学

在售学区房:御景东方、兴业·新营华府

招生咨询电话:2955500

日照市新营小学东校区

在售学区房:招商·莱顿小镇、城投·尚城桂花园、兴业·金海学府、安泰·名筑、华商国际、华地·远景、华商国际

招生咨询电话:2955601

日照市金海岸小学

在售学区房:安泰·壹号学府、华润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2955100

日照市外国语学校(原日照市实验学校)小学部

在售学区房:山海嘉园

招生咨询电话:8177788

日照市东港实验学校(小学部)

在售学区房:生活·印象、海洋·名仕公馆、

招生咨询电话:3328088

日照港第一小学

在售学区房:日照港第一生活区、赛福特·欧园、蓝天·海景国际

招生咨询电话:7966588

日照石臼小学

在售学区房:锦华广场、盛祥佳苑

招生咨询电话:7076600

日照凤凰小学

在售学区房:锦绣文华、金马五区、海洋世家

招生咨询电话:7966036

日照古城小学

在售学区房:水木清华

招生咨询电话:8263663

日照山前小学(日照第三实验小学联盟学校)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8828898

日照慧通小学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8261146

日照大村小学(日照第二实验小学联盟学校)

在售学区房:无

招生咨询电话:8261649

第19篇:电力公司划分

电力公司流程表

电力公司

总经理 党组书记

总师------副职领导

副总师

办发人人财安生基营农科物审监电

公展事力务全产建销电技资计察力

室策董资资监技部部工信部部部调

划事源产察术作息度

部部部部部部部部中

一、行政划分说明

1、配、用电网项目:前期应将重点放在调度通信中心、生产技术部(技术改造处、智能电网与配网处)、发展策划部。通过技术推广和交流,让客户认识我们、任何我们。(物资部属于在以上交流沟通的基础上,完成招投标的主要环节。)

2、农网项目:主要沟通的重点在农电工作部、电力调度通信中心通信处,了解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然后找生产技术部(电网运行处),进行沟通交流。(物资部属于在以上交流沟通的基础上,完成招投标的主要环节。)

3、站内通信项目:站内通信主要有调通中心自动化处负责。

二、部门职能

1、发展策划部:主要职能是整个电网的规划、项目的管理及进行计划和统计。

2、生产技术部:主要下辖电网运行处、技术改造处、智能电网与配网处、生产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职能是对电网的运行、设备的技术改造、职能电网和配网等生产项目的改造和新建进行项目的审核和立项。

3、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要下辖技术管理处、调度运行处、运行方式处、调度计划处、继电保护处、通 信 处、自动化处等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对整个电网的通调度通信和配、用电网进行技术指导、项目立项、项目审核、运维指导、技改、新建项目的审批。

4、物资部:主要下辖计划处、招标处、物资处 。主要职能是对整个电网所需的项目进行招投标和物资的采购。

5、研究院:主要下辖的部门有生技安监部、电能计量部、智能电网研究部、系统室

等部门。主要职能是对整个电网进行设计和技术改造的指导和可行性报告及初设。

6、信通公司:主要下辖生产技术部、通信运行中心、信息运行中心、技术研发中心、通信信息资源中心 等部门。主要职能:心痛公司是电力的直属单位,许多数据网的的项目建设及配用电网的都有信通公司全权建设。

三、项目的流程:

1、配、用电网项目

电业局提出需求

省(市)调度通信中心

生产技术部设计院

↓↓

立项可研分析

↓↓

初设

物资招投标

采购

2、农网项目

供电公司调度所立项→生产技术部审核

↓↓

省(市)调度通信中心通信处

审批

物资部门招投标(小于50万的采购

由供电公司执行,高于50万的项

目由省(市)公司招标)

3、站内通信

站内通信主要目标应放在省或市调度通信中心自动化处,

生产技术部、设计院自动化所或室、信通公司这几个部门

第20篇:税收划分

税收划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质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筵席税等。

3、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①、增值税(不包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②、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③、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④、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⑤、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⑥、城市建设维护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所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⑦、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94%归中央政府,6%归地方政府,其他印花税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

属地划分范文
《属地划分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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