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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抽烟规定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4 09:00:4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禁止抽烟通知

通知

1、为保证公司全体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及维护良好的环境,给顾客留下好的印象,即日起在公司内部任何地方都禁止吸烟(包括卫生间),有吸烟习惯的员工吸烟时请到厂门外;若发现在公司内部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直接开除。举报抽烟者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2、卫生间各设施已全部换新,就请大家发扬主人翁的精神,要爱护公物和维护环境;若发现有人损坏设施,乱丢垃圾杂物堵塞洗手盆、马桶、出水口,以及上厕所不冲水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对举报者给予50元奖励。 以上规定请大家相互监督,严格遵守!

浙江旭瑞电子有限公司

2012-9-27

推荐第2篇:禁止公车私用规定

禁止公车私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划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现象,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行为,现就禁止公车私用规定如下:

一、禁止使用公务用车进行进行非公务活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除经批准的公安、检察、安全、外事等部门领导干部外,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三、禁止将公务用车借给私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个人学习驾驶,领导干部不得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务车辆。

四、禁止乱停乱放公务用车。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各类娱乐场所。

五、禁止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和临时调配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规范停放,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

六、禁止影藏、涂改、损毁公务用车标识。对制作有特殊标识的公务用车,不得影藏、涂改、损毁标识标牌以逃避监督。

七、禁止报销违规使用公务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对违反驾驶公务用车,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推荐第3篇:禁止大操大办规定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员、干部包括:

(一)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党员、干部;

(二)全市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干部;

(三)市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的党员、管理人员;

(四)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中的班子成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等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婚庆、丧葬事宜和生日、迁居、晋职、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喜庆事宜。 第四条 党员、干部除可按规定操办婚庆、丧葬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一律不准操办。

第五条 操办婚庆事宜的宴请对象主要限于亲戚,规模严格控制在10桌以内。婚庆嫁娶双方均是党员、干部并在同一酒店操办的,规模严格控制在20桌以内。严禁多时段、分地点、有意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摆放拱门、悬挂气球、拉横幅、请乐鼓队等形式渲染氛围;

(二)本人或授意他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请帖等形式邀请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

(三)超过规定的宴请规模;

(四)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家庭)承担的费用或使用公款、公车、公物;

(五)收受非允许宴请对象的礼金、礼品或者其他财物;

(六)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要移风易俗,从简办理,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摆放拱门、请乐鼓队等形式渲染氛围;

(二)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

(三)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家庭)承担的费用,或使用公款、公车、公物;

(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正之风,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公车、公物为他人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或者为他人承担、报销相关费用;

(二)参加其他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或者赠送礼金、礼品;

(三)参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婚丧喜庆活动,或者赠送礼金、礼品。

第九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操办婚礼事宜的,严格履行“事先申报、事后报告”的制度,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项、时间、地点、宴请桌数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葬事宜的,应于事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第十条 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至第九条之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先按权限、组织程序予以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财物和占用的公私款物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条 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导致违纪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年度内所在单位发生1起违纪行为,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评先资格;发生2起及以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 坚持齐抓共管。各地要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人社、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综合治理。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查处,接受信访举报,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组织、人社部门要将党员、干部是否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违规党员、干部的处理力度。宣传部门要积极弘扬社会主旋律,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中聚众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税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行业(宴席)税收的监督。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推荐第4篇:禁止补课规定

中江县辑庆镇初级中学校

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养成教师的良好素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树立教育的良好行象,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违规办班补课是指:教师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该形式获取利益的活动。

二、违规乱发资料是指:有意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并通过该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活动。

三、学校领导不得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四、教师不得违规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校内补课、辅导,也不得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

五、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任何教师不得将本应属课内讲解的内容移放在课外进行有偿讲解。

六、严禁教师以家属的名义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学习组”,也不得以亲友为名接受学生在家寄读。

七、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及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它人员介绍家教及补课学生从中获利。

八、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

九、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兼课,也不得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更不得和书商合伙从中谋取暴利。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5篇:禁止吸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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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司公共场所吸烟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给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的环境,避免二手烟的伤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创建企业文明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本部、项目部的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2、餐厅、宿舍禁止吸烟

3、在集体培训和团队建设的活动进行过程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员工可能受到影响的封闭区域禁止吸烟;

4、个人有单独办公室,可允许其在办公室抽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吸烟人员可以到办公楼外吸烟,但注意防火,把烟头火熄灭放在垃圾箱里。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行政人事中心

1、负责本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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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罚款补充行政基金。

(二)各部门

1、各部门(项目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项目部)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部)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行政人事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项目部)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项目部),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公司本部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项目部直接由工资扣除。

5、对部门(项目部)给予罚款处理的,由行政人事部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中心。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甲一号院荣昌大厦二号楼 电话:010-80429727 80429728 邮箱:hxcz@hxcz.com.cn

推荐第6篇:禁止进网吧规定

东海县实验中学

关于“禁止学生进网吧、携带手机进校园”的管理规定

(暂行)

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手机、小灵通等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学生上网、携带手机、小灵通等进入校园的现象已屡见不鲜。电脑、手机、小灵通等都有较强的辐射,长时间地上网、打手机、发短信,严重影响着处于长身体阶段的学生的身体发育;网络、手机、小灵通有一些不规范的、不健康的信息,也影响着学生心理健康地发展;利用网络、手机、小灵通结交异性同学和社会不良青年,也往往是导致学生早恋、打架等行为的重要诱因,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消除互联网、手机、小灵通等对学生的不良影响,营造健康、进取、文明的学校和家庭文化氛围,根据国家有关网络网吧管理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禁止学生到校外经营性网吧上网,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暗访,一经查出,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家长的监督下,学生可以利用节假日在家上网,了解信息,开阔眼界,沟通交流,丰富生活。

3.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4.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进入校园。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并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记入学生个人档

案,对于在课堂、熄灯就寝时使用加重处理,所扣留手机、小灵通由学校代为保管,第一次当学期期末结束时由学生家长来学校办理领取手续,第二次毕业时由学生家长来学校办理领取手续。以前处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考虑学生与家长联系的方便,学校要求各班班主任公布办公室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急事可直接与班主任联系)。

5.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或小灵通到校,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当场收缴,交班主任或德育处保管。若学生自行带手机到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果的,则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东海县实验中学

2008年9月

推荐第7篇:中学生抽烟

中学生抽烟、酗酒、聚众过生日的危害

2011-11-01 09:22:22|分类: 广播班会 |字号 订阅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现在召开广播班会。本次广播班会的主题是:中学生抽烟、酗酒、聚众过生日的危害。中学生吸烟、酗酒是一种不良行为。吸烟、酗酒不仅可导致多种疾病,而且会引发各种类型的违法和犯罪。未成年人一般没有经济负担能力,难以满足吸烟、酗酒这种不正当消费的需要,可能会以不正当手段来满足这种需要。经常在一起吸烟、酗酒的人可能在烟、酒的维系下结成不良团伙,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而沉湎于饮酒,经常处于酒精作用影响下神志和行为缺乏自控能力的酗酒行为,还有可能造成未成年人实施寻衅滋事、破坏学校纪律和社会秩序等违法和犯罪。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纪律和社会秩序,预防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

一、吸烟的危害:

同学们,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就连香烟盒上也写着这样的警世标语。可最近,校园知荣明耻教育督察小组的老师们发现,学生中吸烟的恶习仍然存在。研究发现:几乎一半的长期使用烟草的烟民死于吸烟有关的疾病,他们至少减寿10-15岁。每年有75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每天有将近2055人因吸烟死亡。如果说:“世界上最严重的毒品是什么?”,最确切的答案是——烟草。香烟有如鸦片一样,正在侵蚀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经济财富,并将深深影响下一代。所以,我们应该对香烟的危害性有个正确的、全面的认识,才能自觉抵制香烟的诱惑。

吸烟者吸入香烟的过程,使香烟在不完全燃烧过程中发生一系列的热分解与热合成的化学反应,形成大量新的物质,其化学成分很复杂,从烟雾中分离出有害成分达3000余种,其中主要有毒物质为尼古丁(烟碱)、烟焦油、一氧化碳、氢氰酸、氨及芳香化合物等一系列有毒物质。

1.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难闻、味苦、无色透明的油质液体,挥发性强,在空气中极易氧化成暗灰色,能迅速溶于水及酒精中,通过口、鼻、支气管粘膜很容易被机体吸收。粘在皮肤表面的尼古丁亦可被吸收渗入体内,是一种会使人成瘾的药物。一支香烟所含的尼古丁可毒死一只小白鼠,20支香烟中的尼古丁可毒死一头牛。人的致死量是50-70毫克,相当于20-25支香烟的尼古丁的含量。有两个典型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英国一个长期吸烟的40岁健康男子,因从事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夜吸了14支雪茄和40支香烟,早晨感到难受,经医生抢救无效死去。另一个例子是:法国在一个俱乐部举行一次吸烟比赛,优胜者在他吸了60支纸烟,未来得及领奖即死去,其它参加比赛者都因生命垂危,到医院抢救。

2.焦油。是由好几种物质混合成的,在肺中会浓缩成一种粘性、能致癌的物质。———就是说,它能在它所接触到的组织中产生癌,因此,吸烟者呼吸道的任何部位(包括口腔和咽喉)都有发生癌的可能。一个每天吸15到20支香烟的人,其易患肺癌,口腔癌或喉癌致死的机率,要比不吸烟的人大14倍。平时,呼吸道上的绒毛能不断摆动,连续将肺中的微粒和病菌扫入粘液中形成痰并将其排出,而烟草烟雾中的化学物质除了会致癌,还会逐渐破坏这些呼吸道上的绒毛,使粘液分泌增加,病菌长时间存留于肺中,于是肺部发生慢性疾病,容易

感染支气管炎。吸烟者咳嗽就是由于肺部清洁的机械效能受到了损害,而使痰量大大增加了。此外,焦油还会直接损伤肺泡上皮细胞的细胞膜,影响并破坏细胞膜的通透性,最终将导致肺气肿。这就是吸烟容易导致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主要原因。

3.一氧化碳。非常容易与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结合,使红细胞降低携氧能力,因而加重心脏的负担,导致心脏病的发作,严重的会导致人的死亡。

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通过下列一组数据也许更能说明问题:

全部肺癌的85%是由吸烟引起的;

在口腔癌中,50%-70%与吸烟有关;

在肾癌和膀胱癌中,30%-40%与吸烟有关;

有10%的婴儿猝死是由被动吸烟引起的。

与吸烟者共同生活的人,患肺癌的机率比常人多出6倍;

二、饮酒对健康的危害

我们常常在电影电视中看到饮酒给人们带来了欢乐的气氛,但是实际上饮酒更多的时候给人带来了悲哀,有很多人就是因为饮酒过度而打架斗殴、驾车肇事。酒中含有酒精的成分,过量饮用会对身体造成损害。长期过量饮酒会造成慢性酒精中毒,影响健康。更为可怕的是过量饮酒后会使酗酒者的语言能力、判断力、记忆力和注意力受到影响,很容易出事。此外,长期饮酒还会上瘾,出现酒依赖综合症,这时人就不容易离开酒了。

大量的临床试验证实:酒精中的乙醇对肝脏的伤害是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它能使肝细胞发生变性和坏死,一次大量饮酒,会杀伤大量的肝细胞,引起转氨酶急剧升高;如果长期饮酒,还容易导致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炎,甚至酒精性肝硬化。据上海环境经济研究所灾害预防研究室的一项科研报告披露:近7年间,因大量长期饮烈性白酒造成酒精中毒的患者上升28.5倍,死亡人数上升30.6倍。

2.大量饮酒会对身体健康有下列危害:

酒精中毒据测定,饮下白酒约5分钟后,酒精就会进入血液,随血液在全身流动,人的组织器官和各个系统都要受到酒精的毒害。短时间大量饮酒,可导致酒精中毒,中毒后首先影响大脑皮质,使神经有一个短暂的兴奋期,胡言乱语;继之大脑皮质处于麻醉状态,言行失常,昏昏沉沉不省人事。若进一步发展,生命中枢麻痹,则心跳呼吸停止以致死亡。

损害食管和胃黏膜酒精对食管和胃的黏膜损害很大,会引起黏膜充血、肿胀和糜烂,导致食管炎、胃炎、溃疡病。酒精主要在肝内代谢,对肝脏的损害特别大,肝癌的发病与长期酗酒有直接关系。研究表明,平均每天饮白酒160克,有75%的人在15年内会出现严重的肝脏损害,还会诱发急性胆囊炎和急性胰腺炎。诱发脑卒中酒精影响脂肪代谢,升高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大量饮酒会使心率增快,血压急剧上升,极易诱发脑卒中。长期饮酒还会使心脏发生脂肪变性,严重影响心脏的正常功能。酒精中毒性精神病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0.1%时,会使人感情冲动;达到0.2%~0.3%时,会使人行为失常;长期酗酒,会导致酒精中

毒性精神病。营养失调长期酗酒还会造成身体中营养失调和引起多种维生素缺乏症。因为酒精中不含营养素,经常饮酒者会食欲下降,进食减少,势必造成多种营养素的缺乏,特别是维生素B

1、维生素B

2、维生素B12的缺乏,还影响叶酸的吸收。

酗酒对社会也具有极大危害,因为酗酒是一种病态或异常行为,可构成严重的社会问题。酗酒者通常把酗酒行为作为一种因内心冲突、心理矛盾造成的强烈心理势能发泄出来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酗酒者常通过酗酒以期来消除烦恼,减轻空虚、胆怯、内疚、失败等心理感受。国每年因酗酒肇事立案的高达400万起;全国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祸,而三分之一以上的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酗酒及酒后驾车有关。

三、中学生应自觉抵制烟酒的诱惑。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均明确规定,禁止中学生吸烟、酗酒。这是从学生的身心健康上关心、爱护学生。

1.从生理上:中学生正处在长身体的青春期阶段,身体各器官系统还没有发育成熟,对香烟烟雾、酒精危害的抵抗力还比较弱,容易遭受香烟烟雾的伤害。据研究:青少年吸烟、酗酒可能引起思维过程的严重退化和智力功能的损伤,严重的会导致思维中断和记忆力障碍,吸烟、酗酒者的联想、记忆、想象、计算、辨认力、智力效能比正常人减低了10%左右,而且注意力难以集中。

2.从经济上:中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而不是赚钱。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父母的支持,并不具备独立自主、自食其力的能力。吸烟、酗酒的学生一旦发生“经济危机”,往往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如偷家里的或他人的烟与钱,甚至不惜抢劫、敲诈勒索,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

3.从道德上:吸烟不但危害身体健康,还污染空气,损害周围人群的健康。可以说,在公共场所吸烟,是很不道德的表现。酗酒极可能对正常的公共秩序造成影响,对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

同学们,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自觉抵制烟酒的诱惑。那么怎样应对烟瘾的发作呢?

1.尽可能做些别的事转移注意力,试改变或避开这种令自己想吸烟的情况。

2.提醒自己戒烟的原因。

3.如果可能尽量在没有人吸烟的环境当中工作。

4.喝一大杯水,也可吃一点高蛋白食物。

5.嚼一片不含糖的口香糖。

6.数数吸烟的种种害处。

7.提醒自己己有成千上万的人已经成功戒烟,你也一定可以。

四、中学生聚众过生日的危害

生日,是生命的起点,它意味着一个生命由小到大,逐渐成熟,开花结果,放出光彩;它使人想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千辛万苦,担过多少心受过多少怕,所以,它是令人兴奋、快乐的日子,感到幸福的日子,更应该是感恩的日子。

但现在的部分中学生过生日,已很少想到父母,只是希望父母为自己送越来越好的生日礼物或为自己生日消费买单,拿父母的血汗钱来挣面子,摆阔气。

中学生过生日摆宴请客、相互赠送珍贵礼品还会给中学生带来很多不良影响:

一是设宴请客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同时也会助长一些同学相互攀比、讲排场、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

二是影响中学生正常的学习和身心健康。有的家庭条件差的学生过生日由于拿不出好礼物,感到没面子,很自卑。有的为了和同学一起庆祝生日,费尽心思弄钱,甚至不惜铤而走险。“来而不往非礼也”,经常参加同学们的生日聚会或隆重庆祝生日既分散精力又浪费宝贵的学习时间。

三是摆宴请客有意无意地形成有亲有疏,影响同学间的团结。欠下人情债不好还不说,又制造了矛盾,产生了隔阂。那些用礼物换来的友谊,表面上看还不错,但实际上如纸一样薄,一捅就破,因为患难之交才是真正的朋友,世界伟大导师马克思、恩格斯的友谊就是典范。

四是在生日聚会上很容易出现抽烟、酗酒、男女生不正常交往、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重庆市垫江县19岁的左池同学为过生日在两天内组织人员抢劫了8名学生175元。垫江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另一方面,聚众过生日很容易引发打架等甚至更严重的事故。去年10月19日,重庆市大足县某中学初三学生冉盛(化名)聚众过生日,结果造成多名学生醉酒。其中的一名同学陈雨酒醉后入睡,不久,打扫卫生的同学发现陈面部苍白,喊叫不应,遂报告老师。陈被立即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关部门经鉴定为急性酒精中毒致呼吸抑制死亡。去年11月4日,安徽省石台县某中学的一名女生在参与同学的生日聚会后被其中的几位社会青年轮奸,当事人已被刑拘„„等等。这些事件教训深刻,发人深省。为此,学校将加大这方面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对所有参与的人员都将给于严肃的处理。

同学们,抽烟、酗酒、聚众过生日会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美好的青春年华,不浪费父母的血汗钱,树立正确的奋斗目标,培养自己的意志品质,陶冶自身的情操,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保持健康的情绪,将精力集中在学习上,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推荐第8篇:“员工禁止规定”心得体会

诚信敬业、廉洁合规

学习《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体会 为严肃员工从业纪律,有效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维护建设银行的资产安全和声誉,最近我行里特别组织学习了《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此项内容作为我们员工日常学习教育的内容,行里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法,诸如召开员工座谈会、开展问答测试、竞赛等,多角度,多层次的学习《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从而不断增强《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渗透力,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我们作为一线的员工,对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可以简单的说,如果我们掉以轻心,风险会无处不在。通过此次对《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学习教育,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时刻提醒自己风险的可怕存在将是一件不得不重视的事情,而《从业禁止规定》正是全面和严肃的提到了风险的存在和如何杜绝的方法,像第8条内容:以个人名义代客理财或违规代客办理业务、代客保管重要物品。这样的违规,咋一看好像谁都不会去做,但实际上,我们在自己疏忽大意或者自以为是的时候,是极有可能作出上述违规行为的,比如顾客来存钱,我推销给客户买保险,但客户出于对保险的不了解,而我又自以为是的不为客户对保险做仔细的说明,就代客户买了保险,这种情可能是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所有的操作,当时可能我们都不会觉得有不妥,但一旦客户在一定时间后发现要紧急用钱,或者其他的对购买保险有矛盾的时候,再来找到你,也许就不单是让你给他

说明事情那么简单了!所以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为了客户的安全,务必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代客违规办理业务,不管从哪个角度,都是不应该的,一定要把该说明的说明,该解释的解释,要让客户在绝对清楚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办理业务才是正确途径。再比如说第17条:冒用他人名义办理电子银行签约。现代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电子银行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普及,所以来签约电子银行的客户络绎不绝,怎么才能防范此类风险呢?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点:

一、客户来签约时,多留个心眼,多问几句,而且要特别提醒,要其本人办理此业务,绝对不可监守自盗,私自以客户的名义办理电子银行;

二、办完业务也要提醒客户,现在骗局比较多,在使用过程中千万要小心谨慎;

三、让客户不要随便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发给别人,不要让骗子有可乘之机,因为现在假身份证甚至冒名顶替的也有,万一让不法份子有了可乘之机,冒名办理了电子银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多加注意,对客户负责,更要对我们自己的工作负责,让风险在源头上消失,那才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从业禁止规定》既是时刻提醒我们防范风险的警钟,也是保护我们一线工作人员犯错的保护伞!因为《从业禁止规定》在提醒我们犯错的同时,也就是爱惜我们员工,保护我们员工,真正关心我们员工的一种体现。诸如小时侯爸爸妈妈总提醒我们厨房的开水瓶不可以碰一样,这种提醒是一种警示,可实际上他是父母怕我们被烫伤的一种关爱。《从业禁止规定》就正如这种细心的关爱。

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让我们对《从业禁止规定》有了更加深刻

的认识,也让我们对身边及工作的有关风险防范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明确管理内控重点,明晰政策纪律界限,掌握责任认定和提出处理建议的尺度,切实提高了我们的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通过广泛深入的对照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力争杜绝或明显减少从业禁止行为。

相信有了我行的《从业禁止规定》,更加规范了我们的日常操作,也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我们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使们有了更加好的措施来防范日常风险,让我们工作能更加有序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推荐第9篇:校园内禁止吸烟规定

汤阴县职教中心关于校园内禁止吸烟的

规定

学校教师是学生的直接施教者,有义务、有责任做学生行为的正确榜样,自觉摒弃不利于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的不良行为习惯。“教师不应在学生面前抽烟、饮酒;校园内各处不得见有烟蒂。”为进一步保证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社会公德意识,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特制定以下规定和措施:

一、学校禁止吸烟的规定

(一)全体教职员工要不断提高社会公德意识,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严禁在校园内的任何场所吸烟,特别是严禁在学生面前吸烟。

(二)全体干部、教师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成为学生模仿的正面榜样,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

(三)学校干部、教职工,第一次被发现或被举报有吸烟行为,进行教育;再次发现或被举报(行为属实),取消当年参与各项评优、晋级及其它受奖的资格。

(四)“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吸烟”。在校园内,来访的学生家长和客人不相互敬烟、不吸烟。

(五)学校干部、教师和工作人员在招待来访的学生家长、上级领导和客人时不准敬烟。

(六)学校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备置香烟和烟具。

(七)禁止学生吸烟,如有违犯,严厉批评教育。

(八)鼓励学校全体干部、教职工,积极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有害健康方面的常识,努力为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做贡献。汤阴县职教中心关于校园内禁止饮酒和使用非法药物的规定及措施

为了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教师、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促使教师、学生健康行为的养成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学生饮酒和使用非法药物的管理,学校特制订如下规定与措施:

一、规定

1、教师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学生禁止饮酒。

2、禁止教师和学生使用非法药物、麻醉品、毒品等,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

驱虫药和卫生保健用品,。

二、措施

1、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不得饮酒的教育,说明青少年饮酒的危害性。

2、学校联络家长及周边社区,共同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劝阻青少年儿童不要饮酒。

3、学校不得擅自订购驱虫药和卫生保健用品给学生使用,服药及防疫针由防疫站统一管理。

4、每学期请防疫站保健教育所医生对学生作禁止饮酒与使用非法药品教育。

5、建立相应的健康教育学校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基本情况调查。

6、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健康教育活动。

推荐第10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一条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民航总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全爱卫发(1997)第1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黔南州卫生监督管理局或其他组织州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单位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州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工商、烟草专卖、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交通、旅游、体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

(二)托儿所、幼儿园;

(三)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等科教、文 化、艺术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的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

(六)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会议室;

(八)州内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交通工具内,铁路、客运车站的售票厅、等候室;

(九)公共电梯内部和地下人行通道;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

第六条

下列公共场所室内区域可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要求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专用吸烟室,吸烟区 或者专用吸烟室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一)经营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按摩保健、美容美发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服务区域;

(三)商店(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的营业区域;

(四)录像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除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六)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船舶、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

(七)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

(八)单位的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食堂等场所,但第五条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除外;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控制吸烟场所。经营性住宿场所应当设置无烟楼层或者无烟客房。 拥有五十个以上餐位的经营性餐饮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棋牌房应当设置无烟包厢。

第七条

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专用吸烟室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具备独立的通向户外的通风设施;

(二)与非吸烟区、非吸烟室有效隔离;

(三)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四)设置明显的标识;

(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统一的控制吸烟宣传标识。

第八条

在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者 烟斗。

第九条

禁止吸烟场所和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禁止吸烟或者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三)不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

(四)不在本单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五)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第十条

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专用吸烟室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采取 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区或者专用吸烟室。鼓励创建无烟单位。

第十一条

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的任何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一)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

(二)要求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吸烟或劝其离开该场所、区域;

(三)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规定的行为。第十二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第十三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公务员、医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卫生、工商、烟草专卖、教育、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交通、旅游、体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有关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的社会宣传。

第十四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条例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工作、休息等场所为禁止吸烟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 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

第十六条

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烟草制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一天。

鼓励吸烟者在“世界无烟日”停止吸烟一天。 第十七条

禁止未成年人吸烟。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的标志。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

(一)、

(二)、

(三)项或者第九条第

(三)、

(四)项规定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

(四)、

(五)项或者第九条第

(一)、

(二)项规定的,处以警告,并责令其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三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

(五)项规定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经营者,由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未成年人,由其所在的学校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向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 行通报,予以教育。

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本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拒绝、阻碍有关执法人员或者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切实履行控制吸烟监督管理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第11篇:禁止吸烟的规定

禁止吸烟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及历城区的洪家楼镇、华山镇、王舍人镇、十六里河镇、党家庄镇、遥墙镇的辖区。

前款所列区、镇远离市区的农村,可暂不适用本规定,具体范围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体育馆、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会)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文化宫、少年宫的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的候车(机)厅(室)、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确定除本规定以外的禁止吸烟的场所。

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

第六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检查人员。

第七条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八条 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

检查人员对吸烟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九条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罚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对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管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及历城区的其他乡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起施行。

第12篇: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止吸烟(以下简称为禁烟)的基本原则、职责,禁烟区的范围、规定、处罚及检查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禁烟的管理工作。

2、基本原则

严格流动火种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职责

3.1禁止吸烟的工作由生产副总负责。

3.2公司安环部负责禁止吸烟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理。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范围的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

4、禁止吸烟的范围

公司大门内,四周以围墙和驳坎为界。

5、规定

5.1生产性用火、动火按“用火和动火管理制度”执行。

5.2特殊情况下如需设吸烟点,由部门申请,经安环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5.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准离岗到厂区外吸烟。

6、处罚

6.1公司所有员工在禁烟区内吸烟一经查实,一律作辞退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部门管理考核挂钩。

6.2各施工队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一经查实,一律不得在本公司从事任何工作,同时对施工队负责人罚款200元,年累计2次以上取消施工队的资格。

6.3凡在各部门所管辖的卫生区内发现烟头(烟灰或闻到烟味),在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的情况下,按《车间管理考核细则》执行。6.4外来人员未登记进入厂区吸烟的,对本公司门卫值班人员行政警告一次(扣除两个月的责任工资)。

6.5对违反5.3的员工重罚,----------屡次----------

第13篇:“员工禁止规定”心得体会

诚信敬业、廉洁合规

学习《中国工商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体会

为严肃员工从业纪律,有效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维护建设银行的资产安全和声誉,最近我行里特别组织学习了《中国工商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此项内容作为我们员工日常学习教育的内容,行里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法,诸如召开员工座谈会、开展问答测试、竞赛等,多角度,多层次的学习《中国工商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从而不断增强《中国工商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的渗透力,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我们作为一线的员工,对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可以简单的说,如果我们掉以轻心,风险会无处不在。通过此次对《中国工商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学习教育,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时刻提醒自己风险的可怕存在将是一件不得不重视的事情,而《从业禁止规定》正是全面和严肃的提到了风险的存在和如何杜绝的方法,像第8条内容:以个人名义代客理财或违规代客办理业务、代客保管重要物品。这样的违规,咋一看好像谁都不会去做,但实际上,我们在自己疏忽大意或者自以为是的时候,是极有可能作出上述违规行为的,比如顾客来存钱,我推销给客户买保险,但客户出于对保险的不了解,而我又自以为是的不为客户对保险做仔细的说明,就代客户买了保险,这种情可能是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完成了所有的操作,当时可能我们都不会觉得有不妥,但一旦客户在一定时间后发现要紧急用钱,或者其他的对购买保险有矛盾的时候,再来找到你,也许就不单是让你给他

说明事情那么简单了!所以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为了客户的安全,务必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代客违规办理业务,不管从哪个角度,都是不应该的,一定要把该说明的说明,该解释的解释,要让客户在绝对清楚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办理业务才是正确途径。再比如说第17条:冒用他人名义办理电子银行签约。现代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电子银行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普及,所以来签约电子银行的客户络绎不绝,怎么才能防范此类风险呢?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点:

一、客户来签约时,多留个心眼,多问几句,而且要特别提醒,要其本人办理此业务,绝对不可监守自盗,私自以客户的名义办理电子银行;

二、办完业务也要提醒客户,现在骗局比较多,在使用过程中千万要小心谨慎;

三、让客户不要随便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发给别人,不要让骗子有可乘之机,因为现在假身份证甚至冒名顶替的也有,万一让不法份子有了可乘之机,冒名办理了电子银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多加注意,对客户负责,更要对我们自己的工作负责,让风险在源头上消失,那才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从业禁止规定》既是时刻提醒我们防范风险的警钟,也是保护我们一线工作人员犯错的保护伞!因为《从业禁止规定》在提醒我们犯错的同时,也就是爱惜我们员工,保护我们员工,真正关心我们员工的一种体现。诸如小时侯爸爸妈妈总提醒我们厨房的开水瓶不可以碰一样,这种提醒是一种警示,可实际上他是父母怕我们被烫伤的一种关爱。《从业禁止规定》就正如这种细心的关爱。

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让我们对《从业禁止规定》有了更加深刻

的认识,也让我们对身边及工作的有关风险防范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明确管理内控重点,明晰政策纪律界限,掌握责任认定和提出处理建议的尺度,切实提高了我们的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通过广泛深入的对照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力争杜绝或明显减少从业禁止行为。

相信有了我行的《从业禁止规定》,更加规范了我们的日常操作,也让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我们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使们有了更加好的措施来防范日常风险,让我们工作能更加有序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14篇: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秦皇岛市富滋食品公司 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区域范围。

三、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四、原则

公司禁止吸烟工作采用“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管理规定 1.可吸烟区域的设定

 公司划分可吸烟区域与禁止吸烟区域,可吸烟区域包括厂区中门卫、前门卫、科室办公室、锅炉房、制冷机房操作间、维修车间、招待所客房、职工宿舍、及厂区指定吸烟室、吸烟点,厂区内其它场所禁止吸烟、游烟。

 吸烟室及吸烟点设定条件:

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 设置明显的标识;

 与非吸烟室、非吸烟点隔离;  远离人员密集和行人必经的通道;

 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不随地乱扔烟头与烟灰;  有专人管理,负责清扫。

 公司根据以确定吸烟室、吸烟点并制作统一醒目的可吸烟标识。 2.遵守事项

 应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不得在禁止区域吸烟。

 吸烟时应使用烟灰缸,禁止多人同时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吸烟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 点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烟头应确保熄灭后放入烟灰缸,烟灰缸中应随时保持有水。清理烟灰缸时应彻底确认烟灰缸内物质已完全熄灭。  废弃的打火机不得扔在烟灰缸内,各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 吸烟完毕后,应清理吸烟场所。 3.禁止吸烟区域

 公司确定的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六、处罚规定

办公室负责公司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在吸烟室、吸烟点以外的禁烟区域内吸烟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同时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2.在吸烟室、吸烟点内乱扔烟头、烟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3.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罚款200元。

4.对因违反此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

1.员工有监督的权利,对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有舞弊行为、包庇行为、执法不规范行为者,任何人均可举报,举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或书面等一切形式进行举报,监督组由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接到举报后严肃处理。2.外来人员应遵守本管理规定,警卫、被访部门负责宣传本管理规定。 3.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应少量吸烟或不吸烟,公司鼓励不吸烟。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提倡大家今早戒烟。

八、本管理规定从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

秦皇岛富滋食品公司

第15篇:抽烟有害健康

烟草行业对财政贡献超8% 官员称控烟就是卖国 “警惕烟草业干扰控烟”,这是5月31日世界第25个无烟日的主题。对于中国的控烟事业来说,这个主题相当贴切。

然而,自2005年中国加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控烟公约》)以来,控烟形势并不乐观,甚至有越控制越严峻之势。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控烟公约》在中国生效的第一年,全国卷烟产量为20218亿支,去年,这一数字已上升至24474亿支,涨幅为21.05%。

从数据上看,我国的控烟形势严峻。5月31日前后,多家机构最新发布的“控烟报告”显示,烟草业至今未显露“夕阳行业”之态,反而全力谋求发展。

相关控烟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目前,世卫组织为协助各缔约国实现控烟承诺而提出的“逆转烟草流行六策”,在中国正遭受烟草业的强烈干扰,很多措施根本无法落实。

烟草业的干扰

“我对中国控烟的未来很忧虑。”6月3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简称新探健康)副主任吴宜群回到北京,3天前的“世界无烟日”,她受邀前往苏州做了一场关于控烟的讲座。 “主办方请我吃了一顿便饭,其间,地方上的人看到省里来人,二话没说,立马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吴宜群说。

此前,她还经历过另一件尴尬之事。东部沿海一家疾控中心曾迎来一个美国专家团,单位领导很重视,一迎专家进门就一人一包中华,“那些美国专家给烟拍了照,碰到我时还留了一个问题,中国是怎么宣传控烟的?”

在吴宜群看来,控烟之于中国,任重道远,斗争艰难,“中国是全球第77个缔约国,政府能够支持控烟公约,这是非常好的表现,但签约之后,高层政府的控烟意愿不够强烈,没有表达。”

5月24日下午,中国控烟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三家联合召开“2012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发布会”,发布了中国烟草业对控烟工作的三种干扰方式:直接干扰政策制定,以科学策略欺骗消费者,以及通过促销赞助营造正面形象。

报告指出,2011年,烟草业销售总额达到10111.4亿元,实现工商税利7529亿元,上缴财政6001.18亿元。相较2010年,三者分别增长31.2%,24.6%和20.3%。

同时,中国烟草总公司已迅速成长为几乎“无法撼动”的庞然大物。2010年,其总资产从4年前的5566亿元“膨胀”至10095亿元,体量接近当时的中国建设银行。不仅如此,它还是全国最赚钱的公司之一,2010年的盈利高达1177亿元,日赚3.2亿元,超过了中国银行。

“今年受经济下行影响,国企的利润降幅超过10%,而烟草业丝毫未受波及,依旧红火。在其他领域增速放缓之际,烟草业或将是政府获利的重要来源之一。”一位不愿具名的烟草行业分析师告诉时代周报。

“中央财政对烟草业的依赖性很大,烟草行业中央税收占中央税总额的8.32%,就全国平均而言,地方财政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较小,但由于烟草行业的地域集中性,某些地区,如云南、湖南、贵州等地,地方财政对烟草行业的依赖性极高。”5月31日发布的《中国烟草业经济和财政效益再评估》这样说。

而该报告撰稿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余晖进一步指出,烟草业对中国GDP的贡献不足2%,但对财政税收的贡献在8%以上。

这份“贡献”或许增强了烟草人的底气。早在参加世卫组织《控烟公约》谈判时,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一位官员就曾指着卫生部官员大骂,“你们要控烟?我告诉你们,这是在卖国,你们是公务员,工资的1/10都是拿我们的钱!”

控烟界的阻击

事实上,早在2000年前后,当中国筹备参与世卫组织《控烟公约》文本讨论时,烟草业便发觉危机逼近,“公约的精神是减少烟草供求,而烟草业希望扩大产能,追求商业利益,两者的矛盾应运而生。”吴宜群说。

2008年,世卫组织在总结全球控烟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提出6项逆转烟草流行的系列政策“MPOWER”,包括,监测烟草使用,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提供戒烟帮助,警示烟草危害,确保禁止烟草广告与促销以及提高烟税。

“目前在中国,这些措施大多受到了烟草业的干扰,冲突激烈。”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告诉时代周报。她与吴宜群一样,是“单枪匹马怒对庞大的烟草业的退休老太太”。

而论及控烟局势,两人不约而同提及3月下旬第十五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上,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的发言,“我们的敌人——烟草行业已经变换面孔和策略。这匹狼不再披

着羊皮,它已张开血盆大口。”

吴宜群和她领导的新探健康为“阻击”烟企的干扰已四处奔走多年。比如,2008年6月,广西桂林举行奥运圣火传递,第二位火炬手是广西中烟的一位总经理,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要将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融入真龙(一种香烟,编者注)品牌的发展中,继续传递做大做强真龙品牌的激情。”

看到报道后,吴宜群立即给北京奥组委写去长信,认为这是变相的烟草广告,是对奥运精神的亵渎,但无人理睬。于是,她又马上求助于世卫组织,此后,在后者的干预下,类似的文章再未见诸报端。

吴宜群的“盟友”许桂华团队亦有成功的记录。2009年7月,在她的呼吁下,上海世博局退回了烟企对中国馆的2亿元捐赠;同年10月,也是在她的努力下,第十一届全运会退还了所有来自烟企的捐款。不过,更多时候,这些控烟人不得不无奈地面对现实。

譬如,2010年7月,北京卷烟厂与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共同举办了一项长跑助学活动。这与《控烟公约》的精神相悖,吴宜群于是不断写信反对,并准备进行公益诉讼,而结果却让她大跌眼镜。

“这项活动最后遭到了处罚,因为主办方竖了几块大牌子,上面出现了烟企的名字,这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未经批准投放烟草广告。但罚谁呢?最终竟罚了那个制作广告的公司。”

最让吴宜群无奈的是,有记者就此事追问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其答复称,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拒绝这样的爱心。

“在他们眼里,《控烟公约》被直接无视了。”回忆起这场“胜利”,吴宜群没有丝毫兴奋,甚至有些苦涩。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

如何才能抵制烟企的干扰?

许桂华的意见或许代表了不少控烟人的想法:尽快调整中国的控烟履约机制;尽快实行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的政企分离;尽快出台符合《控烟公约》要求的国家烟草控制规划。

2006年1月,《控烟公约》在中国生效。而6年后,国家层面的控烟规划仍未出台,今年两会,面对质疑,工信部部长苗圩承认“控烟不力”,并坦言“规划仍在制定之中”。

而据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披露,致使规划“搁浅”的关键之一在于,卫生部坚决要求写

入“警示图形上烟包”这一条,而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队人马两块牌子”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执意不肯。

事实上,按照规定,《控烟公约》生效3年后,所有卷烟制品的包装上都应有“宜占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应少于30%”,并且“轮换使用”,同时能够“准确说明使用烟草后的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最好有警示图片。

然而,你有政策,我有对策。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课题组编写了《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一书。这成为烟企应对控烟的策略总汇。

而有关“烟包警语”,该书指出,我国不采取图片或象形图警示;警语内容应结合国情,不可采取欧盟、加拿大等地过于偏激的用语;建议警语面积达到30%的底线即可,最好放置在侧面;建议轮换周期最低为1年,周期太短不利于企业生产,亦不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

如此的博弈反复上演,比如烟草广告。根据《控烟公约》,履约5年后的中国应杜绝所有烟草广告。“这几年,每年两会都有超过30人签名的提案,要求尽快修订广告法第18条,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卫生部和工商管理总局亦表示支持,但到了烟草专卖总局却被挡了回来。他们说,目前的广告法已足够完善,不需要修订。”吴宜群回忆称。

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管单位为工信部,而“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也是工信部,成员包括卫生部等8个部委。同时,中国烟草总公司与国家烟草专卖局政企合而为一。

这一怪象可以从姜成康的三个身份上窥见,目前,他既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又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还是工信部党组成员。

“管理烟草生产的部门承担烟草控制的职能,这是我国控烟最大的障碍之一。当务之急是改换控烟履约机制,把国家烟草专卖局从履约小组中请出去。此外,烟草业的政企分离也很迫切,尤其在控烟的问题上。”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此前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

“其实,烟企给政府释放的信息具有误导性,似乎这些控烟措施一上,吸烟率马上就会下来百分之几十,政府的税收便将大幅滑坡。其实不然,即便落实目前所有的控烟策略,中国吸烟率的降速也会非常缓慢。因为,第一,在中国,吸烟仍是合法行为;第二,烟草是成瘾性产品,我们目前的自主戒烟率只有3%,故而,只有经历较长期限之后,人群对烟草的需求才会逐渐减少。”

在吴宜群看来,这段过渡期正好为烟草业实现产业转型提供了时间,“履约6年半来,没有控烟计划,也没有转产规划,这才让人忧心。”

而顶层设计的缺失,或许是控烟界最大的担心之一。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曾建议:“国家领导人应当像关注艾滋病问题一样关注控烟,希望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能研究控烟工作。”

“控烟考虑的不仅是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利益,同时也包括烟农和烟草从业人员的利益。烟草业转产是控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烟农转而种植其他更具经济收益的农作物,让烟草从业人员转而从事其他更具前景的行业,这才是为他们的长远利益考虑的规划。”许桂华这样说。

第16篇:抽烟处罚通知

吸烟处罚通知

今有员工黑兴平在生产车间吸烟,罚款100元,特些公告。

中宁牧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

第17篇:抽烟危害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我今天要演讲的内容是。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吸烟的危害,但还是有很多人在吸烟。我想,肯恩是因为当他们知道时,已经晚了。所以,我觉得的很有必要给大家同学在说说烟的危害

首先,烟草燃烧时释放的烟雾中含有3800多种已知的化学物质,绝大部分对人体有害,其中包括一氧化碳、尼古丁等生物碱、胺类、腈类、醉类、酚类、烷烃、醛类、氮氧化物,多环芳烃、杂环族化合物、羟基化合物、重金属元素、有机农药等,范围很广,它们有多种生物学作用,对人体造成各种危害。或许大家对这根本不在乎,还是觉得,我吸我的烟,让别人说去吧。那就看看下面的这株数据吧。尼古丁是主要的成瘾源。吸入纸烟烟雾中的尼古丁只需7.5秒就可以到达大脑,使吸烟者感到一种轻柔愉快的感觉,它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尼古丁在血浆中的半衰期为30分钟,当尼古丁低于稳定水平时,吸烟者会感到烦躁、不适、恶心、头痛并渴望吸一支烟以补充尼古叮。

△1支香烟中的尼古丁,可以毒死1只小白鼠。

△25克烟中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头牛。

△40—60毫克纯尼古丁可以毒死一个人。

呵呵,你或许说年不怕,但是就算你不在乎,作为中学神,我们的老师同学,家长都在乎你,要知道,生命只有一次。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了

第18篇:关于车间抽烟

关于车间严禁抽烟、睡觉、玩手机、看杂志等规定

安全生产是本公司重点一贯要求的事项,本着对你和你的家人负责的宗旨,也为了公司正常生产需要,本公司严禁一切在车间内有违安全生产的习惯,行为。现规定注意事项如下:

一:车间睡觉

上班期间严禁在车间内以任何形式,方式睡觉,打盹等现象,一经发现,当事人处罚50元/次,由当值班长及车间主管主任监督执行。如上级主管发现当值人员未监督执行,当值人员连带处罚10元/次。 二:车间抽烟及短时离岗

防火工作是安全生产重中之中,一旦发现车间内抽烟员工,处以500元/人次。如有事短时离岗(离岗时间20分之内),必须报告班长同意,并须将手头工作交由同班工友照看安全。未经班长同意擅自离岗者以20元/次。 三:车间内玩手机

严禁在车间内玩手机或者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用手机接发信息,上网,打游戏等等。这些既与工作无关,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如经发现,处以30元/人次。 四:看杂志,书报等

工作时间不充许看书、看报。如发现以30元/次处罚,并没收书报,一个班组是一个团体,请大家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发辉互助的精神,相互帮助安全优质完成工作。不以个人得失斤斤计较,影响团队业绩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员工吵架

每一班组都是一个团体,只有团体合作,才能做好工作,你本人的工作失误及错误,同班人员及管理员负有连带被公司处罚责任。所以严禁员工之间直接争吵,如在工作中有异议,可事后报经厂长进行裁决。

以上条例即日起由班长及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执行实施,如有经查未执行事项,相应管理人员直接问责连带责任。

长兴恒月无纺布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日

第19篇:某市禁止有偿补习规定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

补习活动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教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系指公办在职教师(包括教育科研人员,以下含)利用课余时间或其它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

第二条 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

1.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2.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办学机构介绍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3.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

习活动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4.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5.在社会各种办学机构兼课或为他们提供便利并从中获取报酬的。6.在职教师对学生的无偿补习活动,必须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时间、地点、人数等,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均视为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

7.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

第三条 在职教师凡违反本规定第二条有关条款的,一经调查核实,给予以下相应处罚:

1.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1款、第2款和第3款(非工作日组织的),经批评教育及时改正的情节较轻行为,除责令其纠正外,所获取的费用全部上缴给学校,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和晋升高一级职务,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年度绩效工资和年度文明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向社会曝光。2.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3款(工作日组织的)和第4款,情节较重的,除上述一项处理外,三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申报,取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

教坛新星和特级教师等, 由教育主管部门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及待遇。行政上给予警告处分。

3.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5款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影响恶劣和情节严重的,除上述二项处理外,给予待岗学习、解聘处理。行政上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第四条 因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致使受辅导的学生受到伤害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学校是教师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作为教师师德评比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所在学校一年内发现一起的,对直接领导和分管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两起及以上的,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因管理不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去或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免去校长职务。

第六条 对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的处理程序和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办法,参照《滁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四章(处理程序及申诉)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组织或参与

的以及本规定下发后能够主动终止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的,将不予追究。

第八条 各县(市、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20篇:禁止操办酒席规定细则

XXX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规定实施

为了有效遏制我办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收钱敛财的风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根据《XXXXX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各类酒席的通知》 [XXXX纪〔2015〕48号]和XXX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所有公职人员。

第二条 本规定严格禁止操办的酒席是指: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如乔迁新居酒、生日(寿诞)酒、满月酒、升学酒、参军酒等。

第三条 为尊重地方民俗,可在适当范围内操办婚丧嫁娶酒席,但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节俭的风尚,不得借办酒之机收钱敛财。

第四条 本人及子女的婚事要提倡简办、新办。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社会关系人员办理婚事,不得宴请同事、下属、被管理单位和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

第五条 不准沿街占道操办酒席;严禁由单位出面为个人组织操办酒席;严禁用公款送礼。

第六条 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限,婚嫁酒席不得超过

- 1任。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规定实施细则。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党支部要加强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事前不听招呼坚决违反本规定操办酒席收钱敛财的,XXX立即作出处理意见并在事前或事中报第一纪工委,因监督不力,事后才发现并造成影响的,除对违规操办人员进行处理外,对分管领导按第十二条处理。

第十四条 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举报电话:XXXXXXX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XXXX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3 -

禁止抽烟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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