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止吸烟(以下简称为禁烟)的基本原则、职责,禁烟区的范围、规定、处罚及检查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禁烟的管理工作。
2、基本原则
严格流动火种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职责
3.1禁止吸烟的工作由生产副总负责。
3.2公司安环部负责禁止吸烟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理。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范围的禁止吸烟的日常管理。
4、禁止吸烟的范围
公司大门内,四周以围墙和驳坎为界。
5、规定
5.1生产性用火、动火按“用火和动火管理制度”执行。
5.2特殊情况下如需设吸烟点,由部门申请,经安环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5.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准离岗到厂区外吸烟。
6、处罚
6.1公司所有员工在禁烟区内吸烟一经查实,一律作辞退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部门管理考核挂钩。
6.2各施工队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一经查实,一律不得在本公司从事任何工作,同时对施工队负责人罚款200元,年累计2次以上取消施工队的资格。
6.3凡在各部门所管辖的卫生区内发现烟头(烟灰或闻到烟味),在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的情况下,按《车间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6.4外来人员未登记进入厂区吸烟的,对本公司门卫值班人员行政警告一次(扣除两个月的责任工资)。
6.5对违反5.3的员工重罚,----------屡次----------
《禁止吸烟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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