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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5 09:07:4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事故处理

安全事故的处理

1、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首先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和交通等便利条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工程的整个指挥体系能及时掌握事件动态,尽快制定并下达应急处理方案,将事件损失降到最小。各有关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轮流值班,并形成有效记录。联系渠道时刻保持畅通,在事故发生后要做到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后,要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及时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和生产。

对现场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消除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将损失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统计整理,并汇报有关部门,以作为工程索赔的直接依据。

特殊地质条件导致事故发生后,要采取如下措施:

马上封闭现场,疏散人群,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基坑坍塌时,若危及周边设施及建筑物安全,应马上将基坑恢复原状,然后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重新施工。

交通因素。大面积砼浇注、大型设备运输,要与交警部门联合制定应急预案,监理对其审核。当出现交通堵塞,严重影响现场施工时,马上采取如下措施:

向交通管理部门和工程指挥部汇报,协调处理。

调集现场管理人员,协助交通管理部门疏导车辆和人员,尽快恢复交通。

3、高空作业所面临的风险。监理事前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定应急预案。当施工现场发生如坍塌、跑模、吊车倾覆等事故后,要

采取如下措施:

马上封闭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生。 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

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处理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将安全损失降到最低。

全面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现场突发人身伤亡事故及建筑严重受损为紧急情况。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立即如实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3)、总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及总工办汇报和按有关规定上报个建设主管部门。

4)、公司总工办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各有关领导。

5)、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指令施工单位将人员撤离事故现场,采取措施封闭保护事发地点。

6)、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封存,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原始资料。监理资料应重点检查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审批情况、原材料进场报验和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及监理通知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在报审时间、签发时间和签发人签名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并整理保存与业主方有关工程管理方面来往的全

部文字资料。

7)、紧急情况处理的有关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总工办派人参加。

8)、紧急情况处理完毕,总监理工程师编写处理报告报公司。

9)、隐患消除,符合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复工令。

推荐第2篇: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1、新签订的总包、监理合同文件中必须增加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原则如下:

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较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1至2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2、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至10人;或死亡1至2人;

3、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含);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含5人)。

 对工地现场发生各级安全事故时,对总包、监理、分包单位增加违约金的原则说明如下:

1、较大安全事故:对总包单位收取违约金10万;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5万。如事故责任主体是指定分包的,追加指定分包违约责任。

2、重大安全事故:对总包单位收取违约金30万;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10万。如事故责任主体是指定分包的,追加指定分包违约责任。

3、特大安全事故:对总包单位收取违约金60万;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20万。如事故责任主体是指定分包的,追加指定分包违约责任。

2、新签订的分包合同文件中必须增加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原则如下:

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较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1至2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2、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至10人;或死亡1至2人;

3、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含);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含5人)。

 对工地现场发生各级安全事故时,对分包单位增加违约金的原则说明如下:

1、较大安全事故:对分包单位收取违约金10万。

2、重大安全事故:对分包单位收取违约金20万。

3、特大安全事故:对分包单位收取违约金40万。

推荐第3篇: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一、事故分类

1记录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称为记录事故

a.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b.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c.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及轻伤事故

2.1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2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3重伤及重伤事故

3.1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

亡的事故。

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4.1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在1—2人的事故。4.2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二、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专业公司的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或委托人)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存档。

2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适用

一、

二、

三、四级项目部) 2.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职(兼)安全员,由行政正职(现场委托人)或专(兼)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接报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

2.2严重未遂事故,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2.3“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安监负责人)负责汇总和审核,并报项目部领导批准签字后,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

2.4公司安监部接到项目部、专业公司发生的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后,要立即将事故的简要经过报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

2.5公司安监部对“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审核后,应在事故发生后五日内将“严重未遂事故报告”上报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

3轻伤事故 3.1报告程序

3.1.1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也可直接报告事故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事故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委托人)和安监部门(安监负责人)。若事故单位是公司直属单位,要同时用最快的方式(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直接报告公司安监部门,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单位、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情况、事故地点及事故简要经过。

3.1.2项目部接到事故单位的报告后,要用最快的方式(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报告内容同上。

3.2一级项目部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3.2.1由事故单位领导主持,项目部安全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由事故单位专职安全员填写报表,收集相关材料报公司安监部。

3.2.2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安监部门根据事故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按照公司的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监部。

3.

3二、

三、四级项目部对轻伤事故调查、处理

3.3.1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主持,专职安全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填写报表,收集相关材料报公司安监部

3.3.2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安监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处理意见,按照公司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3.4轻伤事故需要向公司安监部呈报的表格和材料有: a.《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b.《包头市职工工伤报告表》(一式三份) c.市级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原件)

d.负伤者,旁人证明材料各一份,本人签字后捺手印(原件) 3.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经事故单位领导审批并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盖安监部章,于事故发生后七日内连同上述材料报送公司安监部门,项目部、事故单位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

3.6公司安监部对轻伤事故调查、处理

3.6.1事故单位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安监部后,安监部应对事故进行核查,是否属于因工负伤。

3.6.2对负伤者伤情做初步认定,是否属于轻伤范围。3.6.3公司安监部门收到呈报的报表和材料后,对其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

3.6.4经劳动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核实确认后,下发“包头市职工工伤确认通知书“,交事故单位一份,公司一份。由公司安监部门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原件)、负伤者、旁人证明材料各一份及“包头市职工工伤通知书”汇总后交档案室存档。

4重伤事故 4.1报告程序:

4.1.1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经理(现场委托人)和安监部门(安监负责人),项目部、事故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和保留事故现场。若事故单位是公司直属单位,还要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公司安监部。

4.1.2项目部经理和安监部门接到报告,立即用快速方法(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公司安监部,安监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时),报告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4.1.3重伤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情况、事故地点和事故简要经过。

4.2一级项目部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2.1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安监部派人参加,进行调查、分析,项目部安监部门配合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4.2.2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调查,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事故

调查报告书(初稿)报送公司安监部审核。

4.2.3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安监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处理意见,按照公司规定对事责任者故进行处理。

4.

3二、

三、四级项目部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3.1由公司领导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公司安监部配合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4.3.2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由公司安监部负责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4.4公司安监部对重伤事故调查、处理。

4.4.1公司安监部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并向经理和各有关部门报告后,还需向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填报“包头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

4.4.2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结果和“企业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公司安监部按照公司规定,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理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

4.4.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由安监部审核后,向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汇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安监部负责报送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复。批复结案后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书”,由公司安监部交给项目部、事故单位各一份,报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5死亡事故

5.1死亡事故上报程序

5.1.1现场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部经理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并保留事故现场,若事故单位是公司直属单位,要同时报告公司经理和公司安监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及公司安监部,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5.1.2接到报告后,公司安监部以最快的方法,立即向公安局、劳动局、包头市建委安全监管理站、工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分别向劳动行政部门、包头填报“包头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5.2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2.1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组,会同上级主管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劳动行政部门、公安局、工会等有关人员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5.2.2公司安监部配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负责编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项目部、事故单位领导及各级安全员积极配合安监部,做好公安局、劳动局的调查取证工作。

5.2.3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部及事故单位积极配合。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批复。待公安局的结案报告下达后,汇总成卷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一卷负责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5.2.4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由安监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6发生交通、消防、保卫、抢险救灾等事故的规定上报程序(通用)

6.1发生交通事故的上报程序。

6.1.1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各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人或机械部门、安监部门2日内(重伤及以上事故不超过4小时)报公司工程部、安监部。工程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和工程部对事故的认定意见。

6.1.2因公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填报要按照工程部要求填报,由项目部、专业公司会同安监部门上报公司工程部、安监部。由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监部统一汇总交公司档案室。

6.2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致伤的事故上报程序。6.2.1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致伤的事故,由项目部、专业公司负责人或保卫部门、安监部门2日内(重伤及以上事故不超过4小时)报公司保卫部、安监部或公司领导。保卫部应向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提供受伤依据,保卫部应做出对事故的认定意见。

6.2.2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致伤的事故报告书的填报,

要按照保卫部门要求填报。由项目部、专业公司、保卫部门会同安监部门上报公司保卫部、安监部,由保卫部签署意见后报安监部统一汇总后交公司档案室。

7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职工发生轻伤、重伤负伤者伤残鉴定工作,对死亡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记录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记录事故报告程序记录事故调查程序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班组长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委托人)主持调查、处理上报公司安监部存档事故现场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

严重未遂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程序严重未遂事故调查程序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委托人)主持调查、处理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委托负责人)和专(兼)安全员主管经理主持,安监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调查处理。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项目部安监部门审核报告,主管领导批准签字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部存档24小时内报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写出简要经过事故后三日内保送公司安监部审核“严重未遂事故报告”安监部存档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五日内公司报管局

轻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轻伤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24小时内报公司安监部轻伤事故调查程序一级项目部调二级项目部调查程序查程序事故单位领导主持,事故单位领导主持,安全部门参加调查处安全部门参加调查处理。事故单位安全员理。事故单位安全员填写“事故报表”收填写“事故报表”收集相关材料集相关材料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项目部安监部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门对事故单位提出处措施,项目部安监部理意见,对责任者进门对事故单位提出处行处理理意见公司安监部对事故材公司安监部责任者进料核查确认行处理事故发生15日内公司安监部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司安监部汇总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伤确认书及其他材料事故单位存档职工工伤确认公司存档书

重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重伤事故调查程序重伤事故报告程序一级项目部调查程序二级项目部调查程序事故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项目经理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安监部参加调查处理。项目部安监部门填写报告书,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取证公司领导主持成立调查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参加调查处理。公司安监部填写报告书,配合取证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现场委托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项目部领导和安监部门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4小时内报公司安监部15日内报公司安监部对事故材料审核,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24小时内报公司所在的劳动行政部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安监部汇总行政部门下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公司主管部门/公司档案室存档事故单位/项目部存档

死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死亡事故报告程序死亡事故调查程序事故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公司经理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会同上级主管安监部门、工会组织、公安局等进行调查分析。安监部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项目部及事故单位配合项目部安监部、直属单位保护现场并拍照安监部立即报公司和劳动局等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提出防范措施,安监部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经理批准“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公司经理批准一个月内安监部将报告书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复公司安监部汇总行政部门下发的报告书和公安局结案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公司档案室存档

推荐第4篇: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前言:“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

4、“四不放过”原则的

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

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自查,能解决的自行整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由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责任部门整改。

(3)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落实不力者,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各班组及时总结教训及存在的问题,整治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结束语: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和安全管理者,我们应当坚信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研究防止事故发生的理论及方法,对我们预防事故十分重要,但我们决不能在自己发生事故后才引起重视,而对别人出的事故不引以为戒,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对我们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富,收集汇编成册,组织开展启发式教育,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闭环管理,对吸取事故教训的手段进行创新和探索,充分发挥预防事故的技术对策、教育对策及法制管理对策作用,事故预防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在人的肩头,在人的心头,只要人人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时想着安全,处处抓着安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要求,规范我们各项管理工作,把各级人员、各个部门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把措施落到实处,有问题立即整改,有隐患及时消除,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推荐第5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

各项目部每月就本标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做专题汇报。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总监办,不得隐瞒虚报。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现场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总监办,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如发现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鹤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鹤辉高速B标总监办

推荐第6篇: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关于xxxx年xx月xx日安全事故,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事故经过: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到xx点,生产部检查员xxx在对入库钢管进行检查,对打包的钢管进行拆装,当用钢丝钳剪断捆绑物时,被散落的钢管砸伤脚部至左脚踝外伤。

2、事故原因:

(1) 安全意识薄弱;

(2) 缺乏工作经验;

导致工作过程中站立位臵不对、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砸伤左脚踝。

3、

4、事故性质:轻伤事故。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事故 报告书》调查核实,以及“安全奖”的定义范围,扣除

事故员工xxx当月的安全奖。

这次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工作还存在不足。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公司员工通过这次事故应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公司为您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的现行法规,期望员工也遵守安全规则,在您工作或下班时,当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您有责任报告有关人员排除。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7篇:景区安全事故处理

景区安全事故处理技巧

安全:旅游的生命线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任何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重大的人身财产损失,而且会影响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甚至会演化为较为严重的旅游危机,阻碍旅游业的正常发展。随着旅游活动规模的急剧扩大,以及散客自助旅游、探险旅游等旅游形式的蓬勃发展,影响旅游安全的因素日趋复杂化,传统的旅游安全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旅游安全事故呈现出高发态势。尤其是在黄金周期间,由于旅游设施、从业人员均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旅游安全事故更是频繁发生,使得旅游安全成为影响旅游业持续发展的一个核心因素。

旅游业的特点决定了安全问题贯穿于旅游活动的始终。旅游活动的综合性,使得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需要频繁使用交通、游乐等各类服务设施,存在着广泛而复杂的设施安全问题。如,2005年海南发生的游艇倾覆事件和近期河南商丘境内发生的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等。旅游活动的异地性,使得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需要付出高于日常生活的体力消耗,存在着一定的健康安全问题。如,重庆某旅游团在湖北赤壁发生的老人猝死事件等。旅游活动的野外性,使得游客脱离了原来熟悉的生存环境而进入较为陌生的环境,存在着一定的环境安全问题。如,2006年“五一”黄金周期间,42名北京游客被困内蒙古库布奇沙漠而导致一名游客死亡事件等。

旅游活动的外部性,使得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容易与当地居民、旅游从业人员发生利益冲突,存在着一定的治安安全问题。如,前不久发生的三亚景区商贩围殴四川游客和丽江导游伤人事件等。此外,旅游活动中还广泛存在着食品卫生安全、消费安全等一系列安全问题,使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错综而复杂。

总体而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分为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两个方面。二者在旅游安全管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主动安全,主要是指通过各种预防措施来主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包括旅游安全教育、旅游安全设施与制度的完善、旅游安全检查与监管等;被动安全,主要是指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就要通过各种有效而及时的补救措施来使安全事故损失最小化,包括旅游保险、紧急救援、危机处置等。经过长期实践,我国目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已经涵盖了主动安全与被动安全两个方面,但从近期连续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来看,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针对目前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除了继续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外,重点要在教育、设施与机制三方面下工夫:首先,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教育。要通过举办旅游安全指导培训、免费发放专门的旅游安全手册、及时发布旅游安全警示、在各类旅游宣传手册和广告中强制推行安全提示内容等措施,不仅使旅游系统,而且使全民都树立起“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主动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要不断加强与完善旅游设施安全与旅游安全设施。要在现有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旅游活动的特点,专门出台各类旅游服务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和旅游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最后,要转变以往重视主动安全而忽视被动安全的做法,尽快建立与完善旅游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建立统一的旅游救援与处置中心,整合部门职能、加快反应速度、提高处置能力。

一、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案例1 桂林漓江两船相撞事件 【案情陈述】

2007年10月6日晚7:00,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10月2日14:30左右,桂林漓江发生两船相撞事故,导致4名游客落水,1人死亡。

【案例分析】

漓江,是中国锦绣河山的一颗明珠,是桂林风光的精华。漓江发源于桂林东北兴安县的猫儿山,流经桂林、阳朔,至平乐县恭城河口,全长430余公里。由桂林至阳朔84公里的漓江,像一条青绸绿带,盘绕在万点峰峦之间,奇峰夹岸,碧水萦回,削壁垂河,青山浮水,风光旖旎,犹如一幅百里画卷。

到桂林旅游,大多数游客要选择乘船游览漓江的风光。旅游旺季每天在漓江上的渡船数以百计,乘船的游人数以千计,水上安全尤为重要。本寨中的撞船事故发生在十月的“黄金周”,两船相撞事故,导致4名游客落水,1人死亡。事故反映了在旅游旺季时交通部门水上交通管理的漏洞,反映了渡船工作人员的失误与大意,反映了危急事件急救与处理的缺陷。

假如我们的管理邵门严格有效的管理,并有完善的危急事件处理机制;假如两船的驾驶人员、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也许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但没有假设,事故发生了。

【游客心理需求解剖】

如果你是游客,你在人身和财产遭受威胁的意外情况发生时心理是怎样的? (1)恐惧心态,并伴随着头脑空白,无法进行正常思考。 (2)求生意识,导致未经充分考虑危险系数的高低而盲目自救。

这两种心态都是旅游过程中发生突发状况时正常人的正常表现。但这种突发状态下的正常表现,是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旅游过程的顺利进行的。因此,旅游工作人员在突发状态时需要冷静思考,克服自身的恐惧心态和盲目自救行为,要在惊慌的游客面前担当起指挥和引导游客行为、最大可能地保护好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疑难提醒】

一旦发生抢劫、落水等事件时,盲目的“求全”心态是不可取的。应该本着保大失小、避轻就重的原则,游客的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游客的财产安全是第二位的。

此外,能与主管部门、救护部门保持联系时,听从这些部门的调遣安排;当与主管部门失去联系时,盲目的“勇敢”是鲁莽,应该见机行事。

案例2 北京市密云县元宵灯会游客踩踏事件

【案情陈述】

2004年2月5日19:45,正在北京市密云县密虹公园举办的密云县第二届迎春灯展中,因一游人在公园桥上跌倒,引起身后游人拥挤,造成踩死、挤伤游人的特大恶性事故。据悉,从农历正月初十开始举办的密云县第二届迎春灯展,计划举办10天,2月5日是第6天。平时每日观灯的游人约3000人,但5日这天是农历正月十五,观灯人数骤增至3万多人,造成游人拥挤,最终因一游人在举行灯展的密虹公园一座桥上跌倒,引起身后游人拥挤,从而造成37人死亡,15人受伤的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案例分析】

“密云踩踏事件”的主要原因:其一,未能有效管理和控制入园的游人流量,平日观灯游人约3000人,但5日是农历正月十五,观灯人数骤增至3万多人,公园管理人员缺乏经验;其二,在事发现场“彩虹桥”没有控制上桥人数,使得超过千人挤在一座宽只有3~4米的桥上,10多名目击者指出,有人在桥上跌倒,造成“骨牌效应”,从桥边望去只见一排一排的人倒压下来,致使人踩人,许多人跌到桥下的河里;其三,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缺少大型公共活动组织的经验,从而导致37人死亡,15人受伤的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密云踩踏事件”向旅游界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如何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避免事故。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企业等,要树立旅游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安全危机的防范体系,提高社会整体防范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

其次,从长计议,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有效管理,使游客树立安全、有序、文明、礼让的良好旅游习惯。

第三,将文化娱乐、旅游服务等行业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把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单列出来,既不完全属于生产安全,也不完全属于社会安全,可由这两方面的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由政府进行协调。

第四,建立健全旅游危机预警和应变系统,建立旅游安全紧急救援体系,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事故,应有预案。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尽可能避免推诿扯皮等低效率、不负责现象,导致事态扩大。

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各种世界级、洲际级的重要国际活动在中国举行的机会越来越多。例如,将在北京2008年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上海2010年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广州2010年举办的第16届亚运会等,如何在大型节庆活动中避免 事故,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有研究人员指出:紧急状态时人员疏散问题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首先应该考虑的环节。虽然每一种灾变的成因和特点不同,但从危机管理出发,灾害一旦降临,其状态都是类似的。所以要研究各种危机事件的关联性,研究单一事件转化为复杂事件的特点,制定综合的防范战略、政策和管理计划,作出综合的组织和资源安排。紧急状态时的人员疏散问题是城市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回顾“密云踩踏事件”,假如有应急安全疏散的机制和能力,及时疏散和引导游人,或许就可以避免和减少人员的伤亡。

【游客心理需求解剖】

遭遇危险、紧急状态时人员疏散中的游客心理: (1)从众心理。别人都这么做,我也跟着做总不会错。 (2)唯恐落后。大家都争先恐后去抢,我落后了就吃亏了。

(3)骑虎难下。这么做不一定好,可后面那么多人跟着,我不想这样也难了。

【疑难提醒】

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人员应根据以上各种游客心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主动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失控。

(1)对有带头行为的游客,要率先做好劝导工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强制措施,以确保其他大众游客的安全疏散。

(2)对从众的游客,要公开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告知最新信息,组织游客有秩序地疏散。

(3)对游客中的弱势群体要做好安抚,主动提供帮助,协助其离开险境。

案例3 贵州省兴义市马岭河峡谷缆车坠落事件 【案情陈述】

1999年10月3日,上午10:20左右,广西南宁天马等3家旅行社组织的游客,陆续聚集在贵州省兴义市马岭河峡谷谷底唯一的缆车乘坐点。此时,等候上车的游客多达200余人,由于从上游漂流归来的游客越来越多,各旅行团的游客为了早点上山,争先恐后地往索道观光车上挤,场面混乱。1 1:30,索道观光车下到谷底停下来,在一阵难以想象的拥挤后,面积仅有五六平方米、核定限载10人的缆车厢,竞满载了35名乘客缓慢上升。10多分钟后到山顶平台停了下来,工作人员走过来打开缆车的小门,准备让车厢里的人依次走出来,上面接车的工作人员也开始着手接车,打开平台护栏铁栅门。一个8岁男孩一只脚已迈出,然而就在这一瞬间,缆车竟不可思议地慢慢往下滑去。有人惊叫起来:“缆车失控了!”工作人员见此情形大吃一惊,立即跑进操作室猛按上行键,但控制开关已失灵。他又想用紧急制动,仍然无效。不得已拉下电源开关,以为可以让缆车停下来,但缆车还是不断地向下滑去。缆车缓慢滑行了30米后,机房内卷扬机发生爆炸、牵引钢丝绳断裂,从而导致缆车如箭一般快速向山下坠去,一声巨响后撞在110米下的水泥地面上,断裂的缆绳在山间四处飞舞……

几秒钟之前还是一片欢腾的马岭河畔顿时惨不忍睹,缆车里的35名游客全部摔到底板上,横七竖八扭作一团,不少人腿骨断裂,血肉模糊,有的人当场昏死,有的举着双手,晃着脑袋喊救命。20多平方米的平台上躺满伤员和死者,鲜血染红了地面。

在事发当时,善良的人们无序地拉扯和抢救着伤员,有5人当场死亡,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又有2人死去。从10月3日至5日,虽经兴义市3家医院全力抢救,先后又有7人在医院的病床上停止了呼吸,而其余21人全部重伤或轻伤,不得不住院治疗。山顶平台上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被飞出的缆车钢绳打得头破血流。最后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的特大安全事故。

【案例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事故调查组对现场反复进行勘查和认真取证,并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索道安全检测中心专家论证,这起旅游观光车坠落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索道未按国家标准《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l2352—90)设置紧急制动器,制动失灵造成飞车,同时吊厢严重超过设计规定的载客量。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马岭河峡谷风景区旅游观光缆车从立项报批、设计建造、竣工验收、营运管理各个环节都存在若干重大问题,而且长期没有改进,因而事故的发生可以说是必然的。

1.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准和验收不符合规定

早在1991年原劳动部就颁布了《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要求所有客运索道的设计图纸必须经国家索道检验中心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设备建成后,经营单位需向省级劳动部门提出营运申请,省劳动部门经过初步审查后,转交国家检验中心审批,最后由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经营单位安全使用许可证。

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于1994年7月实际开工建设旅游观光缆车,同年10月,以旅游观光车项目名称填报建设选址审批书,兴义市、黔西南州建设局签署意见后报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建设厅风景园林绿化处,于1995年7月6日签署“同意暂按临时设施建设”。

这里的错误:一是该项目由兴义市建设局批准立项建设,报告的是建设旅游观光车的选址,没有报告和批准项目建设的工程内容、设计和预算等。报告的是选址,批复是“同意暂按临时设施建设”,报告和批准内容不一致。二是风景园林绿化处是贵州省建设厅内设机构,不应越权审批。三是项目设计、建设、审查、验收没有执行国家“三同时”的有关规定,没有劳动等安全监督部门参加,没有执行国家关于架空索道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四是该项目建成后,没有严格执行和对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审查验收,没有验收结论。

2.项目的设计和建造者资质均不合格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客运架空索道的设计、安装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来进行。根据规定,天生桥分局下属工程队不能接纳本单位之外的工程。但是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和兴义市建设局却将旅游观光车的设计、安装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第二机电工程队,更没有组织有关部门对观光车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认真进行充分论证和组织验收,便投入运营。机电工程队明知自己不具备设计和安装资质,竟接受甲方委托,且指派没有设计资格的人员进行设计、安装,致使观光车在设计结构上就存在严重的不安全技术隐患。

3.旅游观光车的营运管理混乱,“以包代管”

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内部管理混乱。首先,观光车建设后,管理处“以包代管”,即采取收取承包费、发包给个人经营管理的方式。先后将观光车承包给管理处职工徐某、宋某个人管理;更为严重的是,1999年1月1日,又将运行长达4年且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观光车承包给根本不懂技术、无管理能力的兴义市某村民胡某。承包人只顾眼前经济利益,忽视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维护保养,给这次事故埋下直接的祸根。其次,操作人员均没有进行任何严格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培训就上岗作业,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知识。第三,管理处和承包人未执行劳动行政部门下达的设备隐患整改及限载10人等指令。第四,没有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没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严格的安全信号指令及事故应急措施。经营人员严重缺乏安全意识,以致吊厢严重超载也照样启动缆车。

4.安全监督不到位

客运架空索道工程竣工后,应由索道站向省级劳动部门申办“安全使用许可证”,经省级劳动部门预审同意后,索道站再向索道安全中心提出验收申请,由索道安全中心进行检测验收,检测验收合格,报国家劳动部批准发放“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准予正式运营。

而在马岭河峡谷旅游观光车建设过程中,黔西南州和兴义市的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没有参加“三同时”审查和提出意见,对违规建设负有失察责任。项目建成后,1995年6月15日,兴义市建设局、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请黔西南州劳动部门进行观光车的安全检查,劳动部门提出了需要补充的资料和解决的问题,但是没有验收结论。同年12月12日,黔西南州劳动部门又组织检查,在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后填发了“安全使用许可证”。但是州、市劳动部门本身并不具备检验索道安全的规定资质,其检验工作也没有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而且州、市劳动部门无权发放许可证,越权发证更是严重的行政违法违纪行为。

5.旅游管理混乱。工作不到位

1999年10月3日,马岭河峡谷观光车下站游客较多,由于旅游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将游客疏散,旅游秩序混乱,广西天马、阳光、中旅广西分杜等旅行社在带团过程中,没有引导好游客,对拥挤的游客没有承担起妥善疏导的责任。广西天马等旅行社作为此次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和经营者,均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事先对旅游线路安全性疏于考察,对缆车明显存在的隐患一无所知,未对游客履行人身安全保障承诺。

【实战修炼】

索道及游乐设施安全保障措施要求如下:

(1)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国家推荐标准(GB/T16767—1997)。其中客运索道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

(2)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配备必要的、充足的和有效的安全设施,确保运转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有专人、专职负责,以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4)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安全工作档案,有历次检查的原始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

(5)员工应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上岗证;员工要按规章作业。

(6)在游客游乐活动开始前,应当让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要领;特殊项目要有相应要求。如,年龄限制、健康要求等,要有公示牌。工作人员也要随时提醒和有效控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要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救援措施。

(7)安装报警电话、灭火器、避雷装置、急救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

(8)索道和游乐设施一律不得超载和带险运转,严禁在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下运转。

二、景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什么是旅游业的危机? 世界旅游组织(WTO)把旅游景区的危机阐述为:影响旅行者对一个目的地的信心和扰乱旅游目的地继续正常经营的非预期性事件。国内学者则定义为:由于不确定的、突发的重大事件的发生,而对旅游业造成重大破坏和后续不良潜在影响的状态。

案例1 夜游日突然停电了 【案情陈述】

2007年7月18日晚8:18,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市民公园的“南昌之星”摩天轮,正在运转时突然停止,现场随即一片漆黑,一阵阵尖叫声从摩天轮上传来。两三分钟后,摩天轮才恢复缓慢转动,出现了微弱的灯光。在售票窗口,一名外地游客正在询问售票员是否仍能卖票,售票小姐说,由于停电,现在是自发电,暂不卖票。

从摩天轮下来的外地游客陈先生说,停电时他和女朋友都很害怕,也没有广播说明情况,当时有些忐忑不安。

【案例分析】

突然停电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设备故障,是由电路出现故障引起的,也有电路被雷电击坏或配电箱发生故障引起的,等等;人为故障,有电力系统维修停电或使用不当损坏电路的,也有是人为破坏的,等等。

对于突发停电事件,应该解决的问题是尽快找到停电的原因。并尽快恢复 【疑难提醒】

遇到景区停电采取如下措施:

(1)一旦遇到突然停电,游客必须保持镇静,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2)停电时,景区工作人员应沉着冷静,及时与游客保持联系,用各种方法提醒游客保持镇静,迅速查清报警点位置和数量,切断电源。

(3)景区管理者应启动紧急照明系统,并通过广播,温馨提示游客“不要惊慌,不要乱跑乱挤,以免引起踩踏事故”,及时疏散游客,同时注意防火、防盗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4)设有双回路供电的,或有自备发电机的景区,应及时开启备用电源。 (5)事后组织人员检修,消除隐患。

案例2 惊!游客山上突发心脏病 【案情陈述】

2007年5月×日下午,一名外地老年游客突发心脏病倒在青岛市崂山上。崂山风景区工作人员对病人进行了紧急救治,并及时将老人送往医院。

下午1:30,年近七旬的上海游客陈先生与家人一起随旅行社来崂山风景区旅游。当来到华严寺附近时,因旅途劳累,加上天气炎热、走得太急,陈先生突发心脏病,晕倒在通往景区的山路上。由于老人身上未带急救药品,其家人顿时不知所措了,随团导游员急忙到崂山风景区棋盘石管理处求助。

棋盘石管理处立即组织救护员带上急救药品和担架来到了事发现场,让大家给老人让开通风透气的通道,接着将准备好的速效救心丸放进了病人的口中,并用手掐病人的人中穴。几分钟后,病人苏醒过来。之后,工作人员用担架把病人抬下了山,并安排车辆将病人送往医院,为接受进一步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稳定了老人的病情。

【案例分析】

老年人,特别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身体比较脆弱,是疾病的多发期,所以,在旅游过程中,要特别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根据身体变化状况,参加一些身体力行的旅游活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老人旅游时更要量力而行,在进行爬山等运动量较大的旅游活动中,最好随身携带应急药品,以免发生意外。若发现某种疾病的征兆,须采取有效措施,保养自己的身体,未雨绸缪,预防疾病于未然。否则,平时不注意,一旦疾病发作,猝不及防,不但造成身体受苦,同时经济上也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景区工作人员要学习急救知识,更好地为游客服好务。景区工作人员往往是游客发生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时的“第一目击者”,如何在第一时间,采取最适当的急救措施,以挽救患者的生命或将机体损伤减轻到最低,这就要求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常见的急救知识。如心肺复苏技术及创伤急救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使工作人员能及时科学地处理紧急情况,为游客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面对危机,旅游景区怎么办? 1.树立正确的旅游业危机观

危机与旅游业同生并存。旅游业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脆弱度高。因此,各种形式的安全危机、政治危机、形象危机、复合型危机都可能影响到旅游业。因此,旅游业要积极面对危机、勇于化解危机,减少危机对旅游业的负面影响。

2.建立危机管理的快速反应机制

(1)危机的早期预警——其目的是快速识别、准确判断危机的发展方向与趋势,以便为旅游业下一步将采取的宏观战略及企业的行动提供决策依据。

(2)危机的中期挽救——其工作中心将集中于高效率、全方位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危机对旅游业造成的损失,缩短旅游业恢复的时间。

(3)危机的晚期修复——其核心是全面修复旅游业已遭受危机创伤的相关业务领域和整体形象,逐步恢复公众对旅游业的消费信心与信任关系。

3.增强风险意识

在制定发展战略和管理策略时,要考虑“危机管理”,要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和机制能力。

4.健全危机预警和应变系统

旅游企业要健全危机预警和应变系统,改变传统观念,重新认识旅游和旅游产品,调整游旅产品,开拓创新旅游产品系统,整合旅游资源,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使旅游企业又好、又快地多元发展。

三、环境管理

案例1 垃圾换早餐 【案情陈述】

游客小王来到云南省丽江地区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在他拿着门票排队等候进入景区时,景区管理人员向每位游客发放了一个塑料袋,并不断地向过往游客宣传承诺:凡是在景区内捡满一塑料袋垃圾,并交回到景区出口处回收点的游客,即可获得一张价值10元的早餐券。游客既可以凭早餐券享用早餐,也可凭此券兑换10元现金。

原来,具有滇省“众山之祖”的老君山旅游区,经过10多年的考察开发,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原始森林风光为主的生态旅游风景区,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纷至沓来。然而,一些环保意识差的游客随手丢弃垃圾,给风景区造成了环境污染。景区管委会此前也实施了一些环保措施,如在景区增加垃圾桶,安排清洁人员沿途收集垃圾等,但投入较大,收效甚微。自2000年起,风景区管委会在全国首创并实施了“垃圾换早餐券”的环保措施。

小王拿到塑料袋后,随便将它塞到了包里,看到美丽的风景,便把垃圾袋的事情忘在了脑后。他一路陶醉在美丽的丹霞地貌中,正当其想将喝完矿泉水的瓶子扔掉时,看到身边有位游客正在将自己制造的垃圾放进挂在背包上的垃圾袋里,小王猛然想起了自己也有只环保垃圾袋,于是,也将自己的垃圾放在了垃圾袋中,顺手捡起了旁边的垃圾,并挂在了背包上。当他回到出口处时,背后的垃圾袋已经是满满的了。其中不仅有自己的垃圾,也有路上捡来别人丢弃的垃圾。小王将其送回到出口处的回收点,并如景区承诺所言换到了一张早餐券。当他看到很多游客像自己一样捡垃圾时,内心的高兴劲远远胜过了得到一张早餐券。同时,他也决定以后旅游不论走到哪里,自己都要准备一个环保垃圾袋。 据悉,老君山此举实施后,游客很配合,风景区内也一天比一天干净。如今,想捡垃圾兑换早餐或现金,反成了不易之事。丽江有关部门对老君山旅游风景区的环保措施给予充分肯定,准备在其他风景区加以推广。

【案例分析】

案例中讲述了小王在老君山旅游风景区旅游时的经过,其所涉及的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问题是景区中一个比较头痛的老问题。景区在环境卫生长久得不到治理时,采取了“垃圾换早餐券”制度,给每位进入景区的游客分发一个垃圾袋,让大家积极把垃圾回收,在游客共同参与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认真将自己的垃圾放在自己的垃圾袋里,因此环境得到了改善。

景区内的卫生状况是景区环境质量最重要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游览质量。在景区内部,除加强景区卫生人员的配置和监督管理外,还应合理设置垃圾桶,及时回收处理垃圾。首先,景区应建立卫生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景区卫生员应随时监控各自的卫生区域,及时清除地面上的脏物和垃圾桶内及周围的垃圾。其次,合理设置垃圾桶,这包括垃圾桶的数量配置、安放地点,同时要使垃圾桶外形和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在景区主要游览线路和景点应增加垃圾桶的数量,以便于游客及时处理自己手中的垃圾。最后,垃圾的回收应及时到位,同时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减少垃圾的处理量。只有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工作做到位,为游客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才能减少游客乱扔垃圾的现象。

【游客心理需求解剖】

你作为一名游客外出旅游时,对于手中的垃圾会怎样处理? (1)找一个最近的垃圾桶扔掉。

(2)反正地上也很脏,就随地扔了。

案例2 免费赠送的枇杷 【案情陈述】

小李是园林景区的管理员,他负责园区内的后园管理,主要为游客提供咨询、指引等现场服务。在这一区块,小李没有到任之前,虽然每一景点的路线、垃圾桶、厕所等指示牌指示都很清楚,但还是经常出现游客走错游线、垃圾乱扔等现象。在他到来之后,游客再有疑问或路线不清楚的时候,都可以现场咨询,小李的服务得到了游客的好评。同时,小李配合园区将《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贴在入口处,提醒游客注意旅游文明,对乱丢垃圾的游客进行引导和教育,并以身作则,捡拾游客乱丢的垃圾,使得他所管辖的园区环境卫生一天比一天好转。

最近,园区内的几棵枇杷树长势喜人,马上到了成熟的季节,黄灿灿的枇杷挂在树上甚是可爱,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目光。很多游客忘记了文明旅游的口号,路过这里便顺手牵羊,把枇杷摘下来吃掉或扔掉;有些游客甚至连树枝一起扯下,破坏了树木。虽然小李也一直在劝告游客,但是趁他不注意,就会有游客进行违规采摘。园区内的这几棵枇杷树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是园区重要的保护树种。对于游客的这些行为,搞得小李很是头痛。他们想出了一个对于乱采乱摘游客施以处罚的措施,对于违反园区规定乱采乱摘的游客罚款50元人民币。这个措施出台以后,折枝摘果的不守规矩的人,明显地减少了。

但是第二天,一位小朋友在家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园区,看到树上的枇杷后一定要摘,但是在伸手可以够到的树枝上,成熟枇杷已经被采光了。这个小朋友不依不饶,摘不到枇杷不肯罢休,在树下又哭又闹。无奈的家长竟然爬上树去为孩子摘枇杷。小李听到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此时小朋友的父亲仍然爬在枇杷树上。小李立即制止了这位父亲的采摘,在他从颤巍巍的树上下来之后,小李对这位游客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对其进行了50元的罚款。游客对自己的鲁莽和错误行为表示道歉,并及时上缴了罚款。但到了第三天,又有几位游客也同样出现了不顾罚款采摘枇杷的现象。于是小李又重陷入了思考之中,如何才能制止这一行为呢?‘

第四天,小李提前半小时就来到了园区,通过梯子将树上成熟的枇杷全部摘下,等到游客进园之后,小李将采摘下来的枇杷免费送给游客品尝,并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公约的宣传教育,得到了游客的好评,同时也保护了枇杷树的安全。之后每天都是如此,直到枇杷被采光为止。

【案例分析】

案例讲述了通过景区管理员的正确引导,对景区环境卫生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小李作为园区管理人员,面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不是一味地跟在游客后面捡拾垃圾,而是对游客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实际行动改变游客的行为。特别是针对游客乱采乱摘的现象,在教育、罚款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小李能站在游客的角度,主动将成熟的ttl:杷采摘下来赠送给游客品尝,没有了成熟的枇杷,断绝了游客采摘的想法,起到了保护珍贵树木的效果。

景区除为游客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外,对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劝阻,应对游客进行积极的教育和引导,必要时还可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而不是听之任之,放任其自由发展。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一些积极的公益性活动,刺激和鼓励游客参与环境保护,使游客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自觉爱护环境。

【游客心理需求解剖】

你到风景区游玩时,看到果树上成熟了的光灿灿的水果,心理是怎样的? (1)很吸引人,很想采摘。

(2)如果有其他的游客在采,我当然也可以采。 【疑难提醒】

如果遇到违反园区规定,乱采乱摘花木的游客,怎么办? ·礼貌劝解,态度合理。

·如果不听劝解,按照景区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登记游客不良旅游纪录。

案例3 九寨沟成长中的烦恼 【案情陈述】

九寨沟,位于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独特的景观资源、丰富的生物资源和传统的藏民俗资源相得益彰,使它赢得了“人间天堂”的美誉。然而近年来随着游客的大批涌人且数量逐年递增,景区内的生态环境被破坏。除了游客的破坏,一些影视剧组出于商业利益,也纷纷选择到九寨沟拍摄,使得九寨沟“不堪重负”。

首先,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一个时期以来,九寨沟一带出现了基建热,一些地方建宾馆、修道路,一些景点修栈道,住在九寨沟民俗村的藏民们,也都在抓住机遇,大搞基建。

这种基建热的源头在哪里?在于游客的蜂拥而至。据统计,2000年以后,景区每年游客量都超过100万人次。“黄金周”中游客塞满九寨沟,车队排成了长龙,每天都会足足堵上几个小时。有的游客在沟外排队排到夜里也没能进来,沟内沟外的旅馆均爆满,不少人还睡在了车上。黄金周期间,原本每天景区游客容量只有1.2万人,最多时可达到2.2万人。这些进入景区的游客对于九寨沟的生态环境破坏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游客进入森林后,对林区土地的践踏,对树木的触摸等,这是对景区生态环境最直接的破坏影响。

其次,大量游客到达九寨沟后,食、住、行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和生活垃圾,以及当地居民为了接待游客而过度消耗当地自然资源,这是间接的破坏和影响;除此以外,还有噪声污染等其他因素,也会对九寨沟的动植物正常生长有所影响。

再次,一些影视剧组纷纷选择在环境优美的九寨沟来拍摄。事实上,公开报道的九寨沟自然景观被破坏的事件并不在少数,其中以张纪中的《神雕侠侣》剧组破坏自然景观最为轰动。在2004年11月,根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举报,原本禁止游客“触水”的九寨沟,破例让张纪中的《神雕侠侣》剧组多次“下水”拍摄。该知情者还指出,在张纪中的要求下,这部戏的选景都是九寨沟最美的地方,包括著名的珍珠滩瀑布。他向媒体透露:“张纪中不懂得怜香惜玉,让摄影师来回在水中走动,还让马匹在里面拼命折腾。这些都伤害了九寨沟的水环境。在没人管的状态下,工作人员也肆意破坏,把珍珠滩瀑布四周的青苔踩得七零八落,有些地面甚至已是一片空白,连植被都被破坏了。”这个消息引起了公众一片哗然。

诸如九寨沟这样困境的景区,全国不在少数,诸如都江堰一青城山、海螺沟冰川、峨眉山这样的景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态被破坏的现象。我国首批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张家界,曾因在主要景区内兴建大量商业建筑而被联合国遗产委员会出示红牌,勒令整改。云南玉龙雪山也因建索道砍伐了数千平方米的原始森林,加上游客的大量拥人,导致了小气候的变化,使原本终年积雪不化的雪山出现了夏秋两季雪山无雪的恶果。

【案例分析】

本案例讲述了九寨沟景区及许多知名景区,在开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因游客量增长带来的旅游发展与旅游资源保护之间的困境问题。九寨沟景区针对这一困境,提出了很多改善措施。针对景区内建设带来的破坏,自从2001年5月1 Et起,九寨沟管理局下了死命令:景区内的宾馆饭店一律关闭,游客一律“沟内游,沟外住”。管理局从每年的门票收入中拨钱给当地居民作生活保障费,同时安排当地人给景区打工。沟里1000多居民绝大部分都在景区内找到了保洁、护林、消防、票务等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农民自觉地退耕还林、还草,64 000公顷的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恢复到63.5%。从2001年7月1日起,九寨沟管理局根据景区游客容量,又实行“限量旅游”,限制每天进沟的人数。所有旅行社都必须在网上预订,给沟内减压;从2003年1月起,所有未参加旅行社组团到九寨沟的游客也必须预先通过九寨沟网站购买门票。一系列的措施对九寨沟景区的旅游资源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景区的资源和环境是景区赖以生存的基础,过度开发会造成环境的破坏,过度开发的根源又来自于游客数量的与日俱增。

因此,景区要想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协调好景区内所能容纳的游客量与景区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景区在开发建设之前,就应该估算出景区的游客容量,并根据相应的容量,坚持“生态优先”的战略,指导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不是被动地跟随与日俱增的游客量,重新建设、改造各种宾馆、酒店及栈道等基础设施。 【相关链接】

国外怎样保护景区环境 1.日本富士山禁止建索道

在发达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都被视为保护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科研基地。政府拒绝商业化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规划、建设、管理方面,一切与基本目标相抵触的活动一律在禁止之列。日本的富士山海拔3776米,高于我国的黄山、泰山、庐山和张家界等名山。日本人不但不在上面建缆车,就连上山的公路也只修到海拔2000多米,剩下的路要游客自己去爬,甚至连台阶都不建,最大限度地保护大自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韩国景区不设垃圾桶

韩国在户外旅游地不搞豪华宾馆。旅馆多为通铺,每个铺位不到1米宽。游客或自带睡袋,或租用毛毯。卫生间是公用的,提供饮用水和加热饭菜的房间也是公用的。韩国人认为,这样做可以减少公园中的建筑用地,也减少污染。在韩国的国家公园,没有垃圾桶,也看不见垃圾,每人的废弃物自己都会带回去。

3.美国不许钓母螃蟹

美国人喜爱垂钓,政府为了保护水生动物,对钓鱼和钓螃蟹有一系列详细规定,而对于这些近乎苛刻的规定,几乎没有人不刻意遵守。美国人使用的鱼饵是塑料制的,所以愿意上钩的鱼很少,钓上来的鱼也都被及时放生了。钓螃蟹的规定更具体,垂钓者首先必须识别公母螃蟹,母蟹一律放回,公蟹则用尺子丈量,凡是不够标准的小蟹也要放回大海。

4.联合国成立“文化蓝盔部队”

为了“保障、恢复和保护遭到军事冲突和自然灾害破坏的各国自然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意大利合作成立一支独特的“快速反应部队”,负责拯救世界范围内因为战争或自然灾害而遭受威胁的文化遗产。

这支部队名为“文化蓝盔部队”,全部由意大利人组成,涉及工程师、建筑师、考古学家、艺术史学家、修复专家、地理学家、地震学家、书籍保护专家和打击非法走私艺术作品的专家。根据协议条款,需要保护的国家要先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如果事件足够严重和紧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和意大利政府联系,成立紧急行动小组来处理危机和破坏问题。意大利政府官员称,根据情况,行动小组将由民事专家、防卫官员、武装警察及艺术保护专家组成。目前,协调“文化蓝盔部队”的是意大利文化部的高级官员乔治白-布劳迪。

联合国的这个决定,主要是因为2003年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在伊拉克战争的军事行动中造成大量珍贵文化遗产损失,以及在阿富汗、伊朗出现的文化遗产损失先例。比如,2003年12月,当伊朗东南部的古城巴姆遭遇大地震,有2000年历史的砖泥结构城堡被毁,可是国际社会却没有出台统一的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行动纲领。2004年7月,在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联合国为了保护巴姆古城,启动紧急动议在把巴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同时,进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录》,以便唤醒人们保护的紧迫性。

推荐第8篇: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第一步:事故发生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报案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第二步:项目负责人做好记录、员工情况(工种,年龄,性别等)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以及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第三步: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个小时内通报公司人事及相关领导。伤者如果为重伤,无法自述需紧急入院治疗的由负责人办理一切手续盖好公章后填写各类费用请款单,带好证明向公司申请。

第四步:人事部门负责上报保险公司,备案,如需要申报工伤的准备好材料及证明上报劳动局。

第五步:1)待保险公司认定完成后,按正常流程赔偿当事人。

2)报工伤的必须待劳动局认定后按结果和规定予以赔

偿。

备注:如果造成员工残疾,由负责人带工伤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鉴定结果予以补偿。

一般申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复印件(X光照片)、病例本、企业出示的事故经过调查报告需盖章、各类发票;如果是工伤需要二人以上证言证明以及工伤认定书。

推荐第9篇:安全事故处理通报(推荐)

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HBJH2014-024

各专业、工段:

4月1日11:00,热媒站人员发现50-P01A台泵前过滤器处有导热油下滴,仅做了下面放桶接油,排尽导热油及安排人员看守的处理,未做进一步处理和向上级领导汇报。下午13:50左右,该过滤器处冒烟起火,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并除去保温棉。

该事故发生虽未造成大的后果,但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期集团公司及厂区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做出部署,聚合线领导也多次做了沾油保温棉必须及时去除的技术指导。事故反映了热媒站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热媒站负责人郑惠双,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隐患处置不当,负主要责任,罚款50元。

2、外围主管孙浩,对热媒站工作督促不力,负领导责任,罚款20元。

聚合线要求各专业、工段对所管辖区域范围做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稳定运行。

特此通报

恒邦项目指挥部聚合线

2014.04.01

推荐第10篇: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⑪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⑫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⑬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⑭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⑮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第11篇: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凤庆天使山泉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Q/FTS 36–2012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版 次: 2/0

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采购、生产、储存、搬运过程中及流通领域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事故处置管理。 3 职责

3.1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负责采购、产品出厂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2总经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审批和资源提供。3.3仓库负责人负责仓库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4生产负责人对在生产、搬运过程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作应急处置。3.5检验员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食品检验、分析和跟踪。 4 工作流程

4.1 食品安全组织

本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王武华(董事长)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批,并确定: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人;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要求。

4.2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不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4.3企业自觉接受质监、食品监督、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4.4公司成立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4.4.1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合法诚信经营。

4.4.2负责教育企业全体员工,树立“以人为本,顾客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4.3负责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正确使用。

4.4.4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严格规范操作,实行全投质量监控,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流入市场。

4.4.5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标准和广告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正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4.4.6负责产品质量自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清除各种不安全隐患。4.4.7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变事件的应急处理机 制和预案,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危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的产安全。

4.4.8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指挥和协调公司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4.5预防教育 4.5.1食品教育由本企业总经理组织检验员、生产科统一安排。 4.5.2安全培训时机和相关人员

A)新员工上岗、转岗换岗、工艺变化调整:

B)关键和特殊岗位,包括关键控制点和各工序涉及的相关人员: C)环境卫生过程监控、产品检验等食品质量管理和监督人员: 4.5.3技能训练重点结合卫生控制要求、关键控制点要求进行: 4.6应急训练

4.6.1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适时进行食品安全可能发生事故训练或演习。4.6.2要求

A)保证人员、保证时间、保证效果、措施可靠: B)组织严密、器材充足、沟通畅通:

C)训练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类产品、各类设施与环境、相关部门和人员:

4.7 食品安全事故分类、应急准备和响应 4.7.1食品安全事故分类

A)原料事故,指原料本身或运输过程引发的、材料检验时未能发现而事后才发现的原料或其导致的产品受污染事故:

B)工艺事故,指关键控制点工艺未按要求执行,正常监视和验证未能发现而事后才发现的事故:

C)环境事故,指卫生控制未按要求执行。例:水源污染、设备、管道、工器具、车间、人员等消毒不符合要求,交叉污染、卫生设施问题、化学品污染等,正常监视和检验未发现而事后才发现已导致产品污染的事故: D)意外事故,指使用不合格或过期原料以及交付不合格或过期产品事后才发现的情况,涉及生产或产品储存时受污染,关键控制总设备或仪表损坏失效等事故:

4.7.2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

A)设置预备存放问题产品的场地,配备不合格品标签,由检验员定期检查。 B)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培训。

C)由质量安全负责人做好紧急抢修处理准备。 4.7.3食品安全建设的应急响应

A)对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原料、材料,检验员会同生产部负责人,立即使用警戒带作封存,做好“问题原、材料”标识,放置于不合格原料设置区,并报总经理会合同食品安全质量负任人作评估和处置。

B)已投入使用的问题原料、材料,但产品未流入市场,检验员会同生产部负责人对生产半成品、成品使用警戒带作封存,做好标识,放置于不合格产品放置区,并报告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评估和处置。 4.7.4工艺事故应急响应

A)产品加工完成的,报告食品质量负责人,组织采取措施,并做好相关纠偏生产记录。

B)产品已加工完成,而未流入市场的,检验员会同生产部负责人对生产品立即封存,并做好标识,设置于不合格产品设置区,并报告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评估和处置。 4.7.5环境事故应急响应 对水源受污染、设备、管道、工器具、车间、人员等清洁消毒不符合要求、交叉污染、卫生设施问题、化学品污染等产品,产品未流入市场的,由检验员会同生产部负责人对受影响的产品立即封存,做好“问题产品”标识,施置于不合格产品放置区,并报告食品质量负责人组织评估和处置。 4.7.6意外事故应急响应

A)对使用不合格或过期原料及交付不合格或过期产品事后才发现的情况,产品未流入市场的,由检验员会同生产部负责人对不合格产品立即封存, 做好标识并报告负责人组织评估和处置。

B)食品安全事故中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和应报告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和总经理,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并立即向县级监管部门报告,服从上级应急指挥。确保将影响降到最小(若问题食品已造成人员伤亡,应调协本企业的资源,尽力做好善后工作)。 4.8事故报告和总结 4.8.1事故发现报告

本企业员工的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含越级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报告采取先口头后书面的方式,填写《事故发现报告》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拟采取及正在采取的措施等。在后续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情况,也要对上次报告和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4.8.2事故总结报告

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方案,形成《事故总结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呈报县级以上监管部门。 4.8.3事故责任追究

A)本企业领导及部门主管人员保持每于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B)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实事求是,不得避重就轻,若因报告不实,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 。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分。

C)对不服从指挥,事故处置工作怠情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8.4纠正与完善

A)如有事故发生,由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措施,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策划作必要修改并贯彻落实。

B)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程序。

第12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调查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基本原则: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准确、有序,并 按规定的内容规范进行。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依法查处,按照事故报告属地处理原则。

二、基本内容:

1、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记录要真实、清晰、整洁。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整改,不得拖延。

4、事故调查处理因遵循以下几个方面: ①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③ 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⑦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伤亡事 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

⑧ 项目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 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⑨ 公司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⑩ 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 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治事故扩大。

内蒙古镶黄旗宝同化工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第13篇:安全事故处理流程表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表

受伤害职工:

一、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实地查看事故现场。

1、情况属实。

2、安全隐患整改。

二、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立即核实《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和《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并于2天内(包括事故当天)传真至法务部备案。

1、发生工伤事故2天内补交《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并留存相关凭证。

2、发生工伤事故2天内补签合法有效、符合要求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三、发生工伤事故2天内(包括事故当天)应当将《安全事故情况备案表》传真至法务部备案。

1、事故经过内容完整,并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事故经过现场目击者签字确认。

3、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对事故情况进行确认。

4、若情节严重则必须在事故当天上报备案。

四、发生工伤事故10天内应当将《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相关凭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安全事故情况备案表》等原件提交至法务部存档。

五、安全员(∕财务)填写《费用支出明细表》内容应当完整,且所有费用支出清晰、用途明确。

六、发生工伤事故2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措辞妥当。

2、杭州市区内工程按《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资料清单》向法务部提交资料。

3、杭州市区外工程向法务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核。

七、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立即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八、工伤保险费用申报内容应当齐全,并将申报表上交法务部存档。

1、医疗费及辅助器具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伤残鉴定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九、安全员积极协调处理安全事故,签订《调解协议书》。

十、安全员(∕财务)填写《工伤费用汇总表》,上报法务部核实相关费用。

第14篇: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到执行“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到位,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1、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情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的,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学校立即查清,核实中毒人数,及时向教育局、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医院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告等)请求支援。

(二)现场处理

1、协助当地医院的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病人采取紧急救护,封存可疑食品、用品及用具,将事故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中毒人员亲属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维持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生活秩序。

3、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二、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积极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生性疾病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传染病学生带病上学,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其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

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校舍分为建筑物、构筑物两大类。学校建筑物大致又分为教学用房、办公行政用房、师生生活用房和围墙等。校舍倒塌一般分有人伤亡和无人伤亡两种情况。如有人伤亡情况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迅速划好警戒线,以便伤及他人。

(二)组织人力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当地医生做好当场救护。情况严重的,根据医生建议立即呼叫“120”以及时予以救治。

(三)要及时向政府和县教育局上报校舍倒塌情况。

(四)在处理好人员伤亡情况之后,学校应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组织人员对倒塌校舍进行分析鉴定,并迅速采取拆除或维修等措施,以防止造成二次伤害,消除安全隐患。

(五)迅速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乡政府、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汇报。

四、校园治安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为及时处理校园治安等突发事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要成立校园治安应急工作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实行校长负责制。

(二)处置程序

1、校园一旦发生意外师生伤害事件或恶性治安事帮,如有人员伤亡,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①学校应立即向“110”报警,向当地医院或120急救中心报告,请求支援。在医院等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②尽快了解事件真象,立即向乡政府、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协助

110、派出所疏散现场围观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需要的证据及相关情况。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③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做好下情上报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要认真做好记录,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④积极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和其他的相关部门。

2、校园一旦发生财产被盗案件,以按下程序进行处置。

①学校应立即向110报警,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安排人员迅速保护好现场,提供相关的情况和线索,协助公安部门破案。

②迅速向乡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被盗情况,如实核对被盗财产的类别和价值,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③查清被盗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

五、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建立学校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实行校长负责制,必要时请求消防专业部门支援。

(二)准备工作。为了防止火灾事件的发生,学校领导小组必须准备处置事件所需的人力和物力。①除学校领导小组外,下设工作组,建立一支消防队伍,一旦出现火灾苗头,由学校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和统一调度。②学校领导小组应做好搞御事件需的必备物资,如:消防

灭火器材(设备)。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固定的值班电话等,确保通讯畅通。④拟定本学校的消防工作应急处置方案。

(三)处置程序。一旦发生火情,学校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立即组织灭火,并及时报告县消防中队;领导小组实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疏散方案。一旦发生火灾①立即切断一切电源,打开所有消防通道。②学生在教室时:由任课教师引导学生按事前的既定的方案进行疏散。

(五)报告有关部门,以对火灾产生的原因为形成的后果进行鉴定。

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交通事故发生时,学校负责人或当事人应及时向当地交警队报告故发生,明确汇报事故发生具体位置,同时汇报县教育局领导。

(二)发生人员伤亡时,校长或当事人应向当地了生所或事故现场就近的医院及120报告,请求支援。

(三)在交警队、医院等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学校或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实施对伤员的紧急抢救,直到被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学校或当事人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交警需要的证据。

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宣传有关暴风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能力。

(二)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陷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停课放假,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

(四)暴风、暴雨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对低年级学生做好必要的护送工作。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雨、地震信息时,做到随时待命,发现灾情时,要及时切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

(六)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未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又没有及时上报,玩忽职守、瞒报不报,影响事故急救处理,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视其情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条文、条例和有关处理规定,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二)目的

有效处理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全市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高效及时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果断科学排险,消除事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

(四)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五)处理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市政府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理效率和效果。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及时果断,依靠科学。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将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的事故处理和重大隐患防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处理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处理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委员组成。

市场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根据应急处理需要设立综合协调、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组。

(二)市场处理指挥部工作职责

1、向市场政府报告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执行市场委、市场政府的指

示;

2、收集、掌握事故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理措施;

3、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及处理指令,启动相关处理预案或采取其它措施;

4、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警力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特定区域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三)市场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协助指挥部统一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资金、人员,指定相关场所;

3、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办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各项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5、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才库;

6、向市场政府、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7、完成市场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各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市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场公安局、卫生局、农委、经委、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参加。主要任务是负责传达市场指挥部的指示,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事故调查组:由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参加部门。主要任务是依据有关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市场处理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

医疗救护组:由市场卫生局负责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决定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并做好事件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市场经委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物资保障方案,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器材和救灾物资,确保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善后处理组:由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家属安抚工作。

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处理指挥部负责协调好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预警与监测

(一)预警分类

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指一次事故造成10以下中毒或身体伤害,但无人员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指一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或身体伤害,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市政府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指一次事故造成中毒或身体伤害人数超过30人以上并出现3人以下死亡的。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指一次事故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并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

(二)监测

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收集、掌握事故前后的有关动态信息。具体分工为:

卫生局负责食品、餐饮领域的卫生检测与监督;

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动植物生产和水产养殖等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

经委负责生猪屠宰、生猪肉检测等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依法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查处食品生产质量违法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件的查处工作。

(三)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应及时向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较大以上等级的事故,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应立即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市场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核实事故情况,部署救援力量;综合协调组应就现场处理情况不间断地向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市场政府和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书面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潜在危险、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四、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场政府迅速启动本预案,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对事故现场严密保护,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并迅速上报上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根据四级预警级别,进行救援处理。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处理程序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市场政府领导下,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市场政府报告。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处理程序

市场政府负责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迅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和救援装备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及时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

(三)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Ⅰ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立即向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

五、后期处理和新闻通报

(一)善后处理

由市场政府牵头,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

(二)社会救助与保险理赔

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境外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资,统一由市场政府代收,并按规定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受灾物资发放到位。处理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参保人员的理赔工作。

(三)情况通报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市场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要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向市场处理指挥部报告,并将市场处理指挥部的指令迅速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并上报市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相关部门。

(五)新闻通报

事故调查组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核实后,应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经市场处理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向媒体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理期间的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救援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在本预案启动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救援装备及物资

参与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须储备应急救援必要设备和设施,保证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救援资金保障

市场政府建立救援专项基金,由市场财政局负责落实救援工作必需资金。

(四)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有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1、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

2、拒不执行事故处理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人员救助、资金保障、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救援工作的。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安全宣传

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市场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电话(4311281),使广大群众知晓。

(二)预案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负责人、参与应急救援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救援人员预案的业务培训,适时开展演练,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三)演习与更新

市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定期组织市场直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演习。每次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场政府组织市场直有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并修订完善。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各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责任单位和负有应急保障任务的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担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任务,组织制定相应预案的保障计划。

(二)奖励与责任

参照相关规定,表彰、奖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有功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16篇: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1项目经理部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项目经理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政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企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3)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4)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

第17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落实“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科(组):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指标,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及医疗救护工作,当我院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需医疗急救求援或大批伤病员抵达我院时,院部立即启动本预案,为确保此项工作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现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具体通知如下:

一、院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急救队:

第一分队(院内):队长:

队员:

第二分队:队长:

队员:

第三分队:队长:

队员:

三、车辆及通讯联络:

(一)、救护车应保持良好车状及车上各种抢救药械,在院内待命,快捷出车。

(二)、通讯联系电话:

四、协调指挥及纪律

(一)、接到警情后,上述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服从调遣,积极参加抢救工作

(二)、全院工作人员及各种物资、药品、仪器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及指挥,有令必行。

(三)、任何科组、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参加抢治及收治伤病员,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揭阳市妇幼保健院医务股2011年6月14日 抄报:正、副院长

第18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细则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处理,维护财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在公司建设项目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或与之有关的施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分级:

(一)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 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二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现场负责人报告;单位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公司指挥部、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大及以上事故或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同时直接向公司报告。

第八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至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应当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一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 公司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四条 参建各单位、指挥部、公司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经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事故发生单位要成立事故调查组。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机构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0日。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二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 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二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铁道部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19篇:体育课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伤害事故的发生

未成年学生在校伤害事故中,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方面时有发生,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活动等项目中,伤害事故表现为挫伤,扭伤,碰撞之伤,跌伤,外出血,骨折,休克等。

(二)处置措施

1、任课教师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学校医务室。

2、医务室教师马上视学生受伤害程度,上报校长室或思政办,伤轻者医务室自己处理,重者马上联系车辆或打120叫救护车直送医院。

3、同时马上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教师与班主任一起护送到医院,请学生家长马上到医院急诊室。

4、在学生治疗期间,教师等一定要陪学生治疗结束。或待家长到来,向学生家长说明伤害发生情况,伤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注意事项。

5、由教师向学生投保单位报告情况,保证落实学生医疗保险。

第20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大吴村小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内的伤害事故的危害,保障在校学

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校园安全事故包括:

1、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在校学生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事故;

2、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突发性事件;

3、火灾、地震等威胁校园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事故。

一、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二、应急处理救护流程

(一)一般事故救护流程: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

村卫生所班主任

安全小组班主任

(二)重大事故救护流程: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

村卫生所校长室

总务主任教导处班主任

(三)救护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学生校内伤害事故,在场教师工应当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村卫生所,并通知安全责任小组相关负责人;

2、如受伤学生不宜移动,应当立即通知村医生到场,并维护现场,陪护学生;

3、如受伤学生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者送医院急救;

4、在发生学生校内伤害事故时,如无教师在场的,第一发现人应当立即通知老师、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并维护现场、陪护学生。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救助活动;

5、卫生老师接治学生后,应当积极救助;班主任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如发现情况严重,如头部、胸部和腹部等要害部位受伤的,应当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三、其他要求:

1、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一般伤害事故,学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上级部门会同学校进行调查。

2、学校投保责任险的,与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对于学生安全事故的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大吴村小学

2009.3

安全事故处理范文
《安全事故处理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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