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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的危害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23 12:09:0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习惯性违章危害

本周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内容(6.2~6.9)

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一)

安全工作的核心是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规范最大的隐患就是“三违”。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操作就是自杀。习惯性违章就是不安全行为的一种,习惯性违章在思想状态方面的常常表现为: 思想状态方面

1、图省事,怕麻烦,有意违背安全规程,明知故犯。

2、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能出事故。

3、盲目从众,明知违章却随大流,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后果。

4、胆大冒险,把违章行为当成个人英雄主义,随心所欲,严重违反安全规程作业。

5、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治理之前没有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

6、发现领导违章不敢说,存在畏惧心理,盲目服从。

7、不重视安全,对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8、凭私人感情处理安全上的违章违纪问题。

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内容(6.16~6.23)

习惯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二)

精神状态方面

1、作业时麻痹大意,造成误操作、误指挥、误衔接、监盘不到位、反应滞后等。

2、长时间从事重复性操作,造成思想麻痹,作业过程中精神不集中。急功近利,在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急于完成作业。 行为习惯方面

1、佩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敞怀,女工长发未盘放在安全帽内等。

2、使用手砂轮、切割机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

3、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操作等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书。

4、作业人员不随身携带相关票证书进行作业。

推荐第2篇:管理性违章危害

管理性违章讨论分析

一、各种管理违章表现:

1、检查施工时,不同时检查安全;

2、发现工人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

3、组织施工时没有先把安全工作考虑进去;

4、对安全专业人员和安全工作支持不够;

5、当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不能坚持安全第一;

6、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

7、安全交底不认真;

8、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培训不认真或没有针对性;

9、安全投入不及时或不充分,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措费,安全奖励基金不到位或不兑现;

10、对安全工作没有长期打算;

11、不重视安全技术、安全设施在安全防护上的作用;

1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缺乏针对性和严密性或不准确;

13、危险意识淡薄;

14、对自身安全职责不清或不落实、不到位;

15、对安全工作不能持之以恒。不是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而是施工不忙讲一阵,出了事故抓一阵,来了检查忙一阵;

16、处罚力度不够,或处罚不认真;

17、对隐患的排除不认真、不及时;

18、管理上有随意性;

19、轻视小活、临时项目、施工进点和结尾工程的安全管理;20、不能带头章守纪(要求别人做到的,不能自己首先做到)。

二、管理性违章的危害性

1、隐蔽性 由于管理性违章往往发生在领导层,一般不是直接违章,不易被人注意,特别不易被人当时发现。有些事故从表面上看是工人违章作业,如果往深层次分析就会发现,事故的本质原因,往往与安全设施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标准,安全交底不认真,安全教育、培训没有针对性或不及时或流于形式,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这些至关重要的管理性违章,因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滞后性”(有些管理性违章的发生并不能导致事故的立即发生),因而在分析事故时,往往被人忽略。

2、顽固性

领导层的管理性违章同工人的习惯性违章一样,也比较顽固。因为管理性违章,既有很大的习惯性,又有很强的隐蔽性。而隐蔽性又对管理性违章的习惯性起到了很大的掩护作用,这就加剧了管理性违章的顽固性。

3、诱导性

由于管理性违章多发生于施工领导层,所以一层影响一层,级别越高影响越大。无形中对安全施工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误导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工人的习惯性违章又源于领导的管理性违章。

4、对运用新的安全思维方式、落实新的安全管理机制的阻碍性

容易发生管理性违章的人,往往把自己错误的违章习惯,当成经验去固守、去传播。而对新的安全思维方式、新的安全观念、新的安全管理机制,接受、理解差。如果管理人员的安全思维不转变、安全观念不更新,势必对安全新思维的运用,新的管理机制的贯彻落实,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5、对事故的诱发性 管理性违章诱发事故分“滞后型”和“直接型”两种。“滞后型”表现在,虽然管理性违章出现,但事故并不随之而来。比如,对上级文件传达贯彻不到,教育培训不认真,事故分析不符合要求等。而“直接型”则表现在,只要管理性违章出现,就有随时发生事故的危险(比如,在高处作业的危险施工区域,安全带没有可挂之处,但又不采取措施;起重机械安全装臵失灵,领导知道但不予处理,仍强令继续施工等)。

三、实现反违章工作目标的计划措施:

1、各专业应学习贯彻南方电网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项目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对发生的违章现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通过采用图文、漫画、曝光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反违章意识,提高反违章技能和\"三不伤害\"能力,营造浓厚的反违章氛围。各专业应根据职工的综合素质采取灵活的方式,努力体现各专业不同的安全文化。

3、加大对各类违章的查处、曝光、整改和考核力度。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生产现场,定期进行装臵性违章检查,对于作业性违章要实现\"三个一\",即发现一处,考核一处,整改一处。

4、各专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出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违章事例,组织职工学习培训,让职工熟练掌握哪些是违章,如果违章了可能造成什么后果。

5、各专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反违章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建立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反违章管理体系,大力开展\"无违章班组\"、\"无违章单位\"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反违章工作责任制。

7、项目部经理、专业主管是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本专业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

8、技术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分管业务的反违章工作负管理责任,并接受上级和同级安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9、安全监督人员对反违章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10、各专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要把反违章工作目标纳入考核体系。

推荐第3篇: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特点及危害

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特点及危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它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如果企业事故不断,那就谈不上什么经济效益。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即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而引起的,且大部分又与习惯性违章有关。要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就必须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特别是要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作业. 1习惯性违章及危害

习惯性违章作业,就是指那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习惯的行为。违章作业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因而对安全生产危害极大。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

在正常的设备操作时,有些操作人员养成了有章不循、随心所欲的习惯做法,对规定的操作程序、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置之不理,却认为是大惊小怪,不需如此繁琐。因此经常按照一些不良的(但自认为是正确的)或“传统”做法进行操作,致使险情频发,甚至导致事故。

(2)习惯性违章作业

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不良的工作习惯、随心所欲的进行施工。有些人认为,“只要不出问题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施工方法都行”,这说明确实有人自觉不自觉地用自己的习惯工作方法,取代了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正确的作业方式反而感到不习惯。

(3)习惯性违章指挥

是指工作负责人或有关部门的管理者在不太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下,追求经济效益思想严重,没有充分地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按照自己的意志或仅凭想象进行指挥。

2习惯性违章特点

(1)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受一定的心理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保险带等措施讲了多少年,但实际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员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还辩解说,“多少年都这样干下来了,也未见出什么问题”,“哪有这么巧,上面掉的东西正好打在头上,几十年过来了,我们不是这样在做吗”等等,一旦出了事故还怪运气不好。事实证明纠正一种具体的违章行为比较容易,但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易事,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纠正不良的工作习惯。

(2)继承性

有些工作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己发明的,而是从一些老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当他们看到一些老师傅违章作业既省力,又未出事故,也就盲目效仿,就这样又把这些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了下一代,从而导致某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一脉相承,代代相传。

(3)排它性 有习惯性违章的人员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

3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心理状态

人的行为总是受思想活动支配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也必然与错误的思想活动相关。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事故责任者大多存有以下心理状态。

(1)麻痹大意心理

只考虑正常的、顺利的情况,忽视了不正常的危险情况,对可能导致的危险估计不足或根本未有察觉,因而造成险情或事故。如临时用电不用正规的连接方法,而直接将线头插进插座,结果造成线路直接接地、短路或人员触电;在采石施工中,不能很好地观察整个宕面的险情,不戴安全帽进行入塘口,实施爆破作业不按规定设立警戒、撤离人员等;所有这些都是由于麻痹大意心理所致。

(2)侥幸心理

明知某种做法属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或事故,但自认为并非每次违章作业都会发生事故,以前也这样做过都没有出问题,这次也不会出事,哪有这么坏的运气。因此,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挺而走险,形成习惯性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

(3)自以为是的心理

争强好胜,蛮干胡干,不顾后果,有的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构造和性能并不熟悉,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但却自以为是,对自己过分自信,根本不把安全操作规程或他人提出的建议放在眼里,从而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判断或操作错误,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

(4)求快图省事的心理

在工作中为了早下班或为了赶施工进度,人为的改变和缩短作业程序.有人虽然在工作岗位上,但心里总想着自己的私事,因此在工作中心急求快,置规程于不顾,只图赶进度,最终酿成事故。

4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对安全工作来说,可以认为“习惯性违章作业无异于自杀”,“习惯性违章指挥等于杀人”.有人认为这一提法言过其实,但仔细分析不难看出是很有道理的。习惯性违章危害性突出在一个“习惯”上,人们对偶然发生的违章行为看得较清楚,纠正也较容易,对习惯性的违章行为,由于见得多了,反而认为是正常行为,因而对事故失去了应有的警惕性,给安全生产留下了事故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每起习惯性违章都能引发事故,所以有些人员对这种行为满不在乎.习惯性违章不但发生在现在的某些人身上,而且还将影响到几代人。因此,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比偶发性违章的危害更大。

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就某次具体的行为,可能未引发事故,但这只能是侥幸而已,而确实是一种潜在的险情,一旦这种险情与环境或某种因素结合,就会变为现实的事故。俗话说“撒什么种子结什么果”,如果撒下“习惯性违章”这领种子,得到的必然是发生事故的“苦果

推荐第4篇:违章作业的原因、危害及其对策

违章作业的原因、危害及其对策

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职工从事安全生产的主要依据,是衡量施工人员是否按章作业的主要尺度,一份规程从编制到施工,各级部门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及安监部门,对施工过程中规程的执行进行不间断地监督检查,同时对施工中违犯规程的有关人员给予严厉地经济处罚。尽管如此,为何在生产中违

章作业,不按规程施工的现象屡禁不止,因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事故屡见不鲜,笔者就违章作业的原因、危害以及对策谈点初浅看法。

一、造成违章作业的原因:

众所周知,煤矿施工中并不是每次违章都要发生事故,正是由于这种客观现象的存在,促使有些人憨大胆、碰运气违章作业,加之部分职工文化素质低,安全自律意识浅薄,对违章现象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前几年,本人曾经听到个别采掘队长这样讲:“井下的活,你不违章一天也不能干”,似乎只有违章才能进窑,才能出煤,久而久之,头脑中产生了固有的违章作业是正常的,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因此,不管你强调再三,个别干部职工总是不以为然,仍然是我行我素,去年下半年,连续发生六起运输事故给了我们重要警示,矿“8.13”xxx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绞车司机违反绞车操作规程,松车时,中途松开工作闸,以致绞车超速失控,加之死者在明知上口已松车的情况下,坐在行车道里,没有进入躲避硐,造成超速过放矿车撞人事故的发生。紧接着10月9日,该矿又发生了一起电机车撞人死亡事故,更使人感到震惊的是矿连续发生三起因蹬钩头造成的一死二伤重大事故,造成这一系列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明知违章,确一意孤行的故意行为;二是领导管理不到位,教育不力,甚至带头违章指挥。煤矿任何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有三个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单位规程贯彻不到位,念上一遍签个名,万事大吉,贯彻力度不够;二是个别单位对安全技术培训不重视,职工对作业规程中的一些规定和要求不能够很好的理解和掌握,更谈不上规范地执行;三是图省事,怕麻烦、碰侥幸,闯大胆的现象另人担忧;四是过去对违章人员只重处罚缺乏教育,以罚代教比较普遍,个别职工造成对立情绪和逆反心里,很难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五是极少数安监人员对违章作业行为监督检查制止不力,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助长了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违章作业带来的危害

1、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煤炭生产是一门科学,有着一定的客观规律,而这种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规程措施的编制就是依据这种客观规律通过科学的预算来制定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规程施工,就等于违背事物的客观规律,就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事实也就证明了这一点。据统计,矿自1970年建矿以来,共发生死亡事故36起,死亡72人,基本都是违章作业造成的,死亡事故中比较突出的是皮带着火事故,死亡32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44%,其次是顶板事故死亡15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21%,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但在经济上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很坏的影响,每次事故发生,尤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不知有多少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欢乐,年迈的父母失去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现象,让人痛心疾首,恩爱夫妻的诀别,使其难以承受眼前的事实,天真活泼的儿女失去了父爱,永远见不到自己的爸爸。这每起事故都给活着的人们在脑海里打上一个不可磨灭的烙印,这种残酷的烙印、血写的事实在人们头脑里保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所以说每次死亡事故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要比在经济上造成的损失大得多。

2、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前几年,有些生产(科)队工程质量久久上不去,其主要原因是只顾抓产量、抓进尺,不顾工程质量好坏,不管安全与否,把“质量为本,安全为天”,置于脑后而不顾,一味向钱看,为突击产量、突击进尺而违章作业,不按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造成经济损失。如一条锚喷巷道按其服务年限,确定了一定的支护方式,质量要求,但是往往由于不按规程施工,造成喷浆厚度不够,降低了巷道的支护强度,周边打眼不按规定数去打,造成巷道成形差,同时破坏了巷道围岩自身的抗压强度,锚杆穿皮,不进行洒水养护等现象,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巷道服务年限达不到,年久失修,维护量大,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3、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违章作业不按规程施工,无论是造成工程低劣也好,还是造成人身事故也罢,都是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严重的损失。仅从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标准化季度检查来说,如果达不到标准,企业将损失100万元以上,安全上如果出现死亡事故1人,损失达200万元。

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煤炭企业来讲,安全是

推荐第5篇:煤矿违章作业的危害及应对策略

煤矿违章作业的危害及应对策略

“三违”现象的类型及特点。通过座谈了解及大量事实证明,“三违”现象的类型及特点主要表现是:

1、盲目性“三违”。少数职工认为,煤矿井下作业只是一种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对学技术钻业务和学习安全知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凭习惯和经验作业,造成盲目性“三违”。

2、无知性“三违”。相当一部分职工由于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较低,自控能力和自主保安意识差,对应知应会技术和施工措施一知半解,很多人违了章还根本不知道错在什么地方,造成无知性“三违”。

3、习惯性“三违”。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区队干部,不能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只讲进尺、产量,随意省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尝到“甜头”的情况下,实施习惯性“三违”。

4、管理性“三违”。有些区队管理人员,重生产安排轻隐患整改,重制度制定轻现场落实,执行力服从力差,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一拖再拖。甚至有的管理人员明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指挥职工强行作业,造成了管理性“三违”。

5、放任性“三违”。个别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粗放,对一些轻微“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职工的错误思想,久而久之,造成了放任性“三违”。

6、工序性“三违”。有的职工在作业中不按照规程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给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留下了安全隐患,造成工序性“三违”。通过对发生“三违”的主体分析,40周岁以下占绝大多数,由于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影响,严重“三违”逐年减少,一般“三违”却相对增加,作业工序、环节多的单位“三违”现象相对严重,采掘、机、运、通单位是“三违”的多发单位,其主要特点是文化程度越高、年龄越大、资历深厚者,“三违”行为越少。

“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三违”的主体是人,人的错误思想是导致“三违”的主要根源。由于职工个体的文化层次、社会阅历、家庭状况、思想素质等各不相同,因而造成“三违”的主观原因也呈多样性,通过座谈了解、综合分析,其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侥幸心理。有的职工认为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自如,偶尔违章也不会出事,碰运气一旦成功,就盲目自信,经常抱着侥幸心理去违章作业。

2、麻痹心理。在单位一段时间没有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管理人员、职工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置之度外,认为做好安全生产是一件容易的事,麻痹思想油然而生,“三违”现象屡见不鲜。

3、习惯心理。由于工作内容、场所、形式单一,很多管理人员和职工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施工,根本不去想是否违规,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形成习惯性“三违”。

4、马虎心理。少数职工在工作中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应付公事,糊里糊涂出现“三违”。

5、蛮干心理。有些职工,特别是班组,摆不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一心只想多超产,多拿台阶奖,不顾作业场所有没有安全隐患,就是发现了隐患也不处理,野蛮操作。甚至有的职工为了早下班,早上井,进班就干,简化作业程序,盲目蛮干,从而导致“三违”增多。

6、取巧心理。有的职工为了达到早上井早下班的目的,投机取巧,铤而走险,置规章制度于不顾,我行我素,冒险违章违纪,爬飞车、坐皮带、坐矿车,没有充分考虑其违章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后果。

7、轻视心理。一些新进矿的工人和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工人,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或文化技术素质低,没有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三违”的危害性,作业中糊里糊涂违章,糊里糊涂出事。

8、厌倦心理。部分职工因长年累月地高强度劳动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堪重负,生产热情不高,工作完全处于应付状态,使安全缺乏可靠性。

9、唯心心理。极少数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和来自偏远山区农村的职工,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不注意安全,随意工作,往往导致违章作业现象。

造成职工“三违”心理现象的发生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其客观因素主要是职工的文化素质不高,往往形成认识问题不全面、不充分、不理性,反映在安全生产上就是摆不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常会产生“上班就是挣钱”、“挣钱就是养家糊口”的单纯认识。煤矿生产受多种自然灾害威胁,生产战线长、作业条件恶劣,劳动时间长,长期超负荷的简单劳动,很容易让职工的生理心理产生疲倦,滋长麻痹和取巧心理,常常为图一时的省事省力,就心存侥幸,违章作业。

同时,管理不科学也是诱发职工“三违”的重要客观原因。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抓管理不讲究方式方法,以罚代管,以罚代教,对职工高压强管,缺乏民主公正,严重挫伤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积极性。管理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在现场要求职工按章作业,而自己却违章违纪,给职工的安全观念造成错误引导;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不考虑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形势,造成职工身心疲惫,忽视安全,违章蛮干;工作有布置,不检查不落实,制度形同虚设、考核奖惩不兑现,造成职工信任度下降。

在客观因素中,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工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在不断增加。一方面职工过多接受外部信息分散精力,在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行为走样;另一方面,与其它行业相比,职工收人普遍偏低,造成心理失落、安全思想不稳定;其次,职工家庭和亲属中发生的一些矛盾及生老病死等也会使职工情绪波动,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导致行为失调,出现违章违纪。

强化安全生产,控制“三违”的建议。人是组织管理中最不确定的因素,也是企业安全管理最难以把握的问题所在。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人”,只要人的工作做好了,“三违”就杜绝了,安全工作也就搞好了。许多“三无”区队、班组,月度、年度实现无“三违”的事实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规范人的安全行为,控制不安全行为发生,是控制“三违”、杜绝事故的主要工作方法。

1、培育职工健康的心理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有些职工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被动地接受管理,甚至想方设法逃避管理,将自己游离于企业发展之外。基于这种现象,必须通过深人扎实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把实现自我价值构筑在企业发展的平台之上,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自觉主动地端正工作态度,用正确的心态支配自己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实践安全生产,忠诚企业,真诚工作,形成企业与个人相互依存、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2、要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对于这个问题,决策层要严格要求,操作层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合理的工作量,要养成规范的操作习惯,不搞突击生产,不搞疲劳战术,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要严禁搞献休加奖加分做法,更要清查处理“超工作量加倍计奖计酬”的土政策,确保职工正常合理的休息,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在施工地点远、战线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情况下,应考虑“四六制”作业、班中给职工送餐送水、强化劳动保障保护,使职工感到企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自觉筑牢狠反“三违”的思想防线。

3、促进现场管理的科学和规范。安全管理要从源头抓起,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投资和设备的购置都要实行终身制。不管什么时候出现问题,都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要建立健全垂直式指挥系统,提高执行力、服从力,形成矿长、分管矿长、各分管专业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共同遵循服从指挥的原则、逐级指挥的原则、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对下级不能越级指挥但必须越级检查的原则、复命制的原则、紧急情况下上级有权越级进行总体指挥的原则,以充分发挥集体和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凡因违章发生的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承担,并交纳现金,严禁区队集体支付,让违章者拿着现金交罚款,感到心痛,花钱买教训,教训自然深刻。干部下井应统筹安排,执行“三三制”,早、中、夜班各占三分之一,消除井下安全管理和检查的盲区,消除产生“三违”的土壤。

4、高度重视安全投入和装备问题。无论企业多么困难,资金如何紧张,都要保证安全的投入和治灾防灾的经费。同时,要加强加大安全培训的投入。安全培训工作是投资最少、见效最快、回报最持久的特殊投资。要通过加大安全培训的投入,加强基地建设,增加培训装备,配强硬件软件,努力构建强有力的安全培训体系,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塑造本质安全人。

5、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安全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是人们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的准则。要实现安全生产,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需要对职工进行全方位不间断教育。要做到环境育人、活动育人、培训育人、典型育人、宣传育人,使广大职工深刻理解和知道“安全是大事,安全是大家的事,更是自己的事”,筑起心中的安全防线。职工是安全的主体,对职工的关怀就是对安全的高度重视。要把井下职工视为最可爱的人,在政治上、精神上、生活上,待遇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基层区队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克服简单粗暴,动不动就骂人等恶习,稳定一线职工队伍。

治理“三违”的措施。查处“三违”、处理“三违”的目的是消除“三违”,为此,需要多措并举,集教育、处罚、帮助于一体,综合治理,方能取得明显实效。通过调查座谈,其主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追查分析:由矿安监处组织,相关部门领导、“三违”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发现“三违”人员参加,共同分析产生“三违”的各种原因,找出主要根源。

2、现身说法:“三违”人员在本单位安全活动时,结合自身“三违”事实,谈认识、谈体会,吸取教训,保证不再违章。均由各基层单位党政主管负责落实。

3、停班学习:停班学习的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一般“三违”集中学习一周,严重“三违”集中学习一个月,集中学习由教培部门负责。

4、帮教提高:科级以上的领导、支部书记、工会女工协管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三违”人员提高思想认识。

5、行政处罚:按照企业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对“三违”责任制进行处罚或处分。

6、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局域网等形式公布“三违”人员名单、内容及处罚结果等内容,让大家进一步接受教训。

7、媒体曝光:由企业宣传部门组织,通过企业內部新闻媒体对 l“三违”人员的追查、分析、处理进行爆光。

8、亲属签字:“三违”人员在停班学习期间,通过反思,写出安全保证书,家属或亲人在安全保证书上签名。由单位支部书记负责。

9、建档立卡:对各类“三违”人员有安监部门负责建立追查、处理档案,记录清楚。

10、业务考试:停班学习期满前一天,由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对“三违”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时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办法执行,考试不合格,将延长停班学习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推荐第6篇:习惯性违章的危害

习惯性违章的危害

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就是不安全行为,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习惯性违章就是不安全行为的一种,习惯性违章在我们日常的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就是指那些违反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习惯的行为。

有一则故事,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从前有一个小和尚出家后,开始学剃头,老和尚就先让他在东瓜上先练习,小和尚每次剃完头后,隨手将剃头刀插在东瓜上,后来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也隨用把剃头刀插在老和尚的头上。

仔细一想,这不是一个习惯性违章案例吗?由此可见习惯性违章危害甚大,特别是我们化工企业,工艺复杂,危险化学品众多等原因,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据安全事故资料统计,7至8成的人为误操作事故与习惯性违章有直接联系,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中,9成以上的事故是由习惯性违章引起的。回顾我公司发生的几起事故,都与习惯性违章分不开。

针对如何控制习惯性违章,减少危害,我谈个人的几点想法:

1、首先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明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遵守规章制度、习惯性违章进行重奖、重罚,使尊章者荣耀,违章才心胆。

2、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对职工进行全面的技能培训,牢固树立正确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识别和纠正习

惯性违章的能力。

3、消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在消除人的不安全状态的情况下,也要消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为职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工作和生产环境,剪断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绊脚石,我们会做好各项工作,消除习惯性违章,在工作当中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到各个环节,从而保障生产正常有序地进行。

推荐第7篇:违章作业检讨书

违章作业检讨书

1、违章操作的检讨书

尊敬的上级部门:

10月30

日——11月3日,我没有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规定程序请假,严重违反了中心的规章制度。今天,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段时间以来,由于工作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众所周知,员工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工作时间我却XXXX,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单位的规章制度,处事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后悔莫及,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

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忠心的恳求中心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的歉意,并能来监督我,指正我。我也衷心的感谢领导给我重新工作、学习的机会,我会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以后将会更加努力,更加认真的学习和工作。请领导相信我。

2、违章操纵产生检讨书

尊敬的单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关于此次违章操纵产生的事故给公司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作为一位管理职员,我为自己没有贯彻落实标准化作业和未严格管理在此做出深入检讨、检讨。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近期我对待工作的不重视,说明我没有做到“以公司为家、以工作为重”,和偷懒、涣散的不足与缺点。

此次事故所反应出存在的题目:

第一、我自己作为管理层未贯彻落实标准化作业及未严格管理;

第二、自己所带领的员工在班期间私自换岗;

第三、自己所带领的员工在作业时监管工作没有做到位,倒短车上的碎石未及时清算干净;

第四、自己所负责的团队班组长工作不够到位,未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落实到个人头上,更没有管理好组员私自换岗并未作出正确的工作部署;

如今检讨错误,我就必须制定在今后的改正措施,并严厉改正:

第一,从今天起我要重视自己的工作态度题目,以严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一切以工作为重,严格与标准化作业、要严格管理好自己所带领的团队。

第二,针对上班时间员工私自换岗题目及时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假如员工有事要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作出公道的安排,将工作交接好方可离开,班组长做好换班记录。

第三、对在班员工未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及未按标准化作业的现象要严格考核,果断不做老好人。

第四、严格要求自己所带领团队的班组长,要及时将公司会议要求及在库作业要求传到给每位在职员工,并且要很好的执行,在这里我也要对班组长对待工作的不负责进行考核。

在此,对我本次工作上的错误,我真的觉得十分惭愧于大家,公司领导及同事那末相信我,我却没有好好表现,以深深自责的心情向大家表示道歉:对不起,我错了!请大家相信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带领自己的团队完成公司交给我们的任务。 此致:

非常抱歉!

3、工作违规检讨书

事情发生后,我已经深深的认识到我的错误!

20xx年12月20日开始的“狂欢圣诞喜迎新年”的活动,公司与xx推出的一款特价床,每天限量五张,而且还要以抽奖的形式来获取此商品,活动开始前,我也了解到这么优惠的床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源,打响xxx家居在xxx人民心中的地位,所以禁止内部人员购买,了解了这个信息后我脑海里就知道了这款床我不能参与购买,活动前两天,我没有参与,一直帮忙发号工作,第三天,我当时看到卖场人气明显没有前两天好,购买人员登记表上数量很少,顿时鬼迷心窍的填写了表格,心里考虑着我也来凑一下热闹,看自己会不会走运中奖,而且当时我领到的数字挺好的是588号,所以我抱着好玩的心态拿了号码,xx阻止过我,而我却没有理会,现在回想一下,当时我实在是太不应当了。

在这件事情上我深刻了解到在做一份工作时,不单单是为了让自己学到更多的东西,而且更要时刻考虑到公司的利益,而不能因个人的一时想法而作出对公司不利的事情,经过刘主任和胡经理对这件事情后果的讲解,我才清楚明白,这不是一件小事,这将影响到公司的声誉,乃至公司以后在xx的发展,我的工作觉悟性在领号的那一时刻全部隐藏了,看到常总在事情发生后,沉默这在办公室来回走,当时我就明白,这件事情冲击很大,给常总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常总可能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错误来源于思想觉悟不高,对事情的认识不够彻底,对于这件事情,我深表后悔,如果不是刘主任和胡经理对事情严重性的讲解,我想我的一时头脑发热将会招来更大的错误,我很感谢我的同事,帮我认识到事件的本质以及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在这里,我再次对我所犯的错误向公司道歉,保证以后的工作上一定认真考虑好做好任何事情的同时考虑好前因后果,积极努力的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推荐第8篇:违章作业原因

分析违章作业原因、违章就等于事故 只有把隐患、违章当作事故一样对待,才能让职工视每次违章作业,象把自己的手伸进火中被烧伤一样的疼痛,永不侥幸尝试,永不跟着感觉走,永不跟着不良意识走,警示和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习惯和“违章也等于事故”的理念,深刻反思事故的根源,树起安全管理、违章作业的高压线。

一、发生违章的原因

(1)、违章者有侥幸心理。有违章者在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违章了几次后,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于是,他就认为所谓的“违章”只是“循规蹈矩”或是“小题大做”,要出事早就出事了。于是乎,他就把安全制度当作“绊脚绳”,视作“自寻烦恼”。其实,这是把几次违章的偶然性与长期违章的必然性等同视之,他不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道理,不知道今天不出事不代表明天不出事的道理。在这样侥幸心理的作祟下,在他心里就很容易形成这样的“定论”:所谓违章就是违不违背自己原则的问题。于是,他把安全规程当作摆设,漠视安全规程的存在,久而久之,他把违章长期化、习惯化,结果出了事故,酿成大错。

(2)、违章者有狂妄自大的心理。违章者由于有了一些工作经验,以为自己“牙齿都吃黄”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摆平。于是在操作过程中有恃无恐,冒险蛮干。其实,他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他不知道自己的经验范围有多狭窄,自己的经验有多肤浅,也许他的经验在过去来讲是正确的,可现在的实践已悄然发生了变化,但他浑然不知,仍以老眼光来看待、分析问题,其结果肯定是要出问题的。另外,他还照搬照抄,把从这个实践上取来的经验用在那个实践上,以为自己的经验是经过多少次反复验证的“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在这样“畸形”的思想意识指导下,长时间误操作,他还不出问题?(3)、违章者有从众心理。中国人都有个习气,以为只要自己“随大流”,即使是犯了错误也会因“法不责众”而免予追究。再则,大家都“违章”或者是别人都“违章”都“没事”,干嘛自己这样“老实”。有这样一个“从众”实例,在一个30人的群体里,由于一个“新工人”,工作时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结果先是遭来工友们的冷嘲,后又遭来工友们热讽,照他们的话来讲,是“鸡窝里的鸭子”是他们中的“怪胎”。时间一久,见别人违章都没事,也就随了“大流”,结果才做第一次就被查处。如果一个班组、车间里有违章的现象出现,那么,违章将会像瘟疫一样在短时间内传遍整个群体。(4)、违章者有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一些操作规程的设定,为什么不能图省事怕麻烦,是因为这种“投机取巧”的所谓“捷径”经实践验证是行不通的。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根本无捷径可言。如果有捷径可言,我们的规章早就有所规定了。要知道制定的规章制度,是经几代人,甚至几十年代人的艰苦努力,经过无数专家学者及无数实例的验证,怎有捷径可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一个环节,一个部位,一时的松懈,都有可能影响到安全,把违章处理跟事故处理一样严肃、严厉惩处,我们承受不起以违章为方法,以鲜血为代价的试验。生命只有一次,就如时间一样,一旦逝去,就永远不会回来。

二、安全工作应从细微之处做起。

(1)、习惯性违章本身不是小事,是工作现场经常表现出来的违章行为。它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方式,由于没有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及随心所欲,习以为常,习惯成自然,因而造成极大的危害。班组是直接从事作业的基层单位,习惯性违章在班组的作业、操作等活动中常有出现。因此,抓好班组反习惯性违章是一项最直接、最根本的任务。无论从班组在安全生产中所处地位和作用上看,还是从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目的出发,班组都是反习惯性违章的重点。例如;有的员工认为,“戴不戴安全帽,扎不扎安全带,只是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因而对严格管理有反感,事实上,这些“小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危。在作业中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方式,往往成为事故的直接诱因,习惯性违章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行为。行为者往往既熟知安全规程,又懂得其做法的危害性,但在实际行动中,不顾规程和危害,按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办事,这就严重地削弱了安全规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违章无小事,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都要切实加以纠正。习惯性违章是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消极影响很大,特别是发生在老工人和管理者身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造成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对习惯性违章行为,如果放松管理,习以为常了,根本没把它当回事,久而久之,对那些不正确的行为习惯就失去了警惕。(2)、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常保持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兢兢业业的强烈责任意识和工作状态。要忧先于事,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预案的能力。事前不深入思考、得过且过,事中没有办法措施,延误时机,事后不认真总结教训,推脱责任是不负责任的。对于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要敢于管理,严于管理,细于管理,勤于管理,不能当老好人、不能稀里糊涂。要关注目标、关注结果,就是把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作为我们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3)、一次次的事故的发生都在验证着著名安全专家海因里希的理论1:29:300法则,即每发生330起违章操作便可能发生29起小事故,发生一起严重事故。对管理者来说:平常的工作中就要细查隐患,重抓苗头,防渐杜微,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及时的指正,促其整改:将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发现一个批评一个,对于批评教育不改者,给其严厉的处罚,给其一个深刻的教训。在过去的案例中,造成事故的原因绝大部分基本相同,即习惯性违章。可见习惯性违章与事故之间已构成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一些事故则是习惯性违章的必然结果。事实也正是如此,如果对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长期不去根除,行为者麻木不仁,不顾其危害和后果,直至造成事故,方才醒悟,悔恨万分。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危害极大,既有害于国家和企业,也有害于员工个人和家庭。(4)、安全生产重在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定要对习惯性违章疾恶如仇,因为一次冒险违章作业,便可能发生重大的事故。一次不经心的操作失误,便发生机毁人伤的悲剧,一经发现,就应坚决纠正。对心存侥幸心里者,更要加强教育,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使其在岗位操作中能够不折不扣的执行相关的规程与要求,确保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思想在其脑海里扎下根。

推荐第9篇:浅谈习惯性违章及危害

浅谈习惯性违章及危害

习惯,汉语词典解释: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习惯的行为。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帮助大家理解一下习惯性违章的概念:从前有一个小和尚出家后,开始学剃头,老和尚先让他在冬瓜上练习,小和尚每次练习完剃头后,将剃刀随手插在冬瓜上,后来在给老和尚剃头时,也将剃刀随手插在了老和尚的头上。

大家看了这个事故,大部分人可能就会嫣然一笑,但作为我们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来说,仔细一想,这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习惯性违章案例吗?由此可见,习惯性违章的危害甚大。同样在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何尝不是这样呢?回顾以前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几乎都与习惯性违章分不开。在生产过程中,习惯性违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因而对安全生产危害极大。据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表明:70%~80%的人为误操作事故都与习惯性违章有直接联系,它是导致人身伤亡的重要危险因素,严重危及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因此,反“习惯性违章”是各行各业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是遏制安全事故强有力措施之一,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者面临的重要课题。一般来说,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可归为两大类,即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中,90%以上的事故是由违章引起的,而其中绝大部分又与习惯性违章作业紧密相关。

一、习惯性违章特点

1、顽固性

由于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日积月累形成的,因而具有顽固性和多发性的特点。只要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理定式不改变,动作方式不纠正,这种习惯性的违章行为就会重复发生,直到行为者受到事故的惩罚。这些习惯性行为对这些从业者来说,常常难以改变。

2、经常性

从一些事故案例中发现,某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识所为,而是行为习惯使然。行为者尽管在作业前采取了周密的安全措施,但由于在长期实践中形成

的不良习惯发生了作用,无意识地违反安全防范措施,因此出现误操作或误作业,导致事故的出现。

3、传递性

从对一些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分析发现,不是他们自已“发明”,而是从师傅那里“学”来的,看到老职工或师傅违章操作或作业,既省力,又没出事,便盲目仿效。正是这些老职工懂得工作中的省力窍门,而又没出事故,才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4、侥幸性

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为前的一种普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和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而多数是“明知故犯”。在他们看来,“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这实际上是把出事的偶然性绝对化了。在实际作业现场,以侥幸心理对待的人,时有所见。如,如开快车,十次百次可能都不会出交通事故,这加重了司机的侥幸心理。结果才有“十次事故九次快”的经验之谈。

二、习惯违章的危害

习惯性违章行为比偶然性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大,因而危害更大。偶然性违章行为只发生在个体身上,或个别时段和个别程序上,其原因大多为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只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实施有效的监护,基本上可以控制此类行为的出现;习惯性违章则不然,行为者往往熟知安全规定和规程,清楚其做法可能产生的危害,属于有章不循,常常仗着“艺高人胆大”,按自已认可的行为方式作业,削弱了安全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人们对这种违章行为见的多了,习以为常后,渐渐就失去了警惕性。久而久之,影响面大,纠正起来也十分困难,如同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埋下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

三、习惯性违章的控制对策

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遵章守纪系统工程中的“硬件”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起严明的、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首先要领导重视。安全产生的效益基本上是企业的虚拟效益,常常是出了事故以后才能算出结果,平日里看不出成绩。只有领导重视,现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所以才敢真抓严管,才能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其次,通过实行严格、合理的奖惩激励,对遵守安全规程、不发生习惯性违章的安全先进者,实行重奖,树立一个标杆,使职工有奋斗的目标和方向,对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的从严考核,实行重罚,使其刻骨铭心,让违章者胆寒,遵章者荣耀。对其他人员可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树立消灭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氛围。

2、完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是根本,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是纠正和预防习惯性违章的根本措施。要经常开展对职工的集中安全技术培训,使职工理解和熟悉正确的操作方式和作业程序,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掌握有关的安全规定,做到安全培训全员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识别和纠正违章行为的能力。

3、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发展,建立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倡导企业安全文化,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素养,培养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对班组、车间以及各分厂的对作业现场违章违纪进行检查、评比,设立违章违纪曝光栏,定期公布违章行为,在公司内部制造一种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环境,形成强有力的群众监督机制。

反习惯性违章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构筑起公司的“安全第一”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强化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使每名员工和领导都能自觉的用“安全第一”的生产思想、“安全第一”的技术能力、“安全第一”的生产指挥原则、“安全第一”的协作精神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要定期开展业务比赛,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纠正。

4、消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

创造安全和谐健康的生产物质环境,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在适当的安全投入比例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本质安全的要求。现代安全研究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不可能绝对消除的,为了防止万一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唯一的办法就是使

设备满足本质安全要求或符合防止人身事故发生的防护要求,剪断事故链,防止事故发生。

5、推广标准化作业。

所谓的标准化作业就是在有关规程和规定的指导下的规范作业。标准化作业是将准备作业、实施作业和作业善后处置中的每个具体步骤、操作方式、进度、待检点和关键点等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大大减少随意性作业的机会和条件,是防止习惯性违章的可靠保障,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化。

“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事故必然出自违章”,这一事故规律表明习惯性违章的最终后果必然是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清习惯性违章的本质原因及其危害性,深刻认识习惯性违章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环部

訾超

推荐第10篇:习惯性违章表现与危害

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经过多年来的工作、学习,尤其是通过自我批评,自我剖析、自我反思,我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总结并提出整改措施,以求能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得到更大进步和提高。

一、整改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

二、自查自纠情况

1、理论学习不够,政策理论水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学习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虽然过去比较注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理论的学习,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存在着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一知半解,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缺乏对其精髓和实质的理解和思考。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够,实际工作中不能自觉运用理论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业务学习主动性不强

对业务缺乏钻研精神,满足于“过得去”、“还可以”。没有真正地沉下心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很多东西一知半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实际工作中遇到了难题的时候才去翻书本。

3、工作上马虎应付,只注重作业进度,习惯性违反作业程序,安全意识淡薄。

三、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1、学习积极性不高,平时拘于日常工作琐事,对于本职工作有些放松,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特别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全面性,以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棘手的事情,没有自觉地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2、工作方法特别机械,遇到困难泛急躁情绪。只有认真学习,仔细思考,把学习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中去。

3、心里素质差,片面追求产量,逞强好胜,盲目求快,凭主观经验行事,抱侥幸心理。

四、今后改进方向

1、加强学习。结合开展“爱岗敬业,二次学习”活动。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

2、钻研业务知识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是对各种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如何做到“专”,这不仅是要做好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致力于在这一领域内的探索改革和创新。这就要求今后在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开动脑筋,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掌握知识发展的动向和趋势,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3、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正气,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今后要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与群众和党员谈心、沟通,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4、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铁路安全生产是环环紧扣的连续性作业,若不按程序、不按规程办事,处处都潜在着危险。要实现安全生产就不能\"想当然\"地去考虑问题,\"想当然\"不仅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贻害无穷。\"想当然\"地认为,别人应该知道我在那里,应该信号已经开放好,作业也已经停止,这种\"想当然\"的习惯性违章,害人害已害企业。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及整改措施。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永葆工作热情,努力实践诺言,欢大家监督我的行动。

调车作业,是一个多方协作,密切配合的过程。只有当岗位操作人员在确认一个作业阶段结束,互检互控,并完成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后,方可指挥移动车辆。但有些货运人员为抢时间、赶进度、往往在车皮还未装卸完毕的同时,就电话通知调车人员移动列车,放下电活才进行车门\"施封,上锁\"等工作。他们主观上认为,从打完电话到调车人员到达现场存在一个时间差,但调车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拿到作业计划,不到现场做确认工作,造成损毁装卸用工具等恶果,严重时可能造成列车倾覆

第11篇:抄作业危害

1这样只会对你的学习造成伤害

2光抄别人的自己还是不会成绩只会越来越差

3考试这到题还是不会也没有用

4这样欺骗了老师、欺骗了家长、欺骗了自己

5他会失去思考,一遇到难题就想抄别人的6这样对未来学习不利

7考试还是不会这些题

8抄作业最起码,抄的人失去了自己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永远跟着别人的步伐走。 9一般抄作业的人都是学习不是很好的人,久之他的学习会越来越差。

10这也是他养成了很不好的学习习惯,对自己未来的学习很不利。

11抄作业也容易造就他作弊的习惯,影响深远。

只能想到这些了,参考参考,选我为最佳吧!

第12篇:浅谈习惯性违章作业

浅谈习惯性违章作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它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如果企业事故不断,那就谈不上什么经济效益。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即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而引起的,且大部分又与习惯性违章有关。要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就必须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特别是要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作业.

一、习惯性违章及危害

习惯性违章作业,就是指那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有章不循,坚持、固守不良作业方式和工作习惯的行为。违章作业实质上是一种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因而对安全生产危害极大.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在正常的设备操作时,有些操作人员养成了有章不循、随心所欲的习惯做法,对规定的操作程序、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置之不理,却认为是大惊小怪,不需如此繁琐。因此经常按照一些不良的(但自认为是正确的)或“传统”做法进行操作,致使险情频发,甚至导致事故.

(2)习惯性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不良的工作习惯、随心所欲的进行施工。有些人认为,“只要不出问题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施工方法都行”,这说明确实有人自觉不自觉地用自己的习惯工作方法,取代了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正确的作业方式反而感到不习惯。

(3)习惯性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负责人或有关部门的管理者在不太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下,追求经济效益思想严重,没有充分地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按照自己的意志或仅凭想象进行指挥.

二、习惯性违章特点

(1)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受一定的心理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如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保险带等措施讲了多少年,但实际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员有章不循,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还辩解说,“多少年都这样干下来了,也未见出什么问题”,“哪有这么巧,上面掉的东西正好打在头上,几十年过来了,我们不是这样在做吗”等等,一旦出了事故还怪运气不好。事实证明纠正一种具体的违章行为比较容易,但要改变或消除受心理支配的不良习惯并非易事,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纠正不良的工作习惯。

(2)继承性。有些工作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并不是自己发明的,而是从一些老师傅身上“学”、“传”下来的,当他们看到一些老师傅违章作业既省力,又未出事故,也就盲目效仿,就这样又把这些不良的违章作业习惯传给了下一代,从而导致某些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一脉相承,代代相传。

(3)排它性。有习惯性违章的人员固守不良的传统做法,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性工作方式“管用”、“省力”,而不愿意接受新的工艺和操作方式,即使是被动参加过培训,但还是“旧习不改”。

三、习惯性违章的心理状态

人的行为总是受思想活动支配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也必然与错误的思想活动相关。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事故责任者大多存有以下心理状态。

(1)、麻痹大意心理。只考虑正常的、顺利的情况,忽视了不正常的危险情况,对可能导致的危险估计不足或根本未有察觉,因而造成险情或事故。如临时用电不用正规的连接方法,而直接将线头插进插座,结果造成线路直接接地、短路或人员触电;在采石施工中,不能很好地观察整个宕面的险情,不戴安全帽进行入塘口,实施爆破作业不按规定设立警戒、撤离人员等;所有这些都是由于麻痹大意心理所致.

(2)、侥幸心理.明知某种做法属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或事故,但自认为并非每次违章作业都会发生事故,以前也这样做过都没有出问题,这次也不会出事,哪有这么坏的运气。因此,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挺而走险,形成习惯性违章作业的不良习惯。

(3)、自以为是的心理。争强好胜,蛮干胡干,不顾后果,有的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构造和性能并不熟悉,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但却自以为是,对自己过分自信,根本不把安全操作规程或他人提出的建议放在眼里,从而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判断或操作错误,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

(4)、求快图省事的心理。在工作中为了早下班或为了赶施工进度,人为的改变和缩短作业程序.有人虽然在工作岗位上,但心里总想着自己的私事,因此在工作中心急求快,置规程于不顾,只图赶进度,最终酿成事故。

四、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对安全工作来说,可以认为“习惯性违章作业无异于自杀”,“习惯性违章指挥等于杀人”.有人认为这一提法言过其实,但仔细分析不难看出是很有道理的。习惯性违章危害性突出在一个“习惯”上,人们对偶然发生的违章行为看得较清楚,纠正也较容易,对习惯性的违章行为,由于见得多了,反而认为是正常行为,因而对事故失去了应有的警惕性,给安全生产留下了事故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每起习惯性违章都能引发事故,所以有些人员对这种行为满不在乎.习惯性违章不但发生在现在的某些人身上,而且还将影响到几代人。因此,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比偶发性违章的危害更大。综上所述,习惯性违章就某次具体的行为,可能未引发事故,但这只能是侥幸而已,而确实是一种潜在的险情,一旦这种险情与环境或某种因素结合,就会变为现实的事故。俗话说“撒什么种子结什么果”,如果撒下“习惯性违章”这领种子,得到的必然是发生事故的“苦果”。

五、克服习惯性违章的方法

1、企业重视:企业各级管理层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克服习惯性违章作业,关键在于各级管理,特别是各车间主任,克服习惯性违章,应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心不正焉能正人”,只有各级领导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这是其一;其二是看管理者能否长期的抓下去,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固疾,是具有一定历史性的不良习惯,各级管理层应制订具体措施,使反习惯性违章经常化、制度化,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如管理者产生松劲情绪,则习惯性违章现象就会抬头并蔓延滋生,甚至出现更严重的违章行为。抓好这项工作,企业管理高层是关健.

2、安全教育和重奖重罚。由于习惯性违章有一定的顽固性和潜在性,是一种习惯上的不良行为,因此要针对“习惯性”的特点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认识到习惯性违章作业是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其结果是必须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它不但危及自己的安全,而且还会累及他人,真正懂得这些道理,广大员工才能严格要求自己,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现实中确有一些人,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视而不见,你说你的,我干我的,总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于这一部分人员就要采取重罚的手段,罚到其心痛、肉痛,彻底醒悟。在采取这种手段时一定要坚持秉公办事,奖罚分明,并做好重奖重罚者的思想工作,以防出现反作用。

3、做好预防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反习惯性违章的基本准则。反习惯性违章应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了解、摸清习惯性违章根源的情况下,提前作出防范措施,才能防止事故或将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否则等事故发生后再去抓,将只能是接受教训,而无法弥补已经造成的事故损失。因此,在预防习惯性违章工作中,一般要抓好以下几点:

(1)、进行超前预防。俗话说“水未来时先筑坝”,当新职工参加工作时要积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就要对其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培养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从而为反习惯性违章打下良好的基础。

(2)、抓住不安全苗头,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形成,有一个滋生和蔓延的过程,在其滋生阶段就予以纠正,而已形成习惯性之后再纠正就困难了.因此,各管理者,特别是车间主任和安全员,应具备很强的预见性,善于发现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早抓快抓,尽快根除习惯性违章的苗头。

摸索规律,举一反三。习惯性违章作业有一定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各级管理层应善于发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不断总结反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经验,对因习惯性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充分进行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还要看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班组是否已经吸取教训,并认真进行整改,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防止再出现类似的事故。

第13篇:不再违章作业保证书

车间主任:

1、在半年之内再发生1次违章作业,车间只发给我基本工资持续2个月。

2、在半年内再发生2次违章作业,请车间给末岗工资4个月,请车间主任及全体同事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监督!

班长意见:

班长签字: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14篇:违章作业考核实施细则

生产现场违章作业考核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作业氛围,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违章的分类

1.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生产作业中,员工个人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1.2装臵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管或直接领导。

1.3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法令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是指挥者本人。

1.4施工违章:指在施工中,不遵守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指挥者、或是管理者、或是操作者。

2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

2.1反违章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2不论因作业性违章、装臵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未遂事故都有要同样重视,将未遂当已遂对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2.3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 - 1 -

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2.4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产生的装臵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2.5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违章处罚标准

3.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露脚指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接漏电保安器;

●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钢丝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

●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构上的千斤绳并将吊构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设备的钢丝绳;

●将双链条葫芦拆除成单链条使用;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无准驾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

●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不遵守电梯限载要求,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

●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乙炔、氧气皮管混用;

●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于留下火种;

●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垃圾通道;

3.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装臵性违章)者,每处罚款100元: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在沟道、隧道、夹层工作不使用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伏;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电焊机外壳无接零保护;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臵,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移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移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挡脚板;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臵;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现场消防、紧急救护通道不畅通;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臵、显示装臵、保护装臵失灵或带病作业;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起吊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

3.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指挥性违章)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无视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对工人发现的装臵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臵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电力建设安

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外包单位未进行每月一次的自行安全检查;

●外包单位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开工者;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进行安全交底开工者,或遇有大雪、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带手套指挥起吊作业;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作业,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施工负责人没有及时组织对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清理;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臵或安全设施;

●对作业性违章、装臵性违章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第15篇:电工违章作业心得体会

电工违章作业心得体会

安全,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但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电力职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从事电力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为了规范电力市场,我们电力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再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大家都知道“水火无情”,但如果对安全麻痹大意,电就象一个杀手。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我真心期望,每一位电力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六月,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活动月,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我们将用实际行动筑成一道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了长青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电工

第16篇: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

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反违章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工作,指导好各生产部门反违章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公司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特编写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成立反违章组织机构。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工会以及各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反违章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门,负责反违章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各生产部门应建立“违章档案”,如实严格记录各级人员的违章及考核情况,有条件的部门应设立“违章曝光栏”,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第四条 反违章工作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的做法,对各类违章都要通过“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在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原因查找时,必须对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分析。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查禁违章,鼓励自查自纠和工作班成员之间、领导

1 干部和员工之间的互相监督。

第六条 本意见适用于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部门。 第二章 责 权

第七条 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反违章管理的各类标准、条例、奖惩考核办法;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检查各部门、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讨论反违章的重大奖惩;监督、考核各级人员的作业性违章。 第八条 安生部门具体负责对全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受单位反违章领导小组的监督和考核;负责汇总、曝光全公司出现的违章情况。 第三章 违 章 分 类

第十条 违章的定义:在发电、电力工程建设、各类施工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第十一条 违章现象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第十二条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心理、身体、客观环境的意外诱发的不安全工作行为。

2习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状况。 第四章 反作业性违章

第十三条 作业性违章:指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公司制定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第十四条 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要树立“爱护员工,保护员工”的理念,教育员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反作业性违章工作重点是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

第十五条 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下列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

(一)不信规程信经验,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

(二)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

(三)图省力、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

(四)因赶工期,贪图“快”“捷”的念头导致忽视安全,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

(五)因事先准备不充分、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

(六)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

(七)因工作简单、分散、零星,作业者怕麻烦,违反规程制度;

(八)因作业前情绪不好或心猿意马而违反安全规程;

(九)长时间不良的习惯做法,导致不适应安全规程的约束而违反安全规程;

(十)作业者素质不高,不了解安全规程,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自我防护能力不强,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

(十一)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不可靠,工作环境仍然存在危险因素的情况下,直接参加工作班作业;

(十二)在重大技改工作中,技术方案考虑不周,违反有关反事故措施规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结合工作性质,制定出本部门的反违章作业条例或违章范例,组织学习,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内容。

第十七条 反作业性违章,应实行分层负责,逐级考核,一层保一层,一层考核一层,每一层都有人负责。

(一)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操作监护人等,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负责查禁和考核;

(二)班组长负责对班组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

(三)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违章进行查禁和考核,每天应对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班组长、施工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生部应经常深入现场,对作业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五)由于部门领导组织反违章工作不力,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由安生部考核该部门领导、安全员和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第十八条 任何人发现作业性违章行为都有立即制止的权利和责任。对

4 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安监人员要把反作业性违章中的习惯性违章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并监督各级领导对反违章工作分层负责,分层考核。 第五章 反装置性违章

第二十条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而存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第二十一条 安监人员应严格按相关规范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对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反装置性违章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装置性违章的出现。

(一)保证国家、行业、分支机构及本公司颁发的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及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二)配合、监督各级施工、调试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艺规范进行施工调试;设计与现场实际或最新规程不符的要及时变更设计。

(三)安生部门等对建设项目中防止人身事故、误操作事故、灭火放炮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等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验收工作。

第二十三条 查禁装置性违章是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和安监人员的安全职责,是深入现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主要检查设备的状态、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正确执行,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施工工器具和设备、脚手架等是否满足了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二)各级安监人员主要履行监督职责,检查有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是否履行了职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作业场所环境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检查查出的装置性违章的整改情况。第二十四条 装置性违章的检查与消除

(一)装置性违章的检查与消除按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二)对新增设备、设施,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新的装置性违章。

(三)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装置性违章,设备主人、有关责任部门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消除。

(四)安生部门应把装置性违章列入月度工作计划或大小修、临时检修计划安排消除。一般性装置性违章由安生部门在月度计划中安排消除。

(五)对需要花费较大财力、物力或需要变更设备布置才能消除的装置性违章,影响设备,人身安全的由安生部门列入年度“两措”计划予以消除。

(六)在特殊条件下,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装置性违章,因设备结构、布置难以消除的,应采取以下措施:安生部门提出装置性违章确实无法整改消除的报告,总工程师批准;针对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将其列为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并由安生部门备案。

6 第六章 反指挥性违章

第二十六条 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第二十七条 指挥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一)不按照规定进行指挥

1、各级领导不按照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进行指挥;

2、组织未经培训、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发电生产工作。

(二)该进行指挥的不指挥

1、对各种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

3、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三)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

1、职责范围不清,凭兴趣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

2、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权。第二十八条 查禁指挥性违章的责任

(一)查禁指挥性违章,人人有责。

(二)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应立即制止。

(三)任何人接到违章指挥的命令应拒绝执行,并报告或越级上报安生部门。

(四)工会,公司办公室要经常搜集员工对违章指挥的反映,并在反违章领导小组会上提出意见。

7 第二十九条 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作业,应制定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七章 反管理性违章

第三十条 管理性违章:从事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管理性违章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规定、制度不健全

1、不及时贯彻国家、行业、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实际落实到生产、施工工作中去;

2、设备已投入运行,仍未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和相关系统图、逻辑图、二次图。

(二)发电生产、施工生产的计划、制度、规程等不符合实际

1、不按要求制定“两措”计划、培训计划、检修计划等;

2、制定的标准低于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制度、办法低于本单位有关规定;

3、设备、系统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操作票等资料没有做到及时更改。

(三)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制度执行

1、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

2、不能综合应用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分管区域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不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4、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不落实;第三十二条 反管理性违章的责任

(一)管理性违章责任者主要是各级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二)查禁管理性违章,应明确相关岗位的权责,制定各种岗位的工作标准,按标准要求安排管理工作。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三条 反违章管理应实行违章责任追究制,对违章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监督、监护、检查、验收不到位的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十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主开展反违章工作,部门、班组和员工主动查处违章并及时纠正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处罚标准。

第三十五条 违章行为实行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部门,班组负责人;对严重违章的,取消部门年度评比先进的资格,并对当事人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 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离岗培训、降低岗级和内部待岗的处分。

9 第三十七条 经济处罚可参考以下标准

(一)每发生一次指挥性违章,处罚违章者100-300元。发生一次管理性违章,处罚部门领导100-300元。

(三)每发生一次作业性违章,处罚违章者100-200元。

(四)对装置性违章,不按计划如期完成整改的,每处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五)对各类违章的联责处罚,每次不低于50元。第三十八条 离岗培训

(一)离岗培训的条件

1、一年内超过三次违章受到处罚者(不含联责处罚);

2、有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离岗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工作,否则,应继续离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

(三)对离岗培训人员除责令其离岗培训外,还应给予不少于500元的经济处罚。

(四)离岗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九条 降低岗级

(一)违章性质严重,行为恶劣,虽未构成事故,但对安全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处理,并进行不低于300元的经济处罚。

(二)一年内两次及以上离岗培训者,给予违章者降低岗级处

10 理。

(三)降低岗级期间一般不得少于12个月。若降级期间无违章行为,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恢复岗级。 第四十条 内部待岗

违章降岗级处罚期间,仍有违章行为或者一年内出现2次降岗情况者应给予内部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为一年。 第四十一条 反违章奖励

(一)发现、制止或抵制违章,直接避免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二)员工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者,给予不少于100元的奖励。

(三)对于积极主动消除装置性违章的部门,给予300元的奖励。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本制度并制定相关反违章作业条例或违章范例。

镇宁利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17篇:违章作业的界定

违章作业的界定

 凡在生产过程违反国家颁发的各种法规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为保证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工艺、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行为,均属违章作业。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身披雨衣、大衣以及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 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

5、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作,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等。

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7、不按操作规定,擅自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

10、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的。

11、不按公司规定进行开机前设备检查的。

12、不按规定召开班前例会,不认真登记设备运行、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和记录的。

13、设备维修不按规定摆放“设备正在维修中”标志,或是开到摆放有“设备正在维修中”标志,仍然擅自开机的。

14、岸上开机或是船上采挖不按公司规定打三遍警示铃后在观察开机的。

15、生产中,一味追求车船数量,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数量、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作设备,使设备带故障或超负荷运行的。

16、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

第18篇: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观后感

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观后感

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观后感

(一)

通过对这三件血淋淋事故观看,是我自己对自己的害人工作责任心和肩负的重担有了进一步深刻认识。做为一名区队管理者,在从事的工作岗位上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首先,我们从班前会安排上着手,要详细安排工作重点,责任明确,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其实,这三起事故是以前就有发生的事故然而有重复发生,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每一次事故都是一个血的教训,然而每一次相同的事故都在发生,究其原因,就是我们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把自己的个人安全放在首位,缺乏个人保护意识,工作只想投机取巧和侥幸意识存在,加之对自己工作区域的安全隐患没有仔细排查,存在盲目蛮干现象,没有把\'三不伤害\'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到工作中去,忽略了工作中的细小环节,没有认真执区队及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没有在工作中坚持作业前安全确认这一保护措施。假如,在罐笼上面加油的职工,在加油前提醒确认一下操作按钮是否在检修位置并闭锁绞,就不会发生自己被关罐笼拉起倔断>保险绳而掉入井底的事故发生。

假如,推车工不急于处理掉到的车俩,将罐笼内去掉阻车木楔的重车推出,也不会发生重车滑出罐笼把下层人员撞成两死一伤的本剧。甚至有一些职工根本就不了解自己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缺乏本岗位的专业知识,一知半解,照葫芦画瓢,自以为是工作很正规,致使发生在别人身上血的教训不断又发生在自己身上。假如信号工操作时确认一下信号按钮是否在检修位置,也不会发生这次事故。就不会发生解取拴在千分之62度斜坡上捆绑矿车的锚链而造成跑车伤人事故。

其次 ,是我们管理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赶工期有违章指挥的现象,有时对职工的违章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对习惯性一般违章现象疏于防范,甚至对于自己的工作区域缺乏及时监督提醒,认为职工自己知道应该怎样干好自己的工作,我们的过于干涉会影响到职工的正常操作而懒与管理。再有就是我们在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环境以及设备的安全状况不能了如指掌,缺乏鉴别知识。

对于周围的环境没有认真排查,存在不安全状况和不完好设备没有准确的判断 ,自己本身就不能够彻底了解设备的性能要求 ,对企业和区队的制度措施要求没有严格的去执行落实实施, 没有从实质上了解制度及措施的实效性和安全性 而导致不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假如我们能现场监督,及时制止现场违章行为,这些事故就可以能避免发生。最重要的一点是从这次事故案例中,是我们全体管理干部从心灵深处得到震撼,发生不安全事故要追究主要责任主体个人的刑事责任,再也不是过去那样把所有的责任全落实到过世者身上,在不深究责任人的个人过失的时代啦!

这次事故视频的观看,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从心灵深处对事故发生有了一个深的认识,他时刻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按章作业,确保安全,爱护生命,珍惜幸福,时刻谨记血的教训,要牢牢把\'安全大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先于一切,安全影响一切。\'的安全理念贯穿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繁荣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让我们为了家庭幸福和企业繁荣共同托起\'安全\'这片天。

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观后感

(二)

近日,澄合王村煤矿组织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在该矿二楼会议室集中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安全警示教育片,片中通过刘桥一矿、丁集煤矿和刘庄煤矿,三个煤矿职工因\'三违\'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案例,再一次给我们说明>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三起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违章操作,为什么违章事件屡禁不止呢?往往是违章人认为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几次违章都没有出过事,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一旦环境、设备、人员发生变化,就很可能引发事故。这类情形在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员工中较多见;二是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警惕性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在操作中很容易产生轻视心理,不严格按规程办事,时间一长就养成习惯性违章;三是有的职工脑子活,为了抢时间赶工作进度,图省时省劲,投机取巧,简化操作过程、减少施工工序等,置安全措施于不顾;四是有些职工认为自己熟悉工作环境和作业程序,只要把握主要的操作规程即可,作业时粗枝大叶、不拘小节,他们往往对\'看得见\'的危险比较警觉,对暂时没有发生危险恶果的潜伏危险掉以轻心。

回想起《违章作业害人害己》三起事故悲惨场景,我心中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我只想给所有矿工朋友说两句话:工友们,每当你走向岗位,肩上承担着亲人的等待;工作中一定要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工作,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章制度不应成为障碍,是它给了你最多的关爱,警钟长鸣,幸福长在。

第19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约占60—70%。群众中有句口头语,叫做“十次工伤,九次违章”。由此要见,无论是安全检查或事故分析,都不可忽视这两方面。

反违章,除隐患,是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积极措施,也是安全检查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当前,实行经济承包中,对广大干部和工人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界限划分的教育十分重要,本节将徐州某公司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它们之间的界限划分节录于后,供安全检查中“双反”或事故分析时的参考。 1.违章指挥

凡违反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均属违章指挥。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不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五同时”规定执行。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瞎指挥。

(2)不按安全教育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进行教育;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如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爆破等)不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生产时,操作者未经学习教育;节假日加班不进行安全教育等。

(3)不按要求及时批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积压、拒不执行者。

(4)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乱改乱建;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5)对安全监察部门和安技部门已发出停止使用通知单的设施,未消除隐患,擅自安排使用。

(6)劳动纪律松驰,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

(7)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订安全措施,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不执行安全措施。

(8)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整改,又不作整改规划。

(9)发生工伤事故,不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10)违章派车:不按载货、载人等行驶规定用车。带病(刹车、灯光、喇叭、后视镜、刮雨器等不齐全、失效)出车;指令驾驶员违章驾驶。

(11)设备安装不按照技术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施工、检查、验收、移交;对在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尚未解决前就擅自投入使用。 (12)在机电设备检修的同时,不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13)在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上,强行安排生产任务;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电气、机动车辆等)不按规定制造、购置、安装和使用。在使用中,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时仍安排生产。

(14)指派身体健康状况很不适应本工种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 (15)企业、车间、班组实行经济承包时,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考核制度的情况下,布置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2.违章作业

凡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工厂安全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厂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均属违章作业。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生产过程中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裤、围巾、腰巾以及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5)不按安全规程、工艺规程操作设备,或为了突击生产任务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6)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7)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 (8)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9)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如绳、链、钩、环以及各种吊具等)。

(10)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11)经济承包中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

第20篇:违章作业案例分析

违章心理分析案例材料(一) 如何杜绝因人员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笔者通过收集事故快报以及自己日常从事安全监察过程的一些感悟,对人员习惯性违章的心理分析和预防对策的一些想法介绍出来,谨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 一是: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结合日常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学习心得体会,我认为行为者违章时存在有以下违章心理。

(一)侥幸心理

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机械,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不是违章行为。况且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侥幸心理)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分析,认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车的情况下处理机尾轮沾煤,违反了该厂“运行中的机器设备不许擦试、检修或进行故障处理”的规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带机没有紧急停车装置,在机尾没有防护栏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

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事故经过】 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抵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大约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2.5m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刹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的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抵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抵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抵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贺某违章指挥,抵某违犯劳动纪律。

1.1 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犯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抵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

1.2 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的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抵某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3 抵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抵某违犯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的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 管理原因

2.1 车间主任谢某是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但谢某一是对制度、规程不完善失察;二是对职工教育抓得不力,班组不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在车间会议上强调安全措施不具体。 2.2 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对本车间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2.3 分厂厂长李某,一是平时对安全教育仅是督促车间抓,分厂不进行安全教育;二是让分厂书记兼管安全,人员少且素质差;三是平时监督检查不力,对三车间内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不力。

2。4 总厂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李某平时对生产强调得多,对安全强调得少,对分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抓得不力,对安全教育要求不严。

2.5 综管处分管安全的王某,身为总厂专管安全的处长,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而是放在全厂经济考核上,对三车间长期存在的隐患,监督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 2.6 厂长李某身为全厂一把手,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平时对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不严。 3 设备存在缺陷

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 4 现场环境不良

一是安全通道不畅。比如切割转台、闪蒸器、其他设备均在通道区域内;二是在用钢板、废料等摆放不定置,不规范,影响了操作人员的视线和行车的正常运行。 【防范措施】

1 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2 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对干部就职前的教育、在职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 3 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

4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 5 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反事故、反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找漏洞,大整改活动。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二)惰性心理

惰性心理也称为“节能心理”,是指在作业中尽量减少能量支出,能省力便省力,能将就凑合就将就凑合的一种心理状态,也是懒惰行为的心理依据。 a.干活图省事,嫌麻烦。 b.节省时间,得过且过。

事故案例: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 不幸挤压身亡(惰性心理)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矿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经过】

2001年1月28日0时30分,确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岗位上班。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 【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

(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2)王某处理危险情况经验不足,精神紧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当危险出现后,据平台运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脱险。但王某安全技能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3)车间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王某虽然参加了三级安全教育,且现场有规章、有标语,但出现危险情况后,针对性、适用性不够,说明车间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实效性不高,有待加强。

(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通过王某劳保用品穿戴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可以看出,虽然现场挂有操作规程,但当班人员对王某的行为未及时纠正,说明职工在“别人的安全我有责”和安全执规、执法上还有死角,应当引以为戒。 【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针对性,加强实效性,特别是第

二、三级安全教育要讲个性,讲个体,讲个案,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安全知识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执规、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的安全我有责”,相互监督,相互关心。

(3)对事发地点盘式过滤机周围增设一圈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4)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警钟长鸣。 (5)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扎实地落实安全工作严、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勤查隐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逐利心理

企业制定奖勤罚懒制度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个别作业人员(特别是在记件、计量工作中)为了追求高额记件工资、高额奖金以及自我表现欲望等原因,将操作程序或规章制度抛在脑后,盲目加快操作进度,而不是科学的改进操作程序。 事故案例:违章蛮干脚踝被夹(逐利心理) 【事故经过】

某冶炼厂给料系统由一台皮带输送机送料,经腭式破碎机破碎后进入下一工序。某日夜班(零点至早上八点),职工王某在此岗位负责操作,由于当班所破碎的原料大块的较多,破碎机难于吃进,遇到大块的矿石必须停机将矿石取出,人工用大锤先将其砸成小块。按正常给料时的操作完成当班生产任务只要五个多小时,而这回到距离下班时间还有两小时时才完成当班工作任务的60%左右。凌晨六时左右,一块大料进入破碎机,操作人员王某看到破碎机只是在不停空转,矿石没有下去,便将皮带输送机停下,径直走到破碎机进料口,左脚踩在操作台边缘,右脚使劲往破碎机进料口踩矿石。石块终于被挤压进去,但由于王某用力过猛,右脚也进入了破碎机,脚踝以下全部夹碎。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为了尽快完成当班生产任务,急于求成。按照该厂破碎机操作规程规定,破碎机被料卡住时,必须停机处理。而王某未采取停机处理措施,而是用脚踩大块矿石,从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该厂安全管理松懈。王某未按规定穿劳保鞋上班,当班班长发现这一情况也未加制止。

2、职工安全意识薄弱。本次事故中王某如果多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完全可以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

3、重生产不重安全也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责任认定

该厂安全主管部门通过对事故现场及作业环境进行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人为责任事故。王某为事故主要责任人,当班班长由于疏于管理也对此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厂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王某已经构成重伤,不再做经济处罚,待康复后停工反省30天,并写书面保证。当班班长则给予免职处理。

【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大生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二是:行为者对自己行为能力过高的估计。行为者的个人能力越强,技术越好,经验越丰富,则自认为行为成功的把握就越大,行为动机就越强烈,就是人常说的“技高人胆大”,往往将规章制度抛在脑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人员误操作事故快报中,不少就是班组长、技术员等主要业务骨干人员违章违纪造成的。分析违章者的违章心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逞能心理

作业人员在生产现场工作时,不是凭借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而是靠想当然,自以为是,盲

目操作。还有部分作业人员自以为技术高人一等,按规定作业前应到现场核实设备,但是自己认为熟悉现场设备和系统,逞能蛮干,凭印象行事,往往出现违章操作、误操作或误调度,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未停车调机器 手指被绞伤(逞能心理) 【事故经过】

1、2006年6月15日,某厂车工刘某与郭某谈起零件加工任务,抱怨自己的机床太陈旧,离合器不灵便,停车位稍有偏差主轴便会反转,跟维修工说了几次也没调合适。

2、郭某听了之后说“这有什么呀,我给你调。”刘某半信半疑。郭一只手拿螺丝刀拨压弹簧,另一只手扭可调瓦螺帽。

3、突然主轴飞转,将郭两手多指绞成粉碎性骨折。【事故原因】

郭某自恃是老师傅,懂机床结构,违章在不停车(马达工作)情况下冒险在离合器停止位置调整螺帽。因身体紧靠床头箱,腿不小心碰到床体前离合器操纵杆,致使主轴瞬间转动,郭某两手被齿轮绞伤。 【防范措施】

1、检修机床必须在撤掉电源箱刀闸在停机状态下方可进行,严禁开机时调整传动箱机件。

2、处理故障的维修应报由检修人员进行。

3、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麻痹心理

麻痹大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行为上表现为马马虎虎,大大咧咧,口是心非。盲目自信。

a.盲目相信自己的以往经验,认为技术过硬,保准出不了问题。(以老同仁居多) b.认为“违章”是以往成功经验或习惯的强化,多次做也无问题。我行我素 事故案例:旋转作业戴手套,违反规定手指掉(麻痹心理)

不同的工种都有不同的工作服装。在生产工作场所,我们不能像在平时休息那样,穿自己喜欢穿的服装。工作服装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更重要的它还有保护你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作用。忽视它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就是忽视了你自己的生命。有时我们的操作人员习惯了戴手套作业,即使在操作旋转机械时,也不会想到这样不对,但是操作旋转机械最忌戴手套。因为戴手套而引发的伤害事故是非常多的,下面就是一例。

2002年4月23日,陕西一煤机厂职工小吴正在摇臂钻床上进行钻孔作业。测量零件时,小吴没有关停钻床,只是把摇臂推到一边,就用戴手套的手去搬动工件,这时,飞速旋转的钻头猛地绞住了小吴的手套,强大的力量拽着小吴的手臂往钻头上缠绕。小吴一边喊叫,一边拼命挣扎,等其他工友听到喊声关掉钻床,小吴的手套、工作服已被撕烂,右手小拇指也被绞断。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劳保用品也不能随便使用,并且在旋转机械附近,我们身上的衣服等物一定要收拾利索。如要扣紧袖口,不要戴围巾等,上海某纺织厂就曾经发生过一起这样的事故。一名挡车女工没有遵守厂里的规定,把头巾围到领子里上岗作业,当她接线时,纱巾的末端嵌人平时没有注意的梳毛机轴承细缝里,纱巾被绞,该女工的脖子被猛地勒在纺纱机上,虽立即停机,但该女工还是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在操作旋转机械时一定要做到工作服的“三紧”,即: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不要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更要盘在工作帽内,不能露出帽外。

(三)帮忙心理

在生产现场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例如开关推不到位、刀闸拉不动等现象,操作者常常请同事帮忙,帮忙者往往障于情面或表现欲望,但是在不了解设备情况下,如果盲目帮忙去操作,极容易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擅自上机操作 伤害自己(帮忙心理) 【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号Z35摇臂钻床因全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x 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日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厂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责任者送医院进行治疗,厂安委会组织安环处、劳资处、机修车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查看,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责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八项“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过安全考试,持有特种工《安全作业证》才能上机操作。

(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四)冒险心理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生产现场的条件较为恶劣的情况,如果严格按有关规程制度执行确实有困难,我们的作业人员不是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是往往冒险去工作。冒险也是引起违章操作的重要心理原因之一。 a.理智性冒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b.非理智性冒险,受激情的驱使,有强烈的虚荣心,怕丢面子。硬充大胆。

事故案例:违章指挥卸钢管 当场砸死卸车人(冒险心理) 1991年6月12日,某发电厂因违章卸车致使一人死亡。 【事故经过】

1991年6月12日,某发电厂建安公司在灰场改造施工过程中,需由厂车队将厂内Ф273某9mm,90余米长的11根钢管运至厂外周源灰场工地。 6月12日8点上班,将厂内每根约长9米、重550公斤的钢管11根,分别装在东风50一06361号及50一D6365号车上,运到周源灰场工地。

建安公司领导张某及其他9人先后到达施工现场准备卸车。50一D6365号车利用现场地势坡度和管子后滑的作用,松开固定钢丝绳后,车向前开,利用管子后滑的惯性将管子一次全部卸了下来。50一06361号车也想采用同样的办法卸车,由于该车所处位置路基较软且有弯道,在倒车时车身向左侧倾斜,车上6根钢管整体向左侧移动了约40厘米,司机怕管子落下时撞坏车身或发生翻车,不同意再采取同样办法卸车。后由司机白某某和张某指挥将车倒至坝基上,车身恢复平稳,司机邵某某提出用绳子向下拉,并提供麻绳一根,由于麻绳被拉断而没有实施成。又改用人力一根一根往下撬,解掉固定绳后,张某、赵某和民工党某先后上了车,三人同时准备用小撬杠撬管子,张某一脚踩在驾驶室顶上,一脚踩在由左向右的第

五、六根管子上,民工党某在车中间,赵某在车尾部,车下有人用一根长约4米,直径约50毫米的木杠插入管子尾部准备同时用力,赵某和党某站在第

五、六根管子上。12时05分大家同时用力撬上边第一根管子,结果使第

一、第二根管子先后落地,紧接着其余四根管子全部向左侧滚动。党某发现情况不对,随即翻身跳出车厢,赵某因身体重心失去平衡而随第五根管子掉入车下,被紧接着滚落下的第六根管子砸伤腰部,立即将赵某用汽车送往韩城市医院(时间为12时15分)抢救,至15时30分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医院诊断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没有明确的卸车方案。本次卸车作业中,既没有编制《起吊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而且参加作业的10人当中,没有一名起重工,安全、技术措施都没有保证,缺乏起码的起重装卸常识。

2.现场卸车中形成的实际指挥人张某不胜任指挥工作,违章指挥,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防范措施】

具有高、大、长、重特点的物件装卸前,应编制专项《起吊方案》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起吊方案中应规定由能胜任此项工作的起重工担任起吊指挥,全权负责起吊工作。 歪拉斜吊酿惨祸(冒险心理习惯性) 【事故经过】

2001年3月6日中午,鄂西山区某化工公司一分厂检修工班长严某、维修工饶某、王某3人根据车间主任殷某的安排,对二号炉检修现场进行清理,严某违章安排无证人员饶某在三楼顶端操作行车,王某和严某在二楼接放被吊运的物品(电机大套),当吊运第3只大套时,由于行车已经到位,但3人虽采用歪拉斜吊但仍无法使大套落到理想地点,严、王2人在没有取掉挂钩的情况下,强行推拉重达800多千克的大套,此时大套尾部着地,头部悬空使钢索已呈20度的斜拉状态,在外力的作用下,大套产生巨大的反弹力将严拍伤,被紧急送往县医疗中心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严某左大腿内侧成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是人为违章操作所致,属责任事故,一是操作者本人违章蛮干;二是当班领导没有对安全问题进行班前安排和要求;三是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有死角;四是班组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习惯性违章操作是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防范措施】

一、组织干部职工在事故发生地点开现场会,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化安规教育,使所有一线管理人员和职工对安全规程再一次进行系统地掌握,并进行专项闭卷考试,不及格的不得上岗工作。

三、每个生产岗位职工写一篇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相互约定违规责任,使安全生产在每个人身上都得到体现和保证。

四、着重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运行和即将运行的设施设备、生产现场,查人的思想认识和人的操作行为,对人身和财物有较大影响和威胁的隐患,必须整改后才能生产。

五、对事故责任者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领导及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集团公司安全保卫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违章作业的危害范文
《违章作业的危害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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