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成绩不等于能力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08 15:07:0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益不等于慈善

公益不等于慈善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

公益不等于慈善,慈善产生公益,公益源于慈善。

我们很多人接触公益、做公益,是从自己的一颗善心、慈悲之心开始的。当我们因某种因素有所触动之时,这个触动就化为一种想法,然后产生行动。这种行动会促使我们去做善事,产生利他、利我之行为。

刚开始的行为可以是简单的捐款,也可以是简单的付出自己的一点时间帮助他人的行为。当然这个阶段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个人性,这些行为表现的是个人行为。

当我们做慈善久了的时候,就会认识很多和我们志同道合的朋友,渐渐地我们会想到如何一起做事,如何发挥团队的力量,如何相互融合、相互包容。在各种性格、背景的人大融合中,在思想大碰撞过程中,我们逐渐成长,逐渐学会如何将个人的慈善行为化成一股强大的公众行为力量。

当参与的人多了,从事的慈善活动类型多了的时候,逐渐地慈善组织(ngo)就由此产生了。这是最初的草根公益组织的雏形。有了群体慈善行为时,慈善也就步入了公益的初步阶段,就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引发各种思考。

一个公益组织需要有明确的目标方向,自己的愿景和使命。一个个的公益行为(此行为可以说是一种活动、项目了,而非个人慈善行为),每个义工的做事方式和态度,组织的处事风格等等一系列的因素在长期行动中逐渐地积累,形成一种习惯,而这些一个个的习惯又逐渐地形成自己特有的组织文化。从而去影响更多的人、其他的团体……这就形成了一种公益传播效应。

一个人从刚开始接触公益组织以来,他自身的思想也会经历如同组织一样的由慈善到公益的发展过程。从没有公益的概念,仅仅理解为献爱心,到接触公益组织,再到明白何为团队,再到有可能自己也会去组织一个公益活动或执行一个公益项目,再到对公益的研究,思想逐渐成熟发展。个人的慈善行为也逐渐更加深入,从简单的外表行为深入到思想思考,从参加活动到研究公益行为、项目、组织建设和发展等等。

目前国内的很多民间草根公益组织都是在04-05年创立,08年前后得到发展、成长,很多草根组织在发展2年左右的时间以后,大家逐渐冷静下来开始思考,放下从前轰轰烈烈做活动的做事方式,将一部精力转移到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团队建设等等。

我个人理解的是慈善是个人的行为,公益是社会现象。慈善考虑的更多的是个人的情感释放,公益考虑的更多的是理念的传播与群体效应。公益更多的是体现分享,分享公益理念,分享做事经验,分享行善的机会,分享做事的快乐,分享大家的所得……

推荐第2篇:知识不等于力量

主席,评委好,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下面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知识不等于力量。开宗明义,定义先行,只有对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我们才能展开一场有意义的辩论赛。知识,是指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的成果。力量,首先从狭义来讲,力量的意思是力气,有分量,那么当然知识不可能等同于力量,从狭义来讲知识不等于力量。从广义来说,力量还有能力,作用,效力的意思。我们不否认知识的重要性,但是也不能简单地把对于人和世界的改变简单归纳为知识的结果,这里面还包括人的意志,社会实践,方法等很多方面,所以从广义来讲,知识和力量也是不等的。因此,对方辩友说知识就是力量,把二者等同起来,我方不能表示同意。 理由有三。

1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究其根源,是17世纪法国哲学家培根所说。它的提出是有其特定环境和历史背景的。我们都知道,一个定理倘若超出了它的适用范围那也就不再适用了。倘若脱离了17世纪的时代环境,这句话显然脱离了实际情况完全肯定了知识的作用,把知识绝对化,显然是不符合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

2知识不等于力量,鲁迅先生在其翻译作品《徒然的督学》中也曾提到一个典型的例子。英国的亚克敦,家境优越,众生督学,他的书斋里存着大学七万卷图书,每卷图书都用铅笔标注,他无尽的知识没有一个人是不惊服的,可是他到死也没留下什么著作,在历史,文学,政治领域也没做出什么成就,徒然地把无尽的知识带进了坟墓。亚克敦没有知识吗?当然有,他读了七万卷图书,可是他的力量又体现在哪里呢 。可见,仅有知识是不够的,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虽然影响久远,但不一定是人人都适用的真理,从古至今有多少学富五车而没有把知识变成力量的人,如纸上谈兵的赵括,熟读兵法的马谡,空有所谓的知识资本不见一点创造力,不但没有力量反而成为了负担。所以,我方认为 知识就是力量太过绝对,知识不等于力量,懂得如何运用知识才是力量。 3 既然知识不等于力量,那么知识是什么呢?

我方认为,知识是使力量更强大的工具,我

们懂得杠杆原理,不是你用杠杆撬石头,而使你的力量变大,这只是一个工具,一个途径增加了你的力量。我们不否认杠杆的重要性,但是合理的运用才会扩大你的力量,而并非杠杆就是力量。我们可以说知识是力量的来源,是它的存在与利用使力量得到放大,是力量的必要条件,拥有了知识很大程度上具有了力量的基础,知识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才能发挥它的力量,就像杠杆可以增加你的力量,你若是不用或者不会用,那么杠杆就是杠杆。 综上所述,我方承认知识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性,但是它不能等同于力量。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知识不等于力量。

推荐第3篇:看不见不等于不存在

看不见不等于不存在

匈奴

国庆去横店,晚上的影视城,有大型灯火表演,类似拉斯维加斯风格,带有中国元素。水面上的翩翩舞者消逝在黑暗之中,我突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人死了在某种意义上,也类似消逝在黑暗中一样,虽然我们看不见他,但不等于他就不存在了呢?

正好这段时间,在看小布什的回忆录《抉择时刻》,里面讲到了信仰问题:“最初,我还受到自己疑问的困扰。相信活着的上帝对我是一个巨大的飞跃,特别是对于我这样一个善于逻辑思维的人来说。让自己降伏于一个无所不能的主是对自我的一个挑战。但我逐渐意识到挣扎和疑问是信仰生活正常的部分。如果你没有疑问过,你很可能没有认真地思考过你的信仰。说到底,信仰是旅程——通往更深刻理解的路程。证明上帝的存在是做不到的,但是那不能成为信仰的标准。毕竟,证明神的不存在也是一样不可能的。最终,无论你是否相信,你的立场取决于你的信心。”

这里又引出了认识论的问题,证明上帝的存在,与证明灵魂的存在一样。一个你看不见的世界,却要能够证明它存在它才存在,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人的认识是有限的,包括在时间、空间和能力方式上,而世界是无限的,要求无限的存在能够被有限的认识证明它才能存在,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我们往往会为失去亲友而悲恸,其实就像人隐没黑暗中一样,也可能仅仅是我们失去了他们,而实际他们没有消失,而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只是不为我们看见和感知罢了。这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唯物的观点。这种念想会让人感觉美好起来,相信我们的亲友能够永生。

前几天又看见一篇文章,论及第五维空间的问题。看来人类接近发现空间和时间之外的世界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离上帝就不远了,因为第五维空间,就是神的世界,宗教与科学将在那里会合,唯心和唯物也将统一,人类终将发现,我们的古人有传神的基因。

推荐第4篇:屈光度不等于近视眼

1, 眼睛已经近视了,屈光度都有了,还能训练好吗?

在屈光度存在的情况下,视力是可以提高和恢复到1.0的。我们这种训练可以帮助轻度或中度近视孩子视力恢复到1.0,高度近视孩子延缓屈光度的增加,减低配镜的度数。

2, 这种训练是怎么个训练法?是什么原理? 眼球外围有六块眼肌,即四块直肌和两块斜肌。我们是通过训练眼肌,提高眼肌的收缩功能,并让它在不同的视线形成记忆,并且通过个性化方案的眼球运动,刺激视细胞,兴奋视细胞,在调节运动中提高眼睛的灵敏度及综合视觉能力,以达到提高或恢复视力的目的。

推荐第5篇:成功不等于幸福

成功不等于幸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学资源 | 心理健康 | 我的地盘 | 游戏天地 | 教学软件 | 踏雪留痕 | 学乐论坛 |

|

心理健康首页

|

考前心理

|

职场心理

|

心灵鸡汤

|

心理评测

|

心理学书籍

|

您现在的位置: 学乐教育网 >>心理健康 >>心灵鸡汤 >>文章正文

成功不等于幸福【字体:小 大】

成功不等于幸福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网络点击数:40更新时间:2006-6-18

现代竞争社会,人们都重视成功,追求成功,理所当然地认为成功是人生最重要和最直接的目标。成功学的讲座总是爆满,但对于幸福或幸福感却有所忽视,如果有人举办幸福感的讲座,恐怕听的人,尤其是青年人不会太多。

成功是指你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你的某种愿望实现了,你把事情办成了。成功更多是从结果来定义的,比如你想挣钱发财,结果你的投资得到了回报,你挣钱的目标实现了,或者你的目标是发表论文,经过努力,你的论文发表了。成功是指你的努力有所回报,你的投入产生了效益。你名利双收,比没成功的人更有运气。

而幸福则是一种身体和心理的快乐感受,更多是从状态来定义的。幸福是你与心上人一起散步的时刻,是你逃避了城市的汽车流,呼吸着山林新鲜空气的那会儿,是你在海

边晒太阳的时光,是睡梦中的微笑,是全身心投入地看电影„„幸福是放松的身心感受,是一种安逸的经验。

成功是一种追求,是主动的紧张和激动,是受交感神经直接支配的过程,表现为心跳的加快,而幸福是下意识地放松,是包容和忘却,是受副交感神经支配的过程,表现为心跳的减缓。

上一篇文章: 给劳心者的聃觉养生

下一篇文章: 烦恼都是自找的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最新推荐相关文章

他是一个容易变心的男人„

哪一种女孩子最吸引你

测你的人生死穴在哪里

没有推荐文章

螺旋式上升规则:职业女性的„

成功:用100%激情做1%事

想升职,莫作六种人

同事脾气怪 相处也不难

如何做职场“永远的玫瑰”

职场取胜的三大智慧

职场避免流言五大法则

职场不受欢迎的四种人

05年十种最辛苦工作

减轻心理压力的良方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本站的大部分资料,文章都来自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

冀ICP备05010508号

推荐第6篇:成功不等于幸福

成功不等于幸福.txt每个女孩都曾是无泪的天使,当遇到自己喜欢的男孩时,便会流泪一一,于是坠落凡间变为女孩,所以,男孩一定不要辜负女孩,因为女孩为你放弃整个天堂。朋友,别哭,今夜我如昙花绽放在最美的瞬间凋谢,你的泪水也无法挽回我的枯萎~~~成功不等于幸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 网站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学资源 | 心理健康 | 我的地盘 | 游戏天地 | 教学软件 | 踏雪留痕 | 学乐论坛 |

|

心理健康首页

|

考前心理

|

职场心理

|

心灵鸡汤

|

心理评测

|

心理学书籍

|

您现在的位置: 学乐教育网 >>心理健康 >>心灵鸡汤 >>文章正文

成功不等于幸福【字体:小 大】

成功不等于幸福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网络点击数:40更新时间:2006-6-18

现代竞争社会,人们都重视成功,追求成功,理所当然地认为成功是人生最重要和最直接的目标。成功学的讲座总是爆满,但对于幸福或幸福感却有所忽视,如果有人举办幸福感的讲座,恐怕听的人,尤其是青年人不会太多。

成功是指你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你的某种愿望实现了,你把事情办成了。成功更多是从结果来定义的,比如你想挣钱发财,结果你的投资得到了回报,你挣钱的目标实现了,或者你的目标是发表论文,经过努力,你的论文发表了。成功是指你的努力有所回报,你的

投入产生了效益。你名利双收,比没成功的人更有运气。

而幸福则是一种身体和心理的快乐感受,更多是从状态来定义的。幸福是你与心上人一起散步的时刻,是你逃避了城市的汽车流,呼吸着山林新鲜空气的那会儿,是你在海边晒太阳的时光,是睡梦中的微笑,是全身心投入地看电影„„幸福是放松的身心感受,是一种安逸的经验。

成功是一种追求,是主动的紧张和激动,是受交感神经直接支配的过程,表现为心跳的加快,而幸福是下意识地放松,是包容和忘却,是受副交感神经支配的过程,表现为心跳的减缓。

上一篇文章: 给劳心者的聃觉养生

下一篇文章: 烦恼都是自找的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最新推荐相关文章

他是一个容易变心的男人„

哪一种女孩子最吸引你

测你的人生死穴在哪里

没有推荐文章

螺旋式上升规则:职业女性的„

成功:用100%激情做1%事

想升职,莫作六种人

同事脾气怪 相处也不难

如何做职场“永远的玫瑰”

职场取胜的三大智慧

职场避免流言五大法则

职场不受欢迎的四种人

05年十种最辛苦工作

减轻心理压力的良方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本站的大部分资料,文章都来自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

冀ICP备05010508号

推荐第7篇:优生不等于优秀

优生不等于优秀

----读《爱心与教育》有感

读完《爱心与教育》,第一个感觉就是做李老师的学生太幸福了。因为他不光是学生的老师,还是学生的知心朋友。第二个感觉是这个老师太幸福了,因为有那么多的人爱他、敬他。

《爱心与教育》是教育家李镇西的成名作、代表作。书中所描述的李老师和学生间的一个个故事都体现了他为人师表的尽心,超越了一般父母对子女的爱。他对学生的爱是一种真正的爱。一般的老师能够做到,但却是难以坚持下来的。在手记中,李老师记载了后进生的转化和优秀生的培养。相对来说“后进学生”的培养,李老师在对“优秀学生”的培养方面用了更多的文字,可见,“优秀学生”的培养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然而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多对“后进学生”下功夫;对待优生,我们往往缺少必要的重视,更缺少良好的教育、培养方法。李老师对“优秀学生”的培养的认识、对优生的教育培养和他与优生的点滴相处的案例,让人读来不得不感到灵的震撼,不得不对自己的教育思想和行为进行反思。

我们的眼中的优秀生,只因他学习好,就 “一好遮百丑” ,把他们的优点有意无意的放大,而其他方面就会忽略不计了。这种事情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常有。我有一外甥现在山东医科大本硕连读,说起他上学时,他的老师都说这孩子很聪明,成绩非常优异。其实这孩子确实是成绩好,但习惯却很差,上课时,从不见他好好听课,老师在台上讲,他就在台下吃东西,就因为学习好,老师就睁只眼闭只眼。

他的这种习惯至今也未改。不光如此,他的动手能力也非常差,很多事都得在别人的帮助下才能完成,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分低能了。另外,李老师在书中指出,优秀生长期处于学生尖子的位置,比较自傲自负,容易产生虚荣心。另外,小就处在受表扬、获荣誉、被羡慕的顺境之中,因而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远不及一般普通学生。李老师在培养优生时,首先就“优生”的特点进行分析,然后指出了“优生”的培养方法,引导“优生”树立志向,帮助“优生”认识自己,指出:激励“优生”超越自我,尽可能多地让他们在各个方面实践,以发现自己以前没有意识到的潜质 ,鼓励他们在日常一点一滴的小事中战胜自我 ,甚至教育者可以有意识设置一些难题去“折磨”他们,让他们在一次次自己与自己“过不去”的过程中体验到“人生的乐趣与辉煌正是战胜自我到超越自我”。

培养优秀生,其意义不言而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以李老师为榜样,尽可能的挖掘学生潜能,让我们眼中的”优秀生”更为优异!

推荐第8篇:看懂不等于会做

看懂不等于会做

一本书,带来的就是一个微世界。一本书,最大的价值就是能够让阅读它的人从中获得有用的价值,当我们想要知道作者写书的主要意图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看懂,读懂它。然而,如果我们做一件从没有接触过的事情时,仅仅只是看懂了别人的做法,自己没有亲身动手去做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对于我们而言是不成功的,因为:看懂不等于会做。

在金秋九月,我们来到了顶岗地,开始了我们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生活。20年来第一次身份的改变,眨眼间从一名学生变为了一名人民教师,虽然只有半年的时间。对于上讲台教学,在大学里面只是演示过,没有真正的亲身经历过。来到全呼学校后,第二个星期见到了我的指导老师,开始我的半年顶岗实习教学生活,和指导老师一起走入课堂,听课时,看到指导老师在讲台上的那一份从容不迫,好像讲台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游刃有余。面对这些,在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登上讲台不是一个很难的行为,我也可以做的很好。但是,真实情况却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的,两天的自己第一次的登上讲台,心里十分紧张,说话没有主次,讲课的结构无比的混乱,整节课下来就是差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才发现:看懂不等于会做。在我看来讲课对于我的指导老师而言是一件十分轻松的事情,看懂了他上课的节奏,就以为按着这个节奏走,我就可以拥有一个成功的课堂。实际远远没有这么容易,只有自己亲身经历,动手实践过后,才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无数次的经验积累,才会拥有一个自己成功的教学课堂。

看懂不等于会做,对于一件事情如果只是仅仅的看懂了如何去做,而自己却不亲自去做一番的话,那么你就永远不会获得成功。任何事情都需要我们自己动手,亲自去做,才会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仅仅只是看懂,那只是别人的懂,不会是我们的真正的懂得。会做了才是真正获得知识的目的。

看懂不等于会做,对于我们的要求就是要自己实际去做一做,体验一番。就语文而言,每天给学生们讲解各种文言知识,讲解文言文中实词和虚词的用法和各自代表的意思,和各种的此类活用。学生对于这些知识,他们听懂了也看懂了,但是并不能代表他们都真正的会运用了,只有让他们自己学会对文言文的理解,以及自己学会翻译了,才能证明他们是真正的学会了。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都要牢记:看懂不等于会做。

推荐第9篇:平凡不等于平庸

平凡不等于平庸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我是A7班的贾莹莹,今天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平凡不等于平庸》。 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首先心态决定一切,不同心态,可以决定不同的人生。人生就像是一场现场直播。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以做每件事的心态很重要。

虽然我们现在还是一名学生,每天都在课堂上上着课。但终将一天我们会步入社会、会走向职场。我们要用我们的一技之长让自己不平凡。是否还记得我们一年前的现在是什么样的状态,一年前的我们面对高考又产生了哪些心理状态,又会有哪些想法。回想这大学的一年我们收获些什么,又取得了哪些优异成果。也许有的人在一年前没有走向心中的那所大学,或许他们换了另外一所学校,或许他们早已步入社会参加工作。

而我们不同,我们选择了人生中最后一条求学道路,这最后一个在校学习的阶段我们不能再挥霍,我们要为自己的十五年学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平凡不等于平庸,生命中可以没有灿烂,但不能失去平凡。做事情的过程中如果没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没有自己的头脑和判断,那我们终究一天会沦为平庸。现在的社会离不开网络,我们所选择的这项专业占据了很大的优势。通过我们专业的优势做网络方面的工作。

早在前一个月,看着学哥学姐们离开了校园去找工作,我也曾无数次的幻想一年以后我会成什么样子,是否也会找到一份自己想要的工作。相信大家也从他们身上联想到了自己。我们没有理由让自己的一生在不断的挥霍和埋怨中流失,而应最大限度的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我们不能拒绝平凡,但我们要拒绝平庸。可以平凡的过一辈子,但不可以平庸的过一辈子。

贾莹莹

推荐第10篇:冒险不等于探险

我今天在网上看完《会唱歌的土豆》这本书,我心里激动万分,真希望能随着古丽娜他们一块去探险,走过辽阔的草原,穿越纵横险峻的天山,经历古堡之夜的阴冷,毒蝎叮咬的痛苦,悬崖余生的后怕,遭遇狼群的惊险......当他们终于发现土豆会唱歌的奥秘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真为他们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们的探险精神。

是啊,大自然有多少奥秘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具有探险精神:李时珍走遍名山大川,尝遍百草,写出了《本草纲目》;徐霞客游遍大江南北,考察河流山川,写出了《徐霞客游记》;郑和七下西洋,为中外经济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的一生奉献给了全人类,他们的也就是探险的一生,这种勇于探险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吗?当我兴冲冲的把想法告诉爸爸时,他却不完全同意我的看法,他说,探险与冒险只是一线之隔。我陷入了沉思,试想:如果阿墩摔下悬崖,如果丹丹中毒身亡,如果他们走不出迷谷......只要其中一个实现,那就是不可弥补的悲剧,将给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啊!这次探险就毫无意义,就是最大的冒险了!任何事情都要掌握分寸,不能盲目模仿,不能走过头,否则就会走向反面,人是要有一点探险精神,探险不一定要冒险,应在大人的带领下进行科学的考察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敢于解决问题,勤动脑经,其实也是一种探险精神。

没想到看了这本书能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我不禁想起了一位名人的话:“只有勇于探险的人,才能攀上科学的高峰,莽撞和冒险对科学是毫无意义的。”让我们学习书中古丽娜他们的勤于思考,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探险精神,但不能盲目模仿,我们做事要有目标,有计划,争做新世纪的好少年。

第11篇:生活不等于学习

班刊文章2

生活不等于学习

我们活在当下,而非过去,在辉煌的过去,已是过眼云烟。在我看来,把握当下远比怀恋过去来的更有意义。

幼时大人会夸奖说:这小孩真聪明,上学了,老师会点头:嗯,作业做得不错,保持。我们一天天长大,但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最高的词是学习,成绩,名次,你觉得枯燥吗?真抱歉,我们生活在分数的时代这是在平常不过的事。

常说: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时代,我们学习知识,也是世界对我们的要求,但我们不是为了读书而读书,也不是分数而努力。生活,没必要被学习挤满,也该留点时间给自己吧。

学习对于学生,是很重要,而分数也是现在最公正的裁判。但若是只会埋头苦读,世界就会对你笑脸相迎吗?我想说的是:找到目标,为目标而努力,为梦想而奋斗,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不要成为分数的附属品,不要让自己太累,不要把亲人,朋友关在你的门外……

高中三年,本就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我们在其中一步步向上爬,脚踏实地才能登顶,辉煌与否,你我说的并不能算,该让时间去裁定;成功与否,努力过才知道,但我觉得:不能给自己留遗憾就是好的。

我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快乐的学习,在学习中收获,成长。

王晨言

第12篇:宠爱不等于放纵

宠爱不等于放纵

“小故事,大道理。”今天的一件事,让我真正的理解了这句话。

今天早晨,妈妈带我去学游泳。刚出院子,一只小狗躲在妈妈背后,准备偷袭妈妈。呵!你想偷袭妈妈,没门!我这侦探家把你逮住了。于是,我便提醒妈妈。嘿嘿!当个侦探家还蛮好的嘛!我心里暗暗高兴。就在这高兴之余,我怎么突然觉得腿痒痒的,转身一看,那只小狗的嘴已经挨到我腿上了。把我吓了一跳,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尖叫了一声:“啊!”。妈妈看见后,急忙喊道:“谁家的狗?快把它管管!”说着,妈妈用伞挡着,小狗看这边路走不通,便向一位爷爷奔去,把这位爷爷的裤腿咬着,这位爷爷便喊:“谁家的狗?怎么不管它呢?”此时,旁边围了一群人,大家似乎都想知道结果。这时,一位老头笑嘻嘻的从人群中不紧不慢地走到小狗身边。那位爷爷喊道:“你既然是狗的主人,为什么不管它呢?”这位老头回应说:“我现在正管着呢!你有本事,把狗踢一脚让我看看!”那位爷爷接着说:“是狗的主人,就应该看管狗,不能因为自己喜爱,就如此放纵!”此时,大家都向他投来鄙视的目光。这位老头也只好灰溜溜地唤着狗回家了。

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我提醒这些人们: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不要因为自己喜欢,就放纵它,从而给别人带来伤害。养狗如此,教育小孩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点评】善于观察,能从生活中积累素材;善于思考,能从小事中得到启发;善于表达,能及时倾吐心声。本文题目揭示了道理,观点鲜明;开头言简意赅,引出主题;叙述故事语言流畅,用词准确,表现出了一定的语言表达功底;结尾升华了主题,耐人寻味,引人深思。是一篇佳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

俗话说的好:“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我才深切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暑假,我报了一个游泳班。心里想着挺简单的,就几个动作而已嘛!可是,上了几节课以后,我就感觉到没我想的那么轻松。

前四五节课还可以,可到第六节课的时候,教练教手的动作和换气,我把手的动作会做了,可换气还是不会。回家后,妈妈安慰我,说:“慢慢练,别着急。只要掌握了技巧和方法,多练练,就好了。”于是,我第七节课去了以后,就多练,可还是没练会。把我急得直哭,因为别人都练会了,有的中间换气能游20米远。我可真是又羡慕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每天晚上去游泳,游两个小时。再加上每天早上学游泳,一个半小时。一天就游三个半小时。虽然这样很累,但是必须坚持,否则就会半途而废,一事无成。所以,我天天这样坚持着。

啊!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到了现在,我不仅会换气,而且游得还挺快。

【点评】游泳不仅是技能的训练,也是意志耐力的训练,从中可看出你是一个有着顽强拼搏精神的女孩,成功属于你,加油!

换泳衣

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一个游泳班。第一天去换衣服,我脱一件,扔一件,手忙脚乱,半天还穿不上泳衣,一看别人换好衣服走了,我更着急了。于是,我便把衣服袋子随便放到一个柜子里就跑进了队伍,结果把泳镜和上衣都弄丢了,最后幸亏妈妈帮我找到了上衣和泳镜。于是,晚上回家妈妈训练我换衣服。

妈妈先手把手的教我换衣服的方法,然后再教我叠衣服,最后教我装衣服。就这样,我很快就学会了。于是,妈妈就想测验我,看我一共用多长时间。这样,妈妈拿出了秒表,开始计起时间来。妈妈说开始,我便井井有条的开始换起衣服来:我先脱掉裤子,把泳衣的下半身穿上,再脱掉上衣,把泳衣的上半身穿上,然后把衣服装进袋子里,把泳镜和帽子取出来,戴上。最后,把袋子放到柜子里。很快,衣服就换好了,我一看时间,一分三十七秒。哈!我会换衣服了!而且换得挺快!妈妈对我说:“出来的时候,顺序刚好相反,别忘了把身上的水擦干。”我笑了笑说:“再急也不会忘了擦身上的水!”

经过训练,第二天我是第一个换好衣服站到队伍里的。啊!看来,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有顺序,有了顺序就能有条不紊,否则将会一片混乱,一事无成。

【点评】能从生活小事中受到启发,是个爱思考、勤思考的孩子;文章以小见大,引人深思。

“对自己别说我不行”

“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别说我不行。”这句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里。

那是一天中午,早上学完游泳,正在更衣室里换衣服。这时,一个女孩突然问我:“你学自由泳了吗?”我说:“我把蛙泳还没学会,学自由泳肯定不行。”那个女孩接着说:“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别说我不行。”说完,她就走了。

正是她的这句话,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比如:有一次,妈妈对我说:“你这个假期学一学英语音标吧!”我想:别人都是新概念的时候学音标,我现在才学剑桥二级一册,就让我学音标,怎么学得懂啊?这时,我想起了那个女孩说的话:“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别说我不行。”于是,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学会.”我便尝试了起来,今天早上,我就先学了六个音标,我只听了一遍录音就学会了。我赶快给妈妈读了一遍,妈妈夸我学得真快!啊!原来这么简单!

同学们!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别说我不行。

【点评】文章短小精悍,富有哲理,引用人物语言做题目,主题明确,好!

假如我……

原来我想:

假如我是一只鸟, 天空就是我的“家”。 假如我是一只鸟, 树木就是我亲人。

原来我想: 假如我是一匹马 草原就是我的家。

假如我是一匹马,

成群牛羊陪伴我。

现在我想: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将会无家可归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将会成为孤儿。

现在我想:

假如我是一匹马,

我将无立足之地。

假如我是一匹马,

我将会成为寡人。

朋友们!

让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来帮助动物建“家”吧!

让我们献出一片爱心,

来和动物交朋友吧!

当游泳教练

今天,我当了一次游泳教练,才知道老师对每一个学生都是公平的。

下午,我约了四个同学和我一起去游泳,她们四个都不会游泳,让我教她们。于是我就当起了游泳教练。

我先教她们学憋气,很快,有三位同学学会了,我感到无比欣慰,但有一位同学还没会,我便先让她练,教另三个同学漂浮,她们只要看我做一边示范就会了,但有时候一急就做错了,我便(对她们说她们的错误,给每个人说了后,)针对他们的错误逐一指导,然后我再做一遍示范,让他们都注意她们所做错的地方,再反复练习。剩下最后一个还连憋气都没学会的同学,我便手把手地教起来,经过反复训练,他终于学会了憋气和漂浮。大家都学会之后,我高兴极了,心想:我(叫她们学游泳)做她们的教练,她们学会了,我多高兴呀!多有成就感啊!想着,我突然(想出了办法)有了新的想法——举行一场比赛,让大家练习游泳。于是,几个初学者和她们的师傅举行了一场激烈的比赛。

通过我今天体验当教练,我才知道了老师实际对每个同学都很关心,(只不过对那些没学会的同学更关心一些,因为他们没学会,但我们学会了,老师为了他和我们一样都学会,所以才经常能够帮助他。)看着学生学会了知识技能,会无比的欣慰、幸福,看到学生没有掌握所学知识技能,会非常着急,耐心指导。啊!老师是公平的、无私的、伟大的!

【点评】有了体验就有了认识。通过体验当教练,理解了老师的无私和伟大,感情真挚,叙述清楚。今后注意在文章中多用书面语,少用口语。

括号中的是原句,画线的是修改的句子,你多读几遍,体会有什么不同。

解囊相助

今天我做了一件好事,高兴极了!

下午,我和妈妈出去购物,走到路边,我看见有一个阿姨头发蓬乱,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夹克衫,下身穿着一条旧牛仔裤,手里拿着一个麦克风,脚旁边放着一个碗,碗里有许多好心人给的钱,我边走边想:这个阿姨在这儿唱歌,让人们给她钱,她是真需要我们帮助呢?还是假需要?想着,我转身再定睛一看。咦?这位阿姨身后还站着一位爷爷,这位爷爷拉着阿姨的衣角,眼睛看起来很怪异,我接着想:一定是阿姨带着他年迈的父亲出来挣钱,而她的父亲又是个盲人。想到这儿,我的泪水情不自禁的夺眶而出,我不由自主的拉住妈妈的衣角,把我所看到的这感动的一幕给妈妈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妈妈说:“那你做一件好事吧!,我便拿出”了我这两个月攒的零花钱——共6元5角,又反身跑了回去,把这些钱放在了那位阿姨的碗里,阿姨停住了歌声,对我边鞠躬边说“谢谢”,而我却边向妈妈那边跑边说“不用谢”。妈妈看到这一幕,对我笑着说:“怎么不好意思呢?”

啊!世界上有许多人需要我们帮助,所以,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帮一帮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吧!

哎!真后悔!

“哈哈哈··”,你听见了吗?现在想起小时候的事情,又好笑又后悔。

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侯,有一个坏毛病——爱偷别人的橡皮。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别人的橡皮有的是方的,有的是圆的,还有的是彩色的,而我的橡皮只有黑色和白色。看着别人的橡皮,太漂亮了!太羡慕了!真想拥有别人的橡皮。怎么办呢?给妈妈说吧!让妈妈给我买个像别人那样的橡皮。呀!不行,如果给妈妈说了,妈妈肯定会骂我的。那怎么办呢?干脆就偷一个吧!就这么定了。于是,那段时间我就每天都想偷,可是,我转念又想:妈妈对我说过,不能偷别人的东西。算了吧!橡皮要那么漂亮干什么?能用就行了。就这样,我就一直没偷,也一直把我的心思没给妈妈说。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便趁下课的机会,偷了一个同学的橡皮。偷了橡皮以后,我怕同学发现,就没往学校带,可是,在当天晚上,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把我打了一顿,还说:“要橡皮,你就给我说,我给你买,不就行了吗?干吗要偷别人的?”从此,我就再也不偷别人的东西了。

哎!我现在想起这件事,又后悔又好笑。为什么那时不给妈妈说?说了的话,不就没有这场**了吗?算了,连我现在也搞不懂我那时为什么不给妈妈说?后悔啊!

[点评]通过人物的笑声引起回忆,开头写法新颖;文中对是否“偷”的矛盾心理写得形象逼真,符合儿童的特点;结尾点名了题目。全文语句简洁,叙述清楚,短小精悍。

学游泳

前几天,妈妈给我报了一个游泳班。我想学游泳应该挺简单的,无非就是憋气难了点,做动作都简单。哎!可谁知没我想的那么简单。你听我慢慢讲吧!

今天早上,我就开始学游泳了。先去换游泳衣,再走到池边。这时,教练让下水。啊!水太深了吧?这怎么下去?我太害怕了!不行,该轮我了,还是眼一闭下去吧。于是,我坐到池边,眼睛一闭,溜了下去。啊!吓死我了!紧接着,教练让憋气,头必须埋在水中。不会吧!憋气?这可是我的弱点,太难了!没办法,只能按照教练说的做,能憋多长时间憋多长时间。瞬间,我一下把头放进了水里。啊!太凉了!太难受了!鼻子和耳朵都进水了!啊!不行不行,出来。于是,我又出来了。这前后有5秒钟,不行,学游泳不憋气怎么行?再练!我便继续练习……终于可以了。接下来练漂浮。我先用手撑着慢慢的,脚起来,然后,憋气,头埋在水里,手起来。哦!我会了!哈哈!再练练,我就更好了!

啊!今天的练习,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从今天的练习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干什么事情都要吃苦,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同学们,为我加油吧!等我学会了蛙泳,我教你们吧!

【点评】我口写我心,有真情实感,一气呵成,语言流畅,层次清楚,结尾写出了收获,写出了自信,为你加油!

环保小纸盒

今天,我做了一个手工——环保小纸盒。为什么说是环保小纸盒呢?因为这个小纸盒是用废纸折的。

折的过程是这样的:第一步,随便拿一张长方形的废纸,把他竖着对折,再把得到的图形竖着对折,变成一个小长方形。第二步,把开着的一个长和宽的角向内折成大三角形,三角形的一个腰与长方形的一个长边相重一部分,然后将纸反过来,和这边的折法一样。第三步,将向内折的三角形分开,以长方形合着的长和宽的角为中心点,合着的那条宽为中心线,向内拉,代替合着的那条长的位置,拉伸后,像一个房子的形状。一边折好了,折另一边也同样如此。第四步,先从上往下看,把纸看成四份,两份一边,每边两份,再把纸上下看,看成两份,纸的下方要分开,能折上去,分好后,把纸的两边向内折,折的形状像半个房子,两边都一样,折好后,反过来,折另一边。第五步,把纸的下面向上折,将纸的下层多余的地方折入旁边的三角里 ,一边折完后折另一边,两边都折完后,把下边分开,里面铺平,这样,一个环保小纸盒就做好了。

这个环保小纸盒又实用又方便,平时大家吃完一些东西,可以把垃圾袋装到里面,如果你出门要用的话,可以把它拆开带上。总之,大家一定要学会环保,学会节约,这样,地球才会更干净。

作者:李宇昕

第13篇:平易近人不等于平等待人

平易近人不等于平等待人

我们在评价某一领导的时候,如果这位领导没有什么架子,便会用上一句“平易近人”的用语,对他褒奖。

平易近人好不好?按照传统的认识,当然是好的。但这里隐藏着的不平等关系,却不是都能意识到的。为什么说这里有不平等的因素呢?因为平易近人通常是用在上级对下级,领导对群众的,没有听说某工人对某工人平易近人,哥哥对弟弟平易近人。既然,工人对工人,哥哥对弟弟不用平易近人,主人对主人就可以用平易近人了呢?上级和下级,领导和群众,在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只是分工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所以对上级、对领导应提倡平等待人,而不是平易近人。

平等待人在待人问题上是平等的,它反应的是一种尊重人、爱护人的关系;平易近人在待人问题上是不平等的,它反映的是居高临下、被扭曲的关系。这样提出问题,是不是吹毛求疵了?不是的!有许多传统观念要反思,如,思想政治工作要破除的就是“单向灌输的观念,树立民主平等、双向交流的观念。那种以教育者自居,训斥人或“看管”人,“我说你听”、“我打你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不受欢迎的。不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就是其中隐藏着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思想教育工作要做到入情入理,入耳入脑,这里关键是需要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因为只有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平等相待了,他们才能相互教育,相互交流思想和感情。由此可见,上级也好,领导也好,他要同下级,同群众真正沟通,相互交流思想和感情,光不摆架子、光平易近人不行,应该拿出平等待人的态度,真正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理解人,这样才能使上级和下级,领导和群众融为一体。

第14篇:完成任务不等于结果

九段秘书的故事

总经理要求秘书安排次日上午九点开一个会议。在这件事下,什么是任务?什么是结果?通知到所有参会的人员,然后秘书自己也参加会议来做服务,这是“任务”。但我们想要的结果是什么呢?下面是一至九段秘书的不同做法。

一段秘书的做法:发通知——用电子邮件或在黑板上发个会议通知,然后准备相关会议用品,并参加会议。

二段秘书的做法:抓落实——发通知后,再打一通电话与参会的人确认,确保每个人被及时通知到。

三段秘书的做法:重检查——发通知,落实到人后,第二天在会前30分钟提醒与会者参会,确定有没有变动,对临时有急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人,立即汇报给总经理,保证总经理在会前知悉缺席情况,也给总经理确定缺席的人是否必须参加会议留下时间。

四段秘书的做法:勤准备——发通知,落实到人,会前通知后,去测试可能用到的投影、电脑等工具是否工作正常,并在会议室门上贴上小条:此会议室明天几点到几点有会议。

五段秘书的做法:细准备——发通知,落实到人,会前通知,也测试了设备,还先了解这个会议的性质是什么?总裁的议题是什么?然后给与会者发去过去与这个议题相关的资料,供他们参考(领导通常都是很健忘的,否则就不会经常对过去一些决定了的事,或者记不清的事争吵)。

六段秘书的做法:做记录——发通知,落实到人,会前通知,测试了设备,也提供了相关会议资料,还在会议过程中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做一个录音备份)。

七段秘书的做法:发记录——会后整理好会议记录(录音)给总经理,然后请求总经理是否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或者其他人员。

八段秘书的做法:定责任——将会议上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对一地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然后经当事人确认后,形成书面备忘录,交给总经理与当事人一人一份,并定期跟踪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及时汇报总经理。

九段秘书的做法:做流程——把上述过程做成标准化的“会议”流程,让任何一个秘书都可以根据这个流程,把会议服务的结果做到九段,形成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会议服务体系。

从以上九个不同段位的秘书的工作方法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对结果的追求程度不同,秘书的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以上案例中的九个不同段位的秘书的工作方法我们不难看出,由于对结果的追求程度不同,秘书的工作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就是说对于工作理解的不同,对待工作态度的不同,造成了工作执行力的不同,也就是整个工作取得的成果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按照九段秘书不同的做法我们的工作可以得到九种不同的结果,也就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任务与结果的差别。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目前任务与结果的差别,恰恰是很多企业的“心病”,中国的企业不缺乏思想,不缺乏人才,也不缺乏严谨的制度,更不缺乏可行的发展战略,而是缺乏执著执行力!

—————— 请问你是几段秘书???

完成任务不等于结果

为什么要强调员工的功劳(结果),而不是苦劳(任务)?这涉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本质关系。

企业是一个商业组织,员工与企业之间是一个商业交换关系。什么叫商业关系呢?举个例子,你要快递公司送一封信,大致是10元钱,无论刮风下雨,都是10元,甚至是下大雪,交通极其困难,也是10元钱。

如果是送信的员工碰到天气很差,信没有送到,你会不会给快递公司付钱?不会,为什么?因为10元钱交换的是你把信送到的结果,价格是你自己定的,所以信送到,就付钱,信送不到,无论你的员工有多少苦劳,我们都不会付钱!

这就是赤裸裸的商业关系,商业关系的本质就是一种结果,或者叫利益交换关系,或者叫买卖关系。员工与企业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本质上仍然是一种买卖关系,企业付你工资或薪酬,你提供相应的结果!

请记住,企业购买的是结果,也就是劳动的结果,而不是劳动。劳动是不值钱的,只有劳动的结果才值钱。也就是说,功劳是价值,苦劳却不是价值。

为什么企业要这样?因为只有每个人提供的是结果,企业才有钱赚,才能够生存。但现在,我们不少员工却把上班当成结果,以为只要上班就可以领工资,这种观念大大地扭曲了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我们是不可以用上班来交换工资的,上班的结果才可以交换工资。这就像睡觉一样,睡觉没有价值,睡着才有价值,睡觉但睡不着叫什么?叫失眠。失眠不仅没价值,而且还是一种病。

如果我们工作的时候,是完成任务,而不是追求结果,那么就是

在睡觉,却没有睡着,处于失眠状态。所有有执行力问题的公司,一定有一部分员工或领导处于这种失眠状态。

我们有多少企业陷落在“任务陷阱”中?仍然以秘书安排会议为例。我们设想一下执行过程吧,如果秘书仅仅是发了个通知,所有参会的人若是真的全部参加了会议,你说这是谁的功劳?

打电话的秘书完全可以说是他的,结果,在他月底的个人总结中,就会有一条:“总是按时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你还没话说!假若有人没有参加会议,那又是谁的责任呢?秘书会摆出一大堆理由说明这不是他的责任,因为他已经通知了,至于他们有没有看到?看到了有没有忘记?是不是因为有事没有请假?那是他们的责任!

但我们只要简单地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是外包给会议公司又如何?我们的要求是召开会议,所以发通知不是结果,人到齐才是结果,如果有人不来,那要事先得到批准。否则,人不来就是会议公司的问题。有人不来,我又不知道,那我就有理由不给你付钱!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你又要给只发了一个通知的秘书付钱呢?或者说,同样是秘书,你会给一段秘书与九段秘书付同样的钱吗?现实工作中,我们常常真如此。

因为我们不明白:完成任务其实只是实现结果的一个过程,有时候甚至只是刚刚开始做结果,但在因果逻辑上,他的确已经完成“任务”(比如打电话)。可又没有达到你的要求。这种矛盾,会导致下属甚至整个公司都在找理由推卸责任,下属找理由对付上级,上级找理由对付老板。因为只要完成了任务,员工就有一万个理由来说明,没有完成结果不是自己的责任。

我们要懂得一个基本道理:对结果负责,是对我们工作的价值负

责,而对任务负责,是对工作的程序负责。

公司规模扩大之后,部门就增多,职位多了之后,员工就多。职位和部门一多,员工完成任务的程序就往往会代替实际要做的结果,组织层级就会代替客户价值。于是,任务往往就会迷惑我们的眼睛。这样一来,员工就有了无数可以开脱责任的理由:你看他已经尽力了,他已经努力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如果我们要致力于打造一个具有强大执行力的团队,如果你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执行型人才,那么请记住,执行永远都只有一个主题:执行是要做结果,而不是完成任务!

我们永远都要锁定“结果”这个目标,而不是完成任务这个“程序”,因为“完成任务≠结果”。

第15篇:反映情况不等于“打小报告”

罗卡芙家纺有限公司

反映情况不等于“打小报告”

一、问题的提出

我们中一些人,当他们听到别人对他本人或其部门工作的失职或失当,提出要求、意见或批评时,表现得非常不耐烦、非常生气。尤其是对别人直接将问题报告到自己的上司那里,非常冒火。他们在被反映情况或提意见时,往往会如下表现:

①浑身不自在 ②拉长马脸 ③脸红脖子粗 ④抵赖和辩解 ⑤讽刺挖苦,反唇相讥 ⑥破口大骂

这些表现,使得他们就象一只敏感的刺猬,一只好斗的公鸡,在遇同事反映情况时,就好象害虫遇到天敌,把浑身的刺或羽毛立马竖起来,好象要将对方生吞活剥了一般。我们不妨把这种人称为“刺猬小姐”或者“斗鸡先生”。

二、原因分析

他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表现和行为,分析起来,无外乎有如下几点原因: 一是自视甚高,认为自己完美的。“完美的我怎么会出错呢”? 二是只喜欢听奉承话,不喜欢听意见。 三是本能地自卫防御心理。

其实,这些行为产生的根源是多面的,复杂的。轻者是其面子思想作祟,次者是心胸狭窄、缺乏教养,重者是无原则的自由主义,是自私自利的集中表现。这是一种极不健康的心态!如果不尽快转变这种观念,它就会损害同事的友谊,破坏工作的氛围,阻碍企业的发展。

首先,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工作中难免总会出些差错,生活中工作中没有完美的人!诸葛亮也有大意失街亭案例,关羽也有走麦城之经历。所以我们的工作确实有错误/失当的可能。当别人提出意见和批评时,我们应该马上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省。

企业文化-正确的心态

罗卡芙家纺有限公司

唐太宗讲得很好:“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所以他才有了房玄令魏征,成就了贞观盛世!古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他人的意见和批评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是我们进步的动力!感谢还来不及,为什么要生气呢。

为什么要害怕别人给自己提意见和批评呢?我认为,他们可能有这样几种可能:被人当众揭短,面子挂不住; 要么就是不敢承担责任;

或者认为批评者故意为难他们,是“告状”或者“打小报告”。

或者此人只顾维护自己小团体的利益,因为批评的是他的下属,他也是生气。 面对批评和职责,我们为什么不能有点绅士风度呢?这是因为,对批评我们的人实施敌意和攻击,实在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请看:

要么被领导将自己的狭隘心胸看在眼里;要么自己的刺猬或斗鸡形象被大伙落为笑柄;要么自己急于推脱责任的心态被当众“晒”出来,要么自己反唇相讥或揭别人老底的“泼妇形象”昭然若揭。真是这样,那才是大大的损失。

还有一种批评,就是被别人“状告”到了自己上司那里。我们的这些同事就更加受不了,更加有情绪。其实这些同事应该要反思一下,为什么别的同事不找他私下沟通和反映问题呢,可能是他平常本来就刚愎自用、不可一世、自视甚高。自我感觉良好。同事无法与他沟通,而不得不在工作会议上提出来,或者直接“状告”到其上司那里。

三、事物的本质

那些 “刺猬”和“斗鸡”,还有一个理直气壮的生气理由,那就是他们认为其他部门、同事要反映问题的话,应该首先找他们去反映问题!而不是直接将问题捅到了他的上司这里!所以他们很生气!他们觉得最重要的是,别人让他很难堪,很没有面子,至于问题的本身是什么倒不是很重要。他们认为别人是对自己个人有意见,是有意打击自己,所以他们便记恨在心。

这样认为的同事,可以说没有什么管理经验。他们口口声声高叫,“就这点事情,也要报告到上司那里,你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有什么事情,不用惊动上司,

企业文化-正确的心态

罗卡芙家纺有限公司

大家可以先“私了”了再说。表面上看是为了让上级减轻负担、减少麻烦,实际上是为了让自己有面子,把事情私下里处理掉。就好象有人在大街上拉了一泡稀屎,非常害怕被警察发现一样,让发现的稀屎的人先不要声张!实际上这种希望“私了”的心态会形成一种坏的风气。这种坏的风气会使上司或公司高层变成“聋子、瞎子”,他们的自私行为会使掩盖很多管理上的问题,使公司信息不通畅,企业气氛变得非常官僚,最终将导致企业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的结果,为企业破产埋下了定时炸弹!

我们中一些人,很粗放地将同事关系“庸俗化”。庸俗化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团和气”,大家互相吹捧、互相撮合、出了问题互相包庇。他们心照不宣,还堂而皇之地认为这是一种团队精神,是同事关系好的表现。还有一种是“因人废言”,如果与某人关系很好,那么他说什么都是正确的;如果与某人关系不好,那就说什么都是胡说八道。这些对于同事关系的理解都是不正确的。

四、正确的态度

不管别人提的意见是否属实,是否有道理,一定要虚心接受,耐心听取。凡是别的部门和同事对自己部门提意见,反应问题,不管是他反映到自己那里,还是反应到自己上司那里,都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来对待。

我们要继承革命先辈的那种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我们要勇于接受同事和领导的监督,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建议,这样才能使我们进步。在别人提出看法或意见时,一定先要虚心接受下来,哪怕别人的意见可能是片面的,可能是别有用心的。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勇于改正自己的错误,这种虚心的态度将高于一切!

五、正确的方法

综上所述,我建议以后我们的同事要以如下方式方法来处理意见、批评甚至指责:

1、时刻准备

随时准备给他人提建议、或者随时被人提建议,大家都要“以人为镜”。这样才能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2、表示欢迎

企业文化-正确的心态

罗卡芙家纺有限公司

一方面是主动请求别人提出批评和建议。另一方是当我们面对别人的批评和指责时,要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良好的风度(哪怕我们听到的是无端的职责甚至嘲弄)。要始终以“好的、好的、好的;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来回答!要不断地询问详情,做好笔记,以供我们会后去调查。

3、首先反省

当我们听完了别人对我们的意见、批评甚至指责之后,我们宁愿信其有。就是说我们首先要认为他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是确有其事的。要首先假定自己或自己的部属已经失误或失当了。

4、迅速调查

会后要迅速、认真、严肃地调查被反映的情况!要对自己和部属的情况予以深刻而周详地检查,看看别人所提的意见是否是确有问题或失误。有的人场面上搞得态度很好,会后就全忘了。“接受批评,死不悔改”,这老油条也是不得好死的。

5、进行反馈

调查完毕之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提出问题/批评的同事。如果别人反映的是对的,那么要再次承认自己的失误,表示立马改善。如果别人反映的问题只有部分是对的,那也是要全部承认自己的失误,表示立马改善。如果别人反映的问题完全是子虚乌有,那么也不许大发脾气,反唇相讥。只要给予合理的解释即可。

6、再次感谢

最后,要对别人的意见和批评再次表示感谢!欢迎他以后再次提出建议,明确表示你非常愿意听到他对你提出的意见!明确表示他的建议是你前进的动力!

五、其他问题

除了我们上述的,在面对别人的批评和指责时,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来处理,我们还要鼓励两种非正式汇报的渠道:

1、鼓励同级跨部反映

企业中每位员工都可以向同级或跨部门的反映问题,而被反映的员工不应认为这是别人对自己的打击报复、攻击。每位员工可以不断改善自己听取意见的态度和

企业文化-正确的心态

罗卡芙家纺有限公司

方法,不断与同事主动沟通,主动发现问题。使别人能在反映问题时首先就向自己反映。而当别的同事将问题反映到上级那里去了,那你就必须承认,你这主动听取别人意见方面的态度还不够,要不断改善自己的态度。

2、允许下级越级汇报

下级对其上级有不同意见,或者工作有分歧,应直接将意见提出给上司。如果上司不予采纳,下属有权将自己的意见直接反应到上司的上司那里。这是下属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上司不可打击报复!但是在上司的上司没有干预或者调整之前,下级必须严格执行上司的指令,不得有任何折扣。

只有我们鼓励“跨部反映”,允许“越级汇报”了,企业才可以破除官僚习气,信息流才通畅,企业反应才灵敏,才可以避免滥用职权,才可以使效率更高!

张启文(2008-6-29)

企业文化-正确的心态

第16篇:“领导”不等于“权力”

读罢《周恩来的领导艺术》一书,掩卷沉思,在为周恩来的高风亮节的崇高人格感动之余,联想到周总理的领导艺术,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领导不等于权力。

试看此书,每一章每一节,周恩来处理任何一件大事或小事,无不以循循善诱,以理服人,存同求异的方式待之,绝不以权力压人。甚至周恩来的思想里,没有权力二字,也没有权力的概念。试看:周恩来说:“总理就是管理员。”他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中的一员,他认为:“一个人站在领导地位,不虚心,不平易近人,自以为了不起,什么都懂,只要有这种思想并且在作风中表现出了,就危险了”;他还提倡“要与老百姓平等相待”、“平起平坐”;因此,他坐外国的飞机,一定要向机组人员问好,同他们握手,合影。他无论是住在皇宫、总统府、国宾馆,还是住在一般的旅店,都要向那里的服务员、炊事员、司机„„致意,感谢他们辛苦的工作。他甚至还和一些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握手等等。

正因为周恩来作为一个高层次的领导,却从来没有权力欲,甚至连权力的概念也没有,所以在他领导下的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而赢得了无比广泛的赞誉和敬仰。假如周恩来也是一个权力型的领导,他能够有如此伟大的成就与如此广泛的赞誉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放眼现在的领导者,却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出门便是轿车,前呼后拥;在实际工作中,居高临下,往往以权压人;看不起老百姓,虽然天天喊着“为人民服务”;也听不进反面的意见,强力制造一言堂的局面;不求上进,平平庸庸,坐在领导的岗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官哲学;更有甚者,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还有的吃喝玩乐,日嫖夜赌,五毒俱全„„反正是利用手中权力,为所欲为,所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是也。

在这种前提下,去谈什么为民请命,为民族、国家作贡献,勿庸讳言,那是一种奢侈!也因为如此,离百姓越来越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这本是共产党一贯的思想与作风,但在那些权力型的领导眼里,早已忘记了这些客观真理。

领导不等于权力。

所谓领导,是带领,是导向,是影响社会风气向好的转化,是引导历史的车轮向正确的方向前进,是站在时代的前列,导向正确的发展。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说。从小的方面来说,是把一个机关,一个团体,一个单位引导上正轨,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创造出更多更大的价值。

何为政治?

“政治”,“政”者,“正”也;“治”者,“治理”也!即是说“正确的治理”,或者说是“导正历史的车轮沿着客观的正确的轨迹运行”。奈何现在的人们歪曲地理解了“政治”的哲学含义,把“政治”看做是“升官发财”,把从政看做是获取权力的最佳途径,结果是导致了人们错误的以为“领导”就是“权力”,官当得越大,权力也就越大,就可以捞取更多的利益!殊不知这正是自掘坟墓,自己埋葬自己!古往今来的贪官污吏,无不由此!

看来,为官者应当牢记:

“领导”不等于“权力”。

第17篇:观察不等于洞察

观察不等于洞察

2013-08-12 11:11:00浏览数(31)评论数(1)

观察不等于洞察

在电影界,一部成功的商业大片往往是“叫好又叫座”,或者一部好的文艺片“叫好不叫座”,都是常见的现象。然而,一部片子“不叫好却叫座”恐怕是闻所未闻的。但近期,就横空出世了一部这样的“国产大片”——《天机·富春山居图》。

这部恶评如潮、被网友称为“史上烂片之最”的片子,在时光、豆瓣等影评网站评分仅3分的烂片,票房却轻松越过3亿大关,不由让人大跌眼镜!让我们来看下网友吐槽细数《富春山居图》三宗罪:1.情节:叙事支离破碎,科幻、特工、动作、夺宝、警匪,还有点恐怖片等大量元素的无脑堆砌,跳跃式的“神”般剪辑,让观众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导演想表达什么。2.特效:片中不少追车、枪战、跳楼等特效上,化惊险为“搞笑”,片方大力宣扬的特效结果很假很山寨,刘德华的重点跳楼戏,从迪拜高楼跳下的场景也没有大片气质,只有远景表现。3.造型:片中导演为刻意追求华丽,让林志玲换了护士、空姐、孕妇、黑丝、婚纱等数十套造型,甚至在情节紧张的生死关头还要先换套衣服;而佟大为一头披肩白发,动漫式的白色套装的宦官造型;斯琴高娃的乌黑头发半遮脸,毛领棉服加绸面,不像老大倒像闯关东的东家婆子的造型,更是把观众雷得外焦里嫩。

就是这样一部片子,为什么还能获得如此的票房?答案众说纷纭。有人说:要归功于片方的宣传。片子云集了众多大牌明星,前期炒作预热到位,更是猛砸4000万宣发费,吸引了大量不明就里的观众,看完才大呼上当。也有人说:是现代人的审丑心理作祟。本来没这么红,反而是后来恶评如潮,让人不由得想去看看到底有多烂。甚至有人表示:“不去看下,都没法跟朋友聊天了。花30块钱聊一个礼拜,值了!”消费的不是影片,而是后续对影片的吐槽。

笔者认为,现在国内的电影市场,什么电影质量、恶意营销其实都没那么重要,排片才是王道!《富春山居图》一再拖延上映时间,而一上映第一周全国各大院线高达40%以上的排片率(超过同期所有影片),是其票房的根本保障。与之相比,豆瓣上评分9分的台湾小清新电影《逆光飞翔》,排片却少得可怜,一天只有一两场,票房惨淡。观众下班到了影院,发现其他电影,要不已经开始、要不需要等,往往会选择可直接看的《富春山居图》。更有专业人士怒斥:“是院线在替消费者选择影片,拉低了观众的水平。”

但站在院线角度,有无黑幕暂且不论,这样排片似乎也情有可原:该片明星云集、宣传到位、有噱头、有大片范儿,排这部是更为安全的选择。毕竟,影院的本质是商业地产,目的是赚钱而不是推动艺术进步。甚至有院线负责人表示:现在观众就那欣赏水平,高雅的还欣赏不了,票房说明了一切!

到底是消费者决定市场,还是市场决定消费者?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悖论,或者说是一个互相影响、辩证的结果。或者说,我们是否该反思:传统的结果为导向的消费者观察能否真正告诉我们消费者的需求是什么?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市场上,所有的饭店都是做辣口味的,于是,吸引的都是吃辣的消费者,如果你去问消费者,他们都会回答:很满意啊,辣很好啊!而且越是重度吃辣消费者越说好。于是所有饭店都越做越辣。然而这样的观察,一开始就没有涵盖所有的消费者!因为更多的不吃辣的消费者在最开始就因为没得选择,而改为回家吃饭。 现实中,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很多其他领域。比如,现在盛行的国产网页游戏,大多宣称“怪傻钱多副本爽”,站着不动挂机就能玩,砸人民币就能牛逼,满足了一部分有钱没时间的玩家需要。但他们没发现,更多资深玩家会选择欧美、日韩的操作更复杂、可玩性更高的游戏。再比如,现在的电视剧,一些狗血、穿越雷剧反而收视率很高,如前段很红的《陆贞传奇》、《百万新娘》等,究其原因,是因为强势媒体(如湖南卫视)都在放,而且收视率本身的统计就有问题——愿意安装收视率采集机器的家庭都是一些收入中下品位较低俗的家庭妇女等,而她们却决定了电视收视率的高低。而不知现在更多高收入、高品位的观众根本不看电视,而去网络搜索自己爱看的美剧韩剧。但是,国产游戏公司在开发游戏的时候,电视台在选择节目编排的时候,还是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它看起来最保险,并误认为“消费者需求这样的选择”。

乔布斯曾说:“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在iPad推出以前,如果问消费者你需要什么样的笔记本电脑,消费者只会说“更轻性能更好”等在现有产品上的改进,而根本说不出触摸屏设计的跟传统笔记本完全不同的平板电脑。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在《需求》一书中更一针见血地指出“优秀的企业满足需求,伟大的企业创造需求”。如果我们只是认为市场结果即是合理的存在,只是观察消费者而没有更深刻地洞察,认为这就是消费者的真实需求,那我们永远成不了伟大的企业。

做第一个不做辣的饭店很难,因为看似要冒巨大的风险,要坚持自我,抵制看似可以稳妥赚钱的诱惑,然而能获得的成功也绝非是因循守旧者可以达到的。所以写罢这篇文章,笔者还是决定不去凑这个热闹,不看《富春山居图》吧!原作者: 刘新华

第18篇:唱歌跳舞不等于素质教育

唱歌跳舞不等于素质教育

潘文新先生新近撰文《素质教育迷失在哪里》,透过中国素质教育“草色遥看近却无”的表象,揭示出当前教育改革由于“责任的泛化和虚化”,以及各职能部门及具体实施者执著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造成了“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全局性主体迷失”,致使素质教育成了看上去很美,却无人问津的现实。

在我看来,素质教育实施的艰难,除了潘文分析的种种原因之外,更在于它在绝大多数人心目中,终不过是一句美丽而虚幻的口号而已。撇开那些惯于在象牙塔中作各种精心策划和美妙设计、善于制造概念与设置定义的学者专家,不妨问一问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力军的广大一线教师,他们中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素质教育的内涵?正因为对其一知半解甚至懵懂无知,遂使得素质教育最终成了“人人口中有,人人心中无”的空洞口号。

去年暑期,随着新学期的开始,部分省市在中小学推行了“早九晚五”的作息制度。于是各大媒体齐声赞誉,认为此乃推进素质教育的得力举措。原来推行素质教育是如此的简单,只须缩短学生的在校时间就行。因为应试教育是以无端加重学生学习负担、无节制地耗费学生时间为特征的,所以反其道而行之,缩短学生学习时间、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便理所当然地成了素质教育了。按此思路,学生无须到校上课、学习上零负担岂不是到了素质教育的极致!

有这么一所我熟悉的学校,原本身无长物成绩平平,但自打开展起“艺术教育”并在省市中小学生歌舞、体操比赛中夺得几项大奖后,便一下子声名鹊起,一份国家级教育报纸也以“素质教育绽奇葩”为题对此作了专题报道,这所学校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遐迩闻名的“素质教育楷模”。实施“素质教育”而至于“楷模”,其推导公式便是:素质教育等于“传统教育”加“唱歌跳舞”。依此逻辑,检测一个人是否高素质,只要数一数他的艺术细胞便知。这样,我们要寻觅高素质人才也就方便得多了,只须直奔文娱团体歌厅舞厅就行。

话再说回来,缩短学生在校时间、教学生绘画歌舞,毕竟还是有益于学生身心的好事,往素质教育上联系,并未辱没了素质教育的令名。偏偏一些应试教育上的失败者,竟能将自己无法承担的“黑锅”也转嫁给了“素质教育”来背。有这么一所城市前些年高考成绩出现滑坡,主管教育的领导在总结教训时一口咬定这是素质教育惹的祸。因为“素质”的“教育”是一个渐进而漫长的过程,高考成绩上一时的不如意,自然也就是一件难以避免的事了。但是否就可以据此推出它的“逆命题”:凡是考试成绩上出现不如意,就是因为开展了素质教育呢?

素质教育的外延广泛涵盖面广,恰恰暴露了人们对素质教育理解上的浅表化与功利性。即便是自上而下声势浩大被称为“中国素质教育的扛鼎之作”的“新课程改革”,说实话也仅仅属于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在多数人眼中,不过就是换了套教材而已,似乎一时难以撼动应试教育的根基。如果你以为素质教育在这类小修小补中就可以悄然而至,要么是你头脑中仍残存着“大跃进”式的思维,要么就是你太看轻各种习惯势力和固有模式的阻力了。

第19篇: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

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

专家说,常食海参使人变得更聪明!

科学研究表明,20~50岁男人射精越频繁,以后患前列腺癌风险就越低!

你深信以上这种说法吗?是不是为了变聪明我们就要天天吃海参?是不是为了降低患前列腺癌的风险我们就要天天打飞机?

相信死理性派的读者,不会轻易就得出结论。但轻易下结论是很多人经常犯的毛病,为了分析类似这种结论的可信程度,我们先来看看这种结论都是如何得出的。

为了研究海参和聪明之间的关系,研究人员通常是这样做的:

首先在一定的人群中统计一下他们是否平时常吃海参,挑选出常吃海参的一组和不常吃海参的一组。然后进行智商测试,对总体结果进行统计,看看哪一组智商平均值更高,或者直接统计吃海参频率和智商之间的相关系数。如果常吃海参的一组平均智商得分更高,那么研究人员就会得出结论:常吃海参和智商高之间是呈正相关的关系的。

但根据这个研究,有的所谓“专家”则声称:海参吃得越多智商就越高哦!为了提高智商赶紧吃海参吧!

相关性 ≠ 因果性 即便是假设常吃海参的组平均智商真的更高,并且调查对象人数真的多到了具有统计意义,“专家”的声明仍然有一个致命的逻辑缺陷:相关性并不代表因果性!这是一个经常被人混淆,也经常被一些团体故意混淆已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两个变量A和B具有相关性,其原因是有很多种的,并非只有A→B或者B→A这样的因果关系。一个很常见的导致相关性的可能性是A和B都是同样的原因造成的:C→A并且C→B,那么A和B也会表现出明显的相关性,但并不能说A→B或者B→A。

比如有统计表明,游泳死亡人数越高,冰糕卖得越多,也就是游泳死亡人数和冰糕售出量之间呈正相关性,我们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吃冰糕就会增加游泳死亡风险吗?显然不可以!这两个事件显然都仅仅是夏天到了气温升高了所导致的,吃不吃冰糕跟游泳死亡风险根本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从这个例子可以明显看出,只依据统计数据是不足以得出因果性的,想要得出因果性,必须从理论上证明两个变量之间确实有因果性,并且要排除掉第三个隐含变量同时导致这两个变量的可能性。

回到海参的例子上来。海参和聪明之间的正相关性,有可能是因为经常吃到海参的家庭一般比较富裕,而富裕的家庭通常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以使得孩子更聪明;也可能是有一个或者多个基因,同时起到了使人喜欢吃海参和提升智商两种作用。如果不排除这些其他可能性,说吃海参可以导致更聪明的说法就是不可信的,我就绝不会为了提升智商去吃海参。

射精越频繁,前列腺癌风险越低?

对于什么是可靠的理论分析,我个人一直持有“无引用不相信”的原则,我们读到的科普文或者科技新闻,总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转述,很可能因为需要把某些说法夸张了。所以为了辨别这些说法的真伪,一定要根据文章的引用找到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原文去读,看看原文的结论是什么,得出这个结论是用到了什么方法。而如果没有引用的话,就应该保留态度,此处存疑,不可尽信。 最后再来说说关于射精频率和前列腺癌患病率的负相关关系。“20~50岁男人射精越频繁,以后患前列腺癌风险就越低”,这个问题最近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依旧用“无引用不相信”的原则,我们搜索到一篇文献,这篇论文依据的正是统计调查,因此其研究结果只得出了相关性的结论,并没有给出因果关系。原文的最后结论说的很明确也很谨慎:“Our results suggest that ejaculation frequency is not related to increased risk of prostate cancer.”翻译过来是:“我们的结果表明,射精频率与前列腺癌发病率的升高并没有相关关系。”所以不能因此就下这样的结论:射精越频繁导致前列腺癌风险越低。至于为了降低患前列腺癌的风险天天打飞机,更不可取。最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相关不等于因果,不代表相关就不可能是因果关系,只不过为了论证因果关系,需要更加严密的实证来说明。

第20篇:交钱不等于保险

案例一:交钱不等于保险 “既往病史”成理赔之痛

案件回放

盛女士与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终身寿险合同,附加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短期险。主险保险期限为终身,交费年限为10年,年付保险费共计2346.80元。在投保书有关健康情况的各栏中,盛女士对“既往病史”作了“否”的回答,还签名确认。随后,盛女士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了体检,体格检查表记载“有腹部手术痕”,原因为“绝育术后30年”,保险公司体检专员在这份体检表上签了名。在盛女士交付保费后,寿险合同开始生效。

去年5月15日,盛女士遭遇意外事故,因骨折住进市六医院治疗,并于5月20日手术。6月6日,盛女士伤愈出院,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她可获得5000元意外事故医疗理赔金,同时从保险公司获得住院床位费460元、住院手术费1500元,及住院杂项费2000元,以上合计共8960元。这对伤愈的投保人来说,也是一份安慰。但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对方生硬地告知:“不作理赔”。 原来,保险公司派出的理赔调查员在医院获得了一份会诊记录,其上反映:“患者30年前有肾炎史……”,因此保险公司认为盛女士在投保时“隐瞒了病史”。得知情况后,盛女士赶紧与市六医院进行交涉,经查,是一位外地来沪的医生对盛女士的浦东方言发生误解,将30年前绝育手术疤痕当作了“30年前有肾炎史”,为此,医院医务处出具了会诊记录更正证明。

但是,保险公司仍不认可医院证明,作出了拒绝理赔、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的书面决定。法庭上,抓住投保人把柄的保险公司仍不松口,其认为:市六医院医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只是一个见证,该证据不具有可信性。

审判结果

审案法院自有公断,一审判决认为:作为救急救难的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大的善意合同。原告盛女士按照投保程序填写表格作了体检,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书及体检表等资料核保后出具了保单,意味着双方保险合同成立。盛女士出险后申请理赔,并为澄清事实提供了医院纠正错误的情况证明,上面有医院医务处及住院病区的公章,还有病区负责医生的签名,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该证据均表明盛女士投保前,没有患肾炎疾病的事实。同时,被告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却拿不出原告在投保前患有疾病的证据,这种拒绝理赔的理由法院不予认同。判决保险公司应赔付盛女士8960元保险金,考虑到原告仅提出了8860元赔付要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原告8860元,双方达成的寿险合同继续履行。

案例二 此人身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 原告屈宝华 原告王克年

被告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泰康人寿公司”)。 原告诉称,2001年11月23日,王克年在宜昌泰康人寿公司给丈夫屈海清投保了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受益人为其子屈宝华,王克年当日交付了首期保险费。宜昌泰康人寿公司2001年11月29日签发了保险单。2002年10月4日,被保险人屈海清因疾病死亡,王克年当日将此事电话通知了宜昌泰康人寿公司, 2002年10月9日提请理赔。2002年11月20日宜昌泰康人寿公司以签约当日未经被保险人屈海清签字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理赔,作出了拒赔通知书。 原告认为,宜昌泰康人寿公司在签约及审批时并未强调要求被保险人本人签名 按程序收取了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拒绝理赔,只享受合同权利却不承担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宜昌泰康人寿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审理]: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查明:

2001年11月19日,原告王克年经被告业务员卢玉萍办理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投保单,被保险人为原告王克年丈夫屈海清,保险金额为30000元,标准保费为1480.20元,原告王克年代被保险人屈海清签了字。2002年10月4日,被保险人屈海清因病死亡,原告王克年向被告提出赔偿要求。被告在审核原告申请时发现被保险人签字由原告王克年代签,于是认定该保险合同无效不予赔偿,只同意按规定退还原告已交的保险费用。

王克年与泰康人寿签订的投保单上明确指出,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都应由本人亲自签名,否则该投保单无效。泰康人寿已经尽到了书面告知的义务,因此不应承担导致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虽然王克年称泰康人寿业务员告知其被保险人签字可由投保人代签,但因不能提出有力证据,故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驳回原告屈宝华、王克年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2001年11月19日上诉人王克年与被上诉人泰康人寿双方签订《个人寿险保险单》,作为投保人的上诉人王克年在“被保险人签名“栏中代被保险人屈海清(其丈夫)签名,上诉人王克年因被保险人屈海清已死亡申请理赔,被上诉人泰康人寿以投保人王克年为被保险人屈海清购买以死亡为条件的保险时未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认定合同无效为由拒绝理赔。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投保单中,该保单的填写除投保人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以外,均由被上诉人单位的业务员卢玉萍填写。在该投保单的“业务员报告书”栏中,填写该投保计划是自己为投保人设计并且熟悉投保人有10年之久,投保人没有智力障碍。最后在业务员声明中,卢玉萍对“所投保险中的条款、投保单各栏及询问事项确经本人据实向投保人说明,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亲自告之并签名”认可并签名。由此说明存在被上诉人的业务员明知被保险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认可投保人王克年代被保险人屈海清签名的事实。因此上诉人屈宝华、王克年主张被上诉人泰康人寿造成合同无效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理由成立。经合议庭评议,本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裁定

1、撤销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03)西民初字第673号民事判决;

2、发回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重审。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现屈海清和宜昌泰康人寿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屈海清的书面同意及签名,该合同无效。宜昌支公司的业务员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而要求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名,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导致合同无效的责任。宜昌支公司虽然否认王克年出具的签订合同时业务员在场的证据,但根据当时的情况,业务员应在现场。王克年的该证据本院予以采纳。宜昌支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该责任不仅包括订立合同的各种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等,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所以宜昌支公司应赔偿王克年和屈宝华根据该合同应该得到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30000元的保险金。宜昌支公司虽然提交了屈海清曾患有肺结核的证据,但其公司在与王克年签订合同时首先违反合同约定,未要求被保险人屈海清本人履行告知义务,仅要求投保人代为签订合同,该告知义务是否真实,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宜昌支公司的该答辩意见,本院亦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

(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1、王克年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签订的《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无效;

2、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赔偿屈宝华、王克年保险金30000元。

原审被告不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04)西民初字第497号民事判决,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是一件典型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从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几个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效力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为确保被保险人的生命不致在其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即恶意投保人)置于危险状态,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本案所涉及的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人寿保险合同因为存在由投保人在未获取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情形下代替其签字的客观事实,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无疑。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问题

基于对案件客观事实相同的认定,一审、终审法院却做出截然不同的判决,原因在于对缔约过失责任归责的认定上存在差异。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合同条款是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的,投保人只能就该条款表示愿意接受与否来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投保人是在业务员当场监督的情况下填写的保单,没有刻意规避、隐瞒的行为,因此可以排除投保人代签的故意。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制订方在订立合同时,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条款向对方履行必要的说明义务。虽然该案中个人寿险投保单中健康告知书的申明书和授权书部分明确写明应由被保险人亲自签名,否则保单无效的要求,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原告投保时没有向其说明正确的投保手续以及违反这一手续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业务员在明知被保险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没有对原告代签投保单的行为加以制止,也没有要求原告出示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材料,并于事后将原告代签的投保单加盖体检章上交公司。被告经审核后同意存档,这表明被告实际默认了原告代签投保单的行为,承认该保险合同有效。被告作为保险合同的承诺方必须对投保单进行严格核保,有义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业务员的麻痹大意归于偶然,那么该投保单可以顺利通过被告的层层检验核查“关口“,证明被告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极大的漏洞。本案中,正是由于泰康人寿怠于履行告知义务,后又疏于管理没能及时发现代签事实的存在,最终造成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此重审法院判决泰康人寿应该对合同形式上的瑕疵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导致该人身保险合同无效的根源在于泰康人寿的业务员在投保人未提供被保险人书面委托的情况下,接受了由投保人代签被保险人签名的保险单,并且违反法律规定由自己帮忙填写了保单其他内容。实际上,这是默认了投保人代签的行为,也认定了合同的效力,最终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同。特别是对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必须遵照法律程序办理,不能抱有“大而化之”的思想,避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病人买保险 医生竟成受益人

经济困难的胡大爷在病故前购买了赔偿金高达18万元的人寿保险,受益人是替他看病的医生张勇(化名)。等到胡大爷去世后,保险公司却拒绝履行合同。于是,张医生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赔偿。近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胡大爷是投保“傀儡”为由,判决张勇败诉。

医生索赔:交了钱理应赔偿

据张医生诉称,他是一个乡村卫生站医生。胡大爷是他奶奶的干儿子,因此张勇称胡大爷为“幺爸”。2003年9月3日,胡大爷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投保了18份保险,每份保险金10000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保险合同约定,若胡大爷因疾病等意外原因死亡,张勇作为受益人将得到18万元的保险金。投保至今,张勇每年均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金。

2005年12月7日,胡大爷突发疾病,在广汉南兴人民医院因病死亡。此后,张勇以受益人身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去年3月15日,保险公司书面告知他拒绝赔偿。随后,张勇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8万元保险金及相关费用。

保险公司:这像一起骗保案

保险公司代理人称,据事后调查,此案疑点重重。张勇同村的村民中还有他的病人买了保险,而且都指定他是受益人,张有骗保之嫌。胡大爷一直没娶到老婆,却在几家保险公司买了多份保险,保险赔偿金合计数10万元,每年保险费要交两三千元。保险公司质疑:一个没有成家的普通农民,怎么可能投这么高的保险。

随后,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胡大爷的保险费实际上都是张勇出的。张勇是当地乡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胡投保并将受益人写成张勇后,胡就在张那里免费看病、拿药。胡死前坚持到广汉一家医院就医,而不到更近的都江堰或成都的大医院,这些都让此案更像一宗骗保案。

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近日,都江堰法院审理后认为,人寿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胡大爷虽然系投保人张勇奶奶的干儿子,张勇称其为“幺爸”,但二人往来并非密切,因此,不能确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保险利益。

另外,根据被保险人胡大爷对保险知识认知程度较低的客观事实,其虽在保险合同上签名,并不必然能够认定其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原告应当对待证事实予以证据补强,但原告并无证据予以补强,故被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被认定为真实。由此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推定,胡大爷在保险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据此,法院驳回张勇的诉求。

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基本有二:其一,张勇与胡大爷之间是否存在保险利益不能确定;其二,胡大爷对保险知识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其即使在保险合同上签名同意张勇作为其受益人,也不能认定属于“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情形。法院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决,可能还有一个不能写在判决书上的理由:担心张勇骗保对胡大爷和社会公众造成损害。

针对上述理由,笔者分别提出下列看法:

张勇对胡大爷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53条第1款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进行了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单从此款来看,张勇对胡大爷确实没有保险利益。但是,不知法院是否注意到,第53条还有第2款的规定:“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根据此款,既然胡大爷同意张勇为其缴纳保险费,并在保险合同上书面确认张勇为受益人,我们可以认为,张勇对胡大爷具有保险利益。再者,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是否应当对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并没有限制,根据学者的研究,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可以认定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法院关于张勇不具有保险利益的观点于法无据。

胡大爷在保险合同上的签字,可以认为是“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何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关于保险金额,当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签字时应当告知被保险人,关于书面同意,实际上就是在保险合同上签字。因此,胡大爷在保险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其已经“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法院不认同本案中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理由是胡大爷对保险知识的认知程度不足,如此说来,中国绝大多数被保险人对保险知识的了解都极为有限,是否此类人指定非亲属作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都应当被宣告无效呢?这显然不符合理论和实务的要求。

法院担心受益人骗保损害被保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担心也是多余的。对被保险人来说,指定非亲属作为受益人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受到侵害,法律之所以要求指定非亲属作为受益人时应当“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是将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的风险交给被保险人自己判断,如果被保险人觉得受益人会因为一定数额的保险金杀害自己,他自然不会指定该人为受益人,一俟指定,即可推定其认为受益人不会杀害自己。即使受益人真的有杀害行为,亦有《保险法》第65条取消其受益权。对社会公众来说,投保的份数越多,保险所积累的基金越多,其共同承担风险的能力越强。因此,保险理论通过精算后允许同一个人投保数份人寿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数份保险均需赔付,并未构成对其他被保险人的损害。

因此,笔者认为,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值得探讨。

案例四.被自己的车轧死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被保险人被自己的车轧死,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日前,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受害人蒲元朝的家属大失所望。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就意味着,虽然交纳了6343.68元的保险费,死者家属仍然得不到任何的保险补偿。

对此,原告表示,不能接受一审判决,将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10月17日,蒲元朝将其所有的贵C33645号小货车向保险公司在仁怀市的保险代理点——仁怀市长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其中商业三责险保额为20万元,车上人员座位险每个座位保额为4万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10月18日至2007年10月17日。

蒲元朝当天便向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了保险费6343.68元。保险公司向蒲元朝提供了交强险标志,交强险保单正本和交强险保费收据以及商业险的保费收据和保险单正本。但保险公司未向蒲元朝提供商业险的保险条款。

2007年2月16日,蒲元朝驾驶贵C33645号小货车从仁怀到贵阳,车上坐有蒲元朝的儿子蒲青宽。当车行至贵遵公路黑土坡施工区下坡路时,蒲元朝停车后下车小便。突然一辆车速很快的货车从旁边开过,振动正在修建的不平路面,使贵C33645号车向下滑行。为了阻止车辆滑行造成事故,蒲元朝便去抱石头阻止车辆继续滑行,不慎被该车压在车轮下当场死亡。

蒲青宽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了案。当地交警部门勘察了事故现场,并于2007年3月3日出具了该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蒲元朝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接报案后未到现场查勘。

死者家属得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2007年5月,保险公司答复死者家属说该案不属于赔付范围,并于5月15日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死者家属不能接受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向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蒲元朝的死亡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赔偿原告250000元,并判令原告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原告代理人提出,在蒲元朝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连商业险的保险条款都未给被保险人,被告未要求蒲元朝在商业险投保单上签字,蒲元朝也未曾在商业险投保单上签字。因被告未履行《保险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以及《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被告提供的商业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对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而且,原告诉称,蒲元朝在该次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原因显然不是故意自杀,而是在保险车辆出险时采取的一种紧急避险措施。

而被告辩称,死者蒲元朝在保险合同中既是被保险人同时又是驾驶员,不是第三者,因此不能在商业三责险和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蒲元朝作为驾驶员,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死亡,属车上人员座位险的除外责任,因此,也不能在车上人员座位险保险责任内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案的交通事故中,蒲元朝既是受害人,也是惟一的责任人,蒲元朝不对任何人负民事赔偿责任,也没有任何人对蒲元朝负民事赔偿责任。由于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蒲元朝作为保险单上记明的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并无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而且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将被保险人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蒲元朝的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被告无需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赔礼道歉更是于法无据。

原告称被告对责任免除条款未明确说明,该条款应当不生效。法院认为,责任免除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由于特定事由、情形的出现和存在,导致保险公司得以免除本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的条款。本案中蒲元朝的死亡本就不属于保险责任,自然不存在保险公司对本应承担的保险责任予以免除的问题。

7月11日,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的受理费2525元,由原告承担。

相关链接: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案例五.一起非常特殊的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一、案情简介

王某于1998年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他只选择投保了纯平彩电与VCD各一台,保额3000元。两个月后,因为烧酒精炉时不慎引发大火。王某情急之下,抢救出彩电和VCD,因来不及救出其他物品,结果导致损失4500元。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内部出现了3种不同意见。

二、

二、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赔。理由是《保险法》第24条明确规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之所以说这起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因为它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所谓保险事故是指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事故事件。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电视机与VCD,非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有理由拒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观点从法律上站得住脚,但实际中却很难让人接受,“合法而不合情理”,建议保险公司应通融给付,弥补王某精神上的损失。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奖励王某积极施救的行为,王某是为抢救保险标的而导致其他损失的,施救行为本身也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对王某的行为给予奖励,会起到一个带头作用,其它保户在发生事故时,也会尽力采取措施,防止减少损失,这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有利。

三、分析与处理意见

以上意见,从表面上看各有道理,处理本案的关键之一是王某的损失能否认作是施救费。我们先假设,灾害发生时,王某抢救其他物品,而不是彩电和VCD的话,保险公司无疑要承担3000元的保险金赔偿责任。王某完全可以这样做,也能名正言顺获得赔偿,但王某选择以损失其他物品的方式救出投保财产,即无暇顾及其他物品而导致损失的原因是为了尽量防止或减少标的损失,从这一点上看,我们仍可认将其他物品的损失金额认为是施救费用,只不过表现形式不是金钱而是实际财产。根据《保险法》第41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赔付,这不是对王某的奖励,更不是施舍同情,而是合情合理的赔偿义务。另外要说明的是,王某虽造成损失4500元,但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必须在3000元以内,即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成绩不等于能力范文
《成绩不等于能力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