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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起诉状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29 18:08:28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起诉状

【文书格式】

起诉状

原告:(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

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委托代理人:(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

被告:(参照原告的写法)。

简要案情:

……

诉讼请求之一:

……



1、请求的理由:(主要指本案的法律关系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等)

……



2、提供的证据:

(1)证据之一:1)名称或编号:……;2)内容、性质及来源……;3)证明对象……。

(2)证据之二:

……



3、请求的依据:(主要指原告认为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依据等)

……

诉讼请求之二:

……

诉讼请求之三:

……

此致

人民法院

年月日(签名或盖章)

【文书范例】

起诉状(起诉状范例)



原告:×#215#215#215#215#215;公司广州办事处。住所地:广州市×#215#215;路×#215#215#215;。

负责人:×#215#215;,总经理。

工商登记核准号:×#215#215#215#215#215#215#215;,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方式:×#215#215#215#215#215#215#215;批准的业务范围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215#215#215;分行,帐号:×#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委托代理人:×#215#215;,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215#215;,×#215#215;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一被告:×#215#215#215;发电厂。住所地:×#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法定代表人:×#215#215;,董事长。

工商登记核准号:×#215#215#215#215#215#215#215;,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方式:主营火力发电、兼营维修、电能利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215#215#215;分行,帐号:×#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第二被告:×#215#215#215;发电厂。住所地:×#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法定代表人:×#215#215;,董事长。

工商登记核准号:×#215#215#215#215#215#215#215;,企业性质:合作经营(港资)

经营范围、方式:主营火力发电、兼营维修、电能利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215#215;分行,帐号:×#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第三被告:×#215#215#215#215#215#215;织布厂,地址:×#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法定代表人:×#215#215;,厂长。

工商登记核准号:×#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方式:主营梭织品、布面料、对外来料加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15#215;分行,帐号:×#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简要案情:

1993年×#215;月×#215;日,第一被告与中国银行×#215#215#215;支行签订了一份《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第一被告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借款1000万美元,用于引进法国柴油发电机组,借款期限从1993年×#215;月

×#215;日至1997年×#215;月×#215;日止,利息按总行公布的适用于3-5年期按6个月浮动的美元贷款利率计收。对于第一被告的借款,第三被告在1993年×#215;月×#215;日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还款担保书》,该担保书提供的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1000万美元、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该保证为连带保证,并保证在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上述合同签订后,贷款人于1993年×#215;月×#215;日将1000万美元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给第一被告。

1993年×#215;月×#215;日,第二被告与中国银行×#215#215#215;支行签订了一份《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第二被告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借款280万美元,用于引进法国柴油发电机组,借款期限从1993年×#215;月×#215;日至1998年×#215;月×#215;日止,利息按总行公布的适用5年期以上的6个月浮动美元贷款利率计收。对于第二被告的借款,第三被告在1993年×#215;月×#215;日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还款担保书》,该担保书提供的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280万美元、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该保证为连带保证,并保证在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上述合同签订后,贷款人于1993年×#215;月×#215;日将280万美元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给第二被告。

至1997年×#215;月×#215;日和1998年×#215;月×#215;日,上述两个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分别到期,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未能偿还借款,第三被告也没有履行其保证责任。中行×#215#215#215;支行多次向三被告催收贷款未果,于1999年×#215;月×#215;日和2000年×#215;月×#215;日分别就1000万美元借款和280万美元借款向三被告发出了书面的《催收贷款通知书》,三被告均在通知书上盖章确认。

2000年×#215;月×#215;日和×#215;月×#215;日,根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中行×#215#215#215;支行与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本案两个借款合同项下的,截止1999年×#215;月×#215;日的贷款本金1000万美元和应收预期利息1,218,965.28美元,以及截止2000年×#215;月×#215;日的贷款本金280万美元和应收预期利息133,506.63美元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并由原告继承和受让本案两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中行×#215#215#215;支行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前,即2000年×#215;月×#215;日,向三被告发出了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三被告均在回执上盖章确认,但至今都不实际履行其还款或担保义务。债权转让之后,原告多次向三被告催还借款未果。截止2001年×#215;月×#215;日,1000万美元借款已经发生利息和逾期利息3,233,659.19美元,280万美元借款已经发生利息和逾期利息589,842.14美元。

诉讼请求之一:

判决第一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美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3,233,659.19美元(暂计至2001年×#215;月×#215;日止);第二被告对此承担连带偿还和赔偿责任;

请求的理由:

第一被告与中行×#215#215#215;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应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由此形成了合法的借贷法律关系。中行×#215#215#215;支行按照借款合同把1000万美元支付给第一被告,就对第一被告享有了合法的债权,第一被告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后来,中行×#215#215#215;支行与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且就转让之事通知了第一被告,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该债权转让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原告合法地取得了中行×#215#215#215;支行在借款合同中享有的全部债权,原告有权要求第一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美元,并支付3,233,659.19美元利息(暂计至2001年×#215;月×#215;日止)。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实际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企业员工人数等都相同,而且使用同一份财务报表,它们在财产、人员、财务上已经混同,它们向原告所借款项也是混同使用,两被告表面上为两个企业,实际上是一家企业。因此,原告认为第二被告应对第一被告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负有连带偿还和赔偿责任。

提供的证据:

证据之一:《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借款合同》,该合同为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一被告签订,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借贷关系。

证据之二:《借款借据》,该证据既为借据,又为收帐通知,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一被告均盖章确认。该证据证明合同签订后,中行×#215#215#215;支行已经按约将1000万美元的贷款支付给了第一被告。

证据之三:《催收贷款通知书》,该通知在借款期满两年之前对第一被告所借款项进行了催交,第一被告与其担保人均在该通知书上盖章确认。该证据证明第一被告借款1000万美元一直没有偿还,中行×#215#215#215;支行对第一被告享有的债权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证据之四:《债权转让协议》,通过该协议,中行×#215#215#215;支行把其在前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合法转让给了原告。

证据之五:《债权转让通知》及《债权确认回执》,该证据对转让的债权数额作了确定,并得到第一被告确认。

证据之六:财务报表和公函,该证据证明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在财务、人员、场所等方面混为一体,实际上是一家企业。

请求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第60条,第79条,第107条,第206条,第207条等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被告应当遵守借款合同的约定和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原告支付其所欠借款本金,以及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因逾期返还而应付的逾期利息。第二被告对此应负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之二:

判决第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80万美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589,842.14美元(暂计至2001年9月20日止)。第一被告对此承担连带偿还和赔偿责任。

请求理由:

第二被告与中行×#215#215#215;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应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由此形成了合法的借贷法律关系。中行×#215#215#215;支行按照借款合同把280万美元支付给第二被告,就对第二被告享有了合法的债权,第二被告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后来,中行×#215#215#215;支行与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且就转让之事通知了第二被告,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该债权转让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原告合法地取得了中行×#215#215#215;支行在借款合同中享有的全部债权,原告有权要求第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80万美元,并支付589,842.14美元利息(暂计至2001年×#215;月×#215;日止)。

第二被告和第一被告的实际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企业员工人数等都相同,而且使用同一份财务报表,它们在财产、人员、财务上已经混同,它们向原告所借款项也是混同使用,两被告表面上为两个企业,实际上是一家企业。因此,原告认为第一被告对第二被告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负有连带偿还和赔偿责任。

提供的证据:

证据之一:《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借款合同》,该合同为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二被告签订,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借贷关系。

证据之二:《借款借据》,该证据既为借据,又为收帐通知,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二被告均盖章确认。该证据证明合同签订后,中行×#215#215#215;支行已经按约将280万美元的贷款支付给了第二被告。

证据之三:《催收贷款通知书》,该通知在借款期满两年之前对第二被告所借款项进行了催交,第二被告与其担保人均在该通知书上盖章确认。该证据证明第二被告借款280万美元一直没有偿还,中行×#215#215#215;支行对第二被告享有的债权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证据之四:《债权转让协议》,通过该协议,中行×#215#215#215;支行把其在前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合法转让给了原告。

证据之五:《债权转让通知》及《债权确认回执》,该证据对转让的债权数额作了确定,并得到第二被告确认。

证据之六:财务报表和公函,该证据证明第二被告和第一被告在财务、人员、场所等方面混为一体,实际上是一家企业。

请求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第60条,第79条,第107条,第206条,第207条等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被告应当遵守借款合同的约定和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原告支付其所欠借款本金,以及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因逾期返还而应付的逾期利息。第一被告对此应负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之三:

判决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和赔偿负连带责任,同时赔偿原告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出的有关费用;

请求的理由: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在与中行×#215#215#215;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时,第三被告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出具了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对本案两个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包括本金、相应的利息及费用等)提供了担保,该担保函合法有效。在后来的催收贷款通知书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回执上,也有第三被告确认。因此,第三被告与原告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担保法律关系,作为担保人的第三被告应当履行约定的担保责任,对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借款和利息的偿还和赔偿负连带责任。

提供的证据:

证据之一:《不可撤销的还款担保书》,该担保书由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1000万美元的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提供了担保。

证据之二:《不可撤销的还款担保书》,该担保书由第三被告对第二被告280万美元的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和费用提供了担保。

证据之三:《催收贷款通知书》,该通知书在借款期满两年之前对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所借款项进行了催交,第三被告作为担保人在该通知书上盖章确认。

证据之四:《担保权利转让通知》和《担保权利转让确认回执》,回执上有第三被告盖章确认。

请求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第19条,第22条的规定,第三被告应当对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借款及相关利息和费用的偿还和赔偿负连带责任。

诉讼请求之四:

判决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三被告对此负连带责任。

上述被告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并给原告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将诸被告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作出公正判决。

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215#215#215#215#215;公司广州办事处

二OO二年×#215;月×#215;日

说明:反诉状

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反诉状

(参照起诉状的文书样式)

推荐第2篇:起诉状

起 诉 状

原告:杨加福,男,现年81岁,汉族,初中文化,住元谋县黄瓜园镇安定村委会中淇柳小组。

被告:杨显望,男,现年45岁,汉族,小学文化,住址同上。

案由:相邻关系。

请求:依法确认2013年5月24日安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无效。

事实和理由:

(1995)元民初字第283号判决,解决了我的出路,那时政府普查宅基地登记,杨显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497平方,我的为231平方。后来复查,杨显望的改380多平方,我的没变。但杨显望不执行判决,于2013年4月初,在共用的通道上栽钢筒盖钢棚,影响我生产生活。制止无效,请求村委和元谋县国土资源局黄瓜园分局:“按规办事,依法行政”。2013年4月8日村委会和元谋县国土资源局黄瓜园分局三领导到现场,叫各自出示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出示证明我没超出使用证一分一厘。杨显望拒绝出示,证明他心虚有鬼。因为出示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明白无误证明杨显望是在共用的通道上盖钢棚,属违规私搭乱建,影响他人生产生活。杨显望不出示集体土地使用证,三领导也无奈,只好说

1暂停施工,查清存档再议。2013年4月29日杨显望又强行施工,明显违反三领导停工规定。我当然不赞同。村委和分局商订2013年5月23日早来解决。等一天不来,我有猜测。5月24日突然来,叫我喊杨国昌,我又有猜测,不愿喊。我在场几分钟,仍然表达合法合理诉求,盼元谋县国土资源局黄瓜园分局的说一句最简单,最明瞭、最有说服力的话,就是杨显望施工盖钢棚的地点,是在他使用证内或是在共用的通道上。核心的一句话,是非明了,法理清了。分局领导懂法律法规,清楚事实真象,轻轻一句话,也是最有权威,最有说服力完全能主导影响现场。但是,确把最简的事,变得严重复新化。不但会增加社会成本和风险,也让我无路可走,进入我院子处,只有60多公分,我不明白这些领导的想法和目的。

(1995)元民初第283号判决,证明我是原告,即当事人,我和杨国昌于1994年初分居,当时我俩和小女儿一家。两家相拒100多米,各在一个院子,平时各忙各的,互不干涉。杨国昌是我儿子,是亲属,没委托他代理我。我的事,我做主,这件事杨国昌说的做的与我无关。

我与杨付坤父亲杨家太是1964年分家,那时他没出生,两家做邻居50年了,我赞成他走共用通道,是同情。政府普查登记,他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先是440多平方,复查为414平方,我的231平方。《民事调解协议书》把杨付坤合拼

一个当事人,其实,角度不同,看法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找不到利益交汇点,道不同不相为谋。只能是转移矛盾,增加社会成本和风险。不会带来和谐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17、

23、32条规定,请求元谋县人民法院黄瓜园中心法庭依法确认安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13年5月24日调解协议无效。

元谋县人民法院黄瓜园中心法庭

起诉人:杨加福

2013年6月13日

推荐第3篇: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占凤琴,女,汉族,1969年7月12日出生,家住玉山县冰溪

镇莲塘村金山头61号,现在玉山县三清云梦服装厂打工,电话:13576357561。

被告:余华英,女,汉族,现年51岁,上饶县人,原是玉山县《上

饶市玉盛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股东、厂长。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壹仟元整。

二、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1月1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壹仟元,当时,原告由于是在被告厂打工,揭不下来面子。故而借给被告壹仟元,被告承诺此款在2012年2月底归还原告。没想到被告不守信用,有钱也不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还,被告始终不还,到现在查无音信,现被告尚有90部电动缝纫机及其他机器设备放置在现玉山县江南台球厂内。综上所述,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还借款1000元,被告有钱也不还,有财产也不抵给,进行无终止的赖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特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玉山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壹仟元,如无现款,敬请玉山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用电动缝纫机作价抵给偿还原告,不胜至感!

此致

玉山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占凤琴

2013年5月14日

推荐第4篇: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郑维明,男,1946年3月4日出生,汉族,景谷县威远镇文会村民委员会南夺组。电话:15008702056 138879769410879-8325754 被告:王明光,男,197 年 月 日出生,汉族,景谷县威远镇文会村民委员会南夺组。 电话:0879-836237

1诉 讼 请 求:

1、被告将原告的农村土地承包郑家窝地东至:刘世明山,南至:大路,西至:小路 ,北至:茶地边,在地中毁林开荒的8亩地归还。

2、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给予被告进行处罚和赔赏毁林开荒造成原告的损失。即:原告损失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元)。

3、赔赏原告所造成误工损失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事 实 与 理 由:

我是郑维明景谷威远镇文会村民委员会南夺村民小组组员,1983年集体承包给我的土地,地名为郑家窝。四至界限为东至:刘世明山南至:大路 西至:小路 北至:茶地边。我79年开荒种荞,83年成为承包轮耕地,95年成为顺延地,2007年补换证,一直是我经营的地,并且还上着农业税。 2010年3月被本组社员被告王明光毁林开荒约8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毁林:

1、毁掉西南桦300株价值300株x100元=30000元;

2、毁掉木姜子30株价值30株x100元=3000元;

3、毁掉毛木树150株价值150株x100元=15000元;

4、毁掉其杂木400株价值400株x50元=20000元;

5、误工损失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合计造成损失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我于2010年6月初向威远镇林业站请求给予调解,于2010年6月29日帮助调解,调解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4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给予被告王明光进行处罚,并赔偿我的损失。非常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1983年7月颁发《景谷县社员轮耕地使用证》证复印件。

2、1995年1月颁发《农村集体耕地延长承包合同书》复印件1份。

3、2007年12月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1份。

4、景谷县威远镇农业站调解文件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辩诉人名单一份。

此致

景谷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0年月日

推荐第5篇: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敏,女,现年62岁,汉族,江苏省南昌市安义县人,北京市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北京市昌平区松原路17号院27号楼D-1613室。

被告名称:北京黄林温泉度假村

所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3号黄林度假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鹏

诉讼请求:

依法要求北京黄林温泉度假村餐厅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共计18083.41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2月18日下午,我来到北京黄林温泉度假村的餐厅用餐,餐厅门口地面刚打过蜡,我在餐厅门口摔倒受伤。随后,我在餐厅单位工作人员及家人的陪同下到昌平区医院就诊,伤情经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本次就诊期间的医疗费已由餐厅支付。后我又转到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就诊治疗,自己支付医疗费1083.41元。治疗和恢复期间,由于意外受伤,不能上班,公司按医院诊断证明准予休假两个月,工资停发两个月,且由于非因公受伤三个月不能工作,按事假处理扣除年终奖金。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被告侵害我的人身权益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规定,被告侵害我的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按照我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即我的工资和年终奖共计16000元。此外,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被告侵害我的人身权益,造成我右桡骨远端骨折,于2010年2月18日在昌平区医院接受治疗后又与同年2月21日转至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就诊治疗,承受了长期病痛的折磨,造成了我严重的精神损害,应当赔偿我精神损失1000元。此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也应当赔偿给我造成的各项损失。

综上所述,被告侵害了我的人身权益,且造成了我的精神损失,共计18083.41元。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黄林温泉度假村用餐发票1份。

2.昌平区医院影像摄片报告1份。

3.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2份。

4.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6份。

5.工资证明 1份。

6.工资扣除证明1份。

7.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份。

8.扣除年终奖证明1份。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刘敏

2010年3月21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书证15件。

推荐第6篇: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某,女,汉族,1973年12月19日出生,现居住于平凉市崆峒区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

被告:朱某,男,汉族,1974年10月10日出生,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判令孩子朱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8000元。

3、给孩子买奶粉、日用品及看病支出的医疗费8433.22元由双方平均分担。

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07年开始同居生活,于2011年1月24日在平凉市崆峒区崇信县某村村委会所在镇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于2012年5月30日生育一女朱某某。婚后因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并且不承担家庭责任,多次发生家庭矛盾。现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一三年月日

推荐第7篇: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上海上岛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地址:上海浦东区金山路68号 被告: 新余市渝水区上岛咖啡店

法定代表人:万春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火炬路32号 案由:商标专用权纠纷

原告不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第147号判决,现向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要求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第147号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5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02年5月,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从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上岛”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上岛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2005年6月17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上岛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上岛”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

青北路经营上岛咖啡店,期限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10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上岛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期限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上岛”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2010年3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上岛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10万元。

法院认为,上岛咖啡公司依法取得“上岛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通过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上岛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上岛”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上岛”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根据

《商标使用法》第21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至少要赔偿0万元”条例规定,原告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原告5万元。

此致

江西省新余市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海上岛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日

推荐第8篇:起诉状

起 诉 状

原告:xxx,男/女,xxx年x月x日出生,x族,xxxxxxxx职工,住xxxx镇xxxx村xxxxx组,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被告:xxx市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镇xxx村。 法定代表人:xxxx,该公司xxxxx。

诉讼请求

1、判定被告支付其解除与原告劳动关系,经济补偿xxxxxx元;

2、判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xxxxxx元;

3、判除被告补缴原告从进厂时即xxx年xxx月起至解除劳动关系,即xxx年x月止养老保险金中被告应承担的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年x月,原告经考核成为被告的工人,从事xxx安全员工工作期,月工资xxxx元,被告未约定与原告缴纳的养老保险。从xx年x月起,被告还停发了原告的工资,也不让原告上班。当原告找到被告负责人后,被告负责人要求原告所在期应先打辞职申请,签字后才同意作发所欠原告的工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被告于xxx年x月劳动仲裁中,原

告才明知与原告解除了劳动关系。

原告认为,被告单独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应依法从《劳动合同》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并补发从xxx年xx月至xxx年x月的工资。被告在仲裁和原一审时提出其已于xx年x月解除了与原告劳动关系的理由,没确定依据。原告(xxx年x月)单独劳动期计算。原告的工作年限为x年(xxx年至xx年)解除的经济补偿为xxx元/月×x个月=xxxx元;从被告xxx年x月停产未发工资至xxx年x月原告申请仲裁共计xx个月,被告应外发工资为xxx元/月×xx个月=xxxx元,加上原告停产前请病假住院x个月的工资,x元/月×x个月=xxx共计为xxx元;另外,关于补缴养老保险问题,被告在仲裁和原一审的的时间为xxx年xx月x日,养老保险应从xx年x月(原告众xxx调整被告工作的时间)起补缴的没有法律依据。

xxxx是被告xxxx公司下属的煤矿,没有法人资格,这两间煤矿的工作都所属于被告的煤业公司,由于这两间煤矿是xxx公司整合而归xxx,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的这两间煤矿的所有权和义务关系而由xxxx的公司承担。为此,原告的工应从xxx年x月进入煤洞坡煤矿计算至xx年x月,养老保险应从xxx年x月补缴至xxx年x月。

综上所述,被告不按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原告缴纳养老保险金,不按辞工支付原告劳动,其解除与

原告的劳动关系应依法承担补缴养老保险,支付劳动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法律责任,原告特此起诉前来,望xxx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仲裁申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x

xx年x月x日

推荐第9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住址:XXXXX。电话: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X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住址:XXXXXX。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支付原告人医疗费XX元;护理费XX元;误工费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残疾赔偿金XX元(X级伤残);抚养费XX元;共计XXX元;

2.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原告人XX财产毁损费XX元。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X日上午X时许,在XXX,被告人XXX因XX与XX发生口角,被告人即上前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告人XX在打架时持刀将XXX捅伤,致使原告人XXX创伤性湿肺、右侧胸腔积液、全身多处刀刺伤(前胸、后背、左上臂、右腹股沟、右手),经鉴定为轻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望人民法院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上述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物质损失,判如所请。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10篇: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

诉讼请求:恳请贵院,依法准予判决如下:

1、解除原、被告夫妻婚姻关系。

2、婚生女儿XX归原告抚养。

3、无债权债务分割偿还。

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XX年X月X日生育女儿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自XX年X月开始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和好可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准予依法判决如下:

1、解除原、被告夫妻婚姻关系。

2、婚生女儿XX归原告抚养。

3、无债权债务分割偿还。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

第11篇:民事起诉状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

被告

诉 讼 请 求

1.2.

事 实 与 理 由

(事实)

(理由)

综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份;

(2)证据清单份。

起诉人2007年月日

使用文书和制作要求

1.本文书格式样本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

2.原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知被告出生年月日的,写其大概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既应列明户籍所在地,也应列明经常居住地)。

原告、被告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

需要列出第三人的,在被告之下列出第三人。第三人的列明项目与原告和被告相同。

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有数人的,分类依次排列,将写明各自的列明项目。 当事人部分不应列出委托代理人。

3.诉讼请求应依请求项目及主次依次列出。

诉讼请求的第一条应依案由确定。

诉讼请求凡涉及财产内容的,一定要有具体数字,以便确定诉讼标的。 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在最后一项列出,但不会被计入诉讼标的。

4.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分成两段写,先写一段原告主张的事实,后写一段、证明诉讼请求的理由。

事实通常依照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和发展、纠纷产生和处理经理、纠纷现状和结果,即起因、经过和结果三部分叙述,并在叙述中表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

理由是在事实基础上,引用法律规范对诉讼请求的证明,应按照诉讼请求的顺序,根据法律规范对相应法律关系的认定,对事实进行提炼,并引用相应法律规范依据。理由可以简述。

5.证据部分。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文书格式中,要求在理由之后写一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现已无必要。只需要附项部分加列一项“证据清单”即可。

6.起诉状应一式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根据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确定。

第12篇:分家析产起诉状

原 告:魏×和,男,53岁,汉族,北京市人,××市××剧院电工,住××区京纬街××胡同11号。

被告人:魏×武,男,56岁,汉族,北京市人,××市××厂退休工人,住××区××街28号。

被 告:邹×,女,62岁,汉族,北京市人,××区××驾驶学校退休职工,住同上。

请求事项:

判准原、被告三人将共同所有之坐落××区××街22号房屋十四间半、××胡同12号房屋六间(总计二十间半)按现居住情况予以析产。

事实及理由:

被告魏×武系原告之兄,邹×系原告之嫂。原、被告三人共同所有私产房屋二十间半,该房系祖遗房产,曾于解放初连同其他遗产分割析产。当时原告分得××胡同14号房屋六间(其中四间出租)、××街22号北房二间;被告魏×武分得××街北22号楼房七间半,被告邹×之夫魏×学(已故)分得十字街北房屋五间,但产权系三人按份共有(魏×学所有份额已由被告人邹×继承)。多年来,原、被告各自使用析产确定的房屋,并尽纳税和修缮之义务。1983年私房换证工作开始后,原告即提出将共同所有之房屋按份额分割,被告魏×武以种种借口阻挠,至今未能解决。

综上所述,讼争之房系原、被告三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有权要求分出。原告已年过花甲,二被告均已年过古稀。为了不给子孙后代遗留房产纠纷,原告提出析产分割系合理合法之要求。被告借口阻止,实属违法悖理。为此,诉请钧院,依法判如所请,以维权益。

谨呈

××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魏×和

年 月 日

原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_

被告: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达成的分家协议无效;

2、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存款和其他财产)价值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二被告系亲兄弟,自____年__月父母双双亡故之后,原告与二被告就一直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______等财产。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13篇: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XX,女,19XX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广东XX市人,现住广州市海珠区客村西南街X巷X号401房

被告:陈XX,男,198X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广东省惠来县XX镇南外管区XX横巷X之6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被告存在赌博陋习不改、实施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13年10月8向贵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贵院亦于2013年11月14日对该案开庭审理作出了(2013)揭惠法靖民初字第341号民事决书。其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12年8月15日年分居至今只有一年三个月的时间,尚不满二年而不能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原被告双方在生活中加强沟通,改正缺点,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4年月日

第14篇: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XXX

女 XX年XX月XX日出生 X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告:XX

男 年XX月XX日出生 X族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求依法判定。。。。。

2.。。。。。

事 实 与 理 由

(事实)

(理由)

综上所述,

此 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1年X月X日

附:(1)本诉状副本 份;

(2)证据清单 份。

使用文书和制作要求

1.本文书格式样本适用于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

2.原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知被告出生年月日的,写其大概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既应列明户籍所在地,也应列明经常居住地)。

原告、被告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

需要列出第三人的,在被告之下列出第三人。第三人的列明项目与原告和被告相同。

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有数人的,分类依次排列,将写明各自的列明项目。

当事人部分不应列出委托代理人。

3.诉讼请求应依请求项目及主次依次列出。

诉讼请求的第一条应依案由确定。

诉讼请求凡涉及财产内容的,一定要有具体数字,以便确定诉讼标的。

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在最后一项列出,但不会被计入诉讼标的。

4.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分成两段写,先写一段原告主张的事实,后写一段、证明诉讼请求的理由。

事实通常依照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和发展、纠纷产生和处理经理、纠纷现状和结果,即起因、经过和结果三部分叙述,并在叙述中表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

理由是在事实基础上,引用法律规范对诉讼请求的证明,应按照诉讼请求的顺序,根据法律规范对相应法律关系的认定,对事实进行提炼,并引用相应法律规范依据。理由可以简述。

5.证据部分。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文书格式中,要求在理由之后写一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现已无必要。只需要附项部分加列一项“证据清单”即可。

6.起诉状应一式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根据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确定。

后附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盲,现住××县××镇××村,联系电话:××××××,邮编:××××××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长等家人照料;

3、女儿由原告抚养;

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缢而患有缺氧性脑病,且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长期请人照料。

1、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缢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缢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护工也要回家时更忙。妻子的自缢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明显变坏(如高血压,反复出现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十余万元,现在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平均每月约为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庞大药费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前每年都有数项科研成果,但近两年来因为妻子的原因没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缢以来,其父柳华山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来就开始耍赖,一直威胁要与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与妻弟和妻妹等人经常来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单位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位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在上班时阻止我去上课。妻子家人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来妻子自缢让我就很难过,他们的所作所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学和科研,我恳请法院解除我与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 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婚姻登记证明原件1份。

第15篇:公司起诉状

公司之诉

起诉状

原告:*****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管*,男,1972年9月19日生身份证号:04001975091917

住所地:美兰区区联合乡五星村三组

电话:1345675926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朝劳仲字

【2011】第22356号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11年1月至10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7147.2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11年10月工资和11月9天工资共计7147.2元及25%补偿金1783.8元;

4、请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1、被告管*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由中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2011年,被告管*在中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由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缴费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只有当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企业才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中**泰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与被告形成劳动关系,与原告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2、原告从来没有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过任何款项。因被告曾经做过工程预算,在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时,工作比较轻松,时间比较宽裕,被告也想做兼职增加收入。通过朋友介绍,2011年5月,原告委托被告为一个工程做预算,并口头约定一次性支付劳务费1500元。后原告以现金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该笔劳务费。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被告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由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原告从未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任何的费用,因此,被告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告支付相应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具状人:****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5日

第16篇:国家赔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李**,男,汉族, 年龄,62岁,住* 被告: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违法拆除原告房屋恢复原状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因违法行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损害依法应当承担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1997年3月28日以有偿出让方式合法取得宗地编号为97-05,面积为2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10年11月24日被告将原告的厂房非法强行拆除,严重侵犯了赔偿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将被告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告上法庭,经过两审法院审理,2011年8月5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2011)济行终字第123号,依法确认被告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法非强行拆除原告的厂房行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原告 年 月 日要求被告对其违法行政给我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将拆除的房屋恢复原状,原告将赔偿申请书采用快递的方式邮寄送达被告,被告拒收。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泗水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1-12-

第17篇: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范文

原告:张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某县某某乡某某村居民组人,农民,某某养殖场场主,电话

被告:某某县某某乡邮政所,法定代表人,邮政所所长,电话

诉讼请求:

1、赔偿本人医药费元。

2、赔偿家人路费、食宿费、陪护费元。

3、赔偿本人误工损失费元。

事实和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所

证人姓名住所

被告在事发后多次找某某乡邮政所要求赔偿,均遭到拒绝,为此,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某某2013年月日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2、证人证言一份。

第18篇:起诉状格式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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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第19篇:行政起诉状

如何写诉状

行政起诉状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第20篇:行政起诉状

如何写诉状

行政起诉状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行政起诉状,范文《行政起诉状》。

人民检察院起诉状范文
《人民检察院起诉状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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