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房屋赠与公证合同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30 18:01:4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住所:有效证件号码:乙方(受赠人):住所:有效证件号码: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不动产房产赠与自己的儿子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国有土地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临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其中甲方留执 壹 份,乙方留执壹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

1、房屋产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推荐第2篇: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村X组X号,身份证号XXXXXXXX。

乙方:X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XXXXXX。

甲方与乙方系父子关系,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一套住宅房赠与给乙方所有,并与乙方达成如下住宅房赠与合同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赠与标的:甲方赠与给乙方的房产坐落于XX市XX路。该住宅房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

二、上述甲方赠与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晰。甲方对所赠房产持有X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X房权证市字第X号)。

三、乙方表示愿意接受上述房屋的赠与。

四、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此房交付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该房屋产权证交给乙方所有。

五、赠与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此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所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自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后,有关使用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暖、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此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XX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房屋赠与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产赠与公证书

(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兹证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推荐第4篇: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王金良,男,一九五六年一月四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陈口零户,身份证编号:37250119560104111

郭俊芳,女,一九六五年二月五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陈口零户,身份证编号:372501196502053185

乙方(受赠人):王磊,男,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街道办事处岳庄新村139号,身份证编号:372501198301155336

甲、乙双方属于父母、子女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房屋赠与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一、座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办事处振兴路8号楼8-2-310房产一套,产权归甲方所有,房产证号:聊房权证新字0107001610号,栋号,结构,所在层数,建筑面积,用途以房产证为准。

二、甲方根据自己和子女的实际情况,自愿将上述房产无偿赠给儿子王磊所有,王磊自愿接受此房。

三、双方对房屋现状无异议。

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到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办理过户

手续。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属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的,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指纹印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甲方:乙方:

二○一○年六月八日

公证书

(2010)粤穗白内民证字第5531号

申请人:

甲方(赠与人):王金良,男,一九五六年一月四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陈口零户,身份证编号:37250119560104111

郭俊芳,女,一九六五年二月五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陈口零户,身份证编号:372501196502053185

乙方(受赠人):王磊,男,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街道办事处岳庄新村139号,身份证编号:372501198301155336

公证事项:房屋赠与合同

双方当事人于二○一○年六月八日向我处申请办理前面的《房屋赠与合同》公证。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前面的《房屋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王金良、郭俊芳与王磊于二○一

○年六月八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公证处签订了前面的《房屋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按手印属实。

当事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5篇:房屋赠与合同

土地资源网

赠与合同效力和范本(房屋赠与合同)

公民如要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送他人,可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然后持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其它有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受赠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4.赠与合同。

5.赠与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赠与物如果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案情]

小黄系黄某、陈某的独生女儿。小黄结婚后自立门户,多年来靠辛勤劳动赚了钱,在汇龙镇购置了多套房屋。2003年8月19日,小黄将汇龙镇某新村的两套房屋赠与父母,双方订立了房屋赠与合同,同时该赠与合同经市公证处公证。

土地资源网国内最大的土地流转平台

过后不久,黄某、陈某提出将赠与的房屋过户到两人名下,但小黄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黄某、陈某在再三请求得不到答复的情况下,于去年5月17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小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审判]

法院受理后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原、被告之间的赠与协议有效,被告小黄将她名下的两套房屋过户到原告黄某、陈某名下。

[评析]

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并且对赠与的物或权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之分。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行使,逾期

则归于消灭。(4)对于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

本案中,小黄自愿将自己的两套房屋赠与父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父母对小黄的赠与也表示同意接受,双方的赠与合同又经市公证处的公证,加上黄某、陈某不存在对受赠人小黄及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不履行抚养义务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所以该赠与合同具有法律上不可撤销的效力。

下面是房屋赠与合同的模板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日期:_____

推荐第6篇: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房产赠与公证书

(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兹证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四、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应提交申请书、

身份证件、

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

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

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需要缴交以下资料:赠予公证书、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评估报告、缴交赠予

契税的完税证明、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

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

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住办理,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市政

府或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予或受赠房屋的文件(当赠予双方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同意,故必须提交该项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第一、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第二、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第三、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第四、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填写《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受赠人《家庭成员

登记表》、《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出让方填写)等。;

第五、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第

六、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最后,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税费:

、赠予方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

、住宅受赠方:

)、转移登记费

)、转让手续费

)、契税

)、印花税

)、其他

、非住宅受赠方:

)、转移登记费

)、交易手续费

)、契税

)、印花税

)、其他

推荐第7篇: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产证、存款证明、债券、股权证等);

三、赠与合同(书)的草本;

四、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五、赠与房屋的价值评估书;

六、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如书写赠与合同(书)不便的,可不提供上列第三项证明材料,而委托

公证员根据其意思表示代为起草,付代书费。

二、申请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则应提供本人印章。

三、赠与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公证手续。

四、赠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应提供房屋所在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明;

三、亲属关系证明资料;

四、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须提供有效委托

书、本人身份证明;

五、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意事项:

一、如申请人或关系人已在境外的,则另需提供护照(含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

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一般为有关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

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资料。

三、申请人已注销户籍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资料反映的,还需提供原住

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推荐第8篇:房屋赠与合同1

婚前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男,汉族,职业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女,汉族,职业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赠与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产一套(以下简称“赠与房屋”)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所赠与的房屋。

第二条 所赠与房屋具体状况(见附件一)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四)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第三条 所赠与房屋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赠与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对赠与房屋或其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保证积极地予以协助办理,但因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其所赠与房屋及相关权益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在乙方对赠与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其不得对该房屋进行

抵押、转卖或出租等,但乙方同意的除外。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甲方自行解决,并依法补偿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不得撤销。

第七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确有必要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并按捺手印之日起成立,经公证

处公证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公证

处留存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

份。

甲方(捺手印):乙方(捺手印):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

一、赠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二、甲乙双方的身份复印件各一份。

推荐第9篇:房屋赠与合同23

房屋赠与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

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商房、住宅)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因甲方赠与房产系共有产权,此赠与行为由共有人确认并在此赠与合同上签字。

第二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不正当目的,甲方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如有隐瞒导致乙方受赠后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根据法律规定和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因乙方用赠与财产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撤销赠与,并收回赠与财产。

第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

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五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如赠与协议有附加条件,可在此处填写附加约定)

第六条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利益的。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双方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10篇:赠与合同(房屋所有权)(材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______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1篇: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经过房产过户后,房屋赠与合同才成立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二、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三、赠与房屋交付后能撤销吗? 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

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但若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则可以撤销。即出现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交付的房屋才能撤销。

四、赠与房屋要交税吗?

房屋赠与不分何种形式,受赠方需要缴纳3%-5%的契税,受赠人一律需缴纳该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有3种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免缴。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第12篇:房屋赠与

房屋赠与一次性告知单

一、必须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申请房屋买卖、赠与、交换、抵偿债务等转移登记的权利人,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4)港澳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5)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

(6)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7)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8)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9)境内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证》;以非法人机构名义申请登记,不能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有法人授权;境内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不再核对原件;(10)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及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认证后的以上文件,不再核验原件;

三、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 (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

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5)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由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6)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四、注意事项:

(1)未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不能提供原件核验的,应当提交经有权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纸 (2)书写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申请人应配合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就登记有关问题接受询问;

(4)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5)央产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和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原件; (6)境外法人、组织、个人受赠房屋的,房屋应通过涉外安全审批。

第13篇:房屋赠与

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联系电话:

住所:

证件号码:

受赠人:联系电话:住所:

证件号码:

赠与人与受赠人是关系。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产赠与受赠人。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 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房屋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深圳市;

(二)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赠与人保证上述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直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期间,赠与人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未设置抵押,不受他人追索。

第三条 赠与人应协助受赠人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依法及时向深圳市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自受赠人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之日起,受赠人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物权。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赠与人、受赠人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一份。

赠与人 (签章):受赠人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赠与人:熊义波,男,公民身份号码 :420300196708082016

受赠人:熊忠跃,男,公民身份号码 :420300194008282018

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子关系。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产赠与受赠人。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 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房屋100%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深圳市彩田路富强花园3栋603房

(二)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3000116807号,建筑面积88.05平方米。

第二条 赠与人保证上述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直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期间,赠与人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未设置抵押,不受他人追索。

第三条 赠与人应协助受赠人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依法及时向深圳市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自受赠人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之日起,受赠人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物权。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赠与人、受赠人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一份。

赠与人 (签章):受赠人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5月31日

赠与人:曾秋平,男,1948年8月5日出生,

证件号码: 440301194808057513

赠与人:刘秀珍,女,1947年7月8日出生,

证件号码: 440321194707084649

受赠人: 曾少君,男,1975年1月25日出生,

证件号码: 440321197501254634

受赠人:曾少勇,男,1978年3月9日出生,

证件号码: 440307197803094819

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产赠与受赠人。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 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房屋50%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受赠人曾少君个人所有,自愿将其下述房屋50%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受赠人曾少勇个人所有,受赠人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木头龙28栋202房;

(二)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2000176215号,建筑面积72.11平方米。

第二条 赠与人保证上述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直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期间,赠与人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未设置抵押,不受他人追索。

第三条 赠与人应协助受赠人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依法及时向深圳市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自受赠人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之日起,受赠人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物权。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赠与人、受赠人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一份。

赠与人 (签章):受赠人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09年11月 18日

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古玉兰,女,公民身份号码:44030119481219442

2受赠人:彭子轩,男,身份证号码:440304200304184612

赠与人方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产赠与受赠人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 赠与人方自愿将其下述房屋的51%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受赠人方个人所有,受赠人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白沙岭南天大厦第6栋1411号;

(二)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3000009268号,建筑面积88.13 平方米。

第二条 赠与人方保证上述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直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期间,赠与人方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未设置抵押,不受他人追索。

第三条 赠与人方应协助受赠人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依法及时向深圳市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自受赠人方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之日起,受赠人方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物权。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赠与人、受赠人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一份。

赠与人方(签章):受赠人方(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09年 6月30日

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方(赠与人):杨丽芳

证件号码:440301194008134429

受赠人方(赠与人):杨裕兴证件号码:440301193604014410

丙方(受赠人):杨国祥

证件号码:44030119740106551

5赠与人方、受赠人方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产赠与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受赠人、丙三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 赠与人方、受赠人方自愿将其下述房屋 100%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丙方个人所有,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汽车公司住宅楼5栋301房

(二)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3000206097号,建筑面积86.81平方米。

第二条 赠与人方、受赠人方保证上述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直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期间,赠与人方、受赠人方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未设置抵押,不受他人追索。

第三条 赠与人方、受赠人方应协助丙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三方应依法及时向深圳市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自丙方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之日起,丙方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物权。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赠与人、受赠人、丙三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赠与人、受赠人、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赠与人、受赠人、丙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一份。

赠与人方(签章):受赠人方(签章):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09年月日

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王立亚,男,1977年5月21日出生,

证件号码:35020319770521401X

受赠人:闫敬霞,女,1980年2月12日出生,

证件号码:370725198002125268

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所有的房产赠与受赠人。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受赠人双方自愿达成房屋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 赠与人自愿将其下述房屋50%产权(包括与该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给受赠人闫敬霞个人所有,受赠人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与益田路交汇处皇庭世纪花园9号楼27B;

(二)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3000460912号,建筑面积92.12平方米。

第二条 赠与人保证上述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一直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毕期间,赠与人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未设置抵押,不受他人追索。

第三条 赠与人应协助受赠人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应依法及时向深圳市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自受赠人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之日起,受赠人取得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物权。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赠与人、受赠人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屋登记部门一份。

赠与人 (签章):受赠人 (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2010年2月 4日

第14篇:房屋抵押合同 公证版

合同编号:汇5880002 房屋抵押合同

抵 押 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房屋抵押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抵押房折价或拍卖,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15篇: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材料]

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赠与人(甲方): , ,身份证编号: 。

, ,身份证编号: ,

受赠人(乙方): , ,身份证编号: 。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6篇:附条件的房屋赠与合同

附条件房屋赠与协议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面积为。

二、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情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三、赠与的撤销

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四、赠与的收回 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书

声明人:,男,出生,现住。

本人自愿无条件放弃该房屋(位于)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房屋继承权。且在本人妻子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该赠与房屋产权全部份额归本人岳父所有。

本人清楚自愿无条件放弃上述产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身份证号: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第17篇:房产赠与公证费用

房产赠与公证费用

1、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2、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房地产证;

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赠与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3、受赠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收费标准

按赠与额的2%收取

4、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5、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房地产证;

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深圳王平安律师 133 600 72417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

赠与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6、受赠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7、收费标准

按赠与额的2%收取

深圳王平安律师 133 600 72417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

第18篇: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系乙方父亲,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叁拾万人民币赠送给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叁拾万人民币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财产。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配偶已同意将该笔叁拾万人民币的财产无偿赠与给乙方。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财产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将赠与的财产存入乙方名下的账户。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财产共有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9篇:赠与合同

赠 与 合 同

赠 与 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受 赠 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房屋一套,现一致决定赠予给乙方,并自愿制定本协议,

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任何欺诈及胁迫情形,甲乙双方应

一体遵循、不得违约:

一、赠予房屋概况

房屋自然概况:位于;建筑

面积:;结构:砖混。

房屋法律概况:该房屋系甲方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于甲方名下,

权属清晰,并无任何法律及事实障碍。

二、具体实现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负责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

下,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如拒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乙方有权向房

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双方系父母子女关系,甲方基于道义义务及考虑,自

愿订立此合同,本合同系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为不可撤销的赠与。

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0篇:赠与合同

第十四章赠与合同

【导读】 赠与合同虽然也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偿性是其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赠与合同在无偿合同中的地位与买卖合同在有偿合同中的地位相当,对其他无偿的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都具有参照适用的意义。既然赠与合同一般为无偿合同,则赠与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就不应当等同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尽管现行合同法将赠与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但同时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以及穷困之际的合同解除权,并规定了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的情形以及适用条件。

第一节赠与合同概述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予财产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一方为受赠人。

财产赠与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自然人基于血缘、亲属等社会关系或者出于情感或友谊等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国家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亦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单位财产赠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赠与合同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财产所有人根据赠与合同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赠与合同生效时,财产的所有权即由赠与人转移于受赠人。因此,赠与合同必然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相同之处,也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重要区别。

赠与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财产的所有权,如果不是无偿地向他人转移财产的所有权,而是无偿地向他人提供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则不为赠与。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权的合同,但赠与标的不仅限于有形物,货币、有价证券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标的物;标的物上的权利一般为所有权(物及货币所有权),例外地包括证券债权(含股权)。

2、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负有向受赠人转移财产的义务,但不因而享有债权;受赠人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但无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使是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所履行的义务也不是赠与人义务的对价。因此,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受赠人不以任何对价给付为条件,受赠人取得赠与财产也无需支付任何对价。赠与人因赠与而使其财产减少,受赠人因接受赠与而使财产增加。因此,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即使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也不包含对价给付的内容。因此,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的无偿性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赠与合同的无偿性使得受赠人无行为能力限制,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也可成为独立的受赠主体。

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法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就赠与的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①其理由是:如果赠与合同成立后对赠与人无约束,则受赠人作出的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以及为接受赠与而作出的经济上的花费都将因赠与人的不履行行为而落空,这对受赠人不公平;另一种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不仅须双方就赠与的内容达成合意,而且只有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赠与物时赠与合同才能成立。②其理由是:当赠与人到期不交付赠与物时,如果依法强制其赠与则因赠与合同的无偿性而对赠与人不公平。

①王家福、谢怀轼等:《合同法》第2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史尚宽:《债法总论》(上册),第116页。 ②佟柔主编:《民法原理》第288页,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时成立。同时允许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以给赠与人一个充分考虑的机会。但是,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得撤销赠与。

我国《民法通则》却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的财产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 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责令其补办过户手续。”依此,赠与的成立以财产的交付为准,可见,《民法通则》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赠与合同的性质应当依从《合同法》的规定,即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4、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对于赠与合同的形式,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德国民法典》第518条规定,为使以赠与的方式约定为给付的契约有效,其约定应当有公证证书。《法国民法典》第931条规定,赠与应当作成书面文书。《日本民法典》第549条、第550条规定,赠与可为书面形式,也可为非书面形式,但非书面的赠与,在未履行之前各当事人得以撤销。

我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形式未作特殊要求,因此,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二、赠与合同的种类

(一)根据《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分类

1、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与不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

以受赠人是否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为标准,可将赠与合同分为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与不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是指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的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时,受赠人可以要求其交付(《合同法》第188条),因此,属于可以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不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是指受赠人不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的赠与合同,不可强制执行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以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是否应当履行赠与人规定的义务为标准,可将赠与合同分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与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当履行赠与人规定义务的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90条)。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受赠人取得财产不承担任何义务的赠与合同。

(二)理论上对赠与合同的分类

1、口头赠与合同与书面赠与合同

以赠与合同形式不同为标准,可以将赠与合同分为口头赠与合同和书面赠与合同。分类意义在于受赠人对于口头赠与有证明赠与存在及其内容的举证义务。

2、一般赠与合同和特种赠与合同

以赠与有无特殊情形为标准,可以将赠与合同分为一般赠与合同和特种赠与合同。无特殊情形的赠与为一般赠与;反之,为特种赠与。我国《合同法》上的附义务赠与就属于特种赠与。

3、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以合同成立与标的物的交付是否同时为标准,可以将赠与合同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合同成立时交付义务履行完毕的赠与为现实赠与;合同成立后一定期限赠与人才履行交付义务的赠与为非现实赠与。

4、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以赠与目的是否履行道德义务为标准,可以将赠与合同分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以道德义务的履行为赠与目的的赠与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如养

子女约定给予生父母以生活费用;反之,为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这种分类意义主要在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具有强制执行力。

第二节赠与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赠与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交付赠与物并转移财产权的义务和责任

1、交付赠与物并转移财产权的义务

交付赠与物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等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人,一般而言,赠与财产所有权自赠与人以赠与的意思将该财产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始生效力的,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

赠与人的财产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违约责任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应属于违约行为。但对于非强制性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因撤销而终止,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因此,赠与人自不存在违约责任。

对于强制性赠与合同,如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之前不得撤销赠与,所以,赠与人在赠与合同的履行期内始终负有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受赠人可以要求其交付。赠与人不履行交付赠与财产义务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仅赠与人负有义务,所以,赠与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要比双务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要轻。国外立法对赠与人不履行交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有特别规定,第一,赠与人就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受赠人承担责任,轻微过失不承担责任。①第二,赠与人履行迟延时,受赠人仅可以要求交付赠与财产,不得要求迟延履行的利息。②但受赠人若能证明迟延造成损害的,仍得请求损害赔偿。也有观点认为,此时受赠人不得请求损害赔偿,只能要求支付赠与财产的价金,但加害给付应负损害赔偿责任。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对于强制性赠与合同,赠与人承担交付的义务和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9条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在损害赔偿作为违约责任形式时,应具备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要件。《合同法》的规定和许多国家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瑕疵担保义务和瑕疵担保责任

1、对赠与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即赠与人对赠与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因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义务。但附义务的赠与和赠与人承担告知义务的情形除外。

2、对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人所承担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1)附义务赠与时承担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尽管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但毕竟增加了受赠人的负担,因此,赠与人应当负有对所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以符合公平原则。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仅限于受赠人所负义务的限度内。所谓受赠人所负义务的限度,是指受赠人不因对所附义务的履行而受到损失。如果因赠与的财产的瑕疵而使受赠人履行所附义

①台湾地区民法第410条,《德国民法典》第521条,《瑞士债法典》第248条第—项。

②台湾地区民法第409条,《德国民法典》第522条,《瑞士债法典》第105条第一项。

③《德国民法典》第286条、第287条。

务的费用超出所获赠与的价值时,受赠人在因瑕疵所生损失不足额弥补以前,得拒绝履行所附义务,或者请求赠与人减少所附的义务,或者请求赠与人修理赠与的财产。如果不知道赠与的财产存在瑕疵而履行了义务的,受赠人有权请求赠与人赔偿其损失。(2)赠与人不履行瑕疵告知义务的责任。赠与人应当将有关赠与财产的瑕疵明确告知受赠人。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此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过错为要件,如果赠与人不知道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或者虽然知道但过失地不告知受赠人的,不在此限。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是指赠与人保证其赠与的财产具有普遍的无瑕疵状态,而并不能保证财产具 有特种品质。赠与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仅限于因瑕疵所生之损害,即赔偿受赠人因误信其无瑕疵而遭受的损害(信赖利益),而不及于赠与的财产无瑕疵时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

二、受赠人的义务和责任

(一)受赠人的义务

在一般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仅享有接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负对待履行义务。但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负有按照约定履行所附义务的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又称为附负担的赠与,是以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者第三人负有为一定给付义务作为赠与所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所附的义务应当是为给付,如果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用途附加一定的忠言或者希望,因这种所附条件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能认为是赠与所附的义务。例如,父亲对儿子赠与一笔金钱,规定其必须用于购买书籍,这一赠与就不属于附义务的赠与。

赠与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内容,而非另一个合同附随于赠与合同。原则上赠与人为给付后,受赠人才履行所附的义务,但赠与人和受赠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赠人先履行所附的义务,之后赠与人才对其为给付。受赠人履行赠与所附义务的相对人可以是受赠人本人,例如,赠与人赠与不动产时附有受赠人承担抵押债务的义务;也可以是特定第三人,例如,赠与出租中的房屋,所附义务是要求受赠人将租金的一部分给予赠与人的妻子;也可以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例如,将财产赠与慈善机构。

(二)受赠人的责任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赠与人已经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者依法撤销赠与,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受赠人受领的赠与财产的价值不足以补偿其履行义务所为的给付时,受赠人是否得继续履行其义务,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这时受赠人仅于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履行其义务。

第三节赠与的撤销

赠与撤销是指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撤销赠与的情形。因为赠与合同主要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仅负担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及责任,不从受赠人处获得任何对价,因此,从公平角度,《合同法》规定了赠与的撤销内容。

一、赠与撤销的概念和种类

(一)赠与撤销的概念

赠与撤销是指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撤销赠与的情形。

撤销赠与的方式,是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是形成权的一种,依赠与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撤销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是赠与人依自己的意志所为,因此,撤销赠与的权利一般不得继承或者转让。但是,在赠与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依照法律的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享有对赠与的撤销权。但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法定的事由,除此之外,不得撤销赠与。因此,根据《合同法》规定,对赠与享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或其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

(二)赠与撤销的种类

根据撤销赠与的依据不同,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任意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的权利之前,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情形。

任意撤销产生如下法律效力:任意撤销赠与是赠与人的单方行为。赠与一经撤销,赠与合同自始无效,赠与人有权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2、法定撤销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撤销赠与的情形。 法定撤销发生如下法律效力:撤销权人撤销赠与时,赠与合同也随之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恢复到赠与前的状态。赠与财产尚未交付的,赠与人有权拒绝交付;赠与财产已经交付的,受赠人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失去法律上的依据,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已经基于其所负义务对第三人为给付的,不因赠与的撤销而受到影响。赠与财产不能返还的,受赠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赠与撤销应具备的条件

(一)任意撤销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任意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

因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因此,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因丧失所有权而不能行使撤销权。若部分赠与财产的权利未转移,则只可撤销该部分赠与。

2、赠与不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者没有经过公证

为了保证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该类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为已经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进行了公证,因此也是不可以任意撤销的。

此外,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受赠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否则不产生撤销的效力。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二)法定撤销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193条、194条等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具备撤销的法定事由

撤销权主体包括赠与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继承人,法律分别规定了他们行使撤销权的事由。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包括:(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这一事由,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要件:①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②受赠人的行为依照刑法已经构成犯罪。只要受赠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不论受赠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均可发生赠与人的撤销权。③受侵害的人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这一法定事由,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①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和约定的扶养义务之分,这里是否包括约定的扶养义务,对此有两种观点。大多数的观点认为这里不仅包括法定的扶养义务,而且包括约定的扶养义务。②受赠人有扶养的能力。③受赠人有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必须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如果因可归责于受赠人的原因而不履行其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对义务的不履行有正当理由的,则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如受赠人证明其义务为自始不能履行的,或者赠与人所赠与的财产的数额不足以履行其义务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事由,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构成这一事由的条件是:(1)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如果赠与人没有死亡或者没有丧失行为能力,则赠与人可以自己亲自行使撤销权,无需他人行使。(2)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致。这里强调三点:一是赠与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同受赠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二是受赠人行为具有违法性;三是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出于故意。如果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是受赠人行为所致,或者虽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但非为违法行为,或虽违法但不是出于故意,都不构成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

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理由。

2、撤销权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赠与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193条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向受赠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否则不产生撤销的效力。在法定撤销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在所不问。

房屋赠与公证合同范文
《房屋赠与公证合同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