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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医生职务聘任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2 12:05:0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950年至1966年,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上实行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和职务等级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完全停止。1978年至1983年,国家陆续批准了22个系列实行业技术职称评定。1985年国家批准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工作。1986年云南省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也就是首次职称改革。1922年,云南省职称评聘转入经常化。

一、职称考试

1990年4月28 日,人事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职发[1990]2号),对计算机应用软件人员和统计员专业进行资格考试;1991年增加了助理统计师、经济员、法律顾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2年增加了会计、审计、船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3年增加了房地产评估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后逐年增加。到2005年底,共有8种职称资格考试和46 种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加上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开考的专业领域达54个。

(一)职称资格考试

1.职称资格考试的种类:计算机遇软件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审计专业、卫生专业、翻译专业、经济专业、船舶专业等8 种。 2.职称资格考试的考务主管部门。 (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省财政厅 (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省统计局 (3)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省人事局 (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省卫生厅

(5)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省信息办 (6) 翻译专业资格(

二、三级)

省人事厅 (7)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省人事厅

(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

1.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种类: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业—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物业管理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棉花质量检验师、珠宝宝石质量检验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产储量评估师、国际商务—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外销员、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税务师、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地震—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地震—二级地震安全评价工程师等46 种。

2.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主管部门

除房地产评估价师由省建设厅负责外,其余均由省人事厅负责。

(三)职称专项考试

目前开展的专项考试有两种,即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其业务主管部门均是人事厅。

年满55周岁、博士学位、乡镇专业人员、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可要求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年满50周岁的职业技术人员,或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中专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程序员以上级别资格证书,可不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合格证书和省内有效合格证书,在申报、聘任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时,从2004年起不再规定有效期。

二、职称评聘

(一)评审组织

1992年7月27日,云南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分工的通知》,云南省参照国务院各部委和云南省原分工情况,确定了云南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系列的评审组织和评委会承办部门。

云南省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评审会 云南省社科院 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社科院 云南省卫生技术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农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农牧渔业厅 云南省教授、副教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新闻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宣传部 云南省党校副教授和高级讲师评审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省出版专业编审、副编审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 云南省播音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广播电视厅 云南省档案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档案局 云南省高级教练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体委 云南省高级律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外语翻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外办 云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劳动厅 云南省统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工艺美术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轻工业厅

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统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高级公证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民族语文翻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云南省民委

(二)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从2004年采取委库的方式组建和进行管理。高级评委库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少于40人,其中副高级评委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选不少于二分之一(无正高级职务档次的系列除外);中级评委库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少于30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资格人选不少于二分之一;初级评委库入库人选原则上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中级专业资格人选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委库成员任期两年,任期届满须重新组建。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严格按照各系列的《条列》、《实施意见》和《评审条件》规定进行。评定职称以能力、水平、实绩、贡献为主,破除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升职称。

评审的基本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工作,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2)具备有关条例规定的本专业相应职务档次的学历和履职年限。(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对于国家规定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层次,一律不再组织评审,须参加相关系列、专业、层次的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职务聘任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事业单位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打破聘任职务终身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应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如工作需要,可以连聘。

聘任单位对受聘任命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继续聘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按其所聘任的职务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称职)、不合格(不称职)三个档次,优秀率控制在15%以内。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者并符合有关条例《实施意见》规定,可优先推荐破格晋升职称。连续三年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有序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称职者,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取消荣誉称号,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在下达的岗位数额或批准的结构比例内进行。可高职低聘、缓聘或不聘。

(四)破格评聘

对确有真才实学,在各项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可以不受学历、资历和原则资格的限制,破格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破格评聘的范围对象: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年龄在40 岁以下破格破格评聘副高(含正高)级专业职务,45岁以下破格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破格评聘的推荐条件:破格评聘要本着突出水平、能力、贡献的原则,各系列符合各系列破格条件者,均可推荐。 3.破格评聘的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自己水平、有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以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外语合格证(博士学位获得者免试外语)、身份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但应有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验证原件后在复印件盖章)及履职优秀考核表、答辩论文等。

(2) 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民主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申报人的材料按照破格评聘的有关规定、标准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核和选拔推荐;选拔推荐时须征询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议(学术)组织或领导对破格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征询人数、推荐人数须分别占实有人数、征询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推荐上报。

(3) 推荐审聘材料,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属主管部门或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送省人事厅专业教师人员管理处(省职改办)

(4)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应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工作在省职改办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委托省级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答辩论文由申报人确定注明,按一式五份上报;答辩成绩按优秀(平均得分90分以上)、良好(75分~89分)、合格(64分~74分)和不合各(59分以下)掌握,答辩的成绩等次应明确写在评定表上;实行论文答辩后再另搞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5) 根据申报人员的专业情况。组建优秀中青年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场评审;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告,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单位聘用的原则,破格评审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的核定结构比例方范围内自主聘任;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人才密集、现有岗位数额已超出规定的结构比例的少数单位,可根据需要由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提出申请经备案后,不占结构比例聘任,但应在下一个年度自然减员中予以冲销或在结构比例内通过竞争予以解决。

4.破格评聘的纪律要求:破格评聘工作要严肃职改纪律,反对不正之风,申报者如实公开展示自己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提供的论文、外语合格证及学历证书等必须真实和准确无误,对于弄虚作假、抄袭、谎报论文和业绩成果及出生年月者,将坚决取消其申报或已获资格(职务)、三年内不得参加申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三、优秀技术人才选拔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1984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中组发[84]3号、中宣发[84]5号、劳人科字[84]7号、[84]财文字第19号)文件,对那些贡献突出、国内有名望的中青年科技、技术、管理专家,采取特殊措施、优先地、破格地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

推荐第2篇:职务聘任书

关于聘xxx等同志任工程师职务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聘xxx等四名同志任工程师职务,具体如下:

一、聘aa同志任生产运行部工艺工程师职务,负责生产工艺管理,侧重转化炉管理。

二、聘纪bb同志任生产运行部系统工程师职务,负责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三、聘ccc同志任生产运行部设备工程师职务,负责生产机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四、聘ddd同志任生产运行部电气工程师职务,负责全厂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以上聘任人员自发文之日起享受相关行政待遇。 专此通知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注:

1、办理聘任审核手续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聘任书涂改无效。篇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受聘人: 受聘科室: 专业名称: 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篇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专业技术职务 聘 书

兹聘任 同志在 专业 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聘期从 年 月 至 年 月止。

单位:

行政领导:

年 月 日

填写聘书样式:

专业技术职务

聘 书

兹聘任王×× 同志在语文 专业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2008年5月 ,聘期从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止。

推荐第3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南阳医专一附院2014年度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接学校通知,我院2014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已开始,根据市职改办(宛职改办〔2014〕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医院在岗正式上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1、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生符合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3、2013年底前已通过推荐评审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辅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直接顺聘,不再申报竞聘。

二、申报资格:(时间自上编或办理人事代理之日起计算)

1、士级:中专、大专、本科,见习期满一年。

2、师级:

(1)专科:见习期满一年,转正满两年。

(2)本科:见习期满一年。

(3)最高学历按取得满两年后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

(4)到院满一年、取得执业资格的重点本科、硕士研究生人员医院内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在编申报初级表格)

3、中级职称:

(1)通过以考代评获得中级资格,初级聘任中专满7年、大专满6年、本科满4年。

(2)研究生学历:获取中级资格且来院之前有工作经历的,到院

工作满1年,累计满3年以上;来院之前无工作经历的,到院工作满3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中级:(1)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执业证、外语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学历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成果(专利、新药)证书及鉴定材料或文件。(业绩材料起止时限为任现职以来至材料公开展示截止之日,要求提交原件。论文须提供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目录检索页。)

(3)申报聘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简表(附件1)1份。

初级:(1)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执业证、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证件和学历证件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2)1份。

四、时间要求:

报名及地点:5月

29、30日(本周

四、周五)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到科教科审查论文、论著、科研、专利等业绩材料;

(2)到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名并上交各类证书及申报材料。

资格审查:6月

3、4日两天。

群众测评、材料公示:6月5日、6日、7日

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测评:6月8日、9日、10日院内公示办理相关手续:6月11日、12日

推荐第4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

聘任书

(先生/小姐):

根据我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及本人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综合考核结果。聘任您为部门职务。

任期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总经理:

聘任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5篇: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总结

安庄中心小学评聘工作总结

我校技术职务顺利完成,经过了近五天的时间,广泛宣传发动、到进入具体操作,倾注了有关领导和教职工的心血与劳动。通过竞聘上岗。

一、竞聘工作的指导思想:通过改革,逐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上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工作,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竞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注重工作实绩(重点考查200

3、2004两年的工作实绩);

3、民主评议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激励先进、鼓励创新;

5、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

6、合理设岗,科学评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确定以下人员暂不参加竞聘: (1)、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教学事故或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期未满者; (5)、上年度年度考核不合格; (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或擅离岗位,不能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7)、因停薪留职、个人原因等,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达一年以上的人员。

学校召开竞聘领导小组会议,宣布此次竞聘工作各组考核评议的结果。并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人选。会后,将进一步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竞聘工作进展情况,在征得领导认可后,再行文公布结果,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2010.11.5

推荐第6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注:

1、办理聘任审核手续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聘任书涂改无效。篇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受聘人: 受聘科室: 专业名称: 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篇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书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受聘人: 受聘科室: 专业名称: 任职资格: 取得时间:

聘任职务: 聘〔任〕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

行政领导(签章)

聘任单位(签章)

年 月 日篇4: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专业技术职务 聘 书

兹聘任 同志在 专业 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聘期从 年 月 至 年 月止。

单位:

行政领导:

年 月 日

填写聘书样式:

专业技术职务

聘 书

兹聘任王×× 同志在语文 专业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上,资格确认时间 2008年5月 ,聘期从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止。 单位:弥勒县××× 行政领导:张×× 二00年 月 日篇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市普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兹聘任(续聘) 同志为 学 级教师。聘任(续聘)期为 年。从一九

年 月至一九 年 月。聘期内享受以下权利和履行以下义务。

1、享受 学 级教师的政治经济生活待遇。

2、年度及届满考核优秀,成绩突出,在职务岗位空缺内择优推荐晋升,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基本能履行职责,可继续聘任,但必须限期一年内改进;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解除聘任,改作其他工作或低一级职务聘任。

3、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 教书育人, 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

4、担任 中(小)学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每周任课 节,另承担 等工作。

推荐第7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

(先生/小姐):

根据我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及本人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综合考核结果。聘任您为

部门

职务。

任期自

日起

日止

总经理:

聘任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推荐第8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10-05-19 1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 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五条 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 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 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八条 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 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㈠建立组织

建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聘任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 ㈡制定方案 聘任方案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公布竞聘岗位。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竞聘岗位,适时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大会进行公布;

2.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考核标准;

3.确定上岗条件。规定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能力及水平;

4.职代会通过聘任方案。聘任方案应进行充分酝酿,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聘任方案无效。 ㈢公开竞聘

1.公布竞聘岗位及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竞聘程序等有关事项;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每人可以选择1—2个岗位应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竞聘;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考核小组召集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由应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现场答辩,并组织群众测评; 5.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 ㈣对竞聘人员进行聘任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考核情况和岗位需要提出拟聘意见,并作出聘任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决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聘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人选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无问题的,单位可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第十一条 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负责人(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聘任事项。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可以依据本单位岗位需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单位内部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其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按实际聘任的岗位确定,在聘期内有效,原职务和任职资格在档案中保留。低职高聘一般不得越级聘任。

第十三条 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聘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变换工作岗位,或聘任期满后需要续聘的,应按本办法重新进行聘任。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聘任方案,分别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第四章 聘任合同

第十六条 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聘任合同形式确定聘任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七条 聘任合同包括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及保险待遇、违反合同的责任及聘任双方协商的其它条件。依据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统一的原则,统一使用《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也可根据本人所承担的课题、项目所需工作时间的长短确定。实行院(所)、厂长负责制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期可和院(所)、厂长行政职务任期同步;接近离退休年龄人员的任期,截止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十九条 聘任合同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鉴证,鉴证后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任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任期考核按签订的聘任合同的任期进行。年度和任期的考核结果均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续聘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能力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十三条 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予以其它奖励;

(二)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申请续聘,但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视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待聘或调整工作,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应当相应改变岗位工资待遇。待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规定一定的待聘期,在此期限内,停发岗位津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方面有下列权利和责任: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制定单位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各项规章;

(二)根据结构比例、岗位需要和聘任条件,按有关政策规定择优聘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低聘、待聘、解聘等聘任事项;

(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内,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津贴分配办法;

(五)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工资额度内,确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分配;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权限。

第二十五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行政辖区内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综合管理部门,负有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职责,有权对下列情况予以纠正,并按权限对责任者做出处理:

(一)不按本办法签订聘任合同的,责令其补办手续;

(二)不按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聘任的,不予核定工资标准;

(三)不按本办法进行任期考核而办理聘任的,宣布其结果无效;

(四)其它违反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的,按有关政策法规处理。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建立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借聘任之机打击报复或在聘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受聘人员因聘任结果、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无效的,可向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企业和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唐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六章 职责与监督 第五章 任期考核 第三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管理,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

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

2010-07-13 15: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属企业、中央、省驻唐企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唐山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为:

1、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25%;

2、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8%;

3、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8%。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重大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经过两三年努力,使全省城乡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倡导下。我市职工积极响应,大力宣传,加快了企业提高工资收入的步伐。今年是最后一年,最关键,任务最重。工资收入的高低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改善职工生活,缩小收入差距,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将是我们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收入分配领域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增加职工工资,把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

三、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基本原则。

各县(市)区、各企业要根据工资宏观调控目标,分类调控,指导企业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对于经济效益好或增长快的企业如煤炭、钢铁、金融等行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上线;经济效益较好或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全市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中线;其他企业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实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

四、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工资来源。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增加协商工资;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的,从新增效益工资或历年工资结余列支,不足部分当年单列,第二年核入工资总额基数。

五、建立完善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政策措施。

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业要把落实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营者收入联系起来,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为职工增加工资视同实现利润,不影响经营者收入的确定。要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预警通报制度,对有经济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或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预警通报。要结合每年开展的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情况的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选部分企业跟踪监控。

〇一〇年六月一

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发表日期:2011-8-30 18:41:42 新闻来源:

1、目的:为了确保医疗质量,体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根据医院医疗发展的需要,根据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快速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倡导的职称工作要实行“评聘分开、考聘分开”的原则,实行医院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制,以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医院内部聘任相分离的目的。

2、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为医院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③、具有相适应的学历。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备条件

①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工,在岗位设置许可且取得的技术资格和所从事工作相符的情况下,符合以下相应条件的,方可申请新一级技术职务的聘任。

正高:符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要求的在学分、论文及其他方面的条件; 副高:符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要求的在学分、论文及其他方面的条件;

中级:师级任期内在市级或以上专业发表或交流(非医学专业除外)论文1篇、计算机、英语、公共课等符合要求,其中临床医生另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上述职称人员近3年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注: 1)“近3年”的时间计算界限是指聘任当年前的3个自然年,如2010年申请聘任,则指200

9、200

8、2007年。

2)计算机、英语、公共课、规范化培训详细规定如下:

计算机:全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晋升中级职称需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晋升高级职称(含副高)需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在晋升下一级职称之前有效。

英语:全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具体分为A、B、C三级,分别对应晋升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卫技人员应选择报考卫生类相应等级,非卫技人员应视从事岗位选择报考综合或理工类相应级别,合格证书在晋升下一级职称之前一直有效,其中国家规定的属免考范围的可免于该项考试。

公共课:全称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内容每2年左右变更一次,证书有效期2年,晋升中级以上人员应按时报考。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指台州市医学考试中心主办的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晋升中级职称的临床医生需具备该项条件,有效期为2年。

文章:文章需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杂志或期刊发表(增刊发表不予计算),省级及以上交流性质的文章需完整收录在正式装订成册的论文集内,并配有相应封面与目录(节选或部分摘录的不予计算),二级及以上杂志目录参照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目录(2010年修订稿)》执行。考虑政策变更的过渡性问题,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可参照2009年度文章的聘任要求。

工作量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该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教学工作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在做好临床工作的同时,原则上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包括带教见习、实习生、进修生等。

职业道德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如在聘前发现有不良职业道德问题以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等次,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延聘或不聘。

质量与安全方面的要求:受聘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原任期内应在医疗(护理)质量与安全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如聘前在医疗(护理)质量与安全方面有不良表现,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延聘或不聘。

②新取得技术职务的职工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律按原技术职务进行聘任。 ③聘任方法

1)院部每年分别成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部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人事科提供拟聘对象的工龄、任下一级职务年限、学历、行政职务、年度考核、业务工作量、先进荣誉、论文、科研工作等资料,职能科室对拟聘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团结协作内容作出评价,聘任委员会根据拟聘对象的基本情况作出综合审定。 2)公示:经聘任委员会确定的拟聘对象在医院的网站上公示一周,以接受医院职工的监督,职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的结果向院部领导反馈。

3)院长聘任: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包括有异议,但经纪检监察室机构核实确认不影响聘任的拟聘对象),由人事科报市人事劳动局核批后,交院长签发聘任文件,并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4)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高级职务聘任工作一般在1-2月份进行,中级职务聘任工作一般在11-12月份进行。

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期制,每个聘期为3年。3年聘期满后,由院部重新发文公布续聘人员名单。3年期内如在重大医疗安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使医院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在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方面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医院实行解聘或低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第9篇:医生聘任合同书(优秀)

医生聘任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xx人民医院

乙方:

为加强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整体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确保卫生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甲方聘用乙方为在岗医生,经甲方乙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对乙方实行聘任制,聘用期限三年,自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

至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止。期满根据乙方的表现可续聘,重新签

订聘任合同。

二、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实行领导考核监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根据责任分工,与同事之间密切配合,搞好分

工合作,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三、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及病人所急,向病人

所想,履行好医生的职责,廉政行医,文明服务。

四、甲方对乙方在聘任期内进行,乙方在行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医疗

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若出现医疗意外及重大医疗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全部责任。

甲方:xx人民医院 (盖章)

乙方:医生(签字)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推荐第10篇:乡村医生聘任合同书

***乡村医生聘任合同书

甲方:***卫生院

乙方: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工作,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防疫、保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为农村村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并制定本聘任合同书。

一、乡村医生实行3年一聘制。经区卫生局资格确认后,由***卫生院聘用。

二、乙方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对在农村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合作医疗、爱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甲方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乡村医生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必须服从和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并积极认真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保护乡村医生权利的同时,乙方在执业活动中亦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防范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专业机构的各

项规章制度以及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类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防止各种医疗事故的发生。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向广大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五、乙方的主要职责是:

1、在***卫生院的组织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村执业区域内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2、参与本辖区内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3、承担执业区域内村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和康复服务;

4、认真做好本村村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保障的服务管理;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如实填写、上报各种卫生统计报表,并作好资料保管工作。

6、乙方对超出职责范围或者限于技术条件和水平不能诊治的患者,属于常见多发病应当及时转诊到***卫生院,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大医院。

7、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医生联村工作”,负责调查收集本村的基本村民情况及其详细健康数据,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六、年终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医风医德、工作业绩、业务技能、学识水平、执业质量、村民评价和区卫生行政部门、专业技术业务部门对该乡村医生平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意见等等。对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终止执业,予以解聘。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上级行政和业务部门的培训要求接受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对不接受培训的,注销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予以解聘。

八、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1、不承担预防保健和其它公共卫生工作的;

2、私自进药,在家私设诊所从事医疗活动的;

3、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执行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的;

6、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处方用药目录之外药品的;

7、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的;

8、不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或者伪造卫生统计信息资料报表的;

9、隐瞒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规定报告的;

10、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伪造处方,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它医保资金的。

12、乙方在执业中发生医疗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处理。

13、乙方不严格执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规定,不服从甲方工作管理。

九、乙方完成初级卫生保健、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合作医疗等项工作,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由甲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乡村医生补助和报酬。

十、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区卫生局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元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2010年4月22日

第11篇:乡村医生聘任书

篇1:村医聘任书

景山中心卫生院村医聘任书

兹聘任 同志为 村卫生所村医,在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作好村卫生所各项工作,聘期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

景山中心卫生院

院长

二○一一年一月一日 篇2:村医聘书格式

聘 用 证 明

同意聘用 同志为 村卫生

室 分支机构乡村医生。

聘用单位(盖章): 乡(镇) 村卫生室 室长: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盖章):沭阳县 乡(镇)卫生院 院长:

年 月 日 篇3:乡村医生聘用协议

乡村医生聘用协议

甲方: xxx 村卫生室负责人:

乙方: 男 (女) 岁、文化 中专、住址:

为落实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在 xxx 村村卫生室担任乡村医生 。

二、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诊疗场所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村卫生室工作,负责落实甲方交给的各项业务工作。

主要有以下业务范围:

1、按照河南省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随访。

2、药品、器械采购从乡卫生院购进不得从其他地方购进。

3、乙方应接受卫生院的领导和管理,自觉遵守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乡卫生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5、乙方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予以解聘,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条件的; (2)、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乙方承担;

(3)、私自购药售药,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

(4)、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违反职业道德或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其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聘用期内对其工作场所内的资产负有保管责任,因乙方过错造成资产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甲方因经营上的原因,有权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八、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有权终止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

九、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卫生局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4:乡村医生聘用合同

编号:

乡村医生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受聘人员工作村卫生所(室):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1、

2、3项执行,具体以时限最短项目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2年,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启动医保联网刷卡工作时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村卫室从事 乡医、卫生室负责人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各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卫生室医疗服务质量。 2.乙方严格遵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执业行为,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乙方要严格遵守“乡镇卫生组织一体化”的各项管理规定,组织行政、目标任务、人事、药品、财务等项目要遵循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不得违反。

4.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培训,并做好继续教育学习和执业道德培训等工作。 5.乙方要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甲方的管理要求,做好相关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6.乙方要开展好健康促进工作,根据辖区人群特征制定不同人群的系统健康教育计划。2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重点人群进行社区干预,改变不良的生活行为。

7.乙方向社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和就医指导: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治等服务,积极开展院前急诊、急救,积极开展社区护理

8.乙方所使用的药品、医疗耗材、器械采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统一购进,不得从其他地方私自购进。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对其各项工作标准的督导检查和目标考核,并要服从甲方的考核结果处理。

(六)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医疗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其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五、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条件的;

2、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私自购药售药,开展非法诊疗活动的

4、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违反职业道德或医疗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6、甲方因经营上的原因,有权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 3 式通知乙方:

1、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6、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有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篇5:乡村医生聘用合同书

乡村医生聘用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出生年月: 学历 :

“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实行自负盈亏、政府

服务工质和量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为甲

政部门符于的各项管理职能,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及

章的规定,并根据乡村医生年龄和劳动的特殊性,在平等自

础上,订立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立条款。

和期限:

方协商,双方选择固定期限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自

立聘用协议,协议期限每贰年签订一次。

作地点:

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村卫生

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新农

受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和指

性别: 乡村医生聘用遵循补助,以其所提供方,属行县卫生行甲乙双方根据《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愿、协商一致的基

一、劳动合同类型第一条:经甲乙双年 月 日开始订

二、工作内容和工第二条:根据甲方室(性质为村级医合)服务工作,接 令性任务,管理和使用好配备的各种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并根据《乌鲁木齐县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在所在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服从甲方对村卫生室的

一体化管理、指导和考核。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乡村医生的劳动报酬由乡村医生补助费所在卫生室的经营收入、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补助经费和其他补助构成。

1、乡村医生补助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服务管理办

法》文件精神执行,对持有乡村医生证的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执业助理以上

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边远牧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具体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另文规定。

乙方(乡村医生)姓名: 身份证号

2、经营收入:为乡村医生在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符合各类政策范围内的合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诊疗费用、基本药物补助费用、合理的诊疗收入。具体发放标准按各乡镇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规定执行,原则上按劳取薪,多劳多取,全额返回。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执行上级部门规定水平。乡村医生承担5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其费用按所服务村的户籍人口计算;40%的服务经费均分到12个月,逐月发放;10%列入年底村卫生室绩效考核。

4、其他收入:按各类政策乡村医生可享受的其他补助和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收费。

四、社会保险:

第五条:根据乡村医生的年龄、既往参保情况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参加本地新型农牧区合医疗保障和交费标准执行。不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按以下方法办理执行:

(一)取得县卫生行政部门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乡村医生岗位服务者,符合参保年龄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乡村医生,由甲方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金。

(二)缴费标准:按社保部门规定标准缴纳,费用全部由乡村医生个人承担。卫生院根据县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政策给予补助。

(三)缴费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根据乡村医生的意愿,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在岗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和代交养老保险费用。

五、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第六条:已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到达退休年龄后(男60周岁,女55周岁)享受申请养老保障。未到退休年龄主动要求离开村卫生室,不再在村卫生室从业者,自其离开村卫生室之日起,由其本人续缴全部养老保险费用直至退休年龄后,再自行申请养老金。

六、劳动纪律:

第七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制定的技术操作、收费规定,保证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依据各项规章制度,给予其相应的处理、处分及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权利: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1、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受到行政、刑罚、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5、违反合作医疗规定和政策者。

第十条:义务:

1、积极为乙方创造和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定期对村卫生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

3、定期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现场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每月10日前,根据考核情况按时发放村医补助费,与卫生院聘用人员一并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

八、乙方在聘用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权利:

1、按月领取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乡村医生补助费、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等相关的补助经费。

2、有权参加上级业务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以及经县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临床进修等活动。

3、有权享受地方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4、有权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对乡村医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5、有权对甲方管理存在问题不服者,可向县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第十二条:义务: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相关规程、规范,认真履行村医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2、认真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农村卫生工作政策,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卫生服务。

3、有义务保管好乙方提供的各类固定资产。若有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九、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县卫生局一份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12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人社职称„201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方式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称评价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从2011年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不再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实行初聘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级别包括“员”级和“助理”级两个级别。

二、初聘、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初聘和考核认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等,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初级职务不得初聘)

(二)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可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凡是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均不得实行考核认定。

三、初聘、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一)初聘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二)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⒈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务;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⒉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二年。

⒊个别系列(专业)国家和省对学历和任职年限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聘、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属地分级管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负责市直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负责所在地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档案代理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

(一)初聘的审批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

符合初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实行“随时受理,集中办理”的管理办法,每季度办理一次,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各审批一次,并同时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申请初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学历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4份。

(二)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每年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的推荐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郑州市和各县(市)、区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审批完毕,任职资格批文应于当年年底前下发。

申请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 “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的,还需带“员级”资格证书、聘书。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4份。

五、收费问题

依据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精神,考核认定收费标准每人80元。

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

从2011年开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备案和网上查询认证制度,各县(市)、区职改办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本县(市)、区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第13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说明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说明

一、晋升条件

(一)晋升员级

1、中专毕业,在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大专毕业,在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20学分;

4、计划生育证明。

(二)晋升助级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

3、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

4、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20学分;

5、计划生育证明。

二、评审、资格认定须提供的材料

(一)评审人员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

3、《“六公开”监督卡》1份;

4、年度考核表;

5、学历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8、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

9、计划生育证明。

(二)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的材料类别、数量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

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年度考核表;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计划生育证明。

三、标准条件

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所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可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1、中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师”级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实习期自有关部门确认的正式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第14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办法

为做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畅通专业技术晋升通道,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企业先进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划分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三等级,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档次。

二、聘任条件

(一)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对应;

(二)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能在所从事技术岗位上独当一面;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并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认证;

(四)无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全者将一律不予聘用。

二、组织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职能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及发文工作由我部组织实施。聘任职务必须与现任技术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工作必须符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实际要求,各聘任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调整技术职务(职称)聘任等级,但调整范围仅限于高职低聘。

三、聘任周期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期为三年,各聘任单位须在当前任期截止日期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下一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

并报送我部存档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已发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按照是否从事一线生产制定,其中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5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20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100元/月、员级80元/月;非一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能津贴标准为:高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300元/月,中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150元/月,初级技术职务(职称)岗位助理级80元/月,员级60元/月;

(二)原工资方案中包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岗位技能津贴的单位,不再享受此办法规定技能津贴;

(三)聘期内因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技术职务(职称),自不担任相应技术职务(职称)次月起停止发放技能津贴;

(四)中层管理人员不纳入岗位技能津贴享受范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一)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

(四)触犯国家法律,被执法机关立案审查;

(五)其他原因不宜聘用。

第15篇: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

办法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积分制”的量化结果聘任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及职级,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教师教龄一年积0.1分,校龄一年积0.1分。

第二条:本科学历积3分,专科学历积2分,专科以下积1分。

第三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每履职满一年(当年履职考核为称职或优秀)积5分;现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因岗位原因低聘,满一年积4分。

第四条:现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年度履职考核每获“优秀”一次积0.3分;教育管理及教学方面,受我校表彰一次积0.3分;受 镇中心学校表彰一次积0.5分;受 镇政府表彰一次积0.6分;受县教育局表彰一次积1分;受县政府表彰一次积1.2分;受州教育局表彰一次积1.3分;受州政府表彰一次积1.5分;受省教育厅表彰一次积1.8分;受省政府表彰一次积2分;受教育部表彰一次积2.5分;受国务院表彰一次积3分。

第五条:现专业技术职务自资格认定后,在我校担任班主任一年积0.2分,担任年级组长、党政工团负责人、教研组长一年积0.3分,担任学校行政领导一年积0.5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第六条:在达到条件的情况下,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及职

级的聘任优先聘任学校行政领导;其他教师以量化积分为依据。若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资格的人数多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在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中按量化积分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任。当最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出现量化积分相同时,由学校行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投票决定聘任。

第七条: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少而未被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学校实行高职低聘,接受高职低聘的教师,在达到岗位说明书聘用条件时,聘任岗位按低聘岗位最高级聘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12月14日

第16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红庙中心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效促进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求实奉献,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启露

成员:汪勇刘明玉卢冬青卢贤雨吴守鹏

叶长青张诗华

三、基本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稳妥地推进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开展,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聘任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竞聘,可继续进行续聘,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尚未聘任的教师,坚持先评先聘的原则,可申请参加相应资格的竞聘。

四、基本条件

1、参加聘任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职称任职资格。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能出色完成该学科教学任务,有一定教研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教育教学研究任务、新教师培养工作,在教师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

5、参加聘任人员必须按规定担任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教科研中心人员可不承担教学任务)。

6、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上。

五、聘任程序

(一)制定和公布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职改文件,结合职业道德、教学效果、教龄、教学工作量、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受表

彰情况、继续教育、学历、公开课、论文(含经验总结)发表、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师考核评价方案(见量化评分细则)。

(二)教师申请和资格审查。教师提出竞聘申请,聘任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本中心公示七天。

(三)自评和复评。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和聘任小组复评相结合的量化打分方式,即在教师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小组成员进行审查核实,进一步复评,最后形成量化总分。

(四)确定人选。聘任工作小组按复评结果排序,按职数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本中心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约,发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红庙中心校聘任量化评定实施细则

红庙中心校量化评定实施细则

(量化分值97分)

一、量化评分细则

(一)竞聘教师自评

1.教龄:12分。每年0.5分,满12分止。

2.学历:5分。中专3分,大专4分,本科5分。

3.任现职年限:10分。每年1分,满10分止。

4.综合表彰:10分。任现职以来,1)获县、市、省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给

4、

5、6分,同年同类表彰按最高一次计分;

2)在年度技术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给2分,有一次算一次计分,两项累计满10分止。

5.论文(含经验总结、案例、教案设计等):10分。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奖的,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累计满10分止,同一篇论文获得不同级奖的只计最高分(论文必须是能够达到参加职评标准的)。

6.统考(测):8分。近三年来,在县、镇级统考(测)中,小学成绩获得镇第

一、

二、

三、

四、五名的,相应加

8、

6、

4、

3、2分;初中九年级成绩获得县第1—10名、第11—20名、第21—25名、第26—30名、第31—35名的相应加

8、

6、

4、

3、2分(以最高一次名次计分,不累计)。

7.课题实验研究:5分。任现职以来,课题申报立项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5、

4、

3、2分。课题申报以报送中心校教科研中心和教育局教研室备案为准。课题结题加1分,实验负责人再追加1分。

8.公开教学(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说课等):5分。1)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观摩、研讨、示范等教学活动,按省、市、县级分别得

4、

3、2分;2)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竞赛获奖,省、市、县级奖分别得

5、

4、3分,两项累计满5分止。

9.命名:5分。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中获得“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等命名的,按省、市、县等级给予

5、

4、3加分。

10.指导学生:5分。任现职以来,指导学生获竞赛一等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5、

4、

3、2分,获奖等次每降低一级相应减少0.5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分,累计满5分止。

说明:1)团体竞赛项目(如体操、文娱汇演、合唱、全能竞赛等)以各标准的2倍计分,所得分数由各指导老师平摊;

2)以上竞赛均以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或相关部门联办的,经中心校选拔推荐参与的竞赛活动为准,非教育部门或联办单位举行的活动不计分。

11.班主任工作:5分。任现职以来,所教班级获“优秀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级”、“优秀中队”等,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

5、

4、3分。

12.学校政绩:5分。近五年以来,学校受上级党政或教育部门综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文明学校等,按省级、市级、县级、镇级分别给予校长

5、

4、

3、2分,分别给予分管行政

4、

3、

2、1分。同类表彰取最高级别计分,校长最高得5分,分管行政最高得3分。

13.社会职务:5分。任现职以来,经上级有关部门任命,校长、党支部书记,每年得1.5分,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每年得1分,主任每年得1分,副主任(含团委书记、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学区教研组成员)每年得0.5分,教研组长及班主任每年得0.5分。校长最多得5分,副校长最多得4分,主任最多得3分,副主任含其他最多得2分,教研组长及班主任最多得1分(兼职的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4.量化考核:2分。在中心校教育教学量化考核中,每学期在本校:初中、中心小学总分获得第

一、第二位次的,分别得2分、1分,其它完小总分获得第一位次的得2分,有两人并列第一的各得1分,累计最高2分。

15.奖励分:5分。在单位组织的献血活动中,任职前献血一次加0.5分;任职期中献血一次加1分(以献血证为准),累计满5分止。

16.扣除分:1)必须提供2004年秋季至2008年秋季以来的备课笔记和听课记录,每缺一学期各扣除5分,每本根据《规范》要求,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酌情扣分;2)在近三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中,在本校:1)初中、中心小学倒数后二的教师;2)其它完小倒数第一的教师;每学期扣除5分。

(二)红庙中心校职称评审小组复评

1.参评教师自评后,由评审小组负责核查自评得分,进行复评,算出参评教师的实际得分。

2.所有参评者的得分按序排列,作为职务评聘依据。

二、评定方法

根据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共同下达的推荐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报送,若总得分累计相同者,由职评小组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注明]

1.参评者必须持原件及有关证明到中心校教科研中心职称评审小组登记备案。

2.以上各条细则,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者,取消其推荐评聘资格。

3.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效果甚差,群众意见较大,不得参与职务评聘。

4.本细则从2009年春季起开始试行,其解释权归属红庙中心校职称评审小组。

二OO八年十二月

第17篇:教师职务聘任劳动合同来源

教师职务聘任劳动合同来源: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经学校授权,《_________》大学校长作为甲方与受聘人员(乙方)签订职位聘任合同书,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职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这里所说无固定期限是指国家法律,政策或学校规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内辞职,应提前6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递交辞呈。 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4.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5.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大学)。

7.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8.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

甲方应该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便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内甲方施行的《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的要求履行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必须完成《_________医学院教师职务基本责任标准》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应职务所规定的考核指标。

同意履行本合同所承诺或约定的义务和职位职责。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五条 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减发或停发乙方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和生活补贴,并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当月事假,病假超过学校规定工作日; (2)出现旷工行为; (3)受党政纪律处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职位职责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6.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举情况,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六条 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定期对乙方履行职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在聘任期内,乙方有义务每学年向甲方考评机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职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

(1)乙方同意按照学校《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以及《_________》中所列各项内容与指标进行考核。

(2)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之约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5.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解聘

1.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可以解聘:

(1)乙方在考核期内未能完成《教师职务聘任合同》规定之工作任务; (2)乙方受聘期间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和工作责任事故,对学校和他人造成了严重损失; (3)乙方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情节;

(4)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或在一个月内经两次书面催促明确拒绝归校;

2.乙方在受聘期间有以下之一情形者,甲方有权直接解聘

乙方经司法程序认定严重违反法律并被判处刑罚;

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六个月,或者经两次书面催促而明确拒绝归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乙方对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裁定不服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的有关文件只要寄往本合同的通讯地址,一经寄出3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地址改变,改变方需在一周内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本合同地址视为送达地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8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基地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基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基地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基地领导、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基地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的系数。

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基地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基地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基地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航行管制、航行情报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仍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基地统一管理,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经基地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政工系列由党委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由总经理聘任。

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聘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确定聘任人员后,报基地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基地统一下文聘任。

10、聘任期限:高级职务三年,中级职务一年,资格聘任一年,聘任期限不得超过离、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

11、聘任时,聘任者应予受聘者签订《上海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明确受聘者的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并颁发聘书,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归入本人档案。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 』『 2 』『 3 』『 4 』

13、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一般不予调离本专业岗位,如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留。

14、一九九0年后,凡属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具体规定:中专毕业,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大专毕业,见习期满,经本人申请可聘任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可聘任为助理级。上述毕业生上岗后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见习期满本人应做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工作小结,经基地综合管理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方可聘任。

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单位和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效。

15、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离、退休人员和现已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外出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但不予聘任。

16、凡连续病假半年以上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不予聘任。

17、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因失职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和危及飞行安全事故征候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解除劳动合同、内部待岗者;

脱产文化学习一年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

18、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组织进行,二级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领导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二年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推荐晋升;合格者可以续聘;对基本合格者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提高和改进,改进后可续聘;不合格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当年末进行考核的单位,下年度不得进行评聘工作。

19、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任职期限满三个月前,根据工作表现,按考核结果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20、聘期满,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

21、其他按xx、xx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a、《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b、《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附件a: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基地,积极为基地发展服务。

2、担任员级技术职务的条件:

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辅导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初步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本岗位设备的一般性实际操作能力。

3、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条件:

原则上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于实际工作;

能比较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较熟练的操作能力。

4、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单位被公认为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掌握现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单位的技术改进,技术管理上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促进了技术进步,产生了经济效益,保证了生产安全;

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

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得条件

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担任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附件b:

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为了适应民航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聘用人(甲方)和受聘人(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约如下:

第一条 聘用人应保证受聘人在任职期间,行使现行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为受聘人施展才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提供条件。

第二条 受聘人应对聘用人负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内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条 受聘人在任期内应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掌握新知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第四条 受聘人在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经考核,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聘用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 受聘人如不服从聘用人的工作安排,任期内不胜任现岗位职务活玩忽职守等造成工作失误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聘用人有权中途解聘其职务。

第六条 受聘职务在本单位、本专业岗位有效,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中途解聘的,不保留其相应待遇。聘期届满,如续聘需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第七条 聘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达到离退休年龄,如需延长聘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手续。

第八条 聘约一式三份,聘用人和受聘人各一份,综合管理部存档一份。

聘用人(甲方) 受聘人(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1〗〖2〗〖3〗〖4〗

第19篇: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的要求,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范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第三条 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岗职相符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在集团公司下达的编制范围内合理制定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岗位设置方案,报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1、工程技术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基层矿(处)级单位工程技术管理科室、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的工程技术岗位。

2、政工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子(分)公司机关党群人事部门、各独立党委和基层矿(处)级单位党群人事部门、职教部门及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政工专职工作人员等政工专业技术岗位。

3、经济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经营管理部室及基层各单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4、会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及子(分)公司机关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资金管理中心、有关处室财会专业技术岗位和基层各单位的财会专业技术岗位。

5、统计系列:集团公司机关、子(分)公司机关、各基层单位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

6、审计系列: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及下属审计站各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7、教育系列:公司所属各幼儿园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岗位。

8、档案系列:集团公司档案室、子(分)公司机关档案室及基层各矿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岗位。

第三章聘任办法

第六条 聘任应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3、岗职相符原则。

第七条 聘任权限:

1、集团公司机关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

2、各子(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由各子(分)公司在集团公司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编制范围内自行管理。聘任情况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 聘任程序:

1、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在集团公司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编制职数范围内提出聘任意见。

3、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与聘任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任。

4、各单位按管理权限行文聘任,享受相应待遇。

第九条 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数,聘任后仍按原管理职务待遇执行。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定编情况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术岗位,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补缺聘任。补缺聘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岗位工作要求进行绩效考核,在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聘任。

第十二条 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任到技术管理岗位,必须由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聘任申请,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聘任。聘任必须从初级职务开始,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后,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方可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三条 从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解聘的人员重新聘任到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其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任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满一个基本年限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转入其他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者,可按其现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但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调入集团公司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部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空岗情况以及其工作表现,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鼓励因职数限制未聘任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北方公司各项目工作,由北方公司各项目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及时给予聘任。

第十七条 在工人岗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再进行初次资格认定,回到专业技术岗位时,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

第十八条 已实行考试制度的各类专业(经济、会计、统计、档案、审计等),参加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试必须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聘任。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与聘任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对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业务骨干实行低职高聘;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实行高职低聘或解聘。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低职高聘:

1、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发明创造一等奖1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

3、获得集团公司“十佳科技创新人才”。

低职高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实施。低职高聘的聘期为1年,重新聘任必须以新的业绩进行申报。被聘为首席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进行低职高聘。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

2、年度考核结果处于本专业末位者。

高职低聘的聘期至少1年以上,期满后根据新的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约: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年累计超出15天者;

5、调离到与自己专业技术职务无关的工作岗位者。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 各子(分)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以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规定,凡与办法相抵触者,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20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

xx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号:

修订号:

批准人:xx(总经理)

发布者:人力资源部

(批准页,内含3页)发布日期:

xx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

1.0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使员工的薪金收入与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挂钩,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激发员工努力学习技术、学习业务的积极性,更好的为公司生产服务,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各项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聘任办法。 2.0专业技术职务的定义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正规教育、培训或自学,达到规定的业务标准,具备了某种专门的知识和能力,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考试合格、承认,并发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根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执行。 2.2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对象范围

具备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专业对口技术人员。 3.0专业技术等级的定义

专业技术等级是指根据各工种工作的复杂性、精确性和责任大小,以及工人完成该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技术等级标准一般包括“应知”、“应会”和“工作实例”三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 高级技术修理工、中级技术修理工、初级技术修理工 高级理货员、中级理货员、初级理货员 3.1专业技术等级的任职资格

必须具备某一等级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经验,由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或考试合格承认,并发给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2专业技术等级的聘任对象范围:具备有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在岗专业技术员工 4.0新增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新增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对于政治思想进步、工作作风良好,经考核合格,根据聘任条件和聘任编制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

5.0凡离开原岗位1年以上,再回到原岗位工作的,熟练期为3个月,期满后,结合熟练期间

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技术水平,对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重新确认。 6.0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的编制: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当前的生产状况和用人部门的岗位编制情况,核定各专业技术职务或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1/3发布日期:

7.0聘任程序:

流程图作业内容

1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及聘任编制向公司申报,填写《专业技

术职务(等级)聘任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准,在《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

任审批表》签注聘任意见。

3人力资源部将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员工的《专业

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审批表》报送公司领导审批聘任。

8.0聘期

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的聘期为高级1年,中级2年,初级不限,聘任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9.0解聘

9.1一年内累计有三次月度考核为“差”的;9.2工作严重失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9.3聘任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的; 10.0待遇

各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术等级的人员,在聘期内享有相应的待遇(详见岗位绩效工资层级表),经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解聘的,其原有的待遇不再享受,另行根据新岗位确定相应的待遇。

为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现就《XX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办法》作以下补充规定。 公司在以下岗位设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2/3发布日期:

11.0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12.0附件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审批表(附表—01)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3/3发布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审批表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页码4/3发布日期:

初级医生职务聘任范文
《初级医生职务聘任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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