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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08 08:36:28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林业产业化资金实施方案

贵州赤天化纸业竹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林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

一、项目慨况

名 称:2012年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承担单位:贵州赤天化纸业竹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址:赤水市天台镇工业园区硝铵大道 负 责 人:方洪刚

建设规模:收购20万吨/年竹浆纸一体化生产所需60万吨竹原料。

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9090 万元,银行贷款6900万元,申请省专项资金扶持10万元;重点扶持资金全部用于银行贷款贴息。

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于2012年1月—2012年12月实施运作,建设期为12个月。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贵州赤天化纸业竹原料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赤天化集团公司、中国中项建控股集团公司、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3月13日在赤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经营主要围绕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竹浆项目所需原材料,开展

1 竹(苗)木(苗)资源的培育、管护、经营和竹木产品的而收购、采运、加工、储运、销售业务。同时,开展竹木业的综合开发、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及场地租赁;肥料及相关化工产品经营、劳务、运输业务。公司控股股东——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先后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作为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下属企业,同时也享受其省级农、林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多年来,公司开展的各项卓有成效的工作,不但得到了控股公司的认可,同时还得到了省市各相关主管部门的首肯,公司成立以来,凭着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信誉,获得了多项荣誉,企业产品在第六届中国竹文化节、中国竹业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上喜获产品金奖和优质产品奖。公司自主培育研发的“龙竹有性繁殖技术”还获得了国家专利,公司通过该技术培育出了大量的优质高产龙竹种苗,并且采取无偿发放的形式,将优质种苗提供给项目区的广大竹农。由于企业基地建设项目惠农、支农效果显著,公司已获得了遵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授予的“市级扶贫龙头企业”荣誉称号。2011年8月,公司又顺利通过FM森林认证,并获得由BV认证公司签发的认证证书,标志着公司产品获得了进入国际高端市场的绿卡,这对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增加企业效益,

2 进而更好的服务竹农,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都是大有裨益的。

2011年,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35236.1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1.53万元,形成固定资产折合6447.13万元,总资产折合11868.45万元,2011年期末债务合计6615.15万元;我公司一直积极纳税,2011年,公司共计上缴税金68.76万元。

近期发展目标:依托赤水,辐射周边,完成竹原料收购60万吨。

远期发展目标:根据市场情况和纸业公司的年度生产计划,预计在赤水及周边地区实施原料收购70万吨。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灵活多变、切实有效的原料收购政策和激励政策,深挖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营销收购潜力,激发项目区农户种竹、养竹、伐竹的积极性,在有效增加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和加大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资源蓄积量,打造出长江上游地区的一条生态绿色长廊,切实促进当地农户原地就业,有效带动旅游、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促进竹产业的健康循环发展。

四、项目实施内容

3 自赤天化纸业公司纸浆项目建成以来,由于项目区周围浆(纸)企业众多,总资源量有限,竞争激烈,公司的原料收购工作一直都处于十分严峻的形势之下。为不断满足赤天化纸业公司生产的原料正常供给,加快黔北20万吨/年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推进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林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广大竹农经营竹产业的生产积极性,按照纸业公司2012年生产计划,及项目区和周边地区的原料供需关系,公司在2012年初定下了在赤水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收购竹原料60万吨的收购计划,预计占用收购资金3.6亿元,通过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多种收购模式,今年1-8月,公司共计完成竹原料收购36.81万吨,完成年初收购计划的61.35%,支付原料收购资金约1.33亿元。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9090 万元,银行贷款6900万元,申请省专项资金扶持10万元;此次公司共计获得林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将全部用于银行贷款贴息。

六、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分析

随着公司原料林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对于促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减少长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和三峡库区泥

4 沙淤积;对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竹产业、运输业等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我省退耕还竹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经济效益明显,竹农增收致富正在成为现实 黔北2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一个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于一体的项目,每年,纸业公司都需要采购80万吨以上的竹原料,直接支付竹原料价款近5个多亿,有效带动了周边经济发展,切实增加了竹农的经济收入,2011年,每户竹农平均增收1000元以上,广大竹农扛着竹子奔小康的理想正在变为现实。

2、构建和谐环境,企业社会责任得到更好体现 项目的开展,不但为公司林基地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还为推动赤水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竹产业快速发展、以及地方经济的繁荣提供了技术服务,目前,赤水及周边直接受益农户已达30万人。公司已建原料林基地38.4万亩,并计划到2012年,将使企业建设的竹基地面积达到40万亩的总目标,到时每年可解决580多万个劳动用工,为广大农户提供8000万元以上的劳务收入,稳定安置200个就业岗位,可季节性的为社会提供50万个闲置劳动力的就业机会,这对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竹产业、运输业等产业

5 的快速发展将产生积极意义,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3、山更青、水更绿,生态环保效应显著增加 在以公司作为联系广大竹农的龙头企业所带来的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竹基地建设也正在发挥着良好的生态和环保效益。据相关部门统计,赤水市的森林覆盖率已由原来的64%上升到现在76%,同时,由于竹子的可持续利用特性,不会对土壤、植被等造成破坏。竹林地有效的减少了水土流失,泥沙含量逐年减少,起到了防沙固土、涵养水源、改良土壤以及净化大气的作用。据测算,一亩竹林每年可涵养4吨水源,可为种植地拦蓄泥沙0.7吨,提供近50kg的有机质,并可释放0.75吨的氧气,大大净化和提升了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近几年来,赤水河已无断航现象。竹基地建设的稳步推进,美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赤水及周边的生态环境正在进一步得到改善,逐渐成为长江上游的一道绿色屏障,为促进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良性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七、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

原料是纸业公司生产的生命之源,根本所在,因此,竹原料收购该工作的顺利与否没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产能否正常进行,公司一直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抓

6 好竹原料收购工作。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实施以下措施来促进和推动竹原料收购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新品种的科技研发,强化林业科技支撑,提高竹林单产,增加竹资源总供给量;而是加大区内原料收购力度,通过与地方政府联合成立“赤水市纸浆竹原料收购领导小组”,将全年供应量细化到各乡镇,并把收购量纳入其政绩、业绩考核;三十以各乡镇广大竹农为主成立专业合作社,切实保护广大竹农切身利益,为农增收创实效;四是打破常规,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实施以“资源换道路”、“工具换资源”等竹原料开发模式,将资源伏击,投入不大,立竿见影,快熟见效的区域内的祝愿俩偶有小的开发出来;五是扩大收购半径,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区外竹段的收购力度;六是制定必要的激励和扶持措施,通过实施竹基地承包和原料收购承包的绩效考核制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目标计划的实现;其实健全渠道畅通、信息公开、服务周全的竹原料交易及结算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八是将原料收购工作同党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青年文明号、党团基地建设服务队等有效载体,充分调动起党员和团员青年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推动原料收购工作向着良性方向发展。

公司本着“创新机制、科学管理、艰苦奋斗、团结拼搏”的精神,以超前思维、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依托贵州赤天化集团公司和贵州赤天

7 化股份有限公司较高的管理水平、雄厚的技术力量、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形象,本着为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把公司建成一个集生产、加工、收购、销售为一体的现代林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真正实现“竹农增收、地方增税、企业增效”的多赢格局,为我国的林纸一体化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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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恢复林业实施方案技术

改建占地22800平方米开采生产矿区范围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

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根据玉溪守兴砂石料场与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签订的合同,改建占地22800平方米开采生产矿区范围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编制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规划设计室承担完成。为保证成果的质量,项目组依据国家林业局及云南省林业厅有关规程、规范,结合变电站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此技术方案。

一、工作依据

玉溪守兴砂石料场与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签订的《改建占地22800平方米开采生产矿区范围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及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编制合同书》及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产技术处下达的任务通知书。

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自2000年1月29日起施行);

⑶《云南省森林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1号,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发布,自2011年3月5日起施行); ⑸《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2011年1月25日修订);

2规程规范

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1部分:通则》(DT/T 1031.1-2011);

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⑶《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3政策文件

⑴云南省林业厅文件《云南省林业厅印发的通知》(云林林政„2012‟64号);

⑵云南省林业厅文件《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探矿、露天采矿、挖沙、采石、取土等使用林地纳入临时占用林地管理试点的通知》(云林法策„2013‟1号)。

⑶玉溪市林业局文件《玉溪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玉林发„2013‟18)。

(四)工程设计文件

⑴工程设计文件

《玉溪市守兴砂石料场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区范围图》(1:2000)。

二、工作内容

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编制。

三、技术要求

3.1林地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3.2临时占用林地

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如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使用期限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原地同面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3.3 工程措施

主要包括:削坡开级、土地平整、挡护工程、地表覆土等类型。

3.4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标准

恢复林业生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项目因开挖、回填、弃土(石、沙、渣)等形成的坡面,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施工方式等因素,采取削坡等措施,使边坡达到安全稳定的坡度(比),原则上山体坡度≤25°。

(2)对开挖、削坡、取土(石)形成的土(沙)质或风化严重的危岩及高陡边坡,以保证安全为原则实行削坡开级。

(3)局部陡坎水平距离≤8m。

(4)临时占用林地后地表覆土厚度≥60cm。

3.5投资构成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投资由工程措施费用、临时工程

费用、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四部分组成。各项工程单价计算方法为:

(1)工程措施费用:按每亩综合单价进行计算;工程措施估(概)算单价专指直接工程费,不包括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一般参照当地的实际综合价格确定。

(2)临时工程费用:恢复期临时防护工程投资按工程措施费用的2%计。

(3)独立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竣工验收费等。

 管理费:按工程措施和临时工程估(概)算费用之和的1%计算。

 工程竣工验收费:按工程措施费用和独立费用之和的1%计算。

(4)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工程措施、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之和的3%计算。

四、质量管理

1、及时成立项目组拟定工作计划,明确成员分工,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对全体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

3、指定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内外业成果进行质量把关;

4、质量管理坚持“三环节”管理;

5、实行质量奖惩制度,体现奖优罚劣。

五、提交成果及份数

按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产技术处下达的任务通知书的要求执行。

院规划设计室

2013年9月1日

推荐第3篇: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林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和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文件)及今年我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属下的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生态资源。

通过基层林业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改变林业、森工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向营林、管护、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和谐清新和绿色清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行政性和公益性职能的原则。

三、基本情况

1、林业概况: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90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8%,其中有林地面积20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75%,林木蓄积量48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2.7%,全县核定生态公益林面积82万亩。至2005年,全县拥有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我县陆、水路交通便利,点多、面广、线长,林业管护难度大。

2、林业队伍现状:目前,属我局管辖的林业站有16个,木材检查站3个。林业站均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中林业各站总编制233人,实有在职人员144人,离退休人员85人。木材检查站也是我局属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林业站人员经费靠森工经营解决;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自筹解决。

四、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县基层林业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县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和县林业局联合组成。

五、重新核定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1、根据我县乡镇的行政区域设立××林业站、××林业 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林业站等8个林业站。林业站的机构性质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2 (正股级),行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行政管理职能;设定人员总编制100名(人员具体设置如附件1),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退休人员交由县社保部门管理。林业站领导职数设置为:每个林业站设正、副站长各1名。

2、保留××木材检查站(国道)、县××木材检查站(省道) 及××木材检查(县道)。人员总编制36人,其中××木材检查站配备编制16人,县××木材检查站及××木材检查站各定编10人(人员具体设置如附件2)。木材检查站的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县财政,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办公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木材检查站的机构性质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正股级),行使行政执法职能。领导职数设置为:每个检查站设正、副站长各1名。

(二)职能和作用

林业站的职能和作用 :

乡镇林业站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

1、行政职能: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 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3 4/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8/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 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9/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 体林场;

10/积极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2、服务性职能:

1/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2/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木材检查站的工作职责: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林业

4 的法规、政策,对违法、违章者进行教育。

2、根据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木材、野生动植物、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和林产品的运输进行检查、监督、登记。属于违章运输木材的案件,在委托的权限内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属于违章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案件,依法扣留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并报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扣留并报县级以上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处理。

3、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检查站的检查工作。

(三)、管理体制

1、林业站的管理

林业站属县林业局的派出机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依据2000年3月13日国家林业局第三号令)。

2、木材检查站的管理

木材检查站属县林业局的派出机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垂直管理。(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木材检查站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林[2001]41号)。

六、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在本次基层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的机构改革中,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选聘人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16名人员不需参加竞争上岗直接聘用。竞岗考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我局组织,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七、切实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

(一)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安置工作

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干部、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分类按以下方法处理:

1、辞职。对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人员,参照企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政策,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2、解除劳动关系。对没能竞争上岗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参照企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政策,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本次改革要与45人解除劳动关系。

(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

我系统现有退休人员87人,离休1人。其中77人由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发放社会养老金,退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林业局发放;10人由林业站直接发放退休生活费(原因是此10人在在职期间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不能领取社会养老金)。对以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将采用如下两种办法:

(1)对77名已退休并享受社保待遇人员,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退休待遇差额部分,经县人事、劳动部门核定后,由县财政按10年的额度一次性将退休生活待遇差额划入我县社保基金帐户,

6 再由县社保部门按月发放退休生活费;

(2)对已办理退休,但没有享受社保待遇的10名人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县人事、劳动部门核定后,由县财政按10年的额度一次性将其退休生活待遇及丧葬费划入我县社保基金帐户,再由县社保部门按月发放退休生活费;

七、资金来源

整个改革补偿资金由县财政解决(依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第十八条:撤销森工站,保留乡镇林业工作站,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森工人员依法妥善安置,所需经费按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解决 )。

上述意见参照劳部发[1994]481号、粤劳综[1995]124号、粤劳社[2000]36号、清发[2000]21号、粤劳社[2004]64号和清新府[2002]127号等有关规定拟定并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施行。

推荐第4篇:昌都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201108

昌都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实施方案

自治区林业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实现昌都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高林业生产科技含量,以技术进步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步伐。为了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特制定昌都县林业科技推广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示范,使群众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增强科技意识和市场观念;在乡镇林业生产和各类工程造林中,把科技应用列入考核范围。在退耕还林兑现中,把成活率、保存率及管护成效作为兑现考核指标来管理。

二、开展培训

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按需施教,采取集中讲课、现场指

导、科技下乡、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为农牧民技术能手拓展思想、相互沟通提供平台,通过进村入户,把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传授给群众,进而普及林业科技知识。

三、典型示范

抓好推广项目示范点建设和领导挂钩示范点的技术指导工作,把科技推广示范工作与基地建设有机地合起来,发展壮大示范点的经济实力,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学习示范村、示范点的典型经验,使群众对新技术、新品种、新信息有个直观认识,增强用技术的自觉性。

四、强化支撑

必须走科技兴林之路,加快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示范基地建设上,有计划地筛选出成熟技术,在公路沿线建立科技示范林带,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科技推广模式;不断加强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推广手段和办公条件。

五、资金概算

购买技术培训仪器设备,数码相机1万元、摄像机1.5万元、手持GPS0.5万元、投影仪0.5万元、多媒体放映设备1.5万元、成果展示设施2万元;业务用办公桌椅、电脑、文件资料等办公设备的购置 3万元,共计10万元(壹拾万元整)。

昌都县林业局

2011年1月24日

推荐第5篇: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政〔×〕×号)精神,特制定2011年**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确保如期实现我省森林资源“双增”(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增加)目标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省年度建设任务,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坚实生态屏障。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全省安排造林任务×.×万亩。其中:国家预安排我省造林任务×.×万亩,我省安排造林任务×.×万亩(含飞播造林×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万亩。

(二)育苗。全省安排育苗计划×万亩,其中:择优扶持优质种苗基地×.×万亩,培育优质苗木×万株。

三、安排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2011年全省营造林规模按《**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安排,生态工程新造林、更新造林、林业产业工程分别按《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安排,全面实施规划的×个林业生态工程和×个林业产业工程。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移民工程按照退耕还林后续专项(生态移民)工程由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安排,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的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排。

(二)投资。2011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只安排国家、省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淮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及向国家申报的2011年造林项目直接由省安排到县(市、区),其余由各省辖市按照规划的工程量大小、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和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确定2011年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任务量并安排到县(市、区),对已完成《规划》确定任务的建设工程不再安排,省林业厅据此下达年度建设计划。下达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要首先保证完成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凡是列入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县(市、区)必须在中低产田范围以外的行政村实施。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重点安排连霍、京珠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县(市、区)和平原地区抚育工程量大的县(市、区)。

四、建设重点

2011年重点安排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适当安排产业工程、支撑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突出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适当安排其他工程建设任务。营造林工程重点安排宜林荒山荒地和沟河路渠四旁隙地。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营造林计划。本次下达的营造林计划已将2011年营造林任务分工程类型全部落实到县(市、区),各地要严格按照营造林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各项目作业设计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实施。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验收。环城防护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个工程涉及占用耕地的,按照《规划》确定的宽度为限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各生态工程及中幼林抚育任务在省级核查时核实面积在该工程下达计划×%以内的,验收合格部分兑现省级奖励资金,超过×%以上的部分省级不核查、不兑现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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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鹿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鹿发〔2017〕2号)精神,全面推进鹿寨林业法治建设,提升林业改革发展水平,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开创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快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并将其提升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举措的战略高度。林业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林业领域的具体体现。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章,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保护,守住生态红线,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必须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是加快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林业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要着力解决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破解林业改革发展难题,扫清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制度障碍,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必须推进林业法治建设。

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大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基本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林业法治建设的各项主要任务,切实将林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涉林纠纷有效化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法制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更加坚定,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权法定,行政效能和报务水平显著提高。

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律职责必须为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林业主管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2)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省林业厅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和衔接,确保不出现管理真空。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3)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禁止设定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作为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当前已不适应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提出修订的建议。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4)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编码管理。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和网上办理,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以标准化促规范化。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林业主管部门多个部门的,应当统一受理,联合审批。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防火办 2.加强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相关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林政办、林管站、森防站,野保站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保护,守住生态红线,完善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执法大队、林政办、公益林办、防火办、森防站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明显提高,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措施: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程序,代县人民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本单位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讨论,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其他越权事项;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

(2)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度部门要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程序修订后重新发布。

责任单位:局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2017年底完成。 5.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没有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清理并按照规定重新发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建立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但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档案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高。

6.措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机关要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宝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含专家论证事项清单)、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审议林业中长期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林业改革措施,起草规范性文件,安排林业重大工程项目等,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建立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存档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7.增加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工作意见。行政决策机关要加强公众参与决策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生态环境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单位: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股室

8.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行政决策机关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 责任单位: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股室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实地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合法性问题的,未经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责任单位:提出重大决策事项的股室、法制组 10.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完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者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1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完善与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执法力量配置标准和执法保障体系。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做到政策制定职能与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技术检验职能与处罚职能相对分开。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强化林业综合执法力量的整合。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2.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监督方式。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规范和统一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按照“谁执法,谁统计”的原则,确定一个部门统一汇总、统计分析林业行政案件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统一。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时间节点的具体规定,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强化现代科技、装备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的应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积极对接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界定林业主管部门有关内设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主动与人大常委会、政府法制部门等开展专项法律法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检查、重大案件督查等监督制度,定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排除对正常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查处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效果评估。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责任单位: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财务室、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的专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损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16.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坚持党委对党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7.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等。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8.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切实解决“民告官不见官”现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依法积极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依法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让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理念切实转变为行政机关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1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特点,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制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处纠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六)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目标: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的信访工作,全面尽快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措施:

20.健全预防化解纠纷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涉林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涉林重点问题的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涉林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纠纷信息,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通过走访、排查等多种形式,尽早发现涉林纠纷的苗头,将涉林纠纷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化涉林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不同制度解决纠纷的优势。建立健全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及时调解和仲裁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完善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引导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化解涉林纠纷。探索建立健全林业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处纠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1.加强林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坚持依法复议,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林业行政行为,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信息告知等行政行为后,要提前研判复议应诉工作形势。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林业行政复议应诉内部工作机制,经过行政复议且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为主进行应诉;没有经过行政复议或者经过行政复议但未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业务工作机构为主进行应诉。建立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决。实现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促进行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配备、充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素质,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林政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2.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责任单位:处纠办、林改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七)全面提高林业部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守法诚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在法制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23.加强对政林业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1)完善并坚持林业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通过各种会议等方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领导班子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大队每年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一次以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24.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林业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林业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事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配合。

四、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目标:强化党对法制政府建设的领导,法制政府建设标准和年度考核制度完备,依法行政体制运行顺畅,良好的法治环境氛围基本形成。

措施:

25.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

26.落实主体责任。林业系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林业局班子要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本系统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林业系统干部要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重要性,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要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确定合理权重。

局各股室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健全林业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阶段工作任务。每年12月15日前,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局执法大队(法制办)汇总后县委办、县政府办,并抄送县法制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说明理由。

全局各责任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法治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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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林业有害生物2014年度防治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1.1 自然地理环境

1.2 森林资源概况

1.3 林业发展情况

1.4 林业有害生物

推荐第8篇: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林业生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建设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绿化美化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围村林、景观路、林业“三网”建设,实现农田林网化、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为建设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秀美宜居的***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目标

通过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初步建成山川秀美、符合生态文明社会要求的人居环境。

2012-2012年三年将全市3571个行政村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2012年第一批在***县、唐庄镇、孟庄镇、冀屯乡、***市四个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所有村和100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各县(市)县城规划区、重点镇规划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产业聚集区内的村、8条快速路两侧、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的村级规划中心村开展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活动,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1361个,其中样板示范村166个;2012年建成林业生态文明村1335个,75%以上的村庄达到林业生态文明村标准;2012年创建林业生态文明村875个,全部完成林业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

第一批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要确保4月底完成,6月底基本结束。

三、建设布局和建设重点

按照市《生态文明村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在建设布局上要以主城区规划区、县城、重点镇为中心,以环城(县、市、区所在地)、沿线(国、省交通主干线)、区内(产业聚集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村的建设,在全市形成“四级区域、六区环城、八路沿线”的建设格局。“四级区域”即县城规划区内的村、重点镇规划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产业聚集区内的村、“一县一镇百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结合各自实际,突出特色进行建设。“六区环城”即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工业园,发动其所在地的村开展建设。“八路沿线”即组织发动新辉、新延、新原、新获、新长北线、***小冀、***凤泉、***卫辉八条快速通道沿线的村搞好建设。

围绕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村内主次干道绿化、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绿化、围村林营造、农田林网化,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

四、创建标准

(一)总体要求。入村有绿化景观路,围村有绿化带,村内道路两旁植有行道树,农户房前院内种有树木花草,每两平方米空地至少有一棵树,消除空闲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45%以上。田林路相结合,形成农田林网。树木以果树、用材经济林为主,乔灌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瓜果飘香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宽度在20米以上(或植树10行以上),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结合。

(三)村内主次干道实现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相结合,形成一路一树,一街一景。提倡营造“葡萄路”、“女贞路”、“樱桃路”、“杜仲路”、“樱花路”、“玉兰路”、“银杏路”等特色道路。

(四)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适宜种树的两平方米以上空地全部绿化。

(五)营造围村林。植树宽度在20米以上(或植树10行以上),用材林、经济林均可。

(六)“三网”(林网、路网、水网)建设绿化率达到95%以上。村庄周围向外辐射1公里,实现农田林网化,林网控制面积不超过300亩。

(七)村镇绿化覆盖率30%-45%以上。

(八)建有生态文化教育基地1处以上、生态文化宣传专栏3处以上或生态文化纪念馆1处以上。

(九)在中、小学教学中,每周开设生态文化科普教育课2节以上。

五、技术要求

(一)造林标准

同创建标准。

(二)树种选择

1.围村林、“三网”绿化:以10

7、10

8、中林46等优质、干性通直的速生欧美杨为主;

2.村镇、庭院绿化:以杨、柳、榆、槐树、合欢、栾树、垂柳、金丝垂柳、木槿、红叶李、葡萄、女贞、樱桃、杜仲、樱花、玉兰、银杏等树种为主。

(三)苗木规格

选用ⅱ级以上苗木,植株健壮,苗干通直圆满,无机械损失,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

(四)成保率

成活率达到90%,保存率85%以上。

六、检查验收

(一)自查验收。每年4月下旬,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分别

一、

二、三类村,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情况、检查情况、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存在问题等。

(二)抽查复查。市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4月下旬到5月上旬,按照30%的比例,对县级林业部门上报的林业生态文明村进行抽查复查,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上报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把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列人重要工作议程,将各项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

一是建立市、县领导干部包县、包乡、包村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所包县(市)、区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督促查制度。市林业局成立督导组,分工负责,对12个县(市、区)、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进行督导。

(二)实行目标管理。将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与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三)加大投入和建立激励机制。要高度重视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切实加大投人。结合实施***市林业生态市建设提供项目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适当向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倾斜。一是建立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二是积极协调市直各结对帮建单位,发挥自身资金、项目、技术等优势,扶持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三是市场化运作,多途径筹资、筹劳与合作。

(四)推进林改,确保成效。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改破解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激发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真正使广大农民成为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主导力量,促进林业生态文明村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推荐第9篇:村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经年月日村大会表决通过)

为切实搞好我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省、县、乡(镇)各级政府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结合本村、组实际,特制定本承包方案。

一、基本概况

全村(组)现有户共计人,其中参加本次林改农户户共人,林地总面积亩;其中自留山亩,责任山亩,村集体经营林地亩,组集体经营林地亩,等有关林地的基本情况。

二、改革原则

坚持“八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权益平等;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坚持依靠群众,阳光操作;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三、改革形式和内容

(一)自留山的改革形式和内容:

(二)责任山的改革形式和内容:

1、

2、

3、

(三)村(组)集体林改革形式和内容:

1、

2、

3、

(注:请根据本村(组)实际情况如实写清、未列入的内容添加上、不存在的内容删去)

四、改革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机构……

2、宣传发动……

3、组织培训……

4、调查摸底……

5、确定方案。由村民大会或村民户代表大会三分之二成员票决通过,并由大会纪录、表决结果和人员签名盖章,表决存档。做到“四签两不准”(通知签收、参会签到、票决签名、方案通过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统一用炭素笔签字)。

(二)勘界确权

1、实地勘界勾图……

2、调处纠纷……

3、签订承包合同……

(三)建档发证

1、申请:由林地使用权及林地所有权者这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提出申请时提交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材料,由村委会

统一收集登记造册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第一榜);

2、审核:由村委会、乡(镇)政府或乡(镇)林改办审核后,林权申请人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

3、勘查:对辖区内的山林,由包片的村干部组织村民小组及山主先行勘查,明确宗地、坐落、面积、四至;积极配合进村的外业技术人员进行构图,并填写完善《林权登记申请表》;

4、公示:勘界明晰后,村委会对辖区的山林所有权和使用权者,予以复审确权,并逐户逐宗地块予以公示,将山林权利人、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等内容公示到村民小组。

5、颁(领)证:确权后,《林权登记申请表》经村委会审核无误,并签署(申请人填报情况属实)意见,同时与农户签订完善林地承包合同书(一式四份),并将有关资料汇总,逐级上报审核,由县人民政府颁证,村委会领证发放。

6、建档:存放在村的资料及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书实行专人管理,列入工作移交。

(四)总结阶段

总结林改工作经验,编写总结报告……

五、本方案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

案。

村委会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寻甸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寻甸县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创两争”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寻甸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报告中,要求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作用和繁重的任务,发展林业既是改善生态状况、保障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也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又是绿化美化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客观要求。为此,省委、省政府从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做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做出建设林业生态省的战略部署,对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因此,大力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生态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加速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

1互动。立足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强化森林资源基础地位和环境,资源承载力,积极推进多种处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城乡重点绿化工程为载体,以林权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力推进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提升与对生态原貌的回归保护相结合。

2、坚持生态园林建设与实现县城功能的完善、形象的美化和魅力的提升相结合。

3、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学习先进与顺应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相结合。

4、坚持系统规划、全面部署、科学论证与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相结合。

5、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与发动群众、深化改革相结合。

三、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2008年5月至6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进行宣传发动,具体部署和落实任务,编制论证和确立各项具体实施计划。

2、实施阶段(2008年7月到2013 年 12 月)。按各项具体规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 2014年1月至 4 月)。对各项工作

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四、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 退耕还林工程

根据《昆明市林业局关于公路铁路沿线25度以上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规划方案的通知》结合《昆明市 2008-2010年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规划(纲要)》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布置,为切实加快县城面山和重要公路沿线生态综合治理的步伐,对其绿化造林进行规划。

根据调查2008年至2013年规划实施造林85542.35亩。涉及河口、七星、塘子、金所、羊街、功山等十五个乡镇。其中:2009年规划造林27993.1亩,2010年规划造林23785.5亩,2011年规划造17600.75亩,2012年规划造林9646亩,2013年规划造林6517亩。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287165668.95元。省、市级投资267747555.5元,占93%,县级投资19418113.45元,占7%。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

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云南省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实施方案》资料,寻甸2000年至2010年,全县公益林建设规模263737亩,公益林建设投资1943万元。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2365034亩,到2010年管护经费共投入3940万元。

(三)县城面山及公路沿线面山造林项目建设规划

1、2008年规划造林3141亩。其中:城市面山:石漠化造林1630亩,“五采区”造林50亩,难造林地造林417亩。交通沿线面山:石漠化造林918亩,难造林地造林126亩。

2、2009年规划造林4828亩。其中:城市面山:石漠化造林3047亩,“五采区”造林50亩,难造林地造林770亩。交通沿线面山:石漠化造林822亩,难造林地造林139亩。

3、2010年规划造林3795亩。其中:城市面山:石漠化造林3000亩,“五采区”造林130亩,难造林地造林665亩。交通沿线面山:石漠化造林0 亩, 难造林地造林0亩。

(四)特色经济林建设

项目规划到2012年种植核桃20万亩,其中:2008年5万亩;2009年5万亩;2010年5万亩;2011年3万亩;2012年2万亩。建设期内核桃种植主要以

213、320国道、牛栏江流域、小江流域、普渡河流域、城镇面山为重点,将项目分布在河口、七星、塘子、仁德、金所、羊街、先锋、六哨、柯渡、鸡街、倘甸、凤仪、联合、金源、甸沙、功山等十六个乡(镇)。对现有的板栗林进行地产林改造,到2013年高产板栗林达到10万亩。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

抓好全县内森林的病虫害工作,对辖区内的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虫害的预防和除治,做好辖区内的病虫害预测和预报。

(六)森林防火道路建设

根据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计划2007年至2010年期间修建防火公路8条,总投资279.5万元。资金来源由县级财政支出和上级部门筹措共同分担。

1、2007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两条,共计14公里,总投资70万元

2、2008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两条,共计13.9公里,总投资69.5万元。

3、2009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两条,全长14公里,总投资70万元

4、2010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两条,全长14公里,总投资70万元。

(七)农村能源建设

农村沼气建设和改灶工作正在进行,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结合省市下达计划和县财政落实金费进行实施。

五、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目标

(一)、各项指标

1、森林覆盖率

到2013年森林覆盖率争取到达45%。

2、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2.6%。

3、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

到2013年争取新能源的使用率达到9.0%。

(4)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85%以上。

(二)、巩固和达标的具体措施

1、切实抓好造林及绿化工作

2、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巩固和完善受保护地区及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成果。

3、加大投入扩大规模,让更多群众使用新能源。

4、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及防治工作。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第11篇:林业系统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2018年县林业系统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为扎实推动我县平安林区建设,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稳定和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县林业系统综治(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落实责任、守住底线、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坚持将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使综治(平安建设)责任落实、措施务实、基础扎实。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严重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恶性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在深化“平安永春”建设、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中作出贡献、体现时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增强平安创建合力;坚持以服务保障大局为先,有效防控重大风险隐患;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不断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有效提升平安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创建平安林区,切实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一是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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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综合预防化解矛盾机制

1、扎实抓好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信访工作责任制,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提高信访案件按时办结率和当事人停访息诉率。

2、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林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现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持定期不定期排查、研判,做到涉林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了。

3、及时妥善处置涉林群体性事件。坚持“预防为主、反应灵敏、妥善处置”原则,加强对新形势下涉林群体性事件诱因分析研究,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建立健全社会治理联动协作机制

1、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结合林业部门职能,依法履行社会治理职责,主动承接落实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任务,做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生态公益林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森林资源培育管护补助,开展林业系统精准扶贫,森林综合保险和苗木培育、造林绿化等工作,力争使社会治理创新取得实效。

2、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托乡镇林业站、村(居)委会、联防队员、护林员等保护力量,协调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形成“统一协调、信息共享、打防并举、联防联治”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三情四网”防控基础建设,切实掌握林区基本情况和涉林涉毒涉枪涉爆问题新动向,抓好涉

林重点人口、重点区域和行业场所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防控基础。深入开展各类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护,布设林区治安卡点,由点带面推广重点区域林区道路视频监控治安卡口建设。

切实加强林地管理,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抓好木材加工、流通环节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非法加工销售联合打击行动。加强联防联动,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认真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执法促立法,推动林业立法、普法、守法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

(四)建立健全平安创建法治保障机制

1、注重平安建设法治宣传。运用单位系统组织网络优势,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把造林、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巡山护林等林业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在重点林区及进山路口增设创建平安林区等内容警示宣传牌,营造浓厚的林区平安良好氛围。

2、提升文明执法水平。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林业法治意识,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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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推进城乡生态化(林业)实施方案

推进城乡生态化(林业)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化”进程,打造生态经济型现代林业示范市,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城乡生态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冲刺“省级林业生态市(县)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为目标,以发展生态产业,促进转型发展为主题,以生态经济型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坚持绿色、低碳、洁净、健康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山上山下同步治理,城市乡村协调发展的林业生态建设良性发展大格局,实现大地增绿、林业增效、环境增色和农民增收。

二、建设思路

围绕省、市林业工作会议和我市“三干会”精神,市委、市政府结合潞城实际,提出了今年林业生态建设思路:即牢固树立敬天为民理念,抓好“九大工作”建设,确保营造林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实现“三增”目标(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提高1万立方米以上,促进农民增收),使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景观四大效益和功能得到充分挖掘发挥,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

三、目标任务 围绕城乡生态化总体布局,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业要建设四大体系,实现9大目标。

(一)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1、森林覆盖率:围绕“两山一河”生态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完成荒山造林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6%,比2011年增长2个百分点。

2、森林蓄积量:围绕森林资源增长,完成中幼林抚育6000亩,全市森林蓄积达到 万立方米;比2011年增长 立方米。

3、“两网”绿化率:一是高标准按时完成7.5公里“1+6”城镇群潞城连接线通道绿化工程。二是高起点规划建设15公里浊漳河 段护岸林绿化工程,全市“两网”绿化率达到90%以上。

4、城乡绿化率:围绕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创建活动,完成25个乡村绿化提档建设,全市乡村绿化率达到100%全覆盖,30%以上的乡村达到生态乡村标准。

(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5、干果经济林产业:围绕干果经济林发展思路,新发展 2万亩核桃和2万亩连翘等兼用林工程,加快建设 和 2个万亩核桃经济林基地, 万亩核桃、连翘等干果经济林基地, 打造 4个3000亩核桃林基地,打造18个千亩片和60个核桃产业村,到“十二五”末,达到10万亩,实现户均2亩核桃林,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

6、种苗花卉产业:围绕通道苗圃、企业苗圃、社会苗圃建设,强力推进西部、中部、东部3个千亩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基本满足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需要。

7、生态旅游产业:围绕人民健康休闲、娱乐的需要,力争成功申报 省级森林公园和 省级湿地公园两大公园,推动卢医山中医养生文化和“潞水”文化建设,打造我市独特的森林文化品牌。

(三)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8、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开展城市绿地和古树名木认领认建认养认管活动,使古树名木达到有效保护。

(四)完备的森林安全体系

9、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防控机制,全市森林病虫害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

(八)突出抓好“两改”工作。一是抢抓我市被确定为省级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点市的机遇,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经验,勇于先行先试、快行快试,走出一条林业生态建设的新路子。二是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省林改办的验收,确保年内林权证发证率达到95%以上。

(九)加强“两引”工作。即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1200万元;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 核桃试验站挂牌成立,力争年内培训林农2000人以上。

四、重点工程

重点实施四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三大林业增效工程;两大林业基础工程。

(一)四大生态建设工程

1、7.5公里“1+6” 城镇群潞城连接线通道绿化工程。

2、15公里浊漳河 段护岸林绿化工程。其中: 乡3公里, 镇12公里。

3、1万亩阳坡卢医山、禹王山生态防护林和辛安泉水源涵养林工程。其中: 办事处3000亩, 乡2000亩, 镇2000亩, 乡2000亩, 镇1000亩。

4、两大森林公园申报工程。

(二)三大林业增效工程

1、4万亩核桃经济林和连翘等兼用林建设工程,其中,店上镇核桃1000亩、连翘500亩, 乡核桃1000亩,连翘500亩, 镇核桃1000亩、连翘500亩, 办事处核桃3000亩、连翘1500亩, 办事处核桃3000亩、连翘1500, 乡核桃3000亩、连翘4500亩, 镇核桃3000亩、连翘2000亩, 乡核桃3000亩、连翘2500亩, 镇核桃2000亩、连翘6500亩。

2、6000亩中幼林抚育管护工程。

3、3000亩种苗花卉基地建设工程,其中, 镇500亩,乡300亩, 镇100亩, 办事处400亩, 办事处100亩, 乡100亩, 镇200亩, 乡300亩, 镇600亩,市国有苗圃400亩。

(三)两大林业基础工程

1、森林资源安全工程:建设9个森林病虫害测报点,个瞭望哨,监控点1个。

2、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程: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建设 万亩。

五、资金筹措

国家和省级预计可筹措 万元左右,尚需市县两级和社会筹资 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科学组织。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高标准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把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一是今年三干会上,市委、市政府把核桃干果经济林摆上了“一县一业”的高度加以推进,全力打造全省优质核桃基地县。二是成立了城乡生态化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兼任,制定出台了《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对各项工程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三是实行了市委常委及四套班子领导以及有关职能局包乡、包主要工程责任制。从规划设计、资金筹措、苗木供应、队伍组建、工程建设、工程管护、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一包到底,年底向市委交帐,并将此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2、创新机制,加大投入。资金是工程建设的血液,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的同时,我市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工程所需核桃苗,由市财政局采购中心集中招投标采购。为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潞城市农业调产资金使用实施意见》,对当年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且没有间作高杆作物的核桃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连续补助三年。对集中连片发展苗木花卉在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同时,我市还采取多种方式,有效解决造林绿化的资金投入问题,保证财政投入造林绿化资金逐年增加;鼓励企业出资、冠名赞助、股份造林等多渠道捐资用于造林绿化;通过开展形式丰富的义务植树活动,筹集造林绿化资金,确保城乡生态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3、规范程序,细化管理。在城乡生态化建设中,采用资质认证的办法,实行管理者、所有者和施工者分离,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兑现,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速度。林业部门要做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城乡生态化各个环节管理,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4、严格督查,奖惩兑现。由市委 书记带队,市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一把手、林业局主要领导、包乡镇人员组成观摩团对城乡生态化工程建设全程观摩督查,市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评比、公示结果,对工作好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给予重奖,对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也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对城乡生态化工作好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影响城乡实体化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

第13篇: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行动实施方案

合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阻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市,切实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同时加强全市森林植物检疫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根据安徽省《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经市林业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违反森检法规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合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行动。为确保大检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全面检查,认真查找森检机构在检疫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补缺补差,强化措施,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传播蔓延;严肃法纪,加强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队伍,促进行业自身建设的改进和完善;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整顿调运检疫秩序,有效整治漏检、逃检等行为,着力提高检疫执法水平和检疫监管能力;同时,通过大力宣传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依法检疫意识,营造良好的检疫执法环境。

二、检查的重点

1、对苗木繁育基地、涉木企业、涉木市场以及重点建设工程进行检疫执法检查,尤其要重点检查在山区、林间进行电网改造所用电缆盘;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建设通信网络、广电网络等工程时所用光缆盘;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摩托车等木质包装材料。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依法履行检疫申报程序或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2)骗取、买卖和转让《植物检疫证书》行为的;

(3)未经检疫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包括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箱、托盘等)行为的;

(4)从松材线虫病疫区非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的违法行为的;

(5)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所在县(区)是否对定点加工企业的疫木除害处理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管,建立详细的疫木进出台帐,并将各除治区采伐下山的疫木数量与进入定点加工企业的疫木数量进行核对,从而杜绝疫木的流失。疫木除害处理后是否进行检疫检查,并签发《除害处理合格证》,加盖除害处理标识,并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查的方法

以市、县森防部门为主,市、县林业局林政、公安部门配合,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分组、分片对所辖区域内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是:市森防站和包河区林业局组成市区片检查组,由市森防站长高乾奉任组长,负责市区范围内的检查工作;其余三县由各县林业局组成本县检查组,由各县森防站长任组长,负责本县所辖区域内的检查工作。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1、11月1-15日:准备阶段

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广造声势。组织参加此次行动的检查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检疫执法程序等,切实提高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各检查组认真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内的检查对象进行排查摸底,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证据,确定重点检查对象。

2、11月16-12月25日:实施阶段

各检查组依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对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认真检查,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理,整理案卷,并认真填写《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执法活动统计表》和《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见表

1、表2)。同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进行查摆。

3、12月26-31日:总结阶段

各检查组执法行动结束后,要将汇总表格及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执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经市林业局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检疫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施光金任组长,市森防站站长高乾奉任副组长,各县区林业局分管局长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森防站,负责落实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及案件查办、督办,负责联系调度情况信息,协调解决执法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对外发布或报道信息,负责各项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检查的有关要求

1、有关执法行动的信息对外宣传,必须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和报道,对执法行动中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2、各检查组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情况每周以电子文本形式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562549,联系人:顾玉霞,电子信箱:hffz@163.com。

3、执法专项行动中,各地要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有案必办,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行使职权。办案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确保办案质量。不得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得超越法律权限办案,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表1 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执法活动统计表

市 县(市、区)

被检单位或个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情况检查日期

注:在检查结果一栏要尽可能写明违法违规的具体方面,在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情况一栏要详细填写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等。对森检机构自身管理和行业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省级负责对市级,市级负责对县级的方式进行抽查统计。

表2 林业植物检疫大检查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市 县(市、区)

一、苗木繁殖基地全县总数(个)

检查数(个)

未能依法履行产地检疫和调动检疫数(个)

活动期间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份数

二、涉木企业全县总数(家)

检查数(家)

违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数(家)

三、涉木市场全县总数(处)

检查数(处)

违法收购、经营、调运疫木数(家)

四、重点建设工程检查数(处)

涉及光缆盘、电缆盘总数量(个)

违章调运数量(个)

涉及木质包装总数量(个或立方米)

违章调运数量(个或立方米)

五、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全县总数(家)

检查数(家)

存在问题的企业数(家)

六、木竹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全县总数(个)

检查数(个)

检查站登记的违章调运涉检物品件数

七、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编印宣传材料数量(份)

检查活动宣传报道稿件数量(份)

举办执法活动培训班期数

培训人员数量(名)

第14篇:某某林业单位作风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某某林业单位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林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某某林业单位党委

2012年2月28日

—1—

某某林业单位

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暨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林业单位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暨作风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根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林业单位实际,现就全林业单位深入开展本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科学发展、奋力进位赶超为主线,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为主题,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认真解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中的突出问题,树立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创新工作、求真务实,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为我林业单位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高的事业追求,更开阔的视野,真正实现思想大解放。组织全林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对照本职工作认真查找自身差距,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

—2— 自我批评。重点查摆存在的思想不积极、精神不振奋、守纪不严格、业务不精通、工作不踏实、成绩无起色等方面的问题,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在跨越发展、攀高争先上突出一个“敢”字,敢想高目标,敢定高标准,敢创高水平,使我林业单位的各项工作在高平台上全方位推进。在抢抓机遇、破解难题上突出一个“活”字,不能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四平八稳、按部就班,这不是跨越发展应有的姿态,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也不是跨越发展应有的追求。跳出传统林业、封闭林业框架,进一步搅动思想,树立现代林业、开放林业意识,破解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在解放思想、破除约束,解决一批当前掣肘林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破解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林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更严厉的态度,更高的职业标准,更新颖的理念,切实推动工作作风大转变。一是转变浮庸懒散风气,弘扬务实高效的良好行风。在全林业单位职工中着力破除因循守旧、安逸恶劳、不思敬业、看摊守业的平庸观念,鼓励大家始终保持不甘落后、奋发有为、勇挑重担、敢于创新的精神状态;着力破除评头论足、不切实际、空谈不实、破坏团结的恶劣习气,弘扬实干兴业、团结进取、顾全大局、务实求真的凌然正气;着力破除挥霍浪费、请来送往、玩世不恭、贪图享乐的奢侈作风,养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3— 的高尚品质。严厉整治各种不良作风,严肃各项纪律制度,切实解放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教育环境,弘扬务实高效的良好行风。二是转变守旧无为风气,弘扬文明进取的良好林业单位风。在全林业单位职工中排查各种不讲团结、不顾全大局、影响我林业单位发展、阻碍质量提升的不良风气,开展各种形式的大讨论活动,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坚持依法治林业单位,严格绩效考评,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时代性、先进性,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积极推行林业单位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把推行林业单位务公开与解决我林业单位实际问题,与关心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结合起来,使之在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治林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办林业单位水平等方面真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三是转变轻浮不实风气,严肃工作纪律,着重治理“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九个方面的不良作风,集中解决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履行职责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四是强化我林业单位党员干部队伍拒腐、防腐能力,提高自我修复能力作为廉政建设重点。以《廉政准则》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防线。

(三)以更强烈的危机意识,更大的攻坚决心,更坚实

—4— 的方法举措,确保工作质量大提升。整治思想消极懈怠、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林业单位建设。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活动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全林业单位在职职工。 整治内容:

1、工作纪律松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在网络上玩扑克、麻将和游戏、炒股票基金、聊天、看电影电视剧,“小病大养”长期请假,工作环境面貌不整洁等问题。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以及作风漂浮、服务态度生硬,特别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达标,“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林业单位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欺上瞒下,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按制度办事,散布不满言论,传播小道消息,信谣传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督办的事项不及时研究、办理、答复,或答复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等问题。

4、对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

—5— 重点整治对群众的一些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解决不力的突出问题不重视、不协调、不解决、不督办、不回复;对涉及到本部门的矛盾问题不及时排查化解,导致群众长期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等问题。

5、不能有效履职尽责,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上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健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工作重点不明确、情况掌握不全面、数字概念不清楚;工作重心不突出;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识不强,在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上不积极主动,甚至推脱刁难,影响项目建设进程和重点工作开展等问题。

6、领导作风“假、浮、蛮”的问题。重点整治领导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工作检查落实少,个人独断专行、公仆意识淡薄、工作过程中越权、随意、野蛮作风,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不足;对突出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回避矛盾、贻误工作等问题。

7、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整治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玩乐、相互宴请,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及他人谋取私利或兼搞第二职业,在办理婚丧事务上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等问题。

8、林业单位务公开混乱的问题。重点整治林业单位务公开制度不落实,办理事项、依据、时限、收费标准不公开、

—6— 不透明,信息更新不及时。

9、业务工作纪律松懈和工作质量不高问题,表现为执行力弱,未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执行制度流于形式,具体各部门重点整治任务为:

(1)财务管理不严格,审批程序不规范、付款报支手续不全等问题。重点整治往来帐户长期未核帐清收。

(2)供销发货时闭门造车,服务态度差,投诉不断,重点整治销售中的以正充次、私自生产销售木材、变相截留收入等问题。

(3)营林生产中苗木浪费丢弃,以次充优,以少计多问题,造林整地质量不合格、造林成活率低,幼林抚育时效严重滞后等问题。重点整治林地、山脚边沿弃植、浪费林地。

(4)林政管理中未及时查清和排除安全隐患、林政检查不认真、挪用改变林政罚没款、护林空岗等问题。重点整治林地被长期废弃或被林农侵占。

(5)行政办、监察室工作重点整治上传下达不畅、信息交流滞后、督办反馈力度不够、“三公”经费超支超标等问题。

(6)基建工作中履行合同不严,造价控制乏力等问题。重点整治施工不严格执行合同时效等问题。

10、失职渎职及其它消极腐败的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不落实,造

—7— 成决策失误和工作损失;在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及其它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臵过程中决策失当、监管不力,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贻误事件处臵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四、目标任务

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以开放的视野解放思想,以创新的理念转变作风,以得力的举措推动工作,以长效的机制巩固成果,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成效。重点治理并认真解决在部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九个方面的不良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约束,解决一批当前掣肘发展的突出矛盾,破解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政策,引导和促进我林业单位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创新工作、求真务实,营造“用心想事、用心做事、用心抓落实,热情待人、激情干事、豪情创业”的干事氛围。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2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2月底—3月31日)。

(1)宣传发动。林业单位党委、各林业单位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推进会,对集中整治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编发《学习手册》,并充分利用总林业单位电子显

—8— 示屏、各分林业单位的黑板报和内部刊物“明月山人”等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大造声势。各林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积极投身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

(2)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一次全会、王萍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讲话以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简明学习读本(手册),组织观看杨善洲先进事迹,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上来。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并按要求撰写好读书笔记和心得。

(3)交流讨论。开展多种形式学习交流活动,把个人作为与的进位赶超、我林业单位长远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县、林业单位创先争优先进事迹,结合本林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教育,在学习先进中修炼党性,提升境界,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9— (1)分析查摆。按照总林业单位下发的集中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问题,自我对照、认真反思,进行深刻剖析、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三民活动”,以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深入调研、走访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之后通过《明月山人》等媒体对外公开。二是对照省、市、县委提出要求,各林业单位和个人撰写自查报告。三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根据本林业单位实际和服务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2)专题调研。在分析检查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查、群众提议、领导点评的方式,深入查摆在履行职责上到位不到位,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作风过硬不过硬、态度好不好、务实不务实,认真查摆本林业单位是否有不合时宜的观念,是否有制约发展的问题,是不是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各林业单位将本阶段活动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汇总归纳成书面材料,报林业单位整治办。

(3)自我整改。一是制订整改方案。围绕宗旨意识、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针对查摆出来的各类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拟订整改措施,

—10— 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各林业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书面总结和电子稿到林业单位整治办。二是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通过《明月山人》、墙报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帐。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2012年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自上而下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总林业单位在《明月山人》上公示领导小组成员、整治办联系方式,各林业单位利用墙报公示投诉电话,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2、畅通渠道。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林业单位党委、纪委与整治办组织人员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以保证察访的针对性、真实性、有效性。《明月山人》要出1-2期专刊,广泛征集作风建设和促进我林业单位发展的意见建议,对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3、满意度测评。通过自查、评议和跟踪查访等方式途径,各林业单位在切实查摆问题和自我整改基础上,针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议。

4、整改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典型案例在《明月山人》公开曝光,切实做到“件件

—11— 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相关林业单位人员可采取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林业单位要向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林业单位备查。要认真挖掘和培植作风方面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的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活动,切实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为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把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引向深入。要通过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用改革的办法,有针对性的健全和完善机制、制度。注重运用科学民主的办法,规范干部行为,研究完善与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注重运用责任追究的办法,着力解决干部责任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注重研究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和最基层。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加强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并

—12— 适时上升到制度层面,把一时之策化为经常之举。通过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构建长期起作用的崭新机制,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使干部作风建设真正得以加强,努力使弘扬新风正气成为常态。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主题教育暨作风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三大”主题活动暨作风整治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和经费,各林业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抓好各项具体活动的落实。要把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在活动中推动本部门工作上新的水平。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制订宣传方案,跟踪报道反映主题活动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墙报以及手机短

—13— 信平台、专栏作用,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要通过张贴标语、开辟专栏、宣讲报告等形式加大主题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林业单位形成“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的良好氛围。

3、统筹安排,注重创新。要统筹安排好集中整治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要把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和我林业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本次活动推进国有我林业单位改革工程进程,提高本林业单位效能建设水平;要把内容和形式结合起来,抓好活动载体,凝聚人气,做到即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林业单位党委、纪委、整治办组成人员,不定期进行巡回推动,并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通报各林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林业单位领导干部要经常性深入工区,护林点,对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进行调研和点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平衡发展,扎实有效。

各林业单位要尽快制定本林业单位开展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报总林业单位整治办。各林业单位围绕本次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文件收录齐全,原始材料真实完整,及时上报整治工作动态,并报送相关电子文档、照片。

—14—

第15篇:林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

石坳乡林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全县森林防火暨森林资源管理集中整治会议的安排部署,自2011年6月30日至12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林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现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森林资源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

各村和有关单位在此次行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此次保护森林资源行动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进一步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设立举报电话(政府7670842,森林派出所长13970250782),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乡成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冷斌;副组长:甘先锋;成员:王家龙、靳光起、彭谬、周英

1 奇。领导组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拟定行动计划,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明确整治范围

这次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源头为主,流动为辅,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到早打击、早防范、早治理,有效遏制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清理整治的内容和重点是:①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挖活树)行为;②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③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行为;④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⑤非法猎捕、出售、贩运野生动物行为。

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等林业执法单位要对受理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梳理,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及久拖未结案件,组织精干力量,落实责任人,集中力量侦破。要加强对木材采伐点、木材收购点、木材加工点、木材运输路线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逻和清查,有效防控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

四、明确职责,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根据全乡总体整治方案安排,此次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至7月31日前):召开全体村干部、护林员参加的整治动员会;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散发整治活动宣传材料;开动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管理整治活动宣传车。

2、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2月1日):开展源头治理,清理先行。乡林业站对照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行动,对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木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房、采石、采矿、修路的违法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木材数量较大的案件,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森林公安对林业

2 违法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打击。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2日至12月30):总结上报集中整治成果,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转入常态化管理。

五、严明纪律,确保工作成效

一要严格依法办事,正确执行政策,在查处案件中要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二要严明纪律,确保此次行动在乡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进行,各参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行动的统一性和力量的集中。三要严格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对在行动中工作不力、擅自离岗、不依法办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有关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石坳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8日

第16篇:乡镇14年林业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2014年林业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2014年林业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意见》、县黄梨办《关于推进晚秋黄梨产业重点片区建设的意见》,县《2014年度林业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等文件,及县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4年林业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强乡目标,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扩大森林总量,改造林业产业结构,提升森林质量,繁荣生态文化,实现环境提升、农民增收,促进发展提速,为建设文明富裕的“新王店、美王店”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4年林业工作任务是:新造林千亩,其中晚秋黄梨500亩,其它成片林300亩,森林长廊公里,森林村庄1个,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万亩,四旁义务植树12万株,育苗50亩。森林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1个百分点。

三、重点工作

1、长防林项目。建设规模700亩,建设地点为润河、草河,每侧绿化不低于20米。

润河全长千米,造林面积261亩,其中:二郎2千米、造林面积60亩,曹庄千米、造林面积51亩,高庄千米、造林面积54亩,石寨千米、造林面积96亩。 草河全长千米,造林面积439亩,其中:石寨千米、造林面积110亩,高庄千米、造林面积51亩,王寨4千米、造林面积120亩,五岳千米、造林面积48亩,高寨千米、造林面积110亩。

2、一般社会造林。建设规模500亩。建设重点为石寨村500亩,新增50亩以

上大户10户,其它各村每村不少于100亩的示范片,新增50亩以上晚秋黄梨大户不少于2个。

3、森林长廊工程。阜新高速沿线,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100米,发展以晚秋黄梨、林苗两用林等。我乡境内全长千米,每侧100米,去除村庄及沟塘,造林面积1197亩。

其中:刘郢千米、造林面积72亩,高寨千米、造林面积576亩,王寨千米、造林面积504亩,高庄千米、造林面积45亩。

4、森林村庄建设。重点是石寨村,整村推进,其它各村不少于1个自然庄。

5、花园式单位建设。建设重点为各学校、乡直各单位。

6、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结合森林村庄等建设,营造“青年林”、“巾帼林”、“八一林”等纪念林。

7、村村通道路绿化。重点是高庄到柴集路、姜堰到杨小庄路、王店到陶老庄路、前张庄到东李路、前高庄到张庄路,

其它新修水泥路没有植树的一律要进行绿化。植树每侧1-2行,苗木要求,杨树4米以上,常青树米以上,米径5厘米以上。

高庄到柴集路长千米,单行4米,植树1250株;

姜堰到杨小庄路长2千米,双行4米,植树株;

王店到陶老庄路长千米,单行4米,植树1250株;

前张庄到东李路长2千米,单行4米,植树500株;

前高庄到张庄路长千米,单行4米,植树1050株。

8、育苗基地建设。结合阜新高速绿化及黄梨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育苗基地建设,每村不少于20亩。

四、实施步骤 时间:9月10日至2014年3月20日。 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核实阶段,主要任务:

宣传发动,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及晚秋黄梨示范点,要在秋种前落实流转工作,并进行项目具体规划落实。调查核实各村宜林地面积,农田林网缺棵断带长度,道路、河道空挡长度,四旁植树株数,集镇和单位绿化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规划。

第二阶段:整地挖穴阶段,主要任务: 村村通工程路肩培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每侧不少与1米,每侧挖穴不少与一行,株距3米;农田林网建议沿路栽植,每侧一行,株距3米;成片造林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挖穴标准。2014年1月15日对各村造林挖穴工作进行第一次评比站队,按照数量、质量进行考核;1月25日最后验收考核。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按乡政府制定的“林业绿化专项考核细则”,组织专业人员,逐村针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考核验收打分,考核栽植任务是否完成,质量是否合格,管护

责任是否定位,资料是否规范等。

五、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乡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站。 主任: 成员:

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村、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造林绿化工作责任人。、加强宣传,增进共识。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横幅、宣传车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展林业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群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土地流转引导力度,特别是阜新高速沿线各村,发展晚秋黄梨村,要早着手、早谋划,营造全社会关心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

参与林业产业发展的积极性,确保玉米收获后进行预留茬,不误年底挖穴植树。 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上述工作重点承担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特别是阜新高速沿线100米以内杜绝种植庄稼,石寨村500亩土地流转任务、其它各村100亩晚秋黄梨示范片保证落实。

、招商引资,规模经营。各村加大土地集中流转力度,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利用集中成片土地资源优势,吸引客商投资经营,解决切实解决林业绿化资金问题。同时各村必须采取机制创新、资源置换,多途径筹足绿化经费。 严格考核,以奖代补。乡党委政府把植树造林工作做为对各村考核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完工作不力、拖拉懈怠、失职渎职、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严肃处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村,按照县有关优惠政策实施以奖代补,2014年造林除按照各项政策落实补贴外,在阜新高速沿线植树造林的,新造

晚秋黄梨林享受黄梨政策,园艺育苗的同样享受晚秋黄梨补贴政策。 附:2014年植树造林规划分布示意图。 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第17篇:整村推进林业项目实施方案

泾林发„2011‟67号

泾源县2011年“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

连片开发”试点项目林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 “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泾政办发„2011‟45号)精神,为加大项目捆绑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制定林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全社会参与相结合,以贫困片带或流域为单元,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加大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苗木产业,推进扶贫移民和贫困人口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1、育苗5000亩,庄点绿化25个(需苗木36694株),建设示范基地500亩。

2、苗木产业培训25个行政村3500人(次)。

3、配套小型喷灌设施20套。

通过试点项目实施,一是创新财政整合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改革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整合使用,高效利用,规范管理的新型运作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改善人居环境,使贫困村村容村貌明显改观,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特色苗木产业规模壮大,农林牧各业协调发展,干群关系密切。

三、试点区域

项目试点区域位于101省道两侧基础条件较好,分布相对集中的三个乡镇25个行政村。分别是:新民乡的王家沟、杨堡、石嘴、马河滩村;泾河源镇的高峰、庞东、涝池、马家、泾光、河北、上秦、下秦、余家、白面、南庄、兰大庄村;兴盛乡的红旗、新旗、上黄、下金、下黄、上金、兴明、红星、兴盛村。项目区共6803户29933人。

四、实施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推进、创新机制、突出效益”的原则。

要结合全县实施方案,在实施林业项目中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精诚团结,同力合作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2、坚持“政策统筹、机制创新”的原则。树立以“大扶贫”工作理念,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和林业资金整合使用的新路子,探索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开发相结合的新途径,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实现扶贫开发目标。

五、实施步骤

1、4月10日-20日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根据乡、村、户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穿插开展育苗技能培训,每个村授课时间不低于两小时,集中连片的可几个村集中培训。对不能及时培训的村可一边干,一边现场讲,集中培训时间放到冬季农闲时间。

2、4月20日-5月30日根据摸底情况,分类指导,林业技术干部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育苗。边干边讲,积极为育苗户提供苗木和种子来源,选择质优、价廉的苗木和种子,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3、5月1日-5月30日由林业局牵头为项目村采购3公分以上的柳树、刺槐和1米以上的云杉、油松等绿化苗木,对村庄和道路进行绿化。

4、7月20-30日对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验,开展回头看,并将自验结果登记造册,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工作是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形势的变化和要求启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实现我县扶贫开发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和促进贫困农户稳定增收、缓解贫困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林业局“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笪 省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振东 县扶贫办副主任

马志宏 县林技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 强 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赫学保 扶贫办秘书

于宏学 新民乡林业站站长

王海军 泾河源林业站站长

王维剑 兴盛乡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马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检查、验收、典型经验的提炼、总结上报和帮扶资金兑现工作。

2、创新思维,探索机制。把各部门支农资金捆绑在一块整合使用是扶贫资金使用的新路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林业部门要积极探索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改革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凡是兑付群众的项目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兑付到户。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整合使用,高效利用,规范管理的新型运作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壮大特色苗木产业规模,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作出贡献。

3、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项目公示制、项目评审制和工程预算审计制。造林和育苗时期新民乡、泾河源镇、兴盛乡林业站技术人员要掌握各项目村的具体情况,对每户的家庭状况了如知掌,特别是家庭经济状况。因户使教,分类指导,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抓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 “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2011年林业项目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18篇:林业

摘要:资源型城市转型面临着接续产业发展乏力、失业、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保障明显不足等问题。本文以内蒙古根河市为例,就林业资源型城市发展困境及如何实施转型战略进行探索。

关键词:林业资源型城市;转型战略;根河市

据统计,我国共有资源型城市118个。其中,东北地区35个,占29.7%,林业资源型城市18座,占51.4%。根河市是典型的林业资源型城市,地处大兴安岭腹地,是联系大兴安岭南北与东西的枢纽城市。根河市是一座因林而建、因林而兴的典型纯国有林区城市,森林覆盖率为87.2%,林业人口12万人,占总人口的72.8%。但该市接续产业发展乏力,资源型城市积累的问题在这里比较集中,失业、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保障明显不足等问题比较严重,加之生态环境的约束,城市的发展步履维艰。根河市面临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集中了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及作为国家“限制开发区”的众多矛盾,问题十分典型。研究根河城市转型问题,对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根河市城市发展现状

根河市是纯国有林区,是典型的资源城市。市内驻有大兴安岭森林集团所属的五大森工公司和板业集团,森工企业历史欠账多、负担重,下岗分流人员比重大,社会保障体系脆弱。1998年国家对大兴安岭地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天保工程”的实施,使根河市木材采伐量大幅削减,木材采伐量由1998年的184.3万立方米削减为2007年的86.7万立方米,木材加工企业原材料供应不足,企业效益下降甚至亏损,直接导致大批林业工人下岗或转岗,给林区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困难。林区就业也趋于停滞状态,大量人员失业。2007年,全市享受低保人口2.17万人(占总人口的13.2%)。其中,林业人口占60%,这还不包括已买断工龄超过五年而应享受低保的5 000多林业工人。据呼伦贝尔市市政协调研组2006年的调研报告,林区百户职工家庭中,温饱线以上的有39户,达不到温饱线的有61户。

(一)主导产业“断裂”,经济结构失衡

长期以来,根河市一直把主要力量用在林木资源的开发上,其它产业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根河市现有的主要产业为矿产开发、旅游业、特色种植、养殖业,但由于基础设施比较差,配套能力不强,主体功能区政策及环境治理水平与资金的缺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弱等一系列因素,使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经过50多年的采伐,森林资源蓄积量大幅度减少。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建立在原木采伐基础上的经济体系面临着资源供给的严重制约。五个森工公司产值平均下降7.06%,以林业经济为主体的地方经济增速下滑,1998~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3.7%,远低于同期全国的平均水平。资源依赖型经济的衰退,对根河市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水平低

根河市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自身积累能力差,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能力低下。主要经济发展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严重依赖资源开采,经济结构单一,特别是实施“天保工程”后,地方财政非常困难,积累能力差,致使政府无力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缺口不断加大,2007年财政收入不足1亿元,而财政支出达4亿元以上,更无力达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财政兜底的要求。给、排水设施建设落后,大多数居民不能安全饮水。根河市区给水工程现有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用水户数为3 300户,用水人口为2.85万人,用水普及率为36%。市区排水设施趋于空白,没有完整的污水排放系统。大量污水未经处理,势必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三)体制性矛盾突出

根河市因林设市,是典型的“林业挺进——以场定居——地方政府跟进”的模式,形成林(林业)地(地方政府)两套系统并存的状况,地区资源难以整合。一方面,林场归部门所有,各城镇处于地方政府与林业管理部门两层皮的状态,形成地方政府与林业企业分割的局面。另一方面,在林业企业内部政企不分,企业办社会现象十分突出,巨大的社会负担使企业难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改革和发展。国有林区的体制是一大难题,林权是矛盾的焦点。林业企业不仅拥有城市绝大多数的人口,而且拥有绝大部分的林地空间。这样,一方面地方政府没有林权,也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林地之下矿物资源的探矿采矿权,地方政府可以使用的自然资源非常有限,地方经济发展是无米之炊,因此十分乏力。另一方面,企业“办社会”的负担极其沉重。

二、根河市城市转型的基础和困境

(一)城市转型的基础

根河市产业资源丰富,替代产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一是矿产资源丰富,处于得耳布尔与大兴安岭两大成矿带交错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二是根河市大陆性寒温带湿润气候具有“长冬无夏,春秋相连”的特点,独具特色的冷资源使特色种植、养殖业资源丰富,在发展狐、貂、獭兔、驯鹿为主的特色养殖业和以野生浆果蓝莓、卜留克、食用菌、山野菜、中草药等为主的特色种植业方面具有较强的潜力,并且根河市特色养殖业和特色种植业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根河市已初步形成了以貂、狐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基地(主要分布在金河镇、阿龙山镇)和以食用菌栽培为主的特色种植基地(主要分布在好里堡镇、满归镇)。三是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汗玛自然保护区、奥科里堆山、根河断桥碧波山风景区、鹿鸣山风景区、伊克萨玛风光、第二北极村满归、潮查原始森林景观区等诸多自然景观,独具特色的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风情、森工文化等构成了引人注目的人文景观。近几年,根河市旅游业发展较好,根河市已成为呼伦贝尔市旅游资源的核心地带。四是木材精深加工潜力仍较大。尽管自1998年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根河市木材采伐量锐减,但至今仍保持了86.7万立方米的采伐量,全市森林覆盖率为87.2%,活立木蓄积量15 272万立方米,人均占有林木922立方米,未来可利用林业资源的稀有性、独特性等比较优势,发展木材的深加工、细加工,延长产业链条。

(二)城市转型困境

根河市城市转型面临以下困境:一是根河市本身没有能力支付转型的社会成本。城市转型的社会成本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即岗位创造成本、隐性失业显性化成本、社会救济成本、人力资本投入及制度节约成本。而根河市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自身积累能力差,主要经济发展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地方财政非常困难,根河市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亿元,而财政支出要达4亿元以上。财政收入中,剔除用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支出,能用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投入很少,根河市自身脆弱的经济供给能力无法满足城市转型社会成本的需求。二是地理条件上的比较劣势。根河市处于边缘区位,与内蒙古经济中心城市距离较远,而且也不在东北区经济中心的辐射范围内,增加了生产过程中的运输成本。同时,也难以接受发达地区流出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属于市场的边缘地区。交通条件较差、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推动力量不足,给资源型城市转型造成一定困难。三是体制性障碍难以逾越。由于根河市与多数资源型城市相似,企业体制仍然是政企不分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企业机构臃肿,冗员负担沉重,与地方政府常常发生矛盾,发展无序,无法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合力,制约了资源型城市的顺利转型。

三、根河市实现城市转型的战略

根河市的城市转型要遵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借鉴生态经济发展的一般模式,同时充分挖掘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在制度创新、重点产业选择、空间管制模式、生态移民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制定城市转型战略:

(一)制度创新战略

根河市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集中了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及作为国家“限制开发区域”的众多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是长期的,所以制度建设非常重要。可在根河市进行下列制度建设的试点:第一,进行国有林区的林权试点改革,培育林权市场,完成对国有林业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发挥政府的职能,最终在体制上实现转轨,在发展方式上实现从粗放到科学发展的根本性转变。第二,建立针对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制定进入林权市场的门槛,通过征收资源税、生态恢复准备金等制度使企业切实承担起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第三,探索建立地区之间的“生态交易”制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向生态功能区投资,换取本地“生态(或土地)份额”,同时实现对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服务”提供补偿。

(二)培育接续产业战略

产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产业做支撑,经济发展就成为无本之木,要解决根河市城市面临的诸多问题,必须以产业发展作为支撑。强化绿色接续产业开发,提高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依托区域内丰富的生态资源,加强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开发力度,为人口向中心城镇迁移提供保障。在接续产业选择上要秉持生态经济的理念,坚持生态、环境和经济等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在开发过程中通过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技术手段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并使当地居民在产业开发中得到实惠。依据根河市的现状,重点培育旅游业、有色金属采选业、特色种植和养殖业、林产加工等接续产业,发展木材深加工、细加工,提升木材加工业的质量和效益,形成以开发和转化当地丰富生态资源为基础的生态经济型产业体系,加快根河市经济转型的步伐。

(三)借助外力战略

落实国家提出的“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和“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是资源型城市实现社会经济转型的根本条件之一。在自身积极努力的同时,争取国家、省给予的财政转移支付。积极争取生态补偿和生态援助等外部推动。依托根河市的实际情况,以资源型城市转型、生态补偿、生态经济援助、限制开发区域等名义,通过多种渠道争取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扶持。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并在宣传方式上进行创新,吸引域外资本支持根河市的经济转型和生态经济开发建设。

(四)生态功能保护战略

根河市地处大兴安岭腹地,生态功能极其重要,因此,在今后的城市转型进程中要不断加强在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逐步解决因以往过度开发所导致的森林生态系统退化、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遏制当地生态系统的退化趋势。

第19篇:林业

威海纪检监察信息

党务公开工作情况 第26期

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04.27

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注重创新规范督导党务公开

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按照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担负起指导、督促和检查的责任,创新载体,规范运作,推动所督导部门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创新载体。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启动开展了“党务公开筑和谐、廉政建设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督促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实现党务公开与反腐倡廉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二是典型示范。启动了党务公开工作亮点评选活动。亮点评选采取自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在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筛选出工作亮点报纪检组,并由纪检组组织集中评选。通过亮点评选,实现典型引路,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三是加强督导。成立了两个督导小组,每月分别到各单位督导党务公开工作两次。同时,及时认真审核所督导单位报送的党务公开目录,保证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四是搞好结合。结合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驻在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读一本廉政教育书籍并撰写体会文章、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年轻干部廉洁从政演讲比赛、廉洁从政知识测评、每月播放一部反腐倡廉电教片、廉政高风险岗位干部廉政承诺签名、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设置廉政教育名言警句标语牌等廉政教育“八个一”活动,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通过精心督导,所负责的16个市直单位均按要求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党务公开目录和专门的党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并按照要求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党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内容以党内民主和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员和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以及其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等都进行了真实具体的公开。二是党务公开程序规范。所督导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出需要公开

2 的有关事项,报纪检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在公开过程中,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都及时答复和处理,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三是党务公开形式规范。各单位坚持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通过文件、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党务公开。各单位都在办公区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在单位网站设立了党务公开专栏,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四是党务公开时限规范。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党务公开时限,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体现党务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五是党务公开监督规范。各单位都把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聘请了部分党员群众担任党务公开社会监督员,认真听取他们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所督导单位共建立党务公开的相关制度39项,初步建立起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市林业局“四个注重”推进党务公开

一、注重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关于市直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市林业局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迅速成立了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

3 小组,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制度,建立了党务公开专网、专栏、指示牌、意见箱、宣传标语等硬件设施。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亲自审定公开内容,反复改进相关工作。局党委还研究决定安排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党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多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二、注重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主要建立和完善了5项工作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党务公开时限要求,基本做到了“当日形成、当日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编制了申请处理流程图,严格按职责办理,按程序流转。三是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了逐级负责、层层把关,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四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行为和措施,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五是社会评议制度。聘请了4名党员群众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明确了社会评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等。

三、注重抓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有机衔接。将局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一起谋划、统一组织,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做到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本着“能公开的党务工作尽最大努力公开化”的原则,凡属《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

4 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力求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

四、注重拓展党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充分利用近年来政务公开比较完善的网络推进党务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会议、文件、简报、建立党员活动室、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公开。对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公众查阅点等形式进行公开。

报:省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办公厅综合信息处,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

发: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各市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市直各部门,中央和省属驻威各单位,市纪委各室

第20篇:林业

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和开展森林旅游的环境条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 第三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建设应当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方针,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建设、水利、国土、文化、环保、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资源的总体状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同计划、建设、水利、国土、文化、环保、旅游等部门,制定全省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森林公园的设立应当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 第七条 森林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州级森林公园。 第九条

建立森林公园应当提交申请报告和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国家级森林公园,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二)省级森林公园,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市、州级森林公园,由所在地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告,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森林公园的撤销、分立、合并,调整经营面积和范围,改变发展规划以及变更资产权属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其中,以国有森林资源为依托建立的森林公园,调整经营面积和变更资产权属的,应当先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一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森林公园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二)组织实施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三)协调有关部门在森林公园内设立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四)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动植物保护、封山育林、造林绿化、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五)负责森林公园内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工作。第十二条

森林公园经批准设立后,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应当注重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培育,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突出地方特色。

第十三条 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国家级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省级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由所在地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市、州级森林公园发展规划由所在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若有重要不同意见,应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的建设,应当符合森林公园发展规划,不得兴建破坏森林资源和景观、妨碍游览、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应当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后,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国内外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采取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第十六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文物古迹、重要景观、古树名木等进行调查、鉴定、登记、挂牌,建立档案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七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护林防火组织,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划定禁火区和防火责任区,设置防火标志牌。 第十八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对交通工具、游乐设施、危险地段的安全保护设施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清除事故隐患。在危险地段、野兽出没和有害生物生长区域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作出防范说明。 第十九条

在森林公园内从事经营活动,应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取得经营证照,在指定地点经营。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填堵森林公园的自然水系;禁止在森林公园内超标准排放污水,乱倒乱扔生活垃圾和其他污染物。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森林公园内的林地。确需征用、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未按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擅自在森林公园内兴建工程设施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限期恢复原状,可并处工程造价1%—10%的罚款;不能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具备条件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责令纠正,赔偿损失,可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一)损坏园内林木的;

(二)在禁火区吸烟或用火的;

(三)乱刻乱画、污损园内设施的;

(四)在森林公园内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

前款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游客故意破坏园内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责令赔偿损失,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履行职责,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森林资源和森林公园财产重大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有权机关追究行政或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不得重复设置。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重复设置的,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管理。若管理体制分歧的由省或者市、州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

林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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