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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27 08:37:57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鹤壁市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鹤壁市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以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为抓手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1‟52号)精神,特制定•鹤壁市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通过资金整合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进一步建立支农资金管理科学、使用高效的新机制。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就是要从我市实际出发,发挥区域优势,突出重点,将各级次、各渠道的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投入主导产业,避免资金使用管理分散和项目重复规划现象,更好地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整合资金就是要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不断创新财政支农工作的投入、管理机制,使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等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二、整合原则与整合范围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形成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集中支持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起支撑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2、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围绕优势产业,推进科技创新,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3、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以现代农业发展为方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强财政和各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逐步形成支农资金归类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作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二)整合范围

在维持现有各类支农资金投入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中除救灾资金以外的上级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对我市各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对各种社会融资进行整合。全市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建设、财政扶贫开发及其他项目的支农资金均为整合范围。

四、整合办法

(一)细化部门预算。每年10月份编制部门预算时,相关科室对涉农部门预算进行会商,根据市确定的支农项目区域重点,合并同类项,集中预算资金,明确重点投向,同时进一步缩减支农待分配资金,所有能分解的项目要在年初预算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

(二)统筹安排涉农项目。根据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水利、扶贫、农业、畜牧、交通等部门管理的农村人畜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工程、农业产业化等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项目进行归并,依据上级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提出安排意见,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系统集成建设内容,集中财力办事业,以求得投资效益最大化。

(三)建立健全项目库。强化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建立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以项目库建设促进涉农项目的合理安排。实行涉农资金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四)建立完善协商机制。积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财政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为开展好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财政部门内部应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征求相关科室的意见,将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五)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避免出现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市、县政府应成立由农办、扶贫、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国土、民政、农机、畜牧、交通、教育卫生等单位组成的鹤壁市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支农资金整合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农业特点等,因地制宜制定出•农业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农业发展计划‣。为保证规划、计划的连续性,可通过当地人大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此作为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的依据。

(二)加大农业投入,多渠道筹集支农资金。一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落实财政支农预算,确保每年支农资金增幅高于一般性财政收入增幅。二是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农业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发挥支农资金规模效益。制定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支持农业。三是发挥农民群众开发建设的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优化村民“一事一议”机制,鼓励农民积极出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

(三)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和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特别要加强对整合后支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推荐第2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一)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5号)《关于认真做好20**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 **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

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

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二)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三)

为贯彻落实利财[**]102号关于印发《全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乡党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陆珂为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农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二、自查内容。主要对我乡**年-**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专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抵扣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自查的方式和方法。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及涉农资金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我乡共计11个行政村,**-**年粮食直补资金199.58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54万元,一事一议31个项目资金488万元进行了账面梳理,统计制表,到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直补、综补超过20亩的农户进行了重点核查,并走村入户,直接询问农户,并现场记录农户对粮补及一事一议情况的反映。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对全乡农户补贴信息进行排查发现,大于20亩的农户有25户计555.49亩,其中涉及村干部两名,经调查情况属实,本户承包其兄弟的地亩。因其兄弟长年外出,在南方跑大车,自愿把承包地交给自家兄弟耕种。已经要求这两名干部把详细情况作一个书面说明,报到财政所备案。

通过这次的自查,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查出一例纠正一例,真正把党和国家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

推荐第3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

报 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11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12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11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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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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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自 查 报 告

为了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做好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查处惩戒力度,根据?的文件精神,制订了《**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20

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分二步开展,从2015年4月28日开始实施,并成立由卫生局陈军民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卫生局各科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规财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首先,由各医疗单位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将自查情况上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次,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组织财政局相关科室及局财务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到各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到位。

二、检查范围

20

13、2014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体系建设、一般诊疗费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的申报、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分析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认真检查政策和制度执行、工作流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

我局将组织监察室、规财科、局相关科室人员对所属二级机构进行全面自查。

三、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1、存在问题

通过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结合督导检查的情况,发现医疗机构在使用新农合资金中有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收费现象。通过对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抽查病历档案,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无菌手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②抗生素使用疗程过长;③出入院两头计算,多收住院诊查费、床位费;④无医嘱收费;⑤个别村所分解处方。

2、处理意见:

(1)对产生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责令及时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2)因过度医疗产生的不合理补偿费用15万元已及时返回新农合基金专户,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批评。

(3)强化对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力度,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2015年5月6日

推荐第5篇:涉农资金补贴

平顶山市市郊农信联社高度重视代发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从“认真”上下足功夫,有效保证了辖内粮食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保证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该联社积极按照“提前兑现补贴,确保抗旱稳收”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做好三个“认真”。

认真准备。加强组织领导,指定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召开动员会,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组织。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配合,有步骤有计划稳步进展;加强资金调度,保证农户资金正常使用;加班加点,对补贴资金逐笔核对,认真做好农户补贴存款账户的导入和补贴金额的录入。

认真服务。充分利用网点多,分布广的有利条件,充实粮食补贴发放人员,设置专门窗口,有效避免农户资金支取排长队、秩序乱现象,保证支取有序进行。

截至3月5日,该联社全辖24704户、570万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已按要求全部顺利发放完毕。(

推荐第6篇:涉农资金监管

晴隆四举措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今年以来,晴隆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晴隆县涉农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全县各乡镇。为确保国家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该县把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惠农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强化学习教育。该县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强化项目公示制。属于直接兑现给群众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村组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到村组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后报到相关部门拨款,然后进入农网“一折通”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项目单位的资金立项、施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受益的村组进行项目公示,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备案机制。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县财政局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把审核关;县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发现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行各项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推荐第7篇:太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太康县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管理,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我县“十三五”脱贫规划与年度脱贫计划,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县2018

- 12月15日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完工,2018年5月7日验收; (4)绩效目标 : 解决全县410792人出行问题,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585人。

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38个,为朱口镇新张村、朱口镇查庄村等95个村新打水源井48眼,配潜水泵48套,加压泵10套,新建清水池3座;计有土方开挖63.64万m3,土方回填63.64万m3,铺设管网216.24万m(含入户管),保障了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水利局。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5344.344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5344.344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2月23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2018年7月20日验收 ; (4)绩效目标 : 解决全县12.19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实现朱口镇新张村、朱口镇查庄村等95个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239人安全饮水全覆盖。

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22个,为老冢镇东村、老冢镇西村等393个村土方开挖2.55万m3,土方回填2.55万m3,铺设管网42.5万m(含入户管),巩固提升了饮水安全。责任单位:水利局。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904.79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904.79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2018年7月20日验收 ; (4)绩效目标 : 解决全县18529户安全饮水问题,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45户。

4、独塘乡白龙王行政村机井通电工程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1个,为独塘乡白龙王村埋设低压线路19.2km,配置100KVA变压器3台套,建变压器房48m2,开挖土方6720m3。责任单位:水利局。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107.32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07.3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2018年7月20日验收 ; (4)绩效目标 : 解决独塘乡白龙王村48眼机井通电问题,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户209人。

5、深度贫困村基础建设

(1)建设任务:安排项目27个,为张集镇前高村、张集镇宋庄村等27个深度贫困村。进行道路建设、雨污管网建设、新打机

- 56人。

9、桥梁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个,为高朗乡周寨、高北、马图河村修建桥梁,提高了通行能力。责任单位:高朗乡人民政府。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8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30日完工,2018年8月30日验收; (4)绩效目标 : 为高朗乡周寨、高北、马图河村修建桥梁,提高了通行能力,打通当地群众出行的瓶颈。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6户,378人。

10、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3个,为老冢镇刘寨村、龙曲镇冯洼村、料城村、张集镇宋庄村修建道路,提升出行条件。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85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85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16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6月16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16日完工,2018年8月19日验收 ; (4)绩效目标 : 为高老冢镇刘寨村、龙曲镇冯洼村、料城村、张集镇宋庄村修建道路,出行条件明显改善。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6户,965人。

11、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个,为全县22个乡镇的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责任单位:住建局。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21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2100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验收 ; (4)绩效目标 : 对全县22个乡镇的危房户应改尽改。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62户。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合计

2018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25730.16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6554.54万元、省级资金2743.3万元、县级资金16432.32万元。

1、光伏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57个,为老冢镇刘庄村、老冢镇刘屯东村等157个村建设装机容量30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增加集体收入,帮扶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工信委。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10000万元,其

- 910

5、金融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2个,为太康县贫困户贷款贴息,注入承贷银行,拉动金融扶贫贷款10倍。责任单位:金融服务中心。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中央资金4000万元用于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县级资金5000万元用于风险补偿保证金项目。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完工 ; (4)绩效目标 :达到5亿元贷款规模,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减少贫困户支出,促进贫困户增收。其中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000户、风险补偿保证金项目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00户。

6、保险类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个,为太康县未脱贫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险、住房险、医疗保障险。责任单位:扶贫办。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800 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800 万元。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30日完工 ,2018年5月30日验收; (4)绩效目标 :提高未脱贫贫困户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减轻其负担。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97户45516人。

7、聚宝盆及卫生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23个,为独塘乡龚营村、独塘乡白龙王村等23个村进行坑塘改造。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1008.84 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008.84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7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月30日完工 ,2018年2月30日验收; (4)绩效目标 :改善独塘乡龚营村、独塘乡白龙王村等23个村人居环境,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57户11135人。

8、独塘乡白龙王温室大棚(育苗基地)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个,为独塘乡白龙王村建设温室大棚5824㎡。责任单位:独塘乡人民政府。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31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县级资金31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2月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日完工 ,2018年6月1日验收; (4)绩效目标 :带动白龙王、董楼、葛屯、龚营行政村贫困户脱贫。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8户755人。

- 1314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999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30日完工 ,2018年7月30日验收; (4)绩效目标 :丰富33万多名群众文化生活及健身。

5、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个,为太康县22个乡镇768个行政村37723户贫困家庭每户配发1个保健箱及内配物品。责任单位:卫计委。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35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县级资金3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5月16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5月16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完工 ,2018年6月30日验收; (4)绩效目标 :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289人。

6、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60个,为常营镇老官王村、常营镇邓家村等60个村建设标准化卫生室。责任单位:卫计委。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605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384.12万元,县级资金220.88万。

(3)时间进度:该项目不需招标,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 ,2018年7月15日验收; (4)绩效目标 :提升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8621人。

7、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城乡一体化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个,为太康县22个乡镇711个行政村贫困劳动力保洁公益性岗位发放工资。责任单位:住建局。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108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省级资金10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 月1日完工 ; (4)绩效目标 :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做村庄保洁员,增加贫困户收入。其中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00人。

(四)其他项目

2018年其他项目计划投资1204.48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204.48万元。

1、监理设计费

(1)建设任务: 安排项目14个,为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提供监理及设计服务。责任单位:相关单位、乡镇。

(2)资金安排:安排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1204.48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县级资金1204.48万元。

- 1718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签订合同、公示公告、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

5、项目竣工验收后,完善报账资料,填写资金拨付会签单。由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后予以直接支付。

扶贫补助项目主要是指部分公共服务类项目。

1、由乡镇政府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不同项目的补助对象,加盖公章并经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后报县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

2、由责任单位汇总、核实、盖章、签字后,报县主管领导签字。之后报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

3、财政局根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补助资金信息,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七、监管措施

(一)部门监管

责任单位要全程监管本部门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并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乡村监督

项目乡镇、项目村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在本乡镇、本村实施的扶贫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

实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建设目标等项目资金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进行村内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表:太康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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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涉农资金三项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备案制度。

凡上级下达给我乡的涉农项目、资金、文件,各涉农部门须在15日内抄报乡纪检监察室和备案;在项目资金下达后15日内报送乡纪检监察室,并接受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和检查,同时乡纪委也须备案。涉农专项资金各主管部门必须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凡上级下达的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由乡涉农专项资金部门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信息。将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数量、补助范围和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特别是在项目实施乡域要采用公开栏、项目牌、群众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开相关信息,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对享受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的农户必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做到登记造册,公开发放,张榜公布,确保农户得到实惠;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要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资金监管,是保证资金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措施。全乡各涉农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主动配合乡纪检监察室、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要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项目单位要按照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由财政所进行核算的,项目单位应设置项目辅助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

二要严禁滞留、截留涉农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及时足额下达和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

三要严禁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确保所有的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四要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对涉农项目所需的物资、仪器设备等要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等程序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涉农项目物资采购公开、透明和产品质量。

五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

六要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乡纪检监察室和各涉农部门要对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乡纪委也要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涉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未将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公开的、不报纪检监察室备案的,以及乡纪委工作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各单位要全力配合乡纪检监察室、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在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推荐第9篇:涉农资金追缴通知书

危房改造资金追缴通知书

你户于 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户因 原因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条件,现依据危改政策要求,依法对你危改资金 万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危改资金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低保、特困资金追缴通知书

你于 年开始享受(低保/特困)政策,且(低保/特困)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因 原因不符合享受(低保/特困)条件,现依据民政政策要求,依法对你(低保/特困)资金 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低保/特困)资金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生态护林员工资追缴通知书

你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且生态护林员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因 原因不符合建档立卡户条件,现依据林业政策要求,依法对你生态护林员工资 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生态护林员工资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未交回的按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处理。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生态护林员工资追缴通知书

存根

你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且生态护林员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经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你因

原因不符合建档立卡户条件,现依据林业政策要求,依法对你生态护林员工资 元进行追缴,请于收到追缴通知书后 天内,将生态护林员工资退回村委会,由村委会上缴乡镇政府,逾期未交回的按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处理。

特此通知!

XX乡镇人民政府

被追缴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试析涉农资金审计

试析涉农资金审计

试析涉农资金审计

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各级财政涉农资金逐年大幅增长,全面开展涉农资金审计是社会各界的期望。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对民生资金审计实现全覆盖,针对这一命题,本文拟从涉农审计全覆盖入手,就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必要性、难点、实现途径等进行了一些肤浅的探讨。

关键词:涉农资金 审计 全覆盖

涉农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安排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扶持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资金,“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及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资金等,此类资金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监管难度大,如何落实好国务院领导提出的实现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目前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必要性

所谓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审计范围来看,是指审计机关以涉农资金为主线,以涉农资金对应项目或用途为载体,按照资金流向,横向实现涉农资金所有类型的全覆盖,纵向延伸到资金流向的最末梢,即覆盖到所有项目及被审计单位,不留死角。从审计内容上拉看,审计除了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之外,更要关注其效率性和效果性,从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治国方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并在20xx年至2013年连续十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审计机关必须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促进中央强农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建立健全服务“三农”的长效审计监督机制。

二是真实反映基层实际情况,解决当前“三农”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但农业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方式粗放、科技含量低、技术装备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审计机关,应当高度关注涉农资金在区域统筹、资金投向及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财政涉农资金得到科学合理使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强化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客观需要。涉农资金点多面广,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链条粗而长,涉农单位众多,不仅涉及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而且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复杂。各级政府部门在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如何保障政府各种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加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强化涉农资金审计。通过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分析、反映、揭示不同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决策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促进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难点

涉农资金范围广、层次多、政策性强,直接涉及农民利益。从横向看,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林业、扶贫开发等多个部门;从纵向看,资金分配链条长,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从资金最终流向看,受众面广,不但包括涉农机构、龙头企业、合作化组织,而且还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另外每项农业专项资金都有其政策背景、目标、实施重点方向及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政策意图明显。上述特性就决定了要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存在以下难点。

(一)涉农项目点多面广而审计人手严重不足,难以把握审计的广度与深度。我国涉农专项资金多种多样,并且项目众多,存在“小而散”的特点。涉农资金由财政等主管部门从中央、省市层层拨付到县、乡,中间层次、环节较多,容易产生滞留挪用等现象。审计要发现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环节的问题,必须紧紧围绕资金流向,一查到底。而大多数涉农资金在项目设置和资金分配上存

在“撒胡椒面”的客观情况,这就造成一项资金在一个省内往往涉及数十个项目县市,甚至在一个县市内又涉及多个乡镇、村组或农民个人。审计部门受到时间、人力等因素的影响, 通常是以资金量大小开展抽样式审计,无法满足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进行详细的审计监督, 有的环节、有的领域、有的审计对象难以审查到位,更难审深审透。

(二)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低下,难以防范审计风险。由于涉农资金涉及的项目技术含量不高,施工难度不大,质量要求标准不一,因而参与具体施工队伍和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普遍较低,造成问题多发。受审计力量和时间的限制,审计人员在审计涉农资金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同时,由于涉农资金的具体使用者或补助对象大多为县以下基层单位或农民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能进行规范的财务核算,发生具体业务时也不能出具规范、有效的书面凭证,因此审计人员难以收集到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只能通过观察、问询等手段收集可靠性相对较低的证据,审计风险较高。

(三)审计手段和技术方法落后。多数农业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的账表式审计模式之中,也就是查帐,调查核实,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真正的计算机审计模式的运用还处在探索阶段,当前审计业务干部虽然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但未能真正很好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计算机审计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涉农项目大多在最基层的农村,受到当地实际环境的制约,基层不仅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也缺乏相关财务等资料的电子数据,具体到项目现场的时候,无法开展计算机审计。

三、实现涉农资金审计全覆盖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

如何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审计重点,就必须探索建立科学分类的项目信息库管理制度。可以按照项目的用途,将涉农资金分为三大类:农民个人权利类、农业建设类和农村环境类。每一大类下,再细分出小类,例如农民个人权利大类下细分农村医疗、农村养老、农村低保及各项农补等,农业建设大类下细分种粮养殖等生产补贴、水利灌溉工程及生产工具补贴等,农村环境大类下细分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及公共卫生等。建立项目信息库后,涉农资金审计项目都可以被囊括在其中,每一小类项目的审计流程和分段注意点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模式,新的审计项目开始时可以按照固定的模式从源头开始监管。重要的是,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审计部门只需派驻极少数人员在现场或者安排基层审计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便可,甚至可以做到一个人负责同一区域内的数个审计项目的现场信息采集,上级审计部门根据信息评测风险从而选取部分项目复核或者决定是否需要专业队伍入驻现场。这样,即可以极大的解决审计人员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兼顾基层审计人员业务水平不足的问题。

(二)建立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制度

项目库建立后,各级审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滚动项目计划,规定在一定周期内(如5年)必须将项目库内的待审项目轮审一遍。制定轮审计划前应加强项目计划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以增强计划科学性和宏观指导性。而对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重大民生等项目,则要求每年或每两年必审一次。将轮审和常审相结合后,既能避免发生重复审计,也能做避免遗漏,从而在审计面上做到全覆盖。

(三)创新组织管理模式,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

创新组织方式,探索大兵团作战模式,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充分发挥审计资源的“层级合力”和协同作战优势,对涉农资金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要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科学地安排审计项目,摸清情况,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有效整合特派办、派出局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特派办、派出局与地方审计机关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一方面,在项目安排和实施过程中尽量避免行业、地域、时间上的重复交叉,地方审计机关侧重于微观审计“跟进”,特派办、派出局侧重于宏观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实现资源共享,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作为特派办、派出局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重点,同时特派办、派出局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可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关注的核心。

(四)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一是提高涉农资金审计信息化水平,做到“人机结合”,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各项功能,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部分涉农资金尤其是惠农补贴类资金是通过财政“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为了保障国家和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占,涉农资金审计的业务范围和内容必然从传统的财务报表或其它管理方面的“有形”信息扩大到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其内部控制等无形的技术领域,审计人员还可通过查询、分析金融机构后台数据,发现疑点,并以此为线索进行延伸审计,调阅资料,走访农户,核实情况。

二是创新审计工作方法,建立以政策为重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效益为目标并结合专题调研的绩效审计工作方法。在审计工作中,重点抓住项目立项和管理、资金投入和拨付、资金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对政府涉农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全面、综合的审计,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出客观的评价,审计监督各部门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积极探索涉农资金跟踪审计,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全覆盖

将审计向两头延伸,包括设计预算、计划报批、审核拨付、规范使用、社会效益等,做到全过程覆盖。要充分利用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地方审计机关对所辖地域内的总体情况相对容易把握,审计干部对当地情况相对较熟悉,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实现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的全程审计监督,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对部门或资金项目的连续跟踪审计,了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变化和农民的诉求,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踪,重点剖析,为宏观政策服务。

(六)完善审后回访制度,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

审后回访,就是对所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摸底,对整改方案的可行性、执行力以及效果进行考察,以便扩大审计成果作用覆盖面。涉农资金审计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结构复杂,审计结束后关于所发现的种种问题,主管部门的整改措施在实行过程中经常会打折扣或者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涉农资金审计更要注重加强审计回访,督促审计整改,充分发挥审计成果服务转型发展的作用,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在把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决策建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予以审计和揭示,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服务政府决策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周希祥、陈其清:《财政涉农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整合建议》,农村财政与财务,20xx(5)。

[2]宋常、王睿、赵懿清:《国家审计在走向善治的国家治理中的若干问题》,审计与经济研究,20xx(1)。

[3]皮晓玲:《浅议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湖北省审计厅网站,20xx。

[4]魏佳:《以农业专项资金审计为中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现代审计,20xx(2)。

[5]景赫:《农业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20xx。)

第11篇: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涉农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农工办[20××]1号《中共大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涉农资金情况。

(一)扶贫资金。

1.到村县级报账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05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70万元;到村县级报账水利扶贫专项资金共计40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0万元;到村县级报账市农委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0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0万元。

2.到户县级报账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8万元,已完成县级报账4.8万元。

3.到村镇级报账帮扶部门帮扶资金242.2万元,实际到帐资金182.2万元,已完成镇级报账56.87万元。

(二)村公资金。

镇级报账村公资金到帐577万元,已完成镇级报账550万元。

(三)其他资金。

1.退耕还林资金。

县级报账资金共计35.92万元,已完成县级拨付报账35.92万元。

2.小麦“一喷三防”资金。

县级报账资金共计10元,已完成县级拨付报账10元。

二、项目落实情况。

1.已完成县级报账的项目:①审计价格为39.8万元的雷山村2、4、5社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②审计价格为64.87万元的虎岗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已完成县级报账。

2.已验收合格且正在报账的项目:①招标价格为104万元xxx镇宝珠村贫困户安置房建设项目。②招标价格为22.83万元xxx镇雷山村黄柏、核桃、茶叶和魔芋产业发展项目。③招标价格为30万元xxx镇虎岗村红梅种植产业扶贫项目。

3.已完成建设等待验收的项目:①招标价格为39.8万元大邑县xxx镇雷山村20××年水利扶贫专项资金项目。②招标价格为42.94万元大邑县xxx镇宝珠村20××年水利扶贫专项资金项目。③招标价格为14.74万元大邑县xxx镇宝珠村贫困户建房安置点修建堡坎化粪池和场地硬化项目。

4.正在建设的项目:招标价格为18.71万元雷山村5社道路堡坎加固工程项目。

三、审计监督开展情况和查处问题情况。

20××年我镇对涉农资金开展了2次审计检查,审计监督检查的项目资金为131.67万元,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投向、贪污和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四、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加大查处、决不姑息。镇党委、政府决定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涉农资金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涉农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的,镇政府将不再另行处理,也不列入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内容;在省、市重点检查和县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加大处理力度,并暂停所在村(居)的项目申报。

3.总结整改、建章立制。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要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通过自查自纠,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要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对涉农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并确定为常规工作,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xxx镇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第12篇:涉农资金发放办法

涉农资金发放办法

一、下达各乡(镇、区)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通过区财政在区农村信用联社开设的涉农资金专户统一拨付,直接兑现到农户。

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采取“一折通”的办法兑现,由各资金结算中心负责编制各所辖乡(镇、区)到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现明细花名册,由各乡(镇、区)所在地信用社以存折存款形式直接兑现到农户。

三、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相互不能调剂使用,可一并发放,但必须单独核算,并注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分配依据和数额,在向种粮农民兑付时必须在存折上分栏显示,同时应向农民印发补贴通知,并分项列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

四、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补贴范围,虚报冒领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和滞留农户补贴资金,不得由村组集体代领补贴;切实做好张榜公示、向农户印发补贴通知,做到补贴兑现工作家喻户晓、公开透明。承办兑付业务的各乡镇信用社必须保证农民随时支取现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不得拖延补贴兑付时间。对违规、违纪、违犯直补资金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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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涉农资金管理必须加强

涉农资金管理亟待加强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管好用好涉农资金又是推进“三农”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证。现在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对“三农”方面的投入,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额大。其中:用于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投入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农村道路建设改造资金、农村改水资金等等;用于促进农业发展的投入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土地复垦资金、世界银行专项农业贷款以及各项农业事业发展资金等等;用于促进农民增收和生产生活水平提高的投入主要有:农村草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移民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粮食生产补贴资金以及由农民自己筹集起来的一事一议资金等等。本文试对涉农资金管理现状及其成因进行粗浅的剖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一、现状

近年来,通过各地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总体情况是一年好于一年,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项目用款单位对管好用好涉农资金越来越重视,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普遍提高。但是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影响,检查发现,各地仍然程度不同的存在项目立项不尽规范,有随意调整现象;项目实施不到位,有短斤少两现象;项目资金不足,有虚假配套现象;项目完工计划不能按期实现,有尾工现象;项目验收不严格,有偷梁换柱现象;项目工程决算未审核,有虚假报账现象;项目资金拨付监督不严,有被挤占挪用现象等等。由此可见,涉农资金管理现状令人堪忧。在党中央近年来三令五申强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有关政策法规明文严令禁止涉农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出现审计风暴、诸多媒体以及地方检查机关曝光查处出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这不能不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而且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值得沉思。

二、成因

剖析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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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思想没有真正认识到位。不少地方基层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以财政困难为借口,以“逼上梁山”为由,就“名正言顺”地克扣、截留、挪用涉农资金,客观造成涉农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按规定用途拨付到位。另一方面总认为只要不将涉农资金贪污挪用到自己个人口袋里,其他什么地方都可以用,这种“一心为公”的认识偏差,就主观导致各项专项资金使用错位。正是因为这些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涉农资金的重要性,没有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缺乏群众观念和政策观念,执法执纪意识不强,才产生涉农的各项专项资金挪位、错位、不到位。这是涉农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最根本原因和思想根源。

二是制度没有健全完善到位。出现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大部分是发生在经济欠发达、财政运转困难、财力十分拮据的地区,在此情况下,如果这些地区资金管理部门还是按照原有的财政结算方式、拨款形式和管理模式,不将涉农各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拨款、专人管理”的封闭运行管理机制,那么就难以保证县乡两级财政将涉农各项专款及时安排、拨付、使用到位。正是因为这些地区财政制度上没有因地制宜地加以健全完善,从而给有关县、镇、村领导和部门挤占挪用涉农资金带来可乘之机。

三是政务没有全面公开到位。按照要求,乡镇财政必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有关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上级下达专款情况,各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及其政策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公示,接受包括广大群众在内的各方面监督。然而,目前在不少地方正是因为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到位,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等行为,才给有关镇、村和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涉农各项专项资金留下隐患。

四是管理没有规范到位。一方面,上级财政出台有关涉农投入政策“一刀切”,不能因地制宜,不顾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实际,一律要求各地财政进行相应配套。事实上,这些困难地区财政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都难以为继,又怎么能拿出相应财力予以配套呢?在此情况下,各地为了争取上级财政投入的相关资金,同时又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只好采取“变通”措施,实施假配套,结果势必造成有关涉农资金使用不能及时足额实施到位。另一方面,因各级财政动不动就采取财政硬性扣款,致使有关专款分配指标虽已下达,但无资金款项拨付,这种只下指标不拨付款

项的做法,使得下级财政无法调度资金,保证有关专款及时足额拨付使用到位。再一个方面,就是有关部门对涉农资金专款分配、支付和具体操作程序不规范,不少地方采取用救灾款、农业税灾免款直接抵冲农民欠缴的农业税费款项,既不向群众解释宣传,又不出具办理有关清欠收税收据手续;既不做到“桥归桥、路归路”,也不适时做好协调工作,必然造成群众产生误解,形成农民对基层干部不信任、不支持,干群矛盾加剧,农民信访投诉事件不断增多。

五是监督没有全过程跟踪到位。目前各地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大多实行事后审计监督方式,而且往往是出了问题后才让有关资金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面检查,这种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被动事后监督方式,治标不治本,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涉农专款被挤占挪用现象。有鉴于此,对涉农资金监督必须关口前移,实行由资金管理部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监结合,坚决克服资金管理部门一拨了之、管钱不管事的弊端。

六是责任没有追究查处到位。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情况下,现在为什么还会时常出现有关涉农侵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关键就是责任没有明确和查处到部门、到个人头上,基本存在一查了之,没有举一反三地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广泛地宣传教育;没有实行双向查处制度,只查事不查人,只查处违纪的当事部门,而不追究相关的资金管理部门有否失职,有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没有真正从源头上、机制上、责任上去追究原因,进而势必形成了在涉农资金管理上责职不清,出现问题后相互推卸,责任无法追究,这些都是造成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主要因素,必须一一制定对策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对策

如何管好用好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呢?笔者认为,应严格把好以下三关,即:

一是组织管理关。涉农资金是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专门安排的,用于促进三农工作的专项资金,管好用好此项资金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各地不仅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而且要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坚持三个到位:首先是涉农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应落实到位,做到项目和资金均有人管;并且要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措施。其次是涉农资金管理的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到位,

做到权责分工清楚;硬化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双向责任追究制。第三是涉农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到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和新闻、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全方位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项目管理关。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项目错位、挪位、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与项目管理不严有相当大的关系。对此,在项目管理方面应把好三个程序。首先是项目的立项。要科学论证,建立项目库,克服项目计划编制的随意性,尽可能减少和避免项目计划的变动调整;上收项目计划调整审批权,严防地方化大为小,随意调整搞人情项目。建立项目计划台账,绘制项目定位图,坚决杜绝重复立项骗取资金行为。其次是项目的实施。一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强化招投标管理工作,严防招投标流于形式走过场。二要严格按项目设计要求实施,既要保证达到设计质量,又要保证达到计划规定的时间要求,严防出现“豆腐渣”、“马拉松”工程。三要严格监管。项目管理部门要努力实施全过程监督,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责任,建立严格地项目监理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搞好事前、事中监督,严防“马后炮”现象。第三是项目的验收。要严格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实行双签证制度,即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独立验收签证制度和涉农资金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签证制度,凡是工程未达标的,决不签证。要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凡项目未获得双签证的,项目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要全部扣留质量保证金,限期进行整改,并严肃追究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资金管理关。一个涉农项目计划未实施或部分实施,最后在财务上却能全部报账,这个问题理应不会发生,但事实就存在,说明在涉农资金拨付使用、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方面确实存有漏洞,所以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十分重要。资金管理部门必须紧紧抓住三个环节:第一是资金筹集拨付环节。一要按照项目计划投资要求,及时将各项资金筹集到位,配套到位,严禁搞虚假配套,保证项目按期、按计划实施;二要严格按项目计划、按工程施工进度、按工程预算拨款,无计划、超预算的一律不予拨款;三要完善拨款手续,实行项目监理人签证和项目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资金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后再予拨款,无依据、无签证的不得拨款,不得以拨作支。第二是跟踪监督问效环节。资金管理部门要强化拨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跟踪监督问效制度,坚决克服一拨了之现象,严防项目资金被挪作它用,确保

有限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第三是报账环节。要严格规范涉农资金报账制度,强化对各种报账发票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检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要坚持“先审计、后报账”和“先审计、后验收”的原则,对涉农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工程决算,并经过有权机构审计后,资金管理部门方可报账,严防项目用款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涉农资金,坚决纠正项目验收就等同财务审计的错误观点,纠正“先验收、后审计”事后监督的不良做法,规范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矛盾,争取管理工作主动权,确保涉农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第14篇:龙江财政涉农资金

龙江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县精准脱贫步伐,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精准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努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期实现稳步脱贫。

(二)工作目标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全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资金精准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努力实现全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观,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导,统筹使用。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使用,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

二是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实,保证效益发挥。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加快拨付进度。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是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的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的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中央和省级层面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整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遵从统筹使用的原则,优

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整合程序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各自专项脱贫规划,将年度确定的重点扶贫建设项目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纳入全县扶贫攻坚“项目库”;县政府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和上级行业部门“切块”下达资金及县内整合资金规模,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县政府负责制定全县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整合资金规模

2018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9491万元,整合资金范围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2、财政部门直管资金(含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3、农业部门项目资金;

4、水利部门项目资金;

5、住建部门项目资金;

6、国土部门项目资金;

7、畜牧部门项目资金。

(四)整合资金投向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29491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扶贫产业,光伏发电,农村饮水,危房改造,两牛一猪养殖,村级基础设施及小额贷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雨露计划、小额保险项目。

1、光伏发电

整合资金9702万元,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建光伏电站34座,造价约每瓦7.5元,总装机容量13兆瓦。

2、扶贫产业

整合资金9000万元,其中,用于发展木耳产业7300万元,用于发展特色扶贫产业1700万元。

3、农村饮水

整合资金7843.6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计划建设64处,涉及全县172个自然屯,受益人口10.2万人。

4、危房改造

整合资金18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改造800户,共需建设资金338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20万元;群众自筹138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0万元。

5、两牛一猪养殖

整合资金1300万元,用于两牛一猪养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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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级基础设施

整合资金1200万元,用于27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和其它基础设施薄弱村屯内道路35公里,及农机库房1座。

7、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

整合资金265.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小额贷款、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及小额保险。其中:

(一)小额贷款贴息199万元,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扶贫小额贷款,已发放贷款678万元,贷款贴息12万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带资入企扶贫,发放贷款4985万元,贷款贴息187万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雨露计划和小额保险66.4万元。

三、整合资金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接受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

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组织县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各实施主体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黑财农[2017]25号)及其它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

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效益发挥不佳和资金投入形成固定资产闲置者,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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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涉农资金备案系统监管工作总结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近几年以来,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当前我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监管中发现,我乡涉农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今年以来, 乡为进一步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从源头上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有效确保了上级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服务全乡新农村建设。

一、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自接到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联合下文要求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任务。为切实加强我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的落实,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乡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清查项目应清尽清、应查尽查,同时完善了本乡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报账制;能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程序规范实施,从县到乡、村层层把关,严格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此次自查,我乡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为使管理职责更加清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并积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在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等人担任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把涉农资金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抓好重点监察。除了加强面上监督外,将农业、水利、畜牧、扶贫、农机、民政、计生、卫生、中小学等部门定为重点监察对象,乡纪委除了重视群众举报外,还经常到重点监察对象“查、看、测、评”,对其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严查违纪行为。乡纪委通过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在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截

至目前,由于措施得力、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监督到位,我乡未发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涉农资金投入不到位。

一是部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建设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

二是有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拨付资金不及时,造成资金年终大量结转,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名义上的这部分涉农投入实际并未到位。

(二)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涉农资金除由县财政拨付外,各级主管部门也层层下拨到乡级对口部门,形成资金来源渠道多、投入分散的状况。出现同一项目多个部门管理,不仅投入重复,使用分散,而且造成资金管理成本高的情况。

(三)部分涉农资金项目未按规定的要求实施,资金使用效益不佳。

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未按规定做到“四制”。部分项目工程建设没有达到计划要求,项目管理薄弱、建设质量差,加之建成后缺乏管护,出现过早损坏等问题。

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及建议。

一、从监管调查情况看,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有法规对各级财政在涉农投入上的责任、范围和重点等还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强的规范要求。二是财政困难,供养人员多,负担重,自给能力弱,无力更多地投入农业。三是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有的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的在建设内容、实施范围上有交叉,不利于严格管理和监督。

四是重争取资金和分配指标,而对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视不够,致使一些项目建成后,由于缺少管护而导致资金损失浪费。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投入。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更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涉农投入责任,促进形成稳定可靠的涉农投入保障机制。

(二)对涉农资金和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加强涉农资金整合,集中力量,统筹安排,逐步实现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涉农资金的管理方式。对涉农项目,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应相对集中管理,强化统筹协调,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尽力归并支出事项和纳入一个部门管理,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涉农资金备案系统备案人员的沟通培训。涉农资金备案系统项目多、资金大,各部门备案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同,会导致数据上的脱节,因此,要加强对涉农资金备案系统备案人员的沟通培训,让上下级之间数据相符,避免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发生,做到层层有人监管,处处有人负责,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涉农资金备案系统真正发挥监管作用。

第16篇:卫生院涉农资金报告

****镇卫生院

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委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苏财农„2015‟68号)和《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徐财农„2015‟4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镇新农合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新农合财政涉农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为着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新农合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结合实际。成立黄集镇卫生院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 镇卫生院副院长 *** 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卓 振 镇卫生院医疗组长

宗 旺

镇卫生院合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李家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宗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涉农资金运转情况:

1、新农合补偿情况:2013年拨入6975203.94元,支出7105781.4元;2014年拨入7881963.23元,支出7894998元;

2、公共卫生款拨入情况:2013年拨入2364713.23元,支出1560066元;2014年拨入1739454元,支出1447206元;

3、基本药物补助情况:2013年拨入2280000元,支出2280000元;2014年拨入2265000元,支出226500元

4、孕产妇补偿情况:2013年拨入132000元,支出128550元;2014年拨入156000元,支出120010元。

四、存在问题

1、个别参合患者对新农合政策理解不透彻,不愿意支付45%的医药费。

2、对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不够。

3、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公示不到位,村医不及时到合管办领取公示进行粘贴。

4、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执行政策有偏差,管理人员计算机业务较差,有待进一步提高。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处方书写不够规范。

五、整改措施

1、参合农民住院时,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制度。

2、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补偿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补偿情况。

4、我院成立了新农合资金专项清理小组,负责管理我院财务方面的所有工作,制定相关的措施和要求,以确保新农合资金稳步、规范、正常运行。

5、继续做好新农合宣传工作。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制度宣传栏重新对新农合制度进行宣传,主要宣传补偿方案标准及补偿操作程序。

六、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情况

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我院专门对各村级卫生室进行全面督导。所有的辖区内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都能执行涉农资金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基本做到了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随机走访的人员基本都认可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资料管理不规范;二是补偿程序不规范。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对卫生室下达了督导意见书,要求卫生室人员限期改正,同时提出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自查,我院总体强涉农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基本上能做到对各类资金项目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或下达专项执行文件,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能做到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镇卫生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第17篇: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2〕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09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10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10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10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10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09年、2010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第18篇:绍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绍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级有关部门及市直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15〕69号),根据省里的部署和通知要求,我市决定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头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层层落实。

二是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对近两年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多发领域、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包括20

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的使用管理情况;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包括市级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摸清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未按要求拨付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三、时间安排

2 专项整治行动4月启动,5个月内完成,分为6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10日前)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10日前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的绍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部署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4日前)

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市级部门开展全面自查,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落实的,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于4月24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查自纠阶段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梳理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项目,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其中2014年全省涉农专项审计过的专项资金可不再重复检查,着重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整理,并逐项核实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

3 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政策落实、制度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管理等环节,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抓好自查自纠情况的落实,同时配合做好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我市的重点检查。

(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6月1日—7月15日) 配合做好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重点检查。

(五)整改完善阶段(7月20日前)

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和部级重点抽查情况的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结合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责,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同时,要把握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相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7月2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

4 室报送整改报告(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

(六)全面总结阶段(7月20日—8月20日) 市领导小组在汇总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级、部级重点抽查反馈意见,对我市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整治行动进展。相关部门要及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整治要求,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协调、督促。

(三)严肃财经纪律,讲求工作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财经纪律,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务求取得实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加强宣传指导,做好信息交流

5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工作动态,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附:绍兴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第19篇:代发涉农资金协议书11

代发涉农资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选择乙方为其代发涉农资金,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在乙方开立涉农代发资金专户账号: 由甲方将账户资金转入到乙方指定的临时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和账号:。

2、甲方应将要发的涉农资金(节假日顺延)从单位存款账户划转到代发粮补专户,同时提供代发涉农资金数据作附件(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规定格式提供代发涉农资金电子数据盘,内容包括账号、金额等)。

3、对提供的代发涉农资金明细表和转账金额,甲方负责农户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提供的账号与个人结算户账号一致,转账金额与涉农资金表实发金额相符。以后如有人数发生增减变动,甲方应将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事故。

4、为了保证代发涉农资金的的连续性,除死亡,存折被盗、丢失等原因,甲方应要求代发粮部结算账户不得结清。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发放,甲方应主动做好对本单位的解释工作。

6、乙方每次代发成功后,将打印出来的清单返还给甲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返回。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转来的涉农款项后,依据其提供的准确无误的“涉农资金补助表”在五日内将代发资金准确转入到甲方农户各自所属账户,乙方不为甲方垫付款项。

2、由于代发涉农资金涉及到乡镇支行,为了便于结算方便,乙方在各支行开设临时存款账户,仅做涉农资金代发过渡使用,由乙方代为发放涉农资金。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农户提供储蓄业务咨询、宣传等服务。

4、甲方涉农补助总额与转账金额或姓名、账号与实际不符等情况时,乙方应于三日内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负责按时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办理粮补转存,如果乙方录入数据处理时发生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若因甲方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将款项划转乙方或未提供代发涉农资金数据造成粮补资金不能按协议时间发放,乙方应在储蓄柜面上配合单位向农户做好解释工作,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7、如甲方代发农户人数突然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时,应在事前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在五日内做好调整涉农储蓄账户的准备。

三、资费标准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代发涉农资金业务

四、在代发涉农资金业务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20篇:介休涉农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介休市涉农水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局涉农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我局对2013年至2015年的饮水安全工程、水价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进行了回头看,现将我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总体情况

2013—2015年涉农资金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价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这些项目均通过申报、审批后,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移交乡镇及村委、学校管理。实施情况如下:

1、201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情况

(1)2013年1月21日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介休市水务局以介发改【2013】15号、介水字【2013】8号联合上报了《介休市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3年7月30日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水利局以市发改农字【2013】382号《转发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中,下达我市饮水安全项目为7处工程,涉及东武屯、沟口、河村、温村、西北里6个自然村的4000人农村人口和一职中1个学校的2000人农村学校师生,97头大畜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总投资192万元,其中中央国债145万元,市级配套19

1 万元,县配套及其它融资28万元。7处全部完成初步设计,2013年9月10日对工程初步设计以介农饮水安办发[2013]2号进行了审查与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新凿井3眼,配套水泵7台,新建管理站1处、200立方蓄水池各1座、50立方蓄水池各2座,安装各类供水管道6100余米及附件、紫外线杀菌器1台、软化水设备1套等。2013年9月17日项目法人组织发改、财政、水务相关人员在介休市水务局二楼会议室对无凿井工程项目依照开标大会议程进行了议标,山西龙泰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基分公司、介休市北城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鑫泽分公司、山东海河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介休市佳鹏管道安装工程公司、山西海川制泵有限公司中标;又于2013年10月10日在同一地点对3个凿井项目进行了议标,介休市水利机械凿井队中标。

工程现已全部竣工,2014年12月29日7处工程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共计完成投资2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5万元,市配套19万元,县配套28万元,自筹14万元。工程支付资金206万元。

(2)2014年1月3日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介休市水务局以介发改【2014】2号、介水字【2014】1号联合上报了《介休市20

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6月19日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水利局以市发改农字【2014】185号《转发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下达晋中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中,下达我市饮水安全项目为3处工程,涉及洪山、西刘屯2个自然村的2500人农村人口和义安二中1个学校的

2 2000人农村学校师生,73头大畜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总投资17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9万元,市级配套14万元,县配套及其它融资84万元。3处全部完成初步设计,2014年8月11日洪山供水工程初步设计以市水农函[2014]132号进行了审查和批复;2014年8月19日对2个50万元以下工程初步设计以介农饮水安办发[2014]1号进行了审查与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00立方、200立方蓄水池各1座、机房2间、管理房1处、管理站1处,安装水泵4台、各类供水管道9400余米及附件、变压器2套等。由于洪山供水工程为应急工程,2014年4月1日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洪山供水工程管道及机泵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 2014年4月10日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办委托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洪山供水工程进行了施工公开招标,介休市宏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介休市佳鹏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9月18日对西刘屯、义安二中饮水工程进行了施工公开招标,介休市佳鹏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工程现已全部竣工,2016年1月15日工程通过市级验收,共计完成投资220.731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9万元,市配套14万元,县配套123.55455万元,自筹4.177万元。工程支付资金220.73155万元。

(3)2014年1月3日介休市发展和改革局、介休市水务局以介发改【2014】2号、介水字【2014】1号联合上报了《介休市20

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5年2月10日晋中市以市发改农字[2015]29号下达我市饮水安全任务为8处工程,涉及张兰、柳树坪、下李侯3个自然

3 村的2500人农村人口、143头大畜和穆家堡小学、旺村小学、城寺小学、义安三小、张兰小学5个学校的3320人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总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6万元,省级配套42万元,市级配套24万元,县级配套24万元。8处全部完成初步设计,2015年4月16日张兰供水工程以市水农函[2015]60号进行了审查和批复,2015年4月10日以介水字[2015]30号对5所学校设计进行了审查与批复,以介水字[2015]31号对柳树坪工程设计进行了审查与批复,以介水字[2015]32号对下李侯工程设计进行了审查与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新凿井3眼及配套,新建机房3间,安装反渗透水处理设备5套,安装各类供水管道3800余米及附件等。2015年5月22日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办委托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张兰供水工程、下李侯、柳树坪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施工公开招标,介休市宏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介休市水利机械凿井队中标;6月24日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5所农村学校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山西碧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中标。 工程现已全部竣工,2015年11月18日工程通过县级验收,完成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6万元,省配套42万元,市配套42万元,县配套24万元。工程支付资金120万元,未支付106万元。

2、2013饮水安全水价补贴情况

农村饮水水价补贴是省政府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之一,我市对提水扬程在200米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了上报,2013年7月24日晋中市水利局以市水计【2013】296号文

4 件下达了农村饮水水价补贴资金50万元,介休市水务局于当年完成了发放审核和资金全部下达项目乡镇。我市扬程在200米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平均水价为1.8元/方,实施水价补贴后平均水价降至1.5元/方,平均水价降低17%,显著降低农村饮水水价,使广大农民群众在饮上安全水、放心水的同时,吃上便宜水,改善和提高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情况

(1)、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的情况

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建议计划的通知》(晋水办排便[2014]21号)文件精神,我市上报了《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议计划表》,2014年11月25日晋中市水利局以市水计【2014】301号文件下达省级维修养护48万元,工程涉及27个村;2014年12月23日晋中市水利局以市水计【2014】327号文件下达市级维修养护24万元,工程涉及5个村。维修养护内容有:更换水泵及管道共计22处,维修水池1座,维修水处理设备6套,维修机房1处,维修供水站1处,维修围墙1处。2015年4月3日介休市水务局委托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塑料管材及机泵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介休市井安塑胶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海川制泵有限公司中标;2015年4月21日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维修水处理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山西碧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中标。

工程的实施解决了张兰、三佳、洪山、义棠、绵山、连福、义安、龙凤8个乡镇的31个自然村,2949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资金全部未支付。

5 (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的情况

2015年8月3日介休市水务局以介水字【2015】81号上报了介休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涉及50个村,投资105万元。8月12日晋中市水利局以市水农函[2015]165号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和批复。维修养护内容有:更新水泵29台套,更新变频柜2套,维修蓄水池12座,维修水处理设备1套,更新Φ32-160PE管道15640米、1.5寸钢管200米。2015年9月23日介休市水务局委托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塑料管材进行了公开招标,介休市井安塑胶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10月13日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机泵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介休市城区恒友物资总汇中标,以单一来源方式对维修水处理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标,山西碧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中标。

2015年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正在实施中,竣工后可解决张兰、三佳、义棠、绵山、连福、义安、宋古7个乡镇50个自然村,55819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4、2015年4月1日介休市水务局以介水字【2015】25号上报了介休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包括检测设备、采样车采购及实验室改造,工程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4万元,省级资金36万元。5月18日晋中市水利局以市水农函[2015]80号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和批复,8月27日由晋中市水利局统一组织委托山西万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北京三达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6 工程现已全部竣工,2015年11月25日晋中市水利局农水科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工程支付资金41.6265万元,未支付78.3735万元。

三、自查情况

1.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项目按时按期完成。

3、严格按照专款专用无截留和挪用现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情况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宏观管理还不到位。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大多交付给乡镇、村集体使用,对工程如何运行管理,缺乏指导和宏观管理,未形成自上而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而村集体又疏于管理,不收水费,节水意识淡薄,再加之村级换届频繁,未形成从工程管理到经营管理的系列管理体制,造成了“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无人管”状况。

2、农村用水商品意识淡薄。相当部分农民认为,水是自然生成的,国家修建的饮水工程是“福利水”“民政水”,用水不存在交什么水费,水费收取较低、收缴困难,无法维持正常运行。

3、政府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大。农村饮用水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的行业,城建、卫生、环保都负有管理责任,但都没有将其列入部门管理职能之中。目前农村饮用水市场管理处于不完善状态,政府主管部门还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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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照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和工程建设“四制”方针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涉农资金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存储,专账、专人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人员、资金安全。

2、加强组织和实施,根据工程实际条件,极力配合协调好外围关系,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健康发展,用好工程资金,办好更多的事。

3、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工程前期工作中咨询地方群众,优化工程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动员地方群众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参与到项目的建设实施中来,既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让工程更贴近建成后群众使用和管理实际。

4、结合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饮水工程管理新机制,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发挥效益。

5、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和涉农项目的建设的监督力度,监督施工进展速度和工程质量,介休市水务局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农资金进行督促检查,对涉农资金使用违规的现象从严从重进行处理,确保涉农资金使用的安全。

涉农资金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涉农资金资金整合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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