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涉农资金协议书
甲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自愿选择乙方为其代发涉农资金,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书,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在乙方开立涉农代发资金专户账号: 由甲方将账户资金转入到乙方指定的临时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和账号:。
2、甲方应将要发的涉农资金(节假日顺延)从单位存款账户划转到代发粮补专户,同时提供代发涉农资金数据作附件(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规定格式提供代发涉农资金电子数据盘,内容包括账号、金额等)。
3、对提供的代发涉农资金明细表和转账金额,甲方负责农户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提供的账号与个人结算户账号一致,转账金额与涉农资金表实发金额相符。以后如有人数发生增减变动,甲方应将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事故。
4、为了保证代发涉农资金的的连续性,除死亡,存折被盗、丢失等原因,甲方应要求代发粮部结算账户不得结清。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发放,甲方应主动做好对本单位的解释工作。
6、乙方每次代发成功后,将打印出来的清单返还给甲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返回。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转来的涉农款项后,依据其提供的准确无误的“涉农资金补助表”在五日内将代发资金准确转入到甲方农户各自所属账户,乙方不为甲方垫付款项。
2、由于代发涉农资金涉及到乡镇支行,为了便于结算方便,乙方在各支行开设临时存款账户,仅做涉农资金代发过渡使用,由乙方代为发放涉农资金。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农户提供储蓄业务咨询、宣传等服务。
4、甲方涉农补助总额与转账金额或姓名、账号与实际不符等情况时,乙方应于三日内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负责按时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办理粮补转存,如果乙方录入数据处理时发生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若因甲方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将款项划转乙方或未提供代发涉农资金数据造成粮补资金不能按协议时间发放,乙方应在储蓄柜面上配合单位向农户做好解释工作,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7、如甲方代发农户人数突然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时,应在事前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在五日内做好调整涉农储蓄账户的准备。
三、资费标准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代发涉农资金业务
四、在代发涉农资金业务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问题,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