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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仓储保管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07 08:37:47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仓储保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管人: _________

存货人: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 仓储物

仓储物名称: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性质: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包装:_________;件数:_________;标记:_________;仓储费:_________;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与时间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 ,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第2篇: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货场代存代管甲方的钢材,并指定乙方负责运输,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费用结算及标准

1、仓储吊装费

2、运费 结算价格:

3、结算方式:

4、付款方式:现金或支票。

二、存放条件和要求

1、存放地点:

2、存放期限:

3、存放条件: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货物到达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仓储准备。遇特殊情况对货物不能按时到达或取消货物入库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货物出库时,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将出库通知单(含材质、规格、数量、炉批号及指定的车辆号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凭盖有甲方备案印章的出库通知单(甲方印章及出货通知单统一样式,在乙方备案)并严格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办理提货出库手续。

3、甲方因故变更货主时或送货地点的,应及时向乙方递交盖有公章的变更通知书,乙方接到通知书后,原甲方的提货单或出库单终止执行。

4、货物到达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收费标准按时支付仓储费及运费,每逾期一个月交纳,则按所有费用总额的5%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货物进行留置。

5、乙方不涉及甲方的经济纠纷。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入库运输,并保证甲方运输计划的兑现率在95%以上(指生产合格并可以发运的货物)。

2、乙方负责对甲方货物的出入库及在库管理,并为甲方建立完整。规范的出入库台帐,甲方要求对帐时,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如甲方对特殊需要的产品要求乙方给予特殊防护的,应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后,应尽快通知甲方货物所到的规格。品种数量等到货信息,最长不超过12小时,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详细资料及时验收入库。乙方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核查和追索,货物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无异议后,签字认可,货物方可入库。

4、乙方为甲方提供及时装卸服务,不得影响甲方的业务开展,并帮助协调甲方货物出库运输道路的通畅(指当地居民的干扰)。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年度认证工作,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乙方资质材料。

6、乙方不涉及甲方的经济纠纷。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甲方货物损害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承担赔偿,赔偿费用从结算费用中扣减。

2、甲、乙双方或单方遇特殊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需终止合同的,双方另行商议。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六、承包期限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时间:年

推荐第3篇:仓储保管合同

XXXXXX物流公司

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合 同 编 号:201213311201 合同签订地 :

存货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保管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1 货物品名: 1.2 品种规格: 1.3 数量: 1.4 质量: 1.5 包装: 第二条、货物包装:

2.1 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2 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

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做好货物的接收,装卸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商品特殊性进行保管,对乙方货物完整、安全负责。(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XXXXXX物流公司

仓储保管合同

第四条、交接时间和地点:

交接时间确定为仓储物的入库时间,保管人须在此准备好货位并确保能够进行交接。交接地点表明了运送货物入库的责任承担人,但还需要明确卸车搬运的责任人。

第五条、保管期限:

日至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执行中任何一方因业务变动需终止合同的,请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情况下双方不产生任何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6.1 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2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6.3 验收期限为 5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七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八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九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XXXXXX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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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收费方式:

(一)按面积收费:

(二)计件收费:

(三)其他服务收费

(四)月收费合计=面积收费+价值收费+其他服务收费

说明:面积收费、计件及价值收费均包含仓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配送、装卸、打印入库送检单、包装条码、拆包装信息服务费用,须提供其他服务的在其他服务收费中体现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计件收费依据为:甲方为乙方提供有效出库单据(生产使用、配件销售、乙方自提、废品清退、等通过甲方运作出库单据),按单据合计数量计算收取金额。如乙方需要其它服务与甲方协商,以其他服务项目体现,另行收费

9.2 结算方式:

1)、其它:□支票、□电子汇兑、□汇票式、□现金乙方依据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支付甲方。经协商,双方选择银行电汇(T/T)的方式进行付款。

2)甲方开具服务票并提供给乙方作为付款依据。

9.3 付款时间:

1)面积收费:合同签订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2)计件收费:次月15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出库单核对出库数量,依据XXXXX公司结算单核对价值,双方签字确认,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3)其他服务收费: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应于开票后30天内支付甲方费用。乙方未按约定给甲方付款,延期需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确认,违反合同支付时间的,甲方有权停止配送物资或扣留乙方收料单据,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仓储物的保险约定: XXXXXX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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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必须进行保险,若存货人已对仓储物进行了保险,必须告知保管人所投保的保险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未保险的可以委托保管人进行投保,但仍然由存货人承担保险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保管方的责任

(一)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四)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其它约定责任。(甲乙双方自行商议) 12.2 存货方的责任

(一)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20%(或 15%)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二)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四)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XXXXXX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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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10000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六)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七)其它约定责任。第十二条、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0.1 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10.2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10.3 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10.4 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续订

13.1 租赁期限内,如需变更本合同之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以书面方式签署补充、修改协议。

13.2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13.3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将该房屋交于乙方,经乙方催告后 30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严重影响; XXXXXX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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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将物业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有损资产所有权的行为。

13.4遇有不可抗力发生,致使本合同之履行已完全没有可能,本合同解除。

13.5本合同解除及终止之后20 日内,乙方有责任将该房屋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包括乙方的装修物不计费随同该房屋一并交还给甲方。

13.6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1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甲方同意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产生的任何纠纷,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5.1 由于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致 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15.2 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赔付贰万元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15.3 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15.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 协商解决,所形成的约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XXXXXX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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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址:XXXXXX

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XXX

委托代理人

:XXXXXX

委托代理人

:XXXXXX

话:XXXXXX

话:XXXXXX

挂:XXXXXX

挂:XXXXXX

开 户 银

行:XXXXXX

开 户 银

行:XXXXXX

号:XXXXXX

号:XXXXXX

邮 政 编

码:XXXXXX

邮 政 编

码:XXXXXX --------------------------- |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有效期限: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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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货物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储存货物的货物包装:

2.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1 3.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货物按________的方式进行保管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货物保管的条件:____________ 货物保管的要求: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期限

货物保管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_______ 第七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计费项目:____________ 计费标准:按______标准计费 结算方式:按_______方式结算

第八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2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__天,国外到货不超过__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九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方式、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发运手续及费用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________规定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方式:由___方送货入库 出库方式:由___方提取货物

2.货物入库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货物出库的时间:__年__月__日 3.货物入库的地点:__________

货物出库的地点:__________ 4.货物入库和出库的运输方式:__运输 5.发运手续:发运手续由___方代送、代办

3 5.货物入库的相关费用由__方承担

货物出库的相关费用由__方承担

第十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损耗标准按照____标准办理,损耗处理按照____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3)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承担。

(4)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5)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6)其它约定责任

4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 5 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本合同受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货物的保险

6 本合同中的货物由____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经费保险费____元(人民币),由____方承担,保险期间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保险人名称是____。

第十六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年

日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有效期限:

月 日 至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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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条合同主体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合同的宗旨和原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租用甲方仓库储藏产品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三条本合同的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服务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仓储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仓储屋,如果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应于使用期限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使用事项重新签订仓储服务合同,在同等使用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仓储服务期内,若遇国家及上级政府征地拆迁,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为乙方迁出提供条件,迁出时乙方依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仓储费双方据实结算,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仓储服务费。

第四条合同的范围

1、甲方同意将位于,提供给乙方使用,并由甲方负责保管。

2、甲方负责乙方所储物品的仓储管理。

第五条 服务内容

1、甲方提供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商品储存的要求。

2、甲方对乙方产品的仓储管理,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日期及乙方的指令发货。

第六条 货物保管条件及要求

1、货物进出仓,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仓库管理制度。甲方对乙方到库需要入库的产品及需要出库的产品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装卸,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乙方或向乙方索取小费,一经查实,甲方应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同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接收入库的同时应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有损坏,核对实际数量、品种规格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任何异常情况,应与送货方共同制作记录并签字认可,并在24小时内传真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在三日内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3、甲方应在每次乙方提货及乙方转运货物到仓库后,次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应的库存报告。

4、甲方凭乙方的进货凭证、提货单办理进、出仓手续。

5、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温度的冷库储存产品,保证相应温度,温度正常情况下,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6、正常情况下甲方保证冷冻库温度在-18℃(允许正负3度误差)、冷藏库温度在0℃至+10℃(允许正负3度误差,频繁进出货期间除外,)。如果甲方发现所用库房温度不正常,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调整温度。保证在频繁进出货后4小时内把温度降到正常温度。

7、每月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委托甲方保管的货物进行盘点,具体日期由双方商定。对账人由乙方每次指定专人负责。程序如下:

乙方指定之盘点人持有乙方指定签字人签字和印章之盘点表及当月所有货物进出库单,双方核对数目无误后签字(甲方签字人员为指定负责人),各自保留一份留底。如有差异,甲方应在盘点后做出说明或做出相应处理。

8、除甲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外,原则上其他人员不准进入仓库参观、拍照;甲、乙双方以外人员进入仓库应得到乙方的认可。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单据,以备必要时协助乙方查询。

9.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仓储保管的规定及乙方的仓储要求妥善保管乙方货物,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不受潮、虫蛀和鼠害等损坏,保证仓库及货物干净整洁。

10、甲方仓库必须保持清洁干净,不能有漏雨、水浸现象,所有产品不得露天堆放(乙方书面认可的可露天堆放的产品除外)。

11、甲方所有储存货物的仓库甲方必须配备足够消防、灭火设备。消防设施要符合

公安部门的消防条例规定。

第七条 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在库商品的盘盈、盘亏(自然损耗及合理损耗不应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负责;非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货物损毁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前,货物出现盘亏、损失、毁坏等情况,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1、仓储费总价款:人民币元(元)。

单价:冷冻库的仓储费为每平方米95元/月,冷藏库的仓储费为每平方米90元/月,普通仓的仓储费为每平方26元/月.

本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2、其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根据附件甲方报价单。

3、租金三个月一付,提前15天付款给甲方,先付款后使用。

4、其他服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凭国家正规发票及符合乙方要求的进出库存货、装卸凭证办理结算。

甲方次月5日前将乙方当月所产生的操作费用与乙方对帐完毕,乙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所产生的费用全额结清给甲方(月结30天)。

5、乙方超过缴款期限,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停止乙方产品进、出库。如果乙方对当月所产生的费用有异议,应在接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进行核对。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相同金额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发票。

第九条 甲方和乙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货物保管期间及装卸期间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所造成货物被盗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入库时有货物损坏除外)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货物因不能及时装卸而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由混堆而错发货物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未经乙方同意而擅自移运乙方货物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擅自将乙方租用的面积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甲方负责赔偿;甲方负责赔偿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等实际损失。

2、乙方责任

(1)货物进仓前应将货物名称、批号及数量提前一天通知(初次入仓应提前七天)甲方,如乙方未尽到通知义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货物储存超过有效期,乙方不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乙方单据上的差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进库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有产品合格证、非疫区证明等随货同行。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守法经营,办理工商、税务、卫生许可、动物检疫等相关手续,如有任何违法经营行为,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不得擅自动用和更改甲方生产设备、设施和结构,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刑事责任。

(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经营区,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乙方人员进入甲方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好防滑鞋、防冻帽衣等),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

1、合同执行过程中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够及时付清仓储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甲方不具备冷冻食品的冷藏条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甲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需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因业务需要而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无需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可立即提前终止本合同,将仓库交还甲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另一方违约费壹万元人民币,另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信守,遵照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应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提交有关有权出租该仓库的有关书面材料并获得乙方书面认可,及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订于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8号。

第十四条 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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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

甲方(保管方):长沙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委托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库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

第二条 货物包装:

乙方责任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便准的,在保证 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第三条 合同期限:

从_______年____年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乙方应及时结清仓储费用和提出所储存的物资,若乙方置之不理,甲方则有劝处理该批物资。

第四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公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2, 甲方搬运,堆码货物时要整齐,并按乙方要求妥善放置,保证帐,物相符,外 包装完好。在甲方仓库储存期间,如有乙方货物丢失或破损,甲方应付赔偿。3, 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盖有公司行政公章和负责人签名的提货凭据,方可出库发 货,并作好出货登记。

第五条 费用:

保管费用按每月_____万元计算,全年____万元,协议期满后由甲方开具发票一次性向乙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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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

甲方:山东省棉麻公司兖州采购供应站

乙方:山东齐鲁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将本站货场内第号库计确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使用期限暂定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二、保管费本合同签订的㎡每年使用费为。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交清半年使用费即万元。以后每半年预交一次。

三、电费:按乙方实际的用电量和供电部门的价格具实由甲方每月核收一次。

四、甲方负责仓库库区的安全管理,并保障其货物出入的顺畅。做到库房房顶不漏雨,乙方应经常检查储存的安全情况,相互沟通,如出现漏雨情况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如遇有城建规划需要拆迁等情况,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乙方合同期内要遵守甲方库区内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使用的仓库要爱护使用,乙方如因业务需要改造、装修等时,需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将对造成的后果负全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在新的使用确价格基础上有优先续用权。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一方预中止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合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所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必须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章后有效。

甲方: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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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保管合同

保管方:

存货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尊守。

一、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

2、品种规格:数量:以实存放数量为准

二、保管办法:代收、代储、代发。

三、保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入库、出库手续:

1、入库时,保管方按存货方提供的订购单上所注明的数量、重量、质量验收入库,入库后双方代表签字签

认。

2、保管方在验收入库时如发现坏包、漏包或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退回存货方。

3、出库时,保管方凭存货方开具的有关调令或者法人签单凭证按数量发货。

4、淀粉入、出库前,存货方要提前通知保管方,以便保管方按排人员接收和发货。存货方淀粉入、出库的

装卸由保管方代找装卸工,费用由存货方另行支付给保管方。

五、保管费的计算和结算办法:

六、违约责任。

1、保管方责任:

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淀粉损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保管方按淀粉出厂价格赔偿存货方经济损失,如因淀粉自身质量问题,淀粉超过有效储存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短少、损坏、变质、保管方不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中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管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保管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双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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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_________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电 挂: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

│年月日│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推荐第10篇: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

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

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

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

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

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

费 %(或 %)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

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

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

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

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

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

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

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

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

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

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

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

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

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11篇:仓储保管协议

仓储保管协议

存货人:**发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贸易部(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租于乙方位于珠江路33号,仓库用于储放大米

第一条 计费和结算方式

1、储存费:0.34元/吨

2、搬运费:由乙方协助甲方,并由乙方先代甲方垫付,甲方必须签名确认。

3、费用每季(月)结算一次。

4、协议期内上述费率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后再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___年__月__日,始至___年__月__日上。

2、协议期间,因公司规划需要,不能履约双方免责。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需延续协议,经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方法

1、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进仓单上的品名、货号、规格、数量包装号进行入库验收。

2、甲方进库大米外包装须无潮湿、无损坏、无霉变、无虫害等异状。

第四条 货物的进出库手续

货物进入库手续

1、货物出入库。甲乙双方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货物出入库甲方应提前一天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货物出入库的准备,确保甲方货物进出库顺利进行。

2、货单同行:货物出入库必须标有甲方开具的有效凭证,一份留存乙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五条 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义务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对仓库进行合理部署和消毒。

2、货物验收后双方签名确认,并一份给甲方留存,作为存方凭证。

3、货物出库,根据双方商定由甲方开具有效提货凭证,乙方及时给予合理调拨。

4、在货物保管期间,造成货物丢失、短少,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根据气候变化乙方有义务对仓内进行机械通风及观察粮情,如发现货物发热、虫害、变质及时通报甲方。

6、保管期间,货物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义务及责任

1、必须提供货物的有效相关证件。

2、因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引发的货物变质,由甲方负责。

3、货物一旦存在质量问题,如需整理,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建筑物毁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5、货物进出仓,甲方必须派员协议。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贸易部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第12篇:仓储保管合同范本

验收存货人的货物是保管人的义务和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验收的内容、标准。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验收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的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那种方法,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验收的期限是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日期为准。

仓储保管合同范本

时间:2010-09-10 10:42 来源: http://china.wooshoes.com 作者: 站西鞋城网 浏览:2337

【站西鞋城网-鞋业新闻】 存 货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保 管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

文章转载:鞋易新闻(news.wooshoes.com)原文地址: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 10 天,国外到货不超过 30 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13篇:仓储保管协议

仓 储 保 管 合 同

编号 :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装卸、仓储、保管进口[ 原木、板材 ]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拥有存储合同标的货物的资质,因甲方没有相关资质存储货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委托甲方储存货物的数量以商检数为准。

甲方根据仓储货物的性质及有关规定进行仓储保管,但应当将乙方货物存放于相对独立仓位或容器,使之能够与其他货物明确区分开来。

第三条 甲方有义务在货物抵达仓库后或者准备出库时安排货物的装卸事宜。甲方应妥善、谨慎地实施仓储保管作业,保证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在装卸和出/入库过程中因甲方过错使货物发生损失,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乙方人员、车辆进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 货物入库: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签字盖章后传真给乙方,乙方传真号: xxxx。

货物入库后,甲方应当保证定时巡视仓库,如果甲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或者对其他货物造成损害或威胁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等待乙方进一步指示;由于时间、环境等原因导致货物自然损耗及品质下降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因甲方管理问题(包括偷窃及火灾)造成甲方货物缺失,缺失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在卸货、堆存、装车过程中,甲方应本着对乙方货物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紧密的监控货物,尽责尽力把货物损耗降到最低。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配合查询乙方货物在甲方仓库的库存情况。

第七条 货物的出库管理:

甲方知悉乙方与其代理进口委托人之间对仓储货物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仓储保管期间甲方只能按照乙方发出的指令处分仓储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加工、销售、转移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乙方货物。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加工、销售、转移或以其它方式处分乙方货物,乙方将依法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保证

按照乙方盖章的书面发货通知方能办理货权转移或出库,如提货人以传真件提货,甲方也必须核对提货人的传真件是否与乙方传真给甲方的传真件相一致。

乙方将发货通知(见样张)传真(甲方传真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传真号码:xxxxx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给甲方,或者通过乙方电子邮箱 xxxxx 将发货通知扫描件发到乙方电子 。甲方收到乙方发货通知后,须对其有效期及与样本的一致性进行核对。甲方只有在收到的发货通知传真件货电子扫描件与乙方留存的发货通知样张相符才能放货。或凭乙方盖有正本章的发货通知单甲方才可放货。

其他与上述操作方式不符的一切形式的发货指示,均为无效指示。

第八条 对未一次性提完或暂不提出仓库的货物的情况,要立即为提货人办理货权变更转存手续,并于货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相关费用结算情况。因甲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账目不清等不利后果应当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在仓储期间,乙方有权派员去仓库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在仓储期间,甲方由于管理或交通原因,确有必要转移乙方货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答复或者乙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的,甲方可以转移乙方货物,但应当尽到谨慎照料货物的义务,并于搬运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的仓位、容器或者堆放地点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货物自入库之日起计算仓储期限,直至货物提取完毕。所有的仓储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等相关物流费用及其他涉及此批业务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实际提货人向甲方支付。对于清库货物应在货物提清前结清以上相关费用,若乙方提货人拒绝支付,则甲方有权留置仓储货物,并书面通知乙方。若在货物提清前,甲方未对相关费用支付情况提出异议的,乙方视为相关费用已结算完毕。由此造成的账目不清等不利后果应当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战争、市政停电、政府决定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货物造成灭失、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旦本合同生效,甲乙双方之间以前所签定的相关仓储保管合同全部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也须经过甲乙双方盖章后,方才发生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厦门

附件:发货通知样本

第14篇: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

|鉴(公)证意见: |

| |

|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年 月 日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

nbsp;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第16篇:粮食保管制度

粮食保管制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粮食安全负责。

二、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三、坚决贯彻 “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账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四、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储存。

五、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六、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七、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八、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戒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储粮责任。推行安全储粮责任制,人人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障措施,为实现储粮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安全检查,提高安全储粮管理水平。根据四季分明的特点,做到有重点检查。春季检查,以防治虫害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汛和隔热、密闭安全度夏为重点,坚守抗洪保粮第一线.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冬季检查,以降温、降湿、防火、防霉、防结露为重点,对储粮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着力建章立制,推进仓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推进粮油仓储工作的建章立制和科学管理。

四、实行每月一次的粮情例会制度;“

一、

三、七”粮情检查制度;仓储工作百分考评及奖惩制度;储粮隐患整改责任通知书制度;对保管员实行“红旗仓”竞赛评比活动;保管员做到工作有日记等等。

五、抓好粮油储藏的科学化建设。坚持“科教兴粮”方针,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保粮技术,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巩固“一符四无”成果,探索绿色储粮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和保管水平。

第17篇:粮食的保管

结露是如何产生的

粮堆结露是由于粮堆与外界存有较大温差造成粮堆内部湿度增加,在粮粒表面凝结成小水珠的现象。

结露.形成以后,粮堆易发生板结,局部发热现象。结露部位多发生在粮堆的顶部表层下30厘米左右以

及阴冷空隙等部位。粮食结露大多发生在气温骤然变化的季节,如春季和秋季。 结露对粮食安全储藏有何关系

粮食结露后,水分增加,呼吸加强,为仓虫、螨虫、微生物生长大开绿灯,造成粮食发热、霉变、发芽等

不堪设想的损失。所以粮食在储藏期间,要特别当心,防止结露.

防止粮食结露的方法有哪些

防止粮食结露的办法,关键在于尽量降低粮食的水分,减小粮堆各部位之间的温差,另外改善储藏条

件,加强隔热、防潮性能等措施,都是防止结露的有效方法。一般采用合理的通风,配合翻动粮面,将结

露点粮食单独码放处理。可取得一定的散温效果。 粮食发热的原因和类型

在正常情况下,储藏粮食的温度随着气温和粮食存储仓温的升降而变化。若上升太快,或该降不降,

破坏了粮堆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热平衡,就是发热现象。在发热过程中,有的粮食的粮温上发热上升的粮温

与粮食水分高低密切相关.散装粮食发热的规律

秋冬季节多从粮堆的中下层开始,以后逐渐向上发展;夏季多从朝阳靠墙面的上层开始,以后再逐 渐向内发展;因漏雨或吸湿而引起的发热,则多从粮面、仓墙四周、地坪等返潮部位开始然后再向粮堆内 部及中下层发展 囤装粮食发热的规律

囤装粮食多由于收购时候水分的不均匀.在加上顶部的防雨没有做好防水,以及囤墙壁只有用苇席围护

没有防雨彩条布做防护.气候的不稳定.粮食外温于内温的差异.随着雨季的来临造成粮食吸潮以及雨水的进

入.其中主要发生在粮食的顶部30厘米以下以及囤壁等部位.库存粮食发热的类型有哪些

1局部发热:一般是由于干、潮粮混存,仓库顶部漏雨,仓库墙壁渗水,虫害严重,自动形成杂质区等情

况引起的。

2上层发热:由于季节转换,气候变化,粮堆温差过大,形成结露而引起的。发热部位多在粮面以下15—

30公分处

3下层发热:仓库地面返潮或铺垫不好,使下层粮食受潮而引起发热,粮食烘干后,未经冷却就直接将水

稻进仓储存遇到冷的地面,也会发生结露,引起发热.4垂直发热:在仓库贴墙、或水泥柱接壤处或格子仓周围,由于温差过大而引起垂直发热。壁周围渗水浸

潮而引起。 5整仓发热:以上几种发热不及时处理,将引起整仓粮食发热.粮食发热处理方法

1机械通风:强制降低粮温与水分,通风均匀,效果明显,费用低,是粮库常用保粮措施。 2翻动粮面:用于散装粮堆表层粮食的降温散湿,简单易行,节省费用,效果也较好。 3倒仓倒堆:利用倒仓倒堆进行降温散湿,对不安全粮单独挑选整理,效果明显。 粮食发热霉变的原因和类型

粮食霉变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也有一定的发展规律。其发展的快慢,主要是由环境条件对微生物的适

宜程度而定,快者一天至数天,慢者数周,甚至更长的时间方能造成粮食的霉烂。霉变的发展过程,还会由

于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得到加剧、减缓或终止。粮食霉变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变质阶段、生霉阶段、腐

烂阶段。在初期阶段发现是处理的最为关键时刻,如扩大严重到生霉阶段、霉烂阶段。会造成对粮食巨大的 损失。

判断是否粮食发热

1、粮温和仓库的温度进行比较。外气温上升时(如春季),粮温上升的太快,超过仓温度日平均量的3-5度。

或气温下降时,粮温不降反升,都可能出现发热。

2、粮温之间的横向比较。粮食入仓时,如果保管条件,粮食水分和质量基本相同的同种粮,粮食温差3-5度, 则视为发热。

3、粮温之间的纵向比较。每次检查后,与以前的记录情况比较,若无特殊原因,温度突然升高,则视为发热。

检查认定粮食是否受潮霉变

在粮食保管过程中,由于漏雨、返潮、虫害、温差等原因使粮食水分增加而发生的霉变,称为返潮生霉。

主要有仓底部返潮生霉、漏雨受潮生霉、吸湿生霉等。检查粮食是否受潮霉变,一是查漏雨受潮部位和墙壁受

潮部位;二是用手插入粮堆看有否手感不畅通、返潮、结块;抓一把粮食用双手搓.无清脆的声音,或用牙齿

咬.粮食成粉状,说明粮食已返潮。三是看粮堆表层下10-20公分左右,有否手感到潮湿、结块,有否霉味、酒精味等。

粮食开始霉变有什么征兆

初期变质:初期变质阶段是微生物活动开始加剧的过程。在此阶段,粮食可能出现一些陈化变色:粮食逐渐

失去原有色泽,接着变灰发暗。如大米的反白挂灰。

轻微异味: 如粮食的糠臭,玉米和高粱的甜气和酒味,一般粮食的轻微霉味。

粮食发潮: 粮粒表面潮润,有出汗、反潮显现,用手搓粮或用取样器插入粮堆有涩滞感觉。

粮粒变软: 粮粒软化,硬度下降,水份增加。

粮温失常: 粮温失常可能有发热趋势或已经发热。

及早发现和掌握以上征兆,及时采取通风、倒仓、晾晒等措施,即可防止粮食生霉,减少损失。 粮食霉变到腐烂时期

1霉变:

继初期变质之后,如储粮中的湿热逐步积累,粮温可以每天2--3℃或更快的速度上升,而出现

明显的发热现象。粮食霉变部位常初呈白色,后即变为灰绿黄绿、蓝绿或黄褐、棕色、红色等,生霉的粮

食已经严重变质,有很重的霉味,具有霉斑,一般不宜再食用。

2霉烂阶段:粮食霉烂、腐败。粮食彻底变质,产生霉、酸、腐臭等难闻气味,以至完全失去使用价值.

粮食霉变有哪几种类型

1劣质霉变:

这是因粮食质量差而受微生物侵害发生的霉变。在粮食储藏过程中,因为粮食质量差、含杂多、水分

高,或生虫带病,以及破损粒多、成熟度差等,在自然高温条件下,成为“三高粮”,易被微生物侵害而造成 霉变。在此类霉变过程中,常伴随出现发热。劣质霉变的防霉措施,主要是保证粮食入仓质量,达到干燥、

纯净、无虫。严格禁止不同水份杂质粮食混堆。

2结露霉变:

这是因温差过大或水分过高发生结露,结露霉变大都在粮堆局部发生,并常伴有局部的发热现象。这

类霉变容易发生在入秋转凉时,其部位大都在粮堆上部,即表层下20~30厘米的粮层;或在阴冷空隙等部位

。结露霉变发生比较普遍,预防措施主要有:合理掌握仓、囤的通风与密闭;烘干后及时散热、散湿,控制

温差。入秋转冷季节,掌握粮情,适当翻动粮面,是防止储粮上层结露霉变的有效方法。 3吸湿霉变:

这是因外界湿度大而粮食吸湿,在梅雨季节或阴雨时期,外湿过大,仓房的密封防潮性差或干、潮粮

混堆等,均可引起粮食吸湿霉变。这种霉变常发生在粮堆的表层5--15厘米的空隙、底层等易于吸湿的部位。

预防这类霉变的主要措施,是做好仓、囤的防潮工作,这一问题在建仓时就应予以考虑。 4水浸霉变:

这是因粮食直接浸水或受雨,囤.垛漏雨、进雪,或内壁结露滴水等,都能造成水湿霉变。其部位多 发生在粮堆表面和底部。局部浸泡严重者可深入粮堆内部,如漏雨处常可在粮堆内形成漏斗状的霉变区。

只要在粮食储藏的各个环节避免雨淋、浸水,仓、囤不漏雨,隔潮性能良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水稻检温的重要性

粮食在保管过程中产生黄粒米霉变过程中,主要是受到水份,温度,微生物的影响,从粮食的温度的

变化中能够判断出粮情的安危程度,经常进行粮温检查是确保储粮安全的最重要措施。

检温工具的排布检温方法

散堆式经常采用的是上中下三层对各检温点循环错位,库房式经常采用分区排布循环错位,圆仓式经

常采用的是东西南北中五点经常变换检温点。在检温中要做到上下,内外,深浅相结合。对高温点,危险点

,和重点部位要集中探子围攻(因发热点的周围粮食温度也会增高),在工作实践中还可以采用手摸,脚踏

,鼻子闻,用探子插等辅助方法来判断粮情是否稳定。注:检温过程中不可带手套,必须用手摸探子杆

来感觉温度,不可专看温度计上面的温度,这样才可以全面检测到各粮层的粮温是否发热。各种储粮

型态重点检查部位。

在季节交替变换时检查上层边角等易结露部位,底部是否有进水塌底子,阴雨天或开化季节检查漏雨部位 ,春季要检查朝阳面,夏季检查温度高部位的虫霉害。库外散堆要注意下风头和输送机的落粮点及其附近,新

收潮粮要注意贴地面部位,房式仓检查墙壁有水痕,窗口库门是否有进水现象。圆形仓检查中心落粮点杂质集

中区(铁皮仓注意朝阳面)。在粮温粮情稳定时应对这些部位重点检查。

第18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5号令发布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现予以转发,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粮油仓储单位从事粮油仓储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粮油仓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贯彻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仓储管理制度和标准,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延缓粮油品质劣变,降低粮油损失

1 损耗,防止粮油污染,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五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储粮安全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粮油仓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

第六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等内容。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七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本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二)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未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粮油仓储单位名称中不得使用“国家储备粮”和“中央储备粮”字样。

第三章

粮油出入库管理

第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对入库粮油

2 进行检验,建立粮油质量档案。成品粮油质量档案还应包括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粮油入库(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

第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将卡片臵于货位的明显位臵。

第十二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粮油出库前按规定检验出库粮油质量。粮油出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做好出库记录。

第十三条

出库粮油包装物和运输工具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未经处理的严重虫粮、危险虫粮不得出库。可能存在发热危险的粮油不得长途运输。

第十四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臵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

第四章

粮油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粮油仓储单位负责人对全部库存粮油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负责。

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应当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3 第十六条

粮油储存区应当保持清洁,并与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有效隔离。在粮油储存区内开展的活动和存放的物品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或者对粮油储存安全构成威胁。

第十七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对仓房(油罐)编排号码,配备必要的仓储设备,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制度。

第十八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仓房(油罐)的设计容量和要求储存粮油,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建立粮油仓储管理过程记录文件。

第十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仓储能力不足时,应当通过代储、租赁等方式,合理利用其他单位的现有粮油仓储设施,扩大仓储能力。粮油仓储单位应当与承储或者出租的单位签订规范的代储或者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现有仓储设施不足,确有必要露天储存粮油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打囤做垛应当确保结构安全,规格一致;

(二)囤垛应当满足防水、防潮、防火、防风、防虫鼠雀害的要求,并采取测温、通风等必要的仓储措施;

(三)用于堆放粮油的地坪和打囤做垛的器材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

第二十条

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一般为小麦5年,稻谷和玉米3年,食用油脂和豆类2年。

第二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粮油储存损耗处臵方法的规定处臵粮油储存损耗。国家对政策性粮油储存损耗的处臵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第二十二条

储存粮油出库数量多于入库数量的溢余,不得冲抵其他货位或批次粮油的损耗和损失。

第二十三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设立粮油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真实、完整地反映库存粮油和资金占用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库存粮油情况发生变化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更新库存粮油货位卡和有关帐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

储粮化学药剂应当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对药剂和包装物领用及回收进行登记。

进行熏蒸作业的,应当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中,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作业场地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

第二十六条

库存粮油发生降等、损失、超耗等储存事故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处臵,避免损失扩大。属于较大、重大或者特大储存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属于特大储存事故的,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4小时内,上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油储存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一)一次事故造成10吨以下粮食或2吨以下油脂损失的为一般储存事故;

(二)一次事故造成10吨以上100吨以下粮食或2吨以上20吨以下油脂损失的为较大储存事故;

(三)一次事故造成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粮食或20吨以上

5 200吨以下油脂损失的为重大储存事故;

(四)一次事故造成1000吨以上粮食或200吨以上油脂损失的为特别重大储存事故。

第二十七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一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粮油,包括各类粮食、植物油料和油脂。

6 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储单位,是指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上,专门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仓容规模500吨以下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经营者,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相关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商业部1987年6月22日颁布的《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87)商储(粮)字第12号)同时废止。 7 附件一:

关于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粮油仓储单位的固定经营场地至污染源、危险源的距离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距有害元素的矿山、炼焦、炼油、煤气、化工(包括有毒化合物的生产)、塑料、橡胶制品及加工、人造纤维、油漆、农药、化肥等排放有毒气体的生产单位,不小于1000米;

二、距屠宰场、集中垃圾堆场、污水处理站等单位,不小于500米;

三、距砖瓦厂、混凝土及石膏制品厂等粉尘污染源,不小于100米。8 附件二:

关于粮油储存损耗处置办法的规定

一、粮油储存损耗包括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

(一)自然损耗是指粮油在储存过程中,因正常生命活动消耗的干物质、计量的合理误差、检验化验耗用的样品、轻微的虫鼠雀害以及搬倒中零星抛撒等导致的损耗。

(二)水分杂质减量是指粮油在入库和储存过程中,由于水分自然蒸发,以及通风、烘晒、除杂整理等作业导致的水分降低或杂质减少等损耗。

二、粮油储存损耗应当以一个货位或批次为单位分别计算,不得混淆。

三、自然损耗应当在一个货位或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其中,原粮的自然损耗按以下定额处臵,在定额以内的据实核销,超过定额的按超耗处理并分析超耗的原因:

(一)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

(二)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5%;

(三)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2%。

四、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实核实销:

(一)入仓前以及入仓期间发生的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在形成货位后核销;

(二)储存期间的水分杂质减量应当在一个货位或批次粮油出清后核销。

第19篇:板材仓储保管协议书

板材仓储保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在乙方露天货场储存自有经营的中厚板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有关钢材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物资进库清单、物资出库提单样单并加盖公章。

2、甲方应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办理物资出入库手续(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甲方更换上述人员应及时提供上述资料。

3、甲方应保证入库的物资符合入库清单上标明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并配合乙方进行物资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的核对。

4、乙方对甲方储存的物资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仅指甲方选择储存于室内仓库、露天仓库)进行储存。

5、仓储物资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仅负责装卸及储存保管。储存期间乙方负责物资的堆码整齐和妥善保管。由于乙方操作的原因造成物资的型号、规格、品牌、数量的错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对物资的内在质量及物资因自然原因、物理化学性质变化以及甲方的周转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保证在每天8:00—17:30仓库作业(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确保甲方物资及时装卸,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物资进出库程序

1、入库程序:甲方指定固定工作人员持货物有效权证来仓库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2、出库手续:甲方指定固定工作人员持与提货样单一致的提货单来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3、定期盘点制度:甲乙双方每月应对所保管物资进行帐目核对。

三、费用结算

1、甲方物资出库吊装费每吨15元(买方付费用)

2、吊装费由甲方的提供商户每单直接向乙方付清。

3、为提高乙方仓库作业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特殊时段(晚上17:30时后(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物资出库作业顺利进行,本着“有偿服务”原则,双方约定,在特殊时段进行的物资出库作业,由提货人员支付加班费每吨2元。

4、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仓储费,乙方享有对甲方物资的留置权。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通过法律部门进行仲裁。

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签章日期:

月电话:

传真:

第20篇:仓储保管监管协议

仓储/保管监管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仓储/保管监管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现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以租赁/借用的方式提供于(以下简称监管仓)供乙方使用(详见与乙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协议或者借用协议),用于存放甲方交付给乙方进行仓储/保管占有的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监管责任。在乙方进行仓储/保管期间,甲方可以将该货物或其对应的由乙方出具的仓单质押给奥地利银行北京分行。若甲方将上述货物或者对应的仓单(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奥地利银行北京分行,则甲方、乙方与奥地利银行北京分行另行签订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由乙方对质物进行实际占有、管领和监管。

二、该监管仓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甲方应保证监管仓的合法性,必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合法所有或合法占有、控制、经营该监管仓的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文件材料的不真实、不合法所引发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监管仓应具备相应的规模和条件,能满足质物储存和安全的要求,安全保卫、消防、装卸等设施设备完好完备,并有利于乙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

(三)监管仓必须已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和完备的进出库手续,配备了合格的仓库管理、安全保卫及装卸人员,仓库运行正常。如果监管仓不符合上述条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健全制度、完备手续和配备合格的人员。但甲方人员仅限于在出入库、搬运工程中提供辅助操作,具体的操作过程应在乙方监管人员的指挥之下完成

(四)监管仓原则上必须专库专用,只能存储质物,不得与非质物混存。如确需存储非质物的,必须经得乙方的同意,办理专门的手续并在乙方人员的指导下,由甲方设臵相应的隔离设施,以利于对质物进行有效地监管。监管仓不收储第三方的物资,所有进入监管仓内物资,均视为对《合作协议书》项下 1

质物的增加。

(五)若质物需储存于甲方承租的仓库,甲方应保证对该仓库(场地)享有使用权和转租权的前提下将该仓库转租给乙方或者借用给乙方使用,并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合同,用途仅限于储存甲方向质权人质押的质物。若甲方无转租权而给质权人和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质权人和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若质物是存放在第三人的仓库,甲方应将质物和该仓库移交给乙方实际控制和管领。

(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进出监管仓库的货物必须由乙方办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办理有关货物的进出库手续。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营资料(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信证明材料、场地使用证明等。

四、甲方须为乙方派往监管仓的监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乙方派出的监管人员只对乙方和质权人负责,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涉监管人员的正常监管业务,不得随意要求监管人员从事与监管质物无关的工作。为方便监管人员工作,甲方应免费为乙方监管人员提供住宿和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工作、生活设施(办公桌椅、电话、传真、床铺及基本生活条件)。

五、乙方的监管人员应积极与甲方有关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沟通,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六、质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品质、数量(重量)、金额等以《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质物清单》或《质物进仓单》列明的为准,若《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质物清单》或《质物进仓单》所列的质物不明,或者与实际移交的质物不一致的,以甲方实际交付占有、监管的质物为准。

七、甲方移交给乙方占有、监管、控制的每一批质物应为质权人认可的商品(详见质权人开具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查询及出质通知书》),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八、甲方保证交付的质物的质量、实际价值等均与质权人所约定的一致,否则,由此造成质权人、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全额赔偿责任。

九、甲方保证移交给乙方监管的质物未质押、抵押、租赁、转借给质

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并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将质物抵押、质押、租赁、转借给质权人以外的任何人,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质物的最低价值30%的违约金。若给乙方或质权人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十、甲方的行为或质物不利于乙方监管或危及质权人和乙方权利时,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信、质物的权利归属等情况进行调查、询问,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十一、双方必须在第一次对质物确认时进行造册记录,建立专门的质物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方便核对,以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二、质物的堆放应当科学合理。应在乙方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质物情况和库房设备条件以及安全要求,合理确定质物的垛位垛形,做到节约仓容、稳固整齐,便于对质物进行核对和检查。要按有关合同、货物品名、规格、质量和到货批次堆垛,做到批号清楚、磅次分明。包装质物应保持原状堆放,散包后无法分清的质物应单独堆放。堆垛完毕后,应按堆垛情况填挂垛卡或以明显的标识进行标示。垛卡或标识要标明品名、规格、重量、数量、批次、入库时间等内容,并经乙方监管人员核定。

质物堆放混乱、无法方便进行核对检查和有效监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整理,甲方必须配合;否则,乙方有权拒开《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等相关单证。

十三、上述货物或其对应的仓单质押后,货物的出入库,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一)必须经双方人员对质物的品名、数量、重量、质量及有关单证、文件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手续。原则上,甲方应将拟出入库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提前通知乙方。凭乙方出具的《质物进仓单》及《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单证办理质物的出入库。

(二)需要过磅的质物,必须经双方人员共同司磅、监磅、抄码。物资必须以每一单独包装进行过磅,过磅的重量必须明显标示在每一单独包装上;无法以单独包装进行过磅的,每一批次必须在堆垛时单独堆放并标示重量。

(三)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质物的入库手续,甲方必须为入库的质物提供

合法拥有的文件资料及有效的质量证明,并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物资的质量负责,甲方保证对移交给乙方监管的每一批质物拥有唯

一、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因质物所有权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质物如需专门进行质量检验,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四)当库存质物的实际价值等于或即将低于质权人确定的质物最低控制价值时,甲方必须按甲方、乙方和质权人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的有关要求向质权人提交《提货申请书》,待乙方收到质权人发出的《提货通知书》后方可办理质物的出库手续,办理出库的质物最大价值应等于或小于《提货通知书》上核定的提货价值。当库存的质物实际价值超出质权人确定的质物最低控制价值时,对超出部分经办理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有效手续后方可出库。未经乙方办理有效手续而发生的质物出库,视为强行出库。强行出库视为甲方哄抢奥地利银行北京分行质押权的货物,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十四、进入监管仓的人员一律要进行登记。非甲方仓储及管理人员和乙方监管及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出入监管仓。入库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不得在仓库逗留。任何人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危险物品进入监管仓。因甲方提供的作业人员的原因造成质押物毁损、灭失、损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甲方协助乙方监管仓质物的安全。如果发生物资短少、失窃、变质、灭失或毁损等情况,或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经营管理或经济纠纷等)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监管工作,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十六、对于符合《合作协议书》要求并经乙方验收入库的质物,乙方要及时开具《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供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核对。

十七、为保证监管工作的开展,甲方法定代表人自愿提供保证担保。如出现本协议中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事件或拖欠乙方的监管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于不足抵偿乙方损失部分,乙方拥有通过法律手段继续追索的权利。

十八、甲方负责质物出入库和保管过程中产生的租赁费、仓储费、运输费、打包费、过磅费、仓库修缮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十九、甲方应当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一)监管费用的支付标准:监管费用每月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甲方授信额度增加,或者增加新的监管仓库,监管费用重新核定,并从重新核定日的下月一日起按新标准支付,但月监管费用最高额不超过甲方在奥地利银行北京分行所使用的风险敞口的%。

(二)支付时间:在本协议签订后五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三个月的监管费用;在监管期进入第四个月的五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次三个月的费用,余者类推。监管期最后阶段,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支付监管费用。

(三)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或拖欠监管费用,乙方按甲方逾期付款或拖欠费用的总额每天向甲方加收1%的滞纳金。甲方承担因拖欠监管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因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监管费用给乙方,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乙方享有的权利或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本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当事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权利和权力,不能作为乙方对任何破坏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乙方放弃对甲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二十一、甲方授权在《质物进仓单》上盖章或签字留样:

盖章:签字字样:

若甲方更改授权签字人,应及时给乙方提供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两份。

二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银行保留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三、本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全部清偿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时止或银行正式通知终止监管时止。

二十四、在乙方监管期间,甲方与乙方之间出现任何纠纷,由双方协调或

者由奥地利银行北京分行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取诉讼。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代表人:年月日

粮食仓储保管先进事迹
《粮食仓储保管先进事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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