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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主要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12 08:01:57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最佳新人获奖感言

最佳新人获奖感言

最佳新人获奖感言

在公司年会上,我荣获了公司20xx年度\"最佳新人\" 这一奖项。我感到非常荣幸!

不知不觉来到北京万里驰骋一年了,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慢慢成熟成为公司里有担当的一员,从一无所知成长为操作部的一员,从一个稚嫩的\"校园宝宝\",到现在慢慢体会成长为一个社会人,从一个青涩的少年慢慢长大,走向一个成年人。刚到公司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只能看着同事做,跟着同事打打下手。慢慢地一点一点了解货物的操作流程,不断接受培训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跟着师傅一票货、一票货的操作,一点点积累经验丰富经验。从开始的不安害怕,有软弱,有退缩,逐渐变得业务熟悉,操作熟练,变得坚强。国际货运操作很繁琐,环节很多,开始总是恐惧出错,经过这一年的锻炼,我学会了在细节上下足功夫,严格遵照操作流程,处理好每票货物,在遇到突然棘手的问题时积极合作,找到最佳的处理问题的办法。其实出了问题并不可怕,从中学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经历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日子以来,我很感激领导对我的信任,让我有这样的机会去接触、学习更多的东西,也很感谢领导对我的教导,让我走出了校园迈入了更大的社会教堂。最佳新人获奖感言最佳新人获奖感言。我还只是一个新人,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一点点的成绩是远远不够的。以后的日子还很长,还有更多的时间去接触,了解更多的知识。我会随着万里驰骋一起,向更高的山峰跃进!

获奖感言分享

感谢广大的摇滚乐迷

感谢MIDI音乐学校以及张帆校长

感谢我们的公司——美丽世界

感谢李赤

感谢我们自己

......

我们希望能不断地否定成绩;超越自己。

这很难,但这很有必要!这是我们作出满意的音乐和做一个理想中的人的必经之路!

最佳新人获奖感言

#from 最佳新人获奖感言来自 end#

尊敬的领导及同事们:

在即将跨入20xx年之际,大连店能被评为公司 \"最佳新秀奖\"荣誉称号,我感到非常荣幸,感谢公司给我们团队提供了一个锻炼和成长的机会,感谢领导对我们的关爱与指导,感谢同事们对我的认可和支持。

当获知我们店被评为\"最佳新秀奖\"的殊荣时,我的心情无比激动,这是我们店内全体人员相互协作、齐心协力所获得的荣誉,在大连xx商城十周年店庆之际,我们xxx全体员工勤勤恳恳,光荣的完成了销售任务。这个奖意味着x集团对于我们xx店的肯定与支持,它证明了我们的团队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xxx店在不断进步,不断成熟。

品牌于20xx年5月进驻大连xx,由\"大众休闲\"提升为\"时尚休闲\",作为新势力,我们怀揣梦想,努力付出, 能够在这里宣读获奖感言,我有很多想说的,也有很多的人要感谢的,我想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们团队成长的人,包括店领导、各部门同事等等;此时此刻我想说些发生在我们店内感人的一幕幕场景:每天我们大家都加班,对于格外的工作量我们没有任何人有丝毫的不情愿,大家都任劳任怨,专心认真;寒冷冬季,大家早出晚归,很多人都曾感冒发烧,但是没有一个人请假看病,大家用坚强的意志对抗病魔:在活动期间为了更好地让消费者了解我们的品牌,大家常常在卖场竭尽所能的讲解我们品牌的独特之处,叫卖声此起彼伏,大家的嗓子都沙哑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偷懒,没有一个人放弃;在活动期间,我们为了服务好每个顾客大家常常废寝忘食,常常主动放弃了就餐,或者在中午饥饿难耐时快速吃一个包子垫点;当店内没有货源的时候,同事们不惜自己掏腰包打车去调货以给消费者树立\"x\"的优良服务形象、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要,类似这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事情,在我们店里其实还有很多很多。。最佳新人获奖感言文章最佳新人获奖感言出自,此链接!。。。。。

正是从这些点点滴滴的事情上看到了我们团队成员中(最佳新人获奖感言)的一种互帮互助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工作时间内我们是同事、是患难与共的战友,在工作时间外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姐妹、是挚友,正是这样我们的团队才能高度团结、永远激情四射;也正是有了许多这样的感人事迹,才使得我们的团队更加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获得 \"最佳新秀奖\",对我们来讲,不仅是至高的荣誉,更是一种动力的鞭策,我们以后要更加努力,带着\"新起之秀\"的朝气与动力不断进步、不断创新。当然,获奖除了因为团队的默契合作之外,最关键的原因是公司队对于我们店的支持与鼓励,活动期间,办公室的领导也亲力亲为帮助我们一起工作,在此,很感激各位领导的帮助。在供货与调货的事宜上,我们xx店也要很感激公司对于我们的支持以及其他店面对于我们的帮助,感谢你们给于我们坚强的后盾,感谢你们作为我们的强有力的依靠。

最后,感谢公司对于我们xx店的肯定,感谢公司授予我们\"最佳新秀奖\"这一荣誉称号,这一荣誉是对于我们店员每一个人辛勤付出的肯定,每一个员工都有资格分享这份荣誉,因为你们每一个人都是销售精英!在此感谢我的战友们,每笔订单的成交和每次任务的完成都离不开你们的辛勤付出和执着的努力,你们是最可爱的,当然也是最优秀的,谢谢你们! 感谢x这一品牌,感谢公司,感谢各位领导,感谢所有关心帮助xx店的人们,谢谢大家的关心与支持,祝愿我的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愿新的一年,x英雄之风常在,辉煌依然!

最佳新人获奖感言

我叫xx,在装配车间开高速装配机,9月1日出徒,在本月的第三周装配工单人产量排名第二。

我能取得上述成绩,我首先要感谢征和公司给我提供了工作岗位,使我得到了一个这样发展的平台,我还要感谢车间主管的关心和支持,正是他们的支持使我坚定了信心,更加肯定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最佳新人获奖感言获奖感言。我更加感谢装配车间的师傅们,正是有了他们的教导,才使我取得了今天的进步。

公司今年评我为最佳新人,我很兴奋也很意外,在这我很想对和我一样的新员工说几句心里话,我们既然选择了征和公司,就要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选择哪个企业上,频繁跳槽。更不要害怕一时半会学不会,每一个人都是从不会到会,到熟练。最重要的是保持一个快乐的心态,我一开始开装配机连上料都跟不上,更谈不上修车,调整着自己的心态,慢慢的就找到了感觉,并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我们就会取得骄人的成绩,并取得好的收入。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祝福征和 百尺竿头 更上一层楼!

推荐第2篇:最佳新人先进材料

最佳新人先进材料

详详细细同志,1985年出生。2011年5月14日进入德晟选矸厂,担任企管一职,这半年多来,他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默默奉献、争创一流,在同事的帮助和领导支持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肯定。

一、在思想方面

作为德晟选矸厂的一名优秀员工,他在平时的工作中憨厚、朴实,一方面积极向老员工虚心请教,一方面利用休息间隙对产品进行熟悉,对管理制度进行了解,将自己的满腔热情完全投入到了工作之中。艰苦努力,求真务实的工作。 “一个人可以没有文凭,但决不可以没有知识”,这是他十分欣赏的一句话,为此,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来充实自己,努力将自己的工作吃透,干好。

二、工作方面

作为公司企业管理员,其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自他参加工作以来,积极组织各部门的负责人制定和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形成了一套基本完备的考核体系,为公司从制度化向精细化转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每周不定期的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对公司员工的工作纪律、安全文明、厂容厂貌、产品质量、材料消耗等方面进行考核,为职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准确无误的向集团和厂领导回报每天的生产经营状况,以便领导更好的安排接下来的工作,并每周采集我厂有价值的信息,上报集团网。

4、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广大职工吃住问题,协助综合部部长不定期的对食堂饭菜价格进行核算,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就餐环境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5、负责设计公司的广告宣传栏,定期更换,让广大职工更好的了解选矸厂的相关信息;他闲暇时间,为各部门排除电脑、网络故障,为平时正常工作奠定基础。

6、企管日常工作关系到选矸厂的经营发展的大方向,平时他主动采集各大港口的电煤价格,整理、分析后,上报厂领导,使相关领导及时、准确的掌握电煤价格的动态。

三、在组织纪律方面

作为公司的企管人员,他以身作则,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部门的纪律要求,按时上班,按时参加会议、学习,没有出现无故缺席想象。他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的同时,认真、踏实、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

四、在学习方面

作为公司企业管理者,他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司,他依照公司的要求,不断的充实自身的管理理念,不断的学习管理知识,通过网络和书籍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还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虚心请教,为了更好的与职工及各部门领导沟通,经常去生产一线与职工联络感情,得到了职工认同和公司的认可,并根据职工们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摘录、汇总上报领导。

总之,从小学校同志加入公司以来,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对于成绩他永不不自满,对于困难他永不服输,对于工作他永不放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每一天,迎接每一天的挑战!

推荐第3篇:企业最佳新人的获奖感言

获奖感言是指在获奖后所发表的讲话。表达出获奖之后的感想以及对自己有帮助的人表示感谢。企业最佳新人的获奖感言,我们来看看。

企业最佳新人的获奖感言

1能获得20**年盛威国际“最佳新人奖”,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同时也深知背负着这份信任和厚爱,我只能更加努力地工作!

回想我参加工作这半年的时间,内心无限感慨。2008年6月2日,我正式成为盛威国际的一员,带着几许忐忑几许期望,我开始了我休息三年后的第一份工作,在过去的三年内我完成了从一个妻子到一个母亲的角色的转换,当宝宝开始入托的时候我,我知道自己是时候做回自己了。上班的第一个月是在工厂里度过的,在这一个月里,我每天顶着烈日坐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往返于工厂,每天验货、发货,一切都是陌生的,过去的经验也无从谈起,自己也开始茫然,不知脚下的路该如何去走。当自己身心疲惫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我听到了这样一段话,也就是这一段话一直支撑着我鼓励着我。这段话是新东方学校的校长俞敏洪说的,他说:“一个人一辈子一定要做几件让自己在年老的时候回想起来都会感动地落泪的事,有些事情可能在当时确实将要把人压垮,可是当你真的走过后再回想起来真的会为自己感动地落泪的。”当时听完这段话后我如释重负,感到自己眼前的困难又算什么,既然已经选择就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未来负责!

经过几个月的磨合,我的工作也开始走向正轨,虽然现有的岗位偏离了我当初的设想,但心境内已开始趋于平淡,因为我知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善小事,何以成大器”。记得当初有人我问我:“为什么一定要从头开始做,你已经不是刚毕业的学生了?”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投入一份新的工作,如果不了解产品不懂得技术,是无法深入工作的。”也就是这样一个想法促使我选择了工厂事业部,在这样的一个部门里让我感受到了工作的愉悦与开心。

目前经济形式严峻,金融危机、降薪、裁员,每天的新闻都在重复着同样的话题,这让我更加感受到可以努力工作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情,一者可以在经济上独立二者可以增强自信,丰富人生,提升能力。其实另外支撑我努力工作的是我的女儿,做了母亲以后才知道责任的重大,因为我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所以我必须努力工作,努力生活,要让她知道只有努力才能得到她想要的。虽然有时她会说:“妈妈,我一听‘爸爸妈妈去上班我上幼儿园’这首歌我就很伤心,想哭。”听了这些话心里确实也有几份酸楚,但是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是做父母责无旁贷的义务!

每个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感悟,我现在感受就是平实做人,认真做事,吃不着苦的苦比能吃苦的苦还要苦!珍惜我们现拥有的,感恩我们现所获得的!

最后,让我们坚信盛威的发展让我们成长,我们的共同努力会让盛威更加辉煌!

企业最佳新人的获奖感言

2时光如白驹过隙,20**年的日历一页一页悄然翻过,我们迎来了崭新的一年。在这岁末年初的时刻,我们也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戴维尼年会。在企业年会上,我荣获了企业2012年度“最佳新人” 这一奖项。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同时也深知背负着这份信任和厚爱,我只能更加努力地工作!

不知不觉来到戴维尼已经一年了,从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孩子,慢慢成长为企业里有担当的一员,从一个稚嫩的“校园宝宝”,到现在的社会人,这是个成长的过程,也是进步的过程。刚到企业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因为不熟悉,所以完成工作事项时的效率明显很低,但是我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在这里,我能感到家的归属感。我带着这样一种心态来工作:在遇到突然棘手的问题时积极合作,找到最佳的处理问题的办法。其实出了问题并不可怕,从中学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经历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日子以来,我很感激经理对我的信任和指引,让我有这样的机会去接触、学习更多的东西,也很感谢领导对我的教导,让我走出了校园迈入了更大的社会教堂。。我还只是一个新人,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一点点的成绩是远远不够的。以后的日子还很长,还有更多的时间去接触,了解更多的知识。我会随着戴维尼一起,向更高的山峰跃进!

企业最佳新人的获奖感言3

时间如梭,果真如此,不知不觉我来到戴维尼这个大家庭已经这么久了。在这里我真的学到很多很多。刚毕业时我是一无所知,到现在我能作为最佳新人站在这里,我觉得很荣幸,这是企业领导和同戴们对我的最大的肯定。

从坐上开往深圳的火车的时候,我就相信在这里我能够找到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舞台。后来很荣幸的我来到戴维尼。在这里,我很开心。因为企业很像一个大家庭,每一份子就像家庭的一位成员,大家相亲相爱,定期的还有一些活动,大家一起玩,有时候就算犯了错误,大家也都会原谅我的,并给我建设的意见给予我指导。这是一个让我不断收获并给我感动的地方。

说起工作呢,我一开始是没有一点工作经验的,刚开始处理售后事宜的时候还是比较吃力的,有时候还会犯一些错误。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可幸的是我有一个好的搭档和一个很耐心的经理,对我是一点点的教。对于处理跨部门事情的时候,大家也是很配合我的,对我也是很支持。在这里我要真心的感谢你们和每一个帮助我支持的同戴们。

不论是对待工作还是生活,我从来没有奢求过什么,就是认认真真地工作生活。当得知自己被选为最佳新人奖的时候,我是很激动的。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能得到这个奖项的,就算没有得到奖的话我也会继续一如既往好好工作,但是其实把奖状拿在手里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这是企业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自己的一个交待。对于我而言,这样的20**年才完整。

对于新的一年,工作方面我也是有新的愿望和目标的。首先我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能做好的就做的更好,不能做好的就尽量做好,总之,不断精益求精;其次,我要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并锻炼自己的接受能力,售后客服这项工作还是很能锻炼人的,有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对于提高我个人的应变能力还是比较有帮助的,经理之前和我说过,这是一个收获大于付出的岗位,我很珍惜我的岗位,我也很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和戴维尼这个大家庭。总而言之,我会不断的完善自己,服务好每一个客户,维护好我们戴维尼的形象。

感谢20**!感谢戴维尼!感谢每一位可爱的同戴们!有你们真好,让我们在2014年创出更辉煌的成绩!

推荐第4篇:最佳新人代表的获奖感言

我叫xx,在装配车间开高速装配机,9月1日出徒,在本月的第三周装配工单人产量排名第二。

我能取得上述成绩,我首先要感谢征和公司给我提供了工作岗位,使我得到了一个这样发展的平台,我还要感谢车间主管的关心和支持,正是他们的支持使我坚定了信心,更加肯定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我更加感谢装配车间的师傅们,正是有了他们的教导,才使我取得了今天的进步。

公司今年评我为最佳新人,我很兴奋也很意外,在这我很想对和我一样的新员工说几句心里话,我们既然选择了征和公司,就要坚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选择哪个企业上,频繁跳槽。更不要害怕一时半会学不会,每一个人都是从不会到会,到熟练。最重要的是保持一个快乐的心态,我一开始开装配机连上料都跟不上,更谈不上修车,调整着自己的心态,慢慢的就找到了感觉,并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我们就会取得骄人的成绩,并取得好的收入。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祝福征和 百尺竿头 更上一层楼!

推荐第5篇:教师先进事迹呕心沥血育新人

教师——这一职业让人感觉沉甸甸的。参加教育工作年以来,我始终牢记教师这一神圣职业的宗旨,只讲奉献,不求索取,辛勤耕耘,用爱心谱写一曲青春的赞歌,把一腔赤诚奉献给了自己所钟爱的育人事业。

年月,我调入东关小学,我暗下决心:干就要干出个名堂来,要做一名语文教学的专家。从此,我虚心向老教师请教,主动听优秀教师讲课,精心设计教案,反复演练。利用课余时间钻研现代教育理论,还参加了全国函授中文本科的学习。在老教师的指导下,我进行了“读写一体化”教改实验。在教学目标设计上,重视既传授知识,又发展学生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与优良的品质。。纠正错别字时,笔画相近,就用“笔画分析法”,笔画繁多,就用“部件分析法”,常见字用“构字规律分析法”,外来字用“追根溯源法”,典型字用“字谜口诀趣味法”。为了克服容易遗忘的毛病,隔周举行一次听写拼音、汉字的竞赛活动,并记录每个学生情况,加强个别辅导。

在班主任工作中,我积极探索班级管理和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制定了系统严格的班级管理制度。根据小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采的主题教育,做到了寓教于乐,注重启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我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采的班队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与“学十佳”、“学雷锋”、“学赖宁”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为了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我在学生中开展了“五自”、“雏鹰”活动,班队活动思想性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得到同事们的一致赞赏。为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习惯,在班上建立“红领巾储蓄所”,发动学生把零用钱存起来,并经常为希望工程、灾区人民、残疾人捐款捐物,培养学生从小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几年来,我努力探索新时期的德育工作,我一直认为:“德育是智育的基础和归宿。”我常给学生讲诗,讲历史,讲军事,讲世界风云,讲足球,一节语文课有时候自然地联系到了数学、自然和社会,我带同学们唱歌、游泳,举办球类比赛,只要对学生身心有益的事情,我都要去做,我最喜欢一句话:“一个人来到世界上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我要让德育教育渗透学生的心田,让他们拥有健康体格的同时,拥有健全的人格。

推荐第6篇:最佳岗位能手熊杰同志先进事迹

最佳岗位能手熊杰同志先进事迹

熊杰同志于2008年干部交流到乌尔禾区地税局,并担任计征科科长。

从穿上税服的那一天起,刚满二十岁的熊杰同志就感到了头顶税徽的神圣与责任。责任,让这位年青人付出高于他人十倍、二十倍的辛苦与精力,八小时以内他兢兢业业的工作,八小时之外,他不断地自己加压充电。通过个人的学习和努力,加之单位多年的培养,在计算机和网络管理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作为一面税务工作者,对税收业务知识的不了解成了他工作经历上的一个盲点。为了能够学习好税收业务知识,他主动要求去基层局学习税收业务。就这样他来到了乌尔禾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能够更好的胜任新岗位的工作,他经常下班后独自在办公室熟悉各项业务,遇到不懂得问题记录下来,第二天向同事们请教。刚到新的工作岗位就面临自治区的业务考试,为了能够不给单位拖后腿,他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并在自治区的业务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基层锻炼,加之对计算机业务的熟悉,在市局组织的征管业务大比武中,他带领全局人员取得了团体第一的荣誉。 熊杰同志在熟悉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的同时,把加强纳税服务当成日常计征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实际工作经验和

创新精神,他想办法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便捷服务。一是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将相关政策及事项告知纳税人;二是建立企业QQ群,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把相关税收政策及各类信息资料传递给纳税人,同时通过直接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三是建立纳税自助服务区,为纳税人提高便捷的服务新通道;四是送票上门,由于乌尔禾区所处地理位置的原因,部分企业机构不在辖区,为避免纳税人为开具发票及缴纳税款要跑几百公里的困难,他利用周末回家时间,将企业所需开具的发票和完税凭证送上门,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不仅如此,熊杰同志还把身有正气,不言自威当作在税收事业上的人生格言,他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增强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意思,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认识上端正态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不收人情税,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实现了他“身有正气,不言自威”的人生格言。

推荐第7篇:劳教女干警严以律己育新人先进事迹

劳教工作是清贫的,没有特殊的利益和待遇可享;劳教工作是清苦的,没有都市的闲暇与喧闹;学员的劳教是有期的,干警的工作却是无期的。在这无限的清贫与清苦之中,有这么一位平凡而又默默奉献的女干警,她就是被学员亲切地称为“警察妈妈”的河南省2008年度百位优秀母亲、优秀共产党员、省“三八红旗手”、现任河南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的姜艳玲同志

。本文记述了她如何带领管教民警,以法治的力量和女性特有的细腻感情、智慧、爱心和毅力,“像医生、像老师、像父母”一样,感化、教育和挽救着误入歧途的羔羊,使她们荡涤污垢,重回正常人的生活轨道。

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带队伍

多年担任大队长的工作经验告诉姜艳玲,基层大队作为劳教场所教育挽救学员的主战场,战绩的好坏,关键要看大队班子能不能发挥“拳头”的作用。而劳教大队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大队长是关键、是核心。她在工作中不仅以自身行动诠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其令不从”的真正含义,而且经常跟队委一班人说:“我们几个人是大队的一面‘旗帜’,是民警的榜样,队委成员之间要加强团结与合作,我们要求大家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好”。她以 “建一流的领导班子、带一流的民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氛围凝警心、以创新促发展、以制度促规范”,带领全队民警争树一流的管教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争做一流的管教大队。劳教工作的清贫、清苦、单调和远离社会,特殊的岗位、特殊的场所产生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干警们值了白班又值夜班的辛苦,是一般人难以理解的。为确保干警人在、心在、责任在,姜艳玲同志和大队班子首先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创新干警的考测、考评机制,制定了系统、量化的绩效考核细则,使干警明确 “我要做什么”、“我应做什么”、“我不该做什么”、“什么事我不能做”,使大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形象比金子更宝贵”是姜艳玲同志经常提醒自己和同事们要时刻牢记的一句话。劳教大队是劳教场所教育改造劳教人员的第一课堂,管教民警是学员们的标杆和榜样,如果劳教人员在劳教所看到警察不能依法办事,不能文明执法,她们就会进一步丧失对社会的信任,迷失生活的方向,教育、转化就会更加困难,甚至会给党和政府、给劳教事业、给劳教学员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害。于是,她在民警中提出“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自我严格要求,积极倡导耐心、细心、热心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文明、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则,禁绝生、冷、硬的执法方式,要求大家做自觉守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的典范。公生明,廉生威,姜艳玲的一言一行,极大地促进了大队班子“团结向上、公正之风”的形成,促进了民警“学身边人,干本职事”的习惯养成。

“从严治警不忘从优待警”是姜艳玲同志工作的信念。她和队委坚持以情暧警,努力为民警办实事、办好事,尽一切可能为民警解决实际困难。二大队建立了“六必访、六必谈”制度,即:民警生病住院、家庭有红白喜事、家庭发生纠纷、家庭遇到天灾人祸、民警中产生矛盾或错误苗头、民警对所党委的决策不理解或产生抵触情绪等,队委成员必须主动找干警谈话。通过“六必访、六必谈”及时了解干警所想、所急、所需,为她们做好本职工作减少后顾之忧,促进了干警愉快工作、愉快生活。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切合实际,方法对路以及民警间关系融洽,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在安全形势逼人的情势下,全队民警充分发挥高度的敬业精神,始终保持了旺盛的工作热情 ,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形成了一种催人奋进、团结拼搏、积极向上的大环境,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维护场所稳定,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人格矫治 呕心沥血育新人

劳教民警面对的是一群行为违法、心灵和肉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扭曲和摧残的特殊女性。对她们的教育矫治不是简单的行为习惯的强制改变,更重要的是对她们进行道德规范、人生价值、社会适应能力的人格矫治教育。这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是心灵与心灵撞击的工程。作为一名劳教民警,姜艳玲对劳教事业、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全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她用一颗赤诚的、甚至是常人无法理解的爱心、耐心和恒心,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她对待劳教学员,就像一位在特殊战场上救死扶伤的医生一样,重建她们丢掉的自尊,重拾她们对生活的美好向往,重振她们创造自我的信心,重绘她们对人生的正确认识,用母亲般的情怀温暖着一个又一个迷失人生方向的心灵,用无私而广博的爱,融化了一颗又一颗冰冷而“残疾”的心灵。

劳教人员刘某生性自傲、霸道、多疑,性格偏执,易走极端,虚荣好胜心强,只因在此次劳教前,她往二大队打电话要求让正在服教的朋友李某接电话,遭到警察盘问和拒绝后出言不逊:“你们不就是管教干部么,在外边不要让我碰到你”。谁知一个多月后她却被送到了二大队再次接受教育,于是她认定了警察会报复她,入队后就破罐子破摔,抗拒改造的气焰十分嚣

张,经常和同教吵架、斗殴。对大队警察的正常管理都贴上“报复”的标签,本能的抵触,有意识的对抗。一次,刘某同其他学员打架,当大队长姜艳玲批评她时,她不但不认错,还用剪刀指着自己的肚子以自残相威胁。面对难以管教的刘某,姜队长毫不退缩,开了一副“药方”,即采取先制服后激励的个别教育法,以热对冷,以真对假,以诚对虚,抓住时机、找准切入点同

她谈话,用耐心、真心、诚意挽救感化她。通过一番番丝丝入扣的教育,一次次以心换心,以心比心,以心感心恳切客观的促膝长谈,一次次以你为我,以我为你式的心灵磨合,终于使刘某静下心来,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幷写下了长长地、深刻的悔过书。思想一通,黑夜也能见光明。事后,她不但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加期处罚,还后进变先进,在后来的民管会改选中被学员推选为纪律委员,直到解教。

就是靠这样一种“润物无声”的精神,二十几年来,姜艳玲与劳教学员之间彼此建立了深厚、和谐的管教关系。姜艳玲经常说:“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就要有责任心,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她深刻理解身为劳教警察的职责,她的工作给劳教学员将带来新生的希望。

在姜艳玲的带领下,二大队还利用母亲节、儿童节、九九重阳节等以父母、妇女、儿童为主角的特殊节日,最能触动女性学员孝心、爱心、责任心的时刻,以召开座谈会、演讲会、亲情会见等形式,适时开展活动,加强沟通和交流,传递干警的关心和希望,丰富和深化了个别教育的形式和内涵,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了教育挽救质量。

面对亲人 多少愧疚在心间

姜艳玲同志在特殊的战线和平凡的岗位上,就这样以人格的力量,辛勤的劳动,耐心的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使一个又一个残缺的心灵在她的爱抚和医治下摆脱了阴霾,重新洒满了阳光。丈夫不但很理解她,而且始终是她坚持下去的支撑,因为丈夫从她身上看到:“她们——女警察们太不容易了。她们的工作不仅需要忠诚无畏,更需要高度的责任感,无私的奉献精神,宽广的胸怀与坚定的意志。我理解一个人献身于一项事业的充实与自觉,我支持她。只是苦了孩子,亏了父母。”

是啊,苦了孩子!二十多年来,她一心扑在劳教事业上,为了工作,她把嗷嗷待哺、双眼有疾的女儿寄养在300里外的公婆家里,也正是由于那时她的失职,造成了如今孩子终生的遗恨;为了工作,她虽常感身体不适,也无暇去医院做检查;为了工作,她经常主动在年三十值班;婆婆曾不止一次的问她:艳玲,春节咋都是你的班呀?她笑笑,说排到了她的班,而实际上她心中根本就放不下劳教所里她的那些“孩子们”,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此时的劳教人员情绪波动极大,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所以,她要留下来,与学员们共度节日,而夜深时,又有谁知道她多少次留下了思念儿女、思念亲人的眼泪?

下,愧对孩子;上,更觉对不起父母。几年前,数百里之外的母亲因脑血栓而成植物人,为了不影响工作,她只有每个双休日来往奔波于两地。母亲去世两年后,父亲又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此时恰逢单位有事,还是为了工作,她只在父亲身边待了三天便匆匆离开尚未苏醒的父亲,赶回了单位,是丈夫在老父身边陪伴了二十多天替她尽孝。如今,年迈的公婆本应安享晚年,却仍在帮她照顾尚未成年的儿女。这些,皆因她放不下她的学员,放不下她的劳教事业。

这就是姜艳玲——一个大队长无怨无悔的选择,她肩负着党的使命、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在清贫、清苦、平凡、单调的工作岗位上,像细雨一样,无声地奉献着她的爱心

推荐第8篇:新人

“新人”种种

安徽省无为襄安中学 胡礼湘

《北京晨报》2010年4月13日A24版刊有一则娱乐新闻,题目是“赵本山:我一直是新人”。这里的“新人”该作何解?我们以为当是有创新的人。不过读后发现,赵本山实在是太谦虚了,他在电影圈已打拼20年,谈起电影还自认是“新人”,即新出现的人,我们无意之中被“新人”忽悠了。其实“新人”在古今汉语中内涵非常丰富,还有许多义项值得我们注意:

(一)指新娶的妻子。这是对先前的妻子而言的。如《玉台新咏·〈古诗〉之一》:“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唐·白居易《母别子》:“新人迎来旧人弃,掌上莲花眼中刺。”

(二)指新得的姬妾。如《韩非子·内储说下》:“夫人知我爱新人也,其悦爱之甚于寡人。”清·沈复《浮生六记·闺房记乐》:“有同伴携妾回者,曰徐秀峰,余之表妹婿也,艳称新人之美。”

(三)指新嫁的丈夫。这是对先前的丈夫而言的。如汉·蔡琰《悲愤诗》:“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勗厉。”

(四)特指新娘。如元·关汉卿《玉镜台》第三折:“请新人出厅行礼。”许杰《大白纸》十四:“那是他兄弟的新人的亲属是无疑的了。”

(五)兼指新郎新娘。如清·黄钧宰《金壶浪墨·白首完婚》:“合卺之夕,两新人伛偻成礼。”赵树理《登记·谁该检讨》:“会开了,新人就了位,不知哪个孩子从外边学来的新调皮,要新媳妇报告恋爱经过。”

(六)指某方面新出现的人。如汉·东方朔《七谏·自悲》:“故人疏而日忘兮,新人近而俞好。”杨朔《三千里江山》:“他刚从中国来,在她眼里,这就变成个完全不同的新人,好像满身都是新东西。”

(七)指有新的道德品质的人。如胡采《〈在和平的日子里〉序》:“革命不断前进,事业不断发展,新人不断涌现,工人群众队伍不断巩固扩大。”

(八)指有所创新的人。如巴金《关于〈父与子〉》:“一百多年前出现的新人巴扎罗夫早已归于尘土,可是小说中新旧两代的斗争仍然强烈地打动我的心。”

(九)指改过自新的人。如新浪网《大郅四年后再穿军装 回到军营做个标准老兵》:“(王大郅)改过做新人已经融入球队。”

(十)指机关、团体等新来的人。如华商网《职场新人:你调整好心态当“便利贴”了么》:“新人刚到一个公司,给领导倒杯水,帮同事复印,并不算分外的事情,有时候做好小事情也很重要。”

(十一)指“古人”阶段以后的人类。人类学家把人类发展的过程分为猿人、古人和新人三个阶段,新人生活于距今四万年至一万年前。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生活在这些地区的新人,在体质形态上已逐渐消失了猿人遗留下来的原始性,而成为现代人。”

推荐第9篇:最佳实践者

轧钢厂开展“最佳实践者”活动小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佳域公司关于开展‚深化最佳实践者,建设自主型职工队伍‛文件要求,通过培养、发现、宣传最佳实践者个人、团队,倡导广大职工在执行计划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中争当‚最佳实践者‛,努力创造最佳的精神、方法和业绩,从而推进建设自主型职工队伍工作,使企业管理更加生动而富有人性化,最终不断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2011年3月,轧钢厂结合生产实际,制定了轧钢厂开展‚深化最佳实践者,建设自主型职工队伍‛活动推进方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红副组长:王峰 朱连海梁淑兰

成员:闫军良 王军 何志东雷鸣

二、活动推进的内容

1、在4月1日召开班组长及主管以上人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佳域公司党发【2011】第7号关于开展‚深化最佳实践者,建设自主型职工队伍‛文件,同时对轧钢厂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在2010年开展的‚争做最佳实践者‘五先锋’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在加强学习、降本增效、安全生产、民族团结、节能减排五个方面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五先锋’最佳实践者。

3、以开展‚党员安全先锋‛活动为契机,通过‚党员标准化作业示范者‛,影响和带动身边职工遵章守纪,标准作业,争做‚党员安全先锋‛最佳实践者。

4、由厂工会为职工发放1300册金额为32000元的励志健康书籍,并对每季度的读书活动进行安排,职工上交读书心得305份,经工会委员评议,选出30篇佳作进行奖励。通过开展职工读书活动,提高了职工文化素养,也激发了职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5、在2010年评选岗位操作最佳实践者的基础上,由各班组在4月10日前,确定了百荷丹等27名最佳实践者培养对象。通过对最佳实践者的培训、指导、支持、激励等方式,使最佳实践者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从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起到以点带面的先进表率作用。在2011年11月3日,轧钢厂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轧钢厂党员安全先锋、最佳实践者座谈会,由各班组推选出来的‚党员安全先锋‛、‚最佳实践者‛二十七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党员安全先锋‛、‚最佳实践者‛们从安全生产、降本增效、学习创新、节能减排、民族团结等方面结合自身岗位进行了相互交流学习。厂工会还对‚最佳实践者‛们进行了奖励。

通过开展‚深化最佳实践者,建设自主型职工队伍‛活动,使广大职工通过创造最佳实践得到个人价值的实现和认可,增强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激励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11.11.18

推荐第10篇:最佳证据规则

最佳证据规则

案例回放:最佳证据规则致村干部败诉

近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刘一民赔偿原告张春玲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损失2432元。

张春玲系登封市告成镇韩界头村八组村民,2004年10月20日上午,冯根玲要求被告刘一民(本村干部兼本组组长)解决自己产量地的复耕问题,刘一民推诿不予解决,双方由争吵到撕打,最后致张春玲轻微伤,花去医疗费1870元,此案经登封市公安局处理,认定刘一民打伤原告,并对刘一民给予警告处罚。因医疗费、误工费等问题,张春玲于2005年4月5日诉至登封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庭审中,刘一民申请在场证人韩根和、韩电汛出庭作证,均证明刘一民没有打张春玲。登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其没有打原告,但该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明显低于公安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公安机关对被告处罚后,被告并没有申请复议,等于认可了公安机关决定书中查明打伤原告的事实,遂做出前述判决。

这究竟是不是最佳证据规则?书证优先规则在大陆法系国家取代了过去的证人优先的规则。立法改革的意图有三:1是由于合同纠纷不断增多,并且日益复杂化,在解决这类纠纷的诉讼中,法官如果依靠证人则不易查明案件事实,并造成诉讼上的混乱;第二,为了防止滥用诉权,减少法院的诉累;三是可以防止当事人收买证人。

1、什么是最佳证据规则?

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中的一项关于文字材料的证据可采性规则,即认为原始文字材料(包括录音、录像、摄影材料等)作为证据,其效力优于它的复制品,因而是最佳的,也有的学者称之为‚原始文书规则‛。(该规则也被称作反对第二位证据规则)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对案件中的待证事实,只能采用可能得到的最令人信服的和最有说服力的有关证据方式予以证明的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最古老的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书证(对书证内容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方式是出示原件,副本(车辆行驶证副本、驾驶证副本、法律执业资格证副本,保单)、抄件、复印件都是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下的材料),是关于文书证据的可采性规则。通常认为最佳证据规则仅适用于文字材料,如信件、电文等。现代法律和法规中都明确认为该规则同样适用于录音和照片,包括电影胶片和X光片。该规则不适用于那些仅具有附属或者表面意义的文字材料,仅适用于与案件中重大问题相关的文字材料。除此之外,并非所有的文书都写在纸上,还有碑文的墓碑,刻字的戒指等。

(最佳证据规则是普通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以文字材料的内容证明案情时,必须提交该文字材料的原件。最佳证据规则仅适用于以其所载内容证明案情的文字材料。所以,适用最佳证据规则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证据属于文字材料。所谓“文字材料”,除了通常意义上的信件、电文、合同、地图、照片外,还包括通过磁脉冲、机械或电子录音或其他形式的数据汇编记载下来的内容,以及x射线胶片、录像带、唱片等现代信息载体。另外,并非所有的文字材料都写在纸上,它也可能是带编号的警徽,刻字的订婚戒指,或者是刻有文字的墓碑。第二,该文字材料是以其所载内容为证明手段的。如果该文字材料并非以所载内容为证明手段或者该文字材料所载内容虽有证明作用,但并非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时,则不适用最佳证据规则。)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规定1001到1004条文字、录音和照像的内容:

1、文字或录音的原件是文字或录音材料本身,或者由制作人或签发人使其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的副本、复本。照像的原件包括底片或任何由底片冲印的胶片。如果数据存储在电脑里或类似设备里,任何从电脑打印或输出的能准确反映有关数据的可读物,均为原件。

2、复制品是通过与原件同样印刷,或者以同一字模或通过照像手段制作的副本,包括放大的或缩小的制品,或者通过机械或电子的再录,或通过化学的重制,或通过其他相应手段准确复印原件的副本。

3、复

印件可与原件在同等程度上采纳,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对复制品是否忠实原件产生疑问;以复制品替代原件采纳将导致不公正。

最佳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重要证据规则之一。大陆法系国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最佳证据规则,但是大陆法系国家有规定直接言词原则,与最佳证据规则有“异曲同工”之妙。

2、最佳证据规则确定的理由

对于最佳证据规则存在的理由,曾有学者作过精辟论述:“所谓最佳证据法则,在现在则为关于文书内容之证据容许性之法则。该法则需要文书原本之提出,如不能提出原本,直至有可满意之说明以前,则拒绝其他证据,其理由至为明显。盖文字或其他符号,如差之毫厘,其意义则可能失之千里;观察时之错误危险甚大,尤以当其在实质上对于视觉有所近似时为然。因此之顾,除提出文书之原本以供检阅外,于证明文书之内容时,诈伪及类似错误之机会自必甚多。”最佳证据规则的理论基础很简单,也就是当书写文件、录制品或影像被提供用以证明其内容时,原件的可靠性极有可能大于复制件的可靠性。最佳证据规则之所以要求书证等必须提交原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证据传播环节的增加,影响书证的真实可靠性。但是,一味要求提供文书的原件,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不现实,因此,规定最佳证据规则的国家往往会规定一些例外。

3、最佳证据规则的例外

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规则1002规定,文书、录音或照相,应该提交原件,除非本法或国会立法另有规定。第1004第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提交文书、录音或照片的原件:(a)原件遗失或毁坏(提供者出于不良动机遗失和毁损的除外);(b)原件无法获得,不能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或行为获得原件(如公共记录);(c)原件在对方掌握中;(d)文件、录音、照片与案件中主要争议问题之间没有密切关系。

还有,实践中的不可能出示的文书,如碑文,刻在墙上的铭文等。

假如一份重要文字材料的原件,如一封信的原本,不能在审判期间蜍同,那么采用次级证据的必要基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能够证明原件在某个时候曾确实存在;

2、能够证明存在过的原件是真实的;

3、提出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

*最佳证据规则的起源和演变

最佳证据规则起源于英国古代司法证明中的“文书审”。所谓“文书审”,就是在与某文书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关的诉讼中,法官必须而且只能依据该文书进行裁决。所谓“文书审”,就是在与某文书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关的诉讼中,法官必须而且只能依据该文书进行裁决。实际上,在“神明裁判”依然盛行的时候,法官们就已经开始在审判中重视文书的证明作用了。一旦某件文书被用做确定法律权利的依据,即使对“神明裁判”情有独钟的法官也会觉得他在认定案件事实或确认当事人权利时不能忽视该文书的存在。在“神明裁判”退出历史舞台之后,“文书审”便成为了审判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中,制作文书是有知识的贵族或富人专有的技能,因此,“文书审”主要适用于贵族或富人之间的诉讼纠纷,如遗产纠纷、土地转让纠纷等。在“文书审”中,诉讼当事人把有关的文书提交给法官,以便后者裁定当事人的主张是否在该文书中有足够的依据。法官在这种审判中的核心任务就是审查该文书的真实性,其中主要是文书制作形式上的真实性。例如,该文书是否本案当事人制作的,上面有没有当事人的印章,而且一般都要把印章的比对结论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英国历史上的“文书审”是严格的形式主义的产物。法官在这种审判中只能视文书若神明,机械地遵从,不能有任何自由裁量权。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司法实践经验的丰富,也随着司法理念的变化,“文书审”逐渐演变为“契约之诉”,“文书审”的原则也逐渐进化为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的文书证据规则。早期英国文书证据规则有三条基本的原则:1原始文书的不可阙如,2从文书见证人的不可或缺,3从契约不容翻悔。就第一条原则发展为最佳证

据规则。

从原始文书的不可阙如到最佳证据规则:如前所述,“文书审”的规则之一是当事人在此类诉讼中必须提供原始文书,没有原始文书,就没有法院的审判。后来,这一“原始文书不可阙如”的规则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这一规则所适用的案件范围扩大了;其次,这一规则在适用中的灵活性增加了。

“原始文书不可阙如”的规则本来仅适用于遗嘱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等“文书审”案件中,在其他案件中并不适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文书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书证在审判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文书审”案件范围。即使在一些普通的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也可能向法庭提交文书证据。于是,“文书审”那必须提供原始文书的规则也就扩大到其他各类案件的审判之中。

然而,在各类案件的审判中一律适用“文书审”的规则也确实给法官判案增加了困难。如果法官在涉及书证的案件中都按照原来的传统机械地要求当事人必须提供原始文书,那就会导致一些诉讼当事人的正当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既影响司法公正,也影响司法效率。因此,司法实践要求法官在运用这一文书证据规则时必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这个问题上,衡平法(equi tylaw)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英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进程中,衡平法是作为普通法的灵活性补充登上历史舞台的。当普通法那些颇为僵化的规则难以在审判实践中维护司法公正时,诉讼当事人———起初只是具有贵族身份的当事人———只好去求助于国王,后者便按照“公平且善良”(exaequoetbono)的衡平原则做出裁判。后来,国王把这种权力授予作为贵族院首领的大法官(Chancellor),让其以“国王良知守护人”(keeperoftheKing sconscience)的身份对普通法难以解决的诉讼纠纷进行衡平法裁决,并逐渐把这一做法推广到普通人的诉讼之中。大约在15世纪,衡平法在英国已经成为独立的法律体系,而且有了独立的衡平法院系统。

由于普通法院在“文书审”传统的影响下,在审判中机械甚至僵硬地坚持“原始文书不可阙如”的规则,所以那些因文书遗失、损坏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提交原始文书的当事人只好求助于衡平法院。衡平法院则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允许那些确实有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在没有原始文书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并获得司法救济。衡平法院的做法不仅改变了“原始文书不可阙如”的规则,而且动摇了“文书审”的核心或根基,即“文书本身包含判决”的司法公正观念。

在衡平法的影响下,普通法院的法官也开始通过判例的方式给“原始文书不可阙如”的规则增设例外,以便减小其负面影响。例如,如果某案件的当事人向法庭证明其确实无法提供原始文书,而且具有正当理由,换言之,他既不是故意隐藏原始文书,也不是没有尽力去获取原始文书,那么法官就会允许他用其他证据来证明其诉讼主张,包括没有当事人封印的复制或复印文书,以及能够证明该文书内容的证人证言。

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公共管理职能的增强,公司注册登记和人员管理档案等各种公共记录文书的数量不断增加,作用也不断增强。在司法实践中,这些文书也越来越频繁地成为诉讼的证据,但当事人往往很难拿到这些文书的原件,而只能向法庭提供文书的副本或复制件。于是,法院不得不进一步放宽对“非原始文书”的禁令。大约在18世纪后半期,英国的法院一般都允许当事人根据公共记录档案的副本或复制件提起诉讼,而不必提交原始文书。

经过上述发展,原来那非常刻板的原始文书规则就演化为比较灵活的最佳证据规则。按照这一规则,诉讼当事人在使用书面证明材料时一般都要提供原始书证。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例如,文书的原件已经损毁或遗失,文书的载体过于沉重或庞大而不便移送法庭,文书的原件在第三人掌握之下而且第三人有权拒绝提供,文书的原件属于必须由官方保存的档案,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法庭会允许当事人提供文书的复印件或复制件作为证据。由

此可见,最佳证据规则已经走出了“文书审”那墨守陈规的司法公正理念。

4、我国最佳证据规则的立法现状及其展望

(1)刑事诉讼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最佳证据规则。仅有的是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之后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中第53条又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对这个规定到底是不是最佳证据规则,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有学者认为,最高院的上述解释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采纳最佳证据规则的。也有学者认为,这一规定仅体现了最佳证据规则的精神,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最佳证据规则。

笔者也认为,最高院的这一规定并不能说明我国就确立了最佳证据规则。从上面对英美最佳证据规则的概述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最佳证据规则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其适用于文书、录音或照相等书证;第二是应当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提供最佳证据的后果,即排除其复制件或复印件。再看最高院的这一规定,前面部分“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最佳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似乎差不多。前面一个原则性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再加上一个例外规定――“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英美法系国家的最佳证据规则也是采用这种“原则”加“例外”的规定。但是,最高院的这一规定的后半部分,在英美国家的最佳证据规则里面并不存在,因此持“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采用最佳证据规则”观点的学者认为这是对最佳证据规则的扩大适用。笔者不否认这样对事实认定有好处。但是既然是个规则(假定、处理、制裁),那么违反了这个规则就应当让违反者处于不利地位。英美国家的最佳证据规则就规定了这一点,即如果应当提出最佳证据而无合法理由不提供,那么所提供的证据就不能被采纳。而且,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采纳复印件或复制件也没有作详细规定,只是规定了一个粗放型条款:“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什么是确有困难,并没有规定,让人无所适从。因此,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最佳证据规则相比,我国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至少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未规定不提出原件的后果是非原件不得采纳,二是对于可以不提出原件的条件规定得过于宽泛。

(2)民事诉讼法

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这是在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都有证明力的情况下,其证明力大小的规定。这一规则也相当于英美法上的最佳证据规则。

我认为这是规定证明力的,而最佳证据规则是规定证明能力的。如果说有的话,2002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0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

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疑的复印件或者复制品。

对此,不少学者主张要完善我国的最佳证据规则。但也有学者认为,“最佳证据规则,其精神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但考虑到现代刑事诉讼中书证及视听资料(我国新证据法将录音、录相等视听资料列为与书证并列的一类证据)日益复杂,现代技术使复制品的逼真性越来越高,而且许多案件由于各行业的存档制度难以取得原件,使用非原始书证十分广泛,加之这一规则本来的适用范围就比较窄,因此可不将其列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思考:A、“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是否构成适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理由?

从《规定》70条规定来看,其似乎倾向于由当事人来“决定”非原始文书是否具有可采性,但是该规定有不尽合理之处。因为非原始文书即使在对方当事人无反驳异议的情况下,也应当根据证据规则强制排除。该规定表面上看似乎采用了“当事人主义”,但事实上是将法院适用证据规则排除非原始证据的责任推给了当事人(强迫对方反对,如不反对法庭即可采用)。

B、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是否公平?

该解释要求对方当事人对于一方所供的非原始文书负举证责任,而且证明度上要求“足以”,那么如果一方当事人“恶意”提供非原始文书证据,那么将使对方当事人不胜其烦。该规定为了法院操作便利,完全忽略了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会在当事人间造成不公平。

(3)行政诉讼法

行证据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我们认为,我国诉讼法上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原始证据一般比传来证据可靠这一原理,因而可以推出立法者在规定“原件优先”时,也是借鉴了国外的最佳证据规则。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国在立法上建立了最佳证据规则。退一步讲,就算“最佳证据”是为司法人员的“最爱”,但司法人员也不会拒绝“非最佳证据”。至于反对建立最佳证据规则的学者所考虑的问题,我认为,因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以为所有的证据都是可靠的,并担心“许多案件由于各行业的存档制度难以取得原件”,而放弃建立最佳证据规则,就给人一种“因噎废食”的感觉。而且“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而没有明确哪些情况才属于“取得原件确有困难”,在实践中易导致侦查、审判人员不认真收集、审查证据,用非原件的文书证据来定案,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最佳证据规则。

参照国外立法,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经验,我们以‚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这一证据分类为理论依托,我国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最佳证据规则:

首先,明确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范围。考虑到我国已有的规定,我们可以设定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应当保留‚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的规定。

其次,要严格限定原件与复印件、原物与复制物的定义。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考《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1001条规定,该条规定,原件是‚该文字或录音材料本身,或者由制作人或签发人使其具有与原件同样效力的副本、复本。照相的‘原件’包括底片或任何由底片冲印的胶片。如果数据储存在电脑或类似设备中,任何从电脑中打印或输出的能准确反映有关数据的可读物,均为‘原件’。‛复制品‚指通过与原件同样印刷,或者以同一字模或通过照相手段制作的副本,包括放大或缩小制品,或者通过机械或电子的再录,或通过化学的重制,或通过其他相应手段准确复制原件的副本。‛根据这一规定,‚原本包括已签章( 生效) 的影印本以及所有意使其有与原本相同价值之复本。‛‚复本之定义,乃排除了手抄复本而偏重高度准确性、机械、电子,或化学方式原本的复制。‛而原物,笔者亦认为应当严格限定在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的以其外部特征、存在方位、内存属性证明案件事实之证据。而复制物则是依照或参照,以及模仿原物复制的相同或相似的模型。

再次,明确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第一,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现在仍然存在;第二,必须证明副本或复制件是真实的,其制作方法、程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第三,必须有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美国教授乔恩•华尔兹认为第二个条件应为‚必须证明原件是真实的‛。原件真实与否并不能成为能够提供复印件或复制物的条件。不管原件的内容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它都是原件。如果原件是真实的,其副本、复制件是虚假的,仍然不能提供该副本或复制件。只要复印件、复制件是忠实于原件或原物的,就可以提出,其内容真实与否,是否具有可采性,则由法院审查。

最后,要明确规定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理由:(1)原件确实已被销毁、遗失,但提供者出于恶意的除外;(2) 原件在对方掌握中,对方如出示该材料可能对其不利因而拒绝出示。如果控方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掌握着可以作为其有罪、罪重证据的原件,但通过合法的侦查措施又无法得到,则只能出示副本;(3)原件在他人掌握中,而不可能得到。比如原件由身在海外的人保管,而一时又无法找到此人;(4)原件因客观原因确实不可能在法庭上出示。如户外的大型广告牌,书写于路面上的书证,由于其位置无法移动,不能在法庭上出示,则可以用照片或其他的形式来代替;(5)因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不能调取原件的。

当然,复印件、复制品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要经过严格的查证、认证,经与原件或原物核对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是真实的,在结合其他证据排除了一切可疑情况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于复制品的可采性,一般认为复制品可与原件在同等程度上采纳,但对复制品是否忠实于原件产生疑问或以复制品代替原件采纳将导致不公正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文书的复印件的采纳应采谨慎态度,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与之进行对照,两者一致后才能采纳复印件。如当事人无法提出原件,应受最佳证据规则 的限制。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直接采纳复印件的做法是极为不妥的,极易给当事人提供伪造、变造证据的机会。

第11篇:最佳辩护词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姬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辩护词》

律师: 朱现领

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9963 所在律所: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 夏邑县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2010年指控:2000年1月19日、2001年8月6日时任夏邑县城建局副局长的姬万里在某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上签字构成玩忽职守罪。朱现领律师作无罪辩护。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于刑事处罚判决”相当于“无罪判决”。当事人未上诉、未申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姬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姬某某及其近亲属之委托,指派我担任姬某某的辩护人。开庭前,我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姬某某,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通过庭审时的法庭调查,使我对本案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现结合本案事实、证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就姬某某无罪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追诉时效

(一)假定姬某某构成玩忽职守罪,本案业已超过追诉时效,依法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姬某某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87条中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刑法》第397条第1款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A、如何确定追诉时效的法定最高刑

1、法定最高刑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法定情节,与其所犯罪行相对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处刑档次中的法定最高刑。2、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指某种性质犯罪全部刑罚的最高刑,而是指某种性质犯罪中与该犯罪情况基本相适应的某一档处罚的最高刑。即对犯罪分子应在该档量刑幅度内处刑的档次最高刑。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

(三)》(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九问

问: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确定对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时,如何计算法定最高刑?即对刑法法定最高刑应如何理解?我们这里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按条计算,因为案件尚未审判,难于弄准罪行轻重或情节如何,不好确定应适用的款或量刑幅度;另一种意见是按款或相应的量刑幅度计算,因为罪行轻重不同,适用的款或量刑幅度不同,追诉期限长短也就不同,应按照罪行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期限长短,才合理合法。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答:同意你们所倾向的意见。刑法按照罪与刑相适应的原则,将追诉期限分别规定为长短不同的四档,因此,根据所犯罪行的轻重,应当分别适用刑法规定的不同条款或相应的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即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如果是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即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如果只有单一的量刑幅度时,即按此条的法定最高刑计算。虽然案件尚未开庭审判,但是,经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和必要的核实案情,在基本事实查清的情况下,已可估量刑期,计算追诉期限。

例如,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条文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但是并非所有的伤害罪都按条文法定最高刑——死刑来确定追诉时效,而是根据具体罪行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如:某甲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后果的,其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幅度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某甲这一伤害罪行的追诉时效为5年。假如是重伤,其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为: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幅度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某甲这一伤害(重伤)罪行的追诉时效为15年。又例如,犯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有二档,一档是死刑,一档为10年,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最高法定刑是10年,还是死刑,进而确定追诉时效是15年,还是20年。

玩忽职守罪,法定最高刑也是有二档,一档是3年;一档是7年,7年的条件是情节特别严重。对应的追诉时效分别是5年、10年。针对本案被告人姬某某而言,根据案卷材料、案情,即使构成玩忽职守犯罪,他所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属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幅度应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本案被告人姬某某法定最高刑不应超过3年,追诉时效为5年。

B、追诉时效的起算

《刑法》第89条中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指控姬某某的两次签字行为,一次是在2000年1月19日,已超过10年;一次是在2001年8月6日,至今已近9年。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应当分别作出处理:„„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不是必须追诉的,裁定终止审理,宣告对被告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诉人“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观点不能成立

公诉人在法庭调查时称:未超过诉讼时效,依据是最高法院2003年11月13日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该纪要规定,玩忽职守罪的诉讼时效从造成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A、指控姬某某的签字时间是在2000年1月19日和2001年8月6日。上述《纪要》是最高法院2003年11月13日印发的,对2000年、2001年的行为没有朔及力,不应适用,应当适用《刑法》第89条和最高法院198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刑法中若干问题的初步经验总结》。《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该《总结》第8条第2款中规定了追诉期限的起算:根据刑法的规定,追诉期限应当从犯罪构成之日起计算。假定构成犯罪,犯罪之日和犯罪构成之日分别为2000年1月19日、2001年8月6日。分别从2000年1月19日、2001年8月6日起计算,本案已超过追诉时效。因此,公诉人的“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观点不能成立。

B、公诉人引用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3]167号)第六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时效。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姬某某签字造成的结果,第一次的结果是恒达公司得到了房屋,第二次的结果是信用社得到了房屋。如果说姬某某签字构成犯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应分别是2000年1月19日、2001年8月6日,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也应分别从这两个时间起算。

二、作为时任夏邑县城建局副局长的姬某某在办理房产证事宜中没有法定的签字职责,玩忽职守无从谈起

事实是:在班某某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前,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房产交易所,办完审查、审批手续,就可以直接去县政府办用章。当时的法律没有城建局分管副局长在房屋交易登记中必须签字的明文规定。姬某某的签字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需手续,因此姬某某所的签字也不是法定权力。没有证据证明姬某某的签字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也没有证据证明姬某某的签字是当时任职的城建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种种证据说明姬某某在房屋交易登记中的签名仅是班某某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时为减轻自己个人的责任而附加的手续,作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的班某某是无权为城建局副局长姬某某赋予权力的。因此可以推断姬某某签不签名,对盖县政府的章没有实质影响。姬某某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了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班某某的个人要求,是对工作负责的一种表现,他的签名,仅仅是形式,就此追究他的责任,依据明显不足。

三、假定姬某某有签字的职责,姬某某签字的行为不致于定罪

房屋从生产公司转给恒大公司的交易材料,有中级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买卖契约、单位证明、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申请、勘测人与复核人签名,等等。在有这些交易材料的情况下,姬某某可以签字。

另外,卷宗中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本案涉及的房产从生产资料公司过户给恒大公司,其幕后主使人就是生产资料公司,是生产资料公司为了逃避债务而主动采取的行为。这也可以从生产资料公司2003年12月4日、生产资料公司破产清算组2005年5月24日两次起诉夏邑县人民政府的诉讼中得到证实。两次起诉均未对本案涉及的房产从生产资料公司过户给恒大公司提出异议,而在起诉书中明确说明“因夏邑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债权人提起诉讼,夏邑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逃避债务将该楼过户在夏邑县农资集团恒大有限公司名下,但该楼一直由夏邑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占用,夏邑县农资集团恒大有限公司只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夏邑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是真正的所有权人。分别经过起诉、上诉,均被夏邑县法院、商丘市法院判为败诉。事后,将由此导致的后果全部归罪于姬某某名下,明显有失公允。

房屋从恒大公司转给信用社的交易材料,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申请,卖方处盖有房屋所有权人恒大公司公章与买方处盖有信用社公章的买卖契约,勘丈平面示意图,农资集团公司向供销社打的偿还供销社粮油贸易公司拆借资金的报告,农资集团公司、供销社粮油贸易公司、信用社三方抵账协议,等等。在有这些交易材料的情况下,姬某某签字是可以的。

四、本案无重大损失

A、信用社的或有贷款损失与姬某某签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申请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公诉人指控造成信用社损失200余万元不能成立。卷宗中有证据证明,本案中涉及的信用社发放的贷款是在1997年7月,期限三个月,即1997年10月到期,至姬某某2001年8月6日在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申请签字时已经逾期将近四年,即早已形成呆坏账,这一点从信用社提供的证据中也能够证明。即使信用社贷款损失,也是由于信用社放贷时对贷款方资信审查不严造成的。

如果姬某某签字的行为正确,信用社得到以物抵债的房屋,是为信用社挽回损失的功臣;如果姬某某签字的行为不正确,信用社不应得此房屋而得到了,乃不当得利。如今房屋登记已经撤销,信用社不当得利返还,这个过程并没有给信用社造成实际损失。

再则,房产证撤销后,原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是公诉人所说的不可以恢复,信用社可以继续向粮油贸易公司及其开办单位供销社主张权利,还可向担保人供销社联营公司、丁莉主张权利。

信用社失去房屋,是由于2010年房产证被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撤销。

所以,起诉书中所说的由于姬某某的不当签字给信用社造成200多万元损失没有根据。

B、没有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证据显示仅2010年5月25日有上访。不存在生产资料公司职工多年上访的情况。因此,公诉人所述“造成夏邑县农资生产公司多年多次上访,社会影响恶劣”,没有事实依据。

又,生产公司职工的上访是恶意上访。房屋依法早已不归生产公司所有,原生产资料公司有关领导鼓动不明真相的原职工上访,想通过上访要回已不属自己的房屋,有滥用权利之嫌。

五、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资集团公司、供销社粮油贸易公司均是供销社的下属分支机构。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恶意躲债,通过假诉讼、成立空壳公司(恒大公司)将本案房产过户转移,成立了农资集团公司。

农资集团恒大公司工商登记的是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或农资集团公司)出资30万,60%控股;有证据证明另外两个自然人没有出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或农资集团公司)实际上是100%控股。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资集团公司、农资集团恒大公司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资产、财务等完全混同,三企业混同为一,按规定应否认农资集团公司、农资集团恒大公司的法人人格,认定三企业为同一个企业——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上述企业均属“供销系”,权利、义务的最终主体均是供销社。

房屋从生产公司过户给恒大公司是协助执行法院的结果。恒大公司欠粮油公司借款,粮油公司欠信用社贷款是三角债,三方达成协议,将房屋抵偿给信用社,同时消灭恒大公司欠粮油公司的债务和粮油公司欠信用社的债务,并无不当,符合《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符合商事活动规则。

六、姬某某无罪

综合以上辩护意见,在本案中姬某某是无罪的。即使在办理涉案房产证的工作中有瑕疵,也是房产交易所有关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的。姬某某作为上级分管领导不应当替下属承担责任。另外,即使在办理涉案房产过户过程中存在有关单位、人员代签名、公章使用不合规、房屋面积变动等瑕疵,这个责任也不应该由姬某某承担。姬某某作为上级分管领导,没有审查签名真假、公章使用是否规范的条件和职责。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给予充分考虑,依法判决。谢谢!

律 师:姚飞

执业证号:15101200510630999

所在律所: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12娿29日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四川大学一名大学生因受到其心理难以承受的“相貌歧视”在川大连杀三人,被媒体称为“川版马加爵案”,该案受到央视、中国青年报、华西都市报等国内知名媒体的广泛报道。被告人在案发以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侦查。

四川大学大学生曾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受成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告人曾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曾某某,今天又参加了本案的庭审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全面的了解。

(在正式发表辩护意见前,请允许我作为辩护人,对本案中的遇害者表示沉重的哀悼,对本案中的伤者表示深切的同情。接下来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仅代表我作为一名辩护律师的专业操守和法律良知,如有受害人家属和伤者家属不中听之处,请理解一个辩护律师的职责。)

我辩护的主张只有一个:那就是请合议庭在对被告人曾某某量刑时,不应当对其判处死刑。理由四点:

第一点:被告人曾某某是因为受到其心理难以承受的“相貌歧视”,才在无意识控制下伤害他人的。

辩护人认为,法律的最大价值是,保障每个人有尊严的自由生活。但本案的悲哀之处就在于,被告人曾某某从踏进校园起就遭受到了极度的相貌歧视,他走到学校餐厅吃饭有男女同学取笑他“长得丑”,到学校球场打篮球有同学说他“长得丑”,到教室上课、上自习也有同学说他“长得丑”,他长时间生活在这样的歧视中,导致他产生了特别强烈的抑郁感和自卑心理,严重程度到了“所有人看的眼神,与他交谈时的表情都是在取笑他、歧视他。”最终导致这个年仅20岁的少年精神崩溃、对生活彻底绝望,彻底失去了“有尊严的自由生活”他的每天的生活就是——经常呆在学校寝室里发呆,经常藏在被窝里掉泪,每天不敢抬头正眼看同学,仅仅只有晚上才敢走出寝室。

如果不是同校同学的经常性相貌歧视和取笑,我们根本无法相信就是这样一个曾经以609分的高分考进川大的学生,为什么要将凶刀刺向与其素不相识、毫无恩怨的同校同学呢?答案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我的当事人已经失去了法律赋予一个人应有的“有尊严的自由生活”,他才会做出如此不合常理的举动。基于此,辩护人认为,我们的国家特别是贫穷山区的农民培养一个大学生很不容易,很艰辛,我们已经悲痛的失去一个优秀女大学生,我们不能因为被告人曾某某这种近似病态的心理问题所造成的悲惨后果,简单的用刑法第232条判处他死刑。合议庭应当以法律的最大价值,考虑其犯罪主观原由,在量刑上不判处被告人死刑。

第二点:被告人有自我认罪、也有当庭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悔罪意思表示,可以酌定从轻处罚,不判处被告人死刑。

被告人在案发以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侦查,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且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意见,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三点:被告人是否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病理性心理疾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才能让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的反常行为,被告人母亲、舅舅、表哥的精神病史,都使我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被告人曾某某是否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病理性心理疾病”。关于这点,辩护人在庭审前已经依法向合议庭提出了对被告人曾某某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希望合议庭本着将本案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的司法理念,准许并委托法定机构对被告人做精神病鉴定。

第四点:造成今天的悲剧,被告人所在的学校有一定的责任。

辩护人认为:唯有悲剧才能让人长久记忆。是什么原因导致被告人曾某某产生这样的扭曲心理,才是我们值得引起深思的社会问题。像被告人曾某某这样一个长达两个学期,相当于一年多时间,不去上课、成天上网打游戏、看电视的大学生,难道学校就没有责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纠正这样的恶习吗?如果是这样,那要我们的大学教育何用?!学校的辅导员明明知道被告人的心理疾病的病根是什么,为什么没有及时疏导和为其治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造成今天“一死两伤”的悲剧,被告人所在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四点辩护理由,辩护人希望法庭能给被告人曾某某一次重生的机会,让他感受到这个世界的人性温暖。

最后,辩护人想对被告人曾某某说,如果你不幸被判处了死刑,希望我的辩护能给你带来最后一丝的温暖,能让你平静的离开这个世界。

我的辩护意见发表完毕。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江某涉嫌参加黒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高利转贷等案》

律 师:许昔龙

执业证号:11101200310111885 所在律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5月16日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本案系09年重庆打黑风暴中第二批被提起公诉的案子。陈某重庆“放水业老大”,涉案放贷金额4.8亿元,江某名列被四被告人,本案还牵出原重庆高院副院长张某等官员,并有多名警察、律师涉案其中。公诉机关认为江某在陈某的领导下,以重庆大恒公司为平台,以房地产业为主要对象,长期进行有组织地发放高利贷违法犯罪活动,对民间借贷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重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经营,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辩护人当庭为江某作了无罪辩护。(主要人物及公司已作了化名处理)

《江某涉嫌参加黒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高利转贷等案》

尊敬的各位法官:

在重庆高压打黑的态势之下,再想到司法之现状,本案不可能出现无罪的结果,尽管如此,我还是要为江某作无罪辩护,法律必须被信仰!江某刚才在自我辩护时也提到:“牢是坐定了,但我不认罪!”,作为辩护人,我将从本案的事实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发表江某在本案中不构成参加黒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高利放贷罪的意见。

一、关于江某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江某在本案第一被告人陈某的领导下,以重庆大恒公司为平台,以房地产业为主要对象,长期进行有组织地发放高利贷违法犯罪活动,对民间借贷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重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经营,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从控方的逻辑来看,大恒公司就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判断一个经济实体是否涉黑,要认真剖析法律对涉黑组织的定义,与其他集团犯罪特别是单位犯罪案件进行严格区分,才能做到罪刑法定,罚当其罪。从组织特征看,黑社会性质组织首先是一个犯罪组织,这有别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尽管也是以组织的名义实施,单位中也有明确的领导、成员稳定、结构严密,但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是犯罪组织,而是作为一个合法的经济实体在正常的经营之外有犯罪行为,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指的犯罪组织,是指为犯罪而成立的组织,是用来犯罪的一个工具。从经济特征看,是指这个犯罪组织的经济来源是通过有组织的犯罪所获取,并将违法所得用于支持本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即“以商养黑”、“以黑养商”,一些单位犯罪案件中,尽管也可能是通过犯罪行为达到经济目的,但其毕竟有合法部分的收入,并没有将其用于维系继续犯罪活动。从行为特征看,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暴力、威胁性,而且暴力、威胁应该是常态的,这也是涉黑组织的主要特征,偶发的、零星的、非常态的暴力、威胁行为,不能作为衡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准。从危害特征看,是指对一定的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这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

可见,“犯罪组织稳定性”、“经济收支违法性”、“手段持续暴力性”、“后果严重破坏性”是区别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集团犯罪的显著特征。江某在本案中的行为不符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定特征,理由如下:

(一)大恒公司是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不是被黑社会控制的犯罪工具。

就江某与陈某的关系来看,曾经是大学同学,但双方能在一起做事的无非法就是大恒公司,公诉机关指控的几起暴力致人员伤亡事件只与陈某密切相关并均是陈某入股大恒公司之前发生的,与江某无关。如果大恒公司是被陈某用来犯罪的工具,如果大恒公司是是涉黑的公司,那么陈某作为“老大”在大恒公司肯定是说一不二的人,肯定是指挥一切的人,江某也肯定是为陈某“卖命”的人,同时大恒公司的一切活动均是非法的,事实真的如此吗?

据大恒公司的登记情况来看,陈某在大恒并不是最大的股东,在众多股东中,杨某才是最大的股东,陈某是后来才加入大恒的,大恒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陈某在发号施令,而是董事会一票否决制,大恒公司的对外的借贷活动均是由股东各负其责的,每笔放贷生意成交后,股东再向公司交一定的利息,各股东之间地位平等,依公司章程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江某也不是听命于陈某,江某在大恒的经营活动是独自进行,并自负盈亏,该事实在法庭审理中,陈某、杨某、江某均都作了一致的陈述。

在后来陈某涉嫌犯罪被调查后,大恒公司的股东们还将陈某除名,试想,如果这是一个被陈某所控制的公司, 陈某能被除名吗?除名陈某的行动本身也说明,大恒公司不是被人操作的犯罪的工具。

事实同时也证明,大恒公司在外有诸多合法的投资项目,如重庆奥特莱项目、云鼎实业、佳宇建设等。陈某与江某之间只是一个平等合作的商业伙伴而已,其与陈某的合作更多的只是限于资金周转,但在使用另一方资金时,均是要付利息的,这哪像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上下级关系?

(二)本案看不到江某有任何暴力、威胁行为。

依据前述法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义,“常态的暴力性”是区分黑社会还是普通单位犯罪的关键。众所周知,一般的市场主体也有较有为稳定的内部组织结构、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也有可能会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但判定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的标准,主要看这些市场主体对外的经营活动的展开是否以暴力、威胁作为后盾的,暴力、威胁性为常态(法律规定为“多次”)的经济活动也正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危害性之所在。纵观本案所有的材料,根本不见江某涉嫌暴力、威胁的证据,更谈不上法律所要求的“多次”了。

就本案而言,陈某作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江某作为涉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者列为第四被告人,两者作为大学同学,有过一定的经济往来,就算陈某有涉黑之嫌疑,那么与有经济来往的、有一定交情的人,都可以被认为涉黑分子吗?据控方指控,江某与陈某相关的经济往来有:(1)2005年初,陈某与江某一起向重庆某材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放高利贷共计290万元;(2)2007年

3、7月份,江某通过大恒公司先后两次向陈某提供放贷资金共计1000多万元;(3)2008年初,江某将从重庆某信托有限公司贷来的2000万元转贷给重庆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仅此三起而已,但无论那一起经济往来,均与暴力、威胁无关,即使是在前述290万元债务人找不到、债权实现不了的情况下,江某也无任何过激行为,只是告诉司机汪某想办法将人找到、让其还钱,这是任何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正常举动,辩护人在所有的案卷材料中看不到这三起与陈某相关的经济往来有任何暴力、威胁的痕迹。

(三)有证人证明江某在本质上有别于“涉黑人物”。

至于江某是什么样的人,曾经向江某借过钱,同时遭陈某非法拘禁过的受害人吴某最有发言权了:“我觉得他们比陈某好多了,对人比较好,差钱也不会像陈某那样,将你非法拘禁起,碰见后,只要说明还不出钱,他们也不会把我做个啥子,只是说有钱就还。”吴某的话有力地证明了江某与本案其他人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江某也对吴某贷过钱,在吴某到期还不了钱的时候,吴、江双方只是一起算账打欠条,整个过程心平气和,没有任何暴力、威胁的行为,如果江某是一个涉黑的分子,在他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会给人留下

如此儒雅的形象吗?

最后,辩护人没有看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后果严重破坏性”的证据,本案总涉及放贷4.8亿元,与江某有关的三起放贷行为共计3000多万元,重庆的民间借贷市场有多大?4.8亿元、3000多万占整个重庆民间借贷市场的份额有多大?如何判断本案对重庆民间借贷市场形成重大影响?本案4.8亿元或三起与江某有关的3000多万元放贷行为就足以严重扰乱了重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经营吗?现有的证据材料回答不了这些疑问,自然也就得不出“后果严重破坏性”的结论了。

二、关于江某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意见。

本案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指控即是指陈某、江某为了讨债而非法拘禁乔伟一事。此事能与江某联系起来的,无非是乔伟同时欠陈某与江某的钱,受陈某授意讨债的汪某是江某的司机,由于江某本人没有实际参与非法拘禁的行为,在此前提下江某是否构成非法拘禁,一是看其与陈某有无共谋策划非法拘禁乔伟;二是看江某有无直接明确地指使汪某非法拘禁乔某。

(一)陈某没有与江某共谋拘禁乔伟。

本案中陈某的供述已经很清楚地说明,其将乔某限制在宾馆中并派人看守是其个人决定的,事前未与江某商量,事中也没有告诉江某,江某是在事后才知道此事的,由于陈、江两人面对借钱不及时归还的乔某,没有达成要将乔伟进行人身扣押的共识,陈某将乔某进行扣押前与江某没有商量过,在实施扣押时也没有告之江某,据罪责自负的原则,非法拘禁乔某的责任不应由江某来承担。

(二)江某没有指使汪某拘禁乔伟。

江某没有与陈某共谋非法拘禁乔某,江某也没有指使手下汪某去拘禁乔某,案卷的材料已经明确,面对乔某找不到,钱也还不了的情况下,江某只是让汪某想办法将人找到还本金即可,从没有明示或没有暗示汪某去拘禁乔伟。对于江某而言,并不管具体的事务,日常业务打理交给汪某,对于汪某的角色,作为江某朋友的陈某当然也是清楚的,加上江、陈同是乔某的债权人,事先江某吩咐过汪某听陈某的安排向乔伟要回本金,但这不能被曲解成江指使汪某去拘禁乔某。

(三)汪某没有到案,导致关键证据缺失,不能排队汪某自行决定拘禁乔某的合理怀疑。

陈某在法庭上多次提到,汪某个人也有将钱借给乔某作用,自己从没有指使汪某实施拘禁乔某。从证据的角度看,由于汪某没有到案,对于汪某是否受江某指使一节及陈某在法庭上提到的是否汪某自己借钱给乔某在债权不能实现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拘禁乔某等情节,不能有效落实,公诉方不能有效排除汪某自行决定拘禁乔某的合理怀疑,依“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不能认定江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三、关于江某不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辩护意见。

控方认为,2008年初,江某将从重庆某信托公司贷来的2000万元转贷给重庆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可见,高利转贷行为中“牟利”与“套取”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犯罪。无罪辩护意见如下:

(一)并非江某从重庆某信托公司“套取”资金,而是该公司为了回报佳宇公司的帮助而主动向大恒公司(佳宇公司的关联企业)提供3000万元资金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其中2000万元实则用于归还佳宇公司的无息借款。

对于涉案的3000万元贷款,不是江某单纯为高利转贷而套取重庆某信托公司资金,更谈上与杨某有“套取”的共谋,杨某曾在重庆某信托公司重组三峡银行时差注册资金时,通过佳宇公司,在不收任何利息的情况下借给该信托公司2000万元资金救急,对此事实,陈某、杨某、贾某都在法庭调查中作了相同的陈述,作为回报,该信托公司在第二年也就是2008年初以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贷给了大恒公司3000万元 ,其中2000万元就是用于归还佳宇公司的,由于该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不能直接以还款的名义将钱转出、由于大恒公司是佳宇公司的投资主体,所以此笔钱以借贷的名义划转到大恒公司,该信托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也就明了这一背景,故根本不存在巨额资金“被套取”的情况,更不是江某为了牟利而特意套取涉案的3000万元,因为该3000万元怎么来的,及具体的手续如何办理的,江某并不知情。

(二)“受害人”重庆某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从没有认为自己的资金被“套取”了。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江某的行为无论是对信贷资金的发放还是利率的管理秩序均不造成侵害。在2000万元资金再使用过程中,重庆某信托公司从没有提出过反对的意见,如果是高利转贷行为,那么该公司是受害者,但整个案卷材料看不到该公司对此事的评价,因为作为金融机构,其对所放贷的资金使用情况有追踪调查的义务,如果是放贷行为,该公司履行追踪调查的义务了吗?如果没有履行,是为什么没有履行?如果履行了,面对资金被“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该公司有什么反应?而这方面证据的缺失,从另一角度可以说明,重庆某信托公司通过这一形式归还借款,是与大恒公司、佳宇公司心照不宣的,换句话说,该笔资金的使用并不违背重庆某信托公司的意志。

综上所述,江某无罪。希望你们抛开一切案外因素,本着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做出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决,谢谢!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周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

罪辩护词》

作者:武斌 日期:2012年01月13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周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

律师:武斌

执业证号:13709199910737028 所在律所:山东东岳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3月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被告人周某某,女,1986年9月1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安路47号。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2009年8月13日被新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依法逮捕。2009年8月13日中午,张甲(化名)在其租住的新泰雅居宾馆内将装有冰毒的黑色提包交给被告人周某某保管,当日14时许,公安机关清查雅居宾馆302房间时,被告人周某某将提包扔到窗外,提包内由淡黄色晶体8包。经鉴定,淡黄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纯度78.3%),重量为400克。被告人 周某某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400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由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经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窝藏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公诉机关提出抗诉,二审期间,公诉机关撤回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周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受本案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山东东岳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她的辩护人。就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所依据的事实认定,及对本案如何定性、处理提出以下辩护意见,提请审判长、合议庭采纳。

一、从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故意、犯罪目的及其实施的客观行为、侵害客体分析,本案不应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犯罪。

本案被告人周某某与本案在逃人员张甲(化名)是相处多年的恋爱对象关系,被查获的房间302是他们二人及弟弟张乙(化名)共同租住的房间。张甲(化名)将装有冰毒的黑色提包放在该房间,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该包是张甲(化名)交由周某某专门保管的。在侦查阶段周某某曾经供述张甲(化名)回到302房间后,对其说“如果公安来了,你就把包扔到窗外去。”在张甲(化名)离开该房间不足半小时,听到有跺301房间门的声音,周意识到张放在302房间的包内可能有毒品,可能要出事,就将该包从窗户扔了出去。

本案的这一基本事实说明:

1、302房间是张甲(化名)、周某某、张乙(化名)三人共同租住的,他们的关系是自己家人.张甲(化名)将外出带回的提包放在他们共同居住的房间,并无交代给周海风保管,不能说该包内的毒品是交由周某某持有。正如庭审时被告人就提到的这个问题,回答说“他不把包放在这个房间要放在哪里去呢”?

2、据周某某曾经供述,当时张甲(化名)对她嘱咐内容是“要是有公安来检查,就把包从窗户里扔出去”。很明显,张甲(化名)当时给周某某交代的是遇有公安人员检查时将包扔掉,即便被告人知道包内有毒品,目的也是让她在“有公安来检查”时为其转移、隐瞒毒品,以逃避司法机关的检查,以免罪行暴露。而不是将装有毒品的提包交由周某某保管、持有,让她看好,不要丢失了等管理行为。

3、本案初步查明可以得到印证的是,此次查获的毒品,所有人是张甲(化名)、李某,而非周某某。周某某作为张甲(化名)的家属,长期共同居住生活,此前已部分了解张、李等人有贩毒行为,加之周某某本人也有吸食毒品的经历,在遇有公安人员检查时,她是听从张甲(化名)的授意也好,是自己的个人意志行为也好,将她意识到的可能装有毒品的提包扔到了屋外,目的是掩盖他人贩毒(即自己的丈夫贩毒)的物证,以逃避司法机关的检查,保护他人的犯罪(即张、李贩毒)行为不被发现。

4、从张甲(化名)将包放在屋内到公安人员检查,既没有证据证明周某某对该包负有管理行为,也更不能说明放在周某某居室内的包内毒品已经归周某某控制和支配。因为这个包里装有何物,周某某虽然自己意识到可能是张甲(化名)带回的毒品,但她并不十分清楚。她没有见到,也没有听他人说提包内是什么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即,她连包内到底是装有什么东西都不十分清楚,仅是意识到可能有毒品,至于何种毒品,数量多少,她是既未见到也未听说,只是知道“要是有公安检查就扔了”,若无此后的公安人员来检查,她就不会对该包有任何行为。再者,从张将包放在屋内到公安人员检查,可以认定比较清楚的时间是不到半小时。张乙(化名)讲是有十多分钟(8月17日在新泰看守所拘留在押时第二次询问中供述),这个时间内周某某对该包没有任何接触翻动过的行为,她一直和张乙(化名)在看电视。同处一室的张乙(化名)说“在公安人员把包从外面提回到房间打开之前,根本不知道该包内有什么,是在打开之后才知道里面有毒品”。整个过程说明,周某某不具有对该包,甚至说对包内毒品占有、携带、进行管理或支配的行为。加之时间过短,也更进一步说明她不足以具有形成管理、支配该毒品的事实。

5、而包或毒品的所有者、持有者张甲(化名)、李某就在隔壁房间,当时也不具有将包交给周海风委托她管理、支配的理由。同样,被告人也没有持有该毒品的理由。

综上所述,现已查明的本案事实不能体现起诉书指控认为的“张甲(化名)将装有冰毒的提包交给周某某保管”这一行为事实。

即便我们认为是张甲(化名)将提包交由周某某保管,但如上所述,被告人周海风不具有形成对毒品实际支配事实的行为。即便是这个房间内的人知道有毒品所在,但没有对毒品负有管理、看护等义务,我们不能将与毒品同处一室的人当做该毒品的持有人。在遇有公安人员检查时,无论周海风是按照张甲(化名)交代她的,还是她自己的主观故意及行为,很明确的目的是“为涉嫌其他毒品犯罪的人(即张甲(化名))藏匿毒品,以逃避司法机关的惩处”。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法适用疑难问题及定罪量刑标准通解》中,认为持有毒品的行为人如果是为了自己吸食或作其他使用而持有,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如果是为其他进行毒品犯罪的行为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而持有,应当按照窝藏毒品罪定性处罚。 再由我国《刑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侵害的客体看,该犯罪侵害的是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周某某在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时,采取窝藏、转移、隐瞒的手段处理毒品,目的是保护其他毒品犯罪的人员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和惩处,其行为及主观故意目的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窝藏毒品犯罪的构成。所以,辩护人认为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结合被告人行为侵害的客体,其实施行为的主观故意、目的,依据我国刑法关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本案应定性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罚当其罪。

二、被告人周某某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罪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扔包窝藏毒品犯罪事实,应属自首。

从本案卷宗材料看,难以发现公安机关突击检查张甲(化名)、李某所处房间、有针对性调查的原因,更无从说明当时公安机关已掌握周某某涉嫌毒品犯罪的事实。当时也没有在其身上或身边发现有毒品,在其所住房间内未有发现毒品及毒品犯罪相关的确切证据。在公安人员叫开所住的房门时,周已经将包及吸毒工具扔出窗外,而周的这一行为也无相关见证人证实是何人所为,从楼下提取的提包及包内毒品未有检出与周有关的痕迹物证等等。这些均说明公安人员此次抓捕或调查、检查并非掌握周某某有涉嫌犯罪的情况。在楼下提取的盛放毒品的提包,当时无法认定是何人所为。是周某某主动交代该包是她在公安人员叫302房间门时扔出窗外的,并交代了该包内的毒品是张甲(化名)带回的。由此本案才可以认定周某某涉嫌犯罪,采取了强制措施,进入诉讼程序。从庭审调查中可以看出,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一是她的供述,二是与周同处一室的张乙(化名)的证言,但张乙(化名)仅是证实周某某在发现有人叫门时将包扔出窗外的行为,并不能证实周某某是否知情包内物品情况,张乙(化名)说“公安人员把提包提到房间打开后,我才知道里边是毒品”。说明此前他们一直未有动过这个包,并不清楚包内有毒品。且周某某与张乙(化名)均是在同一时间供述了上述事实。当时在毒品犯罪主要涉案人员在逃,仅凭张乙(化名)的证言,难以认定周某某明知包内有毒品为帮助其他毒品犯罪人员逃避打击而窝藏罪证的事实。可以说,是周某某在司法机关尚不掌握她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因形迹可疑被盘查时主动交代的本案认定的犯罪事实,从而为本案的基本事实认定和处理提供了证据。

上述事实,有周某某、张乙(化名)供述证实,有侦查机关相关书证证实,其中在提取提包毒品的搜查记录中,有办案人员记录的“被搜查人能积极配合工作”的记载,也可印证是周某某主动供述了她涉嫌本案犯罪行为。 由现有证据反映的本案破获及诉讼过程看,被告人周某某的主动供述有着重要作用,既体现了她认罪悔罪的表现,更对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证据。其该悔罪表现,结合我国法律关于认定自首的有关规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因形迹可疑被盘查,主动交代所犯罪行”应属自首的规定。

三、周某某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至于查获的毒品含量高、数量大的问题,周某某除了扔掉装有毒品的包外,该毒品的其他问题均与其无关。本案涉及的毒品并未流入社会、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结合她是初犯,此次犯罪又是受他人唆使的偶然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辩护人请求审判长、合议庭在对本案客观定性的基础上,对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给予从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审判长、合议庭采纳。

作者:吴河漂 日期:2012年01月13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律 师:吴河漂

执业证号:13501200210934264 所在律所:福州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11月5日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徐某某因酒后驾驶二摩托车,被途经的受害人的谩骂,进而为了要个说法,追赶同样是酒后驾驶的受害,结果高速追赶不到1公里,在一个光线不好的拐弯处两车发生刮擦,造成两受人死亡重大事故。而该案被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故意伤害罪,本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提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护意见,最终未能得到法院的采纳,但是就本案的定性本律师认为仍有值得探讨的价值所在。本律师提出了,

一、从客观上分析,被害人所处的危险状态是可以控制的,更不是徐某某单方追赶所致。

1、从事故发生原因来看是,两车受损是碰刮而非有意撞击所致,严格地讲仅是刮擦引起。

2、从事发当时的客观环境看,是处于转弯、夜间灯光较暗,路况不好。

3、从追赶过程中 徐某某的行为表现看,并没有故意开车撞击被害人王某某的行为。

4、从客观条件上讲,受害人王某某完全有办法采用控制、规避危险的发生措施。

二、从主观方面分析,徐某某对行为发生存在过于自信的态度,对两受害人死亡结果发生完全违背他的个意愿和初衷。本律师认为应该引起广大法律业界人士更一步讨论。

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本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将徐某某的行为定为故意伤害罪是与客观事实及徐某某本人主观心态不符。对本案定性方面,请二审法院慎重考虑以下多方面的因素。

一审法院认定徐某某的行为属故意伤害的性质,主要理由是因徐某某高速追赶被害人王某某逾1公里的行为使受害人逼入随时可能车毁人亡的危险状态,当两车发生碰刮时使被害人丧失了规避危害结果发生的现实条件,另外徐某某夜间高速追赶发生碰刮致使被害人死亡,对伤亡的结果发生是持放任态度,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其主观意愿,是在间接故意实施下的伤害行为。辩护人对上述理由不予认同。

一审法院单从高速追赶入手分析问题,这是个客观事实,但是不可忽略一点,是被害人王某某在经过徐某某面前进行先辱骂、挑衅后,在徐某某大声要求他停下来解释时,他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先立即加大油门高于城区40公里限速离开。不难发现受害人王某某平时酒后有开快车,寻求精神刺激的恶习。这种高速驾驶二轮摩托车本身就是对自己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何况当时他身后是带着新婚的妻子罗某某,更是没给自己最爱的人提供最起码的安全保障。如果当时王某某不是选择高速开车离开,而是选择停下车来跟徐某某解释或者诚心道歉,就不会发生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一、从客观上分析,被害人所处的危险状态是可以控制的,更不是徐某某单方追赶所致。

1、从事故发生原因来看是,两车受损是碰刮而非有意撞击所致,严格地讲仅是刮擦引起。

第一、事发瞬间的唯一目击证人许福德证实,他驾驶的闽C-T4089出租车开到县医院路口前面一点,见到前面路上迎面的一辆大绵羊摩托车和另一辆摩托车同向在那拐弯处“刮擦”到发生车祸。对于碰撞瞬间,全球眼没拍到,当事人也因着自己所处位置的局限,所以第一目击证人所证实的内容是最为客观。

第二,从事发车辆损害程度看,徐某某驾驶的大绵羊仅是车前身的右侧的挡风塑料板稍微破损,并没其他部位损坏,如果是有意撞击肯定不止损害这么小。这也反映事发当时的情景,徐某某已尽了最大限度措施不让自己车撞上太子车避免事发。这一客观事实反映徐某某当时心理状态,两车接触刮擦不是他希望或者放任所为,而超出他的控制能力所致。

2、从事发当时的客观环境看,是处于转弯、夜间灯光较暗,路况不好。

据辩护人了解,从徐某某开始追赶地西门国税局到福尧图书馆一路均是直线,一整夜灯火通亮,可见度超过五十米,可到了福尧图书馆处突然有个比较大的左拐的弯,且灯光相对较暗,所以通行的车一般要放慢速度行驶才能有效防止车祸发生。否则全球眼不会只拍到追赶过程没拍到事发的瞬间。

3、从追赶过程中徐某某的行为表现看,并没有故意开车撞击被害人王某某的行为。徐某某在追赶王某某的一路上,多次要求王某某停车解释,虽然可能也存在同案犯李某某所讲,如果车不停就要打王某某,这是口头的威胁,仅是停留在犯意层面上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种犯罪行为的实施。徐某某口头的威胁语言与之后两车相刮擦,并不存在关联性,因为在追赶当中两车都有保持一定前后距离及左右并行的距离,这表示徐某某有意识控制防止两车相撞,照李某某的话说,如果真想挤太子车早就把太子车挤到路边,因为大绵羊250CC功率大、提速快,完全有条件追上仅有排量125CC的太子车并把车挤到路边或撞击到的重要部位。从客观情节来看,徐某某并没有采取这种恶劣手段对付王某某。

4、从客观条件上讲,受害人王某某完全有办法采用控制、规避危险的发生措施。当两人发生冲突如果他是选择停下车解释,而不选择高速驾车离开,危险状态即刻消除。王某某对自身所挑起的事端不但没化解,反而意挑唆、激怒徐某某。辩护人认为受害人王某某并没有感觉危险状态存在,要么就是过于相信自己的车技很好,可以开快车,即使骂了徐某某,也追不上他不能对他怎么样。王某某事发时醉酒的可能性很大,但因为侦查工作人员没在事发后提取血液检测,无法进一步证实。但不影响对事发情形作一些推断,王某某当时狂妄自大的心理是很明显,连对搭载他车的新婚妻子罗某某生命都不顾,疯狂地与徐某某展开危险飙车游戏。对于受害人王某某喜欢飙车的事实,从一个绰号叫“鸡头”实名彭某某的人可以证实,他是与王某某非常熟识、要好的朋友,根据他对王了解程度的对王死亡作出判断,认为王某某那天遇到什么人跟人飙车了。可以想象,本来与徐某某没有什么大过结可言,如果把车停下来好好解释一下,问题就解决了。可他却激发冲突升级,骂了人就急急开车出逃也不给解释,虽然在追赶过程中有挥手表示“歹势”,对于被骂的人徐某某来说仍不足表明他的诚意。

二、从主观方面分析,徐某某对行为发生存在过于自信的态度,对两受害人死亡结果发生完全违背他的个意愿和初衷。

从徐某某与王某某矛盾冲突的程度来看,仅是受到

一、两句粗言侮辱,这是比较小的冲突,不足让一个人产生采用开车撞击伤害人以致结束人的生命的内心冲动,更没必要使自己身体冒着受伤极大危险的方式来实现。一审法院主观推断徐某某对驾车致人死亡行为,对伤亡结果发生是持放任态度及对结果是否发生均未违背其主观意愿,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虽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这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定罪和量刑,应加以严格区分。

主要区别有三点,从本质上说,间接故意所反映的是对法益的积极蔑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所反映的是对法益消极不保护的态度。这种本质上的差别,又是通过各自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体现出来的。

1、对【结果是否符合意志】分析,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结合本案如果本案受害人死亡是属于故意伤害的结果,要先有伤害行为的存在,因为行为是意志的延伸。显然,在本案中徐某某与受害人唯一一次产生接触点,是在两车之间发生的刮擦,不存在撞击行为,两车的刮擦不能表明他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由此可以看出,徐某某是希望王某某死亡的结果不发生,对造成两受害人死亡这样严重后果的发生,完全违背徐某某本人的意志。徐某某一直以来对受害者的死亡存有深深歉意和自责,丝毫没存类似报仇解恨的快意。一审法院要把基于这种的客观事实仍理解为主观上是放任、并对受害人伤亡结果发生与否均未违背其主观意愿,是无从考究其中的事实根据。

2、对【是否考虑到避免结果】分析,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为了实现其意图而实施行为,主观上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有采取避免危害结果的措施。结合本案的情形并不是这样,徐某某的主观意图,是要让受害人将车停下向他赔礼道歉,他之所以高速开车追赶,是凭借他自己对自己驾车技能的把握,也对自己车辆良好性能的确信,也在追赶过程中不断要求停车以为受害人会听话停下车,并在追赶过程保持相当上下左右相对安全的行驶距离,并在有条件追上被害人的人没立即追上,并且有能力挤压被害人到路边而没去挤,有条件撞击被害人行驶中的摩托车而没撞,才能够保持相对安全行驶1公里的路程,由此看出徐某某是多方面考虑到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可以换个角度看问题,如果不是遇到事发地拐弯路况不好,不要说一公里,即使是追赶10公里也不一不定会发生两车相刮的事故,这是徐某某和受害人王某某都凭借自身的良好车技,对危险性发生都存在侥幸心理。

3、对【明知的程度】分析,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从本案中反映出的事实来看,徐某某并不明知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可能性,也没办法明知死亡结果会发生。如果会明知可能会发生,肯定会有相应的行为表现形式,让他会清楚知道可能危害结果发生,而本案中一审法院始终强调的是徐某某高速追赶受害人的行为会将受害人逼上死路,就应明知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其实这两者之间并没必然因果关系,从本案受害人死因来看,并不是直接追赶行为所致,而是两车刮擦后,被害人的车转而撞上路边电线标,致两受害人颅脑外伤死亡。对于发生两人死亡严重后果的发生,在徐某某的主观认识上完全是出乎他本人的意料,更谈不上会明知这样性质的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是“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预见只在于徐某某应当预见高速开车存在着很大危险性很难控制,但因着年轻气盛又被怒气填满而没预见。对于这种形的描述,在林某某的笔录讲到,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没想那么多,只知道加大油门拼命追。而如果是间接故意的情形,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也比较清晰认识到可能会发生的危害结果。

三、被害人王某某明显存在一定过错,应予认定。

一审法院在认定被害人是否有过错问题上,在认定事实存在出入。

1、客观上讲,被害人王某某是骂了两句粗话,而不是一句粗话,可以证实且是针对徐某某。

首先,在同案犯李某某多次笔录讲到,是因为太子车上那男的骂“„„”(粗话内容省略,笔录中有体现)我有听到,大约有离20米远,当时我们没作声,那车上的男子行驶到前面又骂一句“„„”,听起来语气加重了,宝发大声喊:“停下”又骂一句“这么狂妄”

林某某09年5月14日笔录,„„电话打通没人接,这时从大樟树方向驶来一部摩托车,是靠着小吃店这边,靠公路左边行驶,距六七米远的地方,听到一个男的在骂“„„”,我回头看,是一部太子摩托车,一个男的载一个女的,要经过我们身边时又骂一句粗话,徐某某用手指着那辆摩托车“„„停下”那车反而加大油门往前冲。认定受害人王某某两次骂粗话的事实是很重要的,如果第一次骂人跟徐某某等人无关,可能是骂他自己身后的妻子,但第二次是开车靠左行驶经过时骂人,与徐某某是很近,并且骂人语气加重,是针对徐某某而骂,明显带有侮辱人格、挑衅人的姿态。

其次,从林某某的09年6月11日笔录中体现,虽然有听到太子车上的人骂“„„”粗话,但是我想他不是骂我,当时我没想对他怎么样。这只能说他感觉不是在骂他自己,而不意味着不是在骂徐某某。而不是像判决所认定的“感觉那男子不像是在骂徐某某他们”以这种过于主观的推测来下定论并没事实基础。

再次,虽是夜间三点多,但因是在主城区的路上,灯光照明下视线良好,可以在几十米外看清标的物,并不是一审法院所认为视线不足。且被害人王某某是逆向靠左朝徐某某所在的位置行驶。

最后,当时凌晨二点多,几乎没有人出行,在旁边均没其他人的情况,被害人两次近距离的出口骂粗话,只能让人理解为是针对会听到的人。

2、被害人王某某骂人语气狂妄、加重,明显带有挑衅、激起人发怒。

3、被害人王某某生前嗜好喝酒、飙车,寻求危险的精神刺激。

王某珍证实事发当天凌晨,他的儿媳妇罗某某是1点多被王某某的朋友载到唐寨山森林公园喝酒的。而根据相关证人证实,罗某某本身十分反对王某某喝酒,也不想去,去的目的可能是要叫王某某少喝酒。证人徐某某证明,那晚,王某某妻子来后,一直叫王某某不要喝酒,说他们夫妻准备要小孩子了,一直劝王某某不要喝,至少有讲十次以上,我见此没趣,就叫王某某夫妻先离开。虽然证人在当中没讲王某某夫妻有争吵,但不等于在他们路上没发生,或许王某某借着酒兴一路大骂罗某某,直到遇见徐某某等人。

4、王某某违规开车:高于限速开车、没带安全帽、也没有驾驶证。

四、对本案量刑建议

在定为过失致失死亡罪的情况下判3至5年有期徒刑为宜,在没有改变定性的情况,按故意伤害害罪也只适合判7到10年。

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刑罚的功能已经由野蛮的报复型转为文明的目的型,要从只要达到他应受惩性的程度考量。是突然事发,徐某某本身主观恶性不深。

其次:被害人王某某明显存有一定过错。

再次:徐某某亲属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安抚,得到受害人父母高度谅解,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再次:徐某某的家庭情况非常特殊,父亲徐建金患乙脑严重智障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母亲吴月珠有先天性心脏病长期服药,家庭没有收入来源,靠亲友接济,徐某某没有兄弟姐妹,家庭的维持要靠他早日出来谋生。

最后,一审法院对徐某某量刑畸重。可能量刑时考虑到徐某某是累犯又定为主犯就给予从重判刑,辩护人认真查看他之前所犯的罪刑,虽是犯抢劫罪,因他当时还是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是起望风帮助作用的从犯,且有自首情节,所以情节较轻,这有别于犯罪情节恶劣的累犯。对照同案犯李某某判8年有期徒刑,对徐某某量刑显然不单是从重的问题而是加重刑罚的问题,这样重判的依据何在?一审法院对徐某某的量刑显失司法公正性,应予更正。

上述辩护意见,望得到合议庭充分考虑、采纳

律 师:魏新峰

执业证号:16105199810220838 所在律所: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1月5日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2009年2月4日12时38分,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王平顺(后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等在抓捕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时,被张 某某用匕首刺伤,后由于伤势过重,壮烈牺牲。随后,韩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抢劫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本律师接受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张某某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3月2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死刑,虽然如此,但本律师的辩护取得了“控辩审”三方的一致认可。宣判后,张某某提出上诉,2010年1月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张某某涉嫌盗窃、抢劫案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我担任被告人张某某的辩护人。接到指派后,我曾经很是犹豫!因为这是一起几乎没有辩点的案件,这又是一起万人声讨的案件,还是一起庭内庭外杀声一片的案件!三年前我与今天的公诉人同样坐在控辩席上,同样是一个涉及警察的案件,不过今天是一起彰显警察荣誉的案件,在那次庭审中,公诉人义愤填膺的喊出了“杀无赦”,确实让人震撼!那次庭开完后,我的亲友曾骂我,你是没案子办了,还是没钱花了,咋给那样的人辩护?我委屈,我彷徨!我曾告诫自己这样的庭审不参加也罢!如今又是我市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的攻坚时期,我曾设想让我的泰普律师团队向社会公示我们拒绝为涉嫌这类犯罪的人辩护!但律师执业的使命告诉我,我没有这个拒辩的权利,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神圣职责。刑事的审判如果没有辩护人的参与将是不完整的审判,甚至非法的审判。开了这个庭,我可能会面对新的误解与委屈,但——我别无选择!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再一次为做人的良心与做律师的职责尖锐冲突而倍感煎熬。希望在座的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对律师的使命能予以理解!职业的理性告诉所我们,越是这样的案件越要求我们法律人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理智地运用法律、给被告人作出一个罪责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决!既然如此,我也将毫不打折扣的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我发表辩护意见之前,请允许我代表我们泰普律师团队向王平顺烈士表示最最崇高的敬意!下面辩护人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参与的前两宗盗窃的犯罪事实部分。

相对于控方后面对被告人抢劫的指控而言,盗窃是轻罪,但为了司法审判的严肃,辩护人有义务对前两宗盗窃存在的问题予以阐述。

首先、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分别在2009年2月2日、2月3日所盗窃的两辆摩托车负责。

从刑法理论上来讲,共同犯罪是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活动整体,共同创造犯罪的结果(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苏惠渔主编的〈刑法学〉Pg222页)。根据这个理论,辩护人认为,在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同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盗窃六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中,是不能将被告人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的盗窃行为作为共同犯罪处理的,具体理由有以下这几点:

1、被告人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各自实施独立的盗窃行为,他们之间缺少主、客观上的联系。虽然他们五人两次都是从山西河津相约同乘到韩城来所谓的“上班”,但当到韩城后,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昝某某、柴大宝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分手各自行动,他们各自踩点、各自独立选择作案对象、各自独立实施盗窃行为,在实施的过程中以及将盗得的摩托车骑回山西途中均没有任何意思联络,甚至被告人连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盗窃的摩托车见都没见。

2、最为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昝某某在事后分赃时,也没有将五个人盗窃的车辆销赃所得拉到一块统一分配,被告人只是对其参与偷盗的四辆摩托车的销赃款进行了分配。由此可以看出,除了犯罪嫌疑人昝某某之外,我们很难说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属共同犯罪。

由此可以看出,不应当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祁某某盗窃的雅马哈摩托车(价值2500元)、建设摩托车(价值3500元)计入被告人名下,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罪责自负的原则。

其次、被告人在盗窃犯罪中相对于犯罪嫌疑人昝某某、柴大宝来说应当以从犯论处,主要理由有这几点:

1、两次实施盗窃行为的犯意都不是被告人提起,来韩城的路费也不是其提供。

2、被告人所实施的作案工具T型锥由犯罪嫌疑人昝某某提供,被告人对此其实远没有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专业。

3、被告人左手无名指有残疾,不吃力,作案不利索,所以在盗窃四辆摩托车过程中,只有一辆是其自行用T型锥撬开的,撬开后还是由柴大宝骑走的,其余三辆都是其他人撬开并骑走,在整个过程中,他充其量起了一个放风等协助的脚色。

4、摩托车的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被告人完全不知,应分得多少赃款完全听信于犯罪嫌疑人昝某某的安排。

我们不难看出,在盗窃犯罪事实的指控中,将被告人按其参与的四辆摩托车计算盗值,并以从犯论处比较符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参与抢劫的犯罪事实部分。

被告人抗拒抓捕的过程中使用了匕首导致市民梁海红受伤、干警王平顺殉职,后果是严重的,但其当初的这一系列行为实际上是行为人为了脱逃而做出的本能反应,其并没有要取人性命的本意,后果如此严重早已超出了被告人当时的预计。其在实施控方指控的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行为与为了劫财而不惜杀人的行为而比相对较轻,抢劫罪重到极致就是死刑,而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尚有可以从轻考虑之处,还请合议庭能予以斟酌! 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第三宗犯罪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所说的“转化犯”,具体到抢劫罪来说,就是盗窃等犯罪在特定情形下转化成抢劫罪(刑法269条),具体来说盗窃转化成抢劫要具备三个条件,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即必须是在实施犯罪的现场或者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发觉随即追捕的过程中,对抓捕者实施暴力或者暴力威胁手段(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苏惠渔主编的〈刑法学〉Pg651页)。按此解释,盗窃转化成抢劫似乎应当处于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之后,而不宜包括尚处在犯罪预备阶段的“踩点、选择作案对象”时,更何况似乎尚无证据证明被告人已经实施了摇摩托车,寻找作案对象的行为。果真如此,被告人此行为的定性似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三、关于本案中其他应当酌定从轻的情节。

正如辩护人前面所说,本案是一起辩点稀缺的案件。但我们如果认真审查则不难发现,被告人从被抓获后到刚才的庭审,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辩护人认为这也应当作为一个对其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从务实的角度出发,在对被告人量刑的方面来考虑,公诉人与辩护人的争执焦点只是几个字,“杀”还是“不杀”。在此辩护人暂且不谈学界对“死刑存废”的争论,但“慎杀、少杀”一直是我国刑罚过程中对死刑适用的一项政策,而且社会越进步,死刑的适用越显得谨慎。事实上死刑对被告人以及社会上一些不稳定因素的震慑是有限的,我们不能对死刑的震慑力有过高的企求。公诉人“五个不杀不足以„„”核心就要对被告人处以极刑。但话又说回来就是要了被告人的命,就能告慰英雄干警王平顺英灵?就能抚平我们韩城民众冲天的愤恨吗?所以说对被告人判处死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本质的。

痛定思痛,这个案件留给我们许多值得深思的东西,作为辩护人,也同样是法律的捍卫者,我有义务把我对这个案件的一些感悟和告诉给大家,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和谐,少一些血腥。

第一个感悟就是,王平顺烈士以自己的年轻生命再一次向人们宣示了人民警察就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进一步增进了市民对警察工作的理解,从王平顺烈士下葬震撼世人的场面,感动了所有的人。三年前我曾经为一起刑警杀害亲堂侄的被告人辩护,那当时是一个让我们警界蒙羞的案件,而三年后今天我们审理的却是一个让我们警察荣耀的事件,我们依然悲痛,但我们能看到我们的警队的建设这几年取得巨大的成绩,这是我们百姓之福!从上海袭警事件到网络热传的“俯卧撑”和“躲猫猫”事件,警察形象遭受了空前的信任危机。王平顺追悼会那天韩城出现万人齐悲痛得场面反映了我们的民心、民意。是我们民众重新对警察充满信心地一个里程碑,这是我们渭南警界的光荣,甚至是整个全国警察系统的光荣!

第二个感悟就是从被告人犯罪的根源来说,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如何的重要。 据辩护人了解,被告人家庭情况很是不好,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上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至今家人还住在年久失修的破土窑洞之中,而被告人仅仅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是典型的法盲和文盲,象被告人这种情况,出门要找到一份工作都不是易事。我们谁都不能否认,被告人的家境和其经历也是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们的社会应当要把更多的关爱洒向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样才能和谐,这样才能科学发展。

第三个感悟就是要改善我们警察的装备,同时防止麻痹心理,要保障打击有力。辩护人注意到我们的警察在抓捕的时候由于身着便装的需要将单警装备放在了车上。赤手空拳的与对方进行搏斗,我们的干警没有高超的武功、没有“铁布衫”、没有刀枪不入的身躯,在这样的博杀中干警很难占到上风。然而即就是有了我们当地相对简陋的单警装备,能否就可避免这个事件的发生呢?我们要增强我们的打击和防御能力,才能更好的保护人民,打击罪犯。我明白自己辩护人的角色,我的这个感悟并非在指控犯罪,仍是在履行自己的辩护职责。因为如果我们的干警当时制服了被告人,那被告人可能就没有今天掉脑袋的危险!

还有就是要加强我们警服及仿警服装的管理,这起案件中行窃者居然穿着仿警式服装。这是不是多少让人感到有些滑稽!

让我们再一次对英雄表示默哀!我也最后希望我们能用法律的理性审视被告人的行为,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给被告人做出罪责刑相适应的留有余地的公正判决!

以上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张某涉嫌绑架罪辩护词》

作者:刘召奎 谢树平日期:2012年01月13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优秀奖

《张某涉嫌绑架罪辩护词》

律师:刘召奎谢树平执业证号:1500120051017390215001200911321171 所在律所: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广州市白云区法院 结案时间:2009年8月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2009年4月21日上午10时许,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古庙附近,重庆市开县张某、张某某兄弟俩,由张某持刀劫持邝某作为人质,张某某向路人展示写有“我要求有关部门能够贷款给我18000元”等字样的纸牌,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财要求,后公安机关成功解救人质。该案缘起张氏兄弟在得知远在家乡的老母亲突发脑溢血而无钱医治命悬一线的时候,情急之下做出的“愚孝”之举。作为张氏兄弟家乡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在得知其劫人救母的内情后,毅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后在张氏兄弟被逮捕起诉后,辩护人多次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且到其家中了解实情,收集相关证据。 2009年8月27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们向法庭提交了有关其家庭的实际情况的相关证据,整个庭审二被告人对受害人充满悔意和歉意,通过辩护人的努力,法庭最终充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而张某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张某涉嫌绑架罪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今天开庭审理的这个绑架案具有非同寻常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绑架劫人者均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而本案的被告人却是以一种极端、离奇的方式救母行孝。法律与情理、伦理与秩序的冲突、交织在本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发人深思。辩护人在全面了解案情及被告人作案动机后,内心之沉重溢于言表。爱心背后的残忍,孝心背后的罪恶,叫人情何以堪。辩护人希望被告人在为自己愚蠢无知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的同时,所有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该反思如何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受本案被告人张某的委托,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作为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之规定,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希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一、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绑架罪,因此,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情节较轻的量刑指控以及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应

当承担与此相应的刑罚责任。

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第5条之规定“刑法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及《刑法》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因此,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各种量刑情节适用刑罚,本案中,被告人有以下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

(一)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情节

庭审中,被告人自动认罪,且真诚悔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自动认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有以下酌定从轻情节

1、犯罪动机,从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能够证明本案的被告人犯罪的动机是用犯罪的方法吸引各方注意,博取社会的同情,为挽救其生命垂危的母亲而筹集医疗费用,这与其他的绑架案件以非法占有或挥霍为目的绑架人质索取财物的犯罪动机具有较大的差别。本案被告人6岁生父去世,母亲带着其4岁的弟弟艰难度日,家庭极度贫困,孤儿寡母受人欺凌,其母无奈被迫改嫁。多种原因使其童年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母亲忍辱负重艰难地把他们拉扯大,因此,母子感情极深。由于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又无专业技术加上经济危机的原因,打工挣钱少,与此同时还要抚养被妻子抛弃的3岁小孩。当得知母亲病危,而医院因其无钱缴纳相关费用而拒绝为其治疗,生命危在旦夕,其多方筹钱无果,而老家的亲属再三电话催促被告人寄钱回家。母子连心的亲情加上被告人的绝望,迫使其铤而走险采取了过激的行为,用违法的方式获取挽救其母亲的救命钱,从本质上说,本案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完全是基于

孝心。

2、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既没有打骂被害人也没有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被告人在用刀挟持被害人时,为了防止伤害到被害人,当被害人一说痛时,被告人便放松对被害人的挟持(见被害人4月21日的陈述),这也充分的表明被告人并不想伤害被害人。

3、从犯罪结果看,虽然绑架罪是行为犯,不以是否获取非法利益为构成要件,但是,本案被告人在绑架过程中并未向受害人或者其他人勒索到任何财物。

4、被告人在实施本次犯罪之前表现很好,有正当的职业,团结帮助乡邻,淳朴善良。

5、犯罪后悔罪态度好。事发后,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诚恳悔罪,对于其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真诚地表示悔恨与歉疚,说明其认罪态度好,悔罪表现明显。

6、被告人无犯罪前科,事前没有受过刑法和行政处罚,在本次犯罪之前一直是一位勤劳善良、有孝心的社会青年,救母心切加上法律知识的缺乏才导致他们犯下如此大错,但其相对于其他绑架案犯罪分子而言主观恶性要小得多。

三、本案存在情理与法理的交织、碰撞,正确适用法律至关重要。

由于本案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不是希望用非法占有财物满足个人物质需求为目的,而是希望募集挽救其母亲生命的救命钱。法律的否定评价和情理的肯定评价之间产生了冲突、对撞。孝心本身并没有错,但其方法错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这使得本案与其他类似犯罪相比具有其特殊性,如何正确考虑情理适用法理,至关重要。

现在被告人在接受司法审判,此时其母亲虽然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现生活仍不能自理,后期仍须继续治疗,又无生活来源,因被告人家境贫困其妻又抛夫弃子,造成无人对该小孩实施监护管理,其年幼的儿子嗷嗷待哺,虽然被告人行为得到是法律的否定评价,但从另一方面讲,若用传统的伦理道德观点就其动机而言其又是与法理相对撞,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冲突,即人们常说的 “具有一定的情理但又不合法理”。所谓情理,即人情事理,是指人之常情和事情的一般道理。

当然,它还有更高一层含义,那就是道德伦理,是社会公认的情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情理就是人伦”情理以道德伦理为基本内涵,而道德伦理往往是法律的基础,情理作为人之常情和事物的常理是一种现实的既有状态,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情理是构成法律运作的实际环境与情况,因而在法律适用中情理必然成为必须考虑的现实因素,它甚至直接影响到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也正因为如此,法律的适用特别是法律的推理要以情理为基础,要将情理与法律的价值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如果不考虑情理,就会导致认定事实的不便或导致案件的处理虽然合法但不合实际生活的要求,难以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难以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然,情理应当在法律的适用前提下和范围内去理解,即不能脱离法律去适用情理,换句话说即情理必须在法律的界限内去适用。只有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时,正确考虑情理,才能使法律适用的结果正确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般规律,从而真正实现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诉求。正是基于前述理由,希望合议庭在对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充分考虑情理,适用法理。

审判长、审判员,刑罚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而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我国刑法的任务之一是惩罚犯罪,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教育和挽救犯罪分子是刑法的另一任务,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是人民法院适用刑法应当遵循的原则。对于本案来说,是被告人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法庭依据该案的具体情况,适用刑法处罚,彰显“行为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要考虑“宽严相济”的原则,考虑到其悔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选择相应的刑事处罚。这样的处罚给人的启示在于:首先,行为人在行为之前要衡量后果,有怎样的行为就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其次,对于合乎法律的悔罪情节,可以在量刑中发挥影响,这也鼓励一时走错路的行为人及时回头,争取较轻的处罚。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这样,既对被告人的绑架行为予以惩处,又根据其犯罪情节处以较轻的处罚,显然是对这一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被告人实施这一次绑架案情节相对较轻,同时没有勒索到财物就被抓获,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建议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适用刑法时,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第6条以情节较轻的量刑档次在五年以上十年以内进行量刑。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这样,既惩罚了被告人又挽救了被告人的家庭,既体现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人性化,又体现了我们国家“宽严相济”的刑法原则。被告人张某,你可得知,事发后,社会上的好心人捐款给你母亲治病,白云区的公安民警在去开县了解了你的家庭实际情况,当即将身上的钱也捐给你母亲治病。虽然,你母亲现在尚未痊愈,但已无生命危险。你为了你的母亲,宁肯牺牲自己的自由来换取母亲生命的动机是令人感动的,同时也是愚蠢的。你可曾想过为此你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我们都希望你能吸取教训,挺起你男子汉的脊梁,认罪伏法,好好改造,早日回到社会,用你的实际行动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上的好心人!

以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二等奖 《马某某涉嫌聚众淫乱罪辩

护词》

作者:薛火根 日期:2012年01月13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获奖作品展示之二等奖

《马某某涉嫌聚众淫乱罪辩护词》

律 师:薛火根 执业证号:13201199610655421

所在律所: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审判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5月17日 一审辩词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马某某等22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结识后,结伙在南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被告人家中和宾馆客房内等处,先后35次聚集多人,以所谓的“换妻游戏”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但构成聚众淫乱罪仅限于首要分子和多次参与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刑事责任。

《马某某涉嫌聚众淫乱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辩护人认为,三人以上的成年人,基于完全自愿所秘密实施的性行为,因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也没有侵害公众对性的情感,故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淫乱行为。只有当三人以上以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认识到的方式实施淫乱行为时,才宜认定聚众淫乱罪。

一、被告人马某某主观上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不具备侵犯公共秩序的主观要件。

3年前马某某创建“夫妻旅游交友群”,主旨是旅游和交友。马某某作为群的创始人,对群友的活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制:不允许有金钱交易,不允许发淫秽图片和传播淫秽物品。从马某某对该QQ群制定的活动规则可以得出,(1)马某某不想此群的言论和活动触及犯罪,不想侵犯任何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法益;(2)马某某采取了相关措施避免触犯其所知晓的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所保护的法益。《刑法》对构成“聚众淫乱罪”的主观方面要求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庭调查明确马某某本人主观上根本就没有想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从马某某的客观行为也可以得出结论,其不具备通过性聚会侵犯公共秩序之故意。

二、被告人马某某参与的性聚会并未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任何法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就我国的刑法体系看,刑法罪名的编排是按照该罪名侵犯的法益进行分类的。《刑法》第六章所保护的法益是“社会管理秩序”,其第一节保护的是“公共秩序”。也就是说,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应为 “公共秩序”。《辞海》(新编第6版)第719页“公共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主要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公共生活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具有直接性和广泛性,而相对于公共生活的私人生活则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隐秘性。本案被告人所进行的性聚会是在自己家中或宾馆房间内,人员相对熟悉并固定,具有封闭性和隐秘性,且各被告人均为成年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和辨认能力,自愿且不涉及金钱交易,还有数人是法律认可的真实夫妻。故此类性聚会不涉及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未侵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所保护的法益。

所谓刑法的法益是指根据宪法基本原则,由刑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刑法如同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故刑罚之界限应该只能是内缩的,而不是外张的。刑罚是国家为达到其保护法益与维持法秩序的任务的“最后手段”,能够不使用刑罚而以其他手段亦能达到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及保护社会与个人法益的目的时,则务必放弃刑罚的手段。因此本案涉及的性聚会应属于私人生活范畴,不应用刑法来规制和处罚。

三、构成聚众淫乱罪的客观要件应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赋予新的内容和做出新的界定,被告人马某某的客观行为不符合当前社会现实对聚众淫乱罪客观要件的界定。

聚众淫乱罪是我国刑法1997年修订时增加的罪名,在此之前聚众淫乱行为的刑罚处罚是通过流氓罪来实现的。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0条的流氓罪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罪名也是讲的破坏公共秩序,没有讲破坏伦理道德。流氓罪是一个“口袋”罪名,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初,许多现在看来最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均以该罪的“其他流氓活动”判处了3年以上的重刑。随着时代的变迁,民主法治的发展。1997年刑法修订时取消了该罪,而分离出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淫乱罪等,这不能不说是民主法治的一大进步。同样聚众淫乱罪在现在是否具备修订或取消的基础,我们没有进行系统的社会学和法学方面的调研和论证,无法给出确定意见,但有一点应当明确,一概对三人以上聚众的性行为以聚众淫乱罪进行刑罚处罚肯定是有失偏颇的。“流氓”和“淫乱”这样的词语含义,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的,且主观性很强。20世纪80年代初,拉手可能就是流氓,跳贴面舞可能认为是淫乱,因此那个年代因为谈恋爱被判刑,因为跳舞被判刑的屡见不鲜。20余年前著名艺人迟志强在南京就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西安马燕秦因为跳舞牵连300多人被抓,3人被判处死刑等,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实践证明上述公权力特别是刑罚权对私权利和私人生活的过度干预将使得国家陷入重刑时代,广大公民私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因此具体到本案,各成年被告人自愿、封闭、隐秘的性聚会,是否是淫乱?又是否要以聚众淫乱罪处罚?事实上从1997年刑法修订至今的14年里,社会大众对性行为的认识和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广大网民中对此类性聚会有相当的人群持有认可的态度(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历史发展二000——二00六》显示,被调查者中近五分之二的人并不认为“聚众淫乱”是犯罪,近五分之三的人认为现行法律的处罚过重。凤凰网2010年4月2日进行“应该对马某某的行为进行法律审判吗?马某某的行为违反道德吗?”调查结果显示69.4%的网友认为不应对马某某进行审判,46.8%的网友认为马某某的行为并未违反道德),现实生活中换偶活动和换偶俱乐部大量存在,以及社会学、性学专家、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对各类性行为的多年研究而向立法部门提交了废止提案。故从上述社会现实和调查统计看,这种成年人之间的自愿、封闭、隐秘的性聚会已经被相当的人群所默许,虽然大部分人群不会参与,但从性的情感上并不排斥,并不认为它是羞耻的、是罪恶的。因此将此种性聚会仍归类于不道德性行为或淫乱而予以刑罚处罚,缺乏社会现实生活的必要基础。法律规范虽然具有不可避免的滞后性,但公平、正义也应与时俱进,通过司法实践、司法政策和解释仍然可以使得部分法律规范跟上时代和社会现实的发展。如许霆案的改判就是鲜活的案例。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所进行的自愿、封闭、隐秘的性聚会不构成聚众淫乱罪,不应予以刑罚处罚(陕西礼泉县女警官苏某开设换偶网站,2004~2006两年间注册会员67955名,其参与换偶活动并可能有牟利也并未受到刑罚处罚或行政上的处罚)。

四、“换偶”或性聚会并不一定是聚众淫乱犯罪,只有当该行为具体侵犯到社会公共秩序并情节严重时才可考虑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1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国家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当刑法在立法解释和法理解释不明确时,必须按照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来解释;当公权力与私权利有冲突的时候,公权力应给私权利保留足够的空间;当涉嫌被告人有罪或无罪而刑法总则与分则不协调不明确时应对被告人作有利的无罪解释。换偶行为或在秘密场所的性聚会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实际该行为只有一个主体要件符合,其他三个即主观、客观、客体都不符合聚众淫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这种现象只是社会群体中极少数人群的非常特殊的生活癖好,通常对社会秩序没有多大的破坏。查询资料显示国外对聚众淫乱罪要追诉的话一般要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才定罪,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此类行为不予管制,我国台湾、澳门只对此类行为进行行政管制。国内自1997年刑法修订后14年内没有追诉过一起因换偶或在秘密场所的性聚会引发的聚众淫乱罪,而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大多是普通下层民众,主观上没有想破坏社会秩序,客观上也没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认为执法机构应科学合理地去理解和执行法律,人民法院应坚持独立行使审判权,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充分发挥刑法的谦抑原则,对本案被告人予以宽容的处理。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主观上没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客观上没有侵犯到刑法保护的具体法益,被告人的行为可能比婚外性行为和卖淫嫖娼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破坏还小,比较刑法其他罪行,可以说被告人的行为既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更无任何人身危险性,国家完全可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甚至比照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进行治安行政处罚,根本不需动用最为严厉的刑法来定罪量刑。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法有三大机能即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障机能,刑法之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论述“每个人都希望交给公共保存的那份自由尽量少些,只要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这一份份最少自由的结晶形成惩罚权。如果刑罚超过了保护集存的公共利益这一需要,它本质就是不公正的。刑罚越公正,君主为臣民保留的权利就越神圣不可侵犯,留给臣民的自由就越多。”因此若要通过最严厉的刑法来追究所谓有违伦理风尚或不同情感者,这将是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政策的失败,辩护人认为有违伦理风尚的行为可用道德教化来解决,也可用行政法规来规范。辩护人为此请求人民法院本着对现实和历史负责,综合全案考虑到本案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既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更无什么人身危险性,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某无罪。同时也希望社会承担起伦理风尚的教化责任,更深层次地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更希望刑法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权衡中更理性、更科学。辩词节选(五千字以内)

第12篇:议论文最佳

议论文 范文

谈骨气

吴晗 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

战国时代的孟子,有几句很好的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意思是说,高官厚禄收买不了,贫穷困苦折磨不了,强暴武力威胁不了,这就是所谓大丈夫。大丈夫的这种种行为,表现出了英雄气概,我们今天就叫做有骨气。我国经过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漫长时期,每个时代都有很多这样有骨气的人,我们就是这些有骨气的人的子孙,我们是有着优良革命传统的民族。

当然,社会不同,阶级不同,骨气的具体含义也不相同。这一点必须认识清楚。但是,就坚定不移地为当时的进步事业服务这一原则来说,我们祖先的许多有骨气的动人事迹,还有它积极的教育意义,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南宋末年,首都临安被元军攻入,丞相文天祥组织武装力量坚决抵抗,失败被俘后,元朝劝他投降,他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意思是人总是要死的,就看怎样死法,是屈辱而死呢,还是为民族利益而死?他选取了后者,要把这片忠心记录在历史上。文天祥被拘囚在北京一个阴湿的地牢里,受尽了折磨,元朝多次派人劝他,只要投降,便可以做大官,但他坚决拒绝,终于在公元1283年被杀害了。

孟子说的几句话,在文天祥身上都表现出来了。他写的有名的《正气歌》,歌颂了古代有骨气的人的英雄气概,并且以自己的生命来抗拒压迫,号召人民继续起来反抗。

另一个故事是古代有一个穷人,饿得快死了,有人丢给他一碗饭,说:“嗟,来食!”(喂,来吃!)饿人拒绝了“嗟来”的施舍,不吃这碗饭,后来就饿死了。不食嗟来之食这个故事很有名,传说了千百年,也是有积极意义的。那人摆着一副慈善家的面孔,吆喝一声“喂,来吃!”这个味道是不好受的。吃了这碗饭,第二步怎样呢?显然,他不会白白施舍,吃他的饭就要替他办事。那位穷人是有骨气的:看你那副脸孔、那个神气,宁可饿死,也不吃你的饭。

不食嗟来之食,表现了中国人民的骨气。

还有个例子。民主战士闻一多是在1946年7月15日被国民党枪杀的。在这之前,朋友们得到要暗杀他的消息,劝告他暂时隐蔽,他毫不在乎,照常工作,而且更加努力。明知敌人要杀他,在被害前几分钟还大声疾呼,痛斥国民党特务,指出他们的日子不会很长久了,人民民主一定得到胜利。毛主席在《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中指出:“许多曾经是自由主义者或民主个人主义者的人们,在美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面前站起来了。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高度赞扬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孟子的这些话,虽然是在两千多年以前说的,但直到现在,还有它积极的意义。当然我们无产阶级有自己的英雄气概,有自己的骨气,这就是绝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压不扁,折不弯,顶得住,吓不倒,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的胜利,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任何困难,奋勇前进。

读书——生命飞翔的羽翼

著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也是人鸿鹄高翔的羽翼。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本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读书是为了更好地获取更多知识,开阔自己的视野,帮助自己创造,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战国时期,苏秦去秦国以连横说进行游说,多次给秦惠王上书也未被采纳。回到家中,父母妻嫂都不理睬他,于是他就找出许多书籍发奋研读。终于以合纵之策而身佩六国相印。

读书最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一本好书能使一个人思想精密,见解精辟。道德高尚,从而塑造自己的性格。那些内容粗糙的“劣制品”完全可以省略不读。在这一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个典范。恩格斯虽然只上过中学,但是他发奋研读许多有价值的好书,因此十九岁就会有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后依然多年如一日地勤奋学习更多的知识,终于成为一个知识广博的人,在后来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传播科学,共产党主义理论中有很大贡献。

所谓“活到老学到老”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不断提高,与他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密不可分的。学习可以有很多方法,但是这种始终如一的学习态度是没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庄子说:吾生有涯,而知无涯。一个人活得再长也总有死去的一天,但是知识的海洋却永不停歇得奔流着。坚持学习让人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但若不能不断补充知识和积累知识,便会被失单的步伐所抛弃。著名作家歌德认为:谁落后于时代,必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在21世纪这个知识爆炸的年代里,若不能不断供给自己新的知识,将会被时代所淘汰。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可见,不同的阅读能开发人类不同的信纸,增长不同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更应该发奋勤读,让书成为我们生命飞翔的羽翼。

学会舍弃

鸣蝉奋力地甩掉了外壳,因而获得了高空中自由的歌唱,壁虎勇敢地挣断了尾巴,因而在危难中保全了它弱小的生命;算盘若填满自己的空位,变得“座无虚席”,将丧失自己的运算功能。(用自然现象起兴,引起读者联想。)

对那些不该拥有的东西,我们应该舍弃。

现实生活是复杂的,而我们的承受力有限。如果大脑是一个仓库,不管仓库多大,一种东西充斥其中时,另一种东西定然无法进入。比如读书,当我们痴醉于金庸古龙梁羽生的刀光剑影中,我们又怎能专注于复杂的几何方阵,怎能用心于浩繁的英语单词呢?想读的和该读的,你必须在两者间作出选择。

人的一生中有很多事情需要作出类似的选择。舍弃应该舍去的,你便是智者;舍弃不该舍去的,你就是愚夫。世界文豪高尔基在他的房间失火时,没有顾及家具、财产、衣物,甚至没有顾及生命,却从熊熊大火中救出了几箱书。舍弃了凡夫俗子眼中的财富,守住了那些启迪心智、净化心灵的真正的财富。而有些人,终生抱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信条,追逐着金光闪闪的财宝。为了庸俗的追求,他们舍弃了人格和道德,舍弃了人性中的真善美。错误的舍弃,使他们的一生龌龊卑鄙。(以高尔基为例引出两种相反的舍弃,强调人生中需要学会正确舍弃,文意进了一步。)

正确的舍弃,往往需要青松秋菊般的高尚风格。据说安徽桐城有一条“六尺巷”,原本是张、叶两家争执之地。张家主人乃当朝宰相,张老夫人致信给他。他回信却说“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于是张家让出三尺。叶家深感惭愧,也让出三尺,便成了“六尺巷”。那位宰相舍弃了自己面子上的威严,以宽仁礼让的胸襟,大度能容的气慨,化干戈为玉帛,止争斗于未起。如果不是有超出常人的气量和胸怀,怎会作出如此的舍弃?(怎样取舍?联想“六尺巷”的故事,论述了正确的舍弃需要高尚风格,层次更进一步。)正确的舍弃,不会像随手扔掉废纸团那样轻而易举,它还需要勇气、决心和果敢。赵武灵王废除旧制,提倡胡服骑射时,许多人反对阻挠,但他有勇气有决心,坚决果敢,最终创下名垂青史的千秋伟业。舍弃的过程是艰难的,尤其在忍痛割爱的时候。西蜀道上马嵬坡前,唐明皇赐死杨玉环,以政治家的眼光看,用一个贵妃的死换得半壁江山的暂时安宁,也算是值得的。可是,“宛转娥眉马前死”,“回看血泪相和流”,偏偏“君王掩面救不得”。此景此情,怎么不让人肝肠寸断,痛不欲生呢?(怎样取舍?联想赵武灵王与唐明皇的事例,论述了正确的舍弃还需要勇气、决心和果敢。)

不是每一株幼苗都能长成参天大树,不是每一朵花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生活要求我们必须学会舍弃。算盘要想具有运算功能,必须舍弃多余的算珠。你向往山居的清静,就必须舍弃都市的繁华;你仰慕奋斗者的成功,就必须舍弃安逸闲散的生活;你希望走遍千山万水,就必须舍弃乡土乡音的柔美与温馨。(排比句段,由自然而人事进行联想陈述,既是总结,又是强调。)

我们应该学会舍弃。(回归话题)

善良,成就你的蕙质良心

“风送花香红满地,雨滋春树碧连天。”是的,世界很美,不仅是因为有春的烟波画船,有夏的朝云暮卷!,有秋的云霞绚烂,有冬的冰肌玉骨,更是因为有善良的滋润,有关爱的呵护,有理解的支撑,有祝福的陪伴。(由诗句引出话题。)

善良,不是容颜的闭月羞花,不是举止的温文尔雅,不是财富的腰缠万贯;更不是权势的叱咤风云。善良,是黑暗凄冷中的如豆星火,是干涸枯竭时的点滴甘露,是迷惘徘徊时的一句点化,是沉迷无助时的一把搀扶。真正的善良是来自心灵深处的真诚的同情与怜惜,无私的关爱与祝福。真正的善良,无须剪红刻翠,无须粉黛雕饰,它本身就是人们内心最原始的一种纯朴的纯洁的感情精华。(什么是善良。)

人之初,性本善。可是在经历了太多的锤炼之后,我们在学会坚强的同时也逐渐变得冷漠起来。我们匆匆地在人潮汹涌中寻找适合自己的角色,漠然地与一切和自己不相关的人与事擦肩而过,我们似乎早已习惯了“各自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哲学,而不愿再牵挂别人的任何困苦。于是,眼看着那颗曾经晶莹的善良之心在红尘碧红之中慢慢被尘土侵蚀包裹,而后结成厚厚的茧,于是,我又不得不负载着这颗结茧的沉重的心孤独地在冷漠中艰难跋涉„„ (反面论证,为什么人要善良,因为人丢失了善良。)

当岁月的风尘将皱纹刻上人们的额头,将雪鬓迁上人们的青丝,当我们不知不觉地在孤独与冷漠中逐渐老去时,在夕阳残照下,剥去心灵的坚冰,去打开心灵的一隅时,才忽而发觉没有了善良,没有了那颗原本容易受感动的心,而只剩下麻木的干枯的躯壳和永无止境的疲劳与困顿。(反面论证,为什么要善良,因为人发现了自己的善良缺失。)

善良,是人生大厦的基础,是人性品质中的瑰丽珍品。拥有善良的人才会懂得去感激,去回报,才会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才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才会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执著,才会有“知君有意凌寒色,羞共千花一样春”的坚韧和那份“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气度与胸怀。(正面论证,为什么要善良。)

善良的人,即使没有巍峨高山的冷峻与清峭,也可以有平川凡壑的踏实与稳健;即使没有牡丹玫瑰的雍容绚丽,也可以有芙蓉夕醉的高洁与典雅。善良的人,即使不能居庙堂之高来兼济天下,也可以处江湖之远独善其身。拥有善良,就拥有了生命的方向,即使在物欲横流灯红酒绿中穿梭,也会永远来去从容,两袖清风。

善良,不需要太多的诠释,它是寒风中的一只火把,失意处的一句安慰,痛苦中的一丝爱抚,无助时的一点支援。把善良给别人,也给自己,那么人类将与日月同辉;留一份善良给世界,那么世界将与星宇同寿。珍爱善良,拥有善良,洒播善良,那么,你将会开一树灿烂的红花,既使自己美丽,也使别人温暖。(进一步阐明,人要成为善良的人。)

高考优秀议论文

题目

(2004年广东高考卷)25 .阅读下面的寓言,根据要求作文。(60 分)

古时东瓯(今浙江南部沿海一带)人住的是茅屋,经常发生火灾,为此痛苦不已。有个东瓯商人到晋国去,听说晋国有个叫冯妇的人善于搏虎,凡是他出现之处,就无虎。东瓯商人回去后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国君。由于东瓯话“火”和“虎”的读音毫无区别,国君误以为冯妇善于“扑火”,便以隆重的礼节从晋国请来了冯妇。第二天市场上失火了,大家跑去告诉冯妇,冯妇捋起袖子跟着众人跑出去,却找不到虎。大火烧到王宫,大家推着冯妇往火里冲,冯妇被活活烧死。那个商人也因此而获罪。(据《郁离子· 冯妇》 改编)

上述寓言中的人物由于语言沟通的问题,彼此一再产生误解,以致冯妇葬身火海。由此可见,语言上的沟通成功与否,有时影响巨大。请以“语言与沟通”为话题写一篇文章,可结合个人见闻、感受或学习语言的体会。

〔 注意〕① 所写内容必须在话题范围之内。试题引用的寓言材料,考生在文章中可用也可不用。② 立意自定。③ 文体自选(诗歌除外)。④ 题目自拟。⑤ 不少于800 字。⑥ 不得抄袭。

范文

语言,架起沟通的桥梁

人类与其它动物不同的其中一个地方,就是人类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语言为人类彼此间的沟通架起了一座桥梁。通过这座桥梁,我们才能了解彼此的需要,感受彼此的心情,分享彼此的悲喜。

语言,有时是化解误会的良药。赵国的大将廉颇因妒忌相如被赵王器重,扬言要使他难堪。而相如却处处避免发生冲突。众人不解。相如的一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道出了他的用意。这句话亦使廉颇瞬间消除了对相如的偏见,负荆请罪,最终与相

如成为刎颈之交。相如的那句掷地有声的话化成了两位大臣心灵的桥梁,使他们的心能够得到沟通,使廉颇能够了解到相如的人格。语言,是传递信息的载体,

通过语言,许多误会得以消除,那么,心灵的隔阂也可以被冲移了。

语言,是传递关爱与理解的信鸽。现代许多家长抱怨说孩子总是不听自己的话,许多孩子也埋怨家长老是不理解自己,总是束缚自己。这种状况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太少。有的家长什么都 不让孩子做,只要求他好好读书,不要分心,这不能算是关爱。真正的关爱应该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有一些家庭会每天腾出一点时间 来,让大家能够说出内心所想的和所希望的,父母仔细聆听儿女的惊讶声,儿女默默记信父母的教诲和期望。彼此的了解促进了彼此的沟通。语言就像信鸽一样,把一方的心声传送到另一方,从而理解得以建立,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理解,令家长找到表达关爱的最佳方式,亦令孩子体恤家长,懂得该如何报答父母,彼此的语言交流,令沟通与理解的大门敝开。

语言上的交流如果不得当,就会造成沟通上的误解。正如冯妇葬身火海的寓言,语言在沟通上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学好语言的表达,对沟通是裨益巨大的,架好这座沟通的桥梁,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彼此理解。

有了语言,沟通才会变得顺畅;有了语言,沟通才会如此的多姿多彩。

题目

(2012年江西卷)

七、21.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作文。(50分)

有人说,不要老想着你没有什么,要想到你拥有什么;也有人说,不要老想着你拥有什么,要想到你没有什么。

对上述说法,你有何感悟和思考?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要求:(1)必须写议论文。(2)不少于700字。(3)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4)不得抄袭,不得套作。

范文一

知足,快乐之源

我非常认同,要常看看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老去想自己这也没有,那也没有,似乎别人什么都有等等,老想自己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就是痛苦的渊薮,而知足,才是快乐之源。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多了还想多,有一百万了,就想有一千万、一万万„„正所谓欲壑难填、人心不足蛇吞象。总想如何让自己多起来,自然就要劳神费思、投机钻营、挖空心思,甚至会去不择手段等等,这样的话,人还会快乐么?还有快乐么?无论他得到了还是没有得到,都不会快乐,都只能是痛苦。

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的。就在我们住的这个小区,有个富豪经常出入(大家猜,是出入其一个情人的住处),富豪表面看上去是光鲜的、排场的,可实际上,他痛苦不堪,为什么?听说,子女在你死我活地争夺他的财产、三个情人都要他天天陪伴、老婆这边又要想办法遮掩安抚、生意场上又明争暗斗„„这个富豪还不到六十岁,可是他全身的“零件”都基本上出现了毛病。如果说这个例子不典型,那么,再看看香港富豪们的家产**,先后有女富豪龚如心的家财争夺战,有富豪何鸿燊的家财争夺战,有郭炳江、郭炳联、郭炳湘兄弟的家财争夺战,甚至你别看李嘉诚表面上早早对家产作出分配安排,其实他的两个儿子也在暗地里争夺„„不能说以上这些富豪不富有,可是他们快乐么?

衡量快不快乐的标准,决不能只看财富只看拥有,而主要看观念。知足的人,往往就是快乐的人。

邻居刘大爷,鳏夫一个,穷困不堪。家里除了一台黑白电视剧外,基本上是家徒四壁。可是,刘大爷整天乐呵呵的,有说有笑,还经常帮助周围的人,有人开玩笑说:“刘大爷,你不觉得你活得窝囊么?”刘大爷却毫不掩饰地说:“我是穷,但我不偷不抢,我靠自己劳动吃饭,我满足,我开心,我有什么好窝囊的?”

是啊,知足的人,寡欲的人,什么明争暗斗呀、斤斤计较呀,患得患失呀„„统统都与他无关,他满足于自己的拥有,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幸福赛神仙。

古人云:知足者贫贱亦乐,不知足者富贵亦忧。知足是天然的财富,奢侈是人为的贫困(希腊谚语)良田万顷,日食一升;广厦千间,夜眠七尺。一饱之需,何必八珍九鼎?七尺之躯,安用千门万户?知足常乐,快乐之源也。

范文二

要知足也要不满足

有人说,不要老想着你没有什么,而要想到你拥有什么;也有人说,不要去想着你拥有什么,要想到你没有什么。细细想来,确实如此。当你失去的时候,不要耿耿于怀,懊恼不已,不如享受自己已有的,也许会轻松许多。当你已拥有了自己渴望的东西,回顾一下,是否失去了什么,还欠缺什么,切忌不思进取。

面对苦难,知足让自己更加愉悦地去克服它。知足常乐,知足,苦难的止痛剂。

双腿瘫痪,终身只能与轮椅相伴,史铁生终究只是个普通的人。他不是神,有过迷惘,想过轻生,但他终究是战胜了自己。尽管自己不能像刘易斯那样在赛场上跨过鲜红的终点线,但自己还有头脑,还可以畅所欲言。他把自己的所思所感,化作一泓沁人心脾的清泉,浸润着世人那干渴的心灵。正因为知足,他乐观地面对苦难,从容地面对死亡。如果当初他屈服于苦难,不懂知足,又何来今天。

“如果这一生不幸,我希望有来生,如果这一生是幸福的,我今生已是满足的了。”是啊,没有高官厚禄,但我有怡然自得、无拘无束,没有健全的身躯,但我有灵活的大脑。知足让自己活得更潇洒。然而,面对苦难要知足,却不代表凡事都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锐意进取,不满足于一点小小成就,才可能绽放人生的光芒。

同样的起步,却有不同的终点,原因在于取得成绩时的态度,沾沾自喜终究止步不前。明确目标,更加不懈地为之奋斗,才可能达到成功的彼岸。面对成绩,不满足让自己更加充满斗志。“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拿破仑的话告

诉我们,不满足是成功的前提。爱迪生用智慧点亮世界,袁隆平用汗水使饥饿远离,贝多芬用血

泪感动世界。是什么让他们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是不满足。不满足让爱迪生实验几千次仍不言弃;不满足让袁隆平田间挥汗,几十年如一日;不满足让贝多芬失聪后仍不舍不弃。知足,让伤痛化为力量;不满足,让平庸蜕变为伟大。知足却不满足,让人生的麦田收获迷人的黄金。

范文三

不断追求,不断进取

“不要老想你拥有什么,要常想想自己没有什么”,我对此言特别有感触。我觉得,一个人,的确应该常常想想自己没有什么。

想自己没有什么,是侧重于学业或事业、精神或灵魂等等方面而言的。通俗地说就是,人要不断地追求,要不断地进取,才会越来越进步,越来越完美。

同样是人,为何会有差别,会有高低不等呢?主要是看人的自身努力、进修等如何。人,从娘肚子里生出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但越长大区别就会越明显,为什么呢?因为后天的进修、学业、追求等情况不同。为什么有的人成为了贤人、伟人,而有的人却止步于凡夫俗子、芸芸众生呢?都是后天学不学习,努不努力,追不追求,进不进取使然。

常常想想自己没有什么,自然就会促使自己去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努力,不断地进取。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也可以说是多想想自己的短处,自己的不足方面。反省,才会进步;自满,永远是止步。曹操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高尔基说:“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发展得越快。”雪莱说:“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贝利一生共踢进了一千多个球,记者问他哪一个最精彩,他说:“下一个„„”我平时最喜欢《周易》中的一句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通俗地说就是,作为君子,应该有坚强的意志,永不止息的奋斗精神,努力加强自我修养,完成并发展自己的学业或事业,能这样做才体现了天的意志,不辜负宇宙给予君子的职责和才能。我还喜欢另外一句“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见到有人在某一方面有超过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就虚心请教,认真学习,想办法赶上他,和他达到同一水平;见有人存在某种缺点或不足,就要冷静反省,看自己是不是也有他那样的缺点或不足。

人只有在不断地追求中才会感到持久的幸福和满足。追求永远超过狭小生活圈子之外的更有用的东西。

没有追求的人,必然是怠慢的。让整个一生都在追求中度过吧,那么在这一生中必定会有许许多多顶顶美好的时刻。追求是一个人进行自我教育的最初的动力,而没有自我教育就不能想象会有完美的精神生活。

范文四

知足常乐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岁月就这样流逝,不留痕迹。有人喜欢伤春悲秋,有人喜欢享受当下,而我们应该做的,就是珍惜现在的一切,明白知足方能常乐。

不知足常悲。有句俗语说得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蛇吞象,受苦的还是自己,就像人如果只看到自己没有的,只会令自己郁闷,自寻烦恼。追名逐利一直是很多人的梦想,他们原本是为了让自己更快乐,却在追寻的过程中丧失了原本的快乐,即使后来成功拥有了名和利,也是不快乐的,何苦呢?很多人为了名利放下亲情、友情,等到后来才明白这些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可是这些都已经消逝,再找不回来了,因此他们只能空悲叹。不知足常悲,因此我们不要不知足,否则只会令自己后悔。

知足常乐。多想一下自己拥有什么,你会学会知足,同时,你也会快乐起来。唐伯虎曾写下“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与仕途擦肩而过,唐伯虎没有悲伤,反而对自己的田

园生活感到快乐。“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纳兰容若的恬适生活令他沉醉,他满足于这样的生活,所以他是快乐的。苏轼的“一蓑烟雨任平生”豁达乐观令世人感慨,虽仕途不顺,但他不过分悲叹自己,反而生出这样的大境界,如何能令人不敬佩?还记得那个“奉旨填词”的柳三变吗?“你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皇帝的一句话,即刻就断送了柳永的仕途。他悲伤过,低徊过,但他最后选择接受命运的安排,在勾栏瓦肆之地浅斟低唱,追寻自己的内心。朝廷只是少了一位小官,却成就了两宋的大词人,璀璨了两宋文坛,照亮了宋词的前程。不要老想着你没有什么,要想到你拥有什么,你就会快乐的。

人生就像一场梦,要做个好梦,就得带着微笑,多看看自己拥有的,比如亲情、友情。如果你懂得自己拥有多少珍贵的东西,怎么会不快乐呢?

题目

(2010年北京卷作文题)以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除

诗歌外,不限文体。

范文一

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有人说,人应该懂得仰望星空,否则便会目光短浅;有人说,人必须要脚踏实地,否则就一无所成。而我认为,我们既不能忘记仰望星空,也不能忘记脚踏实地,否则我们要么缺少梦想,要么缺少把梦想付诸实践的力量。

温总理曾说过:一个民族只有多一些仰望星空的人才会有未来„„的确,我们需要懂得仰望星空,像梭罗那样,把对俗世名利的追逐化为对星空的幻想,当其他人为了锱铢之利斤斤计较,习惯于用数字衡量人生的价值,梭罗却在广阔的自然中找到了方向,在浩瀚的星空里找到了最纯真的梦想。试想,若我们不懂得仰望星空的真谛,又如何能超越世俗的羁绊寻到那一个最真最美的理想?

在钱钟书先生去世后不久,曾有人撰文纪念他 “寂静”、“勤于钻研”的一生,的确,钱钟书先生可谓是脚踏实地的典范,终生专注于学术研究,从不以口舌争名求利,从不为交游虚掷光阴,览古籍,做学问,写专著,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将他对于学问的苛求付诸实践,刻苦、勤奋,造就了这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试想,若没有脚踏实地的孜孜以求,钱钟书先生又如何能成为玩转中西文化的大师?

我们可以羡慕梭罗仰望星空的自由自在,亦可以钦佩钱钟书脚踏实地的刻苦求实,可是,请不要忘记,没有哪一个伟人是仅靠仰望星空或脚踏实地就能获得这样世人敬仰的成就的。若在仰望星空之后,梭罗没有亲自动手在远离都市的地方开辟一片天地,缺乏用一生去固守一个纯净平和的梦想的决心,更无法脚踏实地将梦想变为现实,如何能有《瓦尔登湖》这样经久不衰的心灵启迪,如何能成就这一段精神世界的不朽传奇?若在脚踏实地之前,钱钟书先生不懂得仰望人类历史浩瀚星空,未曾确立那样高远的志向,又如何能成就《管锥篇》折服世界的旁征博引,如何能写出《写在人生边上》那些睿智无伦的人生哲思?

因此,仰望星空是我们捕捉梦想的开始,脚踏实地则是我们让梦想成真的途径。我们需要用一颗孩童般的心灵去找寻梦的光芒,更需要用成熟和坚忍完成我们实现梦想的征程。

仰望星空,超越现实的束缚找寻梦想。

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双手使梦想照进现实。

既然目标在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向着天际最亮的星座,出发,一步一步,才能摘取梦想。

范文二

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黑格尔曾经讲过这样一个观点:“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注定没有未来。”

记得我在年少时喜欢做梦。喜欢在漆黑的夜里仰望星空,望着皎洁的月光,梦想着自己有一个精彩的未来。但是,走夜路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总会担心被脚下的障碍所牵绊,以至于摔得面目全非,浑然不知未来与现实有几多差距。

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实际上是一个“寻找梦想”与“追求梦想”的问题,它们之间并不矛盾。你可以说“仰望天空”是为了树立自己的目标,找到前进的方向。而“脚踏实地”则是朝着那个方向一步一步地稳健前行。仰望星空固然必不可少,脚踏实地也不可或缺。有目标不行动则会好高骛远,有行动没方向将是浑浑噩噩。

虽说“自古英雄出少年”,但是在很多家长和老师眼中,学生们就是拥有了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太喜欢仰望天空了,却忘记了脚踏实地,忘记了真真切切地去付出,去践行,去体会。他们说的没错,老师和家长之所以形成这种观点,也是从切身经验教训中总结而来的。他们同样经历过憧憬、冲动的青葱岁月。他们深刻认识到,在人成长过程中,最难的不是拥有自己的梦想,而是如何找到实现梦想的途径,并坚持脚踏实地地一步步走下去,不停地追求和进取。所以说,如何追逐自己的梦想,并朝着梦想前行,成为了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如果你能这样,你就能超越平凡,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成功者。

我永远记得那“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陈蕃,“卧薪尝胆,十年雪耻”的勾践,以及那“子子孙孙无穷尽,誓要铲平群山”的愚公。历史一次次证明了我中华民族自古便有的艰苦奋斗终成大业的精神。当然,一切总要结合于现实。针对于现今社会特殊的90后群体,并不是简单解决了“脚踏实地”问题后,就能一帆风顺、高枕无忧了。不可忽视,针对这个年代孩子们的理想教育正在严重缺失。与社会人群交流的障碍越来越多,外界世界的陆离纷繁,使得很多孩子并不会“时常去仰望星空”。在每个静谧的夜晚,我们可能躲在房间里打游戏,也可能在逼迫下完成老师家长布置的各种作业。

作为新世纪的一代,我们这代人身上被寄予着太多的希望和梦想。公务员、白领职员、医生、律师、老师等这些生活殷实的优质职业,往往都是父母们的选择。当很多孩子还没有来得及去识别天空中的星宿,去选择自己的最爱时,就早早地被装入了被准备好的“黄金甲”中。当然,父母的期望是有道理,在这个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时代,保证自己的子女衣食无忧无疑是上上之策,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考虑到社会与个人的长远发展,这并不是最恰当的选择。

2008年的奥运会让世界重新认识了中国,2010年的世博会让世界重新了解了中国,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社会仍然需要更大更全面的发展,我们需要优秀的运动员去冲击世界杯,需要出色的科学家去荣膺诺贝尔奖,也需要各方各面的人才去在各自领域有所建树,提高我们个人乃至国家的品质,这才是我们社会发展的目的,这是简简单单的每个人生活安逸所达成不了的。同样,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少年人才需要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以及乘风破浪的意志。

我们仰望星空,是因为星空很美,梦想很美。脚踏实地,是因为道路坎坷,圆梦艰辛。我们一定要有远大的目标,踏实前行,在进取的过程中体会到丰收的喜悦,在憧憬的季节里找到青春的梦想。

第13篇:最佳组织奖

“最佳组织奖”发言稿

尊敬的王总、亲爱的员工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获得09年秋季操作运动会“最佳组织奖”称号的单位,对于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对于各位同事的鼎力相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银牛辞旧岁,金虎迎新春,宏润公司又度过了她硕果飘香的一年,过去的一年无论是从产品质量,还是从产量、设备、操作、员工队伍等各方面的管理,已逐步向精细化管理发展。为使企业迅速达到一流的企业,必须培养出一支技术过硬、思想领先的员工队伍。因此,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举办了大规模的“秋季操作运动会”。此次运动会的口号是“规范操作行为,创新操作方法,提高操作技能,提高产品质量”。根本目的就是在于促使我们的产量、质量能上一个新台阶,能促使我们的员工学习先进,自找差距,扬长补短,自觉提高自身的操作水平,在全公司内形成一种“先进帮后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势头。今天作为秋季操作运动会最佳组织奖的代表发言,我倍感荣幸,感谢王总及公司给我们打造了一个竞争的平台。

此次运动会,在全公司普及面大,人人皆知,全体员工都积极的投入到这一活动之中,她们利用业余时间大练基本功,通过这次比赛,也培养了教练员的技术水准和管理素质,激发了教练员的工作热情,不怕苦、不怕累、耐心的教、耐心的讲。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员工的操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全员优一级率由90.99%提高到了92.06%。经过激烈的竞争我们评选出了8名操作状元;2名优秀教练员;26名

标兵;40名能手;我分厂并获得了“最佳组织奖”称号。此次优异成绩的取得,是领导以身作则,科学决策,正确引导的结果,是全体员工任劳任怨,相互帮助,团结奋斗的结果,成绩和荣誉是属于为分厂做出贡献的每一个集体和个人。

通过比赛,许多员工证明了自己在操作上的潜力及水平,为广大员工起到了模范带头的作用,同时也给教练员和老师增强了以后的工作信心,为以后开展工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增强了企业的活力,而且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体现了企业文化,展示了广大职工不谓劳苦,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我们要始终发扬“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以创大业,办大事的凌云壮志,推动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档次不断攀升。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紧跟公司发展的需求,与时俱进,孜孜不倦,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提高自己,以良好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作出新贡献。

最后预祝此次大会圆满成功!

2010-2-3

第14篇:最佳损友

最佳损友

2014年9月5日 20:49 我特别喜欢一部动画片,名叫《草莓棉花糖》。

动画片很简单,讲述一个20岁的日本大专生姐姐和四个十岁左右的小妹妹的日常生活——极为日常,吃喝拉撒,几乎没有连篇的剧情桥段。

一天,名叫美羽的淘气小孩忽然为一个词执着起来了。她一遍遍地问自己的好友千佳:“我们是朋友,还是至交?”

日语中“友達”便是朋友,老外口中的Friends,实在是个亲切又没什么意义的词,全天下不是仇人的都可以被称为朋友。我第一天到日本,第一天认识了室友,半小时后我让她帮忙买个东西,她阻止我道谢,说有什么的,We are friends。快得我都反应不过来。

“至交”这个说法直接用作中文总有些文绉绉,姑且理解“挚友”吧,或者,最好的朋友。

这么说还是怪怪的。

也许是因为我对“最好的朋友”这五个字过敏,一提起便难过。

总之,朋友还是挚友,其他人都不关心的问题,却让美羽执着万分,用尽各种手段来秀默契秀友情,只为了证明一件事。 “我们最好。我和她比她和别人好。我们之间比别人之间好。我不是普通朋友,是至交,是最好的、唯一最好的朋友。最好最好。”

所有人都觉得她莫名其妙。我却在那一刻,很想拥抱这个小孩。

我一直认为,小学作文的命题里藏着满满的恶意,比如《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老师站在讲台前,让我们一个个站起来念作文。一个关系很好的女孩写的是我。当老师点名点到我的时候,我觉得世界末日降临了。

因为我写的不是她。

好笑的是,我写的人,写的也不是我。

这种事现在讲起来可以作为温馨好笑的怀旧段子,但在我们还都热衷于玩“你跟她好就别跟我好了”这种初级甄嬛传的年纪里,这种事故是爆炸级的。

下课时我跑去找那个写我的女生,她抬头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没关系的。

我却更难过了。

所以大学时我认识了L之后,我从没问过她“我们是不是最好的朋友”这种愚蠢的问题。

可我刚认识她的时候还是犯了蠢。

和她聊天聊到大半夜才结伴回宿舍楼,几个小时的时间对我们来说实在不够用——表面上,我们都如此善于表达,从宏观世界观到八卦时评,从成长经历到未来理想,关于“我”这个话题我们都有太多想告诉对方的;但内在里,我们都是戒备的人,展露五分的真诚,也藏起五分的阴暗真相。

极为愉快,也极为疲惫。

我进了自己的房间,想了想,还是头脑一热发了一条好长好长的、热情洋溢的短信,比我们的聊天还要诚实三分。只是结尾处,矫情地来了一句“可能我们睡醒了,清醒了,第二天就恢复普通同学的状态,自我保护。但是今晚我是把你当朋友的。”

在电脑前打下这句矫情丢脸的结束语时,我用了十分的勇气。

我们那个年纪早就经历了太多诸如命题作文事件的洗礼,早就懂得不要先袒露真诚,就像两只狗相遇,谁也不愿意先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示弱。

我和编辑曾经聊过,他说所有人物里写自己最难。

我说是啊,很难不撒谎,避重就轻都算不错的了。毕竟笔在我手里,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编辑说,所以诚实和勇敢总是放在一起说。

那条短信我不记得她是否回复了,这足以证明,即使她有回复,也一定挺冷淡的,否则我不至于自动抹掉了这段记忆。

许久之后她主动提起这件事,我才知道其实她也挺感动的,但的确觉得我脑子有问题。L诚实地说,就是因为这条愚蠢的短信,忽然她有了安全感,所以愿意亲近我,尝试着做真正的朋友。

第一只狗露出了肚皮,第二只狗决定不去咬它了,大家可以一起玩。

L有很多朋友。她是个内心骄傲的人,聪明又有见地;可以在优等生济济一堂的选举现场忽然举手说我即兴来一段竞选词吧我想选团支书,也可以在当选之后天天宅在宿舍里不出门,丝毫没有活跃分子该有的的样子;可以轻而易举地让周围人都围着她转,也可以随便得罪人,当她不喜的姑娘站在宿舍门口对她说“好想找人聊天啊”,她说,别找我。

然后关宿舍门。

大家依然都说她好。

相比之下,在和人交往方面,我简直就是个怂包。如果那个姑娘站在我门口,我一定堆上一脸假笑,宁肯耽误自己的正事儿也要聊得对方内心熨帖花枝乱餐,终于熬走了瘟神之后,才敢跑到L面前一通咆哮——还没忘了注意保持音量,维护四邻公德。

每每此时,L都会低垂着眼皮,冷笑一下。

于是我渐渐很少再在她面前展露这一面了。做朋友需要对等的实力,我不希望自己总像个弱鸡一样。我很喜欢的朋友在内心也许是鄙视我的——这种怀疑让我十分难受。

我不想表现得太在乎她。大学里我和她最好,但她和许多人都很好。校内网(现在已经改名叫人人网了)早期页面的右侧边栏有一个模块叫“特别好友”,一开始只有四个名额,后来扩充到六个。

有一个是我。

描述自己的朋友是很难的,读者可能更喜欢听你描述自己的男友。描述友情则更难,因为这是全天下人人都拥有的东西,至少是自以为拥有。

人人都觉得自己的那份最特别,别人的也就那么回事,不用说都懂。

所以你一定会懂,一群人中只有你们总抓到同样的槽点和笑点,在别人都被客座嘉宾煽动起来的时候你们相视一笑,说,糊弄谁呢,这点水平不够看。

而且一切出自真心,同步率差一秒都有违心附和的嫌疑,而我们一秒不差。

我们曾经一起抄了一学期的作业,大家高中时都是学霸,在竞争激烈的精英学院里却沦落到借作业抄,尊严和智商双重受辱,偏偏只能装作嘻嘻哈哈的样子,好像一点都不介意这三十年河西的境况。L问我,是不是越是曾经风光的人,一旦堕落就比别人更狠、更不知回头?我说是啊,阻挡我们回头的反而是骄傲和虚荣,我们曾经鄙视那些把“我很聪明只是不努力”当做挡箭牌的学生,没想到自己却也成了这种人。

她说,还好有你。

下坠的旅程里,还好有彼此。

我们在24小时麦当劳坐到天亮,我第一次和她说高数不行咱们就一起写小说,她说好啊我把它做成电影——白日梦一样的事情却让我们如此兴奋,秘密筹划了一夜的人物设定和剧情走向,连可能获什么奖都计划好了,毕竟,商业路线和艺术路线是不同的嘛。

如同这个电影梦一样幼稚得没脸再提的宏伟计划,我和她有过一箩筐。时至今日想起来都脸红,但仍然热血沸腾。

天亮起来,我们又买了最后两杯咖啡,她说去看日出吧!

我们沿着马路往前走,走了足足有五分钟,我才说:“楼太多了,咱们是走不到地平线的。”

“可不是,”L说,“今天还阴天。”

沉默了一会儿,空旷的街道上只有我们俩嚣张的大笑声。俩缺心眼。

我们有太多这样的瞬间。

冬天夏天我们都看过流星雨,在学校的静园草坪上。夏天时候风凉,就躺着看,每隔五分钟全身喷一遍防蚊花露水,身下铺的是《南方周末》,纸张又大又结实;冬天时候北京天冷,我们穿羽绒服,外面还披着雨衣,因为聪明的L说这样挡风——而且根据她的建议我拎了暖水瓶和一袋子零食,在草坪上冻得直哆嗦的时候我们泡奶茶喝,被旁边所有一起来看流星雨的陌生情侣们当做活体ET。

断电断网后一起跑到有wifi的餐馆用笔记本看电影,回来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宽阔的海淀桥底红绿灯交错,一辆车都没有。我忽然和她说起,小时候看机器猫,有一集大家都被缩小了,在大雄家的院子里建了一个迷你城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不要钱的铜锣烧商店、站着看漫画也不会被老板赶走的书店……只有一个小配角,四仰八叉地往十字路口一躺,说,终于可以躺在大马路上了。

有时候人的愿望就这么简单,只要这样就好。我犯愁的高薪工作,她希冀的常春藤,都比不上这样一个愿望。

她说,现在就躺吧。

我们就这样一起冲到了空旷的马路中间,趁着红灯仰面躺倒。

那是和躺在地板上、床上、沙发上都不一样的感受。最最危险的地方,我却感受到了难以形容的踏实。只有柏油路才能给你的踏实,只有这个朋友在乎你、懂你才能给予的踏实。

我想问,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当然没有问。我怎么能毁了这么好的时刻。

建国60周年庆典前,长安街因为游行彩排的缘故时常封路。我的姨父在机关工作,送给我两张《复兴之路》的门票,我们一起去人民大会堂看,结束时候已经十一点,地铁停运,长安街空无一人,打不到车。

她说,那就走走吧,走过这一段,到前面去碰碰运气。

午夜的长安街只有我们俩,偶尔经过小路口才能看到两辆警车。我们饿得发慌,打劫了下班的小贩,狂奔着拦下人家的自行车买下最后两串糖葫芦,边走边吃。 经过某个著名城楼的时候,她忽然说,等爷牛大发了,照片摘下来,换你的!

我们哈哈大笑,武警也看着我们笑。

我说你听过那首歌吧,《最佳损友》——我们可不要变得像歌词里面写的那样。

她说我听歌从来不注意歌词。

也许是我乌鸦嘴。在那之后我们的关系变得很别扭。

我说过,L是个内心骄傲的人。我虽然怂,却也一样不是真的甘心堕落。

即使抄作业混日子,该有的履历我们一样不缺,稍微粉饰一下,成绩单、实习资历还是很拿得出手。她开始闭关准备出国需要的PS和推荐信,我穿上一步裙高跟鞋去参加各种面试。

多奇怪,曾经那么多脑残又丢脸的事情都能结伴做,忙起正经事却变得格外生疏。我问她申请进度,她一边忙碌一边说就那样呗;她问我小说交稿了吗,我说瞎写着玩儿的还真指望能出版吗……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竞争关系,无论是未来的方向还是心仪的男生,都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们不妒忌彼此。

所以我至今想不通。

难道说我们只是酒肉朋友,一触及到对方内心真正的禁区,就立刻出局?我小心翼翼地把出的第一本书送给她,一边装作送的只是脑白金大家一起哈哈哈笑一下就好,一边却在内心很希望得到她的认可,她只是说,“哟,出了?”就放进了柜子里。好久不一起吃饭,忽然她蹦到我面前说“我拿到X校的AD了,奖学金还在路上”,我也没给出应有的欢呼雀跃和祝福,居然笑得很勉强,勉强得像是见不得人好似的。

可我们到底有什么仇呢?

我不曾避重就轻,我实在不知道。如果真有什么阴暗的秘密怨恨,恐怕也不至于耿耿于怀至今日。

那首她没有听的歌词里,“一直躲避的借口,非什么大仇,旧知己变不得老友。”

毕业典礼她没参加,飞去英国参加夏令营了

L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是,毕业快乐。

我问你去哪儿了,她说毕业快乐。

如果你觉得这个故事的结尾断得莫名其妙,那我想你明白了我的感受。

这世界上大部分友情,不过无疾而终。

校园女生需要朋友更像是草原上的动物需要族群,并非渴求友情,只是不想被孤立,所以哪怕不喜欢这个朋友也需要忍着过日子,久而久之有了点感情,回忆时候一抹眼泪,都能拥抱着说友谊万岁。

我一直说我和L与她们是不同的,就像动画片中美羽气急败坏地强调,我们是至交,至交。我们没有凑合。

至交。为何连人家的十年重聚首,朋友一生一起走都无法拥有。 当我离开了校园,也就没有了寻找族群的需求。我发现成年人不必总是掏心掏肺,也没有人想要抚摸你的肚皮,天大的委屈只要睡一觉就能过去,咬牙走呗,走到后来即使谁问起都懒得梳理前因后果了。

谢天谢地,毕业时我才失去她,这样会好受很多。

福岛地震的那天,我终于收到她的邮件,她以为我又回到日本留学去了,问我是否安全。

她是多不关心我才能记错我的去向,又是多记挂才会这么急切。

千言万语哽在胸口。我们聊了几句,早已没有当年的默契。太多话需要背景介绍,我们都懒得说太多。

这次,两只狗都没有露出她们的肚皮。

昨天走在路上又听到这首歌。

“从前共你促膝把酒

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L,你有吗?

“千佳,我们是至交吗?是吗是吗,是吗?” 在动画片里,千佳最后被美羽烦得不行,斜着眼睛看美羽说:

“算吧。”

第15篇:最佳路径

《最佳路径》教学设计

河南省焦作市温县祥云镇小学

晁彩霞

教学目标:

1.指导学生朗读课文,把握课文内容,了解迪斯尼乐园的路径是怎样成为最佳路径的,并从它的设计过程中受到启发。2.引导学生学会生字词,理解文中词语。 重难点:

引导学生发现葡萄园主卖葡萄的方法与格罗培斯设计方案之间的联系。

从文中感悟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教学方法:

学导和谐 教具:

幻灯片 教学过程:

一、播放视频,谈话导入,板书课题

学生看视频,问:喜欢这个地方吗?认识这个地方吗? 这就是用童话和梦想编织的乐园,是人人向往的迪斯尼乐园。来到这里,童话中的人物会纷纷跳下屏幕同你握手,合影留念。因此,用最快的速度玩遍这里所有的项目,是所有游人求之不得的,那么游玩的路径问题就相当重要。刚才我们看到的路径,在世界园林艺术研讨会获得了最佳路径的称号,关于这个最佳路径的获

得还有一个故事呢!

二、出示词语,检查试学 板书课题:最佳路径

三、理解课文,交流讨论

1.预习了课文,知道这最佳路径的设计者是谁吗? 2.默读1到3自然段,认识格罗培斯身份,及所遇的难题。过渡:建筑大师遇到的难题最后解决了吗? 3.自由朗读4.5自然段

思考:葡萄园里有几种卖葡萄的现象?结果一样吗? 为什么无人看管的葡萄园最先卖完? 如果是你,你会买谁的葡萄,为什么?

引出中心:自由,随意,选择自己喜欢的、满意的。自己喜欢的就是最好的、最佳的。同样,路径的设计也一样,符合游人意愿的就是最好的。 4.齐读6.7自然段

思考:大师受启发后的设计方案是什么? 步骤一:撒上草种 提前开放 步骤二:按照痕迹 铺设道路

师:这种方法设计出来的路径被评为了最佳路径。我们不禁想问一问,格罗培斯是怎样想出这个办法的? 四.拓展交流:

从文中这件事,你收获了什么?

板书

最佳路径 给人自由

任其选择

教学反思:

这篇课文是篇阅读课文,在教学这篇课文时,先引导学生看视频(关于迪斯尼乐园的景观介绍),学生的兴趣一下子调动起来了,再引导学生整节课学生的兴趣都很浓,积极性较高,课堂气氛较好。尤其在交流“这条最佳路径应归功于谁”这个问题时,学生积极开动脑子,说出自己的有功之臣,并说明理由。由此可以看出学生对课文内容已理解明白学习,教学任务完成较好。

最后的拓展交流,学生从生活中、学习中各个方面畅所欲言,懂得了换位思考,明白了为他人着想,受到了深刻教育。

第16篇:最佳路径

《最佳路径》教学设计

北留完小

张蕊俊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朗读课文,了解迪斯尼的路径设计与法国南部农民卖葡萄之间的联系。

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想象、语言表达能力,形成自主探究的意识、善思的品质。

3.情感目标:感悟课文蕴含的哲理:给人自由,顺其自然,任其选择,其本身就是一种最佳选择。教学重点、难点:

通过指导学生自主读书,讨论交流,从中发现葡萄园主卖葡萄的方法与格罗培斯设计方案之间的联系,从而理解课文蕴含的哲理。 教学过程:

一、板书课题,直接导入。师板书:最佳路径

二、阅读探究。1.

(1)请同学快速地浏览课文,迅速找出最佳路径是怎样的一条路径? 抽生发言,引导学生由句子概括成词语。

原文:没多久,小草长出来了,整个乐园提前开放的半年里,草地被踩出许多小道。在迪斯尼乐园提前开放的半年里,草地被踩出许多小道,这些踩出的小道有宽有窄,幽雅自然。

板书词语:有宽有窄,幽雅自然。

(2) 师将这八个字写下来,然后向孩子们说,由两句到一句,由一句到半句,再到词语,这是一个逐步概括的过程。现在再让我们再次读一读这八个浓缩的词语。

2.展开想象:感悟路径的美丽。

(1)师:你仿佛看到了怎样的小道?

学生自由想象。

(2)师小结,引读:这条路——(有宽有窄)

师:这条路是那么——(幽雅自然)

师:的确,这条小路让我们感受到了设计师高超的设计,感受到了设计的魅力。

3.紧扣词句:感受设计之难。

师:那么创造出这样一个最佳路径来,容易吗?

(1)讨论交流。

(2)请同学们自读课文的相关段落,看看到底有多难?

(3)请孩子们读了四五分钟后,开始交流。

(提示:抓住关键词句说说感受和体会。)

在交流中,主要紧扣

1、2两小节中的一些词句采用对话策略进行教学。

当学生读出:他已经修改了50多次,没有一次是让他满意的。接到催促电报,他心里更加焦躁。巴黎的庆典一结束,他就让司机驾车带他去了地中海海滨。他想清理一下思绪,争取在回国前把方案定下来。

师:修改了什么?多少次?你体会到什么?

抽生朗读。

(4)师:很好,还有哪些地方也可以看出路径设计很困难呢?

请同学们默读课文

1、2两小节,抓住关键词语谈谈体会。然后(“40多年”、“攻克过无数个难题”、“大伤脑筋”、“催促”,

(5)从刚才的交流中我们还感受到了设计大师格罗培斯怎样的精神呢?(精益求精)

4.感悟体会:探索灵感的来源

师:后来迪斯尼乐园的路径不仅设计出来了,而且还被评为世界最佳,这是怎么回事呢?请同学们自读课文

3、4自然段。

(1)抽生回答。

(2)根据学生回答,采用对话策略与学生沟通交流。

(3) 找出大多数园主卖葡萄与老太太卖葡萄的不同之处,用笔画下来自己读一读。

男生读大多数园主卖葡萄的情景,女生读老太太卖葡萄的情景。

(4) 你喜欢谁的方法?为什么? (5)事实上谁的方法更有效呢? (6) 是的,大师的心里已经有了一盘棋,想好了该怎么做了,他真善于从“成功者”身上得到启示。

(7) 朗读3——4自然段。

5.

(1)格罗培斯从老太太“给人自由,任其选择”的做法得到启发后,立即返回了巴黎,设计了怎样的方案?他是怎么想的?小组学习

5、6自然段。

(2) 揭示方案(出示)

(3) 你对格罗培斯的设计想说点什么吗?

(4)朗读第三段,体会方案的高明。

三、课堂拓展

_________________是幸运的,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板书设计:

最佳设计

格罗培斯

有宽有窄

优雅自然

。让学生在稍作思考后,进行交流。在听着孩子们智慧缤纷的心声时,我就压抑不住地想记录下他们《最佳路》径是苏教版的一篇新增课文。课文讲述了著名建筑大师格罗培斯设计迪斯尼乐园路径的故事。在结束了全

生:格罗培斯是幸运的,因为他在一筹莫展时遇到了那位年迈的葡萄园主。

生:迪斯尼乐园是幸运的,因为它连微不足道的路径设计都出自名家之手。

生:游客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在文的学习后,我留了这样一句话:____________________是幸运的,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充满诗意而哲理的思考。

迪斯尼乐园里创造了自己的最佳路径。

生:那位葡萄园主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既让自己的葡萄在绵延百里的葡萄园区最先卖完,同时又启发了一位伟大的建筑学家。

生:为迪斯尼乐园铺设路径的工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亲手铺设里了这一条最佳路径。

生:我认为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现在都知道了“给人自由,任其选择”的重要性。

生:格罗培斯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欣赏他的评委会。

生:能到葡萄园里去亲手摘葡萄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能亲自去摘葡萄,呼吸到葡萄园清新的气息。真幸福! 最后一个孩子最有意思!

生:我是幸运的,因为我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创造力,就是想别人想不到的,做别人没做过的。

师:为什么你这么说?

生:因为我听到那么多同学的回答,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我非常佩服。因此情不自禁地就想这么说了!

教学目标:

1、正确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引导学生联系上下文思考、讨论问题,围绕“迪斯尼乐园路径设计为什么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它与法国南部农民卖葡萄有什么联系”等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3、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理解课文内容,懂得尊重他人,相信他人,给人自由与选择的机会,其中蕴含着巨大的价值。

教学准备:课件

教学设计

一、激趣导入

1、同学们,你们喜欢看卡通片吗?你们看谁来了?

(出示动画片中的人物图片)

2、美国动画片大师沃尔特.迪斯尼创造了这些个性鲜明、活泼可爱的动画人物,还创办了迪斯尼乐园,它备受全世界男女老少的喜爱。那里可以说是每个人梦的故乡,走进其中,仿佛来到用梦和幻想编织的殿堂。

二、阅读课文1——2自然段

大家再看,这就是迪斯尼乐园,(出示图片)这些建筑新颖别致、造型独特的,是世界建筑大师格罗培斯精心设计的(出示简介)

1、经过3年的精心施工,马上就要对外开放了,可是他却遇到了一个难题,是什么呢?同学们自己读读课文的

1、2自然段。

2、是因为到现在还没有设计吗?

3、大家能不能想象一下,格罗培斯当时是怎么想的?

4、读到这儿,大家有问题吗?

5、小结:景点之间的道路设计并非如一般人所说的“微不足道”,而是与整体设计密切相关,是有机组成部分;因为他追求的不是“设计出”,而是“最佳”。

6、读到这儿,可以看出格罗培斯是一个怎样的人?

指导朗读。突出:40多年、无数个、难题、微不足道、大伤脑筋、50多次、没有一次、更加焦躁。

三、继续阅读课文

阅读第二段(3——4)

1、后来迪斯尼乐园的路径不仅设计出来了,还被评为世界最佳,这是怎么回事呢?自读课文

3、4自然段。

2、汽车在法国南部的乡间公路上奔驰。车中坐着准备去地中海海滨整理思绪的格罗培斯,一路上他正低头沉思,忽然车窗外的一番景象引起了他的注意。

3、你能想象一下当时的场面吗?

学生练说

4、找出大多数园主卖葡萄与老太太卖葡萄的不同之处,用笔画下来自己读一读。

(出示,指名读)

5、你喜欢谁, 为什么?

6、事实上谁的方法更有效呢?

7、大师看到这一切深受启发他下车摘了一篮葡萄,就让司机调转车头,立即返回了巴黎。此时,大师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8、是的,大师的心里已经有了一盘棋,想好了该怎么做了,他真善于从“成功者”身上得到启示。

9、朗读3——4自然段。

阅读第三段(5——6)

1、格罗培斯从老太太“给人自由,任其选择”的做法得到启发后,立即返回了巴黎,设计了怎样的方案?他是怎么想的?小组学习

5、6自然段。

2、揭示方案(出示)

3、你对格罗培斯的设计想说点什么吗?

4、朗读第三段,体会方案的高明。

阅读第四段(7)

1.指名朗读第7自然段。

2.谁来说说格罗培斯的路径设计为什么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

3.最佳路径的设计与法国南部农民卖葡萄有什么联系?

4.齐读.

四.总结延伸

1、至此,你想对格罗培斯说些什么?

2、格罗培斯从老太太的做法中深受启发,获得成功。你们从格罗培斯身上得到了什么启发呢?联系生活,谈谈你的感想.

板书

最佳路径

无人看管

给人自由

撒下草种,提前开放

——————→

任其自由

尊重信任

按照足迹,铺设道路

第17篇:最佳路径

《最佳路径》教案

教学目标:

1、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学会本课生字新词,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

3.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理解课文内容,懂得尊重他人,相信他人,给人自由与选择的机会,其中蕴含着巨大的价值。

教学重点难点:

引导学生联系上下文思考、讨论问题,围绕“迪斯尼乐园路径设计为什么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

第一课时

课时目标:

激发兴趣,初读课文,了解大意,理清层次。 教学过程:

一、激趣引趣,导入新课

1、同学们,今天我们将一起走进一座梦幻城堡,那里居住着许多我们喜欢的动画人物。看,他们来了!(出示动画人物图片:白雪公主 米老鼠 唐老鸭 小鹿斑比 爱丽斯等)

你们知道他们是谁创造的吗?

(出示图片:美国动画大师——沃尔特·迪斯尼)

2、简介沃尔特·迪斯尼和迪斯尼乐园

迪斯尼公司的创始人沃尔特·迪斯尼不但创造出了那么多个性鲜明、活泼可爱的动画人物,对于全世界热爱动画片的人来说,他还有一个巨大的贡献,那就是迪斯尼乐园。(出示迪斯尼乐园的图片。)迪斯尼乐园位于美国加州洛杉矶,是全球第一个迪斯尼乐园,面积有206公顷,是香港迪斯尼乐园的两倍,相当于30个苏州外国语学校。迪斯尼乐园备受全世界男女老少的喜爱,这里包括探险世界、未来世界、幻想世界、开拓之城等主题乐园,可以说是每个人梦的故乡,到了迪斯尼乐园就好像来到了用梦和幻想编织的殿堂。

3、简介格罗培斯

然而你们知道迪斯尼乐园是谁设计的吗?(出示图片:建筑大师格罗培斯)

① 通过预习你对格罗培斯有了哪些了解呢? 出示句子:

A世界建筑大师格罗培斯设计的迪斯尼乐园,经过3年的精心施工,马上就要对外开放了。

B格罗培斯从事建筑研究40多年,攻克过无数个建筑方面的难题。 (总结:世界建筑大师 功绩卓著 业绩辉煌)

② 老师补充资料

(出示:格罗培斯:美国哈佛大学建筑学院院长,现代主义大师和景观建筑方面的专家,他从事建筑研究40多年,攻克过无数个建筑方面的难题,在世界各地留下70多处精美的杰作。)

4、揭示课题,质疑。

A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文,不是“迪斯尼乐园”,不是“动画大师——沃尔特·迪斯尼”,也不是“建筑大师格罗培斯”,而是——?(师指课题,学生齐读)

B解释课题

什么是路径?什么是最佳?“最佳路径”是什么意思?

(最佳路径:就是最好的路线。)

C两个享誉全球的人物,一个散发着无穷魅力的乐园,无论哪个都是夺人眼球的焦点,可作者为什么避而不谈,单单要介绍微不足道的迪斯尼乐园路的径设计呢?看到这个题目,你们头脑中产生了哪些问题?

(为什么迪斯尼乐园的路径是最佳路径?这条最佳路径是如何设计出来的?在路径设计的过程中,格罗培斯遇到了什么困难,他是如何克服的呢?)

二、初读课文,理解大意

1、请同学们带着这些问题,自由朗读课文,要求读准字音。

2、检查读书情况。

指名分节通读全文,正音:滨、窄、踩,多音字:吆喝(hè)、看(kān)管、调转(diào zhuǎn);

理解词意:漫山遍野 微不足道 启发 优雅 辨别形近字: 功课 奔驰 焦躁 催促

攻克 松弛 干燥 摧残 指导书写:踩(左右结构,左窄右宽,注意左右配合) 窄(上下结构,上大下小,注意竖中线)

3、交流初步阅读后能解答的问题,也可提出新的问题。

4、能说说课文主要讲了一件什么事吗?

(世界建筑大师格罗培斯为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大伤脑筋,后来从一位年老的葡萄园主卖葡萄的方法上受到启发,最终他设计的路径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

5、理清课文层次

你能按照事情的发生、发展、高潮、结果来给课文分分段吗?

第一段(1——2)写格罗培斯为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大伤脑筋,前往地中海海滨清理思绪。(遇到难题)

第二段(3——4)写一位年迈的葡萄园主卖葡萄的办法让格罗培斯从中受到启发。(获得启示)

第三段(5——6)写格罗培斯设计迪斯尼乐园路径的方案和过程。(完成设计)

第四段(7)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最终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获得最佳)

6、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段落练习朗读,挑战“朗读大王”。

(读得最流利 读得最有感染力 读得最准确 读得最投入等)

第二课时

一、复习导入新课

1、板书课题: 6 最佳路径

2、教师指课题,学生齐读课题

3、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了解到《最佳路径》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建筑大师格罗培斯为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大伤脑筋,后来从一位年老的葡萄园主卖葡萄的方法上受到启发,最终他设计的路径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

4、迪斯尼的路径设计被评为最佳路径可真是件了不起的事,但路径的设计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瞧,建筑大师格罗培斯正为它大伤脑筋呢!

二、创设场景

(一),引导学生认识大师,感悟他追求完美,精益求精的工作品质。

1、营造现场氛围

画面出示:法国南部地中海海滨风光

教师配画外音:汽车在法国南部的乡间公路上奔驰,车内坐着世界建筑大师格罗培斯。虽然车窗外风光旖旎,漫山遍野都是当地农民的葡萄园。但是格罗培斯却无心欣赏,他正呆呆地看着远方,愁眉不展,默默无语。(一名学生模拟格罗培斯当时的神态) 学生钢琴伴奏,琴声舒缓悠扬。

2、引导学生与格罗培斯对话,进行人称转换练习,深入体会人物内心活动。

师画外音:这时坐在一旁的司机可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问: 学生分别扮演格罗培斯和司机进行对话:

司机:格罗培斯先生,您有什么心思吗?为什么愁眉苦脸的?

格罗培斯:哎!迪斯尼乐园经过3年的精心施工,马上就要对外开放了,然而各景点之间的道路该怎样设计还没有具体方案。施工部打电报催促,让我赶快定稿。

师问:格罗培斯说什么?你会用用第三人称“他说”的方式转述吗?

他说迪斯尼乐园经过3年的精心施工,马上就要对外开放了,然而各景点之间的道路该怎样设计还没有具体方案。施工部打电报催促,让他赶快定稿。

3、引导学生认识“大师”

师问:相对于迪斯尼乐园的设计,路径设计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太微不足道了。难道这也值得他大伤脑筋吗?是不是他没有尽力?是不是他没有这个能力?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学生回答) 出示句子:

对于迪斯尼乐园各景点的道路安排,他已经修改了50多次,没有一次是让他满意的。 格罗培斯从事建筑研究40多年,攻克过无数个建筑方面的难题。

A 指名读这两个句子,思考:你从这些数字中可以体会到什么,你觉得格罗培斯是个怎样的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过辉煌的成就,是一位杰出的建筑大师。对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追求完美,精益求精。) B 指导学生朗读这两句话,读出对大师的敬佩。

三、创设场景

(二),通过扮演顾客购买葡萄,引导学生感受给人自由,任其选择所包含的对他人的信任和尊重。

师配画外音:交谈中,山路忽然一转,汽车开进了一个小山谷,一个奇怪的现象引起了格罗培斯的注意。 出示句子比较:

许多园主把摘下来的葡萄提到路边,向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吆喝,但却很少有停下来的。

一个无人看管的葡萄园前停着许多车辆,人们只要在路旁的箱子里投入5法郎就可以摘一篮葡萄上路。

1、指名读两个句子。

2、两种卖葡萄的方式有什么不同,结果怎样?如果用一个成语来概括的话,一个是

一个是 。(无人问津 门可罗雀 冷冷清清/ 生意兴隆门庭若市红红火火)

3、同样是卖葡萄,为什么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结果呢?如果是你,你会选择买谁的葡萄,为什么?

4、演一演,说一说。

(我会选择去买老太太的葡萄,因为可以选到新鲜的,最好的;因为可以享受亲手采摘的快乐;因为可以感受到被人尊重,被人信任的感觉„„)

四、创设场景

(三)通过司机和格罗培斯的对话,揭示路径设计中的理念:对人信任,给人尊重

1、出示语段,师配画外音

看到此情此景,格罗培斯深受启发,突然来了灵感,他让司机调转车头,立即返回巴黎,马上给施工部拍了封电报:撒下草种,提前开放。

师问:格罗培斯一连串的动作快得让司机来不及反应,为什么要撒下草种,提前开放呢?于是,他们两个人之间又有了一次对话:

2、学生填写对话表格(注意人物说话时的动作、神态、语气等)

司机( )问:

格罗培斯( )说:

3、电报的内容按字收费,所以写得很简练。如果你是施工部的工作人员,看到格罗培斯的电报“撒下草种,提前开放”,会有怎样的想法? (担心、疑惑、不理解„„)

五、创设场景

(四)想象乐园中各种各样的小路,体验格罗培斯成功的喜悦

1、师配画外音:那么事实如何呢?

2、出示句子

迪斯尼乐园提前开放的半年里,草地被踩出许多小道,(师插问:被踩坏了吗?没有)这些小道有宽有窄,优雅自然。(师插问:为什么会这样呢?)

(走的人多,路就宽;走的人少,路就窄;没有人走,没有路。因为是大多数人的选择,所以小路与乐园周边的景物融为一体,和谐自然,显得雅致美观。)

3、迪斯尼乐园中的草地不仅没有被踩坏,还那么优雅自然,在伦敦国际园林建筑艺术研讨会上被专家评为最佳路径,这就是对格罗培斯设计理念中的“对人信任,给人尊重”的最大褒奖。(板书:对人信任 给人尊重)

4、假如此时此刻你就漫步在迪斯尼乐园的小路上,请想象一下那将是一幅怎样的画面呢?

(学生闭上眼睛,听着音乐想象)

六、创设场景

(五)用答记者问的形式,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最佳”的含义

师配画外音并出示:1971年,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记者采访了各界代表一个共同的问题:你觉得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被评为最佳设计,实至名归(名副其实)吗?为什么?

格罗培斯:这是按照游客走出的痕迹铺设的,尊重了大多数人的选择,方便、快捷,当然是最佳设计。

游客:这些路径花费了格罗培斯大量的心血,设计得漂亮,有情趣,是最佳设计。

专家:这些路径有宽有窄,优雅自然,确实是最佳设计。

七、总结全文,揭示中心,在学生心中播下顺其自然,尊重他人的种子。

是啊!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设计一波三折,终于获得成功,被评为最佳设计。看来,正如格罗培斯所说:“在这个世界上,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选择顺其自然,也许是最佳选择。”真诚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能以格罗培斯为榜样,对人信任,给人尊重,创造“最佳”。

第18篇:最佳进步奖

2013年度“我的精彩”表彰大会流程

甲:尊敬的各位领导 乙:亲爱的同事们 合:大家下午好

甲:回首2013年,我们不畏艰难,一起奋斗,共同拼搏。 乙:展望2014年,我们期待着诚信的明天会更好。 甲:今天的诚信,因为有大家的共同付出,而勇立潮头, 乙:我们的诚信事业,因为有诚信人的辛勤耕耘而日新月异。 甲:这一年中,我们在前进中摸索更好的发展道路。 乙:这一年中,更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团队与员工。 甲:我宣布2013年度“我的精彩”表彰大会 合:现在开始!

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一种神圣的使命,即便是最普通的一个岗位,也能够以最高的标准,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让青春无怨无悔,让人生绽放光芒!我们颁发的第一个奖项是最佳进步奖(同时上台)

第三名:饮料组:王亚楠、马美娜、梁金梅、闫潇潇

第二名:干货组:魏文婷、田翠娟、田卫红、李文英、张秋花、邢妱霞 第一名:调料组:张翠婷、姚彦芳、魏微

颁奖人:一楼层经理:崔静;食品部经理:张德成 获奖代表:干货组:魏文婷发言

门:食品部:张德成、魏文婷、李秋罗、张美娜、薛浩 颁奖人:一楼层经理:崔静; 获奖代表:食品部:张德成经理发言

挥汗如雨的英雄,是她们在用灵魂工作;默默无闻的岁月,是她们在让生命奉献;甘愿付出,她们无悔;心底无私,她们有爱。正因为有了她们,诚信的业绩才更炫目,正因为有了她们,服务的天空才更明澈。

下面颁发的是业绩(纯利)前五名柜组团队奖(同时上台) 第五名:内衣三:张亚丽、范章爱、徐媛 第四名:内衣二:张梅荣、侯兰影、李俊英 第三名:男装三:王晶燕、刘俊婷、王红娜 第二名:中老年一:聂建芳、刘亚茹、户海双 第一名:旅游鞋一:杜伟琪、王丽琴、刘佳、石连娣 颁奖人:二楼层经理:曹艳娥;三楼层经理:李艺洁

四楼层经理:李世杰;五楼层经理:于菲;

获奖代表:内衣三:张亚丽;内衣二:张梅荣;男装三:王晶燕;

中老年一:聂建芳;旅游鞋一:杜伟琪;

团结就是力量,一支卓越而充满激情的团队,用智慧和力量创造出诚信的奇迹,工作中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以崭新的面貌站在了诚信事业发展的最前沿。她们就是狼性团队奖的获得者针棉部。(同时上台)

针棉部:曹艳娥、李东方、姜雪、张亚丽、陈晓芳、孔丽芳、

董艳红、尹兴佳、张梅荣、陈旭、张锦妍

颁奖人:总经理:李汉峰;副总经理:李霞; 获奖代表:针棉部:曹艳娥经理发言

在我们的团队里,总会有些人在默默地付出着,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们拥有阳光的心态,为诚信无私的奉献着,接下来我们要颁发的是无私奉献奖 第一批:(获奖者伴随着颁奖词上台)

1、财务管理室:路杨;

2、超市部:徐伟华;

3、百货部:刘俊红;

4、百货部:王淑焕;

5、针棉部:张静然;

6、鞋一部:郭琳琳;

7、鞋一部:陈金梅;

8、鞋一部:张玉阁;

9、鞋二部:王丽琴;颁奖人:财务经理:张立荣;超市部经理:崔静;百货部经理:赵振兴; 针棉部经理:曹艳娥;鞋一部经理:赵国祥;鞋二部经理:李艺洁 获奖代表:针棉部:张静然发言 第二批(获奖者伴随着颁奖词上台)

10、休闲部:田

静;

11、裤业部:孙

芳;

12、公关管理部:周志强;

13、女装二部:刘艳玲;

14、女装二部:郭金霞;

15、女装二部:张凤薇;

16、女装一部:纪

燕;

17、童装部:刘冬梅;

18、童装部:刘瑞红;

颁奖人:休闲部经理:宋华民;裤业部经理:李世杰;公关管理部经理:王忠贺; 女装二部经理:李世梅;女装一部经理:于菲;童装部经理:古萍萍; 获奖代表:公关管理部:周志强发言

在每天的工作中,总会有一些顾客被她们的服务所感动,从此成为诚信的忠实顾客 下面我们要颁发的是感动顾客奖

1、食品部:徐志玲;

2、食品部:高运伟;

3、鞋一部:雍安菊;

4、鞋一部:辛云梅;

5、鞋二部:王丽琴;

6、鞋二部:杨楠;

7、女装二部:王娜;

8、女装二部:聂建芳;

9、裤业部:金海静;

10、男装部:张英;

颁奖人:人力资源部经理:李世越;财会部经理:李绍兴;财务管理室经理:张立荣; 公关管理部经理:王忠贺; 获奖代表:食品部:徐志玲发言

市场有域心无界,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他们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力争上游,不断尝试新方法、积极开拓新的渠道,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心有多宽,市场就有多大, 2013年的数据记录着他们不断超越、勇攀高峰的骄人业绩。接下来将要颁发的是岗位突出开拓奖(逐一上台)

1.针棉部:李东方;2.百货部:张爱娟;3.休闲部:高

雅; 4.男装部:高一冉;5.女装二部:田爱杰;

颁奖人:二楼层经理:曹艳娥;三楼层经理:李艺洁;

四楼层经理:李世杰;五楼层经理:于菲; 颁奖人:总经理:李汉峰;副总经理:李霞; 获奖代表:休闲部:高

雅发言

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李世越;二楼层经理:曹艳娥;财务管理室经理:张立荣 获奖代表:财务管理室经理:张立荣发言 第七项:天使奖

一楼层:李秋罗;二楼层:曹成亮;三楼层:刘红岭; 四楼层;龚

艳;五楼层:王彩霞;

颁奖人:总经理:李汉峰;副总经理:李霞; 获奖代表:曹成亮发言

理:女装二部经理:李世梅; 颁奖人:副总经理:李霞

获奖者:女装二部经理:李世梅发言 第八项:最佳状态奖

一楼层:张艳彩;二楼层:陈

旭;四楼层;王晶艳; 五楼层:朱海英;

颁奖人:总经理:李汉峰;副总经理:李霞; 获奖代表:五楼层:朱海英发言 经

理:男装部经理:曹丽英; 颁奖人:副总经理:李霞 获奖者:男装部经理:曹丽英发言

能够参与其中,是一种殊荣和骄傲,能够获奖,更是一种肯定和自豪。 第九项:最大贡献奖 经

理:财会部经理:李绍兴 颁奖人:总经理:李汉峰; 获奖者:财会室经理:李绍兴发言 第十项:各楼层经理后勤部门经理对新的一年工作部署;副总经理总结,总经理致辞 一楼层经理:崔静;二楼层经理:曹艳娥;三楼层经理:李艺洁;四楼层经理:李世杰;五楼层经理:于菲;公关管理部经理:王忠贺;财务管理室经理:张立荣;财会部经理:李绍兴;人力资源部经理:李世越;副总经理:李霞;总经理:李汉峰(逐一讲话) 过去一年所历经的风风雨雨,将永远铭刻在我们的心上,新的征程已经开始。 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新的发展正等待着我们。 诚信有领导的英明决策,有全体员工的团结拼搏,

我们坚信:诚信的未来必将充满阳光,诚信事业必将更加灿烂辉煌! 诚信商厦2013年度“我的精彩”表彰大会到此结束

第19篇:最佳新人奖

2013年度“最佳新人奖”评选标准

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充分发扬“敬业、创新、团结、奉献、优质、高效”的企业精神,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有效激励在公司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新人,同时也为了感谢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进步和成功所做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设置“最佳新人奖”,望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细则执行,现将有关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能自觉维护企业荣誉,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企业一心一意,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加班、节日期间值班等各项活动,加班频率在车间、部门人员中比较突出;

3、本年度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较好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专业技术水平进步较快;

5、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敢于同损坏企业的行为作斗争,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和威信;

6、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病、事假合计不超过10天以上。

7、在短时间内很好的适应岗位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在为公司带来新鲜血液的同时取得良好业绩,得到同事的尊重与认可;

8、在短时间内能较快的了解部门以及本职工作的业务流程,并顺利或超额完成任务;

9、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中能积极与团队的配合,并无私的做出贡献,做到个人和团队均有良好的业绩。

10、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可参加评选。

第20篇:最佳路径

最佳路径

师:同学们在你的生活中曾结识了许多的卡通人物,它们给你们带了无穷的欢乐,成了你们的亲密朋友。那你们知道这些卡通人物的创始人是谁吗?

生:迪斯尼

师:是的,对于全世界喜欢动画片的人来说,他还有一个巨大的贡献,那就是和迪斯尼公司的朋友们共同创建了迪斯尼乐园。当你走进其中,仿佛来到了童话般的世界,来到了用梦和幻想编织的殿堂。今天,我们继续学习25课,最佳路径。板书课题

师:为什么迪斯尼乐园的路径是最佳路径?这条最佳路径是如何设计出的?下边我们就走进文中去寻找答案。

师:同学们默读1—3自然段感悟格罗培斯是个怎样的人。 学生反馈

课件出示:格罗培斯是美国哈佛大学建筑学院的院长,现代主义建筑大师和景观建筑学专家,他从事建筑研究四十多年,解决过无数个建筑学中的难题,在世界各地留下七十多处精美的杰作。 师:从这些词句中,你体会到什么? 生:成绩卓越,是一位了不起的设计师„„

师:同学们体会得很深刻。格罗培斯由于在平常的工作中力求完美,追求最佳设计,使得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架架立交桥连接着南北的交通,是他,改变了国家的面貌。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使人敬佩的设计师。那就让我们带着对大师的敬佩和赞叹之情美美地读读这段话。(齐读)

师:这样一位最佳设计师却被难倒了。请自由读课文,看看从哪些语句可以看出来他被难倒了。他当时的心情如何?一边读一边体会,可以把自己的体会写在书的旁边。 学生反馈

课件出示:然而建筑学中最微不足道的项目——路径设计,却让他大伤脑筋。

师:“微不足道”是什么意思? 生:

师:你从哪里看出来路径设计让他大伤脑筋?

生:对于迪斯尼乐园各景点之间的道路安排,他已经设计了50多个方案,却没有一个满意的。

师:还有更令他伤脑筋的呢,同学们找到了吗?谁来读读? 生:催促电报

师:此时,内心焦躁的格罗培斯会怎么想? 师:那谁能告诉我他焦躁的原因是什么? 生:

师:你们了解了格罗培斯的心情,肯定能读好这段话。谁来读读? 出示:“对迪斯尼乐园景点道路的安排,他已经修改了五十多次,没有一次是让他满意的。接到催促电话,他心里更加焦躁。” 师:从这你体会到格罗培斯是一个怎样的建筑师呢? 生:精益求精 师:正是因为格罗培斯有着这样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精神,他才能成为世界顶级的设计师,我们今后做事也要学习他这种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精神。

师:我们知道了世界建筑大师格罗培斯为设计迪斯尼乐园的路径而大伤脑筋,后来,迪斯尼乐园的路径不仅设计出来了,而且还被评为世界最佳设计,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学习

4、5自然段,边读边思考:

1、老太太是如何卖葡萄的

2、许多园主又是如何卖葡萄的 课件出示:

人物 方法

结果 许多园主 摘下葡萄提到路边吆喝叫卖 少有问津 老太太 投入五法郎自行摘葡萄 总是最先卖完 师:谁能告诉我“总是”告诉我们什么? 生:这种卖法很受欢迎

师:老太太卖葡萄的方法好在哪呢? 生:给人自由,任其选择 师:你们从中感受到了什么? 生:

师:可见,给人自由,任其选择的思想是科学的,是科学家服务于人类的最佳路径。

师:从老太太经营葡萄园的做法中受到启发,可以了解到冥思苦想后的触类旁通是获得灵感的最佳路径。格罗培斯从老太太“给人自由,任其选择”的做法中受到启发后,立即返回了巴黎,设计了怎样的方案?他是怎么想的?请同学们学习

6、7自然段 学生反馈 课件出示

步骤一:撒下草种,提前开放 步骤二:按照足迹,铺设道路

师:不久,空地上撒上了草籽提前开放了,请同学们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蓝天下,空地上,迪斯尼乐园里绿油油的小草破土而出,一阵微风吹来,小草随风飘动,整个乐园的空地被绿草覆盖着,在迪斯尼乐园提前开放的半年里,草地被踩出许多小径,这些小径有宽有窄,优雅自然。

师:小路是什么样的?

生:有宽有窄,优雅自然(板书) 师:为什么有的小路宽?

生:走的游客多,所以就被踩得宽,于是路径设计就宽些。 师:为什么有的小路窄?

生:走的游客少,所以就被踩得窄,于是路径设计就窄些。 师:那为什么又有些地方不设计路径呢? 生:没有人走,自然就用不着去设计路径了。

师:可见如此有宽有窄,优雅自然的路径是实际上是怎样得来的? 生:游客自己走出来的。 师:是啊,格罗培斯的设计就是这样一种顺其自然的方法。 师:你对格罗培斯的设计是如何认识的?说说你自己的见解? 生:这样的设计给了游人以权力,是把游人放在第一位的。 这样的设计不是用脑子挖空心思想出来的,而是用脚走出来的。 它是众多人自由选择的结果,符合众多人的心愿 师:这样的设计主要高明在哪? 生:

师:最佳路径蕴含着设计师精益求精的研究态度,尊重他人的设计理念以及触类旁通的思维方式,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 师:你认为格罗培斯成功的秘诀是什么?

生:(1)格罗培斯追求完美,先后修改了50多次,还不满意,最后让大家 共同来创造,这样的路径已不是哪一个人的设计,而是大家共同的选择。

(2)这许多小道踩出来了,但并不一律,“有宽有窄”宽的走的人多,窄的走的人少些,却又“优雅自然”,据此铺设的人行道就没有刻板的模式,富有艺术性。

(3)行人走出来的路是优雅自然的,格罗培斯在按照踩出来的痕迹铺设路径时,一定会施展全部的本领,使路径更美。

(4)这样的路是行人自己走出来的,不仅美观,而且保证了人们游玩时的方便,快捷。

(5)设计路径的方法不同寻常,顺其自然,包含着深刻的道理,给人以极大的启迪。 师:最佳路径的设计与法国南部农民卖葡萄有什么联系? 生:

师:格罗培斯是受当地农民卖葡萄的方法启发而产生路径设计方案的,两者之间有一些共同点,都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了大家,让大家去寻找最合适最佳的东西,都是顺其自然的,都包含着对人们的信任与尊重。

师:你从他的做法中体会到什么?

生:格罗培斯对待“微不足道”的问题同样认真对待,他对工作的一丝不苟

师:从“撒下草种提前开放,接着按踩出的痕迹铺设了人行道”这个创意打破了常规的创新思维方式是通向成功的最佳路径。

师:这是通向游乐园项目的一条条线路,也是通向成功道路的最佳路径

师:游客最愿意走的路线是最佳路径。 师:至此,你想对格罗培斯说些什么呢? 生:

师:是啊,格罗培斯不愧是世界顶级的建筑大师,我们一起来读一读对他的评价吧!

课件出示:格罗培斯,你不愧是世界顶级的建筑大师。你做细小的事情都那样一丝不苟,实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师: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格罗培斯顺其自然,让游客们不知不觉中用自己的脚步“设计”出了这条最佳路径。

师:格罗培斯从老太太的做法中深受启发,获得了成功,那我们从格罗培斯身上得到了什么启发呢?请同学们联系生活实际,来寻找我们生活中的“最佳路径”吧!今天我们留一项作业,请联系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写一下自己的收获。

最佳新人主要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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